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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聘用合同(精選16篇)

教師聘用合同(精選16篇)

教師聘用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教師聘用合同(精選16篇)

甲方(學校):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上級主管部門:_________

乙方(教師):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最後學歷:_________

最後學位:_________

專業技術職務:_________

任職時間: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受聘方所在二級學院(教學部):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就甲方聘任乙方為_________教師事項,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作崗位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被聘任在_________職位工作。如果院系發生變化,雙方應該根據需要重新確認乙方工作的院系和職位。變動之後,乙方原來合同規定的待遇等內容原則上不應該改變。

2、聘期內甲方保證乙方全職在_________特聘崗位上工作,但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外出合作研究、進修、培訓任務的除外。從海外直接應聘的特聘教授人選如有特殊情況,聘期內保證每年在甲方特聘教授崗位上工作時間不少於_________個月。

第二條 聘期

本崗位首次聘期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聘任期滿後,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聘期考核結果以及甲乙雙方意向,甲乙雙方可續簽聘任合同。聘任期限另行商定。

第三條 工作目標

1、乙方願意按照本合同書約定及甲方關於本職位工作任務和職責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實現工作目標。

2、乙方在聘期內應完成的工作目標:_________

第四條 崗位任務

乙方在聘期內應承擔的工作任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教學任務(包括承擔核心課程講授任務、培養博士、碩士研究生,指導博士後研究人員、高級訪問學者):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教學安排,每學年完成研究生或本科生教學任務,總學時數達到_________學時以上。

(2)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地完成教學任務,認真完成學院及教研室分配的教學工作,認真進行課程建設(如教材編寫,教學內容和教學方式改革,實驗方法變革等)。

2、爭取和主持科研項目,科技創新研究任務及目標:

(1)乙方在考核期內,必須至少主持過1項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或至少主持1項省部級以上重大項目的子課題;或主持1項橫向科研項目(科研經費在_________元以上)。

(2)乙方對主持的科研項目,應該認真負責,必須按照項目計劃書的內容以及學院科研項目中後期管理的相關規定保質保量地完成。

3、學科建設任務:

(1)乙方應該積極參加學院以及所在教研室的學科建設工作,協助完成相關的學科建設目標。

(2)乙方在考核期內平均每學年必須有1篇在國內核心期刊或國外雜誌上公開發表的學術論著(第1作者或通訊作者,作者單位為_________大學);或考核期內有1篇公開發表在sci收錄雜誌(if3、0以上)學術論著(第1作者或通訊作者,作者單位為_________大學)。

4、人才培養任務:_________

5、隊伍建設及其他任務:乙方應該完成學院以及教研室分配的與教學相關的工作以及行政管理工作。

第五條 禁止兼職

乙方承諾,未經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並獲甲方許可,不在校外兼任有報酬性的職業。

第六條 教師道德

1、乙方應當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忠誠教育事業,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恪守學術規範,嚴謹治學,團結合作,愛護學生,關心集體,自覺維護學校聲譽。

3、乙方在聘期內,不得擅自辭職、離職,應當做到愛崗敬業。

第七條 科研條件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持,配合履行職位職責,要求甲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能力允許的前提下,為乙方提供教學和科研必要的工作條件。

2、甲方必須為乙方申請項目提供必要的條件,從人力、物力和時間上為乙方主持和完成項目提供以下便利:

(1)實驗室及儀器設備條件:_________。

(2)科研配套經費:_________。

(3)工作助手(可由特聘教授自主選聘):_________。

(4)辦公條件:_________。

(5)生活條件:_________。

(6)招生條件(包括指導博士,碩士研究生及指導博士後工作人員,高級訪問學者等):_________。

第八條 作品署名

乙方在聘期內所取得的教學,科研等成果均屬職務成果,其發表有關論文,著作或申報有關獎勵,專利和科研項目及經費等,均須同時署乙方及甲方名(即必須同時署作者及作者單位,作者單位只能署甲方名)。

第九條 監督與備案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教學與科研進行監督,包括定期和不定期檢查。

2、乙方應認真如實填寫兼職教師信息表,遵守甲方教學管理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教學管理及教學檢查,並參加必要的教研活動。

3、乙方應當嚴格按照教學大綱授課。開學一週內將自己所任課程的教學進度交所在系(部)審查,合格後備查。

第十條 考核

1、甲方每年按確定的崗位目標和工作任務對乙方進行年度考核。乙方須向所在院系聘任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考核委員會)彙報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和工作進展情況,並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甲方根據院系意見確定考核結果。

2、對考核不合格者,經甲方專業職務聘任委員會審議,甲方有權解除聘任合同。

3、乙方三年聘期結束後甲方對乙方進行屆滿考核,依據乙方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明確考核等級,並依據考核結果以及工作需要決定續聘與否。

4、考核結果作為工資,職位津貼發放和繼續聘任的依據。若乙方經考核不合格,則甲方有權視情況減發或停發工資,職位津貼,甚至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解除本合同。

5、甲方應保證行使考核權時做到公平公正,符合規定程序,並保證相應的透明度。乙方對考核結果不滿時,有權向甲方有關部門提出申訴。

第十一條 工資和福利

1、在聘任期內,甲方應該按照國家和學校規定的標準和乙方的工作性質等支付工資給乙方。

2、除前款工資性勞動報酬外,乙方還可按學校規定領取校內津貼(含税金)。在學校津貼制度發生變化的情況下,上述津貼制度應同時變化。

3、乙方有權享受國家法律,_________省地方法規和學校規定的各種社會福利待遇,包括保險,醫療等費用。甲方同時為乙方子女就學提供可能的方便。

4、甲方不提供住房。有關住房的待遇按學校現行政策執行。

5、公派出國(出境)按照學校教職工出國(出境)辦法執行。

若出現被甲方解聘者,乙方不再享有甲方提供的上述權益。

第十二條 成果獎勵

1、年末甲方將根據本年度所有兼職教師的考核結果,評出的優秀兼職教師,給予一次性獎勵,並頒發榮譽證書。

2、乙方在聘期內做出突出成績的,甲方應積極推薦申報有關獎勵或資助。

3、乙方在本校每連續工作滿五年,在學院允許的前提下,可享受6個月的學術假,職從事學術研究工作;學術假為有薪假期,乙方在享受學術假的學年,基本教學工作量要求減半;乙方要求享受學術假,需提前6個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請。

4、乙方如主持重大科研項目,或參加重大課題研究工作並且在項目中負有較重要責任,在課題進行期間,可申請額外享受不超過二年的有薪學術假,在享受學術假期間,乙方教學工作量免於考核。

