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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正規汽車買賣合同(通用14篇)

常用正規汽車買賣合同(通用14篇)

常用正規汽車買賣合同 篇1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常用正規汽車買賣合同(通用14篇)

住址:

聯繫電話: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聯繫住址:

電話: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車輛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輛基本情況

品牌型號: 車架號:

車牌號:出廠日期:

發動機號: 車體顏色:

二、甲方關於交易車輛的聲明:

1、甲方保證該車輛符合國家《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及二手車上市交易的有關規定和政策法規,由於違返國家及地方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保證此車手續真實有效,不是套牌車,發動機和車架號必須與檔案相符(無修改跡象),如有不符行為,願負全部責任,退回車款,承擔因此造成的乙方一切經濟損失。

3、甲方保證此車無任何經濟糾紛(產權、債務、抵債)、盜搶及交通糾紛。如有不實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乙方一切經濟損失。本協議簽訂前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車輛交付後,出現任何故障、損壞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負責。

四、該車在 年月 日 時 分之前發生的一切事宜均由甲方全部責任。該車在 年 月 日 時 分以後發生的一切事宜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五、交易金額為 元(元)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車輛更名過户手續,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對手續、車況外觀、內飾認可後雙方簽字,簽字後此協議生效,並具法律效力。

七、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常用正規汽車買賣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機動車輛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自更換任何現有配置。(注:特殊情況附照片);

2、車輛相關憑證:機動車登記證書、保險單、行駛證、車購税本、營運證等原件必須齊全;

第二條 車輛價款及所需材料

1、車輛價款

本合同所含車輛車價款合計為人民幣: 元(小寫: 元)。

2、甲方須向乙方提供行車證、駕駛證;夫妻雙方身份證件、或結婚證,户口本複印件等,雙方簽字作為憑證。

第三條 車輛的過户、交付及風險承擔

乙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負責提供本甲方所需的一切款項,甲方將過户所需相關材料免費提供給乙方。甲方負責辦理本車過户、轉籍手續並積極配合乙方完成過户等相關手續。

在車輛交付乙方之前所發生的所有風險及費用由甲方承擔和負責處理;在車輛交付甲方之後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乙方承擔和負責處理。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如乙方擅自更改車輛任何原有配置或未按協議約定時間內交付車輛,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2、甲方未按照協議約定返還款項,逾期每月按本車價款總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因甲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甲方需承擔一切損失;

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車輛信息不真實,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因此造成的任何損失。

5、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約定的,均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六條 其他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要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一致確認下列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 方:(簽字、蓋章) 乙 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常用正規汽車買賣合同 篇3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車輛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機動車一輛:

車牌號碼: 顏色:紅色 型號:

發動機號碼: 識別代號: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支付車款人民幣拾壹萬元整(包含保險費在內:20--年7月3日到20--年7月2日,總額為14150.69)。

第三條: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當日付清金額拾壹萬元整。

第四條:甲方在收到乙方車款之日,交付車輛及隨車工具一併轉讓給乙方,甲方購買車輛的保險也轉讓給乙方。

第五條:辦理過户所需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第六條:甲方應交付給乙方該車的有效的證件以及繳税、費憑證。

第七條: 甲方應保證交付前該車的維護正常,手續完整。在20--年 月日前因該車引起或發生的債權債務、車禍事故的法律責任、經濟責任由甲方完全承擔。在20--年 月日後因該車引起或發生的債權債務、車禍事故的.法律責任、經濟責任概由乙方完全承擔。

第八條:甲方與乙方有優先為裝貨協議,帶貨費用如下:70元/立方(按紙箱規格計算)、17元/件、2600元/單趟(如油價上漲,貨價相應增加燃油附加費)。運輸途中,乙方必須保證甲方的物品完好無缺,不能造成甲方紙箱踩壓、污漬、損壞、丟失、淋濕等。甲方提前2天通知乙方司機,如乙方無法在規定時間內跑車,應在2天前回復甲方,甲方有權請別的車輛。

第九條:如乙方帶貨到目的地,要等櫃下貨,甲方要補一定費用。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常用正規汽車買賣合同 篇4

買方: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車輛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購買乙方所有的機動車一輛:

車號:_______________

顏色:_____

產地: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

發動機號碼:_____(拓印粘貼)底盤號碼:__________

(拓印粘貼)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____元,剩餘車款於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交齊。

第三條:辦理轉户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四條:乙方應交付給甲方該車的全部真實、有效的證件以及繳税、費憑證。

第五條:乙方應保證交付前該車的維護正常,手續完整。

第六條:甲方違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還。

第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權簽字人):__________

乙方(授權簽字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常用正規汽車買賣合同 篇5

甲方(買受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聯繫電話:                  傳真:

