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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前台員工勞務合同(通用30篇)

酒店前台員工勞務合同(通用30篇)

酒店前台員工勞務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酒店前台員工勞務合同(通用30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來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本合同簽署時,乙方在_______部門擔任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從事工作。乙方應根據崗位、職務和職級所確定的責任,按甲方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任務。

第三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遵循合理原則,及乙方的能力(專業、技能、體力、業績等)和工作態度,甲方可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和職務作必要調整,調整要雙方協商一致,書面同意。調整包括將乙方派往甲方分公司(本市及外省市)或甲方的關聯企業(甲方參股投資的公司)相應的崗位和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工作時間

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的工時工作制。

1、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每週總工作時間不超過國家標準,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不含用膳和工作間歇時間)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的工作時間,甲方依據《勞動法》及本市相關規定並根據經營需要總體安排,在核定的工作計算週期內,員工總的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不含用膳和工作間歇時間)

3、不定時工作制:乙方的工作時間,甲方可依據《勞動法》及本市相關規定並根據乙方工作性質和職責,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由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因經營需要,並經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後,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乙方的工作崗位發生調整的,相應的工作時間也將發生調整。

第五條 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婚喪假、產假和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按《勞動法》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給予同等時間的補休。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按甲方現行的工資制度,乙方工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補貼組成,其中基本工資為 ,崗位工資為_______ 元,補貼為_______元,試用期每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崗位工資為_______元,補貼為_______元。員工加班和請假的計算基數按照基本工資予以核算。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與員工協商一致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七條 甲方實行下發薪制。每月十日以法定貨幣形式按規定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如有更改,提前下發通知)

乙方依法應當繳納的個人所得税,由甲方在發薪時依法代扣代繳。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國家規定標準的工作環境和勞動工具,配發必要的安全、適用、有效的勞動保護用品,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體健康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第九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六、保險福利

第十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因工傷或患職業病、實行計劃生育以及女職工孕期、產假、哺乳期等有關費用和相關待遇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醫療期、醫療費用及病休待遇等按國家和本市以及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員工守則》、等,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維護甲方利益。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理或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四條 本合同訂立後,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畢之前,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合同內容作部分修改、補充、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無條件接受):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根據甲方所作出的試用期評估結果確定);;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甲方以支付乙方相當於一個月工資替代其義務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執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達成協議的;

4、甲方因經營狀況不善等經濟性原因,確需依法裁減人員的,按照有關規定的程序,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依法裁減人員,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按解除勞動合同辦理離職手續,合同即告終止。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離職將按曠工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錄用乙方的工作單位給予經濟賠償。

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出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條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或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且不再續訂或約定的工作任務已完成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 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後,乙方應按照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在國家規定的期限內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的相關手續。

九、競業限制

第二十三條 若乙方經崗位評估,被確定為涉密崗位的,甲乙雙方應另行簽定《競業限制協議》、經濟補償及相關的違約責任等,該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培訓和服務期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內,若由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甲方可與乙方另行簽定《勞動合同補充協議》, 具體內容以《勞動合同補充協議》為準,該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條款時,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具體金額按照雙方的協議約定確定。同時甲方保留追究乙方因違約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乙方在約定的服務期內,因個人原因解除或因嚴重違紀被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按協議的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公司規定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約定,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具體金額以實際造成的損失為準。

第二十九條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條 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當事人可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甲方經營所在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不經過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而直接申請仲裁。不服勞動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接到仲裁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三、其 它

第三十一條 甲方以上述協議及現行制定、今後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等,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三十二條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變更時,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雙方持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

第三十六條 合同期滿時,如果雙方沒有書面意向終止勞動合同,則自然延續一個合同期;如果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則自動轉成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乙方承諾, 簽訂本合同時,本人已詳細閲看,並對本合同內容予以全面理解,同時閲看、理解了公司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職務説明書》等公司相關規定,並保證予以遵守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酒店前台員工勞務合同 篇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勞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誠實守信、平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結構類型:1.4建築面積:(結算按實際建築面積計算)

第二條分包方式

2.1外腳手架搭、拆勞務分包(乙方包工不包料);

2.2搭設質量標準:外牆腳手架施工質量達到合格標準。

第三條工程內容

3.1腳手架架體的搭設、拆除,連牆件的安裝、拆除;懸挑腳手架及其附件安裝搭設、拆除。

3.2腳手架立網、平網的張設、竹笆鋪設及材料運輸、堆放。

3.3砼攪拌機、捲揚機防護棚的搭設和拆除;鋼筋工、木工棚等施工必備簡易棚的搭設及拆除。

3.4每棟樓樓梯防護欄杆、一條安全通道的搭設、拆除。

3.5甲方提出的腳手架搭設的變更造成工程量的增加,二次搭設的工程量,按合同項目單價及雙方簽證的數量結算。

3.6所有預埋件、鋼管損耗,均由甲方負責。

第四條價格和付款方式:

4.1外牆腳手架包工不包料,按實際建築面積每平方米

4.2主體封頂後支付工程款總額;餘下工程款等外架拆除之後二個月內付清。

第五條工期與計算方式

5.1外架工期:多層為

5.2外架開工日期:以乙方接到甲方搭設通知後,乙方第一車腳手架材料運輸至施工現場之日為開工期。

5.3如本合同書約定的工期到期時,甲方書面通知乙方拆除腳手架每棟樓在五天以內為正常的拆除施工期,如因甲方原因在五天內不能完全拆除時工期順延。甲方按合同約定補償乙方超期費用。腳手架全部搭設完成時支付40%,全部拆除後一個月內結清餘款。

第六條工程款的結算與付款:

6.1工程款的結算方式:在腳手架全部拆除一個月內辦理結算手續。

6.2本合同造價的各種税費由甲方承擔。

6.3工程款的支付方式:現金或轉賬(轉賬以銀行票據為準)。

第七條甲方責任與義務:

7.1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7.2甲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時間足額支付工程款。

7.3甲方應在施工現場滿足腳手架搭設條件前通知乙方進場搭設的具體時間。

7.4甲方指派電話現場材料數量的簽單、協調、驗收、辦理簽證、結算等工作。

7.5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住房一間。

7.6乙方材料進入施工現場後,甲方應提供平整、整潔的材料堆放場地。如果甲方施工垃圾把鋼管扣件槽鋼等外架材料掩埋的,由甲方自行解決,由此造成的材料損失由甲方負責。

7.7腳手架搭設前,甲方應按施工方案作好架體基礎景排水的工作,避免基礎下沉造成的架體變形,甲方不得擅自拆動安及其他結構,如因施工需要必須拆動的,應及時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實施。甲方如擅自改動腳手架的構件因此而導致停工罰款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7.8甲方應統籌安排腳手架的搭設與工程其它工種的施工作業,避免在垂直範圍內交叉作業,以防發生傷害事故,甲方提供乙方搭設時和拆架時的垂直運輸。

第八條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8.1乙方在腳手架搭設前應編制書面的施工方案,經甲方及現場的監理人員審核確認後方可施工。

8.2乙方指派,電話體負責現場的施工協調、管理、驗收、辦理簽證的工作。

8.3乙方應嚴格按照鹽城市及射陽縣住卡部門的標準進行施工,按甲方要求時間完成工作任務,搭設完成後應及時書面提請甲方驗收,辦理驗收手續。

8.4乙方必須保證腳手架搭設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8.5乙方在腳手架搭設、拆除前應向操作工人作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搭設、拆除施工中應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作好安全防護工作,確保安全生產。

8.6乙方現場操作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遵守甲方的施工現場各項管理制度,對於不服從管理,屢次違反甲方管理規定的違章操作者,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將其清退出場,重新安排合格的作業人員。

8.7乙方應作好腳手架防護設施使用過程中的維護工作,確保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

第九條不可抗力:

9.1由於戰爭、地震、水災、風、雪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負有違約責任。

9.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雙方各自承擔。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甲方的違約責任:

10.1.1甲方在合同簽訂後又將腳手架發包給他人,甲方應按合同價款30%的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10.1.2如果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擅自拆動腳手架及其他防護物品造成的責任事故及材料損失,由甲方承擔事故的責任。

10.1.3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支付工程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未付款的日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10.2乙方的違約責任:

10.2.1乙方在合同簽訂後非甲方原因終止施工,乙方應按合同價款的30%支付給甲方違約金。

10.2.2乙方接到甲方施工通知後應及時組織施工,每延遲一天罰款壹仟元。第二天還不能正常組織施工的,甲方有權派遣他人施工,他人工資按乙方正常工資的三倍代付,結算時從乙方工程款里扣除。

10.2.3乙方因自身原因而不能及時進行腳手架搭設,影響了甲方的施工,按造成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承擔違約責任。

10.2.4乙方因施工質量而導致的腳手架返工,影響了甲方的施工,按造成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承擔違約責任。

10.2.5乙方因施工質量不能達到的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所造成的責任事故及損失按造成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承擔違約責任。

10.2.6乙方如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的意外傷害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通過訴訟程序解決,訴訟地為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款結清後終止。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酒店前台員工勞務合同 篇3

餐飲店員工勞務合同書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家庭住址:

鑑於乙方為退休人員,不具備勞動法律關係的主體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協議期限為________年。

本協議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終止。

第二條 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要求為:

第三條 乙方提供勞務的方式為:

第四條 乙方認為,根據乙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願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五條 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乙方負有保護義務的商業祕密主要包括:

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時間:

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為扣繳。

第八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一、本協議期滿的;

二、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於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第九條 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僅需提前一週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條 本協議終止、解除後,乙方應在一週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附書面説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為乙方購買一張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意外傷害保險卡,用於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的補償。保險期間與本協議期限相同。

第十二條 乙方同意醫療費用自理,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第十三條 依據本協議第九條、第十條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協議,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首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繫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協議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甚至涉及仲裁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繫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酒店前台員工勞務合同 篇4

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書》,鑑於乙方家庭目前的特殊情況,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乙方自願簽訂本《勞動合同書》補充協議,共同遵守本補充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其崗位工作。

第二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崗位的要求和標準。乙方應遵守同其工作崗位直接相關的甲方的規章、制度和規定。

第三條 乙方每週工作時間由乙方自行安排,根據實際工作情況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為標準,以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為前提。

第四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承擔甲方工程項目中的工作及責任,在該項目未結束前,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否則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第五條 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與乙方的《勞動合同書》及《勞動合同書》補充協議,並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需要協商調整乙方的崗位職責和工作範圍,勞動報酬等事項也將做出相應調整。

第六條 甲方在以下情況下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勞動報酬:

1、因乙方提供勞動服務過程中的故意或過失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乙方未能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完成工作。

第七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補充協議終止:

(一)雙方就解除本補充協議協商一致的;

(二)乙方由於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補充協議義務的。

(三)乙方完全可以執行標準工時制。

第八條 本補充協議做為《勞動合同書》的附件,與《勞動合同書》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酒店前台員工勞務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簽約須知

一、本勞動合同書是一個示範性文本,_____強制性文書。

二、甲方不得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工。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乙方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乙方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乙方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四、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認真閲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五、本合同必須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

六、本合同中的空白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白欄,請打上“/”。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需要補充約定的.事項,可經雙方協商一致,在本合同第九條中補充約定。

八、本合同書用鋼筆填寫,必須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九、甲方有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工資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投訴。舉報、投訴電話:020-12333。

甲方與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或無固定期限,終止條件為_________)。其中前_________個月為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日_________止。

二、工作內容: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工作。乙方依約定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執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1天。

(二)甲方可以實行輪班工作制度,具體輪班安排由甲方公佈。

(三)甲方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部分值班人員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職責範圍的關係不能按照前款執行標準工時制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四)甲方可依法安排乙方加班,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和社會_____:

(一)甲方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_________元/月;試用期為_________元/月,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不得低於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

(二)甲方於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提供的食宿福利,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三)甲方應當依照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_____。

五、_____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_____。

(二)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工作、生活環境。

(三)甲方應執行人口與計劃生育以及生育_____規定,落實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的保護措施。

(四)甲方應當採取措施,做好預防,避免和減少工傷、職業危害。甲方應當公示參加工傷_____的有關情況。

六、勞動紀律:乙方要自覺遵守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並告知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指揮。乙方有權拒絕違法、不道德或者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工作。

