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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勞務合同(通用14篇)

人員勞務合同(通用14篇)

人員勞務合同 篇1

甲方:

人員勞務合同(通用14篇)

地址:

電話:

電傳:

傳真:

乙方:

地址:

電話:

電傳: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人員的有關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總則

1.應乙方聘請,甲方同意從內地選派名勞務人員前往香港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勞務人員(以下簡稱勞務人員)在香港工作期限為24個月。

3.勞務人員的年齡為至週歲,並具有畢業文化程度。

4.勞務人員須身體健康,須經內地縣級以上醫院體格檢查(包括肺部x光檢查)合格。女性人員臨赴港前應提交縣級以上醫院的未孕證明。

5.勞務人員須在技術專業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並經乙方考試或其他形式考核認可方可派出,考試或考核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與甲方勞務人員個人之間所簽訂的僱傭合約必須採用香港有關當局規定的標準合約《聘用外地僱員的僱傭合約》,該合約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工資和其他待遇

1.勞務人員與香港當地僱員實行同工同酬的原則。本合同僱傭的勞務人員底薪為:

工種人數每人月工資(港幣元)

2.乙方對勞務人員工資每月結算一次。乙方須以自動轉賬方式將工資直接存入以勞務人員名義開立的銀行賬號內。

3.勞務人員除上述薪酬外,還享有與當地同等職位僱員一樣的獎勵、增薪和其他應有的福利待遇。如果同一公司內並無相等的職位,則與其他公司相等職位的本地僱員相等。

4.合同期內,若因企業臨時停產、息業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勞務人員暫時不能工作,乙方須照常支付該期間內的基本工資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資作為代替通知金。

第三條工作時間、休假及加班待遇

1.勞務人員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6天,超時工作,乙方須按香港現行勞工法例及當地同等人員標準付給勞務人員相應的報酬。

2.勞務人員享有香港法定的有薪節、假日。節假日加班與當地僱員享受同等待遇。

3.勞務人員服務滿一年,可享有最少6天有薪年假。

第四條勞保福利待遇

1.乙方負責為勞務人員提供適當的住宿,住宿條件須符合香港有關規定並經甲乙雙方共同核定。

2.勞務人員由於受僱及在僱傭期內遭遇意外而受傷、患上職業病或發生有關醫療事宜,乙方應負責一切必需的醫藥費及住院費,並支付補償。此條款自勞務人員抵港之日起生效。

3.勞務人員享有與當地人員同等的醫療服務和職業意外、人身意外及職業疾病醫療保障,由乙方按照香港現行法例負責購買保險及承擔所需費用。

4.如醫生證明勞務人員因生病或受傷不適宜再繼續受僱,乙方便應將勞務人員遣返並立即通知甲方,並承擔有關費用及傷遣費。

5.勞務人員在合同期內發生意外,乙方須按保險條例負責為勞務人員向保險公司索賠。如意外死亡,乙方須負擔將勞務人員遺體及個人物品運返其居住地的運輸費用。

6.勞務人員工作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由乙方免費提供。

7.勞務人員在香港工作的所有税收,均由乙方負責申報,按香港現行税法執行。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在內地初選所需各類勞務人員,安排時間由乙方面試考核;

(2)負責安排核定人員到縣級以上醫院檢查身體,辦理體格合格證明書;

(3)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出境的一切手續;

(4)教育勞務人員嚴格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德,遵守合同和乙方有關的規章制度。

2.乙方責任

(1)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入境、工作安排、居留許可等手續並承擔所需費用一千元港幣,此費用自簽約時交付;

(2)乙方負責勞務人員體檢的費用;

(3)乙方負責勞務人員從內地居住地至香港及於合約終止或屆滿時返回原居地的旅費;

(4)負責合同期內對勞務人員在香港期間的管理;

(5)負責勞務人員滿一年後延期簽證費用,該項費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香港簽證處當時的規定支付;

(6)負責在規定的14天內安排因停產、息業、破產、或其他原因被解僱的勞務人員返回內地。

第六條勞務人員的責任和人員的更換

1.勞務人員的責任

(1)必須遵守香港現行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本合同的條款;

(3)合同期內,不準私自變換工作另行求職或兼職;

(4)不得與任何人發生借貸關係;

(5)合同期滿,必須按時回內地,不準以任何理由滯留不歸;

(6)遵守廠規和公司規章制度,不準罷工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2.人員更換

如發生下列情況,經甲乙雙方確認後,可以遣返或更換人員:

(1)勞務人員申請與香港居民、永久性居民或遊客結婚;