證件類型:身份證 暫住證 護照 永久居留證 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址):                聯繫電話:        傳真:

乙方(出賣人):

住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注:

1、合同編號方法:單位簡稱+年份(4位阿拉伯數字)+合同序號(4位阿拉伯數字)。

2、在本合同中需選擇的項目,以打“√”為準。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物

經雙方協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車輛給甲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排氣量:

首選顏色:            次選顏色: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1、車輛成交單價:        元,大寫                   。(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貨價及正式完税發票)。數量:     台。

2、其他費用:            ,由   方承擔。運費     元,由   方承擔。出庫費      元,由     方承擔。

3、車輛交付後,如甲方需委託乙方代辦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書(附件二),有關費用及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甲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乙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      年    月    日前,支付餘款,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甲方可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為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①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②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屬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辦理貸款手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3、分期付款:

(1)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      元(大寫:            )作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車價款。定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2)在乙方把甲方訂購的商品車交給甲方,並經甲方辦理交車手續時,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

(3)如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上牌手續,則經雙方協商有關合同車價的餘額人民幣      元(大寫:                 )在乙方辦妥有關委託事項後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其他約定:                                。

4、其他付款方式:                               。

第四條 質量及相關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乙方提供汽車辦理牌證的隨車資料,附有中文使用説明書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維修指引。

4、乙方保證售賣給甲方的車輛,在交給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提車方式(在中打“√”選擇):  甲方自提; 乙方送車上門;

其他約定:                            。

3、交車地點:在乙方的經營場所內,或                   。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在選取欄打“√”):(1)  100公里 , (2)    公里 。

(注: 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發生的公里數。)

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 銷售發票。

(2) 車輛合格證(國產車)或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進口車)。

(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 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

(5) 隨車工具、備配件及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甲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基本使用功能和隨車工具(備配件)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及功能等有異議的,應當場向乙方提出,經乙方確認後負責調換、處理。

7、乙方向甲方交付汽車及隨車物件,雙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附件一),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乙方應提前3天以上通知甲方接收車輛,如甲方因故不能按時接收車輛的,雙方應協商延期。如協商不成或甲方延期提車超過7天的,視為甲方放棄,乙方有權處理有關車輛,不退還定金。

9、從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乙方轉移至甲方。

第六條 關於定金

甲方未按約支付車款,或不能按時提車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未按約交付車輛的,應當在合同解除後十日內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 雙方特別約定:

第八條 違約金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乙方有權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甲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后,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亦有權將此款項在甲方已付車價款中直接扣除,餘款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解除通知書後十日內退還甲方。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約定的車輛,甲方有權按已支付的車價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后,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同時退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車價款。

第九條 有關維修、保養

1、生產廠家(或乙方)指定以下的特約維修店向甲方所購買的本合同所述的車輛提供維修、保養等售後服務,其他售後服務網點可向乙方查詢。

維修站名稱:

地   址:

聯繫電話:

2、 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按照生產廠家規定的保養、保修手冊進行維修、保養。

(1)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的保修期,為    年或者      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如果車輛用於出租或營運則保修期為   年或   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購車發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車輛交接日期為起算日期,以最後到達者為準。

(2)新車的易損件保修期按生產廠家公佈規定執行或參照保養和保修手冊。

3、乙方有責任督促車輛維修站按照保養、保修手冊和用户手冊的內容對所售車輛進行保養。

4、甲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閲讀説明書、用户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如屬甲方使用不當、保養不當或擅自改裝、裝潢造成而引起的相關聯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5、甲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憑保修憑證到乙方或生產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在保修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總成質量問題經2次以上(含2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應當負責向生產廠家申請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的保修手冊。

6、保修期內,如因自身故障致車輛停用時間累計超過  天,則保修期在狀態恢復正常時重新起計,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頒佈的保修手冊。

7、保修期中,甲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故障並經廠家特約維修站確認的,在   日內(按廠家規定時限內)未能修復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向生產廠家主張按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賠償。

8、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認定或生產廠自認,甲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甲方有權向乙方或生產廠家主張索賠,乙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乙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9、甲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佈的汽車召回範圍,甲方應當按照生產廠公佈的具體要求辦理交涉。

第十條 甲方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1、甲方是乙方所購車輛的最終用户,在辦理上牌入户前不得為任何商業目的轉售所購車輛。不得將所購車輛用於有損乙方及該車輛品牌標誌形象的活動。

