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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買賣服務合同書(精選14篇)

貨物買賣服務合同書(精選14篇)

貨物買賣服務合同書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貨物買賣服務合同書(精選14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政府採購中心“傢俱”採購項目的《談判文件》、乙方的《報價文件》及市政府採購中心發出的該項目的《成交通知書》,甲、乙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詳細技術説明及其他有關合同項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説明,合同附件及本項目的談判文件、報價文件、《成交通知書》等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雙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合同貨物貨物品名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總價隨機配件交貨期

二、合同總價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即_______元該合同總價已包括貨物設計、材料、製造、包裝、運輸、安裝、調試、檢測、驗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內保修服務與備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關各項的含税費用。本合同執行期間合同總價不變,甲方無須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三、質量要求1

、乙方須提供全新的貨物,表面無劃傷、無碰撞痕跡,且權屬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識產權。

2、貨物必須符合或優於國家《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木傢俱中有害物質限量》的環保標準,以及本項目談判文件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與出廠標準。

3、乙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週內送交貨物成品樣板給甲方確認,在甲方出具樣板確認書並封存成品樣辦外觀尺寸後,乙方才能按樣生產,並以此樣板作為驗收樣板每台貨物上均應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標誌。

4、貨物製造質量出現問題,乙方應負責三包,費用由乙方負擔,甲方有權到乙方生產場地檢查貨物質量和生產進度。

5、貨到現場後由於甲方保管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亦應負責修理,但費用由甲方負擔。

四、交貨及驗收

1、乙方交貨期限為合同簽訂生效後的___個日曆天內,在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天內交貨到甲方指定地點,隨即在天內全部完成安裝調試驗收合格交付使用,並且最遲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全部完成安裝調試驗收合格交付使用。交貨驗收時須提供市級以上產品質檢部門從同類產品中抽樣檢查合格的檢測報告。

2、驗收由甲方組織,乙方配合進行:貨物在乙方通知安裝調試完畢後10個工作日內初步驗收。初步驗收合格後,進入三個月試用期試用期間發生重大質量問題,修復後試用相應順延試用期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最終驗收驗收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以及甲方招標談判文件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乙方的報價文件及承諾與本合同約定標準進行驗收甲乙雙方如遇對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的約定標準有相互牴觸或異議的事項,由甲方在招標與投標文件中按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比較優勝的原則確定該項的約定標準進行驗收驗收時如發現所交付的貨物有短裝、次品、損壞或其它不符合標準及本合同規定之情形者,甲方應做出詳盡的現場記錄,或由甲乙雙方簽署備忘錄,此現場記錄或備忘錄可用作補充、缺失和更換損壞部件的有效證據,由此產生的時間延誤與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驗收期限相應順延如質量驗收合格,雙方簽署質量驗收報告

3、貨物安裝完成後10個工作日內,甲方無故不進行驗收工作並已使用貨物的,視同已安裝調試完成並驗收合格。

4、乙方應將所提供貨物的裝箱清單、配件、隨機工具、用户使用手冊、原廠保修卡等資料交付給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貨物及本款規定的單證和工具的,必須負責補齊,否則視為未按合同約定交貨。

5、如貨物經乙方兩次維修仍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退貨,並視作乙方不能交付貨物而須支付違約賠償金給甲方,甲方還可依法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據憑證資料以及乙方交給甲方的合同履約保證金後的十五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金額百分之三十的價款

2、全部貨物安裝調試完畢並驗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與票據憑證資料以後的十五個工作日內,提交支付憑證資料給市財政國庫支付執行機構辦理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手續,並由其向乙方核撥合同總價的百分之柒拾款項: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合同履約保證金:在貨物驗收合格滿________年後,甲方財務部門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憑證資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確認本合同貨物質量與服務等約定事項已經履行完畢的正式書面文件後的十五個工作日內,遞交結算憑證資料給銀行並由其向乙方支付價款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乙方須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發票及憑證資料進行支付結算。

六、售後服務

1、質保期為驗收合格後________年,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通知後4小時內響應到場,24小時內完成維修或更換,並承擔修理調換的費用如貨物經乙方兩次維修仍不能達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視作乙方未能按時交貨,甲方有權退貨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貨到現場後由於甲方保管不當造成的問題,乙方亦應負責修復,但費用由甲方負擔。

2、乙方須指派專人負責與甲方聯繫售後服務事宜。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應償付合同總價百分之五的違約金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除應及時付足貨款外,每逾期1天應向乙方償付欠款總額萬分之五天的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三十天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償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還應按乙方損失尚未彌補的部分,支付賠償金給乙方。

2、乙方違約責任乙方交付的貨物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五的違約金,並須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內更換合格的貨物給甲方,否則,視作乙方不能交付貨物而違約,按本條本款下述第項規定由乙方償付違約賠償金給甲方。乙方不能交付貨物或逾期交付貨物而違約的,除應及時交足貨物外,每逾期1天應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萬分之五天的違約金逾期交貨超過三十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則應按合同總價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款額向甲方償付賠償金,並須全額退還甲方已經付給乙方的貨款及其利息。乙方貨物經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資格條件的質量技術監督機構檢測後,如檢測結果認定貨物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條第2款的國家規定環保標準,則視作乙方沒有按時交貨而違約,乙方須在30天內無條件更換合格的貨物,如逾期不能更換合格的貨物,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應另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三十的賠償金給甲方。乙方保證本合同貨物的權利無瑕疵,包括貨物所有權及知識產權等權利無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經法院裁決有權對上述貨物主張權利或國家機關依法對貨物進行沒收查處的,乙方除應向甲方返還已收款項外,還應另按合同總價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償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還應按甲方損失尚未彌補的部分,支付賠償金給甲方。

