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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房屋買賣合同範文彙總(精選28篇)

實用的房屋買賣合同範文彙總(精選28篇)

實用的房屋買賣合同範文彙總 篇1

賣方:甲方

實用的房屋買賣合同範文彙總(精選28篇)

買方:乙方

註明:甲方於1月30日以按揭的方式向園置業有限公司夠買商品房一套,總金額191665元。甲方已付房款的30%付款金額為61665元。其餘130000萬元,向中國工商很行股份有限公司潁上支行,以按揭方式貸款購買。貸款期限為15年。截止本合同簽訂之日已支付15個月的貸款。

現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甲方自願將按揭期間的房屋轉賣給乙方。

購房條款

甲乙雙方現就按揭房屋買賣事宜訂條約如下:

一、甲方自願將下列按揭房屋轉賣給乙方,雙方商定按揭房屋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79134元(大寫金額:柒萬玖仟壹佰叁拾肆元整)

二、乙方同時應付給甲方購買按揭房屋時的相關費用,以下費用按發票為依據支付

1.甲方已付15個月銀行貸款16260元。

2.抵押登記費285元,

3.貸款公證費200元。

4.契税3833元。

5.房產費用664元,

6.水入户840元,

7.電入户340元,

8.物業費155元,

9.防盜窗3000元。

10.公共維修金2874元。

以上費用合計28451元:

三、本合簽字蓋章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購房定金

人民幣15000元(大寫金額:壹萬伍仟元整)

甲方並將所有與按揭房屋相關憑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於乙方驗收

四、其餘費用在乙方搬入房屋居住後付清,付款方式為金錢支付。

五、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按甲方簽定的《個人購房借款合同》向銀行支付借款。直致還清借款為止。還款期間為20xx年4月到20xx年1月。共計165月。

六、乙方還清借款後,甲方應在6個月之內及時協助乙方辦理房屋過户手續。

七、房屋狀況

1、房屋狀況

房屋座落:

幢號室號建築結構總層數建築面積(平方)用途

2、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為:;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3、該按揭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出讓取得,合同一經簽訂,該按揭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同按揭房屋同時轉讓。

八、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並無任何隱瞞。乙方對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均已知悉,並無任何異議。

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違約條款

十、本合同簽訂後既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在乙方辦理過户之前甲不得向乙方主張對房屋的'所有權,也不得向第三人公示對此房屋享有所有權。

十一、房屋在乙方付清借款期間,因自然升值,貶值,由乙方享受利潤,承擔風險,甲方不得從中干涉

十二、因房屋升值後甲方拒絕辦理過户手續,乙方有權要甲方返還購房款,所支付的銀行借款,房屋升值款。房屋裝修款等因違約引起的相關費用。

十三、乙方中途違約,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甲方中途違約,甲方應在違約之日起30日內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乙方20xx年付清房款後甲方不能按期協助乙方辦理房產證過户,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房地產價款千分之2的違約金。

十四、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費由乙方承擔,甲方應當協助提供乙方辦理與過户有關的相關手續。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潁上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共有權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xx年x月x日

實用的房屋買賣合同範文彙總 篇2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註明:甲方於1月30日以按揭的方式向園置業有限公司夠買商品房一套,總金額191665元。甲方已付房款的30%付款金額為61665元。其餘130000萬元,向中國工商很行股份有限公司潁上支行,以按揭方式貸款購買。貸款期限為15年。截止本合同簽訂之日已支付15個月的貸款。

現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甲方自願將按揭期間的房屋轉賣給乙方。

購房條款

甲乙雙方現就按揭房屋買賣事宜訂條約如下:

一、甲方自願將下列按揭房屋轉賣給乙方,雙方商定按揭房屋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79134元(大寫金額:柒萬玖仟壹佰叁拾肆元整)

二、乙方同時應付給甲方購買按揭房屋時的相關費用,以下費用按發票為依據支付

1.甲方已付15個月銀行貸款16260元。

2.抵押登記費285元,

3.貸款公證費200元。

4.契税3833元。

5.房產費用664元,

6.水入户840元,

7.電入户340元,

8.物業費155元,

9.防盜窗3000元。

10.公共維修金2874元。

以上費用合計28451元:

三、本合簽字蓋章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購房定金

人民幣15000元(大寫金額:壹萬伍仟元整)

甲方並將所有與按揭房屋相關憑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於乙方驗收

四、其餘費用在乙方搬入房屋居住後付清,付款方式為金錢支付。

五、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按甲方簽定的.《個人購房借款合同》向銀行支付借款。直致還清借款為止。還款期間為20xx年4月到20xx年1月。共計165月。

六、乙方還清借款後,甲方應在6個月之內及時協助乙方辦理房屋過户手續。

房屋狀況

七、1、房屋狀況

房屋座落:

幢號室號建築結構總層數建築面積(平方)用途

2、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為:;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3、該按揭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出讓取得,合同一經簽訂,該按揭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同按揭房屋同時轉讓。

八、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並無任何隱瞞。乙方對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均已知悉,並無任何異議。

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違約條款

十、本合同簽訂後既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在乙方辦理過户之前甲不得向乙方主張對房屋的所有權,也不得向第三人公示對此房屋享有所有權。

十一、房屋在乙方付清借款期間,因自然升值,貶值,由乙方享受利潤,承擔風險,甲方不得從中干涉

十二、因房屋升值後甲方拒絕辦理過户手續,乙方有權要甲方返還購房款,所支付的銀行借款,房屋升值款。房屋裝修款等因違約引起的相關費用。

十三、乙方中途違約,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甲方中途違約,甲方應在違約之日起30日內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乙方20xx年付清房款後甲方不能按期協助乙方辦理房產證過户,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房地產價款千分之2的違約金。

十四、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費由乙方承擔,甲方應當協助提供乙方辦理與過户有關的相關手續。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潁上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共有權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月日

實用的房屋買賣合同範文彙總 篇3

代理人:_____ (以下簡稱甲乙方)

買受人:_____

雙方根據《上海市優惠價房出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

1.甲方同意將坐落在上海市_____區(縣)_____街道(鎮)_____路_____(新村弄)_____支弄_____號_____室計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的房屋以優惠價出售給乙方。

2.上開房屋按住房綜合造價的_____%_____年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元計價,另計房屋地段、層次、朝向、設施因素計算,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售價_____元,共計售價(大寫)_____元。

3.乙方在合同簽定時交納定金叁百元整。

4.乙方在合同簽訂後30天內一次付清購房款,甲方給予_____%優惠,乙方實付價款(大寫)_____元。

5.乙方要求分期付款,必須徵得甲方同意。首期付款佔應付款_____%,計(大寫)_____元。餘額計(大寫)_____元,分_____年付清,月利率_____‰,餘額款本息共計(大寫)_____,每月月底前交付(

大寫)_____元,最後在_____年_____月底前全部付清。合同簽訂後30天內交付首期購房款。

6.乙方分期付款而逾期交付,已交購房款作違約金由甲方收取,從未交款當月起向甲方繳付按公房租金標準計價的'臨時使用費,補交住宅建設債券。預付維修費按已支出的維修費用結算,多退少補。

7.乙方購房款未付清前調離本市、出國定居或去世,由其代理人或繼承人付款。如乙方去世又無繼承人,房屋由所在地區、縣房管局根據《繼承法》向法院申請按絕產接管,未付清的購房款由接管單位補交。

8.甲方收到乙方購房款、維修費,在合同簽訂30天內交割房屋。

9.甲乙雙方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交付有關手續費和產權登記費。乙方分期付款則要購房款全部付清後方可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10.甲乙雙方在合同簽訂後30天內預付住房售後維修費。甲方按住房綜合造價多層住宅_____%(高層住宅_____%),提取維修費(大寫)_____元,連同乙方按住房綜合造價多層住宅_____%(高層住宅_____%)預付維修費(大寫)_____元,落實維修單位,負責修理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

11.上開房屋的基地和園地屬國家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改建或搭建;公用部位設施屬同幢所有權人共有,乙方保證不侵佔使用。

12.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土地、私房、建築管理等的各項法規和規定,按時向提供售後服務和管理的管房單位或組織交納管理費用。

1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乙方履行合同,定金抵付購房款,未履行合同,定金不予返還;甲方不履行合同,定金雙倍償還乙方。

14.本契約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所在地管房部門或組織,房產交易所各執一份存證。

甲方(簽章):_____ 乙方(簽章):_____

代表人(簽章) 代表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實用的房屋買賣合同範文彙總 篇4

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三條 風險責任的轉移

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自交付之日起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如買受人未按約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出賣人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買受人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四條 保修責任

自買受人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出賣人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築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1、牆面,保修____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____月;

3、頂棚,保修_________月;

4、門窗,保修____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____月;

7、暖氣,保修_________月;

8、煤氣,保修_________月;

9、電路,保修_________月;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五條 質量爭議的處理

買受人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買賣雙方產生爭議時,以_________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六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使用權。

第十七條 房屋的用途

1、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2、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八條 物業管理

該商品房移交後,買受人承諾遵守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出賣人指定_________公司負責物業管理,買受人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 聲明及保證

出賣人:

1、出賣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賣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賣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賣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買受人:

1、買受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受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十條 保密

買賣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買賣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六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出賣人、買受人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賣人(蓋章)_________ 買受人(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的房屋買賣合同範文彙總 篇5

原告:

被告:

案由: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履行《房屋買賣合同》義務,將北京市朝陽區的房屋所有權過户給原告;

2、請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支付原告逾期辦理房屋過户事宜的違約賠償人民幣200000元;

3、本案訴訟費及其它相關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7月25日,原告經北京市嘉禾家美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介紹,與被告簽訂了關於北京市朝陽區廣渠路28號210號樓16層1908A的《房屋買賣合同》,並於當日交付了購房定金人民幣50000元。

雙方同意,被告應配合原告在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即20xx年8月25日前)辦理完畢該房屋過户事宜,原告亦多次催促被告履行合同義務,進行網籤及後續房屋過户事宜,被告均以各種藉口予以拖延,導致該房屋至今未辦理任何過户手續。按照約定,被告拖延逾期辦理過户手續視為違約,被告應支付原告逾期辦理房屋過户事宜的`違約賠償人民幣200000元.

