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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南寧高層商品房買賣合同(精選15篇)

廣西南寧高層商品房買賣合同(精選15篇)

廣西南寧高層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

廣西南寧高層商品房買賣合同(精選15篇)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委託代理人: × 地址: ×

郵政編碼: × 聯繫電話: ×

委託代理機構: ×

註冊地址: ×

營業執照註冊號: ×

法定代表人: × 聯繫電話: ×

郵政編碼: ×

買受人: [買受人1]

本人 姓名: [買受人1] 國籍: 中國

居民身份證 : [身份號碼1]

地址: [地址1]

郵政編碼: ×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1]

× : × 國籍: ×

地址: ×

郵政編碼: × 聯繫電話: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出讓 方式取得位於 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出讓證號 為: 號 南寧國用( 20__ )第 647286 號 。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 15981.05 平方米 ,規劃用途為 批發零售、城鎮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 20__ 年 12 月 18 日至 2083 年 12 月 17 日止。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 暫定名 : 寶能城市廣場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建字第[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施工許可證號為 。

× 。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 預售商品房 。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 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南房預字(20__)第 198 號 。

× 。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邕寧區龍崗大道9號寶能城市廣場香樟組團 [房號] 號 【項目名稱:寶能城市廣場 ,房屋代碼: [房屋代碼] ,所在層: [樓層] 層至 [樓層] 層】。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 [用途] ,屬 鋼筋混凝土結構,層高為 大於2.2 米,建築層數地上 [地上層數] 層,地下 1 層。

該商品房有封閉式陽台 0 個,非封閉式陽台 [非封閉式陽台數] 個。

該商品房 合同約定 建築面積共 [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套內面積] 平方米,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築面積 [公攤面積] 平方米(有關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築面積構成説明及分層分户尺寸圖見附件二)。

該商品房面積測算單位: 廣西天圖數字測繪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南寧市建政路21號

營業執照號碼: 資質證書號碼 丙測資字45013010

資質等級: 三級

法定代表人: 何信民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南寧市建政路31號

郵編: 530023 。

第四條 該商品房的權利瑕疵

1、出賣人告知買受人,該商品房存在下列權利瑕疵:

(1)其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已設定抵押並辦理抵押權登記,抵押權人為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寧分行 ,抵押權登記日期為 20__年9月10號 。

(2)已設定在建工程抵押並辦理在建工程抵押權登記,抵押權人為 × ,抵押權登記日期為 × 。

(3) × 。

2、出賣人在辦理該商品房預售許可手續前已取得抵押權人同意,並承諾對該商品房存在的上述權利瑕疵按以下第 ( 5 )種方式處理:

(1)本合同簽訂後 × 日內註銷該商品房的抵押權登記。

(2)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前註銷抵押權登記。

(3)該商品房交付使用前註銷抵押權登記。

(4)辦理商品房現售備案前註銷抵押權登記。

(5) 辦理分户產權登記前註銷抵押登記 。

3、因出賣人原因導致上述註銷抵押權登記手續遲延辦理,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 3 )方式處理:

(1)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及按 × 利率計算的利息退還給買受人,並按總價款 的 × %賠償買受人損失。買受人應配合出賣人辦理退房的有關手續。

(2)買受人不退房的,出賣人按每遲延一日 × 元計算,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 按本合同第十七條第四款 。

第五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該商品房價款按下列 1 方式計算:

1、該商品房屬 預售 房,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該商品房單價為( 人民幣 )每平方米 [套內單價] 元,總金額( 人民幣 ) [總價(小寫)] 元(大寫: × 億 × 仟 [佰萬] 佰 [拾萬] 拾 [萬] 萬 [仟] 仟 [佰] 佰 [拾] 拾 [元] 元)整。

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築面積的購買費用已計入上述套內建築面積銷售單價內,不再

另行計價。

2、該商品房屬精裝修房,買受人應另支付精裝修價款。精裝修價款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精裝修標準為( 人民幣 )每平方米 0 元,總金額( 人民幣 ) 0 元(大寫 × 佰 × 拾 × 萬 × 仟 × 佰 × 拾 ¥ 元)整。

第六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雙方約定以套內建築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計價套內建築面積與實測計價套內建築面積有差異的,以實測計價套內建築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後,實測計價套內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計價套內建築面積發生差異的,雙方同意自行約定如下:

1、(1)套內建築面積差異比絕對值在0.6%以內(含0.6%)的,雙方互不補差價;

(2)套內建築面積差異比絕對值在0.6%以上至3%以下(含3%)的,面積差異比絕對值在0.6%至3%之間(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雙方按合同約定的房屋單價多退少補,任何一方不得解除合同;

(3)套內建築面積差異比絕對值在3%以上的,買受人可選擇多退少補或退回所購商品房。

2、買受人接到出賣人產權測繪面積通知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到出賣人指定的地點補交面積差價款;買受人逾期不補交的,買受人須按日向出賣人支付應交房款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如產權測繪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則在辦理產權登記備案手續後的15個工作日內,買受人向出賣人申請領回面積差價款。

面積誤差比=(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100%

合同約定面積

3、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4、按附件六補充協議第10條約定執行。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付款方式種類]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同意在簽署本合同後,於 [一次性年月日]前付清總房款的100%,即人民幣  [一次性總價大寫]元整(¥[一次性總價小寫]元)。

2.分期付款

(1)買受人同意在簽署本合同後,在 × 日內分 × 期向出賣人支付所有房款,第一期房款由買受人於 × 年 × 月 × 日前向出賣人支付,首期房款佔總房款的 × %,計人民幣 × 佰 × 拾 × 萬 × 仟 × 佰 × 拾 × 元整(已含定金)。

(2)第二期房款計人民幣 × 佰 × 拾 × 萬 × 仟 × 佰 × 拾 × 元整由買受人於 × 年 × 月 × 日前向出賣人支付。

(3)第三期房款計人民幣 × 佰 × 拾 × 萬 × 仟 × 佰 × 拾 元整由買受人於 × 年 × 月 × 日前向出賣人支付。

3、其他方式(按揭方式)

買受人於 [按揭年月日] 之前付清總房款 [首付百分比] %的首期款計人民幣 [首期款(小寫)] 元,(大寫人民幣 [首期款(大寫)] 圓整),餘額計人民幣 [按揭款小寫] 元,(大寫人民幣 [按揭款大寫] 圓整)辦理銀行按揭貸款。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買受人辦理完畢住房銀行按揭手續,貸款金額及年限以銀行最終審批為準。其他約定詳見附件六第3條。

雙方同意買受人支付的預售款應“專款專用”於所購商品房項目的工程建設,在該項目取得《商品房現售備案證明》前不得用於其它用途。

為保證預售款專用於工程建設,買受人應將商品房預售款支付至以下商品房預售款專用賬户。

專用賬户開户名稱: 南寧寶能置業有限公司

專用賬户開户行: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寧分行營業部

專用賬户賬户:

第八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以下第 2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 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該商品房總價款的 ×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三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按附件六補充協議第5條約定執行。

第九條 交付期限及交付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 年_ 月_ _日前,將具備以下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該商品房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勘察單位五方單位聯合驗收合格並完成規劃條件核實及房產局的配套驗收。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不可抗力事由之日起 30 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非出賣人原因包括但不限於因自然災害、公共突發事件而影響工程進度,或是出賣人無法事先預見和控制的客觀原因(如市政停水、停電、政府指令暫停施工、規劃發生變化、施工時間限制、交通管制等)造成工期延誤的;以及因政府機構的行為或為遵守政府新出台的有關法規及規範性文件和政策而引起工期延誤的。

第十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特殊原因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以下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 90 日,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壹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90 日後,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無息退還給買受人,並按買受人已付總房款的 5 %賠償買受人損失。買受人應配合出賣人辦理退房的有關手續。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壹 (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該商品房所在棟與相鄰棟正面間距減少的;或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無息退還給買受人。買受人應配合出賣人辦理退房的有關手續。

買受人不退房的,出賣人和買受人應按合同約定繼續履行合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證明文件,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對延期交房的責任及產生的相關費用約定如下:

1.由於買受人原因,出賣人未能送達《交付通知書》的,由此產生的所有法律責任由買受人承擔;

2.買受人收到書面通知後,未在通知的期限內前來辦理交房手續的,視為出賣人已按本合同第九條約定,按期將該房屋交付給買受人,自通知約定的交房期限屆滿之日起房屋毀損、滅失等風險即由出賣人轉移至買受人,買受人亦必須依據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向物業公司支付物業費,且買受人自逾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按每日100元人民幣的標準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未按照約定辦理房屋的交接手續的,出賣人有權拒絕買受人提出的任何整改維修要求。;

3.其它按本合同附件六補充協議約定執行。

第十三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不動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附件三)。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方式處理:

買受人及時書面通知出賣人,經雙方確認屬實後,由雙方協商整改或由出賣人在合理期限內進行維修或更換。

第十五條 出賣人關於建築節能內容的承諾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建築節能指標(均按照設計院施工圖設計文件及國家節能設計規範標準安裝)。

第十六條 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規定的要求。

1、供水排水供電設施為 年 月;

2、園林綠化及景觀為 年 月;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因出賣人原因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由出賣人在合理期限內解決;

2、非出賣人原因導致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交付時間順延。

第十七條 合同登記備案、預告登記和不動產權登記的約定。

1、屬於商品房預售的,本合同簽訂後 30 日內(應當不超過30日),出賣人應按規定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2、出賣人與買受人協商一致,本合同登記備案後 30 日內,雙方共同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預告登記,出賣人未按約定協助辦理預告登記的,買受人有權單方申請辦理預告登記。

3、雙方同意選擇以下第( 1 )種方式辦理不動產權登記:

(1)買受人委託出賣人辦理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 730 日內,向房屋登記機構為買受人申請不動產權登記,並將以買受人為產權人的不動產權證書交付買受人。

(2)買受人自行辦理

買受人自行辦理不動產權登記的,出賣人應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 日內辦結《商品房現售備案證明》,並將房屋登記機構要求的需出賣人提供的證件資料提交買受人。

4、因出賣人過錯,導致本條約定的上述手續遲延辦理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3)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及按 × 利率計算的利息退還給買受人,並按總價款的 × %賠償買受人損失。買受人應配合出賣人辦理退房的有關手續。

(2)買受人不退房的,出賣人按每遲延一日__×__元計算,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按本合同附件六補充協議約定執行

因買受人原因導致本條約定的上述手續遲延辦理的,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保修責任。

1、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2、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按國家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履行保修義務。

保修期內,買受人發現該商品房存在工程質量問題的,應及時通知出賣人或其受託人;出賣人或其受託人接到買受人的報修通知後應在 72 小時內到場檢查(雙方另約時間的除外),並根據工程質量問題的實際情況與買受人商定具體維修日期,及時、合理安排維修。買受人應在出賣人或其受託人檢查、維修期間給予必要配合。

出賣人或其受託人怠於履行該商品房工程質量保修責任的,應當按下列第 (2) 種方式承擔責任:

(1)按每遲延一日 × 元計算,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 雙方據實另行約定  。

該商品房在保修期內因工程質量問題造成買受人經濟損失的,出賣人按下列第 (2) 方式賠償買受人:

(1)買受人的實際經濟損失。

(2)  雙方據實商定,但賠償範圍不得高於買受人遭受的直接經濟損失 。

雙方對該商品房工程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任何一方均可委託南寧市建築工程質量檢測站檢測,另一方應當配合和協助檢測工作。檢測結果支持一方主張的,由對方承擔檢測費用。

3、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房屋損壞的,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九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用途] 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築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買受人不得改變樓房外觀(包括未經物業服務公司和政府規劃部門同意擅自加裝防盜網、招牌、遮陽棚、空調等),買受人進行室內裝飾必須經物業服務公司批准後方可施工且應遵守物業服務公司的裝修管理規定。

地下停車庫(位)、地面規劃停車位、架空層及會所等由出賣人投資建成的物業,其產權及其他權益歸出賣人所有,出賣人在小區入夥後確定將上述物業出售或出租,並與需求方簽訂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

第二十條 前期物業服務。

1、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為: 南寧寶能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資質證號為: 南房物審【20__】XZ022號 ,資質等級: 三級 。

2、前期物業服務期間,物業服務收費價格為住宅1.65元/月/平方米,寫字樓 5.8 元/月/平方米,商鋪 3.5 元/月/平方米,車位 0.83 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最後以物價局核定價格為準。交房時物業服務費由物業服務企業按全年收取,業主入住後物業服務費可按月收取。公共水電分攤(以實際使用量按建築面積分攤),電梯電費分攤(以實際使用量按户分攤)。

3、出賣人負責監督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4、《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內容和《臨時管理規約》的內容詳見附件。買受人已詳細閲讀有關物業服務的全部內容和《臨時管理規約》,同意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提供前期物業服務,並承諾遵守《臨時管理規約》。

第二十一條 專項維修資金。

按南寧市政府的規定,新建商品房首期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均由出賣人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墊資繳至南寧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在專户銀行開設的維修資金專户;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因此雙方約定,買受人應在簽訂本《商品房買賣合同》後30日內按照政府的有關規定交納首期專項維修資金給出賣人,如買受人逾期交納該專項維修資金的,應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五 的違約金,交房時如買受人仍未付清該專項維修資金及逾期違約金,出賣人有權按政府文件規定暫不交房給買受人。

政府規定首期專項維修資金的繳費標準為:未配置電梯的,按專有部分建築面積每平方米55元; 配置電梯的,按專有部分建築面積每平方米77元。若政府規定發生變更,以最新的繳費標準繳納首期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六)。

