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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勞務派遣合同(精選14篇)

公司勞務派遣合同(精選14篇)

公司勞務派遣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公司勞務派遣合同(精選14篇)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郵政編碼: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户口所在地: 户口類別:□農業 □非農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1根據工作需要,乙方到用工單位工作,具體單位將根據《派遣協議書》確定。

1.2乙方理解並同意:乙方在用工單位的具體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由乙方與用工單位自行約定。

1.3乙方應履行用工單位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

1.4乙方理解並承諾:願服從用工單位根據其經營需要、乙方工作能力及其表現而安排或者調動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勞動定額等。

第二條 合同期限

2.1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試用期。

2.2本合同期滿即行終止;但期滿時,甲、乙雙方和用工單位均無異議的,本合同的終止可自動續延[ ]年,並依此類推。

第三條 勞動紀律

3.1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自覺維護甲方及用工單位的聲譽和利益。

3.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和修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4.1乙方理解並同意,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具體工時制度由用工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用工單位如果經勞動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工時制的,乙方承諾願意服從用工單位工作時間上的安排。

4.2乙方理解並同意,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用工單位可以根據國家規定按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

4.3乙方有享受各類國家規定的休息休假的權利,具體時間由用工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 勞動報酬

5.1在本合同期內,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具體勞動報酬和支付方式根據《派遣協議書》確定。

5.2乙方理解並同意:用工單位可以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而相應的提高或降低乙方在用工單位的勞動報酬待遇,乙方理解並承諾願服從用工單位的決定。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6.1乙方享有用工單位提供的相應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6.2乙方享有用工單位執行的國家勞動標準和用工單位提供的職業危害防護。

第七條 社會保險

甲方按照國家和陝西省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具體確定在《派遣協議書》。

第八條 教育與培訓

8.1用工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方進行所必須的培訓。

8.2甲方或者用工單位可經常對乙方進行法律、法規和紀律教育。

第九條 保密約定

9.1本合同期內以及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未經用工單位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泄露用工單位的商業祕密或利用該商業祕密獲利。

9.2本合同期內以及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用工單位)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利用該商業祕密獲利。

第十條 利益衝突的約定

10.1本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從事任何與用工單位利益相沖突的活動。

10.2本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從事任何與甲方利益相沖突的活動。

10.3“利益相沖突的活動”包括但不限於投資創業,幫助第三方創業,被第三方僱用等。

第十一條 乙方的保證

11.1乙方保證應根據用工單位的要求,如實説明與勞動合同和用工單位的使用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

11.2乙方保證其與原用人單位已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並且不存在任何與用工單位(或甲方)有關的競業限制。

11.3乙方保證其將及時向甲方遞交辦理社會保險等的有效憑證,如因乙方遲延遞交而造成的任何後果,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11.4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所有個人信息有變化時及時通知甲方,如未及時通知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責任。

11.5乙方理解並同意,誠信是重要的原則。因此乙方保證,不會作出任何不誠信的行為。

11.6乙方保證在用工單位工作時,以及需離開用工單位時,會根據用工單位的要求進行工作和財務上的移交。

第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乙雙方依法辦理解除勞動合同和退工手續。

12.1乙方因在試用期內被用工單位證明不符合其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被用工單位退回的。

12.2乙方嚴重違反用工單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被用工單位退回的。其中嚴重違紀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

12.2.1乙方因賣淫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12.2.2乙方受公安治安拘留處罰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12.2.3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或用工單位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

12.3乙方理解並同意,違反本合同第九、十、十一條的約定的,無論情節輕重,均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12.4乙方嚴重失、營私舞弊給用工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被用工單位退回的。

12.5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工單位提出,拒不改正,被用工單位退回的。

12.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2.7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工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被用工單位退回的。

12.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被用工單位退回的。

12.9其他國家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第十三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乙雙方依法辦理解除勞動合同和退工手續。

13.1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用工單位的。

13.2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和用工單位的。

13.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均應承擔相應之一切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和説明

15.1釋義:

15.1.1本合同中所稱“法律、法規、規章”,若未作特殊説明,係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規章。

15.1.2本合同中所稱第三方,若未作特殊説明,係指除甲方、乙方和用工單位之外的第三方。

15.1.3本合同中所稱《派遣協議書》系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必要的補充。

15.2其他可能發生的事宜

15.2.1甲方可以為符合有關規定與資格的乙方申報和評定專業技術職稱提供便利,但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15.2.2甲方可以為符合有關規定與資格的乙方落户提供便利,但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第十六條 附則

16.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法律、法規、規章沒有規定的,雙方應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本合同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不一致,應以法律法規為準。

16.2乙方可以與用工單位另行簽訂協議,但甲方不承擔該協議任何一方的連帶責任。前述協議如與本合同相沖突,應以本合同為準。

16.3爭議的解決:本合同的簽訂地和履行地均為西安,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應向陝西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向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起訴;對判決不服的可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為終審判決。

16.4甲方與用工單位所籤協議的內容,凡與乙方有關的(包括但不限於崗位、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等),均與本合同和《派遣協議書》中約定一致;乙方已全部知悉。

16.5乙方確認甲、乙雙方之間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經由甲方送達以下地址即為送達乙方,在以下地址需要變更時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乙方理解並同意甲方送達以下地址即為送達乙方:

[ ] 郵編:[ ]

16.6甲、乙雙方理解並同意:如果國家和/或陝西省就《民法典》有規範性文件實施的,本合同和附件應根據前述規範性文件變更。

16.7本合同一式二份,均應由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為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合同專用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勞務派遣合同 篇2

勞務條約是民事條約,是當事人各方在對等商議的狀況下告竣的,就某一項勞務和勞務功效所告竣的條約,勞務條約不屬於休息條約,從法令合用看,勞務條約合用於條約法和民法公則和別的民事法令所調解,而休息條約合用於休息法和相干行政法例所調解。

勞務調派條約書

甲方(勞務調派單元)

地點:

聯絡人:

乙方(實踐用工單元)

地點:

聯絡人:

甲方按照乙方的消費(事情)需求,為乙方供給勞務調派職員和勞務調派相干效勞,按照《中華羣眾共和國休息法》和《江蘇省休息條約條例》等無關法令法例,為明白單方的權益任務,經甲乙單方商議分歧贊成,訂立以下條約:

1、勞務調派限期:

本條約限期自年代日起至年代日止。

2、勞務調派內容:

一、甲方為乙方供給契合乙方用人需要的相干勞務調派職員和勞務調派效勞。(乙方詳細需要勞務職員前提詳見乙方〈崗亭人材需要表〉);

二、甲方輸入調派給乙方的勞務職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調派職員簽署休息條約,發下班資,並打點各項無關保險福利報酬等其餘相干事件。

3、勞務用度結算與付出:

一、勞務用度的組成:

(1)勞務職員的人為報答(根本勞務費、查核勞務費)(尺度不低於姑蘇市劃定的最低人為尺度);

(2)乙方每個月付出給甲方的勞務辦理費:每人每個月元;

(3)乙方每個月付出給甲方的貿易保險費:每人每個月元;

(4)乙方每個月付出給甲方的社保費:每人每個月元(按社保局每一年的實踐繳費基數調解);

(5)乙方每個月付出給甲方的農保費:每人每個月元(按社保局每一年的實踐繳費基數調解)

二、結算工夫和方法:乙方應在每個月日前將實踐發生對付的勞務用度等一併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户,並供給各項勞務用度結算明細清單。勞務職員人為應由甲方在每個月日前付出。

三、乙方付出給甲方的相干勞務用度,甲方必需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給乙方。

4、甲方的權益和任務:

一、甲方按照乙方的用人需要,在本條約簽訂先天內為乙方運送調派到達法定用工年齒、體檢及格、持有崗前培訓及格證並經乙方確認及格的勞務職員赴乙方事情,甲方在天內打點好相干上崗手續並供給休息政策指點效勞。

二、乙方將實踐發生對付的相干勞務用度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户後,甲方按本條約商定工夫為勞務調派職員發下班資、交納相干保險用度(勞務職員小我私家答允擔税費部門由甲方從人為中代扣代繳)

三、甲方賣力勞務調派職員從命乙方的事情崗亭擺設,委派專人賣力輔佐乙方對勞務調派職員的一樣平常消費辦理、崗亭變更、勞務查核,服從乙方制定的寧靜消費、休息規律、操縱標準、崗亭義務制等乙方各項辦理規章軌制,實現乙方安插的休息(事情)使命。