原告購買本房屋是為年底結婚作為婚房使用,被告遲遲不履行房屋過户義務已經給原告造成了諸多損失,無奈之下訴至法院,請求法庭依法判決被告按照合同履行義務,將房屋過户給原告,並賠償原告損失,以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實用的房屋買賣合同範文彙總 篇6

房地產買賣合同

賣 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 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室的房地產(房屋所有權證號:慶房權證字第號;國有土地使用證:大慶國用( )第 ;房屋結構為 ,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出售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對該房屋現狀認可,願意購買該房地產。

第二條 房屋售價

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地產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

第三條 付款方式

按揭付款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給甲方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 元整。

2、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乙方付給甲方購房款人民幣(大寫):

元整。

3、剩餘按揭房款人民幣(大寫): 元整,乙方按照銀行要求將所有程序辦理完畢,甲方按照銀行按揭程序領取售房款。

4、如銀行貸款延遲下發或不能下發,乙方應在年 月 日前,以現金方式支付購房房款給甲方。

以上雙方收付款要有收付款憑證為依據。

第四條 交房日期

甲方應在年月日前將上述房地產正式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時,應將該房屋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併移交給乙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2、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中途悔約,乙方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甲方應在悔約當日將定金退還給乙方,同時賠償給乙方相當於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無論任何一方違約均按房屋成交價的日3‰賠償給對方,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違約解決完畢當日的累計日期計算。

4、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款規定的時間付款,或未按第七條款約定的時間辦理買方過户;或者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第四條款規定的時間交付房地產,或不能按第七條款約定的時間給乙方過户,或不能按第六條第5款約定的時間將户口遷出;均視為違約,每逾期一天,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相當於上述房地產價款的日0.5‰的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則按第五條第3款處理。

5、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乙方有權將該房屋轉讓給第三方,房價升降由乙方受益或承擔,甲方應無條件配合辦理相關手續並繼續履行此合同,此情況不視為乙方違約。

第六條 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時達成以下細目

1、沒有房屋欠款,如:電話費、水電費、燃氣費、寬帶費(以本合同第四條交房日期為準,交房日期以前由甲方負責,交房日期以後由乙方自行支付。)等。

2、物業管理費和取暖費甲方結清至 。

3、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4、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5、產權過户後,甲方必須保證在 天內將其户口遷出;

第七條 關於產權辦理的約定

1、甲乙雙方約定於月買賣立訂契約過户手續,並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待乙方領到新的產權證時,甲乙雙方應即時辦理土地使用證過户手續。如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導致未能按約定日期辦理過户手續的,由責任方承擔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辦理上述過户手續時,產生的過户税費由 。

2、本合同中未作規定而產生的其它費用由甲乙雙方按照國家規定自行交納,如國家沒有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交納。

第八條 有關爭議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生效説明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簽定本合同時,賣方夫妻雙方若只有一方現場簽字,則視為另一方已同意,賣方中一方可全權代表另一方意見。賣方中有一方若隱瞞另一方事實真相,私自簽定本合同則屬於詐騙行為,將承擔此交易的一切法律責任,本合同對此套房產共有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交易完畢後自動終止,與此相關的所有收據作廢。

第十條 補充條款

甲方:

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現住址:

工作單位:

乙方: 身份證號碼:委託代理人:聯繫方式: 現住址: 工作單位: 生效日期:年月日

房地產買賣合同

敬 請 注 意

為了維護您的利益,請您在簽署本合同前,仔細閲讀如下注意事項和合同中的條款。

1、本合同文本適用於房地產買賣(二手房)。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議定後,可另行簽訂附件或填入空白條款內。

3、賣方簽訂合同時應出具該房屋的有效合法證件(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 或購房發票、購房合同書和身份證明(户口本、結婚證、身份證)。代理人售房應出具委託公證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產權人、共有人或代理人必須本人到場簽字。

4、買方簽訂合同時應出具身份證,代理人購房的應出具委託公證書和代理人身份證。

5、在簽署本合同之前,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房屋的所有情況(如鄰居關係緊張房屋質量存在安全隱患、房屋漏水或房屋有重大事件包括民風民俗在內)。

6、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執行。

實用的房屋買賣合同範文彙總 篇7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其村證房位於石家莊市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 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含地下室——號——平方米)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壹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户條件。等過户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税,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税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乙方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

五、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六、違約責任1、甲方應當於xx年 月 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____五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四萬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__五____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5、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區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年月日見證人: 年月日年月日

二手房屋的買賣協議書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

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税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 税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税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户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廈門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實用的房屋買賣合同範文彙總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座落於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2、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城鎮建設用地批准書號】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為: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_________.

第二條 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路、道、街。

設計用途_________;建築結構_________;建築層數為_________層。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第三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2、分期付款。

(1)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2)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其餘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____%,其餘價款可以向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第五條 房產交付

1、房產實物狀況、權利狀況,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不得交付。

2、出賣人須於_________前,將該房產及相關證明交付買受人。如遇不可抗力,雙方約定處理方式:_________.

3、上述相關證明包括:_________.

第六條 產權轉移登記及其他相關設施登記

1、協議訂立後,買賣雙方應在30日內,到房屋所有權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2、按照有關規定,其他相關設施應辦理登記的,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其他相關設施登記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__日內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賣人應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買受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應支付買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銀

實用的房屋買賣合同範文彙總 篇9

賣方 :____ 姓名:__國籍:____ :______地址:______郵政編碼:______聯繫電話: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國籍:____電話:____地址:____郵政編碼:______

買方 :____ 姓名:__國籍:____ :______地址:______郵政編碼:______聯繫電話: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國籍:____電話:____地址:____郵政編碼:______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 坐落於____;位於第______層,共______ ,房屋結構為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房屋用途為______;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 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 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 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 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 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為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乙方 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

按 計算,該房屋售價為 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總金額為 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條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税由乙方向國家

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税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 )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

甲方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籤於__________籤於__________

實用的房屋買賣合同範文彙總 篇10

一、房屋買賣合同的條件

房屋買賣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合同當事人必須符合主體資格。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當具備能夠以自身行為依法行使權利並且承擔義務的資格。

(1)一般主體要求。依《民法通則》規定,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房屋買賣行為複雜,涉及標的金額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蔘與,所籤房屋買賣合同無效,除非事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2)特殊主體要求。為了維護房屋交易秩序,現行法律和政策對房屋買賣當事人設定了一定條件和限制,必須符合特定要求。在商品房現售中,房地產開發企業作為房屋出賣方必須具有法人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使用批文、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等。

2.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當表意真實。依照現行法規和有關司法解釋,民事法律行為應當系當事人真意表示的結果。房屋買賣只有在自願和平等的基礎上進行才能真正實現雙方當事人的利益理想。因此,因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無權代理和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所籤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房屋買賣合同等,皆非買賣當事人真實意思,原則上視為無效。

3.房屋買賣不得違反政策、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共利益。房屋買賣行為應當符合房地產政策,遵守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社會公共道德。否則,房屋買賣行為無效。例如,在房屋買賣活動中,我國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房屋買賣雙方不得買賣土地,不得瞞報房屋買賣價格偷逃税收,不得買賣拆遷房屋等。

二、房屋買賣合同的類型

房屋買賣合同標的額較大且系比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規定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訂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0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28規定:“商品房銷售,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上述規定是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的法律依據。根據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應包括如下類型:

(一)正式房屋買賣合同

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是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的基本類型,內容一般包括房屋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如房屋位置、結構、建築面積、價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質量標準、產權轉移登記等條款。儘管法律法規並未規定買賣雙方必須採用統一的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但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時,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往往要求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訂的規範的合同文本,否則,不予辦理備案、登記。但是,並不因為不使用統一合同文本而影響書面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實踐中,商品房買賣時,要求必須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製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簽訂之前,多由開發商提供認購書、預訂協議等預約合同文本要求買受人簽署,其中有的預約合同已經具備本約性質,相當於房屋買賣合同。二手房買賣的合同形式未作統一要求,買賣雙方一般會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共同起草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並據此履行,在產權登記機關填寫的制式合同只作為登記文件使用。

(二)具備特定條件的預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商品房買賣司法解釋)第五條規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並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根據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觀點,商品房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是在開發商取得立項、規劃、報建審批手續至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之前簽訂的預約性質的合同(事實上預約合同的簽訂並不限於這個期間)。為保障交易安全,保護業主權益,促進簽約,規定具備合同實際履行條件的預約合同,應當認定為本約合同。筆者認為,司法解釋的本條規定,用意雖好,但效果一般,極易造成誤導。首先,《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多達13項,而認購書等預約合同均為開發商擬定的格式合同,同時具備該13項內容的可能性很少,買受人依據該條規定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並不多見。其次,認定合同性質的依據為合同內容,而非合同名稱。預約合同如果具備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理應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再具有預約性質。第三,“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表明買賣合同已經實際履行。即使預約合同未完全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只要標的物明確、價款確定,完全可以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認定雙方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如果機械適用該條司法解釋的規定,就會導致依據合同法應當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成立,而依據該條司法解釋則不能認定合同成立。

(三)房屋買賣合同的其他書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根據《電子簽名法》第3條第3款的規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的文書,不適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無疑排除了以“數據電文”為表現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記載雙方房屋買賣意思表示的、以有形方式表現的信函等雙方往來資料,應當認定為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有些情況下,沒有書面合同,也無法認定口頭合同存在,買受人以其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主張房屋買賣合同成立。此時,買受人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既是書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實際履行證據,如果收據或發票載明的房屋位置具體、房屋價款明確,應當認定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筆者認為,認定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已有書面證據必須能夠證明三項事實:房屋買賣的意思表示、房屋具體位置和價款。

今天小編就為大家帶來這些關於房屋買賣合同要件的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其他的疑問,歡迎諮詢我們的在線律師,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房屋租賃税率包括哪些方面,應該怎麼計算

房屋租賃相應的租賃主體具體應該繳納哪些税費、具體税費應該怎麼計算、相應税率是什麼?本文就相關租賃的繳納税費問題作相應分析。希望對您有幫助。

個人出租住房應繳納以下税款,根據財税〔20xx〕24號文件(對房產税、營業税、個人所得税、城鎮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分別做以下優惠):

1.房產税:以租金收入4%計算繳納。

2.營業税:3%税率的基礎上減半計算繳納。

3.城市維護建設税及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營業税税額乘以城建税率(按納税人所在地不同適用7%、5%、1%三檔税率)和教育費附加率3%計算繳納。

4.個人所得税: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暫減按10%的税率徵收個人所得税。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

5.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税。

6.免徵印花税。

根據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財税200824號《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税收政策的通知》規定,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礎上減半徵收營業税。

首先,税費繳納理論上,税金應該由出租方繳納。

其次,舉例:以月租5000元為例計算各税額?

