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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及附屬設備買賣協議書(精選14篇)

房屋及附屬設備買賣協議書(精選14篇)

房屋及附屬設備買賣協議書 篇1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房屋及附屬設備買賣協議書(精選14篇)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多次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願將自有坐落___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號房屋__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售賣給乙方。

二、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房屋東至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附四至平面圖一張)。

其房屋包括陽台、走道、樓梯、衞生間、灶間及其他設備。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屬設備,雙方議定房屋價款人民幣萬元,由甲方售賣給乙方。

四、房屋價款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

第一期,在雙方簽訂買賣合同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萬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第三期,在房屋產權批准過户登記之日付清。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後出具收據。

五、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日起____________天內將房屋騰空,連同原房屋所有權等有關證件,點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憑證。

六、在辦理房屋產權移轉過户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產權過户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七、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捐税、費用,概由甲方負責。本合同發生的過户登記費、契税、估價費、印花税由乙方負擔。其他税費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的總額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乙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5‰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的房價款作為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清楚,絕無其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乙方買受後,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致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賠償乙方損失。

十一、交屋時,乙方發現房屋構造或設備與合同約定的不符,經鑑定屬實,甲方應於1個月內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費用在房價款中扣除。如修理仍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除返還全部房價款後,並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房屋所佔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圍牆等)所有權屬於國家。乙方取得上開房屋佔有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並依照國家法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及其他有關費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執1份,另2份分別送交房產和土地管理機關辦理產權過户登記手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及附屬設備買賣協議書 篇2

本合同由________公司,主營業所在中國________以下稱甲方),與________公司,主營業所在美國________(以下稱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簽署茲證明鑑於乙方擁有現用於製造鋼絲繩的機器設備,並願意將機器設備賣給甲方鑑於乙方同意購買甲方用已方提供的機器設備生的產鋼絲繩,以補償其機器設備的價鑑於甲方向意向乙方出售鋼絲繩,以償還乙方的機器設備價款;因此,考慮到本協議所述的前提和約定,甲、乙雙方物此立約:

1.購買協議甲方同意從乙方按一下列條款購買下述商品:

1.1商品、規格及其生產能力:商品:規格:生產能力:

1.2數量:2台。

1.3價格:________港價:單價:  總價:

1.4支付:機器設備價款以甲方的產品--鋼絲繩償還,全部價款在邊疆三年內平均三次付清,自________日開始支付。

1.5裝運:裝運期:   裝運港:目的港:   裝運嘜頭:

1.6保險:由甲方保險。

1.7檢驗:

1.8保證:乙方保證其機器設備從未用這,性能先進,質量好,並保證該機器能生產________規格鋼絲繩,產量每小時________米。

2.銷售協議甲方以鋼絲黽償還購買乙方機器設備的價款。

2.1商品及規格:商品:鋼絲繩。

規格:

2.2數量:鍘絲繩每年________米。

2.3價格:鋼絲繩的價格按交貨時國際市場價確定

2.4裝運:每年兩次裝運,一次在六月,另一次在十二月,每次貨價為________。

裝運港:目的港:法語運嘜頭:

2.5包裝:木卷軸裝。

2.6支付:憑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保兑的,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允許轉船。

信用證必須於裝運日期前15天到達甲方,有效期不少於90天。

信用證要與本合同完全一致,否則,乙對遲裝負責;而且,甲方有機就其中的損失向乙方提出索賠。

修改信用證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7保驗:甲方保險,投保水漬險和戰爭險,投保金額為發票金額加10%2.8檢驗:甲方出具的品技檢驗證書為最後依據。

若貨到後乙方發現質量與上述規定不符,乙方在貨到目的港後45天內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解決有爭義的問題。

3.不可抗力若因不可抗力事故,甲方或乙方對未交或遲交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貨物不負責任。

4.仲裁有關或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爭議應該友好協商解決。

若達不成協議,有關爭議案則提交________仲裁。

仲裁決定為終局的,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5.適用法律本合同的簽訂,解釋和履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準。

6.正本條款

7.有效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

房屋及附屬設備買賣協議書 篇3

編號:

採購單位(甲方):

供應商(乙方):

鑑證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等法律法規和採購文件(編號:),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設備品牌、規格型號、數量、價格及其它

金額單位:元數量單位:台

設備名稱品牌

規格型號

數量

單位

單價(元)

總價(元)

備註

合同總價(人民幣小寫):

合同總價(人民幣大寫):

注:以上合同總價包括運抵甲方的運費及安裝調試費等。

第二條:質量保證

乙方所供的設備是符合國家技術規範和質量標準,經國家“三C”認證或國家有關部門檢驗的合格產品,未曾開箱使用,與合同規定的型號與配置相一致,能夠與用户現有設備正常連接;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後,能在設備功能範圍內保障甲方的系統安全,並穩定運行,所供的設備符合甲方的採購要求。軟件產品是原廠產品包或原廠商提供的許可證協議。如發生所供設備與合同不符,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交貨時間、地點

1、乙方在合同生效後個工作日內,按照其與甲方的事先約定將所供設備(出廠原包裝)運至指定地點(杭州市內)拆箱,負責安裝調試和設備的集成,按照甲方要求安裝其它相關軟件(軟件版權由甲方負責),正常運行後交甲方驗收。

2、所供設備交付使用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產品使用説明書、質量保證書、三包憑證等相關資料和原配的附件。

第四條:驗收

1、乙方將所供設備運至交貨地點拆箱、安裝調試完畢後,由甲方當場驗收,雙方共同簽署《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和《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乙方提供的產品型號統一對應、描述一致。

2、鑑證方將會同採購辦、監察、審計等部門以及聘請的技術顧問履行監督責任。

第五條:售後服務

1、售後服務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提供上門現場服務。所購設備從驗收合格之日起,質保期為個月,乙方免費提供7_24小時的電話技術支持和5_12小時的現場技術服務。

2、現場服務響應時間:乙方在質保期內接到甲方的電話後,杭州市區30分鐘內響應,2個小時內到達現場,4小時內修復故障,4小時內不能修復的,採取提供備品、備件或備機等措施,以保證甲方的正常工作,待維修配件到後再換回。

第六條:履約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須向鑑證方繳納合同總價2%的履約保證金(合計人民幣元),

合同履行完畢後,由乙方開具統一收款收據(須有財政或税務機關監製章),並持《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向鑑證證方辦理履約保證金無息原額退還手續。

第七條:貨款的支付

經甲方驗收合格交貨後,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將《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報鑑證方備案後,憑原始憑據(發票)、《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在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辦理結算貨款手續。

第八條:其他約定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並且不再退還履約保證金,同時甲方徵得鑑證方同意有權終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甲方無正當理由拒付貨款的,應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供需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的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人簽字蓋章後,由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送至鑑證方審核鑑證,並向鑑證方繳納2%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2、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需經甲、乙雙方和鑑證方共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採購文件(編號:)、應標文件及評標過程中形成的文字資料、詢標紀要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鑑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託人(簽字):或受委託人(簽字):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聯繫人:聯繫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鑑證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託人(簽字):

地址:東新路155號

聯繫人:

郵編:

聯繫電話:

傳真:

簽約時間:20年月日

簽約地點:

房屋及附屬設備買賣協議書 篇4

買受人(甲方):____________項目部

出賣人(乙方):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填寫説明: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為格式合同,可供簽訂砼泵、塔機、混凝土布料機、施工升降機、等施工機械購銷合同使用。

2、可選項中,選擇請在該項前的“□”中劃“√”,未選請在該項前的“□”中劃“__”。

3、本合同文本不宜塗改,確需修改,請在修改處加蓋雙方公章,並附加説明。

第一條: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供貨時間、數量及配置説明:

第二條:質量標準

產品必須符合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關標準一套。

第三條: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按乙方《產品質量保修書》執行,保修期限自貨到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乙方應承擔自交貨起因產品質量而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責任。

第四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丙方對乙方在本合同中應履行的所有義務包括但不限於墊資款、貨款及違約責任的承負進行擔保,擔保期限自債務產生之日起到債務履行期滿後二年。

整機為裸裝,隨機附件和隨機文件用木箱包裝,包裝箱不回收。

第五條: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按甲方確認的“發貨清單”提供,隨同主機發運。

第六條:貨物驗收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1、驗貨:乙方負責運輸至甲方指定地點______________建築工地,在甲方指定地點驗貨。

上述圖紙甲最遲應於合同訂立之後日內提供給乙方,雙方應就相關圖紙的交接辦理書面交接手續。如果甲方在上述時間內未能及時提供相關圖紙的,則合同的租賃期間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起算時間之最長日期向後作相應順延。

2、乙方代辦汽車或鐵路運輸,運費包含在合同總額中。

3、收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項目部

收貨地址:工程施工現場

聯繫人: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甲方應在貨到交貨地後組織驗收,驗收符合交貨要求的在“發貨清單”上簽字蓋章;買受人在驗收時發現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時,需在驗貨後____天內向乙方提出異議,乙方接通知後應在____小時內作出答覆,進行更換、調配以達到合同約定要求。

第八條:設備的安裝、調試與培訓

1、設備開機時,乙方接甲方通知派人前往指導安裝調試,完畢後,雙方在“調試交驗單”上簽字蓋章。

十、不可抗力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取得公證機關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證明,並在事件發生後15個工作日內,及時通知另一方。雙方同意,可據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責任。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技術培訓,以保證甲方操作人員能承擔設備操作任務。

3、甲方設備投入使用前,乙方須提供《安裝證》,如甲方有《安裝證》,則乙方可不必提供。

4、乙方應承擔在設備安裝調試期間操作本設備引起的一切機械、人身事故並承擔責任。

第九條:付款方式、時間及期限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遲延交貨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按每天_______元計算;

2、乙方所供貨物質量缺陷的違約責任:按合同金額__%承擔違約金;

