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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買賣使用權合同(精選3篇)

房產買賣使用權合同(精選3篇)

房產買賣使用權合同 篇1

房產買賣協議(合同)無效之訴民事起訴狀

房產買賣使用權合同(精選3篇)

以下為一則房產買賣合同無效之訴民事起訴狀範本。

原告: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聯繫方式:25663_________

訴訟請求

1、請求判決確認被告雙方於20xx年11月11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協議》及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補充協議》均為無效;

2、請求判決被告返還原告向其支付的定金100萬元,並依照定金罰則另行向原告支付款項人民幣100萬元。

3、請求判決被告賠償原告利息損失 元(詳見利息損失計算表)。

事實和理由

原告與被告於 年 月 日簽訂了《房產買賣協議》。協議中雙方約定:

1、交易標的為XX市______區 號的房產,該房產為危房。

2、上述房產交易價為 萬元。乙方(原告)應支付定金 萬元。

3、甲方(被告)交付房產應保證房屋無結構性損壞,門窗及配套水、電、煤氣等管道應當完好。

4、甲方(被告)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

5、雙方不得中途毀約。否則適用定金罰則。

合同簽訂後,原告依照《房產買賣協議》向被告支付購房定金 萬元。

訟爭雙方於 年 月 日達成《補充協議》,約定:原告再支付定金 萬元,原告付清全部購房款時間延期至 年月 日。該協議簽訂後,原告及時支付了該 萬元定金。

最近,原告獲悉,被告於雙方簽訂《房產買賣協議》之前便在交易標的之上為第三人設立了抵押。而被告至今未告知原告交易標的上設有抵押,更未在《房產買賣協議》及其《補充協議》上提及針對上述抵押的處理方法。

依據《民法典》第四十九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原告認為:《房產買賣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應依法確認為無效合同。

基於上述事實和理由,為保護原告合法權益,特此請求貴院,判決如所請。

此致

XX市______區人民法院

原告: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

房產買賣使用權合同 篇2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現就下列房地產買賣,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

一、房地產坐落於廣州市路街巷(裏、坊)號房,《證》證號號,測量:_________________圖幅地號。

二、該房地產結構層,使用土地面積為平方米,出售部位為該屋樓(棟)單元(詳見房地產證確權面積),建築面積為平方米,連同室內附着設施。

三、買賣雙方議定交易價為人民幣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簽定本合同時,買方已按房地產交易價20%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作為定金支付給賣方,餘額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應在廣州市房地產交易所(簡稱:_________________交易所)辦理房地產過户之日支付給賣方。

四、賣方或買方不按規定日期辦理過户手續,視為違約。

五、簽訂合同後,買方中途不買,合同即告解除,買方無權請求退還定金;賣方中途不賣,合同即告解除,賣方須雙倍退還定金。其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由提出的一方按定金的20%繳納解除合同登記費給交易所;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登記費即定金中的20%由雙方各負擔一半。

六、本合同簽訂後,凡違反《廣州市房地產交易管理辦法》(簡稱:_________________《交易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交易所將不予以辦理,賣方應將定金退回買方。交易所將按照《交易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定處理。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經交易所登記後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賣方、買方各執一份,交易所存檔一份。合同履行後,買賣雙方所執合同應交回交易所備案。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

賣方或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買方或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房產買賣使用權合同 篇3

甲方: 乙 方: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於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於抵押權人,並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後,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於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並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 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築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築期。

第三條 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 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賬户。

第四條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 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 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 銀行貸款最優惠利率加____ 釐(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佈調整後,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餘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後的利率。

第六條 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於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賬户,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賬户,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户發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範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税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於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借款房屋抵押合同範本(二)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 (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抵押物事項 : )房屋所有權證:潭房權字第 號房屋共有權證:潭房共字第 號土地使用權證:潭字第 號2)名稱:3)座落:4)建築面積: ㎡ ; 用地面積: ㎡5)抵押房地產價值:

2、抵押範圍:

3、借款金額: 元人民幣(¥ )

4、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借款種類:

6、借款用途:

7、甲方以位於 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於本合同簽訂後,到建陽市房地產管理處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後 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8、借款利率:

9、還款方式:

10、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11、簽訂本合同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12、違約責任 )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13、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執一份,房管處留存一份。

甲方: 乙 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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