七、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甲方、乙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應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者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可終止勞動合同。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勞動爭議處理: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工商註冊地的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九、違反合同的責任及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十、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酒店前台員工勞務合同 篇6

甲方:(正文中簡稱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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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正文中簡稱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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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記號碼:?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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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與《_____》等有關法律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聘用中國員工事宜達成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甲乙雙方有關乙方聘用中國員工及相關事宜,適用本合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國員工或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雙方應按照本合同有關約定另行訂立《聘用中國員工合約》,明確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具體人數、姓名、聘期、聘用費等事宜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條?乙方與被聘用的中國員工之間系聘用與被聘用的勞務關係,雙方可以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另行訂立《聘用約定》,確定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的權利義務,《聘用約定》副本需送甲方備案。

第四條?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購房貸款(含擔保)等民事事宜,應另行訂立相關協議,確定各自的權利義務。所生爭議,與甲方及本合同無關,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五條?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出國、培訓需約定服務期限、費用、賠償等事宜,應事前訂立相關出國培訓協議或者培訓協議,確定各自權利義務。所生爭議,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六條?本合同內容與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變更而不一致的,分別以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章?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7.1、甲方可以根據中國法律和本合同有關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用工,並有權對其違法用工、損害被聘中國員工利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和要求;

7.2、應乙方或中國員工的要求,甲方有權對發生爭議的乙方和中國員工進行調解;

7.3、因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本合同條款與之不一致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執行該項規定;

7.4、對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第八條?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8.1、?甲方應教育被聘中國員工遵守中國法律和乙方的規章制度,保守商業祕密,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8.2、?甲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規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標準,為中國員工繳納社會_____,並承擔約定的福利待遇費用;

8.3、?甲方協助乙方辦理中國員工的出國(境)手續;

8.4、?對乙方委託甲方管理駕駛關係的中國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甲方按照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中國員工評定專業技術職稱;

8.6、?甲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辦公地址,應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章?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九條?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9.1、乙方有權對甲方推薦的人選進行選擇,或在甲方推薦人選之外自行選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應聘人員,須在中國員工第一個工作日前經由甲方辦理聘用手續;

9.2、對聘用的中國員工,視聘用期限規定試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滿十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9.3、?試用期內,如不符合錄用條件,乙方可以解聘,但應支付試用期聘用費。試用期滿,所聘中國員工自動轉為正式聘用員工,其受聘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9.4、?對嚴重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乙方規章制度(此規章制度須事前已向中國員工公開)的中國員工,對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害的中國員工(重大損害的標準應由乙方在乙方的規章制度中明確規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但若中國員工對乙方制定的損害標準提出疑義而產生勞動爭議的,須事先通過勞動爭議_____部門確認重大損失的標準有效後,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

9.5、?因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本合同相關條款與之不一致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執行該項規定;

9.6、?對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第十條?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0.1、?乙方應尊重中國員工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仰,不歧視中國員工的_____和性別;

10.2、?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和政府的規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標準,為中國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

10.3、?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對被聘中國員工進行上崗前培訓,併為其提高勞動技能的學習和培訓提供便利條件;

10.4、?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其政府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遵守法定工時制度,乙方安排中國員工加班的,應支付加班費;

加班費的計算方法為:

--工作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_________實際加班小時_________150%;

--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_________實際加班小時_________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_________實際加班小時_________300%。

10.5、?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保證中國員工法定節假日及_____、產假等帶薪假期。為受聘滿一年的中國員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於連續15天或累計15個工作日的帶薪休假。對受聘不滿一年的,按實際受聘月數每月一天計算休假天數。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的,在徵得受聘員工同意情況下,視為休息日加班予以經濟補償;

10.6、?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醫療期的規定,對因病或非因公負傷的中國員工給予醫療期;

10.7、?乙方應執行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不得剝奪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權益;

10.8、?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工資的規定,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給中國員工本人,不得剋扣或拖欠工資。對受聘滿一年的中國員工年終加付一個月的聘用費。當年受聘不滿一年的,按實際受聘月數每工作一個月加付月聘用費的十二分之一;

10.9、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向中國員工提供國家規定標準的工作場所、工作條件、衞生設施、衞生條件和健康檢查;

10.10、乙方必須為從事駕駛員工作或者駕駛機動車的中國員工投保人身意外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參照當地_____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1、乙方應當為其派遣境外、國外工作或培訓的中國員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險和醫療_____。未予投保而中國員工緻傷(病)、致殘或死亡的,由乙方參照中國員工工作或培訓所在地_____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3、乙方應當為中國員工投保人身意外險和意外醫療_____。投保額分別不低於人民幣_____萬元和_____萬元。未予投保而中國員工緻傷、致殘或死亡的,由乙方參照當地_____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4、乙方應督促中國員工辦理受聘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教育中國員工遵紀守法;

10.15、因本合同第四章爭議事宜引起的勞動爭議_____或法律訴訟,並使甲方成為爭議當事人的,乙方應該接受委託,作為甲方代理人之一與甲方共同參加_____或訴訟活動;

10.16、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有關税收的規定,依法代扣代繳中國員工的個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繳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10.17、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辦公地址,應提前15日通知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四章?解除或終止聘用的條件、程序和補償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國員工:

11.1、?被聘用的中國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標準或條件的,但乙方應於試用期滿前十天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中國員工和甲方;

11.2、?中國員工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

11.3、?中國員工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失的;

11.4、?中國員工因賣淫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11.5、?中國員工因吸毒被強制戒毒的;

11.6、?中國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終止聘用中國員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條情形的除外):

12.1、?中國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過其他工作的;

12.2、?中國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12.3、?中國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乙方未對其進行培訓或者調整過工作崗位的;

12.4、?被聘中國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12.5、?中國員工因公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

第十三條?乙方解除或終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的中國員工,須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條所屬情況消失期間的工資。

第十五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須解除聘用中國員工,但甲乙雙方應按下列約定的條件和標準執行:

15.1、?被聘中國員工在試用期內書面提出辭職的,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5.2、?被聘中國員工提前三十天書面提出辭職的,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5.3、?被聘中國員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辭職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條?中國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條解除聘用中國員工:

16.1、?中國員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未處理完畢的;

16.2、?中國員工被有關國家機關依法審查尚未結案的;

16.3、?中國員工與乙方就出資培訓、分配住房等事宜約定的服務期限未滿的;

16.4、?國家或_______市有特別規定的。

第五章?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七條?乙方聘用中國員工,應根據本合同約定按聘用人數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條構成的聘用費。

第十八條?聘用費經甲乙雙方協商,由《聘用中國員工合約》確定,並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書》為當月聘用費的結算依據。聘用費可以人民幣或者等值於人民幣的外幣報價結算。

第十九條?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應根據中國員工社會_____繳納所在地政府公佈的企業工資指導線、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增長幅度、物價上漲指數、聘用員工社會_____基數的調整、社會_____福利制度規定的各種費用調整幅度,以及中國員工工作業績和崗位變動,相應調整聘用費,具體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二十條?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從聘用費中扣除工資部分直接支付給中國員工,具體由《聘用中國員工合約》確定。

第二十一條?乙方須於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並結清當月的聘用費。

第二十二條?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國員工之日起三十天內,向對方支付並結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約定的有關費用。

第二十三條?中國員工在聘用期間發生因公致殘、死亡事故時,應按國家及當地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處理,甲方為主、乙方協助,做好善後工作,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對已按約定為中國員工支付相關_____費的,則先由_____賠款支付。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經訂立,對雙方即具有約束力,甲方和乙方均應自覺履行,但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二十六條?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結清聘用費或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費用而延遲付款,並且無甲方認可的正當理由的,乙方每延遲一日按應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市_____委員會_____。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所稱“中國員工”,係指乙方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國員工合約》所聘用的中國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所稱“聘用費”,係指乙方每月付給甲方的聘用中國員工的各種費用的總和,其中包括:

30.1、中國員工的工資;

30.2、為中國員工繳納的社會_____費;

30.3、醫療與_____等員工的福利費;

30.4、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服務費。

第三十條?本合同所稱“管理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支付給甲方的除中國員工的工資以外的其他各種費用的總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所稱“社會_____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需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_____和福利待遇等費用。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所稱“員工福利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需按月支付給甲方的用於中國員工醫療、_____、活動、慰問等事宜的費用。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所稱“服務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需按月支付給甲方的用於為中國員工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服務項目而產生的經營成本及有關税費。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所稱“工資”,係指乙方因實際使用中國員工而根據中國法律及其政府規定必須由乙方承擔的支付給中國員工的勞動報酬總稱。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滿前30天內,如任何一方未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則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長。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簽訂,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分別以中文和_____文書就,具有同等效力。當兩種文本存有不同解釋時,應以中文文本為準。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酒店前台員工勞務合同 篇7

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正文中簡稱甲方)

註冊地址:_________

工商登記號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正文中簡稱乙方)

註冊地址:_________

工商登記號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聘用中國員工事宜達成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有關乙方聘用中國員工及相關事宜,適用本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條 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國員工或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雙方應按照本合同有關約定另行訂立《聘用中國員工合約》,明確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具體人數,姓名,聘期,聘用費等事宜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條 乙方與被聘用的中國員工之間系聘用與被聘用的勞務關係,雙方可以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另行訂立《聘用約定》,確定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的權利義務,《聘用約定》副本需送甲方備案。

第四條 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購房貸款(含擔保)等民事事宜,應另行訂立相關協議,確定各自的權利義務。

所生爭議,與甲方及本合同無關,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五條 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出國,培訓需約定服務期限、費用、賠償等事宜,應事前訂立相關出國培訓協議或者培訓協議,確定各自權利義務。

所生爭議,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內容與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變更而不一致的,分別以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7.1 甲方可以根據中國法律和本合同有關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用工,並有權對其違法用工,損害被聘中國員工利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和要求;

7.2 應乙方或中國員工的要求,甲方有權對發生爭議的乙方和中國員工進行調解;

7.3 因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本合同條款與之不一致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執行該項規定;

7.4 對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進行交涉。

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第八條 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8.1 甲方應教育被聘中國員工遵守中國法律和乙方的規章制度,保守商業祕密,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8.2 甲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規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標準,為中國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並承擔約定的福利待遇費用;

8.3 甲方協助乙方辦理中國員工的出國(境)手續;

8.4 對乙方委託甲方管理駕駛關係的中國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 甲方按照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中國員工評定專業技術職稱;

8.6 甲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辦公地址,應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

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九條 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9.1 乙方有權對甲方推薦的人選進行選擇,或在甲方推薦人選之外自行選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應聘人員,須在中國員工第一個工作日前經由甲方辦理聘用手續;

9.2 對聘用的中國員工,視聘用期限規定試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滿十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9.3 試用期內,如不符合錄用條件,乙方可以解聘,但應支付試用期聘用費。

試用期滿,所聘中國員工自動轉為正式聘用員工,其受聘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9.4 對嚴重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乙方規章制度(此規章制度須事前已向中國員工公開)的中國員工,對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害的中國員工(重大損害的標準應由乙方在乙方的規章制度中明確規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

但若中國員工對乙方制定的損害標準提出疑義而產生勞動爭議的,須事先通過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確認重大損失的標準有效後,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

9.5 因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本合同相關條款與之不一致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執行該項規定;

9.6 對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進行交涉。

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第十條 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0.1 乙方應尊重中國員工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仰,不歧視中國員工的種族和性別;

10.2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和政府的規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標準,為中國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

10.3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對被聘中國員工進行上崗前培訓,併為其提高勞動技能的學習和培訓提供便利條件;

10.4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其政府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遵守法定工時制度,乙方安排中國員工加班的,應支付加班費;加班費的計算方法為:

工作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小時×150%;

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小時×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小時×300%。

10.5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保證中國員工法定節假日及婚假,產假等帶薪假期。

為受聘滿一年的中國員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於連續15天或累計15個工作日的帶薪休假。

對受聘不滿一年的,按實際受聘月數每月一天計算休假天數。

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的,在徵得受聘員工同意情況下,視為休息日加班予以經濟補償;