3、甲方逾期付款違約金:按拖欠款項每天萬分之一計取。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產品的名稱規格單價數量及其它:建築材料購銷合同模板按樣品收貨,整板在自然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備註:參照所提供的模板使用説明資料使用,產品合格率為95%)若出現質量問題如大面積開膠起層包調包換,有一張換一張。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均可依法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按《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其它約定事項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產品質量保修書》作為合同的附件。

2、產品超過保修期,乙方應派人提供維修,配件費由甲方承擔。

3、甲方驗收貨物(設備)後,應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但因貨物(設備)質量、使用故障和售後服務等問題,甲方有權拒絕支付剩餘款項直至問題解決。

本委託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擬定,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擬補充條款。如有爭議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通過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4、質量保修期間,甲方所購貨物(設備)發生故障時,乙方應於24小時內派出售後服務人員至故障貨物(設備)所在地開始維修或售後服務,超過48小時後,甲方將視乙方違約,乙方應承擔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按_____元/天計取。

5、甲方合同款付清同時後,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國家統一完税發票。

6、運輸費用由運輸單位為甲方開出運費發票,由乙方代為轉交甲方。

第十三條:其它

甲方租用______型虛擬主機_____部,租用時間為_____年,年租金為_____元;初裝費_____元;同時註冊國內域名_____個,國際域名____個,費用為_____元;轉移域名_____個,費用為_____元;額外空間___MB,費用為_____元;額外電子信箱____個,費用為____元;其他:_費用為________元。以上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

1、本合同所有附件,均與本合同一併使用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經簽約,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並承擔合同中各自的義務。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4、本合同在甲、乙雙方結清貨款手續後即自行終止。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供方(乙方):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8.3由供方負責開箱,需方驗收.驗收方根據本合同附件一:技術規格及配置驗收無誤後,由需方對本合同設備及附件予以確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房屋及附屬設備買賣協議書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鑑於賣方擁有生產、銷售_________設備及相關資料的專有權;

鑑於買方為_________需要有意向賣方購買上述設備及相關資料;

鑑於此,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標的

本合同標的為用於_________項目的_________設備。

1.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_________.

2.賣方的所有供貨及服務必須使安裝後的設備完全滿足技術規格書的要求。

3.賣方為買方設計製造並提供設備所需的其他輔助設備及材料。

4.賣方向買方提供所供設備的以下服務:設計、培訓、安裝、測試驗收、質量保證、售後服務等。

二、合同價格

1.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

2.合同總價包括了設備及輔助設備的製造、包裝、税費、關税、商檢費以及安裝調試、驗收、培訓、技術服務(包括技術資料、圖紙的提供)、質保期保障等的全部費用。

3.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

(1)設備和材料費用:¥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2)輔助設備費用:¥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3)設計和技術資料費用及培訓費用:¥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4)技術服務費用:¥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4.本合同價格為固定不變價。

5.如果單價和數量的乘積與總價不一致時,以單價為準並修正總價。

三、付款

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方通過_________銀行支付給賣方。

1.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交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賣方。

(1)賣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本_________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_________份。

(2)_________銀行出具的以買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_________份。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4)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5)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上述單據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提交。

2.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在賣方按本合同約定交貨時,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將每批交貨總價的_________%支付給賣方: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並註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_________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

(2)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3)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4)詳細裝箱單一式_________份;

(5)質量合格證一式_________份。

3.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在買方收到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賣方:

(1)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規定簽署的_________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_________份;

(3)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4.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在按本合同規定的保證期滿後,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賣方:

(1)商品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規定簽署的_________保證期結束的確認書影印本_________份;

(3)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均由買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均由賣方負擔。

四、逾期付款

如果買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付款,則賣方有權延期交貨;如果超過合同規定支付時間_________天買方仍不付款,則賣方有權解除合同,這時買方應按貨物總金額的_________%計違約金¥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付給賣方:如果買方未按合同的規定的日期付款給賣方,則買方也應支付由此產生的違約金,違約金按拖欠款金額每天_________‰計算,直至該款付清為止。超過合同付款期_________天買方仍不付款,由此造成賣方的損失,應由買方向賣方作出補償。

五、設備交付

1.交付時間: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日後_________個月內分_________批將設備交付完畢。交貨日期以設備始發航空部門/鐵路部門/水運部門發貨時間戳記為準。此日期即為本合同計算遲延交貨違約金的根據。

2.交付地點:所有合同設備由賣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交貨地點為_________機場(車站、港口)。貨物的所有權及風險在賣方將貨物交至承運人後轉移至買方。

房屋及附屬設備買賣協議書 篇6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桂林市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桂林市行政事業單位、團體組織辦公設備年度協議供貨商採購(編號:GLZFCG20--A0060)招標文件、中標通知書、供貨協議和第號協議供貨通知書,供需雙方就此次中標相關設備供貨涉及的有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貨物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

二、交貨時間:20--年_____月_______日前

三、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供方提供的貨物必須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符合國家檢測標準及出廠標準,並負責安裝、調試、維修等服務。安裝安全,使用後工作正常,並按出廠規定和投標承諾提供質量保證。

四、交(提)貨地點、方式:供方負責免費將貨物直接送至需方指定地點。

五、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由供方負責。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①具備供方提供的説明書或產品介紹中所列的全部功能及技術參數;

②驗收內容包括:數量、外觀、調試性能、技術參數情況、各種説明資料、合格證明等。

八、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供方應向需方交付所有隨機配件、附件、使用説明書、交貨清單等。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協議供貨商提供採購申報表、協議成交通知書(附採購明細表)、合同、驗收證明、發票等材料原件,交由招標公司核對無誤後,送採購辦辦理付款相關手續(每個月結束後十天內辦理)。

十、售後服務承諾:供方應全面履行招標文件規定的服務要求及投標文件中的各項承諾。

十一、違約責任:供方所交的設備品種、型號、規格、配置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標準的,需方有權拒收貨物。供方逾期交付貨物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償付貨款總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十二、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直至依法向合同簽訂地點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及投標承諾。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需方各一份、桂林市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及附屬設備買賣協議書 篇7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今甲方向乙方採購一批多媒體設備,為友好合作,特定如下協議。

一、採購產品名稱、價格和規定

甲方向乙方訂購的設備,共計______台(配置詳見附件:多媒體設備清單),總金額為: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整)

二、產品的驗收、售後服務及質保

1、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配置供貨,甲方按照配置單收貨。

2、驗收通過標準:所有產品部件均為協議附件之約定的部件,並部件運行正常。

3、乙方對所提供的產品在質保期內出現的品質問題,在設備沒有人為外力損壞的情況下,發生的一切設備故障,乙方將按照相應配件廠商質保標準提供免費維修、免費更換等無償服務。

4、人為損壞和其它非自然緣故造成的設備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不予免費質保,但可以提供相關服務,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貨款結算

協議簽署後,乙方將設備備齊後,運送並安裝到規定地點,由甲方清點驗收,驗收完畢後,甲方將貨款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一次性付給乙方,乙方同時將設備交付給甲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和乙方應充分協商,制定本協議約定的機器配置。在配置確定後,若有任何調整影響,應及時向乙方説明。

2、甲方有對設備的採購建議和調整的權利,並有對乙方工作的監督權。

3、甲方有按時交付貨款的義務,如甲方因未及時交付貨款導致的商品交付延期或其它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保證按照配置單向甲方供貨。如出現定製的配件型號或數量不齊時,則應及時向甲方説明並協商調整,如因乙方的問題而出現有品種、數量、規格、品質不符合協議規定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負責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費用。

2、乙方確保本協議中的安裝、維修工作的及時到位,並根據雙方約定的安裝維修工作單開展工作。如因乙方的緣故給甲方帶來損失,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附則

1、本協議的附件,作為協議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2、協議執行日期:自雙方簽字蓋章日起。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及附屬設備買賣協議書 篇8

出賣方:(以下稱甲方)

代表人:

買受方:(以下稱乙方)

代表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舊設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買賣標的物

名稱:

規格/型號:

製造商:

出廠年月:

數量:

單價:

總價(大寫):

第二條:設備資料

甲方向乙方儘可能提供現有的設備圖紙等技術資料。

第三條:設備驗收

1、乙方應於雙方在合同簽字蓋章後____日內先行驗收設備,並在設備驗收單證上簽字,以示符合乙方質量要求。

2、乙方驗收認可後,雙方將上述設備進行封存。

3、乙方在設備驗收單上簽字無異議後,若在接受後再出現任何質量問題,甲方概不對上述設備承擔質量瑕疵責任。

第四條:設備交付

1、甲方於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全部設備款後_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已驗收的設備。

2、設備交付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雙方應在交付設備清單上簽字,以示乙方收到上述設備。

第五條:付款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上述設備的全部轉讓款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若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經另一方同意,並承擔合同總價的____%的約定損失賠償責任。

2、若乙方逾期付款,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額的日千分之____的違約金,逾期三十日,視為乙方不再履行合同,應向甲方承擔約定損失賠償責任。

第七條:其它約定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在本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處理爭議。

第九條:本合同在乙方對上述設備先行驗收合格並在驗收單上簽字之時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方:

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受方:

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及附屬設備買賣協議書 篇9

合同編號:_____

簽訂日期:_____

簽訂地點:_____

經供方:___需方:___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

在執行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

1.商品

品名 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備註 

貨款共計人民幣(大寫):

2.商品質量:

3.作價辦法:

4.交貨時間:

5.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6.質量檢驗及驗收方式:

7.結算方式:

8.運輸辦法:

9.供方違約責任:

(1)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需方同意收貨的,按質論價;需方不同意收貨的,由供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2)未按合同規定的數量交貨,而需方仍有需要的,應照數補交,按延期交貨處理。完不成合同任務,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應交貨總值__%的違約金。

