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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勞務合同書(通用4篇)

勞動、勞務合同書(通用4篇)

勞動、勞務合同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

勞動、勞務合同書(通用4篇)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__________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參加本單位工作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協 議 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 規章, 現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定本合同,以便在今後工作中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月,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 止。

二、崗位職務及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工作,擔任部(店) 。

第三條 乙方應按甲方所訂《 制度》有關規定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乙方工實行 工作制。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制定有關工作規範。

第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和有關法律法規教育和培訓。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乙方違約解除合同,應賠償甲方此項費用。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對乙方進行薪酬分配。

第八條 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基本工資,其中試用期基本工資為 元,轉正後為 元。並視經營情況和乙方貢獻大小向乙方發放相應數量的獎金。

第九條 甲方因特殊原因需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依法安排乙方換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條 由於甲方原因致使乙方臨時下崗待工的,甲方應保證乙方每月生活費不低於 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方按國家及四川省社會保險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及醫療保險等。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負傷,其工資及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四川省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規範,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做有損客户和甲方利益的事。

第十五條 乙方應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有關培訓,努力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

第十六條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下銷售甲方所經營產品以外的其他類似產品。

17.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十四、十五及十六條規定,

甲方可給予其相應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合同,並追究其相應經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相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20.因乙方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在合同期內甲方需對乙方 作升(降)職的,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

2.有違反本合同第十三、十四、十五及十六條規定情節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在三十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固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外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全體員工説明情況,聽取員工代表或工會意見,並向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如依本條第一款解除合同後,甲方在六個月內再錄用人員的,應優先錄用乙方。

24.乙方有以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 二十二、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固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3、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 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合同即行終止。當事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的,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方或雙方違反或解除本合同所可能涉及

的經濟補償或賠償,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

九、勞動爭議處理

29、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

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合同一方或雙方應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也可直接向該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條 甲方所制訂的《四川省香氏健康產業有限公司員工工資及晉升考核暫行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其他約定:

32.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四川省有關規 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3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籤 字、蓋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__________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參加本單位工作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協 議 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 規章, 現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定本合同,以便在今後工作中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月,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 止。

二、崗位職務及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工作,擔任部(店) 。

第三條 乙方應按甲方所訂《 制度》有關規定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乙方工實行 工作制。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制定有關工作規範。

第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和有關法律法規教育和培訓。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乙方違約解除合同,應賠償甲方此項費用。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對乙方進行薪酬分配。

第八條 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基本工資,其中試用期基本工資為 元,轉正後為 元。並視經營情況和乙方貢獻大小向乙方發放相應數量的獎金。

第九條 甲方因特殊原因需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依法安排乙方換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條 由於甲方原因致使乙方臨時下崗待工的,甲方應保證乙方每月生活費不低於 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方按國家及四川省社會保險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及醫療保險等。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負傷,其工資及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四川省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規範,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做有損客户和甲方利益的事。

第十五條 乙方應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有關培訓,努力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

第十六條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下銷售甲方所經營產品以外的其他類似產品。

17.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十四、十五及十六條規定,

甲方可給予其相應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合同,並追究其相應經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相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20.因乙方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在合同期內甲方需對乙方 作升(降)職的,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

2.有違反本合同第十三、十四、十五及十六條規定情節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在三十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固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外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全體員工説明情況,聽取員工代表或工會意見,並向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如依本條第一款解除合同後,甲方在六個月內再錄用人員的,應優先錄用乙方。

24.乙方有以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 二十二、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固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3、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 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合同即行終止。當事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的,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方或雙方違反或解除本合同所可能涉及

的經濟補償或賠償,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

九、勞動爭議處理

29、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

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合同一方或雙方應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也可直接向該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條 甲方所制訂的《四川省香氏健康產業有限公司員工工資及晉升考核暫行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其他約定:

32.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四川省有關規 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3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籤 字、蓋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__________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參加本單位工作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協 議 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 規章, 現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定本合同,以便在今後工作中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月,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 止。

二、崗位職務及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工作,擔任部(店) 。

第三條 乙方應按甲方所訂《 制度》有關規定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乙方工實行 工作制。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制定有關工作規範。

