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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勞務合同集合(精選3篇)

實用的勞務合同集合(精選3篇)

實用的勞務合同集合 篇1

甲方:

實用的勞務合同集合(精選3篇)

乙方:

為了確保 博白林產品綜合交易市場8#樓 工程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安裝質量法》的相關規定,就內外牆抹灰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籤成以下合同協定。雙方願自覺遵守,並自願履行合同義務,權力和責任。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廣西博白林場場部搬遷建設項目一期8#樓

2.工程地點:博白綠珠大道

二、工程質量要求標準:

根據國家現行驗收規範標準,根據發包方,總包方,監理方的質量驗收標準,為本項目最終抹灰質量標準。

三、承包方式:

乙方單包工,包文明施工,包安全,包小型工具灰桶、靠尺、膠管等、包內外牆抹灰的所有施工程序所包含的工序,確保牆體平整,角線橫平堅直,不開裂不空鼓等事項。外牆25元 /㎡,內牆10.5元/㎡。

四、雙方權力、義務及責任

1、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工藝流程各環節的監督指導,管理和檢

查工作。負責對乙方工作人員安全生產的再教育,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協調乙方在施工中涉及到要總包方和其它配合工作的相關工作。負責提供乙方工作人員的生活住宿場地、生活、施工用水、用電。負責及時支付本合同 約定的合同價格。

2、乙方要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自覺服從甲方辦公室各級管理員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負責正確使用勞動保障用品。並及時向員工提倡勞動保護用品。負責因乙方工作人員所有員工工資的清償責任。

五、工期:

本工程要求內外牆抹灰,在竣工之前具有交驗條件除因其它工種造成實際不能具備抹灰的條件。

六、違約責任及措施。

1、乙方嚴格按照甲方現場施工員的要求認真負責的完成施工任務,並確保一次性交付驗收通過。

2、因乙方原因中途退場或停工如甲方只按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量結算佰份之貳拾付給乙方。如造成工期不能順利進行,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七、付款和結算方式:

1、 第一次付款:內牆抹灰八層以下施工完畢後,經建設、監理、項目部驗收合格後7日內支付已完人工費的80%

2、之後人工費根據施工進度到16層,核算9層到16層的工作量(經相關管理部門驗收合格)支付已完工程人工費80%.

3. 外牆抹灰至13層施工完畢後,經建設、監理、項目部驗收合格後7日內支付

已完人工費的80%。

4、內、外牆抹灰全部施工完畢後,乙方工程完工經驗收合格後支付完成量的80%,工程餘款(扣除質保金1%外)經雙方辦理工程結算後,二月內付清餘款。

5、結算時按照實際完成的工作量的實際面積計算。

6、甲方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條件支付乙方所有工程款後對乙方及乙方所涉及到的第三方人不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7、該項目竣工驗收,工程款付清時,本合同自行失去法律效益而失效。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能因資金問題影響工程施工進度,不履行合同或惡意拖欠、拒發工人工資或挪用工程款造成不良後果。

八、工程質量保修

1.該工程土建質量保修期內,凡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接到通知後,1日內到現場維修;維修過程中發生的人工、材料、機械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2.工程竣工驗收達標且結算後,支付扣除總價1%的保脩金後的所有工程費用。

九、禁止轉包或再分包

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乙方賠償所有損失並承擔一切相應的民事、行政及刑事責任。

十、 安全生產指標及安全責任

1 、 乙方應杜絕和禁止傷、殘、亡事故的發生。在施工過程中,如

乙方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或急病,10000元以下的費用由乙方承擔。10000元以上分事故原因協商解決,若因乙方工人違規作業,不服從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安排,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應組織技術力量強、素質好、能吃苦耐勞、服從甲方現場 管理人員指揮和管理的務工人員進場。如不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管理,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3、 乙方務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施工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如有違反,甲方將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a) 乙方對其務工人面必須進行技術交底、安全教育,確保工程質量和務工人員的安全;乙方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內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時繫好安全帶、作業時按標準搭好跳架、安全網及防護棚;施工作業人員影響他人安全時所造成的損失,由造成者全部負責。

b) 乙方應根據工程量大小、進度、材料進場等隨時對務工人員進行調整(但必須滿足工程進度要求),如因設計變更、停水停電、道路堵塞、缺材料等因素造成乙方務工人員待工,甲方不補一切費用,工期順延。c)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做到文明施工,必須緊施工好的建築成品、機具設備加以保護,若乙方造成損壞,由乙方負責全部賠償,若故意損壞,加倍賠償。

d) 乙方中途提出終止合同,由乙方負責全部損失,甲方不付一切費用。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其他事宜雙方協商執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實用的勞務合同集合 篇2

派遣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

被派遣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乙方接受甲方轉移派遣(以下簡稱派遣),到________崗位工作。

派遣期限為_____個月,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 合同期限及試用期

本合同期限為_____年,從生效之日起計算。

試用期為_____個月,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由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工作需要決定。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乙方的工資比照學校事業編制內人員的工資標準予以核定。由甲方在收到用工單位當月劃撥的款項後十個工作日內(最遲不得超過當月最後一天)、通過郵局以工資卡的方式按月支付給乙方,並代繳個人所得税。試用期的工資為正常工資的_____%。

第五條 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甲方負責為乙方依法辦理社會統籌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住房公積金手續(“四險一金”費用由用工單位支付)。

