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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機器買賣協議(精選16篇)

工廠機器買賣協議(精選16篇)

工廠機器買賣協議 篇1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工廠機器買賣協議(精選16篇)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

上列甲乙雙方就機器的買賣事宜,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保證,根據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將機器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 買賣價款與付款條件規定如下:

(1)總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_________

a.於本合同成立時,即付預付款_________元。

b.餘款_________元,在交貨試機完成後,分二十期平均攤付。

c.分期付款的交付日期,以訂金付日該月的次月開始,每月二十日之前截止。

d.為支付上述分期付款,乙方應與丙方以共同匯出的名義,匯出支票二十張付予甲方。

支付日期訂於機器交付之時。

第三條 交貨的時間與方法規定如下:

(1)交貨時間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交貨地點約定於乙方的_________工廠,應安裝妥後,並先行試機。

(3)交貨方法於試機完成後,甲方應將機器交付予乙方,乙方則須依第二條第

(2)項第d款的約定,將二十張分期付款的支票支付予甲方。

第四條 機器的所有權暫由甲方保留,待乙方付清第二條的全部貨款時,再將所有權移轉予乙方。

第五條 機器交貨之後,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致機器毀損、遺失時,一切責任歸由乙方負擔。

第六條 丙方與乙方須連帶對甲方保證,對本合同必須負擔的一切債務(除貨款債務外,包括毀損、賠償債務)並負完全支付的責任。

第七條 乙方或丙方若發生下列事項,則與本合同有關的債務毋需通知催告,即自動消失,分期付款的利益,所有餘款皆必需一次付清。

(1)乙方或丙方的支票無法兑現,或停止付款時。

(2)乙方或丙方因滯納租税,或有破產、和解及其他類似判決上的情形的。

(3)就機器發生被依法扣押或先予執行等情形的。

(4)機器因乙的故意或重大過失,以致毀損、滅失的。

(5)乙方從未支付第二條的分期付款時。

(6)其他違反本合同的事項。

第八條 乙方應根據正確用法使用機器,並由優秀的管理人員負責保管。

第九條 乙方發生第七條情形的,即失去使用機器的權利,且該機器必須歸還甲方。

第十條 若發生第九條的情形,甲方可對撤回的機器作適度的評估,並據貨款與評估之間的差額作為損害賠償金,聯同已收取的貨款,抵銷債務,如有餘額則退還乙方。

第十一條 甲方需保證機器的性能完全與説明書(如附文)相符,且交貨後一年內自然發生的故障,甲方亦需負責修理。

第十二條 機器交貨後經三個月的,除前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不負保證所有瑕疵的責任。

即使交付後三個月內,亦只容許交換機器,因機器故障而發生的損害,甲方不負其責。

第十三條 有關本合同乙方的債務,期滿後的賠償金定為_________元。

第十四條 對於機器,乙方需為甲方辦理由總貨款扣除預付款的餘額作為投保火險的金額,併為保險金請求權設置質權的手續,其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至公證處辦理公證事宜,認同本合同各條款金錢債務及機器給付義務並載明應徑受強制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人(甲方)(簽字):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保證人(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買賣合同

工廠機器買賣協議 篇2

立契約人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茲就機器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進。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機器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進。

第二條 買賣總金額為x x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 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x x元整。

(2) 甲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將後記的機器安裝於乙方總公司所在地的工廠。乙方未支付的餘款,俟交貨時一次付清。

第三條 甲方於第二條第(2)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機器的所有權移轉予乙方。

第四條 在甲方尚未將機器交付予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 甲方保證後記機器所具有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機,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 有關後記機器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三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而發生自然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 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而機器仍然無法操作,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乙方可依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第八條 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機器,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該機器搬回。

第九條 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交付機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十日內交付機器。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交付,則本契約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之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失賠償。

本契約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買方(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見證人(丙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工廠機器買賣協議 篇3

出賣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就機器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賣出、乙方買進後記機器。

第二條 買賣總金額為 。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 元整。

2.甲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將後記的機器安裝於乙方總公司所在地的工廠。乙方未支付的餘款,待交貨時一次付清。

第三條 甲方於乙方按第二條第2項規定的方式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機器的所有權移轉予乙方。

第四條 在甲方尚未將機器交付乙方時,若發生故障、毀損或遺失,應由甲方負責,亦即免除乙方支付價金的義務。

第五條 甲方保證後記機器所具有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交付前先行試機,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 有關後記機器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三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因乙方的過失而發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 若發生第六條規定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而機器仍然無法操縱,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時,乙方可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機器。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機器的時間長短支付貨款,每使用一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該機器總金額五分之一的款項。

