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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徵收補償合同模板

土地徵收補償合同模板

土地徵收補償制度是土地徵收制度的核心內容,關係着被徵地農民土地利益的實現。土地徵收補償合同又是怎麼一回事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土地徵收補償合同範文,感謝您的閲讀。

土地徵收補償合同模板
土地徵收補償合同範文1

徵地實施單位(以下稱甲方):

被徵收土地單位(以下稱乙方):

受安置補償農户(以下稱丙方):

為了¥¥¥城市建設需要,根據《土地管理法》、《貴州省土地管理條例》、《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徵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和《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成果的批覆》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協商達成徵地安置補償合同如下。

一、徵地補償和安置

(一)補償依據、標準和方式

1、補償依據和標準

(1)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按照《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成果的批覆》(黔府函[20xx]255號)文件標準執行:徵收耕地按綜合地價27000元/畝(其中土地補償費10800元/畝,安置補助費16200元/畝)。

(2)青苗補償費。按照《貴州省國土資源廳、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妥善解決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徵地區片綜合地價實施後有關問題的通知》(黔國土資發[20xx]60號)文件標準執行,現狀調查時徵收土地上耕種有青苗的,按1200元/畝給予補償。

(3)地上附着物補償費。按《縣城鎮建設建構築物徵收補償標準》執行。

2、補償金支付方式

(1)經甲方實地GPS測量,由乙方代表和丙方簽字認可測量結果或進行測量公證,該測量結果為給付徵地補償相關費用的依據。

(2)丙方應得各項補償金,由甲方一次性兑付給丙方。

(二)預留地安置辦法

1、預留地安置的範圍:在《縣城市總體規劃(20xx——2030版)》規劃的縣《中心城區空間增長邊界圖》範圍內,符合下列條件的,列入預留地安置,符合下列條件的,列入預留地安置,符合下列條件的,列入預留地安置。

(1)本次徵收的土地;

(2)20xx年7月1日至今因城市建設徵收的土地且未計算過6%預留地安置地的土地。

2、預留地安置標準:按被徵收的應列入預留地安置的土地面積的6%計算預留地安置面積(含房屋建設及採光、消防、道路、綠化等基礎設施用地)。下列土地不實行預留地安置:

①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佔地;

②河流、溝渠、通村(組)道路等公共用地。

3.預留安置用地的規劃建設方式

(1)規劃設計

①預留安置用地以村為單位,按照統一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由縣規劃局根據城市規劃,結合各村實際在徵收土地範圍內就近選址,報縣城規委審查批准。

②預留安置用地面積和選址確定後,由乙方本着村民自治的原則與農户協商後,委託設計單位規劃設計,按程序報縣城規委審查同意。

(2)建設管理

①預留安置用地的建設和管理按照村民自治、一事一議的原則,根據審查批准的規劃設計,由乙方統一組織建設。

②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預留安置用地區域內的徵地拆遷和區域外主幹道路、主幹電線、主幹管網等由甲方負責;區域內場平由乙方和丙方負責。

二、被徵收土地位置、面積及補償、安置

(一)徵收土地位置和麪積

本合同明確的被徵收土地位於城關鎮 村 組,面積 平方米。分別為地塊1 ;地塊2 ;地塊3

(二)補償金

丙方應得補償金 元,其中

1.土地補償費 元。

2.安置補助費 元。

3.青苗補償費 元。

(三)地上附着物補償費 元。

(四)預留安置地面積 平方米。

三、土地的移交

(一)乙方和丙方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完成土地使用的清理並將土地交給甲方使用,逾期未清理土地的,視為土地清理完畢,甲方可以使用土地。

(二)丙方對被徵收地塊進行包括耕種、植樹、取土、挖砂、出租、轉讓、建房等再利用或以任何理由阻礙、干涉甲方對土地使用的,乙方有義務制止丙方等相關人員的前述再利用和阻礙、干涉行為。

四、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各方必須誠信遵守和履行。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或有不當履行行為的,都應當承擔法律責任,而且,丙方不按合同履行或破壞、阻撓甲方使用土地的,乙方有義務督促其履行或制止其破壞、阻撓行為,因此給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丙方負連帶賠償責任,同時依法追究乙方、丙方及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五、其他約定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通過複議、訴訟、申請裁決等方式解決。但是,爭議不影響甲方對土地的使用。

