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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國標柴油)(精選23篇)

買賣合同(國標柴油)(精選23篇)

買賣合同(國標柴油) 篇1

賣方(甲方):

買賣合同(國標柴油)(精選23篇)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買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明確雙方權

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

產品名稱:

數量:

價款:

第二條:檢驗檢疫

雙方應按照國家頒佈的種子檢驗檢疫管理辦法、規程及有關規定辦理種子檢驗檢疫。

第三條:交貨方式及期限

選擇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執行:

1、合同簽訂後,在簽約地點當場交貨。

2、甲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送貨到指定地點____________,運費由______方承擔。

3、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指定地點______________提貨。

4、其他交貨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包裝與運輸

1、包裝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運輸費用由________方承擔。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選擇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執行:

1、合同簽訂後,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元;甲方交貨後,乙方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價款,定金抵作價款或者返還。乙方付款後,甲方應當開具銷售憑證。

2、合同簽訂後,乙方在簽約地點當場支付價款,甲方應當開具銷售憑證。

3、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驗收

1、乙方應對種子進行驗收,如發現種子數量、質量(發芽率、淨度、含水量)不符合合同約定,

應在______日內提出異議;如發現種子純度不符合合同約定,應在_______日內提出異議,甲方應在______日內處理。

2、雙方對種子同時取樣、各自封存,樣品保存至生產收穫。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一方遲延交(提)貨或遲延支付價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的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因種子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向甲方要求賠償的,甲方應當予以賠償。

3、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爭議解決

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調解;或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買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買賣合同(國標柴油) 篇2

甲方:身份證:

電話:

乙方:身份證:

電話:

甲方在廬山區八里坡安置小區有農民公寓一套(棟單元室),甲方自願將其出售給乙方,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在付清購房款後,該房屋所有權及產權歸乙方,甲方及其子女與該房屋無任何關係;

二、該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以房屋發票面積為準):

三、如該房屋需要辦理房屋產權手續,甲方及其子女應協助乙方辦理,所需費用全部由乙方自己負責;

四、無論該房屋價值升或降,甲方無權參與。如甲方強行收回,按雙倍賠償乙方;

五、房屋交易總價為人民幣(元)

六、甲方必須保證該房屋債權、債務無任何糾紛,如有由甲方全部承擔;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乙方:

買賣合同(國標柴油) 篇3

買受人:

出賣人:

簽字日期:

簽字地點:

(以下簡稱買受人)與 (以下簡稱出賣人),雙方授權代表同意就買賣 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定義

1.1 “買受人”是指 ,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出賣人”是指 國 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買受人使用出賣人提供的技術和資料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包括出賣人提供的全套設備和備件,即 省 市 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税金和外購件等費用後的餘額。

1.7 “技術服務”是指出賣人根據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引進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 台產品以後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據具體項目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章 合同範圍

2.1 買受人同意從出賣人購買,出賣人同意向買受人出售成套設備項目(以下簡稱“合同工廠”),其中包括為保證合同工廠安全穩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設備、材料和備件(以下簡稱“設備”),以及合同工廠裝配、安裝、試車、正常操作、生產和維修所需的全部技術和資料(以下簡稱“技術資料”)。

出賣人供貨的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出賣人供應的“技術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賣人所供應的全部設備的技術性能和出賣人對合同工廠設備的技術保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2.3 出賣人派遣有經驗、健康和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對合同工廠的施工、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與考核進行技術指導。其人數、技術服務範圍和待遇條件等見本合同附件五。

2.4 出賣人負責培訓買受人派遣的技術人員,其人數、培訓地點,培訓範圍見本合同附件六。

2.5 本合同簽訂後 年內,根據買受人的要求,出賣人有義務以優惠價格提供買受人為本“合同工廠”正常運行所需的全部備品備件。屆時雙方另籤協議。

第三章 價格

3.1 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二章規定提供合同工廠“設備”和“技術資料”的總價為 (大寫: )。

3.2 上述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

3.2.1 機械設備部分:

(1)設備和材料費;

(2)備品和備件費;

(3)設計費;

(4)技術資料費;

(5)技術服務費;

(6)技術培訓費。

3.2.2 技術轉讓部分:

(1)技術轉讓費;

(2)設計費;

(3)技術資料費;

(4)技術服務費;

(5)人員培訓費。

上述分項價格清單,詳見附件四。

3.3 上述合同總價中的設備部分為FOB港口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隻船面交貨的固定價格,幷包括裝船費、包裝費以及將貨物裝到買受人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費用。上述合同總價中的技術資料部分是指將技術資料在 交付以前的一切費用。

第四章

支付

(方案一)

4.1 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電匯(T/T)進行。買受人向出賣人的付款應通過北京中國銀行付給 銀行,出賣人向買受人的付款應通過 銀行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受人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出賣人。

4.2.1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 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的影印本 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 份;

(2)銀行出具的以買受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 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七);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 份;

(4)即期匯票一式 份;

(5)商業發票一式 份。

上述單據出賣人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提交。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貨物裝船通知後 天內,經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以出賣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給出賣人(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八)。

4.2.2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 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並註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 份、副本 份;

(2)商業發票一式 份;

(3)即期匯票一式 份;

(4)裝箱明細單一式 份;

(5)質量和數量合格證書一式 份。

4.2.3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 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 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 份。

4.2.4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後,並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 天內,即支付給出賣人:

(1)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3條規定的由買受人出具的經出賣人會籤的“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副本一份;

(2)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5 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如果出賣人應支付賠償或/和罰款時,買受人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付款中扣除。

4.3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由買受人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由出賣人負擔。

(注:方案一適用於現匯付款的情況)

支付(方案二)

4.1 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電匯(T/T)進行。買受人向出賣人的付款應通過北京中國銀行付給 銀行,出賣人向買受人的付款應通過 銀行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受人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出賣入:

4.2.1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不遲於 天即支付給出賣人:

(1)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本 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 份;

(2)由 銀行出具的以買受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 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七);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 份;

(4)即期匯票一式 份;

(5)商業發票一式 份。

上述單據出賣人應於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內提交。

4.2.2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在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交貨時,買受入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不遲於 天,支付給出賣人。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並註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 份、副本 份;

(2)商業發票一式 份;

(3)即期匯票一式 份;

(4)詳細裝箱單一式 份;

(5)質量合格證一式 份。

4.2.3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不遲於 天即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 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 份。

4.2.4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後,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述單據經審核無誤後不遲於 天即支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保證期結束的確認書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5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應自 日起,於 年內,每 個月為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辦法支付給出賣人。

出賣人應開立分 期支付具有下述內容的遠期匯票共 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於 時提交買受人:

(1)票面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另加第 章 條規定的延期付款的利息,計 (大寫: );

(2)以 日期為出票日,到期日分別為自出票日滿 個月;

(3)以買受人為付款人;

(4)帶有利息條款。利息按年息 %計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體金額如下:

票期本金利息 本利合計

第一期

第二期

合計

買受人收到匯票後,立即對上述分 期支付的匯票正本承兑,並交北京中國銀行背書保證後送交出賣人。

出賣人收到匯票後應在各期匯票到期日前,分別將匯票正本提交北京中國銀行,由北京中國銀行提請買受人於匯票到期日後一天支付給出賣人。

4.3 按本合同第 章和第 章規定,如果出賣人應支付賠款或/和罰款等有關款項時,買受人在按本章第4.2.2條、4.2.3條、4.2.4條規定支付貨款時有權從貨款中扣除。

4.4 買受人支付本章第4.2.1條所規定的貨款時,應向出賣人提交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以出賣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 %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證函(保證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八)。

4.5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均由買受人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均由出賣人負擔。

(注:方案二各項條款適用於延期付款的情況)

第五章 交貨與交貨條件

5.1 出賣人應於本合同生效日後 個月內分 批將本“合同工廠”的“設備”交付完畢。

總毛重大約為 公噸。總體積大約為 立方米。

本合同工廠“設備”的交貨港口為 ,目的港口為中國 。

5.2 出賣人在合同生效日後 個月內,應向買受人提交初步交貨計劃一式 份(內容包括合同號、項號、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單價、總價、大約總重量、大約總體積、交貨時間、交貨港口、危險品的品名以及國際危規號等),並提出超大、超重設備的尺碼(長、寬、高和體積)和大約重量,以及危險品、易燃品在運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不能拆卸的單體設備重量最大限度為30噸,體積最大限度為長12米、寬2.7米、高3米,凡超過此限度的貨物出賣人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後 個月內向買受人提供草圖一式 份,經買受人同意後,才能安排製造。買受人應於收到上述草圖後一個月內用電傳或信件確認,否則出賣人即開始製造。至遲不超過第一批交貨前 個月,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提交最終交貨計劃一式 份,內容包括合同號、批次、項號、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總價、設備材料和危險品的大約毛淨重、每件貨物的大約尺寸、(長、寬、高)體積、交貨港、每批貨物的交貨時間以及超大、超重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和危險品運輸措施及注意事項的説明。

