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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範本(精選24篇)

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範本(精選24篇)

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範本 篇1

合同編號:

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範本(精選24篇)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

│  汽車品牌  │           │    型號    │         │

├───────┼───────────┼──────────┼─────────┤

│  生產廠商  │           │    產地    │         │

├───────┼───────────┼──────────┼─────────┤

│  發動機號  │           │   合格證號   │         │

├───────┼───────────┼──────────┼─────────┤

│  車架號  │           │   海關單號   │         │

├───────┼───────────┼──────────┼─────────┤

│       │           │          │         │

│  商檢單號  │           │ 配置(標準配置/  │         │

│       │           │   選用配置)   │         │

├───────┼───────────┼──────────┼─────────┤

│   數量   │           │   車身顏色   │首選: 次選:   │

├───────┼───────────┼──────────┼─────────┤

│單價(人民幣)│           │   內飾顏色   │首選: 次選:   │

├───────┼───────────┴──────────┴─────────┤

│總價(人民幣)│                                │

│   大寫   │                                │

├───────┼────────────────────────────────┤

│   備註   │                                │

└───────┴────────────────────────────────┘

第二條 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於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並達到產品説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落籍地有關部門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應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爭議的,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直接作為判定問題的依據;需要進行鑑定的,以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準。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第三條 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  %(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作為定金;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前或簽訂時向甲方支付的訂金,視為預付款。

乙方選擇按第  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時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前支付餘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3、貸款方式:見《貸款合同》 。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                  。

4、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 (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 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中文);

(5) 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            。

5、甲方應在交車時當場演示、檢查車輛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實回答乙方的提問,配合乙方對車輛進行驗收。乙方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雙方進行確認。對於確屬質量問題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對於車輛的配置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更換車輛與解除合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將車輛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下並向乙方交付隨車文件時,雙方應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售後服務

1、車輛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説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甲方應提供由生產廠商認定的兩家以上的維修保養網點供乙方選擇。

在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閲讀車輛説明書、用户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為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或到生產廠商認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説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出台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已交車款的   %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2、乙方在使用後發現車輛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3、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乙方要求甲方賠償的,如生產廠商有過錯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生產廠商追償;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4、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詐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5、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依照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未交車款的   %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6、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 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及甲方的宣傳材料、廣告、公開承諾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其他約定:  。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證照名稱:             證件名稱:

證照號碼:             證件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附件一

合同編號:

車輛交接書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年   月   日   時,甲、乙雙方在       對  牌汽車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車輛品牌及型號規格為:              。

乙方經過驗收,認為該車輛符合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編號為    )的約定(發動機號:      車架號:      ),同意接受。

2、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1)發票 (2)合格證 (3)説明書 (4)保修卡  (5)海關證 (6)商檢證 (7)進口車關單 (8)進口車商檢單 (9)其他:

3、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內可自行添加項目。

┌──────┬─┬──────┬─┬───────┬─┬──────┬─┬──────┬─┐

│外觀及漆面 │ │燈光    │ │電動天線   │ │      │ │      │ │

├──────┼─┼──────┼─┼───────┼─┼──────┼─┼──────┼─┤

│內飾    │ │反光鏡   │ │cd      │ │      │ │      │ │

├──────┼─┼──────┼─┼───────┼─┼──────┼─┼──────┼─┤

│轉向    │ │輪胎及備胎 │ │收放機    │ │      │ │      │ │

├──────┼─┼──────┼─┼───────┼─┼──────┼─┼──────┼─┤

│制動    │ │雨刮器   │ │點煙器    │ │      │ │      │ │

├──────┼─┼──────┼─┼───────┼─┼──────┼─┼──────┼─┤

│手剎    │ │發動機   │ │鑰匙及遙控器 │ │      │ │      │ │

├──────┼─┼──────┼─┼───────┼─┼──────┼─┼──────┼─┤

│離合器   │ │空調    │ │千斤頂    │ │      │ │      │ │

├──────┼─┼──────┼─┼───────┼─┼──────┼─┼──────┼─┤

│排擋    │ │門窗    │ │隨車工具   │ │      │ │      │ │

├──────┼─┼──────┼─┼───────┼─┼──────┼─┼──────┼─┤

│儀表盤   │ │電動天窗  │ │警示牌    │ │      │ │      │ │

└──────┴─┴──────┴─┴───────┴─┴──────┴─┴──────┴─┘

4、里程錶顯示數:       公里

5、其他交接事項:                          。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時起生效,視為車輛正式交付,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附件二

合同編號:

委託服務協議書

委託人(乙方)

受託人(甲方):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乙方授權甲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選牌 (2)代辦按揭 (3)代辦保險 (4)代辦上牌 (5)代辦裝潢 (6)代辦其他項目:

二、委託報酬

為甲方順利完成委託事宜,乙方應在簽訂本協議時支付     元,大寫   。

甲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乙方應一次性付清剩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      元,大寫             。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選牌,代辦費:       元。

2、代辦按揭,代辦費:       元。

3、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  (2)保險期限:一年   二年  三年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         元。  (4)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費用:      元。  (5)車輛損失險,費用:          元。  (6)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         。  (7)以上保險費用合計:          元。  (8)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的,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書面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  養路費       元,車船税      元,購置税      元,註冊費:       元,其他      元,合計約           元。

5、代辦裝潢,裝潢項目              ,費用       元。

6、代辦其他項目                 ,費用        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應憑發票、收據向乙方結賬。

四、上述費用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税憑證(2)養路費憑證(3)機動車保險單(4)行駛證(5)車船税憑證(6)車輛牌照號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辦理委託事項過程中車輛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先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賠付不足的部分,屬於甲方責任的,由甲方承擔,屬於第三方責任的,甲方應協助乙方索賠。非因甲方過錯導致車輛未上相關保險或保險公司以車輛未取得牌證為由拒絕賠付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解除合同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委託事項的,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日,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完成的,本協議履行期限相應順延,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同《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

九、其他約定:                           。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範本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交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説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上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説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如發現屬於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繫、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在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

1.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一份(市場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姓名(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姓名(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範本 篇3

附件

編號:

上海市汽車買賣合同

示範文本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制定

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

使用説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示範文本,供汽車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參照使用,買受人在簽約之前應當仔細閲讀本合同示範文本的內容並瞭解有關情況。

二、本合同所稱汽車是指銷售方向買受方出售的新車,不包括二手車。

三、經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可以對本合同示範文本的條款內容進行選擇或增補。

四、為更好地維護各方當事人的權益,簽訂合同時應當慎重,力求具體、嚴密。

五、本合同示範文本自20__年3月15日起使用。今後未規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續使用。

當事人在使用中發現問題,可隨時向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反映。

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地址:

上海市虹口區唐山路535號2樓 郵編:200082

電話:

電子郵箱:

合同編號:

上海市汽車買賣合同

(20__版)

甲方(銷售方):

乙方(買受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車輛基本情況

國產/進口: 自排/手排:

車輛類型: 品牌型號:

產 地: 生產者名稱:

車身顏色: 內飾顏色:

出廠時間: 排 量:

尾氣排放標準: 外廓尺寸:

核定載客: 核定載重:

其他: 。

第二條 關於車輛配置的約定

第三條 質量標準

車輛的質量要求應當符合出廠時的國家標準且不低於生產者出廠檢驗標準,並能依法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機動車註冊登記

第四條 價款

車輛價格每台 元,大寫 。

數量 台,總計 元,大寫 。

乙方如委託甲方代為拍牌、代辦保險、代付購置税及車船税、代為驗車與辦理上牌手續等服務,雙方應在補充協議中予以約定。

第五條 支付方式

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車輛價款: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 元,大寫 。

2.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 %,即 元,大寫 ;餘款 元,大寫 ,於 年 月 日前付清。

3.其他 。

乙方應當將價款付至甲方的財務部門或甲方指定的賬號,不得將價款直接付給甲方的銷售人員。

第六條 交付與驗收

1.□甲方送車 □乙方自提 □其他 。

2.交車地點: 。

3.交車日期: 年 月 日前。

4.交車時里程錶顯示數應當小於 公里。

5.車輛交付時應當場查驗,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型號規格、外觀、輪胎、內飾、配置、備件、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確認,雙方應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詳見本合同附件)。如發現表面瑕疵,乙方應當場向甲方提出,並在《車輛驗收交接書》上作詳細記錄。