10.6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醫療期的規定,對因病或非因公負傷的中國員工給予醫療期;

10.7 乙方應執行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不得剝奪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權益;

10.8 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工資的規定,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給中國員工本人,不得剋扣或拖欠工資。

對受聘滿一年的中國員工年終加付一個月的聘用費。

當年受聘不滿一年的,按實際受聘月數每工作一個月加付月聘用費的十二分之一;

10.9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向中國員工提供國家規定標準的工作場所,工作條件,衞生設施,衞生條件和健康檢查;

10.10 乙方必須為從事駕駛員工作或者駕駛機動車的中國員工投保人身意外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參照當地保險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1 乙方應當為其派遣境外,國外工作或培訓的中國員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險和醫療保險。

未予投保而中國員工緻傷(病),致殘或死亡的,由乙方參照中國員工工作或培訓所在地保險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3 乙方應當為中國員工投保人身意外險和意外醫療保險。

投保額分別不低於人民幣_________元和_________元。

未予投保而中國員工緻傷,致殘或死亡的,由乙方參照當地保險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4 乙方應督促中國員工辦理受聘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教育中國員工遵紀守法;

10.15 因本合同第四章爭議事宜引起的勞動爭議仲裁或法律訴訟,並使甲方成為爭議當事人的,乙方應該接受委託,作為甲方代理人之一與甲方共同參加仲裁或訴訟活動;

10.16 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有關税收的規定,依法代扣代繳中國員工的個人所得税。

未代扣代繳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10.17 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辦公地址,應提前15日通知甲方。

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四章 解除或終止聘用的條件,程序和補償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國員工:

11.1 被聘用的中國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標準或條件的,但乙方應於試用期滿前十天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中國員工和甲方;

11.2 中國員工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

11.3 中國員工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失的;

11.4 中國員工因賣淫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11.5 中國員工因吸毒被強制戒毒的;

11.6 中國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終止聘用中國員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條情形的除外):

12.1 中國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過其他工作的;

12.2 中國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12.3 中國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乙方未對其進行培訓或者調整過工作崗位的;

12.4 被聘中國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12.5 中國員工因公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

第十三條 乙方解除或終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的中國員工,須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條所屬情況消失期間的工資。

第十四條 除符合本合同上述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約定的情形以外,乙方解除聘用中國員工,應以書面形式分別提前三十天通知中國員工和甲方,否則另行支付甲方相當於一個月管理費及中國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同時支付該員工聘用時間每滿一年,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聘用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

醫療期滿後被解聘,除按上述標準支付補償金外,還須支付中國員工不少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或患絕症的,還應當按國家規定標準加發醫療補助費。

第十五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須解除聘用中國員工,但甲乙雙方應按下列約定的條件和標準執行:

15.1 被聘中國員工在試用期內書面提出辭職的,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5.2 被聘中國員工提前三十天書面提出辭職的,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5.3 被聘中國員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辭職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條 中國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條解除聘用中國員工:

16.1 中國員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未處理完畢的;

16.2 中國員工被有關國家機關依法審查尚未結案的;

16.3 中國員工與乙方就出資培訓,分配住房等事宜約定的服務期限未滿的;

16.4 國家或_________市有特別規定的。

第五章 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七條 乙方聘用中國員工,應根據本合同約定按聘用人數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條構成的聘用費。

第十八條 聘用費經甲乙雙方協商,由《聘用中國員工合約》確定,並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書》為當月聘用費的結算依據。

聘用費可以人民幣或者等值於人民幣的外幣報價結算。

第十九條 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應根據中國員工社會保險繳納所在地政府公佈的企業工資指導線,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增長幅度,物價上漲指數,聘用員工社會保險基數的調整,社會保險福利制度規定的各種費用調整幅度,以及中國員工工作業績和崗位變動,相應調整聘用費,具體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二十條 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從聘用費中扣除工資部分直接支付給中國員工,具體由《聘用中國員工合約》確定。

第二十一條 乙方須於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並結清當月的聘用費。

第二十二條 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國員工之日起三十天內,向對方支付並結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約定的有關費用。

第二十三條 中國員工在聘用期間發生因公致殘,死亡事故時,應按國家及當地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處理,甲方為主,乙方協助,做好善後工作,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對已按約定為中國員工支付相關保險費的,則先由保險賠款支付。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經訂立,對雙方即具有約束力,甲方和乙方均應自覺履行,但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結清聘用費或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費用而延遲付款,並且無甲方認可的正當理由的,乙方每延遲一日按應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所稱“中國員工”,係指乙方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國員工合約》所聘用的中國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所稱“聘用費”,係指乙方每月付給甲方的聘用中國員工的各種費用的總和;其中包括:

29.1 中國員工的工資;

29.2 為中國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29.3 醫療與保險等員工的福利費;

29.4 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服務費。

第三十條 本合同所稱“管理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支付給甲方的除中國員工的工資以外的其他各種費用的總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所稱“社會保險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需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等費用。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所稱“員工福利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需按月支付給甲方的用於中國員工醫療,保險,活動,慰問等事宜的費用。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所稱“服務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需按月支付給甲方的用於為中國員工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服務項目而產生的經營成本及有關税費。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所稱“工資”,係指乙方因實際使用中國員工而根據中國法律及其政府規定必須由乙方承擔的支付給中國員工的勞動報酬總稱。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合同期滿前30天內,如任何一方未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則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長。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每份分別以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就,具有同等效力。

當兩種文本存有不同解釋時,應以中文文本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酒店前台員工勞務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應甲方要求就乙方向甲方派遣員工(以下簡稱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一條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推薦的人選進行選擇,亦可根據工作需要自行選定人員,經雙方確認後,由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2.對乙方所派遣的員工,甲方可根據有關規定及派遣期限,和乙方商定試用期。

3.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派遣關係並且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派遣關係,但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5.在不違背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及本合同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和員工個人另籤協議

6.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提出書面交涉,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兩週內,應做出答覆。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尊重員工的人格和合法權益。

2.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和施?市勞動安全衞生規定的工作場所與條件及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並進行安全文明生產的教育與管理。

3.對員工進行上崗培訓,培訓內容應包括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和崗位工作規範。員工經培訓後,應建立有本人簽字的備檔。

4.嚴格執行國家和施?市規定的工作時制。在生產經營和工作必需延長員工工作時間時,應按相關規定控制加班時間,並支付加班費。

5.保證員工在派遣期內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工傷假(含職業病)、病假(含非因工負傷)、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和女員工勞動保護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施?市有關規定承擔工資和相關待遇。

6.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在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之內,甲方不得解除或終止派遣關係:

(1)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經醫務鑑定機構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員工若非因甲方違背法律、法規提出辭職,乙方將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應及時回覆乙方。

第二章 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要求選薦員工,併為甲方所選定的人員

3.依照和甲方協商確定的員工應得工資及相關收入金額,按月以貨幣方式向員工足額支付,並代扣和代繳個人所得税。

4.根據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為員工辦理和代繳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和住房公積金。

5.按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員工辦理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手續。

6.為甲方派遣公務出國、出境和赴邊防、特區的員工,辦理出國、出境和相關手續。

7.經甲、乙雙方確認,為解除和終止派遣關係的員工,辦理離職、失業及相關手續。

第四條 乙方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員工合法權益之行為,有權進行交涉。甲方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兩週內,應做出答覆。

第三章費用及結算

第五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員工派遣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詳見附表一。此附表為本合同之組成部分。

第六條 員工加班費計算方法,按國家和施?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屬於甲方委託乙方代辦之項目,應交費用按相關部門和單位收費標準,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 員工派遣費用,每月10日之前,甲方應通過銀行匯至乙方帳户。

第九條 乙方每月應按有關部門規定之期限,繳納勞動保險基金、住房公積金及個人所得税等。

第四章違約責任

第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條 甲方或乙方單方解除和中止本合同或派遣關係時,除本合同約定及法律、法規規定的情況外,另一方有權向責任方追索經濟賠償和損失賠償。

第十二條 若由甲方或乙方之原因,影響員工工資按期發放或勞動保險基金、住房公積金及個人所得税等按期繳納時,其後果應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三條 由於甲方或乙方違背法律、法規或政府規定,對員工權益造成損害或導致員工辭職的,按政府有關規定應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 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或員工派遣關係,除本合同約定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應向乙方賠償"尚未履行的合同或派遣期限(月)乘以員工解除合同或派遣關係前六個月平均工資收入的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 員工依據本合同第二條第7項提出辭職或擅自離職,乙方應向甲方選送新的相應人雪?甲方若不能接受新的員工,應由乙方向甲方賠償"本人未履行之派遣期限(月)乘以其離職前六個月平均工資收入的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欲解除和中止本合同,需提前30日通知對方。否則,應賠償由此給對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五章 爭議與仲裁

第十七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若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求得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青島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有關政策規定執行或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用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導致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________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之內,甲、乙雙方若同意延續,則另行履行續簽手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前台員工勞務合同 篇9

甲方:(正文中簡稱甲方)

註冊地址:

工商登記號碼:       郵政編碼:

電子信箱:        聯繫電話:

網址: 傳真:

乙方:(正文中簡稱乙方)

註冊地址:

工商登記號碼: 郵政編碼:

電子信箱: 聯繫電話:

網址: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聘用中國員工事宜達成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有關乙方聘用中國員工及相關事宜,適用本合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條 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國員工或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雙方應按照本合同有關約定另行訂立《聘用中國員工合約》,明確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具體人數、姓名、聘期、聘用費等事宜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條 乙方與被聘用的中國員工之間系聘用與被聘用的勞務關係,雙方可以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另行訂立《聘用約定》,確定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的權利義務,《聘用約定》副本需送甲方備案。

第四條 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購房貸款(含擔保)等民事事宜,應另行訂立相關協議,確定各自的權利義務。所生爭議,與甲方及本合同無關,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五條 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出國、培訓需約定服務期限、費用、賠償等事宜,應事前訂立相關出國培訓協議或者培訓協議,確定各自權利義務。所生爭議,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內容與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變更而不一致的,分別以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7.1、甲方可以根據中國法律和本合同有關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用工,並有權對其違法用工、損害被聘中國員工利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和要求;

7.2、應乙方或中國員工的要求,甲方有權對發生爭議的乙方和中國員工進行調解;

7.3、因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本合同條款與之不一致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執行該項規定;

7.4、對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第八條 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8.1、 甲方應教育被聘中國員工遵守中國法律和乙方的規章制度,保守商業祕密,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8.2、 甲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規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標準,為中國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並承擔約定的福利待遇費用;

8.3、 甲方協助乙方辦理中國員工的出國(境)手續;

8.4、 對乙方委託甲方管理駕駛關係的中國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 甲方按照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中國員工評定專業技術職稱;

8.6、 甲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辦公地址,應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九條 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9.1、乙方有權對甲方推薦的人選進行選擇,或在甲方推薦人選之外自行選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應聘人員,須在中國員工第一個工作日前經由甲方辦理聘用手續;

9.2、對聘用的中國員工,視聘用期限規定試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滿十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9.3、 試用期內,如不符合錄用條件,乙方可以解聘,但應支付試用期聘用費。試用期滿,所聘中國員工自動轉為正式聘用員工,其受聘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9.4、 對嚴重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乙方規章制度(此規章制度須事前已向中國員工公開)的中國員工,對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害的中國員工(重大損害的標準應由乙方在乙方的規章制度中明確規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但若中國員工對乙方制定的損害標準提出疑義而產生勞動爭議的,須事先通過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確認重大損失的標準有效後,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

9.5、 因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本合同相關條款與之不一致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執行該項規定;

9.6、 對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第十條 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0.1、 乙方應尊重中國員工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仰,不歧視中國員工的種族和性別;

10.2、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和政府的規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標準,為中國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

10.3、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對被聘中國員工進行上崗前培訓,併為其提高勞動技能的學習和培訓提供便利條件;

10.4、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其政府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遵守法定工時制度,乙方安排中國員工加班的,應支付加班費;

加班費的計算方法為:

--工作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小時×150%;

--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小時×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小時×300%。