個人出租計算: (1)營業税=5000*3%/2=75元 (2)城建税=75*7%=5.25元 (3)教育費附加=75*3%=2.25元 (4)房產税=5000*4%=200元

單位出租計算: (1)營業税=5000*5%=250元 (2)城建税=250*7%=17.5元 (3)教育費附加=250*3%=7.5元 (4)房產税=5000*12%=600元

再次,房屋租賃税費概述: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税條例實施細則》(20xx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第二十三條條例第十條所稱營業税起徵點,是指納税人營業額合計達到起徵點。

營業税起徵點的適用範圍限於個人。

營業税起徵點的幅度規定如下:

(1)按期納税的,為月營業額1000-5000元; (2)按次納税的,為每次(日)營業額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税務局應當在規定的幅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適用的起徵點,並報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備案。

2、房租收入涉及繳納個人所得税。

小編為您整理這篇文章,希望能更好的幫助您瞭解關於房屋租賃税率包括哪些方面,應該怎麼計算的法律知識,歡迎瀏覽。

買房籤合同注意事項彙總

在現今房價越來越貴的情況下,買房子可以説是一件大事兒,在簽訂購房合同是一定要謹慎仔細。那麼買房籤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呢?請閲讀下面的文章進行詳細的瞭解。

買房籤合同注意事項:

1、首先看開發商是否具備“五證”

五證,一個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第二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第三是建設工程開工證,第四是國有土地使用證,第五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簡稱叫“五證”。其中前兩個證是由市規劃委員會核發的,開工市是由市建委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由市土地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核發的。

那麼怎麼樣看待“五證”?交給您一種方法,這五證最主要的應該看兩證,一個是國有土地使用證,一個是預售許可證,這兩種要核發,看準確了,一般原則上就沒有問題,特別是預售許可證。特別要提醒的是,購房者在查看五證的時候一定要看原件,複印件很容易作弊。籤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預購的房屋是不是在預售範圍之內,以確保將來順利的辦理產權證。

2、使用規範的合同文本

一定要參照最好是採用且不要隨意修改《文本》,並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認真填寫,瞭解各項具體內容。不要隨意去簽訂開發商自己定的《定購協議書》還交一筆訂金。就算很多人都這樣做,但這並非購房的必經程序。且這種合同一定是權利義務不平等的,對自己尤其不利。最好能夠直接與開發商籤預售合同就好。這個步驟,一定不能馬虎啊!否則到時吃大虧就慘了。

3、查驗有關證明文件

買期房要查看開發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並要確認自己所購之房在預售範圍內,買現房則要查看開發商是否具有該房屋的大產證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

4、買期房要注意建築面積的約定

在填寫暫測面積時除了要填上總建築面積外,還要填上套內面積和公用分攤面積。

5、買期房要約定條件和時限

所謂交房有兩層含義:一層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另一層是房屋所有權轉移即產權過户。

6、簽約時要注意房屋質量問題

購房者在簽約時,應認真推敲《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兩書的內容,並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

7、簽約時明確物業管理事項

合同中要確定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範圍和收費標準。

8、注意合同文本中補充協議的內容

購房者應謹防有些開發商,將示範合同文本中保護交易公平的條款,通過補充協議加以取消,以減輕賣方的責任。

9、注意約定違約責任

這裏指的違約包括:簽約後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商賣房後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户手續時不符合規定和約定等。

買房籤合同補充協議注意事項:

在買賣的時候一個是簽訂認購書,第二個簽訂購房合同,購房合同有一個補充協議,這個補充協議往往是房屋購買合同裏沒有約定的事項通常在補充條款裏進行約定。需要提醒購房者注意的是,補充條款在某種程度上,它約定的事項比房屋購銷合同里約定的還重要,因為補充條款是根據不同的項目的不同具體情況來約定的。所以,在補充條款簽訂的時候應該把握幾個問題。

1、應該明確的把售樓書和其他廣告的內容寫進補充協議裏去,這是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的一個很重要的方式。

2、明確房屋所有權證辦理的時間。因為購銷合同裏通常沒有説多長時間把產權證辦下來,這通常在補充條款里約定。

3、要明確按揭辦不下來的話,雙方的責任。現在買房通常需要按揭,確實有的情況下按揭沒有辦下來,沒有辦下來的原因比較複雜,有購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產開發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銀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綜合的。要明確,如果按揭辦不下來,雙方各自的責任是什麼。

4、明確關於公攤建築面積。現在面積爭議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積的分攤問題,而且有些開發商經常在公攤上做文章,所以要和開發商約定清楚,不僅要有一個籠統的公攤面積的數字,而且要約定公攤的是哪一部分,要確定公攤的位置。現在有很多贈與這個,贈與那個,實際上有的時候是公用的面積。

5、應該明確裝修標準。以後逐漸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是精裝修,那麼就必須對裝修的標準明確。比如説裝修的標準不要籠統的想使用進口材料、高級材料等這種不明確、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確使用什麼品牌,甚至包括顏色等。

6、明確退房的責任。購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後,經常拿出一些資金裝修房屋,比如説買家電什麼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必須寫明開發商是什麼樣的責任,寫名在確定的日期內把開發商退還,甚至包括銀行的利息、罰金等。

買房籤合同注意事項就和大家分享到這裏了,買房是比較重要的一件事情,會花費我們大量的精力財力投入,所以大家一定要謹慎對待,買房籤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清楚明確裏面的內容,這可都關係到大家的切身利益,要注意條款細節以免損害自身利益。

希望以上小編整理的買房籤合同注意事項能夠幫助到您,讓您在買房籤合同時避免很多不必要的損失。

二手房買賣合同生效的條件是什麼?

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產權過户登記不是二手房買賣合同的生效要件,原因如下:

(1)二手房買賣合同作為債權合同,屬諾成性合同,而產權過户登記只是房屋產權轉移的必備要件。

買賣合同是雙務、有償、諾成合同,二手房買賣合同作為買賣合同的一種,同樣具有雙務、有償、諾成的性質。按照民法理論,不動產物權轉移合同是以轉移不動產物權為內容的債權合同,該合同只要具備書面形式、主體適格、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則有效成立,應受法律保護。因此,不動產物權變動僅是不動產變動債權合同的'履行效力所致,不動產物權過户登記也是合同的履行行為。既然過户登記是合同的履行行為,則在本質上並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判斷,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則。

(2)登記過户行為就是對二手房買賣合同的效力的肯定。

登記行為的發生,是以雙方當事人簽訂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有效為前提,即買受人基於有效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才獲得請求出賣方協助履行登記行為的權利,出賣人才相應地負有協助履行登記行為的義務。登記是這一對權利義務相互運動的結果。若登記前,二手房買賣合同無效或不成立,則登記本身就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了。

(3)登記的公示作用不能決定合同的效力。

房屋進行統一登記過户,體現了國家為社會利益而對房屋產權的流轉進行干預。市場經濟必然要求契約自由,倘若把登記作為合同生效的要件,則勢必使登記審查變成對雙方可否簽訂買賣合同及簽訂後的合同是否有效的確認,這已經遠遠超出了房管部門的職權。

(4)將登記作為二手房買賣合同的生效要件,在實踐中將會遇到一些無法解決的問題。

由於二手房買賣合同在訂立後、產權過户前尚未成立和生效,導致出賣人基於自身利益而一房多賣,或者待房價上漲,故意不協助買方辦理產權過户登記,而不承擔違約責任,致使合同形同虛設,這將不利於對無過錯方利益的保護,也難以適用於所有權保留的分期付款二手房買賣合同和商品房預售合同。

土建合同糾紛

土建合同比較常出現的爭議點有哪些?土建合同糾紛要怎麼處理?本文就整理了相關內容為大家解決這些疑問,請閲讀下面的文章瞭解。

土建合同糾紛

一、合同爭議點

1)招標圖紙中設計了此內容,承包單位投標預算書中有相應子項,實際施工圖紙減少此內容或取消此內容。

業主在結算時希望根據實際情況結算,將減少或取消的內容在結算中全部扣減掉。而承包單位很可能不同意,尤其是減少或取消內容較多,價格數目較大,承包單位利潤空間多的子項。承包單位認為業主雖然有權利提出設計變更,修改設計圖紙,但是不能夠在招標投標後有意將招標圖紙內容分解取消,從而有意降低工程造價。另外,在投標預算書中由於承包單位作為當時的投標單位,使用不平衡報價等投標技巧,可能會出現工程量上偏差,即與招標圖紙工程量不相符。那麼對於減少或取消的內容是按招標圖紙實際工程量扣減還是按承包單位投標預算書中工程量扣減,也成為雙方關注的焦點。

2)招標圖紙設計了此內容,承包單位投標預算書中無相應子項,實際施工圖紙減少此內容或取消此內容。

由於承包單位在投標預算時採用不平衡報價等投標技巧,在有些子項上有意漏報,而這部分內容業主恰巧在後來施工階段作了修改,在工程量上減少或取消該子項。那麼在結算時業主會按實際情況進行工程量上扣減。而承包單位可能會認為這些內容當初是作為投標時一種優惠條件,而在工程量上少報,或沒有計取,在結算時不能夠將投標預算書中少計取或未計取的內容再扣減。同時,在扣減時如何取用單價也使雙方不可避免的產生爭議。