第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和有關法律法規教育和培訓。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乙方違約解除合同,應賠償甲方此項費用。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對乙方進行薪酬分配。

第八條 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基本工資,其中試用期基本工資為 元,轉正後為 元。並視經營情況和乙方貢獻大小向乙方發放相應數量的獎金。

第九條 甲方因特殊原因需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依法安排乙方換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條 由於甲方原因致使乙方臨時下崗待工的,甲方應保證乙方每月生活費不低於 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方按國家及四川省社會保險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及醫療保險等。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負傷,其工資及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四川省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規範,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做有損客户和甲方利益的事。

第十五條 乙方應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有關培訓,努力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

第十六條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下銷售甲方所經營產品以外的其他類似產品。

17.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十四、十五及十六條規定,

甲方可給予其相應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合同,並追究其相應經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相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20.因乙方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在合同期內甲方需對乙方 作升(降)職的,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

2.有違反本合同第十三、十四、十五及十六條規定情節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在三十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固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外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全體員工説明情況,聽取員工代表或工會意見,並向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如依本條第一款解除合同後,甲方在六個月內再錄用人員的,應優先錄用乙方。

24.乙方有以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 二十二、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固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3、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 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合同即行終止。當事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的,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方或雙方違反或解除本合同所可能涉及

的經濟補償或賠償,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

九、勞動爭議處理

29、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

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合同一方或雙方應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也可直接向該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條 甲方所制訂的《四川省香氏健康產業有限公司員工工資及晉升考核暫行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其他約定:

32.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四川省有關規 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3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籤 字、蓋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__________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參加本單位工作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協 議 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 規章, 現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定本合同,以便在今後工作中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月,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 止。

二、崗位職務及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工作,擔任部(店) 。

第三條 乙方應按甲方所訂《 制度》有關規定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乙方工實行 工作制。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制定有關工作規範。

第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和有關法律法規教育和培訓。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乙方違約解除合同,應賠償甲方此項費用。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對乙方進行薪酬分配。

第八條 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基本工資,其中試用期基本工資為 元,轉正後為 元。並視經營情況和乙方貢獻大小向乙方發放相應數量的獎金。

第九條 甲方因特殊原因需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依法安排乙方換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條 由於甲方原因致使乙方臨時下崗待工的,甲方應保證乙方每月生活費不低於 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方按國家及四川省社會保險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及醫療保險等。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負傷,其工資及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四川省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規範,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做有損客户和甲方利益的事。

第十五條 乙方應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有關培訓,努力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

第十六條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下銷售甲方所經營產品以外的其他類似產品。

17.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十四、十五及十六條規定,

甲方可給予其相應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合同,並追究其相應經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相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20.因乙方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在合同期內甲方需對乙方 作升(降)職的,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

2.有違反本合同第十三、十四、十五及十六條規定情節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在三十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固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外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全體員工説明情況,聽取員工代表或工會意見,並向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如依本條第一款解除合同後,甲方在六個月內再錄用人員的,應優先錄用乙方。

24.乙方有以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 二十二、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固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3、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 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合同即行終止。當事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的,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方或雙方違反或解除本合同所可能涉及

的經濟補償或賠償,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

九、勞動爭議處理

29、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

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合同一方或雙方應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也可直接向該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條 甲方所制訂的《四川省香氏健康產業有限公司員工工資及晉升考核暫行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其他約定:

32.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四川省有關規 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3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籤 字、蓋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__________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參加本單位工作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協 議 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 規章, 現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定本合同,以便在今後工作中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月,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 止。

二、崗位職務及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工作,擔任部(店) 。

第三條 乙方應按甲方所訂《 制度》有關規定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乙方工實行 工作制。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制定有關工作規範。

第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和有關法律法規教育和培訓。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乙方違約解除合同,應賠償甲方此項費用。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對乙方進行薪酬分配。

第八條 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基本工資,其中試用期基本工資為 元,轉正後為 元。並視經營情況和乙方貢獻大小向乙方發放相應數量的獎金。

第九條 甲方因特殊原因需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依法安排乙方換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條 由於甲方原因致使乙方臨時下崗待工的,甲方應保證乙方每月生活費不低於 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方按國家及四川省社會保險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及醫療保險等。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負傷,其工資及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四川省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規範,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做有損客户和甲方利益的事。