10.5、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保證中國員工法定節假日及婚假、產假等帶薪假期。為受聘滿一年的中國員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於連續15天或累計15個工作日的帶薪休假。對受聘不滿一年的,按實際受聘月數每月一天計算休假天數。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的,在徵得受聘員工同意情況下,視為休息日加班予以經濟補償;

10.6、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醫療期的規定,對因病或非因公負傷的中國員工給予醫療期;

10.7、 乙方應執行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不得剝奪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權益;

10.8、 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工資的規定,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給中國員工本人,不得剋扣或拖欠工資。對受聘滿一年的中國員工年終加付一個月的聘用費。當年受聘不滿一年的,按實際受聘月數每工作一個月加付月聘用費的十二分之一;

10.9、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向中國員工提供國家規定標準的工作場所、工作條件、衞生設施、衞生條件和健康檢查;

10.10、乙方必須為從事駕駛員工作或者駕駛機動車的中國員工投保人身意外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參照當地保險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1、乙方應當為其派遣境外、國外工作或培訓的中國員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險和醫療保險。未予投保而中國員工緻傷(病)、致殘或死亡的,由乙方參照中國員工工作或培訓所在地保險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3、乙方應當為中國員工投保人身意外險和意外醫療保險。投保額分別不低於人民幣_____萬元和_____萬元。未予投保而中國員工緻傷、致殘或死亡的,由乙方參照當地保險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4、乙方應督促中國員工辦理受聘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教育中國員工遵紀守法;

10.15、因本合同第四章爭議事宜引起的勞動爭議仲裁或法律訴訟,並使甲方成為爭議當事人的,乙方應該接受委託,作為甲方代理人之一與甲方共同參加仲裁或訴訟活動;

10.16、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有關税收的規定,依法代扣代繳中國員工的個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繳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10.17、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辦公地址,應提前15日通知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四章 解除或終止聘用的條件、程序和補償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國員工:

11.1、 被聘用的中國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標準或條件的,但乙方應於試用期滿前十天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中國員工和甲方;

11.2、 中國員工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

11.3、 中國員工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失的;

11.4、 中國員工因賣淫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11.5、 中國員工因吸毒被強制戒毒的;

11.6、 中國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終止聘用中國員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條情形的除外):

12.1、 中國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過其他工作的;

12.2、 中國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12.3、 中國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乙方未對其進行培訓或者調整過工作崗位的;

12.4、 被聘中國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12.5、 中國員工因公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

第十三條 乙方解除或終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的中國員工,須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條所屬情況消失期間的工資。

第十四條 除符合本合同上述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約定的情形以外,乙方解除聘用中國員工,應以書面形式分別提前三十天通知中國員工和甲方,否則另行支付甲方相當於一個月管理費及中國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同時支付該員工聘用時間每滿一年,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聘用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醫療期滿後被解聘,除按上述標準支付補償金外,還須支付中國員工不少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或患絕症的,還應當按國家規定標準加發醫療補助費。

第十五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須解除聘用中國員工,但甲乙雙方應按下列約定的條件和標準執行:

15.1、 被聘中國員工在試用期內書面提出辭職的,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5.2、 被聘中國員工提前三十天書面提出辭職的,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5.3、 被聘中國員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辭職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條 中國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條解除聘用中國員工:

16.1、 中國員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未處理完畢的;

16.2、 中國員工被有關國家機關依法審查尚未結案的;

16.3、 中國員工與乙方就出資培訓、分配住房等事宜約定的服務期限未滿的;

16.4、 國家或_______市有特別規定的。

第五章 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七條 乙方聘用中國員工,應根據本合同約定按聘用人數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條構成的聘用費。

第十八條 聘用費經甲乙雙方協商,由《聘用中國員工合約》確定,並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書》為當月聘用費的結算依據。聘用費可以人民幣或者等值於人民幣的外幣報價結算。

第十九條 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應根據中國員工社會保險繳納所在地政府公佈的企業工資指導線、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增長幅度、物價上漲指數、聘用員工社會保險基數的調整、社會保險福利制度規定的各種費用調整幅度,以及中國員工工作業績和崗位變動,相應調整聘用費,具體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二十條 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從聘用費中扣除工資部分直接支付給中國員工,具體由《聘用中國員工合約》確定。

第二十一條 乙方須於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並結清當月的聘用費。

第二十二條 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國員工之日起三十天內,向對方支付並結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約定的有關費用。

第二十三條 中國員工在聘用期間發生因公致殘、死亡事故時,應按國家及當地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處理,甲方為主、乙方協助,做好善後工作,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對已按約定為中國員工支付相關保險費的,則先由保險賠款支付。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經訂立,對雙方即具有約束力,甲方和乙方均應自覺履行,但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結清聘用費或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費用而延遲付款,並且無甲方認可的正當理由的,乙方每延遲一日按應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所稱“中國員工”,係指乙方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國員工合約》所聘用的中國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所稱“聘用費”,係指乙方每月付給甲方的聘用中國員工的各種費用的總和,其中包括:

30.1、中國員工的工資;

30.2、為中國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30.3、醫療與保險等員工的福利費;

30.4、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服務費。

第三十條 本合同所稱“管理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支付給甲方的除中國員工的工資以外的其他各種費用的總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所稱“社會保險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需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等費用。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所稱“員工福利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需按月支付給甲方的用於中國員工醫療、保險、活動、慰問等事宜的費用。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所稱“服務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需按月支付給甲方的用於為中國員工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服務項目而產生的經營成本及有關税費。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所稱“工資”,係指乙方因實際使用中國員工而根據中國法律及其政府規定必須由乙方承擔的支付給中國員工的勞動報酬總稱。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滿前30天內,如任何一方未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則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長。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簽訂,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分別以中文和_____文書就,具有同等效力。當兩種文本存有不同解釋時,應以中文文本為準。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酒店前台員工勞務合同 篇10

派遣員工勞務合同

(     )         字第       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派遣與借用

第一條  派遣係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與甲方建立勞動關係的人員派往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二條  借用係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從甲方借調人員到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三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員工,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費。

第四條  員工與甲方為勞動關係,與乙方為勞務關係。員工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五條  借用費係指乙方借用甲方員工的費用,包括:

(一)支付員工的工資。

(二)支付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

(三)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商業保險、福利的費用。

(四)甲方對派遣員工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税收等費用。

第六條  甲方派遣人員的姓名、聘用職務、借用費及其組成在附件1中約定,附件1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章  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七條  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根據乙方的要求推薦人選,與乙方決定借用的人員或乙方直接選定的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

(二)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祕密。

(四)從借用費中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費後,依法承擔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福利費用,其中福利及醫療保險部分內容的具體實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條款、甲方有關派遣員工福利待遇、醫療費用報銷的規定執行。

(六)為派遣員工提供附件2中雙方確定的服務內容。

(七)聽取乙方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第八條        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回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被派遣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撤回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三)乙方若無故拖欠派遣員工的工資或借用費,甲方可隨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追索所欠費用。

(四)派遣員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協助乙方追究員工的相關責任。

第三章  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九條        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尊重派遣員工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抑,不歧視派遣員工。

(二)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中國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並依法為派遣員工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否則,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如遇特殊情況需派遣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四)為派遣員工提供差旅等補貼,具體數額由乙方決定。

酒店前台員工勞務合同 篇11

員工勞務協議

為了保護企業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依法確定勞動關係,甲、乙雙方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一、本協議簽約雙方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二、勞動協議期限

勞動協議固定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職責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        部門                                   工作(崗位)。乙方需按甲方確定的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工作內容。

(二)甲方確因工作需要或因乙方的能力和表現,可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必須服從。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因甲方工作特性決定,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標準工時制:每週 週一至 週六工作,每日工作 8個小時,每週正式上班天數為六 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節假日及下班時間員工因未完成本職工作自願加班或補班者,公司不支付加班費。

(四)甲方依工作情況適當調整安排員工的法定節假日。

五、勞動保護,工作條件

(一)甲方應按勞動法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具體按本公司規章制度辦理。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參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三)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需提前半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六、勞動報酬

(一)按甲方現行工作制度和工資分配方式,乙方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元。

(二)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調整工資水平或乙方崗位(職務)發生變動時,工資待遇應予以調整。

(三)甲方的發薪日期為每月15日,發放上月工資。業務佣金的計算為成交每套房屋總價的0.1%,業務佣金發放日期視具體項目而定,最晚日期不超過甲方拿到業務佣金的當月。甲方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

七、社會保險

(一)乙方成為公司正式員工後,享有甲方為其繳納綜合保險。(可以協商暫定)

八、勞動紀律和獎懲辦法

(一)甲方依法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員工守則、規章制度、保密協議),乙方在協議期內應嚴格遵守執行。

(二)甲方對於模範遵守規章制度的及工作成績優異者按公司有關獎懲規定給予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的可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嚴重者,甲方有權予以辭退。

(三)甲方不得對乙方進行體罰、毆打、搜身、拘禁和侮辱以及鎖閉工作場所限制乙方人身自由。

九、辭退和辭職條款

(一)符合下列情形者,甲方可以解除協議,辭退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在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甲方工作的;

3、乙方因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

4、乙方因玩忽職守、嚴重失誤、私營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5、乙方不能勝任公司,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6、勞動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協議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協議達成協議的;

7、在勞動協議中另有約定的。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勞動協議自動解除:

1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2甲方宣告解散的。

3合同期限屆滿

4雙方約定的試用期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三)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辭職:

1、甲方不按勞動協議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手段強迫勞動工作的;

3、雙方沒有其他特殊約定事項,乙方可提出辭職。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協議,辭退乙方:

1、乙方因病、非工負傷,在本公司規定治療期間的;

2、乙方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間的;

3、勞動協議期限未滿又不符合以上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

4、乙方因公負傷,完全或大部份喪失勞動能力的,在本公司規定的工傷期內。

十、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條款

(一)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二)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三)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員工守則)。

十一、違約責任,勞動爭議

(一)勞動協議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並嚴格依法執行勞動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

十二、其他事項

(一)勞動協議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二)無論何種原因,乙方離開甲方公司,應及時辦清移交手續。

(三)本協議未及事宜,參考《員工守則》。

(三)本協議期滿後自行終止;如雙方有意續簽,雙方另籤協議。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                         户籍所在地:

委託代理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酒店前台員工勞務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正文中簡稱甲方)

註冊地址:________

工商登記號碼: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網址:________

傳真:________

乙方:________(正文中簡稱乙方)

註冊地址:________

工商登記號碼: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網址:________

傳真: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聘用中國員工事宜達成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有關乙方聘用中國員工及相關事宜,適用本合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條 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國員工或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雙方應按照本合同有關約定另行訂立《聘用中國員工合約》,明確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具體人數、姓名、聘期、聘用費等事宜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條 乙方與被聘用的中國員工之間系聘用與被聘用的勞務關係,雙方可以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另行訂立《聘用約定》,確定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的權利義務,《聘用約定》副本需送甲方備案。

第四條 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購房貸款(含擔保)等民事事宜,應另行訂立相關協議,確定各自的權利義務。所生爭議,與甲方及本合同無關,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五條 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出國、培訓需約定服務期限、費用、賠償等事宜,應事前訂立相關出國培訓協議或者培訓協議,確定各自權利義務。所生爭議,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內容與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變更而不一致的,分別以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7.1、甲方可以根據中國法律和本合同有關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用工,並有權對其違法用工、損害被聘中國員工利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和要求;

7.2、應乙方或中國員工的要求,甲方有權對發生爭議的乙方和中國員工進行調解;

7.3、因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本合同條款與之不一致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執行該項規定;

7.4、對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第八條 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8.1、甲方應教育被聘中國員工遵守中國法律和乙方的規章制度,保守商業祕密,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8.2、甲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規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標準,為中國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並承擔約定的福利待遇費用;

8.3、甲方協助乙方辦理中國員工的出國(境)手續;

8.4、對乙方委託甲方管理駕駛關係的中國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甲方按照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中國員工評定專業技術職稱;

8.6、甲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辦公地址,應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九條 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9.1、乙方有權對甲方推薦的人選進行選擇,或在甲方推薦人選之外自行選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應聘人員,須在中國員工第一個工作日前經由甲方辦理聘用手續;