四、甲方賣力按期對勞務調派職員停止有用的勞務跟蹤和勞務辦理,能夠採納多種情勢理解乙方利用勞務調派職員的狀況,乙方應予以共同;甲方應輔佐乙方教誨勞務調派職員服從國度法令、法例,有任務輔佐乙方做好勞務調派職員的思惟事情。

五、甲方應賣力對勞務調派職員停止調派前的政策、法令教誨,職業品德培訓,供給須要的倡議和指點,並照實引見乙方狀況。

六、甲方應答勞務調派職員停止調派前的安康體檢和崗前培訓,獲得體檢及格和崗前培訓及格證者方可運送調派給乙方,體檢和培訓用度由承擔。

七、甲方賣力勞務調派職員的任命、退工、退保費手續,輔佐乙方處置勞務糾葛和勞務職員檔案辦理,賣力處置勞務調派職員因在乙方事情期滿或因違背乙方各項辦理規章軌制被停止勞務事情的事件。

八、勞務調派職員在乙方事情時期發作工傷、職業病、滅亡等變亂的,乙方應實時傳遞和共同甲方處置。發作的響應用度和打點處置手續由甲方賣力處置……

九、乙方若有違背本條約、拖欠對付勞務用度和違背休息政策法例損傷勞務調派職員正當權利舉動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談判,請求乙方持續實行任務並按實踐喪失的狀況向乙方索賠。

十、甲方勞務調派職員在事情中因成心或嚴重不對給乙方形成經濟喪失的,經甲乙單方認定或相干機構認定後,由義務職員賣力補償,甲方應共同乙方停止追償。

5、乙方的權益和任務:

一、乙方利用勞務調派職員必需明白其見告勞務事情內容和請求和勞務人為報答等。

二、乙方應為勞務職員供給根本的休息前提和崗亭休息庇護,並對勞務調派職員停止須要的崗亭培訓和寧靜教誨。勞務調派職員發作事情傷亡變亂或因工形成圈外人損傷變亂(經無關威望部分認定),乙方應輔佐甲方按國度相干劃定處置。

三、乙方需按本條約劃定實時足額向甲方付出本條約相干勞務用度,不得拖欠。

四、乙方有權根據訂定的各項辦理規章軌制對勞務調派職員停止考勤查核賞罰等綜合勞務查核,乙方可對勞務調派職員採納響應的賞罰步伐。

五、乙方有權查問甲方發放勞務調派職員的人為(勞務費)和交納相干保險費等狀況,乙方能夠依法向甲方談判請求改正,因而形成乙方喪失的,甲方該當賜與乙方補償。

六、乙方對勞務調派職員實施天天八小時每週最少歇息一天的事情軌制,乙方因消費需求勞務職員加班的應按無關國度劃定付出勞務職員加班費或賜與調休。

七、按照《中華羣眾共和國休息法》和《江蘇省休息條約條例》,甲方勞務調派職員有以下狀況之一的,乙方有權遣返退回甲方,觸及經濟懲罰或經濟補償等成績時,根據乙方相干規章軌制由甲方賣力處置後返還乙方。

(1)試用期內被證實不契合乙方任命工前提的;

(2)嚴峻違背乙方休息規律和各項辦理規章軌制的;

(3)嚴峻瀆職,兩袖清風,給乙方形成元以上喪失的;

(4)被依法追查刑事義務的;

(5)被調派勞務職員與其餘單元成立休息干係對實現乙方事情使命形成嚴峻影響,經提出拒不矯正的;

(6)被調派勞務職員抱病大概非因工掛花,醫療期滿後不克不及處置原事情,也不克不及處置乙方另行擺設的事情的;

(7)被調派勞務職員不克不及勝任事情,經培訓或調解崗亭查核,仍不克不及勝任事情的。

八、按照本條約第五項第7條(1)至(5)款,乙方遣返勞務調派職員退回甲方的,應向甲方供給或傳真無關書面質料或無關部分認定究竟質料經甲方確認後處置;按照本條約第7條(6)(7)款,乙方遣返勞務調派職員退回甲方的,乙方應提早30天書面告訴甲方以便甲方處置。

九、除法令劃定和本條約有商定外,,乙方不得隨便遣返退回本條約時期的甲方勞務調派職員,若有按《江蘇省休息條約條例》和無關法令法例處置。

6、其餘商定事變:

一、因乙方消費運營發作嚴重變革或因其餘主觀緣故原由乙方確實需求淘汰用工或不克不及持續用工的,由甲乙單方商議處置,肯定乙方需淘汰或不克不及用工的,乙方應按《江蘇省休息條約條例》和無關法令法例響應劃定付出經濟抵償金。

二、本條約實行過程當中,條約無關內容如與國度新公佈的法令、法例和休息保證政策紛歧致的,按新的法令法例政策施行。

三、本條約碰到不成抗力或當局政策變革等緣故原由以致條約沒法持續實行或單方以為需求修正、彌補時,由甲乙單方商議處置。

四、甲方所輸入調派給乙方的勞務職員,在乙方試用期內被證實不契合乙方任命工前提而受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應補償乙方所付出的被遣返職員的體檢費、崗前培訓費、天分證書費、勞務辦理費、相干保險費。

五、甲方因乙方需求本市城鎮勞務職員,無關用工手續打點等用度,由甲方墊付後向乙方收取。

六、甲方在打點勞務調派職員勞務調派事件中遇有主要事變需求乙方決議的,應徵得乙方贊成前方能施行。

七、因主觀狀況發作變革或本條約期滿前,單方均應提早30天書面告訴對方本條約能否持續實行,能否持續實行由單方商議處置。

7、條約糾葛處置:

因實行本條約發作爭議的,由單方商議處置;商議不可的,單方均有權向有統領權的法院提告狀訟。

8、其餘事變:

一、乙方〈崗亭人材需要表〉和勞務用度結算明細內容為本條約有用構成內容部門。

二、本條約未盡事件,由甲乙單方商議分歧後書面彌補商定,彌補條約與本條約內容有紛歧致的,以彌補條約內容為準。

三、本條約一式兩份,經甲乙單方具名蓋印後見效,甲乙單方各執一份,每份具備劃一法令效率。

甲方(蓋印)乙方(蓋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拜託代辦署理人:或拜託代辦署理人:

簽署日期:年月日簽署日期:年月日

公司勞務派遣合同 篇3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勞務派遣許可證編號: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

經營地: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   )

户籍地址:

經常居住地(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止。

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年月

日止。

試用期至多約定一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用工單位名稱)工作,用工單位註冊地,用工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派遣期限為,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第三條乙方同意在用工單位崗位工作,屬於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工作崗位,崗位職責為。

第四條乙方同意服從甲方和用工單位的管理,遵守甲方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按照用工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相應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崗位執行下列第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1天。

2.依法實行以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六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關於工作時間的法律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與身心健康,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經依法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並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七條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第八條經甲方與用工單位商定,甲方採用以下第種方式向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於每月日前足額支付:

1.月工資元。

2.計件工資。

計件單價為。

3.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月基本工資元,績效工資計發辦法為。

4.約定的其他方式。

第九條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計發標準為元。

第十條甲方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乙方從甲方獲得的工資依法承擔的個人所得税由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甲方應按照不低於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報酬。

第十二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與用工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向乙方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十三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合理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

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五、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依法在用工單位所在地參加社會保險。

甲方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告知乙方,併為乙方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提供幫助。

第十五條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人力資源等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其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甲方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乙方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乙方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資源等行政部門提請工傷認定申請。

六、職業培訓和勞動保護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必需的職業能力培訓,在乙方勞務派遣期間,督促用工單位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乙方應主動學習,積極參加甲方和用工單位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落實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並在乙方勞務派遣期間督促用工單位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十八條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應當事先告知乙方。

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依法告知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和培訓,提供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在乙方上崗前、派遣期間、離崗時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九條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

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並採取書面形式。

第二十一條因乙方派遣期滿或出現其他法定情形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派遣,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情形的,甲方可以依法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雙方應當協商派遣單位、派遣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並以書面形式變更合同相關內容;乙方不同意重新派遣的,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協商、申請調解或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用工單位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中記載的乙方聯繫電話、通訊地址為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繫方式、送達地址。