八、爭議解決辦法

1、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或其指定的質量鑑定單位進行質量鑑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鑑定費由乙方承擔。

2、合同履行期間,若雙方發生爭議,可協商或由市政府採購管理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由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他

1、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依法訂立補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採購管理部門、招標代理機構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經辦人:

地址:地址: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買賣服務合同書 篇2

甲方(供貨方):乙方(購貨方):

根據《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在合約期內為乙方供應商品,達成如下協議:

一、商品的供應甲方向乙方供應幹雜調味品等。

二、商品的質量

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質量應當符合該商品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三、商品的價格及定貨明細表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除要執行國家訂價或國家指導價的均由雙方協商訂價。

2、甲方供應的商品交易價格以雙方確認的定貨清單為準。(見下表)

3、甲方在供貨價發生提價變動時,應提前十天通知乙方,並在徵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執行。商品上漲後產生的超定單貨款在下一季度支付。

四、商品的包裝方式

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包裝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通用方式。沒有通用的`方式應當採取足以保護商品的包裝方式,保證商品安全、衞生地運抵乙方。商品的包裝由甲方負擔。

五、供應商品的期限、地點、方式

1、甲方自合同簽訂日起向乙方供貨。

2、若乙方更改需求,甲方在收到該更改通知後5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則視為甲方同意按更改後的定貨單交貨。

3、供貨的地點為8888各店配貨中心(庫房)。

4、甲方須保證在收到乙方通知後,嚴格按照乙方指定的時段,在8小時內將商品送抵乙方配貨中心,並保證缺貨率不高於10%,否則乙方將考慮和甲方的合作,並保留追究因甲方缺貨所造成的乙方損失的權利。

5、甲方交貨時,送貨的運費由甲方負責。

六、檢驗的標準與方式

1、對於甲方供應的貨物,乙方在驗收時採用本協議第二條之標準做為質量檢驗標準。

2、乙方收貨時僅對甲方所供應物的數量的進行驗收或只對貨物進行抽檢。

七、供應商品的退貨

1、甲方須保證無條件退換有質量問題的商品(如漏罐、漲罐、漲包、穿孔、變質、破碎等);無條件退回不符合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商品。

2、在保質期內,乙方在符合貨物規定的保質條件下保管該貨品,如發現甲方所供貨物有質量問題,乙方均可向甲方提出質量爭議,甲方應負全部責任。而且乙方因質量問題的退貨不受時間限制。3、甲方同意為乙方更換保質期剩餘兩個月內的產品(個別保質期較短的商品除外)。

4、甲方須協助乙方控制好庫存,加快週轉,保證乙方不斷貨。如乙方出現個別情況下的庫存過大或失控,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處理和退換。

5、甲方在應該退貨時,在乙方通知兩次甲方仍不處理的,乙方當作已退貨處理,在超定單貨款中扣除該批貨款,如沒有超定單貨款的在下一季度定貨單中扣除。

6、所有情況下的退貨運費有甲方負責。

八、貨款結算方式

1、於甲方開始送貨起30日內付清本次定貨單貨款。

2、乙方支付方式為銀行轉賬。

3、若無發生任何質量問題情況下,乙方要全年購進雙方指定的商品。

4、如有超出定貨清單的貨物,雙方協商補貨,補貨款下一季初支付。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甲方少交商品,如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甲方應負賠償責任。如果乙方仍然需要少交部分的商品,甲方應當繼續供應少交的商品。

2.乙方不得無故拒收甲方按定貨單供應的商品,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3.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提供假冒偽劣、變質、變味的產品,導致乙方遭受相關政府部門或引致乙方顧客的投訴,乙方有權退貨,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可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究甲方賠償乙方商譽損失的權利。

十、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選擇訴訟解決。

十一、本合同甲方為單位時,雙方加蓋公章後生效;甲方為自然人時,自然人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供貨方):乙方(購貨方):地址(住址):地址(住址):主要負責人:主要負責人:聯繫電話:聯繫電話:傳真:傳真:户名:户名:開户銀行:開户銀行:帳號:帳號:

日期:20__年__月__日日期:20__年__月__日

貨物買賣服務合同書 篇3

合同號碼: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噸

三、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價格: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____________________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交貨期

_________________年

第1季度__________噸

第2季度__________噸

第3季度__________噸

第4季度__________噸

上述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裝船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港。

七、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港口。

八、付款條件:買方應於貨物裝船前_______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①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定的各項單據,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單據

①賣方在貨物啟運後,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作為議付貨款的依據:

A.發票四份;

B.清潔裝船提單正本二份;

C.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鑑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②賣方須將上述單據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二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

指定的收貨人。其餘單據副本二份航寄買方。

十、附註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商後決定的條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執行由__________開立信用證。

③本合同項下的數量雙方應努力執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__________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為證。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一、總則:本部分條款與第一部分條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兩部分。

