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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設備買賣合同(精選31篇)

加工設備買賣合同(精選31篇)

加工設備買賣合同 篇1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加工設備買賣合同(精選31篇)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特簽訂本協議。

一、設備的規格及價格: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

1、甲方應在所需產品_____天前向乙方訂貨,並交納所需費用10%作為保證金。

2、甲方在未付清設備款之前,本合同機器設備所有權仍歸乙方享有。

3、甲方應向持有乙方加蓋公章的收款委託書的乙方工作人員付款。

三、交貨及驗收

1、乙方設備詳細規格及技術配置見合同附件。

2、交貨地點:乙方工廠。

3、由乙方進行安裝調試,甲方配合驗收。驗收合格後,甲乙雙方另簽訂驗收報告書並加蓋公章。

4、驗收標準:執行乙方標準機型出廠檢驗標準。如甲方對標準機型進行改變或加裝的,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預定驗收標準,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四、運輸方式:

1、本合同所規定的設備由乙方負責運輸,並承擔一切風險。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支付。

2、甲方收到第一條所列設備後,如發現與設備不符,應在七日內書面通知乙方處理,期間如對甲方的正常作業造成的負面影響,乙方應相應做出賠償。

五、售後服務:

1、自設備經過雙方驗合格之日起,該設備進入保修期,保修期為十二個月。保修期內乙方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後,必須在最短的時間趕到現場,最遲在三天內派人趕到甲方現場。

2、保修期內乙方負責維修,甲方承擔乙方維修人員的差旅費。若屬甲方認為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的故障,則不屬於保修範圍。

六、違約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調試、驗收或拒收設備的,甲方應向乙方償付貨款總值的10%作為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二十天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沒收定金。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加工設備買賣合同 篇2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購買乙方_______________並由乙方提供相關服務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1、合同設備名稱、價款

①、隨機技術文件:每一單台設備在交貨時均應隨機提供詳細的安裝手冊、操作和維護手冊、使用和保養説明書、易損配件目錄等一切與該設備的安裝、維修、保養有關的技術圖紙及文字資料。

②、隨機配件、專用工具:乙方應配備必須的備品、配件和專用工具,以方便甲方進行設備的正常安裝、調試及使用。

③、付款方式:合同簽字生效後10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價款的______%,計____萬元人民幣;甲方在收到乙方書面發貨後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____%,計____萬元人民幣;設備安裝調試合格後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價款的_____%,計____萬元人民幣;剩餘貨款____萬元人民幣,作為設備的質保金,在設備保質期屆滿後,如無質量問題,由甲方向乙方全部付清。

④、甲方的每次付款,均以乙方提供的税務部門認可的發票為依據,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合法發票的,甲方有權拒付貨款並不承擔任何責任。

2、交貨時間

乙方應在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之間的期限內向甲方交付本合同項下全部機械設備。

3、交貨方式和交貨地點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內將全部設備運至甲方書面告知的指定地點並交付甲方,該指定交貨地點將由甲方在本合同簽署後10個日曆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乙方需承擔貨物在甲方接收之前的一切風險和費用。

4、質量保證及標準質量保證期

自設備調試驗收合格之日起12個月。乙方保證按照以下國家、行業相關安全和質量標準及廠家技術文件的要求,進行設備安裝、保養,確保設備在其使用壽命期內符合國家技術規範的各項技術指標,能夠正常運轉。在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之日起6個月質量保證期內,乙方負責對設備進行保修。在設備使用壽命期內乙方應對由於設計、工藝及材料的缺陷而發生的影響正常安全運行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加工設備買賣合同 篇3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購買乙方_______________並由乙方提供相關服務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1、合同設備名稱、價款

①、隨機技術文件:每一單台設備在交貨時均應隨機提供詳細的安裝手冊、操作和維護手冊、使用和保養説明書、易損配件目錄等一切與該設備的安裝、維修、保養有關的技術圖紙及文字資料。

②、隨機配件、專用工具:乙方應配備必須的備品、配件和專用工具,以方便甲方進行設備的正常安裝、調試及使用。

③、付款方式:合同簽字生效後10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價款的______%,計____萬元人民幣甲方在收到乙方書面發貨後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____%,計____萬元人民幣設備安裝調試合格後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價款的_____%,計____萬元人民幣剩餘貨款____萬元人民幣,作為設備的質保金,在設備保質期屆滿後,如無質量問題,由甲方向乙方全部付清。

④、甲方的每次付款,均以乙方提供的税務部門認可的發票為依據,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合法發票的,甲方有權拒付貨款並不承擔任何責任。

2、交貨時間

乙方應在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之間的期限內向甲方交付本合同項下全部機械設備。

3、交貨方式和交貨地點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內將全部設備運至甲方書面告知的指定地點並交付甲方,該指定交貨地點將由甲方在本合同簽署後10個日曆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乙方需承擔貨物在甲方接收之前的一切風險和費用。

4、質量保證及標準質量保證期

自設備調試驗收合格之日起12個月。乙方保證按照以下國家、行業相關安全和質量標準及廠家技術文件的要求,進行設備安裝、保養,確保設備在其使用壽命期內符合國家技術規範的各項技術指標,能夠正常運轉。在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之日起6個月質量保證期內,乙方負責對設備進行保修。在設備使用壽命期內乙方應對由於設計、工藝及材料的缺陷而發生的影響正常安全運行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加工設備買賣合同 篇4

售設備方:______________

購設備方: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設備買賣雙方各自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義務,經轉讓雙方協商自願簽定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其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轉讓給乙方。

二、雙方達成轉讓金額為__________元,此金額僅為設備的售價,不包括設備的拆裝費和運輸等費用。

三、由於該設備為廠機舊設備,因此甲方對該設備的轉讓不出具發票,也無保修義務。

四、設備提貨方式為乙方自提,交接地點為甲方車間,乙方在提貨前須將設備的全部貨款打入甲方指定的帳號內,並經甲方確認後方可開始拆卸機器。

五、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簽定本轉讓協議後,本設備所有權歸乙方所有,隨車工具以本設備現有為準。

六、因雙方交易為舊設備,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均對本設備工作狀況表示認同和接受。協議簽訂後,甲方對該設備所發生的任何故障和不安全事故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該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售方:______________購方: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______

加工設備買賣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買 賣 合 同

(機電設備類)

出賣人(乙方):

買受人(甲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 標的物(詳細描述)

1.1 品名:

1.2 規格型號:

1.3 產地:

1.4 製造商:

2 數量

2.1 數量:

2.2 供貨內容:

3 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3.1 質量要求:

3.2 技術及設計製造標準:(可詳見技術附件)。

4 價款和支付

4.1 合同價款:

小寫:

大寫:

4.2合同價款構成:

4.3驗收合格後日內,乙方應攜帶相關資料到甲方辦理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付款履行審查審批過程中,一個審查審批部門審查完畢後 日內,乙方應將相關資料提交甲方下一個審查審批部門審查。

4.4外部合同、非封閉結算關聯交易合同付款履行審查審批程序:

4.4.1 網下審查程序:買受人所屬單位承辦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價格管理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審計部門→買受人概預算與定額管理中心→買受人審計處(需審計處審查項目)

網下審查需出賣人提交:合同結算資料網下送審記錄表、結算資料。

4.4.2網上審查程序:買受人所屬單位業務主管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財務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合同主管部門→單位領導(機關職能處室、直屬部門已經領導審批的不經過此步驟)→買受人企管法規處(需企管法規處審查項目)

網上審查時,出賣人應在買受人所屬單位承辦部門網上提交結算資料後將相關資料送交至買受人所屬單位合同主管部門。

4.5乙方逾期辦理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或因乙方原因延誤甲方辦理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時,每逾期一日或延誤一日應當承擔合同價款%的違約金。違約金的支付由甲方合同主管部門直接扣除。

4.6本買賣按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

4.6.1 一次總付:驗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審查審批手續完成後日內向乙方全額付款。

4.6.2 分期支付:驗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完成後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其餘%作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滿且無任何質量問題後日內支付。

4.6.3本買賣封閉結算關聯交易管理範疇,按《遼河油田關聯交易封閉結算管理暫行辦法》中的規定付款。

4.7甲方向乙方支付價款前,乙方應先將符合甲方財務要求的發票提交給甲方。

4.8 乙方應對其指定的下列賬户信息的真實性、安全性、準確性負責,甲方不承擔此信息外的任何責任。

開户銀行:

賬 號:

5 交付

5.1 交付方式:

5.2 交付時間和內容:

5.3 交付地點:

5.4 出賣人應提供的單證和資料:產品合格證、質檢證、説明書、商檢證 。

5.5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隨機備品詳見清單。

5.6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6 包裝

6.1 包裝標準:

6.2 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及標識的具體要求:

6.3 包裝費用由出賣人承擔,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6.4 包裝不符合標準或約定,造成貨物毀損滅失或其他後果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責任。

7 運輸

7.1 運輸方式:

發貨地點:

到達地點:

收貨人:

7.2 運費及相關費用承擔:

7.3 出賣人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7.4 出賣人按照約定將貨物交運後,買受人變更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8 驗收與安裝調試

8.1 驗收

8.1.1買受人應在貨到後日內,確定驗收日期,並提前日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委派人員參加驗收。如果出賣人接到買受人通知後未按照通知確定的時間參加驗收,視為已同意買受人單方進行驗收並接受驗收結果。如果買受人逾期未進行驗收,視為已完成驗收。

8.1.2驗收應依據本合同約定的.相關要求和標準,如合同未明確約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8.1.3 驗收結果與合同約定不符,出賣人應負責 。

8.2 安裝調試

8.2.1出賣人免費安裝與調試。

8.2.2出賣人應在驗收後日內完成對設備的安裝與調試,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和標準,並保證設備正常運轉。買受人在安裝與調試過程中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8.2.3安裝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標準,並且運行成功,雙方代表可在日內現場簽署安裝竣工書。但不免除出賣人在安裝調試過程中和質量保證期內所應承擔的責任。

8.2.4 設備整機經聯運測試完全符合約定的技術指標,經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後,即完成了對全部設備的最後驗收。

8.3 在安裝調試期間,如果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材料有缺陷或由於出賣人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説明書的錯誤造成買受人設備、材料損壞,出賣人應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並賠償買受人的損失。

8.4 雙方對驗收與安裝調試過程中因設備技術和質量等方面出現異議,應提交 產品質量和技術監督機構進行鑑定。

9 質量保證

9.1 質量保證期限自完成8.2.4約定事項之日起 個月。

9.2質量保證期內,由於出賣人責任導致設備停用時,則質量保證期應按實際停用時

間相應順延。

9.3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出賣人不能按買受人的要求無償返修或返修後質量仍不符合約定的,質量保證金將不再返還。

9.4買受人派員或委託第三方監造設備,並不替代或解除出賣人對產品質量的責任。 10 保密

雙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給第三方或使用。

11 技術服務及培訓

11.1出賣人負責買受人進行與本機電設備有關的技術培訓。培訓的目的是保證設備能夠正常運行,使買受人掌握設備的整體結構和操作規程,達到能夠獨立進行設備管理及日常維護,具有初級故障診斷與處理能力的技術水平。

11.2培訓內容

11.2.1 為維護及安裝工作所必須的全部工作文件的講解;

11.2.2 設備的安裝和測試;

11.2.3 設備的操作和維護;

11.2.4設備的結構及與系統有關的知識。

12 違約責任

12.1 出賣人未按期交付貨物,每逾期一日,應向買受人支付遲延交付部分貨款金額 %的違約金,同時負責賠償給買受人造成損失。

12.2 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付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出賣人支付未付貨款金額 %的違約金。

12.3 如發生15.3.3情形, 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如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2.4 出賣人未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對設備的安裝調試,應賠償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損失。

12.5 一方違反本合同第10條約定,應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12.6 發生其它違約情形,違約方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屬雙方過錯,應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13 不可抗力

13.1 由於不可抗力,如火災、地震、颱風、洪水等自然災害及其它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導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

加工設備買賣合同 篇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合同內容:廚房設備及用品添置

二、工程總金額:(大寫)

三、施工安裝地點:甲方所在地

四、施工時間:從乙方收到甲方預付款之日起至年月日內完成並會同甲方共同驗收。

五、付款方式:甲、乙雙方合同一經簽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30%訂金,即人民幣:,乙方收到甲方預付款後立即開始製作或準備甲方所需物品。製作完畢後,由乙方負責將甲方所需物品運至甲方現場並負責安裝施工。貨到現場,甲方再付乙方合同總金額的50%貨款,即人民幣。施工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應向乙方再支付合同總金額的20%貨款,即人民幣。

六、權利與義務: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現場施工的水、電施工配置,已滿足乙方安裝施工的需要。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進行安全操作,並保質保量完成合同要求。若安裝施工完畢,甲方未按合同要求付清貨款,乙方有權對甲方未付款部分產品自行處理。

七、售後服務:乙方向甲方所提供或製作的產品“三包期”為一年。保修期後產品繼續實行售後服務,根據具體情況適當收取一定的材料及人工費用。

八、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方所在地法院訴請解決。

九、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起效。

備註:根據甲方所要求的質量所需要的材料來製作。

甲方單位:乙方單位:

代表:代表: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日期:日期:

加工設備買賣合同 篇7

公司(以下稱買受方)

公司(以下稱為出賣方)經友好協商,特此訂立以下條款:

第1條定義

“驗收手冊”是指由出賣方提供並由雙方確認,供雙方檢驗設備是否符合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標準所用的一種文件。

“規定資料”是指與本系統相關的、執行本協議所必需的圖紙、數據和其他資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設備(結構或性能)不符合驗收手冊有關規定之處。

“現場驗收”是指買受方按照驗收手冊對出賣方安裝的設備所作的最後驗收。

“技術規格”是指本協議附表A.