5.3 已裝船的提單日期為設備的實際交付日期。

5.4 出賣人供應的每批設備,應在本章第5.1條規定的港口在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隻船面交貨。“設備”的風險,出賣人在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隻船面交貨後,即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

5.5 在每批貨物備妥待運前不遲於 天,出賣人應以電報通知買受人如下內容:

(1)合同號;

(2)貨物備妥待運日;

(3)貨物總體積;

(4)貨物總重量;

(5)總包裝數量;

(6)裝船港口名稱;

(7)重量超過30噸,尺寸超過12×2.7×3米的每件貨物的大約總毛重、總體積及名稱;

(8)危險品的品名、重量、國際危規號。

同時出賣人還應航寄給買受人下列文件,每件一式 份:

(1)發運貨物的詳細清單,包括合同號、序號、“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總價、單重、單件體積和總體積、每件貨物的外形尺寸(長×寬×高)、總件數和裝船港口名稱;

(2)重量超過30噸或體積超過12×2.7×3米的每件大件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

(3)易燃品和危險品的品名、性質、特殊防護措施及事故處理方法説明書;

(4)對温度、震動等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項證明書。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作為買受人安排運輸和裝卸工作的依據。

5.6 所有設備交貨應單機成套,安裝用的專用工具、材料、易損件應隨主機一同交付。如果有需要裝在甲板上的“設備”,出賣人應負責進行適當的包裝及採取特殊保護措施。

5.7 買受人應於受載船隻抵達交貨港口前不遲於 天將船名、預計抵達日期通知出賣人。如買受人需要變更船隻或改變船期,買受人或買受人船舶代理人應及時通知出賣人。

5.8 如出賣人未能在買受人船隻抵達交貨港口時將貨物備妥裝船,買受人因此而遭受的空艙費、船舶滯期費和有關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輪船公司提出的有關單據作為結算費用的依據。

5.9 如出賣人在受載船隻預計抵達日期已將貨物備妥而買受人船隻不能在預計抵達日期後 天內抵達交貨港口,這 天內的有關倉儲費、保險費等由出賣人負擔,但超過該時間期限起以後發生的倉儲費、保險費,按出賣人提供的原始憑證,由買受人核實支付。但出賣人仍有責任根據買受人通知,在受載船隻抵達交貨港口後負責交貨。在此情況下,出賣人不支付遲交罰款。

5.10 出賣人應在每批貨物裝船後 小時內,將提單日期和號碼、船名、“設備”名稱、總價、總重、總體積、總件數和合同號以電傳通知買受人。如遇有第5.5條規定的大件貨物及危險品,應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長、寬、高)、品名、金額。買受人因出賣人未及時通知而未投保所造成的損失將由出賣人負擔。

5.11 在將貨物裝到船上後,出賣人應於裝船後將每批貨物的整套交貨文件(即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明書各 份)隨船在目的港提交給中國外貿運輸公司。

同時航寄買受人上述單據副本各兩份和檢驗記錄、試驗報告以及有關裝配安裝圖紙各 份。

5.12 技術資料的內容和交付計劃見本合同附件二。

5.13 出賣人在技術資料發出前一週將大約件數、大約毛重、合同號和資料預計抵達北京的日期用電傳通知買受人。在資料寄出 小時內出賣人需將發出日期、船次、空運單號、重量及資料件數、合同號以電傳的方式通知買受人。

5.14 “技術資料”到達目的機場的日期為實際交付日期。

5.15 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在北京和/或 機場交付,上述資料的風險,在出賣人在北京/或 機場交付後即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如果技術資料短少、丟失或損壞時,出賣人應在收到買受人通知 天內在北京和/或 機場補充提供丟失或損壞部分,並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5.16 在每批“技術資料”交貨後的 個工作日內,出賣人應將下述文件航寄給買受人:

(1)空運提單一式 份(通知目的機場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並註明合同號。);

(2)技術文件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

第六章 包裝與標記

6.1 出賣人交付的所有貨物應具有適合遠洋、內陸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新的堅固木箱包裝。並應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鏽、防震、防腐蝕的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安全無損地運抵安裝地點。

6.2 出賣人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籤,註明合同號、主機名稱、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備件和工具除註明上述內容外,尚需註明“備件”或“工具”字樣。

6.3 出賣人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嘜頭標記;

(3)目的港;

(4)收貨人;

(5)設備名稱及項號;

(6)箱號/件號;

(7)毛重淨重(公斤);

(8)尺碼(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為二公噸或超過二公噸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四個側面以英文及國際貿易運輸常用的標記、圖案標明重量及掛繩和重心位置,以便裝卸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裝卸、運輸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裝箱上應以英文明顯地印刷“輕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樣以及相應的國際貿易通用的標記圖案。

6.4 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籤註明上述有關內容。裝在甲板上的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6.5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各一式 份、有關設備的技術文件一式 份。需要組裝的設備部件附詳細裝配圖一式 份。

6.6 出賣人交付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潮和防雨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註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人;

(3)目的地;

(4)嘜頭標記;

(5)毛重(公斤);

(6)箱號/件號。

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 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代號、號稱和頁數。

6.7 凡由於出賣人對貨物包裝不善,保管不良,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出賣人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規定負責修理、更換或賠償。

第七章 設計與設計聯絡

7.1 為使本“合同工廠”的建設工作順利進行,買賣雙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 和本章的規定進行設計和設計聯絡。

設計聯絡會議內容、時間、地點和參加人員,詳見附件 。

7.2 出賣人承擔的設計工作範圍詳見本合同附件 。出賣人提交“技術資料”的要求、內容、份數和交付日期詳見本合同附件 。

7.3 買受人承擔的設計範圍詳見本合同附件 。買受人向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見本合同附件 。出賣人依此作為本“合同工廠”設計的依據。

7.4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月內出賣人應將有關標準、規範及其清單航空郵寄給買受人。買受人將對出賣人提交的上述標準和規範提出意見,經雙方討論商定後予以更換,並作為出賣人進行設計的依據。

7.5 出賣人在初步設計全部資料寄達北京後 個星期內,應自費派遣技術人員來做解釋設計,買受人應協助辦理入境簽證和居留手續。在解釋設計期間,買受人有權提出改進意見,出賣人對此應予充分考慮。初步設計經審核後雙方簽訂協議書,該協議書即作為最終設計的依據。

7.6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供的最終設計全部資料後 天內,應予確認。

7.7 買受人在本“合同工廠”設計過程中,認為有必要時,有權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到出賣人的有關設計單位和製造廠瞭解與本“合同工廠”有關的數據和技術資料。出賣人應協助辦理入境證和居留手續,並免費提供所有與設計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

7.8 在執行本合同期間,買受人提出與“合同工廠”有關設計的技術問題時,出賣人應予及時答覆,並免費提供有關資料。

第八章 標準與檢驗

8.1 出賣人供應本合同工廠的“設備”的製造、選材、檢驗和試驗,應按出賣人國家和/或公司現行標準規範進行。

本合同生效後 個月內,出賣人應將上述公司標準和規範一式 份和國家標準一式 份航寄買受人。買受人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標準和規範提出意見,經雙方討論商定後予以更換並作為檢驗和試驗的依據。

8.2 出賣人對其供應的全部“設備”應進行檢驗和試驗,並向買受人提交由製造廠或出賣人出具的質量合格證和檢驗記錄,以此作為本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的證明書。“設備”檢驗和試驗的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

8.3 買受人有權自費派遣檢驗人員到出賣人國家會同出賣人檢驗人員一起到製造廠車間對“設備”的製造和質量進行檢驗和試驗。出賣人應在設備進行裝配和檢驗前 個月將檢驗日期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應在收到通知後 個月內將檢驗人員的名單通知出賣人,以便出賣人協助辦理入境手續。主要設備的裝配和檢驗應有買受人人員在場,買受人還應有權參加其他“設備”的檢驗和參加出賣人及有關製造廠召開的有關“設備”的質量會議。

