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買賣合同 >

辣椒買賣合同書(精選3篇)

辣椒買賣合同書(精選3篇)

辣椒買賣合同書 篇1

立合同單位:

辣椒買賣合同書(精選3篇)

產方:____         購方:_____

經產、購雙方協商,訂閲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1.產品數量:            單位:市斤、市畝

2.等級標準:

一等:色紫紅,長形,無青椒,當年新貨,內含自然水分不超過__%,無黴變,黃稍不超過__%,蟲蛀不超過___%,破碎掉把不超過__%。

二等:色紫紅,長形,無青椒,當年新貨,水分不超過___%,無黴變,黃稍、蟲蛀各不超過___%,破碎掉把不超過__%。

三等:色全紅,黃硝、蟲蛀各不超過__%,破碎不超過__%,掉把不限,身幹潔淨,無黴壞變質。

等外:等內不夠,無青椒,色紫紅或全紅,稍有花斑,身幹潔淨,破碎掉把不限,白乾椒不收。

青椒:色青不黴,身幹潔淨,破碎、掉把不限,白乾椒不收。

3.收購價格:

一等:每市斤__角;二等,每市斤__角;三等,每市斤__角;等外,每市斤__角;青椒,每市斤__角。

4.交貨時間:

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只要符合驗級幹度,分好級,即可交售,購方不準拒收。

5.交貨地點:

本社收購點。各社收購的等內椒交外貿公司,等外椒與青椒交果品公司。

6.結算辦法:

產方憑購方收購單據,到購方辦理開款。

7.工作責任:

產方:要保證將所訂椒幹全部交售給購方。

購方:及時向產方結算兑現,產方所訂椒幹保證全部收購。在收購中,嚴格掌握等級標準,不提級提價,也不壓級壓價。

8.違約處理:

產方如由於自銷的原因完不成合同所訂產品數量(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按欠交數量總值罰款20%,交付購方。

購方如在未完成合同所訂立產品數量之前,無故拒收產方合格產品,購方應賠償產方拒收部分的經濟損失,並按政策付給產方拒收部分的應獎化肥。

當事人雙方都違約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9.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四份,產方、購方、縣外貿公司、果品公司各一份。副本二份,工商所、縣工商局各一份。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規執行。

產方(蓋章):_____      購方(蓋章)採購站:______

外貿公司:             果品公司: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

辣椒買賣合同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有關規定,為明確採購單位(甲方)和供應單位(乙方)購銷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定義以下術語特定的含義:

“甲方”係指合同中規定的實際購買貨物和接受服務單位。“乙方”係指合同中規定的提供貨物和提供服務的單位。

本合同所稱“貨物”是指乙方基於其已中標的投標文件而應向甲方提供的符合招標要求規格及功能的起重機及全部附件,它還包括由乙方提供的服務和所有的必須文件。

“服務”係指根據合同規定乙方應承擔的與供貨有關的輔助義務,比如運輸、安裝、調試及維修響應和合同中規定乙方應承擔的其它義務。

“合同價”係指根據中標的投標文件和合同規定,乙方在正確地履行合同義務後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價款。

二、交貨地點:

乙方交貨至甲方指定地點,所發生的運輸等費用及貨物的損壞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貨物名稱、數量、價格:

四、合同總價款:______________元整。

五、合同總價範圍:

1.設備、運輸、裝卸、安裝、調試、測試、檢測等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費用。2.貨物的質保期。

六、交貨內容

1、符合本合同及招標文件規定的貨物和服務。

2、保證設備使用及維修所需的全套技術資料和文件,包括出廠合格證、使用中文説明書、維修保養中文説明書等。

七、交貨期:

自簽訂合同之日起,在____________天內發貨進場並安裝調試完畢。(如遇不可抗力或者突發事件導致交貨期延遲,則乙方在履行及時通知甲方的義務後,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技術條款:

乙方所供貨物須符合招標文件設計圖紙和國家標準及規範要求,乙方投標文件中列明的設備及元器件品牌、生產地、製造廠商、質量保證等必須符合相關的國家標準和規範及招標文件要求。

九、質量保證:

貨物及其部件應為全新,未曾使用過的優質產品,與規定的質量和性能相符,並保證該產品確係原廠製造,同時提供產品的質量保證書、技術性能説明書、特種設備部門的檢查報告、質量標準認證證書等相關材料。

十、結算方式:

簽訂合同後,預付__________________,提貨付__________________,安裝完成後付____________,餘款質保壹年後付清。

十一、保修期:

自特種設備檢測部門驗收合格之日起算,整機質保期為壹年。

十二、售後服務售後服務見乙方投標文件中的承諾。

十三、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訴訟解決。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約定履行完畢合同自動解除。

十五、雙方明確本合同之所有印刷文字所示內容不可修改,任何形式的修改均會導致本合同無效,除非修改內容得到雙方法人代表書面同意,必須在本合同修改處簽字,並由雙方單位在修改處加蓋公章予以確認,否則此合同無效。

十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七、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定製方____________

承攬方____________

辣椒買賣合同書 篇3

賣方:

買方:

【章名】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稱及規格

2.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3.單價(包裝費用包括在內)

4.數量

5.總值

6.包裝(適合海洋運輸)

7.保險(除非另有協議,保險均由買方負責)

8.裝船時間

9.裝運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裝運嘜頭,賣方負責在每件貨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顏料明顯地刷印或標明下述嘜頭,以及目的口岸、件號、毛重和淨重、尺碼和其它買方要求的標記。如系危險及/或有毒貨物,賣方負責保證在每件貨物上明顯地標明貨物的性質説明及習慣上被接受的標記。

12.付款條件:買方於貨物裝船時間前一個月通過__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為抬頭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賣方在貨物裝船啟運後憑本合同交貨條款第18條a款所列單據在開證銀行議付貸款。上述信用證有效期將在裝船後15天截止。

13.其它條件:除非經買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關事項均按第二部分交貨條款之規定辦理,該交貨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條款將自動地優先執行附加條款,如附加條款與本合同條款有牴觸,則以附加條款為準。

【章名】 第二部分

【章名】 條件

14.1.本合同項下貨物的裝運艙位由買方或買方的運輸代理人___________租訂。

14.2.在fob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裝上買方所指定的船隻。

14.3.在fas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買方所指定船隻的吊杆下。

14.4.貨物裝運日前10-15天,買方應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賣方合同號、船隻預計到港日期、裝運數量及船運代理人的名稱。以便賣方經與該船運代理人聯繫及安排貨物的裝運。賣方應將聯繫結果通過電報或電傳及時報告買方。如買方因故需要變更船隻或者船隻比預先通知賣方的日期提前或推遲到達裝運港口,買方或其船運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賣方亦應與買方的運輸代理或買方保持密切聯繫。

14.5.如買方所訂船隻到達裝運港後,賣方不能在買方所通知的裝船時間內將貨物裝上船隻或將貨物交到吊杆之下,賣方應負擔買方的一切費用和損失,如空艙費、滯期費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買方的一切損失。

14.6.如船隻撤換或延期或退關等而未及時通知賣方停止交貨,在裝港發生的棧租及保險費損失的計算,應以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如貨物晚於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抵達裝港,應以貨物抵港日期)為準,在港口免費堆存期滿後第十六天起由買方負擔,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除外。上述費用均憑原始單據經買方核實後支付。但賣方仍應在裝載貨船到達裝港後立即將貨物裝船,交負擔費用及風險。

【章名】 15.c&f條件

15.1.賣方在本合同第8條規定的時間之內應將貨物裝上由裝運港到中國口岸的直達船。未經買方事先許可,不得轉船。貨物不得由懸掛中國港口當局所不能接受的國家旗幟的船裝載。

15.2.賣方所租船隻應適航和適貨。賣方租船時應慎重和認真地選擇承運人及船隻。買方不接受非保賠協會成員的船隻。

15.3.賣方所租載貨船隻應在正常合理時間內駛達目的港。不得無故繞行或遲延。

15.4.賣方所租載貨船隻船齡不得超過15年。對超過15年船齡的船隻其超船齡額外保險費應由賣方負擔。買方不接受船齡超過二十年的船隻。

15.5.一次裝運數量超過一千噸的貨載或其它少於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賣方應在裝船日前至少10天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船名、船齡、船籍、船隻主要規範、預計裝貨日、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船公司名稱、電傳和電報掛號。

15.6.一次裝運一千噸以上貨載或其它少於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其船長應在該船抵達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時分別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預計抵港時間、合同號、商品名稱及數量。

15.7.如果貨物由班輪裝運,載貨船隻必須是______船級社最高船級或船級協會條款規定的相同級別的船級,船隻狀況應保持至提單有效期終了時止,以裝船日為準船齡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船齡的船隻,賣方應負擔超船齡外保險費。買方絕不接受超過25年船齡的船隻。