6.甲方向乙方交付車輛且雙方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即為車輛正式交付。

第七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其實施細則和配套規定對其所出售的車輛承擔質量保證責任或“三包”責任。

2.甲方出售車輛屬於事故車、有維修記錄車、處理品車、改裝車、“三包”退換車及生產日期超過 年以上的庫存車,應當事先向乙方作出書面説明。

3.甲方不得承諾能夠直接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業務。

4.甲方的蓋章名稱與本合同、發票上的名稱應當保持一致;不一致的,甲方應當在訂立本合同前書面告知乙方。

5.乙方簽訂合同,應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並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6.雙方應當遵守合同約定,自覺履行合同義務。非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變更、解除合同,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 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

1.甲方逾期交付車輛的,應每天按車輛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車輛超過 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乙方逾期支付車輛價款的,應每天按逾期支付部分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因乙方原因未通過銀行貸款審核並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因不可歸責於甲、乙雙方的原因,銀行無法辦理貸款並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日內全額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如不按時退還,應當以乙方已付款項為基數按每天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交付汽車的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或低於生產者出廠檢驗標準的,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處理: 。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或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願意仲裁,而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十條 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車輛驗收交接書、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車輛驗收交接書

補充協議

(此頁為簽署頁)

甲方(蓋章):

住 所: 郵編: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户銀行: 賬號:

乙方(簽字或蓋章):

住所(址): 郵編: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組織機構代碼:

委託代理人: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附件

車輛驗收交接書

甲方(銷售方):

乙方(買受方):

年 月 日,甲、乙雙方在 對 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為: ,生產日期為 年 月 日,發動機號 ,車輛識別代碼 ,合格證號 ,進口證明書號 ,商檢單號 。

2.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1)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

(2)合格證 □

(3)產品使用説明書 □

(4)三包憑證 □

(5)維修保養手冊 □

(6)修理者網點名冊 □

(7)海關證 □

(8)商檢證 □

(9)機動車保險單 □

(10)購置税憑證 □

(11)車船税憑證 □

(12)臨時牌照 □

(13)行駛證 □

(14)機動車登記證 □

(15)環保標誌 □

(16)驗車標誌 □

(17)其他

3.車輛外觀有無表面瑕疵:

4.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打“√”,反之打“×”,未配備打“○”。

(1)漆面(10)水箱(19)倒車雷達(28)DVD

(2)內飾(11)前/後橋(20)儀表盤(29)收放機

(3)輪胎(12)離合器(21)燈光(30)後備箱

(4)發動機(13)雨刮器(22)反光鏡(31)隨車工具

(5)變速箱(14)門窗(23)點煙器(32)千斤頂

(6)轉向系統(15)玻璃(24)電子時鐘(33)警示牌

(7)制動系統(16)電動天窗(25)安全帶(34)備胎

(8)點火系統(17)空調(26)電動電線(35)

(9)懸架系統(18)導航(27)CD(36)

5.搖控器 個。

6.車鑰匙(卡) 把。

7.里程錶顯示數: 公里。

8.其他驗收交接事項及説明: 。

本驗收交接書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範本 篇4

出賣人: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

一、 汽車型號及金額:__________

二、交車地點、方式:__________

交車地點:__________          交車時間: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          付款時間:__________

三、質量、維修:__________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説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上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説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如發現屬於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繫、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協商):

五、爭議的解決方式: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應提交萊蕪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一份(市場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買受人: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

買受人姓名(章):__________             出賣人姓名(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範本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買賣人(一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月__日

雙方經協商,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一、 甲方同意將______車出售給乙方,該車相關參數如下:

品牌型號 號牌號碼車輛類型發動機號車架號累計行使里程 公里年審有效期 養路費有效期保險有效期 路橋費有效期 車輛使用性質 其他狀況 □營運 □非營

□其他

二、 車輛交易約定事項

1、 交易車輛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2、 付款方式:乙方於_____年__月__日向甲方預付車款的__%,計______元;待交易車輛過户、轉籍手續辦理完成,且車輛及其證件交付完畢時,即時支付交易車輛的所有餘款______元。

3、 甲方應提供及其證件,以便辦理車輛過户、轉籍手續;並於______年__月__日交付交易車輛,交付地點__________,應隨車移交的相關證件如下:

□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登記證書 □車輛購置附加税本 □車船使用税票

□養路費憑證 □路橋費憑證 □機動車輛保險單 □營運車輛專用票、證 □其它證件 __________。證件總計______件

4、 甲乙雙方同意委託____________________(交易公司全稱)依法辦理交易車輛過户、轉籍手續。雙方約定,交易手續費、證照費由___方承擔。

三、 權利義務

1、 甲方應保證其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辦理過户、轉籍手續。

2、 甲方必須真實、準確介紹所售車輛的基本情況,並提供合法、有效的賣車相關證件;乙方應提供合法有效的買車相關憑證。

3、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地點與甲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政見,並支付相關款項:甲方在收取車款後,應開具收款憑證。

4、 在辦理交易車輛過户、轉籍之前,因交易車輛所發生的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風險由甲方承擔,在辦理交易車輛過户、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及法律責任風險均由使用者負責和承擔;交易車輛過户轉籍完成及其證件交付之後,因乙方原因所發生的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風險由乙方承擔。

四、違約責任

1、 第三人對交易車輛主張權利並有確實證據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 因甲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的,乙方有權中止合同、甲方應向乙方返還已付車款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車輛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的,甲方有權中止合同、退還已付車款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因交易公司的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的,由交易公司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3、 甲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證件的,逾期每日按車款總價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4、 乙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的,逾期每日按車款總價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 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想人民法院起訴。

六、甲、乙雙方已閲讀本合同條款,並充分理解合同各條款之內容;本合同一式四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出賣人姓名(簽章)__________

買受人名稱(簽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範本 篇6

買方: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號牌號碼:

初次登記日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20--年4月27日 至20--年9月30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20--年8月。

行駛公里數:25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 )客運、( /)貨運、(是 )出租、( /)租賃、( /)非營運、(/ )其它。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税費)11萬元;大寫 十一萬元整 。

買方應於20--年9月 1 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後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並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户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户、轉籍手續。車輛過户、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税、費負擔方式為: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税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税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户、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户、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

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 2 %的標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 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後即生效。

賣方(章)

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範本 篇7

甲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身份證□暫住證□護照□永久居留證□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物

經雙方協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車輛給甲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

排氣量:_________

首選顏色:_________

次選顏色:_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1.車輛成交單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貨價及正式完税發票)。數量:_________台。

2.其他費用:_________,由_________方承擔。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3.車輛交付後,如甲方需委託乙方代辦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書(附件二),有關費用及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甲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乙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餘款,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甲方可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為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屬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辦理貸款手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3.分期付款:

(1)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車價款。定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2)在乙方把甲方訂購的商品車交給甲方,並經甲方辦理交車手續時,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如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上牌手續,則經雙方協商有關合同車價的餘額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在乙方辦妥有關委託事項後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其他約定:_________。

4.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

第四條 質量及相關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乙方提供汽車辦理牌證的隨車資料,附有中文使用説明書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維修指引。

4.乙方保證售賣給甲方的車輛,在交給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車方式(在□中打“√”選擇):□甲方自提;□乙方送車上門;□其他約定:_________。

3.交車地點:在乙方的經營場所內,或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在選取欄打“√”):

(1)100公里□,

(2)_________公里□。

(注: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發生的公里數。)

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車輛合格證(國產車)或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進口車)。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

(5)隨車工具、備配件及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甲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基本使用功能和隨車工具(備配件)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及功能等有異議的,應當場向乙方提出,經乙方確認後負責調換、處理。

7.乙方向甲方交付汽車及隨車物件,雙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附件一),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乙方應提前3天以上通知甲方接收車輛,如甲方因故不能按時接收車輛的,雙方應協商延期。如協商不成或甲方延期提車超過7天的,視為甲方放棄,乙方有權處理有關車輛,不退還定金。