乙方工傷、患職業病等待遇由用工單位支付給甲方,甲方收到款項後及時支付給乙方或家屬。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因工傷殘死亡的,用工單位可依據《吉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規定》等有關規定,在確定工傷殘疾等級之日或死亡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相關工傷待遇撥付給甲方,甲方收到相關費用後負責及時支付給乙方或家屬。

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意外死亡的,用工單位可依據吉林省吉勞險字(91)6號文件等有關規定,在乙方死亡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相關待遇撥付給甲方,甲方收到費用後負責及時支付給乙方家屬。

乙方因患職業病或工傷導致無法履行崗位職責、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條件所發生的賠償、補償、工資及其它費用均由用工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的時間和數額承擔。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由用工單位依法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條件。用工單位不能依法履行義務時,由甲方向用工單位交涉,維護乙方合法權益。

第七條 勞動紀律

一、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和用工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的管理和教育。乙方同意用工單位對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按照工作需要進行適當調整。

第八條 保密和競業限制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泄露、不得使用(或變相使用)或幫助他人使用甲方及用工單位的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在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乙方應將甲方和用工單位的技術資料、商業資料返還,不得保留。乙方若違反上述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三萬元,同時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簽

一、當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相關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時,甲乙雙方同意可以對合同條款進行適當變更。

二、合同的解除

(一)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需對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乙方經試用期或年度考核不勝任本職工作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規章制度的;

3、乙方無故連續曠工_____天或年曠工累計超過30天的;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過甲方或用工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籤訂本合同的;

7、乙方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8、在甲方依《勞動合同法》第41條規定進行裁員時。

(二)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由用工單位支付給乙方一個月工資後,解除本合同,並不需對乙方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工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三)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可以提前_____日書面通知(在試用期內提前_____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3、甲方未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

派遣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

被派遣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實用的勞務合同集合 篇3

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是極易混淆的兩種合同,兩者都是以人的勞動為給付標的的合同。勞動合同依勞動法第16條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而勞務合同通常意義上是指僱傭合同。兩者有一定的區別:

1、合同性質不同。僱傭合同是受僱人為僱傭人提供服務的合同;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確定勞動關係的勞動用工合同。

2、合同目的不同。僱傭合同以提供勞務為目的,是以僱傭人對受僱傭人的勞動行為的支配為合同標的,而勞動合同則是以勞動者成為用人單位的內部成員為目的。

3、受國家干預的程度不同。僱傭合同更多的體現是當事人的意思自治,是當事人平等協商一致的結果,國家干預的程度較小;而勞動合同除了體現當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內容體現了國家干預,勞動法對合同的`訂立程序、用人單位的義務、工作條件、勞動保護、最低工資、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別規定,體現了國家對勞動者的特別保護。

4、主體及其關係不同。勞動合同中一方為勞動者,另一方為用人單位。其適用範圍只限於單位用工方面,勞動者在成為用人單位的內部成員後,遵守其內部的規章制度,必須承擔一定的工種或職務工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是領導和被領導的從屬關係。而勞務合同則不具備上述特徵。

5、法律調整不同。勞動合同由勞動法調整;僱傭合同應屬於民法調整。雖然合同法沒有對其做出明確規定,但司法實踐中適用民法來調整。

6、合同爭議的處理程序不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時,必須經仲裁前置程序後,司法機關才能介入,爭議應適用勞動法的規定處理,仲裁機構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同樣,合同解除應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僱傭合同發生爭議時,法院可直接受理,適用民法的規定處理;解除沒有什麼特別程序,雙方均可隨時解除僱傭關係。

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是極易混淆的兩種合同,兩者都是以人的勞動為給付標的的合同。勞動合同依勞動法第16條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而勞務合同通常意義上是指僱傭合同。兩者有一定的區別:

1、合同性質不同。僱傭合同是受僱人為僱傭人提供服務的合同;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確定勞動關係的勞動用工合同。

2、合同目的不同。僱傭合同以提供勞務為目的,是以僱傭人對受僱傭人的勞動行為的支配為合同標的,而勞動合同則是以勞動者成為用人單位的內部成員為目的。

3、受國家干預的程度不同。僱傭合同更多的體現是當事人的意思自治,是當事人平等協商一致的結果,國家干預的程度較小;而勞動合同除了體現當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內容體現了國家干預,勞動法對合同的訂立程序、用人單位的義務、工作條件、勞動保護、最低工資、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別規定,體現了國家對勞動者的特別保護。

4、主體及其關係不同。勞動合同中一方為勞動者,另一方為用人單位。其適用範圍只限於單位用工方面,勞動者在成為用人單位的內部成員後,遵守其內部的規章制度,必須承擔一定的工種或職務工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是領導和被領導的從屬關係。而勞務合同則不具備上述特徵。

5、法律調整不同。勞動合同由勞動法調整;僱傭合同應屬於民法調整。雖然合同法沒有對其做出明確規定,但司法實踐中適用民法來調整。

6、合同爭議的處理程序不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時,必須經仲裁前置程序後,司法機關才能介入,爭議應適用勞動法的規定處理,仲裁機構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同樣,合同解除應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僱傭合同發生爭議時,法院可直接受理,適用民法的規定處理;解除沒有什麼特別程序,雙方均可隨時解除僱傭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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