如發生變化,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雙方確認:均已詳細閲讀並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勞動合同一式份,雙方至少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公司勞務派遣合同 篇4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派遣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就業,滿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框架內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係。甲方將本企業所需勞動力交由乙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錄用符合條件的人員,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體人數另約定)。

二、勞務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1.勞務派遣人員可由甲方自行面試、確認錄用,也可委託乙方進行招聘並交由甲方確定。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名單》,並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

2.甲、乙雙方按照商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更改《勞務派遣人員名單》,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依法需要辭退的,甲方應提前35個工作日將辭退意見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與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甲方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3.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病、工傷(含職業病)在醫療期內的,以及女性職工的“三期”期間,甲方不得通知乙方與其終止、解除勞動關係,甲方應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繼續履行用人單位的職責。

三、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支付

1.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標準執行,實行同工同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應於每月日前轉入乙方銀行賬户。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清單,轉入每個勞務派遣人員的銀行工資卡賬户內;

3.甲方應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明細表,乙方根據甲方轉入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足額發放和繳納;

4.勞務派遣人員的每月工資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1.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合法規範用工,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2.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適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3.勞務派遣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並退回乙方:

(1)在試用期內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3)嚴重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甲方要求勞務派遣人員進入公司前需身體健康,並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證明,體檢不合格的人員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5.甲方確因生產經營變化需減少或退回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時,應提前3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須結算清本協議第六條第一項1、2、3款的費用,經甲、乙雙方商定後,由乙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6.因社保費用為提前申報,故甲方每月10日前應將社保費用增減情況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節假日應相應提前一日);

7.確定和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8.因甲方原因造成勞務派遣人員與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其經濟補償責任,由甲方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9.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10.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11.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簡單的工廠醫療服務。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定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告知勞務派遣人員,並且作為乙方和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的其中一項條款;

2.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3.全面負責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勞務用工管理、勞務糾紛處理與社保辦理,處理涉及勞動關係的所有事宜,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且提供給甲方備案;

4.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派遣人員檔案;

5.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於甲方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停止派遣並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並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

之間的勞動關係等後續工作,儘量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6.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按相關保險條例妥善處理,並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7.對勞務派遣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幫助甲方向勞務人員索賠,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8.乙方應指定專人定期到甲方處,瞭解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應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9.乙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協調處理工作;

10.勞務派遣人員應遵守甲乙雙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乙雙方的工作安排與管理,因個人原因需要提前結束服務期的,應提前30日向甲、乙雙方同時書面申請。待批准並辦理完畢與甲方的移交手續後方可離職,其相關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

六、費用的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用或實習生的意外險費用;

(3)勞務派遣的服務管理費用;

2.費用的標準:

(1)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2)不參加社會保險的實習生的萬元額度的意外險保費,按每人一份年交額一次性劃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户;

(3)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標準:

①每人每月_________元;

②按職工工資總額的_________%收取。

3.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甲方於每月日前將2項中(1)、(2)、(3)款規定的費用以的方式支付給乙方。(其中:勞務人員的工資發放標準以甲方的工資清單為準;各項社會保險費如遇國家及睢寧縣政策調整,雙方也應依法及時調整;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不滿1個月的按1個月計算)。

七、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管理

1.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評、季評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負責落實;

2.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享有甲方規定的福利、勞保、工作、學習、休息等待遇和評優、評先等權利。

八、工傷事故處理

1.甲方應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

2.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保護現場,並且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鑑定申請結束後,由甲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並按有關規定執行;

3.因發生工傷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除社會保險機構按政策規定支付外,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負責辦理;

4.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在接受治療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無疑義,合同順延;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一方提出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其他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滿即終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擬變更本合同內容或提前終止本合同的,都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協商解決。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合同終止後,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則視為本派遣協議繼續有效,合同期順延,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3.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十一、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二、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互聯網公司勞務派遣合同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派遣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就業,滿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框架內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係。甲方將本企業所需勞動力交由乙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錄用符合條件的人員,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體人數另約定)。

二、勞務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1.勞務派遣人員可由甲方自行面試、確認錄用,也可委託乙方進行招聘並交由甲方確定。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名單》,並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

2.甲、乙雙方按照商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更改《勞務派遣人員名單》,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依法需要辭退的,甲方應提前35個工作日將辭退意見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與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甲方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3.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病、工傷(含職業病)在醫療期內的,以及女性職工的“三期”期間,甲方不得通知乙方與其終止、解除勞動關係,甲方應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繼續履行用人單位的職責。

三、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支付

1.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標準執行,實行同工同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應於每月日前轉入乙方銀行賬户。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清單,轉入每個勞務派遣人員的銀行工資卡賬户內;

3.甲方應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明細表,乙方根據甲方轉入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足額發放和繳納;

4.勞務派遣人員的每月工資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1.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合法規範用工,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2.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適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3.勞務派遣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並退回乙方:

(1)在試用期內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3)嚴重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甲方要求勞務派遣人員進入公司前需身體健康,並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證明,體檢不合格的人員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5.甲方確因生產經營變化需減少或退回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時,應提前3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須結算清本協議第六條第一項1、2、3款的費用,經甲、乙雙方商定後,由乙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6.因社保費用為提前申報,故甲方每月10日前應將社保費用增減情況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節假日應相應提前一日);

7.確定和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8.因甲方原因造成勞務派遣人員與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其經濟補償責任,由甲方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9.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10.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11.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簡單的工廠醫療服務。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定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告知勞務派遣人員,並且作為乙方和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的其中一項條款;

2.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3.全面負責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勞務用工管理、勞務糾紛處理與社保辦理,處理涉及勞動關係的所有事宜,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且提供給甲方備案;

4.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派遣人員檔案;

5.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於甲方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停止派遣並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並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

之間的勞動關係等後續工作,儘量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6.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按相關保險條例妥善處理,並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7.對勞務派遣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幫助甲方向勞務人員索賠,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8.乙方應指定專人定期到甲方處,瞭解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應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9.乙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協調處理工作;

10.勞務派遣人員應遵守甲乙雙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乙雙方的工作安排與管理,因個人原因需要提前結束服務期的,應提前30日向甲、乙雙方同時書面申請。待批准並辦理完畢與甲方的移交手續後方可離職,其相關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

六、費用的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用或實習生的意外險費用;

(3)勞務派遣的服務管理費用;

2.費用的標準:

(1)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2)不參加社會保險的實習生的萬元額度的意外險保費,按每人一份年交額一次性劃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户;

(3)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標準:

①每人每月_________元;

②按職工工資總額的_________%收取。

3.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甲方於每月日前將2項中(1)、(2)、(3)款規定的費用以的方式支付給乙方。(其中:勞務人員的工資發放標準以甲方的工資清單為準;各項社會保險費如遇國家及睢寧縣政策調整,雙方也應依法及時調整;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不滿1個月的按1個月計算)。

七、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管理

1.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評、季評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負責落實;

2.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享有甲方規定的福利、勞保、工作、學習、休息等待遇和評優、評先等權利。

八、工傷事故處理

1.甲方應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

2.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保護現場,並且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鑑定申請結束後,由甲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並按有關規定執行;

3.因發生工傷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除社會保險機構按政策規定支付外,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負責辦理;

4.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在接受治療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無疑義,合同順延;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一方提出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其他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滿即終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擬變更本合同內容或提前終止本合同的,都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協商解決。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合同終止後,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則視為本派遣協議繼續有效,合同期順延,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3.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十一、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二、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勞務派遣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勞務派遣勞動合同書。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户籍類型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省區街道

二、勞動合同期限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年__月__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第四條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

第六條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

工作標準,合同範本《勞務派遣勞動合同書》。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第八條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第十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第十六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民法典》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公司勞務派遣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 ____年____月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_________性別_________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

第七條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_________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第九條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元。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第二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

公司勞務派遣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派遣其合同制員工(以下簡稱勞務人員)至乙方工作之有關事宜,在平等自願、互信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乙雙方合作期限甲、乙雙方合作期限為_______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二條:勞務人員的派遣

1、乙方向甲方提出勞務派遣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確定後簽訂本合同。乙方可自行招聘勞務人員,也可委託甲方招聘。