(3)包裝不符合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應承擔支付的費用和損失;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要求賠償損失的應予賠償損失。

(4)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交貨,每延期交貨一個月,應償付需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違約金。

(5)不符合同規定的產品,在需方代保管期內,應償付需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達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外,並承擔因而多付的運雜費和造成延期交貨的責任。

10.需方違約責任:

(1)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規格給供方造成損失時,應賠償供方實際損失。

(2)中途無故退貨,應償付供方以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的違約金。

(3)自提產品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按照銀行延期付款規定,償付供方違約金。

(4)未按合同規定的驗收辦法和時間驗收,應償付供方因延期驗收造成的損失;無故延期驗收超過三個月即按中途退貨處理。

(5)未按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按照銀行延期付款規定償付供方違約金。

(6)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無故拒絕接貨,應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金。

11.風險的承擔

12.爭議解決的辦法

13.供需雙方由於人力不可抗拒和非企業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立即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或合同管理機關查實證明,可免予承擔經濟責任。

14.上述條款如有未盡事宜,應以書面補充,作為附件。

有效日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供方:需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及附屬設備買賣協議書 篇10

買方: 合同編號: 賣方: 簽約日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如本合同之報價單(編號: )

二、合同產品總額: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零 角即RMB 元。兩者不符以中文數字為準。對產品報價,買方應承擔保密責任。

三、付款條件:

1、預付款 元。買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的一日內,給付賣方上述預付款,預付款兑現後開始進行出貨。若買方未按約定期限給付預付款,則賣方有權相應順延交貨時間並不承擔任何責任。

2、到貨款 元。貨物運至買方指定地點後應支付到貨款。

3、餘款 元。買方驗收合格二日內結清全部貨款。若買方無法對全部貨物進行驗收時,須對已驗收部分按合同約定價格支付相應之貨款。

4、買方完全付清貨款之時,即為貨物所有權轉移之時。

四、付款方式:

買方應以下列形式之一向賣方付款:□轉帳支票 □銀行匯票 □匯款 □現金

五、交貨時間:板式產品 年 月 日,實木產品 年 月 日買方要求延期交貨,應於交貨日5天前書面通知賣方。

六、交貨地點:

七、交貨方式:賣方送貨,運費由賣方負擔。貨物在運輸過程中,未到達買方指定交貨地點前,發生損壞或滅失由賣方承擔;貨物自運至合同指定地點後,買方應妥善保管全部貨物,若買方保管不當導致貨物發生損壞或滅失則買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八、安裝調試:組裝期:交貨後 天。

1、買方應於賣方交貨前5日確認組裝現場已具備安裝條件,否則造成組裝延誤及損失,賣方不承擔責任。

2、賣方根據買方確認簽字後之平面設計圖紙負責產品安裝調試,買方在簽字後不得對該設計圖紙再行更改,如賣方同意更改,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由買方承擔。

九、貨物接收和驗收:

1、賣方依合同所訂交貨時間將貨物運至指定地點時,買方必須保證提供可組裝現場,若不能提供可組裝現場,須支付賣方的來回運費及額外產生的倉儲費用並賠償賣方損失。

若不能提供可組裝現場,應在合同交貨日前5日以書面方式告知賣方,同時支付完合同總金額80%;無論是否有場所進行安裝,餘款均應在合同約定交貨日後15日內結清。如買方不依約及時接受全部貨物,且不以書面方式告之賣方變更的交貨日,則視買方單方面違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買方的違約責任。

2、買方應在組裝完畢後當日內驗收完成,如有異議應在此期限內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買方在期限內不驗收則視為驗收合格。

3、買方認可在相關出貨驗收單上簽字者為買方或買方授權之驗收人。

十、品質保證:

1、賣方必須保證產品質量。(木製產品存在的天然色差、牛皮產品存在的天然牛疤除外)

2、賣方按照保用服務證書之保用服務細則提供服務。

十一、違約責任

(一)賣方責任:

1、賣方應嚴格按交貨日期交貨,若賣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災、風災等原因)逾期交貨未超過90日的,應支付逾期不能交貨部分之貨款萬分之五/天的違約金,若賣方不能交貨或逾期交貨超過90日,則適用本款第2項之規定。

2、賣方非因不可抗力而不能交貨,或逾期交貨達90日,賣方須按照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的20%承擔違約責任。

(二)買方責任:

1、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生效後,買方不能違約或擅自解除合同,否則應向賣方支付合同總額20%的違約金。

2、報價單上所列產品及其顏色不得任意退、換(除質量問題),如買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災、風災等)要求退、換,則經賣方同意後按以下原則辦理:

1) 沙發、椅類退、換,以售價20%收起賠償金,運輸費用另行承擔。

2) 其他商品賣方不接受退、換。有損壞者不接受退、換。

3、 買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應按逾期付款金額的萬分之五/天支付違約金。

4、買方要求逾期交貨2周以上,賣方以每萬元貨物每天5元計倉儲費:要求逾期交貨達30天以上者,買方除承擔倉儲費外另應承擔延期交貨金額5%的違約金。如買方延遲接受貨物達60天,則視為本合同自動解除,同時買方必須承擔合同總金額50%的違約金。 十二、合同變更

1、雙方簽約後,因買方合理要求而增減產品內容需另行簽訂《異動合同》。

2、雙方簽約後,因買方合理要求而變更交貨時間、地點、驗收人等應填寫《交貨變更確認單》,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三、因本合同涉訟時,買賣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賣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四、本合同具有以下附件:1、報價單,2、 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空白待填寫部分經雙方協商一致填寫,其他部分不得塗改,如有塗改痕跡,本合同無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七、本合同及附件經買賣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買方(蓋章): 賣方(蓋章):

電話: 電話: 傳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承辦人: 承辦人:

日期: 日 期:

房屋及附屬設備買賣協議書 篇11

説明

1.方括號內的數字或文字(有的空着)為合同雙方談判時協商確定。

2.關於付款比例,可根據具體工程情況作相應調整。或採用其他付款方式,但相關條款要作相應調整。

3.第九十三條中的“鍋爐”、“汽輪機”、“發電機”在其相應的合同中選擇其一。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字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雙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需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供方)供需雙方達成協議,並同意按如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定義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詞的含義在此予以界定。

1.“需方”是指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繼任方和法人的受讓方。

2.“供方”是指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繼任方和法人的受讓方。

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4.“合同價格”是指在本合同第三章中規定的部分。

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十四章中所規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6.“技術資料”是指合同設備及其與電廠相關的設計、製造、檢驗、施工、安裝、調試、性能驗收試驗、驗收和技術指導等文件(包括圖紙和各種文字説明),和本合同附件三規定的用於合同電廠正確運行和維護的文件。

7.“合同設備”是指供方根據合同所要供應的機器、裝置、材料、物品、專用工具、備品備件和所有各種物品,如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示和規定。

8.“性能驗收試驗”是指為檢驗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性能保證值按本合同附件五規定所進行的試驗。

9.“臨時驗收”是指當性能驗收試驗的結果表明已達到了合同附件一規定的保證值後,需方對每台機組合同設備的驗收。

10.“最終驗收”是指需方對每一台機組的合同設備保證期滿後的驗收。

11.“日、月、年”是指公曆的日、月、年。

12.“電廠”是指_____電廠。

13.“服務”是指由供方提供的與設計、製造、檢驗、施工、安裝、調試、性能驗收試驗、驗收直至最終驗收證書籤發相關的技術指導(包括人員培訓)服務。

14.“現場”是指位於_____,由需方為建設電廠所選定的地方。

15.“備品備件”是指根據本合同提供的備用部件,根據附件二足夠3年運行用。

16.“試運行”是指單機、整機或各系統和/或設備進行的試運行。

17.“機組”是指鍋爐、汽輪機、汽輪發電機和附屬設備組成的一個完整機組。

18.“書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簽名的文件。

19.“分包商”或“分供貨商”是指由供方將合同供貨範圍內任何部分的供貨分包給其他的法人及該法人的繼任方和該法人允許的受讓方。

20.“最後一批交貨”是指該批貨物交付後,使得合同設備的已交付的貨物總價值達到合同設備價格98%以上,並且餘下未交的設備不影響機組的安裝、調試和性能驗收試驗。

21.“開始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後,由需方通知供方使用本合同設備的工程項目已被正式列入(國家)開工計劃的通知之日。

第一章 合同標的

本合同所定設備將用於___________項目。

第一條 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

設備名稱:

設備規格(型號):

數量: 套

第二條 凡供方供應的設備應是全新的、技術先進的並且是成熟可靠的。

第三條 設備的技術規範、技術經濟指標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條 供方詳細的供貨範圍按合同附件二。

第五條 供方供應的技術資料按合同附件三。

第六條 本合同包括為保證所供應的設備安全可靠、高效正常運行與維護所必需的專用工具與備品備件、技術服務(其中也包括技術配合和現場技術服務)及技術資料(其中包括圖紙、資料、説明書等等)

第二章 供貨範圍

第七條 合同供貨範圍詳見附件二。

第八條 本合同供貨範圍包括了所有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備品備件、服務及技術指導,但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現有任何漏項和短缺,在發貨清單中並未列入而且確實是供方供貨範圍中應該有的,並且是滿足合同附件一對合同設備的性能保證值要求所必需的,均應由供方負責將所缺的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及備品備件、服務及技術指導等補上,且不發生費用問題。

第三章合同價格

第九條 供方按本合同供應的一套合同設備總價格為 萬元(大寫: )。其中第一套合同設備價格為 萬元、第二套合同設備價格為 萬元。該價格還包括供方所應納的税、技術資料(含郵遞費用)和技術配合、技術服務費、從製造廠到始發站/碼頭的運輸、裝卸、保險費及所有設備包裝費。