3)招標圖紙設計中沒有的內容,實際施工圖紙增加內容。

此情況對業主與承包單位來説爭議較少,一般業主也能夠同意在結算中將招標圖紙中沒有而施工圖紙中增加的內容給予增加。可能會存在爭議性問題就是在單價的計取上。

4)招標圖紙設計了此內容,承包單位投標預算書有相應子項,實際施工圖紙增加此部分內容。

此種情況一般業主都能夠根據實際情況將新增加的內容在結算中予以認可。但是承包單位在投標時使用不平衡報價等投標技巧,使得投標預算書中這部分內容工程量不準確。若投標預算書中工程量比招標圖紙實際工程量過多,則業主可能不同意在結算中再給予增加,若投標預算書中工程量招標圖紙實際工程量相比過少,則承包單位可能利用設計變更,要求按施工圖紙工程量與投標預算書差值增加。另外,在取用單價時候,是否延續承包單位投標預算書報價,還是重新取用新單價也成為不可避免的爭議,雙方都會力爭採用此內容。

5)招標圖紙設計了此內容,承包單位投標預算書無相應子項,實際施工圖紙增加此內容。

承包單位認為投標預算書中未計取的這些內容是投標階段作為一種優惠條件,現在業主在實際施工中增加了這些內容的工程量,承包單位不能夠再承受,要求在結算中增加這些內容的工程量。而業主可能認為既然承包單位投標預算中未計取這些內容,屬於承包單位為了中標作為優惠主動放棄這些項內容,因此不能在結算中增加計取。其次對於單價取用上也會存在爭議。

二、解決方法:

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根據工程實際經驗,應站在比較客觀公平的角度,採取積極解決問題的態度提出建設性意見。結算方式應採取下面的公式:投標預算書造價+招標圖紙與施工圖紙的差異,其優點是充分遵照合同約定,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倡導思想相吻合,結算內容相對明確。採用這種方式結算,要建立在投標預算書、招標圖紙與施工圖紙之間的圖差上,應該本着“交易習慣,雙方協商”的思想由業主與承包單位來解決問題。對上述五種爭議應採取以下相對應的五種具體解決措施:

1)對於第1種減少或取消的內容,首先確定施工圖紙與招標圖紙工程量量差。量差找到後採用承包單位投標預算中單價進行扣減量差。對於投標預算書中比招標圖紙實際工程量多或少均不予考慮,因為為了使投標在總體上有競爭力,並且贏得合同,投標人對某些分項的工程量計取高於正常水平,必然對其他的分項中工程量的計取偏低。投標預算書中的單價問題也是同樣道理。

2)對於第2種漏項錯誤,承包單位無法證明其漏項錯誤究竟是工作疏忽、讓利行為還是故意留有餘地。此處的漏項錯誤損失有可能被別處的重項錯誤所彌補;漏項錯誤使承包商在投標競爭中處於有利地位,乃至獲得了成功。因此仍然用招標圖紙工程量與施工圖紙工程量量差進行扣減。單價的取用可以參照類似價格取,既可參考標底,也可參考當地標準定額及市場造價信息,雙方協商確定。這種解決方式符合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 “因設計變更導致建設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質量標準發生變化,當事人對該部分工程價款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參照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佈的計價方法或者計價標準結算工程價款。”

對於第1種和第2種情況所涉及內容均為取消或減少的內容,在這裏要做特殊説明。如果減小或取消的子項較多,價格數目較大,直接對工程價款產生巨大影響,筆者建議不能完全採用以上兩點方式。我們可參考國家水利部《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條件》工程價款結算的約定中第39條中相關規定。對於減少或取消內容所涉及工程價款與所增加內容相比超過合同價格的15%時,筆者建議只扣減主材費用,或雙方協商解決。

3)第3種情況,屬於新增的工程變更範疇,可以根據施工圖紙增加的工程量,採用現行定額和當地造價管理部門造價信息調整單價,雙方協商確定。

4)第4種情況與第1種情況相對應,屬於如何扣減即如何增加的問題。

5)第5種情況應與第2種情況相對應,亦是如何扣減即如何增加的問題。

總之,對於施工圖紙預算模式下的固定總價合同發生變化時,在結算工作中應遵照國家相關法規,本着“交易習慣,協商解決”的方式去解決問題。

三、工程量清單形式的固定總價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近年來大多數的固定總價合同是以工程量清單形式產生。一般情況招標人委託社會有資質的專業代理公司編制工程量清單,因此招標文件中的工程量應該是準確的,投標人在投標前也可以複核,有重大錯誤時可以向招標人提出。這種形式的固定總價合同因上述情況發生施工圖紙變化時,在量差上一般不存在爭議,可以採用以實際發生為基礎進行增加或減少。雙方可以根據上述分析的“交易習慣,協商解決”的五種情況對應實施。

不得租賃的房屋有哪些?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

房屋所有權證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並對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惟一合法憑證。租賃沒有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承租人的權益得不到很好保障。因為,沒有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若出現產權糾紛,承租人隨時都可能會因為出租人沒有擁有合法的房屋權屬證書,受到糾紛影響而不能得到權益的保障。

2、被法院、公安機關等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權利的房屋

依法裁定、查封的房屋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權利的房屋,原所有權人的房屋其他權利如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等權利在一定程度將受到限制。租賃該類房屋,承租人會因為房屋權利的瑕疵,使得承租權利得不到合法保護。

3、未取得共有人同意出租的共有房屋

屬於共有產權的房屋,在未徵得共有人一致同意出租的情況下是不能出租的。即使是大多數共有的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為,租賃這種房屋,會侵犯對未同意出租的共有人的權益。

4、權屬有爭議的房屋不能租

房屋的產權處於不明狀態時即權屬有爭議的,這時,租賃房屋的合法性將難以得到保障。

5、違章建築

未取得規劃部門的合法建設手續建造房屋,之後也沒有補領規劃許可證。這類房屋,屬於建設規劃手續不齊的建築,規劃部門隨時對其實施規劃執法監督。租賃這類房屋的承租人,其合法權益就得不到保護。

6、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房屋

租賃建造質量、生活設施達不到安全標準的房屋,承租人的生活安全將會受到影響。

7、未經抵押權人同意出租的抵押房屋

目前,有不少房屋是採取抵押方式取得貸款購買的。這類房屋的抵押權人對該類房屋具有他項權利。抵押人若要出租抵押的房屋,須徵得抵押權人的同意。租賃沒有經過抵押權人同意出租的房屋,是對抵押權人權益的侵犯。

8、不符合公安、環保、衞生等部門有關規定的房屋。

9、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的房屋。

市民在租賃房屋,須謹慎對待,不要租賃上述九種情況的房屋。此外,市民在租賃合法房屋之後,應當向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這樣,有利於從法律角度保護承租人的權益,減少不必要的租房糾紛。

實用的房屋買賣合同範文彙總 篇11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基礎上,就乙方自願購買甲方所有的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交易房屋具體情況:

1、房屋地址:

2、房屋面積:

第二條 交易房屋價款及給付方式

1、房屋的交易總價為:人民幣 萬元整(大寫: )。

2、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給付甲方購房定金10000元整(大寫:壹萬元整)。

3、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款,乙方還應向甲方共支付房款人民幣元 元整(大寫: )。

4、乙方於甲乙雙方辦理更名手續當天,一次性支付剩餘房款 元。

第三條 税費承擔及合同備案

1、本合同項下房屋交易、更名等行為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交易税費、更名所產生的費用等一切税費由乙方承擔。

2、甲方配合乙方辦理房屋更名等手續,交由九江市房產局備案的房屋買賣合同由乙方負責辦理,上述兩份合同約定不同之處,以本合同為準,且因備案合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因備案合同造成雙方買賣行為無法履行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房屋享有完全的處分權並保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而且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甲方原因造成該房屋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經雙方協商確定,甲方在交房當日將水、電等費用結清。

3、甲方於20xx年 月 日前,配合乙方辦理更名過户手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或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給付的`定金不予返還。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甲方雙倍返還收取乙方的定金。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實用的房屋買賣合同範文彙總 篇12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一、房屋買賣的背景:

甲、乙雙方根據各自的實際需求自願結合,就甲方將另一套閒置住房賣給乙方事宜在平等、自願,充分協商一致的前提下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二、買賣房屋所在的位置、面積:

甲方將位於 小區 棟 單元 室,建築面積 平方米的住房一套賣給乙方。

三、買賣房物售價金額:

雙方協商房屋總價款為 元(大寫人民幣: 圓整)。含水、電、煤氣安裝費。

四、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乙方需在 日內支付 萬元給甲方,甲方將房屋鑰匙交給乙方。餘款必須在 年 月 日前付清,甲方出具收款憑證。

五、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並繳納足額房屋購買款後,完全擁有該房屋和本小區其他居民同等時效的產權及使用權。甲方保證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負責解決入住前後相關事宜。

2、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清楚,絕無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甲方及見證人、甲方子女代表清楚並可證明甲方的所有子女家屬成員均知曉並同意、支持該合同的履行事宜。

3、因該房屋未辦理房產證、契證、土地證,甲方需在統一辦理房產證、契證、土地證時更換户主名字,即由甲方名字更換為乙方名字(所產生的過户或變更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如房屋交付後發生該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權利和其他糾紛,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3、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和其他相關費用。

4、本合同簽訂後,雙方應共同遵守。如有違約,違約方除賠償對方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該賠償對方房屋總價款20%的違約金。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它約定事項:

九、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壹份交由 村委會存檔。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實用的房屋買賣合同範文彙總 篇13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根據勞動局,民政局及烹飲協會的有關法規條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書,以供共同信守執行。

一.甲方將座落於市地段的廚房給乙方做技術和管理工作,職務為,有效期為年月日止。

二.甲方每月付給乙方工資:人民幣元,。每月號為支付上月工資發放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如甲方拖欠工資自每月的工資發放日起7日後,乙方則無需再遵守本協議,並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全部工資。如協議未果,乙方有權向勞動仲裁機關申請仲裁解決。

三.在乙方工作期間中,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約定的生活待遇《包括免費提供乙方的食宿》。如對乙方安排烹調技術的所異議,可及時向乙方提出,乙方應及時改進,達到雙方滿意。乙方在工作期間期應遵守甲方制定的文明規章制度。甲方在營業期間若生意紅火,增收營業額,應相應增加乙方工資。