2、經乙方與求職人員雙向選擇後,乙方將決定錄用人員的名單、工作期限、擬安置的工種、工作崗位及地點、崗位要求、勞務人員在法定時間提供正常工作之情況下的月工資及福利待遇、各項保險、住房公積金額以及勞務人員崗位調整情況等具體列明,以書面形式提交甲方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甲方根據乙方提交的有關記載着被乙方決定錄用人員的具體名單、工作期限、工資福利待遇等書面材料,分別與錄用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務人員檔案,辦理繳交社會保險、退工、工傷等手續。

第三條:勞務人員的工作期限

1、勞務人員的工作期限自勞務人員應向乙方工作報到之日起至工作期限屆滿且勞務人員與乙方辦妥交接手續止。

2、勞務人員的試用期包括在工作期限內。

第四條:勞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等

1、勞務人員在法定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試用期月工資與試用期滿後的月工資由甲方與勞務人員具體協商確定並書面載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工資標準的確定應符合規定要求。

2、甲方依照廈門市有關社會保險規定的標準,為勞務人員繳納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特種行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於每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逐月支付應付給勞務人員的工資和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4、勞務人員在工作期限內發生工傷或其他事故,乙方負責搶救,並及時通知甲方。

5、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勞務人員提供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及勞動條件,保障勞務人員的工作安全。

6、乙方可根據需要對勞務人員進行業務和技能方面的培訓,其培訓費用由乙方和勞務人員直接商定。

7、勞務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享有法定的節假日、婚假、產假等待遇。

第五條:甲方的管理費收取

1、乙方依據甲方實際派遣的勞務人員人數,按月向甲方給付勞務人員管理費。

2、乙方應在每月_______日前將甲方上月應得的勞務管理費和勞務人員上個月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特種行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費用匯人甲方指定的銀行賬號。

第六條:勞務人員的教育管理

1、乙方負責教育、管理在乙方工作的勞務人員,甲方予以配合。

2、乙方遵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教育和管理勞務人員的規章制度並書面告知勞務人員,該規章制度應提供給甲方備案。

3、乙方應加強商業祕密保密措施。

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勞務派遣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派遣其合同制員工(以下簡稱勞務人員)至乙方工作之有關事宜,在平等自願、互信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乙雙方合作期限

甲、乙雙方合作期限為_______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二條勞務人員的派遣

1、乙方向甲方提出勞務派遣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確定後簽訂本合同。乙方可自行招聘勞務人員,也可委託甲方招聘。

2、經乙方與求職人員雙向選擇後,乙方將決定錄用人員的名單、工作期限、擬安置的工種、工作崗位及地點、崗位要求、勞務人員在法定時間提供正常工作之情況下的月工資及福利待遇、各項_____、住房公積金額以及勞務人員崗位調整情況等具體列明,以書面的形式提交甲方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甲方根據乙方提交的有關記載着被乙方決定錄用人員的具體名單、工作期限、工資福利待遇等書面材料,分別與錄用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務人員檔案,辦理繳交社會_____、退工、工傷等手續。

第三條勞務人員的工作期限

1、勞務人員的工作期限自勞務人員應向乙方工作報到之日起至工作期限屆滿且勞務人員與乙方辦妥交接手續止。

2、勞務人員的試用期包括在工作期限內。工作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工作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工作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乙方對同一勞務人員只能試用一次。

第四條勞務人員的工資、社會_____及福利待遇等

1、勞務人員在法定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試用期月工資與試用期滿後的月工資由甲方與勞務人員具體協商確定並書面載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工資標準的確定應符合規定要求。乙方需要勞務人員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採用面洽或預先告知等適當方式與勞務人員進行協商,並依法給付加班工資。

2、甲方依照廈門市有關社會_____規定的標準,為勞務人員繳納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_____、特種行業_____和住房公積金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於每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逐月支付應付給勞務人員的工資和應繳納的社會_____費、住房公積金。當月日前報到的勞務人員的工資按全月標準支付;當月_______日後報到的工資按半月標準支付,但社會_____費和住房公積金需按全月標準支付。因勞務人員報到日期的原因而致乙方未能及時給付勞務人員第一個月工資及社會_____費的,乙方應於次月_______日前一併補足支付給甲方。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勞務人員當月的工資清單及社會_____、住房公積金額,在次月_______日前支付給勞務人員,並負責辦理勞務人員社會_____費、住房公積金繳交手續。根據崗位考核,個人工資有出人的,在本人下月工資中進行清算。

4、勞務人員在工作期限內發生工傷或其他事故,乙方負責搶救,並及時通知甲方。甲方負責辦理工傷_____待遇的申請手續。除由社會_____機構承擔勞務人員和第三人的部分_____待遇外,其餘應由甲方向勞務人員和第三人承擔的各種相關費用由提供崗位的乙方承擔。

5、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勞務人員提供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及勞動條件,保障勞務人員的工作安全。

6、乙方可根據需要對勞務人員進行業務和技能方面的培訓,其培訓費用由乙方和勞務人員直接商定。

7、勞務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享有法定的節假日、_____、產假等待遇。

第五條甲方的管理費收取

1、乙方依據甲方實際派遣的勞務人員人數,按月向甲方給付勞務人員管理費。乙方使用派遣人員在_______人以下的,管理費標準為每人每月元;人以上人以下的,管理費標準為每人每月_______元;_______人以上的,管理費標準為每人每月_______元。當月_______日前向乙方報到的勞務人員當月管理費按全月的標準計算;當月_______日後向乙方報到的勞務人員,當月管理費按半價支付。

2、乙方應在每月_______日前將甲方上月應得的勞務管理費和勞務人員上個月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_____、特種行業_____和住房公積金等費用匯人甲方指定的銀行賬號。因雙方與勞務人員均可諒解的原因而致乙方未能及時向甲方給付的各項費用,乙方應於次月日前一併補足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勞務人員的教育管理

1、乙方負責教育、管理在乙方工作的勞務人員,甲方予以配合。

2、乙方遵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教育和管理勞務人員的規章制度並書面告知勞務人員,該規章制度應提供給甲方備案。

3、乙方應加強商業祕密保密措施。勞務人員和甲方有義務保密,不得泄露。甲方違反保密義務對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勞務人員違反保密義務對乙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直接追究勞務人員責任並承擔崗位管理不善責任。

第七條勞務人員工作期限的解除

(一)協商解除勞務人員工作期限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並徵得勞務人員同意,勞務人員的工作期限可以提前解除。乙方提出並經各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務人員工作期限的,甲方因此與勞務人員解除勞動合同並向勞務人員給付應給付的經濟補償金而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2、勞務人員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__天通知甲方決定不在乙方工作的,或勞務人員不同意乙方調換工作崗位、工種或加大工作強度而決定不在乙方工作的,乙方同意與甲方解除勞務人員的工作期限,但乙方可要求甲方在_______日內補充新的勞務人員至乙方工作。

(二)乙方解除勞務人員的工作期限

1、勞務人員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反映,經甲方核實後,乙方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勞務人員與甲方解除勞務人員工作期限,向甲方退回勞務人員,並可就勞務人員的過錯行為所造成的損失向勞務人員主張賠償: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乙方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商業祕密,對乙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5)有侵佔財產、_____、賭博、打架鬥毆等行為之一的。

2、勞務人員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反映,經甲方核實後,乙方可以提前_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及勞務人員解除勞務人員的工作期限,並向甲方退回勞務人員甲方因此與勞務人員解除勞動合同並向勞務人員給付應給付的經濟補償金等而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1)勞務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乙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勞務人員不能勝任乙方安排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決定錄用勞務人員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乙方無需再錄用勞務人員,經甲、乙雙方及勞務人員協商不能達成新合意的。

(三)乙方不得解除勞務人員工作期限

勞務人員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不得提前解除勞務人員的工作期限並向甲方退回勞務人員,否則,甲方因此與勞務人員解除勞動合同並向勞務人員給付應給付的經濟補償金及賠償金等而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甲方解除勞務人員工作期限

1、勞務人員在試用期內決定不在乙方工作的,甲方可隨時提出與乙方解除勞務人員工作期限。乙方應按勞務人員實際工作天數向甲方給付勞務人員工資、社會_____費用及甲方應得的管理費等。