第2條銷售主體事項

出賣方願意出售,買受方願意購買下列設備:

設備技術要求

設備性能必須符合所規定的性能,達到技術規格和規定數據的標準,並提交全部適用的,必要的圖紙、數據和其他技術資料。

出賣方應於20__年9月日之前準備且提交給買受方驗收手冊草案副本2份。由買受方在日內審議和批准驗收手冊。

本協議正文規定如與附件規定相牴觸,以本協議正文規定為準。驗收手冊若與技術規格或規定資料相悖,則以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為準。

第3條價格

……

第4條支付

買受方在收到出賣方的發票後,必須按下列期限付給出賣方款項:

4.1簽約後支付總價30%的定金;

4.2買受方處交付設備並安裝調試後,支付總價的60%的貨款;

4.3驗收保留款為總價10%的貨款,在設備調試合格後第12月內支付

第5條交貨與驗收

出賣方應在20__年11月25日前完成設備的安裝和調試工作;並完成驗收手冊所規定的各項檢測;同時,出賣方須在設備驗收單證上簽字,證明業已完成檢測。驗收單證上應註明雙方認可的,且應由出賣方在雙方議定的期間內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現場驗收應在20__年11月26日起進行。

第6條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對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須作成書面形式,詳細説明更改對技術規格、價格、性能、設計、驗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將交付備件的更換性能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項的影響,而且應由雙方公司簽字。

為修補瑕疵或改善設備,出賣方可適當對技術規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這種更改不會嚴重影響總買價、功能特性、性能、備件的更換性能。

第7條保修

出賣方保證不會因設備材料和工藝方面的缺陷,以及設計不完善而導致設備達不到技術規格要求。

該設備及部件,從簽署現場驗收合格之日起,如在1年之內出現故障,出賣方負責在收到台新公司通知7日內進行調換或修理,由此發生的費用均由出賣方承擔。如出賣方不履行上述保修義務,則應承擔買受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

第8條其它

本合同為雙方的完整協議,以前協議雙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協議適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項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陳述、談判、信函、承諾、協議、協商和合同,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均作廢。

賣方(簽章):_________ 買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設備買賣合同 篇8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因_______需要,向出賣人購買粗銅,根據國家《民法典》等法律條規,本着友好合作及互惠互利精神,遵守誠實守信原則,現經充分協商,一直同意簽訂本合同,雙方務必信守。

一、產品、數量、金額、交貨時間

二、質量標準:符合______________標準。

三、交貨地點:出賣人指定倉庫交貨。

四、運輸方式:買受人自提,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五、合理磅差:±1%雙方互不計較。

六、產品內在質量問題買受人應當在每批交貨當時提出,並不得動用,經出賣人確認後,出賣人僅負責索賠。其他產品質量問題及產品數量異議須在每批交貨當時提出。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先款後貨,買受人每月主動配合出賣人書面對賬。

八、違約責任:違約方承擔10%貨款的違約金。逾期付款每日加付千分之五貨款的違約金。逾期付款且產品價格上漲的,出賣人對逾期付款的產品有權主張所有權保留,可要求買受人退回逾期付款的貨物,或要求買受人支付價格上漲所造成的價差損失。買受人逾期付款的,或買受人拒絕書面對帳的,出賣人有權中止發貨或取消訂單。買受人逾期提貨的,如遇價格下跌,買受人應按原約定價格支付貨款買受人逾期提貨的,如遇價格上漲買受人應按上漲價格支付貨款。

九、其他約定事項

1.出賣人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簽章後傳真與原件同等有效。

2.買受人及其經辦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賄賂或者變相賄賠出賣人經辦人。未經出賣人書面同意,禁止買受人借錢、借物給出賣人業務人員,否則視為商業賄賂。買受人及其經辦人如違反約定,須承擔違約責任,並增加支付相當於50倍商業賄賂的違約金給出賣人。

3.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賣人:______

出賣人代表人: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受人:______

買受人代表人: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設備買賣合同 篇9

合同編號:

立合約書人:

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茲經雙方友好洽商,在誠信、公平的基礎上,就機器買賣具體事項,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冷庫設備名稱、數量及價格

第二條:交貨地點

第三條:交貨期限

第四條:驗收規定

1.甲方同意於乙方機器到廠安裝調試後×天內完成試車驗收手續;驗收時,由甲方按本合約規格及功能查驗,其所需儀器、機具等概由乙方負責提供。

2.乙方交貨時,應檢驗附設備之詳細資料,並應包括詳細操作及保養維修資料或手冊。

3.驗收前,乙方應負責完成甲方人員有關設備之操作與基本維修及定期保養及培訓。

4.驗收不合格時,乙方需於×個月內更換合格品與甲方,其所發生之費用或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付款辦法

第六條:違約罰責

1.除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力或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外,乙方應依約按時交貨並完成驗收,如不能及時交貨並完成驗收,應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經甲方同意,否則甲方按每延遲一天在貨款中扣除總價的千分之一計算,直至貨物交至甲指定地點並完成驗收。

2.設備到達現場後,甲方應積極配合,力爭天內提供乙方安裝調試之各項條件,若超過此期限,則視為乙方所提供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並應支付相應的款項。若甲方在合同生效後如單方面解除合同或無故不履行合同條款,乙方有權將設備收回並不予退還甲方已付定_。如乙方違約需向甲方承擔相應賠償。

第七條:保修責任

1.乙方自設備驗收合格後一年保修,保證設備能保持良好之運轉,在保修期間並提供售後服務及保養。

2.保修期限內倘有情況發生,乙方應負責修理或調換零件,如若此後有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之災害而引起者,乙方僅負責修理,調換零件則按乙方之成本計價。

3.保固期過後乙方仍需負責保養修護責任,此時乙方收取零件成本費。

4.前述維修,乙方應於甲方通知後十二小時內派維修人員修復,不得無故拖延。

第八條:零件供應

有關本合同設備之消耗品及零件,乙方應按成本價供應甲方並不得中止供應甲方使用。

第九條:施工安全

施工時,乙方應遵守甲方有關規定,且應依相關法令規定,設立警告標示及作好安全措施。

第十條:安裝保管

設備交付後,所有到廠材料、機具及設備等均屬乙方所有,由甲方代為保管,直至驗收合格付款90%後所有權歸屬甲方。

第十一條:環境整理

施工期間,乙方應隨時保持環境整齊清潔,否則甲方有權要求停工整理,所造成之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為憑。

備註:

1.附件《技術協議》經簽署,亦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買賣雙方另行協議解決;

3.若甲乙雙方產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若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可在甲方任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訴。

4.配置清單:《技術協議》

甲方: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户行:

帳號:

税號:

代表人:

簽約日期:年月日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户行:

帳號:

税號:

代表人:

簽約日期:年月日

加工設備買賣合同 篇10

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稱賣方)同意將下列商品,按照下列條款售予(下稱買方)。

經雙方協議成交簽訂合約如下:

二、本金額不含税含運費。

三、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後預付________元,貨到一週內付清餘款_______元。

附賣方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支行 帳號: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

四、交貨期限:_____收到預付款後4天內。

五、本產品質保期為________年。因外界因素造成的儀器損壞則不在質保範圍內。

_______年後可維修,但運費及零件費用買方自理。

六、賣方技術人員負責對買方提供説明書和關於控制器方面的技術指導。

七、產權説明:“發電機勵磁起勵控制器”是乙方開發的國家專利產品(申請專利號:_______________),其受法律保護。

八、相關參數見附頁。

九、合同一式貳份,買賣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傳真件有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 賣方(公章):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加工設備買賣合同 篇11

編號:

採購單位(甲方):

供應商(乙方):

鑑證方:

根據《採購法》等法律法規和採購文件(編號:),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設備品牌、規格型號、數量、價格及其它

金額單位:元數量單位:台

設備名稱品牌

規格型號

數量

單位

單價(元)

總價(元)

備註

合同總價(人民幣小寫):

合同總價(人民幣大寫):

注:以上合同總價包括運抵甲方的運費及安裝調試費等。

第二條:質量保證

乙方所供的設備是符合國家技術規範和質量標準,經國家“三C”認證或國家有關部門檢驗的合格產品,未曾開箱使用,與合同規定的型號與配置相一致,能夠與用户現有設備正常連接;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後,能在設備功能範圍內保障甲方的系統安全,並穩定運行,所供的設備符合甲方的採購要求。軟件產品是原廠產品包或原廠商提供的許可證協議。如發生所供設備與合同不符,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交貨時間、地點

1、乙方在合同生效後個工作日內,按照其與甲方的事先約定將所供設備(出廠原包裝)運至指定地點(杭州市內)拆箱,負責安裝調試和設備的集成,按照甲方要求安裝其它相關軟件(軟件版權由甲方負責),正常運行後交甲方驗收。

2、所供設備交付使用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產品使用説明書、質量保證書、三包憑證等相關資料和原配的附件。

第四條:驗收

1、乙方將所供設備運至交貨地點拆箱、安裝調試完畢後,由甲方當場驗收,雙方共同簽署《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和《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乙方提供的產品型號統一對應、描述一致。

2、鑑證方將會同採購辦、監察、審計等部門以及聘請的技術顧問履行監督責任。

第五條:售後服務

1、售後服務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提供上門現場服務。所購設備從驗收合格之日起,質保期為個月,乙方免費提供7_24小時的電話技術支持和5_12小時的現場技術服務。

2、現場服務響應時間:乙方在質保期內接到甲方的電話後,杭州市區30分鐘內響應,2個小時內到達現場,4小時內修復故障,4小時內不能修復的,採取提供備品、備件或備機等措施,以保證甲方的正常工作,待維修配件到後再換回。

第六條:履約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須向鑑證方繳納合同總價2%的履約保證金(合計人民幣元),

合同履行完畢後,由乙方開具統一收款收據(須有財政或税務機關監製章),並持《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向鑑證證方辦理履約保證金無息原額退還手續。

第七條:貨款的支付

經甲方驗收合格交貨後,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將《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報鑑證方備案後,憑原始憑據(發票)、《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在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辦理結算貨款手續。

第八條:其他約定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並且不再退還履約保證金,同時甲方徵得鑑證方同意有權終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甲方無正當理由拒付貨款的,應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供需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的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人簽字蓋章後,由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送至鑑證方審核鑑證,並向鑑證方繳納2%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2、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需經甲、乙雙方和鑑證方共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採購文件(編號:)、應標文件及評標過程中形成的文字資料、詢標紀要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鑑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託人(簽字):或受委託人(簽字):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聯繫人:聯繫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鑑證方(蓋章):政府採購中心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託人(簽字):

地址:東新路155號

聯繫人:

郵編:

聯繫電話:

傳真:

簽約時間:20年月日

簽約地點:杭州市區路號

加工設備買賣合同 篇12

買方: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鑑於賣方擁有生產、銷售_________設備及相關資料的專有權; 鑑於買方為_________需要有意向賣方購買上述設備及相關資料;

鑑於此,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標的

本合同標的為用於_________項目的_________設備。

1.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_________。

2.賣方的所有供貨及服務必須使安裝後的設備完全滿足技術規格書的要求。

3.賣方為買方設計製造並提供設備所需的其他輔助設備及材料。

4.賣方向買方提供所供設備的以下服務:設計、培訓、安裝、測試驗收、質量保證、售後服務等。

二、合同價格

1.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2.合同總價包括了設備及輔助設備的製造、包裝、税費、關税、商檢費以及安裝調試、驗收、培訓、技術服務(包括技術資料、圖紙的提供)、質保期保障等的全部費用。

3.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

(1)設備和材料費用:¥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2)輔助設備費用:¥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3)設計和技術資料費用及培訓費用:¥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4)技術服務費用:¥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4.本合同價格為固定不變價。

5.如果單價和數量的乘積與總價不一致時,以單價為準並修正總價。

三、付款

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方通過_________銀行支付給賣方。

1.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交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賣方。

(1)賣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本_________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_________份。

(2)_________銀行出具的以買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_________份。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4)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5)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上述單據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提交。

2.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在賣方按本合同約定交貨時,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將每批交貨總價的_________%支付給賣方: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並註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_________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

(2)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3)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4)詳細裝箱單一式_________份;

(5)質量合格證一式_________份。

3.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在買方收到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賣方:

(1)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規定簽署的_________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_________份;

(3)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4.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在按本合同規定的保證期滿後,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賣方:

(1)商品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規定簽署的_________保證期結束的確認書影印本_________份;

(3)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均由買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均由賣方負擔。

四、逾期付款

如果買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付款,則賣方有權延期交貨;如果超過合同規定支付時間_________天買方仍不付款,則賣方有權解除合同,這時買方應按貨物總金額的_________%計違約金¥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付給賣方:如果買方未按合同的規定的日期付款給賣方,則買方也應支付由此產生的違約金,違約金按拖欠款金額每天_________‰計算,直至該款付清為止。超過合同付款期_________天買方仍不付款,由此造成賣方的損失,應由買方向賣方作出補償。

五、設備交付

1.交付時間: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日後_________個月內分_________批將設備交付完畢。交貨日期以設備始發航空部門/鐵路部門/水運部門發貨時間戳記為準。此日期即為本合同計算遲延交貨違約金的根據。

2.交付地點:所有合同設備由賣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交貨地點為_________機場(車站、港口)。貨物的所有權及風險在賣方將貨物交至承運人後轉移至買方。

3.賣方應於交貨日_________日之前,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方式將合同設備的如下內容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後,應儘快向賣方確認交貨地點與交貨日期。

(1)合同號;

(2)機組號;

(3)設備備妥發運日;

(4)設備名稱及編號和價格;

(5)設備總毛重;

(6)設備總體積;

(7)總包裝件數;

(8)交運車站/港口/機場名稱、車號/船號/飛機號和運單號;

(9)重量超過20噸或尺寸超過9米3米3米的每件貨物的名稱、重量、體積和件數。對每件該類設備(部件)必須標明重心和吊點位臵,並附有草圖。

(10)對於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險品和運輸過程中對温度等環境因素和震動有特殊要求的設備或物品)必須特別標明其品名、性質,特殊保護措施、保存方法以及處理意外情況的方法。