二、交貨條件

①貨物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以裝港岸上輸油臂與油輪集輸油管連接點作為分界線,貨物通過該連接點時,由賣方轉移到買方,賣方交貨責任即告終止。

②買方所派油輪,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水域排放油類或油性混合物。油輪進港後,應根據港口當局的規定把壓艙污水排放在處理池內,費用由買方負擔。

③買方所派油輪在裝貨港,應遵守當地行政當局所規定的有關油輪作業安全規則。

④買方所派油輪載重噸不得超過______萬噸,滿載最大吃水不得超過______米。油輪長度不得大於______米。如買方所派油輪不符合上述規定時,必須事先徵得賣方同意,否則由此所造成的港口當局拒絕油輪靠棧橋,或發生空艙及與此有關的損失均由買方負擔。

⑤由於賣方的原因,如在裝貨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賣方負擔。但由於買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買方負擔,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為了確保油輪的安全,裝船移泊費用由買方自理。

⑥每批裝船數量允許增減______%,由買方選擇。

三、裝船通知

①買方應在裝船月15天前電告賣方派船計劃,包括船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賣方接到買方派船計劃後,應在五天內電覆買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預抵裝港日期和裝運數量。買賣雙方對油輪預抵裝港日期或裝運數量的意見不一致時,雙方協商安排一個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裝運數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輪來接貨。雙方商妥的油輪預抵裝港的日期叫做“確認日期”。

②買方應按雙方商妥的“確認日期”派油輪抵達裝港。賣方應及時裝貨。如買賣雙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確認日期”或裝運數量時,對方根據儲罐,泊位和供貨或接貨的可能以及油輪安排的可能,應在兩天內電覆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輪在“確認日期”以前或以後抵達裝港,賣方應做出最大努力盡快裝貨。

③買方在本條①款通知派船計劃時,已列明預抵裝港日期及裝運數量,但註明船名待定時,買方應最遲在確認日期十天前將船名電告賣方。

④雙方商妥“確認日期”的油輪,允許買方按同一“確認日期”,同一裝運數量和裝貨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輪代替。但買方最遲應在“確認日期”前五天將代替油輪的船名等有關情況通知賣方。

⑤買方在油輪抵達裝港前五天電告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預報船名,船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買方應指示船長在油輪抵達裝港前48小時和24小時及6小時向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報告預抵裝港的時間。

⑥裝船完畢後,賣方應在24小時內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密度(註明換算温度),含硫量____%,含水量____%,船名,收貨人,裝運數量,發票單價,總值,提單日,離泊時間。

四、裝貨定額

①油輪抵達裝港後,具備裝貨條件時,船長通過裝港外輪代理公司應在辦公時間內以書面或電話向裝港賣方或外輪代理公司提出備裝通知書並同時確認。裝船作業開始時間按以下規定計算。

按“確認日期”抵裝港的油輪,以確認備裝通知書六小時後開始起算。但如在確認備裝通知書後不到六小時裝油時,以開裝時間起算。

在“確認日期”前一天辦公完畢時間(從      月     日至9月30日:18:00,從    月     日至4月30日:17:00時)前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後,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沒有條件裝油者,則以確認日上午八時起算。

在“確認日期”前一天從辦公完畢時間至24:00時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後,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如沒有條件者,則以確認日下午二時起算。在“確認日期”以後抵裝港的油輪,以開裝時間起算。

②自起算裝船作業時間開始,賣方應在36小時內將整船貨物裝完,除大風雷雨天氣及港務當局另有規定外,應日夜連續裝貨。

③由於下列情況耗費的時間,均不計算在裝貨作業時間以內:

(一)由於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而不能進行作業的時間。

(二)港務當局由於安全原因不準靠棧橋而在港內停留的時間及港務當局禁止裝船的時間。

(三)排放壓艙污水至驗艙完畢的時間。

④以拆卸輸油管線完畢時間作為裝貨作業的完畢時間。

⑤因碼頭裝貨設備故障而發生的滯期費按本部分第五條第①項所規定的運費率的50%計算。

五、滯期費

①賣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條②款所規定的裝貨定額時間裝貨完畢,則賣方應向買方交付滯期費,滯期費應以雙方確認的裝船數量作為它的船型,每日滯期費應以WORLDSCALE所規定的基數(以提單日期為準)乘相應的AFRA運費率計算。

②油輪在裝貨港口的動態,以裝港外輪代理公司編制的並經船長簽字確認的裝貨時間事實記錄為準,賣方應在裝貨後三十天內向買方提供裝貨時間事實記錄一份。

③買方向賣方提出的滯期費,經賣方審核屬實後,應以美元現匯支付。

④如果買方向賣方提出滯期索賠,須在船抵目的港後60天內提出。

六、商品檢驗

①重量的鑑定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出具的重量鑑定證書為準。提單數量應根據重量鑑定證書填寫。重量鑑定證書及提單所列數量作為買賣雙方交貨數量的依據。

②品質的檢驗: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按SYB20__-59石油產品試樣法取樣,混合後分裝三份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標準樣品。

上述三份樣品之中的一份將交給油輪船長。其餘二份均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一份供化驗用,一份裝貨後保存六十天。