2、乙方以暴力、_____或者非法限制勞務人員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務人員勞動,或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勞動條件的情形而使勞務人員決定不在乙方工作的,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勞務人員工作期限。甲方因此與勞務人員解除勞動合同並向勞務人員給付應給付的經濟補償金等而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向甲方給付勞務人員工資、社會_____費、管理費及檔案管理費等各種費用時,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勞務人員工作期限。甲方因此與勞務人員解除勞動合同並向勞務人員給付應給付的經濟補償金等而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與勞務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未經協商一致乙方不得變更,勞務人員與甲方發生勞動爭議,經相關機構處理應支付給勞務人員的一切費用,如果是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全部由乙方支付。

第八條離職手續

在勞務人員的工作期限解除或終止時,甲方應督促勞務人員與乙方辦妥離職交接手續,交還從乙方領取的物品等。因乙方原因拖延辦理解除或終止手續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約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及時向甲方給付勞務人員工資、社會_____費用、住房公積金、管理費等,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及時給付勞務人員工資、繳交社會_____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均按涉及金額的_______編加收日滯納金,過錯方還應承擔因此而被社會_____基金

徵繳部門、住房公積金徵繳部門徵收的罰款、滯納金等費用。

3、乙方違約解除勞務人員工作期限的,除應承擔甲方因此與勞務人員解除勞動合同並向勞務人員給付應給付的賠償金等而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外,還應向甲方給付就該被解除勞務人員在剩餘工作期限甲方應可收取的管理費及檔案管理費之總額。

第十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司法解決。

第十一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勞務派遣合同 篇9

用工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派遣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着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就勞務派遣等相關事宜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各自提供經有關部門註冊、登記或備案並能證明各自身份的合法有效的文件。

第二條 釋義:

(一)勞務派遣是指勞務派遣服務機構(乙方)根據用工單位(甲方)的勞務派遣需求,通過招聘派遣員工、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將員工派遣到甲方工作,向甲方收取服務費用並辦理派遣員工保險和福利費的一種專業化的人力資源管理服務活動,也是市場經濟體制下的一種新型的勞動用工形式。

(二)派遣員工是指由乙方聘用並被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員工。派遣員工與乙方存在勞動法律關係(包括勞動合同關係、保險關係和勞動用工手續等);派遣員工與甲方只存在工作管理關係,不存在勞動法律關係。

第三條 如甲方與乙方的派遣員工直接簽訂的協議中含有競業禁止條款,甲方應通知乙方。

第二章 合同期限

第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經雙方同意,本合同期限可順延或延期。

第五條 派遣期限:雙方按照附件三格式確定。

第三章 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甲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有權自行決定是否接受乙方推薦的派遣人選,或根據自身業務需要自行選定候選人員後告知乙方辦理有關錄用及派遣手續;

(二)可與乙方派遣的所有人員另籤個人協議(包括但不限於保密承諾、禮品政策等),並送乙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三)甲方可根據商務情況與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四)對嚴重違反法律法規、甲方規章制度的派遣員工,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甲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失的派遣員工,甲方有權退回該派遣員工並要求乙方予以及時更換。

(五)派遣員工招聘、錄用。

1.乙方應按雙方確認的甲方需求設置派遣員工的具體數量及人員配置。

2.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情況的變化向乙方提出增加派遣員工的數量的要求,但應提前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並列明具體的增派數量、崗位職責、薪資待遇水平、服務期限等信息。

(六)若甲方認為乙方有任何違反或可能違反本合同的行為,甲方有權提出書面意見要求乙方改正。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書面意見後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將其針對違反或可能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採取的改進措施回覆甲方,最大程度上維護甲方利益,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七)在合同有效期內,派遣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退回派遣員工,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在3天內更換符合甲方條件的派遣員工: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單位規章制度、業務規程或勞動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不服從公司工作安排和管理的;

5.派遣員工同時與乙方以外的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派遣員工有違法犯罪行為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7.派遣員工因違法行為被行政拘留的;

8.派遣員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9.派遣員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宣告死亡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在合同有效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退回派遣員工,但是應當提前十五日通知乙方和員工本人方:

1.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2.甲方依法被宣告破產的;

3.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4.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派遣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甲方的生產安排調整,對派遣員工的需求量降低的。

(九)甲方應遵守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按照雙方約定的服務費標準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中規定的服務費用。

(十)甲方應根據法律及政府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的派遣員工提供國家規定標準的工作場所、工作條件、衞生設施、衞生條件。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乙方可根據商務情況與甲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二)乙方應根據甲方對派遣人員的招聘要求,協助刊登廣告,負責簡歷的接收、整理、初篩,組織面試。

(三)乙方負責新招派遣人員的崗前基本素質培訓,包括基本行為規範,敦促和監督被派遣的乙方員工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政府部門相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及乙方員工與甲方另行簽訂的所有協議,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乙方應為派遣至甲方的人員辦理合法的派遣手續並主動辦理應甲方要求出具各種有關證明、證件。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為派遣員工提供相應的保險及福利待遇。

(五)乙方應與乙方派遣至甲方的人員簽訂或續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內容不得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並經甲方確認,甲方、乙方、乙方派遣人員各執一份。

(六)若發生《勞動合同》項下的勞動爭議,乙方應直接與派遣員工交涉解決並自行承擔相關責任,乙方應採取必要且合法的措施使甲方免受由此可能引發的爭議的影響,如按勞動法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同意對由於乙方派遣至甲方的員工在工作中任何作為或不作為,包括但不限於疏忽、不誠實、犯罪、欺詐或違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導致的甲方、甲方員工、第三方的所有索賠、損失、損害、成本和開支,乙方與其派遣至甲方的員工承擔連帶責任。

(八)如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有盜竊、破壞和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包括宿舍管理、工作紀律和車間管理等)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且甲方能提供確切證據證明的,由派遣員工承擔,乙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如乙方派遣人員中有在逃犯的,乙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後果和責任。

(九)甲方需要新增或補充人員時,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通知後,於三十個工作日內及時輸送滿足甲方數量要求及符合下述條件的人員:

1)體檢合格;

2)年齡為16週歲以上;

3)國中及以上學歷;

(十)乙方派遣人員在甲方處提供勞務期間應服從甲方監督、管理和指派,若乙方派遣人員人數在甲方同一工作區域超過50人的,乙方須派常駐甲方管理員對其勞務人員的業務及行為規範進行考核,及時發現、處理異常情況並承擔相應責任;派駐人員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一)乙方與其派遣人員應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其派遣人員在無工作期間,乙方應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派遣人員支付勞動報酬。

第四章 派遣規程

第八條 甲方根據業務或管理工作需要和崗位需求,以《派遣員工招聘需求表》(附表一)書面通知乙方。《派遣員工招聘需求表》詳細註明招聘數量、到崗日期、招聘崗位的基本條件、附加條件。

第九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增加派遣員工,應提前三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為甲方招聘並提供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候選人員及其相關資料。

第十條 乙方對外公開招聘、發佈招聘信息時,應註明“外派員工”字樣,但招聘內容須經甲方確認後方可發佈,不得進行虛構或誇大宣傳。招聘可由乙方協助進行,以確保乙方提供符合甲方崗位要求的人選。

第十一條 乙方應為其派遣到甲方的人員依法辦理下列手續

(一)乙方與甲方同意接受的派遣人員簽訂或續簽《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

(二)乙方應為派遣員工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及其他乙方所在地規定的費用。

(三)應甲方要求,乙方為甲方同意接受的派遣的人員出具有關證明。

第十二條 按本合同規定,甲方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應以《派遣員工退回通知書》(附表二)書面通知乙方,由乙方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離職、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等相關手續。

第十三條 派遣員工的轉正與甲方員工轉為派遣員工及其他

1.甲方有權根據派遣員工的表現、意願,將乙方部分優秀派遣員工轉成甲方正式合同工,乙方應予配合。派遣員工轉為甲方正式員工後,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前提是派遣員工同意。

2.經甲方員工同意,甲乙雙方可協商將該員工轉為乙方的派遣員工。具體轉派遣的合作,雙方可協商並簽署補充協議予以明確補充約定。

3.如乙方依法被宣告破產的、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派遣員工的後續工作安排由甲方和派遣員工協商,乙方配合。

第五章 費用分擔及其結算

第十四條 乙方派遣到甲方就業的員工,工資雙方根據每批次,按照附件三格式另行約定,甲方支付的工資項目包括派遣人員正常及加班工資、獎金、津貼福利以及社保費用、其他費用等全部應付乙方費用。