9.2、對聘用的中國員工,視聘用期限規定試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滿十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9.3、試用期內,如不符合錄用條件,乙方可以解聘,但應支付試用期聘用費。試用期滿,所聘中國員工自動轉為正式聘用員工,其受聘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9.4、對嚴重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乙方規章制度(此規章制度須事前已向中國員工公開)的中國員工,對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害的中國員工(重大損害的標準應由乙方在乙方的規章制度中明確規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但若中國員工對乙方制定的損害標準提出疑義而產生勞動爭議的,須事先通過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確認重大損失的標準有效後,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

9.5、 因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本合同相關條款與之不一致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執行該項規定;

9.6、對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第十條 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0.1、乙方應尊重中國員工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仰,不歧視中國員工的種族和性別;

10.2、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和政府的規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標準,為中國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

10.3、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對被聘中國員工進行上崗前培訓,併為其提高勞動技能的學習和培訓提供便利條件;

10.4、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其政府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遵守法定工時制度,乙方安排中國員工加班的,應支付加班費;

加班費的計算方法為:

---工作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小時×150%;

---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小時×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小時×300%。

10.5、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保證中國員工法定節假日及婚假、產假等帶薪假期。為受聘滿一年的中國員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於連續15天或累計15個工作日的帶薪休假。對受聘不滿一年的,按實際受聘月數每月一天計算休假天數。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的,在徵得受聘員工同意情況下,視為休息日加班予以經濟補償;

10.6、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醫療期的規定,對因病或非因公負傷的中國員工給予醫療期;

10.7、乙方應執行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不得剝奪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權益;

10.8、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工資的規定,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給中國員工本人,不得剋扣或拖欠工資。對受聘滿一年的中國員工年終加付一個月的聘用費。當年受聘不滿一年的,按實際受聘月數每工作一個月加付月聘用費的十二分之一;

10.9、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向中國員工提供國家規定標準的工作場所、工作條件、衞生設施、衞生條件和健康檢查;

10.10、乙方必須為從事駕駛員工作或者駕駛機動車的中國員工投保人身意外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參照當地保險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1、乙方應當為其派遣境外、國外工作或培訓的中國員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險和醫療保險。未予投保而中國員工緻傷(病)、致殘或死亡的,由乙方參照中國員工工作或培訓所在地保險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2、乙方應當為中國員工投保人身意外險和意外醫療保險。投保額分別不低於人民幣____萬元和____萬元。未予投保而中國員工緻傷、致殘或死亡的,由乙方參照當地保險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3、乙方應督促中國員工辦理受聘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教育中國員工遵紀守法;

10.14、因本合同第四章爭議事宜引起的勞動爭議仲裁或法律訴訟,並使甲方成為爭議當事人的,乙方應該接受委託,作為甲方代理人之一與甲方共同參加仲裁或訴訟活動;

10.15、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有關税收的規定,依法代扣代繳中國員工的個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繳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10.16、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辦公地址,應提前15日通知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四章 解除或終止聘用的條件、程序和補償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國員工:

11.1、 被聘用的中國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標準或條件的,但乙方應於試用期滿前十天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中國員工和甲方;

11.2、中國員工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

11.3、中國員工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失的;

11.4、中國員工因賣淫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11.5、中國員工因吸毒被強制戒毒的;

11.6、中國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終止聘用中國員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條情形的除外):

12.1、中國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過其他工作的;

12.2、中國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12.3、中國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乙方未對其進行培訓或者調整過工作崗位的;

12.4、被聘中國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12.5、中國員工因公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

第十三條 乙方解除或終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的中國員工,須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條所屬情況消失期間的工資。

第十四條 除符合本合同上述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約定的情形以外,乙方解除聘用中國員工,應以書面形式分別提前三十天通知中國員工和甲方,否則另行支付甲方相當於一個月管理費及中國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同時支付該員工聘用時間每滿一年,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聘用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醫療期滿後被解聘,除按上述標準支付補償金外,還須支付中國員工不少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或患絕症的,還應當按國家規定標準加發醫療補助費。

第十五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須解除聘用中國員工,但甲乙雙方應按下列約定的條件和標準執行:

15.1、 被聘中國員工在試用期內書面提出辭職的,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5.2、 被聘中國員工提前三十天書面提出辭職的,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5.3、 被聘中國員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辭職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條 中國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條解除聘用中國員工:

16.1、中國員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未處理完畢的;

16.2、中國員工被有關國家機關依法審查尚未結案的;

16.3、中國員工與乙方就出資培訓、分配住房等事宜約定的服務期限未滿的;

16.4、國家或______市有特別規定的。

第五章 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七條 乙方聘用中國員工,應根據本合同約定按聘用人數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條構成的聘用費。

第十八條 聘用費經甲乙雙方協商,由《聘用中國員工合約》確定,並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書》為當月聘用費的結算依據。聘用費可以人民幣或者等值於人民幣的外幣報價結算。

第十九條 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應根據中國員工社會保險繳納所在地政府公佈的企業工資指導線、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增長幅度、物價上漲指數、聘用員工社會保險基數的調整、社會保險福利制度規定的各種費用調整幅度,以及中國員工工作業績和崗位變動,相應調整聘用費,具體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二十條 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從聘用費中扣除工資部分直接支付給中國員工,具體由《聘用中國員工合約》確定。

第二十一條 乙方須於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並結清當月的聘用費。

第二十二條 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國員工之日起三十天內,向對方支付並結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約定的有關費用。

第二十三條 中國員工在聘用期間發生因公致殘、死亡事故時,應按國家及當地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處理,甲方為主、乙方協助,做好善後工作,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對已按約定為中國員工支付相關保險費的,則先由保險賠款支付。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經訂立,對雙方即具有約束力,甲方和乙方均應自覺履行,但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結清聘用費或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費用而延遲付款,並且無甲方認可的正當理由的,乙方每延遲一日按應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所稱“中國員工”,係指乙方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國員工合約》所聘用的中國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所稱“聘用費”,係指乙方每月付給甲方的聘用中國員工的各種費用的總和,其中包括:

29.1、中國員工的工資;

29.2、為中國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29.3、醫療與保險等員工的福利費;

29.4、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服務費。

第三十條 本合同所稱“管理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支付給甲方的除中國員工的工資以外的其他各種費用的總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所稱“社會保險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需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等費用。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所稱“員工福利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需按月支付給甲方的用於中國員工醫療、保險、活動、慰問等事宜的費用。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所稱“服務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需按月支付給甲方的用於為中國員工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服務項目而產生的經營成本及有關税費。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所稱“工資”,係指乙方因實際使用中國員工而根據中國法律及其政府規定必須由乙方承擔的支付給中國員工的勞動報酬總稱。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滿前30天內,如任何一方未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則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長。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簽訂,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分別以中文和____文書就,具有同等效力。當兩種文本存有不同解釋時,應以中文文本為準。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前台員工勞務合同 篇1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務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月。

二、工作崗位及職責

1、甲方聘用乙方從事 崗位(工種)的工作。

2、甲方可根據乙方工作能力在本公司範圍內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勞動報酬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實行 工作制度。(“A標準工時;B綜合計算工時;C 不定時”,中的一項),乙方應遵守甲方考勤管理制度。

2、工資標準: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月薪制(即乙方試用期基本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基本工資 元/月)。

3、乙方每月實際取得的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報酬、加班工資及甲方給予的福利待遇等項目組成。

4、甲方根據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接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內未提出異議,或在工資實際發放之日起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5、發薪日為每月 日,如遇發薪日為國家法定節日,則提前或延後於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購買社保,乙方應予以配合;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從乙方工作中代扣代繳。

五、勞動條件及勞動保護

1、甲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在崗期間的工

2、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未遵守操作規程而導致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1、乙方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

2、乙方入職後,應自覺、認真學習公司規章制度,由於乙方個人原因或過失未進行學習的,視為乙方已知曉。

3、甲方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企業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與變更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無條件獎懲本合同;

(1)、提交假學歷、假證照、假證件的;

(2)、在“應聘登記表”與“入職登記表”中內容有虛假描述的;

(3)、隱藏真實健康狀況及有傷、病史者,未在入職前向甲方提供書面説明的;

(4)、達不到甲方工作崗位要求的;

(5)、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構成解聘的;

(6)、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詳見甲方規章制度);

(7)、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8)、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趁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9)、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職務屬公司高管的,應提前90日通知甲方);在試用期的應提前3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在提出離職申請後,應繼續履行其崗位職責,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不得擅自離崗;申請離職日期到後,乙方應按規定辦理一切工作及財務交接等離職手續,若有違反,甲方將按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與乙方解除勞動關係。

八、《勞動合同》的期滿終止、續簽

合同期限屆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的各項約定,甲方應按相關規定進行賠償。

2、乙方責任: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提前終止,甲方有權在乙方結算工資時從其工資或報酬中扣除以下費用:

(1)、甲方招收、錄用員工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專項培訓費;

(3)、社會保險無法終止而續交的全部社會保險費用;

(4)、甲方誒乙方支出的其他相關費用。

十、其他條款

1、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若有違反,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責任。

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增加以下內容(在選項前打“√”):

甲方在與乙方約定基礎薪酬時,已經充分考慮乙方所負責任及崗位具有不定時工作職責性質,並對中作中可能產生的加班工資在其基礎薪資中作了充分考慮,因此,甲方不再另外支付這類職位人員的加班薪資,且這類崗位人員需自覺準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3、本合同未盡事宜適用於法律、法規等行政性規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管理制度。

4、甲方與乙方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依法向有關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出現經濟情況,乙方委託以下聯繫人為其作出決定且具有法律效力(聯繫人必須是乙方直系親屬,且聯繫方式固定不變)。

聯繫人A: 與乙方關係: 移動電話: 固定電話: 所在地:

聯繫人B: 與乙方關係: 移動電話: 固定電話: 所在地:

聯繫人C: 與乙方關係: 移動電話: 固定電話: 所在地: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雙蓋章簽字後生效。附件和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表簽字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前台員工勞務合同 篇1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繫方式: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二)、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第六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一)、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二)、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

第八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五、社會保險

第九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二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三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四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十七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認定為工傷或者不視同工傷:

1、員工上下班途中所受到的事故傷害、意外傷害等;

2、員工上班時間因非工作崗位需要而串崗到其它崗位等行為造成的事故傷害、意外傷害等;

3、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4、酗酒導致傷亡的;

5、自殘或者自殺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圖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六)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七)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

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

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八)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十)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十一)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十二)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

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

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九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酒店前台員工勞務合同 篇1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守平等自願、公平誠信原則,雙方建設工程勞務作業合同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作業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 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內容

本工程為框剪結構,總高度為___________米, ___________層。

四、 工程承包方式

為分項承包給木工班,本班組應該完成該項的製作和安裝任務,並清理施工現場的材料堆放及衞生。該班組嚴格按照設計圖紙與變更內容的一切工程量施工。

五、 工程日期

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完成所有工程量。

六、 工程質量要求

工程質量通過驗收,達到合格標準。

七、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按建築規範計算面積。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包乾,以甲方和業主實際結算面積為準。

本工程付款方式原則上採用甲方與業主簽訂的總價合同每次支付工程款的 支付給乙方作本次工程進度款,按此比例根據工程進度及相應的進度款付至。工程餘款待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___________個月付清(除保脩金外)的全部工程款。根據業主、甲方對總價合同產生過程的實際情況,如遇業主方工程進度款暫不能按時支付的情況,乙方不得向甲方停工叫價,應按正常施工進度施工。

八、材料

1、本工程由甲方提供所有材料及大型機械。

2、乙方負責提供人工及使用工具,所需的機械和配套設備,及小耗材和照明燈具配套和自身的材料上、下車用工,費用均考慮到承包價內。

九、考核驗收

1、安全生產:乙方應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確保施工安全。

2、質量:堅持工程質量標準,嚴格按照圖紙施工驗收規範,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格要求。

十、甲方責任

1、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現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質量、文明施

工、綜合治理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2、組織及負責對乙方施工作業人員進場施工技術,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負責解決乙方進場施工作業人員的生活費,其生活費在工程款支付中扣除。