9.從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乙方轉移至甲方。

第六條 關於定金

甲方未按約支付車款,或不能按時提車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未按約交付車輛的,應當在合同解除後十日內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 雙方特別約定:_________

第八條 違約金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乙方有權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甲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后,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亦有權將此款項在甲方已付車價款中直接扣除,餘款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解除通知書後十日內退還甲方。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約定的車輛,甲方有權按已支付的車價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后,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同時退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車價款。

第九條 有關維修、保養

1.生產廠家(或乙方)指定以下的特約維修店向甲方所購買的本合同所述的車輛提供維修、保養等售後服務,其他售後服務網點可向乙方查詢。

維修站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2.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按照生產廠家規定的保養、保修手冊進行維修、保養。

(1)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的保修期,為_________年或者_________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如果車輛用於出租或營運則保修期為_________年或_________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購車發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車輛交接日期為起算日期,以最後到達者為準。

(2)新車的易損件保修期按生產廠家公佈規定執行或參照保養和保修手冊。

3.乙方有責任督促車輛維修站按照保養、保修手冊和用户手冊的內容對所售車輛進行保養。

4.甲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閲讀説明書、用户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如屬甲方使用不當、保養不當或擅自改裝、裝潢造成而引起的相關聯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5.甲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憑保修憑證到乙方或生產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在保修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總成質量問題經2次以上(含2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應當負責向生產廠家申請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的保修手冊。

6.保修期內,如因自身故障致車輛停用時間累計超過_________天,則保修期在狀態恢復正常時重新起計,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頒佈的保修手冊。

7.保修期中,甲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故障並經廠家特約維修站確認的,在_________日內(按廠家規定時限內)未能修復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向生產廠家主張按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賠償。

8.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認定或生產廠自認,甲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甲方有權向乙方或生產廠家主張索賠,乙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乙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9.甲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佈的汽車召回範圍,甲方應當按照生產廠公佈的具體要求辦理交涉。

第十條 甲方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1.甲方是乙方所購車輛的最終用户,在辦理上牌入户前不得為任何商業目的轉售所購車輛。不得將所購車輛用於有損乙方及該車輛品牌標誌形象的活動。

2.甲方不得故意移卸、添加或以其他方式來掩蓋、替代所購車輛上的商標、徽章等標誌。

3.甲方在購車前,已事先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許可或符合當地相關的規定所要求的資格,並且已瞭解甲方入户所在地對入户車輛的一些限制性法規,保證能夠在購車後的規定時間內辦理一切相關的牌證手續,否則因此造成對乙方的任何損失、索賠、糾紛等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對於違約事項,雙方有定金約定條款和違約金約定條款的,一方違約時,對方既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也可以選擇適用定金條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選擇其一。

2.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質量問題或證件不全導致甲方無法上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和退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實際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同時採取各種合理手段減少不可抗力給雙方造成的影響,並應在10日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4.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任何一方在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並且非屬該方的過錯或過失致使其遲延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洪水、地震、暴亂、爆炸、戰爭、自然災害、政府行為、運輸工具或其它公用事業的中斷或停頓或在乙方供應商的工廠內發生的罷工或停工。

5.乙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車輛,或要求乙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6.滯納金應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二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佛山市及各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佛山市各級消費者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佛山或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對車輛質量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確定由雙方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鑑定。如雙方不能共同確定檢測機構的,則由佛山市具有法定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終局鑑定。鑑定結果符合該產品手冊的技術質量的,鑑定費由對質量提出異議的一方承擔,否則鑑定費由另一方承擔。

第十三條 雙方的聯繫方式及資料

1.甲方聯繫資料

詳細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日間)_________(夜間)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

手機號碼: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

2.乙方聯繫資料:經雙方協商,確認任一方採用以下任一種方式進行聯繫都有效。

詳細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部門:_________

聯繫電話:(日間)_________(夜間)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

工作手機號碼: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

3.雙方以上的通訊方式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只包括信件、電子郵件、傳真)通知對方,否則如因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責任由變更方負責。手機或其他移動通訊工具的短信僅作為普通訊息傳遞之用,建議不作重要事項的通知。

4.由於甲方改變通訊方式,令乙方無法及時通知甲方提車的,乙方有權保留甲方訂購的車輛7天,超過7天乙方可以不為甲方保留車輛,不退還定金。

第十四條 其他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為準。如阿拉伯數字與大寫數字有矛盾時,以大寫數字為準。

第十五條 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或蓋印)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失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

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範本 篇8

甲方(轉讓方):________公民身份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公民身份號碼:________________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甲方將其所有的富路FL175ZK型摩托車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就轉讓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形式:乙方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_____元)作為該車使用權轉讓費,在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一次性將轉讓費支付給甲方。

二、轉讓車輛相關信息:

1、車架號:__________;2、發動機號:__________;3.、車牌號:_________

三、本協議簽訂後甲方協助乙方到車輛保險繳納單位將保險受益人變更為乙方,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四、本車使用權轉讓期限_____年,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滿後順延。

五、自本協議簽訂即車輛交付給乙方使用之日起,由於乙方或乙方將車輛出借給他人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保證其使用車輛期間遵守相關法律法律規。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範本 篇9

汽車買賣合同

(參考文本)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一、 汽車型號及金額:

二、 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交車時間: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付款時間:____________

三、 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説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下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説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如發現屬於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護站聯繫、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田(雙方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一份(市場

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買受人:______________   出賣人:

買受人姓名(章)__________   出賣人名稱(章)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範本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車輛基本情況

國產/進口: 。

自排/手排: 。

車輛類型: 。

品牌型號: 。

產地: 。

生產者名稱: 。

車身顏色: 。

內飾顏色: 。

出廠時間: 。

排量: 。

尾氣排放標準: 。

外廓尺寸: 。

核定載客: 。

核定載重: 。

其他: 。

第二條關於車輛配置的約定

第三條質量標準

車輛的質量要求應當符合出廠時的國家標準且不低於生產者出廠檢驗標準,並能依法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機動車註冊登記。

第四條價款

車輛價格每台 元,大寫 。

數量 台,總計 元,大寫 。

乙方如委託甲方代為拍牌、代辦保險、代付購置税及車船税、代為驗車與辦理上牌手續等服務,雙方應在補充協議中予以約定。

第五條支付方式

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車輛價款: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 元,大寫 。

2.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 %,即 元,大寫 ;餘款 元,大寫 ,於 年 月 日前付清。

3.其他: 。

乙方應當將價款付至甲方的財務部門或甲方指定的賬號,不得將價款直接付給甲方的銷售人員。

第六條交付與驗收

1.□甲方送車 □乙方自提 □其他 。

2.交車地點: 。

3.交車日期: 年 月 日前。

4.交車時里程錶顯示數應當小於 公里。

5.車輛交付時應當場查驗,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型號規格、外觀、輪胎、內飾、配置、備件、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確認,雙方應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詳見本合同附件)。如發現表面瑕疵,乙方應當場向甲方提出,並在《車輛驗收交接書》上作詳細記錄。

6.甲方向乙方交付車輛且雙方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即為車輛正式交付。

第七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其實施細則和配套規定對其所出售的車輛承擔質量保證責任或“三包”責任。

2.甲方出售車輛屬於事故車、有維修記錄車、處理品車、改裝車、“三包”退換車及生產日期超過 年以上的庫存車,應當事先向乙方作出書面説明。

3.甲方不得承諾能夠直接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業務。

4.甲方的蓋章名稱與本合同、發票上的名稱應當保持一致;不一致的,甲方應當在訂立本合同前書面告知乙方。

5.乙方簽訂合同,應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並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6.雙方應當遵守合同約定,自覺履行合同義務。非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變更、解除合同,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

1.甲方逾期交付車輛的,應每天按車輛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車輛超過 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乙方逾期支付車輛價款的,應每天按逾期支付部分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因乙方原因未通過銀行貸款審核並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因不可歸責於甲、乙雙方的原因,銀行無法辦理貸款並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日內全額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如不按時退還,應當以乙方已付款項為基數按每天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交付汽車的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或低於生產者出廠檢驗標準的,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處理: 。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車輛驗收交接書、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一: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車輛驗收交接書