第十五條 派遣人員的最後一個月工資由乙方墊付後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其餘月份乙方派遣人員部分工資(包括獎金、津貼、福利)由甲方代為直接發放給派遣人員,乙方負責代扣代繳個税。自行離職的派遣

人員的工資,由甲方支付給乙方,由乙方按照與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約定支付給派遣員工。

第十六條甲方為乙方的派遣人員提供免費住宿,按實際出勤給予_______元/人/工作日的伙食補貼支付給乙方,乙方應將該伙食補貼支付給派遣人員。因派遣員工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照甲方規章制度開具警告信,並有權按照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曠工1天或開具警告信一封的,支付_______元違約金;曠工2天或開具警告信兩封,支付_______元違約金,曠工3天或者自離或開具警告信三封,支付_______元違約金。

第十七條 結算流程:每月甲方在結算好員工工資後提供給乙方應付工資總額。乙方提供應付工資全額的合法有效發票給甲方,以及需要甲方代發給員工的工資清單(税後)。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清單支付給員工,個税由乙方自行申報,餘下部分甲方支付到乙方指定賬户。如遇節假日,則相應順延。

第十八條 路費雙方按照附件三格式另行約定。

第十九條 乙方派遣員工患病、因工負傷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間以及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乙方應支付給其派遣員工且不得違反相關規定。

第二十條 派遣女員工享有特殊的勞動保護權益。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發生的醫療費用不能由社保部門承擔的,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承擔並支付給其派遣員工。

第二十一條 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傷殘、死亡的,按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執行,發生的傷亡事故及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害賠償責任和相關的事故處理費用,規定用工單位負擔的部分由乙方全部承擔;非因工發生的傷亡事故,乙方負責傷亡事故的辦理,對發生的事故處理費用和對派遣員工的經濟補償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章 合同變更、終止和展期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有一方有正當理由要求變更本合同,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協商解決,雙方應簽署書面的變更合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約或者因一方違約而提前解除合同,則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約則本合同終止,雙方應為合同的終止做出合理安排,雙方應尊重派遣員工的選擇作分流處理。

第二十五條 本協議任何原因之終止、中止和到期,不得影響其終止、中止和到期之前雙方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合作過程中,若發生本章節規定的提前協商情形解除與終止的,雙方應尊重派遣員工的選擇作分流處理,甲乙雙方按以下流程辦理派遣員工的後續工作:

1.乙方承擔對派遣員工勞動關係變更的説明工作,以徵詢意見表的形式統計員工意願。

2.對於願意繼續留在甲方工作的,由乙方與其辦理勞動關係終止手續,轉入甲方。

3.不願意留在甲方工作的由乙方帶回重新推薦安置就業。

第七章 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或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各種社會、商業保險等福利,導致甲方受損害或承擔連帶責任的,由乙方承擔甲方的損失。

第二十八條 如乙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剋扣派遣員工薪資和福利待遇及其他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承擔連帶責任,或影響甲方生產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經協商不能解決,則應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未經對方同意,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乙方確認同意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對甲方的義務同樣適用於甲方的關聯公司(甲方控股在50%以上的企業及最終控制的股東與甲方相同或最終股東控股在50%以上的企業)。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確認”等事項均應以書面形式做出,並作為依據。

第三十二條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之間任何與本合同相關的正式信函以及結算,均使用並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雙方指定的地址和銀行開户帳號。甲乙任何一方的名稱、法定地址、匯款人、收款人、開户銀行、銀行帳號若有變更,變更方應至少提前十五天書面通知對方(該書面通知須經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及雙方蓋章後生效)。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如需要變更或補充,則甲、乙雙方應簽訂相關變更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系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及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都應通過書面形式並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及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勞務派遣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勞務用工的需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僱傭乙方從事勞務活動,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前______月為試用期。

2、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立即解除其勞務用工關係。

3、在協議到期前____個月,雙方可根據合作的效果決定是否續簽該勞務協議,若未續簽的,則合同到期後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第二條、勞務內容及要求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期限內,根據甲方需要,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盡職盡責完成工作任務,並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3、甲方招用乙方,安排乙方進行工作;

4、乙方要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政府法律、法規規定。做到遵章守紀保證出勤。

第三條、工作時間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執行每週40小時工作制。需加班的,甲方將按《勞動法》的規定予以支付相應報酬。

2、乙方必須規定的勞務日數出滿勤,缺勤者必須提前一天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業務(工作)主管請假,否則按曠工處理,主管應在請假單上簽字,並做好保存,以便月底報考勤計工資時備查。

3、凡缺勤者均扣發當日工資,但缺勤休假不得超過___天/月,凡超過者,按不勝任崗位工作予以解除勞務協議。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承諾,根據乙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夠按照本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勞務,也願意承擔所約定之勞務。

2、乙方應保證能夠保質保量的完成工作,提升工作業績。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保質保量完成勞務量,且對完成內容負責,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3、乙方應妥善保管並維護甲方財物,不得擅自使用或挪用甲方財物,如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責任。

4、乙方應保守接觸到的甲方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財務資料、新業務品種、客户資料等),如有泄露和私自使用,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以賠償。

5、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勞務,向乙方支付報酬。

風險告知:建議雙方在籤勞務合同的時候最好明確約定相關工作崗位,工作時間以及勞務報酬等問題,避免之後因履行合同發生糾紛,一旦發生合同糾紛,也有據可依。

第五條、勞務報酬及支付方式

2、甲方支付報酬的時間:每月日,乙方認可,甲方可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對工資的發放時間作一定的調整。

1、甲方按乙方實際工作按工時結算報酬,經雙方協商後確定乙方的報酬為________元(人民幣)/小時,按月結算支付給乙方。

3、乙方因病、因事缺勤期內不計算報酬,雙方確認加班費用按照當地最低工資作為計算基數。

第六條、勞動保護和條件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務工具和勞保用品,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乙方調出時需將勞務工具歸還甲方。

第七條、確認與聲明

1、乙方確認作為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只享受本合同中約定的福利和待遇,甲方內部文件中涉及的員工其他福利、待遇、醫社保在內的其它福利均不適用於乙方。

2、乙方確認已認真閲讀、理解甲方的工作安排與要求。且乙方不得在公司通過任何渠道、方式傳播負面消息。

3、乙方提供勞務期間應注意確保自身人身財產安全,如發生人身或財產損害,應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風險告知:勞務合同中,企業沒 有義務為勞務提供者繳納“五險一金”。勞動者若想要取得“五險一金”就應當在勞務 合同中做出明確的約定。否則,在合同實際履行時,企業有權拒絕繳納投保。

4、乙方應確保自己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合同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願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5、乙方除享受規定的酬勞外,不享受其它的福利待遇,乙方同意非因勞務原因導致疾病或意外事故而產生的醫療費用自理,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6、乙方確認,甲方無需為乙方繳納社保,並不為非甲方之過錯導致乙方發生的任何人身或財產損害承擔責任,乙方同意醫療費用自理,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7、除法律另有明確規定,甲方對乙方的人身財產或其他損失和乙方對他人造成的人身財產或其他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及終止

1、本合同期滿如雙方未續簽,則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

2、甲方需要解除本合同的,應提前30日告知乙方。除應當按乙方實際勞動支出支付勞務報酬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補償或賠償。

3、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

4、甲方如工作需要,需要繼續和乙方合作的,可和乙方協商。

5、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雙方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乙方應在一週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附書面説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提供勞務中因故意或過失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對造成的損失向甲方全額賠償(以實際估價為準)。

2、乙方提供虛假、偽造的證件及資料或存在其他欺騙行為的,或者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達1000元等情形,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______元作為違約金,且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其他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雙方可以書面的補充協議的方式對本協議進行變更。

3、本合同依法訂立,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乙方確認已認真閲讀、理解甲方制定的工作要求,並同意遵守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勞務派遣合同 篇11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號碼: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號碼:

丙方(招工方):

地址:

代表人:

電話號碼: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甲方、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為明確三方的權利、義務,三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協議如下: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協議期滿各方可以協商以書面方式辦理續延手續。

二、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______崗位______人,工作的內容________,工作地點________,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甲方、丙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甲方承擔對員工的用人單位義務,乙方承擔對接受的員工的用工單位連帶責任義務。

3、乙方承諾,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於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並保證沒有將延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員工在乙方實行____________(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度。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每天工作______小時,每週休息______天。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行政許可決定,並告知員工。