第十三條 校方對合同的解除

1、乙方在聘期內如不能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職責,考核不合格或有違法違紀行為,經甲方專業職務聘任委員會審議,甲方有權予以解聘,終止本協議,並保留在媒體公佈解聘消息的權利。

2、聘用合同期內,受聘人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聘用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目標,給學校工作造成嚴重損失的;

(2)不服從聘用單位工作安排的;

(3)嚴重失職,對學校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不能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違反工作紀律或其它規章制度,品行不端,師德修養差經教育仍不改正,在校內及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

(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被依法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7)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仍不能從事原工作,又不服從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8)受聘人連續曠工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以上的;

(9)乙方經學校學術委員會確認,有嚴重違背學術道德,違反學術規範的情節;

(10)乙方未經學校同意擅自離校或出國人員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歸,超過三個月,或在一個月內經兩次書面催促明確拒絕歸校。

第十四條 受聘方對合同的解除

1、下列情形之一者,受聘人員可以要求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聘用單位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條件或未按時支付受聘方報酬;

(2)經聘用單位同意,受聘人員升學、應徵入伍、調出本校到其他單位工作。

2、乙方在聘期內因特殊原因提出辭聘的,需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報請教育部審核後,方可辭聘,並視具體情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合同解除的處理

1、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以出面形式通知對方,並以協商為前提。

2、甲乙雙方合同解除後,乙方應歸還甲方在聘用期間由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設備和財產,乙方不得再以甲方教授/副教授的名義從事學術及其他社會活動。

3、聘任期間如發生雙方無法預見、無法防範,致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聘任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處理。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任何一方如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違反規定擅自解除合同的,按未履行的聘期時間計算,每少一年,應支付的違約金為_________元。

2、若乙方在聘期內若享受過甲方出資培訓的,乙方違反規定擅自解除合同時還應向甲方退回全部培訓費用。

第十七條 乙方的申訴

乙方可就職務聘任,業績考核和紀律處分等方面的問題,向學校教師編制核定與職務聘任委員會提出申訴或投訴;申訴和投訴必需以書面形式提出,且必須充分説明理由。

第十八條 保密

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九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條 合同的終止

如一方提出終止協議,則需提前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按照本協議所有在校學生均已畢業或據所規定的各項條款妥善安置以及處理好各種財務等事宜後,方可終止協議。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三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五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教師聘用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户籍類型(農業、非農業):

家庭住址:

現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其他相關政策、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1、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從事 (崗位或工種)工作,工作地點在樂山市 。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協商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3、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任務。

4、甲方實行每天8小時工作制,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5、實行月工資制,確定乙方每月工資為 元。

6、甲方依法為乙方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7、乙方如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8、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符合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出現,甲方和乙方均可依照《勞動合同法》以及其他相關政策法規解除勞動合同。

9、《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10、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11、本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的規定,否則,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承擔法律責任。

12、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一方可以依法通過申請調解、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13、其他

(1)雙方簽訂的以下 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一:

1、保密協議;

2、培訓協議;

3、崗位協議書;

4、 協議。

(2)甲方以下 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

附件二:

1、 ;

2、 ;

3、 。

(3)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為: 。

1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或者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執行。

1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執一份。本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20xx年9月1日

教師聘用合同 篇3

聘用企業:_________

受聘人:_________

依據《_________》和《_________》文件精神及有關人事政策、法規,經_________人民政府常務會研究決定,在教育系統試行新教師任用協議制。聘用企業與受聘人員按照自願、平等的原則,簽訂此任用協議書並一同履行如下條款。

一、聘用企業聘用受聘人員為_________學校教師,從事_________學校教育教學工作,聘用期限為三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在聘用協議期內,受聘人員享受公辦教師一切待遇,聘用協議一經解除,即終止聘用期內的一切待遇。

三、聘用期內,受聘人員按照聘用企業制定的崗位職責履行義務,完成_________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目標。

四、受聘人員在聘期內不得到其它學校應聘,否則視為自行終止協議。聘用協議期滿,根據檢測情況和被聘教師個人意願,可以在原聘用企業續簽協議,也可到縣內缺編的其它農村中國小應聘。

五、聘用協議期內,受聘人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聘用企業可以解除聘用協議。

1、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目標,給學校工作造成嚴重損失的;

2、不服從聘用企業工作部署的;

3、嚴重失職,對學校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不能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違反工作紀律或其它規章制度,品行不端,師德修養差經教育仍不改正,在校內及社會上影響很壞者;

5、年度檢測不通過的;

6、被依法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7、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仍不能從事原工作,又不服從另行部署適當工作的;

8、受聘人連續曠工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以上的;

9、FL功習練者。

六、下列情形之一者,受聘人員可以規定聘用企業解除聘用協議。

1、聘用企業不能履行聘用協議;

2、經聘用企業同意,受聘人員升學、應徵入伍、調出綏中縣教育系統到其他企業工作。

七、聘用雙方都應認真履行協議約定,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約定,都要承擔違約責任,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現實損失承擔經濟賠償。

八、此協議一式四份,聘用企業、受聘人、縣教育局、縣人事局各留存一份。

九、此協議由聘用企業與受聘人員簽訂後,經_________教育局、縣人事局審批後生效。

聘用企業(簽章):_________      受聘人員(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教師聘用合同 篇4

甲 方:武漢x高級中學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 址:x 現 住 址:

電 話:x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作崗位及合同期限

甲方根據教學及教學管理需要,聘用乙方擔任甲方教職工。合同期限為自20__年 9月1 日起至20__年7月31日止。合同期滿後,甲方根據乙方工作業績(每年教職工年終考評結果),確定是否繼續聘用乙方,乙方根據本人意願確定是否繼續接受聘用。如雙方有意延續勞動關係,須另行簽訂勞動合同。

二、工資及福利待遇、社會保險

1.乙方工資為  元/月,工資發放日為每月25日前;

2.甲方根據其制定的教職工工資及獎金髮放制度,發放給乙方教職工工資及獎金;

3.乙方享有甲方規定的教職工補貼、獎勵制度及福利制度所規定的各種補貼、獎勵和福利;

4.甲方參照武漢市公辦學校教職工的社會保險標準為乙方辦理職工社會保險(在我校辦理正式手續的教職工),並按相關規定辦理住房公積金。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2.甲方須提供給乙方必需的勞動條件;

3.甲方支持乙方在任職期間依照甲方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工作。甲方並有權根據管理實踐修改管理制度。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國家及教育系統有關規定享有休假權利;

2.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勞動者權利;

3.服從並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充分維護甲方利益;

4.服從並執行甲方各項決議:

5.服從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完成本職工作,教育管理好學生,同時認真完成甲方相關部門依管理制度及工作需要安排的其它工作;