2、甲方不得故意移卸、添加或以其他方式來掩蓋、替代所購車輛上的商標、徽章等標誌。

3、甲方在購車前,已事先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許可或符合當地相關的規定所要求的資格,並且已瞭解甲方入户所在地對入户車輛的一些限制性法規,保證能夠在購車後的規定時間內辦理一切相關的牌證手續,否則因此造成對乙方的任何損失、索賠、糾紛等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對於違約事項,雙方有定金約定條款和違約金約定條款的,一方違約時,對方既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也可以選擇適用定金條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選擇其一。

2、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質量問題或證件不全導致甲方無法上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和退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實際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同時採取各種合理手段減少不可抗力給雙方造成的影響,並應在10日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4、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任何一方在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並且非屬該方的過錯或過失致使其遲延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洪水、地震、暴亂、爆炸、戰爭、自然災害、政府行為、運輸工具或其它公用事業的中斷或停頓或在乙方供應商的工廠內發生的罷工或停工。

5、乙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車輛,或要求乙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6、滯納金應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二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佛山市及各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佛山市各級消費者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    種方式解決:

(1)向佛山或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對車輛質量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確定由雙方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鑑定。如雙方不能共同確定檢測機構的,則由佛山市具有法定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終局鑑定。鑑定結果符合該產品手冊的技術質量的,鑑定費由對質量提出異議的一方承擔,否則鑑定費由另一方承擔。

第十三條 雙方的聯繫方式及資料

1、甲方聯繫資料

詳細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人:                 聯繫電話:(日間)       (夜間)

傳真號碼: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2、乙方聯繫資料:經雙方協商,確認任一方採用以下任一種方式進行聯繫都有效。

詳細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部門:                聯繫電話:(日間)      (夜間)

傳真號碼:                工作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3、雙方以上的通訊方式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只包括信件、電子郵件、傳真)通知對方,否則如因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責任由變更方負責。手機或其他移動通訊工具的短信僅作為普通訊息傳遞之用,建議不作重要事項的通知。

4、由於甲方改變通訊方式,令乙方無法及時通知甲方提車的,乙方有權保留甲方訂購的車輛7天,超過7天乙方可以不為甲方保留車輛,不退還定金。

第十四條 其他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為準。如阿拉伯數字與大寫數字有矛盾時,以大寫數字為準。

第十五條 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或蓋印)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失效。

常用正規汽車買賣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一、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交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説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上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説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如發現屬於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繫、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在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

1.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一份(市場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姓名(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姓名(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常用正規汽車買賣合同 篇7

甲方:北--公司

乙方:

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推薦的買方向甲方購買集成房屋,並甲方委託乙方幫助甲方完成商務談判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與就購買集成房屋相關事項提供商務談判及相關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商務資訊及其他方面的服務的範圍包括:

1、利用自己的信息渠道和信息資源與甲方進行溝通和聯繫,配合甲方與買方簽訂購買合同,並保證能按合同中約定完成購買事宜;

2、向甲方介紹買方的基本情況和相關事宜,並將買方具體要求詳細地介紹給甲方;

3、參與銷售談判,就購買合作事項跟各方一起進行價格商談,技術調研和技術分析。

三、乙方負責與買方就甲方生產的集成房屋進行深入的溝通、聯繫和協商,對此甲方認可乙方此前所作的這些工作。

四、甲方同意與買方簽訂集成房屋購銷合同,並同時與乙方建立佣金協議。

五、甲方同意乙方在本次合同中提取%的佣金,共計人民幣元整(B)。

六、甲、乙雙方承諾簽約佣金協議確定之後,在重大經營方針和政策、重大事項的決策以及日常經營活動方面應相互支持、相互合作,共同維護雙方的利益。

七、佣金支付的時間和方式:雙方同意佣金在甲方和買方達成簽約後並在買方每次與甲方結算貨款後的5個工作日內,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服務業發票後,按照甲方收取項目款項相應比例分批將佣金現金轉賬到乙方指定的公司或個人賬户,時間以轉賬單的傳真到乙方為準。佣金具體支付週期以銷售合同甲乙雙方商定付款週期為準。

八、雙方同意買方與甲方協議簽署購買集成房屋協議,並結算貨款,甲方不得向乙方拒付和少付本協議規定的佣金。

九、違約責任,甲方若不按協議第七條執行,逾期一天應支付乙方滯納金,滯納金係數為總佣金的5‰天,違約金總額不超過佣金總數的5%。

十、本協議簽訂之後即發生法律效力,對簽約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都應該嚴格遵守協議的條款,任何一方違約,造成協議目的無法實現,另一方有權解除協議,並有權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一、本協議一經簽署,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無權擅自變更協議的條款。