六、資料交付

1.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日後_________個月內,將與合同設備有關的圖紙、資料、技術文件等技術資料以空運/郵寄等方式交付給買方。

2.技術資料採用空運方式的,_________機場在技術資料空運提單上所加蓋的日期戳為技術資料實際交付的日期。買方應在_________日內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一份寄送賣方。技術資料採用郵寄方式的,買方所在地所屬郵局的落地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買方在收到資料_________日內將收到單據複印件寄送給賣方。

3.在技術資料發運後的24小時(或48小時)內,賣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與日期、資料項號、件數、重量、航班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並將空運提單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和技術資料裝箱清單_________份航空郵寄給買方。

七、包裝

1.賣方所交付的所有貨物要有適合長途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設備和零件散失。並應按設備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黴、防鏽、防腐蝕等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合同設備安裝現場。

2.賣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籤,註明合同號、主機名稱、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備件和工具除註明上述內容外,尚需註明“備件”或“工具”字樣。

3.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或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目的站/碼頭;

(3)收貨人;

(4)設備名稱、機組號、圖號;

(5)箱號/件號;

(6)毛重/淨重(公斤);

(7)體積(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4.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籤或直接在設備本身上註明上述有關內容。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支架或包裝墊木。

5.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包括分件名稱、數量、價格、機組號、圖號的詳細裝箱單、合格證。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技術説明(如有的話)各一份。

6.賣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潮和防雨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註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人;

(3)目的地;

(4)嘜頭標記;

(5)毛重/淨重(公斤);

(6)箱號/件號。

(7)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代號、名稱和頁數。

7.凡由於賣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賣方應負責及時修理、更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非賣方包裝原因發生貨物損壞和丟失時,買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並通知賣方_________天內到達現場調查。賣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保險公司交涉,買方協助賣方儘快處理,同時賣方應儘快向買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工期需要。

八、驗收

1.貨物到達目的地後,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後應及時到現場,與買方一起根據運單和裝箱單組織對貨物的包裝、外觀及件數進行清點檢驗。如發現有任何不符之處並由雙方代表確認屬賣方責任後,由賣方處理解決。當貨物運到現場後,買方應儘快開箱檢驗,檢驗貨物的數量、規範和質量。買方應在開箱檢查前(14)天通知賣方開箱檢驗日期,賣方應派遣檢驗人員參加現場檢驗工作,買方應為賣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檢驗時,賣方人員未按時赴現場,買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檢驗結果和記錄對雙方同樣有效,並作為買方向賣方提出索賠的有效證據。如買方未通知賣方而自行開箱或最後一批設備到達現場(3個月)後仍不開箱,產生的後果由買方承擔。

2.現場檢驗時,如發現設備由於賣方原因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規範時,應做好記錄,並由雙方代表簽字,各執一份,作為買方向賣方提出修理或更換的依據;如果賣方委託買方修理損壞的設備,所有修理設備的費用由賣方承擔;如果非賣方原因或由於買方原因,發現損壞或短缺,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後,應儘快提供或替換相應的部件,但費用由買方自負。

3.如雙方代表在會同檢驗中對檢驗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中國商品檢驗局進行商檢。請商檢局出具的商檢證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終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商檢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4.保證期一般是指合同設備簽發初步驗收證書之日起一年(籤最終驗收證書)或賣方發運的最後一批交貨的設備到貨之日起(36)個月(籤最終驗收證書)二者以先到日期為準。在保證期內,如發現賣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規定時,如屬賣方責任,則買方有權憑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賣方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後,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價貨價,並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貨物到達目的港後的風險由買方負責)。如賣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後二個星期內提出複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為成立。賣方換貨的期限,應不遲於賣方收到買方索賠證書後_________個月。

九、風險負擔

1.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貨物交付之前由賣方承擔,交付之後由買方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因買方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方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

3.賣方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方承擔。

4.賣方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貨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貨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5.因貨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方可以拒絕接受貨物或者解除合同。買方拒絕接受貨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賣方承擔。

6.貨物風險的轉移,不影響因賣方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買方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

十、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一、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一方進入解體或倒閉階段;

(2)一方被判為破產或其它原因致使資不抵債;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雙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機構的裁決,合同解除或終止。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3.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十二、聲明及保證

買方:

1.買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賣方:

1.賣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賣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賣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賣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賣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四、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五、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六、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構申請改變仲裁裁定。

仲裁費用由敗方承擔。

仲裁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在進行法院審理期間,除提交法院審理的事項外,合同其他部分仍應繼續履行。

十七、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

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十八、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加工設備買賣合同 篇13

供貨商: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保護供需各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嚴格遵循______市採購中心一體機(速印機)協議採購(招標編號:lczXX018-1)招標文件、“______市政府採購供貨協議”中的相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合同採購的產品所需資金來源構成為:預算內( );預算外( );自籌( )。 付款方式為:財政直接支付( )。

以上按實際情況打“√”確認,塗改無效。

二、貨物品牌、型號和複印速度、單價、數量、金額

1.非免費送貨上門範圍為的運費最低要求為:每台複印機或一體機(速印機)的運費1台不得超過__________元,每一批次不得超過____元,具體運費標準以投標人承諾為準。

2.若單次採購金額大於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採購單位必須報請縣招投標管理辦公室重新確定採購方式。

3.耗材送貨方式及運費按承諾執行。

4.“實際採購價格”=“標配產品協議供貨價格”+& ldquo;選配件協議供貨價格”+“耗材協議供貨價格”+“運費”。

5.如表格中某項內容沒有,則用斜線劃去。

三、保修期

上述產品的保修期為________月;免費更換時間為________月;響應時間為:________小時;故障排除時間為:________小時;備品備件提供時間為:________小時。

四、交(提)貨時間、地點、方式

供貨商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貨物送至以下指定地點交由需方指定收貨人;

供貨商應在交貨前向需方提供交貨計劃;

運輸、保險和裝卸的費用由供貨商承擔。

五、驗收標準及提出異議時間

驗收標準:

1.裝箱單;

2.供方保證一次開箱合格率大於___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

提出異議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1.供貨商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需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萬分之二的滯納金;供方逾期____日不能交貨的,應向需方支付合同總價百分之五的違約金,並且不再退還質量保證金。

2.需方逾期支付貨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供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萬分之二的滯納金;需方無正當理由拒付貨款的,應向供方償付合同總價百分之五的違約金。

3.供貨商在協議供貨有效期內違反本合同有關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的,將予以沒收質量保證金,賠償損失部分,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在協議供貨有效期外發生質量問題的,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七、因合同執行而產生問題的解決方式

(1)雙方協商解決;

(2)向供貨商指定協調人反映;

(3)向採購中心反映;

(4)向政府採購管理部門投訴;

(5)提請仲裁;

(6)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供貨商指定協調人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採購辦投訴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市採購中心一體機(速印機)協議採購(招標編號:lczXX018-1)招標文件以及投標文件、“______市政府採購供貨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從其規定。

本合同一式三份,供貨商、需方、縣招投標中心各一份,由供貨商每月在結算時統一向採購辦(或採購中心)彙總上報。

本合同應經需方單位和______縣招投標中心審核並加蓋專用章方為有效。

本合同經供貨商和需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內容如遇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需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以及財務部門章)

供貨商(簽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貨商(簽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設備買賣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業品買賣合同範本簡單

工業品買賣合同範本簡單

買受人(甲方):____________

出賣人(乙方):____________

第一條項目內容:____________

第二條質量要求:符合國家標準。

第三條包裝及包裝物的提供與回收:簡易包裝,包裝物不回收。

第四條交付(提取)貨物時間:合同生效後20個工作日交貨。

第五條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產品清單及配置説明見附件)。

第六條驗收標準,方法,地點:出廠前按照清單要求驗收。

第七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乙方指導安裝。

第八條質量保證條件及期限:自貨物出廠後,實行全套保修叁年,太陽能板保修十五年。人為損壞或不可抗力不在保修範圍內。貨物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後,如出現貨物的損壞、丟失由甲方負責。

第九條結算方式:發貨前付合同總款的50%,貨到現場安裝點亮後付合同總款的50%。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節不成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時起即生效。傳真件同樣有效。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按法律規定辦理,同時: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付款,超出規定時間之日起按每天合同總價的0.1%賠償違約金。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交貨,超出規定時間之日起按每天合同總價的0.1%賠償違約金。

第十三條其他事項:____________在甲方未付全部貨款前,貨物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加工設備買賣合同 篇15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多次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願將自有坐落___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號房屋__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售賣給乙方。

二、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房屋東至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附四至平面圖一張)。

其房屋包括陽台、走道、樓梯、衞生間、灶間及其他設備。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屬設備,雙方議定房屋價款人民幣萬元,由甲方售賣給乙方。

四、房屋價款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

第一期,在雙方簽訂買賣合同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萬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第三期,在房屋產權批准過户登記之日付清。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後出具收據。

五、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日起____________天內將房屋騰空,連同原房屋所有權等有關證件,點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憑證。

六、在辦理房屋產權移轉過户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產權過户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七、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捐税、費用,概由甲方負責。本合同發生的過户登記費、契税、估價費、印花税由乙方負擔。其他税費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的總額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乙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5‰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的房價款作為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清楚,絕無其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乙方買受後,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致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賠償乙方損失。

十一、交屋時,乙方發現房屋構造或設備與合同約定的不符,經鑑定屬實,甲方應於1個月內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費用在房價款中扣除。如修理仍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除返還全部房價款後,並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房屋所佔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圍牆等)所有權屬於國家。乙方取得上開房屋佔有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並依照國家法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及其他有關費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執1份,另2份分別送交房產和土地管理機關辦理產權過户登記手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工設備買賣合同 篇16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擬向乙方購買機械設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買賣標的

機械設備 (明細見附件一)。

第二條 買賣標的價款

(一)機械設備價款:

總價款:USD $ ,以簽訂合同當日美元兑人民幣的匯率為準(總價款含税、運輸費、保險費等一切費用)。

(二)付款方法:

機械設備交付驗收後 日內,甲方一次性付清總價款。

第三條 交 付

雙方同意裝船日期為 年 月 日,乙方負責將機械設備運送至甲方指定裝運港,甲方必須承擔自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時起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

第四條 運送及包裝

乙方負責機械設備的安全包裝與運輸,甲方對機械設備的包裝或運輸有特殊要求的,應於乙方計劃運送前3日書面通知甲方,因此增加的費用全部由甲方承

擔。

第五條 驗 收

(一)機械設備的驗收以國家標準、規範、設計要求為依據。檢驗時,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機械設備相關的文件和數據,包括但不限於:

1. 政府審批、許可的相關法律文件,報關、報税、各類單證及相關備案;

2. 出廠合格證書、使用説明書、年度檢驗報告、使用維修記錄;

3. 甲方要求的其它相關數據。

(二)驗收過程中發現機械設備質量問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出解決方案,或要求乙方降價驗收。

第六條 保修責任

(一)自驗收通過之日起,除雙方另有約定的,乙方應提供 年整套設備免費保修服務。

(二)如因乙方未履行或未及時履行保修義務所造成甲方的損失或第三人傷害或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甲方因此委託他人進行維修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違約責任

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違約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按日支付合同總價款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損失的應另行支付賠償金補足差額;雙方違約的,則由雙方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如因天災等非人為可控制之事由,導致任何一方無法如期履行本合同的,不能履行合同一方應於情況許可時立即通知對方,於受不可抗力影響範圍內,免負違約責任。如不可抗力持續超過三個月以上,雙方可協商終止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所生之一切爭議,均應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 其它規定

(一)本着協商一致原則,合同未盡事宜應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授權代表簽訂補充協議後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工設備買賣合同 篇17

買方: 合同編號: 賣方: 簽約日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如本合同之報價單(編號: )

二、合同產品總額: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零 角即RMB 元。兩者不符以中文數字為準。對產品報價,買方應承擔保密責任。

三、付款條件:

1、預付款 元。買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的一日內,給付賣方上述預付款,預付款兑現後開始進行出貨。若買方未按約定期限給付預付款,則賣方有權相應順延交貨時間並不承擔任何責任。

2、到貨款 元。貨物運至買方指定地點後應支付到貨款。

3、餘款 元。買方驗收合格二日內結清全部貨款。若買方無法對全部貨物進行驗收時,須對已驗收部分按合同約定價格支付相應之貨款。

4、買方完全付清貨款之時,即為貨物所有權轉移之時。

四、付款方式:

買方應以下列形式之一向賣方付款:□轉帳支票 □銀行匯票 □匯款 □現金

五、交貨時間:板式產品 年 月 日,實木產品 年 月 日買方要求延期交貨,應於交貨日5天前書面通知賣方。

六、交貨地點:

七、交貨方式:賣方送貨,運費由賣方負擔。貨物在運輸過程中,未到達買方指定交貨地點前,發生損壞或滅失由賣方承擔;貨物自運至合同指定地點後,買方應妥善保管全部貨物,若買方保管不當導致貨物發生損壞或滅失則買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八、安裝調試:組裝期:交貨後 天。

1、買方應於賣方交貨前5日確認組裝現場已具備安裝條件,否則造成組裝延誤及損失,賣方不承擔責任。

2、賣方根據買方確認簽字後之平面設計圖紙負責產品安裝調試,買方在簽字後不得對該設計圖紙再行更改,如賣方同意更改,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由買方承擔。

九、貨物接收和驗收:

1、賣方依合同所訂交貨時間將貨物運至指定地點時,買方必須保證提供可組裝現場,若不能提供可組裝現場,須支付賣方的來回運費及額外產生的倉儲費用並賠償賣方損失。

若不能提供可組裝現場,應在合同交貨日前5日以書面方式告知賣方,同時支付完合同總金額80%;無論是否有場所進行安裝,餘款均應在合同約定交貨日後15日內結清。如買方不依約及時接受全部貨物,且不以書面方式告之賣方變更的交貨日,則視買方單方面違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買方的違約責任。

