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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參考版本(通用23篇)

房屋買賣合同參考版本(通用23篇)

房屋買賣合同參考版本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出賣人)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房屋買賣合同參考版本(通用2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買受人)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和開封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的房地產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所售房產的基本情況

甲方自願將自有的房屋產權有償轉讓給乙方。該房產具體情況如下:

甲方賣給乙方的房屋系甲方拆遷安置房,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約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現未辦理產權登記證。甲方持有與開封市順河回族區政府房屋徵收辦公室簽訂的《房屋徵收補償安置協議書》。

該房屋的配套設施:有線電線、天然氣。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該房產權屬狀況、裝飾情況和相關關係。甲方保證該房屋未設定任何抵押及存在其它權利瑕疵。

第二條房屋價格及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產成交總價格為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圓):上述交易總價包括:_______________房款、及其它甲方已經繳納的與該房屋有關的全部費用。

2、付款方式:

乙方已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後向甲方支付購房款__________元(__________萬圓),甲方收到該款後向乙方出具收據;

乙方預留__________元(萬圓)作為押金,待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完過户手續後,乙方再將該押金支付給甲方。

甲方收款賬號:_______________ 户名 :_______________

3、税費承擔:甲、乙雙方,基於本合同簽署之時按照國家及地方規定,本次房屋買賣涉及的税費由乙方承擔(不含甲方辦理初次房屋登記時所涉税費),除去初次登記所涉税費外,剩餘税費的承擔由相關部門核算後由乙方進行繳納。

第三條 房產過户手續的辦理

1、房屋具備過户條件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備齊所有證件資料,在15個工作日內,甲方配合乙方過户到乙方指定人名下,共同向房地產交易部門及金融機構申請辦理該房產轉讓過户。

2、甲、乙雙方共同承諾,在辦理該房產轉讓過户手續時相互協助,雙方任一方不積極配合手續辦理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按違約處理。

第四條 房屋交付

1、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購房款當日將《房屋徵收補償安置協議書》原件及相應房產手續、收據、發票等文件交給乙方。

2、甲方自行承擔該房產物業交割前所發生的物業費及相關費用。房屋交付後,物業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必須保證該房具有合法產權,未作任何抵押、質押、也未出售給他人、也未有一房多賣的現象,且該房屋不存在其它債務糾紛;本合同簽署之前,甲方有責任和義務陪同、協助乙方去政府部門來諮詢房屋權屬的真實性,落實到乙方認可。

2、本合同生效之後,如因甲方原因(包含因甲方自身債務問題導致法院查封該套房產等情況)解除合同或不能繼續履行該合同,除甲方應返還乙方已支付的房屋款項及房屋款利息外,甲方還應當賠償乙方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房屋增值收益、裝修費用、搬離費等費用)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X元(大寫X圓)。

3、本合同生效之後,待能夠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時,甲方應在15日內及時通知乙方,並於15日內協助乙方辦理過户手續;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不能及時辦理過户手續時,每逾期1日,甲方向乙方支付購房款的千分之五作為違約金。逾期天數超過30日的,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相應義務,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以書面、短信、微信或者電話等方式通知甲方終止。甲方應當返還乙方已支付的房屋款項及購房款利息,並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房屋增值收益、裝修費用、搬離費等費用)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X元(大寫X圓)。

4、甲方承諾與該套住房有關的所有房款已交清,如若與事實不符,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且在未辦理過户手續之前,甲方承諾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房屋集中供暖等手續。

5、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支付各項款項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的約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逾期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購房款的千分之五作為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天數超過30日的,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以書面、短信、微信或者電話等方式通知乙方終止,並將收到的購房款退回乙方,由乙方另行支付甲方違約金X元(大寫X圓)。

第六條合同爭議及違約處理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如因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自身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違約一方承擔守約方產生的所有合理費用。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甲方不能將該房產作為遺產留給子女或將該房產贈予父母、妻子,且不能再次轉讓。

2、該房產如遇拆遷改造,產生的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張權利。

3、本合同生效後,該套房產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均歸乙方所有,無論房產是否升值,甲方均不能以任何藉口反悔;甲方不能再向其他人出售該房產,否則由出賣方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按印之日起,且乙方將 元(大寫 萬圓)支付到甲方賬户後生效,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

房屋買賣合同參考版本 篇2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乙方(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第一條、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甲方自願將其位於濟南市小區號樓室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以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出售給乙方,該房地產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地下室平方米。房產證號是。雙方商定乙方的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為表示購買誠意,在簽訂本協議時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買該房屋的定金。甲、乙雙方商定日前準備相關資料簽訂該房屋的買賣合同。

第三條、在甲乙雙方約定的期限內,甲、乙雙方均不得反悔,若乙方反悔則所付定金作為違約金被甲方沒收,若甲方反悔應退還乙方所付定金並賠償乙方同等於該定金的違約金。

第四條、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時,除上述約定的條款,其他條款雙方協商解決或遵照相關法律法規。

第五條、甲方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發生該房屋簽訂該合同之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應退還乙方所付定金並賠償乙方同等於該定金的違約金。

第六條、若因房屋原因以及政策變動致使乙方貸款或交易無法進行,甲方須在兩日內把定金退還給乙方,不涉及違約事項。

第七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第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按誠信原則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買賣合同參考版本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享有集資建房的購買權,故由乙方全額支付購房的款項,土地及房屋由乙方永久使用。為明確甲、乙兩方的權利及義務,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甲、乙兩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約定條款,以資兩方共同遵守。

一、本協議所説的標的物房屋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甲、乙雙方均同意房屋成交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簽訂本協議當日,乙方以現金(或銀行劃款)方式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給共有方作為第一期房款。

二、甲方應在收到最後一筆款項前交清一切因甲方產生的費用。

三、乙方自交納全額購房款項之日起,就享有該房屋使用權、居住權。

四、甲方應當保證乙方享有該房屋的居住和使用權,在房屋所有權證書因國家相關法律的規定,不能辦理的情況下乙方仍然享有該土地及房屋的永久居住和使用權。

五、甲方在能夠取得該土地及房屋所有權、可辦理土地及房屋所有權證書時,自願將土地及房屋的所有權過户到乙方名下並且如甲方由該房屋相應享受到或得到的相應待遇,甲方應無條件無償轉讓給乙方,甲方不享有獲取權。

六、若因甲方原因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該方應當向乙方退還所有購房款項,以及違約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元整)。

七、若因乙方原因使本協議不能履行,乙方所交的房款甲方不予退還。

八、甲方向乙方保證其妻子、兒女和其他享有繼承權的人在乙方實際居住和使用該房屋時,不得主張繼承權、共同所有權和其他權利,若在乙方實際佔有和居住該房屋時,甲方及共有方的親屬主張上述權利的,上述權利歸乙方所有。

九、在乙方購房成交之後甲方不得有將該房屋用於抵押、轉讓及其他損害乙方權利的行為。

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已經簽字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見證方中介方各一份。

十一、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

簽字日期:年月日

見證方:

簽字日期:年月日

中介方:

簽字日期:年月日

房屋買賣合同參考版本 篇4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甲乙雙方同意以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自乙方完成產權登記,取得產權當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__按揭,並於__放款當日付給甲方。如__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__放款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義務

4.1甲方應於本協議簽署之日起日內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不能按期交房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交房並承擔違約責任。

4.2甲方應於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盡最大努力協助乙方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包括但不限於協調開發商為乙方開具房屋買,協調相關部門更改備案合同,協助乙方在房屋產權登記部門登記等。甲方不積極協助的.除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外,乙方有權單方立即解除合同或要求甲方履行義務。