8.4 買受人檢驗人員若發現“設備”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規格時,有權提出意見,出賣人應充分考慮並自費採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當缺陷排除後,應再次檢驗和試驗,由此引起的增多的費用由出賣人負擔。

8.5 買受人檢驗人員在出賣人國家和製造廠的檢驗不代替“設備”運抵買受人合同工廠現場的開箱檢驗,亦不能免除出賣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的保證責任。買受人人員不籤任何證明文件。

8.6 出賣人應免費為買受人人員提供方便的工作條件,如必需的技術文件、圖紙、檢驗工具和儀器等。

8.7 如買受人不能在本章規定的期限內派出人員參加上述檢驗工作時,出賣人將自行檢驗。

8.8 出賣人供應的全部“設備”的開箱檢驗應在合同工廠現場進行,出賣人有權自費派遣檢驗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參加此項檢驗,買受人應在檢驗前一個月將開箱檢驗日期通知出賣人,併為出賣人檢驗人員提供工作的方便。

在雙方會同開箱檢驗中如發現“設備”有短少、缺陷、損壞或包裝與本合同規定不符合或質量標準與本合同第8.1條和第10.1條規定不符時,應作詳細記錄,並由雙方代表簽字。如屬出賣人責任,此記錄即為買受人向出賣人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8.9 出賣人檢驗人員不能參加開箱檢驗時,買受人有權自行開箱檢驗。如發現本合同第8.8條所述問題系屬出賣人責任時,應委託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證明,以此作為買受人向出賣人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出賣人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應立即無償換貨、補發短缺部分或降低貨價,並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風險以及買受人的檢驗費用。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 個星期內提出異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

出賣人換貨和/或補交貨物的時間,不得遲於出賣人收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

個月。

8.10 在開箱檢驗中,由於買受人的原因,發現“設備”有損壞,通知出賣人後,出賣人應儘快補發、更換,其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8.11 上述檢驗並不能解除出賣人對本合同第九章、第十章所承擔的責任。

8.12 在檢驗中,如發現出賣人提供的檢驗所需的標準仍不完整或提供得不及時,經與出賣人協商,買受人有權按照買受人國家現行標準進行檢驗。

第九章 安裝、試車和驗收

9.1 “安裝”係指合同工廠全部設備、材料的裝配、就位和連接等安裝工作。“試車”係指機器和/或設備的單獨或聯動的試運轉。

“投料試生產”係指合同工廠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試生產。

“考核”係指為檢查本合同附件 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數值而進行的試驗。

“驗收”係指如果考核結果表明,本合同附件 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指標能夠全部達到,則合同工廠即為買受人所驗收。

9.2 合同工廠的安裝將在買受人負責組織和在出賣人負責技術指導下進行,出賣人有權對其進行詳細設計的所有“設備”的安裝以及界區接點的安裝進行技術指導。

合同工廠的試車、投料試生產和考核應在買受人組織安排和出賣人技術指導下進行。在安裝工作開始前 個月,雙方各自授權一名代表處理合同工廠從安裝到驗收期間的全部技術工作。具體工作應由雙方代表友好協商安排。雙方代表應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廠在本合同生效日後 個月內建設完畢。

如果雙方之間有任何問題和分歧時,雙方將分析原因,澄清責任並在現場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9.3 在安裝工作開始前,出賣人技術人員應詳細介紹安裝方法和要求。在安裝期間出賣人技術人員應對安裝工作進行技術指導並參加所有設備安裝質量的檢驗和試驗。出賣人技術人員的重要技術指導應以書面提出。

9.4 安裝完畢後,如雙方代表認為安裝工作完全符合設計要求時,雙方代表應按技術文件和圖紙一起進行檢驗和試車。雙方代表將簽訂同類設備安裝證書及單機試車和機械與設備的系統聯運證書。上述證書將以附件 第 條規定的工作日誌為基礎。

如試車順利完成,安裝工作完全符合技術文件要求時,雙方代表應在 天內在現場簽署安裝竣工證書。此證書籤字日即為合同工廠安裝及試車完成日。但此證書不能免除出賣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在投料試生產、考核期間和機械保證期內對設備和材料發現的缺陷所應負的責任。

9.5 本章第9.4條規定的試車完成後應儘快開始投料試生產,其開車日期由雙方代表現場商定。投料試生產和考核所需的儀表校準、記錄項目、取樣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詳細程序應由出賣人在安裝及試車完成日前提出,並經雙方代表討論決定。

在投料試生產前,買受人應準備充足的維修工具、實驗室及檢驗設施和熟練的操作、維修及測試人員,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 第 條所列的人員,並準備好按本合同附件所列必要數量和質量的全部原料和有關的公用工程。出賣人技術人員可出入試驗室和檢驗設施,以便取樣分析。投料試生產和性能試驗期間的採樣、化驗將在雙方代表在場的情況下進行。

除雙方已同意的程序外,出賣人技術人員認為必要的採樣和化驗,在經與買受人代表協商後由買受人進行。

從試車到合同工廠驗收期間,出賣人可以使用買受人庫存的備品備件,如由於出賣人責任出賣人使用了買受人庫存的備品備件,出賣人應及時在現場予以償還。

9.6 投料試生產期為首次投料生產開始日起的 個月。在此期間,當合同工廠主要設備達到良好穩定運行後由雙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應按本合同附件 的規定在出賣人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

每次考核的結果應作出記錄,在每次考核完成後 天內雙方在性能考核執行上簽字確認。

9.7 如按本合同的附件 規定的考核期內實現了本合同附件 規定的全部保證數值時,雙方代表應在 天內簽署合同工廠驗收證書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此即視作合同工廠為買受人所驗收。

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時,出賣人應儘快在雙方同意的期限內對“設備”進行必要的修理、更換和/或修改。修改後應重新按照合同附件

的規定儘快再次考核,買受人應大力協助。

如上述修理、更換和/或修改在現場進行,所需費用(如工時費、材料費等)應在合同工廠交接驗收前,由雙方授權代表根據修理、更換和/或修改的情況商定,並由雙方代表會籤。

如因出賣人原因,需將任何設備運出中國以外進行修理或更換時,全部運費、修理或更換費用應由出賣人負擔。更換或修理的“設備”應在合同工廠現場交貨。

9.8 在本合同第9.6條規定的投料試生產期間,本合同附件規定的保證數值如有任何一項或多項未能達到時,雙方應會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責任,並按以下規定處理:

9.8.1 如由於出賣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受人同意延長投料試生產期 個月,以便出賣人對合同工廠進行改進並再次進行考核。如在延長的 個月中由於出賣人原因仍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受人同意再次延長投料試生產期 個月。如在再次延長的 個月期滿時,由於出賣人原因考核仍然失敗,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8條的規定辦理。在兩次延長的兩個 個月內改進合同工廠所需全部費用和出賣人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

9.8.2 如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投料試生產應延長 個月。在此期間,買受人將按本合同附件 的規定繼續支付出賣人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所需出賣人技術人員的人數由雙方討論決定。如延長的 個月期滿時,仍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合同工廠應由買受人驗收,雙方應在 天內簽署驗收證書。然而出賣人應協助買受人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廠達到正常生產所需的指標。由此而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9.9 如由於買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第 批“設備”交貨之日起 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核,則按合同第四章第 條由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的款項應予實現,但不免除出賣人的所有責任。

9.10 如由於買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第 批“設備”和材料交貨之日起 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核時,合同工廠應為買受人所驗收,但出賣人仍應承擔協助買受人合同工廠開車和運轉的責任。提供服務的期間和條件應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由於出賣人原因,上述第 批交貨延誤,由上面所提的時間相應順延。

9.11 按本合同第9.7條、第9.8條和第9.9條規定的合同工廠的驗收,並不能免除出賣人對合同工廠的“設備”在機械保證期內應負的責任。

第十章 保證、索賠和罰款

10.1 出賣人保證其供應的本“合同工廠”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設備”是全新的,質量是優良的。設備和材料的選型均符合工藝、完全運行和長期操作使用的要求,並符合本合同附件 和附件 的規定。

10.2 出賣人保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圖紙清晰、完整和正確,能滿足“合同工廠”的設計、安裝、運行和維修的要求並符合附件 的規定。

