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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船舶買賣合同(通用21篇)

私人船舶買賣合同(通用21篇)

私人船舶買賣合同 篇1

賣方:__________

私人船舶買賣合同(通用21篇)

買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就號船舶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船舶概況:

船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建造國/年月: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總長:___________________

船寬:____________________

船深:____________________

滿載吃水:_______________

船旗/船籍港:_______________

參考載貨量:_______________

總噸/淨噸:_______________

貨艙/艙口:散貨船

主機/功率/台數:__________

付機/台數:__________

二、船舶價格

本船出售總價為: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1、買方在本合同簽訂後的個銀行工作日內,支付賣方人民幣作為定金,否則合同自動失效。在買方支付定金合同生效後,如賣方變故無法按約定時間出售該船舶,則賣方違約,賣方應雙倍返還買方定金。考慮到賣方船舶上是否存在銀行抵押,雙方商定,為維護雙方權益,賣方同意解除銀行抵押,保證船舶正常交接予買方。

2、在雙方交船簽訂當日內,買方支付船價款計人民幣,以銀行匯票或電匯方式至賣方指定帳户,賣方即可辦理船舶交接。買方可以放船離港,餘下10%船款賣方要在七個工作日辦理好船舶註銷手續後交付買方,買方付清10%餘款,如賣方沒有按時辦理好一切手續,如造成損失由賣方負責。賣方保證在船舶交付時,所有船舶債務結清,沒有任何形式的抵押及__事糾紛,否則買方有權終止本合同,賣方需向買方雙倍返還金。

3、賣方應於船舶交接後、《船舶國籍》、《船舶營運證》的註銷手續及相關過户手續。並將__事的註銷證明覆印和營運證註銷的原件交予買方。若賣方未能在上述約定時間內辦理好各證的註銷手續,則屬賣方違約。賣方須返還買方所支付的全部購船款及相應的利息以及買方為收買該船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的損失,其中包括買方接船發生的所有費用以及買方派上船員工資、路費等。同時賣方尚需向買方支付相當於船舶總價的30%違約金。

4、購船餘款)買方將在收到賣方《船舶所有權》、《船舶國籍》和《船舶營運證》註銷的證明及原證書的複印件後,一次性支付賣方。

四、船舶檢驗及證書

賣方同意按船檢證書中的航區的要求,保持證書的有效並在滿足適航的狀態下現狀交接船。

五、交船時間和地點:

1、交船日期訂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六、交船條件

1、賣方應保持船舶適航、設備良好的狀態下交船。船上通訊和__等設備的配備應滿足船檢的要求。簽訂本合同前,賣方需向買方提供一份詳細的船舶現有全部物品清單,交船時賣方應按清單上全部物品應交付買方,該份清單應包括所有設備、圖紙、説明書、有效船檢證書及物料、備件、工具。船員私有物品除外。

2、買方按本合同條款支付約定款項。

七、文件、手續

1、交船時,賣方應當向買方提供船舶現有的全部圖紙、技術文件和船級證書。包括在公司留存的技術資料也全部交付買方。

2、賣方在船舶交接後,須向買方出具該船舶無債務、無抵押、無__事糾紛的公司證明。在船舶交接後,須向買方提供收到船款的《收款收據》。賣方開具的證明若與事實不符,賣方須返還買方所支付的全部購船款及相應的利息以及買方為購買該船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的損失,其中包括買方接船發生的所有費用以及買方派上船的船員工資、路費等。同時賣方尚需向買方支付相當於船舶總價的30%違約金。

3、船舶交接時,由買賣各方正式授權的代表簽署《船舶實體交接證明》。該證明雙方各持一份。

八、責任、風險劃分

以該船《船舶實體交接證明》簽署之時為界,交船前發生的一切風險、__事責任、債務、債權由賣方承擔,賣方辦理的各種保險終止。交船後發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債權、債務由買方承擔。

九、所有權聲明

“____________________”輪,所有權歸屬人為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的簽署和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後即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立補充協議。

2、本合同在執行中如有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如不能解決,可提請__事法院,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留給公司。

4、本合同於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簽署於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

賣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買方代表: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私人船舶買賣合同 篇2

立契約書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茲就船舶買賣事宜,訂立本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船舶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入。

第二條買賣總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___元整。

2.甲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後記的船舶點交與乙方,並將下列登記文件及使用權文件交付與乙方。乙方未支付的餘款,俟船舶點交及辦理船舶所有權、漁業權移轉登記完畢並經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機關蓋印證明時一次付清。

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約標的物的全體股東會議記錄三份。

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鑑證明書三份。

乙方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三份。

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監事、股東名冊三份。

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謄本三份。

乙方公司執照,營業登記證影本各三份。

税務機關出具的最近無欠税證明書正本。

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正本。

船舶噸位證書正本。

船舶國籍證書正本。

設備目錄正本。

航海記事簿正本。

法律所規定的其它文書正本。

船舶檢查簿正本。

漁業執照正本。

漁業權拋棄申請書。

船舶無線電台執照正本。

契約漁船船圖。暨進口器材規格説明書。

船舶勘航力證書正本。

貨艙、冷藏室及其他供載運貨物部分適合於受載運送與保證書正本。

船舶無共同海損部分擔額並不負擔救助及撈救報酬額證書正本。

第三條甲方於第二條第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船舶的所有權及漁業權移轉登記與乙方。

第四條在甲方尚未將船舶點交與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甲方保證後記船舶所具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有關後記船舶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一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或發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或補充完整,而船舶仍然無法維持繼續作業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時,乙方可根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換取同種類船舶。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船舶的時間長短支付船價,每半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第二條總金額三分之一的款項。

退還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應付如前的款項,其餘定金退還與乙方。有關使用船舶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點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船舶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船舶,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船舶移動、航行並停泊於原船籍港。

有關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動、航行費,以及停泊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點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十日之內點交船舶。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點交,則本契約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的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害賠償。

第十條約定事項

雙方同意以____________港為點處所。漁船內所存燃料油歸還甲方。

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保險,其受益人應於點交同時變更指定為乙方,變更後的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所有甲方僱用的人員,於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清楚同時,由甲方負責遣散與乙方負擔。

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接前所屬的所有費用,包括僱用人員薪資,船員分紅,及其他一切所有債務及税捐概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涉。

自交接後有關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一切權責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甲方保證本契約買賣標的物毫無產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所有甲方負擔的應付款項,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權益時,在尾款範圍的金額內乙方得代甲方徑行墊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額則應由甲方負責處理。

如本契約書涉訟時,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法院管轄。

本契約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

營業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

營業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私人船舶買賣合同 篇3

立契約書人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就船舶買賣事宜,訂立本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船舶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入。

第二條 買賣總金額為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 元整。

2 甲方必須在年月日前將後記的船舶點交與乙方,並將下列登記文件及使用權文件交付與乙方。乙方未支付的餘款,俟船舶點交及辦理船舶所有權、漁業權移轉登記完畢並經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機關蓋印證明時一次付清。

( 1) 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約標的物的全體股東會議記錄三份。

(2) 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鑑證明書三份。

(3) 乙方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三份。

(4) 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監事、股東名冊三份。

(5) 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謄本三份。

(6) 乙方公司執照,營業登記證影本各三份。

(7) 税務機關出具的最近無欠税證明書正本。

(8) 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正本。

(9) 船舶噸位證書正本。

( 0) 船舶國籍證書正本。

( ) 設備目錄正本。

( 2) 航海記事簿正本。

( 3) 法律所規定的其它文書正本。

( 4) 船舶檢查簿正本。

( 5) 漁業執照正本。

( 6) 漁業權拋棄申請書。

( 7) 船舶無線電台執照正本。

( 8) 契約漁船船圖。暨進口器材規格説明書。

( 9) 船舶勘航力證書正本。

(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或發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 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或補充完整,而船舶仍然無法維持繼續作業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時,乙方可根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 1) 換取同種類船舶。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船舶的時間長短支付船價,每半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第二條總金額三分之一的款項。

(2) 退還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應付如前( )的款項 ,其餘定金退還與乙方。有關使用船舶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點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船舶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 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船舶,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船舶移動、航行並停泊於原船籍港。

有關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動、航行費,以及停泊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 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點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十日之內點交船舶。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點交,則本契約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的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害賠償。

第十條 約定事項:

(1 ) 雙方同意以 港為點處所。漁船內所存燃料油歸還甲方。

(2) 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保險,其受益人應於點交同時變更指定為乙方,變更後的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3) 所有甲方僱用的人員(包括船員),於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清楚同時,由甲方負責遣散與乙方負擔。

(4) 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接前所屬的所有費用,包括僱用人員薪資,船員分紅,及其他一切所有債務及税捐概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涉。

(5) 自交接後有關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一切權責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6) 甲方保證本契約買賣標的物毫無產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7) 所有甲方負擔的應付款項,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權益時,在尾款範圍的金額內乙方得代甲方徑行墊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額則應由甲方負責處理。

(8) 如本契約書涉訟時,雙方同意由x x法院管轄。

本契約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

公司名稱: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營業證號碼:

買方(乙方):

公司名稱: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營業證號碼:

見證人: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年月日

私人船舶買賣合同 篇4

甲方(賣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乙方(購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為滿足航運市場的發展需求,現甲方將屬於自己產權的船舶售於乙方,經乙方認真上船察看和雙方友好協商,現簽訂如下合同:

一、船舶數據:

船名:

馬力:

總長(米):

型寬(米):

型深(米):

二、隨船工具(詳見清單)

三、船舶總售價人民幣(大寫)¥: 元

四、乙方於 年 月 日先付定金 元,¥: 元給甲方,於 年 月 日付第一筆船款人民幣(大寫) 元,¥: 元,甲方收乙方第一批船款後,攜該船舶證書和乙方一上起到海事機構辦理轉港手續。轉港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的入户費用由乙方承擔。

最終在 年 月 日前,乙方付清全部船舶款,款清交船。若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及時付清船款,甲方有權無償沒收乙方已付的定金,並承擔甲方船舶總價的20%經濟損失。同理,若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船舶高價售於他人致使乙方不能及時接船,則甲方應雙倍賠付乙方定金和承擔乙方同樣的經濟損失。交船地點: 。

五、中介費由甲乙雙方分別和中介方簽訂協議。

六、乙方拿到甲方的.轉港手續後,7天內到海事部門辦理完轉港過户手續,在此期間,如果海事提出相關問題,不能及時轉港時,乙方退檔案,甲方在5天內退回已收的全部款項給乙方,並按銀行利息(月息0.3%)付息。因為這不是甲乙雙方的主觀原因造成的,不視為違約。

七、乙方辦妥轉港過户手續後,雖然有了該船的產權證,但是在沒付清全部船款之前無權把船開走,只有付清全部船款後甲方方可交船給乙方。

八、乙方付第一批船款後,可派人駐船,雙方上船清點隨船工具,並列清單,交船時發現缺失清單上所列工具,甲方按價賠付乙方。

九、所售船舶原有的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十、在船舶交接手續完成後,甲方可帶走自己船上的生活用品離船。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執行期間碰到問題,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的,可通過合同簽訂地蕪湖市弋江區人民法院,按銷售合同糾紛的方式,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及中介方各執壹份。

補充協議: 。

甲方(賣方)簽字:

乙方(購方)簽字:

中介方簽字:

年 月 日

私人船舶買賣合同 篇5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______________”號雙體鋼質客輪的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標的物名稱

停泊在______________港的“_____________________”號雙體鋼質客輪,該船現有設施有:

a.動力系統;b.通訊系統;c.中央空調主機;d.救生設備;e.所有隨船原圖紙。

第二條 轉讓價格

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

第三條 支付方式

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作為本合同定金。餘款_________萬元乙方用銀行承兑匯票一次性支付。

第四條 前期準備

4.1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後,甲方將“______________”號交由乙方管理,管理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支付,包括水電費、碼頭費、人工費等。乙方管理“______________”號輪期間,“______________”號輪的一切風險由乙方承擔;

4.2 乙方向銀行申請貸款,如需甲方提供有關手續,甲方應全力協助。

第五條:移交

5.1 乙方應自管理“______________”號輪後_______日內向甲方提交無瑕疵的銀行承兑匯票,確保甲方收齊餘款,以示乙方已付清餘款;

5.2 甲方收到銀行承兑匯票後,立即與乙方辦理“______________”號輪的過户移交手續,過户費用按國家有關規定各自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甲方違約責任

6.1.1 甲方將“______________”號輪移交給乙方時,須確保“______________”號輪具備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設備。如乙方發現“______________”號輪設施不全,且合法彌補,導致“______________”號輪不能正常行駛,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

6.1.2 甲方收到定金後,如無正常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

6.1.3 如甲方自身原因,“_______”號輪不能辦理過户手續,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如非甲方原因導致“______”號輪不能辦過户手續,甲方只需返還 萬元定金給乙方;

6.1.4 “___________________號輪移交前,“______________”號輪的全部債權債務均由甲方承擔。如有遺留債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須儘快解決,否則,甲方直接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6.2 乙方違約責任

6.2.1 乙方不能按時支付餘款,按日______________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計算至付清時止。逾期時間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沒收定金;

6.2.2 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沒收定金。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提交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敗訴方除承擔仲裁費外,還應承擔勝訴方支付的律師費。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私人船舶買賣合同 篇6

立契約書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茲就船舶買賣事宜,訂立本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船舶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入。

第二條買賣總金額為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先交付定金元整。

2甲方必須在年月日前將後記的船舶點交與乙方,並將下列登記文件及使用權文件交付與乙方。乙方未支付的餘款,俟船舶點交及辦理船舶所有權、漁業權移轉登記完畢並經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機關蓋印證明時一次付清。

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約標的物的全體股東會議記錄三份。

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鑑證明書三份。

乙方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三份。

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監事、股東名冊三份。

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謄本三份。

乙方公司執照,營業登記證影本各三份。

税務機關出具的最近無欠税證明書正本。

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正本。

船舶噸位證書正本。

船舶國籍證書正本。

設備目錄正本。

航海記事簿正本。

法律所規定的其它文書正本。

船舶檢查簿正本。

漁業執照正本。

漁業權拋棄申請書。

船舶無線電台執照正本。

契約漁船船圖。暨進口器材規格説明書。

船舶勘航力證書正本。

貨艙、冷藏室及其他供載運貨物部分適合於受載運送與保證書正本。

船舶無共同海損部分擔額並不負擔救助及撈救報酬額證書正本。

第三條甲方於第二條第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船舶的所有權及漁業權移轉登記與乙方。

第四條在甲方尚未將船舶點交與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甲方保證後記船舶所具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有關後記船舶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一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或發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或補充完整,而船舶仍然無法維持繼續作業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時,乙方可根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換取同種類船舶。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船舶的時間長短支付船價,每半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第二條總金額三分之一的款項。

退還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應付如前的款項,其餘定金退還與乙方。有關使用船舶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點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船舶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船舶,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船舶移動、航行並停泊於原船籍港。

有關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動、航行費,以及停泊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_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點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十日之內點交船舶。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點交,則本契約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的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害賠償。

第十條約定事項:

雙方同意以__港為點處所。漁船內所存燃料油歸還甲方。

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保險,其受益人應於點交同時變更指定為乙方,變更後的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所有甲方僱用的人員,於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清楚同時,由甲方負責遣散與乙方負擔。

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接前所屬的所有費用,包括僱用人員薪資,船員分紅,及其他一切所有債務及税捐概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涉。

自交接後有關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一切權責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甲方保證本契約買賣標的物毫無產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所有甲方負擔的應付款項,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權益時,在尾款範圍的金額內乙方得代甲方徑行墊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額則應由甲方負責處理。

如本契約書涉訟時,雙方同意由__法院管轄。

本契約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

公司名稱: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營業證號碼:

買方:

公司名稱: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營業證號碼:

見證人: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

私人船舶買賣合同 篇7

立契約書人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茲就船舶買賣事宜,訂立本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船舶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入。

第二條買賣總金額為x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xx元整。

2甲方必須在x年x月x日前將後記的船舶點交與乙方,並將下列登記文件及使用權文件交付與乙方。乙方未支付的餘款,俟船舶點交及辦理船舶所有權、漁業權移轉登記完畢並經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機關蓋印證明時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約標的物的全體股東會議記錄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鑑證明書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監事、股東名冊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謄本三份。