2.退還機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機器所應付如前1之款項,其餘定金退還乙方。無論乙方是否使用,從甲方交付機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機器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 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規定的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機器,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合同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該機器搬回。

甲方的機器搬運費、安裝費以及搬回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 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交付機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十日之內交付機器。此期限屆滿,甲方若仍然無法交付,則本合同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所列之定金以及與定金等額的損失賠償。

本合同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廠機器買賣協議 篇4

立契約人(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就機器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進。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機器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進。

第二條買賣總金額為xx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xx元整。

(2)甲方必須在x年x月x日前將後記的機器安裝於乙方總公司所在地的工廠。乙方未支付的餘款,俟交貨時一次付清。

第三條甲方於第二條第(2)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機器的所有權移轉予乙方。

第四條在甲方尚未將機器交付予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甲方保證後記機器所具有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機,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有關後記機器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三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而發生自然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而機器仍然無法操作,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乙方可依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機器。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機器的時間長短支付貨款,每一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第二條總金額五分之一款項。

(2)退還機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機器所應付如前(1)之款項,其餘定金退還予乙方。有關使用機器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交付機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機器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機器,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該機器搬回。有關前述甲方的機器搬運費、安裝費、以及搬回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交付機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十日內交付機器。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交付,則本契約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之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失賠償。

本契約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廠機器買賣協議 篇5

本合同由以下雙方當事人訂立:

甲方(出賣人):

地址:

乙方(買受人):

地址: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門標準執行;

(3)按企業標準執行;

(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買賣總金額為元整。

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訂約日)先交付定金元整。

(2)甲方必須在年月日前將後續的機器安裝於乙方總公司所在地的工廠。

乙方未支付的餘款,等到交貨時一次付清。

第三條約定本合同是保留所有權買賣的合同,只有當甲方於第二條第(2)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該機器的所有權才轉移至乙方。

第四條在甲方尚未將機器交付予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

乙方由此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

甲方保證後記機器所具有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機,以證明其性能。

此外,甲方在將機器轉移給乙方時,應秉持誠實信用的原則將存在影響機器正常使用的隱蔽瑕疵告知乙方,若未盡告知義務且機器由於自身的隱蔽瑕疵出現故障時,由甲方承擔維修義務。

若該瑕疵嚴重致使合同履行不能,則由甲乙雙方選擇解除合同、更換,並且承擔相應的標的額%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有關後記機器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

年為限。

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而發生自然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而機器仍然無法操作,或其性能降低長達個月,乙方可依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即,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機器。

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機器的時間長短支付貨款,每一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第二條總金額五分之一款項。

(2)退還機器。

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機器所應付如前(1)之款項,其餘定金退還予乙方。

有關使用機器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交付機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機器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機器,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該機器搬回。

有關前述甲方的機器搬運費、安裝費、以及搬回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

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

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交付機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十日內交付機器。

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交付,則本合同自動解除。

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之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失賠償。

第十條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1)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契約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方(甲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買受方(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見證人(丙方):

身份證號:

日期:年月日

工廠機器買賣協議 篇6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

茲就機器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機器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進。

第二條買賣總額為__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本日先交定金_______元整。

甲方必須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後記的.機器安裝於乙方總公司所在地的工廠。乙方未支付餘款,待交貨時一次付清。

第三條甲方於第二條第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機器的所有權稱轉予乙方。

第四條在甲方尚未將機器交付予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甲方保證後記機器所具有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機,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有關後記機器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三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而發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而機器仍然無法操縱,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時,乙方可依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換取同種類機器。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機器的時間長短支付貨款,每一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第二條總金額五分之一的款項。

退還機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機器所應付如前項之款項,其餘金額退還予乙方。有關使用機器的時間,則無論乙方是否實際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交付機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機器要求之日止。

第八條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機器,則甲方毋需催告,本合同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該機器搬回。

有關前述甲方的機器搬運費安裝費以及搬回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交付機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10日內交付機器。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交付,則本合同視同作廢。甲方退還第二條之定金並給付乙方與定金同額的損失賠償。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廠機器買賣協議 篇7

立契約人(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茲就機器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進。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機器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進。

第二條買賣總金額為xx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xx元整。

(2)甲方必須在x年x月x日前將後記的機器安裝於乙方總公司所在地的工廠。乙方未支付的餘款,俟交貨時一次付清。

第三條甲方於第二條第(2)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機器的所有權移轉予乙方。

第四條在甲方尚未將機器交付予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甲方保證後記機器所具有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機,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有關後記機器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三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而發生自然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而機器仍然無法操作,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乙方可依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機器。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機器的時間長短支付貨款,每一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第二條總金額五分之一款項。