2.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蓋章、經辦人代表簽字,丙方夫妻一方簽字、摁手印或持丙方夫妻一方身份證複印件且持自己身份證的親屬代表簽字摁手印,甲方將丙方應得補償存入丙方賬户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甲方和乙方蓋章,丙方不簽字時,甲方將丙方應得補償進行提存公證後,不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六、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四份、乙方、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徵收補償合同範文2

甲方:

乙方:

甲方在雅安市雨城區沙坪鎮毛楠村境內開辦煤炭礦山,開採煤炭資源,要修建廠房、煤倉、井口及礦山道路,需徵用土地____畝。第一次修路徵地__畝,第二次修建房屋等徵地__畝。就被徵用土地內青苗附作物補償一事,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當地政府出面協調,我們所徵用的土地不針對當地村民,只與沙坪鎮毛楠村村委對接,以下簡稱甲方。由甲方去給村民們分配,乙方及政府協助配合。

二、徵用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單價及價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徵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負責協調處理當地百姓的土地糾紛和一切事宜,乙方在施工期間不受任何因土地糾紛問題的阻止和干擾現象。

六、付款方式:甲乙雙方劃分和確認徵地範圍,完善相關手續後,將款項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享有法律約束力,任何雙方不能違約。若違約,須付對方總款20%的違約金。

八、未盡事宜,雙方再另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徵收補償合同範文3

甲方:

乙方:

鑑於:

1、甲、乙雙方曾於____年____月___ 日簽訂了一份徵地合同(以下簡稱為主合同),甲方已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向乙方付清了全部徵地款,且雙方已於_____年_____月以前辦理完畢了徵地的相關手續。

2、在雙方訂立主合同徵地時,該宗土地上存在部分地面附着物尚未進行補償。

3、現甲方即校方須於近期開工建設。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就甲方補償乙方村民在徵地範圍內種植的各種樹木及地面附着物事項訂立本合同書(下稱“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補償原則:

1、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嚴格按照徵地合同中約定的徵地面積(以下簡稱項目地塊)上的附着物種類和數量給予乙方補償。

2、甲乙雙方共同確定___年___月___日為補償基準日,補償日前項目地塊附着物的種類和數量為甲方向乙方支付補償款的依據。

3、甲方補償乙方的標準參照徵地區域毗鄰的開發商MM有限公司的補償標準(以下簡稱為“MM標準”)予以支付。

二、甲乙雙方確定的補償賠付標準為:

1、項目地塊中每個墳頭補償_____元,共計_____個墳頭合計補償_____元。

2、項目地塊中青苗賠償款每畝小麥____元,共計____畝小麥合計補償____元。

3、項目地塊上僅種植小麥未栽植苗木的每畝獎勵____元,共計____畝合計獎勵____元。

4、項目地塊中新載樹木每畝補償____元,共計____畝樹木合計補償____元(若該地塊中同時存在青苗時不再補償青苗)。

5、項目地塊上新老樹木混栽的,老樹按本條第6款的規定標準補償,新栽樹木按每畝____元,共計____畝新栽樹木合計補償____元。

6、項目地塊在徵地後栽植多年的樹木按MM標準的80%予以補償,具體標準如下:

(1)杏樹,1―3cm,每株16元;4―7 cm,每株56元;8―15cm,每株240元。

(2)桃樹,4―7 cm,每株40元,8cm以上每株60元。

(3)銀杏樹每株120元。

(4)木瓜,4cm,每株56元;8cm,每株400元。

(5)柿樹,5―7cm, 每株40元。

(6)花椒每株16元。

(7)法國梧桐每株40元。

(8)女貞每株40元。

(9)核桃每株56元。

(10)白皮松每株40元。

(11)雪松每株16元。

(12)地柏每株16元。

三、付款方式:

經本合同雙方對項目土地上的附屬物清單並確認後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補償款(含獎勵款)共計人民幣____元,甲方於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補償款。乙方應在甲方付款同時向甲方出具相應的收款收據。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款項,甲方向乙方付清本合同所約定的所有補償款後,雙方就項目地塊上的附屬物補償事宜再無任何糾紛。

2、合同簽訂後乙方有義務排除乙方人員以任何理由阻撓甲方合理開發建設項目地塊。

3、甲方對於基準日後項目地塊上新添的附屬物有權利無條件剷除並拒絕賠付任何款額。

五、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約付款,每遲延付款一日,應當按未付款額的萬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應確保甲方按時開工建設,因乙方原因甲方遲延開工的,乙方每遲延一日,應當按補償款總額的萬分之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六、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的全部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交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八、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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