6.遵紀守法、愛崗敬業、恪盡職守、遵守職業道德;

7.愛護甲方公共設施及其它財產。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依法變更勞動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違反法律被依法追究治安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3.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2)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2)甲方故意並嚴重損害或侵犯乙方合法權益的。

5.除本條第4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或終止:

(1)合同期滿;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銷;

(3)乙方死亡。

7.無論是何種原因致勞動合同被解除或勞動合同終止,甲乙雙方均須互相配合,保證工作的順利交接,並不得損害對方的合法權益。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非因乙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按勞動法規定的標準支付給乙方補償金;

2.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賠償範圍為: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

(3)因影響學校及學校管理而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包括甲方為臨時招聘人員頂替乙方崗位所支出的費用等。

3.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因甲方過錯未能順利完成工作交接的,其後果由甲方承擔;因乙方過錯未能順利完成工作交接的,其後果由乙方承擔,包括賠償因此而影響學校及學校管理所造成的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4.本合同未按規定的違約責任,依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在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並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武漢x高級中學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書

甲 方:武漢x高級中學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 址:x 現 住 址:

電 話:x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作崗位及合同期限

甲方根據教學及教學管理需要,聘用乙方擔任甲方教師。合同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後,甲方根據乙方工作業績(每年教職工年終考評結果),確定是否繼續聘用乙方,乙方根據本人意願確定是否繼續接受聘用。如雙方有意延續勞動關係,須另行簽訂勞動合同。

二、工資及福利待遇、社會保險

1.乙方工資為  元/月,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前;

2.甲方根據其制定的教師課時費及課時質量獎發放制度,發放給乙方課時費及課時質量獎;(培訓部按實際績效定額)

3.甲方參照武漢市公辦學校教師的社會保險標準為乙方辦理職工社會保險(在我校辦理正式人事代理或檔案代理手續及其它正式手續的教師),並按相關規定辦理住房公積金(見習教師在一年內經學校轉為我校正式教師後方行辦理)。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2.甲方須提供給乙方必需的勞動條件;

3.甲方支持乙方在任職期間依照甲方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工作。甲方並有權根據管理實踐修改管理制度。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國家及教育系統有關規定享有休假權利;

2.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勞動者權利;

3.服從並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充分維護甲方利益;

4.服從並執行甲方各項決議:

5.服從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完成本職工作,教育管理好學生,同時認真完成甲方相關部門依管理制度及工作需要安排的其它工作;

6.遵紀守法、愛崗敬業、恪盡職守、遵守職業道德;

7.愛護甲方公共設施及其它財產。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依法變更勞動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違反法律被依法追究治安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3.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2)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2)甲方故意並嚴重損害或侵犯乙方合法權益的。

5.除本條第4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或終止:

(1)合同期滿;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銷;

(3)乙方死亡。

7.無論是何種原因致勞動合同被解除或勞動合同終止,甲乙雙方均須互相配合,保證工作的順利交接,並不得損害對方的合法權益。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非因乙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按勞動法規定的標準支付給乙方補償金;

2.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賠償範圍為: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

(3)因影響教學及教學管理而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包括甲方為臨時招聘人員頂替乙方崗位所支出的費用等。

3.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因甲方過錯未能順利完成工作交接的,其後果由甲方承擔;因乙方過錯未能順利完成工作交接的,其後果由乙方承擔,包括賠償因此而影響教學及教學管理所造成的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4.本合同未按規定的違約責任,依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在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並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武漢x高級中學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教師聘用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工商執照(或事業單位)編號

法人(負責人)代表: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性別: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户口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

用人單位合同編號:年號

用人單位勞動總編號:

為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國家及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自願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從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從事教師崗位工作。乙方應勝任教師崗位工作,並提高職業技能,完成教學任務。

三、教學保護和教學條件

甲方應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工作場所、設備、設施和必要的防護用品,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四、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並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每月工資報酬。試用期工資為元/月,試用期後工資為元/月。並於每月日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在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內要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五、工作紀律

甲方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相關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有下列情形之一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1、私自扣留、挪用或者侵佔甲方公款或者財物的。

2、私下將生源介紹到其他單位的。

3、故意或者過失泄露本單位教學及營運商業祕密的。

4、因乙方工作責任心不強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識,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給甲方學生造成損害的。

5、乙方因違反工作紀律或財務制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6、其他違反甲方單位規章制度,情節嚴重,使甲方單位利益受損的。

六、教學合同的變更、續訂和終止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教學合同的相關內容;教學合同期滿或教學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教學合同即行終止。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教學合同。

七、教學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教學合同可以解除。乙方解除教學合同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教學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教學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教學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教學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符合裁員條件裁減人員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教學合同;

1、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八、違反教學合同的責任

1、甲乙雙方違約不履行本合同,應由違約方賠償給對方違約金5000元。

乙方的各種技能,合同期間,甲方可能會根據情況出資派乙方參加各種進修、培訓學習。培訓、學習結束後,未滿甲方要求的工作年限而辭職離園的,須全額退還報銷的學習培訓費及餐旅住宿等費用。培訓費用及需要工作的年限(從學習之日起計算工作年限)表如下:培訓報銷的費用總額必須工作滿的年限培訓報銷的費用總額必須工作滿的年限

200元以下為1年;20xx——4999元為8年;200——999元為3年;5000——9999元為10年;1000——20xx元為5年;10000元以上為12年。

九、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履行。

十、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有權向上級有關部門提起仲裁和訴訟。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代簽、塗改無效。

十三、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

法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

教師聘用合同 篇6

________________聘請______________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外文姓名)_________________(譯名)女士(先生)為_________________。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自願簽定本合同保證認真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各項義務,外教教師聘用合同範本標準版。

一、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受聘方的工作任務(另附件):

三、受聘方的月薪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可按月兑換外匯。

四、聘方的義務:

1、向受聘方介紹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聘方有關工作制度以及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

2、對受聘方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評估。

3、向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的條件和居住的條件。

4、配備合作共事人員。

5、按時支付受聘方的報酬。

五、受聘方的義務:

1、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不干預中國的內部事務。

2、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業務指導、檢查和評估。未經聘方同意,不得兼任與聘方無關的其他勞務。

3、按期完成工作任務,保證工作質量。

4、尊重中國的宗教政策。不從事與專家身份不符的活動。

5、尊重中國人民的道德規範和風俗習慣。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雙方應信守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合同。

2、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以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在未達成一致意見前,仍應當嚴格履行合同。

3、聘方在下述條件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

(1)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經聘方指出後,仍不改正的;