第十條 按合同供貨範圍(分部套及技術服務費)的分項價格見附件六。

第十一條 本價格在合同交貨期內為不變價,若因需方原因推遲交貨期,其價格變動按第十四條規定執行。

第四章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第十二條 本合同使用貨幣種類為人民幣。

第十三條 付款方式:銀行託收或票匯。

第十四條 合同價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供方在提交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需方支付給供方合同總價款的 %( 萬元)作為預付款。(1)金額為合同總價款 %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2)金額為合同總價款100%的形式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合同開始日期起1個月內,且供方在提交金額為合同總價款 %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經審核無誤後,需方支付給供方合同總價款的 %作為預付款。若合同生效日期與開始日期時間相差超過2個月,則合同交貨期開始順延,順延時間為生效日期與開始日期時間相差減去2個月;順延時間每超過6個月,則合同價增加 %,順延時間不到六個月則合同價不變。(注:第十四條1和第十四條2付款之和為合同總價款的10%)

3.貨款的支付供方按交貨順序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每批設備(部組件)交給指定的運輸部門,在辦理好全部運輸手續後,應將全套的該批設備的商業發票(金額為該批設備價格的80%,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清單、質量檢驗合格證明、貨運提單提供給需方,需方在 天內驗明上述文件無誤後,支付該批貨物貨款的80%。

4.每套合同設備經 小時試運行通過並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金額為該套合同設備技術服務費80%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經審核無誤後一個月內,需方支付給供方該套合同設備技術服務費的80%。

5.剩餘合同總價的10%作為設備質量保證金,待每套合同設備保證期滿沒有質量問題,在供方提交下列單據經需方審核無誤後,需方應在一個月內支付給供方該套合同設備價格的10%:(1)金額為該套合同設備價格10%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2)該套合同設備最終驗收證書的影印件一式五份。

第十五條 付款時間以需方銀行承付日期為實際支付日期,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一百條計算遲交款違約金的依據。

第五章 交貨

第十六條 本合同設備的交貨期及具體分部套交貨時間詳見附件四。

第十七條 交貨地點:凡供方製造的部套為供方廠鐵路專用線(車上)/碼頭(船上);凡供方分包給其他單位制造的部套(除必須返供方廠的部套外),其交貨地點為分包單位鐵路專用線(車上)/碼頭(船上)。若供方(包括分包部分)沒有鐵路專用線/碼頭,則供方的交貨地點為附近的鐵路貨運站(車上)/碼頭(船上)。

第十八條 合同生效後6個月內供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的規定向需方提供預計每批貨物名稱、總重量、總體積和交貨日期的初步交貨計劃。及本合同項下的貨物總清單。在每批貨物預計啟運[ ]天前及[ ]天前,供方應以電報或傳真將第二十一條中的各項內容通知需方。

第十九條 每批合同設備交貨日期以貨物始發鐵路部門/水運部門發貨時間戳記為準。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九十五條計算遲交貨物違約金時的根據。

第二十條 需方可委託供方負責代辦設備運輸,運雜費、保險費等均由需方承擔。供方需向承運部門辦理申請發運設備所需要的運輸工具計劃。

第二十一條 在每批貨物備妥及裝運火車車輛/船發出[ ]小時內,供方應以電報或傳真將該批貨物的如下內容通知需方:

(1)合同號;

(2)機組號;

(3)貨物備妥發運日;

(4)貨物名稱及編號和價格;

(5)貨物總毛重;

(6)貨物總體積;

(7)總急裝件數;

(8)交運車站/碼頭名稱、車號/船號和運單號;

(9)重量超過20噸或尺寸超過9米×3米×3米的每件貨物的名稱、重量、體積和件數。對每件該類設備(部件)必須標明重心和吊點位置,並附有草圖;

(10)對於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他危險品和運輸過程中對温度等環境因素和震動有特殊要求的設備或物品)必須特別標明其品名、性質,特殊保護措施、保存方法以及處理意外情況的方法。

第二十二條 發貨計劃中沒有開列的貨物應配合安裝進度進行交貨。

第二十三條 在保證期內和在保證期滿後至第一次大修時止由於供方的過失或疏忽造成的供應設備(或部件)經雙方確認的損壞或潛在缺陷,而動用了需方庫存中的備品備件以調換損壞的設備或部件,則供方應負責免費在[ ]個月內將動用的備品備件補交,運到指定目的車站/碼間,並且通知需方。

第二十四條 供方應按附件一和附件三規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滿足作電廠設計所需的廠家圖紙、資料、技術文件。按附件一和附件三的規定提供全部安裝圖紙、資料、技術文件每套合同設備[ ]套。應分別列出上述圖紙技術文件的清單及符合附件三規定的交付進度。

第二十五條 每批技術資料交郵後,供方應在[ ]小時內將技術資料的交郵日期、郵單號、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件數及重量、合同號等以傳真或電報通知需方。

第二十六條 技術資料以交郵印截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此日期將作為按合同第九十六條對任何延期交付資料進行延期違約金計算的依據。如果技術資料經需方或需方代表檢查後發現有缺少、丟失或損壞,且非需方原因,供方應在收到需方通知後[ ]天內[對急用者應在 天內]免費向現場補充提供缺少、丟失或損壞的部分。如因需方原因發生缺少、丟失或損壞,供方應在接到需方通知後[ ]天內[對急用者應在 天內],向現場補充提供缺少、丟失或損壞部分,費用由需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 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廠及裝貨車站檢查包裝質量和監督裝車情況。供方應提前[ ]天通知需方交運日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時參加檢驗時,供方有權發貨。上述需方代表的檢查與監督不能免除供方應負的責任。

第二十八條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遲設備發貨時,由需方負擔倉儲費及必要時的保養費。並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該批設備的款項。

第二十九條 到貨站(整車)/碼間(整船):

(零擔)/(散貨):

第三十條 收貨單位:

第六章 包裝與標記

第三十一條 供方交付的所有貨物要符合“gb19173”包裝儲運指示標誌的規定,按(79)機電聯字第1029號文及國家主管機關的規定具有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設備和零件散失。並應按設備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黴、防鏽、防腐蝕和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合同設備安裝現場。產品包裝前,供方負責按部套進行檢查清理,不留異物,並保證零部件齊全。

第三十二條 供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在裝配圖中的部件號、零件號應標記清楚。

第三十三條 供方應在每件包裝箱兩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目的站/碼頭;

(3)收貨單位名稱;

(4)設備名稱、機組號、圖號;

(5)箱號/件號;

(6)毛重/淨重(公斤);

(7)體積(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為2噸或超過2噸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側面以運輸常用的標記和圖案標明重量及掛繩位置,以便於裝卸搬運。按照貨物的特點、裝卸和運輸上的不同要求,包裝箱上應明顯地印刷“輕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樣。

第三十四條 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籤或直接在設備本身上註明上述有關內容。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第三十五條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包括分件名稱、數量、價格、機組號、圖號的詳細裝箱單、合格證。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技術説明(如有的話)各一份。另郵寄裝箱清單各2份。

第三十六條 附件二中列明的備品備件應按每台設備分別包裝,並在包裝箱外加以註明,一次性發貨。

第三十七條 備品備件及工具應分別包裝並按第三十二條註明上述內容。

第三十八條 各種設備及鬆散零星的部件應採用好的包裝方式,裝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內,並儘可能整車發運以減少運輸費用。

第三十九條 柵格式箱子及/或類似的包裝,應能用於盛裝不至於被偷竊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成損壞的設備及零部件。

第四十條 所有帶坡口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須用保護蓋或其他方式妥善防護。

第四十一條 供方及/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號標明任何兩個箱件。

第四十二條 對於需要保證精確裝配的明亮潔淨加工面的貨物,這些加工面應採用優良、耐久的保護層(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裝前發生鏽蝕。

第四十三條 供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使用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和防潮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註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單位名稱;

(3)目的站/碼頭;

(4)毛重;

(5)箱號/件號。

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兩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項號、名稱和頁數。

第四十四條 凡由於供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供方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規定負責及時修理、退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非供方包裝原因發生貨物損壞和丟失時,需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並通知供方7天內到達現場調查。供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保險公司交涉,需方協助供方儘快處理,同時供方應儘快向需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工期需要。

第四十五條 需方應對多次使用的專用鐵路包裝箱、包裝架等,在該部件到貨清點之後[ 個月]內返供方。

第七章 技術服務與聯絡

第四十六條 供方需派代表到現場進行技術服務,指導需方按供方的技術資料和圖紙進行安裝、分部調試、啟動調試和試運行,並負責解決合同設備在安裝調試、試運行中發現的製造質量及性能等有關問題。

第四十七條 供方應在合同生效後6個月內以郵寄方式向需方提交執行第四十六條中規定的服務工作的組織計劃一式兩份。

第四十八條 在合同生效後[ ]個月內,雙方確定技術聯絡會的次數、時間和地點。

第四十九條 供方有義務在必要時邀請需方參與供方的技術設計,並向需方解釋技術設計。

第五十條 如遇有重大問題需雙方立即研究協商時,任何一方均可建議召開會議,在沒有非常情況下,另一方應同意參加。

第五十一條 各次會議及其他聯絡方式雙方均應簽訂會議或聯絡紀要,所籤紀要雙方均應執行。如涉及合同條款有修改時,需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為準。

第五十二條 供方提出並經雙方在會議上確定的安裝、調試和運行技術服務方案,供方如有修改,須以書面形式通知需方,經需方確認後方可進行。為適應現場條件的要求,需方有權提出變更或修改意見,並書面通知供方,供方應給與充分考慮,應儘量滿足需方要求。

第五十三條 需方有權將供方的設備設計、安裝和技術服務方案以及供方所提供的一切有關合同設備的資料和圖紙等複印分發給需方和有關各方,需方並不由此而構成任何侵權。

第五十四條 為合同設備安裝工程而僱傭的其他合同商,對蓋有“密件”印章的圖紙文件,需方應予以保密。

第五十五條 如果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參加合同設備的部分技術服務或去現場工作,應事前通過供方徵得需方同意,費用應由其自行負擔。