(2)涉及非法或不道德行為,不宜繼續工作;

(3)不履行或破壞合同;

(4)懷孕;

(5)因病需長期治療,不能繼續工作。

屬以上(1)~(4)款的情況,如與乙方有關,路費及所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如與乙方無關,路費由被遣返的勞務人員自負,屬第(5)款的情況,路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終止和延長

1.本合同於一九九九年月日在簽訂,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按雙方籤之日起並經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有效期從勞務人員進入香港之日起兩年內有效。

2.合同到期如需續約,甲、乙雙方需提前兩個月協商續訂。勞務人員到期後須返回內地;續約後乙方所需人員,甲乙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作出安排。

3.合同生效後不準單方面終止。如單方違約,須支付對方為此而付出的費用並加付工人一個月工資。

4.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雙方可協商終止合同:

(1)香港新的法律、法規、條例以及香港政府新的政令使得合同為非法或本合同規定的勞務人員不能繼續受僱;

(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等)使得合同無法執行。

本合同如在上述情況下終止,乙方則負責安排勞務人員回內地並負擔所需費用。

第八條仲裁

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爭議,由簽約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仍不能解決,將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方所在地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為最終裁決,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甲方代表:(簽章)乙方代表: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派遣與借用

第一條派遣係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與甲方建立勞動關係的人員派往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二條借用係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從甲方借調人員到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三條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員工,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費。

第四條員工與甲方為勞動關係,與乙方為勞務關係。員工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五條借用費係指乙方借用甲方員工的費用,包括:

(一)支付員工的工資。

(二)支付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

(三)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商業保險、福利的費用。

(四)甲方對派遣員工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税收等費用。

第六條甲方派遣人員的姓名、聘用職務、借用費及其組成在附件1中約定,附件1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章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七條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根據乙方的要求推薦人選,與乙方決定借用的人員或乙方直接選定的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

(二)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祕密。

(四)從借用費中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費後,依法承擔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福利費用,其中福利及醫療保險部分內容的具體實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條款、甲方有關派遣員工福利待遇、醫療費用報銷的規定執行。

(六)為派遣員工提供附件2中雙方確定的服務內容。

(七)聽取乙方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第八條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回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被派遣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撤回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三)乙方若無故拖欠派遣員工的工資或借用費,甲方可隨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追索所欠費用。

(四)派遣員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協助乙方追究員工的相關責任。

第三章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九條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尊重派遣員工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抑,不歧視派遣員工。

(二)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中國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並依法為派遣員工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否則,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如遇特殊情況需派遣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四)為派遣員工提供差旅等補貼,具體數額由乙方決定。

(五)保證派遣員工的法定節假日休息。為借用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員工每年安排一次帶薪休假,具體休假天數按乙方的規定執行。

派遣員工結婚時,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給予婚假3天,屬於晚婚的,應再給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乙方應按國家規定發給派遣員工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但最低不低於社會最低工資的80%。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內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但女員工應提供合法的醫生證明。

女員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乙方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流產假期間,其工資照發。

(七)不得解除或終止對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員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八)不得解除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為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九)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應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6條規定,向甲方支付該員工的醫療補助費。

(十)督促派遣員工遵守中國政府頒佈的税收法規,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税。

(十一)督促派遣員工辦理借用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制定乙方的規章制度,並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

(十二)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至新辦公地址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業務聯繫。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銷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時辦理終止本合同的手續。

(十四)派遣員工若向乙方提出辭職,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試用期內辭職可隨時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後,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計算收費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險公司投保派遣員工駕駛的乙方機動車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員工駕駛乙方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屬於派遣員工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本條所列第(三)、(四)、(五)項內容,乙方可以規章制度的形式作具體規定,也可與派遣員工以協議的形式作具體約定。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且送甲方備案,應以規章制度和協議為準。

第十條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對決定借用的員工可以規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應根據借用期限確定:

1.借用期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15日;

2.借用期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試用期內,乙方對不符合要求者,有權終止試用,但應支付試用期的借用費(含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試用期滿,所派遣員工自動轉為正式派遣員工,其借用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二)在借用期內,有解除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權利,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借用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退回甲方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補償費中包含派遣員工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三)如派遣員工因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嚴重違反乙方規定(此規定對派遣員工和甲方應該是公開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經徵求甲方意見後可隨時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並可不支付補償費。

(四)可與派遣員工另行簽訂個人協議作為甲方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內容。

(五)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並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第四章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一條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費、派遣員工名單、借用時間和付費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約定。