二、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過程中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均具有完全的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和連續性,複印件與原件相一致。並願意就各自因提供虛假材料所引發的一切後果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本協議附件若與本協議的條款不一致,應以本協議的條款為準。

四、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若協商不成,應提請守約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依照其仲裁程序進行仲裁。該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協商,制定書面補充條款加以約定,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相關人員各執壹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甲方:北--公司乙方:法定代表人:劉--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地址:____市____區學院路51號首享科技

地址:大廈1006室開户銀行:中國--開户銀行;賬户:-------賬號;郵編:100191郵編;電話:0106----850817

電話: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常用正規汽車買賣合同 篇8

合同編號: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汽車品牌 型號

生產廠商 產地

發動機號 合格證號

車架號 海關單號

商檢單號 配置(標準配置/選用配置)

車身顏色 內飾顏色

單價(人民幣)

數量

總價(人民幣)

備註

第二條 定金

乙方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交付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定金(定金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甲方交車後,定金抵作車款。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 元,大寫 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汽車消費貸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首付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 ,餘款___________元,大寫 ________在乙方辦理按揭後支付。

第四條 車輛質量

1、車輛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汽車質量標準和汽車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達到產品説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等。

2、雙方對車輛質量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部門的

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3、車輛在買賣中,車輛質量及售後服務國家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現車於_____ 年___月___日前交付;

2、交車方式:_______ 。

3、交車地點:_____ 。

4、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2) (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如有)及商品檢驗單(複印件);(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4) 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中文);(5) 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5、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並協商解決。

6、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時,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後(見附件一),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7、其它委託事宜如乙方有需求見附件二。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包括但不限於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條 售後服務的約定

1、車輛售出後,其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説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在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的,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可供選擇的、由生產廠商認定的維修保養網點,由乙方自行選擇。

在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乙方可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

3、如生產廠商的車輛説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牴觸,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簽訂後,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5、生產廠商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定金需返還)。

2、因汽車生產廠商因生產計劃或車輛運輸方面的原因致使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甲方應加以解釋説明,並提交相關印證。乙方可以要求甲方退還定金或已交付的購車款,本合同解除;雙方也可以重新商定交車期限。

3、乙方在接到提車通知後_____日內來甲方提取車輛,若乙方在 _____日內沒提取車輛,經甲方催告後合理期限內不取車的,甲方可以將車輛轉售,合同解除後定金不予退還。(不可抗力除外)

4、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檢測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乙方可以向甲方主張賠償,也可向生產廠商主張賠償。乙方向生產廠商主張賠償時,甲方有責任協助。若甲方在該車有瑕疵(樣車、外觀有擦痕等不影響正常使用),應當書面告知而未告知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5、乙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閲讀説明書、用户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有關資料。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內,甲方可以不承擔三包責任。

(1)使用説明書中明示不得改裝、調整、拆缷,但消費者自行改裝、調整、拆缷而造成損壞的;

(2)發生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自行處置不當而造成損壞的;

(3)因消費者未按照説明書要求正確使用、維護、修理產品,而造成損壞的;

(4)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壞的。

6、買賣雙方按該車輛價款總額的____%,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甲乙雙方(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後本合同即生效。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面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 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份、乙方___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證照名稱: 證照名稱: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出賣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買受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附件一

車輛交接書

__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_____時,甲、乙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對______________牌汽車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 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經過驗收,認為符合雙方 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___ 日簽訂的汽車銷售合同約定(發動機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同意接收。

2. 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1)發票□  (2)合格證□ (3)説明書□ (4)保修卡□ (5)海關證□

(6)商檢證□ (7)進口車關單□ (8)進口車商檢單□

(9)其他:________________

3. 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

外觀_______,發動機運轉_______,其它_______

4. 里程錶顯示數:_____________公里

5. 其他交接事項: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委託服務協議書

委託人(乙方):

受託人(甲方):

雙方經協商一致,按照自願的原則,就辦理下列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 、委託事項乙方授權甲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保險□(2)代辦上牌□ (3)代辦其他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

二、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上牌,代辦費:___________元,大寫_ __________ 。

2、代辦保險:

保險費用合計: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 __________ 。

雙方特別約定:

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第三者責任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當書面專門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

車船税_________ 元,購置税___________元,註冊費:_________ 元,其他____________元,合計約_____________元。

5.裝飾項目 費用______________元。

6. 代辦其他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費用_______________元。

7. 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按支出憑證向乙方結帳。

三、上述費用由乙方預付。

四、委託報酬

甲方完成委託事宜後,乙方應一次性付清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_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 日前。

六、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當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税憑證 (2)機動車保險單(3)行駛證(4)車船税憑證(5)車輛牌照:

七 、違約責任

1.甲方在代辦服務過程中造成車輛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先向保險公司索賠,賠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復或賠償。除甲方原因外,代辦保險中雙方特別約定內容未能及時全面落實的,應當免除甲方的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的,應承擔甲方已發生的費用。

3.除不可抗力或遇政府機構停電、設備及電腦故障或臨時改變辦公時間等非甲方原因外,甲方如未在本協議約定上牌完成期限內將完成委託的上牌車輛交付乙方,乙方可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天,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若乙方逾期超過30天未向甲方支付足額委託報酬的,乙方應該按全部車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本條不適用於無償代辦服務)

4.因乙方不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按約完成的,則交車期順延。

5. 本委託服務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常用正規汽車買賣合同 篇9

甲方(銷售方):

乙方(買受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車輛基本情況

國產/進口: 自排/手排:

車輛類型: 品牌型號:

產 地: 生產者名稱:

車身顏色: 內飾顏色:

出廠時間: 排 量:

尾氣排放標準: 外廓尺寸:

核定載客: 核定載重:

其他: 。

第二條 關於車輛配置的約定

第三條 質量標準

車輛的質量要求應當符合出廠時的國家標準且不低於生產者出廠檢驗標準,並能依法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機動車註冊登記。

第四條 價款

車輛價格每台 元,大寫 。

數量 台,總計 元,大寫 。

乙方如委託甲方代為拍牌、代辦保險、代付購置税及車船税、代為驗車與辦理上牌手續等服務,雙方應在補充協議中予以約定。

第五條 支付方式

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車輛價款: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 元,大寫 。

2.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 %,即 元,大寫 ;餘款 元,大寫 ,於 年 月 日前付清。

3.其他 。

乙方應當將價款付至甲方的財務部門或甲方指定的賬號,不得將價款直接付給甲方的銷售人員。

第六條 交付與驗收

1.□甲方送車 □乙方自提 □其他 。

2.交車地點: 。

3.交車日期: 年 月 日前。

4.交車時里程錶顯示數應當小於 公里。

5.車輛交付時應當場查驗,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型號規格、外觀、輪胎、內飾、配置、備件、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確認,雙方應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詳見本合同附件)。如發現表面瑕疵,乙方應當場向甲方提出,並在《車輛驗收交接書》上作詳細記錄。

6.甲方向乙方交付車輛且雙方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即為車輛正式交付。

第七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其實施細則和配套規定對其所出售的車輛承擔質量保證責任或“三包”責任。

2.甲方出售車輛屬於事故車、有維修記錄車、處理品車、改裝車、“三包”退換車及生產日期超過 年以上的庫存車,應當事先向乙方作出書面説明。

3.甲方不得承諾能夠直接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業務。

4.甲方的蓋章名稱與本合同、發票上的名稱應當保持一致;不一致的,甲方應當在訂立本合同前書面告知乙方。

5.乙方簽訂合同,應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並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6.雙方應當遵守合同約定,自覺履行合同義務。非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變更、解除合同,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 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

1.甲方逾期交付車輛的,應每天按車輛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車輛超過 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乙方逾期支付車輛價款的,應每天按逾期支付部分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因乙方原因未通過銀行貸款審核並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因不可歸責於甲、乙雙方的原因,銀行無法辦理貸款並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日內全額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如不按時退還,應當以乙方已付款項為基數按每天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交付汽車的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或低於生產者出廠檢驗標準的,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處理: 。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或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願意仲裁,而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十條 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車輛驗收交接書、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車輛驗收交接書

補充協議

(此頁為簽署頁)

甲方(蓋章):

住 所: 郵編: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户銀行: 賬號:

乙方(簽字或蓋章):

住所(址): 郵編: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組織機構代碼:

委託代理人: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附件

車輛驗收交接書

甲方(銷售方):

乙方(買受方):

年 月 日,甲、乙雙方在 對 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為: ,生產日期為 年 月 日,發動機號 ,車輛識別代碼 ,合格證號 ,進口證明書號 ,商檢單號 。

2.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1)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

(2)合格證 □

(3)產品使用説明書 □

(4)三包憑證 □

(5)維修保養手冊 □

(6)修理者網點名冊 □

(7)海關證 □

(8)商檢證 □

(9)機動車保險單 □

(10)購置税憑證 □

(11)車船税憑證 □

(12)臨時牌照 □

(13)行駛證 □

(14)機動車登記證 □

(15)環保標誌 □

(16)驗車標誌 □

(17)其他

3.車輛外觀有無表面瑕疵:

4.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打“√”,反之打“×”,未配備打“○”。

(1)漆面 (10)水箱 (19)倒車雷達 (28)DVD

(2)內飾 (11)前/後橋 (20)儀表盤 (29)收放機

(3)輪胎 (12)離合器 (21)燈光 (30)後備箱

(4)發動機 (13)雨刮器 (22)反光鏡 (31)隨車工具

(5)變速箱 (14)門窗 (23)點煙器 (32)千斤頂

(6)轉向系統 (15)玻璃 (24)電子時鐘 (33)警示牌

(7)制動系統 (16)電動天窗 (25)安全帶 (34)備胎

(8)點火系統 (17)空調 (26)電動電線 (35)

(9)懸架系統 (18)導航 (27)CD (36)

5.搖控器 個。

6.車鑰匙(卡) 把。

7.里程錶顯示數: 公里。

8.其他驗收交接事項及説明: 。

本驗收交接書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常用正規汽車買賣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品牌名稱、型號、顏色、數量、金額

第二條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一)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二)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三)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三條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甲方收取乙方定金________元,如乙方不履行約定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履行約定的按法律規定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定金可抵車款,但定金數額不得超過車款總額的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一)一次性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二)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首付全部車款的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2.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

乙方可通過雙方共同確定的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餘款。

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三)分期付款方式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交車時間、地點及提車方式

(一)交車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二)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提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經雙方驗收,簽訂車輛交接書。

第五條車輛交付及驗收方式

(一)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二)乙方驗收車輛無誤後,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三)自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一方遲延交車或遲延支付車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車款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遲延超過一個月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遲延方賠償損失。

一方難以履行合同的,可依法辦理提存。

(二)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三)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甲方可依據國家關於召回的法律法規協助汽車製造商主動召回有問題的車輛;由車輛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乙方可向汽車製造商要求賠償,也可向甲方要求賠償。

如乙方選擇向汽車製造商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

若甲方對該車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否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七條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

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或發生不可抗力後沒有采取補救措施和通知義務的,不能免除責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含傳真、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八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時約定採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雙方特別約定

經雙方協商,甲方為乙方:(一)代辦保險(二)代辦按揭(三)代辦上牌服務

代辦上述服務雙方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

第十條其他

(一)雙方地址、電話若有改變,應在變更之日起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損失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二)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四)其他約定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照種類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 證照種類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用正規汽車買賣合同 篇11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_____》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

汽車品牌:_________型號:_________首選顏色:_________次選顏色:_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_____單價:_________萬元,數量:_________台,總價: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

_____交付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服務備忘錄(見附件一),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

2._____抵押貸款方式:

2.1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

2.2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辦妥抵押貸款手續後支付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

3.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

4._____交付時,定金可以抵作車價款。

第四條 質量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_____,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必須能通過落籍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

3.交車地點:_________

4._____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_____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5.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_____交接書(見附件二),即為該_____正式交付。

6._____正式交付之時起,該_____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定金

1.雙方約定: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

2.乙方不能按約支付車款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能按約交付約定_____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 雙方特別約定:_________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1 逾期在_________天之內,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的萬分之_________違約金。

1.2 逾期超過_________天后,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乙方應按相當於全部車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約定的_____,按逾期期限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2.1 逾期在_________天之內,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車價款的萬分之_________違約金。

2.2 逾期超過_________天后,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應在10日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5.乙方所購汽車的整車質量保證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萬公里,兩者以先到者為限,除非不屬於保證範圍內。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當到甲方或生產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

第九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台州市汽車經營行業協會或甲方所在地消費者協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為準。

第十一條 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一 委託服務備忘錄

一、委託事項

乙方授權甲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銀行按揭□

2.代辦拍牌□

3.代辦上牌(含代辦_____及代繳各類税費)□

4.代辦其他項目:

二、委託報酬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約定如下:

1.代辦銀行按揭。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元。

2.代辦拍牌。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元。

3.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元。

3.1 _____費(註明險種):_________元,_____生效時間應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

3.2 購置税:_________元。

3.3 其他:_________元。

4.代辦其他項目。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元。

5.以上費用除代辦勞務費報酬由雙方約定外,按支付憑證向乙方結帳;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_____和國家規定的強制_____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四、委託完成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二

_____交接書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乙雙方在_________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汽車品牌:_________型號:_________。乙方經過驗收,認為符合雙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規定的交付條件(發動機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同意接受。

2.下列_____項目(限於該型號_____配套設置和使用功能)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反之打_________。

(1)外觀及漆面

(9)燈光

(17)電動電線

(25)隨車飾物

(2)內飾

(10)反光鏡

(18)CD

(26)

(3)轉向

(11)輪胎及備胎

(19)收放機

(27)

(4)制動

(12)雨刮器

(20)點煙器

(28)