2、買方應在組裝完畢後當日內驗收完成,如有異議應在此期限內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買方在期限內不驗收則視為驗收合格。

3、買方認可在相關出貨驗收單上簽字者為買方或買方授權之驗收人。

十、品質保證:

1、賣方必須保證產品質量。(木製產品存在的天然色差、牛皮產品存在的天然牛疤除外)

2、賣方按照保用服務證書之保用服務細則提供服務。

十一、違約責任

(一)賣方責任:

1、賣方應嚴格按交貨日期交貨,若賣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災、風災等原因)逾期交貨未超過90日的,應支付逾期不能交貨部分之貨款萬分之五/天的違約金,若賣方不能交貨或逾期交貨超過90日,則適用本款第2項之規定。

2、賣方非因不可抗力而不能交貨,或逾期交貨達90日,賣方須按照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的20%承擔違約責任。

(二)買方責任:

1、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生效後,買方不能違約或擅自解除合同,否則應向賣方支付合同總額20%的違約金。

2、報價單上所列產品及其顏色不得任意退、換(除質量問題),如買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災、風災等)要求退、換,則經賣方同意後按以下原則辦理:

1) 沙發、椅類退、換,以售價20%收起賠償金,運輸費用另行承擔。

2) 其他商品賣方不接受退、換。有損壞者不接受退、換。

3、 買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應按逾期付款金額的萬分之五/天支付違約金。

4、買方要求逾期交貨2周以上,賣方以每萬元貨物每天5元計倉儲費:要求逾期交貨達30天以上者,買方除承擔倉儲費外另應承擔延期交貨金額5%的違約金。如買方延遲接受貨物達60天,則視為本合同自動解除,同時買方必須承擔合同總金額50%的違約金。 十二、合同變更

1、雙方簽約後,因買方合理要求而增減產品內容需另行簽訂《異動合同》。

2、雙方簽約後,因買方合理要求而變更交貨時間、地點、驗收人等應填寫《交貨變更確認單》,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三、因本合同涉訟時,買賣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賣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四、本合同具有以下附件:1、報價單,2、 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空白待填寫部分經雙方協商一致填寫,其他部分不得塗改,如有塗改痕跡,本合同無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七、本合同及附件經買賣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買方(蓋章): 賣方(蓋章):

電話: 電話: 傳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承辦人: 承辦人:

日期: 日 期:

加工設備買賣合同 篇18

冷庫設備買賣合同書

合同編號:

立合約書人:

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茲經雙方友好洽商,在誠信、公平的基礎上,就機器買賣具體事項,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冷庫設備()名稱、數量及價格(以下簡稱設備)

第二條:交貨地點

第三條:交貨期限

第四條:驗收規定

1. 甲方同意於乙方機器到廠安裝調試後×天內完成試車驗收手續;驗收時,由甲方按本合約規格及功能查驗,其所需儀器、機具等概由乙方負責提供。

2. 乙方交貨時,應檢驗附設備之詳細資料,並應包括詳細操作及保養維修資料或手冊。

3. 驗收前,乙方應負責完成甲方人員有關設備之操作與基本維修及定期保養及培訓。

4. 驗收不合格時,乙方需於×個月內更換合格品與甲方,其所發生之費用或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付款辦法

第六條:違約罰責

1. 除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力或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外,乙方應依約按時交貨並完成驗收,如不能及時交貨並完成驗收,應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經甲方同意,否則甲方按每延遲一天在貨款中扣除總價的千分之一計算,直至貨物交至甲指定地點並完成驗收。

2. 設備到達現場後,甲方應積極配合,力爭天內提供乙方安裝調試之各項條件,若超過此期限,則視為乙方所提供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並應支付相應的款項。若甲方在合同生效後如單方面解除合同或無故不履行合同條款,乙方有權將設備收回並不予退還甲方已付定X。(此定X將作為違約金)如乙方違約需向甲方承擔相應賠償。

第七條:保修責任

1. 乙方自設備驗收合格後一年保修,保證設備能保持良好之運轉,在保修期間並提供售後服務及保養。

2. 保修期限內倘有情況發生,乙方應負責修理或調換零件,如若此後有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之災害而引起者,乙方僅負責修理,調換零件則按乙方之成本計價。

3. 保固期過後乙方仍需負責保養修護責任,此時乙方收取零件成本費。

4. 前述維修,乙方應於甲方通知後十二小時內派維修人員修復,不得無故拖延。

第八條:零件供應

有關本合同設備之消耗品及零件,乙方應按成本價供應甲方並不得中止供應甲方使用。

第九條:施工安全

施工時,乙方應遵守甲方有關規定,且應依相關法令規定,設立警告標示及作好安全措施。

第十條:安裝保管

設備交付後,所有到廠材料、機具及設備等均屬乙方所有,由甲方代為保管,直至驗收合格付款90%後所有權歸屬甲方。

第十一條:環境整理

施工期間,乙方應隨時保持環境整齊清潔,否則甲方有權要求停工整理,所造成之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為憑。

備註:

1. 附件《技術協議》經簽署,亦具同等法律效力;

2. 未盡事宜,買賣雙方另行協議解決;

3. 若甲乙雙方產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若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可在甲方任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訴。

4. 配置清單: 《技術協議》

甲方: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 址:

電話:

傳真:

開户行:

帳 號:

税 號:

代表人:

(簽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地 址:

電話:

傳真:

開户行:

帳 號:

税 號:

代表人:

(簽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加工設備買賣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經過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雙方同意簽訂以下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產品清單及友情鏈接

1.產品清單及價格

設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設備型號______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_______單價__________________合計___________________

中標總價格:______________

2.友情鏈接全部設備驗收合格後的七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應向乙方繳納延期額的千分之一作為罰金.合同總金額______________%的餘款即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質保金,若設備運行正常,質保金在驗收完成一年後的七日內一次性無息給付.

二,交貨時間及地點

1.交貨時間:.若延期交貨,乙方每天應向甲方繳納延期額的千分之一作為罰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導致的交貨,服務及付款延遲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文處理.

2.交貨地點:送貨上門,安裝調試.

三,保修條款乙方針對本項目的售後服務保修措施祥述.下例情況不屬保修範圍:

1.不可抗力引起的損害

2.用户電力系統故障引起的損壞

3.用户私自維修引起的損壞

4.用户自行造成的機械損壞

5.其它不屬於供應商負擔的保修事宜.

四,相關權利及義務

1.甲方收到乙方設備後,乙方應在開發區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開發區監察審計部門,開發區政府採購中心的共同監督下及時驗收,驗收時可對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評標樣本的設備或產品拒絕接收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所交付設備進行安裝調試,並督導完成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售後服務,並對乙方的售後服務不符合合同要求時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責任

4.甲方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履行付款責任

5.甲方在乙方進行安裝調試時應給予協助和協調各方關係,乙方應及時提出需要甲方協助和協調的內容,以便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對乙方的技術及商業機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應款項

8.乙方有權在實施安裝調試時,提出合乎情理的協助要求

9.雙方指定聯繫人,所有保修過程均應由雙方經手人簽字紀錄.

五,爭議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及時的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可通過法律訴訟解決.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採購管理辦公室一份,採購中心一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項目的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並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加工設備買賣合同 篇20

購貨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購買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按照“誠實信用,平等自願,質量第一”的原則,共同制定以下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購買,乙方要按照甲方的要求,負責上述全部設備的設計、製做、安裝、調試運行,並確保配齊隨主機的全部附件及其它配套產品

二、甲方購買乙方全套機械設備總金額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時間及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貨方式:送貨上門。

五、驗收時間及標準

(1)驗收時間:從乙方調試運行後的______天內;

(2)驗收標準:

A、全部設備必須是規定的型號、規格。不得使用不達標的偽劣產品。

B、所有設備的安裝要符合該生產設備本身的流程,體現堅固經久耐用、質量第-的原則,質量達標。

六、安全要求

乙方全面負責設備運輸及安裝調試全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確保安全施工,責任到人。安裝調試期間內,如發生人員傷亡等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或經濟賠償,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現場服務

甲方負責所有設備安裝的基礎製作及所需各項材料,並給乙方提供,安排乙方現場人員的住宿並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運輸車輛。

八、人員培訓

安裝調試完成之後,教會設備管理人員與使.用人員掌握該設備的基本操作。

九、售後方式

自設備經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進行保修服務,保修服務期限為壹年,保修期內,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要求維修通知後1天派人到設備現場維修,設備維修所用的材料成本易損件由甲方承擔。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等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不能利用的,乙方要負責包換或維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後支付實際費用,如乙方不能修理或調換,按不能交貨處理;

2、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履行或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經雙方協商--致,並取得有關方面的證明,可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3、甲方要確保乙方正常施工安裝,無故給乙方造成不能夠正常安裝,從而影響乙方安裝進度,由甲方承擔責任。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變更。所補充和變更的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雙方權利和義務履行完畢後自行終止。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加工設備買賣合同 篇21

購貨單位: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增加甲乙雙方的責任感,確保實現各自經濟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及招投標文件之內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買 達成如下協議:_____

一、合同標的(名稱、規格、型號、單價等)

二、合同金額

合同總金額:_____ 大 寫:_____人民幣 萬______元整 大 寫:_____ 人民幣 萬______元整。

三、付款時間及方式

1、合同分三批付款:_____在合同生效後 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 %貨款;設備安裝調試完畢,並初步驗收一週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 %貨款;設備正常運行 天,經雙方正式驗收合格後一週內,甲方向乙方付合同總額 %的貨款;質保期滿後付清餘款(根據招標文件的有關規定加以變更及修改)。

2、友情鏈接:_____

3、在每期合同款項支付前 天,乙方向甲方開具同等金額的增值税發票(根據實際情況加以約定)。

四、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合同生效後______日內交貨

2、交貨地點:_____

收貨人名稱:_____(應為簽約單位名稱)

地址:_____

3、交貨方式:_____乙方負責貨物運輸。

4、貨運方式:_____汽運。

5、乙方將合同設備運至美的工業城並經安裝調試、投入使用並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後,方為設備交貨日期。(根據實際情況約定交貨日期及何為交貨:_____如規定供方將設備安裝調試、投入使用視為交貨,則對設備通過甲方驗收合格的時間約定明確。)甲方在合同約定的交貨地點提貨,運輸費及運輸保險費均由乙方承擔。合同設備的毀損、滅失風險自乙方完成交貨後轉移之甲方。

6、乙方應在合同設備發運後一個工作日內將發運情況(發運時間、件數等)通知甲方,甲方應在合同設備到達合同列明的地點後及時將乙方所託運合同設備提取完畢。

7、甲方提取合同設備時,應檢查合同設備外箱包裝情況。合同設備外箱包裝無損,方可提貨。如合同設備外箱包裝受損或發現合同設備包裝箱件數不符,應在______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辦理合同設備遇險索賠手續。

8、甲方對乙方交付的合同設備,均應妥善接收並保管。對誤發或多發的貨物,甲方應負責妥善保管,並及時通知乙方,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如甲方要求變更交貨地點,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一十五天前通知乙方。由於變更發貨地址增加的運保費由甲方承擔。

五、驗收時間、地點、標準、方式

1、驗收時間:_____乙方應於合同生效後 天 內完成設備安裝調試,安裝調試完畢後,甲方應在 天內安排初步驗收。設備於合同生效後 天內通過雙方的合格驗收並由甲方出具驗收合格書。

2、驗收地點:_____

3、驗收標準:_____

六、現場服務(建議根據實際情況加以約定)

1、供方現場人員應遵守需方廠規、制度,如有違規,乙方負責。

2、供方現場人員食宿自理。

3、需方如需邀請供方開展非質量問題處理的技術服務,供應應予協助。

七、人員培訓

乙方負責對甲方操作、維修人員和有關的工藝技術人員進行操作培訓、維修培訓、設備保養培訓,使之完全掌握全部使用技術,以便使甲方人員正常地使用、維修保養設備。(根據設備的技術要求,視具體情況加以約定或在技術協議詳細約定;如無必要,可不約定)

八、保修方式

1、自設備經過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按生產廠家規定的條款進行保修服務,保修服務期限為 ______年。保修期內,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後 天內派人至甲方現場維修。

2、保修期內,如由於火災、水災、地震、磁電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為破壞因素造成的損壞,乙方負責維修,設備材料成本費用由甲方承擔。

3、保修期後,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 天內派人至甲方現場維修。設備的維修、更換,甲方酌情收取成本費和服務費,收費標準另行約定。

九、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中途退貨,應支付乙方合同總額的5%違約金。(如對方提出類似條款時可作此約定,否則,建議刪除此款。)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應支付乙方合同總額2‰的違約金,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5%。(如對方提出類似條款時可作此約定,否則,建議刪除此款。)

3、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天,應支付合同總額1%的違約金,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0%、逾期交貨超過 天,視為交貨不能,乙方應雙倍返回甲方已付款項,甲方有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額30%違約金。

4、保修期內,乙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履行保修義務,每遲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1%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其他經濟損失,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0%,乙方超過三十天仍未履行保修義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經濟損失;乙方未能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十天內將設備維修至正常使用的狀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換貨或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保修期後,乙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履行維修義務,每遲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1%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其他經濟損失,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0%。

5、設備未按照合同之約。

定通過甲方驗收合格,每遲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1%違約金;超過 天仍未驗收合格,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立即返還已收款項並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經濟損失。

十、不可抗力

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取得公證機關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證明,並在事件發生後15個工作日內,及時通知另一方。雙方同意,可據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責任。

十一、合同變更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須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三、合同生效及終止

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合同終止。

十四、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代表:_____ 代表: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

簽約地點:_____

加工設備買賣合同 篇22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儀器設備買賣事宜,經協商達成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供雙方共同執行。