第十二條乙方須於當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費、補償費和年終附加的工資(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須於當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費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後,於次月6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以上費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滯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視情況提出索要違約金元,並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且不屬違約行為,雙方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三條加班、加點費用的計算方法為:

工作日加點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點時間150%;

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300%;

第五章爭議與仲裁

第十四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後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甲方(或乙方)與派遣員工因本合同中有關勞動紀律約定、員工工資、保險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內容發生勞動爭議,並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時,如爭議的處理結果與乙方有利害關係,乙方有參加仲裁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其它

第十六條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的服務內容在附件2中約定,附件2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國政府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有效期自行延長,延長期限與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條本合同分別用中文和文寫成,每種文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中文本和文本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種文本出現矛盾時,以中文本為準。

第七章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一條雙方約定需增加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甲方:乙方:

代表簽章:代表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法人代表:

住所:

郵編:

乙方:性別:出生時間:

身份證號碼:

户口所在地:

現住址:

郵編:

乙方系甲方自公司借用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借用期間各自的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被公司派往甲方參加項目的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甲方借用期間,須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完成甲方交給的工作任務。乙方如有嚴重違紀行為,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並通知公司,由該公司對乙方進行處理。

三、甲方承擔乙方的工資,標準為元/月,每月日支付上月工資。

四、乙方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按國家規定由其勞動關係所在單位承擔。

五、甲乙任何一方若解除本協議,均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向對方支付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以乙方月工資為標準)。

六、甲乙任何一方若終止本協議,應於協議期滿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本協議自動延續一個週期。

七、因本協議的履行發生糾紛,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籤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籤或蓋章)乙方(籤或蓋章)

協議編號:

甲方:公司

住所:

郵編:

聯繫電話: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郵編:

聯繫電話:

第一條協議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試用期為天。

第二條工作內容

乙方在協議期內由甲方派往,工作崗位由所派往的單位負責安排與調整,乙方願意服從。

第三條勞務報酬

乙方的勞務報酬由所派往的單位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確定具體標準,該標準不低於市最低工資,由所派往單位直接支付乙方,或先支付甲方,再由甲方每月6日支付乙方。

第四條甲方的責、權、利

1.負責要求所派往的單位為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必需的工作條件;

2.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所派往單位的工作規定;

3.負責對乙方違反甲方和所派往單位工作規定的行為作出相應處理。

第五條乙方的責、權、利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和所派往單位的各項工作規定;

2.維護甲方及所派往單位的聲譽及正當利益,如造成損害或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及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由所派往的單位承擔;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待遇由乙方商原企業承擔。

第六條協議的解除、終止與續延

1.試用期內甲、乙雙方均可隨時通知對方解除本協議;

2.協議期間,雙方均可解除本協議,但應提前7日通知對方。未提前通知的,每延遲一日,須向對方支付一日的違約金,標準為乙方的日工資;

3.協議期滿,雙方均可終止本協議;若均無提出異議,本協議自動逐月續延。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

1.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變更協議時,應書面送達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作出書面答覆。

2.雙方協商一致,方可變更協議有關內容,變更後的協議或協議附件由雙方簽有效。

3.雙方協商不一致,本協議即行解除。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勞務協議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乙方受損情況賠償;

2.乙方在協議期內擅自離職的,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籤或蓋章):乙方(籤或蓋章):

簽約日期:年月日簽約日期:年月日

人員勞務合同 篇2

甲方 ;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個月。

(三)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説,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於:《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係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後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後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

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一)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注:加班加點工資標準應按國家相關規定明示於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 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當月工資在下月八號前發放。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

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八、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人員勞務合同 篇3

甲方(派遣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乙方(用工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訂立本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務派遣合同期限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從 年 月 日起派遣 名勞務人員到乙方工作,派遣期至年 月 日止。

二、勞務人員的派遣與變更

(一)乙方要求甲方派遣的勞務人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

(二)甲方負責按照上述條件組織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訂《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及崗位》,並簽字、蓋章作為本協議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及崗位》,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勞務費用標準及結算

(一)勞務費用標準:乙方按照每人每月 元標準向甲方支付勞務費用,勞務費用包括應支付甲方派遣的勞務人員的工資、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及其他費用。

(二)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每月 日前以銀行轉帳方式將本月勞務費用一次性支付到甲方帳户。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拖欠各類應付費用以及違反勞動保障政策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並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二)甲方可以採取多種形式瞭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管理工作,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甲方應與勞務派遣人員依法簽訂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四)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勞務派遣人員工資,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應執行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五)甲方應按國家和四川省有關規定為勞務派遣人員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被派遣勞務人員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