第二十四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49 頁,一式 [合同份數]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__貳__份,買受人__壹_份,南寧市房產管理局 貳 份,按揭銀行 [按揭銀行份數]_份。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章)            【     】: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籤於  南寧市 籤於  南寧市

廣西南寧高層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2

房屋買賣合同

出賣人:              籍貫:           性別:                   

住 址:                               郵編: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共有人:            性別:       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              籍貫:           性別:                   

住 址:                               郵編: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經濟適用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情況

1.1買受人所購房屋為位於                      第   棟

【座】   單元   層   號房。

1.2如無特別約定,該房屋在建築材料、設計、防火、給排水、隔音、照明、節能、環境等方面均應當符合有關的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第二條 房屋價款及支付方式

2.1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套計算房屋價格,雙方約定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

2.2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採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具體支付時間及支付比例如下:

第一期:本合同簽訂生效且出賣人向買受人交付房屋後,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定金人民幣        (大寫:            元整);

第二期:     年   月   日前,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購房款人民幣         (大寫:            元整)。該房屋包括已付定金人民幣        (大寫:            元整);

第三期:待房屋產權過户辦理完畢後,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剩餘購房款      元(大寫:            元整)。

2.3出賣人出具相關收款的證明字據,買受人出具已簽收出賣人購房全部相關文件原件的證明字據。

第三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該房屋目前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無法確定房屋的實際面積。由於雙方約定按套計算房屋總價款,故在出賣人取得該房屋所有權證書後因產權登記面積與現有面積發生差異產生的面積差部分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

第四條產權登記過户

4.1 雙方約定:由於目前房屋不具備過户條件,暫時無法辦理房屋過户手續。待過户條件具備後,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積極配合並協助買受人在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變更登記事宜,將房屋的所有權變更至買受人名下。

4.2雙方約定:如國家相關政策發生變動(關於安置房、經濟適用房產權變更登記等相關政策)或其他非雙方個人原因致使該房屋最終無法完成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時,雙方協商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時,出賣人向買受人返還已付全部購房款並按照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買受人向出賣人返還全部購房相關文件,其他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

第五條 房屋交付

目前該房屋已由買受人實際承租使用,因此出賣人不再向買受人交付房屋,但應當在     年    月   日前將與房屋相關的文件原件等全部移交給買受人。

第六條 產權過户、税費等費用負擔

6.1在該房屋能夠辦理房屋產權過户手續時,出賣人應當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起    月內,將該房屋產權過户給買受人。辦理房屋產權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交易税費由雙方各自負擔。

6.2在該房屋產權過户時,除了第6.1款約定税費外,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的土地收益款、土地出讓金、補繳的房屋價差等全部由出賣人承擔,其他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費用(差旅費、交通費等)由雙方各自承擔。

第七條房屋使用費用

雙方協商確定,本合同簽訂前有關房屋使用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物業費、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話等)全部由買受人繳納,之後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承擔。過户前出賣人具名、買受人繳納,因使用產生的費用或糾紛由買受人負責,房屋過户後變更為買受人名稱。房屋過户之前,如果買受人遇到繳費等需要與有關部門協調的事宜,出賣人應當積極協助買受人解決相關事宜。

第八條 權利義務

8.1出賣人保證本合同所涉房屋產權清晰,出賣人擁有房屋完全的所有權及處分權,且不存在抵押等其他權利瑕疵事項。本合同簽訂後如因出賣人原因引發的與標的房屋產權、使用權或債權債務糾紛,均由出賣人承擔並處理。由此導致房屋無法辦理過户的,則出賣人返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款項,同時按全部款項的   %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出賣人裝飾裝修所支出的全部費用。

8.2出賣人及共有人、合法繼承人在合同執行期間和買賣交易完成之後,不再享有該房產的財產所有權,不得將該房屋轉賣第三方或做抵押。若房屋共有人、繼承人與其他第三方發生涉及此房屋的產權糾紛,致使買受人無法獲取合同約定的房屋所有權證,則視為出賣人違約,出賣人應按第8.1款承擔違約責任。

8.3出賣人承諾並保證其合法繼承人知悉且同意出賣人將該房屋按本合同約定出售給買受人,不得反悔並阻撓,並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相關義務。對此,出賣人應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買受人出具由公證機關作出的關於其合法繼承人就本合同內容作出承諾的公證書(未以公證書作出承諾的繼承人同樣視為完全知悉且同意出賣人將該房屋按本合同約定出售給買受人)。

8.4若出賣人因意外身故或行動不便無法辦理房屋過户事宜, 出賣人共有人、合法繼承人有義務配合買受人辦理房屋過户事宜。

8.5本合同履行期間,買受人有權將該房屋出售給第三人。出賣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向受讓人辦理產權登記過户手續。

8.6買受人取得本合同項下房屋的使用權後,不得從事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禁止從事的任何活動。否則,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和給出賣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買受人負責承擔及賠償。   

8.7買受人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且獲得房屋使用權後,在未辦理過户手續之前,房屋使用中的一切收益和風險均由買受人獨立享有及承擔,與出賣人無關。

8.8出賣人及共有人、合法繼承人承諾並保證不論房價漲跌,本合同確定的房屋單價及總價不作變更。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出賣人未按約定向買受人交付房屋或者辦理過户手續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按房屋價款總額的   %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天的,買受人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雙倍退還已付款項,並就由此造成的損失要求出賣人依法賠償。

9.2若出賣人因意外身故或行動不便無法辦理房屋過户事宜,出賣人共有人、合法繼承人不配合買受人辦理房屋過户事宜或將房屋出售、抵押第三人的,應向買受人連帶一次性退還全部購房款並支付資金佔用費(按年利率   %計算)以及買受人主張權利時房屋市值與購房全款的差價、房屋裝修款等。

9.3買受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按期給出賣人支付房屋價款的,除繼續支付應付價款外,還應當按應付房款的    %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天的,出賣人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不退還已付價款,並就由此造成的損失要求買受人依法賠償。

9.4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履行內容不符合約定的,均構成違約,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按房款總額的    %支付違約金,造成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當依法賠償。

第十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房屋所在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 其他

11.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11.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出賣人(簽字):                    買受人(簽字):

共有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廣西南寧高層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合同雙方當事人: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方式取得位於____、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准文件號】為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______年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日。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________________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單______元】【層】___________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_____,屬___________結構,層高為___________,建築層數地上___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__層。

該商品房陽台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説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________________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__幣)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______元整。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_幣)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______元整。

3、按套(單______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_幣)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拾____________元整。

4、_____________。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________________

1、雙方自行約定: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________________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

1、一次性付款___。

2、分期付款_____。

3、其他方式_____。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_______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___________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__________(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___________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________________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________________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______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户型、空間尺寸、朝向;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

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________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項處理:________________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七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________________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_______;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使用權_____;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___________;