(5)手剎

(13)發動機

(21)鑰匙及搖控器

(29)

(6)離合器

(14)空調

(22)千斤頂

(30)

(7)排檔

(15)門窗

(23)隨車工具

(31)

(8)儀表盤

(16)電動天窗

(24)警示牌

(32)

3.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3.1 銷售發票。□

3.2 (國產車)_____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3.4 _____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

3.5 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3.6 移動證。□  4.里程錶顯示數:_________公里。

5.其他交接事項:_________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本合同文本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動車買賣交易,且不得自行翻印。

2.籤本合同前,當事人應當仔細閲讀本合同的內容,對合同條款及用詞理解不一致的,應該進一步協商,達成一致意見。

3.本合同為示範文本,為體現協議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後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文本條款的內容進行增補或刪減。協議簽訂後,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常用正規汽車買賣合同 篇12

合同編號:

甲方(出賣人):

住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託代理人:

電話:

乙方(買受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聯繫電話:

證件號碼:

證件類型:身份證□居住證□護照□永久居留證□營業執照□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首選顏色:

次選顏色: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 元,大寫 。

數量: 台。車輛總價: 元,大寫 。

運費 元,由 方承擔。出庫費 元,由 方承擔。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服務協議(見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2.1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 大寫 。

2.2餘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於 年 月?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3.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

3.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

3.3   年    月      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南京)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車上門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2)公里□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一),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條 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以先到為準,下同),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2次(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為準,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關鍵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無法使用,乙方有權退車。

4.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同一關鍵零件或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2次仍不能恢復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為乙方換車或退車。

5.按照本條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為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

6.非車輛質量問題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損壞的,或無有效發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可免除本條上述第3項、第4項規定的甲方責任。

7.由於人為破壞、使用或保養不當和疏忽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8.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台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9.生產廠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1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1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九條 雙方特別約定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南京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或南京市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 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A、申請仲裁。B、依法起訴。

2.雙方選擇仲裁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A、南京仲裁委員會□

B、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南京分會□

C、仲裁委員會□

3.雙方選擇訴訟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訴:

A、車輛交接地人民法院□

B、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C、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D、人民法院□

第十一條 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締結本合同時,甲方有義務解答乙方對於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4.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 份。

附件一、車輛交接書;

附件二、委託服務協議書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籤 字:                                籤 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20__年3月印製

(附件一)車輛交接書

年 月 日,甲、乙雙方在________對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為: 乙方經過驗收,認為符合雙方? 年 月 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約定(發動機號: 車架號: ),同意接受。

2.乙方已付清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甲方已開具發票給乙方。發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1)發票□

(2)合格證□

(3)説明書□

(4)保修卡□

(5)海關證□

(6)商檢證□

(7)其他:

4.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反之打“×”。

5.里程錶顯示數:________公里

6.其他交接事項: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附件二)委託服務協議書

委託人(乙方):________ 受託人(甲方):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乙方授權甲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按揭

□(2)代辦保險

□(3)代辦上牌

□(4)代辦裝潢

□(5)代辦其他項目

二、委託報酬甲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乙方應一次性支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 元,大寫 。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按揭。費用概算如下:代辦費:________元。

2.代辦保險。費用概算如下:代辦費:________元。

3.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

3.2保險期限:一年□二年□三年□

3.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概算:________元。

3.4車輛損失險,費用概算:________元。

3.5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概算:

3.6以上保險費用概算合計:________元。

3.7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第三者責任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當書面專門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

費用概算如下:養路費:________元,車船税:________元,購置税:________元,註冊費: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元,合計約 元。代辦費:________元。

5.代辦裝潢。裝潢項目及費用概算如下:代辦費:________ 元。

6.代辦其他項目。費用概算如下:代辦費:________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按支出憑證向乙方結帳。

四、上述費用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當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税憑證

(2)養路費憑證

(3)機動車保險單

(4)行駛證

(5)車船税憑證

(6)車輛牌照號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代辦服務過程中造成車輛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先向保險公司索賠,賠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復或賠償。除甲方原因外,代辦保險中雙方特別約定內容未能及時全面落實的,應當免除甲方的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的,應承擔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遇政府機構停電、設備及電腦故障或臨時改變辦公時間等非甲方原因外,甲方如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將完成委託的上牌車輛交付乙方,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天,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按約完成的,則交車期得以順延。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 期:                                             日 期:

常用正規汽車買賣合同 篇1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交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説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上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説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如發現屬於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繫、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在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

1.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一份(市場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姓名(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姓名(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常用正規汽車買賣合同 篇14

甲方(出賣人): 地址: 郵編:

社會信用統一代碼或工商登記註冊號: 電話:

乙方(買受人): 國籍:

出生年月日(註冊登記日期):

住所(地址): 郵編:

聯繫電話: 證件號碼:

證件類型:身份證□ 居住證□ 護照□ 永久居留證□

營業執照□ 組織機構代碼證□ 税務登記證□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物

經雙方協商,甲方售出如下商品車輛(以下簡稱車輛)給乙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車輛代碼: ,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排氣

量: 。車身顏色及內飾: 。

車輛主要配置:發動機號 車架號 生

產號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人民幣 元(大寫 元),

數量: 台。

車輛總價(不含税費和其他費用):人民幣 元(大

寫 元)。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

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直接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後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

付清合同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1)簽訂本合同時,首付合同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2)餘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乙方於

年 月 日前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

(3)乙方如需甲方提供貸款事項的相關服務,由甲乙雙方另

行簽訂《貸款購車事項委託協議》。

3.其他付款方式: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應當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等,符合註明採用的產品標準,符合以產品、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説明書載明的使用要求。雙方另有約定的情形除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公告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符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關於機動車輛的註冊登記條件。

3.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在交付前已作必要的檢查和

清潔,並按生產廠的技術要求完成交車前檢查(PDI/PDS)並排除已發現的汽車故障或瑕疵。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或 (由甲

乙雙方協商約定後填寫)。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車上門□ 委託運輸方代

提車(甲乙雙方指定的運輸方是 ) □

3.交車地點: 。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 (2) 公里□

(注:以上里程錶記錄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商品檢驗

單及車輛一致性證書。

(3)三包憑證(家用汽車)、維修保養手冊、修理網點信息。

(4)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應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內飾、配置、隨車物件和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查驗,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甲方按照雙方協商的方式處理。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相關物品及隨車文件,並向乙方告知完成交車前檢查(PDI/PDS)情況和已發現的汽車故障或瑕疵的排除情況。雙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乙方委託運輸方代為提車的,甲方與運輸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交付時,該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

乙方。

9.車輛交付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業務,雙方應另行簽訂相應的委託協議。

第六條 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按照生產廠承諾的內容維修、保

養。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的包修期限,為 年或

者行駛里程 萬公里,以先到者為準;三包有效期(如適用),為 年或者行駛里程 萬公里,以先到者為準。

(2)其他約定:

2.生產廠(或甲方)指導特約維修站(地址:

聯繫電話: )提供缺陷汽車產品召回、汽車質

量“三包”等售後服務,其他售後服務網點可向甲方查詢。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閲讀説明書、用户使用手冊或保修

手冊、保養手冊等相關資料。如由於未按照使用説明書要求正確使用、維護、保養、修理車輛,或自行改裝、調整、拆卸,或未按生產廠技術要求使用合格的工作油液及濾清器,以及其因他不當行為致使車輛出現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4.乙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甲方(生產廠)應明確承擔維修任務的維修站(廠)負責免費維修,若乙方自行選

擇維修站(廠)自費維修,不影響其繼續依法享有汽車“三包權

利”。

5.以上條款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和生產廠的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和操作流程執行。

6.乙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佈的汽車召回範圍,甲方應當召回。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每日按乙方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 %。延期交付車輛超過1個月(也可雙方協商期限)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雙倍返還定金,並可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2.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每日按逾期應付款的 _ 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 _ _%。延期付款超過1個月(也可雙方協商期限)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不按時驗收接車,且經甲方通知後超過1個月(也可雙方協商期限)仍未驗收接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甲、乙雙

方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5.經甲乙雙方約定的或有關行政部門依法認定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存在設計、製造缺陷,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的,甲方應依法承擔責任。

第八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消費者協會或其他機構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 _ _種方式解決:

(1)向 _ 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 _ _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雙方特別約定

1.甲方對乙方信息具有保密義務。甲方保證乙方相關信息僅用於本次車輛交易過程中相關手續辦理及向乙方提供後續服務用途,除國家規定情形或特殊情況,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乙方信息。

2.乙方是否同意以電話、短信、郵件等形式接受甲方推送的商業信息:是□ 僅短信、郵件□ 否□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可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補充條款、補充

協議及附件均為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為準。如阿拉伯數字與大寫數字有矛盾時,以大寫數字為準。

3.雙方通訊方式若有改變,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責任由變更方負責。

4.標的車輛為交通事故車輛、泡水車等特殊車輛時,甲方應

盡到告知義務並以書面形式詳述標的車輛情況,車輛單價及總價中已包含了車輛損傷及修理等所有因素的影響。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

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帳號: 帳號:

户名: 户名: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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