4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提供工程所有需要的機械設備,及時供應過程所須得建築材料,提供必需的施工技術資料,提供書面的技術質量,安全等交底文件,按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應付款。如發生停工待料甲方按實支付工人生活費。

十一、 按業主、監理、甲方的各項交底要求,嚴格按國家操作規範和驗收規範,精心組織施工

乙方必須協助甲方放線、測量定位。乙方積極組織操作人員,保質、保量、保工期的完成任務。在施工人員操作時必須確保安全生產。

十二、違約責任

1、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約定核實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作業工程款、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作業工程尾數,甲方應支付違約金元,甲方應當賠償,因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並順延,誕識破的工作時間。

(2)乙方因自身原因延誤工期,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

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在承擔上述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雙方分別承擔自身原因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十三、本工程甲方派___________為現場負責人。乙方派___________同志為現場負責人,共同負責履行合同的約定。

十四、爭議

甲、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自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促裁解決。和人民法院訴訟。

十五、本合同自簽訂後既生效,等全部工程作業內容竣工驗收,工程價款結清後既日失效。

十六、安全事故,每次發生醫藥費___________元,以外的由甲方負責。

十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另訂補充協議。本合同正本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合同章)___________ 乙方(合同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酒店前台員工勞務合同 篇16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户籍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1年(月)。

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規章制度,按時完成規定的崗位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如乙方達不到規定的崗位職責要求,甲方可以調整變更乙方工作崗位(工種)。

二、工作時間

第四條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需要,實行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時間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小時的工時制度。乙方應在工作時間內有效完成規定的崗位工作任務,儘量避免利用非工作時間完成工作任務。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按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第五條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除乙方自行要求延長工作時間完成崗位工作任務外,應按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勞動報酬或安排乙方補休,但乙方需辦理書面加班手續。

三、勞動保護、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七條甲方為乙方提供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乙方完成本合同及規章制度規定的崗位責任工作任務,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動報酬,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滿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 元/月。

第九條上述勞動報酬包括固定底薪、獎金、夜班補貼等。

第十條規章制度在執行過程中因客觀原因出現變化,甲方有權根據新修訂且有效的規章制度調整各項勞動報酬標準。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十一條甲方提倡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勞動報酬中代扣代繳。如因乙方拒絕繳納社會保險費或申請異地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乙方申請,甲乙雙方可在本合同外協商處理,並簽訂書面協議。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二條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已依法告知乙方。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經營和工作的實際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其工作地點、崗位,乙方工作崗位變更後其薪金也將同時變更。

第十四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十五條

第十六條甲方有權按照規章制度的崗位責任等規定,檢查考核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並根據考核情況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分。

第十七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十八條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公開或泄露甲方客户資料、培訓資料、公司運營管理指引、財務帳冊等商業祕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泄露。

第十九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第二十條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合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第二十一條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乙方違反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三)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

(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七)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八)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九)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歇業或合營、合資期滿關閉,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依照第(六)、(七)、(八)、(九)條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三條因企業關閉、企業嚴重虧損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各自承擔各自責任。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未按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辭退條件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或其它形式侵犯甲方商業祕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六條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二十七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一)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為其支付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二)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九、通知和送達

第二十八條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第二十九條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書面提出,尋求解決。屬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期限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法定期限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其他

第三十條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閲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酒店前台員工勞務合同 篇17

派遣員工勞務合同

(?)字第____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編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編碼: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派遣與借用

第一條?派遣係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與甲方建立勞動關係的人員派往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二條?借用係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從甲方借調人員到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三條?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員工,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費。

第四條?員工與甲方為勞動關係,與乙方為勞務關係。員工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五條?借用費係指乙方借用甲方員工的費用,包括:

(一)支付員工的工資。

(二)支付員工的社會_____、住房公積金費用。

(三)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商業_____、福利的費用。

(四)甲方對派遣員工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税收等費用。

第六條?甲方派遣人員的姓名、聘用職務、借用費及其組成在附件1中約定,附件1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章?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七條?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根據乙方的要求推薦人選,與乙方決定借用的人員或乙方直接選定的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

(二)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祕密。

(四)從借用費中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費後,依法承擔派遣員工的社會_____、住房公積金及福利費用,其中福利及醫療_____部分內容的具體實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條款、甲方有關派遣員工福利待遇、醫療費用報銷的規定執行。

(六)為派遣員工提供附件2中雙方確定的服務內容。

(七)聽取乙方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第八條?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回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派遣員工被派遣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撤回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二)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三)乙方若無故拖欠派遣員工的工資或借用費,甲方可隨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追索所欠費用。

(四)派遣員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協助乙方追究員工的相關責任。

第三章?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九條?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尊重派遣員工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抑,不歧視派遣員工。

(二)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中國政府有關_____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並依法為派遣員工提供各項社會_____及住房公積金費用。否則,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如遇特殊情況需派遣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四)為派遣員工提供差旅等補貼,具體數額由乙方決定。

(五)保證派遣員工的法定節假日休息。為借用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員工每年安排一次帶薪休假,具體休假天數按乙方的規定執行。?派遣員工結婚時,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給予_____3天,屬於_____的,應再給予晚_____7天。

(六)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乙方應按國家規定發給派遣員工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但最低不低於社會最低工資的80%。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內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但女員工應提供合法的醫生證明。

女員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乙方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流產假期間,其工資照發。

(七)不得解除或終止對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員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八)不得解除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為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九)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應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6條規定,向甲方支付該員工的醫療補助費。

(十)督促派遣員工遵守中國頒佈的税收法規,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税。

(十一)督促派遣員工辦理借用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制定乙方的規章制度,並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

(十二)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至新辦公地址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業務聯繫。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銷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時辦理終止本合同的手續。

(十四)派遣員工若向乙方提出辭職,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試用期內辭職可隨時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後,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計算_____截止日期。

(十五)向_____公司投保派遣員工駕駛的乙方機動車_____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員工駕駛乙方機動_____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屬於派遣員工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本條所列第(三)、(四)、(五)項內容,乙方可以規章制度的形式作具體規定,也可與派遣員工以協議的形式作具體約定。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且送甲方備案,應以規章制度和協議為準。

第十條?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對決定借用的員工可以規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應根據借用期限確定:

1.借用期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15日;

2.借用期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試用期內,乙方對不符合要求者,有權終止試用,但應支付試用期的借用費(含社會_____及住房公積金費用)。試用期滿,所派遣員工自動轉為正式派遣員工,其借用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二)在借用期內,有解除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權利,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派遣員工借用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退回甲方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補償費中包含派遣員工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三)如派遣員工因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嚴重違反乙方規定(此規定對派遣員工和甲方應該是公開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經徵求甲方意見後可隨時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並可不支付補償費。

(四)可與派遣員工另行簽訂個人協議作為甲方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內容。

(五)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並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第四章?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一條?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費、派遣員工名單、借用時間和付費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約定。

第十二條?乙方須於當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費、補償費和年終附加的工資(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須於當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費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後,於次月6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以上費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滯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視情況提出索要違約金____元,並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且不屬違約行為,雙方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三條?加班、加點費用的計算方法為:?工作日加點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_________實際加點時間_________150%;?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_________實際加班時間_________200%;?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_________實際加班時間_________300%;

第五章?爭議與_____

第十四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後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甲方(或乙方)與派遣員工因本合同中有關勞動紀律約定、員工工資、_____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內容發生勞動爭議,並提起勞動爭議_____時,如爭議的處理結果與乙方有利害關係,乙方有參加_____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其它

第十六條?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的服務內容在附件2中約定,附件2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國政府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有效期自行延長,延長期限與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條?本合同分別用中文和____文寫成,每種文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中文本和____文本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種文本出現矛盾時,以中文本為準。

第七章??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一條?雙方約定需增加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甲方:?乙方

代表簽章:?代表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酒店前台員工勞務合同 篇18

甲 方 乙 方

文化程度

性 別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年--月--日

或委託代理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郵政編碼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試用期--個月。

本合同--------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己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建全生產工藝流程, 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的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執行。

第十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 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酒店前台員工勞務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年齡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生效。_____年

三、工作內容及職責

第四條 乙方同意甲方工作需要,主要擔任_____________崗位 (工種)工作。

第五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標準。

工作職責如下:

服從藥店規章制度和藥店領導的管理,工作上對經理負責。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制度,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半。

五、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每月30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人民幣。甲方有權按制度根據乙方的工作獎懲情況進行浮動。

六、社會保險及其它保險福利待遇

第八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七、勞動保護、勞動各職業危害防護

第九條 甲方生產崗位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十一條 下列情況可雙方變更和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和解除合同。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

3、由於甲方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勞動 合同的規定。

4、由於不可抗拒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二條 在合同法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一般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

1、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2、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

3、發生不超過一個月時間的短期停產。

4、對與藥店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職員、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隨時進行工種或崗位調換。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 的。

2、嚴格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經教育或處分仍然無效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發生勞資糾紛時,乙方不經合法程序,擅自採取不合理罷工、上訪怠工等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第十四條 乙方如需要單方解除合同,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甲方。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經勞動安全監察部門確認企業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達不到規定的標準、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規定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侵害乙方合法權利的。

4、乙方本人有特殊情況,需要辭職並經甲方同意的。

九、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予以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主管機關備案壹份。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甲方蓋章並由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前台員工勞務合同 篇20

中國員工勞務合同範本

甲方:(正文中簡稱甲方)

註冊地址:

工商登記號碼:

郵政編碼:

電子信箱:

聯繫電話:

網址:

傳真:

乙方:(正文中簡稱乙方)

註冊地址:

工商登記號碼:

郵政編碼:

電子信箱:

聯繫電話:

網址: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聘用中國員工事宜達成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甲乙雙方有關乙方聘用中國員工及相關事宜,適用本合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國員工或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雙方應按照本合同有關約定另行訂立《聘用中國員工合約》,明確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具體人數、姓名、聘期、聘用費等事宜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條乙方與被聘用的中國員工之間系聘用與被聘用的勞務關係,雙方可以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另行訂立《聘用約定》,確定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的權利義務,《聘用約定》副本需送甲方備案。

第四條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購房貸款(含擔保)等民事事宜,應另行訂立相關協議,確定各自的權利義務。所生爭議,與甲方及本合同無關,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五條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出國、培訓需約定服務期限、費用、賠償等事宜,應事前訂立相關出國培訓協議或者培訓協議,確定各自權利義務。所生爭議,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六條本合同內容與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變更而不一致的,分別以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章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7.1、甲方可以根據中國法律和本合同有關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用工,並有權對其違法用工、損害被聘中國員工利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和要求;

7.2、應乙方或中國員工的要求,甲方有權對發生爭議的乙方和中國員工進行調解;

7.3、因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本合同條款與之不一致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執行該項規定;

7.4、對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第八條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8.1、甲方應教育被聘中國員工遵守中國法律和乙方的規章制度,保守商業祕密,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8.2、甲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規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標準,為中國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並承擔約定的福利待遇費用;

8.3、甲方協助乙方辦理中國員工的出國(境)手續;

8.4、對乙方委託甲方管理駕駛關係的中國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甲方按照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中國員工評定專業技術職稱;

8.6、甲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辦公地址,應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章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九條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9.1、乙方有權對甲方推薦的人選進行選擇,或在甲方推薦人選之外自行選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應聘人員,須在中國員工第一個工作日前經由甲方辦理聘用手續;

9.2、對聘用的中國員工,視聘用期限規定試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滿十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9.3、試用期內,如不符合錄用條件,乙方可以解聘,但應支付試用期聘用費。試用期滿,所聘中國員工自動轉為正式聘用員工,其受聘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9.4、對嚴重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乙方規章制度(此規章制度須事前已向中國員工公開)的中國員工,對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害的中國員工(重大損害的標準應由乙方在乙方的規章制度中明確規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但若中國員工對乙方制定的損害標準提出疑義而產生勞動爭議的,須事先通過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確認重大損失的標準有效後,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

9.5、因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本合同相關條款與之不一致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執行該項規定;

9.6、對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第十條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0.1、乙方應尊重中國員工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仰,不歧視中國員工的種族和性別;

10.2、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和政府的規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標準,為中國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

10.3、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對被聘中國員工進行上崗前培訓,併為其提高勞動技能的學習和培訓提供便利條件;

10.4、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其政府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遵守法定工時制度,乙方安排中國員工加班的,應支付加班費;

加班費的計算方法為:

——工作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小時×150%;

——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小時×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小時×300%.