四.乙方自行組織及安排廚房工作分配,管理,廚房內洗碗工,洗菜,煮飯由甲方承擔工資工作。乙方為了保證出品,並對甲方清洗,清潔,煮飯進行監督。

五.乙方為了保證質量出品,並對甲方採購進行要求甲方進行採購質量不行不收貨,數量不夠不收貨,嚴格把好質量關,並希望甲方採購配合廚房工作。

六.乙方需給甲方明確指導工作,以免甲方鋪張浪費。

七.乙方工作人員患病因需要妥當安排工作,保證甲方正常營業運轉。

八.甲,乙方欲解除本協議,一方應以書面形式提早30日向另一方提出,以便安排工作,否則,一方應加倍賠償另一方相對應的經濟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方雙方按照有關規定,本着互相諒解的精神,共同協商處理,如協商未果,按原則協議執行。

十.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30日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協商未果,則合同到期本協議自動失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同時產生法律效力。

十二.乙方患病或非工負傷,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用等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三.本協議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簽名蓋章乙方:簽名蓋章

實用的房屋買賣合同範文彙總 篇14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轉讓方):姓名: 國籍

[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 居住地址:

[委託代理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乙方(受讓方):姓名: 國籍

[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 居住地址:

[委託代理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甲、乙方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買賣房地產情況

甲方擬將位於 的房地產(房屋平面圖見附件一)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擬轉讓的房地產作了瞭解,願意購買該房地產。該房地產[共用][自用]地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土地使用權類型為 ,房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套內][整層內]的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以上面積均以[ 《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 ]登記為的面積為準)。該房地產甲方於 年 月 日向 申請產權登記,領取了[ 《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 ]證書號碼為 ,房地產權共有(用)證號碼為 。

第二條 買賣房地產價格、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該房地產交易總金額為( 幣) 仟 佰 拾萬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應於合同簽訂後 天內支付

甲方定金( 幣)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乙方於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一期房款( 幣) 仟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乙方於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二期房款( 幣) 仟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最後一期付款( 幣)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在辦理好轉讓手續並核發新的《房地產權證》時付清。已付定金將在最後一期付款時衝抵,付款方式:[現金][支票][匯款][ ]。

第三條 登記過户手續辦理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天內,甲、乙雙方應攜帶有關資料到 辦理過户手續。乙方支付最後一期購房款時,甲方應同時將辦理過户後的《房地產權證》交付給乙方。

第四條 房地產交接

雙方同意於 年 月 日由甲方將該房地產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權利保證約定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產生買賣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方決定中途不賣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產時,作甲方中途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七天內將所收定金及購房款退還給乙方,另賠償乙方( 幣)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的違約金。

乙方決定中途不買及逾期15天仍未付清應繳購房款時,作乙方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回,已付購房款甲方在七日內退回乙方,另賠償甲方( 幣)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的違約金,由甲方在乙方已付房款中扣除。

第七條 税務承擔經雙方協商、同意按第 種方法處理辦理上述房地產過户所需繳納的税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負責。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未盡事宜處置及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附件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發證機關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實用的房屋買賣合同範文彙總 篇15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合同條款甲方自願將坐落在濟南市 區 路 小區 號樓 單元 室(建築面積 平方米,儲藏室 平方米,產權證號 )房地產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複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即人民幣小寫。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 ,即小寫 。

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税費由 方承擔。

乙方支付首付款後,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户手續,待房產過户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餘額。

甲方應在 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户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牆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並將抽風機一台(型號: ),空調兩台(型號: ),熱水器(型號: ),浴霸(型號: ),飲水機(型號: ),音響兩台(型號: ),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後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衞設施, 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附加條款:

甲方(賣方): (印)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年 月 日

乙方(買方): (印)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年 月 日

實用的房屋買賣合同範文彙總 篇16

賣方:代表人:

買方:身份證號:

鑑於乙方符合購買公房的條件,甲乙雙方就乙方購買公房的事宜進行協商,現甲方與乙方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資信守。

一、房屋信息甲方將坐落於____________市區________路________號________室出售給乙方。該住房為________結構,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竣工,建築面積共________平方米。

二、特別約定以成本價、統建解困房價、房改經濟適用住房價、商品房指導價購買的獲得全部產權。高層住宅以標準價購買的獲得________%產權。

三、計價與支付

1、不超標面積________平方米,以________價出售,單價________元,計________元。

2、雜物間面積________平方米,單價________元,計________元。

3、超標面積________平方米,單價________元,計________元。

4、超商品房指導價計________元。

5、超標準裝修計________元。

6、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即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7、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____________元整,即小寫____________元。

8、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_______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

四、面積該房產建築面積的計算以土地房屋權屬證書記載為準,若實際測量面積與土地房產權屬證書記載的有出入的,以實際為準。

五、購房程序

1、購買單位自管公有住房的,由甲方持本合同、《公有住房出售核定表》、個人交款單、房改專用發票、户口簿,到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統一辦理產權登記。

2、購買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管理的公有住房,乙方直接憑本合同、房改專用發票、户口簿,到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統一辦理產權登記。

六、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與毗鄰房產共同享有使用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

2、乙方購買的該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按《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執法。

3、乙方取得該房產後,自行管理和維修、養護,保證房屋安全使用。

4、乙方使用該產業時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遵守社會公德和維護公共利益。

5、乙方取得該房產後,不得擅自改變住房的使用功能和房屋建設結構,不得拆改上下水管道、供電設備、公共電視天線、通信和煤氣等管線;不得更改建築物外觀藝術造型,嚴禁在房頂、陽台及公共地上搭建。乙方若有違反本條規定,甲方有權責令其恢復原狀、補償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或承擔法律責任。

七、甲方權利義務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應按照合同的規定,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相關程序。

2、乙方在不恰當的履行自己的義務時,甲方有權糾正。

八、爭議解決買賣雙方應共同遵守房屋所在地住房制度改革的有關政策及規定,雙方如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本着友好精神,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訴至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九、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需要提前解除合同,應提前_______天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責任方應全額賠償。

2、因甲方的原因使合同履行不能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退還預付款,或乙方可選擇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雙倍的預付款。

3、若因乙方的原因使合同履行不能的,甲方有權沒收乙方預付款,或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預付款雙倍的違約金。

十、其他

1、本合同自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_____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人:住址:聯繫方式:房屋所在地: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住址:聯繫方式:房屋所在地: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實用的房屋買賣合同範文彙總 篇17

賣方:立合同人買方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地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於____市_________________新村____幢___室____套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出售給乙方,房屋的基本情況載於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已對甲方出售的上述房產情況作了充分了解並願意購買。

二、本合同約定的面積為房屋產權證上記載的建築面積;根據通房改1998第39號文件規定,上市交易的房改房建築面積必須以房產管理局產權監理處實際測定的建築面積為準。

三、甲、乙雙方必須如實申報本合同項下房地產成交價格;雙方議定房地產成交價格計人民幣_____百____拾____萬____千____百___拾元整;小寫___________元,雙方約定付款方式_________、付款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雙方約定房屋交會期限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承諾:、甲方承諾本合同項下的房地產權屬清楚、無產權糾紛;、甲方承諾本合同項下的房地產沒有受禁止或法律、法規限制交易的情況;

甲方承諾本合同項下的房地產如已設定按揭、抵押他項權或存在依房債權債務等情形的,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徵得有關債權人的書面同意、且已告知乙方房地產已抵押的情況而乙方又作出願意購買的意思表示;、甲方承諾本合同項下的房地產不存在優行購買權的情形;如有上述未清事項妨礙房地產權轉讓的,由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六、雙方約定,根據房地產權利主體一致原則,本合同項下的房屋所有權轉移,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移。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甲方中途悔約的;或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房地產交付給乙方的;雙方約定由甲方承擔下列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違約責任:乙方中途悔約的;或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向甲方給付本合同項下房價款的,雙方約定由乙方承擔下列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根據國家房地產權屬管理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後____日起至____市房產管理局產權監理處辦理房產權屬登記手續,在辦理權屬登記時,雙方相互協助並保證各自的手續證照齊全。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終止合同的,必須簽訂書面協議;並由雙方本人會同至____市房產管理局產權監理處申辦本合同終止與撤銷登記手續。

九、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權轉移所需繳納的規費,按照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雙方也可另行約定。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採取協商的辦法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任何一方均可以直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一、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書面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成立;房屋所有權證的領證手續可由甲乙雙方或乙方按照規定申領,乙方因各種原因不能親自前來申領的,可委託他人持經公證處公證的委託書和受託人的身份證申領房屋所有權證書。十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市房產管理局產權監理處留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四、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聯繫電話:委託代理人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聯繫電話:委託代理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的房屋買賣合同範文彙總 篇18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經過友好協商,自願制定本房產轉讓合同,條款如下:

一、賣方有房產________個單元,坐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第________座________樓________單元,合計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現自願將該房產賣給買方。售價為________幣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原樓價為________幣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四、雙方買賣成交後,即攜帶房產權證書到________________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該房產所有權即歸買方所有。

五、賣方所賣房產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續不清時,概由賣方負責,與買方無關。

六、買方交付房產價款後,而賣方不能交房時,則賣方應即退回房產價款,並負責賠償買方損失。

七、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時,按下列第________項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署後經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鋼筆填寫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________頁,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市公證處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實用的房屋買賣合同範文彙總 篇19

甲方:

乙方:

丙方:杭州房地產服務有限公司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概況

出賣房屋坐落於杭州市文三路 號,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該房屋未辦理房產證、契證、土地證。甲方以該房屋為抵押,在中國工商銀行杭州市之江支行辦理了按揭貸款(詳見房屋購買合同及貸款合同)

二、甲方現同意將該房屋賣給乙方,轉讓價格暫定為 萬元,在甲方做出房產證和契證後,在乙方總出價 萬元(包括轉讓價和所有其他費用)的範圍內對轉讓價作適當調整。

三、甲、乙雙方委託丙方代為辦理房屋買賣。雙方各向丙方支付買賣定金 萬元。

四、在甲方辦好產權證和契證後,三方與工行之江支行簽定監督支付協議書,乙方按該協議書的約定,將相應款項支付給銀行。

五、甲方保證在 年 月 日之前辦好土地證。

六、在甲方辦好土地證後,丙方代為辦理房屋過户手續,乙方到工行之江之行辦理房屋轉按揭貸款手續。

七、在甲方辦好契證和產權證後,(1)甲、乙雙方辦理房屋交接手續,自乙方與承租人簽定新的租賃合同之日起,租金由乙方收取,甲方向乙方移交原租賃合同押金 元,並向乙方支付已收取的租金(2)甲方將押金 元及已收取的租金7萬元於新租賃合同簽定之日交付給丙方,在雙方結算後由丙方支付給乙方。