第十五條 乙方應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有關培訓,努力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

第十六條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下銷售甲方所經營產品以外的其他類似產品。

17.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十四、十五及十六條規定,

甲方可給予其相應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合同,並追究其相應經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相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20.因乙方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在合同期內甲方需對乙方 作升(降)職的,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

2.有違反本合同第十三、十四、十五及十六條規定情節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在三十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固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外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全體員工説明情況,聽取員工代表或工會意見,並向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如依本條第一款解除合同後,甲方在六個月內再錄用人員的,應優先錄用乙方。

24.乙方有以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 二十二、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固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3、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 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合同即行終止。當事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的,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方或雙方違反或解除本合同所可能涉及

的經濟補償或賠償,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

九、勞動爭議處理

29、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

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合同一方或雙方應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也可直接向該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條 甲方所制訂的《四川省香氏健康產業有限公司員工工資及晉升考核暫行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其他約定:

32.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四川省有關規 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3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籤 字、蓋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__________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參加本單位工作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協 議 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 規章, 現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定本合同,以便在今後工作中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月,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 止。

二、崗位職務及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工作,擔任部(店) 。

第三條 乙方應按甲方所訂《 制度》有關規定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乙方工實行 工作制。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制定有關工作規範。

第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和有關法律法規教育和培訓。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乙方違約解除合同,應賠償甲方此項費用。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對乙方進行薪酬分配。

第八條 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基本工資,其中試用期基本工資為 元,轉正後為 元。並視經營情況和乙方貢獻大小向乙方發放相應數量的獎金。

第九條 甲方因特殊原因需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依法安排乙方換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條 由於甲方原因致使乙方臨時下崗待工的,甲方應保證乙方每月生活費不低於 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方按國家及四川省社會保險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及醫療保險等。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負傷,其工資及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四川省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規範,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做有損客户和甲方利益的事。

第十五條 乙方應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有關培訓,努力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

第十六條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下銷售甲方所經營產品以外的其他類似產品。

17.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十四、十五及十六條規定,

甲方可給予其相應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合同,並追究其相應經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相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20.因乙方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在合同期內甲方需對乙方 作升(降)職的,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

2.有違反本合同第十三、十四、十五及十六條規定情節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在三十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固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外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全體員工説明情況,聽取員工代表或工會意見,並向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如依本條第一款解除合同後,甲方在六個月內再錄用人員的,應優先錄用乙方。

24.乙方有以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 二十二、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固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3、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 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合同即行終止。當事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的,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方或雙方違反或解除本合同所可能涉及

的經濟補償或賠償,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

九、勞動爭議處理

29、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

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合同一方或雙方應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也可直接向該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條 甲方所制訂的《四川省香氏健康產業有限公司員工工資及晉升考核暫行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其他約定:

32.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四川省有關規 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3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籤 字、蓋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__________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參加本單位工作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協 議 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 規章, 現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定本合同,以便在今後工作中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月,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 止。

二、崗位職務及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工作,擔任部(店) 。

第三條 乙方應按甲方所訂《 制度》有關規定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乙方工實行 工作制。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制定有關工作規範。

第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和有關法律法規教育和培訓。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乙方違約解除合同,應賠償甲方此項費用。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對乙方進行薪酬分配。

第八條 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基本工資,其中試用期基本工資為 元,轉正後為 元。並視經營情況和乙方貢獻大小向乙方發放相應數量的獎金。

第九條 甲方因特殊原因需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依法安排乙方換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條 由於甲方原因致使乙方臨時下崗待工的,甲方應保證乙方每月生活費不低於 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方按國家及四川省社會保險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及醫療保險等。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負傷,其工資及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四川省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規範,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做有損客户和甲方利益的事。

第十五條 乙方應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有關培訓,努力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

第十六條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下銷售甲方所經營產品以外的其他類似產品。

17.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十四、十五及十六條規定,

甲方可給予其相應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合同,並追究其相應經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相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20.因乙方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在合同期內甲方需對乙方 作升(降)職的,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