(三)、(六)項和第四十條第(一)、第(二)項規定情形的,乙方可以將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並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情況,出現違法現象,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三)乙方不得將被派遣勞務人員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四)乙方需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五)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2、告知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3、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4、對在崗被派遣勞務人員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5、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在本協議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繼續履行本協議,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可對本協議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協議期滿即可終止。

七、其他事項

(一)乙方應在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工作崗位上使用勞務派遣人員。“三性”工作崗位的認定按照國家和四川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乙方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甲方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三)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四)本協議附件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書面約定。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人員勞務合同 篇4

茲有因需要,聘用退休人員同志,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執行。

一、受聘後的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

1.在聘用期間,受聘人的退休費(原工資的%,金額元)由發給。

2.聘用時間,受聘人應享受的勞保福利待遇由聘用單位負責解決,如因工傷殘、因工死亡,其保險待遇全部由聘用單位負擔。

二、在合同期間,受聘人應服從聘用單位的領導,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盡職盡責完成工作任務。

三、本合同有效期自起至止,期滿作廢。如需繼續聘用,須提前協商,重新簽訂合同。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各執一份。經勞動服務公司鑑證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聘用單位(公章)受聘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章)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機關(公章):_________________鑑證員鑑章: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人員勞務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乙方(勞動者)姓名:

法定代表人: 家庭住址:

公司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合同制職工,並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業務員 ,在試用期間,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能力,有權對乙方進行調崗;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量化)和考核辦法:按公司規定執行;

(三)乙方的崗位職責:詳見崗位説明書;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乙方業績、考勤、開展業務行為不符合甲方關於業務人員考核和聘任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依據甲方的有關制度及本合同約定,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

(一)雙方同意按工時制度執行:

1、標準工時制。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者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制。應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3、不定時計算工時制。應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費。但是,因銷售系列員工崗位的特點,乙方自願在節假日等工作時間之外進行市場調研、客户資料整理等工作,未經甲方確認加班的,甲方不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其他績效報酬,其中月基本工資為 元,其他報酬及考核詳見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

(三)工資發放日為每月15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調整到相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須提前七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與甲方協商後,需將客户轉交於公司,辦理好相關離職手續方可離職;如未辦理離職手續,公司有權按企業規章制度進行薪資結算;

(五)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60天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五、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可能產生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泄露甲方商業機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或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保有追償權利;

6、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乙方應當向甲方指定的個人交接工作,歸還其佔有的甲方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資產,向甲方完全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與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辦理離職手續及其他未了結事項。

六、賠償與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乙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出的費用;

2、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80%。雙方若另有培訓協議約定的,按照培訓協議辦理。

3、對甲方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其他乙方應當賠償的費用。

(三)乙方尚未與甲方解除本合同,又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五)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七、甲方可以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具體情況,與乙方訂立保密與競業限制條款。(詳見附件保密與競業限制)

八、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安全準則、薪酬制度、考核制度、考勤制度等公司相關管理辦法,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人員勞務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時間: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系甲方自__________公司借用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借用期間各自的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__________公司派往甲方參加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甲方借用期間,須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完成甲方交給的工作任務。乙方如有嚴重違紀行為,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並通知__________公司,由該公司對乙方進行處理。

三、甲方承擔乙方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元/月,每月___日支付上月工資。

四、乙方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按國家規定由其勞動關係所在單位承擔。

五、甲乙任何一方若解除本協議,均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向對方支付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以乙方月工資為標準)。

六、甲乙任何一方若終止本協議,應於協議期滿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本協議自動延續一個週期。

七、因本協議的履行發生糾紛,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簽字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人員勞務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 》、《 》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或主要負責人:

註冊地址:

在京通訊地址:聯繫電話:

第二條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上崗證證件號碼:

現居住地址:

聯繫電話: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採取下列第種期限形式:

(一)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二)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無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招用乙方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為。工作地點為。

第五條甲方根據國家、北京市和行業勞動定額標準和質量驗收標準,安排乙方的工作任務。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約定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實行下列第種工作工時制度。

(一)標準工時制度。

(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

(三)不定時工時制度。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和不定時工作工時制度的,應經註冊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門批准。

第七條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並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乙方工資標準為:

(一)實行按日計算工資的;

1、工資標準為元/日;

2、工資計算方式為元/日×出勤工日;

3、出勤工日按照甲乙雙方簽字確認的出勤記錄計算;

4、雙方應於每月日前,按照上述標準,核算乙方上月工資數額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二)實行計件工資的:

1、工作量計算標準為;

2、工作量單價為;

3、工資計算標準為工作量單價×乙方完成的工作量;

4、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書面告知的標準完成工作;甲方的工作標準見本合同第二十條。

5、雙方應於每月日前,按照上述標準,核算乙方上月工資數額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三)乙方試用期月工資元。甲方支付給乙方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四)甲方每月號以法定貨幣或採取銀行轉賬方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北京市和企業註冊地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並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北京市和統籌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甲方應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投保標準為,並支付保險費。

第十二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職業培訓

第十三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能、勞動安全生產以及普法維權教育培訓。

第十四條甲方應實行“先培訓後上崗”的就業准入政策,上崗前應對乙方進行以下方面的業務培訓:

(一)國家有關建築行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

(二)建築行業《國家職業標準》所要求的理論知識和實操方法。

(三)建築行業相關規章、規程標準。

(四)事故防範和應急救援處理辦法及安全知識的培訓教育。

(五)勞動者權利義務以及勞動爭議處理的程序與合法渠道。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責任制度和羣防羣治制度。

第十六條甲方應依法加強對建築安全生產的管理,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傷亡和其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第十七條甲方和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建築行業安全規章、規程,不得違章指揮或者違章作業。乙方有權對影響人身健康的作業程序和作業條件提出改進意見,有權獲得安全生產所需的防護用品。乙方對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為有權拒絕,並提出檢舉和控告。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 》規定執行。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採取酒量工資方式的,工作標準為: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到項目所在地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或者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或者當事人不願意調解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二條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甲方註冊地不一致的,有關乙方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等事項,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甲方註冊地的有關標準高於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標準,且甲方與乙方約定按照甲方註冊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的,按照約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現行及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員勞務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單位):地址: 電話:法定代表人: 郵編:

乙方(招用人)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現居住住址:郵編: 户口所在地: 郵編:

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方招用乙方為勞務派遣工,派遣乙方到 (以下簡稱丙方)工作,經雙方平等協商,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 年,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約定試用期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派遣乙方到丙方( )工作,工作地點為 平陽縣 ,具體崗位(工種)為 ,該崗位(工種) (有或無)接觸粉塵或放射性物質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 (有或無)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乙方遵守丙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忠於職守,服從丙方的工作安排和管理,積極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根據丙方的工作安排,乙方實行 工時制度(標準工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丙方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條件和必需的工作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丙方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五、勞動報酬

1、試用期間的工資約定為 元/月;試用期滿後月工資為 元以上,獎金按丙方規定考核由甲方代發;

2、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法定節日加班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及各類補貼、津貼,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以及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3、乙方工資、獎金等發放清單需丙方提供,由甲方造冊代為發放;

4、每月工資支付期限為 15 日前,遇休息日和節假日提前支付。

六、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遵守《全國職工守則》及丙方依法制定的各項具體內部管理制度,服從管理。

七、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1、乙方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被丙方退回甲方的,由甲方與其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2、乙方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

3、乙方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4、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5、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試用期內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6、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不能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利益。

7、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八、社會保險和福利

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各項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九、經濟補償和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方解除和終止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情形的,應按規定由丙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2、由於甲乙任何一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違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違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一方受損失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按規定,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十、乙方在職期間,由丙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後,在丙方未滿服務年限(服務年限為 1 年),由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按丙方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分攤支付違約金。

十一、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被派遣到丙方工作期間,由丙方統一管理。期間乙方若發生工 傷事故,按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處理;若有違法亂紀行為被處罰的,概由乙方自行負責,並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在被派遣期間若違反丙方崗位職責或違規操作給丙方造成經濟損失和損害名譽的,按丙方的經濟賠償規定處理,由乙方本人負責賠償。

十二、本合同條款以及約定的其他事項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相牴觸的,均按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執行,並對合同規定條款作相應修正。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或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四、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內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乙方確定下列地址 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該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十六、本合同須用鋼筆填寫,不得塗改。本合同一式三份,經勞動行政部門備案後,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人代表(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丙方(簽字或蓋章):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人員勞務合同 篇9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務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終止。

第二條 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要求詳見崗位職責説明書。

第三條 乙方提供勞務的方式為: 第四條 乙方認為,根據已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願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五條 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乙方負有保護義務的商業祕密主要包括: 第六條 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時間:

第七條 乙方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為扣繳。

第八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一、本協議期滿的;

二、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於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第九條 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僅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條 本協議終止、解除後,乙方應在一週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附書面説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一條 乙方同意醫療費用自理,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第十二條 依據本協議第九條、第十條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協議,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 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首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繫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協議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甚至涉及仲裁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繫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人員勞務合同 篇10

