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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貨物轉售合同(精選3篇)

進口貨物轉售合同(精選3篇)

進口貨物轉售合同 篇1

簽訂時間:

進口貨物轉售合同(精選3篇)

簽訂地點:

甲方:

乙方:

(工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電話:法定代表人:電話:

丙方:(外商)地址:授權代表:電話:

鑑於:

1、乙丙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由乙方向丙方購買本協議及本協議所涉及合同項下的貨物;

2、乙方委託甲方向丙方進口上述貨物,但出於某些技術上的原因,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就該批貨物簽訂了號《買賣合同》(以下稱“銷售合同”)而非代理進口合同;且

3、乙方授權甲方就上述貨物以甲方名義(而非乙方名義)與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號《進口合同》(以下稱“進口合同”);且

4、甲乙丙三方均知悉並同意上述情況及做法:甲乙丙三方就上述銷售合同及進口合同中的某些問題,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茲簽訂本協議書

甲、乙、丙三方同意:

1、如乙方未按照銷售合同的規定將全部貨款(分批交貨、分批付款的,指每批貨物的全部貨款)付至甲方,甲方無義務按進口合同的規定向丙方支付任何貨款,且免除任何有關延遲付款的違約責任,丙方無權依進口合同向甲方追索(究)任何貨款(違約責任)。

2、甲方對有關貨物的質量不承擔任何責任。

如乙方對貨物質量有任何異議,應自行與丙方協商處理,而無權依銷售合同向甲方追究任何違約責任;如需退換貨,乙方可委託甲方辦理,手續費另計。

3、丙方保證交付所給甲方的貨物在產地,規品、數量等方面與進口合同的規定嚴格一致;如有不符,丙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海關處罰。

4、如銷售合同及進口合同的規定與本協議不符,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

甲方:

授權人簽字:蓋章:

乙方:

授權人簽字:蓋章:

丙方:授權人簽字:日期:

進口貨物轉售合同 篇2

進口貨物提取代理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就海運進口貨物的清關及運輸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需在貨物到達海港前(近洋船抵港2日內),向乙方提供進出口貨物完整真實的相關文件(加蓋公司印章)。

2.甲方應保證在接到乙方提供的關税,增值税税單正本或副本後,24小時內提供限額支票。

3.若由於甲方不能提供進出口貨物單拒或用以繳納進口關税及增值税的限額支票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如滯報金,滯箱費,港口費,滯納金,轉棧費等經甲方確認後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將負責甲方的換單,報關,納税,海關驗貨,商檢,衞檢,動植檢,陸運等所有清關及運輸手續。

2.在單據齊全,税款及時到位的情況下,乙方負責在貨物到港後的5個工作日(最遲不超過7個工作日)內送貨到甲方指定地點。

3.由以下原因造成的延遲提貨,不追究乙方責任:

(1)海關對貨物申報有異議,甲方未及時提供相關資料配合乙方申報。

(2)海關在貨物檢驗中提出問題,未及時解決。

(3)貨物已通關放行,因甲方原因不能接受而延遲提貨(甲方書面認可)。

4.乙方需將所有問題的文件及時通知甲方,由於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在貨物運到甲方廠區或指定地點的其他地點前24小時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卸貨。

6.乙方應保證貨物在陸運途中的安全。如所運輸的貨物為有害化學品或危險品,需採取相應的措施,以保證不因意外事故而對環境造成危害;如因運輸原因對貨物造成的損壞或因運輸不當而產生的其他不良影響,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索賠。

7.乙方需在提貨後7日內向甲方提供報關單原件並返還甲方提供的相關政府批文。

三、收費標準

1.集裝箱貨物收費標準:        br>

(1)20英尺集裝箱,包乾費_________元;40英尺集裝箱,包乾費_________元。(以上包乾費包括:港雜費,商檢費,動植物檢,衞檢費,回空費,陸運費,報關費,勞務費,通關費,普通換單費。以上包乾費不包括:海運提單換單費,海關驗貨擺箱費,特殊貨物燻蒸費,消毒費,洗箱費,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修箱費,轉棧費,滯箱費,滯報金。)

2.拼箱貨物收費標準:

(1)每票貨物包乾費_________元。(包括:報關費,勞務費,通道費,錄入費,三檢提貨手續費,倉儲費,陸運費)

(2)換單費實報實銷。

四、結算方式

乙方應於每月_________日前將本月帳目清單(如實報實銷則提供發票)送交甲方,甲接到帳目清單核對無誤後通知乙方開據正式發票,發票開據後十日內付款。

五、未盡事宜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個月。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進口貨物轉售合同 篇3

進口貨物運輸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文件,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審核有關文件。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説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污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        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釋、説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 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税及增值税,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3.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4.乙方在貨物完成清關、運輸後7天內傳單票應收費用明細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確認並回傳。

5.結算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應在送貨後____天內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有關税單、報關單等文件按以下____方式辦理

a.先付款,後退單;

b.後付款,先退單。

6.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文件,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7.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 其它

1.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2.甲乙雙方銀行賬户、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為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後,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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