甲方(銷售方):

乙方(買受方):

年 月 日,甲、乙雙方在 對 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為: ,生產日期為 年 月 日,發動機號 ,車輛識別代碼 ,合格證號 ,進口證明書號 ,商檢單號 。

2.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1)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

(2)合格證 □

(3)產品使用説明書 □

(4)三包憑證 □

(5)維修保養手冊 □

(6)修理者網點名冊 □

(7)海關證 □

(8)商檢證 □

(9)機動車保險單 □

(10)購置税憑證 □

(11)車船税憑證 □

(12)臨時牌照 □

(13)行駛證 □

(14)機動車登記證 □

(15)環保標誌 □

(16)驗車標誌 □

(17)其他: 。

3.車輛外觀有無表面瑕疵: 。

4.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打“√”,反之打“×”,未配備打“○”。

(1)漆面

(10)水箱

(19)倒車雷達

(28)DVD

(2)內飾

(11)前/後橋

(20)儀表盤

(29)收放機

(3)輪胎

(12)離合器

(21)燈光

(30)後備箱

(4)發動機

(13)雨刮器

(22)反光鏡

(31)隨車工具

(5)變速箱

(14)門窗

(23)點煙器

(32)千斤頂

(6)轉向系統

(15)玻璃

(24)電子時鐘

(33)警示牌

(7)制動系統

(16)電動天窗

(25)安全帶

(34)備胎

(8)點火系統

(17)空調

(26)電動電線

(35)

(9)懸架系統

(18)導航

(27)CD

(36)

5.搖控器 個。

6.車鑰匙(卡) 把。

7.里程錶顯示數: 公里。

8.其他驗收交接事項及説明: 。

本驗收交接書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範本 篇11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

企業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證:_____________

企業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

1、合同編號方法:單位簡稱+年份(4位阿拉伯數字)+合同序號(4位阿拉伯數字)。

2、在本合同中需選擇的項目,以打“√”為準。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物

經雙方協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車輛給甲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排氣量:

首選顏色:次選顏色:

第二條數量與價款

1、車輛成交單價:元,大寫。

(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貨價及正式完税發票)。

數量:台。

2、其他費用:,由方承擔。

運費元,由方承擔。

出庫費元,由方承擔。

3、車輛交付後,如甲方需委託乙方代辦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書,有關費用及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條付款方式

甲方選擇下述第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乙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 年 月 日前,支付餘款,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甲方可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

但以下情況視為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①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②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屬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辦理貸款手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3、分期付款:

(1)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作為定金。

定金可以抵作車價款。

定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2)在乙方把甲方訂購的商品車交給甲方,並經甲方辦理交車手續時,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3)如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上牌手續,則經雙方協商有關合同車價的餘額人民幣元(大寫:)在乙方辦妥有關委託事項後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其他約定:。

4、其他付款方式:。

第四條質量及相關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乙方提供汽車辦理牌證的隨車資料,附有中文使用説明書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維修指引。

4、乙方保證售賣給甲方的車輛,在交給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提車方式(在中打“√”選擇):甲方自提;乙方送車上門;

其他約定:。

3、交車地點:在乙方的經營場所內,或 。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在選取欄打“√”):(1)100公里,(2)公里。

(注: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發生的公里數。

)

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車輛合格證(國產車)或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進口車)。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

(5)隨車工具、備配件及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甲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基本使用功能和隨車工具(備配件)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如對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及功能等有異議的,應當場向乙方提出,經乙方確認後負責調換、處理。

7、乙方向甲方交付汽車及隨車物件,雙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乙方應提前3天以上通知甲方接收車輛,如甲方因故不能按時接收車輛的,雙方應協商延期。

如協商不成或甲方延期提車超過7天的,視為甲方放棄,乙方有權處理有關車輛,不退還定金。

9、從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乙方轉移至甲方。

第六條關於定金

甲方未按約支付車款,或不能按時提車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乙方未按約交付車輛的,應當在合同解除後十日內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雙方特別約定:

第八條違約金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乙方有權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甲方支付滯納金。

逾期超過15天后,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亦有權將此款項在甲方已付車價款中直接扣除,餘款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解除通知書後十日內退還甲方。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約定的車輛,甲方有權按已支付的車價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乙方支付滯納金。

逾期超過15天后,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同時退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車價款。

第九條有關維修、保養

1、生產廠家(或乙方)指定以下的特約維修店向甲方所購買的本合同所述的車輛提供維修、保養等售後服務,其他售後服務網點可向乙方查詢。

維修站名稱:

地址:

聯繫電話:

2、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按照生產廠家規定的保養、保修手冊進行維修、保養。

(1)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的保修期,為年或者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

如果車輛用於出租或營運則保修期為年或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

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購車發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車輛交接日期為起算日期,以最後到達者為準。

(2)新車的易損件保修期按生產廠家公佈規定執行或參照保養和保修手冊。

3、乙方有責任督促車輛維修站按照保養、保修手冊和用户手冊的內容對所售車輛進行保養。

4、甲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閲讀説明書、用户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

如屬甲方使用不當、保養不當或擅自改裝、裝潢造成而引起的相關聯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5、甲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憑保修憑證到乙方或生產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

在保修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總成質量問題經2次以上(含2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應當負責向生產廠家申請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的保修手冊。

6、保修期內,如因自身故障致車輛停用時間累計超過天,則保修期在狀態恢復正常時重新起計,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頒佈的保修手冊。

7、保修期中,甲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故障並經廠家特約維修站確認的,在日內(按廠家規定時限內)未能修復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向生產廠家主張按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賠償。

8、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認定或生產廠自認,甲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甲方有權向乙方或生產廠家主張索賠,乙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

若乙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9、甲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佈的汽車召回範圍,甲方應當按照生產廠公佈的具體要求辦理交涉。

第十條甲方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1、甲方是乙方所購車輛的最終用户,在辦理上牌入户前不得為任何商業目的轉售所購車輛。

不得將所購車輛用於有損乙方及該車輛品牌標誌形象的活動。

2、甲方不得故意移卸、添加或以其他方式來掩蓋、替代所購車輛上的商標、徽章等標誌。

3、甲方在購車前,已事先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許可或符合當地相關的規定所要求的資格,並且已瞭解甲方入户所在地對入户車輛的一些限制性法規,保證能夠在購車後的規定時間內辦理一切相關的牌證手續,否則因此造成對乙方的任何損失、索賠、糾紛等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對於違約事項,雙方有定金約定條款和違約金約定條款的,一方違約時,對方既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也可以選擇適用定金條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選擇其一。

2、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質量問題或證件不全導致甲方無法上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和退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實際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同時採取各種合理手段減少不可抗力給雙方造成的影響,並應在10日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4、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任何一方在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並且非屬該方的過錯或過失致使其遲延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洪水、地震、暴亂、爆炸、戰爭、自然災害、政府行為、運輸工具或其它公用事業的中斷或停頓或在乙方供應商的工廠內發生的罷工或停工。

5、乙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車輛,或要求乙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6、滯納金應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二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佛山市及各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佛山市各級消費者委員會主持調解。

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種方式解決:

(1)向佛山或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對車輛質量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確定由雙方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鑑定。

如雙方不能共同確定檢測機構的,則由佛山市具有法定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終局鑑定。

鑑定結果符合該產品手冊的技術質量的,鑑定費由對質量提出異議的一方承擔,否則鑑定費由另一方承擔。

第十三條雙方的聯繫方式及資料

1、甲方聯繫資料

詳細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人: 聯繫電話:(日間) (夜間)

傳真號碼: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2、乙方聯繫資料:經雙方協商,確認任一方採用以下任一種方式進行聯繫都有效。

詳細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人: 聯繫電話:(日間) (夜間)

傳真號碼: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3、雙方以上的通訊方式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只包括信件、電子郵件、傳真)通知對方,否則如因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責任由變更方負責。