僱主:(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僱員(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就雙方的職責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1、本合同的勞務期限採用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_個月。

2、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_個月。

3、乙方應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到崗。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崗位工作,工作地點是________________,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2、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採用定時工作制,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2、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3、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四、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3、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4、甲方應按照勞動法的規定,給乙方上社保。

5、甲方應按照合同的規定,按時、足額的向乙方支付報酬。

五、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照合同的規定,按時到崗。

2、乙方應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安全、高效的完成甲方安排的任務。

六、勞務費

1、乙方的固定工資標準為________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2、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固定工資為________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_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4、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

七、勞務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務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務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務合同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其他根據勞動法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八、其他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務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補充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務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務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務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務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4、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九、違約責任

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方都應該承擔責任,違約金根據具體的損失計算。

十、附則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各執________份。

2、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訴。

3、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人員勞務合同 篇11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地址:

聯繫人: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電話:

鑑於甲方業務的需要,僱傭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合同書,共同遵守所列條款:

一、名詞

1.服務平台:由甲方為乙方提供的供甲方客户使用的指定語音互動服務平台。平台名稱:ISpeak(以下簡稱為IS)語音軟件ID: 7575 頻道——花樣年華

2.元寶:IS語音平台內虛擬遊戲貨幣。1元人民幣兑換1000元寶。

3.國家審批:包括“網絡遊戲經營許可、出版物許可”,本條所述之國家審批內容隨國家政策改變而改變。

二、合作內容

1. 甲乙雙方協商決定,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為乙方提供語音、平台推廣服務平台。

2. 乙方在甲方所提供之指定平台進行互聯網在線服務,乙方同意甲方對其進行推廣宣傳,並根據甲方需求進行配合。

3. 乙方授權甲方在IS語音平台相關的運營中進行使用其肖像權。

4. 甲方同意乙方可用在甲方指定平台內獲得的元寶兑換相對應價值的人民幣。乙方根據甲方給予的指定帳號進行結算,第一個月指定賬號收入元寶摺合人民幣低於500元的累計在次月一併結算。乙方結算的費用中不包括特殊禮物對應價值的元寶,同時,乙方帳號獲得元寶後未經甲方許可不予轉讓出去,一旦在贈收明細中查詢到元寶轉讓給其他賬號記錄該賬號停止結算。

5. 本次語音合作具有排他性,乙方在合作期內不得與任何同類平台進行合作,甲方同類公司如:YY語音、9158虛擬社區、呱呱視頻等語音、視頻平台。同時,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允許為ISpeak軟件中其他頻道進行勞務服務,或在運營過程中引導甲方現有頻道客户進入其他頻道。

6. 在合約期內,甲方支付乙方經雙方確認後的勞務收入,確認方式:乙方使用指定賬號在每月25號左右統一結算元寶數據並由雙方核對。

7.乙方使用指定賬號在 甲方指定平台的在線上麥活躍時間不低於60小時。

8.雙方需要暫時或者永久變更所提供的服務,包括但不限於服務內容的增加、減少、中止或終止、服務費率的變更,應提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需要就變更內容通過書面形式向對方進行詳細的説明和解釋。因通知不及時產生的後果對方不予承擔。

三、結算方式:

1)勞務收入結算方法:

乙方當月勞務收入所得為當月基礎勞務費 八佰 元,以及乙方通過指定帳户獲得的元寶數經過折算後的總收入的 80 %,為乙方的勞務所得。每天需保持2小時以上上麥時間。

2)勞務收入的結算週期為:

甲方應在次月 日前根據乙方使用指定賬户當月(自然月截至)帳號實際所獲得的總元寶數量,經過對賬結算後結算給乙方。乙方當月賬户內所獲得元寶總數摺合人民幣不滿 元的,僅結算最低保障勞務。若乙方未達到規定的最低上線時間、多次不遵守甲方安排的時間表,或當月指定賬户累計獲得元寶數低於500000的,甲方酌情扣除基礎勞務費。

3)如對賬數據出現誤差,雙方數據誤差在200元以內,以甲方數據為準;雙方數據誤差雙方在結算後查明情況,多退少補,如仍有異議,雙方可進行協商處理。

4)乙方自行花費帳號元寶甲方不給予返還兑現。

5)勞務收入結算形式:現金或匯款至乙方指定賬户

6)乙方所獲得收入應交個人所得税由甲方統一扣除

7)乙方獲得特殊禮物交由甲方統一處理(市場價的5折 飛機250 皇宮500)