(6)乙方公司執照,營業登記證影本各三份。

(7)税務機關出具的最近無欠税證明書正本。

(8)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正本。

(9)船舶噸位證書正本。

(10)船舶國籍證書正本。

(11)設備目錄正本。

(12)航海記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規定的其它文書正本。

(14)船舶檢查簿正本。

(15)漁業執照正本。

(16)漁業權拋棄申請書。

(17)船舶無線電台執照正本。

(18)契約漁船船圖。暨進口器材規格説明書。

(19)船舶勘航力證書正本。

(20)貨艙、冷藏室及其他供載運貨物部分適合於受載運送與保證書正本。

(21)船舶無共同海損部分擔額並不負擔救助及撈救報酬額證書正本。

第三條甲方於第二條第(2)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船舶的所有權及漁業權移轉登記與乙方。

第四條在甲方尚未將船舶點交與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甲方保證後記船舶所具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有關後記船舶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一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或發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        務。

第七條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或補充完整,而船舶仍然無法維持繼續作業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時,乙方可根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船舶。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船舶的時間長短支付船價,每半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第二條總金額三分之一的款項。

(2)退還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應付如前(1)的款項,其餘定金退還與乙方。有關使用船舶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點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船舶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船舶,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船舶移動、航行並停泊於原船籍港。

有關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動、航行費,以及停泊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點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十日之內點交船舶。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點交,則本契約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的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害賠償。

第十條約定事項:

(1)雙方同意以港為點處所。漁船內所存燃料油歸還甲方。

(2)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保險,其受益人應於點交同時變更指定為乙方,變更後的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3)所有甲方僱用的人員(包括船員),於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清楚同時,由甲方負責遣散與乙方負擔。

私人船舶買賣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職務: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有關_________船的買賣事宜,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買賣標的

船名:_________船型:_________船籍:_________船級:_________總長:_________船寬:_________船深:_________總噸:_________淨噸:_________

載重噸:_________建造廠家:____________建造年月:_________登記號:_________登記地點:____________登記噸位: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

1.賣方向買方出售的船舶,其質量必須符合交通管理部門制定的船舶標準

2.賣方保證出售船舶所具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性能。

3.賣方保證其出售的船舶不存在不適航或其他妨礙、可能妨礙交通安全或污染、可能污染水域的情形

4.賣方保證其擁有本合同下的標的船舶的全部產權,並保證該船舶不在光船租約下。

三、價款

本合同標的船舶的價款為_________元。

本合同結算貨幣為□人民幣□美元□英鎊□歐元□_________。

四、保證金

為了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買方應在合同簽訂日後的_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百分之_________的保證金。該保證金應以銀行匯票方式匯到賣方指定的帳户。

五、付款方式

買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按照第_______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船款支付給賣方。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船款,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保證金可抵作船價款。

2.分期付款: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作為預付款。合計_________元。預付款可以抵作船價款。

船舶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合計_________元。

交船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

_________,合計_________元。

六、船舶檢查

1.買方有權查閲船上的船級記錄,並在________內宣佈是否予以承認。

2.賣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為買方安排船舶檢查。

3.買方不得因船舶檢查而延誤船期,否則,買方應向賣方賠償由此引起的損失。在不延誤船舶正常營運的前提下,賣方應儘可能為買方看驗船提供方便。

4.買方檢查處於漂浮狀態的船舶時,不可將其拆解開,也不可給賣方造成費用上的負擔。在檢查過程中,船舶的輪機日誌和航海日誌應提供給買方查閲。經檢查,憑賣方在船舶漂浮檢查後四十八小時內收到買方的書面或電傳通知為準,一旦船舶獲得認可,賣買關係即告確立。賣方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收到買方關於船舶船級記錄的認可通知,應退還保證金,本合同宣告無效。

七、交接船舶

1.船舶在_________地點進行交接。

2.移交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賣方應及時地將船舶動態、船舶預計進塢時間和地點告知買方。

4.船舶按買方看驗船時的狀況移交,自然損耗除外。交船前,倘若船舶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本合同自行解除,賣方應將買方已付款項全額如數退還交船前,倘若船舶發生部分損害,賣方應將船舶恢復至買方看船時的狀況。買方應給賣方合理的恢復原狀的修理時間。

5.為方便船舶的移交,賣方應將船舶引入移交港的幹船塢內,由買方檢驗船底及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倘若發現船舵、螺旋槳、船底或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有斷裂、損壞或缺陷,以致於影響船舶清潔船級證書的取得,則上述缺點應由賣方自費修復直至買方對上述水下部分完全滿意為止。

6.船舶在塢期間,在買方的要求下,賣方應安排抽出尾軸。倘若尾軸完全毀壞或發現有缺陷,以致於影響船舶清潔船級證書的取得,賣方應自費將其新換或修復直至買方完全滿意為止。尾軸的抽出和換新之費用由買方承擔。

7.倘若發現船舵、螺旋槳、船底、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或尾軸上述斷裂、損壞或缺陷,則與船舶進出塢有關的費用包括驗船師費均應由賣方承擔。

8.賣方確認收到全部船款後,雙方即簽訂交接協議書。交接協議書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該輪產權正式移交給買方。賣方全體船員立即離船,船員離船後的食宿和回程的費用由買方承擔,並負責安排將船員送回。買方同意付船員補貼每位__________________元。

八、文件交付

1.交船時,賣方應將現有的船檢證書及船舶技術圖紙無償提供給買方。若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將其現有的船舶的其它技術檔及時交給買方。船舶的船籍證書、船舶的所有權證書、電台執照、船舶簽證薄、海關監管薄、航海日誌、輪機日誌、營運證、最低安全配員證書、造船廠提供的該輪的穩性計算書、船舶防油污計劃和檔等應由賣方收存取回,但買方有複印的權利。

2.同時,買方應將下述文檔遞交給賣方:營業執照複印件買方辦理船舶登記所在登記機關名稱、地址、傳真、電話、聯繫人和郵政編碼。

九、備件和燃料

船舶包括屬於船舶的一切船上和岸上物品應由賣方移交給買方。屬於賣方專用的船上圖書、數據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內,船員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內。

船上剩餘的燃料、未使用的潤滑油、備用品和伙食應由買方接收並按交船地交船日的市場價格付款。本條款下的付款時間、地點和幣制與合同價款的支付相同。

十、保護賣方保證其對出賣船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船舶在移交前沒有任何船舶優先權、船舶抵押權及其他隨船債務並承諾交船後若因該船移交前的隨船債務發生第三人對船舶提出主張,而導致糾紛的賠償、費用、開支等均由賣方承擔。

十一、費用負擔

船舶交付前所發生的包括僱傭人員薪資,船員分紅、税賦及其他債務等各項費用由賣方承擔船舶交付後所發生的與購買和登記有關的税、費以及其它開支等各項費用由買方承擔。在船舶進行交易時,費用有買方承擔。船舶移交後,賣方應向原船舶登記機關辦理船舶註銷登記買方應辦理船舶所有權登記。登記費用各自承擔。

十二、違約責任

1.若買方未能按時支付保證金,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應承擔賣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和按年利率______%計算的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在支付保證金後,若買方決定不再購買該船,並拒絕支付船款,賣方有權沒收保證金若買方未能在船舶移交期限最後一日前按合同的規定支付購船價款,賣方有權解除合同,保證金及其利息歸賣方所有。若保證金及其利息收不足以彌補賣方損失,買方還應賠償賣方因此遭受的損失費用。

2.若賣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船舶的法定移交手續,或未能辦理船舶註銷手續,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收到買方解除合同通知後,應在________個銀行工作日內退還所收到全部船價款及按年利率________%計算的利息若買方按合同規定支付保證金和船款,賣方違約拒絕出售該船,買方有權獲得船款保證金的兩倍賠償。

十三、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二、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買方:_________賣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船舶買賣合同 篇9

甲方(買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賣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買、賣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有關_________(船名)船的買賣事宜,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買賣標的

船名:_________;船型:_________;船籍:_________;船級:_________;總長:_________; 船寬:_________;船深:_________;總噸:_________;淨噸:_________;載重噸:_________;建造廠家:_________;建造年月:_________;登記號:_________;登記地點:_________;登記噸位: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