國家商檢局經化驗後所出具的品質證書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品質依據。

七、投保油污責任險

①買方所派油輪應加入基於1969年《國際油污民事責任公約(CLC)》第七條的金額保證(P& ICLUB保險)以及TOVALOP協定。

②由買方所派油輪,當在裝港遇事故而發生油類和油類混合物的污染或有發生這類污染的可能性時,船東或船長應迅速採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損失,或為避免油污損失進一步擴大所採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東或船長不採取上述措施時,賣方在通知船東或船長之後,可以採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進行清除工作和減輕油污可能造成的損失。賣方應隨時將所要採取的措施和後果告訴船東或船長,如時間允許,應在採取措施前,將擬採取的措施告訴船東或船長。賣方採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認為是按船東或船長委託進行的。在這種場合,對於被委託者採取的措施,委託者有權按實際情況向對方提出異議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託人提出通知後,被委託者則應無權再繼續進行工作。

③賣方或船東船長採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與1969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CLC)》及TOVALOP協定的規定相牴觸。

八、人力不可抗拒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交貨時,賣方可以延期交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賣方應向買方提交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開具的發生事故情由的證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接貨時,買方可以延期接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買方應向賣方提交由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會簽發的證明文件。

九、罰款

如買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定以外未按合同規定執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執行,而使賣方遭受損失時,買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執行部分總值的1%。如賣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約交貨而使買方遭受時損失,賣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履行部分總值的1%。

十、仲裁

因執行合同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簽訂合同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後尚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訴。仲裁在被告所在國進行.在中國,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在日本,由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會根據該協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簽訂合同雙方都應執行。

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兩國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貨物買賣服務合同書 篇4

買方:                   賣方:

買方經辦人:                賣方經辦人:

買方e-mail:                賣方e-mail:

合同簽定地點:               用户編碼:

合同簽定時間:               合同編碼:

買賣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產品名稱、型號及規格、數量、到貨期、單價及運輸費、包裝費、保險費、合同總金額:

2、產品驗收

質量標準:產品驗收質量標準按生產廠家的產品質量標準執行。

對於賣方出售給買方的貨物賣方保證:均為上述標明的原廠家生產或原廠家認可的產地製造的產品。均不得有曾使用過的產品、殘次品、不合格產品。

買方如發現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在收到貨物後____天內應及時向賣方反映,併發給賣方對產品質量質疑的書面意見,賣方應根據買方的要求及時與生產廠方聯繫,並負責最終妥善解決。

3、交貨地點:買方填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發運方式及運輸、

保險的價格計算:

買方選擇發運方式:

○特快專遞:小於等於200克20元,雜費10元,共計30元(起價)。以後每超過200克再加10元。

○航空快遞:小於等於500克20元,雜費10元,共計30元(起價)。以後每超過500克再加10元。

○平郵包裹:小於等於1千克20元,雜費10元,共計30元(起價)。以後每超過1千克再加10元。

○航空運輸:小於等於45千克40元,雜費20元,共計60元(起價)。以後每超過1千克再加10元。

○鐵路快運:小於等於5千克40元,雜費20元,共計60元(起價)。以後每超過1千克再加10元。

以下小件產品的參考收費標準不按以上收費標準計算:

每件包裹重量在0.2千克左右的貴重ic:如內存,cpu等  40元/個(塊)

每件包裹重量在0.5千克左右的配件:顯卡,聲卡,硬盤等 60元/個(塊)

每件包裹重量在1千克左右的配件和小設備:主板,光驅,數碼相機等 100元/個(塊)

注意上述收費不包括包裝費、保險費。

買方選擇投保金額:

買方要求按所填的投保金額上保險__________人民幣:元

保險費率按 ○1%(特快專遞)  ○0.5%(航空快遞)  ○0.3%(平郵包裹,航空運輸,鐵路快運)

5、包裝方式:

買方選擇包裝方式:

○廠家原包裝(或供方散包)加郵局硬紙盒包裝:小於等於200克貨物包裝費20元;

小於等於0.5千克貨物包裝費25元;

小於等於1千克貨物包裝費30元;

小於等於45千克貨物包裝費40元。

○廠家原包裝(或供方散包)加定製木箱包裝:小於等於200克貨物包裝費40元;

小於等於0.5千克貨物包裝費50元;

小於等於1千克貨物包裝費60元;

小於等於45千克貨物包裝費80元。

6、匯款方式:買方選擇:

○銀行電匯  ○郵政匯款 ○在線支付 ○信用卡支付

(1)銀行電匯:               (2)郵局匯款: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開户銀行:                    收款人:

銀行帳號:                    詳細地址:

郵政編碼:

(3)在線支付:

單位名稱:                  (4)信用卡支付:

開户銀行:                  招商銀行一卡通:

銀行帳號:                    收款人:

7、付款方式:預付款支付方式:

賣方與生產廠家落實貨源後,買方按上述合同總金額的50%(即¥×元)在合同簽字後7日內(即×年××月××日之前)匯出預付款給賣方,如買方在合同簽字後7日內未發出預付款,買方需供方重新確認。

所剩餘款支付方式:

買方按照上述到貨期期限終止日提前15天向賣方支付所剩餘款。買方可選擇一次性付清餘款或分兩次付清餘款(與下一條款發貨時間買方選擇一次全部交貨或分兩次交貨相對應)。

○一次性付清所剩餘款時間:×年××月××日

一次性付清所剩餘款金額:¥×元

○分兩次付清所剩餘款,第一次交付餘款時間:×年××月××日

第一次交付餘款金額:¥×元

第二次交付餘款時間:×年××月××日

第二次交付餘款金額:¥×元

8、發貨時間:買方選擇: ○賣方在收到買方全部貨款後7個工作日內發貨。一次全部交貨。

○由於到貨期分散時間較長,按照買方要求先到的貨先交貨,共分兩次交貨:

第一次交貨時間:賣方在收到此批所剩全部餘款後10個工作日內發貨,交貨內容:序號×數量、序號×數量、……序號×數量;

第二次交貨時間:賣方在收到此批所剩全部餘款後10個工作日內發貨,交貨內容:序號×數量、序號×數量、……序號×數量。

9、違約責任:賣方責任: 買方付清餘款後,賣方如未能按期交貨,賣方保證在買方認為有必要終止採購後應無條件退款。

如因不可抗力或無法控制的原因使交易無法按期完成,或在網上網站因各種無法控制的原因丟失了有關的信息、記錄等情況發生時,由此而造成交貨期延誤,賣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除以上情況之外,由於賣方工作失誤而給買方造成交貨期延誤的情況發生時,賣方應與買方協商,對給買方造成的直接損失予與賠償,但對買方的任何間接損失賣方不予賠償。

買方責任:買方保證按上述付款日期及時交付貨款,如未能及時交付貨款,由此而給賣方造成延期交貨的情況發生,應由買方承擔全部責任。

如買方未能按照上述時間付款,經賣方多次催交貨款(一般情況下,在各次交款日期前一個工作日和延誤交款日期後一週,一月,三月,六月,賣方會向買方發出催交貨款通知書。注:如賣方未按上述日期發出催交貨款通知書,賣方不承擔違約責任),買方仍未及時付款,至使拖交貨款達___個月以上的情況發生時,由此而給賣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應由買方承擔全部責任。

10、其它條款:合同編碼:。買方匯款時請註明合同編碼。

合同附件共計____份,指買方填寫的確認回單,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同樣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生效期:自買方付款到賬後即日生效,至本合同各項條款全部執行完畢時截止。

如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買賣雙方之間發生糾紛,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方法解決,如協商未果,按國家《民法典》有關條款執行。

買    方:         賣    方:

公司註冊地址:         公司註冊地址:

郵    編:         郵    編:

聯 系 地 址:         聯 系 地 址:

郵    編:         郵    編: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户 銀 行:         開 户 銀 行:

銀 行 帳 號:         銀 行 帳 號:

納税人登記號:         納税人登記號:

買方代表簽名:         賣方代表簽名:

貨物買賣服務合同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説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__________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鑑於:

原因。甲乙雙方本着友好,互信,互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實際情況,在原意向書基礎上補充合作條款部分內容,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一、協議內容補充修改部分為:

1、“三-2”需要補充或者修改的內容

2、同上寫內容

二、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為原意向書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意向書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意向書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本協議與原意向書有相互衝突時,以本協議為準。

三、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這就是一份貨物買賣合同補充協議了。

貨物買賣服務合同書 篇6

範本  買方:_(下稱甲方)  地址:_  郵編:_  電話:_  傳真:_  電子郵箱:_____  賣方:_(下稱乙方)  地址:_  郵編:_  電話:_  傳真:_  電子郵箱: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着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 名稱:_  

2. 品種:_  

3. 規格:_(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4. 質量,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按照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 數量:_。  

2. 計量單位和方法:_。  

3. 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 交貨時間:_。  

2. 交貨地點:_。  

3. 運輸方式:_。  

4. 保險:_。  

5. 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  

第五條 驗收  

1. 驗收時間:_;  

2. 驗收方法:_;  

3. 驗收標準:_;  

4. 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_;

5. 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檢驗機構按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損失風險  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其後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 單價:_;總價:_(明確幣種及大寫)。  

2. 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  貨款的支付方式:_;  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  

3. 預付貨款:_。  

第八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 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 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 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九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_%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付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他約定:_。  

第十一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  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他:_。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_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 通知  

1.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  

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其他事項  

1. 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__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 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 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_年,自_年____月____日至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各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  代表(簽字):_  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  乙方(蓋章):_ 代表(簽字):_ 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

貨物買賣服務合同書 篇7

買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賣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買方和賣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全面履行:

第一條 標的物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品名: 。

規格: 。

數量: 。

單價: 。

第二條 合同總值:(大寫) 。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

第四條 裝運港 。

第五條 目的港 。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 。

轉運: 。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至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築工地。任何由於包裝不善所致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必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乾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

第九條 保險

在CIF條款下:由賣方出資按 %發票金額投保。

在CFR條款下: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 天,通過 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 %,計 。該信用證在 銀行收到下列單證並核對無誤後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註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 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 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 份,註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 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 份。

f.裝運後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副本 份。

g.在CIF條款下:全套按發票金額 %投保 的保險費。

2.賣方在裝運後 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 運輸公司。

3.銀行在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在 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 ,金額為 。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所有發生在買方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 方承擔。所有發生在買方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 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 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隻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 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後 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 噸,長 米,寬 米,高 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 天向買方提供 份詳細包裝圖紙,註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R條款下: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按本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 (中/英)文本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説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圖。

c.易磨損件的製造圖紙和説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説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 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最終用户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項中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製造,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 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 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