(2)根據醫生的診斷,受聘方在病假連續30天后不能恢復正常工作的。

4、受聘方在下述情況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

(1)聘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受聘方的工作條件;

(2)聘方未按時支付受聘方報酬。

七、違約金: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即違反合同時,應向另一方支付500~20xx美元(或相當數額的人民幣)的違約金。

受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需出具有關機構證明,經聘方同意後,離華的費用自理;受聘方若無故解除合同,除離華費用自理外,還應當向聘方支付違約金。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經受聘方同意後,離華的費用聘方負擔;聘方若無故解除合同,除負擔受聘方離華費用外,還應當向受聘方支付違約金。

八、本合同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即自行失效。當事人一方要求籤定新合同,必須在本合同期滿9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簽定新合同。

受聘方合同期滿後,在華逗留期間的一切費用自理。

十、仲裁

當事人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時,儘可能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若協商、調解無效,可向國家外國專家局設立的外國文教專家事務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本合同於年月日在(地點)簽定,一式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文寫成,兩種文本同等作準。

教師聘用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學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級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教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後學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後學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業技術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職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所在二級學院(教學部):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就甲方聘任乙方為_________教師事項,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作崗位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被聘任在_________職位工作。如果院系發生變化,雙方應該根據需要重新確認乙方工作的院系和職位。變動之後,乙方原來合同規定的待遇等內容原則上不應該改變。

2.聘期內甲方保證乙方全職在_________特聘崗位上工作,但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外出合作研究、進修、培訓任務的除外。從海外直接應聘的特聘教授人選如有特殊情況,聘期內保證每年在甲方特聘教授崗位上工作時間不少於_________個月。

第二條 聘期

本崗位首次聘期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聘任期滿後,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聘期考核結果以及甲乙雙方意向,甲乙雙方可續簽聘任合同。聘任期限另行商定。

第三條 工作目標

1.乙方願意按照本合同書約定及甲方關於本職位工作任務和職責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實現工作目標。

2.乙方在聘期內應完成的工作目標:_________

第四條 崗位任務

乙方在聘期內應承擔的工作任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教學任務(包括承擔核心課程講授任務、培養博士、碩士研究生,指導博士後研究人員、高級訪問學者):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教學安排,每學年完成研究生或本科生教學任務,總學時數達到_________學時以上。

(2)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地完成教學任務,認真完成學院及教研室分配的教學工作,認真進行課程建設(如教材編寫,教學內容和教學方式改革,實驗方法變革等)。

2.爭取和主持科研項目,科技創新研究任務及目標:

(1)乙方在考核期內,必須至少主持過1項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或至少主持1項省部級以上重大項目的子課題;或主持1項橫向科研項目(科研經費在_________元以上)。

(2)乙方對主持的科研項目,應該認真負責,必須按照項目計劃書的內容以及學院科研項目中後期管理的相關規定保質保量地完成。

3.學科建設任務:

(1)乙方應該積極參加學院以及所在教研室的學科建設工作,協助完成相關的學科建設目標。

(2)乙方在考核期內平均每學年必須有1篇在國內核心期刊或國外雜誌上公開發表的學術論著(第1作者或通訊作者,作者單位為 _______大學);或考核期內有1篇公開發表在SCI收錄雜誌(IF3、0以上)學術論著(第1作者或通訊作者,作者單位為_______大學)。

4.人才培養任務:_________

5.隊伍建設及其他任務:乙方應該完成學院以及教研室分配的與教學相關的工作以及行政管理工作。

第五條 禁止兼職

乙方承諾,未經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並獲甲方許可,不在校外兼任有報酬性的職業。

第六條 教師道德

1.乙方應當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忠誠教育事業,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恪守學術規範,嚴謹治學,團結合作,愛護學生,關心集體,自覺維護學校聲譽。

3.乙方在聘期內,不得擅自辭職、離職,應當做到愛崗敬業。

第七條 科研條件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持,配合履行職位職責,要求甲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能力允許的前提下,為乙方提供教學和科研必要的工作條件。

2.甲方必須為乙方申請項目提供必要的條件,從人力、物力和時間上為乙方主持和完成項目提供以下便利:

(1)實驗室及儀器設備條件:_________。

(2)科研配套經費:_________。

(3)工作助手(可由特聘教授自主選聘):_________。

(4)辦公條件:_________。

(5)生活條件:_________。

(6)招生條件(包括指導博士,碩士研究生及指導博士後工作人員,高級訪問學者等):_________。

第八條 作品署名

乙方在聘期內所取得的教學,科研等成果均屬職務成果,其發表有關論文,著作或申報有關獎勵,專利和科研項目及經費等,均須同時署乙方及甲方名(即必須同時署作者及作者單位,作者單位只能署甲方名)。

第九條 監督與備案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教學與科研進行監督,包括定期和不定期檢查。

2.乙方應認真如實填寫兼職教師信息表,遵守甲方教學管理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教學管理及教學檢查,並參加必要的教研活動。

3.乙方應當嚴格按照教學大綱授課。開學一週內將自己所任課程的教學進度交所在系(部)審查,合格後備查。

第十條 考核

1.甲方每年按確定的崗位目標和工作任務對乙方進行年度考核。乙方須向所在院系聘任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考核委員會)彙報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和工作進展情況,並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甲方根據院系意見確定考核結果。

2.對考核不合格者,經甲方專業職務聘任委員會審議,甲方有權解除聘任合同。

3.乙方三年聘期結束後甲方對乙方進行屆滿考核,依據乙方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明確考核等級,並依據考核結果以及工作需要決定續聘與否。

4.考核結果作為工資,職位津貼發放和繼續聘任的依據。若乙方經考核不合格,則甲方有權視情況減發或停發工資,職位津貼,甚至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解除本合同。

5.甲方應保證行使考核權時做到公平公正,符合規定程序,並保證相應的透明度。乙方對考核結果不滿時,有權向甲方有關部門提出申訴。

第十一條 工資和福利

1.在聘任期內,甲方應該按照國家和學校規定的標準和乙方的工作性質等支付工資給乙方。

2.除前款工資性勞動報酬外,乙方還可按學校規定領取校內津貼(含税金)。在學校津貼制度發生變化的情況下,上述津貼制度應同時變化。

3.乙方有權享受國家法律,_________省地方法規和學校規定的各種社會福利待遇,包括保險,醫療等費用。甲方同時為乙方子女就學提供可能的方便。

4.甲方不提供住房。有關住房的待遇按學校現行政策執行。

5.公派出國(出境)按照學校教職工出國(出境)辦法執行。

若出現被甲方解聘者,乙方不再享有甲方提供的上述權益。

第十二條 成果獎勵

1.年末甲方將根據本年度所有兼職教師的考核結果,評出的優秀兼職教師,給予一次性獎勵,並頒發榮譽證書。

2.乙方在聘期內做出突出成績的,甲方應積極推薦申報有關獎勵或資助。

3.乙方在本校每連續工作滿五年,在學院允許的前提下,可享受6個月的學術假,職從事學術研究工作;學術假為有薪假期,乙方在享受學術假的學年,基本教學工作量要求減半;乙方要求享受學術假,需提前6個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請。