1、賣方向買方出售的船舶,其質量必須符合交通管理部門制定的船舶標準。

2、賣方保證出售船舶所具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性能。

3、賣方保證其出售的船舶不存在不適航或其他妨礙、可能妨礙交通安全或污染、可能污染水域的情形。

4、賣方保證其擁有本合同下的標的船舶的全部產權,並保證該船舶不在光船租約下。

三、價款

1、本合同標的船舶的價款為_________元。

2、本合同結算貨幣為□人民幣□美元□英鎊□歐元□_________。

四、保證金

為了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買方應在合同簽訂日後的_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百分之_________的保證金。該保證金應以銀行匯票方式匯到賣方指定的賬户(户名: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

買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按照第_________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船款支付給賣方。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船款,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保證金可抵作船價款。

2、分期付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作為預付款。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預付款可以抵作船價款。

(2)船舶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交船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六、船舶檢查

1、買方有權查閲船上的船級記錄,並在_________(時間)內宣佈是否予以承認。

2、賣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地方)為買方安排船舶檢查。

3、買方不得因船舶檢查而延誤船期,否則,買方應向賣方賠償由此引起的損失。在不延誤船舶正常營運的前提下,賣方應儘可能為買方看驗船提供方便。

4、買方檢查處於漂浮狀態的船舶時,不可將其拆解開,也不可給賣方造成費用上的負擔。在檢查過程中,船舶的輪機日誌和航海日誌應提供給買方查閲。經檢查,憑賣方在船舶漂浮檢查後四十八小時內收到買方的書面或電傳通知為準,一旦船舶獲得認可,賣買關係即告確立。賣方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收到買方關於船舶船級記錄的認可通知,應退還保證金,本合同宣告無效。

七、交接船舶

1、船舶在_________地點進行交接。

2、移交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3、賣方應及時地將船舶動態、船舶預計進塢時間和地點告知買方。

4、船舶按買方看驗船時的狀況移交,自然損耗除外。交船前,倘若船舶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本合同自行解除,賣方應將買方已付款項全額如數退還;交船前,倘若船舶發生部分損害,賣方應將船舶恢復至買方看船時的狀況。買方應給賣方合理的恢復原狀的修理時間。

5、為方便船舶的移交,賣方應將船舶引入移交港的幹船塢內,由買方檢驗船底及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倘若發現船舵、螺旋槳、船底或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有斷裂、損壞或缺陷,以致於影響船舶清潔船級證書的取得,則上述缺點應由賣方自費修復直至買方對上述水下部分完全滿意為止。

6、船舶在塢期間,在買方的要求下,賣方應安排抽出尾軸。倘若尾軸完全毀壞或發現有缺陷,以致於影響船舶清潔船級證書的取得,賣方應自費將其新換或修復直至買方完全滿意為止。尾軸的抽出和換新之費用由買方承擔。

7、倘若發現船舵、螺旋槳、船底、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或尾軸上述斷裂、損壞或缺陷,則與船舶進出塢有關的費用包括驗船師費均應由賣方承擔。

8、賣方確認收到全部船款後,雙方即簽訂交接協議書。交接協議書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該輪產權正式移交給買方。賣方全體船員立即離船,船員離船後的食宿和回程的費用由買方承擔,並負責安排將船員送回。買方同意付船員補貼每位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元。

八、文件交付

1、交船時,賣方應將現有的船檢證書及船舶技術圖紙無償提供給買方。若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將其現有的船舶的其它技術檔及時交給買方。船舶的船籍證書、船舶的所有權證書、電台執照、船舶簽證薄、海關監管薄、航海日誌、輪機日誌、營運證、最低安全配員證書、造船廠提供的該輪的穩性計算書、船舶防油污計劃等應由賣方收存取回,但買方有複印的權利。

2、交船時,賣方應將下述文件遞交給買方:

授權書;

普通商業發票(不含增值税),賣方應在交船後_________日內辦妥船舶在原登記機關的註銷登記。

3、同時,買方應將下述文檔遞交給賣方:

營業執照複印件;

授權書;

買方辦理船舶登記所在登記機關名稱、地址、傳真、電話、聯繫人和郵政編碼。

九、備件和燃料

船舶包括屬於船舶的一切船上和岸上物品應由賣方移交給買方。屬於賣方專用的船上圖書、數據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內,船員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內。

船上剩餘的燃料、未使用的潤滑油、備用品和伙食應由買方接收並按交船地交船日的市場價格付款。本條款下的付款時間、地點和幣制與合同價款的支付相同。

十、保護

賣方保證其對出賣船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船舶在移交前沒有任何船舶優先權、船舶抵押權及其他隨船債務;並承諾交船後若因該船移交前的隨船債務發生第三人對船舶提出主張,而導致糾紛的賠償、費用、開支等均由賣方承擔。

十一、費用負擔

1、船舶交付前所發生的包括僱傭人員薪資,船員分紅、税賦及其他債務等各項費用由賣方承擔;船舶交付後所發生的與購買和登記有關的税、費以及其它開支等各項費用由買方承擔。在船舶進行交易時,費用有買方承擔。

2、船舶移交後,賣方應向原船舶登記機關辦理船舶註銷登記;買方應辦理船舶所有權登記。登記費用各自承擔。

十二、違約責任

1、若買方未能按時支付保證金,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應承擔賣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和按年利率_________%計算的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在支付保證金後,若買方決定不再購買該船,並拒絕支付船款,賣方有權沒收保證金;若買方未能在船舶移交期限最後一日前按合同的規定支付購船價款,賣方有權解除合同,保證金及其利息歸賣方所有。若保證金及其利息收不足以彌補賣方損失,買方還應賠償賣方因此遭受的損失費用。

2、若賣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船舶的法定移交手續,或未能辦理船舶註銷手續,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收到買方解除合同通知後,應在_________個銀行工作日內退還所收到全部船價款(包括保證金)及按年利率_________%計算的利息;若買方按合同規定支付保證金和船款,賣方違約拒絕出售該船,買方有權獲得船款保證金的兩倍賠償。

十三、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保密

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十五、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六、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七、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八、爭議的處理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由雙方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由雙方共同指派一名仲裁人仲裁解決。

2、若買賣雙方未能就共同指派一名仲裁人達成一致則糾紛應由三名仲裁人仲裁解決,雙方各指派一名,第三名由_________指派。

3、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構申請改變仲裁裁定。

4、仲裁費用由敗方承擔。

5、仲裁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6、本合同以服從仲裁所在國的法律為前提。

十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二十、合同的效力

1、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賣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船舶買賣合同 篇10

賣方:

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就“ ”號船舶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船舶概況:

船名:

建造國/年月:中國 年 月 日

總長: 船寬: 船深:

滿載吃水: 船旗/船籍港:

參考載貨量: 總噸/淨噸:

貨艙/艙口: 散貨船

主機/功率/台數:

付機/台數:

二、船舶價格

本船出售總價為:人民幣制 ( )

三、付款方式:

1、買方在本合同簽訂後的個銀行工作日內,支付賣方人民幣( )作為定金,否則合同自動失效。在買方支付定金合同生效後,如賣方變故無法按約定時間出售該船舶,則賣方違約,賣方應雙倍返還買方定金。考慮到賣方船舶上是否存在銀行抵押,雙方商定,為維護雙方權益,賣方同意解除銀行抵押,保證船舶正常交接予買方。

2、在雙方交船簽訂(船舶實體交接證明)當日內,買方支付船價款計人民幣 ( ),以銀行匯票或電匯方式至賣方指定帳户,賣方即可辦理船舶交接。買方可以放船離港,餘下10%船款賣方要在七個工作日辦理好船舶註銷手續後交付買方,買方付清10%餘款,如賣方沒有按時辦理好一切手續,如造成損失由賣方負責。賣方保證在船舶交付時,所有船舶債務結清,沒有任何形式的抵押及海事糾紛,否則買方有權終止本合同,賣方需向買方雙倍返還金。

3、賣方應於船舶交接後、《船舶國籍》、《船舶營運證》的註銷手續及相關過户手續。並將海事的註銷證明覆印和營運證註銷的原件交予買方。若賣方未能在上述約定時間內辦理好各證的註銷手續,則屬賣方違約。賣方須返還買方所支付的全部購船款及相應的利息(利息按買方支付金額的月息2%計算,不足月按天數計算)以及買方為收買該船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的損失,其中包括買方接船發生的所有費用以及買方派上船員工資、路費等。同時賣方尚需向買方支付相當於船舶總價的30%違約金。

4、購船餘款 )買方將在收到賣方《船舶所有權》、《船舶國籍》和《船舶營運證》註銷的證明及原證書的複印件後,一次性支付賣方。

四、船舶檢驗及證書

賣方同意按船檢證書中的航區的要求,保持證書的有效並在滿足適航的狀態下現狀交接船。

五、交船時間和地點:

1、交船日期訂為 年 月 日。

六、交船條件

1、賣方應保持船舶適航、設備良好的狀態下交船。船上通訊和導航等設備的配備應滿足船檢的要求。簽訂本合同前,賣方需向買方提供一份詳細的船舶現有全部物品清單,交船時賣方應按清單上全部物品應交付買方,該份清單應包括所有設備、圖紙、説明書、有效船檢證書及物料、備件、工具。船員私有物品除外。

2、買方按本合同條款支付約定款項。

七、文件、手續

1、交船時,賣方應當向買方提供船舶現有的全部圖紙、技術文件和船級證書。包括在公司留存的技術資料也全部交付買方。

2、賣方在船舶交接後,須向買方出具該船舶無債務、無抵押、無海事糾紛的公司證明。在船舶交接後,須向買方提供收到船款的《收款收據》。賣方開具的證明若與事實不符,賣方須返還買方所支付的全部購船款及相應的利息(利息按買方支付金額的月息2%計算,不足月按天數計算)以及買方為購買該船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的損失,其中包括買方接船發生的所有費用以及買方派上船的船員工資、路費等。同時賣方尚需向買方支付相當於船舶總價的30%違約金。

3、船舶交接時,由買賣各方正式授權的代表簽署《船舶實體交接證明》。該證明雙方各持一份。

八、責任、風險劃分

以該船《船舶實體交接證明》簽署之時為界,交船前發生的一切風險、海事責任、債務、債權由賣方承擔,賣方辦理的各種保險終止。交船後發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債權、債務由買方承擔。

九、所有權聲明

“ ”輪,所有權歸屬人為 。

十、合同的簽署和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後即生效(包括傳真簽署)。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立補充協議。

2、本合同在執行中如有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如不能解決,可提請海事法院,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留給公司。

4、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簽署於 。

賣方(蓋章): 買方(蓋章):

賣方代表: 買方代表:

年 月 日

私人船舶買賣合同 篇11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職務: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賣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有關_________(船名)船的賣事宜,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賣標的

船名:_________ 船型:_________ 船籍:_________ 船級:_________ 總長:_________ 船寬:_________ 船深:_________ 總噸:_________ 淨噸:_________

載重噸:_________ 建造廠家:____________ 建造年月:_________ 登記號:_________ 登記地點:____________ 登記噸位: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

1.賣方向買方出售的船舶,其質量必須符合交通管理部門制定的船舶標準;

2.賣方保證出售船舶所具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性能。

3.賣方保證其出售的船舶不存在不適航或其他妨礙、可能妨礙交通安全或污染、可能污染水域的情形;

4.賣方保證其擁有本合同下的標的船舶的全部產權,並保證該船舶不在光船租約下。

三、價款

本合同標的船舶的價款為_________元。

本合同結算貨幣為□人民幣□美元□英鎊□歐元□_________。

四、保證金

為了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買方X在合同簽訂日後的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百分之_________的保證金。該保證金應以銀行匯票方式匯到賣方指定的帳户(户名: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

買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按照第_______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船款支付給賣方。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船款,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保證金可抵作船價款。

2.分期付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作為預付款。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預付款可以抵作船價款。

(2)船舶交付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交船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

_________,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六、船舶檢查

1.買方有權查閲船上的船級記錄,並在________(時間)內宣佈是否予以承認。

2.賣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地方)為買方安排船舶檢查。

3.買方不得因船舶檢查而延誤船期,否則,買方X向賣方賠償由此引起的損失。在不延誤船舶正常營運的前提下,賣方應儘可能為買方看驗船提供方便。

4.買方檢查處於漂浮狀態的船舶時,不可將其拆解開,也不可給賣方造成費用上的負擔。在檢查過程中,船舶的輪機日誌和航海日誌應提供給買方查閲。經檢查,憑賣方在船舶漂浮檢查後四十八小時內收到買方的書面或電傳通知為準,一旦船舶獲得認可,賣關係即告確立。賣方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收到買方關於船舶船級記錄的認可通知,應退還保證金,本合同宣告無效。

七、交接船舶

1.船舶在_________地點進行交接。

2.移交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賣方應及時地將船舶動態、船舶預計進塢時間和地點告知買方。

4.船舶按買方看驗船時的狀況移交,自然損耗除外。交船前,倘若船舶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本合同自行解除,賣方應將買方已付款項全額如數退還;交船前,倘若船舶發生部分損害,賣方應將船舶恢復至買方看船時的狀況。買方X給賣方合理的恢復原狀的修理時間。

5.為方便船舶的移交,賣方應將船舶引入移交港的幹船塢內,由買方檢驗船底及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倘若發現船舵、螺旋槳、船底或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有斷裂、損壞或缺陷,以致於影響船舶清潔船級證書的取得,則上述缺點應由賣方自費修復直至買方對上述水下部分完全滿意為止。

6.船舶在塢期間,在買方的要求下,賣方應安排抽出尾軸。倘若尾軸完全毀壞或發現有缺陷,以致於影響船舶清潔船級證書的取得,賣方應自費將其新換或修復直至買方完全滿意為止。尾軸的抽出和換新之費用由買方承擔。

7.倘若發現船舵、螺旋槳、船底、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或尾軸上述斷裂、損壞或缺陷,則與船舶進出塢有關的費用包括驗船師費均應由賣方承擔。

8.賣方確認收到全部船款後,雙方即簽訂交接協議書。交接協議書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該輪產權正式移交給買方。賣方全體船員立即離船,船員離船後的食宿和回程的費用由買方承擔,並負責安排將船員送回。買方同意付船員補貼每位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元。

八、文件交付

1.交船時,賣方應將現有的船檢證書及船舶技術圖紙無償提供給買方。若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將其現有的船舶的其它技術檔及時交給買方。船舶的船籍證書、船舶的所有權證書、電台執照、船舶簽證薄、海關監管薄、航海日誌、輪機日誌、營運證、最低安全配員證書、造船廠提供的該輪的穩性計算書、船舶防油污計劃和檔(如有)等應由賣方收存取回,但買方有複印的權利(船舶油污計劃和檔不提供複印)。

2.同時,買方X將下述文檔遞交給賣方:營業執照複印件;買方辦理船舶登記所在登記機關名稱、地址、傳真、電話、聯繫人和編碼。

九、備件和燃料

船舶包括屬於船舶的一切船上和岸上物品應由賣方移交給買方。屬於賣方專用的船上圖書、數據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內,船員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內。

船上剩餘的燃料、未使用的潤滑油、備用品和伙食應由買方接收並按交船地交船日的市場價格付款。本條款下的付款時間、地點和幣制與合同價款的支付相同。

十、保護賣方保證其對出賣船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船舶在移交前沒有任何船舶優先權、船舶抵押權及其他隨船債務;並承諾交船後若因該船移交前的隨船債務發生第三人對船舶提出主張,而導致糾紛的賠償、費用、開支等均由賣方承擔。

十一、費用負擔

船舶交付前所發生的包括僱傭人員薪資,船員分紅、税賦及其他債務等各項費用由賣方承擔;船舶交付後所發生的與購和登記有關的税、費以及其它開支等各項費用由買方承擔。在船舶進行交易時,費用有買方承擔。船舶移交後,賣方應向原船舶登記機關辦理船舶註銷登記;買方X辦理船舶所有權登記。登記費用各自承擔。

十二、違約責任

1.若買方未能按時支付保證金,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X承擔賣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和按年利率______%計算的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在支付保證金後,若買方決定不再購該船,並拒絕支付船款,賣方有權沒收保證金;若買方未能在船舶移交期限最後____日前按合同的規定支付購船價款,賣方有權解除合同,保證金及其利息歸賣方所有。若保證金及其利息收不足以彌補賣方損失,買方還應賠償賣方因此遭受的損失費用。

2.若賣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船舶的法定移交手續,或未能辦理船舶註銷手續,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收到買方解除合同通知後,應在________個銀行工作日內退還所收到全部船價款(包括保證金)及按年利率________%計算的利息;若買方按合同規定支付保證金和船款,賣方違約拒絕出售該船,買方有權獲得船款保證金的兩倍賠償。

十三、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簽章): _________賣方(簽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船舶買賣合同 篇12