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解決:________________

1.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一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頁,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出賣人______份,買受人______份,______份,____________份。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_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廣西南寧高層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4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

鑑於買、賣雙方已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定《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特作如下補充約定。本補充協議與主合同一樣對雙方當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前述合同與本補充協議有牴觸之處,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第一條 買賣雙方同意對主合同第五條補充約定如下:

買受人選擇下列第 一 種付款方式。

一、買受人採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房價款:

買受人於本補充協議簽訂的同時(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向出賣人一次性付清購房款,本補充協議約定房價總款為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含已付認購定金___________元)。

二、買受人採用銀行按揭貸款付款方式支付房價款:_________________

1、 買受人於本補充協議簽訂時一次性向出賣人支付按揭購房的首付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含已付認購定金________元),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買受人以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的方式進行支付。

2、按揭實施辦法及相關責任:

1) 買受人須於主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自行按照按揭銀行的要求,將辦理按揭手續所需的相關文件交到按揭銀行,用於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買受人應無條件地配合銀行等相關單位辦理按揭手續;

2)買受人承諾在簽訂主合同以及本補充協議時,已經充分了解到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辦理條件和程序,並同意根據所購房屋等實際情況,如實填寫《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承諾書》。若買受人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 內仍未辦理完畢按揭貸款手續的(以與按揭貸款銀行簽署《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合同》為準),則視為買受人違約,此種情況下,出賣人有權在書面告知買受人的情況下行使合同解除權,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約定總購房款 5% 的違約金。買受人應當承擔的違約金由出賣人從買受人已經支付的購房首付款中直接扣除;買受人已支付的購房首付款扣除買受人應承擔的違約金後剩餘部分,由出賣人無息退還給買受人;

3)買受人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金額及______年限以銀行最終批覆為準。如銀行批准的貸款金額與買受人申請的金額不一致,則兩者之間的差額作為買受人應當另行支付的首付款,並由買受人在銀行批覆貸款額度確定之日起7日內付清,買受人逾期付清,則視為買受人違約,出賣人有權行使合同解除權,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約定總購房款 5% 的違約金。買受人應當承擔的違約金由出賣人從買受人已經支付的購房首付款中直接扣除;買受人已支付的購房首付款扣除買受人應承擔的違約金後剩餘部分,由出賣人無息退還給買受人。

第二條 關於房屋交付事項的補充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賣人有權抗辯買受人提出的依照主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房屋的請求,直至買受人履行了相應的義務:

1)買受人未付清主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約定的應付款或應承擔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未與出賣人辦理完畢房屋面積補差(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之間的誤差)協議的簽訂及房款找補手續之前;

3)按揭付款的買受人未向出賣人提交代辦權屬證書的資料和費用的。

2、主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簽署後,因不可抗力、政府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政府行政命令、國家法律法規、政府政策變更等)、項目施工片區停水、停電等因素造成逾期交房的,出賣人可據實延期交房而不承擔逾期交房違約責任;

3、房屋達到主合同約定的交付使用條件時,無論買受人是否接到出賣人發出的書面交房通知,買受人均應按主合同約定的交房期限前往辦理房屋交接手續。出賣人對房屋交付日期另作通知的,則按出賣人發出的書面交房通知規定的日期辦理房屋交接手續。買受人逾期不到指定地點接房並辦理房屋交接手續,或逾期未簽署房屋交接清單的,其責任由買受人自行承擔,出賣人不承擔任何責任,雙方均同意以主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的最後一天作為該房屋實際交付時間,房屋的毀損、滅失風險及應繳納的物業管理費用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由於買受人過錯,未能按期交付,應視為出賣人已按時交付,房屋的保修期開始計算,與商品房有關的包括但不限於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維修資金、全部税費及風險即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如果購買的是現房,則應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自行向出賣人領取房屋交付通知;

4、房屋交付時,應由買受人本人自行辦理房屋交付手續。若買受人本人確實無法在主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前辦理房屋交付手續時,可以公證委託的方式委託代理人代理履行房屋的交付手續,委託代理應具備代理的法定要件外,於主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前向出賣人提交公證書;

5、房屋交付時,買受人應按成都市有關規定將所購商品房的首次專項維修資金交由出賣人代收代繳至房產管理部門指定專户管理銀行,買受人所購房屋的專項維修資金以政府規定的標準為準;如因買受人原因導致未按時交納上述費用的,買受人應每日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約定的房屋總價款的萬分之五作為違約金;同時出賣人不承擔逾期辦理房屋權屬證書的責任;

6、買受人承諾按照主合同對房屋用途的約定使用房屋,不做商業、辦公使用或出租給他人做商業、辦公使用;

7、出賣人有權將主合同附件六中約定的裝飾、設備更換為同檔次的裝飾、設備,並不視為違約,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 買賣雙方同意對主合同第十三條補充約定如下: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本數)的,據實結算房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不含本數)時,買受人不退房。實測套內建築面積大於合同約定套內建築面積時,面積誤差比3%以內(含本數)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實測套內建築面積小於合同約定套內建築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本數)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3)面積誤差比=(實測套內建築面積-合同約定套內建築面積)÷合同約定套內建築面積×100%。

第四條 關於附帶花園或露台的約定:

1、買受人同意: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築區劃範圍內,與底層房屋直接毗連的花園或露台使用權由出賣人統一分割,並授權相應的底層房屋買受人專有使用,非該相應底層房屋買受人自願不可撤銷的放棄對該部分綠地的共有使用權;

2、買受人同意:買受人所購房屋所在樓宇附帶有屋頂花園或露台的,由出賣人統一分割,並授權購買該房屋的買受人專有使用,對出賣人統一分割,非該頂層房屋買受人自願不可撤銷的放棄對該部分的使用權,不得主張任何權益;

3、買受人同意:購買附帶花園或露台的房屋的買受人必須為公共維修提供方便並遵守物業管理的相關管理規定,並不得改變和損害花園或露台的隔離方式及其內設臵和相關的公共設施,不得改變花園或露台用途,不得建造構築物;

4、上述附帶花園或露台的大致位臵和形狀、範圍、面積,由出賣人在銷售時展示給享有專有使用權的買受人,但其實際的位臵、形狀、範圍、面積可由出賣人根據修建地點的具體情況加以確定,買受人不得因實際狀況與展示不一致而提出任何異議或者要求出賣人賠償。

第五條 買受人委託出賣人辦理本補充協議項下商品房房屋產權證的,買受人須全力配合辦證事宜並向出賣人出具委託手續,在出賣人向其交付本補充協議項下的商品房時,須向出賣人支付按國家規定應由買受人承擔的辦理房屋產權證所需各種税、費並提交相關全部資料。出賣人應在商品房所在項目所有物業的房屋產權證辦理完畢之日起2______年內協助買受人辦理分户《國有土地使用證》,並將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交國土管理部門。如因買受人原因導致未在上述期限內向出賣人支付上述費用並提交相關資料,由此導致權證辦理延遲的責任由買受人自行承擔,買受人同時應賠償因此給出賣人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雙方約定主合同及其附件、本補充協議之外的任何文件或資料均不對買賣雙方具備約束力,也不作為雙方交房、驗收、退房等事項的標準及條件,其內容僅供參考。

