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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薯澱粉買賣合同(通用3篇)

木薯澱粉買賣合同(通用3篇)

木薯澱粉買賣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

木薯澱粉買賣合同(通用3篇)

供方: 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需方: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一質量標準:

1、泰國產木薯幹:澱粉大於68%,水份小於13%,雜質小於3%,無黴變;

2、越南產木薯幹:削去紅皮,澱粉大於70%,水份小於13%,雜質小於2%,無黴變。

二、驗收辦法及時間、地點:需方在倉庫驗收質量後派車提貨,按公司出庫過磅的貨物重量結算。

三、交(提)貨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需方派車到公司倉庫提貨,供方負責裝車和過磅費用。如需方將貨物裝集裝箱,供方負責將貨移送到倉庫外場,由需方自行 裝箱。

四、包裝標準、和費用負擔:供方提供散裝貨物,如需方需要灌包,灌包費用由需方負責。

五、結算方式及期限:簽訂合同後,需方付給供方合同定金_____萬元,需方即分批提貨分批結算,每天發貨後按需方簽字的磅碼單提貨重量結算,供方開具增值税發票給需方。需方即付請款給供方,定金抵作最後一批貨款結算。

六、違約責任:按民法典執行。

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如發生糾紛,先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可由起訴方提交其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八、其它約定事項:

本合同以傳真方式簽定,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及支付定金後生效。

供 方 _________(章) 需 方___________ (章)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

木薯澱粉買賣合同 篇2

甲方:射陽縣海運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

經公開轉讓,甲方同意將“振陽輪”、“騰陽輪”船舶(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書號分別為__、__)轉讓給乙方,現就有關轉讓事項協議如下:

一、轉讓價格。經公開轉讓,乙方願意支付 元人民幣購買甲方船舶。

二、支付時間。乙方必須在簽訂協議後三個工作日內將購船款繳到射陽縣信誠產權交易所公告上註明的銀行帳號上。逾期作毀約論處,乙方競價保證金歸甲方所有。

三、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甲方在收到《產權交割通知書》時,及時向乙方提供現有過户資料,但不負責船舶過户手續的辦理。如發證機關要求,可以派人協助辦理船舶過户手續。

2、乙方責任。轉讓船舶的基本狀況乙方已熟知,相關證件資料情況均已知曉,成交後,乙方不得因船舶質量、證件資料問題向甲方提出任何異議,並限在合同簽訂後原則上兩週內(不包括船舶需要維修及補辦有關證照所需的合理時間)辦妥船舶過户手續(具體過户時間要求按國家海事部門的要求規定執行),過户期間,雙方不得藉故拖延過户期限,須延期過户由雙方協商解決。

3、船舶過户過程中,因年檢、補辦證書所發生的費用及繳納的滯納金、罰款均由乙方承擔。

4、船舶按現狀予以出售,船舶過户費用、產權交易費、公證費、手續辦理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國家税收按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5、甲、乙雙方過户過程中產生糾紛的,須自行協調解決或向射陽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射陽縣信誠產權交易所不承擔任何協助調解、解決瑕疵爭議等義務和責任。

四、本協議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國資辦、交易所、港口管理局各執一份。

五、本協議自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船舶過户手續辦妥後自然失效。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見證方(射陽縣港口管理局蓋章): 法人代表(簽名或蓋章):

見證方(射陽縣產權交易所蓋章): 法人代表(簽名或蓋章):

二○__年一月二十九日

木薯澱粉買賣合同 篇3

買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

鑑於賣方擁有生產、銷售_________設備及相關資料的專有權

鑑於買方為_________需要有意向賣方購買上述設備及相關資料

鑑於此,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標的

本合同標的為用於_________項目的_________設備。

1.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_________.

2.賣方的所有供貨及服務必須使安裝後的設備完全滿足技術規格書的要求。

3.賣方為買方設計製造並提供設備所需的其他輔助設備及材料。

4.賣方向買方提供所供設備的以下服務:設計、培訓、安裝、測試驗收、質量保證、售後服務等。

二、合同價格

1.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元。

2.合同總價包括了設備及輔助設備的製造、包裝、税費、關税、商檢費以及安裝調試、驗收、培訓、技術服務、質保期保障等的全部費用。

3.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

設備和材料費用:_______。

輔助設備費用:__________。

設計和技術資料費用及培訓費用:___________

技術服務費用:_________。

4.本合同價格為固定不變價。

5.如果單價和數量的乘積與總價不一致時,以單價為準並修正總價。

三、付款

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方通過_________銀行支付給賣方。

1.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交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支付給賣方。

賣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本_________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_________份。

_________銀行出具的以買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_________份。

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上述單據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提交。

2.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在賣方按本合同約定交貨時,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將每批交貨總價的_________%支付給賣方:___

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並註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_________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

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詳細裝箱單一式_________份

質量合格證一式_________份。

3.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在買方收到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支付給賣方:___

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雙方代表按本合同規定簽署的_________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_________份

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4.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在按本合同規定的保證期滿後,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支付給賣方:___

商品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雙方代表按本合同規定簽署的_________保證期結束的確認書影印本_________份

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均由買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均由賣方負擔。

四、逾期付款

如果買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付款,則賣方有權延期交貨如果超過合同規定支付時間_________天買方仍不付款,則賣方有權解除合同,這時買方應按貨物總金額的_________%計違約金¥_________付給賣方:___如果買方未按合同的規定的日期付款給賣方,則買方也應支付由此產生的違約金,違約金按拖欠款金額每天_________‰計算,直至該款付清為止。超過合同付款期_________天買方仍不付款,由此造成賣方的損失,應由買方向賣方作出補償。