甲方:

法定地址:

甲方代表:

乙方:

法定地址:

乙方代表:

根據《_____》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二手船舶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一、船舶概況

船名:

船型:

船籍:

船級:

總長:

型寬:

型深:

總噸:

淨噸:

載重噸:

建造廠家:

二、產權/經營權

1、甲方確認擁有本合同下該輪的完整的所有權。

2、甲方確認該船不在光船租約下。

三、船價

該輪售價總計人民幣(或美元)_________。

四、定金

為保證本合同的嚴格履行,乙方同意在合同簽定後的_____個銀行工作日內以銀行匯票方式將人民幣(或美元)________的定金匯到甲方指定的賬户。賬户如下: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付款

六、驗船

乙方已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甲方的安排下驗船,並同意按驗船時的船舶狀況接船。

七、交船時間和地點

1、交船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船期限: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甲方應以書面通知乙方該輪3天交船預報和1天交船確報,乙方在收到3天交船預報通知後,應立刻安排付清剩餘船款及油款,乙方收到1天交船確報後,必須在_____天內接船。交船時,該輪必須處於安全漂浮且可正常航行的狀態,甲方按該輪驗船時確認的狀態交船,自然損耗除外。

5、甲方確認收到全部船款和油款等後,雙方即簽訂交接協議書。交接協議書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該輪正式移交給乙方。甲方全體船員立即離船,船員離船後的食宿和回程的車費由乙方承擔,並負責安排將船員送回。乙方同意付船員補貼每位人民幣(或美元)______________。

6、交船前,倘若該輪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本合同自動解除。甲方應將乙方已付款項全額如數退還。

八、備件和燃料

1、該輪包括船上的備品備件由甲方按清單移交給乙方。屬於甲方專用的船上圖書、資料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內,船員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內。

2、船上剩餘燃油、未使用過的潤滑油、伙食由乙方接收並按交船地當日市場價格計價付款,並一次性付清。

九、乙方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定金,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和按年利率_____%計算的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

2、若乙方未能在收到交船預報後_____日內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支付船款,或未能在收到交船確報後_____日內接船,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定金及其利息歸甲方所有。若定金及其利息收入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費用,並承擔甲方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按年利率_____%計算)。

十、甲方違約責任

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和期限通知乙方接船,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後,應在_____個銀行工作日內退還所收到的全部船價款(包括定金)及利息(按年利率_____%計算)。

十一、不可抗力

1、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地震、火災、海嘯、戰爭等不可抗力而致使甲方不能履行合同,則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終止合同。

2、另外若由於其它特殊原因如颱風、大於該輪抗風能力的大風、霧以及國家政府機關規定等造成甲方不能按合同條款規定之日期交船,甲方應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同時提出新的交船日期,乙方有權選擇撤銷合同或保留合同。若乙方選擇撤銷合同,則本合同立即終止;若乙方選擇保留合同,則乙方應接受甲方提出的新的交船日期。

十二、_____

在本合同的解釋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原則上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未能達成一致,則提交____________委員會進行_____。該_____是終局的。

十三、附則

1、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

甲方代表: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乙方代表: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船舶買賣合同 篇13

賣方: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就“ ”號船舶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船舶概況:

船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建造國/年月: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總長:___________________

船寬:____________________

船深:____________________

滿載吃水:_______________

船旗/船籍港:_______________

參考載貨量:_______________

總噸/淨噸:_______________

貨艙/艙口:散貨船

主機/功率/台數:__________

付機/台數:__________

二、船舶價格

本船出售總價為: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1、買方在本合同簽訂後的個銀行工作日內,支付賣方人民幣( )作為定金,否則合同自動失效。在買方支付定金合同生效後,如賣方變故無法按約定時間出售該船舶,則賣方違約,賣方應雙倍返還買方定金。考慮到賣方船舶上是否存在銀行抵押,雙方商定,為維護雙方權益,賣方同意解除銀行抵押,保證船舶正常交接予買方。

2、在雙方交船簽訂(船舶實體交接證明)當日內,買方支付船價款計人民幣 ( ),以銀行匯票或電匯方式至賣方指定帳户,賣方即可辦理船舶交接。買方可以放船離港,餘下10%船款賣方要在七個工作日辦理好船舶註銷手續後交付買方,買方付清10%餘款,如賣方沒有按時辦理好一切手續,如造成損失由賣方負責。賣方保證在船舶交付時,所有船舶債務結清,沒有任何形式的抵押及__事糾紛,否則買方有權終止本合同,賣方需向買方雙倍返還金。

3、賣方應於船舶交接後、《船舶國籍》、《船舶營運證》的註銷手續及相關過户手續。並將__事的註銷證明覆印和營運證註銷的原件交予買方。若賣方未能在上述約定時間內辦理好各證的註銷手續,則屬賣方違約。賣方須返還買方所支付的全部購船款及相應的利息(利息按買方支付金額的______月息2%計算,不足______月按天數計算)以及買方為收買該船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的損失,其中包括買方接船發生的所有費用以及買方派上船員工資、路費等。同時賣方尚需向買方支付相當於船舶總價的30%違約金。

4、購船餘款 )買方將在收到賣方《船舶所有權》、《船舶國籍》和《船舶營運證》註銷的證明及原證書的複印件後,一次性支付賣方。

四、船舶檢驗及證書

賣方同意按船檢證書中的航區的要求,保持證書的有效並在滿足適航的狀態下現狀交接船。

五、交船時間和地點:

1、交船日期訂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六、交船條件

1、賣方應保持船舶適航、設備良好的狀態下交船。船上通訊和__等設備的配備應滿足船檢的要求。簽訂本合同前,賣方需向買方提供一份詳細的船舶現有全部物品清單,交船時賣方應按清單上全部物品應交付買方,該份清單應包括所有設備、圖紙、説明書、有效船檢證書及物料、備件、工具。船員私有物品除外。

2、買方按本合同條款支付約定款項。

七、文件、手續

1、交船時,賣方應當向買方提供船舶現有的全部圖紙、技術文件和船級證書。包括在公司留存的'技術資料也全部交付買方。

2、賣方在船舶交接後,須向買方出具該船舶無債務、無抵押、無__事糾紛的公司證明。在船舶交接後,須向買方提供收到船款的《收款收據》。賣方開具的證明若與事實不符,賣方須返還買方所支付的全部購船款及相應的利息(利息按買方支付金額的月息2%計算,不足______月按天數計算)以及買方為購買該船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的損失,其中包括買方接船發生的所有費用以及買方派上船的船員工資、路費等。同時賣方尚需向買方支付相當於船舶總價的30%違約金。

3、船舶交接時,由買賣各方正式授權的代表簽署《船舶實體交接證明》。該證明雙方各持一份。

八、責任、風險劃分

以該船《船舶實體交接證明》簽署之時為界,交船前發生的一切風險、__事責任、債務、債權由賣方承擔,賣方辦理的各種保險終止。交船後發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債權、債務由買方承擔。

九、所有權聲明

“____________________”輪,所有權歸屬人為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的簽署和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後即生效(包括傳真簽署)。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立補充協議。

2、本合同在執行中如有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如不能解決,可提請__事法院,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留給公司。

4、本合同於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簽署於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__ 買方(蓋章):___________

賣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代表: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私人船舶買賣合同 篇14

甲方:

法定地址:

營業執照號:

甲方代表:

乙方:

法定地址:

營業執照號:

乙方代表:

甲乙雙方經充分的協商,甲方願意出售且乙方願意購買“_________”輪(以下簡稱“該輪”),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船舶概況

船名:__________;船型:__________;船籍:_________;船級:_______;總長:_________;型寬:________;型深:_________;總噸:_______;淨噸:_________;載重噸:________;建造廠家:_______;建造年月:________。

二、產權/經營權

1、甲方確認擁有本合同下該輪的完整的所有權。

2、甲方確認該船不在光船租約下。

三、船價

該輪售價總計人民幣(或美元)_________。

四、定金

為保證本合同的嚴格履行,乙方同意在合同簽定後的_____個銀行工作日內以銀行匯票方式將人民幣(或美元)________的定金匯到甲方指定的賬户。賬户如下: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付款