第七條 買賣雙方在主合同及本補充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無任何約定或法定的解除條件下單方面要求解除主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的,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按合同約定的購房總款的 15% 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後方可解除主合同及本補充協議。買、賣雙方行使合同解除權並導致主合同及本補充協議解除的,自解除之日起 內買受人應協助出賣人到房管局辦理買賣合同備案登記的撤銷手續,否則出賣人有權拒絕退還買受人購房款。

第八條 買賣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應本着誠實信用原則來對待相對人在履行合同時的通知、告知事項,如因重大事項需履行書面通知義務的,則應按照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通訊地址以特快專遞的形式通知相對人,寄發特快專遞的一方在郵局寄發通知或告知內容時的相關憑證可以作為履行通知義務的依據。在成都市市內,寄發特快專遞後的第3日視為送達日;在成都市以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寄發特快專遞後的第5日視為送達日,否則相對人因無法盡到通知義務的後果應由過錯人自行承擔。

第九條 在本協議簽訂後,買賣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住所地、電話等通信及通訊聯繫方式發生變化的,均應以書面方式2日內告知對方。否則相對人因無法盡到通知義務的後果應由過錯人自行承擔。

第十條 出賣人在本補充協議簽訂之前已向買受人明示《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示範文本》、《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預售許可證(或者城市房屋權屬證書)、國有土地使用證等相關證件及文件,買受人已瞭解並知悉上述法律法規、示範文本和證件所表明的內容,出賣人還在簽訂本補充協議前,向買受人明示了《極地海洋世界住宅板塊臨時管理規約》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並予以了説明,買受人在此承諾遵守該《極地海洋世界住宅板塊臨時管理規約》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十一條 出賣人已對《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及本協議中所有作黑體字標識的條款對買受人進行了充分説明,並對其他條款根據買受人的重述進行了説明,買受人在此承諾無異議。

第十二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廣西南寧高層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5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__

乙方(購買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的物

1、甲方所擁有的坐落於____省____市____區邾城街齊安大道老水產局宿舍樓二單B座,建築面積為88平方米,其現用途為自住。

2、甲方已於年____月____日取得上述房屋的原購房合同。

3、甲方自願將上述房屋所有權及房屋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自願購買該房屋,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所有權及房屋使用權無產權糾紛和無債權糾紛,否則,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二、房屋價款  買賣雙方同意按套計價,該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壹拾貳萬捌仟元整。

三、付款方式  買賣雙方同意按下述方式支付房款:一次性付款,乙方於辦理該房屋付款之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購房款。

四、房屋交付  甲方應於簽訂房屋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將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乙方,  房屋內設備、設施及裝飾按口頭協商執行。

五、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在辦理產權過户手續時,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有關税費。甲方承擔原房屋過户税費。

2、甲方已裝修費用已計入房屋總價,隨房屋轉讓給乙方,雙方不得再另行結算。房屋交付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及有線電視信號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後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及有線電視信號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期日將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約定日期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甲方逾期交房達____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要求甲方支付已付購房款3%的違約金;乙方願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4、甲乙雙方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向房屋交易部門提出交易申請。

5、乙方交付房產全款後,而甲方不能交房時,則甲方應立即退回已付房產全款,並向乙方支付總房款的5%的賠償金。

六、因訂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包括合同效力,違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以下幾種方式解決:

1、向____區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八、本合同於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____區心連心中介所簽訂。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備案一份,中介公司備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廣西南寧高層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6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願將其擁有完全產權的位於_____市_____區_____園的房屋(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本合同簽定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税費,概由甲方負擔。本合同發生的契税,土地出讓金等其他税費由乙方負擔。

三、簽定合同同時乙方願交_____萬元作為定金交給甲方。乙方通過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方式支付甲方購房款,購房款由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

第一期,在貸款銀行向乙方發出貸款承諾書時,乙方將_____%首付房款存入銀行,並由銀行凍結,

第二期在貸款銀行向乙方發放貸款之日由銀行將乙方所貸款項及_____%首付款直接劃到甲方的賬户中;

第三期,在甲方交房時,由乙方一次性將餘款付給甲方。

四、甲方同意乙方以向銀行申請貸款的方式支付房款,並作出如下承諾:

1、向乙方申請貸款的銀行或銀行認可的機構提供與貸款相關的資料,簽署相關文件;

2、在辦理產權過户手續時,應按照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持有個人房屋買賣協議書範本個人房屋買賣協議書範本。

五、如果乙方的貸款申請未獲貸款銀行批准,則雙方同意以下 兩種方式解決該房屋的買賣事宜:

1、繼續履行協議,乙方一次性將購房款支付給甲方,(期限為一個月)。甲方 收到房款五天內與乙方去辦過户手續。

2、解除協議,甲方收取乙方的定金不與退還,甲方有權再次出賣本房。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陪償陪給乙方。逾期超過一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包括定金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__萬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逾期超過一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__萬元。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產權糾紛以致影響到乙方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個人房屋買賣協議書範本合同範本。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廣西南寧高層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7

甲方(賣方):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

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於廣州市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第二條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該房屋房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正,¥___________,由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乙雙方定於乙方交付房款後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第五條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六條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可辦理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補地價有關手續);在條件允許下,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的有關轉名手續。

第七條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由甲方支付,交付後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條本契約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契約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提交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本契約一式貳份。

其中甲方留執壹份,乙方留執壹份。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如下:

甲方(簽章):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簽約人:___________

簽約人: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

廣西南寧高層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8

公證書___年第___號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營業執照/社團登記證號碼:______,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乙方: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或身份證件編號:______。

公證事項:商品房預售合同

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本處申請辦理前面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公證。

經查,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了前面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甲、乙雙方在訂立合同時具有法律規定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甲方轉讓的房屋期權坐落於______,暫測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相應占用的土地使用面積為______平方米,系甲方經政府批准投資、開發的《______》外銷/內銷商品房。甲方對該房屋期權持有頒發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該房屋期權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查無預售、抵押及其他權利受限制的登記記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該房屋期權可依法轉讓。

甲、乙雙方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意思表示真實。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甲方以____________元整將上述房屋期權轉讓給乙方,合同中約定的付款方式、房屋交付日期及違約責任等條款具體、明確

依據上述事實,茲證明______的法定代表人

與______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簽訂了前面的《商品房預售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簽約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合同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合同上雙方當事人的簽字、印鑑屬實。

該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省___公證處

公證員: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廣西南寧高層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9

甲方(賣方) :

乙方(買方) :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 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產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

(附平 面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 幣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人 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 ,即小寫 ________________ 。

四、 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____ 個月內,向甲方支 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 。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