4.乙方如主持重大科研項目,或參加重大課題研究工作並且在項目中負有較重要責任,在課題進行期間,可申請額外享受不超過二年的有薪學術假,在享受學術假期間,乙方教學工作量免於考核。

第十三條 校方對合同的解除

1.乙方在聘期內如不能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職責,考核不合格或有違法違紀行為,經甲方專業職務聘任委員會審議,甲方有權予以解聘,終止本協議,並保留在媒體公佈解聘消息的權利。

2.聘用合同期內,受聘人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聘用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目標,給學校工作造成嚴重損失的;

(2)不服從聘用單位工作安排的;

(3)嚴重失職,對學校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不能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違反工作紀律或其它規章制度,品行不端,師德修養差經教育仍不改正,在校內及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

(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被依法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7)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仍不能從事原工作,又不服從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8)受聘人連續曠工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以上的;

(9)乙方經學校學術委員會確認,有嚴重違背學術道德,違反學術規範的情節;

(10)乙方未經學校同意擅自離校或出國人員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歸,超過三個月,或在一個月內經兩次書面催促明確拒絕歸校。

第十四條 受聘方對合同的解除

1.下列情形之一者,受聘人員可以要求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聘用單位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條件或未按時支付受聘方報酬;

(2)經聘用單位同意,受聘人員升學、應徵入伍、調出本校到其他單位工作。

2.乙方在聘期內因特殊原因提出辭聘的,需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報請教育部審核後,方可辭聘,並視具體情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合同解除的處理

1.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以出面形式通知對方,並以協商為前提。

2.甲乙雙方合同解除後,乙方應歸還甲方在聘用期間由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設備和財產,乙方不得再以甲方教授/副教授的名義從事學術及其他社會活動。

3.聘任期間如發生雙方無法預見、無法防範,致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聘任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處理。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任何一方如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違反規定擅自解除合同的,按未履行的聘期時間計算,每少一年,應支付的違約金為_________元。

2.若乙方在聘期內若享受過甲方出資培訓的,乙方違反規定擅自解除合同時還應向甲方退回全部培訓費用。

第十七條 乙方的申訴

乙方可就職務聘任,業績考核和紀律處分等方面的問題,向學校教師編制核定與職務聘任委員會提出申訴或投訴;申訴和投訴必需以書面形式提出,且必須充分説明理由。

第十八條 保密

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九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 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條 合同的終止

如一方提出終止協議,則需提前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按照本協議所有在校學生均已畢業或據所規定的各項條款妥善安置以及處理好各種財務等事宜後,方可終止協議。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三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五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教師聘用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自20xx年4月19日至20xx年1月15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

1.按約定取得3000元人民幣/月薪資報酬,工作時間按26天/月按計算。

2.要求甲方提供與授課對象相關的背景資料及授課的相關業務資料。

3.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學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件。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為甲方的授課積極準備教案;按時、認真上課,佈置及批改作業;保證每次課時(45分鐘/節課或50分鐘/節課按培訓中心統一規定)的完整,內容的充實;對學生進行考勤及紀律管理;學期末組織考試並提供每位學生的最終成績。

2.解決培訓中心內部學生教學科目課業疑難,不得推卸責任.

3.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具體請參考照《教員日常行為守則》。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學計劃按時完成授課,維護授課時的教學秩序和安全。

2.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評議,並根據學生的評議對授課內容及人員進行調整。

3.有權根據自身情況對課時進行調整,對授課內容及上課時間進行變更,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需在每月28號的支付乙方上一個月的授課報酬。

2.向乙方提供學生的背景資料,講明授課要達到的目的,協助提供和授課有關的業務資料。

3.為乙方的教學提供良好的授課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件。

第六條 本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確需變更合同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3.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課程不能繼續安排的;

(2)甲方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依照國家相關規定宣佈破產,轉賣的;

(3)乙方故意不按時完成授課內容和授課計劃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因個人身體原因,產生疾病或重大身體變故,甲方不承當責任。

除以上原因外,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視違反合同條約,應當支付全額違約金。甲方因自身原因變更本合同的,應提前通知乙方,沒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由於身體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或變更授課時間,應提前15天通知甲方。

7.違反合同的責任

(1)由當事人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完成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責任,根據實際情況,雙方承擔各自應負的責任。

(2)當事人由於不可抗拒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雙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並看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3)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時,首先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責任大小及造成的後果再另行追究經濟賠償責任。

第七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代 表:(簽字)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教師聘用合同 篇9

聘用單位:

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類別(合同續簽口, 新聘合同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並保證嚴格履行。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量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

第三條 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四條 乙方工作量為每週5個工作日。甲方安排乙方執行課時及坐班工作制。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按質完成教育教學等工作任務。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管理制度,確保乙方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三、 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三)獲得乙方提供與其聘用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務;

(四)根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在聘用期內的工作實績進行考核並實施獎懲;

(五)享受乙方為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所形成的作品、發明、專利、技術成果等的知識產權所有權;

(六)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 甲方的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保障乙方應享有的工作待遇,並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五)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

(一)按時獲得勞動報酬;

(二)對幼兒園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幼兒園民主管理;

(三)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四)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五)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發表意見;

(六)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七) 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九條 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三)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幼兒園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完成工作任務;

(四)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五)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六)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七)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散佈有損於甲方聲譽的言論,保守甲方的工作祕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絕密、機密信息;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從事商業性活動,利用工作便利為本人或者其他人直接或間接謀取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利益;在聘用期內不得從事有償家教或在幼兒園周邊的家教服務點任課或者協助其招生。

(九)認真做好教學工作。面向全體、全面提高學科的教學質量,續簽合同時同時考慮末位淘汰制。

(十)依法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四、工資和社會保險

第十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滿後乙方填寫轉正申請表待甲方審批通過正式聘用後發放全額工資。每月15日為上月工資的發放日,除遇節假日外。

第十一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依法確定乙方的工資結構,乙方的獎勵、補貼等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製度、方式和標準執行。乙方的工資構成為: ,其中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

