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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買賣交易合同(精選3篇)

建材買賣交易合同(精選3篇)

建材買賣交易合同 篇1

需方(甲):

建材買賣交易合同(精選3篇)

供貨(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開、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材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產品配置、單位、數量、單價

二、質量標準:

1、符合國家現行質量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

2、自驗收合格投入運行後,開始計算質保期,質保期一年

三、交貨:交貨方式為(賣方送貨/買方取貨)

1、交貨時間:

2、交貨地點:

四、驗收:對於建材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材質等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質量問題的,買方異議期為賣方交貨後5日內,異議經核實賣方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

五、付款方式及時間:雙方約定以第種方式支付價款。

簽定合同時,買方支付(定金/預付款)元(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的20%),貨到驗收後甲方15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95%,餘下5%為質保金,質保期滿後無異議全額付清;

六、違約責任:

1、賣方違約責任:

(1)建材產品經專業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買方由此受到的損失。

(2)賣方延遲交貨的,每日應向買方支付元的違約金;延遲交貨15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定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部返還,但買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賣方雙倍返還定金。

2、買方違約責任:

(1)買方延遲提貨的,每日應向賣方支付延遲元的違約金;

(2)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已支付定金的無權要求返還。

七、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申訴;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淮南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八、其他約定事項:

九、本合同未定事項,雙方可協商簽定補充協議。

十、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與合作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貳份。

買方(章):

聯繫方式:

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

賣方(章):

聯繫方式: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

建材買賣交易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一、名稱:5610塔吊起重機/4台,金額合計220--00.00元,人民幣(大寫):貳佰貳拾萬元整 。

二、質量標準:符合國家標準和圖紙設計要求。

三、甲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易損件保用陸個月,其它保修壹年。

四、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裸裝。

五、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見發貨清單。

六、塔吊的所有權自乙方付清貨款起轉移,但乙方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塔吊屬甲方所有。

七、交(提)貨方式、地點:甲方代辦託運,乙方負責卸車及卸車費用。

八、運輸方式及到達費用負擔:汽車運輸,總價格內含運費,乙方負責卸車費用。

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根據甲方提供的發貨清單現場進行驗收。

十、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甲方派壹名技術人員指導調試,乙方負責組織實施安裝及吊車費用。乙方負責給技術指導人員配備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用具。

十一、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貨物到達後,乙方全部貨款付清後方可進工地卸車,如貨到因乙方的原因未及時付清貨款而造成的車輛誤工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二、本合同解除的條件:保修期滿。

十三、違約責任:雙方協商解決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十四、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當地_仲裁委員會;

(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一式三份,本合同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改動原合同文本條款,一律無效,若有改動,改動處必須有甲方蓋章方可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受理人:

年 月 日

建材買賣交易合同 篇3

售車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購車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將一輛 轉讓給乙方,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將一輛(車牌號為:________)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 價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將 車轉讓價格為________元(大寫: 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乙方於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支付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 )。

三條乙方應保證其對轉讓車輛享有完整的所有權。甲方在交付汽車時應當提供完整的車輛手續,包括但不僅限於汽車購置發票、使用説明、車輛行駛證等,並説明該車的現狀。

第四條乙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甲方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並且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乙方在購買該車後,負責車輛的維修,及相關規費的繳納。

第五條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不得自己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該車輛。

第六條基於該車產生的一切糾紛包括但不限於交通事故、交通違法等,車輛交付前,其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車輛交付後所產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違章等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生效。

售車方(甲方): 購車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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