乙方的開户銀行賬號信息如下:

開户名稱:

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

6)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甲方為乙方代繳納其應承擔的個人所得税。

四、商業保密

1. 雙方有義務對本次合作雙方資料予以保密。

2. 商業祕密及其他機密資料:財務數據、銷售計劃、技術文件、軟件、供銷渠道、客户資料以及計劃、措施等一切與業務有關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

3. 任何一方對於因簽署或履行本合同而瞭解或接觸到的對方的商業祕密及其他機密資料和信息(以下簡稱“保密信息”)均應保守祕密;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及理由向第三方泄露、給予或轉讓該保密信息。

4. 各方應對本合同條款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

5. 商業保密條款在本合同終止後一年內繼續有效。

五、竟業條款

乙方在合同終止後 6 月內,不得在同類型語音平台(包含ISpeak平台其它頻道)從事同類服務。合同在簽署之日起 6 個月內,由甲方主動提出中止本合同的,乙方不受竟業條款之約束。

六、聲明與保證

1. 甲方的聲明與保證:

1.1甲方具備從事本合同中所規定之合作的合法資格,通過或擁有國家規定的全部國家審批;

1.2甲方對於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均符合法律和其公司章程的規定;

1.3本合同對甲方構成有效的、帶有約束力的法定義務;

1.4甲方對於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無須由任何第三方批准或在任何第三方備案;

1.5甲方有權行使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2. 乙方的聲明與保證:

2.1乙方具備從事本合同中所規定之合作的合法資格。

2.2乙方對於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均符合法律規定及甲方公司章程以及《IS視頻頻道及用户行為管理制度簡章》(附件一),如出現純乙方個人行為,甲方不承擔其造成的不良後果及責任;

2.3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使用甲方商標、標誌以及公司名、頻道名、頻道名等字樣。

2.4本合同對乙方構成有效的、帶有約束力的法定義務;

2.5乙方對於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無須由任何第三方批准或在任何第三方備案;

2.6乙方有權行使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3. 雙方聲明及保證:

3.1除本合同規定之工作所需外,一方不得以對方的名義承擔任何義務或發生對外行為,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該方自行承擔。

3.2除本合同條款特別規定外,任何一方均沒有權力以任何形式對另一方設置義務或加以約束。

4. 乙方瞭解,甲方在履行其於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時可能需由其關聯公司提供必要的協助,乙方理解並同意上述安排。乙方確認,只要甲方於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得到履行,無論該合同義務的實際履行人為甲方或甲方的關聯公司,均視為甲方已履行其合同義務。並且,乙方同意,如甲方的關聯公司為協助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而需要乙方提供協助,乙方應當直接向甲方的關聯公司提供必要的協助。如因乙方未能及時提供必要的協助導致甲方的合同義務未能及時履行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若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全部承擔。

8. 本合同期內,乙方承諾在“語音服務”中的所有權利及相關文件、數據等將全部歸甲方所有。乙方不能對該些文件以任何形式複製、使用、出售、泄漏等,若乙方侵害甲方權利導致甲方損失的,甲方應全部承擔。

七、合同的履行、期限與終止

1.本合同期限為:自合同簽訂日起生效,期限為六個月。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連續兩月指定賬號元寶收入摺合人民幣低於 100 元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3.在發生以下情況時,本合同失效:

3.1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作,在雙方達成一致並簽訂終止合同後;

3.2當一方不能按照合同履行義務並經對方書面通知後十日內不能補救其違約行為,守 約方有權終止合作並要求違約方進行賠償;

3.3當甲方缺少全部標的物合法權利時;

3.4當乙方缺少提供語音服務的權利時;任一方遭遇破產;

3.6任一方連續不能或不願履行本合同達三十天,守約方有權終止合作並要求違約方進行賠償。

4.若甲乙雙方任一方在合同期內提出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在交接完成並簽訂書面”合作終止合同”後,本合同立即終止。本合同的提前終止不應影響雙方於本合同提前終止日之前根據本合同己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5.合作期間,如因政策變化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而必須終止或修改本合同時,雙方應本着互諒互讓的精神友好協商,共同修改或終止本合同。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按本合同內容履行義務,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九、其他規定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放棄該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

2.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本合同的其餘條款仍應有效並且有約束力。

3.本合同的簽訂、履行和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後,以書面形式加以補充。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人員勞務合同 篇12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勞動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以下簡稱甲方)與(以下簡稱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閲本勞動協議,就相關事項進行約定,雙方共同遵守。