第一條合同標的

儀器名稱、規格型號、廠家、數量、單價、金額見下表:

序號

儀器名稱

規格型號

廠家

數量

單價(元)

金額

總價(元)

1

2

第二條合同結算和結算方式

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元整(¥______。00)。貨到甲方指定交貨地點,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______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元整(¥______。00);合同總金額______%的餘款,計人民幣______元整(¥______。00)留作質保金,驗收合格安全運行______個月無質量及其他違約事項即付清。

第三條交貨和售後服務

1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貨運到甲方指定地點(具體地點以甲方通知為準)。

2乙方負責產品的安裝調試以及技術支持,並對甲方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技術指導,保證產品能正常運行。

3乙方應長期提供技術諮詢服務。若產品出現故障,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__天內到現場提供服務。

4儀器設備質保期為______年(從驗收合格後算起)。質保期內,乙方為甲方提供免費服務和免費更換(人為損壞除外)。

5質保期後,若產品出現故障,乙方應提供維修服務,只收材料成本費。

第四條質量要求

儀器設備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按國家和生產廠家產品技術標準。

第五條甲方應履行的職責:

1乙方在貨物運抵甲方指定地點後,甲方應立即組織人員對貨物進行清點、簽收。

2甲方收到貨物時,如發現產品規格、型號、數量不符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並要求乙方按要求更換或補充。

3設備正常運行______天后由甲方組織驗收。

4違反本合同約定,或無故終止合同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合同法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書約定,任何一方違約的,均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大寫:);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當賠償守約方遭受的損失。

第六條乙方應履行的職責:

1按甲方要求,按時提供全新完好的儀器設備,否則應向甲方全額賠償損失。

2在貨物運抵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前______天通知甲方。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無故終止合同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合同法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書約定,任何一方違約的,均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大寫:);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當賠償守約方遭受的損失。

第七條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儀器設備買賣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通知

1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條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2遭受不可抗力的—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能繼續履行的,在事件消除後立即恢復本協議的履行。不能履行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終止本協議。

3本條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風暴、瘟疫流行等,客觀事件包括戰爭、民眾騷亂、罷工等。

第十二條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3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附則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設備買賣合同 篇23

購方:

賣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買賣雙方自願按照下列條款簽定本供銷合同並共同遵守:

(1)價格構成:

1.本合同合計總價:人民幣(大寫 ) 元整;

2.設備安裝調試後,買方付清全部貨款;

3.如買方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付清全部貨,超過期限,則需每天按合同總金額5%的違約金賠償給賣方。

(2)質量、技術:

1.設備必須與所簽定的型號相符。

2.符合製造廠家的出廠標準。

(3)供貨方式:賣方負責運輸費用,並按買方約定時間送到指定位置。

(4)檢驗和交接:設備抵達和拆包時,買賣雙方須派代表在現場清點檢驗,簽署並記錄在案。

(5)安裝和培訓:

1.賣方提供要求,買方負責裝修水,電及其他所需環境要求。

2.賣方負責在國內的'設備安裝、調試及操作人員的培訓。

(6)售後服務:以上設備免費保修一年,終身維護。(備註:買方需使用賣方指定的耗材,否則,由此產生的機器故障不在保修範圍內。

(7)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合同簽定後,未經雙方同意不得撤消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雙方協商或調節不成時,由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8)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違約依合同法。

註明:全款未付清以前,設備歸賣方所有。

買方: 賣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代表人: 代表人:

法人(負責人): 法人(負責人):

加工設備買賣合同 篇24

説明

1.方括號內的數字或文字(有的空着)為合同雙方談判時協商確定。

2.關於付款比例,可根據具體工程情況作相應調整。或採用其他付款方式,但相關條款要作相應調整。

3.第九十三條中的“鍋爐”、“汽輪機”、“發電機”在其相應的合同中選擇其一。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字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雙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需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供方)供需雙方達成協議,並同意按如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定義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詞的含義在此予以界定。

1.“需方”是指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繼任方和法人的受讓方。

2.“供方”是指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繼任方和法人的受讓方。

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4.“合同價格”是指在本合同第三章中規定的部分。

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十四章中所規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6.“技術資料”是指合同設備及其與電廠相關的設計、製造、檢驗、施工、安裝、調試、性能驗收試驗、驗收和技術指導等文件(包括圖紙和各種文字説明),和本合同附件三規定的用於合同電廠正確運行和維護的文件。

7.“合同設備”是指供方根據合同所要供應的機器、裝置、材料、物品、專用工具、備品備件和所有各種物品,如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示和規定。

8.“性能驗收試驗”是指為檢驗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性能保證值按本合同附件五規定所進行的試驗。

9.“臨時驗收”是指當性能驗收試驗的結果表明已達到了合同附件一規定的保證值後,需方對每台機組合同設備的驗收。

10.“最終驗收”是指需方對每一台機組的合同設備保證期滿後的驗收。

11.“日、月、年”是指公曆的日、月、年。

12.“電廠”是指_____電廠。

13.“服務”是指由供方提供的與設計、製造、檢驗、施工、安裝、調試、性能驗收試驗、驗收直至最終驗收證書籤發相關的技術指導(包括人員培訓)服務。

14.“現場”是指位於_____,由需方為建設電廠所選定的地方。

15.“備品備件”是指根據本合同提供的備用部件,根據附件二足夠3年運行用。

16.“試運行”是指單機、整機或各系統和/或設備進行的試運行。

17.“機組”是指鍋爐、汽輪機、汽輪發電機和附屬設備組成的一個完整機組。

18.“書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簽名的文件。

19.“分包商”或“分供貨商”是指由供方將合同供貨範圍內任何部分的供貨分包給其他的法人及該法人的繼任方和該法人允許的受讓方。

20.“最後一批交貨”是指該批貨物交付後,使得合同設備的已交付的貨物總價值達到合同設備價格98%以上,並且餘下未交的設備不影響機組的安裝、調試和性能驗收試驗。

21.“開始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後,由需方通知供方使用本合同設備的工程項目已被正式列入(國家)開工計劃的通知之日。

第一章 合同標的

本合同所定設備將用於___________項目。

第一條 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

設備名稱:

設備規格(型號):

數量: 套

第二條 凡供方供應的設備應是全新的、技術先進的並且是成熟可靠的。

第三條 設備的技術規範、技術經濟指標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條 供方詳細的供貨範圍按合同附件二。

第五條 供方供應的技術資料按合同附件三。

第六條 本合同包括為保證所供應的設備安全可靠、高效正常運行與維護所必需的專用工具與備品備件、技術服務(其中也包括技術配合和現場技術服務)及技術資料(其中包括圖紙、資料、説明書等等)

第二章 供貨範圍

第七條 合同供貨範圍詳見附件二。

第八條 本合同供貨範圍包括了所有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備品備件、服務及技術指導,但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現有任何漏項和短缺,在發貨清單中並未列入而且確實是供方供貨範圍中應該有的,並且是滿足合同附件一對合同設備的性能保證值要求所必需的,均應由供方負責將所缺的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及備品備件、服務及技術指導等補上,且不發生費用問題。

第三章合同價格

第九條 供方按本合同供應的一套合同設備總價格為 萬元(大寫: )。其中第一套合同設備價格為 萬元、第二套合同設備價格為 萬元。該價格還包括供方所應納的税、技術資料(含郵遞費用)和技術配合、技術服務費、從製造廠到始發站/碼頭的運輸、裝卸、保險費及所有設備包裝費。

第十條 按合同供貨範圍(分部套及技術服務費)的分項價格見附件六。

第十一條 本價格在合同交貨期內為不變價,若因需方原因推遲交貨期,其價格變動按第十四條規定執行。

第四章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第十二條 本合同使用貨幣種類為人民幣。

第十三條 付款方式:銀行託收或票匯。

第十四條 合同價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供方在提交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需方支付給供方合同總價款的 %( 萬元)作為預付款。(1)金額為合同總價款 %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2)金額為合同總價款100%的形式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合同開始日期起1個月內,且供方在提交金額為合同總價款 %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經審核無誤後,需方支付給供方合同總價款的 %作為預付款。若合同生效日期與開始日期時間相差超過2個月,則合同交貨期開始順延,順延時間為生效日期與開始日期時間相差減去2個月;順延時間每超過6個月,則合同價增加 %,順延時間不到六個月則合同價不變。(注:第十四條1和第十四條2付款之和為合同總價款的10%)

3.貨款的支付供方按交貨順序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每批設備(部組件)交給指定的運輸部門,在辦理好全部運輸手續後,應將全套的該批設備的商業發票(金額為該批設備價格的80%,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清單、質量檢驗合格證明、貨運提單提供給需方,需方在 天內驗明上述文件無誤後,支付該批貨物貨款的80%。

4.每套合同設備經 小時試運行通過並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金額為該套合同設備技術服務費80%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經審核無誤後一個月內,需方支付給供方該套合同設備技術服務費的80%。

5.剩餘合同總價的10%作為設備質量保證金,待每套合同設備保證期滿沒有質量問題,在供方提交下列單據經需方審核無誤後,需方應在一個月內支付給供方該套合同設備價格的10%:(1)金額為該套合同設備價格10%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2)該套合同設備最終驗收證書的影印件一式五份。

第十五條 付款時間以需方銀行承付日期為實際支付日期,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一百條計算遲交款違約金的依據。

第五章 交貨

第十六條 本合同設備的交貨期及具體分部套交貨時間詳見附件四。

第十七條 交貨地點:凡供方製造的部套為供方廠鐵路專用線(車上)/碼頭(船上);凡供方分包給其他單位制造的部套(除必須返供方廠的部套外),其交貨地點為分包單位鐵路專用線(車上)/碼頭(船上)。若供方(包括分包部分)沒有鐵路專用線/碼頭,則供方的交貨地點為附近的鐵路貨運站(車上)/碼頭(船上)。

第十八條 合同生效後6個月內供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的規定向需方提供預計每批貨物名稱、總重量、總體積和交貨日期的初步交貨計劃。及本合同項下的貨物總清單。在每批貨物預計啟運[ ]天前及[ ]天前,供方應以電報或傳真將第二十一條中的各項內容通知需方。

第十九條 每批合同設備交貨日期以貨物始發鐵路部門/水運部門發貨時間戳記為準。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九十五條計算遲交貨物違約金時的根據。

第二十條 需方可委託供方負責代辦設備運輸,運雜費、保險費等均由需方承擔。供方需向承運部門辦理申請發運設備所需要的運輸工具計劃。

第二十一條 在每批貨物備妥及裝運火車車輛/船發出[ ]小時內,供方應以電報或傳真將該批貨物的如下內容通知需方:

(1)合同號;

(2)機組號;

(3)貨物備妥發運日;

(4)貨物名稱及編號和價格;

(5)貨物總毛重;

(6)貨物總體積;

(7)總急裝件數;

(8)交運車站/碼頭名稱、車號/船號和運單號;

(9)重量超過20噸或尺寸超過9米×3米×3米的每件貨物的名稱、重量、體積和件數。對每件該類設備(部件)必須標明重心和吊點位置,並附有草圖;

(10)對於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他危險品和運輸過程中對温度等環境因素和震動有特殊要求的設備或物品)必須特別標明其品名、性質,特殊保護措施、保存方法以及處理意外情況的方法。

第二十二條 發貨計劃中沒有開列的貨物應配合安裝進度進行交貨。

第二十三條 在保證期內和在保證期滿後至第一次大修時止由於供方的過失或疏忽造成的供應設備(或部件)經雙方確認的損壞或潛在缺陷,而動用了需方庫存中的備品備件以調換損壞的設備或部件,則供方應負責免費在[ ]個月內將動用的備品備件補交,運到指定目的車站/碼間,並且通知需方。

第二十四條 供方應按附件一和附件三規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滿足作電廠設計所需的廠家圖紙、資料、技術文件。按附件一和附件三的規定提供全部安裝圖紙、資料、技術文件每套合同設備[ ]套。應分別列出上述圖紙技術文件的清單及符合附件三規定的交付進度。

第二十五條 每批技術資料交郵後,供方應在[ ]小時內將技術資料的交郵日期、郵單號、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件數及重量、合同號等以傳真或電報通知需方。

第二十六條 技術資料以交郵印截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此日期將作為按合同第九十六條對任何延期交付資料進行延期違約金計算的依據。如果技術資料經需方或需方代表檢查後發現有缺少、丟失或損壞,且非需方原因,供方應在收到需方通知後[ ]天內[對急用者應在 天內]免費向現場補充提供缺少、丟失或損壞的部分。如因需方原因發生缺少、丟失或損壞,供方應在接到需方通知後[ ]天內[對急用者應在 天內],向現場補充提供缺少、丟失或損壞部分,費用由需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 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廠及裝貨車站檢查包裝質量和監督裝車情況。供方應提前[ ]天通知需方交運日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時參加檢驗時,供方有權發貨。上述需方代表的檢查與監督不能免除供方應負的責任。

第二十八條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遲設備發貨時,由需方負擔倉儲費及必要時的保養費。並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該批設備的款項。

第二十九條 到貨站(整車)/碼間(整船):

(零擔)/(散貨):

第三十條 收貨單位:

第六章 包裝與標記

第三十一條 供方交付的所有貨物要符合“gb19173”包裝儲運指示標誌的規定,按(79)機電聯字第1029號文及國家主管機關的規定具有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設備和零件散失。並應按設備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黴、防鏽、防腐蝕和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合同設備安裝現場。產品包裝前,供方負責按部套進行檢查清理,不留異物,並保證零部件齊全。

第三十二條 供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在裝配圖中的部件號、零件號應標記清楚。

第三十三條 供方應在每件包裝箱兩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目的站/碼頭;

(3)收貨單位名稱;

(4)設備名稱、機組號、圖號;

(5)箱號/件號;

(6)毛重/淨重(公斤);