八、甲方保證新的房屋租賃合同的租金為  萬元,否則,甲方將返還乙方轉讓款  萬元。

九、税費

1.該房屋交易的税費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本協議簽訂後,甲方預付代理方税費 元,乙方預付代理方税費 元,交易完成後按實際結算。

2.交易完成後,甲方交付代理方 元服務費。乙方交付代理方 元服務費。

十、甲乙雙方及代理方責任:

1.甲方確保房源可靠、手續合法;並提供交易所需的相關證明資料和原房屋承租人放棄該房屋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聲明。

2.乙方應按協議履行責任,並提供交易所需的相關證明資料。

3.代理方確保在 年 月 日前交付乙方《房屋所有權證》,。土地證在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契證 個工作日後交付乙方。

十一、違約責任:

1.乙方違約,已交付的定金不予退還。該定金在扣除代理費 元后歸甲方所有。如甲方違約,甲方應賠償乙方 元,賠償代理方代理費 元。乙方已交付的定金 元由代理方負責退還乙方。

2.在簽訂《杭州市房屋轉讓合同》後出現的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十二、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代理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實用的房屋買賣合同範文彙總 篇20

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制定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小區(街)區________號樓單元室房產一套,系私人產權房(房產證號),建築面積平方米,雙方同意按新測繪面積為準。並與土地使用權一併轉讓給乙方。

二、房屋交易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到房管局辦理過户手續。由房管局受理當日,乙方應付清全部購房款。不能拖期。甲方將空房及房屋鑰匙一同交給乙方驗收。

五、甲方售房以前所發生的水、電、煤氣等費用由甲方付清,乙方不承擔。電錶止碼數度,水錶止碼數________立方,煤氣表止碼數________立方。

六、甲方確保此房產權明確和真實併合法,無任何糾紛、無抵押和債權債務,否則出現糾紛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並賠償乙方按成交價________%的經濟損失。

七、甲方將此房出售後,此房一切事宜無權過問,並無條件的配合乙方到房管局辦理過户手續或到公證處辦理公證買賣。辦理過户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雙方協商由方承擔,方不承擔。

八、此協議自雙方簽字起發生法律效力,雙方不得違約。如乙方違約定金不退,如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並按成交價的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實用的房屋買賣合同範文彙總 篇21

訂立合同雙方:_____

出賣方: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制定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一、甲方將位於:_____小區(街)區號樓單______元室房產一套,系私人產權房(房產證號),建築面積平方米,雙方同意按新測繪面積為準。並與土地使用權一併轉讓給乙方。

二、房屋交易價:人民幣______元整。

三、乙方自願購買上述房屋並接受此房屋現狀,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交付購房定金______元整。待購房款全部交齊,定金抵作購房款。

四、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以前到房管局辦理過户手續。由房管局受理當日,乙方應付清全部購房款。不能拖期。甲方將空房及房屋鑰匙一同交給乙方驗收。

五、甲方售房以前所發生的水、電、煤氣等費用由甲方付清,乙方不承擔。電錶止碼數度,水錶止碼數立方,煤氣表止碼數立方。

六、甲方確保此房產權明確和真實併合法,無任何糾紛、無抵押和債權債務,否則出現糾紛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並賠償乙方按成交價10%的經濟損失。

七、甲方將此房出售後,此房一切事宜無權過問,並無條件的配合乙方到房管局辦理過户手續或到公證處辦理公證買賣。辦理過户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雙方協商由方承擔,方不承擔。

八、此協議自雙方簽字起發生法律效力,雙方不得違約。如乙方違約定金不退,如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並按成交價的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九、特別約定:

1、甲方保證及房屋鑰匙後30天內將户口遷出。

甲方:_____乙方: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實用的房屋買賣合同範文彙總 篇22

1. 某房屋買賣合同規定,出賣人須於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證書》後150天內書面通知買受人,向某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申請房地產權屬轉移登記,出賣人和買受人共同辦理房產證,如買受人不能按法定期限領取《房地產權證》,從出賣人取得房地產《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證書》之日的第180天起,由出賣人向買受人承擔違約責任。實際情況是,出賣人於1998年9月28日領取了所建房屋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證書》。自該日起加上180天,就是到1999年3月26日,出賣人應當在此前為買受人辦理好所買賣房屋的過户登記手續及《房地產權證》。實際上,直到20xx年7月16日,買受人仍未取得所買房屋的《房地產權證》。在這種情況下,當買受人請求出賣人辦理房屋所有權過户登記手續及交付《房地產權證》時,出賣人可否以訴訟時效期間已經屆滿為由,拒絕辦理房屋所有權過户登記手續,拒絕交付《房地產權證》

2.按照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條、第一百三十五條和第一百三十八條等規定,出賣人移轉所售房屋的佔有和所有權為其主要義務。儘管買賣的房屋已經按照房屋買賣合同規定的日期交給了購房人佔有、使用,但這只是出賣人履行了移轉所售房屋佔有的義務,只要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屆滿時因出賣人的原因仍未辦理過户登記手續場合,就屬於主給付義務不履行,構成違約,甚至是根本違約。按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關於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時起算的規定,訴訟時效自合同規定的辦理過户登記手續的期限屆滿的次日起算。據此觀點,上述案件中,出賣人有權援引訴訟時效已經完成的抗辯,拒絕辦理房屋所有權過户登記手續,並拒絕交付《房地產權證》。

有的專家不贊同上述觀點,認為買賣的房屋已經按照合同規定的日期交給了購房人,就是出賣人履行了主給付義務,至於未辦理過户登記手續,只是出賣人未履行從給付義務。在主給付義務已經履行的情況下,從給付義務不得單獨適用訴訟時效,以真正發揮從給付義務使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得到最佳實現的功能。因而,在買賣的房屋已經按照合同規定的日期交給了受讓人的情況下,即使出讓人未辦理過户登記手續自合同規定辦理的期限屆滿的次日開始計算已經超過了2年期間,受讓人也有權請求出賣人繼續辦理過户登記手續。

對此,筆者持不同意見。其原因在於:依據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三十三條等條文的規定,出賣人所承擔的主給付義務為移轉房屋的佔有,尤其是移轉房屋所有權。出賣人僅僅把房屋交給了受讓人,在合同規定的日期屆滿時尚未辦理房屋所有權的過户登記手續,就是沒有履行移轉房屋所有權這個最重要的主給付義務,已經構成了違約,訴訟時效的期間應該起算。

有專家説,在實務中,由於種種原因,許多情況下是出賣人(基本上為發展商)故意拖延,致使房屋所有權的過户登記手續遲遲未辦下來,同時因購房人(大多為小業主)的法律意識不強而往往未於訴訟時效期間內主張辦理過户登記手續。按照訴訟時效完成處理這些問題,顯然使已經交足了房價款的小業主遭受了重大損失。實際上,小業主恰恰值得同情,進而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若保護,就不應認為上述案型中小業主關於辦理過户登記手續的請求權已經罹於訴訟時效。

就我個人而言,也十分同情小業主,但仍然痛苦地堅持上述案型中小業主關於辦理過户登記手續的請求權已經罹於訴訟時效的觀點。其道理在於:其一,小業主完全有機會、有能力及時向發展商主張辦理過户登記手續,造成訴訟時效中斷,從而使其債權得到法律的保護,但小業主卻躺在權利上睡眠,於是,就沒有充分的理由對小業主再予以優惠的保護。其二,把發展商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辦理過户登記手續,定為違約,意味着賦予了小業主追究發展商違約責任的權利,並且,發展商逾期辦理過户登記手續給小業主造成嚴重損失時,小業主

可以依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解除合同,以便儘快甩掉包袱,進行有效益的新交易。其三,如此確定,也是雙刃劍,即,使小業主獲得較大數額的違約金或者損害賠償額,因為把發展商的違約時間定得越早,其所負違約金的累積或者可得利益損失的數額就越多。

3.買賣的房屋已經按照合同規定的日期交給了受讓人佔有、使用,並且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屆滿前也辦理了過户登記手續,但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權證)一直未交付,主給付義務已經履行完畢,即房屋所有權已經移轉給了受讓人,只是交付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權證)的從給付義務尚未履行。而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權證)系房屋所有權的憑證,它只起證據的作用,已經登記的房屋所有權不因該證件的有無而發生改變。既然如此,在合同規定的辦理過户登記手續的期限屆滿的次日至今已經超過了2年,購房人一直未請求出賣人辦理該手續的'情況下,如果對該請求權適用訴訟時效,使出賣人有權抗辯,仍然拒絕辦理過户登記手續,反倒是人為地製造麻煩。如果聯繫到房屋所有權人遺失了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權證)還可以補辦的現狀,罹於時效的觀點更顯得失去權衡。此其一。其二,如果説"儘管債權證書是動產,但是它的所有權卻不能獨立轉讓。該所有權與債權不可分離,歸各自的債權人所有。"(曼弗雷德·沃爾夫:《物權法》,吳越、李大雪譯,法律出版社,20xx年9月版,第320頁)那麼,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權證)同樣應與房屋所有權聯繫在一起,二權不得分離。若對交付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權證)的請求權適用訴訟時效,恰恰會造成房屋所有權與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權證)分離的結果,所以,對於此類請求權不宜單獨適用訴訟時效。