2、休息、休假:按國家和乙方的________規定執行。

3、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徵得員工同意,並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1、員工享有與乙方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丙方不得剋扣乙方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

2、甲方、丙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_日,工資發放形式為______(由甲方、丙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丙方或乙方委託銀行發放)。

3、甲方、丙方與乙方協商確定,員工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種方式:

(1)員工實行月薪制,每月為______元人民幣(每小時______元人民幣),具體辦法按照乙方規定執行。

(2)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員工的基本工資為每月______元人民幣(每小時______元人民幣);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員工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乙的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______元人民幣。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員工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五、社會保險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員工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種方式結算:

(1)由甲方、丙方共同負責發放員工工資,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丙方共同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2)由乙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丙方共同結算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丙三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員工的工作______(屬於、不屬於)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員工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負責定期為員工進行健康檢查,並按每月________的標準向員工支付崗位津貼(補貼)。

3、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員工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並不視為違反本協議。員工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員工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七、勞務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按照本協議和勞務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員工按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留用的,應當與甲方、丙方及員工協商續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員工由甲方、丙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員工義務,或者出現《勞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十八條的情形,致使員工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對員工的義務,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4、員工因違反《勞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員工因出現《勞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丙方共同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5、員工有《勞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甲方和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八、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丙三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丙三方或一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三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員工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甲、乙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員工造成損失的,應當按《勞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十八條的規定處理。

九、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工資費用、社會保險費和勞務派遣服務費。

2、費用結算標準:

(1)勞務工工資費用由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及應發放的員工的工資總額按月支付甲、丙雙方。

(2)員工的各項社會保險的參保繳費手續,由甲方負責,保險費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丙雙方。

(3)甲、丙雙方按照派遣員工總數每人每月______元人民幣標準(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總額的______%收取勞務派遣服務費或者是每小時______元人民幣標準)。其中甲方可得勞務派遣服務費每人每月______元人民幣(每小時______元人民幣標準);丙方可得勞務派遣服務費每人每月______元人民幣(每小時______元人民幣標準)。

3、乙方每月______日前要求甲、丙雙方共同去乙方公司領取勞務工工資費用、社會保險費和勞務派遣服務費,並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乙方支付給甲、丙雙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4、甲、丙雙方在乙方發放工資的代表面前,分別領取各自約定所得勞務派遣服務費,同時當場將勞務工工資發放到每個勞務工手上,幫助勞務工繳納社會保險;甲、丙雙方中有一方沒有到場共同領取勞務費用,乙方不能發放勞務費用;只有在甲、丙共同到場的前提下才能發放勞務費用;假如只有甲、丙一方到場領取了勞務費用,導致另甲、丙另一方不能得到勞務派遣服務費(中介費)或勞務工沒有領到工資、勞務工沒有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5、甲、乙雙方不得向員工收取任何費用。

十、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三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其他約定

1、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爭議,應當依法處理。若因員工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積極協調解決,並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三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並依法將本協議內容告知員工。

甲方:(簽章)

代表:(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代表:(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簽章)

代表:(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勞務派遣合同 篇12

用工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___

為了促進就業,滿足甲方的用工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框架內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係。甲方將本企業所需勞動力交由乙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錄用符合條件的人員,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體人數另約定)。

1、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 ) 甲方需要接受勞務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崗位, 人,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崗位, 人,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甲方保證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於勞務派遣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並沒有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另甲方需保證勞務派遣人員享有與甲方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甲方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甲方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二、勞務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勞務派遣人員可由甲方自行面試、確認錄用,也可委託乙方進行招聘並交由甲方確定。勞務派遣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名單》,並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更改《勞務派遣人員名單》,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3.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病、工傷(含職業病)在醫療期內的,以及女性職工的“三期”期間,甲方不得通知乙方與其終止、解除聘用關係,甲方應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繼續履行用工單位的職責。

三、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支付

.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標準執行,實行同工同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應一次性轉入乙方銀行賬户。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清單,代扣代繳勞務派遣人員的個人依法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後,於3個工作日內轉入每個勞務派遣人員的銀行工資卡賬户內;

3.甲方應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明細表,乙方根據甲方轉入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於每月 日前及時足額發放和繳納;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合法規範用工,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的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2.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適合崗位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3.勞務派遣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並退回乙方:

(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3)工作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甲方要求勞務派遣人員進入公司前需身體健康,並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證明,體檢不合格的人員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5.甲方因生產經營變化需減少或退回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時,應提前3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須結算清本協議第六條第一項 、2、3款的費用,經甲、乙雙方商定後,由乙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6.因社保費用為提前申報,故甲方每月 0日前應將社保費用增減情況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節假日應相應提前一日);

7.確定和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8.因甲方出現下列原因造成勞務派遣人員與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其經濟補償責任,由甲方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 ) 甲方因生產經營變化需提前退回派遣員工;

(2) 甲方因員工生病或請假不能正常工作而提前退回派遣員工;

9.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0.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簡單的工廠醫療服務。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訂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告知勞務派遣人員;

2.對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3.全面負責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勞務用工管理、勞務糾紛處理與社保辦理,處理涉及勞動關係的所有事宜,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且提供給甲方備案;

4.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派遣人員檔案;

5.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派遣人員到甲方工作。對於甲方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停止派遣並退回乙方的勞務派遣人員,乙方應予接收並負責處理與勞務派遣人員之間的勞動關係等後續工作,儘量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6.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按相關保險條例妥善處理,並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7.勞務派遣人員發生違章作業責任事故或無故缺勤、擅自離崗等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行為,乙方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8.乙方應指定專人定期到甲方處,瞭解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甲方的合理要求,乙方應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9.乙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協調處理工作;

六、費用的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 )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用;

(3)勞務派遣的服務管理費用;

2.費用的標準:

( )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2)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標準:按每人每月 元收取。

3.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甲方於每年一次性前將2項中( )、(2)款規定的費用以支票的方式支付給乙方。(其中: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發放標準以甲方的工資清單為準;各項社會保險費如遇國家及東莞市政策調整,雙方也應依法及時調整;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不滿 個月的按 個月計算)。

七、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管理

.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評、季評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負責落實;

2.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享有甲方規定的福利、勞保、工作、學習、休息等待遇和評優、評先等權利。

八、工傷事故處理

.甲方應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

2.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保護現場,並且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鑑定申請結束後,由甲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用工單位的義務,並按有關規定執行;

3.因發生工傷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除社會保險機構按政策規定支付外,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負責辦理;

4.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在接受治療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無異議,合同順延;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一方提出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其他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滿即終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擬變更本合同內容或提前終止本合同的,都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協商解決。勞務派遣人員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合同終止後,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則視為本派遣協議繼續有效,合同期順延,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3.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十一、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其中一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二、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p align="right">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p align="right">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p align="right">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協議書最新樣本二

甲 方(勞務派遣單位):

地 址: 聯繫電話:

乙 方(實際用工單位):

地 址: 聯繫電話:

甲方根據乙方的生產(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相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協議:

一、 勞務派遣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關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服務。(乙方具體需求勞務人員條件詳見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並辦理各項有關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相關事宜。

三、勞務費用結算與支付:

、勞務費用的構成:

( )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標準不低於蘇州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勞務管理費:每人每月 元;

(3)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商業保險費:每人每月 元;

(4)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社保費:每人每月 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5)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農保費:每人每月 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2、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應在每月 日前將實際產生應付的勞務費用等一併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户 ,並提供各項勞務費用結算明細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在每月 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相關勞務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給乙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協議簽定後 天內為乙方輸送派遣達到法定用工年齡、體檢合格、持有崗前培訓合格證並經乙方確認合格的勞務人員赴乙方工作,甲方在 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並提供勞動政策指導服務。

2、乙方將實際產生應付的相關勞務費用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户後,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時間為勞務派遣人員發放工資、繳納相關保險費用(勞務人員個人應承擔税費部分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3、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委派專人負責協助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產管理、崗位調動、勞務考核,遵守乙方制訂的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操作規範、崗位責任制等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完成乙方佈置的勞動(工作)任務。

4、甲方負責定期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有效的勞務跟蹤和勞務管理,可以採取多種形式瞭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工作。

5、甲方應負責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職業道德培訓,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並如實介紹乙方情況。

