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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及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買賣合同書(精選5篇)

工廠及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買賣合同書(精選5篇)

工廠及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買賣合同書 篇1

出賣人買受人保證人茲為工廠及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買賣經居間人、之介紹各方面同意議定買賣契約條件如下:

工廠及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買賣合同書(精選5篇)

第一條甲方願將其獨資設置於市區路號工廠及廠內設備生產機器連同附屬物件,全部出賣與乙方而乙方願依約付價承買。

第二條本件買賣價金經雙方協議分別訂定如下:

廠房連同附屬建築物全部議價為人民幣元整。

廠房連同附屬物件全部議價為人民幣元整。

發電機議價為人民幣元整。

廠內水電設施工費補貼金議定為人民幣元整。

共計價金人民幣萬仟佰拾元整。

前項價金於契約訂立同日由乙方全部一次付清與甲方,經居間人等見證之下甲方親自點收足訖並以價金項下蓋章為據而不另立收據

第三條甲方授受前條價金同日由甲方會同乙方及保證人、居間人至契約第一條所載工廠地址,將工廠建築物及生產機器連同附屬物件全部逐件驗對交乙方前去營業收益納課清楚。

第四條甲方對於買賣標的物交付同時已告知乙方並經乙方驗明所接交的標的物理學件以為完整確認,交無物上任何的瑕疵。

嗣後乙方不得主張標的物件的瑕疵為由,向甲方請求減少價金而退還部分價金等情況。

第五條甲方於契約成立同日將出賣工廠的工商登記證及政府的商業營業登記證,並其他有關證件全部移交乙方以便名義變更或繼受的手續。

第六條本件買賣成立後甲方對於買賣標的工廠建築物應備齊有關產權登記文件於乙方,指定日時會同向管轄地產事務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或向税捐稽徵機關申請房捐納税義務人變更手續的義務。倘若手續上應另出立字據,或需要甲方的籤蓋等時甲方應無條件應付,不得刁難推諉或藉故向乙方要求補貼加價等情況。

第七條本件買賣標的物於甲方保證為自己所有,確與他人毫無交加不明事情。

倘日後如有人第三人出為異議或發生故障時,甲方自應出來抵禦並據理排除一切障礙,絕不得使乙方蒙受任何虧損。

第八條甲方保證本件買賣標的物全部所有權並無與他人經過訂立買賣契約及抵押權典權、質權等他項權利的設定,抑或供為任何債權的擔保等瑕疵在前無訛。

第九條如於甲方違反前二條契約條件之一時,乙方除依債務不履行的規定行使其權利外,並得依法追究甲方的刑事責任,丙方願與乙方負連帶履行債務的責任非至乙方的債務完全履行後丙方的保證責任不歸消滅。

第十條本件買賣標的物及工廠有關營業水電以及人事費或應繳税捐工會費,自年月日以後則歸乙方負責繳納。但以前的部分由甲方負責完納,否則甲方應賠償因此致乙方受損害的責任。

第十一條甲方自本買賣契約訂立日起,不得借用__廠號或以該廠關係任何名份對外交涉事宜。若甲方違背前項約定乙方受有損害時,乙方得請求損害賠償甲方不得異議。

第十二條甲方出賣工廠以前廠方有對內外未清的債權債務,乙方不為承擔或受讓,該項債權債務仍由甲方取得或償還。

但乙方不得代甲方收取該項債權,否則甲方得追究責任。

第十三條本件買賣費用議定負擔如下:

本買賣契約印花及公證費增值税均由甲方負擔。

本買賣工廠建築物產權移轉登記及工廠名義變更登記諸費用則歸乙方負擔。

第十四條本件買賣嗣後不論任何理由於一方不得解除契約或主張買回等情況。

第十五條本件買賣標的物如下: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印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買方:印

身份證號碼:

地址:

保證人:印

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

工廠及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買賣合同書 篇2

出賣人___

買受人___

保證人___

茲為工廠及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買賣經居間人___、___之介紹各方面同意議定買賣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甲方願將其獨資設置於__市_區__路_號__工廠及廠內設備生產機器連同附屬物件,全部出賣與乙方,而乙方願依約付價承買。

第二條本件買賣價金經雙方協議分別訂定如下:

廠房連同附屬建築物全部議價為人民幣____元整。

廠房連同附屬物件全部議價為人民幣____元整。

發電機議價為人民幣__元整。

廠內水電設施工費補貼金議定為人民幣__元整。

共計價金人民幣_萬_仟_佰_拾元整。

前項價金於契約訂立同日由乙方全部一次付清與甲方,經居間人等見證之下甲方親自點收足訖並以價金項下蓋章為據而不另立收據。

第三條甲方授受前條價金同日由甲方會同乙方及保證人、居間人至契約第一條所載工廠地址,將工廠建築物及生產機器連同附屬物件全部逐件驗對交乙方前去營業收益納課清楚。

第四條甲方對於買賣標的物交付同時已告知乙方並經乙方驗明所接交的標的物理學件以為完整確認,交無物上任何的瑕疵。

嗣後乙方不得主張標的物件的瑕疵為由,向甲方請求減少價金而退還部分價金等情況。

第五條甲方於契約成立同日將出賣工廠的工商登記證及__政府的商業營業登記證,並其他有關證件全部移交乙方以便名義變更或繼受的手續。

第六條本件買賣成立後甲方對於買賣標的工廠建築物應備齊有關產權登記文件於乙方,指定日時會同向管轄地產事務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或向税捐稽徵機關申請房捐納税義務人變更手續的義務。倘若手續上應另出立字據,或需要甲方的籤蓋等時;甲方應無條件應付,不得刁難推諉或藉故向乙方要求補貼加價等情況。

第七條本件買賣標的物於甲方保證為自己所有,確與他人毫無交加不明事情。

倘日後如有人第三人出為異議或發生故障時,甲方自應出來抵禦並據理排除一切障礙,絕不得使乙方蒙受任何虧損。

第八條甲方保證本件買賣標的物全部所有權並無與他人經過訂立買賣契約及抵押權典權、質權等他項權利的設定,抑或供為任何債權的擔保等瑕疵在前無訛。

第九條如於甲方違反前二條契約條件之一時,乙方除依債務不履行的規定行使其權利外,並得依法追究甲方的刑事責任,丙方願與乙方負連帶履行債務的責任非至乙方的債務完全履行後丙方的保證責任不歸消滅。

第十條本件買賣標的物及工廠有關營業水電以及人事費或應繳税捐工會費,自____年_月_日以後則歸乙方負責繳納。但以前的部分由甲方負責完納,否則甲方應賠償因此致乙方受損害的責任。

第十一條甲方自本買賣契約訂立日起,不得借用__廠號或以該廠關係任何名份對外交涉事宜。若甲方違背前項約定乙方受有損害時,乙方得請求損害賠償甲方不得異議。

第十二條甲方出賣工廠以前廠方有對內外未清的債權債務,乙方不為承擔或受讓,該項債權債務仍由甲方取得或償還。

但乙方不得代甲方收取該項債權,否則甲方得追究責任。

第十三條本件買賣費用議定負擔如下:

本買賣契約印花及公證費增值税均由甲方負擔。

本買賣工廠建築物產權移轉登記及工廠名義變更登記諸費用則歸乙方負擔。

第十四條本件買賣嗣後不論任何理由於一方不得解除契約或主張買回等情況。

第十五條本件買賣標的物如下:___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___印

身份證統一號碼:

地址:

買方:___印

身份證統一號碼:

地址:

保證人:___印

身份證統一號碼:

____年_月_日

工廠及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買賣合同書 篇3

工廠及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買賣契約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以下簡稱為丙方)

茲為工廠及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買賣經居間人、之介紹各方面同意議定買賣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 甲方願將其獨資設置於××市×區路×號××工廠及廠內設備生產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詳細如後附加税買賣標示記載)全部出賣與乙方而乙方願依約付價承買。

第二條 本件買賣價金經雙方協議分別訂定如下:

(一)廠房連同附屬建築物全部議價為人民幣×元整。

(二)廠房連同附屬物件全部議價為人民幣×元整。

(三)發電機議價為人民幣××元整。

(四)廠內水電設施工費補貼金議定為人民幣××元整。

共計價金人民幣×萬×仟×佰×拾元整。

前項價金於契約訂立同日由乙方全部一次付清與甲方,經居間人等見證之下甲方親自點收足訖並以價金項下蓋章為據而不另立收據。

第三條 甲方授受前條價金同日由甲方會同乙方及保證人、居間人至契約第一條所載工廠地址,將工廠建築物(包括所著門窗户、扇廠、內隔屏、添造物、電氣、自來水設施等在內)及生產機器連同附屬物件全部逐件驗對交乙方前去營業收益納課清楚。