10.5、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保證中國員工法定節假日及婚假、產假等帶薪假期。為受聘滿一年的中國員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於連續15天或累計15個工作日的帶薪休假。對受聘不滿一年的,按實際受聘月數每月一天計算休假天數。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的,在徵得受聘員工同意情況下,視為休息日加班予以經濟補償;

10.6、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醫療期的規定,對因病或非因公負傷的中國員工給予醫療期;

10.7、乙方應執行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不得剝奪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權益;

10.8、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工資的規定,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給中國員工本人,不得剋扣或拖欠工資。對受聘滿一年的中國員工年終加付一個月的聘用費。當年受聘不滿一年的,按實際受聘月數每工作一個月加付月聘用費的十二分之一;

10.9、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向中國員工提供國家規定標準的工作場所、工作條件、衞生設施、衞生條件和健康檢查;

10.10、乙方必須為從事駕駛員工作或者駕駛機動車的中國員工投保人身意外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參照當地保險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1、乙方應當為其派遣境外、國外工作或培訓的中國員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險和醫療保險。未予投保而中國員工緻傷(病)致殘或死亡的,由乙方參照中國員工工作或培訓所在地保險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3、乙方應當為中國員工投保人身意外險和意外醫療保險。投保額分別不低於人民幣_____萬元和_____萬元。未予投保而中國員工緻傷、致殘或死亡的,由乙方參照當地保險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4、乙方應督促中國員工辦理受聘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教育中國員工遵紀守法;

10.15、因本合同第四章爭議事宜引起的勞動爭議仲裁或法律訴訟,並使甲方成為爭議當事人的,乙方應該接受委託,作為甲方代理人之一與甲方共同參加仲裁或訴訟活動;

10.16、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有關税收的規定,依法代扣代繳中國員工的個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繳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10.17、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辦公地址,應提前15日通知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四章解除或終止聘用的條件、程序和補償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國員工:

11.1、被聘用的中國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標準或條件的,但乙方應於試用期滿前十天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中國員工和甲方;

11.2、中國員工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

11.3、中國員工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失的;

11.4、中國員工因賣淫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11.5、中國員工因吸毒被強制戒毒的;

11.6、中國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終止聘用中國員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條情形的除外)

12.1、中國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過其他工作的;

12.2、中國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12.3、中國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乙方未對其進行培訓或者調整過工作崗位的;

12.4、被聘中國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12.5、中國員工因公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

第十三條乙方解除或終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的中國員工,須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條所屬情況消失期間的工資。

第十四條除符合本合同上述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約定的情形以外,乙方解除聘用中國員工,應以書面形式分別提前三十天通知中國員工和甲方,否則另行支付甲方相當於一個月管理費及中國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同時支付該員工聘用時間每滿一年,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聘用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醫療期滿後被解聘,除按上述標準支付補償金外,還須支付中國員工不少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或患絕症的,還應當按國家規定標準加發醫療補助費。

第十五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須解除聘用中國員工,但甲乙雙方應按下列約定的條件和標準執行:

15.1、被聘中國員工在試用期內書面提出辭職的,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5.2、被聘中國員工提前三十天書面提出辭職的,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5.3、被聘中國員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辭職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條中國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條解除聘用中國員工:

16.1、中國員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未處理完畢的;

16.2、中國員工被有關國家機關依法審查尚未結案的;

16.3、中國員工與乙方就出資培訓、分配住房等事宜約定的服務期限未滿的;

16.4、國家或_______市有特別規定的。

第五章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七條乙方聘用中國員工,應根據本合同約定按聘用人數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條構成的聘用費。

第十八條聘用費經甲乙雙方協商,由《聘用中國員工合約》確定,並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書》為當月聘用費的結算依據。聘用費可以人民幣或者等值於人民幣的外幣報價結算。

第十九條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應根據中國員工社會保險繳納所在地政府公佈的企業工資指導線、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增長幅度、物價上漲指數、聘用員工社會保險基數的調整、社會保險福利制度規定的各種費用調整幅度,以及中國員工工作業績和崗位變動,相應調整聘用費,具體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二十條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從聘用費中扣除工資部分直接支付給中國員工,具體由《聘用中國員工合約》確定。

第二十一條乙方須於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並結清當月的聘用費。

第二十二條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國員工之日起三十天內,向對方支付並結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約定的有關費用。

第二十三條中國員工在聘用期間發生因公致殘、死亡事故時,應按國家及當地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處理,甲方為主、乙方協助,做好善後工作,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對已按約定為中國員工支付相關保險費的,則先由保險賠款支付。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經訂立,對雙方即具有約束力,甲方和乙方均應自覺履行,但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二十六條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結清聘用費或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費用而延遲付款,並且無甲方認可的正當理由的,乙方每延遲一日按應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所稱“中國員工”,係指乙方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國員工合約》所聘用的中國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所稱“聘用費”,係指乙方每月付給甲方的聘用中國員工的各種費用的總和,其中包括:

29.1、中國員工的工資;

29.2、為中國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29.3、醫療與保險等員工的福利費;

29.4、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服務費。

第三十條本合同所稱“管理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支付給甲方的除中國員工的工資以外的其他各種費用的總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所稱“社會保險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需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等費用。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所稱“員工福利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需按月支付給甲方的用於中國員工醫療、保險、活動、慰問等事宜的費用。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所稱“服務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需按月支付給甲方的用於為中國員工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服務項目而產生的經營成本及有關税費。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所稱“工資”,係指乙方因實際使用中國員工而根據中國法律及其政府規定必須由乙方承擔的支付給中國員工的勞動報酬總稱。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滿前30天內,如任何一方未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則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長。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簽訂,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分別以中文和_____文書就,具有同等效力。當兩種文本存有不同解釋時,應以中文文本為準。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酒店前台員工勞務合同 篇2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 年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本公司或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點。

三、工作時間

1、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2、甲方在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___日前發放。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的規定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六、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並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七、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公司勞動合同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雙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應在滿___日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在此期間乙方應堅守崗位。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___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酒店前台員工勞務合同 篇22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委託甲方提供勞務派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勞務派遺內容

1.甲方按照乙方用人需求,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

2.甲方輸出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並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三、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勞務費(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社會保險費和輸出勞務服務費。

2.勞務費用各項標準:按實際發生費用結算,甲方按照每人每月_____元標準收取輸出勞務服務費。

3.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每月_____日前從銀行足額劃付到甲方賬户,並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每月_____日前支付。

4.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四、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根據乙方的用工需求,_____天內提供合適人選供乙方考核,對乙方確定的用工對象,甲方在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

2.甲方每月日發放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承擔部分從工資中代扣)

3.勞務派遣人員的工傷、生育事宜,由甲方負責向勞動保障部門申報。

4.乙方辭退的勞務派遣人員由甲方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甲方可以採取多種形式瞭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管理工作,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6.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拖欠各類應付資金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並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五、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與其簽訂《上崗協議書》,明確勞務內容以及要求和工資(勞務費用)標準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要配合甲方處理,有關處理辦法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3.乙方需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按照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核獎懲,勞務派遣人員經考核不合格的,終止上崗協議,並退還甲方,對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其賠償。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情況,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六、勞動爭議處理

與勞務派遣人員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均有權提起仲裁、訴訟。

七、其他事項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書面約定。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酒店前台員工勞務合同 篇23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乙方(職工)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以下簡稱《_____》)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試用期從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____________

(二)乙方工作內容確定為(填“是”)管理和專業技術類/工人類。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除臨時性工作或者短期學習培訓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或單位工作和學習培訓,應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1、計時工資:元/月;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元/月。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四)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與乙方可以依法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物價指數情況,經過雙方協商或者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

(六)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為:每月日(或第周)發放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_____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_____,繳納社會_____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_____待遇。

(二)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工傷_____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六、_____、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_____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應切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_____用品,並按_____規定每年(年/季/月)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_____工作。

(四)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並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酒店前台員工勞務合同 篇24

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應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聘用期限:

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年)。

聘請待遇:

1.每月_______元,假期不付,鄰近放假不足一個月的按日工資計算。

2.獎金:_________________按園教師考評方案兑現。

幼兒園教師職責:

1、對幼兒做到關心、細心、耐心,不偏愛,堅持正面教育,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2、認真及時制訂教育活動計劃,鑽研教材,研究教法,引導幼兒主動學習。觀察、分析並記錄幼兒發展情況,因材施教。

3、科學、公道地安排幼兒一日活動,認真執行幼兒園各項教育常規及幼兒園安全、衞生保健制度。定期進行總結,不斷進步工作質量。

4、進班前,必須做好一切預備工作,帶班時精力集中,盡心盡責,不隨便離開班級,密切關注幼兒的活動及需求,及時提供適當的指導。留意幼兒安全,預防事故發生。

5、努力學習幼教專業理論,積極參加教育研究和各種業務進修學習,勇於改革、創新,不斷進步自身的業務素質。

6、治理好班內一切物品不受損失,保持班內環境、物品的整潔,做好保管區內的清潔工作。

7、認真做好家長工作,定時和每個幼兒家長保持聯繫,瞭解幼兒家庭教育情況,和家長商議符合幼兒特點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工作。

8、定期向園領導彙報工作,接受其檢查和指導。

聘任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聘期內嚴重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乙方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失職、違法、違紀、不遵守幼兒園規章制度。

(4)乙方工作隨便,不履行崗位職責,在幼兒園內外造成不良影響。

(5)乙方知識能力不夠,無法勝任崗位工作。

(6)與本園教師不能和睦相處,挑撥是非,或在家長中反響不良,教育質量嚴重下滑。

(7)體罰或變相體罰造成嚴重後果的。

(8)私下將生源先容到其他單位,故意泄露本單位貿易祕密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乙方需提出解除合同的。應在學期結束前_______月提出,乙方在本園外(如往返路途中)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付任何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乙方在聘期被本園解聘或經本園答應主動辭職,次協議自解聘之日起無效。

本協議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酒店前台員工勞務合同 篇25

甲方:

聯繫電話: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章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年__月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月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

第二章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銷售___崗位工作。

銷售產品為:________。

第三條根據甲方的崗位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出差範圍依據實際工作需要。

第四條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應達到的銷售任務及考核標準。

考核時間:_____季度;

乙方銷售任務為:____/季度,若因產品調整等因素,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調整銷售任務。

第三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依據甲方《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第四章勞動報酬

第六條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及職務津貼:

乙方基本工資為:_____元/月,乙方職務津貼為_____元/月。

試用期僅發發基本工資。

考核無法達到銷售任務的,甲方依據情況取消職務津貼。

第七條乙方績效工資依據依甲方的績效考核辦法、進行結算髮放。

考核無法達到銷售任務的,甲方依據情況取消績效工資。

第八條乙方福利補助等依據甲方規章制度。

第五章社會保險

第九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_____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___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_____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二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三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四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七章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民法典》和國家及___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_____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十七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並在解除或終止合同之日起___日內辦理工作交接,歸還甲方借出物品。

第八章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八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乙方遵守甲方規章制度,若有違反,甲方有權依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罰。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____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酒店前台員工勞務合同 篇26

甲 方: 乙 方:

僱主(以下簡稱甲方) 與受僱職工(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北京市個體工商户、私營企業僱工勞動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終止,其中試用期 天。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第四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不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應依法支付加玫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 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 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 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條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衞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 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 元。

第十條 甲方應給予乙方 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內患病的醫療費用甲方負擔 %.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 。

第十二條 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 條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 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3、 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終止本合同:

1、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 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十五條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以及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甲方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筆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定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私企員工合同範文三

甲方(聘用單位):廣西宏江塑膠製品有限公司

乙方(受聘人):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以及調整乙方的薪金。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週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本公司的實際情況,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 元人民幣。