(2)退還機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機器所應付如前(1)之款項,其餘定金退還予乙方。有關使用機器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交付機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機器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機器,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該機器搬回。有關前述甲方的機器搬運費、安裝費、以及搬回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交付機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十日內交付機器。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交付,則本契約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之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失賠償。

本契約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

地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買方(乙方):

地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見證人(丙方):

地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x年x月x日

工廠機器買賣協議 篇8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茲就機器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甲方賣出、乙方買進後記機器。

第二條買賣總金額為。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 元整。

2.甲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將後記的機器安裝於乙方總公司所在地的工廠。乙方未支付的餘款,待交貨時一次付清。

第三條甲方於乙方按第二條第2項規定的方式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機器的所有權移轉予乙方。

第四條在甲方尚未將機器交付乙方時,若發生故障、毀損或遺失,應由甲方負責,亦即免除乙方支付價金的義務。

第五條甲方保證後記機器所具有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交付前先行試機,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有關後記機器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三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因乙方的過失而發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若發生第六條規定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而機器仍然無法操縱,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時,乙方可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機器。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機器的時間長短支付貨款,每使用一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該機器總金額五分之一的款項。

2.退還機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機器所應付如前1之款項,其餘定金退還乙方。無論乙方是否使用,從甲方交付機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機器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規定的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機器,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合同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該機器搬回。

甲方的機器搬運費、安裝費以及搬回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交付機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十日之內交付機器。此期限屆滿,甲方若仍然無法交付,則本合同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所列之定金以及與定金等額的損失賠償。

本合同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見證人:

年月日

工廠機器買賣協議 篇9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就機器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甲方賣出、乙方買進後記機器。

第二條買賣總金額為。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 元整。

2.甲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後記的機器安裝於乙方總公司所在地的工廠。乙方未支付的餘款,待交貨時一次付清。

第三條甲方於乙方按

第二條第2項規定的方式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機器的所有權移轉予乙方。

第四條在甲方尚未將機器交付乙方時,若發生故障、毀損或遺失,應由甲方負責,亦即免除乙方支付價金的義務。

第五條甲方保證後記機器所具有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交付前先行試機,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有關後記機器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________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因乙方的過失而發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若發生

第六條規定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而機器仍然無法操縱,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時,乙方可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機器。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機器的時間長短支付貨款,每使用________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該機器總金額五分之一的款項。

2.退還機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機器所應付如前1之款項,其餘定金退還乙方。無論乙方是否使用,從甲方交付機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機器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乙方若未能在

第二條規定的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機器,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合同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該機器搬回。  甲方的機器搬運費、安裝費以及搬回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X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甲方若未能在

第二條所列日期前交付機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____日之內交付機器。此期限屆滿,甲方若仍然無法交付,則本合同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

第二條所列之定金以及與定金等額的損失賠償。

本合同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

工廠機器買賣協議 篇10

立契約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茲就機器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進。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機器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進。

第二條 買賣總金額為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 ________年________ 月 _______日前將後記的機器安裝於乙方總公司所在地的工廠。乙方未支付的餘款,俟交貨時一次付清。

第三條 甲方於第二條第( ________年________ 月 _______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機器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四條 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機器,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該機器搬回。

有關前述甲方的機器搬運費、安裝費、以及搬回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五條

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交付機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十日內交付機器。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交付,則本契約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之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失賠償。

本契約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工廠機器買賣協議 篇11

大型機器買賣合同(一)買方(乙方):

賣方(甲方):

見證人:

當事人與就機器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進。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機器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進。

第二條 買賣總金額為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元整。

(2)甲方必須在年月日前將後記的機器安裝於乙方總公司所在地的工廠。乙方未支付的餘款,待交貨時一次付清。

第三條甲方於第二條第(2)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機器的所有權移轉予乙方。

第四條在甲方尚未將機器交付予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

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甲方保證後記機器所具有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機,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有關後記機器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而發生自然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而機器仍然無法操作,或其性能降低長達 個月,乙方可依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機器。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機器的時間長短支付貨款,每一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第二條總金額款項。

(2)退還機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機器所應付如前(1)之款項, 其餘定金退還予乙方。有關使用機器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交付機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機器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機器,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合同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該機器搬回。

有關前述甲方的機器搬運費、安裝費以及搬回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交付機器,乙方得向甲方發出催告,於日內交付機器。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交

付,則本合同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之定金、以及與

定金同額的損失賠償。

第十條如果甲乙雙方對合同的相關事項產生爭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份為憑,具有同等效力。

賣方(甲方):

地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買方(乙方):

地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見證人(丙方):

地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日期:

地點:

工廠機器買賣協議 篇12

立契約人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茲就機器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進。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機器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進。

第二條 買賣總金額為_________ __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 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 _________元整。