10.3 在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期間,如果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由於出賣人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和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和證明書的錯誤造成“設備”的損壞,出賣人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作為賠償,並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 個星期內提出複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出賣人換貨期限不遲於證實屬出賣人責任之日起 個月。

10.4 出賣人對本“合同工廠”“設備”的保證期為本“合同工廠”被買受人驗收後 個月;如由於買受人責任而影響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驗收時,則不超過出賣人最後一批貨物交付日期後 個月。保證期滿後,由買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正、副本各 份給出賣人。

10.5 在保證期內,發現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規定時,如屬出賣人責任,則買受人有權憑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出賣人提出索賠。出賣人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並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貨物到達目的港後的風險由買受人負責)。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 個星期內提出複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出賣人換貨的期限,應不遲於出賣人收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 個月。

如屬微小缺陷,可由買受人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費用由出賣人負擔。

10.6 在保證期內,如由於出賣人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設備”而使本“合同工廠”停機時間作相應的延長,新更換和補充修復的“設備”的保證期為被買受人驗收後 月。

10.7 在保證期滿後 天內,買受人出具的在保證期內發現的“設備”缺陷的索賠證書仍然有效。

10.8 如由於出賣人責任,在考核試車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 規定的一項或多項技術經濟指標時,出賣人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在出賣人收到買受人書面通知後 個月內使之達到各項保證指標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逾期如仍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 所規定的保證指標時,出賣人應承擔罰款,其計算辦法如下:

出賣人支付罰款,則本“合同工廠”即為買受人所驗收,並由買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廠”驗收證書正、副本各一份交給出賣人。

10.9 如由於出賣人責任未能按合同第四章規定的交貨期交貨時,買受人有權按下列比例向出賣人收取罰款:

遲交 至 周,每週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遲交 至 周,每週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遲交 周及以上,每週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不滿一週按一週計算。

遲交貨物的罰款總金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 %。

出賣人支付遲交罰款,並不解除出賣人繼續交貨的義務。

任何一批貨物遲交超過 個月時,買受人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一章 侵權和保密

11.1 出賣人同意向買受人轉讓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並允許買受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使用出賣人的 工藝進行“合同工廠”的工程設計、建設和操作,以設計、製造、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其年產量為 ,其工藝説明見本合同附件 。出賣人提供買受人用於本合同工廠的專有技術和專利如下:專有技術登記號: ,專利登記號: 。

專有技術、研究報告、資料等包括在本合同附件 裏。

11.2 在本合同生效後 天內,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提供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簽發的包括本合同第11.1條所述的工藝的專利登記證書的影印本 份。

11.3 如果任何第三方對買受人使用本合同第11.1條所規定的專利和專有技術提出任何異議時,出賣人應負責處理,買受人對此無任何責任。

11.4 本合同生效後 年內,如出賣人對本合同第11.1條所規定的專利和專有技術有所發明和改進時,不管其發明和改進是否已獲得專利權,出賣人均應向買受人免費提供詳細資料。買受人有權將上述資料用於合同工廠。如有必要,關於技術指導的一切費用由買受人根據雙方同意的本合同第 章和附件 規定的條件負擔。

11.5 本合同生效後 年內,買受人對本合同11.1條所規定的專有技術對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對參加本合同工廠的計劃、安裝和施工等工作的其他單位除外,然而他們必須承擔同樣的保密義務。在保密年限內,若專有技術的一項或多項被第三者公開後,買受人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1.6 出賣人對買受人所提供的設計基礎和現場條件資料的保密期不受上述時間的限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颱風、地震事件和其他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遲的時間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2.2 受事故影響一方應儘快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 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審閲確認。

12.3 當不可抗力事故終止或事故消除後,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儘快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以航空掛號信證實。

第十三章 税費

13.1 中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對“買受人”課徵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費,由“買受人”支付。

13.2 中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對“出賣人”課徵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費,由“出賣人”支付。

13.3 在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和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税費,將由“出賣人”支付。

第十四章 爭議解決

仲裁(方案一)

14.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地點在 ,由 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4.3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4.4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4.5 在仲裁期間,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仲裁(方案二)

14.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地點在 所在國進行,如買受人是被告,則由在 國 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如出賣人是被告,則在 國由 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

14.3 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履行。

14.4 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14.5 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間,合同其餘部分繼續執行。

(注:方案二的各項條款適用於仲裁在被告國進行的情況。)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5.1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 簽字。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 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 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任何一方有權取消本合同。

15.2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 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15.3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償付未了債務。

15.4 本合同用中、英文寫就,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15.5 本合同附件 至附件 ,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5.6 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掛號信郵寄,一式 份。

15.8 雙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時,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15.9 除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責任外,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承擔任何其他義務和責任。

買受人: 出賣人:

地址: 地址: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電傳號: 電傳號:

傳真號: 傳真號:

買受人:(簽字)出賣人:(簽字)

買賣合同(國標柴油) 篇4

CONTRACT

Contract No.:

The Buyers: The Sellers:

This contract is made by and between the Buyers and the Sellers; whereby the Buyers agree to buy and the Sellers agree to sell the under-mentioned goods subject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as stipulated hereinafter:

(1)Name of Commodity:

(2) Quantity:

(3) Unit price:

(4)Total Value:

(5) Packing:

(6) Country of Origin :

(7) Terms of Payment:

(8) insurance:

(9) Time of Shipment:

(10) Port of Lading:

(11) Port of Destination:

(12)Claims:

Within 45 days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the destination, should the quality, Specifications or quantity be found not in conformity with the stipulations of the contract except those claims for which the insurance company or the owners of the vessel are liable, the Buyers shall, have the right on the strength of the inspection certificate issued by the C.C.I.C and the relative documents to claim for compensation to the Sellers

(13)Force Majeure :

The sellers shall not be held responsible for the delay in shipment or non-deli-very of the goods due to Force Majeure, which might occur during the process of manufacturing or in the course of loading or transit. The sellers shall advise the Buyers immediately of the occurrence mentioned above the within fourteen days there after . the Sellers shall send by airmail to the Buyers for their acceptancea certificate of the accident. Under such circumstances the Sellers, however, are still under the obligation to take all necessary measures to hasten the deliveryof the goods.

(14)Arbitration :

All disputes in connection with the execution of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ettled friendly through negotiation. in case no settlement can be reached, the case then may be submitted for arbitration to th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of the 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al Rules of Procedure promulgated by the said Arbitration Commission . the Arbitration committee shall be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and the Arbitration fee shall be borne by the losing parties.

(The Buyers) (The Sellers)

買賣合同(國標柴油) 篇5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根據國家現行的農副產品(茶葉)的收購 、經雙方商定,簽訂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向甲方交售茶葉品名茯茶。

二、結算辦法:批貨批款、當天兑現。

三、交售地點:_____茶葉收購站或甲方所屬收購站、點。

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樣價 ;在各基層收購站張榜公佈國家規定的評茶等級標準、價格和樣茶;堅持對樣評茶,按質論價,不得壓級壓價和提級提價。

五、乙方交售的茶葉,不得摻雜使假、要表裏合一。

六、乙方向甲方按合同交售名茶原料和春毛茶,甲方將保證收購乙方生產的低檔茶,如乙方不按合同執行,向它方交售茶葉,甲方可不收乙方的低檔茶葉。

七、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都不得違反本合同,如有違反按民法典有關規定,罰違約方未履行合同部分金額_____%的違約金。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執一份。鄉政府和當地工商部門各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甲方(蓋章):_____ 乙方(蓋章):_____

代表(簽字):_____ 代表(簽字):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國標柴油) 篇6

甲方 (賣方)姓名:__________

乙方 (買方)姓名:__________

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願意購買此房;雙方經協商,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永不反悔,協議內容如下:

一、甲方將其位於_________總公司院內,___________小區_____號樓_____單______元_____樓_____户,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售給乙方,該房屋包括儲藏室、太陽能、室內水電設施齊全。

二、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產成交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為_________,乙方全部付清購房款後,同時甲方將此房交給乙方包括購房發票、鑰匙、物業交接,以及購房時的所有文書資料,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給乙方。

四、甲方保證對出售的房屋擁有獨立產權,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如以後單位小區要辦理房產權證及其他證件,甲方應積極協助給予辦理相關手續。

五、甲方保證此房在交易前沒有任何抵押債務與經濟糾紛;如甲方違約拒絕將房屋出售給乙方,則甲方將原房款退還給乙方,並支付給乙方購房款_____%違約金,並且賠償乙方裝修此房所有的支出。