2、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可與乙方協商調整乙方的工資。

3、甲方應告知乙方除工資外的其他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重大節日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人身意外保險金金額為人民幣 元,甲方已將其他“三金五險”福利均已經包含在工資中,由乙方自行購買。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公司規定規定有權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公司停業,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5)乙方未通知甲方擅自離崗超過3天的,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乙方多次違反公司規定經勸阻無效,由股東會議多數同意可解除乙方聘用合同。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8.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且乙方無任何過錯的情況下,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乙方違反企業規定或因乙方人為過錯造成企業重大損失或違反合同上述條款的不適用本條。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

4、 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酒店前台員工勞務合同 篇27

甲方:

乙方:

乙方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為甲方提供保安人員和保安相關服務,根據《_____》等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該合同:

一、安保外包合同期限、服務事項及範圍: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承包甲方的安全保衞工作,並派駐10名保安人員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保安人員的具體服務工作,並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務費用。

2、服務期從20_________年2月26日起至20_________年2月25日止。

3、服務事項及範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安保服務的地點及範圍:0000有限公司,服務範圍包括門崗值班、院內巡邏、秩序維護、廠區人員及物品的安全保衞管理。甲乙雙方協商制定《安保業務管理方案》,詳細規定甲方對乙方工作範圍、工作標準、管理措施等方面的細節要求,並做為本合同的附件執行。

二、被派駐保安人員的條件及崗位登記:

1、甲方要求乙方派駐的保安人員要求:

(1)乙方保安人員年齡在22―50歲之間,符合保安人員行業從業要求。

(2)乙方為甲方提供24小時服務,節假日正常值班。

2、乙方負責按照上列條件組織招錄保安人員,並按照擇優的原則確定派駐保安人員。派駐的保安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保安派駐人員清單及崗位》,並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駐的保安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保安派駐人員清單及崗位》,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3、保安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辭退保安人員,甲方應提前10日通知乙方,並有權要求乙方在5日內重新派駐符合條件的保安人員:

⑴、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工作崗位要求;

⑵、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⑶、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工作定額任務管理;⑷、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

三、保安費用標準及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保安服務費用標準:

(1)、保安服務費標準:乙方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按00元/月收取保安服務費用。

(2)、服務期不超過半月的,服務天數按半月計算,服務期超過半月、不滿一月的,服務天數按一個月計算。

2、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⑴、全年安保服務費按月支付,每月支付0元。甲方自收到發票後10日內向乙方付款。乙方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明細清單;並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明細清單。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使用保安人員必須明確告知其保安工作內容和要求。甲方按照工作需求,有權合理調整保安人員的工作崗位,或指派其從事其它臨時性、特殊性工作。

2、甲方需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相關保安服務費用。

3、甲方有權按照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對保安、保潔人員進行考勤考核獎懲等綜合保安考核,甲方可對保安人員採取相應的管理措施。對保安人員因在甲方工作期滿或因違反甲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或經考核不合格的被甲方終止保安工作的,甲方有權將該保安人員退還乙方,對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4、甲方有權查詢乙方繳納保安人員相關_____費等情況,甲方可以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給予甲方賠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根據甲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合同簽訂後2天內為甲方輸送體檢合格、持有崗前培訓合格證並經甲方確認符合前述約定條件的保安人員赴甲方工作,乙方在該2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並提供勞動政策指導服務。

2、乙方輸送給甲方的保安人員,為乙方員工,由乙方與保安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

3、乙方負責教育保安人員服從甲方的工作崗位安排,委派專人負責協助甲方對保安人員的日常工作管理、崗位調動保安考核,遵守甲方制訂的勞動紀律、操作規範、崗位責任制等甲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完成甲方佈置的工作任務,並應負責對保安人員進行上崗前的政策、法律教育和職業道德培訓,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

4、乙方負責定期對保安人員進行有效的保安跟蹤和保安管理,甲方應予以配合;乙方應協助甲方教育保安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義務協助甲方做好保安人員的思想工作。

5、乙方應對保安人員進行上崗前的健康體檢和崗前培訓,取得體檢合格和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輸送給甲方。

6、乙方負責保安人員的錄用、退工、參保、退保手續,負責保安人員的檔案管理、職稱評定、工作調轉、技能鑑定考核、各類證明的出具、處理涉及保安人員的人事糾紛;

7、保安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職業病、死亡等事故的,甲方應及時通報乙方,由乙方負責向勞動保障部門申報並負責處理善後工作,甲方予以配合。

8、乙方與被輸送的保安人員發生的工資及社會_____費用糾紛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9、甲方違法損害保安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乙方可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甲方繼續履行義務並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甲方索賠。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向甲方輸送保安人員到達甲方工作,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按當月保安服務費用的1%承擔違約金;甲方辭退保安人員後,乙方未按約定5日內輸送新保安人員的,視為逾期輸送,按該條承擔違約責任。除違約金外,甲方應扣除相應保安服務費用。

2、乙方保安人員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機構認定後,由乙方負責賠償。

3、甲方未按約定支付保安服務費用的,每逾期一天,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當月保安服務費用1%的違約金,並由甲方承擔由其產生的一切後果。

4、因乙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保安服務費用發票,而造成甲方不能按期支付保安服務費用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必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

八、合同糾紛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它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書面補充約定,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內容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內容為準。

2、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期滿前30日,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終止或者續訂進行協商,並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或續訂合同手續。如不辦理終止或續訂,本合同到期自動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前台員工勞務合同 篇28

甲方(企業)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試用期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工作內容確定為:____________類。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除臨時性工作或者短期學習培訓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或單位工作和學習培訓,應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_________(年、半年、季或____________)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1.計時工資:____________元/月;

2.計件工資:____________元/月;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__元/月。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四)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與乙方可以依法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物價指數情況,經過雙方協商或者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

(六)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_________日(或第____________周)發放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二)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應切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____________(年/季/月)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四)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並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同。

八、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會反映,尋求解決。無法解決的,可以向就近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屬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____________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其他條款

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約定事項:

(1)甲方要求乙方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勞動紀律和相關管理制度。若有違反,將按甲方相關條款進行處罰,嚴重者進行開除或辭退,或者通過有關法律部門,要求反補償。

(2)當乙方工作滿____________時,甲方為乙購買社會保險。

(3)當出現如下情況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無任何補償: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酒店前台員工勞務合同 篇29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派遣與借用

第一條派遣係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與甲方建立勞動關係的人員派往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二條借用係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從甲方借調人員到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三條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員工,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費。

第四條員工與甲方為勞動關係,與乙方為勞務關係。員工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五條借用費係指乙方借用甲方員工的費用,包括:

(一)支付員工的工資。

(二)支付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

(三)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商業保險、福利的費用。

(四)甲方對派遣員工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税收等費用。

第六條甲方派遣人員的姓名、聘用職務、借用費及其組成在附件1中約定,附件1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章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七條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根據乙方的要求推薦人選,與乙方決定借用的人員或乙方直接選定的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

(二)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祕密。

(四)從借用費中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費後,依法承擔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福利費用,其中福利及醫療保險部分內容的具體實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條款、甲方有關派遣員工福利待遇、醫療費用報銷的規定執行。

(六)為派遣員工提供附件2中雙方確定的服務內容。

(七)聽取乙方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第八條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回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___________

派遣員工被派遣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撤回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三)乙方若無故拖欠派遣員工的工資或借用費,甲方可隨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追索所欠費用。

(四)派遣員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協助乙方追究員工的相關責任。

第三章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九條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尊重派遣員工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抑,不歧視派遣員工。

(二)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中國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並依法為派遣員工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否則,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如遇特殊情況需派遣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四)為派遣員工提供差旅等補貼,具體數額由乙方決定。

(五)保證派遣員工的法定節假日休息。為借用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員工每年安排一次帶薪休假,具體休假天數按乙方的規定執行。

派遣員工結婚時,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給予婚假3天,屬於晚婚的,應再給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乙方應按國家規定發給派遣員工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但最低不低於社會最低工資的80%。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內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但女員工應提供合法的醫生證明。

女員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乙方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流產假期間,其工資照發。

(七)不得解除或終止對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員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八)不得解除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為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九)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應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6條規定,向甲方支付該員工的醫療補助費。

(十)督促派遣員工遵守中國政府頒佈的税收法規,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税。

(十一)督促派遣員工辦理借用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制定乙方的規章制度,並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

(十二)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至新辦公地址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業務聯繫。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銷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時辦理終止本合同的手續。

(十四)派遣員工若向乙方提出辭職,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試用期內辭職可隨時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後,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計算收費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險公司投保派遣員工駕駛的乙方機動車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員工駕駛乙方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屬於派遣員工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本條所列第(三)、(四)、(五)項內容,乙方可以規章制度的形式作具體規定,也可與派遣員工以協議的形式作具體約定。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且送甲方備案,應以規章制度和協議為準。

第十條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對決定借用的員工可以規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應根據借用期限確定:

1.借用期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15日;

2.借用期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試用期內,乙方對不符合要求者,有權終止試用,但應支付試用期的借用費(含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試用期滿,所派遣員工自動轉為正式派遣員工,其借用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二)在借用期內,有解除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權利,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借用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退回甲方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補償費中包含派遣員工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三)如派遣員工因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嚴重違反乙方規定(此規定對派遣員工和甲方應該是公開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經徵求甲方意見後可隨時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並可不支付補償費。

(四)可與派遣員工另行簽訂個人協議作為甲方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內容。

(五)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並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第四章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一條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費、派遣員工名單、借用時間和付費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約定。

第十二條乙方須於當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費、補償費和年終附加的工資(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須於當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費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後,於次月6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以上費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滯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視情況提出索要違約金________元,並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且不屬違約行為,雙方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三條加班、加點費用的計算方法為:

工作日加點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點時間×150%;

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300%;

第五章爭議與仲裁

第十四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後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甲方(或乙方)與派遣員工因本合同中有關勞動紀律約定、員工工資、保險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內容發生勞動爭議,並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時,如爭議的處理結果與乙方有利害關係,乙方有參加仲裁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其它

第十六條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的服務內容在附件2中約定,附件2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國政府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有效期自行延長,延長期限與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條本合同分別用中文和____文寫成,每種文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中文本和________文本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種文本出現矛盾時,以中文本為準。

第七章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一條雙方約定需增加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代表簽章:________代表簽章:___________

酒店前台員工勞務合同 篇3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願申請到甲方從亊裝卸勞務工作,經甲方面試合格後錄用,甲乙雙方在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協議:

一、乙方的職責和義務

1、由於甲方業務主要是做體力的搬運工作,勞動強度大,工作環境差,常年工人進出流量大,所以甲方以臨時聘用勞務工為主體,乙方臨時到甲方工作時,培訓期為_________個月,培訓開始後_________日內自行離開者,只發放生活費每天_________元。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如因工作需要,甲方隨時可以安排乙方到別的單位和其它部門工作,乙方必須服從。

3、乙方工作期間因私亊不能來單位上班的,應提前一天向單位請假(特殊情況除外),無故曠工_________天扣款_________元,連續曠工_________天以上者做辭退處理,甲方不再另行安排工作。

4、乙方工作時不得在廠區內吸煙,發現一次扣款_________元。

5、乙方工作時不服從安排,出工不出力,偷懶耍猾,小偷小摸,打架鬧亊或向車船主索要財物,經常違反甲方的管理制度者,予以辭退,並解除乙方與甲方的勞動關係。

6、乙方在工作期間酗酒鬧亊、打架鬥歐發生的傷殘亊故,由肇亊雙方按其責任大小各自承擔全部責任,並作辭退處理。

二、甲方的職責

1、甲方按時發放職工工資,不拖欠,本人崗位計件單價中的_________%作為養老金、勞保福利、出勤獎和加班工資等四項補貼(其中:養老保險金_________%、勞保福利_________%、出勤獎_________%、加班工資_________%)算入工資中與當月工資一併發放,養老保險金自行繳納,若因乙方中途辭工離開甲方,應提前五天向辦公室報告,可以結清工資。

2、乙方在甲方工作時,享受傳統節日(端午節、中秋節、春節)的福利。

3.乙方工作時造成的工傷亊故(以醫院出具的有效證件為準)其住院治療費_________元以上的由甲方全部承擔,養傷期間發給生活費每天_________元.

三、本協議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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