4.3甲方承諾其出賣的房屋屬於乙方可辦理一手房產權登記手續的房屋。如該房屋為乙方無法辦理一手房產權登記手續的,乙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如雙方協商以二手房買賣方式辦理房屋產權登記,則由此產生的一切税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乙方義務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時足額付款。乙方未按時付款的,對逾期未付款部分按日萬分之一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總額最高不超過逾期未付款金額的百分之三。

第六條税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税金由_______方承擔,產權過户手續費、佣金等由______方承擔、公證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違約金元,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守約方追究違約責任支出的律師費、訴訟費、交通費等。

第八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第九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成立並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公證機關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購買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地址:郵編:電話: 地址:郵編:電話:

本協議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

房屋買賣合同參考版本 篇5

甲方(出售方):

乙方(購買方):

甲乙雙方及中介方在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下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房屋,並委託中介方辦理過户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自願將其座落於 ,建築面積 平方米(共 間), 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出售給乙方。乙方已對該房地產作了充分了解並同意購買。

二、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成交價格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甲方應予以積極協助變更相關過户手續。

三、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晰,無爭議;未被判決、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設置抵押,不在建設拆遷範圍內;已取得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該房產另行出售給第三人。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四、該房屋在辦理過户手續過程中所需繳納的税費由乙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能如期簽訂《房地產買賣契約》,或者甲方在辦理過户過程中違約,並導致最終不能辦理過户手續的;在得到確認後,甲方退還乙方所交的購房款。對已辦理完的過户手續所產生的費用,甲方應全部承擔。並向乙方支付總房款10%的違約金。

(二)乙方不能如付款,或者乙方在辦理過户過程中違約,並導致最終不能辦理過户手續的;在得到確認後,甲方退還乙方所交的購房款項。但對已辦理完的過户手續所產生的費用,乙方應全部承擔。並向甲方支付總房款1%的違約金。

六、在合同期限內,如因洪水、地震、火災和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合同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自動終止。

七、若對其它事項有異議的可協議補充在以下約定條款中,若約定條款與前條款有異議,以約定條款為主,約定條款具有優先效力。

八、其他約定事項:

九、本協議經三方簽章後生效,一式三份,份每份共兩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身份 證號: 身份 證號: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參考版本 篇6

房屋買賣合同最新模板

甲方(出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認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公司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丙方(經紀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經過了解,有意向購買甲方開發建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以下簡稱“該物業”)。其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認購價¥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經與甲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甲乙雙方在簽訂本認購書時,乙方願意支付¥__________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給甲方作為認購該物業的訂金。

2、乙方應於本認購書籤訂後______日內(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帶上如下證件和資料:

(1)本認購書;

(2)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3、訂金退還與不退還的約定。如甲乙雙方在約定的時間內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訂金抵作購房價款;如甲乙雙方在約定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時間內,甲方已將物業另售他人,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付訂金;如乙方在約定的時間內不前來協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訂金不予退還,甲方可將該物業另售他人;如甲乙雙方在約定的時間內,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條文未能協商一致的,甲方應將訂金退還乙方,甲方可將該物業另售他人。

4、甲乙雙方如需變更本協議內容,應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5、乙方如對所購物業瞭解清楚,有購買意向,甲方或乙方均可要求與對方直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6、甲方如委託房地產經紀機構銷售的,經紀機構應作為丙方在本認購書上籤章。

本認購書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持____份,乙方持____份,丙方持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銷售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參考版本 篇7

男方:__________,男,______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女,______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男女雙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民政局登記結婚,且處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現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對有關房產歸屬等約定如下:

一、財產詳情1、位於_____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______號房屋面積:______平方米)的房產,現雙方約定一致,該房產歸女方個人所有。2、購買該房屋的首付款價款為:____________元,由女方父母出資。該房屋的裝修價款為:_______________元,由女方父母出資。3、該房產剩餘房貸為____________元,由男方個人承擔。

二、其它事項

1、雙方承諾對該協議書的字、詞、義非常清楚,並願意完全履行本協議,不存在受到脅迫、欺詐、誤解等,簽署即表明對本協議的認可。

2、簽訂本協議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有一方認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議和理由,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修改,並形成本協議的附件。如未達成新的修改意見,則原協議繼續有效。

3、若雙方解除婚姻關係,雙方需將女方父母出資的錢款全部返還後,再對該房產進行分割。

4、因男方個人原因導致未按照本協議約定辦理,須向女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元。

5、若本協議部分條款被認定為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6、本協議一式三份,經兩方簽署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三份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在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協議雙方應先行友好協商,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和解、調解不成的,協議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處理。

男方: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參考版本 篇8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多次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出賣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願將自有坐落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號房屋___間,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售賣給乙方。

二、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房屋東至___,南至___,西至____,北至______(附四至平面圖一張)。其房屋包括陽台、走道、樓梯、衞生間、灶間及其他設備。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屬設備,雙方議定房屋價款人民幣_______萬元,由甲方售賣給乙方。

四、房屋價款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第一期,在雙方簽訂買賣合同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萬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幣_____萬元;第三期,在房屋產權批准過户登記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後出具收據。

五、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天內將房屋騰空,連同原房屋所有權證等有關證件,點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憑證。

六、在辦理房屋產權轉移過户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轉移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產權過户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七、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税收、費用,概由甲方負責。本合同發生的過户登記費、契税、估價費、印花費由乙方負擔。其他税費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房價總額的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乙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5‰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的房價款作為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清楚,絕無其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乙方買受後,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致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賠償乙方損失。

十一、交屋時,乙方發現房屋構造或設備與合同約定的不符,經鑑定屬實,甲方應於1個月內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費用在房價款中扣除。如修理仍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除返還全部房價款外,並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房屋所佔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圍牆等)所有權屬於國家。乙方取得上述房屋佔有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並依照國家法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税及其他有關費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執1份,另2份分別送交房產和土地管理機關辦理產權過户登記手續。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訂於_____________市(縣)

房屋買賣合同參考版本 篇9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1、 甲方自願將坐落在羅莊區柳樹街與工業街交匯處龍潭馨城小區8號樓一單元301室及1單元2號車庫(主房建築面積134.7平方米,車庫面積14平方米,主房地板磚、內牆已鋪完)房地產賣給乙方。

2、 本房產為羅莊街道龍潭社區城中村改造指揮部開發,本合同生效後,乙方重新與羅莊街道龍潭社區城中村改造指揮部簽訂商品房認購合同。甲方當初在購買此房時,付清首付款後,以此房為抵押從農村信用合作社貸款十九萬元人民幣,期限為十年。合同簽訂時,甲方已還貸款十三個月。

3、 購房款分為兩部分,一是,現金部分,乙方需付給甲方現金人民幣,(¥)。二是,貸款的部分,貸款姓名為甲方姓名暫不更改,剩餘貸款轉給乙方續還。

4、 貸款部分,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續還剩餘貸款。乙方在續還剩餘貸款時應在每月的三十日前還清當月貸款,不能給甲方造成銀行的不良記錄。如果給甲方造成不良的銀行徵信記錄,由乙方賠給甲方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

5、 此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不得反悔。

6、 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名:

身份證號: 電話:

甲方簽名:

身份證號: 電話:

20xx年7月14日

房屋買賣合同參考版本 篇10

賣房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房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在徵得共有人(配偶)同意下,自願將坐落在 的房屋有償作價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願意購買上述房屋。