六、如乙方違約退房,甲方將扣罰乙方購房款_____%違約金。

七、乙方對所購住房享有所有權,如微山縣XX公司回收該住房所有權,甲方不再主張所有權,乙方享有一切補償。

八、本協議經證明人見證,即日起簽字生效,雙方應共同遵守,並具有法律效益,本協議一式_____份。

九、甲、乙雙方協議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證明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買賣合同(國標柴油) 篇7

買賣合同(樣式二)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_____)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註明採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驗收方法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_____等等)。

第八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於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説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説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説明的事項。)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_____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其它_______。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公章)供貨單位(乙方):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

買賣合同(國標柴油) 篇8

供方: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及金額

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質量負責條件和期限

供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符合合同規定產品質量標準,並與供方樣品相符,如與合同或者樣品不符,需方須在兩週內通知供方,在沒有損壞的情況下,一月內可進行退、調貨處理,由此產生得所有費用由供方承擔。根據市場需要需方可進行調貨,由此產生的費用有需方承擔。

三、合作方式

根據雙方互惠互利、實現供應得原則下進行友好合作,合作方式為:供方以正常價格提供給需方所需產品,需方在準備購貨時,向供貨方提出書面購貨需求,並交納定金_____%,供方及時進行備貨,貨物準備妥當以後,供方通知需方將餘款_______%打到供方帳户,款到發貨。需方首次進貨,可先支付所需產品貨款得_____%,剩餘______%在下次進貨時付清。

四、權利和義務

供貨方在保證此類產品質量的前提下,以優惠價格給需方供貨;需方在合同期內不得通過其他渠道購入此類產品,同時為了維護市場得穩定,需方在銷售產品時其零售價格上下浮動不得超過甲方規定零售價格的______%,批發價格不得低於甲方給乙方的供貨價格。

以上條款任何一方違約都將追究法律責任。

五、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交由工商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訴。

六、供方在規定時間內(按照貨量而定)備貨完畢,需方可以請供方代辦運輸,由此產生的費用由需方承擔。

七、合同有效時間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供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國標柴油) 篇9

(合同編號:)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機構: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買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國籍:

地址: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

商鋪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於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准文件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鋪,【現定名】【暫定名】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商鋪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為【現房】【預售商鋪】。預售商鋪批准機關為___________,商鋪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鋪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單元】【層】___________號房。

該商鋪的用途為___________,屬___________結構,層高為___________,建築層數地上___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__層。

該商鋪陽台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鋪【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説明見附件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鋪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鋪單價為(__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__幣)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鋪單價為(__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

總金額(__________幣)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鋪總價款為(__________幣)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拾____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鋪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買賣合同(國標柴油) 篇10

立協議人 甲方:(賣方):

證件號碼 :

買方:(買方):

證件號碼:

由於甲方已收到乙方預付的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雙方同意就下列房地產買賣事項,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自願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的房地產(房屋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權面積:___平方米)出售給乙方。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願意購買該房地產。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地產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______元。乙方於___年_ 月_日前_ 次付清給甲方,購房定金將在最後一次付款時衝抵。付款方式____________。

三.雙方同意於__年__月__日由甲方將上房地產正式交付給乙方。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拆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五.違約責任:乙方中途悔約,乙方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甲方中途悔約,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 _日內將定金退還給乙方,另付給乙方相當於定金數額的違約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相當於上述房地產價款千分之__的滯納金。

六.本契約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房地產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契約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契約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份。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

十.本契約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 月日 年 月日

買賣合同(國標柴油) 篇11

: (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煙花產品,具體明細見附表。  

二、質量與包裝要求,嚴格按照GBX1-20國家標準和甲方要求生產,產品要求外形美觀,內質過硬,安全性能好。  

三、交貨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貨。  

四、運輸方式及到站和費用負擔,產品由甲方自運到乙方倉庫,其運雜費由甲方負擔,乙方倉庫的卸車費由乙方負擔。  

五、運輸手續的辦理:乙方負責辦理購入地公安部門爆炸物品購買證和爆炸物品運輸證,甲方負責產地的有關手續。  

六、驗收標準:貨到乙方倉庫後,由乙方驗收,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收。  

七、結算方式:貨到乙方倉庫驗收合格後付總貨款的 %,年前付到總貨款的 %,餘款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八、仲裁:甲乙雙方如發生合同糾紛,則由甲方所在地法院進行調解或仲裁。  

九、如果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由廠家負責,但如果由於消費者未按產品的燃放説明燃放而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

一、所有產品不得含氯酸鉀,如造成損失由負責。  甲方: 乙方:____日期

買賣合同(國標柴油) 篇12

買方:___________(下稱甲方)賣方:__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着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_ (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1.數量: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_________(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______(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行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附加條款: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其它事項: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後的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單位。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______受權代表:(簽字)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於____(地點)。

買賣合同(國標柴油) 篇13

售方:

購方:

鑑於售方同意出售,購方同意購買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貨物),其合同貨物的質量、性能、數量經雙方確認,並簽署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1.合同貨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數 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原 產 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價 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F.O.B.

5.裝船:第一次裝船應於接到信用證後30天至45天內予以辦理。從第一次裝船,遞增至終了,應在12個月內完成。

6.優惠期限:為了履行合同,若最後一次裝船時發生延遲,售方提出憑證,購方可向售方提供30天的優惠期限。

7.保險:由購方辦理。

8.包裝:用新牛皮紙袋裝,每袋為_______公斤;或用木箱裝,每箱為_________公斤。予以免費包裝。

9.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後5天(公曆日)內購方通過開證行開出以售方為受益人,經確認的,全金額100%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的,可轉讓的,允許分期裝船的信用證,見票即付並出示下列證件:

(1)全套售方商業發票;本站

(2)全套清潔、不記名、背書提單;

(3)質量、重量檢驗證明。

10.裝船通知:購方至少在裝貨船到達裝貨港的7天前,將裝貨船到達的時間用電傳通知售方。

11.保證金:

(1)通知銀行收到購方開具的不可撤銷信用證時,售方必須開具信用證_____%金額的保證金。

(2)合同貨物裝船和交貨後,保證金將原數退回給售方。若出於任何原因,本合同規定的第12條除外,發生無法交貨(全部或部分)按數量比例將保證金作為違約予以沒收支付給購方。

(3)若由於購方違約或購方不按照本合同第9條規定的時間內,(第12條規定除外)開具以售方為受益人的信用證,必須按保證金相同的金額付給售方。

(4)開具的信用證必須滿足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內容。信用證所列條件應準確、公道,售方並能予以承兑。通知銀行收到信用證後,通知銀行應給開證銀行提供保證金。

12.不可抗力:售方或購方均不承擔由於不可抗力的任何原因所造成的無法交貨或違約,不可抗力的任何原因包括戰爭、封鎖、衝突、叛亂、罷工、僱主停工、內亂、騷動、政府對進出口的限制、暴動、嚴重火災或水災或被人們所不能控制的自然因素。

交貨或裝船時間可能出現延遲,購方或售方應提出證明予以説明實情。

13.仲裁: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執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仲裁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其法規裁決。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除進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在仲裁進行的同時,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的其餘部分。

14.貨幣貶值:若美元貨幣發生法定貶值,售方保留按貶值比率對合同價格予以調整的核定權力。

15.有效期限:本合同簽字後,在7天內購方不能開出以售方為受益人的信用證,本合同將自動失效。但購方仍然對第11條中第(2)、(3)項規定的內容負責,支付予以補償。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認真審閲並遵守其規定的全部條款,在見證人出席下經雙方簽字。

售 方:___________________

購 方: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國標柴油) 篇14

甲方 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標的物

1.1標的、數量、價款等

名稱:羊肉、羊雜

數量: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

總金額:___________

提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產品的質量要求

2.1乙方要保證提供的牛肉的質量及新鮮度。

2.2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有權換貨或退貨處理。

第三條、產品的交付

3.1交(提)貨方式:甲方負責運輸費用 乙方負責聯繫運輸。

3.2甲方變更到貨地點的,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5日通知乙方。

第四條、產品檢驗:

4.1負責產品的檢驗。

第五條、質量異議

5.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當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5.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5.3乙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六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6.1乙方將貨物交付甲方,甲方驗收合格後以結算方式付款。

