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買賣合同 >

加濕器買賣合同(精選3篇)

加濕器買賣合同(精選3篇)

加濕器買賣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加濕器買賣合同(精選3篇)

賣方: 簽訂地點:

買方: 簽訂時間:

擔保人:

為明確各方在產品買賣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買賣雙方及擔保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第一條、項目名稱: 使用地點:

第二條、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金額、技術參數

產品名稱牌號

商標生產廠家規格型號計量

單位數

量設備單價(元)小計(元)

合同含税總價(人民幣)¥:

大寫:

其中包含17%增值税¥:

大寫:

合同淨價款:¥:

大寫:

技術參數額定電壓: 阻抗: 分接範圍: 聯接組別:

第三條、產品質量及技術標準

3.1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按國家及行業有關標準,如有技術協議的按技術協議執行 。

3.2 賣方應當向買方提供貨物清單、檢驗合格證明等材料,並根據買方的需要為產品提供技術指導。

第四條、產品排產和交貨期限

4.1 排產時間:買方支付定金或預付款且買賣雙方確認技術方案後賣方安排生產。

4.2 交貨期限:自賣方收到定金或預付款且買賣雙方確認技術方案後 天內交貨。若合同未約定定金或預付款和技術方案的,則自本合同生效後 天內交貨。

第五條、產品包裝、運輸和交貨

5.1 包裝標準,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木箱包裝 (2)不包裝 (3)其它:

5.2 包裝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1)賣方承擔 (2)買方承擔

5.3 運輸方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公路(汽車) (2)鐵路/海運(集裝箱) (3)其它:

5.4 交(提)貨方式及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1)賣方負責運輸,費用由賣方承擔

(2)買方自提貨物,費用由買方承擔

(3)賣方代辦運輸,費用由買方承擔,賣方代收代付保險:運輸、卸貨及保管過程中的保險由

辦理,費用由 承擔。

5.5 如屬賣方負責運輸的,在貨物送達交貨地點後買方應立即安排接收貨物,以貨物送到交貨地點的日期為交貨時間;如屬賣方代辦運輸的,以賣方將貨物交付第一承運人的日期為交貨時間;如屬買方自提貨物的,以買方提貨日期為交貨時間。

5.6 交貨地點:

買方提貨人姓名及聯繫電話:

第六條、產品驗收和交付

6.1 驗收標準,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及行業標準; (2)按合同及技術協議; (3)其它:

6.2 驗收方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工廠驗收:即在產品完工後買方派人到賣方工廠驗收,買方應在收到賣方的驗收通知後十日內到賣方工廠驗收,否則視為驗收合格;

(2)提運驗收:即對於買方自提自運的產品,由買方在提取產品時在賣方工廠驗收;

(3)現場驗收:即產品到達指定交貨地點後由買賣雙方共同(開箱)驗收。若產品到達指定交貨地點後三日內未能(開箱)驗收,則視為產品已通過驗收。

6.3 產品交付:買方人員對產品進行清點和檢查無誤後,在貨物簽收單據上簽字確認後,即視為交付。產品交付時,產品風險同時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6.4 驗收異議:

(1)若產品的外觀、品種、型號、規格不符合規定的,買方應在收到產品七日內提出書面異議。

(2)若買方未在上述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即視為賣方已經按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產品。

(3)因買方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原因,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買方無權提出異議。

第七條、產品安裝、調試及結算

7.1 本合同約定的總價款不含安裝、調試費,買方應當在收貨後及時組織產品安裝、調試,否則自產品交付之日起 日即視為產品已經安裝並通過相關部門驗收合格。

7.2 產品安裝調試成功後,由賣方、買方及其他有關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買賣雙方簽署結算單。

第八條、貨款的支付

8.1 買方應按以下期限分次向賣方支付:

定金:合同總價款的 %,即 元,買方自合同簽訂 日內向賣方支付。在買方支付預付款後,該定金轉為產品貨款。

預付款:合同總價款的 %,即 元,買方自合同簽訂 日內向賣方支付。

到貨款:合同總價款的 %,即 元,買方自簽署貨物簽收單據之日起

日內或自產品到達指定交付地點之日起日支付,兩者以先到時間為準。

驗收款:合同總價款的 %,即 元,買方自產品安裝調試合格之日起日內或自產品交付之日起日支付,兩者以先到時間為準。

質保金:合同總價款的 %,即 元,質保期滿後 日內買方無息支付給賣方。

8.2 支付方式:電匯或銀行匯票

8.3 賣方有效結算賬户信息如下:

基本户開户銀行:交通銀行桂林分行營業部; 賬户: 0100 0018 0100 54000

第九條、產品質量保證

9.1 質保期期限:產品交付之日起十八個月,或產品運行之日起十二個月,以二者先到時間為準。

9.2 產品在質保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賣方負責免費維修,但以下情況下除外:

(1)由於買方拆卸、安裝、操作、使用或保養不當等人為原因造成損壞的;

(2)由於雷電、火災等不可抗力造成損壞的;

(3)其他不屬產品本身質量問題的。

第十條、賣方責任

10.1 如因賣方的原因,未按合同約定的交貨期限交付產品的,每逾期一日,賣方應當按逾期部分產品價款的萬分之五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如因買方原因造成賣方無法按約定期限交付產品的,交付期限順延,因此造成賣方損失的,買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2 賣方交付的產品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賣方應當負責維修或更換,因此造成的費用和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買方責任

11.1 買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向賣方支付貨款的,每逾期一日,買方應當按照應付未付貨款的萬分之五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11.2 買方不得擅自取消訂單,否則應按以下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買方取消訂單時,賣方尚未排產的,賣方有權沒收買方定金和預付款。

(2)買方取消訂單時,賣方已經安排生產的,如是定製產品,買方應當按取消訂單產品價款的80%向賣方賠償損失;如是常規產品,買方應當按照取消訂單部分產品價款的50%向賣方賠償損失。

(3)買方取消訂單時,賣方已完成全部貨物的生產,賣方應當按取消訂單產品價款的100%向賣方賠償損失。

11.3 發生以下情形,視為買方取消訂單,賣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按本合同第10.1條的約定要求買方承擔責任:

(1)買方逾期支付貨款超過60 日的;

(2)買方超過合同約定的交貨期限60日未提貨的;

(3)賣方產品到達指定交貨地點後2日內,買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收貨的;

(4)其他因買方的原因導致延期交貨超過60日的。

11.4 買方如要求變更交貨地點應在交貨日期屆滿前 10 日書面通知賣方,如因此增加賣方費用的,由買方承擔。

11.5 如因買方現場不能滿足交貨條件需要變更交貨期限的,買方應提前45天書面通知賣方,經賣方同意後重新約定交貨期。如因此增加賣方費用的,由買方承擔。

第十二條、擔保人責任

12.1 擔保人對本合同買方貨款的支付承擔連帶責任保證,如買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或者未按合同約定的金額支付貨款,賣方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支付責任。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買方追償。

12.2 擔保人擔保的範圍包括買方應支付的貨款及逾期支付貨款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公證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12.3 擔保人承擔保證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賣方支付完全部貨款之日止。

第十三條、免責條款

13.1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本合同的履行可能造成損害國家、集體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本合同可以解除且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3.2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暫時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 10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積極採取可能的措施降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雙方應立即恢復合同的履行,因此造成延誤的期限順延。

13.3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各方應當協商妥善處理有關善後事宜。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14.1 合同各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可通過協商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14.2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無法通過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任何一方可向賣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14.3 因買方違約導致賣方通過訴訟實現債權的,賣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公證費、律師費、差旅費等由買方負擔。

第十五條、通知

15.1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需要發出的通知以及買賣雙方的文件往來,必須以書面形式通過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直接送達等方式傳遞。買賣雙方指定的聯繫人及聯繫方式如下:

買方聯繫人姓名: 賣方聯繫人姓名:

電話:

傳真:電話:

傳真:

地址:

郵箱:地址:

郵箱:

15.2 如通過郵遞方式送達的,在信件投遞後第五日視為通知已到達對方;如直接送達的,則在對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收之日視為通知已到達對方;如果同時使用幾種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較快到達接收方者為準。

15.3 任何一方的聯繫方式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否則任何一方通知送達前述地址,即視為被送達方收到,由此引發的法律後果由被送達人承擔。

第十六條、其他

16.1 產品所有權自買方付清全部貨款後轉移至買方;買方未按時足額履行支付貨款義務的,產品所有權仍屬於賣方。

16.2 本合同經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16.3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各方履行完全部義務後終止。

16.4 本合同一式五份,買賣雙方各執 貳 份,擔保人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16.5 以下附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 方:公司 買 方: 擔保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簽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電 話: 電 話: 住址:

傳 真: 傳 真:

基本户開户:銀行:交通銀行桂林分行營業部 開户銀行:

賬 號: 賬 號:

税 號: 税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加濕器買賣合同 篇2

買 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 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名稱、品種、規格和價格

(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1.該單價為包含材料費、運費、裝卸費、利潤、税金及其它費用的到工地價格。(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具體內容)

2.以上表中的數量僅作為簽訂合同的依據,實際結算數量以需方驗收合格後專人簽單認可的數量為準。

二.產品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根據實際情況保留其中一項即可)

1.按照_________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三.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__ 。(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

四.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_________(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__。

2.驗收方式:_________(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甲方有權拒收該部分的貨物,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貨款支付: 1.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運雜費如由甲方負擔,第一條款中價格約定內容相應修改)

2.預付貨款:_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2.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3.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因貨物質量問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供方承擔。供方對所供鋼材產品質量終身負責,並不因合同到期失效而免除質量保證責任。供方對產品所負的責任包括直接責任和間接責任。

4.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5.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___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6.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甲方有權拒收,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7.貨物錯發交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交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8.其它:_________。

第七條 爭議解決: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應向甲方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具體管轄機構由法律事務部門根據合同實際情況決定) 第八條 附加條款:_________。 第九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買 方:(公章) 賣 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

開 户 銀 行:

開 户 銀 行:

帳 號: 帳 號:

加濕器買賣合同 篇3

出賣方:_____________

買受方:_____________

乙方採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購車,為此,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汽車品牌、型號、顏色、數量乙方按自己的意願選購____產__________牌,車型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底盤號__________,功率_____,車架號_____,外觀為____顏色的汽車壹輛。

第二條汽車價格和付款方式

1、汽車價格:汽車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輛,以上價格僅為提貨的裸購車款,並不含汽車因上牌、上路、營運等其他費用。

2、付款方式:應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採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汽車,具體如下:

①首期付款: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足額支付汽車總價的___%的首付款,即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仠佰元整。

②後續付款:乙方除首付款外的尚餘購車款人民幣拾___萬___仟___佰___元整,分個月支付,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每月支付金額元直至乙方將尚餘購車款付清為止,每月____日前交至甲方。

3、由於乙方尚未支付的購車款,佔用甲方資金按照有償的原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資金佔用費,資金佔用費按每月%的比例結算。即按乙方未付購車款總額乘以佔用天數計付給甲方。

4、甲方收取乙方交付的款項,採取先結資金佔用費再還購車款的結算方式,乙方提前交付購車款的,甲方應予以准許,資金佔用費結算至乙方付清購車款的當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逾期支付尚餘的購車款和資金佔用費。

第三條乙方在下列程序完成後提車

1、乙方攜帶本人、配偶的居民身份證及結婚證複印件,以及甲方認為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審查上述材料的真實性並經核實後,甲乙雙方方簽訂合同,乙方簽署有關法律文書。

3、乙方付清首期車款、上牌税費、分期付款期間的保險費用等應付税費。

4、汽車所有的移動,包括提車途中、定製車箱、裝修等工作均應由乙方負責,在此期間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汽車的質量、驗收和交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以生產廠家符合國家的全新整車技術質量標準,包括廠家產品出廠前對汽車的部分技術數據和結構變動未作聲明的其他技術指標為準。乙方在收車單簽字時未提出質量異議的,即視為乙方對汽車質量驗收合格和交付。

2、乙方如購買已上牌使用的汽車,其質量和其他技術指標以實物為準。

3、汽車交付乙方後,不得再對該車的車況、配置、部分改裝、規費標準收取等提出異議,也不得以此為由拒絕履行本合同或者相關合同的義務,汽車的滅失、毀損或等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4、汽車的售後服務,按生產廠家的規定執行,甲方不承擔售後服務的任何費用。

第五條擔保為確保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之義務,雙方約定採取如下種擔保形式:

1、保證。乙方特請為其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範圍為:乙方尚欠購車款、應付資金佔用費或利息、應付税收、保險費、違約金以及應由乙方承擔的所有費用和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代理費、執行費、評估、拍賣等甲方為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保證期間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最後一筆應付款到期後的________年。

2、抵押:乙方提供本人或所有的_____________財產為乙方全部債務提供抵押,當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支付購車款和資金佔用費或利息以及各種税收、保險費用時,甲方有權以該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範圍為:乙方尚欠購車款、應付資金佔用費或利息、應付税收、保險費、違約金以及應由乙方承擔的所有費用和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代理費、執行費、評估、拍賣等甲方為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抵押需辦理登記的,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隨上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maimai/86ogv6.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