第二條 雙方約定上述房屋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方式:乙方已於 年 月 日轉賬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剩餘房款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由乙方於簽訂本合同後,當日轉賬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 税費承擔:乙方需承擔公證等手續辦理過程中雙方應繳納的一切可能產生的税、費。 第五條 甲方保證簽訂本《房屋買賣合同》之日前,上述房屋權屬清楚,沒有附着户口、租約、設定抵押也未被查封,甲方對該房屋享有完全的處分權,日後如果房價上漲或涉及拆遷,均不得向乙方要求補償;乙方保證簽訂本《房屋買賣合同》之日起,如果房價下跌,不得向甲方要求補償。

第六條 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 天內將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乙方對該房屋

第七條 雙方約定水、電、有線電視等費用,以甲、乙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日為結算日。水、電度數分別為:水 、電(住宅) 、電(商鋪) 。

第八條 甲方需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水、電、有線電視更名或過户手續以及《房屋買賣合同》公證等手續,能提供的材料需積極提供。

第九條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並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3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上述房屋風險責任自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十條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導致另一方損失的,違約方需以該房屋轉讓總價款為基數,自約定的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完結日止,按日萬分之 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申請仲裁或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 乙方:

附屬設施、電器設備、裝飾裝修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並完成交接。自乙方完成驗收並接收該房屋之日起,該房屋內的用水用電安全、房屋質量等一切風險責任均轉移給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參考版本 篇11

甲方(賣方):___

乙方(買方):___

甲、乙雙方及説合人就甲方莊基及其所屬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1. 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村一組( 溝) 的莊基及其所屬房屋一院(建築房屋:五間正房面向西南,小廈房兩間面向西北,院中有三棵小樹,院牆及其大門屬本莊基所有)佔地面積:半畝(5份),正房後至東路,大門(梢門)前至西路。南至___莊基,北至___莊基為止。

2. 甲、乙雙方及説合人議定上述莊基.房屋及附屬建築物相關的土地使用權以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萬 元整(小寫: 元)甲方以永久性質出賣給乙方(附房屋莊基證,相關證件),雙方均不得反悔。

3. 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全額付清給甲方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 甲方同時交付給乙方上述房屋及其所屬莊基使用權。

4. 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

5. 經甲、乙雙方及説合人、證明人、參與人仔細閲讀上述所有條款內容同意無誤後,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賣方)簽名:

乙方(買方)簽名 :

説合人(簽名):

參與人(簽名):

證明人(簽名):

交易地點:

房屋買賣合同參考版本 篇12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單位現有一套位於 的住房,甲方自願將其住房出售於乙方。

二、甲方確認以其名義取得的住房房屋產權屬於乙方所有,單位辦理房屋產權證以及土地使用證時直接辦理到乙方名下。

三、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乙方為此房屋的實際產權人。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達到上述目的,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取得該住房房屋產權,特簽訂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住房坐落於 縣 街 ,該房屋位於第 層 室、房屋結構為 、建築面積 平方米的房屋產權,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即為上述約定房屋的實際產權人,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甲方不得就該房屋再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第二條 本房屋售價為人民幣大寫 元( ),乙方將該房屋價款一次性付於甲方,此價款為購買該房屋的所有費用,如涉及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予承擔。

第三條 因該房屋暫無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甲方必須保證本

協議簽訂之後,甲方單位辦理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時直接辦理到乙方名下,辦理雙證費用由乙方承擔。無論出於何種原因,致該房屋產權暫時無法辦理至乙方名下,在此期間,乙方基於實際產權人仍享有對該房屋的所有權益,甲方不得就此主張有任何異議。

第四條 因該房屋暫無雙證,將來可以辦理並需要甲方協助時,由甲方負責在接到通知後一週內幫助乙方辦理,不得藉故拖延時間,如因甲方原因使乙方無法及時辦理相關手續而使乙方受到損失,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全部損失。

第五條 如甲方單位在辦理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時,不允許直接將集資房屋的產權辦理至乙方名下,則甲方在取得該房屋產權證書及土地使用證後,將以甲方取得的房屋權協助乙方過户至乙方名下,該轉讓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甲方必須保證轉讓房屋權屬清楚,無任何家庭糾紛,轉讓前無其他拖欠費用,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債權債務或家庭糾紛,概由甲方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因本房屋暫無雙證,且為清水房,雙方約定甲方收到購房款,乙方拿到本房鑰匙為交易成功,甲乙雙方均不得反悔,若甲方反悔,甲方除返還乙方所付全部購房款外,還將另付違約金 元整,若房屋乙方已裝修,甲方還將賠償乙方的所有房屋裝修費用。

第八條 本房屋因暫無雙證,其平方面積按套計算,將來辦證過程中如有測量誤差,甲乙雙方約定,互不追究,其成交價不變。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解決不成訴至法院。

第十條 本合同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證明人各執一份,一經簽字即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工作單位:

聯繫電話:

簽字地點:

年 月

證明人:

身份證號:

住址:

工作單位:

聯繫電話:

簽字地點:

年 月

乙方: 身份證號:住址: 工作單位:聯繫電話:簽字地點: 年 月 日 日 日

房屋買賣合同參考版本 篇13

範本  房屋買賣補充合同範本,歡迎閲讀小編為你帶來的房屋買賣補充合同,謝謝!  房屋買賣補充合同範本【1】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房屋買賣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乙方購買甲方合法擁有的坐落於_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權證第_____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產一套。  

第二條:付款方式  

1. 雙方議定上述房產出售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房價款為甲方淨價,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費用。  

2.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待乙方交全款後,即可為乙方準備辦理過户手續。  

3.買賣上述房產交易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繳納,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第三條:合同變更  

1. 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若需變更合同內容,應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規定時間內(書面通知發生____日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造成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 本合同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雙方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雙倍返還乙方定金,如乙方違約,定金不退。  

第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時,可向有關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即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共____頁,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其他約定  甲 方:________ 乙 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電 話: ________ 電 話:________  現 住 址:________ 現 住 址: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  二手房買賣補充合同範本【2】  出售方(甲方):  買受方(乙方):  居間方(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對所簽訂的關於 之房產買賣事宜的《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作如下補充: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應支付甲方的總房款為 (大寫: ),現乙方已支付甲方房款 (大寫: ),剩餘房款 (大寫: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應於甲方辦理房屋過户(過户日期為: )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給甲方。  

2、逾期付款責任: 乙方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和

(2)不作累加)。  

(1)逾期在1____日之內,自約定的39;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計算向甲方支付總房款0.5%的違約金,並於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1____日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款的35%。甲方有權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相當於賠償金部分的價款,餘款返還乙方,已付款不足賠償金部分的,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  

3、本協議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是甲、乙雙方簽訂的編號為: 的《市存量房買賣合同》的補充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協議與之前雙方所籤協議有所衝突,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出售方(甲方)簽章:  買受方(乙方)簽章:  居間方(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參考版本 篇14

出賣方(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購買方(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市街巷號的房屋棟間,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第四條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税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向甲方徵收的交易額的%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向乙方徵收的交易額的%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徵收的一切其他税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乙方是共人,委託代理人即乙方代表人。

2.甲方是單位,代表人是。

第八條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份。

甲方產權人各執一份,乙方執一份,房產管理局、公證處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參考版本 篇15

出賣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保證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鑑於:甲方已經進行了企業改制,原國有投資全部退出,為盤活有效資產,甲方決定將擁有產權的坐落於 房屋依法轉讓給乙方乙方為公司業務拓展的需要,有意購買甲方擁有產權的上述房屋丙方為甲方的實際控制人及大股東,就甲乙雙方前述房屋買賣行為,願意作為甲方的保證人,向買受人乙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於20__年12月日於中國天津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乙方購買甲方坐落於 房屋,經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測定的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結構為鋼混。詳見本協議附件1。