手機或其他移動通訊工具的短信僅作為普通訊息傳遞之用,建議不作重要事項的通知。

4、由於甲方改變通訊方式,令乙方無法及時通知甲方提車的,乙方有權保留甲方訂購的車輛7天,超過7天乙方可以不為甲方保留車輛,不退還定金。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為準。

如阿拉伯數字與大寫數字有矛盾時,以大寫數字為準。

第十五條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或蓋印)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範本 篇12

出賣方:王某某,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張某某,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將屬於本人所有的“陝汽”牌sx3315nr___重型自卸貨車一輛出售給乙方。車號為陝ah8499,發動機號為1611d110___,車輛識別代號為lzgcr2r66bx054___。現雙方根據《合同法》、《物權法》的相關規定,就有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標的

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標的車輛為“陝汽”牌sx3315nr___重型自卸貨車。車號、發動機號、車輛識別代號見上。價款:標的車輛售價為貳拾壹萬伍仟元整(¥215000元)。

二、付款方式

車款由乙方於20__年4月17日付款壹拾捌萬元整(¥180000元),其餘35000元由乙方為甲方拉砂抵頂。

三、證照手續的過户與辦理

車輛行駛證的車主姓名為王某某。現雙方同意車輛行駛證的車主姓名不變,車輛不辦任何過户手續。日後乙方如果需過户,甲方應提供相關材料並積極配合,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標的車輛的交付使用和相關費用的承擔

車輛及其手續(行車證、車輛的户口手續、車輛附加費購置發票、保險費發票等)的交付期限為20__年4月17日,在乙方向甲方交付購車現金時交付。車輛交付前的所有費用(包括交通違章罰款和扣分)由甲方承擔,車輛交付後的所有費用及其他責任由乙方承擔。車輛交付乙方後,因車輛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責任。

五、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後,如果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將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給另一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如果甲方因為和他人的債務糾紛導致車輛被保全或扣留,甲方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車輛停運損失和駕駛員的誤工費)。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補充合同。

七、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範本 篇13

甲方(買受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聯繫電話:

傳真:

證件類型:身份證暫住證護照永久居留證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址):

聯繫電話:

傳真:

乙方(出賣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

住所(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注:

1、合同編號方法:單位簡稱+年份(4位阿拉伯數字)+合同序號(4位阿拉伯數字)。

2、在本合同中需選擇的項目,以打“√”為準。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物

經雙方協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車輛給甲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排氣量:

首選顏色:

次選顏色:

第二條數量與價款

1、車輛成交單價: 元,大寫 。(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貨價及正式完税發票)。數量: 台。

2、其他費用: ,由方承擔。運費 元,由方承擔。出庫費 元,由 方承擔。

3、車輛交付後,如甲方需委託乙方代辦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書(附件二),有關費用及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條付款方式

甲方選擇下述第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乙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 年 月 日前,支付餘款,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甲方可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為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①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②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屬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辦理貸款手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3、分期付款:

(1)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 元(大寫: )作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車價款。定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2)在乙方把甲方訂購的商品車交給甲方,並經甲方辦理交車手續時,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

(3)如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上牌手續,則經雙方協商有關合同車價的餘額人民幣元(大寫: )在乙方辦妥有關委託事項後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其他約定: 。

4、其他付款方式: 。

第四條質量及相關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乙方提供汽車辦理牌證的隨車資料,附有中文使用説明書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維修指引。

4、乙方保證售賣給甲方的車輛,在交給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提車方式(在中打“√”選擇):甲方自提;乙方送車上門;

其他約定:。

3、交車地點:在乙方的經營場所內,或。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在選取欄打“√”):(1)100公里,(2)公里。

(注: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發生的公里數。)

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車輛合格證(國產車)或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進口車)。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

(5)隨車工具、備配件及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甲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基本使用功能和隨車工具(備配件)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及功能等有異議的,應當場向乙方提出,經乙方確認後負責調換、處理。

7、乙方向甲方交付汽車及隨車物件,雙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附件一),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乙方應提前3天以上通知甲方接收車輛,如甲方因故不能按時接收車輛的,雙方應協商延期。如協商不成或甲方延期提車超過7天的,視為甲方放棄,乙方有權處理有關車輛,不退還定金。

9、從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乙方轉移至甲方。

第六條關於定金

甲方未按約支付車款,或不能按時提車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未按約交付車輛的,應當在合同解除後十日內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雙方特別約定:

第八條違約金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乙方有權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甲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后,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亦有權將此款項在甲方已付車價款中直接扣除,餘款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解除通知書後十日內退還甲方。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約定的車輛,甲方有權按已支付的車價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后,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同時退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車價款。

第九條有關維修、保養

1、生產廠家(或乙方)指定以下的特約維修店向甲方所購買的本合同所述的車輛提供維修、保養等售後服務,其他售後服務網點可向乙方查詢。

維修站名稱:

地址:

聯繫電話:

2、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按照生產廠家規定的保養、保修手冊進行維修、保養。

(1)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的保修期,為年或者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如果車輛用於出租或營運則保修期為年或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購車發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車輛交接日期為起算日期,以最後到達者為準。

(2)新車的易損件保修期按生產廠家公佈規定執行或參照保養和保修手冊。

3、乙方有責任督促車輛維修站按照保養、保修手冊和用户手冊的內容對所售車輛進行保養。

4、甲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閲讀説明書、用户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如屬甲方使用不當、保養不當或擅自改裝、裝潢造成而引起的相關聯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5、甲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憑保修憑證到乙方或生產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在保修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總成質量問題經2次以上(含2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應當負責向生產廠家申請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的保修手冊。

6、保修期內,如因自身故障致車輛停用時間累計超過天,則保修期在狀態恢復正常時重新起計,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頒佈的保修手冊。

7、保修期中,甲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故障並經廠家特約維修站確認的,在日內(按廠家規定時限內)未能修復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向生產廠家主張按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賠償。

8、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認定或生產廠自認,甲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甲方有權向乙方或生產廠家主張索賠,乙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乙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9、甲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佈的汽車召回範圍,甲方應當按照生產廠公佈的具體要求辦理交涉。

第十條甲方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1、甲方是乙方所購車輛的最終用户,在辦理上牌入户前不得為任何商業目的轉售所購車輛。不得將所購車輛用於有損乙方及該車輛品牌標誌形象的活動。

2、甲方不得故意移卸、添加或以其他方式來掩蓋、替代所購車輛上的商標、徽章等標誌。

3、甲方在購車前,已事先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許可或符合當地相關的規定所要求的資格,並且已瞭解甲方入户所在地對入户車輛的一些限制性法規,保證能夠在購車後的規定時間內辦理一切相關的牌證手續,否則因此造成對乙方的任何損失、索賠、糾紛等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對於違約事項,雙方有定金約定條款和違約金約定條款的,一方違約時,對方既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也可以選擇適用定金條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選擇其一。

2、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質量問題或證件不全導致甲方無法上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和退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實際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同時採取各種合理手段減少不可抗力給雙方造成的影響,並應在10日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4、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任何一方在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並且非屬該方的過錯或過失致使其遲延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洪水、地震、暴亂、爆炸、戰爭、自然災害、政府行為、運輸工具或其它公用事業的中斷或停頓或在乙方供應商的工廠內發生的罷工或停工。

5、乙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車輛,或要求乙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6、滯納金應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二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佛山市及各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佛山市各級消費者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種方式解決:

(1)向佛山或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對車輛質量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確定由雙方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鑑定。如雙方不能共同確定檢測機構的,則由佛山市具有法定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終局鑑定。鑑定結果符合該產品手冊的技術質量的,鑑定費由對質量提出異議的一方承擔,否則鑑定費由另一方承擔。

第十三條雙方的聯繫方式及資料

1、甲方聯繫資料

詳細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人:

聯繫電話: (日間) (夜間)

傳真號碼: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2、乙方聯繫資料:經雙方協商,確認任一方採用以下任一種方式進行聯繫都有效。

詳細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人:

聯繫電話: (日間) (夜間)

