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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調節閥買賣合同(通用3篇)

電動調節閥買賣合同(通用3篇)

電動調節閥買賣合同 篇1

需方:______________ 簽訂地:______________

電動調節閥買賣合同(通用3篇)

供方: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一、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

二、質量服務、保修期限:保修期__________年。以合同簽約日期為準。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需方工廠內。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汽運,運費供方負擔。

五、驗收標準、方法:按國家標準

A、CB/T3811-1983設計規範;

B、GB/6067-1985安全規程;

C、JB/T2603-94電動單樑懸掛起重機。由__________特種設備檢驗中心檢測合格發證為準。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簽訂付:___________%, 貨到起重機安裝調試驗收完畢,取得重慶技術監督局頒發的安全檢驗合格證後付:___________%,其餘5%質保一年期滿時一次付清(以合同簽約日期為準)。供方出具17%普通增值税發票 。

七、其它費用:包裝費、下車費、安裝調試費、檢驗驗收辦證費,及一切其他費用由供方承擔 。

八、違約責任:按民法典。且相互約定如下:

8.1供方逾期履行交貨義務,則自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合同總價萬分之三計算向需方支付違約金;若逾期10日不能交貨,需方有權通知供方中止起重機購銷合同,並追索違約金及賠償金。

8.2供方在起重機交付後一年質保期內違反起重機購銷合同有關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約定的,將無權收回起重機所留存的質量保證金。

8.3供方按需方通知履行交貨義務,遭需方無理拒收,則需方應按合同總價萬分之三計算向供方支付違約金;若逾期10日不能收貨,供方有權通知需方中止起重機購銷合同,並追索違約金及賠償金。

8.4需方逾期履行支付設備款義務, 則自逾期之日起, 每天按合同總價萬分之三計算向供方支付違約金;若逾期10日仍然拒付設備款, 供方有權通知需方中止起重機購銷合同,並追索違約金及賠償金。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友好協商解決 。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補充或修訂。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在合同簽約地選擇仲裁或訴訟的途徑解決。

十、其它約定事項:無。

十一、合同主頁共計叁頁,起重機技術規格書共計伍頁,合同與起重機技術規格書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供方需根據起重機技術規格書製作。

十二、本合同一式柒份,需方肆份供方叁份,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簽字蓋章後生效。

需方:______________供方:______________

電動調節閥買賣合同 篇2

買受方:

出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鋼材情況

第二條合同價款

2.1鋼材價格定價時間

2.2暫訂合同總價款:小寫:萬元,大寫:伍佰陸拾萬元;鋼材總量計:噸。

第三條價款支付

3.1支付方式:

3.2前甲方付清當月貨款的80%,以此類推。餘款20%在倒班宿舍樓封頂後一個月內,甲方需向乙方付清所欠貨款,如逾期,則按餘款總額每天加收1‰材料款,最終結算日不得超出15天。

第四條鋼材的運輸,運費、履行地點

4.1鋼材運輸由:負責。

4.2採用:方式運輸。

4.3運輸費由:承擔。

4.4項目施工地址:。

4.5本合同履行地為乙方營業機構所在地,不因送貨方式及甲方指定之收貨地點而改變。

第五條鋼材的質量

第六條鋼材的驗收

6.1驗收方式:

6.2驗收時間:

6.3甲方的驗收人員:乙方的驗收人員:

6.4甲方不按合同約定驗收,並接受乙方所售鋼材,視為質量驗收合格。

6.5甲方在收受乙方供應的材料時,需在乙方開具的送貨清單結算聯上加蓋項目部公章,每月對賬在核實無誤的對賬單上加蓋項目部公章。

第七條雙方的義務

7.1甲方的義務

7.1.1甲方須提前三個工作日以短信、傳真、-的形式向乙方報送鋼材供應單。

7.1.2按合同約定對鋼材進行驗收。

7.1.3按合同約定支付鋼材價款。

7.1.4若所需鋼材情況發生變化,及時將變化後的各項要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7.1.5在乙方向甲方供應鋼材期間,不得有第三方供應鋼材。如違約,則按合同總價款的1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7.2乙方的義務

7.2.1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地點供應鋼材。

7.2.2按合同約定的質量和數量供應鋼材。

7.2.3交付鋼材時提供材質證明書和磅碼單,鋼材出廠質量證明書,鋼材試驗報告單,合格證等一式壹份。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甲方的違約責任

8.1.1未按合同約定進行驗收,甲方拒收貨物,須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8.1.2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鋼材價款,每延遲一日,應按甲方延期付款總額的付材料款,直至貨款全部付清之日止。分批次供貨的,前期款項沒有結清,乙方可以停止供貨,經催告後3天內,甲方仍不能結清貨款,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8.1.3如甲方不按合同約定付款及其他違約,除按前款約定外,還應承擔乙方採取任何合法途徑追索貨款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並不限於。