2.該房屋所有權證號為房權證河東字第號。土地使用權方式為劃撥,土地使用權證號為東單國用自第號,土地使用權面積為 平方米。

3.該房屋四至界限: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4.隨該房屋一併轉讓的附屬設備、設施和房屋建築設計、裝飾及施工圖等資料。

5.房屋目前使用情況:

第二條房屋轉讓價格

該房屋整體轉讓價格為人民幣萬元。該價格不包括辦理房屋及土地過户交易手續所需的各種費用,該房屋轉讓過户交易發生的各項税費由甲、乙雙方平均分擔,但甲方對本協議項下的房屋與其他廠房分户手續的辦理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三條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將辦理房屋產權過户的手續遞交相關部門並被依法受理,且根據甲方指定的第三人與乙方簽訂的《房屋抵押合同》之約定在甲方指定的第三人辦理完畢房產抵押登記手續、乙方取得《房屋他項權證》後,乙方向甲方支付買賣房屋的定金人民幣420萬元,同時,乙方另行支付甲方購房款420萬元,即總房款的20%

2、在甲乙雙方辦理完畢本協議項下房屋及土地的過户變更登記手續,乙方依法取得房屋的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等房屋產權手續後,3日內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幣840萬元,即總房款的%

3、乙方在取得上述房屋產權手續並在雙方實際辦理完畢全部房屋交接手續後3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幣萬元,即總房款的15%

4、剩餘總房款的5%為乙方暫扣的甲方保證金,在乙方進住本協議項下的房屋年月後,如果房屋無嚴重的建築質量問題及房屋權屬瑕疵等問題,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交房方式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40日內,甲方將本協議項下的房屋騰空並交付給乙方佔有並使用,甲方應同時將本協議附件2記載的該房屋的附屬設備、設施和房屋建築設計、裝飾、消防及施工等圖紙資料一併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甲方承諾條款

1、甲方承諾:對於本協議項下房屋的房屋具有所有權,並沒

有任何出租,也沒有任何其他的共有權人,同時,對於該房屋的出售,沒有任何享有優先購買權的人,該房屋之上沒有設定任何諸如抵押等他項權利,該房屋也不存在任何諸如法院查封等權利處分受到限制的情況,否則,甲方將承擔全部責任。

2、甲方承諾:對於本協議項下房屋過户手續辦理完畢之日前的氣、水、電、電話、有線電視、網絡使用費、衞生費等實際發生的費用及物業費用等應該由甲方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承諾在過户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與乙方辦理前述費用的確認及相關繳費權證的交接手續,並根據前述承諾承擔交接之日前的費用。

3、甲方承諾:由於土地紅線距離本協議項下房屋太近,甲方

同意在該房屋周邊劃出約300平方米土地提供給乙方永久使用,甲方不收取任何費用,但乙方應承擔國家規定的有關税費,如遇國家徵地等土地的收益權屬甲方對劃出歸乙方使用的該部分土地,乙方可以採用砌制圍牆、架設欄槓、柵欄等方式對該部分土地與甲方的其他土地進行分割,並對該土地享有相對獨立的使用權。甲方如果以後處置其他房屋及土地,應該與受讓人講清楚關於前述土地的使用情況並保證受讓人也同意乙方繼續使用。

對於前述範圍的土地,甲乙雙方將對現場進行丈量後做出補充協議,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六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沒有及時根據本協議第四條的約定及時將房屋騰空並交付乙方,或者沒有一併轉移或者房屋的附屬設備、設施和房屋建築設計、裝飾、消防及施工等圖紙資料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並應繼續履行本協議。

2、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應配合乙方及時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地產權屬轉移手續。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果有可歸責於甲方的原因導致本協議項下房屋的過户變更登記手續不能及時辦理完畢的,甲方應該雙倍返還乙方定金,並賠償遲延辦理過户手續期間乙方已經支付房款的利息,按照日萬分之二點一的標準計付,並應繼續履行本協議。

3、在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果甲方出現惡意違約,不再履行本協議,或者明示毀約,甲方應雙方返還乙方定金,並承擔乙方已經支付房款的利息,該房款按照日萬分之二點一的標準計付,此外,甲方還應該賠償乙方的可得利益損失,該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違約時該房屋之市場價與雙方約定的協議價之差價部分。

出賣人:

買受人: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參考版本 篇1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房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方:_________房地產經紀有限責任公司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房產買賣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已依法取得出售房的合法證書。出售房已設抵押,甲方為該房屋的產權狀況負全責。該房屋的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結構為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車庫________號,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甲方對出售權的聲明

甲方保證出售房的合法性,並有權將該房上市交易。如情況不實,甲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後果。

第三條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

乙方自願在本合同第一條及第二條成立的前提下,購買甲方出售房的完全產權,並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籤訂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出售房價格

甲、乙雙方同意出售房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條付款方式

1.合同簽字蓋章後,甲乙雙方應向丙方提供辦理立契過户手續的必要材料並立即支付丙方佣金:甲方_______元,乙方_______元;及甲方代辦產權費_________元,乙方代辦產權費_________元、貸款手續費_________元。丙方實收佣金_________元。此外,乙方還須當即支付甲方購房定金_________元。如發生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2.無需銀行貸款

丙方將產權辦理至乙方名下後,乙方須當即向甲方付清房款餘額。

3.銀行貸款

①甲、乙雙方應向丙方提供辦理銀行貸款手續的必要材料。

②乙方應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房款的30%首付存入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③銀行貸款部分房款按銀行規定由銀行直接支付。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方違約。

2.甲方應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房屋搬空並交予乙方,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如甲方拒不履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3.合同簽訂後,如乙方違約,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同時乙方承擔全部中介費用。如甲方違約,必須承擔雙倍定金返還給乙方的責任,同時也承擔全部中介費用。在解除合同時,違約方應將違約金結清。

第七條房屋交付

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甲方須出售房的產權清楚,無糾紛,無債權、債務。出售後,如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債務,一律由甲方負責。

2.甲方保證所售房屋現狀同產權證記載相符。

3.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4.物業交驗完畢後,房屋所產生各項費用:如電、水、煤氣及物業等各項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關於產權辦理的約定

甲、乙雙方應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市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户手續,並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甲、乙雙方可委託丙方代辦該房屋所有權證。否則,由此所引起的一切產權糾紛、債務與丙方無關。

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税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國家規定繳納。

第九條附件

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相關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補充合同。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須加蓋百家幸公章後方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注:本合同均以人民幣結算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房屋買賣合同參考版本 篇17

原告:_________________,女,漢族,生於197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國中文化,系重慶市人,現住

被告:_________________,男,漢族,生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

1、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上列被告立即配合原告辦理過户手續。

2、因本案產生的相關費用均由被告承擔。事實及理由:_________________

上列原、被告原系夫妻關係,因感情不和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辦理離婚手續。雙方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共同財產位於室的房屋歸原告所有,被告在離婚後一月內配合辦理過户手續。被告現只配合原告辦理了房屋產權證的過户,土地使用權證在原告多次要求下均不配合辦理,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現訴至人民法院,懇請判準上述請求為盼!