第五十六條 對於供方主要部件的訂貨合同和分包合同,供方應對其分包商的一切有關供貨範圍、設備及技術接口等問題負責。

第五十七條 對於需方選購的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配套設備,供方有提供技術配合的義務,並不由此而發生任何費用問題。

第五十八條 供方派到現場服務的技術人員應在本合同生效後[ ]個月內提交需方予以確認。需方有權提出更換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現場服務人員,供方應根據現場需要,重新選派需方認可的服務人員。如果需方在書面提出該項要求[ ]天內供方沒有答覆,將按第九十七條視為延誤工期等同處理。

第五十九條 技術服務和聯絡的具體要求見附件七。

第八章 質量監造與檢驗

第六十條 供方應在本合同簽字日起[ ]個月內,向需方提供本合同設備的設計、製造和檢驗標準的目錄。設計、製造和檢驗標準應符合附件一和附件五的規定。

第六十一條 需方有權在合同設備製造過程中派駐廠代表,在電力工業部駐廠總代表組的統一組織下進行監造和出廠前的檢驗,瞭解設備組裝、檢驗、試驗和設備包裝質量情況,並簽字確認。需方監造檢驗的標準應使用附件一和附件五所列的相應標準。供方有配合監造的義務,在監造中及時提供相應資料,並不由此而發生任何費用問題。

第六十二條 需方監造的範圍及具體監造檢驗項目見附件五。

第六十三條 供方應為需方駐廠代表的監造檢驗提供下列方便:

1.根據本合同設備每一個月度生產進度提交符合附件五要求的月度檢驗計劃;

2.提前[ ]天將設備的監造項目和檢驗時間通知電力部總代表組和需方(或需方駐廠代表);

3.電力部總代表組和需方駐廠代表有權查(借)閲供方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標準(包括工廠標準)、圖紙、資料、工藝及實際工藝過程和檢驗記錄(包括中間檢驗記錄或稱不一致性報告)及附件五規定的有關文件。對於檢驗記錄,如需方認為需要複印存檔,供方應提供方便。

4.向需方駐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第六十四條 需方的監造檢驗一般不得影響工廠的正常生產進度,應儘量結合供方工廠實際生產過程。若需方廠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時間及時到場,供方工廠的試驗工作可正常進行,試驗結果有效,但是需方代表有權事後瞭解和檢查試驗報告和結果。

第六十五條 需方代表在監造中如發現設備和材料存在質量問題或不符合本規定的標準或包裝要求時,需方代表有權提出意見並暫不予簽字,供方須採取相應的改進措施,以保證交貨質量。無論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義務主動及時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設備製造過程中出現的較大的質量缺陷和問題,不得隱瞞,在需方不知道的情況下供方不得擅自處理。

第六十六條 不論需方人員是否參加監造與出廠檢驗或者需方代表參加了監造與檢驗,並且簽了監造與檢驗報告,均不能被視為供方按合同第十章規定應承擔的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對設備質量應負的責任。

第六十七條 由供方供應的所有合同設備部件出廠時,應有供方製造廠簽發的產品質量合格證作為交貨的質量證明文件。對附件五列出的某些主要設備,還應有全套需方代表簽字的監造與檢驗記錄和試驗報告。

第六十八條 貨物到達目的地後,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後應及時到現場,與需方一起根據運單和裝箱單組織對貨物的包裝、外觀及件數進行清點檢驗。如發現有任何不符之處並由雙方代表確認屬供方責任後,由供方處理解決。當貨物運到現場後,需方應儘快開箱檢驗,檢驗貨物的數量、規範和質量。需方應在開箱檢查前[ ]天通知供方開箱檢驗日期,供方應派遣檢驗人員參加現場檢驗工作,需方應為供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檢驗時,供方人員未按時赴現場,需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檢驗結果和記錄對雙方同樣有效,並作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賠的有效證據。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開箱或最後一批設備到達現場[ 個月]後仍不開箱,產生的後果由需方承擔。

第六十九條 現場檢驗時,如發現設備由於供方原因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規範時,應做好記錄,並由雙方代表簽字,各執一份,作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或更換的依據;如果供方委託需方修理損壞的設備,所有修理設備的費用由供方承擔;如果非供方原因或由於需方原因,發現損壞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後,應儘快提供或替換相應的部件,但費用由需方自負。

第七十條 供方對上述索賠如有異議,應在接到需方索賠通知後[ ]天內提出複議,否則索賠即告成立。如有異議,雙方需進行協商,如果供方認為有必要,需方可同意供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後[ 個月]內,自費派代表赴檢驗現場同需方代表共同複驗。

第七十一條 如雙方代表在會同檢驗中對檢驗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中國商品檢驗局進行商檢。請商檢局出具的商檢證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終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商檢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第七十二條 供方接到需方按本合同第六十八條至第七十一條規定提出的索賠後,應按第七十三條的規定儘快修理、換貨或補發短缺部分,由此產生的製造、修理和運費及保險費均應由責任方負擔。

第七十三條 供方修理或換貨的時間,以不影響電廠建設進度為原則,但不遲於發現缺陷、損壞或短缺等之後 個月,對於關鍵部件重新供應的時間,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七十四條 需方對到貨檢驗的貨物提出索賠的時間,不遲於貨物抵達電廠工程設備儲放場之日起的 個月。

第七十五條 本章以上條款所述的各項檢驗僅是現場的到貨檢驗,儘管沒發現問題或供方已按索賠要求予以更換或修理均不能被視為供方按合同供方按合同第十章及附件一的規定應承擔的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

第九章 安裝、調試(試運)和驗收

第七十六條 本合同設備由需方根據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檢驗標準、圖紙及説明書進行安裝。雙方應充分合作,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設備儘快建成投產。

第七十七條 本合同設備安裝完畢後的驗收工作按照附件一、附件五的要求進行。

第七十八條 合同設備的安裝完畢後,供方應派人蔘加調試,並應儘快解決出現的問題,其所需時間應不超過 個月。在此期間,如合同設備都能安全穩定運行,即可由雙方選擇適當時間進行性能驗收試驗,這項驗收試驗由需方負責,供方參加。

第七十九條 性能驗收試驗應在每套合同設備全部設備運轉穩定,達到額定出力下連續穩定運行 小時完畢後,應在 個月內進行。當每套合同設備全部設備運行穩定,達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規定的各項性能保證值指標,則考核認為合格。此後 天內,需方應簽署並由供方會籤的本合同設備初步驗收證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果合同設備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保證指標時按第八十一條和第九十二條辦理。

第八十條 在不影響本合同設備安全、可靠運行的條件下,如有個別微小缺陷,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由供方免費修理上述微小的缺陷的條件下,需方可同意簽署初步驗收證書。

第八十一條 如果在第一次性能驗收試驗時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性能保證值時,則雙方應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責任並由責任一方採取措施,並在第一次驗收試驗結束後[ ]個月內進行第二次驗收試驗。

第八十二條 在第二次性能驗收試驗後,如仍有一項或多項指標未能達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規定的性能保證值,雙方應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責任,經雙方確認:

如屬供方原因,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執行;

如屬需方原因,本合同設備應被認為初步驗收,此後 天內由需方代表簽署並由供方代表會籤本合同設備初步驗收證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供方仍有義務與需方一起採取措施,使合同設備性能達到保證值。

第八十三條 每套合同設備最後一批設備到達現場之日起[ ]個月內,如因非供方原因該合同設備未能進行試運行和性能驗收試驗,期滿後即視為通過最終驗收,此後 天內,應由需方簽署並由供方會籤本合同設備最終驗收證書。

在合同設備穩定運行 小時後,如果非供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驗收試驗的延誤超過[ ]個月,則此後 天內需方應簽署並由供方會籤的本合同設備初步驗收證書。

第八十四條 不管合同設備性能驗收試驗進行一次或兩次,需方將於初步驗收證書籤發之日起至一年並完成索賠後止 天內按照第九十條規定簽發最終驗收證明書。

第八十五條 按第七十九條及第八十二條出具的初步驗收證書只是證明供方所提供的設備性能和參數截至出具初步驗收證明時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視為供方對設備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設備損壞的潛在缺陷所應負的責任解除的證據,同樣,最終驗收證書也不能被視為供方對設備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設備損壞的潛在缺陷應負責任的解除的證據。潛在缺陷指設備的隱患在正常情況下不能在製造過程中被發現,供方對糾正潛在缺陷所應負的責任,其時間應保證到一年保證期終止後到第一次大修(通常為一年)。

當發現這類潛在缺陷時(經雙方確認),供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條及第八十九條1的規定進行修理或調換。

第八十六條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的任何時候,對由於供方責任需要進行的檢查、試驗、再試驗、修理或調換,在供方提出請求時,需方應做好安排以便進行上述工作。供方應負擔修理或調換機器人員的費用。如果供方委託需方施工人員進行加工和/或修理、調換設備或由於供方設計圖紙錯誤或供方技術服務人員的錯誤造成返工,供方應按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費用(所用費用按發生時的費率水平計費):

p=ah+m+cm

式中:p總費用(元);

a人工費(元/小時人);

h人時(時人);

m材料費(元);

c台班數(如班);

m每台設備的台班費(元/台班)。

第十章 保證與索賠

第八十七條 保證期一般是指合同設備簽發初步驗收證書之日起一年(籤最終驗收證書)或供方發運的最後一批交貨的設備到貨之日起[ ]個月(籤最終驗收證書)二者以先到日期為準。該保證期的具體內容按第九章和第十章有關條款執行。