第四條 甲方對於買賣標的物交付同時已告知乙方並經乙方驗明所接交的標的物理學件以為完整確認,交無物上任何的瑕疵。

嗣後乙方不得主張標的物件的瑕疵為由,向甲方請求減少價金而退還部分價金等情況。

第五條 甲方於契約成立同日將出賣工廠的工商登記證(字號)及政府的商業營業登記證(字號),並其他有關證件全部移交乙方以便名義變更或繼受的手續。

第六條 本件買賣成立後甲方對於買賣標的工廠建築物應備齊有關產權登記文件於乙方,指定日時會同向管轄地產事務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或向税捐稽徵機關申請房捐納税義務人變更手續的義務。倘若手續上應另出立字據,或需要甲方的籤蓋等時;甲方應無條件應付,不得刁難推諉或藉故向乙方要求補貼加價等情況。

第七條 本件買賣標的物於甲方保證為自己所有,確與他人毫無交加不明事情。

倘日後如有人第三人出為異議或發生故障時,甲方自應出來抵禦並據理排除一切障礙,絕不得使乙方蒙受任何虧損。

第八條 甲方保證本件買賣標的物全部所有權並無與他人經過訂立買賣契約及抵押權典權、質權等他項權利的設定,抑或供為任何債權的擔保等瑕疵在前無訛。

第九條 如於甲方違反前二條契約條件之一時,乙方除依債務不履行的規定行使其權利外,並得依法追究甲方的刑事責任,丙方願與乙方負連帶履行債務的責任非至乙方的債務完全履行後丙方的保證責任不歸消滅。

第十條 本件買賣標的物及工廠有關營業水電以及人事費或應繳税捐工會費,自×年×月×日以後則歸乙方負責繳納。但以前的部分由甲方負責完納,否則甲方應賠償因此致乙方受損害的責任。

第十一條 甲方自本買賣契約訂立日起,不得借用××廠號或以該廠關係任何名份對外交涉事宜。若甲方違背前項約定乙方受有損害時,乙方得請求損害賠償甲方不得異議。

第十二條 甲方出賣工廠以前廠方有對內外未清的債權債務,乙方不為承擔或受讓,該項債權債務仍由甲方取得或償還。

但乙方不得代甲方收取該項債權,否則甲方得追究責任。

第十三條 本件買賣費用議定負擔如下:

(一)本買賣契約印花及公證費增值税均由甲方負擔。

工廠及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買賣合同書 篇4

出賣人

買受人

保證人

茲為工廠及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買賣經居間人 之介紹各方面同意議定買賣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甲方願將其獨資設置於 工廠及廠內設備生產機器連同附屬物件,全部出賣與乙方而乙方願依約付價承買。

第二條本件買賣價金經雙方協議分別訂定如下:

廠房連同附屬建築物全部議價為人民幣 元整。

廠房連同附屬物件全部議價為人民幣 元整。

發電機議價為人民幣 元整。

廠內水電設施工費補貼金議定為人民幣 元整。

前項價金於契約訂立同日由乙方全部一次付清與甲方,經居間人等見證之下甲方親自點收足訖並以價金項下蓋章為據而不另立收據。

第三條甲方授受前條價金同日由甲方會同乙方及保證人、居間人至契約第一條所載工廠地址,將工廠建築物及生產機器連同附屬物件全部逐件驗對交乙方前去營業收益納課清楚。

第四條甲方對於買賣標的物交付同時已告知乙方並經乙方驗明所接交的標的物理學件以為完整確認,交無物上任何的瑕疵。

嗣後乙方不得主張標的物件的瑕疵為由,向甲方請求減少價金而退還部分價金等情況。

第五條甲方於契約成立同日將出賣工廠的工商登記證及政府的商業營業登記證,並其他有關證件全部移交乙方以便名義變更或繼受的手續。

第六條本件買賣成立後甲方對於買賣標的工廠建築物應備齊有關產權登記文件於乙方,指定日時會同向管轄地產事務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或向税捐稽徵機關申請房捐納税義務人變更手續的義務。倘若手續上應另出立字據,或需要甲方的籤蓋等時;甲方應無條件應付,不得刁難推諉或藉故向乙方要求補貼加價等情況。