第七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除本合同約定的情形外,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a.乙方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屆滿時,不能按合同約定交貨的,應向甲方支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 _________ %的違約金。

b.乙方逾期向甲方交貨的,甲方可根據需要接收或拒絕。甲方拒絕接收的,按解除合同的規定辦理。甲方接收的,乙方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 _________%的違約金。

c.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應根據甲方的要求進行重新包裝或退貨、換貨,費用由乙方自負。

d.乙方將產品錯發,應根據甲方要求重新發貨或將上述貨物發回至約定的地點,費用由乙方自負。因此造成逾期交貨的,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e.乙方由於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均應賠償損失。

8.2甲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a.甲方違反合同規定,無正當理由中途退貨的,向乙方支付退貨部分貨款______ %的違約金。

b.甲方無正當理由拒不接收貨物的,向乙方支付拒收部分貨款 ______ %的違約金。

c.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按日支付違約金。

d.甲方由於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均應賠償損失。

第九條、合同爭議解決的方式:如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呼和浩特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十條、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中涉及經雙方確認的説明、要求、標準等可作為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條、本合同以傳真形式簽訂,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共 ___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 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 年 ____ 月 ___ 日

簽訂地點: ____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國標柴油) 篇15

訂貨方: (簡稱甲方)

供貨方: (簡稱乙方)

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書。

第一條 總則

1.1 方在具體交易中,應以本協議書為基礎簽訂產品訂貨合同,訂貨合同應明確規定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總額、驗收方法、支付方式及交貨日期、地點、方法等具體內容。

1.2 乙方須依據本協議書及雙方認同的訂貨合同向甲方提供產品,在約定的日期和地點交貨。甲方保證按訂貨合同中規定的結算方式和期限支付貨款。

1.3 在交易過程中,如產品價格、規格、包裝、數量等事項發生變動,須經雙方以書面形式一致確認後方為有效。

1.4 雙方確認的《訂貨合同》、《報價單》一經簽署,即作為本協議書的附件。

第二條 產品質量保證

2.1 乙方應保證產品質量標準依甲乙雙方簽訂的《產品承認書》做標準;訂貨合同中明確規定了質量標準的,不得低於約定的質量標準。

2.2乙方應保證出廠的產品為合格品,產品應貼有合格標識、出廠時間。

2.3因甲方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三條 價格

3.1乙方供給甲方的產品的價格應公平、合理。

3.2 由於乙方之產品主要結構材料(如變壓器、PCB板、IC芯片等)受市場波動影響較大,價格調整按雙方《報價單》內規定執行。

3.3價格以人民幣計,如有變動,以《訂貨合同》的補充説明為準。

第四條 包裝

乙方所供應產品的外包裝應標明產品名稱、規格、數量、質量合格證明、出廠日期及其它説明。

第五條 交貨及驗收

5.1甲方在訂立合同簽訂後,乙方按訂貨合同的具體交貨日期、地點、交貨數量等細節完成交貨。

5.2產品交貨地點 ;運輸方式: (如需託運的,應註明託運公司)。

5.3 每次交貨時,乙方應同時提交該批產品的送貨單。甲方驗收合格並在送貨單上簽字加蓋收貨章,同時開進倉單後,產品才算完成。

5.4 運送產品到指定交貨地點過程中的所有風險和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運輸貨物的運費、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5.5 甲方在驗收時認為產品不合格時,可拒絕接受產品。(質量要求參照本協議的第二條)

5.6《訂貨合同》中明確約定的產品數量,(除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收乙方的產品。

5.7甲方在驗收產品時,檢驗出有質量問題的產品達到10%或以上的,可以拒絕驗收剩餘產品,直接將當批次產品全部退回乙方,待乙方整改處理好後,再次送貨檢驗,因產品送檢時發現不良退貨而導致乙方無法正常投入生產及交貨帶來的損失,乙方應按照該批貨款的10倍賠償甲方損失。

第六條 所有權及風險轉移

6.1產品的所有權及丟失、損壞的風險在甲方驗收並完成收貨手續後由乙方轉移至甲方,出現產品滯銷乙方不應接受退貨和換貨。如因產品本身質量問題,滯銷不良品可無條件退回乙方。

6.2 對於一些特殊定製材料,而且有最低起訂量要求的材料,當甲方訂單數量不足材料的最低起訂標準時,多出部分的庫存材料由甲方承擔(如PCBLCD液晶屏等專用材料)。

第七條 貨款結算與支付方式

7.1甲方在結算日向乙方發出貨款支付通知,並按照本協議的匯款地址支付。

7.2 結算方式: (舉例説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貨款,在 年 月 日前付清。)如逾期不能付清貨款,則按所欠貨款總額的天支付滯納金給乙方.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8.1 由於甲方未按本協議書、訂貨合同履行其義務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金和賠償金。

8.2 甲方中途無故退貨,甲方應向乙方償付退貨產品總價值50%的違約金。

8.3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驗收辦法和時間驗收,無故延期驗收超過2天即按收貨處理。

8.4 甲方應嚴格遵守付款時間:延期付款1個月以上應支付供方5%的滯納金,延期2個月以上的供方有權停止供貨,並向法院提起訴訟追討貨款。

第九條 乙方違約責任

9.1乙方交貨的數量不足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供貨限期,乙方交貨期逾期15天以上按不能交貨處理,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10%的違約金。交貨時間按照雙方協定時間,乙方必須按時按質交貨,拖延一天扣貨款的2%。

9.2乙方為甲方開發的系統,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展廳、展會及其它場所展示,更不得提供樣品或供貨給非甲方指定的公司或個人,由此引起的甲方損失,按經濟法相關規定賠償。

第十條 解除合同

解除買賣合同的一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同時甲方結清貨款。

第十一 條爭議解決

由於本協議書中未規定的事宜或由於雙方對本協議書個別條款的解釋發生爭議時,雙方應以誠相待,協商解決,如雙方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有權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有效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協議期滿前一個月,任何一方可以書面通知對方不再續約;如雙方均未提出書面通知,則本協議自動延續一年,以後亦同樣處理。

第十三條 生效

13.1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3.2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13.3 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書的附件及補充協議均作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國標柴油) 篇16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買方(下稱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賣方(下稱乙方) :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着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名稱、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

1、名稱____________ 品種_____型號_______ 規格_______花色_____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1)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 (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主管部門標準或自行約定的。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第六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大寫 )___(小寫);總價:___(大寫)___ (小寫) (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作為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收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作為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處約定管轄法院或仲裁機構)

第十一條附加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3、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種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

買賣合同(國標柴油) 篇17

合同編號:

簽訂時間:

出賣人(以下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下述標的物訂立買賣合同,具體如下:

1. 合同標的物

1.1 名稱:

1.2 商標:

1.3 規格:

1.4 型號:

1.5 生產廠家:

1.6 生產地:

1.7 數量:

1.8 單價:

1.9 金額:

2. 標的物的質量標準

甲方應當對標的物的產品質量負責。

標的物的質量必須同時滿足下列幾項標準或要求:

2.1 標的物的質量必須滿足________________標準或者雙方交易習慣所確定的標準;

2.2 如果前款即第2.1條規定的質量標準不存在或者無法確定的,標的物的質量必須滿足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2.3 如果前款第2.2條規定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不存在的,標的物的質量必須滿足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2.4 標的物應當具備其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但是,對產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説明的除外;

2.5 標的物應當符合在其上或者在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產品標準,符合以產品説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2.6甲方對標的物的口頭或書面的介紹、對標的物質量或性能的書面或者口頭形式的説明構成對標的物質量的明示保證;此介紹或者説明一旦作出,即構成甲方對標的物質量的明示擔保責任;

3. 標的物質量檢驗期間、乙方的質量異議及甲方的質量瑕疵責任

在標的物的質量檢驗期間內,如果乙方通過檢驗或者使用發現甲方交付的標的物存在不符合本合同第2條規定的任何一項標準或要求的情形,那麼應當認定標的物存在質量瑕疵,甲方應當對標的物的質量瑕疵承擔責任。

3.1 標的物的質量檢驗期間:

3.1.1 標的物有質量保證期的,質量保證期為檢驗期間;

3.1.2 標的物沒有規定質量保證期的,自乙方驗收標的物之日起兩年為檢驗期間;

3.2 乙方的質量異議

3.2.1在本合同前款即第3.1條規定的質量檢驗期間內,如果發現標的物的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第2條約定的各項標準或要求以及出現其他因標的物質量瑕疵導致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情形,乙方應當就標的物的質量瑕疵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異議。乙方應當確保甲方已收到其異議。