一、勞動協議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適公司考察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從業條件及工作內容

(一)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山西省朔州市_____________從事酒店商務車輛駕駛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1、乙方對甲方指派的商務車輛按甲方要求進行工作,實施整體維護及全面管理。

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勞動管理制度。

3、乙方必須持有國家交通部門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輛駕駛證》方可上崗,工作時間內若因未按國家相干規定隨身攜帶而導致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己承擔。

4、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交通法規進行駕駛,違反操作規定而導致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5、乙方負責甲方指派車輛的管理及養護、日常維護工作,因乙方責任而導致的車輛正常功能不能正常使用,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乙方遇到重大事件時,應向甲方及時彙報,並獲甲方認可,方可實施。

6、乙方應定期對所駕駛管理的車輛進行檢查、維護,發現問題或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應立即向甲方彙報,並提出處理意見及合理建議。

7、乙方應實事求是報銷油費、過路費、年檢費等相關費用,不得虛報、假報所有費用,一經查實,甲方將按貪污行為處理。甲方有權採取相應措施追回經濟損失,拒發乙方薪資並予以除名,保留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

8、乙方入職時應在本市內提供第三人(具備相應責任能力人)進行擔保,並出具擔保書及擔保人身份證複印件進入檔案保存。擔保書內必須有擔保人親自簽名及手印。

9、乙方不得擅自挪用車輛進行非因公使用,否則將承擔全部費用及相關經濟責任和處罰。

(二)因生產經營變化和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乙方認為不適應甲方調整的工作,可以申請另行調整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法律規定的工時制度和休息休假辦法。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與勞動者協商後,或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依法延長工作時間。

(三)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依法分別支付不低於乙方正常工資報酬。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其生產經營特點,確定對乙方實行月薪發工資制。乙方的工資待遇執行本單位普通員工級________工資。考察試用期間乙方的工資執行________元(大寫:元整)。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具體結算時間為每月31日(或30日),具體支付時間最長不超過次月20日。

(三)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婚喪假和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依法支付工資。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

(一)甲乙雙方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衞生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甲方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二)甲方努力創造條件,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

(二)甲乙雙方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甲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獎懲。

八、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如下:

(一)勞動合同期滿。

(二)雙方自願協商。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泄漏甲方商業祕密,造成重大影響或經濟損失的;

5.被開除、除名、勞動教養和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局面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按排的工作的;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未提供勞動條件的。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本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乙雙方或單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的規定,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可向本地區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人員勞務合同 篇13

甲方(單位名稱):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文書送達地址: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2、試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3、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所處的部門、工作任務、工作地等,乙方應接受調整。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業績確定工資報酬,在本單位內參照適用同工同酬待遇。。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3、甲方按月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不得無故拖欠。

4、甲方在年終時根據乙方的當年實際業績、效率、效益、損失、工作態度等因素考核結算乙方的獎金。

第四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五條 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因其它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説明理由,並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第七條 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責任保證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後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係。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第八條 商業保密及競業禁止

1、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祕密,包括客户信息、相關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或者他人進行使用,此保密期間不限於勞動合同期限。

2、乙方自雙方勞動關係以任何形式結束之後,在兩年內不得與甲方形成競爭關係,此條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幫助他人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工作。

3、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須向甲方賠償x萬元違約金。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當事人嚴重違背本合同約定條款而導致本勞動合同解除的,則須向對方承擔違約金十萬元。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由於經常接觸甲方公章等印鑑,所有涉及乙方與甲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證明、欠條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的一律無效,對此乙方完全同意並遵守,此條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後。

2、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守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達地址發生變動,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達,即視為履行了通知義務。

第十一條 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管理機關備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蓋騎縫章。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人員勞務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勞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

(二)乙方工作內容確定為(填“是”):管理和專業技術類/工人類。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點:。

(五)除臨時性工作或者短期學習培訓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或單位工作和學習培訓,應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1、計時工資:元/月;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元/月。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四)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與乙方可以依法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物價指數情況,經過雙方協商或者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

(六)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為:每月日(或第周)發放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二)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應切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年/季/月)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四)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並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同。

八、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會反映,尋求解決。無法解決的,可以向就近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屬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____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約定事項:

(1)甲方要求乙方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勞動紀律和相關管理制度。若有違反,將按甲方相關條款進行處罰,嚴重者進行開除或辭退,或者通過有關法律部門,要求反補償。

(2)當乙方工作滿半年時,甲方為乙購買社會保險。

(3)當出現如下情況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無任何補償: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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