呈:_______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參考版本 篇18

第1部分 合同背景

第1條 合同原則:鑑於目前買賣雙方因為合同不明造成諸多爭議,為充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出賣人的合同義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買受人購買出賣人商品房一事達成本合同。

第2條 文字定義:

(1)合同中所稱“合同”、“本合同”、“約定”等係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合同,其他合同則冠以合同的具體名稱;

(2)本合同中所稱“房屋”、“本房屋”、“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等係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簽訂合同即將買賣的商品房;

(3)本合同所稱“本樓”或者“樓房”係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位於的樓座;

(4)本合同中所稱“小區”、“社區”係指房屋所處於的社區;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買受人解除購房合同的行為。

第3條 合同標的:本房屋位於  市  區(縣)  路  號,目前施工進度情況參照由出賣人提供的照片。

第4條 合同目的:出賣人知道買受人購買商品房係為自己住用、通過出租獲得利潤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時通過及時轉讓獲得利潤,或者行使相關的所有權或用益物權以獲得利益。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購買此房屋後,除作為住宅使用外,還可以作為公司辦公用房使用,可以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機構的註冊登記許可。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條 協商地點:本合同在簽訂及履行過程中,由各方依次選擇談判地點,分別為出賣人銷售場所(  市  區(縣)  路  號)或者為買受人及買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場所(  市  區(縣)  路  號),各方應在會面協商時準備好應當提供的文件資料,以節省雙方的時間。

第6條 銷售廣告:買受人根據出賣人於   年  月  日刊登在 報第 版的廣告,參考出賣人提供廣告(包括文字、圖片、音像資料、電子出版物、網絡),與出賣人就購買商品房一事進行協商;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及周邊環境符合廣告所描述之內容,雙方就可預見的內容進行約定,如雙方沒有在涉及房屋質量、裝修、周邊環境等細節作出説明時,則出賣人提供或發佈的廣告及宣傳品可作為證據,證明出賣人承諾提供房屋符合廣告宣傳品中文字及圖案的描述。

第7條 土地權利:本項目由北京市政府有關機構批准立項,項目的批准文號為: ;批准文件的主要內容為: 。本宗土地原所有權人為: ,原土地使用權人為: ,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編號為: ;土地使用證號碼為: ,土地使用權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土地使用權性質為: (商業或住宅)。

第8條 權利擔保:考慮到目前出賣人無法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為保證買受人的權利,出賣人承諾於  年  月  日前向買受人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並且在他項權利記錄中不會有任何擔保抵押記錄,如到期不能提供,則買受人有權要求退房,出賣人則應當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如出賣人不同意退房,或者雖然同意退房卻未自同意之日起 日內使買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出賣人都將因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而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9條 規劃許可:用地規劃批准部門為: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

第10條 銷售許可:房屋銷售許可部門為:      ,房屋銷售許可證:        ;出賣人承諾已經依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可以提供、辦理並具備辦理銷售許可的全部文件。

第11條 施工許可:施工許可部門:      ,施工許可證:    開工證:     。建築企業:總設計單位:       ,建築師姓名:      ,註冊建築師號碼:      ,總施工單位:      ,總監理單位:        。

第12條 商品房標準:商品房將適用標準為:        作為本商品房的設計和建築標準。商品房驗收:由     負責驗收;由      負責進行質量評價。

第2部分 房屋質量

第13條 質量原則:考慮到買受人支付的價款,買受人所購房屋各項驗收標準不僅要達到合格要求,還應當達到優良標準;出賣人不得僅以房屋質量合格來履行合同義務,而是應當在滿足基本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時還需要達到買受人的特別要求,並證明其各項驗收標準均達到優良等級。

第14條 防震減災:考慮到買受人所購房屋將可能在未來時間內長期使用,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提供樓房地震安全性能評價測試報告,以使買受人的安全在未來得到保障,否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條 牆體平直:房屋的牆體及平面均應當平直,傾斜角度不得大於0.1度,計算方法為:高度差/直線距離;不平直情況並不得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條 防水情況:房屋頂棚無水漬、廚房及廁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與地板結合處無漏水、滲水;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7條 表面裂縫: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內部無任何裂縫,保温層牆壁表面平整,瓷磚地板平整無鬆動、無爆裂、無間隙;出賣人保證房屋的沉降情況優於北京政府頒佈的最高要求,並對於可能發生的加速沉降或不均勻沉降情況對質量產生的影響向買受人提供檢測及評估報告。如果雙方無法對是否是裂縫達成共識的,則雙方從樓內業主中隨機選擇3人,由這3人確定是否屬於裂縫、漏水、滲水、牆體平直等,此3人的觀點應當作為有效證據。出賣人有義務申請有關機構就此問題進行評價,如出賣人不予以申請,則視為存在裂縫,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18條 質量文件:考慮到房屋質量將在未來相當的時間內對買受人的安全與收益要求有巨大影響,而提供完全的質量文件是出賣人不可推卸的責任與義務,為充分保證買受人的知情權,出賣人除提交竣工驗收備案表以外,還應當向買受人提供如下文件:

(1)施工單位的竣工報告;

(2)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價報告;

(3)勘察單位質量檢查報告;

(4)規劃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5)衞生部門出具的水質檢驗合格文件;

(6)環保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7)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驗收合格文件;

(8)電梯工程監督報告;

(9)施工單位簽署的質量保修書;

(10)抗震評估機會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評價報告;

第19條 文件交付:

(1)全部質量文件上述文件應當於入住前交付給買受人,沒有上述文件不視為交房;即使買受人入住,仍有權出賣人每日承擔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如無法按時交付上述文件,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0條 質量標準:商品房設計質量不應低於各級政府有關機構頒佈的最有利於買受人的標準,本合同最後所列明的各項規範及標準均為出賣人應當遵守的強制性標準,即出賣人所提供的房屋質量不得低於各項規範的要求;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1條 質量證明:考慮到出賣人的優勢地位,出賣人在房屋交付時應當向買受人提供證明其質量合格的申報手續及質量評價報告;當買受人對此報告提出異議時,出賣人應當證明這種異議不成立;出賣人不能證明的則視為存有質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視為交房。

第22條 質量評價:出賣人在交付商品房前應當提供質量評價報告;買受人有權查驗與商品房質量相關的全部文件,有權委託相關機構對商品房質量進行重新評價;如出賣人拒絕提供文件,或者在買受人申請重新質量評價時拒絕進行協助,則視為房屋質量不符合規定而不能交房;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3部分 户型空間

第23條 商品房户型:  室  廳  衞  浴  廁  廚,本商品房使用率為:

第24條 起居室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5條 書房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6條 卧室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7條 衞生間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8條 廚房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9條 陽台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0條 過道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1條 套內樓梯: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2條 重要門窗: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3條 貯藏空間: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4條 房屋層高:     毫米;室內淨高:    毫米。

第35條 立平面圖:平面圖中所列面積如無特別説明均為套內使用面積;立面圖中所列尺寸如無特別説明均為淨高度。

第4部分 房屋面積

第36條 建築面積:

(1)文字定義:商品房銷售的建築面積為套內建築面積與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

(2)總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陽台建築面積:   平方米,另室內牆體面積為:    平方米。

第37條 建築面積變化:

(1)面積範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後,面積在  至  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大於   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餘價款,並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小於   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建築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並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當此面積小於 ,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面積費用:鑑於目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面積所適用的契税為2%,如果因為出賣人的原因使面積擴大,導致買受人不得不支付比原來税率更高的税費,因此而多支付的税費,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同時有權不支付由於面積擴大所引起的各種費用(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用等)的增加,必須支付的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保留退房的權利。

第38條 分攤的公用面積:

(1)文字定義:可分攤的公用面積是指與商品房在同一幢樓內且為本樓提供公共服務的建築面積。

(2)基本原則:此部分僅存在於與本樓內部並與本樓建築結構中存有相連結的部分並且僅向本樓居住者提供非營利性服務,不符合此條件的建築不得計入公攤面積。

(3)分攤構成:公共門廳、電(樓)梯前廳、電梯井、電梯間、電梯機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僅為本樓服務的其他設備間;套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面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4)面積核實:因分攤的公用面積涉及範圍大、操作過程複雜,使買受人無法核對及查實,可能給合同一方提供欺詐機會;為保證交易的公平性,出賣人根據《房產測量規範》和《房產圖圖式》提供公攤面積的構成與尺寸,以使買受人可以根據自有的條件對面積進行核對。

第39條 套內建築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建築面積為套內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和陽台建築面積三者之和。

(2)面積範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套內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後,面積在  至   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3)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大於   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餘價款,並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4)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小於   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套內建築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並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5)比例增加:交房後,套內建築面積、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發生增加的,應當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築面積增加的比例大於套內建築面積增加比例的,買受人無須為任何增加的面積支付費用。

(6)比例減小:交房後,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減少的,應當按相同比例減少;建築面積減少的比例小於套內建築面積減少的比例的,出賣人應當按照最有益於買受人的原則退款,買受人有權選擇諸多方案中的一個。

第40條 套內使用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使用面積是指各功能使用空間(如卧室、起居室等)牆體內表面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

(2)面積構成:卧室面積:   平方米、書房面積   平方米,客廳面積:   平方米、衞生間面積各為:   平方米;面積的數字以出賣人現有的平面圖紙為標準。

第41條 使用面積變化:

(1)面積範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後,面積在   至   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大於   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餘價款,並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小於   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使用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並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第42條 露台面積:鑑於露台面積並不計算在買受人購買面積之中,出賣人將面積為: 平方米的露台之使用權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在使用過程中無須支付物業管理費;如出賣人或者第三人或者行政機構阻礙買受人使用此部分面積,則出賣人應當根據平均房價的三倍與按露台總使用面積計算應當退還給買受人的費用。

第43條 面積測量:房屋分攤的公用部分、面積及全部長度尺寸應當註明,經過測量的應當提供符合《房產測量規範》和《房產圖圖式》的測量報告,使買受人有權可以獲得精確的詳細內容。

第44條 測量機構:測量機構應當是取得中央政府機構測繪專業管理機構頒發的測量資格的機構,測量義務不得委託給他人;沒有專業資格的機構測量的數據無效,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房款。

第45條 面積核實:買受人有權根據測量報告對任何一個尺寸進行核實,此等核實無需複雜的測量工具,僅憑於任意一個市場上購買的米尺等測量工具即可進行測量。

第46條 面積自測:買受人有權在入住前或入住後對室內全部長度、寬度、高度尺寸進行測量;如果需要對全樓進行測量的,出賣人有義務向買受人提供與本樓相關的圖紙,買受人也可以召集樓內其他業主共同進行測量。

第47條 測量爭議:買受人入住前有權聘請有資質的機構入户進行測量,如果測量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測量結果有差異,則雙方有權提請法院或者有關機構進行最終決定,在此以前買受人有權先行入住,並且根據最有益於買受人測量的結果支付相關費用。

第48條 通知到場:當買受人對公共面積進行測量時,如果發現出賣人提供的尺寸與事實不符,則可以通知出賣人到場進行共同測量,此等通知可以通過電話、普通信函或掛號信函或特快專遞或者傳真,買受人接到通知後應當到場;出賣人不到場的,買受人即可自行進行測量。

第49條 違約條件:買受人以約定方法得到的任一個尺寸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圖紙不符,則視為出賣人提供的公攤面積不合法,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公攤面積的費用;出賣人不得以此為理由拒絕交付房屋,並仍應及時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第50條 違約責任:當出現上述違約條件後,出賣人應當在3日內雙倍退還公攤面積的價款作為違約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則每天應當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部分 建築設備

第51條 用水供應: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供水,水源由市政機構提供,壓力為   。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熱水,温度為   ;價格   。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2條 排水設施:出賣人在入住時保證買受人室內的排水設施可以使用。室內排水共有地漏   個,分佈在衞生間、廚房等。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53條 管道密封: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管道壓力測試數據,並保證管道不會出現任何泄露;如果室內發生液體或氣體泄露,導致買受人的裝飾裝修傢俱損壞的,如果買受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責任,則出賣人應當以  倍裝修傢俱款額或者每人每日  元作為賠償,以補償買受人在選擇裝修企業、設計施工所支付的費用與耗費的時間。如液體或氣體的泄露給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則出賣人應當同時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

第54條 管線安裝:出賣人承諾不在商品房內通行任何公用管線。所謂公用管線是指管線內的物、氣體不直接從此管內進入到買受人室內且供買受人單獨使用;如有通過,則視為合同的變更,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任何費用,並有權要求出賣人進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視為商品房仍未交付;不能修改的,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5條 電梯使用:本單元共有電梯部且不得少於兩部,型號為 ,額定載重量不得低於   公斤,每部電梯服務住户數量不得超過   户,電梯終生保修,買受人可以24小時使用電梯,並可以到達商品房所處層樓,等待時間不得超過   分鐘。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6條 電梯安全:電梯安全的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當因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因乘坐電梯受到傷害,受害人及相關權利人有權要求出賣人同時承擔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

第57條 消防設施:出賣人提供的消防設施為: ;並在交房時取得消防機構的認可;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部分 電氣部分

第58條 電力供應:負荷  kva,計費設備為   ,插座位置   ,數量   ,供電平面圖  ,可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9條 通訊設施:線路數量  條,出口位置:見圖紙,使用時間為: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0條 其他線路:有線電視數據線至少一條,出口位置在: ,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部分 供暖與燃氣

第61條 供暖設備:供暖設備名稱 型號為: 生產企業: :適用標準: 。

第62條 設備安全:安全使用時間20年,出賣人保證燃氣設備的安全性,並承擔由此產生的產品質量責任;在產品質量爭議時由出賣人承擔質量無瑕疵的證明責任。

第63條 技術指標:在封閉狀態下的室温不低於20度時每個月用氣量不高於300立方米,温度: 濕度: 暖氣片數量 。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4條 暖氣計費:暖氣價格不高於政府規定的標準,計費方式 及價格 每月每平方米。

第65條 使用時間: 出賣人承諾應當於  年  月  日開通暖氣供應。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66條 燃氣品質:燃氣設備: 計量設備: 計費方式及價格: ;燃氣安全裝置為 。

第67條 使用時間:燃氣交付使用時間為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按日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千分之一。

第8部分 裝修標準

第68條 室內裝修標準為:見附件標準,出賣人提供的附標標準包括裝修部位、工程量、裝修標準。

第69條 室內裝修總價格為:見附件價格,出賣人提供的附件價格包括各工程部分的材料單價與總價。

第70條 室內裝修標準:室內經過裝修不得低於或者超過下述標準《人造板及其製品中甲醛釋放限量》、《溶劑型木器塗料中有害物質限量》、《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木傢俱中有害物質限量》、《壁紙中有害物質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質限量》、《地毯、地毯襯墊及地毯用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釋放限量》、《混凝土外加劑釋放限量》、《建築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其他安全標準。

第71條 違約責任:裝修交付使用時間為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交付時間要求並符合前述質量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9部分 室內環境