3.2.2乙方應當在前款規定的質量檢驗期間內向甲方提出異議。逾期提出異議的,甲方不予迴應,且不承擔任何質量瑕疵責任。

3.3 甲方的質量瑕疵責任

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異議後立即作出積極迴應,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及處理意見。甲乙雙方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繩,以公平合理、誠實互信原則為知道,就甲方承擔質量瑕疵責任的方式及範圍進行友好協商;如果雙方自甲方收到乙方異議之日起十日內(但是雙方另行商定期限的除外)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則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由乙方選擇下列一項或者幾項方式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應當應乙方要求在7日內履行質量瑕疵責任:

3.3.1 修理

3.3.2 更換

3.3.3 重作

3.3.4 退貨

甲方在已經採取一切合理努力包括上述修理、更換、重作行為之後仍不能使標的物具有符合合同目的的質量或性能時,應當承擔退貨責任。

3.3.5 減少價款或者返還應當減少額價款

應當減少的價款 = 甲方因標的物質量瑕疵遭受的可得利益損失總額 + 甲方已經支出的必要的交易成本。

3.3.6 支付違約金

如果甲方提供的標的物質量不符合約定,在7日內採取上述合理努力後仍不能使標的物質量符合合同目的,那麼乙方可以向任意第三方購買合同項下的標的物,甲方應當承擔乙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費用,並且按照合同總價款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3.7 賠償損失

如因甲方提供的標的物存在質量瑕疵造成乙方工作人員或者其他人員人身傷害的,甲方應當賠償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支付殘疾人生活自助具費、生活補助費、殘疾人賠償金以及由其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由死者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

4. 標的物的交付

4.1 交付方式

標的物由甲方負責運輸,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雙方在乙方住所地交付。

4.2 交付地點

交付地點為乙方住所地,具體為:廣東省廣州市科學城開源大道X號科技企業加速器X棟5樓

4.3 接收負責人及聯繫方式:

接收負責人: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

4.4 交付時間

4.4.1交付時間

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內;或者,

預付款支付之後_________內;或者,

雙方另行商定的合理時間( )內。

4.4.2甲方逾期交付標的物的違約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標的物的,應當按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具體計算方法為:逾期交付標的物違約金 = 逾期交付標的物的價款 同期銀行利率 逾期交付的天數

5. 標的物的驗收

5.1 驗收時間

標的物在乙方住所地交付時進行初步驗收

5.2 驗收方式

5.3 驗收標準

5.4 負責驗收人員

5.5 驗收中發現質量瑕疵的處理辦法

驗收中發現質量瑕疵參照本合同3.3“甲方的質量瑕疵責任“規定的責任處理。

6. 價款的支付

6.1 付款方式

標的物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RMB),按照下列條件以一次性付款方式完成支付:在甲方完成本合同第3條和第4條項下標的物交付和驗收的義務,並且在乙方書面確認甲方所交付標的物的質量滿足本合同第2條規定標準之後的________內或者雙方另行商定的合理時間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標的物總價款,即人民幣_______元整(RMB ) 。

6.2 乙方逾期支付價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逾期支付價款的,應當按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具體計算方法為:逾期支付價款違約金 = 逾期支付的價款 同期銀行利率逾期支付的天數 。

6.3 甲方開具發票的義務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付款或者全款之後應當在______日內或者合理時間內向乙方提供對應金額的發票。

6.4 乙方的全部或者部分支付價款行為不代表認可或者接受甲方提供標的物的質量,也不構成對甲方的其他任何承諾。

7.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7.1 合同履行期間,如因客觀原因需變更合同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合同。

7.2合同履行期間,如因法律法規以及國家政策的變動或者不可抗力而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者繼續履行已經沒有實際意義的,本合同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後終止。

7.3 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7.4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的,終止履行;同時甲方應當退還乙方已支付的價款,但應扣除甲方為履行本合同已經支出的且乙方認為合理的、必要的費用。

8. 適用法律及解決爭議方法

8.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8.2 本合同在具體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調解不成的,向雙方同意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 補充協議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經協商之後雙方在本協議之外另行達成補充協議的,補充協議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合同的效力及期限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電子件和掃描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主要負責人(簽名): 主要負責人(簽名):

簽章時間: 簽章時間:

買賣合同(國標柴油) 篇18

房屋買賣合同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共有產權人:            身份證號:                            

買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所售房屋權證號及座落位置、結構、層次、面積、附屬設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號,房屋土地使

用權證號為:                           號;

2、甲方所售房屋位於______ 區______ 路(街)______ 號,為______ 結構;

3、甲方所售房屋登記面積______ 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屬設施和裝修為                                                                   

第二條: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___ 拾___ 萬___ 仟___ 佰元整(含附屬設施和裝修費用);

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交易税費由           方負擔。甲方負責配合辦理過户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甲方賣與乙方停車位一處,位置為:                                  價格為:                        。

:付款方式及房屋交付。

乙方先將         元購房款匯入甲方名下            銀行,賬號為         

的賬號上。

在乙方給甲方匯款後,甲乙雙方在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及繳納税費。待乙方辦理完貸款後,將餘款匯給甲方。

2、甲乙雙方辦理過户後,乙向甲交房。(交付鑰匙等)

第四條:如因甲方產權權屬在房地產管理部門不能過户。則雙方另行協商。

第五條: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後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房屋共有產權人:

聯繫電話: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國標柴油) 篇19

買賣合同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    產品達成此協議。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

二、產品質量

1、質量標準:

2、乙方對產品質量的特殊要求:

3、乙方對產品包裝的特殊要求:

4、乙方對產品質量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產品後五日內提出確有證據的書面異議並通知到甲方;逾期不提出異議的,視為甲方產品質量符合本合同約定要求。但乙方使用甲方產品的,不受上述期限限制,視為甲方產品符合合同約定要求。

三、產品價款

1、產品的單價與總價:

上述貨物的含税價為:______總價款為:________

2、甲方產品的包裝費用、運輸費用、保險費用及交付時的上下列支費用等按下列約定承擔:

(1)甲方產品的包裝物由______提供,包裝費用由______承擔。

(2)甲主產品的運輸由______辦理,運輸費用由______承擔。

(3)甲方產品的保險由_____辦理,保險費用由_______承擔。

(4)甲方產品交付時的上下力支費用由_______承擔。

(5)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乙方應當在甲方交貨前一次性給付甲方。

四、產品交付

(1)甲方產品交付方式為:乙方提貨,甲方送貨,甲方代辦託運。

(2)產品交付地點為甲方所在地,交貨時間為合同生效後_____天,若乙方對甲方產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應當在乙方提供相關確認文件後______天內交貨。但乙方未能按約定付款甲方有權拒絕交貨,乙方未能及時提供相應文件的,甲方有權延期交貨。

(3)在合同約定期限內甲方違約未能及時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甲方承擔;產品交付後或乙方違約致使甲方拒絕交貨、延期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五、價款結算

(1)乙方應在本合同書籤訂_______日內向甲方預付貨款______元,甲方交付前給付價款______元,餘款由乙方在收到甲方產品之日起_______天內付清。

(2)乙方應當以現金、支票或即期銀行承兑匯票方式支付甲方價款。

(3)雙方同意乙方未能付清所有價款之前,甲方產品的所有權仍屬於甲方所有。

六、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七、商業祕密

(1)乙方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等)均為甲方的商業祕密。

(2)無論何種原因終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對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非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為履行本合同義務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3)乙方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違約,都應當承擔違約金_______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及主張權利的費用等)。

九、不可抗力

(1)因火災、戰爭、罷工、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終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損失各自承擔。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後,雙方需要繼續履行合同的,由雙方另行協商。

(2)因不可抗力終止合同履行的一方,應當於事件發生後______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文件並及時通知對方。未履行通知義務而致損失擴大的,過錯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聯繫人或授權代表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諾、通知等,都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具有不可撤銷性。

(2)簽訂或履行合同過程中,非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確認,乙方對甲方任何人員的個人借款,均不構成乙方對甲方的預付款或已付款款項。

(3)乙方聯繫地址、電話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到甲方,在乙方通知到甲方前,甲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聯繫方式無法與乙方聯繫的,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4)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應當在簽訂合同時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經營的證明文件,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簽訂本合同時,雙方確認的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二、明示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條款已充分閲讀,完全理解每一條款的真實意思表示,願意簽訂並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約定。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後生效。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買賣合同(國標柴油) 篇20