傳真號碼: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3、雙方以上的通訊方式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只包括信件、電子郵件、傳真)通知對方,否則如因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責任由變更方負責。手機或其他移動通訊工具的短信僅作為普通訊息傳遞之用,建議不作重要事項的通知。

4、由於甲方改變通訊方式,令乙方無法及時通知甲方提車的,乙方有權保留甲方訂購的車輛7天,超過7天乙方可以不為甲方保留車輛,不退還定金。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為準。如阿拉伯數字與大寫數字有矛盾時,以大寫數字為準。

第十五條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或蓋印)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失效。

甲方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經辦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乙方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經辦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範本 篇14

方x x x(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x x x(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x x x(以下簡稱丙方) 

上列當事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約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就其約定,將其所有的轎車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 後記轎車的買賣總金額為人民幣 x x 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 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x x元。 

(2) 餘款x x元(中期款)於申請過户的同時支付。 

(3) 餘款x x 元,可分十次支付,自x x x x年x月x日至x月止,每月x日前支付x x元,乙方應於過户時,將相當於上述期滿金額的支票匯出交付。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負責辦理如下的過户與交付手續: 

前條第(3)項的支票於過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條 辦理過户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 乙方若無法履行第二條第(3)款項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則必須將餘款一次付清。 

第六條 甲方須保證後記轎車並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則只限於交付日後三個月以內,往後即不負一切責任。 

第七條 後記轎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 丙方須對甲方保證,乙方確實履行本契約按期支付價金,並負連帶賠償責任。 

本契約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x x x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買方(乙方):x x x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見證人(丙方):x x x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附:

轎車的標示 

牌照號碼: 

顏色: 

型式: 

引擎號碼:

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範本 篇15

合同編號: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_____》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汽車品牌

型號規格

生產廠商

產 地

配置(標準配置/選用配置)

數 量(台)

車身顏色

首選: 次選:

單價(人民幣)

內飾顏色

首選: 次選:

總價(人民幣)大寫

備 注

第二條 定金

雙方約定: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大寫

。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分期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餘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3、貸款方式:見《貸款合同》。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出售的_____,質量應符合國家關於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並達到產品説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_____落籍地有關部門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_____,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_____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爭議的,依據法律法規或者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直接作為判定問題的依據;需要進行鑑定的,以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準。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

3、交車地點: 。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2) 公里□。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交付_____時應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2)(國產車)_____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4)_____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中文);(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6) 。

第六條 售後服務

1、_____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_____的説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甲方應提供由生產廠商認定的兩家以上的維修保養網點供乙方選擇。

在保修期內_____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_____前應仔細閲讀_____説明書、用户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保修期內_____由於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為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或到生產廠商認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_____説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出台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7、其它條款              。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_____的,或因甲方原因導致交付未能實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_____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 %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依照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 %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3、乙方在使用後發現_____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4、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_____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乙方要求甲方賠償的,如生產廠商有過錯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生產廠商追償;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5、甲方明知_____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詐方式銷售_____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_____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6、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

7、保修期中,乙方所購_____出現質量故障,甲方在 日內未能修復,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每延期一日應賠償乙方因延誤使用該_____造成的損失 元。

8、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9、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應在 10 日內提供證明。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允許延期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八條 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其他約定:

第九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_____委員會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證照名稱: 證照名稱:

證照號碼: 證件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編碼: 編碼: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附件一

合同編號:

_____交接書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年 月 日 時,甲、乙雙方在 對 牌汽車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_____品牌及型號規格為:          乙方經過驗收,認為該_____符合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編號為 )的約定(發動機號: 車架號: ),同意接受。

2、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1)發票□(2)合格證□(3)説明書□(4)保修卡□(5)海關證□(6)商檢證□(7)進口車關單□(8)進口車商檢單□(9)其他: 。

3、下列_____項目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不正常的打_________,空格內可自行添加項目。

外觀及漆面

燈光

電動天線

內飾

反光鏡

CD

轉向

輪胎及備胎

收放機

制動

雨刮器

點煙器

手剎

發動機

鑰匙及遙控器

離合器

空調

千斤頂

排擋

門窗

隨車工具

儀表盤

電動天窗

警示牌

4、里程錶顯示數: 公里。

5、其它交接事項              。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時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附件二:

合同編號:

委託服務協議書

委託人(乙方):

受託人(甲方):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乙方授權甲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選牌□ (2)代辦按揭□ (3)代辦_____□ (4)代辦上牌□ (5)代辦裝潢□ (6)代辦其它事項           。

二、委託報酬

為甲方順利完成委託事宜,乙方應在簽訂本協議時支付 元,大寫

元,大寫 。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選牌,代辦費: 元。

2、代辦按揭,代辦費: 元。

3、代辦_____:

(1)_____公司所在地及名稱:           。

(2)_____期限:一年□ 二年□ 三年□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 元。

(4)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費用: 元。

(5)_____損失險,費用: 元。

(6)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 。

(7)以上_____費用合計: 元。

(8)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託甲方代辦_____上牌服務的,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__________,投_____種包括但不限於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和_____損失險。_____合同應書面約定以下內容:發生_____事故時若__________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_____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

養路費 元,車船税 元,購置税 元,註冊費: 元,其他 元,合計約 元。

5、代辦裝潢,裝潢項目 ,費用 元。

6、代辦其他項目 ,費用 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_____和國家規定的強制_____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應憑發票、收據向乙方結帳。

1、乙方預付。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税憑證(2)養路費憑證(3)機動車_____單(4)行駛證(5)車船税憑證(6)_____牌照號碼: 。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辦理委託事項過程中_____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先向_____公司索賠;_____賠付不足的部分,屬於甲方責任的,由甲方承擔,屬於第三方責任的,甲方應協助乙方索賠。非因甲方過錯導致_____未上相關_____或_____公司以_____未取得牌證為由拒絕賠付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解除合同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委託事項的,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 日,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完成的,本協議履行期限相應順延,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同《江蘇省汽車買賣合同》。

九、其他約定: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 日期:

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範本 篇16

汽車買賣協議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甲方有一輛      轎車(車牌號:    )需要出售,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就乙方購買甲方該輛轎車達成如下協議:

一、購買價格為             元(此款包括支付銀行車貸款),乙方於      年  月  日之前支付        元給甲方,剩餘車貸款由乙方直接到銀行付清還貸。

二、乙方付清車款後,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車輛過户手續。

三、甲方必須保證該車沒有其他糾紛,如有其他糾紛概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甲方返回購車款,並承擔    元違約金。

五、協議雙方簽字後即生效,不得反悔,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範本 篇17

買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上列當事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約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就其約定,將其所有的轎車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 後記轎車的買賣總金額為人民幣 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 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___元。

(2) 餘款____________元(中期款)於申請過户的同時支付。

(3)餘款_______元,可分十次支付,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止,每月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__元,乙方應於過户時,將相當於上述期滿金額的支票匯出交付。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負責辦理如下的過户與交付手續:

前條第(3)項的支票於過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條 辦理過户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 乙方若無法履行第二條第(3)款項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則必須將餘款一次付清。

第六條 甲方須保證後記轎車並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則只限於交付日後三個月以內,往後即不負一切責任。

第七條 後記轎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 丙方須對甲方保證,乙方確實履行本契約按期支付價金,並負連帶賠償責任。

本契約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範本 篇18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經雙方協商,甲方現將         輛車轉讓給乙方,車牌號為 ,發動機號碼 ,車架號碼 ,範文之合同範本:二手車轉讓協議書。

第一:雙方商定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乙方將該車的產權、使用權等所有權全部買斷。

第二:甲方須保證該車證件齊全有效(包括車輛行駛證、購置證),無假牌、無假證,並且沒有抵押給他人,如經查實該在交通車管部門中檔案手續不齊全,甲方將退還所有的購車款給乙方。

第三:該車在 年 月 日轉讓前,甲方在外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刑事責任和經濟糾紛與乙方無關。

第四:在 年 月 日轉讓後,該車的支配權和使用權歸乙方所有,乙方以後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刑事責任和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乙方應在壹個月內辦理車輛轉户手續,由甲方協助辦理,乙方自負費用。