六、乙方支付首付款後,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 關房產公證手續,待房產公證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餘額。

七、 甲方應在公證 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 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 無欠賬, 如電話費、 水電費、 入網費、 有線電視費等。

八、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 向對方支付______ 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 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______元罰金,逾期 30 日視為毀約。

九、附加條 款: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一份,公證一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賣方) :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乙方(買方) :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年 月 日

廣西南寧高層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  需方:(簡稱“甲方”)

供方:(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購買鋼筋事宜,議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產品名稱、品種、等級、數量、金額  

1. 甲方擬向乙方購買的多規格Ⅰ級、Ⅱ級、Ⅲ級鋼筋如下。  注:

1.表中所列數量為暫定數量,實際乙數量以施工需求為準,當實際數量不足表中所列數量  時,乙方不得以所需求不足向甲方索賠。  

2.合同綜合單價為材料運於施工現場的交貨價格,包括出廠價、税金、運雜費、擬獲得的利潤及各種風險。  

3.綜合單價為單批價格,實際價格按雙方每月或每批確認價格進行結算。雙方確認價格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延遲供貨。  

4.綜合單價中出廠價為可變價格,其他價格為固定價格。

5.具體鋼筋數量以及進場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第二條、鋼筋的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  

1、乙方的鋼筋質量包括現場取樣檢驗等均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要求,包括B149

9.1-20《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光圓鋼筋》、GB149

9.1-20《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光圓鋼筋》等。

6、

9、12米定尺,鋼筋直徑正公差總體數量比例不超過30%。  

2、各種規格光圓盤條鋼筋符合GB14981-20標準要求,鋼筋直徑正公差總體數量比例不超過30%。  

3、鋼筋標牌應完整,出廠檢驗報告應齊全。鋼筋表面不得有裂紋、摺疊、結疤油污;鋼筋表面可有浮鏽(黃鏽),但不得有嚴重鏽蝕(褐紅色鏽)及鏽皮;鋼筋表面凸塊和其它缺陷高度和深度不得大於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許偏差。  

第三條、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  

(1)甲方提前3天書面通知乙方進場計劃,乙方應按甲方書面通知進場計劃按時交貨。

(2)乙方應在鋼筋進場前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收貨準備,提供卸貨場地。

(3)項目施工期約為:12 個月。鋼筋供貨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交貨地點:交貨地點為 的施工現場。

3、本合同聯繫人:

4、本合同指定收貨人:  

5、交貨方式:乙方負責送貨至甲方工地,卸至甲方指定的卸貨地點,並承擔裝、運、卸等費用。乙方在裝、運、卸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交通事故以及其他責任自行承擔,並承擔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乙方交貨時應向甲方提供該批貨物的質量證明書和準用證,冷軋帶肋鋼筋還要提供原材料的質量證明書。  

4、包裝要求:鋼筋應捆紮;鋼筋每捆應掛有不少於二個標牌,註明生產廠家、生產日期、鋼  筋牌號和規格。螺紋鋼應在鋼筋表面軋上牌號標誌、廠名(或商標)和直徑。  

第四條、鋼筋檢測和驗收:

1、數量驗收:  

(1)計量方式:全部鋼筋過磅計量。甲方可採取點條法計算複核過磅重量(點條法依據五金實用手冊上的米重計算進行復核,點條時買賣雙方派代表共同參與),以現場過磅單數量為準,共同籤認數量計量結果。  

(2)數量計量由甲方與乙方共同完成。計量完成後,甲方與乙方應在入庫單及送貨單上簽字,入庫單及送貨單上應明確收貨日期、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位、收貨人姓名、單位等。甲方委託 為指定收貨人員,無指定人員簽字的入庫單及送貨單無效。入庫單一式四聯,供貨方執一聯、甲方執三聯;送貨單一式三份,甲方二聯、乙方一聯。  

(3)凡經計量的鋼筋,乙方必須將其在交貨地點落地。凡進入 項目施工現場的鋼筋,除非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將其運出項目施工現場。  

2、質量驗收:  

(1)甲方按照約定的質量標準對鋼筋進行初步驗收,包括生產廠家、外觀、檢驗報告與型號對照等。對驗收不合格的鋼筋,甲方有權拒收。鋼筋的現場驗收應由運輸車輛司機或乙方所派的.指定人員、甲方的專職材料員、駐地監理共同參與。驗收時,驗收人員應對每批鋼筋的質量證明書上的內容與實際貨物(爐批號,牌號)進行核對,核實到貨數量,並作相應記錄,如發現情況異常,驗收人員有權拒絕卸貨,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材料驗收合格後由驗收人員在材料簽收單上簽名並蓋項目部材料專用印章確認。  

(2)甲方應按國家標準、行業要求及時對鋼筋進行取樣檢驗。當出現檢驗結果不合格等異常情況時,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3)乙方簽訂本合同前,必須向甲方(或甲方項目部)提供所供應規格鋼筋的質量檢測報告(原件,或加蓋乙方公章的複印件)(檢測報告帶CA章,前後不超過2個月);  

(4)甲乙各自委派的材料驗收人員不得隨意變更,如果一方驗收人員發生變更時,雙方應及時用公函形式通知對方作相應的更改。這部分往來所產生的公函,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材料進場後,甲方按有關規範抽檢,檢驗費用由甲方負責。若出現質量爭議,以

第三方的檢測報告為最終結果(但該結果不能免除乙方所應承擔的材料質量責任)。如果鑑定為不合格,質檢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負責將不合格材料運走。因材料質量造成甲方返工的,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返工損失,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第五條

雙方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委託 分公司(或項目部)具體負責本合同的履行,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中需求、籤(驗)收、結算、支付等合同約定甲方應承擔的權利與義務;  

2、合同簽署後,甲方於

天(日曆日)內向乙方提供本項目使用的鋼筋需求計劃,以便乙方組織貨源。實施供應前,甲方需在每月____日前正式向乙方提交書面的月度以及各批次鋼筋用量計劃和具體供貨需求時間,每批次計劃實施前

天(日曆日),甲方傳真通知乙方;  

3、實施供應時,若甲方因故對申報批次計劃有變動要求時,應在到貨前 天(日曆日)傳真告知乙方,以便確認此批次計劃的調整。如該批次計劃的鋼筋已發貨,甲方應積極配合並予以簽收,而不應拒收,但甲方仍可就已簽收鋼筋與乙方協商調換事宜,涉及費用雙方協商;  

4、原則上甲方需求的鋼筋乙方應在鋼筋需求期限內供應完畢;若因甲方原需求超出該供應期,甲方必須提前

天(日曆日)以傳真方式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調整供應計劃;  