第72條 日照時間:考慮到採光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房屋全年在日照時間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户能夠接受的滿窗日照時間為6小時,由出賣人提供具體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3條 自然通風:考慮到室內通風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其自然通風性能不低於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4條 室內保温:考慮到房屋保温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室內保温不低於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5條 房屋隔熱:考慮到房屋隔熱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外牆隔熱不低於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6條 噪聲隔音:考慮到室內噪聲隔音將對買受人的身心健康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牆體隔聲情況不低於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7條 電磁輻射:考慮到室內外電磁輻射可能嚴重影響買受人的身體健康,出賣人承諾不低於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0部分 室外環境與綠化

第78條 周邊建築:本商品房周圍 米外無其他建築物,從本商品房各窗户、門及門外50米內沒有公共垃圾處理場所、污水處理站、供變電站、公共停車場、有軌交通工具等其他設施。

第79條 採光保障:出賣人應當知道在本樓房與其南側的建築物之間的距離,並承諾此距離絕對不會影響買受人所購房屋的採光;其間距係數不得少於1.8,以保證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室內的採光。

第80條 環境綠化:本商品房  米範圍內不可能再建設任何非綠化設施,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1條 綠地定義:所謂綠地是處於房屋以外,種植於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於50釐米,可以包括楊樹、柳樹、槐樹、梧桐,其目的在於給買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適感覺,並且能夠產生隔音、清潔空氣的作用,綠化植物壽命不應低於10年。

第82條 綠地面積:考慮到綠地面積將對買受人生活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本社區綠地面積為:  平方米,綠化率不應低於北京市標準,交付時綠化率的計算方法為地面綠地面積與總建築面積之比,房屋交付時本社區的綠化率不低於30%,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3條 氣味條款: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後,不會聞到任何異味;室內在任何條件下均不會出現異味。雙方對是否是異味有爭議的,可以隨機選擇3人進行評價,以多數人的意見作為最終結果;此三人的決定如果未被執行,其決定應當在訴訟中作為決定性證據。

第84條 環保噪聲: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後,白天來自室外的聲音不高於60分貝,夜晚不高於50分貝,室內原有設備不會產生任何聲音。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5條 電磁輻射:出賣人承諾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內及本商品房樓上建造或允許他人建造任何電磁發射裝置,包括尋呼台發射台、移動電話發射台、廣播電視轉發台或其他有輻射的裝置;如果有此設施,無論是否影響人體健康,買受人均有權退房,出賣人將承擔違約責任。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1部分 社區及設施

第86條 社區名稱:本商品房所屬社區經政府地名管理機構確定為:   ,本小區屬於政府管理機構認可的合法社區。考慮到社區名稱的穩定性有利於買受人購買房屋的增值,因此出賣人承諾將在未來時間內始終使用的名稱為 ;如此名稱發生變化,出賣人承諾將賠償給買受人總房價百分之三,作為因名稱變更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賠償。

第87條 自用車位:出賣人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停車的車位壹處,具體位置為:     ,買受人無須為此車位支付任何費用;如果需要支付費用則每月不超過  元,且在買受人於  年  月  日時即開始使用。

第88條 用地面積:本社區總用地面積為:    ,總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積為     平方米,公用建築面積為      米,重要指標:容積率:    。

第89條 建築總量:社區共有樓房     幢,其中一期工程     幢,二期工程      幢,各期工程的開工時間與竣工時間分別為:    年    月   日和   年   月   日。

第90條 設施使用:社區所屬的共用設施係為社區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設,不應當向買受人及其家庭成員收取費用,其功能不得侵害買受人利益,設計及建築標準均不低建設部相關技術標準。

第91條 參考標準:本社區的公用設施的具體質量、數量由出賣人提供數據標準,不能提供的應當按照出賣人的各種廣告資料作為標準。

第92條 公共設施:幼兒園      個,面積為     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學校  個,其中國小  個,中學  個,面積為   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醫院( 級 等)  個,面積為  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停車場  個,面積為   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郵局  個, 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娛樂設施: 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郵政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電話接通時間:  年  月  日 。

第93條 道路交通:交通公路等級為:  公路寬度:  道路質量:  ;所述公路或者道路應當可通過車輛,否則不視為交付,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為寬度不低於6米,社區內應當有人車分行的道路,以保證買受人與家庭成員安全交通,道路標識應當符合國家或北京市最高標準。

第94條 居住安全:交付時社區內不應當有正在建設的建築物,在買受人可能經過的道路絕對不允許有任何可以產生墜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絕對不得有可能阻礙行人或者車輛的坑、溝、井或者其他產生危險的建築物或者構築物。

第95條 商品房標識:社區內的所有建築物應當有明確的標識,以利於買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員能夠順利找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

第96條 建設標準:出買人承諾本社區的設計與施工標準不低於《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中的最高標準,如果北京市有更為有利的設計規範,買受人有權適用此規範,雙方對標準的選擇有爭議時,買受人有權從不同的標準選擇較為有利的條款適用。

第97條 違約確定:對出賣人提供的各種設施是否合乎約定,應當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買受人與出賣人共同隨機選擇三人,選擇方法見本合同爭議解決中的約定,由其對此爭議做出仲裁裁定。

第98條 違約責任:出賣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繼續履行合同,交房時間從承諾全部履行完畢之日開始計算,詳細條款見本合同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不能在寬限期(  日)內完成交付的,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部分 價格付款

第99條 公平價格:

(1)買受人所購房屋價格為 (大寫:  元);

(2)出賣人不得將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顯優於買受人的價格出售給其他買受人(差額應在合理範圍內),否則將認為是對買受人的歧視或價格欺詐,出賣人承諾並承認買受人有要求同等優待的權利。

第100條 分期付款:如房屋目前尚不能交付使用,而買受人一次將全部房款交付給出賣人顯然存有巨大風險,為此雙方商定以如下方式向出賣人支付房款:

(1)第一次付款:相當於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自行於簽訂合同時支付;

(2)第二次付款:相當於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於房屋主體竣工後支付。

(3)第三次付款:相當於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於全部內部設備安裝完畢後支付。

(4)第四次付款:相當於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於房屋全部裝修工程竣工後支付。

(5)第五次付款:相當於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銀行於房屋交付使用且入住後支付。

第101條 工期證明:上述施工進度應當與實際情況相符,而且出賣人應當提交設計企業、施工企業和監理企業出具的證明,此證明除證明工期已經達到付款期限外,還應當由簽字證明人承諾如果不能證明工期進度的,則簽字企業及簽字人承擔連帶欺詐賠償責任。

第102條 銀行貸款: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03條 買受人原因:出賣人證明系買受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3部分 房屋交付

第104條 交付含義:本合同所稱交付是指佔有權及使用權的交付,以保證買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實現居住目的,並不代表所有權的交付。

第105條 交付時間:商品房交付時間為   年  月  日,社區設施環境交付時間為  年  月  日。

第106條 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賣人向買受人發出入住通知書;

(2)書面簽收:買受人書面簽收“收到入住通知書”;

(3)鑰匙收條:買受人書面簽收“商品房鑰匙收到條”;

(4)隨附資料:出賣人提供商品房質量備案表、商品房長度高度細節尺寸及面積測量結果;

(5)其他條件:其他合同中約定的條件也應當具備,房屋交付時出賣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應再收取任何費用作為買受人入住的先決條件,否則買受人有權依此每天獲得總房價百分之一的賠償金。

(6)不視為交房:上述條件缺少任何一條,均不構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07條 入住費用:入住前買受人應當支付以下費用:物業管理費、產權證費用、車位費用及其他由買受人享受服務的代辦費用,除此外無須支付任何費用。

第108條 強行入住:考慮到買受人在入住前已經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賣人在交付房屋時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出賣人同時應當保證所聘請的先期物業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關機構和人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當此等阻礙情況發生後,買受人有權不經過任何機構或人員的許可強行入住,此時任何人的阻擋行為均視為違法。

