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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價商品房買賣合同

限價商品房買賣合同

近年來,我國福利分房制度逐漸瓦解,住房制度進一步深化改革,房地產市場蓬勃發展,隨着住房需求量增大,商品房交易量逐年上升,由此產生的商品房交易領域的合同糾紛也不斷增加。那麼簽訂限價商品房買賣合同需要注意什麼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限價商品房買賣合同,歡迎參考閲讀。

限價商品房買賣合同
限價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文一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開户行: 賬號:

委託代理人(房地產經紀機構):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證明編號:

開户行: 賬號: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國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購買資格證明編號:

委託代理人:

國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條例》、《天津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天津市限價商品住房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房屋情況

該房屋銷售許可證號:

房屋座落: 區、縣 路、道、街 。設計用途 ,建築結構 ,建築層數為 層。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築

面積 平方米。

房屋平面圖見附件一,房屋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房屋土地來源為: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房屋價款

房屋銷售按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價格為 元(幣種: ),價款為 元(幣種: ),計 (大寫)。

第三條 房屋交付及交付日期

房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將符合上述條件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 變更合同。

2、 解除合同。

第四條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

雙方約定,乙方按下列第 種形式付款,房屋正在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中的,乙方應將全部房價款存入甲方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號:

1、一次性付款的,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存入房屋全部價款 元。

2、貸款付款的,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存入房屋首付款 元,其餘價款辦理貸款。

3、分期付款的,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存入房屋首付款 元;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存入房屋二次付款 元;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存入房屋尾款 元。

第五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日期交付房屋,逾期在 日內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房屋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乙方有權按照下列第 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房屋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房屋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房屋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的實際損失超過甲方

第六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處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逾期在 日內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有權按照下列第 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的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乙方還應每日按房屋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乙方應每日按房屋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房屋建築面積與銷售建築面積差異的處理

房屋建築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為法定依據。房屋建築面積與甲方銷售建築面積差異不超過±3%(包括±3%)的,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屋價款按房屋建築面積與銷售建築面積的差異多退少補。面積差異超過±3%的,雙方約定如下:

第八條 房屋質量及保修責任

甲方交付的房屋的質量和設備等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的承諾(見附件三),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和承諾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在乙方正常使用情況下,甲方應按照《天津市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的規定履行保修責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損壞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房屋配套設施運行的約定

下列配套設施運行日期約定如下:

1、 上水 。

2、 下水 。

3、供電 。

4、燃氣(氣源種類) 。

上述配套設施未按約定日期運行的,甲方應在 日內採取補救措施,並賠償乙方損失;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應賠償損失,並且每項還應按房屋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房屋設計變更的約定

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房屋的設計和環境佈局(見附件四)。確需變更的,甲方應自設計變更方案確定之日起 日內與乙方協商。

乙方同意變更的,雙方訂立補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變更,或甲方擅自變更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按房屋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房屋交接

房屋交付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房屋交接手續,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説明書》,交接房屋鑰匙。

第十二條 房屋預告登記

雙方按下列第 種約定,辦理房屋權屬預告登記:

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房屋權屬預告登記。

第十三條 房屋權屬登記

雙方約定,在下列第 種期限內,辦結房屋權屬轉移登記:

1、自初始登記完畢之日起 日。

2、訂立本合同時,房屋尚未建成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訂立合同時,房屋已竣工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由於甲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內辦結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的,按下列第 種約定處理:

1、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按房屋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按房屋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

第十四條 房屋再上市交易

房屋購買後又上市交易的,應當按照《天津市限價商品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及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前期物業管理

甲方已向乙方明示已經備案的《天津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及《業主公約》,乙方對該合同及公約相關內容予以書面確認,並承諾遵守。

第十六條 房屋權屬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的約定

甲方保證在交付房屋時,無房屋權屬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存在房屋權屬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七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合同(見附件五)。

附件一至附件五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機關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備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限價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文二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房地產經紀機構):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證明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法定代表人:_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購買資格證明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條例》、《天津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天津市限價商品住房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房屋情況

該房屋銷售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座落:________ 區、縣 ___________ 路、道、街_____________________。設計用途 _________,建築結_________構,建築層數為_____層。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築面積 ______平方米。

房屋平面圖見附件一,房屋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房屋土地來源為:_______。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 房屋價款

房屋銷售按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價格為________元(幣種:______),價款為_______元(幣種:_______),計__________(大寫)。

第三條 房屋交付及交付日期

房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於 ____ 年____月____日前,將符合上述條件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 變更合同。

2、 解除合同。

第四條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

雙方約定,乙方按下列第 種形式付款:

1、 一次性付款。

2、 分期付款。

3、 其他方式。

第五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日期交付房屋,逾期在____日內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房屋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乙方有權按照下列第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房屋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房屋價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房屋價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的實際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甲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處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逾期在 ___日內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有權按照下列第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的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乙方還應每日按房屋價款的 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乙方應每日按房屋價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房屋建築面積與銷售建築面積差異的處理

房屋建築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為法定依據。房屋建築面積與甲方銷售建築面積差異不超過±3%(包括±3%)的,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屋價款按房屋建築面積與銷售建築面積的差異多退少補。面積差異超過±3%的,雙方約定如下:

第八條 房屋質量及保修責任

甲方交付的房屋的質量和設備等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的承諾(見附件三),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和承諾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在乙方正常使用情況下,甲方應按照《天津市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的規定履行保修責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損壞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房屋配套設施運行的約定

下列配套設施運行日期約定如下:

1、上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下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燃氣(氣源種類)__________________。

5、暖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配套設施未按約定日期運行的,甲方應在_____日內採取補救措施,並賠償乙方損失;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應賠償損失,並且每項還應按房屋價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房屋設計變更的約定

屋的設計和環境佈局(見附件四)。確需變更的,甲方應自設計變更方案確定之日起___日內與乙方協商。

乙方同意變更的,雙方訂立補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變更,或甲方擅自變更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按房屋價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房屋交接

房屋交付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房屋交接手續,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説明書》,交接房屋鑰匙。

第十二條 房屋預告登記

雙方按下列第_____種約定,辦理房屋權屬預告登記:

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房屋權屬預告登記。

第十三條 房屋權屬登記

雙方約定,在下列第____種期限內,辦結房屋權屬轉移登記:

1、自初始登記完畢之日起____日。

2、訂立本合同時,房屋尚未建成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訂立合同時,房屋已竣工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由於甲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內辦結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種約定處理:

1、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按房屋價款的 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按房屋價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房屋再上市交易

房屋購買後又上市交易的,應當按照《天津市限價商品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及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前期物業管理

甲方已向乙方明示已經備案的《天津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及《業主公約》,乙方對該合同及公約相關內容予以書面確認,並承諾遵守。

第十六條 房屋權屬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的約定

甲方保證在交付房屋時,無房屋權屬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存在房屋權屬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七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合同(見附件五)。

附件一至附件五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頁,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機關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備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限價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文三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資格證書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

號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委託/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座落於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2、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城鎮建設用地批准書號】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為: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_________。

第二條 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路、道、街。

設計用途_________;建築結構_________;建築層數為_________層。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第三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2、分期付款。

(1)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2)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其餘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____%,其餘價款可以向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_________。

第五條 房產交付

1、房產實物狀況、權利狀況,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不得交付。

2、出賣人須於_________前,將該房產及相關證明交付買受人。如遇不可抗力,雙方約定處理方式:_________。

3、上述相關證明包括:_________。

第六條 產權轉移登記及其他相關設施登記

1、協議訂立後,買賣雙方應在30日內,到房屋所有權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2、按照有關規定,其他相關設施應辦理登記的,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其他相關設施登記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__日內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買受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應支付買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

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的實際損失超過出賣人支付的違約金時,出賣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處理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__日內的,出賣人有權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出賣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買受人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買受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買受人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

第九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一)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_________(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二)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三)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四)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五)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六)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七)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十條 出賣人關於房屋產權狀況的承諾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

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若出售的商品房設有他項權利的,出賣人應當在出售前徵得他項權人的書面同意,並以書面形式公示和明確告知買受人。

第十一條 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二條 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本項目物業管理用房為_________m2,位於_________幢_________單元_________房號_________,軸線範圍_________。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水;

2、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電;

3、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氣;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三條 風險責任的轉移

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自交付之日起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如買受人未按約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出賣人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買受人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四條 保修責任

自買受人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出賣人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築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1、牆面,保修____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____月;

3、頂棚,保修_________月;

4、門窗,保修____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____月;

7、暖氣,保修_________月;

8、煤氣,保修_________月;

9、電路,保修_________月;

10、_________,保修_________月。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五條 質量爭議的處理

買受人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買賣雙方產生爭議時,以_________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六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

宇的屋面使用權。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使用權。

3、_________。

第十七條 房屋的用途

1、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2、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八條 物業管理

該商品房移交後,買受人承諾遵守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出賣人指定_________公司負責物業管理,買受人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 聲明及保證

出賣人:

1、出賣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賣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賣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賣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買受人:

1、買受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受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十條 保密

買賣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

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買賣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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