第八十八條 供方保證其供應的本合同設備的成套設備是全新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成熟的、質量優良的,設備的選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經濟運行和易於維護的要求。供方保證根據本合同附件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圖紙是清晰、完整統一和內容正確、準確的並能滿足合同設備的設計、安裝、調試、運行和維修的要求,合同設備在投產後的第一年內,年可利用小時數要求大於[ ]小時;第二年及以後年可運行小時數要求大於[ ]時,年強迫停機率小於[ %],供方為“合同設備”承擔的保證期應到需方出具最終驗收證書為止。

第八十九條 1.本設備合同執行期間,如果供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和技術資料有錯誤,或者由於供方技術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返工、報廢,供方應立即無償換貨和修理。如需換貨,供方應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換貨的一切費用,換貨或修理期限應不遲於證實屬供方責任之日起的[ ]個月內,對於那些在[ ]個月內不可能修理或調換的貨物,可經需方特殊允許另行商定期限。供方可委託需方在現場進行損壞設備的修理,所有費用由供方負擔。

2.由於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説明書及非供方技術人員的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由需方負責修理、更換,但供方有義務儘快提供所需更換的部件,對於需方要求的緊急部件,供方應安排最快的方式運輸,所有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第九十條 合同規定的保證期滿後,由需方在 天內出具合同設備保證期滿最終驗收證書交給供方。條件是:在此期間供方應完成需方在保證期滿前提出的索賠和賠償。但供方對非正常維修和誤操作以及由於正常磨損造成的損失不負責任。

第九十一條 在保證期間,如發現供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如屬供方責任,則需方有權向供方提出索賠。如供方對此索賠有異議,按第七十條辦理。否則供方在接到需方索賠文件後,應立即無償修理、換貨、賠款或委託需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運費及保險費由供方負擔。

第九十二條 如由於供方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設備,而使合同設備停運或推遲安裝時,則保證期應按實際修理或換貨所延誤的時間作相應的延長。

第九十三條 由於供方責任,在第九章規定的性能驗收試驗後,如經第二次驗收試驗(由於供方原因)仍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保證指標時,供方應承擔違約金,其計算方法如下:

鍋爐:

(1)如果鍋爐效率在[ ]時低於保證值,每降低0.1%絕對值,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2)如果按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額定條件下,鍋爐出力低於保證值,每降低10t/h,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在[ ]工況下,空氣預熱器內漏風係數δa值在按圖紙要求安裝和經過認真調試後,並經供方駐現場代表簽字認可後,投產時要求≤[ ],運行一年後要求≤[ ],以上要求每升高0.01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汽輪機:

(1)如果汽輪機熱耗高於保證值,每增高4.18kj/kwh,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2)汽輪機在[銘牌工況]條件下出力每降低1mw,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如果汽輪機在額定轉速下,各軸承的振動值每高於保證值0.01mm,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發電機:

(1)發電機在額定氫壓、額定功率、額定電壓、額定功率因素,氫氣冷卻器入口冷卻水温度為[ ]℃的條件下,且定、轉子各部分的温度(或温升)不超過本合同附件一的規定值,出力每降低1mw,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2)發電機的效率比保證值每降低0.1%絕對值,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如果發電機在額定轉速下,各軸承的振動值每高於保證值0.01mm,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如上述任何一項的違約金比率超過以上條款指出的違約金比率的5倍時,需方有權要求供方以更大的違約金比率來支付違約金,其具體違約金可由雙方協商決定。如果達不成協議,需方有權要求暫停全部或一部分性能考核試驗。此時需方有權要求供方在需方同意的時間內儘快提供替換件。每套合同設備按照以上(1)至(3)項累積計算的最大違約金總額將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10%。供方支付最後一筆違約金或者供方提供的滿意替換件被需方接受之日,即為需方承認設備可以初步驗收並出具初步驗收證書之日。

第九十四條 如合同設備在保證期內發現了雙方共同確認的系供方責任的十分嚴重的缺陷(如設備性能達不到要求等),則其保證期將自該缺陷修正後開始計算一年。

第九十五條 如果不是由於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遲交貨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規定的交貨期交貨時(不可抗力除外),實際交貨日期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九條規定計算,需方有權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違約金:

遲交1~4周,每週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

遲交5~8周,每週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

遲交9周以上,每週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

不滿1周按1周計算。

由於鐵路運輸的責任而導致1個月以內的遲交,供方出具有關的設備入庫單及車皮發運單,經需方代表確認後,需方可以考慮免於遲交違約金。每套合同設備遲交貨物的違約金總金額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 %]。供方支付遲交違約金,並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繼續交貨的義務。對安裝、試運行有重大影響的設備遲交超過6個月時,需方應保留與供方協商的權力,共同商定供方應向需方支付賠償金的數額,如協商不能達到協議時,需方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九十六條 如由於確屬供方責任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三的規定按時交付,經雙方確認屬嚴重影響施工的關鍵技術文件時,則每遲交1周,需方將要求供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遲交時間的計算以第二十六條規定為準。

第九十七條 如果由於供方服務的疏忽和/或錯誤,在執行合同中造成雙方一致承認的延誤,每延誤工期1周供方將向需方支付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 %]違約賠償金,每套合同設備這部分賠償金最多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 %]。且供方需支付由於供方技術服務錯誤或違約造成需方的直接損失。

第九十八條 供方對於根據本合同承擔的每套合同設備索賠責任不論單項或多項累計將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 %]。

第九十九條供方支付遲交違約金並不解除按合同附件四繼續交貨的義務,對安裝試驗有重大影響的部套,遲交超過[ 個月]時,需方保留與供方共同商定供方向需方支付賠款額的權力。

第一百條 如果由於需方原因,遲付貨款,需方須按下列方式支付違約金:

遲交1~4周,每週罰遲付金額的[ ];

遲交5~8周,每週罰遲付金額的[ ];

遲交9周以上,每週罰遲付金額的[ ];

不滿1周按1周計算。

需方除支付以上違約金外,還應支付遲交款的相應利息,每套合同設備以上違約金款總額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 %]。

第十一章 合同的變更和修改、暫停(中止)和終止

第一百零一條 本合同一經生效,合同雙方均不得擅自對本合同的內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單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對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修改、取消或被充的建議。該項建議由一方以順序編號的修改通知書向對方簽發,修改通知書副本經對方簽署人會籤後退還給修改通知書籤發一方。如果雙方共同認為該項修改會對合同價格和交貨進度有重大影響時,供方應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書後[ ]個工作日內,提出影響合同價格和/或交貨期的詳細説明。雙方同意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託)簽字並經主管部門審核後生效。將修改後的有關部分抄送原合同有關單位。

第一百零二條 如果供方有違反或拒絕執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時,需方將用書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 ]天內確認無誤後應對違反或拒絕人作為修正,如果認為在[ ]天內來不及糾正時,應提出修正計劃。如果得不到糾正或提不出修正計劃,需方將保留暫停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分權利。對於這種暫停,需方將不出具變更通知書,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和索賠將由供方負擔。

第一百零三條 根據第一百零二條規定,如果需方行使暫停權利後,需方有權停付到期應向供方支付暫停部分的款項,並有權將在執行合同由預付給供方的暫停部分款項索回。

第一百零四條 在合同執行期間,若因需方原因要求對合同設備進行重大的變更和/或要求增加超出附件二以外的範圍,需方應考慮供方的設計和生產週期及由此而發生的費用變化;供方接到需方的書面通知後,應充分考慮需方意見,與需方一起儘早完成合同修改。

第一百零五條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若因國家計劃調整而引起本合同無法正常執行時,供方和/或需方可以向對方提出暫停執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關條款的建議,與之有關的事宜雙方協商辦理。

第一百零六條 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貨,需方應按供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 %]並賠償需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一百零七條 因供方原因而不能交貨,供方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 %]並賠償供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一百零八條 如果供方破產或無償還能力,或為了債權人的利益在破產管理下經營其業務,需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供方或破產清算管理人或合同歸屬人終止合同,或向該破產管理人、清算人或該合同歸屬人提供選擇,按其給出的合理忠實履行合同的保證,執行經過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第一百零九條 若第一百零八條會考慮的情況確實發生,需方有權從供方手中將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工作接管並收歸己有,並在合理期限內從供方的現場房屋中遷出所有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設計、圖紙、説明和材料,這些東西的所有權已屬需方,供方應給需方提供全權處理並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這類設計、圖紙、説明和材料,需方對這種終止合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對供方的任何索賠不承擔責任。此外,雙方應對供方已經實際履行的合同部分評價達成協議,並處理合同提前結束的一切後果。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百一十條 不可抗力是指:嚴重的自然災害和災難(如颱風、洪水、地震、火災和爆炸等)、戰爭(不論是否宣戰)、叛亂、破壞、動亂等等。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事件而影響合同義務的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義務的期限相當於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時間,但是不能因為不可抗力的延遲而調整合同價格。

第一百一十一條 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儘快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以傳真或電報通知另一方,並在[ 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審閲確認,受影響的一方同時應儘量設法縮小這種影響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誤,一旦不可抗力的影響消除後,應將此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第一百一十二條 如雙方對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估計將延續到[ 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的執行問題(包括交貨、安裝、試運行和驗收等問題)。

第十三章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一百一十三條 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一百一十四條 凡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後仍不能達到協議時,則提交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調解。如仍不能解決,可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一百一十五條 仲裁地點為[ ]。

第一百一十六條 仲裁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一百一十七條 由上述過程發生的費用除上述仲裁裁決另有規定外,應由訴方承擔。

第一百一十八條 在進行仲裁期間,除提交仲裁的事項外,合同仍應繼續履行。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項

第一百一十九條 本合同生效需滿足下列條件: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託)簽字,加蓋合同專用章;

(2)本合同取得審查單位(電力工業部成套設備局)審查(加蓋合同審查章);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簽發“最終驗收證書”之日並貨款兩清止。

第一百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正本 份,副本 份;供需雙方各執正本 份,副本 份。審查單位正本 份,副本 份。