5、當鋼筋的質量不符合要求,或鋼筋的供應能力不能滿足甲方施工進度需求時,甲方將有權做出如下決定,乙方對此不得存在異議:  ⑴對已進甲方倉庫的不合格鋼筋清理出場,處理費用由乙方負責;  ⑵甲方重新外購鋼筋以保證施工進度的需要,外購部分的到場單價高出乙方供應綜合單價部分,從乙方鋼筋款中扣出以補償甲方;  ⑶若經甲、乙雙方採取措施後,仍無法滿足合同要求時,則甲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必須遵照執行。對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賠的權利。合同違約終止所產生的未結算貨物,除不合格品由乙方負責清理出場外,合格材料的結算,由雙方另立補充協議予以完善。  

6、按合同約定進行計量支付。  

(二)乙方責任與義務:  

1、乙方根據甲方的需求,負責甲方指定的

項目鋼筋的運輸與供應,並負責運輸過程中的一切手續、費用;  

2、乙方所提供的鋼筋的質量必須符合本合同第2條的技術要求,必須滿足甲方現場施工的設計要求和施工要求。所供此批鋼筋的質量證明書上的內容必須與實際貨物(爐批號,牌號)相符,保證產品質量達到質檢部門檢驗標準,併合符國家環保要求;鋼筋捆紮整齊,鋼材質量證明書和送貨單(及提貨時的過磅單)一併隨貨同行;不合格品不得用於甲方工程,不合格鋼筋的檢驗費由乙方承擔;  

3、當鋼筋的質量或供應能力不能滿足甲方要求時,除按本條第

(一)款第5項的規定處理外

廣西南寧高層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11

出賣人: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

出賣人、買受人在平等、自願的情況下,根據買賣雙方的實情,簽訂如下協議:

買賣人向出賣人購買的花園__號樓__房,現出賣人、買受人約定該商品房附帶的室內固定裝飾,室內傢俱和電器。總金額___.該項費用雙方約定在商品房音交付使用時由買受人支付給出賣方。

一、該項費用不列入商品房辦理房產證的發票中,也不要辦證的產權總價中。

二、保修責任:土建部分、水電安裝由交付使用之後保修半年,各電器在購買時開具的保修單的保質期限之內。裝修木工不在保修之列。

三、裝修設備的驗收,由買受人驗收合格後交付買受人。

四、《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未有在本補充條款加以説明的部分不作變更。

五、本補充協議經出賣人與買受人簽名後生效,本補充協議《商品房買賣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該房裝修款共__元,分四期付清,須於____年__月__日前付清第一期____年__月__日前付第二期____年__月__日前付清第三期____年__月__日前付完第四期如買人逾期付款,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七條的方式處理。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出賣人與買受人各執一份。

出賣人:買受人簽名:

法定代表:

年月日

廣西南寧高層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12

賣方(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規定,已合法取得_________地塊_________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上建設的商品房項目名稱為_____________,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總平面見附件1。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上述項目之商品房買賣,訂立本契約。

第一條 標的

第1款 乙方向甲方購買上述商品房中_________幢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室房屋(下稱該房屋);該房屋使用功能為_________(住宅/辦公/商業)。

該房屋主體建築總層數_______層,其中_________米以下_______層,_________米以上_______層;屬框架框架/框剪/磚混)結構,層高_________米。

該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計入上述共有公用分攤面積的共有部位詳見附件2;雖未計入上述共有公用分攤面積但歸全體業主共有公用的房屋和建築部位詳見附件3。

除附件2、3所列項目以外的配套房屋、建築歸甲方所有,甲方可依法行使權利但權利人應當按規劃設計用途使用該房屋、建築物、不得擅自改變其用途。

與該房屋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公共配套設施及其標準見附件4,該房屋的套型及分層平面位置見附件5,裝修裝飾及設備標準見附件6。

第2款 本契約所稱該房屋,包括其佔用土地範圍內國有土地使用權,該房屋的土地面積在乙方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時由政府主管部門核定。

第3款 甲方已申領_________第_________號《_________市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依法可以銷售該房屋。

第二條 價格

第1款 乙方購買該房屋以建築面積計算,單價為________元/平方米,房款合計(大寫)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幣種為人民        幣。

第2款 乙方除上述房款外,對取得附件3所列項目的共有權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第三條 定金及其處理辦法

第1款 乙方應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寫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元),幣種為人民幣。

第2款 甲乙雙方履行契約時,定金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在乙方履行附件7最後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

2.在空白時,甲方一次性返還乙方。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

第1款 乙方按照本契約附件7載明的付款方式和時間向甲方支付房款。

第2款 如乙方違反本契約附件7的約定,乙方承擔下列第_________種違約責任;但甲方解除本契約的除外:

1.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向甲方支付未付到期房款逾期間的違約金。

2.按照每萬分之五計算,向甲方支付未付到期房款逾期期間的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款 (以下適用於一次性付款)經甲方催告後30天內,乙方仍未支付到期房款,且未付到期房款的金額達到總房款式50%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契約,並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甲方於解除本契約後15天內將已付房款退還乙方,定金不返還或乙方按總房款的3%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適用於分期付款)經甲方催告後30天內,乙方仍未支付到期房款,且未付到期房款的金額達到總房款20%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全部房款或解除本契約,甲方解除本契約時,按下列第1種方式處理:

1.甲方於解除本契約後15天內將已付房款退還乙方,定金不返還;乙方按總房款的3%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適用於其他付款方式)甲乙雙方解除本契約時,按以下約定處理:

1.就付款方        式的期限以及遲延付款所應承擔的責任須明確約定,以防產生糾紛無約可依。

2.如果選擇按揭的方式支付房款,注意約定如貸款不獲銀行批准時的解決辦法和處理方式。

第五條 (本條適用於預售商品房)預售款的專用

第1款 該房屋竣工前,《_________》商品房的預售款應用於有關該房屋的工程建設,由開户銀行監管。

第2款 甲方如將該預售款挪作他用,視為甲方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乙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契約,甲方在30天內不提供相應擔保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並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甲方應於本契約解除後15天內將已收房款及雙倍定金返還乙方;並按總房款的3%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房屋交付時間

第1款 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乙方。

第2款 甲方逾期交付該房屋的,甲方承擔下列第_________種違約責任;但乙方解除本契外:

1.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期間已收房款的違約金。

2.按照每天萬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期間已收房款的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款 甲方逾期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30天內仍未履行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並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甲方應於本契約解除後15天內將已收房款及雙倍定金返還乙方,並按總房款3%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本條適用於分期建設、分期驗收交付的項目)公共配套設施的交付時間

第1款 甲方應按附件4載明的時間將與該房屋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公共配配套設施交付使用。

第2款 如甲方逾期交付上述公共配套設施的,甲方承擔下列第_________種違約責任;但乙方解除本契約的除外:

1.按照每天萬分之二計算,向乙方支付已收房款逾期期間的違約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款 甲方未按前款約定的時間交附件4中第1-6項公共配套設施,經乙方催告後30天內甲方仍未履行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並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注意:明確註明,如道路、綠化、水、電、氣、防盜系統等。