五、設備交付

1.交付時間:___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日後_________個月分_________批將設備交付完畢。交貨日期以設備始發航空部門/鐵路部門/水運部門發貨時間戳記為準。此日期即為本合同計算遲延交貨違約金的根據。

2.交付地點:___所有合同設備由賣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交貨地點為_________機場。貨物的所有權及風險在賣方將貨物交至承運人後轉移至買方。

3.賣方應於交貨日_________日之前,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方式將合同設備的如下容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後,應儘快向賣方確認交貨地點與交貨日期。

合同號

機組號

設備備妥發運日

設備名稱及編號和價格

設備總毛重

設備總體積

總包裝件數

交運車站/港口/機場名稱、車號/船號/飛機號和運單號

重量超過20噸或尺寸超過9米3米3米的每件貨物的名稱、重量、體積和件數。對每件該類設備必須標明重心和吊點位置,並附有草圖。

對於特殊物品必須特別標明其品名、性質,特殊保護措施、保存方法以及處理意外情況的方法。

六、資料交付

1.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日後_________個月,將與合同設備有關的圖紙、資料、技術文件等技術資料以空運/郵寄等方式交付給買方。

2.技術資料採用空運方式的,_________機場在技術資料空運提單上所加蓋的日期戳為技術資料實際交付的日期。買方應在_________日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一份寄送賣方。技術資料採用郵寄方式的,買方所在地所屬郵局的落地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買方在收到資料_________日將收到單據複印件寄送給賣方。

3.在技術資料發運後的24小時,賣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與日期、資料項號、件數、重量、航班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並將空運提單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和技術資料裝箱清單_________份航空郵寄給買方。

七、包裝

1.賣方所交付的所有貨物要有適合長途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設備和零件散失。並應按設備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黴、防鏽、防腐蝕等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合同設備安裝現場。

2.賣方對包裝箱和捆的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籤,註明合同號、主機名稱、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備件和工具除註明上述容外,尚需註明“備件”或“工具”字樣。

3.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或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___

合同號

目的站/碼頭

收貨人

設備名稱、機組號、圖號

箱號/件號

毛重/淨重

體積。

4.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籤或直接在設備本身上註明上述有關容。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支架或包裝墊木。

5.每件包裝箱,應附有包括分件名稱、數量、價格、機組號、圖號的詳細裝箱單、合格證。外購件包裝箱應有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技術説明各一份。

6.賣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潮和防雨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註明下述容:___

合同號:___

收貨人

目的地

嘜頭標記

毛重/淨重

箱號/件號。

每一包資料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代號、名稱和頁數。

7.凡由於賣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賣方應負責及時修理、更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非賣方包裝原因發生貨物損壞和丟失時,買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並通知賣方_________天到達現場調查。賣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保險公司交涉,買方協助賣方儘快處理,同時賣方應儘快向買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工期需要。

八、驗收

1.貨物到達目的地後,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後應及時到現場,與買方一起根據運單和裝箱單組織對貨物的包裝、外觀及件數進行清點檢驗。如發現有任何不符之處並由雙方代表確認屬賣方責任後,由賣方處理解決。當貨物運到現場後,買方應儘快開箱檢驗,檢驗貨物的數量、規和質量。買方應在開箱檢查前天通知賣方開箱檢驗日期,賣方應派遣檢驗人員參加現場檢驗工作,買方應為賣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檢驗時,賣方人員未按時赴現場,買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檢驗結果和記錄對雙方同樣有效,並作為買方向賣方提出索賠的有效證據。如買方未通知賣方而自行開箱或最後一批設備到達現場後仍不開箱,產生的後果由買方承擔。

2.現場檢驗時,如發現設備由於賣方原因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規時,應做好記錄,並由雙方代表簽字,各執一份,作為買方向賣方提出修理或更換的依據如果賣方委託買方修理損壞的設備,所有修理設備的費用由賣方承擔如果非賣方原因或由於買方原因,發現損壞或短缺,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後,應儘快提供或替換相應的部件,但費用由買方自負。

3.如雙方代表在會同檢驗中對檢驗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中國商品檢驗局進行商檢。請商檢局出具的商檢證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終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商檢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4.保證期一般是指合同設備簽發初步驗收證書之日起一年或賣方發運的最後一批交貨的設備到貨之日起個月二者以先到日期為準。在保證期,如發現賣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規定時,如屬賣方責任,則買方有權憑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賣方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後,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價貨價,並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如賣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後二個星期提出複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為成立。賣方換貨的期限,應不遲於賣方收到買方索賠證書後_________個月。

九、風險負擔

1.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貨物交付之前由賣方承擔,交付之後由買方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因買方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方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

3.賣方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方承擔。

4.賣方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貨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貨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5.因貨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方可以拒絕接受貨物或者解除合同。買方拒絕接受貨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賣方承擔。

6.貨物風險的轉移,不影響因賣方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買方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

十、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一、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___

一方進入解體或倒閉階段

一方被判為破產或其它原因致使資不抵債

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雙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按仲裁機構的裁決,合同解除或終止。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3.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仍未履行

5.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十二、聲明及保證

買方:___

1.買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賣方:___

1.賣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賣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賣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賣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賣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四、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五、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六、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___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構申請改變仲裁裁定。

仲裁費用由敗_承擔。

仲裁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在進行法院審理期間,除提交法院審理的事項外,合同其他部分仍應繼續履行。

十七、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十八、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________賣方: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授權代表:____

委託代理人:____委託代理人: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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