(7)體積(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為2噸或超過2噸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側面以運輸常用的標記和圖案標明重量及掛繩位置,以便於裝卸搬運。按照貨物的特點、裝卸和運輸上的不同要求,包裝箱上應明顯地印刷“輕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樣。

第三十四條 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籤或直接在設備本身上註明上述有關內容。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第三十五條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包括分件名稱、數量、價格、機組號、圖號的詳細裝箱單、合格證。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技術説明(如有的話)各一份。另郵寄裝箱清單各2份。

第三十六條 附件二中列明的備品備件應按每台設備分別包裝,並在包裝箱外加以註明,一次性發貨。

第三十七條 備品備件及工具應分別包裝並按第三十二條註明上述內容。

第三十八條 各種設備及鬆散零星的部件應採用好的包裝方式,裝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內,並儘可能整車發運以減少運輸費用。

第三十九條 柵格式箱子及/或類似的包裝,應能用於盛裝不至於被偷竊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成損壞的設備及零部件。

第四十條 所有帶坡口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須用保護蓋或其他方式妥善防護。

第四十一條 供方及/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號標明任何兩個箱件。

第四十二條 對於需要保證精確裝配的明亮潔淨加工面的貨物,這些加工面應採用優良、耐久的保護層(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裝前發生鏽蝕。

第四十三條 供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使用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和防潮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註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單位名稱;

(3)目的站/碼頭;

(4)毛重;

(5)箱號/件號。

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兩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項號、名稱和頁數。

第四十四條 凡由於供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供方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規定負責及時修理、退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非供方包裝原因發生貨物損壞和丟失時,需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並通知供方7天內到達現場調查。供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保險公司交涉,需方協助供方儘快處理,同時供方應儘快向需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工期需要。

第四十五條 需方應對多次使用的專用鐵路包裝箱、包裝架等,在該部件到貨清點之後[ 個月]內返供方。

第七章 技術服務與聯絡

第四十六條 供方需派代表到現場進行技術服務,指導需方按供方的技術資料和圖紙進行安裝、分部調試、啟動調試和試運行,並負責解決合同設備在安裝調試、試運行中發現的製造質量及性能等有關問題。

第四十七條 供方應在合同生效後6個月內以郵寄方式向需方提交執行第四十六條中規定的服務工作的組織計劃一式兩份。

第四十八條 在合同生效後[ ]個月內,雙方確定技術聯絡會的次數、時間和地點。

第四十九條 供方有義務在必要時邀請需方參與供方的技術設計,並向需方解釋技術設計。

第五十條 如遇有重大問題需雙方立即研究協商時,任何一方均可建議召開會議,在沒有非常情況下,另一方應同意參加。

第五十一條 各次會議及其他聯絡方式雙方均應簽訂會議或聯絡紀要,所籤紀要雙方均應執行。如涉及合同條款有修改時,需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為準。

第五十二條 供方提出並經雙方在會議上確定的安裝、調試和運行技術服務方案,供方如有修改,須以書面形式通知需方,經需方確認後方可進行。為適應現場條件的要求,需方有權提出變更或修改意見,並書面通知供方,供方應給與充分考慮,應儘量滿足需方要求。

第五十三條 需方有權將供方的設備設計、安裝和技術服務方案以及供方所提供的一切有關合同設備的資料和圖紙等複印分發給需方和有關各方,需方並不由此而構成任何侵權。

第五十四條 為合同設備安裝工程而僱傭的其他合同商,對蓋有“密件”印章的圖紙文件,需方應予以保密。

第五十五條 如果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參加合同設備的部分技術服務或去現場工作,應事前通過供方徵得需方同意,費用應由其自行負擔。

第五十六條 對於供方主要部件的訂貨合同和分包合同,供方應對其分包商的一切有關供貨範圍、設備及技術接口等問題負責。

第五十七條 對於需方選購的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配套設備,供方有提供技術配合的義務,並不由此而發生任何費用問題。

第五十八條 供方派到現場服務的技術人員應在本合同生效後[ ]個月內提交需方予以確認。需方有權提出更換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現場服務人員,供方應根據現場需要,重新選派需方認可的服務人員。如果需方在書面提出該項要求[ ]天內供方沒有答覆,將按第九十七條視為延誤工期等同處理。

第五十九條 技術服務和聯絡的具體要求見附件七。

第八章 質量監造與檢驗

第六十條 供方應在本合同簽字日起[ ]個月內,向需方提供本合同設備的設計、製造和檢驗標準的目錄。設計、製造和檢驗標準應符合附件一和附件五的規定。

第六十一條 需方有權在合同設備製造過程中派駐廠代表,在電力工業部駐廠總代表組的統一組織下進行監造和出廠前的檢驗,瞭解設備組裝、檢驗、試驗和設備包裝質量情況,並簽字確認。需方監造檢驗的標準應使用附件一和附件五所列的相應標準。供方有配合監造的義務,在監造中及時提供相應資料,並不由此而發生任何費用問題。

第六十二條 需方監造的範圍及具體監造檢驗項目見附件五。

第六十三條 供方應為需方駐廠代表的監造檢驗提供下列方便:

1.根據本合同設備每一個月度生產進度提交符合附件五要求的月度檢驗計劃;

2.提前[ ]天將設備的監造項目和檢驗時間通知電力部總代表組和需方(或需方駐廠代表);

3.電力部總代表組和需方駐廠代表有權查(借)閲供方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標準(包括工廠標準)、圖紙、資料、工藝及實際工藝過程和檢驗記錄(包括中間檢驗記錄或稱不一致性報告)及附件五規定的有關文件。對於檢驗記錄,如需方認為需要複印存檔,供方應提供方便。

4.向需方駐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第六十四條 需方的監造檢驗一般不得影響工廠的正常生產進度,應儘量結合供方工廠實際生產過程。若需方廠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時間及時到場,供方工廠的試驗工作可正常進行,試驗結果有效,但是需方代表有權事後瞭解和檢查試驗報告和結果。

第六十五條 需方代表在監造中如發現設備和材料存在質量問題或不符合本規定的標準或包裝要求時,需方代表有權提出意見並暫不予簽字,供方須採取相應的改進措施,以保證交貨質量。無論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義務主動及時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設備製造過程中出現的較大的質量缺陷和問題,不得隱瞞,在需方不知道的情況下供方不得擅自處理。

第六十六條 不論需方人員是否參加監造與出廠檢驗或者需方代表參加了監造與檢驗,並且簽了監造與檢驗報告,均不能被視為供方按合同第十章規定應承擔的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對設備質量應負的責任。

第六十七條 由供方供應的所有合同設備部件出廠時,應有供方製造廠簽發的產品質量合格證作為交貨的質量證明文件。對附件五列出的某些主要設備,還應有全套需方代表簽字的監造與檢驗記錄和試驗報告。

第六十八條 貨物到達目的地後,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後應及時到現場,與需方一起根據運單和裝箱單組織對貨物的包裝、外觀及件數進行清點檢驗。如發現有任何不符之處並由雙方代表確認屬供方責任後,由供方處理解決。當貨物運到現場後,需方應儘快開箱檢驗,檢驗貨物的數量、規範和質量。需方應在開箱檢查前[ ]天通知供方開箱檢驗日期,供方應派遣檢驗人員參加現場檢驗工作,需方應為供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檢驗時,供方人員未按時赴現場,需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檢驗結果和記錄對雙方同樣有效,並作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賠的有效證據。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開箱或最後一批設備到達現場[ 個月]後仍不開箱,產生的後果由需方承擔。

第六十九條 現場檢驗時,如發現設備由於供方原因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規範時,應做好記錄,並由雙方代表簽字,各執一份,作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或更換的依據;如果供方委託需方修理損壞的設備,所有修理設備的費用由供方承擔;如果非供方原因或由於需方原因,發現損壞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後,應儘快提供或替換相應的部件,但費用由需方自負。

第七十條 供方對上述索賠如有異議,應在接到需方索賠通知後[ ]天內提出複議,否則索賠即告成立。如有異議,雙方需進行協商,如果供方認為有必要,需方可同意供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後[ 個月]內,自費派代表赴檢驗現場同需方代表共同複驗。

第七十一條 如雙方代表在會同檢驗中對檢驗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中國商品檢驗局進行商檢。請商檢局出具的商檢證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終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商檢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第七十二條 供方接到需方按本合同第六十八條至第七十一條規定提出的索賠後,應按第七十三條的規定儘快修理、換貨或補發短缺部分,由此產生的製造、修理和運費及保險費均應由責任方負擔。

第七十三條 供方修理或換貨的時間,以不影響電廠建設進度為原則,但不遲於發現缺陷、損壞或短缺等之後 個月,對於關鍵部件重新供應的時間,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七十四條 需方對到貨檢驗的貨物提出索賠的時間,不遲於貨物抵達電廠工程設備儲放場之日起的 個月。

第七十五條 本章以上條款所述的各項檢驗僅是現場的到貨檢驗,儘管沒發現問題或供方已按索賠要求予以更換或修理均不能被視為供方按合同供方按合同第十章及附件一的規定應承擔的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

第九章 安裝、調試(試運)和驗收

第七十六條 本合同設備由需方根據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檢驗標準、圖紙及説明書進行安裝。雙方應充分合作,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設備儘快建成投產。

第七十七條 本合同設備安裝完畢後的驗收工作按照附件一、附件五的要求進行。

第七十八條 合同設備的安裝完畢後,供方應派人蔘加調試,並應儘快解決出現的問題,其所需時間應不超過 個月。在此期間,如合同設備都能安全穩定運行,即可由雙方選擇適當時間進行性能驗收試驗,這項驗收試驗由需方負責,供方參加。

第七十九條 性能驗收試驗應在每套合同設備全部設備運轉穩定,達到額定出力下連續穩定運行 小時完畢後,應在 個月內進行。當每套合同設備全部設備運行穩定,達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規定的各項性能保證值指標,則考核認為合格。此後 天內,需方應簽署並由供方會籤的本合同設備初步驗收證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果合同設備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保證指標時按第八十一條和第九十二條辦理。

第八十條 在不影響本合同設備安全、可靠運行的條件下,如有個別微小缺陷,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由供方免費修理上述微小的缺陷的條件下,需方可同意簽署初步驗收證書。

第八十一條 如果在第一次性能驗收試驗時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性能保證值時,則雙方應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責任並由責任一方採取措施,並在第一次驗收試驗結束後[ ]個月內進行第二次驗收試驗。

第八十二條 在第二次性能驗收試驗後,如仍有一項或多項指標未能達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規定的性能保證值,雙方應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責任,經雙方確認:

如屬供方原因,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執行;

如屬需方原因,本合同設備應被認為初步驗收,此後 天內由需方代表簽署並由供方代表會籤本合同設備初步驗收證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供方仍有義務與需方一起採取措施,使合同設備性能達到保證值。

第八十三條 每套合同設備最後一批設備到達現場之日起[ ]個月內,如因非供方原因該合同設備未能進行試運行和性能驗收試驗,期滿後即視為通過最終驗收,此後 天內,應由需方簽署並由供方會籤本合同設備最終驗收證書。

在合同設備穩定運行 小時後,如果非供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驗收試驗的延誤超過[ ]個月,則此後 天內需方應簽署並由供方會籤的本合同設備初步驗收證書。

第八十四條 不管合同設備性能驗收試驗進行一次或兩次,需方將於初步驗收證書籤發之日起至一年並完成索賠後止 天內按照第九十條規定簽發最終驗收證明書。

第八十五條 按第七十九條及第八十二條出具的初步驗收證書只是證明供方所提供的設備性能和參數截至出具初步驗收證明時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視為供方對設備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設備損壞的潛在缺陷所應負的責任解除的證據,同樣,最終驗收證書也不能被視為供方對設備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設備損壞的潛在缺陷應負責任的解除的證據。潛在缺陷指設備的隱患在正常情況下不能在製造過程中被發現,供方對糾正潛在缺陷所應負的責任,其時間應保證到一年保證期終止後到第一次大修(通常為一年)。

當發現這類潛在缺陷時(經雙方確認),供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條及第八十九條1的規定進行修理或調換。

第八十六條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的任何時候,對由於供方責任需要進行的檢查、試驗、再試驗、修理或調換,在供方提出請求時,需方應做好安排以便進行上述工作。供方應負擔修理或調換機器人員的費用。如果供方委託需方施工人員進行加工和/或修理、調換設備或由於供方設計圖紙錯誤或供方技術服務人員的錯誤造成返工,供方應按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費用(所用費用按發生時的費率水平計費):

p=ah+m+cm

式中:p總費用(元);

a人工費(元/小時人);

h人時(時人);

m材料費(元);

c台班數(如班);

m每台設備的台班費(元/台班)。

第十章 保證與索賠

第八十七條 保證期一般是指合同設備簽發初步驗收證書之日起一年(籤最終驗收證書)或供方發運的最後一批交貨的設備到貨之日起[ ]個月(籤最終驗收證書)二者以先到日期為準。該保證期的具體內容按第九章和第十章有關條款執行。

第八十八條 供方保證其供應的本合同設備的成套設備是全新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成熟的、質量優良的,設備的選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經濟運行和易於維護的要求。供方保證根據本合同附件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圖紙是清晰、完整統一和內容正確、準確的並能滿足合同設備的設計、安裝、調試、運行和維修的要求,合同設備在投產後的第一年內,年可利用小時數要求大於[ ]小時;第二年及以後年可運行小時數要求大於[ ]時,年強迫停機率小於[ %],供方為“合同設備”承擔的保證期應到需方出具最終驗收證書為止。

第八十九條 1.本設備合同執行期間,如果供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和技術資料有錯誤,或者由於供方技術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返工、報廢,供方應立即無償換貨和修理。如需換貨,供方應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換貨的一切費用,換貨或修理期限應不遲於證實屬供方責任之日起的[ ]個月內,對於那些在[ ]個月內不可能修理或調換的貨物,可經需方特殊允許另行商定期限。供方可委託需方在現場進行損壞設備的修理,所有費用由供方負擔。