2.有違反本合同第十三、十四、十五及十六條規定情節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在三十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固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外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全體員工説明情況,聽取員工代表或工會意見,並向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如依本條第一款解除合同後,甲方在六個月內再錄用人員的,應優先錄用乙方。

24.乙方有以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 二十二、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固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3、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 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合同即行終止。當事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的,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方或雙方違反或解除本合同所可能涉及

的經濟補償或賠償,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

九、勞動爭議處理

29、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

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合同一方或雙方應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也可直接向該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條 甲方所制訂的《四川省香氏健康產業有限公司員工工資及晉升考核暫行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其他約定:

32.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四川省有關規 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3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籤 字、蓋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__________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參加本單位工作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協 議 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 規章, 現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定本合同,以便在今後工作中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月,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 止。

二、崗位職務及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工作,擔任部(店) 。

第三條 乙方應按甲方所訂《 制度》有關規定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乙方工實行 工作制。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制定有關工作規範。

第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和有關法律法規教育和培訓。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乙方違約解除合同,應賠償甲方此項費用。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對乙方進行薪酬分配。

第八條 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基本工資,其中試用期基本工資為 元,轉正後為 元。並視經營情況和乙方貢獻大小向乙方發放相應數量的獎金。

第九條 甲方因特殊原因需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依法安排乙方換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條 由於甲方原因致使乙方臨時下崗待工的,甲方應保證乙方每月生活費不低於 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方按國家及四川省社會保險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及醫療保險等。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負傷,其工資及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四川省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規範,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做有損客户和甲方利益的事。

第十五條 乙方應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有關培訓,努力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

第十六條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下銷售甲方所經營產品以外的其他類似產品。

17.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十四、十五及十六條規定,

甲方可給予其相應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合同,並追究其相應經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相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20.因乙方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在合同期內甲方需對乙方 作升(降)職的,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

2.有違反本合同第十三、十四、十五及十六條規定情節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在三十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固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外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全體員工説明情況,聽取員工代表或工會意見,並向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如依本條第一款解除合同後,甲方在六個月內再錄用人員的,應優先錄用乙方。

24.乙方有以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 二十二、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固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3、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 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合同即行終止。當事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的,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方或雙方違反或解除本合同所可能涉及

的經濟補償或賠償,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

九、勞動爭議處理

29、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

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合同一方或雙方應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也可直接向該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條 甲方所制訂的《四川省香氏健康產業有限公司員工工資及晉升考核暫行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其他約定:

32.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四川省有關規 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3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籤 字、蓋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__________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參加本單位工作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協 議 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 規章, 現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定本合同,以便在今後工作中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月,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 止。

二、崗位職務及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工作,擔任部(店) 。

第三條 乙方應按甲方所訂《 制度》有關規定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乙方工實行 工作制。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制定有關工作規範。

第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和有關法律法規教育和培訓。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乙方違約解除合同,應賠償甲方此項費用。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對乙方進行薪酬分配。

第八條 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基本工資,其中試用期基本工資為 元,轉正後為 元。並視經營情況和乙方貢獻大小向乙方發放相應數量的獎金。

第九條 甲方因特殊原因需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依法安排乙方換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條 由於甲方原因致使乙方臨時下崗待工的,甲方應保證乙方每月生活費不低於 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方按國家及四川省社會保險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及醫療保險等。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負傷,其工資及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四川省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規範,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做有損客户和甲方利益的事。

第十五條 乙方應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有關培訓,努力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

第十六條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下銷售甲方所經營產品以外的其他類似產品。

17.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十四、十五及十六條規定,

甲方可給予其相應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合同,並追究其相應經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相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20.因乙方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在合同期內甲方需對乙方 作升(降)職的,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

2.有違反本合同第十三、十四、十五及十六條規定情節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在三十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固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外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全體員工説明情況,聽取員工代表或工會意見,並向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如依本條第一款解除合同後,甲方在六個月內再錄用人員的,應優先錄用乙方。

24.乙方有以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 二十二、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固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3、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 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合同即行終止。當事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的,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方或雙方違反或解除本合同所可能涉及

的經濟補償或賠償,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

九、勞動爭議處理

29、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

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合同一方或雙方應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也可直接向該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條 甲方所制訂的《四川省香氏健康產業有限公司員工工資及晉升考核暫行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其他約定:

32.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四川省有關規 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3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籤 字、蓋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勞動、勞務合同書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温州市人事局關於規範市級事業單位臨時工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聘用制臨時職工,並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接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作(具體事項另行約定)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衞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工作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1、試用期內每月工資 元,試用期滿後每月工資 元。

2、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不得無故剋扣、拖欠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根據國家、省有關政策和規定按期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必須合法。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勞動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聘用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曠工時間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3、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六)乙方在聘期內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勞動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3、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合同規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方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違約內容和違約金數額在第九條中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一、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經甲乙雙方自行協商或上級主管部門調解未能過成協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勞務合同書 篇3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年齡: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授權委託人: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勞動合同管理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11號)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為______月(天)。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第二條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其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止。

二、工作內容

第三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崗位從事工作。

甲方經與乙方協商,可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調整崗位為__________崗位。

第四條乙方應按照甲方工作崗位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工時

第五條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以下第__________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周、季或年工作時間不得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3.不定時工作制。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第六條實行計件工資制的,其勞動工時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實行計時工資制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完成規定工作任務的,甲方每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每月支付乙方工資為__________元。甲方支付乙方試用期及試用期滿後的工資標準,不得低於當年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的,甲乙雙方應結合本單位生產經營特點約定合理的定額、單價確定工資支付標準:__________,但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標準不得低於當年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九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工資支付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條甲方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工傷保險,大病醫療保險等保險。

第十一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和安全防護用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十四條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違章作業的,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申訴。

七、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乙方在合同期內應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的,甲方可給予必要的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經教育不改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六條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依法變更本合同。

第十七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依法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有《勞動法》第二十五條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按規定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九條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有《勞動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合同,並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條甲方在試用期內,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未按約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滿終止或解除的,甲方應依法為乙方出具終止或解除本合同證明書。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金外,還可以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向甲方申請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第二十四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本合同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約定賠償金為___元。

十、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申請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當事人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有出人的,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或授權委託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勞動、勞務合同書 篇4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

合同起止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一條乙方保證符合甲方如下錄用條件:

(一)崗位技能:_________

(二)工作經驗:_________

(三)文化程度:_________

(四)其他條件: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它任何單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關係。

第三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四條合同期限前_________個月為試用期。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崗位工作。

第六條甲方根據經營情況和乙方工作業績能力表現,可以變更或調整乙方的職位和工作內容。

第七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八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第九條乙方實行_________工時制(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十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第十一條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遇節假日可以微調發薪日期。

第十二條乙方試用期的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税前),轉正後的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税前)。乙方的個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十三條乙方任職不同的職位和不同的級別享受相應的工資和獎金。甲方將根據乙方的業績、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獎金。

第十四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標準,但不可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七條乙方依法享受各種休假期間,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規章制度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費用。其中單位應繳部分由甲方繳納,個人應繳部分由乙方繳納,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為扣繳。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衞生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衞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勞動工具。

第二十五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二十六條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崗位規範、工作流程、操作規定、勞動安全衞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第二十七條甲方根據工作的需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技能、技術培訓和職業道德、勞動安全衞生等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教育。

第二十八條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履行所從事職位的職責;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規範;愛護財產;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三十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一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相關內容亦相應變更。

第三十二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勞動記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五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六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三)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八條乙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乙方參與甲方項目的,在項目結束後方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如在項目未結束時辭職,乙方應當根據甲方項目管理辦法的規定處理。甲方無項目管理規定的,乙方應以其最後一個月的全部工資和獎金承擔賠償責任,並賠償對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第四十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四)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且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條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果勞動合同到期,甲乙雙方簽訂的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未到期,原勞動合同有效期順延至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到期為止。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_____個月。

第四十五條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四十六條下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以乙方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標準,按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第四十八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九條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請,經甲方批准後,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甲方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在乙方辦理好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五十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不辭而別,或者辭職未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或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除以其最後一個月的全部收入作為賠償金外,應按其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一條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或拖延工作時間的,除非甲方認為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否則視為乙方辭職,甲方可通知乙方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第五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三條乙方確認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送達地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第五十四條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均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五條甲乙雙方簽訂的《職位説明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六條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競業限制約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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