第十二條 在合同期間內甲方根據乙方工作績效,適當調整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中乙方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月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四條 乙方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税,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五條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公休假及因公負傷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帶薪休假。乙方在甲方處正常工作滿一學期並在合同期內或續聘者可享受假期工資,不滿一學期的或雙方解處聘用關係的不享受假期工資。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期滿即行終止,但下列情況處理辦法:

(一)乙方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八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

第十九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一)有違法的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嚴重違反幼兒園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採取欺騙手段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事項及不真實證件或在原單位存有編制人員等對幼兒園造成重大損失或傷害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幼兒園工作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合同期內,泄露幼兒園機密,導致幼兒園產生損失的;

(六)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八)款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因個人原因不能繼續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一)合同期滿因各種原因不再續聘乙方的;

(二)甲方無法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須提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合同期滿不再與甲方續簽合同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的,應根據乙方實際工作時間按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向乙方支付工資(因乙方重大違紀被甲方開除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含試用期)十日以內(含十日)離職(含自行離職或甲方解聘)的,視為乙方自動放棄享受期間工資待遇。

第二十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未滿,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離職的,不可享受經濟補償,為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從乙方勞動報酬中扣除,造成重大損失的將通過仲裁部門予以解決補償。離職日期以甲方聘用新人員續接工作為準但不得超過三十天,強行離職者視自願放棄各項報酬。

第二十六條 乙方離職應填寫離職申請表,結算工資後本合同自動終止,雙方不得追究相關經濟和法律責任。

六、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七條 符合第十九條、第二十條解除合同情形的相關經濟補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執行。符合第十七條解除合同的情況甲方有權視事件或影響的大小追究乙方刑事或經濟責任,甲方無需給予乙方任何經濟方面的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乙方必須在甲方工作一學年,甲方每月從乙方月薪中提取 元作為協議服務期保證金;工作期滿,甲方根據乙方服務期內綜合考評,予以返還。如乙方終止合同或被甲方解除勞動合同,該保證金不予返還。甲方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調整乙方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九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除死亡、重傷(病)(需由縣級以上醫院證明材料)外單方面終止合同的,應歸還合同期內甲方為其繳納的全部保險金額。

第三十條 除被主管部門裁定破產以外,甲方不得無正當理由終止與乙方的勞動合同,否則應給予乙方5000元經濟補償;乙方在合同期內除死亡、重傷(病)(需由縣級以上醫院證明材料)外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否則應給予甲方3000元經濟補償且不享受終止合同的當月

工資。

七、爭議處理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平等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按相關法律法規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八、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聘用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可另加附頁)

甲 方(蓋章) 乙 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教師聘用合同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工作性質和考核指標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

考核指標每月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並 根據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保障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條件和環境。

四、勞動報酬

乙方在聘用期間的基本工資為月________________元,獎金見甲方的獎金髮放制度。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

1.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

限制:

(1)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在試用期不能勝任崗位要求;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責任制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連續________個月(季度、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7)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乙方受聘期間,因違法、違紀或其它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 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於職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企業環境。

2.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企業管理知識、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第(3)項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為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的權利。

2.有權享受國家和本企業規定的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3.因疾病治療需要,有申請延長醫療期的權利。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二) 乙方的義務

1.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指標,並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覺保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實施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須以甲方工作人員名義開展業務,並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單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辦扣繳。

九、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

雙方協商一致,認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書面通知;

2.填寫《員工離職通知書》。

歸還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種文件、資料、通信設備、勞動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財產。如有遺失、損壞應予賠償。

3.交接工作;

4.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5.甲方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6.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

自乙方提出書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雙方勞動合同關係解除。但由於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時按程序辦妥手續的,則辦理時間可以順延,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但如這種延誤系甲方原因,則甲方應為乙方辦理手續並賠償乙方損失。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教師聘用合同 篇1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受聘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要求:

第二條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遵守學校的各項制度,服從學校的獎勵和處罰方案。

第三條乙方實施教育教學過程中,如果因乙方工作失職或管理不到位,發生的.安全事故,乙方應依法承擔責任。

第四條乙方在聘用期間應以人為本,關心愛護學生,做好包括潛能生在內的全體學生的輔導工作,努力提高成效,嚴禁體罰學生。

第五條乙方在聘用期間應服從學校安排,接受各級主管的領導,不得任意推拒學校安排的工作。

第六條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聽從安排,及時完成學校布臵的各項任務。

三、勞動報酬:

1、基本工資:

2、績效獎金:鄉試競賽語文平均80分數學平均85分以上獎該科教師200元;學生個人在鄉級競賽中榮獲第三名獎該任課教師100元。

學生個人在鄉級競賽中榮獲第二名獎該任課教師200元。

學生個人在鄉級競賽中榮獲第一名獎該任課教師300元。

年終獎金:通過校董事會考核視等級發放。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00元,第三名100元。

3、寒暑假生活補貼:寒假元,暑假元。

四、勞保福利和待遇:

第七條純福利發放:教師節、中秋節、端午節各50元,春節紅包100元。

第八條教師子女就讀本校,在合同期間,只收取基本費用,在校住宿或就餐按半價收取。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要視情況扣除相應費用。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和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或學生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違背教師職業道德和崗位職責,給甲方或學生造成重大利益損害的;

5、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或從事第二職業,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沒有改正的;

第十條本合同期滿時,合同終止。

第十一條乙方違反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各項損失,具體標準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按照甲方依法提出的要求執行。

六、特別約定: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自解聘之日起,學校停發工資和各類津貼、獎勵等。

2、因乙方侵犯學生人身權,財產權而引起的民事賠償責任乙方依法承擔。如甲方因此承擔連帶責任區,則甲方在履行連帶責任後,有權向乙方依法追償。

3、因乙方工作失誤或失職造成學校財產損失或師生人身傷害的,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追究相應責任。

4、乙方應嚴守甲方祕密,不得對外泄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依法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閲讀,並詳細瞭解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教師聘用合同 篇12

聘用單位:

受聘人:

深圳市教育局制

説 明

1. 本合同系我市民辦中國小、學前教育機構聘用教師,與受聘人在確定聘用關係簽訂聘用合同時使用的參考範本。

2. 除本合同所列內容外,聘用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附頁增加有關條款,但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另附頁增加的有關條款須經雙方當事人簽名確認方有效。

3. 書寫時一律用鋼筆或者簽字筆,並使用碳素或藍黑墨水,字跡要端正、清楚。

4. 本合同內的年、月、日一律用公曆和阿拉伯數字;書寫工作報酬等金額,一律用大寫。

5. 本合同所列項目無書寫內容時,可寫“無”或劃上斜槓(/)。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名稱: 姓名:

單位地址: 身份證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號: 教師資格種類: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號: 學歷: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並保證嚴格履行。