4.依據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的規定,買受人應當在約定的或者法定的期間內將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合格的情形通知出賣人,怠於通知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除非出賣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此處所謂約定的期間或者基於法律規定而確定的期間,簡稱為質量異議期間。一種觀點認為,它屬於短期時效。筆者對此持有不同意見,認為質量異議期間不同於訴訟時效期間。理由如下:其一,質量異議期間首先表現為約定期間,而訴訟時效期間為法定期間。其二,質量異議期間適用對象含請求權和形成權。其中所謂請求權,依據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五條和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包括買受人請求出賣人修理、重作、更換標的物的權利,買受人請求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的權利(有學説認為這是形成權),在解釋上,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後段所謂"等違約責任"包括損害賠償。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後段規定的"退貨"的救濟方式,一般情況下為解除合同,有時轉為更換,有時轉為重作,個別情況下可以轉換為代物清償。為了把退貨同修理、更換、重作相區別,不宜將它解釋為含有更換、重作的類型。從權利的角度着眼,解除合同的權利顯然屬於形成權。正是因為質量異議期間適用的對象包括請求權和形成權,就同僅僅適用請求權的訴訟時效區別開來了。其三,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不消滅權利本身,質量異議期間屆滿則消滅權利本身。其四,於質量異議期間內買受人向出賣人主張,轉換為訴訟時效期間的進行;若為訴訟時效期間則不會發生這種現象。其五,質量異議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延長,與訴訟時效期間不同。其六,質量異議期間的起算點,在該期間為當事人約定的期間場合,自約定的第一天開始起算;在無約定場合,自能夠檢驗貨物時起算(第一百五十七條),或者説自發現或應當發現標的物存在瑕疵時起算(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二款前段);若有質量保證期,自規定的質量保證期的第一天起算(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二款後段)。訴訟時效期間一般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

正因為質量異議期間不屬於短期訴訟時效,所以,只要買受人在質量異議期間內將標的物不符合約定的情形通知了出賣人,質量異議期間就功成身退,讓位於訴訟時效制度。該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點,為買受人請求出賣人承擔物的瑕疵擔保責任的期限屆滿的次日。附帶指出,質量異議期間也不同於除斥期間,其理由如下:其一,質量異議期間首先為約定期間,無約定時才依據法律規定的方法予以確定;而除斥期間原則上為法定期間,只有合同法第九十五條規定的解除權的除斥期間系惟一的例外。其二,除斥期間的客體為形成權,

而質量異議期間制度的客體包含請求權和形成權。其三,在質量異議期間內,買受人向出賣人主張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質量異議期間便完成使命,訴訟時效粉墨登場。其四,如果買賣合同規定有質量異議期間的,該期間的起算點為當事人約定期限的開始之日;如果買賣合同未規定質量異議期間的,該期間的起算點,有時為買受人發現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之日(合同法第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二款前段),有時為買受人收到標的物之日(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二款中段)。與此不同,除斥期間的起算點則比較複雜。合同法規定,在可撤銷的合同場合,撤銷權的除斥期間自撤銷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時起算(第五十五條第一款)。在效力未定的合同場合,追認權的除斥期間自相對人催告確定的開始追認的時間起算(第四十七條第二款及其司法解釋、第四十八條第二款及其司法解釋);相對人的撤銷權在除斥期間的長短方面不確定,只有最後限定,即追認權行使之前,起算點應為合同成立之時(第四十七條第二款及其司法解釋、第四十八條第二款及其司法解釋)。在債權人撤銷權的情況下,撤銷權的除斥期間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算,在債權人不知道也不應當知道撤銷事由的情況下,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算(第七十五條)。在合同解除的情況下,解除權的除斥期間自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起算之日開始計算,無此規定或者約定的,自債務人催告確定的開始之日。

實用的房屋買賣合同範文彙總 篇23

20xx年房屋買賣合同範本

出賣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繫電話: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

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買受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繫電話: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

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位於第_____層,共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着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出賣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不包括±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包括±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為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 幣)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為( 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 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 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 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天后,即視為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房屋買賣合同範本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個月內按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個月,則視為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已付

款的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條 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税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税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税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

實用的房屋買賣合同範文彙總 篇24

賣方(下稱甲方):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國籍/地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所佔份額:____________

居間方(中介方):__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聯繫地址: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居間備案證號:____________聯繫(人)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買方(下稱乙方):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國籍/地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所佔份額: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_______市經濟特區房地產轉讓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居間人居間服務幫助下,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的買賣,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房地產買賣部分

第一條 (出售標的)

甲方房地產(下稱該房地產)坐落於

房地產證號為________房地產用途為________,登記建築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該房地產始建於________年____月,入夥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目前物業管理公司為____________管理費為________元/平方米。

該房地產轉讓時,出賣人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的權利與義務同時轉移。

該房地產約定交付的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見附件一。

第二條 (房地產抵押現狀)

買賣雙方均清楚該物業產權現狀並確認該物業是以現狀出售,該物業產權現狀為以下第(_______)種:

1、已辦理商品房房地產證,沒有設定抵押,賣方對該物業享有完整的所有權。能完全支配及處理。

2、處於抵押狀態,抵押權人為 ________。抵押權人同意賣方出售該房地產。見附件。

3、處於抵押狀態,買方同意於簽署合同之日 天內還清貸款,辦妥解除抵押登記手續,雙方同意並將房地產證原件託管於居間方或者居間方指定擔保公司作為辦理過户手續之用。(若買方需委託擔保公司擔保融資贖樓,則賣方須於簽署本合同之日起 天內出具全權公證委託書給擔保公司和居間方指定人員,同時賣方須協助買方辦理贖樓手續。)

第三條 (房地產租約現狀)

雙方均清楚本房地產之上所附租賃債務現狀並同意以下第種處理辦法。

1、該物業沒有租約。

2、該物業之上存有租約,其租期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為________元/月,押金為________元。承租人已書面放棄優先購買權。賣方須於合同簽訂日將承租人的放棄優先權的書面文件原件交予買方。雙方同意由賣方在實際交付房地產時處理與承租人的租賃關係事宜。

3、該物業之上存有租約,其租期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為________元/月,押金為________元。承租人已書面放棄優先購買權。賣方須於合同簽訂日將承租人的放棄優先權的書面文件原件交予買方。雙方同意由買方處理與承租人的有關剩餘租期事宜。賣方所收取的押金轉交予買方。剩餘租期的租金由買方收取。

第四條 (附着於物業之上的户口)

本物業之上所附着的户口(無論是出售人自已的還是別人的),出售人保證於收到房地產成交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日內遷出,否則,買方有權要求其遷出。同時賣方可按本合同房地產總價款的百分之____向買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物業轉讓價格)

甲方自願將上述房地產出售給乙方,轉讓價為 ____________。該成交價不含税費。

第六條 (交易定金和履約保證金)

經雙方協商,買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時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定金不得高於成交價的百分之二十。

為防範交易風險,督促賣方按約定如期交付物業和結清所有費用,雙方協商同意在房款中暫扣 元作為履約保證金。此款在賣方實際交付房地產時進行結算。

第七條 (税費承擔)

按政府有關規定,買賣雙方需另付税費:

⑴營業税;

⑵城建維護税;

⑶印花税;

⑷所得税;

⑸契税;

⑹增值税;

⑺產權登記費;

⑻權籍調查費;

⑼公證費;

(10)評估費

(11)律師費

(12)保險費

(13)抵押服務費

(14)土地使用費;

(15)其他:____________。(以實際發生的税、費單為準)

經雙方協商,其中:

1、買方支付上述____項;

2、賣方支付上述____項。

[第⑼項費用發生在涉外合同的情況下,____________;]

第八條 (買方付款方式)

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約定買方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給付定金、履約保證金之外的樓款(ab兩種方式選取其中一種)

a、一次性付款

雙方同意,買方須將除定金、履約保證金之外的樓款人民幣/港幣_______元整(小寫)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交由雙方指定的銀行監管。(買賣雙方另行簽訂資金監管協議)。

b、買方向銀行按揭付款

1、買方須將首期款(不含定金)人民幣/港幣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交由雙方指定的銀行監管;

2、買方於年月日前向銀行提交抵押貸款申請的相關資料,並配合銀行進行貸款調查,審查和審批等手續,抵押貸款金額以銀行承諾發放貸款金額為準,放款時間為銀行約定時間交付予賣方。

如買方支付首期款之餘額少於交易價格與銀行承諾發放貸款的差額之餘額,則首期款金額應相應增加,買方須於銀行出具承諾貸款函後三日內補足並交由雙方指定銀行監管。

3、分期付款:

買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全部房地產價款的百分之____,即人民幣________元。

買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全部房地產價款的百分之____,即人民幣________元。

買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扣除履約保證金後的餘款人民幣________元。

第九條 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和欠款比例,分別處理

a、逾期在90日內(含90日的),或逾期超過90日但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未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部支付應付款之日起,買方按日向賣方支付該筆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b、逾期超過90日後,且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支付全部價款或者在該款項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半年內解除合同,賣方解除合同的,買方按累計應付款的百分之十向賣方支付違約金。賣方應當返還已付的全部購房價款。買方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賣方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日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是指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雙方自行約定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

第十條 (房地產交付)

乙方應當於________將上述房地產交付予買方。在交付房屋時,應當履行下列第____手續:

1、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並交接該附表一中所列物品。

2、買賣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上簽字。

3、移交該房屋鑰匙。

4、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合同另有約定的特殊情況外,賣方未按本合同第 條約定的期限將本房地產交付買方,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一、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在90日內(含90日),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每逾期一日,應向買方支付相當於房地產總價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90日的,買方有權在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半年內解除合同。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應當退還全部已付購房款和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同時,賣方按本房地產總價款的百分之十向買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買方因本次交易所發生的佣金、贖樓費、税費等等一切相關費用;

3、逾期超過90日,買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但自約定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以本房地產總價款為基數以日萬分之四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二、雙方約定的其方式

第十二條 物業附隨債務的處理

賣方在交房前,應將附隨於該物業的水費、電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費、垃圾清運費、煤氣費、電話費等費用結清,結清單據須交買方確認,否則,買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

第十三條 (產權轉移登記)

甲、乙雙方自所籤房地產現售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內,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部門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 日內雙方應攜帶房地產證書到房地產權登記部門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在房地產轉讓過程中發生的各項税費,均依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交納。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辦理《房地產證》的有關税費,按雙方所約定處理。未有約定的,按國家、省、市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二部分 居間服務部分

第十四條 (居間服務內容)

(一)、居間方為買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1、接受購房意向委託併為買方聯繫合適物業;