(2) 甲方必須在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日前將後記的機器安裝於乙方總公司所在地的工廠。乙方未支付的餘款,俟交貨時一次付清。

第三條 甲方於第二條第(2)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機器的所有權移轉予乙方。

第四條 在甲方尚未將機器交付予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 甲方保證後記機器所具有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機,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 有關後記機器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三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而發生自然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 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而機器仍然無法操作,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乙方可依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 換取同種類機器。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機器的時間長短支付貨款,每一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第二條總金額五分之一款項。

(2) 退還機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機器所應付如前(1)之款項,其餘定金退還予乙方。有關使用機器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交付機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機器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 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機器,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該機器搬回。

第九條 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交付機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十日內交付機器。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交付,則本契約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之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失賠償。

本契約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地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買方(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地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見證人(丙方):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地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日

工廠機器買賣協議 篇13

立契約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茲就機器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進。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機器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進。

第二條 買賣總金額為x x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 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元整。

(2) 甲方必須在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後記的機器安裝於乙方總公司所在地的工廠。乙方未支付的餘款,俟交貨時一次付清。

第三條 甲方於第二條第(2)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機器的所有權移轉予乙方。

第四條 在甲方尚未將機器交付予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 甲方保證後記機器所具有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機,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 有關後記機器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三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而發生自然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 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而機器仍然無法操作,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乙方可依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 換取同種類機器。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機器的時間長短支付貨款,每一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第二條總金額________款項。

(2) 退還機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機器所應付如前(1)之款項,其餘定金退還予乙方。有關使用機器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交付機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機器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 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機器,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該機器搬回。

有關前述甲方的機器搬運費、安裝費、以及搬回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 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交付機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________內交付機器。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交付,則本契約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之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失賠償。

本契約一式________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日

工廠機器買賣協議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就機器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進。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機器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進。

第二條買賣總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甲方必須在年月日前將後記的機器安裝於乙方總公司所在地的工廠。

乙方未支付的餘款,俟交貨時一次付清。

第三條甲方於第二條第(2)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機器的所有權移轉予乙方。

第四條在甲方尚未將機器交付予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

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甲方保證後記機器所具有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機,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有關後記機器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三年為限。

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而發生自然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而機器仍然無法操作,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乙方可依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機器。

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機器的時間長短支付貨款,每一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第二條總金額五分之一款項。

(2)退還機器。

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機器所應付如前(1)之款項,其餘定金退還予乙方。

有關使用機器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交付機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機器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機器,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該機器搬回。

有關前述甲方的機器搬運費、安裝費、以及搬回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

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

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交付機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十日內交付機器。

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交付,則本契約視同作廢。

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之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失賠償。

本契約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地址:身份證號碼:

買方(乙方):地址:身份證號碼:

見證人(丙方):地址: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

工廠機器買賣協議 篇15

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就機器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進。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機器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進。

第二條買賣總金額為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xx元整。

(2)甲方必須在___年月日前將後記的機器安裝於乙方總公司所在地的工廠。乙方未支付的餘款,俟交貨時一次付清。

第三條甲方於第二條第(2)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機器的所有權移轉予乙方。

第四條在甲方尚未將機器交付予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甲方保證後記機器所具有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機,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有關後記機器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三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而發生自然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而機器仍然無法操作,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乙方可依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機器。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機器的時間長短支付貨款,每一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第二條總金額五分之一款項。

(2)退還機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機器所應付如前(1)之款項,其餘定金退還予乙方。有關使用機器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交付機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機器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機器,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該機器搬回。

有關前述甲方的機器搬運費、安裝費、以及搬回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交付機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十日內交付機器。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交付,則本契約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之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失賠償。

本契約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___

地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買方(乙方):___

地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見證人(丙方):___

地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工廠機器買賣協議 篇16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茲就機器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進。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機器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進。

第二條 買賣總金額為____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__元整。

(2)甲方必須在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將後記的機器安裝於乙方總公司所在地的工廠。乙方未支付的餘款,俟交貨時一次付清。

第三條 甲方於第二條第(2)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機器的所有權移轉予乙方。

第四條 在甲方尚未將機器交付予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 甲方保證後記機器所具有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機,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 有關後記機器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三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而發生自然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 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而機器仍然無法操作,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乙方可依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機器。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機器的時間長短支付貨款,每一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第二條總金額五分之一款項。

(2)退還機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機器所應付如前(1)之款項,其餘定金退還予乙方。有關使用機器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交付機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機器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 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機器,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該機器搬回。

有關前述甲方的機器搬運費、安裝費、以及搬回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 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交付機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十日內交付機器。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交付,則本契約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之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失賠償。

本契約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

見證人(丙方):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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