2.由於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説明書及非供方技術人員的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由需方負責修理、更換,但供方有義務儘快提供所需更換的部件,對於需方要求的緊急部件,供方應安排最快的方式運輸,所有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第九十條 合同規定的保證期滿後,由需方在 天內出具合同設備保證期滿最終驗收證書交給供方。條件是:在此期間供方應完成需方在保證期滿前提出的索賠和賠償。但供方對非正常維修和誤操作以及由於正常磨損造成的損失不負責任。

第九十一條 在保證期間,如發現供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如屬供方責任,則需方有權向供方提出索賠。如供方對此索賠有異議,按第七十條辦理。否則供方在接到需方索賠文件後,應立即無償修理、換貨、賠款或委託需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運費及保險費由供方負擔。

第九十二條 如由於供方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設備,而使合同設備停運或推遲安裝時,則保證期應按實際修理或換貨所延誤的時間作相應的延長。

第九十三條 由於供方責任,在第九章規定的性能驗收試驗後,如經第二次驗收試驗(由於供方原因)仍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保證指標時,供方應承擔違約金,其計算方法如下:

鍋爐:

(1)如果鍋爐效率在[ ]時低於保證值,每降低0.1%絕對值,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2)如果按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額定條件下,鍋爐出力低於保證值,每降低10t/h,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在[ ]工況下,空氣預熱器內漏風係數δa值在按圖紙要求安裝和經過認真調試後,並經供方駐現場代表簽字認可後,投產時要求≤[ ],運行一年後要求≤[ ],以上要求每升高0.01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汽輪機:

(1)如果汽輪機熱耗高於保證值,每增高4.18kj/kwh,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2)汽輪機在[銘牌工況]條件下出力每降低1mw,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如果汽輪機在額定轉速下,各軸承的振動值每高於保證值0.01mm,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發電機:

(1)發電機在額定氫壓、額定功率、額定電壓、額定功率因素,氫氣冷卻器入口冷卻水温度為[ ]℃的條件下,且定、轉子各部分的温度(或温升)不超過本合同附件一的規定值,出力每降低1mw,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2)發電機的效率比保證值每降低0.1%絕對值,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如果發電機在額定轉速下,各軸承的振動值每高於保證值0.01mm,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如上述任何一項的違約金比率超過以上條款指出的違約金比率的5倍時,需方有權要求供方以更大的違約金比率來支付違約金,其具體違約金可由雙方協商決定。如果達不成協議,需方有權要求暫停全部或一部分性能考核試驗。此時需方有權要求供方在需方同意的時間內儘快提供替換件。每套合同設備按照以上(1)至(3)項累積計算的最大違約金總額將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10%。供方支付最後一筆違約金或者供方提供的滿意替換件被需方接受之日,即為需方承認設備可以初步驗收並出具初步驗收證書之日。

第九十四條 如合同設備在保證期內發現了雙方共同確認的系供方責任的十分嚴重的缺陷(如設備性能達不到要求等),則其保證期將自該缺陷修正後開始計算一年。

第九十五條 如果不是由於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遲交貨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規定的交貨期交貨時(不可抗力除外),實際交貨日期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九條規定計算,需方有權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違約金:

遲交1~4周,每週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

遲交5~8周,每週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

遲交9周以上,每週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

不滿1周按1周計算。

由於鐵路運輸的責任而導致1個月以內的遲交,供方出具有關的設備入庫單及車皮發運單,經需方代表確認後,需方可以考慮免於遲交違約金。每套合同設備遲交貨物的違約金總金額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 %]。供方支付遲交違約金,並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繼續交貨的義務。對安裝、試運行有重大影響的設備遲交超過6個月時,需方應保留與供方協商的權力,共同商定供方應向需方支付賠償金的數額,如協商不能達到協議時,需方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九十六條 如由於確屬供方責任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三的規定按時交付,經雙方確認屬嚴重影響施工的關鍵技術文件時,則每遲交1周,需方將要求供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遲交時間的計算以第二十六條規定為準。

第九十七條 如果由於供方服務的疏忽和/或錯誤,在執行合同中造成雙方一致承認的延誤,每延誤工期1周供方將向需方支付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 %]違約賠償金,每套合同設備這部分賠償金最多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 %]。且供方需支付由於供方技術服務錯誤或違約造成需方的直接損失。

第九十八條 供方對於根據本合同承擔的每套合同設備索賠責任不論單項或多項累計將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 %]。

第九十九條供方支付遲交違約金並不解除按合同附件四繼續交貨的義務,對安裝試驗有重大影響的部套,遲交超過[ 個月]時,需方保留與供方共同商定供方向需方支付賠款額的權力。

第一百條 如果由於需方原因,遲付貨款,需方須按下列方式支付違約金:

遲交1~4周,每週罰遲付金額的[ ];

遲交5~8周,每週罰遲付金額的[ ];

遲交9周以上,每週罰遲付金額的[ ];

不滿1周按1周計算。

需方除支付以上違約金外,還應支付遲交款的相應利息,每套合同設備以上違約金款總額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 %]。

第十一章 合同的變更和修改、暫停(中止)和終止

第一百零一條 本合同一經生效,合同雙方均不得擅自對本合同的內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單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對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修改、取消或被充的建議。該項建議由一方以順序編號的修改通知書向對方簽發,修改通知書副本經對方簽署人會籤後退還給修改通知書籤發一方。如果雙方共同認為該項修改會對合同價格和交貨進度有重大影響時,供方應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書後[ ]個工作日內,提出影響合同價格和/或交貨期的詳細説明。雙方同意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託)簽字並經主管部門審核後生效。將修改後的有關部分抄送原合同有關單位。

第一百零二條 如果供方有違反或拒絕執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時,需方將用書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 ]天內確認無誤後應對違反或拒絕人作為修正,如果認為在[ ]天內來不及糾正時,應提出修正計劃。如果得不到糾正或提不出修正計劃,需方將保留暫停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分權利。對於這種暫停,需方將不出具變更通知書,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和索賠將由供方負擔。

第一百零三條 根據第一百零二條規定,如果需方行使暫停權利後,需方有權停付到期應向供方支付暫停部分的款項,並有權將在執行合同由預付給供方的暫停部分款項索回。

第一百零四條 在合同執行期間,若因需方原因要求對合同設備進行重大的變更和/或要求增加超出附件二以外的範圍,需方應考慮供方的設計和生產週期及由此而發生的費用變化;供方接到需方的書面通知後,應充分考慮需方意見,與需方一起儘早完成合同修改。

第一百零五條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若因國家計劃調整而引起本合同無法正常執行時,供方和/或需方可以向對方提出暫停執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關條款的建議,與之有關的事宜雙方協商辦理。

第一百零六條 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貨,需方應按供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 %]並賠償需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一百零七條 因供方原因而不能交貨,供方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 %]並賠償供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一百零八條 如果供方破產或無償還能力,或為了債權人的利益在破產管理下經營其業務,需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供方或破產清算管理人或合同歸屬人終止合同,或向該破產管理人、清算人或該合同歸屬人提供選擇,按其給出的合理忠實履行合同的保證,執行經過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第一百零九條 若第一百零八條會考慮的情況確實發生,需方有權從供方手中將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工作接管並收歸己有,並在合理期限內從供方的現場房屋中遷出所有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設計、圖紙、説明和材料,這些東西的所有權已屬需方,供方應給需方提供全權處理並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這類設計、圖紙、説明和材料,需方對這種終止合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對供方的任何索賠不承擔責任。此外,雙方應對供方已經實際履行的合同部分評價達成協議,並處理合同提前結束的一切後果。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百一十條 不可抗力是指:嚴重的自然災害和災難(如颱風、洪水、地震、火災和爆炸等)、戰爭(不論是否宣戰)、叛亂、破壞、動亂等等。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事件而影響合同義務的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義務的期限相當於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時間,但是不能因為不可抗力的延遲而調整合同價格。

第一百一十一條 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儘快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以傳真或電報通知另一方,並在[ 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審閲確認,受影響的一方同時應儘量設法縮小這種影響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誤,一旦不可抗力的影響消除後,應將此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第一百一十二條 如雙方對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估計將延續到[ 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的執行問題(包括交貨、安裝、試運行和驗收等問題)。

第十三章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一百一十三條 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一百一十四條 凡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後仍不能達到協議時,則提交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調解。如仍不能解決,可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一百一十五條 仲裁地點為[ ]。

第一百一十六條 仲裁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一百一十七條 由上述過程發生的費用除上述仲裁裁決另有規定外,應由訴方承擔。

第一百一十八條 在進行仲裁期間,除提交仲裁的事項外,合同仍應繼續履行。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項

第一百一十九條 本合同生效需滿足下列條件: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託)簽字,加蓋合同專用章;

(2)本合同取得審查單位(電力工業部成套設備局)審查(加蓋合同審查章);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簽發“最終驗收證書”之日並貨款兩清止。

第一百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正本 份,副本 份;供需雙方各執正本 份,副本 份。審查單位正本 份,副本 份。

第一百二十一條 雙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二條 供方須將本合同供貨範圍中主要設備分包商的名單提交需方予以確認,供方應從被需方確認的名單中選定最後分包商並通知需方。分包商一旦選定,供方不得擅自改變。供方應對分包商的過失、疏忽和/或其他任何違反合同的行為承擔全部責任。

第一百二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雙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資料,雙方除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給與“合同設備”和相關工程無關的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四條 合同雙方應指定2名授權代表,分別負責直接處理“本合同設備”的技術和商務問題。雙方授權代表的名稱和通訊地址在合同生效後的2周內通知對方。

第一百二十五條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六條 合同雙方承擔的合同義務都不得超過合同的規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對另一方作出有約束力的聲明、陳述、許諾或行動。

第一百二十七條 本合同列明瞭雙方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條款。任何一方不承擔本合同規定以外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

第一百二十八條 任何一方向對方提出的函電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書寫並按對方下述地址派員遞送或掛號、航空郵寄、電報、傳真或電傳發送的,在取得對方人員和/或通訊設施接收確認後,即被認為已經被對方正式接收。

第一百二十九條 本合同雙方的地址如下: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 供方

名稱:名稱: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電傳:電傳: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賬號:賬號:

納税人登記號:納税人登記號: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簽字: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審查單位:(蓋章)合同審查單位:(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加工設備買賣合同 篇25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接收方):_________________

現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優盛二手設備網):

(1)甲方出售該設備提供該機;出廠合格證、購機發票、進口設備提供進口報關單等有效證件:

(2)人員現場看機試機後,甲乙雙方達成協商價為人民幣¥110000.00大寫(壹拾壹萬圓整);

(3)如該機是甲方偷盜或來路不明的,甲方將負全部法律責任;

(4)甲方若購機時在銀行按揭款未繳納完,私自出售給乙方後,銀行要追繳任何責任和尾款補清由甲方負責;如出售給乙方後,是甲方原因(比如,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GPS衞星定位系統鎖機後)所造成的任何損失等誤工費均由甲方負責賠償: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加工設備買賣合同 篇26

買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友好協商,就購買_________項目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質量及數量

設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設備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價格

設備總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價中包括設備金額、包裝、運輸保險費、裝卸費、安裝及相關材料費、調試費、軟件費、檢驗費及培訓所需費用及税金。

本合同總金額不得做任何變更與調整。

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四、付款方式

貨物驗收合格,設備安裝、調試運轉正常,乙方為甲方培訓結束、甲方無疑問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100%貨款。

五、交貨、包裝與驗收

1.交貨地點:按甲方指定的地點。

2.交貨時間: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

3.乙方將貨物一次運至交貨地點。並於到貨前24小時將到貨名稱、型號、數量、外形尺寸、單重及注意事項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設備包裝應符合國家標準,以保證設備在運輸過程中不受損傷,由於包裝不當造成設備在運輸過程中有任何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

5.設備由乙方負責送到施工現場,由乙方負責運輸、卸車。

6.設備到達現場,甲乙雙方均須在場並確認包裝的完好性後,由甲方驗貨。乙方應按甲方安排的時間派人到現場,對貨物進行清點驗收,並簽字確認。若發現貨物與裝箱單不符,乙方負責補齊或收回。如乙方不能按時到達,甲方有權開箱檢驗,並對缺件,損壞做出記錄,乙方應認可並負責解決。

7.乙方負責設備安裝及調試,直至設備正常運行。最終驗收在此之後進行。如設備不能通過驗收,乙方應退貨,退還甲方所有金額。

8.乙方應自帶用以安裝、調試過程中所需的各種工具、儀器儀表及易損件。

六、產品質量保證與售後服務

1.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製造和檢驗,材料及零部件均為全新未用過的,且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規定。以確保產品質量。設備須經技術檢驗,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才能出廠。

2.乙方負責免費為甲方培訓操作及維修人員。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維修保養。

3.設備投入正常運行後,乙方應定期回訪使用方。

4.乙方應在附件中明確售後服務內容、響應時間、範圍、方式、收費標準等,並進行其他售後服務工作。

七、責任與義務

在設備安裝調試時,如乙方提出,甲方應為乙方人員的飲食提供方便,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八、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期交貨,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每日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金額計¥_________元計算。

2.甲方延期付款時(正當拒付除外)應向乙方支付該此延付款數額的延期違約金,每日按該此延期付款額的________%金額計算,支付款辦理期為10個工作日。

3.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合同法》的有關違約責任規定。

九、合同的解除和變更

1.當合同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15日內給與答覆,逾期未答覆則視為已同意。

2.如乙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

1.甲乙雙方若發生合同糾紛,應本着互諒互讓、互相尊重、和平友好的原則協商解決。

2.本合同履約地為_________,若雙方不能通過協商達成協議,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向_________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3.如果有附件,附件也是本合同不可缺少之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免責條款

本合同因不可抗力而無法履行時,雙方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十二、其它約定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商定,並簽署書面補充協議。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加工設備買賣合同 篇27