第五:轉讓時隨車交付的證件有:行駛證本,購置證本以及 .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身份證: 身份證:

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範本 篇19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依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品牌名稱、型號、顏色、數量、金額、產地

汽車品牌

顏色

甲方贈送配置

生產地

車輛單價(元)

百事傑汽車

型號規格

數量(台)

乙方選購配置

生產廠家

車輛總價(元)

合計金額:_______大寫:_______ 。以上車價不含為車輛辦理上牌手續、保險及車輛抵押等所需之各種税費,乙方不再承擔任何加急費、手續費、運費、出庫費及其他費用。

第二條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一)本合同約定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並符合生產廠家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甲方應在上述材料上蓋章確認),符合當地人民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二)本合同約定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三)甲方必須保證汽車為新車,保證汽車的外觀沒有任何損壞,不得出現掉漆、磨損等現象。

(四)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在交給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一)定金

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納定金 元,如乙方不按約定履行本合同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按約定履行本合同,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日後抵為車款,但定金數額不得超過車款總額的20%。

(二)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計人民幣 _______元,大寫:_______ 。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1)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_______ %,計人民幣 _______元,大寫:_______ ;

(2) 餘款計人民幣 _______元,大寫:_______ ,於 年 月 日前支付。

乙方可通過雙方共同確定的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餘款。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A.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非由於乙方原因造成除外);

B.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非由於乙方原因除外),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1)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_______ %,計人民幣 _______元,大寫:_______ ;

(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_______ %,計人民幣 _______元,大寫:_______ ;

(3) 年 月 日前,支付剩餘車款,計人民幣 _______元,大寫:_______ 。

第四條 交車時間、地點及提車方式

(一)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二)交車地點:_______ 。

(三)提車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車上門□

(四)交車時,汽車裏程表數不得超過 _______公里。

(五)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經雙方驗收,簽訂車輛交接書。(附件一)

第五條 車輛交付及驗收方式

(一)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二)乙方驗收車輛無誤後,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三)自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售後服務

(一)甲方承諾,為乙方提供以下售後服務

(二)當汽車生產廠家不履行售後服務義務時,乙方可選擇要求甲方履行相應義務。

(三)當汽車出現故障時,如甲方、生產廠家或二者委託的承擔維修義務的第三方距發生故障地點超過 公里時,乙方有權就近選擇其他具有資質的維修方修理,事後,乙方可憑發票要求甲方報銷。

第七條 無效條款

甲方或生產廠家提供給乙方的説明書及其他材料中,排除或限制乙方權利、免除或減輕甲方責任的條款無效,無論該條款是否通知乙方。

第八條 關於修理、退貨或更換的特別約定

(一)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

(二)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公佈的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但發生第六、(三)條事項時除外。

(三)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以先到為準,下同),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2次(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為準,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關鍵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無法使用,乙方有權退車。

(四)在車輛使用 1 年或行駛 2 萬公里內,同一關鍵零件或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2次仍不能恢復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為乙方換車或退車。

(五)按照本條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為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

(六)非車輛質量問題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損壞的,或無有效發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可免除本條上述第3項、第4項規定的甲方責任。

(七)由於人為破壞、使用或保養不當和疏忽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八)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台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九)生產廠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的規定執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一方遲延交車或遲延支付車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車款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十五日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遲延方賠償本合同價款的 %作為違約金。

(二)在 年 月 日前,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或本合同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乙方也可以選擇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乙方行使上述約定權利時,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三)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甲方可依據國家關於召回的法律法規協助汽車製造商主動召回有問題的車輛;由車輛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乙方可向汽車製造商要求賠償,也可向甲方要求賠償。如乙方選擇向汽車製造商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該車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時,甲方應該明示告知,否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四)甲方不履行售後服務義務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雙倍賠償乙方為維修汽車而花費的一切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維修費、購買汽車配件費、交通費等。

(五)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承擔違約金 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追償。

(六)甲方有其他違約情形時,每有一次,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人民幣,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追償。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或發生不可抗力後沒有采取補救措施和通知義務的,不能免除責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3 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含傳真、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0 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時約定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二)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雙方特別約定

經雙方協商,甲方為乙方:

(一)代辦保險□ (二)代辦按揭□ (三)代辦上牌服務□

代辦上述服務雙方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附件二)

第十三條其他

(一)雙方地址、電話若有改變,應在變更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損失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二)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四)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為進行仲裁/訴訟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仲裁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

(五)其他約定條款:

第十四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證照種類及號碼: 證照種類及號碼:

代理人: 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範本 篇20

合同編號: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聯繫電話:住所:

乙方:聯繫電話:住所:

委託代理人:聯繫電話:住所: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車輛基本情況:

品牌型號:____發動機號:____車架號:____顏色:____

第二條價款與數量:

車輛單價:_元,數量:_台。

車輛總價:_元,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車價為車身單價不包含車輛購置税、車輛保險費、掛牌雜費等其他費用。

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委託運輸等服務的,雙方應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

第三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選擇下述第種方式付款:

1.定金支付方式:

乙方在簽定合同時即付定金:_元,並在日內付清車價款。

2.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之日起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元。

3.分期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之日起日內,首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_元。餘款計人民幣_元,於_年__月__日前支付。

乙方若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餘款。簽署本合同之日起日內,首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____元。餘款計人民幣__元,於_年__月__日前支付。

乙方未能在3.2條款規定時間內足額獲得貸款,應在日內自行補足餘額。

第四條車輛交付及驗收:

1.交車時間:_年__月__日前。

2.交車地點:

3.交車方式:乙方自提口甲方送車上門口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50公里口公里口

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時應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有異議,應當場提出。驗收完畢,雙方需簽署車輛交接書,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6.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五條質量、維修、更換、退車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汽車產品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不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的,甲方應當負責換車或退車。

2.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可共同委託具有汽車質量鑑定資質的機構鑑定,其出具的書面鑑定結論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3.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關於車輛更換和退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乙方隨車保修手冊的約定執行。

4.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台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六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車輛不能交接或逾期交接的,可免除違約責任。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負有及時通知並在10日內提供不能履行合同的書面證明。

第七條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

1.若甲方逾期交車,自逾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車價款萬分之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甲方應當自乙方解除合同到達之日起日內退還已付款。

2.若乙方逾期付款,自逾期之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車價款萬分之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處理。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別注意事項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廈門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組織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

1.乙方保證在合同中填寫的姓名、地址、電話等內容真實有效,在此期間如有變更,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由此引起的無法及時通知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屬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份。附屬文件:車輛交接書

甲方代表人:____乙方代表人:____

身份證號:____身份證號:____

住址:____住址:____

電話:電話: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範本 篇21

出賣人: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一、聲明:在簽訂本合同前,出賣人已向買受人介紹了合同項下車輛的基本情況。買受人已對合同項下的車輛品牌、規格型號、技術參數和性能等充分了解,並且對合同條款及其含義清楚。

二、標的物、數量及價款:

車輛品牌車輛名稱車輛型號單位單價(元) /台數量

本合同項下車輛價款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

底盤參數採購方式及底盤採購號

底盤型號 車型代碼

發動機 變速箱

駕駛室型號 駕駛室顏色

軸 距 車 橋

輪 胎 大梁寬度

其他標配

選裝配置

專用部分參數

廂體內部尺寸長寬高mm廂體結構

廂體板厚要求mm附樑結構

油缸廠家直徑 舉升型式

後門樣式 廂體顏色前立柱噴“柳州運力”字樣。

其他配置

三、質量要求:本合同項下車輛質量執行中國重汽集團柳州運力專用汽車有限公司企業標準,無企業標準的執行國家行業規定的標準。

四、產品三包服務規定:出賣人對車輛質量及售後服務負責的條件和期限按照隨車交付買受人的《產品保修卡》的規定執行。其中三包服務規定:1、底盤部份按底盤生產廠服務手冊規定執行,並由底盤生產廠服務站負責。2、專用部份按中國重汽集團柳州運力專用汽車有限公司規定執行。

五.交付

1、交付時間:

2、交付地點: 省(自治區) 市 區 路(街)

3、交付方式:

①、□出賣人送車。

②、□底盤生產廠送車。

③、□自提。

4、送車費用:

5、接車單位(全稱)

6、接車聯繫人及電話:

買受人應在交付時當場對車輛進行驗收,如有異議應於當日書面提出。驗收合格後,雙方辦理交付手續;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自交付之後由買受人承擔。

六、保證金:本合同簽訂當日買受人應向出賣人預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整。

出賣人交車後,保證金抵作車款。

七、結算方式:

a □買受人在車輛驗收合格後一次性現匯(現金,電匯,現金支票,轉賬支票,銀行匯票等)支付剩餘貨款。

b □買受人在車輛驗收合格一次性現匯(現金,電匯,現金支票,轉賬支票,銀行匯票等)支付剩餘貨款後提車。

C □買受人在車輛驗收合格後 7 日內一次性現匯(現金,電匯,現金支票,轉賬支票,銀行匯票等)支付剩餘貨款。

d □甲方將監控車送達乙方指定地點後,自送達之日起90天期滿,乙方必須無條件付款買斷。

e、□按年度協議執行。

f □其他:以三個月或六個月銀行承兑匯票支付車款的按同期銀行利率加收貼息費用。

八、解除合同約定:買受人與出賣人簽訂《汽車買賣合同》後不得解除合同,如遇特殊情況確需解除合同,需在簽訂《汽車買賣合同》後三日內提出,經出賣人同意後可以解除《汽車買賣合同》,但買受人應當賠償因解除《汽車買賣合同》給出賣人造成的實際損失。

九、合同變更:買受人與出賣人簽訂《汽車買賣合同》後,如遇特殊情況確需對《汽車買賣合同》中所訂購的底盤配置和專用部分做局部變更時,需在簽訂《汽車買賣合同》後三日內向出賣人提出書面合同變更申請,經出賣人同意後可以進行合同變更。但對已下單排產的《汽車買賣合同》和經過特殊訂單評審的《汽車買賣合同》不允許變更。對因買受人提出合同變更發生的費用由買受人承擔,由於變更造成出賣人延期交貨則出賣人不承擔相應責任。

十、客户信息反饋:為向終端客户提供及時有效的售後服務,買受人須在車輛實現銷售後(即賣給最終客户後)2日內,向出賣人提供真實有效的檔案資料(包括:銷售發票複印件或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客户身份證複印件),車輛行駛證複印件需在行駛證發證之日起15日內提供。如逾期提供、不能提供或提供虛假無效的客户檔案資料的 ,出賣人將取消買受人所享受的相關價格返點政策。

十一、違約責任:

1、買受人所訂購的車輛因底盤資源出現一度緊張(非出賣人所掌控)而造成出賣人出現延遲交貨不長於15個工作日時,買受人表示理解,不追究出賣人的相關責任。如果再逾期超過15日,則買受人有權決定繼續履行合同或就未履行的部分解除合同。買受人對再次逾期期滿後仍未履行部分提出解除合同時,出賣人應將買受人預先支付的保證金退還買受人且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支付已付保證金的利息用以承擔違約責任,保證金利息的計算方法為:自買受人因出賣人再次逾期期滿而向出賣人提交解除合同書面申請次日起至合同正式解除之日止。(如買受人提交書面解除合同申請的次日為國家法定節假日和週休日則不在計算之日。)以同期中國人民銀行一年期貨款基準利率為準計算。

2、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出賣人貨款,逾期超過7日的則出賣人有權於逾期次日起向買受人按照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計算利息外,同時按照未付合同價款收取買受人0.5‰/日的違約金。

3、買受人出現以下任一情形,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並無需通知買受人,不向買受人承擔任何責任,出賣人有權扣除買受人的預付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並要求買受人承擔因此給出賣人造成的損失:a、未完全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支付貨款的;b、車輛送達買受方指定地點後超過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期限15日不進行驗收提車的;c、車輛入庫後因買受人原因超過30天未提車的;d、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

十二、所有權保留:在買受人全額支付本合同項下車輛的總價款之前,本合同項下車輛的所有權屬於出賣人。

十三、免責條款:由於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出賣人不能履行合同的,出賣人不負有違約責任。

十四、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出賣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生效條款: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且出賣人收到預付保證金之日起生。

十六、其它約定:對於採用柳汽底盤的整車,買受人應遵守東風柳州汽車有限公司關於《廣西區域銷售和專銷管理辦法的管理辦法》之規定,否則因此造成出賣人損失的,由買受人承擔相應責任。

出賣人(蓋章)中國重汽集團柳州運力科迪亞克機械有限責任公司買受人(蓋章)

地址柳州市新興工業園樂業路12號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範本 篇22

合同編號:

甲方(出賣人):

住所:

郵編:

營業執照:

法定代表人:

電話號碼:

委託代理人:

電話:

乙方(買受人):

國籍: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郵編:

電話號碼:

委託代理人:

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汽車説明

甲方出賣的是一輛全新  轎車(顏色:   ),該車輛由甲方在 專營店售出。發動機編號為           號;車駕編號為 號。

第二條:車輛價款

車輛價款總計為人民幣:      (¥       元)。

第三條:定金、付款方式

年 月 日前,此款車在 專營店的售出價,如出現低於此次購車價人民幣: 元時,甲方將現金補償乙方全部降價差額。

第四條:質量約定

1.年 月 日,甲、乙雙方在 專營店,對乙方購買的 車進行驗收與交接,經雙方確認: 年 月 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約定(發動機號: 車架號: ),同意接受。

2.乙方已付清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整。大寫 : 元整。甲方已開具發票給乙方。發票號為: 。

3.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1)發票□ (2)合格證□ (3)説明書□ (4)保修卡□ (5)海關證□

(6)商檢證□ (7)其他: □

4.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反之打“×”。

⑴發動機□ ⑵變速器□ ⑶轉向盤□ ⑷儀表顯示□

⑸制動□ ⑹燈光□ ⑺駐車制動器□ ⑻喇叭□

⑼內飾□ ⑽車漆□ ⑾車底表面□

5.里程錶顯示數: 公里內

6.其他交接事項: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 日期:

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範本 篇23

合同編號:

説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範文本。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閲讀本合同內容。

2、本合同所稱汽車是指由汽車銷售企業出售的新車。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中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4、本公司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甲方(出賣人):

住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託代理人: 電話:

乙方(買受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聯繫電話:

證件類型:身份證 居住證 護照 永久居留證 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

汽車品牌及型號

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首選顏色:

次選顏色: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 元,大寫 。數量: 台。車輛總價: 元,大寫 。

運費 元,由 方承擔。出庫費 元,由 方承擔。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服務協議(見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2.1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2 餘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於 年 月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3.1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3.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3.3 年 月 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車上門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2)公里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一),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條 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以先到為準,下同),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2次(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為準,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關鍵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無法使用,乙方有權退車。

4、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同一關鍵零件或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2次仍不能恢復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為乙方換車或退車。

5、按照本條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為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

6、非車輛質量問題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損壞的,或無有效發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可免除本條上述第3項、第4項規定的甲方責任。

7、由於人為破壞、使用或保養不當和疏忽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8、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台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9、生產廠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1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1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九條 雙方特別約定: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或上海市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a、申請仲裁。b、依法起訴。

2、雙方選擇仲裁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a、上海仲裁委員會

b、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

c、仲裁委員會

3、雙方選擇訴訟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訴:a、車輛交接地人民法院 b、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c、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d、人民法院

第十一條 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締結本合同時,甲方有義務解答乙方對於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4、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 份。

附件一、車輛交接書

附件二、委託服務協議書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範本 篇24

買方: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車輛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購買乙方所有的機動車一輛:

車號:_______________

顏色:_____

產地: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

發動機號碼:_____(拓印粘貼)底盤號碼:__________

(拓印粘貼)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____元,剩餘車款於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交齊。

第三條:辦理轉户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四條:乙方應交付給甲方該車的全部真實、有效的證件以及繳税、費憑證。

第五條:乙方應保證交付前該車的維護正常,手續完整。

第六條:甲方違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還。

第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權簽字人):__________

乙方(授權簽字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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