6、甲方應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健康體檢和崗前培訓,取得體檢合格和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輸送派遣給乙方,體檢和培訓費用由 負擔。

7、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錄用、退工、退保費手續,協助乙方處理勞務糾紛以及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處理勞務派遣人員因在乙方工作期滿或因違反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被終止勞務工作的事宜。

8、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職業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應及時通報和配合甲方處理。發生的相應費用以及辦理處理手續由甲方負責處理。。

9、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拖欠應付勞務費用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並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10、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機構認定後,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追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明確其告知勞務工作內容和要求以及勞務工資報酬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3、乙方需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相關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按照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勤考核獎懲等綜合勞務考核,乙方可對勞務派遣人員採取相應的獎懲措施。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和繳納相關保險費等情況,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6、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實行每天八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產需要勞務人員加班的應按有關國家規定支付勞務人員加班費或給予調休。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甲方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經濟處罰或經濟賠償等問題時,按照乙方相關規章制度由甲方負責處理後返還乙方。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的;

(2)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乙方造成 元以上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派遣勞務人員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乙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勞務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勞務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考核,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根據本協議第五項第7條( )至(5)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應向甲方提供或傳真有關書面材料或有關部門認定事實材料經甲方確認後處理;根據本協議第7條(6)、(7)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處理。

9、除法律規定和本協議有約定外,,乙方不得隨意遣返退回本協議期間的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如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六、其他約定事項:

1、因乙方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因其他客觀原因乙方的確需要裁減用工或不能繼續用工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確定乙方需裁減或不能用工的,乙方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相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本協議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為需要修改、補充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4、甲方所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在乙方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員的體檢費、崗前培訓費、資質證書費、勞務管理費、相關保險費。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鎮勞務人員,有關用工手續辦理等費用,由甲方墊付後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辦理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事務中遇有重要事項需要乙方決定的,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方能實施。

7、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本協議期滿前,雙方均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本協議是否繼續履行,是否繼續履行由雙方協商處理。

七、協議糾紛處理: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和勞務費用結算明細內容為本協議有效組成內容部分。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書面補充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內容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3、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勞務派遣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乙方因生產需要,委託甲方提供勞務派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勞務派遺內容

1.甲方按照乙方用人需求,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

2.甲方輸出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並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三、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勞務費社會保險費和輸出勞務服務費。

2.勞務費用各項標準:按實際發生費用結算,甲方按照每人每月_____元標準收取輸出勞務服務費。

3.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每月_____日前從銀行足額劃付到甲方賬户,並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每月_____日前支付。

4.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四、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根據乙方的用工需求,_____天內提供合適人選供乙方考核,對乙方確定的用工對象,甲方在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

2.甲方每月日發放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

3.勞務派遣人員的工傷、生育事宜,由甲方負責向勞動保障部門申報。

4.乙方辭退的勞務派遣人員由甲方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甲方可以採取多種形式瞭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管理工作,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6.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拖欠各類應付資金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並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五、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與其簽訂《上崗協議書》,明確勞務內容以及要求和工資標準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乙方要配合甲方處理,有關處理辦法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3.乙方需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按照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核獎懲,勞務派遣人員經考核不合格的,終止上崗協議,並退還甲方,對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其賠償。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情況,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六、勞動爭議處理

與勞務派遣人員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均有權提起仲裁、訴訟。

七、其他事項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書面約定。

3.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勞務派遣合同 篇14

甲 方:

法定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乙 方:

法定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係。現就有關問題簽訂以下協議:

甲方根據乙方要求向乙方派遣與甲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作為派遣人員,乙方根據需要安排派遣人員的工作。

一、派遣人員的招錄、數量及派遣期限

派遣人員由甲方負責按照乙方的用工條件組織招錄,也可由乙方推薦。甲方派遣的人員,最終由乙方決定是否選用。

派遣的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名冊表》及派遣期限,並簽字、蓋章備案;被派遣的人員進行變更時,填寫相應的《勞務派遣人員增(減)表》,並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二、派遣的工作崗位名稱和崗位性質及工作地點

派遣人員在乙方 崗位工作。乙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與派遣人員協商一致變更工作崗位。具體工作崗位由乙方安排,崗位職責在乙方的規章制度中明確。經確定的派遣崗位應在乙方單位內公示。

派遣人員工作地點為 (市/縣)。乙方可根據業務需要在上述區域內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

三、派遣人員數量

派遣人員數量由乙方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四、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終止。

五、費用的支付

(一)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含:

1、如乙方用工所需人員由甲方提供的,辦理招聘工作所發生的直接費用由乙方承擔;

2、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

3、派遣人員相關社會保險費用;

4、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用。

(二)費用的標準、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1、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由乙方按照同工同酬的分配方案執行。勞務報酬應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派遣期不滿一月的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算,按月支付給派遣人員。

乙方於每月 日前將勞務報酬明細單、社會保險和勞務派遣服務費交給甲方,由甲方審核後發放。甲方應自收到乙方撥付的勞務報酬、社會保險和勞務派遣服務費後,三個工作日將勞務報酬轉到派遣人員的工資帳户上。

2、勞務派遣服務費標準為 元/人/月。乙方於每月的前 日內將費用以轉帳結算的方式支付給甲方。(甲方賬號: 開户行: 開户名:)

六、社會保險費的數額和支付方式

派遣人員繳納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繳納,社會保險的種類及支付標準根據國家和當地政府相關規定執行,執行的標準以雙方確認的《員工名冊表》的記錄為準。派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甲方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相關規定代扣代繳。

七、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維護派遣人員的合法權益;

2、乙方不履行協議的,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4、甲方承諾其簽署本協議具有合法性,並依法與派遣人員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

5、教育、督導在乙方從事工作的甲方派遣人員服從乙方的領導,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努力完成各項任務;

6、按協議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派遣人員到乙方工作。負責為派遣人員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7、因派遣人員過錯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8、應定期或不定期到乙方瞭解派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和遵紀情況,當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勞務糾紛時,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

9、甲方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因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已不適應在乙方工作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後負責辦理有關手續,待遇由乙方按《工傷保險條例》執行。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監督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之間《勞動合同》的簽訂。

2、安排派遣人員的具體工作崗位,根據工作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可調換甲方派遣人員工種、崗位;監督、檢查、考核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並負責日常管理。

3、如甲方的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書面通知甲方和勞務派遣人員,甲方經核實無誤後也同時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工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如甲方的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應提前三十天(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書面通知甲方和勞務派遣人員,並由乙方按規定支付勞務派遣人員經濟補償金。甲方經核實無誤後也同時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外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5、確定和調整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6、乙方出資對派遣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代替甲方與派遣人員(甲方員工)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並書面通知甲方。在《培訓服務合同》約定的服務期內,甲方不得將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的派遣人員另行派遣到乙方之外的其他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徵得乙方同意;《勞動合同》終止或者甲、乙雙方《勞務派遣協議》終止時,《培訓服務合同》仍在有效期內的,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賠償事宜。

7、因派遣人員過錯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向派遣人員索賠,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8、甲方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非因工傷亡、或因工傷殘、死亡,其待遇由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9、對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工作任務、安全操作、崗位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義務。

10、為派遣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11、乙方按國家規定所執行的工時制度。勞動部門批准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工時制度的,乙方應告知派遣人員。

12、派遣人員應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

13、按時足額支付甲方的勞務費用。

1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八、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在協議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協議,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協議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協議期滿前三十日,甲、乙雙方應就本協議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並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和續訂協議手續。如不及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協議到期後,乙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人員,則視為協議期限順延到無派遣人員止。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規定的義務,導致派遣人員的工資、社保費用沒有及時、足額到帳等相關責任由甲方全部承擔,造成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追償。

(二)乙方違反協議規定的義務,沒有及時、足額支付勞務費用的,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

(三)乙方依照《民法典》規定退回甲方的派遣人員,甲方應予接收並負責處理與派遣人員之間的勞動關係。

(四)被乙方退回甲方的派遣人員,符合《民法典》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由乙方按規定向派遣人員或經由甲方向派遣人員支付經濟補償金。

十、勞動爭議的處理及其他

(一)乙方與甲方派遣人員不存在勞動關係,有關的勞動爭議和糾紛,由甲方與派遣人員之間協商解決,乙方協助。有關本《勞務派遣協議》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合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三)雙方在履行協議時發生爭議,應本着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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