購貨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貨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_項目》招標的結果(招標編號:____________)和“招標文件”的要求,經雙方協商就以下產品和條款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執行:

一、產品及項目

設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產品的交貨時間、地點和運費

1、乙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內將上述貨物全部安裝、調試完畢並交付使用。

2、交貨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驗收前的一切費用(包括包裝、運輸、保險、入關事宜、安裝調試等)、風險(包括損壞、滅失等)均由乙方承擔。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幣進行結算,價格為深圳工地價。

2、經雙方協商,採取以下______種付款方式:

a、上述貨物到貨並經甲方清點無誤後十個工作日內,甲方須以轉帳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_____%的到預付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上述貨物經安裝調試正常,完全達到合同要求,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十個工作日內,甲方須以轉帳方式向乙方支付剩餘的貨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

b、在本合同生效後十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向甲方提交合同總金額_____%(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的不可撤銷的銀行保函,作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有效期為_____個月。甲方收到乙方符合要求的銀行保函後十個工作日內,須以轉帳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_____%的貨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上述貨物經安裝調試正常,完全達到合同要求,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十個工作日內,甲方須退還乙方該銀行保函的原件用以解凍銀行資金。

3、乙方帳户如下: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產品質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產品必須是滿足合同配置的全新產品。國產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進口產品必須符合產品的原廠標準及有關的國際標準。

五、產品驗收

1、乙方完成全部項目的安裝調試並通過自驗和試運行測試後,由甲方組織項目的驗收。

2、乙方完成產品交付,在自驗、試運行正常後,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書面通知後,經一個月試運行無異常,應在乙方出具的驗收或安裝調試報告上簽字確認。

3、驗收時甲乙雙方應於現場依據本合同規定的驗收依據共同對商品的數量、型號規格、技術性能指標進行驗證。

六、驗收的特殊要求

1、特殊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與用户協商確定,如無特殊要求可填“無”)

2、計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與用户協商確定,如無特殊要求可填“無”)

七、驗收依據

驗收依照如下的文件、標準和要求進行。

1、合同中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產地、數量等款項和相關的配置情況文件(附件1),以及相關的產品質量、技術性能要求文件。

2、生產廠的出廠標準;

3、本合同規定的驗收的特殊要求。

八、保修和服務保障

1、乙方應保證所供產品是全新、未使用的原廠商產品,並對其提供的產品的質量問題負責包修,質保期為______個月,從甲方對驗收或安裝調試報告簽字確認之日的次日起開始計算。質保期期間產生的費用由供方負擔。

2、乙方對其所供產品應能提供質保期外的原廠商技術服務支持,負責維護維修。

3、乙方對其所供產品負責安裝調試並保證能正常運行使用,應對需方的使用人員進行相應的培訓。

4、乙方所供產品必須具有合法手續及相關的文件。如涉及知識產權,則必須是自己擁有或合法使用。

5、乙方須隨產品向需方提供產品的使用説明書和相關的資料。如所供説明書和資料是外文的,供方應為需方提供中文版或譯成中文文件。

九、違約責任

1、貨到並試運行一個月後,甲方應及時對產品開展驗收,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驗收應向乙方説明情況,與乙方友好協商適當順延。

2、甲方應按期如數支付貨款,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支付應與乙方友好協商延期支付,但須得到乙方的同意。甲方無正當理由拖欠產品款,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隨時收回全部產品並向甲方索賠

3、乙方所交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產地、質量、性能指標、配置與本合同及所附附件不符或安裝調試不合格的,甲方有權拒收或拒絕在驗收/安裝調試報告上簽字。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並對存在的問題給予及時的圓滿的解決,原則上須在貳個月內給予解決,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如期解決的應及時與甲方友好協商並須得到甲方的認同。

4、乙方對所供產品存在的問題不能如期解決,應給予換貨或退貨。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給予補償。

5、乙方過期或不能交付(過期達60天即視為不能交付)本合同所訂產品的,乙方須向甲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為,過期:每過一天乙方償付甲方該項合同價款的0.5%,但累計償付金額按慣例不超過本合同總金額的5%;經雙方協商不能交付的,供貨方除償付過期違約金外,還要按合同法相關條例解決。

6、乙方應保證所供產品的質量和正常使用。乙方應對所供產品的安裝、使用所需的條件和環境要求等事項須事前向甲方説明。因未説明而造成本合同的產品不能安裝調試、正常使用,乙方應承擔責任並給予解決,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乙方須保證該設備配套的完整,貨到既能正常安裝調試使用,如發生因缺少附備件或因配套不完整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須負全部責任,應完全給予解決,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供方承擔。

十、爭議的解決

1、出現問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甲乙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由合同履行地仲裁機構協調解決,協調解決未果,依法解決。

十一、未盡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以乙方投標文件為準,其它事項雙方協商補充。

2、本合同未作明確約定,而又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二、其他

1、本合同(包括附件)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2、本合同以下所列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正式簽署時須加蓋騎縫章方為有效。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加工設備買賣合同 篇28

甲方:

乙方: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標的名稱牌號

商標規格

型號計量

單位數量

單價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質量標準:符合國家標準和圖紙設計要求。

第三條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易損件保用陸個月,其它保修壹年。

第四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裸裝。

第五條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見發貨清單。

第六條標的物所有權自買受人付清貨款_______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出賣人_______所有。

第七條交(提)貨方式、地點:出賣人代辦託運,買受人負責卸車及卸車費用。

第八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汽車運輸,總價格內含運費,買受人負責卸車費用。

第九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根據出賣人提供的發貨清單現場進行驗收。

第十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出賣人派壹名技術人員指導調試,買受人負責組織實施安裝及吊車費用。買受方負責給技術指導人員配備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用具;

第十一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買受人先付本產品定金 萬元,貨物到達(區)後,買受人全部貨款付清後方可進工地卸車,如貨到因買受人的原因未及時付清貨款而造成的車輛誤工費用由買受人負責。

第十二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保修期滿。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雙方協商解決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

(二)依法向出賣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_______定金打入公司指定賬號起方可生效。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未經出賣人同意,私自改動原合同文本條款,一律無效,若有改動,改動處必須有出賣人蓋章方可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加工設備買賣合同 篇29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合同標的(名稱、規格、型號、單價等)

設備名稱:DH—213D大型塑膠機

數量:2台

單價:370萬元 安裝費:16萬元 總計:756萬元

二、合同金額

合同總金額:756萬元人民幣 大 寫:柒佰伍拾陸萬元人民幣

三、付款時間及方式

合同二次付款:在合同生效後15 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60 %貨款;設備安裝調試完畢,並初步驗收一週內,設備正常運行,經雙方正式驗收合格後一週內,甲方向乙方付合同總額 35 %的貨款;質保期滿後付清餘款

2、在合同款項支付前2 天,乙方向甲方開具同等金額的增值税票

四、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合同生效後 20 日內交貨

2、交貨地點:甲方指定

3、交貨方式:乙方負責貨物運輸

4、貨運方式:汽運

5、乙方將合同設備運至企業並經安裝調試、投入使用並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後,方為設備交貨日期。(根據實際情況約定交貨日期及何為交貨:如規定供方將設備安裝調試、投入使用視為交貨,則對設備通過甲方驗收合格的時間約定明確)甲方在合同約定的交貨地點提貨,運輸費及運輸保險費均由乙方承擔。 合同設備的毀損、滅失風險自乙方完成交貨後轉移之甲方。

6、乙方應在合同設備發運後一個工作日內將發運情況(發運時間、件數等)通知甲方,甲方應在合同設備到達合同列明的地點後及時將乙方所託運合同設備提取完畢。

7、甲方提取合同設備時,應檢查合同設備外箱包裝情況。合同設備外箱包裝無損,方可提貨。如合同設備外箱包裝受損或發現合同設備包裝箱件數不符,應在 2 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辦理合同設備遇險索賠手續。

8、甲方對乙方交付的合同設備,均應妥善接收並保管。對誤發或多發的貨物,甲方應負責妥善保管,並及時通知乙方,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如甲方要求變更交貨地點,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一十五天前通知乙方。由於變更發貨地址增加的運保費由甲方承擔。

五、驗收時間、地點、標準、方式

1、驗收時間:乙方應於合同生效後30 天內完成設備安裝調試,安裝調試完畢後,甲方應在 2天內安排初步驗收。設備於合同生效後2 天內通過雙方的合格驗收並由甲方出具驗收合格書。

2、驗收地點: 甲方設備車間

3、驗收標準: 企業標準

六、現場服務(建議根據實際情況加以約定)

1。供方現場人員應遵守需方廠規、制度,如有違規,乙方負責。

2。供方現場人員食宿自理。

3。需方如需邀請供方開展非質量問題處理的技術服務,供應應予協助。

七、人員培訓

乙方負責對甲方操作、維修人員和有關的工藝技術人員進行操作培訓、維修培訓、設備保養培訓,使之完全掌握全部使用技術,以便使甲方人員正常地使用、維修保養設備。(根據設備的技術要求,視具體情況加以約定或在技術協議詳細約定;如無必要,可不約定)

八、保修方式

1、自設備經過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按生產廠家規定的條款進行免費保修服務,免費保修服務期限為 5年。保修期內,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後 3 天內派人至甲方現場維修。

2、保修期內,如由於火災、水災、地震、磁電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為破壞因素造成的損壞,乙方負責免費維修,設備材料成本費用由甲方承擔。

3、保修期後,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 天內派人至甲方現場維修。設備的維修、更換,甲方酌情收取成本費和服務費,收費標準另行約定。

九、違約責任

1、 甲方無故中途退貨,應支付乙方合同總額的5%違約金。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應支付乙方合同總額2‰的.違約金,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5%。

3、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天,應支付合同總額1%的違約金,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0%。逾期交貨超過 10 天,視為交貨不能,乙方應雙倍返回甲方已付款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額30%違約金。

4、保修期內,乙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履行保修義務,每遲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1%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其他經濟損失,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0%,乙方超過三十天仍未履行保修義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經濟損失;乙方未能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十天內將設備維修至正常使用的狀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換貨或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保修期後,乙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履行維修義務,每遲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1%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其他經濟損失,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0%。

5、設備未按照合同之約定通過甲方驗收合格,每遲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1%違約金;超過 天仍未驗收合格,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立即返還已收款項並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經濟損失。

十、不可抗力

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取得公證機關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證明,並在事件發生後15個工作日內,及時通知另 一方。雙方同意,可據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責任。

十一、合同變更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須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三、合同生效及終止 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合同終止。

十四、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甲方:

代表: 代表:

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工設備買賣合同 篇30

採購商(甲方):

供應商(乙方):

一、設備清單:

二、合同價款

1、本合同價款為:元(大寫:)。

合同價款,包括但不限於備品備件、技術資料、運輸、包裝、税金、保險、裝卸、保管、安裝調試、檢驗檢測等所有費用。

2、自本合同簽訂後10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20%作為預付款;設備送到指定地點且甲方驗收合格後支付至合同價款的95%;剩餘5%作為質保金待質保期屆滿且雙方無爭議後,甲方支付給乙方,質保金不計利息。

3、甲方付款前,乙方須提供全額增值税專用發票或合規發票。

三、設備交付

1、交貨地址:甲方指定地點(河北省廊坊市開發區新源東路新奧工業園南區B樓)

2、交貨方式:乙方送貨或代辦託運,運費由乙方承擔;交付前標的物毀損、滅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3、交貨時間:本合同簽訂後日內。

四、設備質量、安裝與驗收

1、質量標準:(產品的設計、製造及技術質量標準):符合國家、行業、企業標準,且符合本合同中設備清單中的技術要求。

2、安裝調試(如有):乙方派遣技術人員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設備的安裝調試工作,並對甲方人員進行技術指導,使其能夠正確的操作設備,並保證達到設備的性能指標。

3、設備驗收:

(1)設備驗收標準為:同質量標準。

(2)設備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後,甲方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外觀驗收,如發現品種、規格、型號等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可以拒收。(外觀驗收還包括:交付產品時,應附的專用工具,隨機備件、產品合格證、質保書、使用説明書等)

(3)外觀驗收合格後,如設備需要安裝,則乙方應對設備進行安裝調試,安裝調試完畢後應達到設備的使用標準及合同的規定。

(4)安裝調試完畢後,甲方組織人員對採購設備進行驗收測試。

4、驗收異議:

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向乙方提出異議;乙方應在接到甲方異議後,3個工作日內提出反饋意見,否則,視為默認。

5、設備質保期為:18個月,自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在甲方通知後,24小時內趕到現場,進行免費維修。超過質保期的,乙方成本價提供維修服務。

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付款的,每遲延一天按應付額1%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價款的5%。

2、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需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20%作為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3、乙方交付設備驗收不合格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同意利用的,乙方負責更換,並承擔因此而產生的費用。乙方不能更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4、乙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價款的1%向甲方償付違約金;超過15日仍未交貨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承擔相應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甲方全部損失。

5、設備質量出現問題的,乙方應在質保期內免費對其提供的設備進行維護或維修,否則甲方有權自行維修,因此而發生的費用在質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補足。

六、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七、其他

1、因本合同產生的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應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設備買賣合同 篇31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章 合同標的

第一條 合同標的要求:

1、設備名稱、品牌、型號: 。

2、產地、生產廠家、生產日期: 。

3、質量標準:

按原廠質量標準,即以説明書為準。説明書所載明的質量標準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第二章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條 合同價款:

1、本合同所列 設備 台的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 。

2、該合同價格包括:設備主機價(含200米管件)。

第三條 支付方式:

第一期付款:合同簽訂後 20 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100 %。

第三章 設備驗收

第四條 設備的驗收程序:

1、設備進場後,在20個工作日內使用正常,乙方付清全部款項。

2、設備進場後,在20個工作日內由於各種原因,使用不正常,乙方按萬每月付甲方一個月租金,設備進場費由乙方負責,設備出場費由甲方負責。

第四章 其他

第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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