第109條 交付驗收:買受人在出賣人所建房屋完工後,可以進入室內進行觀察,並可以聘請相關專家對其進行評價,出賣人及其聘請的機構或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買受人及有關人員進入。買受人可以進行如下項目的評價與驗收:建築質量、室內設施、室內外環境、社區質量及其他驗收。

第110條 延遲交付:當出賣人無法按期交付時,則買受人有權通知出賣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賣人 日的寬限期,在寬限期內出賣人仍然不能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111條 交付效力:出賣人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後,買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權、佔有權、出租權、收益權,並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

第112條 文件內容: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及商品房使用説明書,其內容不得低於政府最高標準。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部分 初步驗收與保修

第113條 初步驗收:鑑於商品房質量無法立即做出判斷,買受人無法在交付使用後立即對質量做出判斷,因此雙方共同認為質量的評價與驗收是一個較長的過程,買受人僅能對外觀部分進行初步使用性評價。

第114條 保修內容:主體結構、公用部分、環境設施、建築外表部分、裝修部分、室內電氣部分、室內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賣人提供的內容。

第115條 責任承擔:如果入住後發生漏水、裂縫等質量瑕疵,應當由出賣人承擔責任,並立即進行修復,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此責任轉移至第三方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16條 保修期間:  年,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不低於建設部《房屋建築工程質量維修辦法》的規定,當開始日期與交房日期不一樣的,則從交房日期開始,按最益於買受人的時間進行計算。

第117條 故障排除:自買受人電話通知後4小時內維修人員應當到達現場,8小時內將故障排除。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房屋買賣合同參考版本 篇19

其委託人:________,性別: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

其受託人:________,性別: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委託原因、事項、權限:

其委託人______是位於北京市________號房屋的所有權人(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是產權共有人。現我們同意出售上述房產。因為我們______,不能親自辦理該房產的買賣及相關手續,故委託__________為我們的合法代理人,全權代表我們辦理如下事項:

1、那在符合依法出售的前提下,代我們辦理此房的買賣交易手續;代為簽署以上房屋的買賣合同;

2、我們代為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此房產權轉移、過户等相關事宜;

3、要辦理代為辦理與出售此房相關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暖氣、公共維修基金等交割手續;

4、要協助買方以買方名義辦理銀行貸款相關手續並簽署相關文件;

5、相關售房款本人親自收取,或將房款通過銀行將款項劃入本人的賬號:

6、受託人在上述委託範圍內所進行的一切行為和所簽署的一切文件我們均予以承認,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

7、一般委託期限:自委託之日起至一個月內委託辦理相關事宜。過期後無效。

代理人無轉委託權。委託人:年月日

房屋買賣合同參考版本 篇20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根據國家和_________省(市)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位於第_________層,共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着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1、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甲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2、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3、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包括±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1、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為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乙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1、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

2、已付定金將在最後一期付款時衝抵,支付方式為以下第_________種:

(1)現金_________;

(2)支票_________;

(3)匯款_________。

第六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計算。

2、逾期超過_____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規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利率計算。

2、逾期超過_____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九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條保證

第十一條税費的交納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税由乙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税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費用交接時間

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十三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十四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房屋買賣合同參考版本 篇21

賣 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 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該商業用房買賣的有關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買房所購房屋的基本情況

1、房屋位於雙流縣萬安鎮石橋村,系雙流縣華陽二期( )經濟適用房項目配套商業用房,建設用地性質為劃撥,相關用地手續尚在辦理中,項目預計 年 月竣工驗收。

2、乙方所購房屋為 幢 號,預測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用途為商業,裝修標準為清水。

第二條 房屋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買賣房屋,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 元計算價款,成交總價款為¥ 元(大寫人民幣: ),該成交價不包含土地出讓金。房屋交付時,雙方按實結算。

第三條 房款交付

1、乙方於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買賣的房屋成交價款¥ 元(大寫人民幣: )交付於甲方指定帳號,開户名:雙流縣房產管理局,開户行: ,帳號: 。

2、乙方應於收到甲方通知後 日內向雙流縣國土資源局繳納土地出讓金。

第四條 逾期付款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

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償付逾期應付款總額萬分之 八的違約金。逾期超過 5日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合同成交價款總額的 30 %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第五條 產權辦理

甲、乙雙方於房屋交付且項目用地手續等辦理完畢後一年內到房管部門辦理買賣房屋產權登記手續。土地使用證分割手續於房屋分户登記手續辦理完畢後兩年內辦理。但乙方應依法繳納國家規定的土地出讓金等。

第六條 税、費支付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買賣雙方各自所須繳納的税費,含營業税及附加、契税、交易手續費、產權登記費、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等甲、乙雙方各自依法承擔。

房屋買賣合同參考版本 篇22

出賣人姓名: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姓名: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甲方系本合同項下房屋的所有權人,且其對該房屋的處分已徵得該房屋相關權利人的同意;

2、甲方願意將房屋出賣給乙方;

3、乙方願意購買上述房屋;

4、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____元整;

5、本合同項下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尚未辦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房屋享有完全的處分權並保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而且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條房屋的坐落、面積情況。

1、本合同所稱標的房屋是指位於長沙市____區____鄉____村____組____棟____單元房及該棟底層東頭南向第二間雜屋。

2、該房屋____房套內面積為_____平方米,雜屋套內面積為_____平方米。

3、本合同項下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隨房屋一併轉讓。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房屋的交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款,乙方還應向甲方共支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

本合同項下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價款已包含在交易總價中。

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不再另行計價。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付款:

1、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伍仟元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天內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

2、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於乙方取得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之日起____天內支付。

第五條房屋交付及產權登記的約定。

1、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天內將本合同項下房屋全部交付給乙方,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2、甲方應當在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開始辦理產權登記後日內,及時辦理權屬登記。

3、甲方應當在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之日起日內,及時將房屋權屬登記過户至乙方名下。

第六條税費分擔約定

1、甲方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所需要的税費、產權登記費、交易手續費等一切税費由甲方承擔。

2、甲方將房地產過户至乙方名下所花費的交易税費、產權登記費、交易手續費等一切税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自本合同規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支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

3、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房屋交付及產權登記的約定,乙方有權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處理:

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內將乙方已付房價款退還給甲方,並按已付房價款的%賠償乙方房屋損失,同時按乙方投入房屋裝修的費用賠償乙方的裝修的損失。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了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特別約定

房屋交付後,如發生房屋徵收或拆遷等對房屋及相應土地的補償,由乙方所有。

第十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一條陳述和承諾條款

1、甲方承諾:甲方擁有對本合同項下房屋完全的處分權。

2、乙方承諾:真實地願意購買本合同項下的房屋。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律師事務所見證。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律師事務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買賣合同參考版本 篇23

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乙方申請退還已購買甲方房屋的退房,解除原房屋買賣合同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購買的朝暉國際公寓501號和503號房屋退還給甲方。

二、乙方和其愛人有義務配合甲方同房地產管理局、中國及其他部門辦理房屋退房的相關手續。

三、因辦理退房手續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和損失由乙方負責。

四、在乙方辦理好退房手續後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乙方的首付款29.66萬元退還給乙方,將購房貸款60.90萬元退還給中國,歸還銀行利息的部分由乙方負責償還。

五、違約金:違約方需支付違約金伍萬元。

六、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法律約束力。

七、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之前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自本合同的生效而自行失效。

八、本合同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負責人簽字:

乙方身份證號碼:

簽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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