合同編號:_________

交貨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由甲方向乙方訂購軟件_________系統,_________套,合同總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一、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不對乙方所開發的軟件進行拷貝、複製、泄露給第三方使用,且不能解剖、彙編與反彙編,否則乙方將追究甲方法律責任。

2.服務和升級:

(1)一年內免費升級服務(從軟件安裝日起,但甲方需承擔差旅費的_________%,按次數計算)。

(2)服務響應時,外省客户5天內。

(3)軟件安裝後、乙方有義務對甲方操作員進行集中培訓,電話、e-mail指導。

(4)乙方軟件是通用軟件,甲方需要改動並進行二次開發,工作量過大需另訂協議,作為合同的附件,另收開發費用。

二、服務期滿後的收費標準:

1.升級時收取服務工本費。

2.服務費每年按合同總金額_________%收取。乙方則通過良好服務體系,保證軟件質量確保甲方正常運行,服務方式同上述服務與升級的(2)、(3)款。

三、驗收標準

乙方軟件能使甲方正常運轉即為合格。

四、結算方式

1.甲乙雙方確定後當日預付定金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2.甲方軟件安裝當日,甲方付給乙方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五、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提供技術資料必須經雙方簽字或加蓋公章。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

3.本合同經雙方加蓋公章及負責人簽字後方能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買賣合同(國標柴油) 篇2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____________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本合同的標的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同意受讓本合同交易標的物的成交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萬元)整。

第三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__________________交付給乙方。

第四條該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行政主管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完成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五條在登記主管機關核准轉移登記申請以前,有關交易標的物的產權瑕所引起的風險、責任仍由甲方承擔;自行政機關機關核准轉移登記申請後,有關交易標的物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自行政機關核准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交易標的物按現狀移交給乙方。

第七條該合同的生效條件

如果甲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不能付清因___________所欠乙方債款,則該買賣合同生效;如果甲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付清因___________所欠乙方債款,則該買賣合同不生效。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份,其餘由雙方持送有關部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國標柴油) 篇22

需方:(簡稱甲方)_________

供方:(簡稱乙方)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工程的鋼材買賣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

2、施工單位:

3、工程名稱:

4、工程地點:

第二條、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

產品名稱  牌號  商標 規格 型號 生產廠家 單價(元/噸)   計劃 數量(噸)

總金額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1、上表中的鋼材單價為供方送到工程施工現場的價格,該價格已包含了運輸費、裝卸費等費用。

2、税率為17%,税金按照實際供貨價款金額計取由供貨方承擔,供貨方應當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

3、上表中的數量為計劃數量,最終結算貨款以雙方實際交付量為準。

第三條、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乙方所提供的鋼材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GB1499.2―20__鋼筋混凝土用鋼標準規定以及其他相應國家標準,鋼筋直徑的偏差值必須控制在GB1499.2―20__表3中的數值規定;若達不到該標準規定,甲方有權拒絕簽收,其相應的違約責任按照本合同第十條條款處理。

第四條、交貨時間、方式:

1、甲方根據工程進度需要,分期分批次向乙方購買所需要鋼材,甲方每次要貨時應提前三天把需要鋼材的規格、型號、數量等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後兩天內將所需要鋼材送貨到工程施工現場。

2、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按規格,自行備車送貨到工程施工現場,並自行組織裝卸貨物。

第五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鐵皮整件包紮,不回收。

第六條、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1、螺紋鋼,按國標理論計算重量;圓鋼,按國標理論計算重量,但鋼筋的規格直徑必須符合國標規定。

2、線材,甲方對線材可按吊牌或過磅抽檢重量,若乙方貨單數量實際少於過磅抽檢重量的‰時,同批次所供貨單重量按該過磅抽查重量缺少比例的倍扣減。

3、甲方必要時可以對磅秤進行檢查。

第七條、驗收標準、方法:

1、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標準進行驗收。

2、乙方必須隨車附帶有效的鋼材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文件,應提供廠方的生產許可證。甲方安排驗收人員對進場鋼材進行數量以及表觀質量驗收;如質量有異議,甲方負責送有關檢測機構檢測,若檢測該批次鋼材為不合格鋼材由乙方負責退回,檢測費用和運輸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除重新補齊合格鋼材外,還需承擔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貨物簽收和核對方法:

甲方授權數量簽收人員,聯繫電話:,簽收人員僅對貨物的數量和外觀質量進行簽收,無權對價格、金額、違約金等進行調整或結算;超出授權範圍,甲方有權不予認可;未經書面授權變更籤收人員的簽單,不能作為雙方結算憑證。

第九條、結算方式、支付方式及期限:

1、每月號,乙方憑上述數量簽收人員簽字的送貨單,報到甲方財務部門進行核對,經核對無誤後,再由甲方項目負責人和(或)甲方授權結算人員簽字確認,結算單據方可生效。

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選擇(AB)種期限、方式結算:

A、乙方根據結算單據開具税率為%的增值税專用發票,甲方收到結算單、送貨單和發票(三者同時具備)後內,支付乙方鋼材款的%。如逾期支付的,按照逾期支付金額的日萬分之六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所產生的違約金須在年月日前全部付清。

B、乙方同意為本工程項目墊資萬元,貨款的結算方式為:

①在墊資額度萬元以內(含本數),乙方不向甲方計取利息;達到該額度的,乙方即可於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結算墊資部分貨款,墊資部分貨款自結算次日起按日息萬分之三由甲方承擔墊資利息。

②超過墊資額度萬元部分的貨款,甲、乙雙方應每月結算一次,且甲方應於結算後五個工作日內將該超過墊資部分的貨款支付給乙方,如逾期支付的,自第六日開始按照逾期支付金額的日萬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③墊資部分貨款,甲方同意在本工程主體封頂後_(建議時間為三個月左右)個月內付清。如逾期支付的,甲方同意墊資部分的利息自逾期日起從日萬分之三提高至日萬分之五,但不另行計取違約金。

3、甲方所付款項均系優先用於支付貨款本金和墊資款本金,再支付墊資款利息、逾期支付貨款違約金;甲方如確有違約逾期支付貨款須承擔違約金的,違約金應在最後一期貨款支付的同時一併結算支付。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遲延供貨,除賠償甲方損失外,遲延期間應向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應供貨物價款的萬分之計算;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商標、規格、廠家、質量不符合同約定的,由乙方負責調換,並承擔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同時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如乙方未按合同履行,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合同,除賠償甲方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未履行部分合同金額%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供、需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2、當價格降幅達%以上時,雙方協商調整價格,協商不成需方可解除合同。

3、乙方在結算單或送貨單上等單方製作的任何條款或文字説明均不視為雙方的約定,也不得作為變更本合同的依據和條件,如合同單價、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重要條款如需調整,須以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中如甲方出具了蓋有項目部“工程技術資料專用章”的有關結算、簽收單或欠款等的憑證的,不得作為合同的結算依據。

5、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税率為%的增值税專用發票。由於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提供税務發票,甲方可以拒絕支付貨款,由此導致甲方延期支付的,不視為甲方違約,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張此期間的違約金或利息等。

6、甲方的税務信息: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户名: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__;地址及電話:_________。

7、乙方税務信息: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户名: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__;地址及電話:_________。

第十二條解決爭議方式:發生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其解決爭議方式為向浙江省東陽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經辦人員簽字並加蓋雙方公司合同專用章或法人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需方(蓋章):_________供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

買賣合同(國標柴油) 篇23

出 賣 人: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買 受 人: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買受人所購房屋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 ____幢____層____號房。

該房屋的用途為____,屬____結構,層高為____,建築層數地上____層。

該房屋陽台是____(封閉式或非封閉式)。

該房屋建築面積共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第二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種方式計算該房屋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單價為(____幣)每平方米____元,總金額( 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單價為(____幣)每平方米____元,總金額( 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房屋總價款為(____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

買受人逾期付款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處理:

1、逾期在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

第四條 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_年___月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___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房屋經驗收合格。

2、該房屋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房屋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房屋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處理:

1、逾期不超過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_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

第五條 交接

1、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房屋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2、出賣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條 產權登記

出賣人應當在房屋交付使用後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__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頁,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的情況如下:

出賣人___份,買受人___份,共___份。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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