第一百二十一條 雙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二條 供方須將本合同供貨範圍中主要設備分包商的名單提交需方予以確認,供方應從被需方確認的名單中選定最後分包商並通知需方。分包商一旦選定,供方不得擅自改變。供方應對分包商的過失、疏忽和/或其他任何違反合同的行為承擔全部責任。

第一百二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雙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資料,雙方除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給與“合同設備”和相關工程無關的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四條 合同雙方應指定2名授權代表,分別負責直接處理“本合同設備”的技術和商務問題。雙方授權代表的名稱和通訊地址在合同生效後的2周內通知對方。

第一百二十五條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六條 合同雙方承擔的合同義務都不得超過合同的規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對另一方作出有約束力的聲明、陳述、許諾或行動。

第一百二十七條 本合同列明瞭雙方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條款。任何一方不承擔本合同規定以外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

第一百二十八條 任何一方向對方提出的函電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書寫並按對方下述地址派員遞送或掛號、航空郵寄、電報、傳真或電傳發送的,在取得對方人員和/或通訊設施接收確認後,即被認為已經被對方正式接收。

第一百二十九條 本合同雙方的地址如下: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 供方

名稱:名稱: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電傳:電傳: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賬號:賬號:

納税人登記號:納税人登記號: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簽字: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審查單位:(蓋章)合同審查單位:(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及附屬設備買賣協議書 篇12

需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津法規之規定,結合本項目具體情況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信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及金額

二、質量技術要求及技術標準:嚴格按照國家統一標準,外包裝完好,乙方提供出廠合格證,如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有權要求退貨。

三、運輸方式:由甲方到乙方倉庫提取。

四、產品的貨款的結算方式:甲方提貨時,產品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貨款,乙方提供正規購貨發票。

五、違約責任:供方必須按需方指定的質量、規格,按時交貨,如發生質量或延期交貨問題(自然災害及不可抗力除外)由供方承擔需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需方付款延期供方有權延期交貨,造成的需方損失供方不承擔。

六、甲方是高速公路養護單位,採購工業鹽是為了冬季公路及時融雪,避免交通事故,保障道路暢通,責任重大。乙方應隨時提供充足貨源,不得以任何藉口推辭。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發生合同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司法機關裁決。

九、廉潔條款:

1、嚴禁甲方人員以任何方式明、暗示乙方人員請吃、請喝、收受乙方禮金、禮品或接受乙方提供的其他私人便利或利益。

2、嚴禁乙方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人員提供私人便利、行賄或進行非正常商務宴請;

3、如果出現乙方在履約過程進行私下請吃、向甲方人員提供私人便利、行賄等一切非正常活動,一經查實,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乙方如有其它違約行為,仍需承擔違約責任。乙方的上述行為程度嚴重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責任的權利;如果乙方事後主動積極向甲方陳述事實,或乙方有證據顯示以上行為為甲方人員施壓的不得已行為,則乙方仍保留與本協議相關的權利和義務;

4、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現甲方人員有明示或暗示要求請宴、招待,或索取禮金,禮品,禮券、其他利益,或故意刁難、顯失公平的現象,應向甲方內部監察部門進行舉報。

具體舉報渠道告知如下:____________

舉報受理部門:____________

舉報電話: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

舉報電子郵箱:____________

舉報地址:____________

甲方承諾:對所有舉報信息及時調查處理,對舉報來源嚴格保守祕密,對舉報單位因舉報所可能遭受的利益損害將採取特別措施予以保護。

供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需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房屋及附屬設備買賣協議書 篇13

買方: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鑑於賣方擁有生產、銷售_________設備及相關資料的專有權; 鑑於買方為_________需要有意向賣方購買上述設備及相關資料;

鑑於此,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標的

本合同標的為用於_________項目的_________設備。

1.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_________。

2.賣方的所有供貨及服務必須使安裝後的設備完全滿足技術規格書的要求。

3.賣方為買方設計製造並提供設備所需的其他輔助設備及材料。

4.賣方向買方提供所供設備的以下服務:設計、培訓、安裝、測試驗收、質量保證、售後服務等。

二、合同價格

1.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2.合同總價包括了設備及輔助設備的製造、包裝、税費、關税、商檢費以及安裝調試、驗收、培訓、技術服務(包括技術資料、圖紙的提供)、質保期保障等的全部費用。

3.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

(1)設備和材料費用:¥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2)輔助設備費用:¥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3)設計和技術資料費用及培訓費用:¥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4)技術服務費用:¥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4.本合同價格為固定不變價。

5.如果單價和數量的乘積與總價不一致時,以單價為準並修正總價。

三、付款

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方通過_________銀行支付給賣方。

1.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交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賣方。

(1)賣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本_________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_________份。

(2)_________銀行出具的以買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_________份。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4)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5)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上述單據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提交。

2.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在賣方按本合同約定交貨時,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將每批交貨總價的_________%支付給賣方: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並註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_________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

(2)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3)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4)詳細裝箱單一式_________份;

(5)質量合格證一式_________份。

3.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在買方收到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賣方:

(1)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規定簽署的_________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_________份;

(3)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4.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在按本合同規定的保證期滿後,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賣方:

(1)商品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規定簽署的_________保證期結束的確認書影印本_________份;

(3)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均由買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均由賣方負擔。

四、逾期付款

如果買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付款,則賣方有權延期交貨;如果超過合同規定支付時間_________天買方仍不付款,則賣方有權解除合同,這時買方應按貨物總金額的_________%計違約金¥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付給賣方:如果買方未按合同的規定的日期付款給賣方,則買方也應支付由此產生的違約金,違約金按拖欠款金額每天_________‰計算,直至該款付清為止。超過合同付款期_________天買方仍不付款,由此造成賣方的損失,應由買方向賣方作出補償。

五、設備交付

1.交付時間: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日後_________個月內分_________批將設備交付完畢。交貨日期以設備始發航空部門/鐵路部門/水運部門發貨時間戳記為準。此日期即為本合同計算遲延交貨違約金的根據。

2.交付地點:所有合同設備由賣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交貨地點為_________機場(車站、港口)。貨物的所有權及風險在賣方將貨物交至承運人後轉移至買方。

3.賣方應於交貨日_________日之前,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方式將合同設備的如下內容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後,應儘快向賣方確認交貨地點與交貨日期。

(1)合同號;

(2)機組號;

(3)設備備妥發運日;

(4)設備名稱及編號和價格;

(5)設備總毛重;

(6)設備總體積;

(7)總包裝件數;

(8)交運車站/港口/機場名稱、車號/船號/飛機號和運單號;

(9)重量超過20噸或尺寸超過9米3米3米的每件貨物的名稱、重量、體積和件數。對每件該類設備(部件)必須標明重心和吊點位臵,並附有草圖。

(10)對於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險品和運輸過程中對温度等環境因素和震動有特殊要求的設備或物品)必須特別標明其品名、性質,特殊保護措施、保存方法以及處理意外情況的方法。

六、資料交付

1.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日後_________個月內,將與合同設備有關的圖紙、資料、技術文件等技術資料以空運/郵寄等方式交付給買方。

2.技術資料採用空運方式的,_________機場在技術資料空運提單上所加蓋的日期戳為技術資料實際交付的日期。買方應在_________日內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一份寄送賣方。技術資料採用郵寄方式的,買方所在地所屬郵局的落地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買方在收到資料_________日內將收到單據複印件寄送給賣方。

3.在技術資料發運後的24小時(或48小時)內,賣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與日期、資料項號、件數、重量、航班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並將空運提單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和技術資料裝箱清單_________份航空郵寄給買方。

七、包裝

1.賣方所交付的所有貨物要有適合長途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設備和零件散失。並應按設備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黴、防鏽、防腐蝕等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合同設備安裝現場。

2.賣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籤,註明合同號、主機名稱、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備件和工具除註明上述內容外,尚需註明“備件”或“工具”字樣。

3.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或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目的站/碼頭;

(3)收貨人;

(4)設備名稱、機組號、圖號;

(5)箱號/件號;

(6)毛重/淨重(公斤);

(7)體積(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4.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籤或直接在設備本身上註明上述有關內容。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支架或包裝墊木。

5.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包括分件名稱、數量、價格、機組號、圖號的詳細裝箱單、合格證。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技術説明(如有的話)各一份。

6.賣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潮和防雨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註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人;

(3)目的地;

(4)嘜頭標記;

(5)毛重/淨重(公斤);

(6)箱號/件號。

(7)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代號、名稱和頁數。

7.凡由於賣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賣方應負責及時修理、更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非賣方包裝原因發生貨物損壞和丟失時,買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並通知賣方_________天內到達現場調查。賣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保險公司交涉,買方協助賣方儘快處理,同時賣方應儘快向買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工期需要。

八、驗收

1.貨物到達目的地後,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後應及時到現場,與買方一起根據運單和裝箱單組織對貨物的包裝、外觀及件數進行清點檢驗。如發現有任何不符之處並由雙方代表確認屬賣方責任後,由賣方處理解決。當貨物運到現場後,買方應儘快開箱檢驗,檢驗貨物的數量、規範和質量。買方應在開箱檢查前(14)天通知賣方開箱檢驗日期,賣方應派遣檢驗人員參加現場檢驗工作,買方應為賣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檢驗時,賣方人員未按時赴現場,買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檢驗結果和記錄對雙方同樣有效,並作為買方向賣方提出索賠的有效證據。如買方未通知賣方而自行開箱或最後一批設備到達現場(3個月)後仍不開箱,產生的後果由買方承擔。

2.現場檢驗時,如發現設備由於賣方原因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規範時,應做好記錄,並由雙方代表簽字,各執一份,作為買方向賣方提出修理或更換的依據;如果賣方委託買方修理損壞的設備,所有修理設備的費用由賣方承擔;如果非賣方原因或由於買方原因,發現損壞或短缺,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後,應儘快提供或替換相應的部件,但費用由買方自負。