第七條本件買賣標的物於甲方保證為自己所有,確與他人毫無交加不明事情。

倘日後如有人第三人出為異議或發生故障時,甲方自應出來抵禦並據理排除一切障礙,絕不得使乙方蒙受任何虧損。

第八條甲方保證本件買賣標的物全部所有權並無與他人經過訂立買賣契約及抵押權典權、質權等他項權利的設定,抑或供為任何債權的擔保等瑕疵在前無訛。

第九條如於甲方違反前二條契約條件之一時,乙方除依債務不履行的規定行使其權利外,並得依法追究甲方的刑事責任,丙方願與乙方負連帶履行債務的責任非至乙方的債務完全履行後丙方的保證責任不歸消滅。

第十條本件買賣標的物及工廠有關營業水電以及人事費或應繳税捐工會費,自×年×月×日以後則歸乙方負責繳納。但以前的部分由甲方負責完納,否則甲方應賠償因此致乙方受損害的責任。

第十一條甲方自本買賣契約訂立日起,不得借用××廠號或以該廠關係任何名份對外交涉事宜。若甲方違背前項約定乙方受有損害時,乙方得請求損害賠償甲方不得異議。

第十二條甲方出賣工廠以前廠方有對內外未清的債權債務,乙方不為承擔或受讓,該項債權債務仍由甲方取得或償還。

但乙方不得代甲方收取該項債權,否則甲方得追究責任。

第十三條本件買賣費用議定負擔如下:

本買賣契約印花及公證費增值税均由甲方負擔。

本買賣工廠建築物產權移轉登記及工廠名義變更登記諸費用則歸乙方負擔。

第十四條本件買賣嗣後不論任何理由於一方不得解除契約或主張買回等情況。

第十五條本件買賣標的物如下: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

身份證統一號碼:

地址:買方:

身份證統一號碼:

地址:保證人:

身份證統一號碼:

工廠及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買賣合同書 篇5

甲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房屋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房地產座落在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房屋類型________結構:____________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分攤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地產四至範圍該房地產土地所有權性質為[國有][集體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獲得房屋平面佈局及附屬設施狀況、套內裝飾標準甲方依法取得房地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已充分了解,自願買受上述房地產。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格為計_____________元。: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__萬_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_遠整。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的__天內,乙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分__付與甲方,具體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協議。乙方交付的房價款,甲方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三條甲方裝讓的房地產為[出讓方式][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供下列第[一][二]款辦理。一、甲方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受讓上述房地產,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年限為_____年,為乙方依法使用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有效期限。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後,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給乙方。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應辦理][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應由[甲方][乙方]按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後,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上訴房地產交付乙方。交付標誌:_____________.

第五條除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依法作出不予過户決定外,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户申請之日為準。

第六條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佔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繳納税、費。在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佔有]前未支付的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電訊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自[權利轉移][轉移佔有]後該房地產所發生的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八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房地產根據原房地產權證記載的屬[居住][非居住]房屋,其相關關係見附件五,業主公約見附件六。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乙方對該房地產有關聯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設施使用享有相應的權益承擔相應的義務,並應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確認上述受讓房地產的業主公約,享有相應的權利和承擔相應的義務。上述房地產在辦理轉讓過户變更登記後,甲、乙雙方共同到物業管理單位辦理該房地產轉讓後變更使用、維修管理户名及有關手續。

第九條甲方保證在上述轉讓的房地產交接時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上述房地產轉讓交接後發生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或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應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應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付款之日止,利息按_____________計算。逾期_______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一][二][三]款內容處理。一、乙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二、甲方有權通知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甲方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_%的違約金,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的,應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約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利息按__________________計算。逾期_______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一][二][三]款內容處理。一、甲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已收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二、乙方有權通知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外,還應按已支付房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未盡事宜,在不違反本合同原則的前提下,可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甲、乙雙方訂立的補充條款和補充協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定][____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並按本合同規定履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使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旅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一種方式解決: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份,___________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一份,_______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登記機構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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