1.賣方/製造廠商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説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後,買方須申請 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CIQ)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後 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CIQ檢驗,並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來不及辦妥,買方應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 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若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負有責任,且買方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須按下列之一種或幾種賠償:

a.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後 個月之內未予答覆,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 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 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由於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下述第 項仲裁:

1.提交 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 (地點)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

3.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得超過貨物總值的 %。罰金率按每星期 %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 星期,買方有權撤銷合同,賣方仍須向買方立即支付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於 年 月 日在 國 市用 文簽署,正本一式 份,買賣雙方各執 份,合同以下述 款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後 天內,由雙方交換確認書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為合同簽署頁)

買方(簽章):賣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簽署地點: 簽署地點:

貨物買賣服務合同書 篇8

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就買賣茶具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 買賣標的:仿古茶具精品、次品各一百組。(樣式、規格另行列表)

二、 價金:精品每組人民幣 元整,次級品每組 元整,合計 元整。

三、 送貨地點: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點。

四、 送貨日期:乙方應於訂約後一個月內按甲方指定的地點、組數如期送達。如有遲延,應依遲交部分的貨款每按千分之二計罰違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五、 清償費用:原則上運送費、包裝費由乙方負擔。惟甲方所指定送貨地點不在_____ _____市_____ _____縣兩界內,按實際里程數每公里_____元酌收運送費用。

六、 甲方或其指定受領之人世間於受領第一條的茶具後,應即時驗收。茶具如有瑕疵,應於受領後七天內以書面通知乙方更換,逾期乙方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七、 甲方應憑乙方所開出的統一發票及送貨簽收單將貨款一次付給乙方。

八、 本契約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書人:____________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 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 日

貨物買賣服務合同書 篇9

供方:_________________ (簡稱供方)

需方:_________________ (簡稱需方)

第一條 產品名稱、商標、型號、金額、供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住宅煙氣集中排放系統

第二條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_________________按皖20______J112標準驗收,供方對質量負責,供方將質保書、合格證隨貨提供給需方。(包括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税務登記證、組織代碼機構證等)

第三條 交(提)貨地點、方式:供方送貨到需方工地。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由供方負擔。

第五條 交貨期限:本合同生效後十天進場安裝

第六條 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條款約定驗收。如遇質量異議,由需方收貨後

第七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以實際安裝數量經施工員、質檢員簽字確認為結算依據,並向需方開具税務發票。

第八條 付款方式:安裝到頂後經驗收付75%貨款,餘款待甲方驗收後______月內付清。

第九條 雙方責任

1、買方提供上樓吊運和少量鋼筋料頭及提供符合相應標準預留孔位。

2、賣方安裝就位(不弔模不灌縫)。

3、需方須提供安裝工人的住宿等生活條件。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供方如遲延供貨,除賠償需方損失外,遲延期間應向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應供貨物價的千分之 十 計算;

2、如遇價格上漲停止供貨,除賠償損失外,應按未供部分貨物的總金額 %向需方支付違約金;

3、如供方未按合同履行,需方有權通知供方解除合同;

4、需方如未按約付款,應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應付款的萬分之 一 計算。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1、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本合同一式 肆 份,供需方各 壹 份,公司財務、項目財務各 壹 份。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貨物買賣服務合同書 篇10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着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___________________

3.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4.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項執行:________________

(1)按照_____________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____(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2.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5.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__________檢驗機構按__________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___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異議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_______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________________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九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_______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_____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

貨物買賣服務合同書 篇11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

(cfr或cif條款)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買方和賣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全面履行: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________分運:

________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築工地。任何由於包裝不善所致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方必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乾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保險

在cif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110%發票金額投保。

在cfr條款下: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        期前30天,通過________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計____。該信用證在____銀行收到下列單證並核對無誤後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註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裝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後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g.在cif條款下

1.全套按發票金額110%投保____的保險費。

2.賣方在裝運後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3.銀行在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在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金額為____。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18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買方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所有發生在買方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40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隻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20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後48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噸,長米,寬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註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r條款下: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説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圖。

c.易磨損件的製造圖紙和説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説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最終用户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項中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付貨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製造、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檢驗

1.賣方/製造廠商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説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後,買方須申請____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後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應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天。

第十五條索賠

1.若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且買方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須按下列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未予答覆,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        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貨物買賣服務合同書 篇12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民事上訴狀

上訴人(原審被告):某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住所地:某某市某某鎮。

法定代表人:某某 職務:董事長。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某某,男,漢族,19 年 月 日出生,住某某市某某區某某北路 號111室。

原審被告:某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某某分公司,住所地:某某火炬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某某北村32號。

負責人:某某,經理。

上訴請求:

1、依法撤銷某某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20 )某某民初字第1000號民事判決,發回重審;或駁回被上訴人的訴訟請求;或直接予以改判。

2、一、二審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上訴人因不服某某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20 ) 高民初字第1000號民事判決書,現提起上訴。