3.如雙方代表在會同檢驗中對檢驗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中國商品檢驗局進行商檢。請商檢局出具的商檢證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終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商檢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4.保證期一般是指合同設備簽發初步驗收證書之日起一年(籤最終驗收證書)或賣方發運的最後一批交貨的設備到貨之日起(36)個月(籤最終驗收證書)二者以先到日期為準。在保證期內,如發現賣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規定時,如屬賣方責任,則買方有權憑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賣方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後,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價貨價,並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貨物到達目的港後的風險由買方負責)。如賣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後二個星期內提出複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為成立。賣方換貨的期限,應不遲於賣方收到買方索賠證書後_________個月。

九、風險負擔

1.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貨物交付之前由賣方承擔,交付之後由買方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因買方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方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

3.賣方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方承擔。

4.賣方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貨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貨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5.因貨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方可以拒絕接受貨物或者解除合同。買方拒絕接受貨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賣方承擔。

6.貨物風險的轉移,不影響因賣方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買方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

十、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一、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一方進入解體或倒閉階段;

(2)一方被判為破產或其它原因致使資不抵債;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雙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機構的裁決,合同解除或終止。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3.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十二、聲明及保證

買方:

1.買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賣方:

1.賣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賣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賣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賣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賣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四、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五、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六、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構申請改變仲裁裁定。

仲裁費用由敗方承擔。

仲裁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在進行法院審理期間,除提交法院審理的事項外,合同其他部分仍應繼續履行。

十七、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

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十八、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房屋及附屬設備買賣協議書 篇14

需方:

法定代表人:

供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_____》及《_________》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並嚴格遵守_________招標文件、政府採購協議供貨承諾書中的相關規定,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標的

供方根據需方需求提供下列產品:

編號:

產品(服務)內容:

型號規格和主要配置:

計量單位:

產地:

協議供貨價格:

調整價格:

實際採購價格:

數量:

單價:

合計:人民幣(大寫)

二、質量標準及保證期

1、供方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必須是談判中所確定品牌的生產廠家正宗原裝產品,其型號、規格必須符合投標文件所述的各項技術指標,質量必須達到該項設備的出廠質量標準或國家標準;所_____品屬於國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範圍內的,必須提供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屬於國家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的產品目錄範圍內的,必須提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證書;所_____品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要求;所附各種資料及配件(軟件)等必須齊全,所有設備均需帶保修卡。產品屬於外國進口的,必須是指定在中國銷售的產品,並且必須附有中文説明書。

4、在質保期內,如發現產品有其它潛在缺陷及供方使用了不符合標準要求或不符合投標書承諾的原材料、零部件、外購件,需方有權退貨或向供方索賠。

5、供方應與製造商簽訂所提供的產品享有製造商完全質量保證及要求產品保修和維修的權利的合同,並向需方提供書面文件副本。當製造商不完全履行義務時,供方有責任與義務,要求製造商履行義務,必要時,需方支持供方提起法律訴訟,否則,由供方承擔製造商應承擔的全部責任。

8、供方在產品系統集成過程中,如果產品間技術性能相互不兼容而影響系統性能,由供方承擔一切責任。給需方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供方應賠償。

三、技術資料與文件

供方應向需方提供以下技術文件:

1、產品使用手冊、安裝使用指南、維護維修説明書服務手冊;

2、產品的合格證、保修卡等;

3、所投產品的詳細介紹資料;

4、有關產品的權威性檢驗報告;

5、所有產品均要求技術資料完整,有中文資料的必須提供完整中文資料,有光盤資料的必須提供完整光盤資料。自帶軟件的要求以光盤形式提供;

6、測試記錄、系統測試報告、合格證等;

7、安裝驗收報告及其他相關技術資料等。

四、產品包裝

1、產品包裝應符合現行包裝標準規定執行並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以保證商品的存放和運輸安全為前提,以符合運輸規定要求為準繩。

2、由於包裝不當而引起的產品損傷或由於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產品鏽蝕,供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3、包裝完整,原件數量短少或規格品種不符,經需方查詢供方應給予解決。

4、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操作使用説明書。

五、運輸

1、運輸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鐵路運輸;

(2)公路運輸;

(3)水路運輸。

2、運輸線路及費用負擔: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產品,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而節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3、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需方如要求變更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_________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需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做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供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六、交付

1、交付時間:供方應於本合同生效日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分_________批將產品全部交付完畢並負責安裝調試。交付日期以設備始發航空部門/鐵路部門/水運部門發貨時間戳記為準。此日期即為本合同計算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根據。

2、供方應在交貨日_________日之前,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方式將發貨事項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後,應儘快向供方確認交貨地點與交貨日期。

3、交付地點:由需方指定_________為交付地點,所有產品配送到指定地點後,需方安排專人簽收,並負責保管好設備。需方驗收之前的運輸、保管及相關費用及一切風險責任由供方負責。

七、安裝、調試與驗收

1、安裝:產品的安裝由供方負責,供方應對產品和系統安裝提供全面的技術服務與支持,為順利安裝運行提供完全技術保證。

2、調試:調試由供方負責,供方為運行調試提供技術和產品的必要條件。並應向需方有關人員講解產品和系統結構與計劃調試方法,包括系統的性能、技術特點、調試技巧等有關技術原理、方法,指導解決調試過程中出現的技術問題。

3、驗收:

(1)產品運抵需方指定地點後,由需方對到貨產品的數量、型號、外觀質量、隨機備品備件、技術資料等進行檢查,要求供方提供驗收方案,與需方協商後確定。要求供方在整體驗收前向需方提供彙集成冊的_____系統技術文件及資料、具有法律效力的質量保證、保修維護文件,以及安裝、測試、驗收報告等文檔。如供方不能完整交付產品及合同規定的資料、文件的,視為未按合同約定交貨,供方負責補齊,因此導致逾期交付的,由供方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

(2)驗收地點:產品安裝地。

(3)嚴格按照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進行驗收。對未達到技術要求的不合格產品,一律拒收;並可終止合同執行。

(4)因供方所提供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而引起糾紛,則由具有資質的相關質檢機構進行檢測,由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供方負責。

八、伴隨服務

1、供方提供現場培訓計劃,對需方的使用操作人員進行切實有效的培訓,確保產品能良好地運作。主要培訓內容為產品的基本結構、性能、主要部件的構造及處理,日常使用操作、保養與管理、常見故障的排除、緊急情況的處理等,如需方未使用過同類型產品,供方還需就產品的功能對需方人員進行相應的技術培訓,培訓地點主要在產品安裝現場或由需方安排。

5、保修期後的產品維護由雙方協商再定。

九、付款方式

1、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款項均以人民幣支付。

2、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供方將全部產品運至指定的地點經安裝驗收合格後由財政主管部門支付貨款達到合同總額的_________%,質量保證期(項目驗收合格後_________年內)期滿支付合同總額_________%的餘額。

3、支付單位:_________

4、供方指定的結算賬號如下:匯款單位: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1、供方延期交貨與安裝,每延期一天,按延期交付的產品總額_________%交付違約金,最多不超過延期交付的產品總額的______%。

2、在質保期內,由於供方的原因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供方負責賠償。由於需方操作人員失誤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需方負責。

3、供方所提供的產品型號、規格、質量等不符合合同規定標準的,需方有權拒收,而供方應及時予以更換,並承擔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

4、需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產品、拒付產品款的,由需方向供方償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違約金。

5、需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供方支付貨款的,每逾期1天需方向供方償付欠款總額的_________%滯納金,但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欠款總額的_________%。

6、供方如轉包合同,一經發現即取消其成交資格,並向需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7、供方的產品型號、規格、配置等發生變化時不能按合同供貨時,應及時書面通知需方,經_________部門同意後准予調整,替代產品的型號、規格、配置等不得低於合同規定,且價格不得高於合同價格。供方應每個月向需方和_________部門報一次價格浮動的情況。

8、本合同價格分階段執行。首次價格為中標價,以後每三個月買賣雙方可就價格進行協商,價格協商的原則:價格上調時需方將不予以考慮,價格下調時需方將予以減除。合同履行期(交付期)在三個月內的將不考慮價格調整。

9、如果供方不按時向需方報告價格浮動的情況或者擅自調整產品型號、規格、配置等,需方有權在質量保證金中扣除供方款項,並終止供方合同的執行。

10、供方在履行合同中,如果所提_____品出現更改配置等弄虛作假行為,供方應向需方交納違約金_________元,同時,需方將視情節在_________年內不允許其進入政府採購市場。

11、供方在履行合同中,如果在售後服務環節接到部門單位關於所_____品質量問題的通知後,凡是出現響應不及時、服務質量差、態度不好等問題的,需方在接到正式情況反映後,都將按照程序進行調查核實予以處理。經查實,如果所反映的問題屬實,情節嚴重的,供方應交納違約金_________元,同時,需方視情況在_________年內不允許其進入政府採購市場。

12、供方在履行產品買賣合同中,如果為採購項目單位提供虛假髮票或所_____品金額與所開發票金額不符等弄虛作假行為的,經查實,如果所反映的問題屬實,情節嚴重的,供方應交納違約金_________元,同時,需方視情況在_________年內不允許其進入政府採購市場。

13、按照政府採購業務代理有關規定和辦法,供方應以實際政府採購產品金額為基數計算,每季度向_________累計交納一次代理服務費,其代理服務費標準為:_________。

14、供方在履行政府採購合同中,如果因國家法律法規或政府採購政策規定不允許使用_________採購方式,或政府採購機構發生變動,或生產廠家所生產產品經國家相關質量監督檢驗部門鑑定其產品質量出現問題,或供方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政府採購代理機構交納代理服務費的,需方將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十一、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十二、保密

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四、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供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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