廣西南寧高層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的物

1、甲方所擁有的坐落於,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其現用途為自住。

2、甲方已於20__年月日取得上述房屋的原購房合同。

3、甲方自願將上述房屋所有權及房屋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自願購買該房屋,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所有權及房屋使用權無產權糾紛和無債權糾紛,否則,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二、房屋價款

買賣雙方同意按套計價,該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壹拾貳萬捌仟元整。

三、付款方式

買賣雙方同意按下述方式支付房款:一次性付款,乙方於辦理該房屋付款之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購房款。

四、房屋交付

甲方應於簽訂房屋合同之日起7日內將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乙方,

房屋內設備、設施及裝飾按口頭協商執行。

五、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在辦理產權過户手續時,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有關税費。甲方承擔原房屋過户税費。

2、甲方已裝修費用已計入房屋總價,隨房屋轉讓給乙方,雙方不得再另行結算。房屋交付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及有線電視信號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後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及有線電視信號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期日將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約定日期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甲方逾期交房達10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要求甲方支付已付購房款3%的違約金乙方願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4、甲乙雙方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交易部門提出交易申請。

5、乙方交付房產全款後,而甲方不能交房時,則甲方應立即退回已付房產全款,並向乙方支付總房款的5%的賠償金。

六、因訂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包括合同效力,違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以下幾種方式解決:

1、向新洲區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八、本合同於20__年月日在 中介所簽訂。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備案一份,中介公司備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姓名:

住址: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乙方姓名:

住址: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20__年月日

廣西南寧高層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14

合同編號: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購買苗木事項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標的、數量、交貨  

1.1 標的名稱、品種、型號規格、單價、金額見合同附件“貨物清單”,乙方交付的貨物必須與合同附件“貨物清單”的內容要求相一致。  

1.2 供貨數量:本合同“貨物清單”的供貨數量是預計數,實際供貨數量以每次甲方實際要求的供貨數量為準。  

1.3 交貨時間和地點:以“貨物清單”記載的時間和地點為準,且應至少提前 三 個工作日(可視路程另行約定調整)通知乙方。若臨時變更時間和地點的應提前三個日曆天通知乙方,並給予乙方充足的交貨時間。  

1.4 除技術規格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使用公制。  

第二條 價格  

2.1 合同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詳見合同附件“貨物清單”。  

2.2 本合同總價格為預計數,實際價格按每次實際供貨數量乘以本合同單價為準,本合同實際結算金額超合同暫定總額時,甲、乙雙方簽訂補充協議。  

2.4 貨物的單價詳見合同附件(貨物清單)。  

第三條 結算方式和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後,甲方應支付30%的預付款給乙方,作為定金。供花卉結束後,乙方憑甲方確認的“花卉驗收單”及採購合同與甲方當日結算餘款。本合同以人民幣為貨幣單位,採用現金支付。  

第四條 花卉質量要求  由甲方到乙方苗圃選苗並做好標記,乙方應按甲方選苗並做好標記的花卉進行供貨,確保產品質量。  

第五條 雙方責任及義務  

5.1 甲方責任:  ⑴核實進場花卉的品種、規格、數量是否與“貨物清單”相符,如不一致時,督促乙方及時調換。 ⑵按實際發貨清單支付花卉款;  ⑶負責合同履行,對貨物質量進行驗收等事宜;  

5.2 乙方責任:  ⑴保證花卉的質量達到甲方要求。  ⑵按甲方的書面通知要求組織供貨。  

第六條 驗收方式  花卉進場後,由甲方工地負責人與乙方共同驗收,驗收標準按本合同約定內容進行。花卉驗收合格後,由甲方工地負責人開據“花卉驗收單”作為乙方結算憑據。若乙方未按甲方做好標記的花卉送貨,甲方可以退貨,乙方必須迅速將缺少部分的花卉補齊。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若甲方無故拒絕收貨或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的,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可要求甲方承擔乙方一切經濟損失和違約責任。(甲方逾期付款,按合同總金額支付給乙方每日0.5%的違約金,以此類推。)  

7.2若乙方未在規定的時候內交貨或貨物質量達不到甲方的要求,需承擔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和違約責任。(按合同總金額支付給甲方每日0.5%的違約金,以此類推。)  

第八條 合同終止  

8.1因解除而終止  

8.

1.

1、由於甲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乙方可繼續向甲方追償。  

8.

1.

2、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終止。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8.

1.

3、合同終止後,不妨礙一方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8.

2.

1、本合同已按約定履行完畢;  

8.

2.

2、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8.

2.

3、本合同因一方出現本條第(一)款的違約情況(包括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行為),另一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8.

2.

4、法律法規規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而發生爭議的,合同各方應本着友好、協作的態度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訴訟,雙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 其它  1

3.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3.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3.

3、本合同一式 二 份,甲乙雙方各執 一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

3.

4、合同各方通訊地址改變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合同對方。  1

3.

5、本合同條款中的貨幣形式均為人民幣。  1

3.

6、其他約定: 乙方更換完成後負責草花以及灌木的養護直至草花壽命結束。  附件:貨物清單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簽約人): (或授權簽約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________年____月日

廣西南寧高層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15

注:本樣本內容僅供參考。請以國土房管局頒發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正本為準。 

編號:穗房合字________號 

-------------------------------------------------------------------------------- 合同細則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 

委託代理機構: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 聯繫電話: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國籍(身份證)(護照)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國籍: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電話: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出讓方式取得位於______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為_____________。 

【建設用地批准書】【土地使用權證書】號為_________,土地出讓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地塊規劃用途為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年__月__日__至年__月__日__止。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設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所購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經____規劃部門批准,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該商品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____【幢】【座】____【單元】【層】[自然層__] __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屬____結構,層高為____米,建築層數:地上__層,地下____層。 

該商品房陽台屬【封閉式】的____個,【非封閉式】的___個。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建築面積共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買受人在簽訂本買賣合同時,應與出賣人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該商品房屋屬預售,按【套】【整層】出售,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

幣)每方米_______元,總金額為( 幣)__億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整。 

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的建設費用計入套內建築面積銷售單價內,不再另行計價。 

2、該商品房屋屬預售,按整幢出售,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 幣)每平方米___元,總金額( 幣)__億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整。 

3、該商品房屋屬現房,按【套】【整層】【整幢】出售,總金額為( 幣)__億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計價面積與實測計價面積有差異的,以實測計價面積為準。商品房交付後,實測計價面積與合同約定計價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種方式進行處理: 

第五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0.6%以內(含本數)的,買賣雙方不作任何補償;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0.6%以上(不含本數)至3%以內(含本數)的,買賣雙方按實測計價面積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單價據實結算; 

3)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不含本數)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 實測計價面積大於合同約定計價面積時,面積誤差比3%以內(含本數)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實測計價面積小於合同約定計價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本數)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實測計價面積-合同約定計價面積)/合同約定計價面積×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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