一、該判決對被告的辯稱,存在遺漏和曲解。

該判決稱“被告某某建設集團某某分公司稱: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及事實和理由沒有異議,對原告提供證據的真實性予以認可”。而某某分公司真實意思是,對原告起訴的與其發生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的法律關係是存在的,但對於原告訴訟請求的事實和理由以及據以證明的相關證據存在異議的,且原告起訴的證據是非常不足的。該判決稱“被告某某建設集團稱:要求某某公司與原告協商解決”,眾所周知要求調解不屬相對人抗辯,將被告要求調解作為辯稱內容顯然文不對題,更非被告的真實辯稱意思表示。而被告某某建設集團的真實辯稱意見則與某某分公司以上真實辯稱意見相同。可是,該判決卻斷章取義,未將被告的真實答辯意見記入筆錄,導致了該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錯誤,從而作出了完全傾斜於原告和絕對不利於被告的裁決。顯有失公平。

二、該判決認定事實錯誤。

(一)該判決對原告訴請的返還本金1987196.54元予以認定,但原告稱該款項是某某承攬工程施工期間被告拖欠的款項,該事實在該判決書中並無闡述,本案案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購房款是現金還是欠款,以及支付或欠款時間、金額的來源是該案的基本內容,但該判決均未查明並列入判決書,顯而易見本案的事實是不清的。

(二)該判決認定某某東龍房產與被告之間已結算完畢,不欠其工程款為解除合同的前題。可事實是,結算並未辦理完畢,且房屋買賣合同既然合法有效,解除合同與第三人結算款項並無直接因果關係。另:該判決認定,原告要求解除合同,被告亦同意解除。殊不知本案被告有二,是哪個被告亦同意?該判決認定的事實顯含糊其辭。

(三)該判決認定事實證據不足。本案原告提供的證據,僅有一份收條和房屋轉讓清單兩份證據。並且,判決書未載明本案原告舉證、被告質證和法院認證過程的事實。上訴人不得不對本案庭審程序是否合法產生了質疑。

上訴人認為,未經當庭舉證、質證和法院認證的證據,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

三、該判決支持原告要求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1.3倍賠償損失,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本案案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即便合同無效,也只須返還購房價款,至於雙方存在的經濟損失必須有經濟損失的客觀存在,且對損失的承擔應當按照過錯責任由雙方分擔。本案原告既未向法院提供購房款是向銀行貨款的事實依據,該判決也未認定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過錯責任,更沒有按過錯責任分擔所謂的經濟損失。

尤其是,該判決支持原告返還購房款是1987197.54元,並支持賠償自20__年11月16日起至20__年9月14日止的利息,按本金3698770.80元計算。上訴人認為,該判決,既未對所謂本金的數額和來源予以查實確認,且對20__年9月14日三年多以前已經了結超過訴訟時效的錢款的利息在該判決中再作認定。顯而易見,該判決顯失公平。

四、該判決程序違法。

本案案情複雜,不但涉及承攬工程款項的結算,涉及房屋的抵押,還涉及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且訴訟標的也較大。顯不屬案情簡單、爭議不大的簡易案件,故本判決採用獨任審判在程序上也是錯誤的。同時,該判決書中明確載明原審被告要求與原告協商解決,那麼,法院應當主持調解,並在判決書中闡明調解成立或調解不成的原因和過程,為何不是調解結案而是直接判決呢?對此,上訴人認為,原審法院對本案的判決,當事人有調解要求而法院不調解,那麼顯見法院有強行判決之嫌。故上訴人認為,對本案的審判,原審法院存在程序上的違法也是明顯的。

綜上所述,本案原審判決存在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程序違法的嚴重問題。為此,望貴院充分考慮上訴人的上訴理由,依法維護上訴人的合法權益,支持上訴人的上訴請求!謝謝!

此致

某某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 某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20年 月日

貨物買賣服務合同書 篇13

所謂風險承擔①,是指買賣的標的物的合同生效後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一事由,如地震、火災、颶風等致使發生毀損、滅失時,此損失責任的歸屬。其中最關鍵的是風險從賣方轉移賣方轉移給買方的地點和時間界限。如果貨物的風險未轉移給買方,則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的風險由賣方承擔,假如貨物損失或滅失並非源於不可抗力原因,而是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風險,賣方還要為未能按期付貨承擔違約責任。反之,一旦貨物的風險已經轉移給了買方,那麼從這一時刻起,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的而引發的風險導致貨物發生損失和滅失的後果,就要由買方承擔。風險的轉移意味着貨物損失或滅失的後果從賣方轉移給買方,也意味着向風險的責任方索賠的權利從賣方轉移給買方。顯而易見,在國際貨物買賣過程中,風險轉移直接影響買賣雙主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風險承擔的關鍵在於風險轉移的時間的問題。對此,各國立法及法學理論有不同的規定和主張。一種是“物主承擔風險”原則,即把風險的承擔同所有權的歸屬聯繫在一起,從而法律上規定,貨物所有權轉移的同時就是風險轉移的時間。英國法、法國法採取這一原則。另一種是“交付轉移”原則,即以標的物的實際交付作為風險轉移的標誌。美國法和德國法採用這一原則,《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都採用的是這一原則②。對於這麼一個對於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重大的問題,許多有關貨物買賣的法律文件中都有相應規定。如1988年生效的《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就在第四章專門對於風險轉移的各種情況作出了明確的規定。此外,國際貿易慣例對貨物的風險轉移亦有相應的規定。1985年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法典》雖未對風險轉移問題作相關説明,但1999年10月頒佈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則對此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自1988年生效以來,已成為調整國際貨物銷售合同關係的最重要的一個調整國際貨物買賣的統一實體法公約③。此前我國早已簽署了該公約,並於1986年12月遞交了核准書,成為該公約的最早締約國之一。與我國有貿易往來的發達國家,除日本和英國外,均是公約的成員國。可以預計,在經濟全球化浪潮下,公約在未來的國際民、商事活動中將會得到更為廣泛的應用。為此,本文將以《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以下簡稱公約)此為主並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及法理知識就有關風險轉移問題進行分析。