一、聘用崗位

第一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

第二條 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但不能調低乙方的基本工資。

二、合同期限

第三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合同期限為以下第 種:

1.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包含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3.完成一定工作任務合同:完成任務的標誌是: 。

三、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三)獲得乙方提供與其聘用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務;

(四)根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在聘用期內的工作實績進行考核並實施獎懲;

(五)享受乙方為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所形成的作品、發明、專利、技術成果等的知識產權所有權;

(六)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保障乙方應享有的工作待遇,並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五)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

(一)按時獲得勞動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二)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三)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四)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五)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發表意見;

(六)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 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三)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學校(幼兒園)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完成工作任務;

(四)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五)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六)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七)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散佈有損於甲方聲譽的言論,保守甲方的工作祕密或工作中涉及的、機密信息;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從事商業性活動,利用工作便利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間接謀取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利益;

(九)依法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四、工資和社會保險

第八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人民幣? ?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資為人民幣? ? 元/月。每月? 日(每月15日之前)為? (當或上)月工資的發放日,不得拖欠工資。合同期滿不續聘的,甲方應在合同期滿的三個工作日以內發放聘期最後一個月的工資。

第九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依法確定乙方的工資結構,乙方的獎勵、補貼等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製度、方式和標準執行。乙方的工資構成為: ,其中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

第十條 在合同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資。

第十一條 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中乙方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月從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十二條 乙方應交納的個人所得税,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公休假、女工保護待遇、因工負傷、傷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負傷和患病待遇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每滿一個學期可以享受一個寒假或者暑假的帶薪假期。乙方在甲方處工作的時間大於三分之二學期的,按滿一個學期計算。

寒暑假工資包括: (寒暑假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或行業最低工資標準)。

合同期限屆滿後甲乙雙方不續簽合同的,甲方須在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日內支付該寒假或者暑假工資;合同期限屆滿後甲乙雙方續簽合同的,雙方可以協商該寒假或者暑假的工資支付時間,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定。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即行終止,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本合同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二)乙方為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其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合同期滿的,合同期順延至孕期、產假及哺乳期結束;

(三)乙方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或解除。

第十七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一)有違法的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採取欺騙手段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學校(幼兒園)工作造成重大損害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二)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的;

(三)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的,應根據乙方實際工作時間按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合同期未滿,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離職的,甲方應將有關情況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可將該事實記錄在案。

六、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或終止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給予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致使合同無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八)依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解除合同的;

(九)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本合同期滿終止的;

(十)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合同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經濟補償金的標準以及補償年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及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依照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二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調整乙方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七、爭議處理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平等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按相關法律法規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八、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與今後國家、省、市、區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省、市、區規定執行;國家、省、市、區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二十九條 本聘用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可另加附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教師聘用合同 篇13

甲方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 手機:

為了使乙方有一個穩定、正規的教學工作,同時為了保障甲方的教學質量,經雙方平等協商,本着平等、自願,誠信的原則,就甲方聘用乙方作為暑假培訓老師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聘請乙方作為暑假培訓教師,定期發放工資。

2、甲方為乙方提供穩定、正規的工作。

3、甲方為乙方的備課教案進行指導。

4、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並根據考核結果決定工資的獎罰及是否解除對乙方的聘用。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招生階段:服從甲方招生階段所有工作安排,並且認真仔細踏實的完成自己本職工作。

2、充分備課:備教材、備作業,認真做好備課與教學記錄,課前撰寫教案提綱。

3、認真指導:抓住學生特點,儘快轉弱點為優勢;嚴禁在課堂上做與講課內容無關的事。

4、善於分析:具體分析每一節課、每一道題,針對學生實際情況及時解決每個問題。

5、主動配合:積極與家長及甲方交流,經常反映學生學習情況,與家長及甲方齊抓共管、共同努力,把學生成績提上去。

6、總結提高:做好教學記錄,總結經驗教訓,互相交流學習,提高教學效果。

7、乙方在每次授課後都要給學生布置作業或指導預習、複習並在下次授課時檢查並講解。學生作業或預習、複習完成情況記錄在教案上。

8、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的安排,根據學生的具體學習進度定時為學生髮放練習題和每月測試題,並與學生的學管老師做好溝通,在規定的時間內督促學生獨立完成,收回後在非授課時間根據答案和解析進行評分。

9、乙方對學生的輔導工作時間為正常上班時間(即八小時工作制),工作期間不允許請假曠課。

10、在工作授課過程中,乙方必須與學生及家長保持良好的關係,遵守家教禮儀,嚴格按照教學計劃和進度進行輔導,如出現意外情況,必須立即通知甲方,由甲方進行協商處理,不與學生和家長髮生任何衝突。

三、工資支付:

1、合同有效時間年月至2、合同有效期結束之日一次性支付乙方工資20xx元

3、合同有效時間沒有結束,而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甲方有權不發放乙方工資。

四、違約責任

1、乙方提供虛假個人信息或乙方與學生及學生家長有任何衝突的,甲方可以無條件解除本協議,不發放乙方工資。

2、乙方如有特殊情況(非各種考試原因)需要提前終止協議的,需要提前l5日以書面形式(包括申請書和原因證明)通知甲方,

3、乙方應對個人信息保密,包括目前工作狀態,具體教授年級,聯繫方式(學生、家長、老師都不得互留聯繫方式),還有自身工資數額情況,不得泄露甲方的一切商業祕密和資料,培訓內容。

4、乙方有事請假,需至少提前3天向學校領導提出申請,經過校方研究決定後批准方可執行,不經允許,不按時授課則視為曠課。

5、乙方必須嚴格按照上課時間上課,不得與學生攀談,不按規定時間上課,遲到5分鐘以上者。

6、上課之前,乙方應根據學生的情況認真備課,課後應根據學生學習情況,按要求做出上課計劃。

7、上課期間,一律不允許乙方使用手機,遊戲機等一切和授課無關的物品。進入教學區手機必須靜音或關機。

8、乙方假如因未充分備課或其他明顯的授課過程不認真,而導致學生退課,家長不滿意等。

9、若是乙方違反以上8條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工資200—1000元作為 賠償金,並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五、附則

1、因自然原因災害等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導致本合同履行的另行處理。本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除乙方未通過甲方考核、未達到甲方工作要求標準外,期間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3、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蓋章/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簽字)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教師聘用合同 篇14

聘用單位:_________

受聘人:_________

依據《_________》和《_________》文件精神及有關人事政策、法規,經_________人民政府常務會研究決定,在教育系統試行新教師任用合同制。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自願、平等的原則,簽訂此任用合同書並共同履行如下條款。