15.8.對於散件貨,如果賣方未經買方事前同意而裝入集裝箱,賣方應負責向買方支付賠償金,由雙方在適當時間商定具體金額。

15.9.賣方應和載運貨物的船隻保持密切聯繫,並以最快的手段通知買方船隻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如因賣方未及時通知買方而造成買方的一切損失賣方應負責賠償。

【章名】 條件

在cif條件下,除本合同第15條c&f條件適用之外賣方負責貨物的保險,但不允許有免賠率。

【章名】 17.裝船通知

貨物裝船完畢後48小時內,賣方應即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所裝重量(毛/淨)或數量、發票價值、船名、裝運口岸、開船日期及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如因賣方未及時用電報或電傳給買方以上述裝船通知而使買方不能及時保險,賣方負責賠償買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害及/或損失。

【章名】 18.裝船單據

18.a.賣方憑下列單據向付款銀行議付貨款:

18.a.1.填寫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運洋輪的清潔提單(如系c&f/cif條款則註明“運費已付”,如系fob/fas條款則註明“運費待收”)。

18.a.2.由信用證受益人簽名出具的發票5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商品名稱、詳細規格及裝船嘜頭標記。

18.a.3.兩份由信用證受益人出具的裝箱單及/或重量單,註明每件貨物的毛重和淨重及/或尺碼。

18.a.4.由製造商及/或裝運口岸的合格、獨立的公證行簽發的品質檢驗證書及數量或重量證書各兩份,必須註明貨物的全部規格與信用證規定相符。

18.a.5.本交貨條件第17條規定的裝船通知電報或電傳副本一份。

18.a.6.證明上述單據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書信一封。

&nbs

p; 18.a.7.運貨船隻的國籍已經買主批准的書信一封。

18.a.8.如系賣方保險需提供投保不少於發票價值110%的一切險和戰爭險的保險單。

18.b.不接受影印、自動或電腦處理、或複印的任何正本單據,除非這些單據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樣,並經發證單位授權的領導人手簽證明。

18.c.聯運提單、遲期提單、簡式提單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為裝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該第三者提單由裝船者背書轉受益人,再由受贈人背書後方可接受。

18.e.信用證開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單據不能接受。

18.f.對於c&f/cif貨載,不接受租船提單,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長或大副收據、裝船命令、貨物配載圖及或買方在信用證內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單據副本各一份。

18.g.賣方須將提單、發票及裝箱單各兩份副本隨船帶交目的口岸的買方收貨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18.h.載運貨船啟碇後,賣方須立即航空郵寄全套單據副本一份給買方,三份給目的口岸的對外貿易運輸公司分公司。

18.i.賣方應負責賠償買方因賣方失寄或遲寄上述單據而使買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18.j.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銀行費用由賣方負擔。

【章名】 19.合同所訂貨物如用空運,則本合同有關海運的一切條款均按空運條款執行。

【章名】 20.危險品説明書

凡屬危險品及/或有毒,賣方必須提供其危險或有毒性能、運輸、倉儲和裝卸注意事項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説明書,賣方應將此項説明書各三份隨同其他裝船單據航空郵寄給買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章名】 21.檢驗和索賠

貨物在目的口岸卸畢60天內(如果用集裝箱裝運則在開箱後60天)經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複驗,如發現品質、數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與本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或船行負責者外,買方有權憑上述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退貨或索賠。因退貨或索賠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利息及損失均由賣方負擔。在此情況下,凡貨物適於抽樣及寄送時如賣方要求,買方可將樣品寄交賣方。

【章名】 22.賠償費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遲或不能交貨者除外,如果賣方不能交貨或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負責向買方賠償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和遭受的損害,包括買價及/或買價的差價、空艙費、滯期費,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間接損失。買方有權撤銷全部或部分合同,但並不妨礙買方向賣方提出索賠的權利。

【章名】 23.賠償例外

由於一般公認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貨或延遲交貨,賣方或買方都不負責任。但賣方應在事故發生後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告買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5天內航空郵寄買方災害發生地點之有關政府機關或商會所出具的證明,證實災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繼續存在60天以上,買方有權撤銷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章名】 24.仲裁

雙方同意對一切因執行和解釋本合同條款所發生的爭議,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個合理的時間內,最多不超過90天,協商不能取得對買賣雙方都滿意的結果時,如買方決定不向他認為合適的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訴訟,則該爭議應提交仲裁。除雙方另有協議,仲裁應在中國北京舉行,並按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所制訂的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仲裁,該仲裁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另有決定,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方: 

買方:

年月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maimai/ml0egr.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