一、 風險轉移的後果

公約第六十六條規定:貨物在風險移轉到買方承擔後遺失或損壞,買方支付價款的義務並不因此解除,除非這種遺失或損壞是由於賣方的行為或不行為所造成。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後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從這二點規定來看,風險轉移的法律後果在於:自貨物的風險轉移於買方後,即使貨物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損壞或滅失,買方仍然有義務履行合同規定的付款義務,除非這種損壞或滅失是由於賣方的行為或不行為所造成,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如賣方已根本違反合同,則所有風險轉移的規定,不損害買方因此種違反合同而可以採取的各種補救辦法④。買方不得以自己已經承擔了由風險所造成的損失為理由而拒絕支付貨款,亦不得就此向賣方主張任何抗辯和採用各種規定的救濟措施。

二、 風險轉移的一般規則

公約第六十七條規定,如果銷售合同涉及到貨物的運輸,但賣方沒有義務在某一特定地點交付貨物,自貨物按照銷售合同交付給第一承運人以轉交給買方時起,風險就移轉到買方承擔。如果賣方有義務在某一特定地點把貨物交付給承運人,在貨物於該地點交付給承運人以前,風險不移轉到買方承擔。賣方受權保留控制貨物處置權的單據,並不影響風險的移轉。但是,在貨物以貨物上加標記,或以裝運單據,或向買方發出通知或其它方式清楚地註明有關合同以前,風險不移轉到買方承擔。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因買受人的原因致使標的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受人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條也規定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二款第一項的規定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後,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第一百四十六條出賣人按照約定或者依照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將標的物置於交付地點,買受人違反約定沒有收取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違反約定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

在國際貿易中,貨物涉及運輸時,有時可能需要通過多種運輸工具的連續運輸(如國際多式聯運),而當貨物交付第一承運人時,賣方就失去了對貨物的控制,當然地無法知曉貨物是否因風險而遭到損失。其次,當賣方交付貨物後,通常須將裝運單據通過銀行議付貨款或者託收貨款,無論採用哪種收款方式,賣方均須將包括提單和保險單(如果由賣方投保的話)交給銀行。在此條件下賣方既不可能憑裝運單據提貨檢驗,在貨物發生保險範圍內的風險時,也不擁有合法的保險單向保險公司索賠。再者,只有當貨物運抵買方或目的港,買方或收貨人才有可能對貨物進行檢驗,在發現貨物受損後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並向責任方索賠,買方所處的地位使之能夠在發生風險後處理善後事宜。因而,規定風險自貨物交付第一承運人時從賣方轉移到買方是合理的。在賣方向第一承運人交付貨物後至向銀行辦理付款手續前的一段時間內,賣方仍持有可處置貨物的裝運單據。此時,按公約的規定,貨物的風險已經轉移給買方,但是貨物的所有權是否也同時轉移,公約並不涉及這一問題,而根據英國的貨物買賣法律的規定是,當賣方保留對貨物的處置權時,貨物的所的權就不轉移給買方,從而風險也不轉移給買方。這樣,風險的轉移和所有權的轉移相聯繫在一起。不過,公約和民法典都沒有采用這一作法。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出賣人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標的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它本身並不規定所有權轉移的時間,將所有權的轉移與風險的轉移相分離,故公約和民法典規定賣方保留控制貨物處置權的單據,並不影響風險的轉移。但是,貨物自交付第一承運人起,風險從賣方轉移到買方,這是一般規則,如一批貨物已交付承運人,但賣方並未將該批貨物與某一特定的合同(即與某一特定的買方)聯繫在一起,只表明該批貨物是為履行某一合同,風險仍未轉移給買方。

貨物買賣服務合同書 篇14

供方:鄧州市明泰塑膠玩具工藝有限公司 合同編號:DZ20______ 需方:江西省____ 簽訂地點:廣東省深圳

簽訂時間:20__年6月02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信守。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

二、交貨時間:20__年8月31日前,由於交貨時間原因產生港雜費等費用由供方承擔。

三、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按國際標準,如因質量等問題引起的外商索賠由供方負責及承擔全部損失,以外商出具的索賠書為準。

四、包裝要求:內外包裝必須適合陸運和海運,如因包裝引起的貨物破損致使外商索賠,供方賠償需方全部實際損失。

五、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由供方運送至需方指定港口,費用由供方承擔. 六、驗收標準、方法:按國際標準,由需方抽驗貨。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需方在結匯後憑供方增值税發票90天內付款 八、違約責任:按合同法處理。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無。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確方式:本合同如有異議,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簽訂地法院提出上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依法簽訂,雙方必須全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私自變更或解除,因故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雙方協商一致,依法另立協議。以上條款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

供 方 需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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