乙方應在實際交船前的_____天將剩餘船款人民幣(或美元)______________及剩餘油款匯至上述甲方指定的銀行,並將銀行憑證複印件交給甲方。

六、驗船

乙方已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甲方的安排下驗船,並同意按驗船時的船舶狀況接船。

七、交船時間和地點

1、交船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船期限: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甲方同意乙方在支付了上述定金並簽署跟船保函後,可以委派_____名代表上船直至交船,以便熟悉船舶狀況,但跟船人員得干涉或妨礙甲方船員的正常工作。跟船人員的費用和風險由乙方自負。

4、甲方應以書面通知乙方該輪3天交船預報和1天交船確報,乙方在收到3天交船預報通知後,應立刻安排付清剩餘船款及油款,乙方收到1天交船確報後,必須在_____天內接船。交船時,該輪必須處於安全漂浮且可正常航行的狀態,甲方按該輪驗船時確認的狀態交船,自然損耗除外。

5、甲方確認收到全部船款和油款等後,雙方即簽訂交接協議書。交接協議書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該輪正式移交給乙方。甲方全體船員立即離船,船員離船後的食宿和回程的車費由乙方承擔,並負責安排將船員送回。乙方同意付船員補貼每位人民幣(或美元)______________。

6、交船前,倘若該輪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本合同自動解除。甲方應將乙方已付款項全額如數退還。

八、備件和燃料

1、該輪包括船上的備品備件由甲方按清單移交給乙方。屬於甲方專用的船上圖書、資料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內,船員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內。

2、船上剩餘燃油、未使用過的潤滑油、伙食由乙方接收並按交船地當日市場價格計價付款,並一次性付清。

九、文件

1、交船時,甲方應將現有的船檢證書及該輪技術圖紙無償提供給乙方。若乙方提出要求,甲方應將其現擁有的該輪的其它技術文件及時向乙方提供。包括:該輪的國籍證書、船舶的所有權證書、船舶技術證書、電台執照、最低安全配員證書、造船廠提供的該輪的穩性計算書等。

2、交船時,甲方應將下述文件遞交給乙方:(1)授權書;(2)普通商業發票(不含增值税),甲方應在交船後_____日內辦妥該輪在原登記機關的註銷登記。同時,乙方應將下述文件遞交給甲方:(1)營業執照複印件;(2)授權書;(3)乙方辦理該輪登記所在登記機關名稱、地址、傳真、電話、聯繫人和郵政編碼。

十、債務

在交船前,甲方承諾該輪沒有任何船舶優先權、船舶抵押權和隨船債務。

十一、費用的約定

交船前,該輪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交船後,該輪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向原船舶登記機關辦理船舶註銷手續,乙方應辦理該輪所有權登記,其費用各自承擔。

十二、船名和標記

該輪移交後,乙方不得使用原煙囱標記及(船名)。

十三、乙方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定金,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和按年利率_____%計算的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

2、若乙方未能在收到交船預報後_____日內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支付船款,或未能在收到交船確報後_____日內接船,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定金及其利息歸甲方所有。若定金及其利息收入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費用,並承擔甲方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按年利率_____%計算)。

十四、甲方違約責任

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和期限通知乙方接船,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後,應在_____個銀行工作日內退還所收到的全部船價款(包括定金)及利息(按年利率_____%計算)。

十五、不可抗力

1、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地震、火災、海嘯、戰爭等不可抗力而致使甲方不能履行合同,則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終止合同。

2、另外若由於其它特殊原因如颱風、大於該輪抗風能力的大風、霧以及國家政府機關規定等造成甲方不能按合同條款規定之日期交船,甲方應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同時提出新的交船日期,乙方有權選擇撤銷合同或保留合同。若乙方選擇撤銷合同,則本合同立即終止;若乙方選擇保留合同,則乙方應接受甲方提出的新的交船日期。

十六、仲裁

在本合同的解釋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原則上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未能達成一致,則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該仲裁是終局的。

十七、附則

1、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

甲方代表: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乙方代表: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船舶買賣合同 篇1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一、乙方擁有木質船漁網捕撈許可證批准書功率 千瓦,船總長元整。

二、甲方擁有漁網工具指標批准書功率 千瓦,實價人民幣 元整。

三、乙方擁有木質船指標批准書功率 千瓦,船總長 米 壹艘與甲方對換現有的漁網工具指標批准書功率千瓦, 乙方補償甲方差價人民幣

四、乙方如沒有按合同定期付款,乙方向甲方所交定金全部取消。

五、協議簽訂前甲、乙雙方各自的債權、債務,由甲、乙雙方個人自 理,協議簽訂後具有法律效應,如有任何一方違約按國家合同法 處理。

六、未盡事宜必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負責解決,本協議一式三份,雙 方各執一份,漁業主管部門收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私人船舶買賣合同 篇16

立契約書人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就船舶買賣事宜,訂立本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船舶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入。

第二條買賣總金額為______________元整。

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_____元整。

2、甲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後記的船舶點交與乙方,並將下列登記文件及使用權文件交付與乙方。乙方未支付的餘款,俟船舶點交及辦理船舶所有權、漁業權移轉登記完畢並經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機關蓋印證明時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約標的物的全體股東會議記錄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鑑證明書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監事、股東名冊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謄本三份。

6)乙方公司執照,營業登記證影本各三份。

7)税務機關出具的最近無欠税證明書正本。

8)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正本。

9)船舶噸位證書正本。

10)船舶國籍證書正本。

11)設備目錄正本。

12)航海記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規定的其它文書正本。

14)船舶檢查簿正本。

15)漁業執照正本。

16)漁業權拋棄申請書。

17)船舶無線電台執照正本。

18)契約漁船船圖。暨進口器材規格説明書。

19)船舶勘航力證書正本。

20)貨艙、冷藏室及其他供載運貨物部分適合於受載運送與保證書正本。

21)船舶無共同海損部分擔額並不負擔救助及撈救報酬額證書正本。

第三條甲方於第二條第(2)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船舶的所有權及漁業權移轉登記與乙方。

第四條在甲方尚未將船舶點交與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甲方保證後記船舶所具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有關後記船舶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一年為限。

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或發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或補充完整,而船舶仍然無法維持繼續作業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時,乙方可根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船舶。

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船舶的時間長短支付船價,每半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第二條總金額三分之一的款項。

2)退還船舶。

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應付如前(1)的款項,其餘定金退還與乙方。

有關使用船舶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點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船舶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船舶,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船舶移動、航行並停泊於原船籍港。

有關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動、航行費,以及停泊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

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點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十日之內點交船舶。

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點交,則本契約視同作廢。

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的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害賠償。

第十條約定事項:

1)雙方同意以_港為點處所。漁船內所存燃料油歸還甲方。

2)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保險,其受益人應於點交同時變更指定為乙方,變更後的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3)所有甲方僱用的人員(包括船員),於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清楚同時,由甲方負責遣散與乙方負擔。

4)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接前所屬的所有費用,包括僱用人員薪資,船員分紅,及其他一切所有債務及税捐概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涉。

5)自交接後有關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一切權責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6)甲方保證本契約買賣標的物毫無產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7)所有甲方負擔的應付款項,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權益時,在尾款範圍的金額內乙方得代甲方徑行墊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額則應由甲方負責處理。

8)如本契約書涉訟時,雙方同意由_法院管轄。

本契約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私人船舶買賣合同 篇17

立契約書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茲就船舶買賣事宜,訂立本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船舶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入。

第二條買賣總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___元整。

2.甲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後記的船舶點交與乙方,並將下列登記文件及使用權文件交付與乙方。乙方未支付的餘款,俟船舶點交及辦理船舶所有權、漁業權移轉登記完畢並經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機關蓋印證明時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約標的物的全體股東會議記錄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鑑證明書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監事、股東名冊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謄本三份。

(6)乙方公司執照,營業登記證影本各三份。

(7)税務機關出具的最近無欠税證明書正本。

(8)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正本。

(9)船舶噸位證書正本。

(10)船舶國籍證書正本。

(11)設備目錄正本。

(12)航海記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規定的其它文書正本。

(14)船舶檢查簿正本。

(15)漁業執照正本。

(16)漁業權拋棄申請書。

(17)船舶無線電台執照正本。

(18)契約漁船船圖。暨進口器材規格説明書。

(19)船舶勘航力證書正本。

(20)貨艙、冷藏室及其他供載運貨物部分適合於受載運送與保證書正本。

(21)船舶無共同海損部分擔額並不負擔救助及撈救報酬額證書正本。

第三條甲方於第二條第(2)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船舶的所有權及漁業權移轉登記與乙方。