2、陪同買方看房;

3、向買方準確傳達或報告賣方的真實意圖(包括但不限於房地產權狀態、現狀、房價、房地產所附着的學位及户口、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事項)

4、對所售房屋進行產權事項的調查。

5、促成買賣雙方交易完成,協助辦理交接房事宜。

6、協助辦理向銀行抵押貸款事宜。

7、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

(二)居間方為賣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1、接受賣方售房意向委託併為賣方聯繫合適買家;

2、向賣方準確傳達或報告買方的真實意圖(包括但不限於房價、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

3、促成買賣雙方交易完成,協助辦理交接房事宜;

4、協助賣方辦理贖樓事宜。

5、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前期佣金收取)

1、居間方在本居間合同生效時,有權向買方收取前期佣金總計(大寫)____________元。(不超過買方應交佣金總額的百分之三十),如買賣雙方未能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或未完成產權過户,則此前期佣金無需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除外。

2、居間方在本居間合同訂立時,有權向賣方收取前期佣金總計(大寫)____________元。(不超過賣方應交佣金總額的百分之三十),如買賣雙方未能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或未完成產權過户,則此前期佣金無需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除外。

第十六條(後期佣金收取)

1、居間方在買賣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時,有權向買方收取後期佣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如買賣雙方最終未能完成該房地產產權過户,此後期交易佣金無需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除外。

2、居間方在買賣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時,有權向賣方收取後期佣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雙方最終未能完成該房地產產權過户,此後期交易佣金無需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除外。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1、賣買雙方利用居間方所提供信息、條件、機會等信息交易平台,私自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或者中途委託其他中介公司的,買賣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居間方有權要求買賣雙方支付交易服務費和佣金。

2、因賣方過錯或違約,致房地產買賣合同不能簽訂交易不能促成的,賣方需支付居間方雙倍交易服務費和雙倍佣金。買方可要求賣方賠償已經支付的交易服務費與佣金損失。

3、因買方過錯或違約,致房地產買賣合同不能簽訂交易不能促成的,買方需支付居間方雙倍交易服務費和雙倍佣金。賣方可要求買方賠償已經支付的交易服務費和佣金損失。

4、因居間方原因,致房地產買賣合同未能簽訂或者房地產產權未能過户,居間方應對買方按已支付的交易佣金和交易服務費進行雙倍賠償。

5、因居間方原因,致房地產買賣合同未能簽訂或者房地產產權未能過户,居間方應對賣方按已支付的交易佣金和交易服務費進行雙倍賠償。

6、因不可抗力因素致房地產買賣合同不能簽訂或者房地產產權未能過户,居間方應於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後五個工作日內退還買賣雙方交繳的交易服務費和佣金。

第十八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 (本合同與其他文件的衝突解決)

於本合同之外三方在談判中的聲稱、理解、承諾以及協議之內容,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二十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份,頁數為頁。合同附件為合同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買賣雙方應於各附件每頁簽字確認。

第二十一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採取下列第種方式之一解決

1、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申請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 (送達)

當事人所填寫確認的地址即為送達地址。

第二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賣方:________

居間方蓋章:________

買方: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

居間人員:________

代理人:______

證號: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的房屋買賣合同範文彙總 篇2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受讓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受讓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在本協議簽訂前,丙方與甲方已於________年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現就甲方與丙方所生之權利義務,三方經協商達成本協議如下:

一、原甲丙雙方合同權利義務承受

1、三方同意,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基於原甲丙雙方合同所享有或承擔之全部權利、義務,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轉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原甲丙雙方所簽訂的《房屋租賃協議》,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除甲方將其權利義務轉讓予乙方及本協議另有約定的條款外,合同項下的其它條款不變,對乙方與丙方均具有約束力。

3、在本協議生效之前,甲方依原甲丙雙方合同已向丙方支付房租,則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該款項視同乙方支付,丙方不得要求乙方另行支付。

4、本協議生效前已發生之甲方應履行義務或責任,不論甲方是否已履行完畢,均自本協議生效日起由乙方承受。

本協議生效後,丙方不得基於原甲丙雙方合同再對甲方行任何主張。

二、各方如因本合同產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三、本《轉讓協議》與原甲丙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協議》一同構成有效的合約文件,二者缺一不可。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雙執一份,經三方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丙方簽字(蓋章):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的房屋買賣合同範文彙總 篇26

出賣方(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購買方(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市街巷號的房屋棟間,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第四條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税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向甲方徵收的交易額的%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向乙方徵收的交易額的%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徵收的一切其他税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乙方是共人,委託代理人即乙方代表人。

2.甲方是單位,代表人是。

第八條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份。

甲方產權人各執一份,乙方執一份,房產管理局、公證處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的房屋買賣合同範文彙總 篇27

甲方(原):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轉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丁方(所有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經查明養殖場的所有人丁曾於年月日,把養殖場承租給甲,現經甲乙丁三方友好協商,丁允許甲將該養殖場(包括面的所有設備)轉租給乙。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丁雙方友好協商就乙轉承租丁養殖場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租賃場所:_________________寫清楚地址,門牌號,越詳細越好

:_________________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及: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元。

2、:___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用,同時甲方應當及時給付丁租金。

四、三方責任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甲和丁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必須保證所提供的租賃場地合法、有效,並保障能順利進場養殖經營。

(2)必須保障所提供場地水、電暢通。

(3)若在養殖經營過程中遇到周邊居民或其它第三方干擾等,應主動出面進行協調處理。

(4)不得享受針對乙方所經營項目政府部門的相關補助。

2、乙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按時支付協議租賃場地費用。

(2)在方所提供租賃場地合理、合法進行養殖經營。

(3)做好防火、防盜相關工作,若在養殖經營過程中遇到偷盜與方無關。

五、其它: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在簽訂本協議之前所負債務和乙方概不負責。

(2)甲方對丁房屋的改造乙方概不負責。

(3)本協議到期之後,丁方應當與乙方重新簽訂,租賃費參照本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提起當地人民法院訴訟。

六、協議生效: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實用的房屋買賣合同範文彙總 篇28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即買方)

受託人: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三人: (以下簡稱丙方,即賣方)

買賣雙方已經簽訂位於重慶市 (以下 簡稱“該房屋” )的買賣(居間)合同,三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着平等、自願的原 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申請貸款事項

貸款銀行: ;貸款期限: 年; 貸款金額:人民幣 元。 以上事項以貸款銀行審定為準。

第二條 委託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向銀行代為提出貸款申請,貸款銀行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決定均視為乙方完成本事項。 2、乙方根據貸款銀行的需要為甲方向銀行貸款提供階段性擔保。擔保期限為:自貸 款銀行發放貸款起至該房屋抵押完成、 《房地產權證》交回貸款銀行為止。如果貸款銀行 不需要乙方提供階段性擔保,甲方仍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向乙方全額支付服務費。

第三條 貸款服務費金額及支付方式

1、貸款服務費金額:人民幣 元,由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2、因代辦貸款產生的郵寄費用(包括乙方向甲方發出的郵寄函件)複印費用等,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甲方責任

1、甲方應當符合相應的貸款條件,應當按照規定提交相關證件資料,並保證其真實、 準確、合法、有效、及時。否則,甲方應自行承擔其責任,除乙方已經收取的貸款服務費 不予退還外,還應賠償乙方損失。

2、按規定應當由甲方本人到場辦理手續的,甲方應在乙方電話或書面通知後 2 個工 作日內達到指定地點辦理手續。如果甲方未到場辦理手續的,甲方應按每日 40 元的標準 向乙方另行增加支付貸款服務費。

3、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該房屋的抵押登記手續,同意乙方將抵押登記後的《房 地產權證》轉交給貸款銀行收執保管。甲方遲延交驗證件資料或拒絕配合辦理抵押登記手 續(包括甲方因其他糾紛致使該房屋被司法凍結、查封等情形) ,導致乙方不能及時開展 工作的,均屬甲方違約。甲方應按其實際延誤的`時間,以每日 30 元的標準向乙方另行增 加支付貸款服務費; 延誤時間超過 5 日的, 另行增加貸款服務費標準違按每日 60 元計算。

4、甲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服務費及有關費用。

5、如甲方違反本條第 1、2、3 款約定的義務,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 時貸款銀行已發放貸款的,甲方應將所借全部款項立即給付給乙方(銀行發放的貸款額及 相應利息) ,由乙方轉交給銀行。

6、在乙方為甲方提供階段性擔保期間,如該房屋過户到甲方名下的,甲方即以該房 屋為乙方提供反擔保抵押。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乙方應在收妥相關證件資料後,及時在貸款銀行、登記機關等規定時限內或約定 時限內辦理委託事項。如因貸款銀行或登記機關的原因造成不能準時辦理相關事宜的,乙 方免責。

2、乙方為甲方向貸款銀行提供階段性擔保。

3、乙方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通知義務。

4、乙方應對所代收的各項税、費專款專用,及時給付,不得挪用。

第六條 丙方責任

1、同意甲方採用貸款方式支付購房款。

2、丙方應履行該房屋轉移登記中應盡的責任,包括税、費的承擔、資料的及時提供 及人員的及時到場等事項。

3、因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丙方除應向甲方和乙方分別支付違約金 10000 元人民幣外,還應賠償甲方和乙方的全部損失。如貸款銀行已經發放貸款的,則丙方應立 即將該貸款及相應利息給付給乙方,再由乙方歸還給銀行。

第七條 送達地址確認

甲方、丙方確認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相關文書郵寄送達地址為:

甲方收件人: ,地址: ;

丙方收件人: ,地址: .

如未填寫,則甲方、丙方確認其身份證或營業執照上記載地址為相關文書的郵寄送達 地址。乙方按上述地址寄出相關文書 3 日,則認為已經送達和履行了通知義務。

第八條 特別約定

1、按照該房屋買賣(居間)合同約定的有關該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税、費和抵押登記 費用的承擔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該費用先行支付給乙方,由乙方代收代支。

2、因費用承擔方未能及時支付上述費用給乙方,乙方將不向貸款銀行出具放款通知 單,因此而產生的不能準時發放貸款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責任方承擔。

第九條 糾紛的處理

如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糾紛,三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經三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_____年_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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