8.1.4甲方不得將乙方所供鋼材變賣作為資金週轉,如違約則按合同總價款的賠償給乙方。

8.2乙方的違約責任

8.2.1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地點供應鋼材,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經甲方催告後3日內,仍不能按期供應,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8.2.2未按合同約定的質量和數量供應鋼材,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8.2.3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各種單證的,甲方有權拒收未提供單證的鋼材,同時,乙方應支付未提供單證的鋼材價款的1.5‰賠償金。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9.1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通過訴訟程序解決,由本合同履行地的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條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範圍包括:洪水、地震、戰爭、罷工、政府禁令。

10.2一方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合同時,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在合理期限內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不可抗力情況消失後,合同繼續履行。

10.3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的簽定地點為:武漢市洪山區烽火鋼材市場區特2號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如需提供擔保,另立擔保合同,作為合同件。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協商達成的補充意見,作為合同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中經雙方確定的信函、傳真等,視為合同的組成部分,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結算完畢後自動失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動調節閥買賣合同 篇3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購買乙方水泥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1、標的物品種、數量、單價、金額

1.1水泥採購:____________

1.2合同總價的調整:上述第1款表內的單價一欄不得調整;數量一欄為暫定量,結算數量按照甲方實際接受的數量為準;結算時的合同總價(結算總價)按照單價乘以結算數量計算。

1.3上述合同單價及據此計算出的合同總價為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其中已包含了乙方為完成包裝、運輸、保管、交付等而可能支出的一切費用。

2、水泥交付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2.1合同約定交貨時間: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每月水泥計劃用量暫定_______噸,具體以甲方通知乙方的實際需要數量為準。甲方應於供貨前一天的______________之前電話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時安排運輸車輛,保證及時供貨。乙方應在接到電話通知之日起的第_______日內將貨物運到合同約定的交付地點。

2.2交貨地點為位於的甲方庫房。

2.3乙方提供運輸,方式為汽車運輸。

2.4乙方運輸過程中,應確保車輛整潔,不得遺撒、污染環境,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3、合理損耗計算方式及分攤方式

若雙方水泥稱重數量出現磅差,當磅差在3‰之內時,以乙方過磅的水泥稱重單為依據;當出現超過3‰的異常磅差時,以甲方過磅的水泥稱重單為依據。

4、結算方式及期限

4.1每月對帳結算時確認的數量乘以單價為結算金額。水泥數量以雙方在交付地過磅的水泥稱重單為依據。

4.2每月_______日至_______日按甲方從上月_______日至本月日所實際收到的水泥數量進行結算。

4.3支付方式:甲方在每季度的_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上季度貨款的%,剩餘貨款在乙方供應的全部水泥質量符合合同要求的情況下於年月日結清。

4.4應以下列第______種方式進行:①匯兑(信匯或電匯)、②票據(支票或匯票)、③現金。

4.5付款地為甲方營業地。

4.6乙方指定其員工(須持乙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託書)為從甲方領取本合同款項的唯一有權代理人,當該代理人發生變更時,乙方應當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

5、質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水泥需符合GB175-1999、GB1344-1999水泥標準。

6、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貨物按照國家GB175-1999、GB1344-1999水泥標準的8.1、8.4、8.5.3及GB12573-1990標準驗收。由乙方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並檢驗,水泥籤封后保存三個月。如甲方對乙方同期同編號水泥檢驗報告認可,以乙方同編號水泥的檢驗報告為驗收依據(乙方提供的樣品品質應達到該條上述規定的標準);如甲方有異議,可在水泥交付之日起45日內向乙方提出,並有權委託北京市有關檢驗機構對試樣重新檢驗,該檢驗機構的檢驗報告為最終結果。

7、違約責任

7.1乙方遲延交付貨物的,每遲延一日,按應交貨物總價款的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賠償。

7.2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應按應交貨物總價款的百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按合同約定的標準繼續履行交付義務。因此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乙方應當賠償。

7.3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逾期一日按應付貨款的萬分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7.4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而引起第三人索賠的,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糾紛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執行:

第壹種:將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並按該會仲裁規則仲裁,仲裁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拘束力;

第貳種: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其他約定事項

10.1當北京市水泥市場價格出現重大情況變化,影響正常的供求時,甲方、乙方雙方可以進行協商,簽訂合同補充協議,對合同價格進行調整。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有權提前7日通知對方,終止合同。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簽字蓋章頁)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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