第四條在甲方尚未將船舶點交與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甲方保證後記船舶所具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有關後記船舶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一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或發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或補充完整,而船舶仍然無法維持繼續作業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時,乙方可根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船舶。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船舶的時間長短支付船價,每半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第二條總金額三分之一的款項。

(2)退還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應付如前(1)的款項,其餘定金退還與乙方。有關使用船舶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點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船舶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船舶,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船舶移動、航行並停泊於原船籍港。

有關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動、航行費,以及停泊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甲方:

乙方:

私人船舶買賣合同 篇18

船舶買賣契約書

立契約書人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茲就船舶買賣事宜,訂立本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船舶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入。  第二條買賣總金額為x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xx元整。  2甲方必須在x年x月x日前將後記的船舶點交與乙方,並將下列登記文件及使用權文件交付與乙方。乙方未支付的餘款,俟船舶點交及辦理船舶所有權、漁業權移轉登記完畢並經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機關蓋印證明時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約標的物的全體股東會議記錄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鑑證明書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監事、股東名冊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謄本三份。  (6)乙方公司執照,營業登記證影本各三份。  (7)税務機關出具的最近無欠税證明書正本。  (8)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正本。  (9)船舶噸位證書正本。  (10)船舶國籍證書正本。  (11)設備目錄正本。  (12)航海記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規定的其它文書正本。  (14)船舶檢查簿正本。  (15)漁業執照正本。  (16)漁業權拋棄申請書。  (17)船舶無線電台執照正本。  (18)契約漁船船圖。暨進口器材規格説明書。  (19)船舶勘航力證書正本。  (20)貨艙、冷藏室及其他供載運貨物部分適合於受載運送與保證書正本。  (21)船舶無共同海損部分擔額並不負擔救助及撈救報酬額證書正本。  第三條甲方於第二條第(2)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船舶的所有權及漁業權移轉登記與乙方。  第四條在甲方尚未將船舶點交與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甲方保證後記船舶所具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有關後記船舶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一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或發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或補充完整,而船舶仍然無法維持繼續作業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時,乙方可根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船舶。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船舶的時間長短支付船價,每半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第二條總金額三分之一的款項。  (2)退還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應付如前(1)的款項,其餘定金退還與乙方。有關使用船舶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點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船舶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船舶,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船舶移動、航行並停泊於原船籍港。  有關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動、航行費,以及停泊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點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十日之內點交船舶。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點交,則本契約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的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害賠償。  第十條約定事項:  (1)雙方同意以港為點處所。漁船內所存燃料油歸還甲方。  (2)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保險,其受益人應於點交同時變更指定為乙方,變更後的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3)所有甲方僱用的人員(包括船員),於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清楚同時,由甲方負責遣散與乙方負擔。  (4)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接前所屬的所有費用,包括僱用人員薪資,船員分紅,及其他一切所有債務及税捐概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涉。  (5)自交接後有關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一切權責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6)甲方保證本契約買賣標的物毫無產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7)所有甲方負擔的應付款項,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權益時,在尾款範圍的金額內乙方得代甲方徑行墊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額則應由甲方負責處理。  (8)如本契約書涉訟時,雙方同意由法院管轄。  本契約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              公司名稱:x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營業證號碼:              買方(乙方):              公司名稱:x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營業證號碼:              見證人: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x年x月x日

私人船舶買賣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茲就船舶買賣事宜,訂立本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船舶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入。

第二條 買賣總金額為_        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年 月 日前將後記的船舶點交與乙方,並將下列登記文件及使用權文件交付與乙方。乙方未支付的餘款,俟船舶點交及辦理船舶所有權、漁業權移轉登記完畢並經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機關蓋印證明時一次付清。

( 年 月 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船舶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三條 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船舶,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船舶移動、航行並停泊於原船籍港。

有關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動、航行費,以及停泊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四條 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點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十日之內點交船舶。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點交,則本契約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的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害賠償。

第五條 約定事項:

(1)雙方同意以_        港為點處所。漁船內所存燃料油歸還甲方。

(2)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保險,其受益人應於點交同時變更指定為乙方,變更後的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3)所有甲方僱用的人員(包括船員),於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清楚同時,由甲方負責遣散與乙方負擔。

(4)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接前所屬的所有費用,包括僱用人員薪資,船員分紅,及其他一切所有債務及税捐概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涉。

(5)自交接後有關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一切權責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6)甲方保證本契約買賣標的物毫無產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7)所有甲方負擔的應付款項,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權益時,在尾款範圍的金額內乙方得代甲方徑行墊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額則應由甲方負責處理。

(8)如本契約書涉訟時,雙方同意由某某法院管轄。

本契約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

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營業證號碼:

買方(乙方):

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營業證號碼:

見證人: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私人船舶買賣合同 篇20

船舶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依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有關_________(船名)船的買賣事宜,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買賣標的

船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淨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載重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造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噸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

1.賣方向買方出售的船舶,其質量必須符合交通管理部門制定的船舶標準;

2.賣方保證出售船舶所具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性能。

3.賣方保證其出售的船舶不存在不適航或其他妨礙、可能妨礙交通安全或污染、可能污染水域的情形;

4.賣方保證其擁有本合同下的標的船舶的全部產權,並保證該船舶不在光船租約下。

三、價款

本合同標的船舶的價款為_________元。

本合同結算貨幣為□人民幣□美元□英鎊□歐元□_________。

四、保證金

為了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買方應在合同簽訂日後的_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百分之_________的保證金。該保證金應以銀行匯票方式匯到賣方指定的賬户(户名: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

買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按照第_________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船款支付給賣方。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船款,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保證金可抵作船價款。

2.分期付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作為預付款。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預付款可以抵作船價款。

(2)船舶交付之日起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私人船舶買賣合同 篇21

船舶買賣契約書

立契約書人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茲就船舶買賣事宜,訂立本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船舶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入。

第二條買賣總金額為        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        元整。

2甲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將後記的船舶點交與乙方,並將下列登記文件及使用權文件交付與乙方。乙方未支付的餘款,俟船舶點交及辦理船舶所有權、漁業權移轉登記完畢並經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機關蓋印證明時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約標的物的全體股東會議記錄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鑑證明書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監事、股東名冊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謄本三份。

(6)乙方公司執照,營業登記證影本各三份。

(7)税務機關出具的最近無欠税證明書正本。

(8)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正本。

(9)船舶噸位證書正本。

(10)船舶國籍證書正本。

(11)設備目錄正本。

(12)航海記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規定的其它文書正本。

(14)船舶檢查簿正本。

(15)漁業執照正本。

(16)漁業權拋棄申請書。

(17)船舶無線電台執照正本。

(18)契約漁船船圖。暨進口器材規格説明書。

(19)船舶勘航力證書正本。

(20)貨艙、冷藏室及其他供載運貨物部分適合於受載運送與保證書正本。

(21)船舶無共同海損部分擔額並不負擔救助及撈救報酬額證書正本。

第三條甲方於第二條第(2)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船舶的所有權及漁業權移轉登記與乙方。

第四條在甲方尚未將船舶點交與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甲方保證後記船舶所具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有關後記船舶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一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或發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或補充完整,而船舶仍然無法維持繼續作業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時,乙方可根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船舶。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船舶的時間長短支付船價,每半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第二條總金額三分之一的款項。

(2)退還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應付如前(1)的款項,其餘定金退還與乙方。有關使用船舶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點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船舶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船舶,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船舶移動、航行並停泊於原船籍港。

有關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動、航行費,以及停泊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點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十日之內點交船舶。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點交,則本契約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的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害賠償。

第十條約定事項:

(1)雙方同意以港為點處所。漁船內所存燃料油歸還甲方。

(2)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保險,其受益人應於點交同時變更指定為乙方,變更後的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3)所有甲方僱用的人員(包括船員),於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清楚同時,由甲方負責遣散與乙方負擔。

(4)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接前所屬的所有費用,包括僱用人員薪資,船員分紅,及其他一切所有債務及税捐概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涉。

(5)自交接後有關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一切權責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6)甲方保證本契約買賣標的物毫無產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7)所有甲方負擔的應付款項,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權益時,在尾款範圍的金額內乙方得代甲方徑行墊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額則應由甲方負責處理。

(8)如本契約書涉訟時,雙方同意由法院管轄。

本契約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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