一、聘用單位聘用受聘人員為_________學校教師,從事_________學校教育教學工作,聘用期限為三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在聘用合同期內,受聘人員享受公辦教師一切待遇,聘用合同一經解除,即終止聘用期內的一切待遇。

三、聘用期內,受聘人員按照聘用單位制定的崗位職責履行義務,完成_________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目標。

四、受聘人員在聘期內不得到其它學校應聘,否則視為自行終止合同。聘用合同期滿,根據考核情況和被聘教師個人意願,可以在原聘用單位續簽合同,也可到縣內缺編的其它農村中國小應聘。

五、聘用合同期內,受聘人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聘用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目標,給學校工作造成嚴重損失的;

2、不服從聘用單位工作安排的;

3、嚴重失職,對學校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不能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違反工作紀律或其它規章制度,品行不端,師德修養差經教育仍不改正,在校內及社會上影響很壞者;

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被依法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7、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仍不能從事原工作,又不服從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8、受聘人連續曠工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以上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者,受聘人員可以要求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聘用單位不能履行聘用合同;

2、經聘用單位同意,受聘人員升學、應徵入伍、調出綏中縣教育系統到其他單位工作。

七、聘用雙方都應認真履行合同約定,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都要承擔違約責任,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

八、此合同一式四份,聘用單位、受聘人、縣教育局、縣人事局各留存一份。

九、此合同由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後,經_________教育局、縣人事局審批後生效。

聘用單位(簽章):__________    受聘人員(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教師聘用合同 篇15

甲方(用人單位):

地址: 法人(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性別: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有效期 _____ 年,自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起至 _____ 年 _____ 月_____ 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工作。乙方應勝任本職工作,並提高職業技能,完成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應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場所、設備、設施和必要的防護用品,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四、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並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工作期間每月工資報酬。工資為 _____ 元/月。保險補助 元,遵守考勤制度並且當月工作日滿22天者可獲得全勤獎 元每月,並於每月 _____ 日支付給乙方。年終獎和年終一次性保險補助在工作期間每月合計為250元(大寫貳佰伍拾圓)(工作月中未滿30天按實際工作日支付,合同簽訂日起工作未滿一年的工作人員不得領取,一年內工作日請假十次或十次以上者不得領取。) 以上獎金項皆按本園教師考評方案兑現. (相關工作服工作牌筆記資料等押金為乙方第一個月工資40% )

(二)乙方在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內要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五、勞動紀律

甲方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相關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有下列情形之一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1、私自扣留、挪用或者侵佔甲方公款或者財物的。

2,在本園離任後未滿一年在本縣城 其他幼教機構從事幼教工作的。

3、私下將生源介紹到其他單位的。

4、故意或者過失泄露本單位商業祕密的。

5、因乙方工作責任心不強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識,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給甲方幼兒造成損害的。

6、乙方因違反工作紀律或財務制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

7、違反甲方單位規章制度,情節嚴重,使甲方單位利益受損的。

8、不假不到曠工行為的。

9 、乙方在聘期內未經幼兒園允許(或解聘)隨意辭職外流、學習、離崗的 。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續訂和終止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勞動合同期滿或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工作期間有證據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符合裁員條件裁減人員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乙雙方違約不履行本合同,應由違約方一次性賠償給對方違約金6000元(陸千元整)。

2、乙方在本園試用或實習期間,甲方根據乙方實際情況安排乙方在本園或培訓機構參加各種進修、培訓學習,並提供試用或實習期間的相關就餐。實習,試用或學習結束後,未滿甲方要求的工作年限而辭職離園的,乙方須全額退還就餐費用及各種進修培訓學習和違約的費用。

培訓費用及需要工作的年限(從合同簽訂日起計算工作年限)要求如下:

甲方對乙方進行的崗前培訓報銷的總費用培訓後必須工作的年限以及違背合約應賠償的費用如下:

甲方已經向乙方提供培訓價格在1000元或以上,如果乙方工作未滿1年乙方需賠付培訓費及違約費合計20xx元。此項乙方簽字蓋手印生效:

甲方已經向乙方提供培訓價格在20xx元或以上,如果乙方工作未滿2年乙方需賠付培訓費及違約費4000元。此項乙方簽字蓋手印生效:

甲方已經向乙方提供培訓價格在3000元或以上,如果乙方工作

八、本合同按雙方協商一致而訂立,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履行。

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有權向上級有關部門提起仲裁和訴訟。

十、其它事宜:

甲方根據本幼兒園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幼兒園相關工作。乙方嚴格遵守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忠實餞行《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為人師表、率先垂範。因乙方有工作失職,不能勝任,不服從學校安排,不能和同事或學生和睦相處,教學質量低下等不利於幼兒園工作的現象,學校有權中途解聘並酌情扣除其未發款項,特殊嚴重者要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乙方在工作期間首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如因失職、失誤造成幼兒在園發生不安全事故,甲方承擔經濟損失的30%,乙方承擔70%。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先前

所簽訂合同自動作廢,乙方在聘期被本園解聘或經本園允許主動辭職,此協議自解聘之日起無效. 本合同代簽、塗改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教師聘用合同 篇16

一、聘方(甲方):新世紀幼兒園 法人代表(負責人):

應聘方(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二、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一年)

三、聘請待遇:

1.每月 ( ) 元,假期不付,臨近放假不足一個月的按日工資計算。

2.獎金:按園教師考評方案兑現.

四、其它事宜:

1.甲方根據本幼兒園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工作。乙方嚴格遵守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忠實餞行《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為人師表、率先垂範。因乙方有工作失職,不能勝任,不服從學校安排,與同事、不能和學生和睦相處,教學質量低下等不利於幼兒園工作的現象,學校有權中途解聘並酌情扣除其未發款項,特殊嚴重者要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乙方在工作期間首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如因失職、失誤造成幼兒在園發生不安全事故,甲方承擔經濟損失的30%,乙方承擔70%。

2.押金:乙方一個月工資80%

3.乙方在聘期內未經幼兒園允許(或解聘)不得隨意辭職外流、學習、離崗等,否則扣除其押金及所有未發款項,同時因此給幼兒園造成嚴重損失者要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4乙方在本園外(如往返路途中)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付任何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在聘期被本園解聘或經本園允許主動辭職,次協議自解聘之日起無效.

6.甲方在工作每月10日前發放上月工資及獎金。

7。乙方聘期已滿位續聘並交清各種財物,甲方將乙方押金、工資、獎金一律照發,否則酌情處理。

8.本協議自----年-月-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合同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一、聘方(甲方):新世紀幼兒園 法人代表(負責人):

聘方(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二、聘用期限:自( )年( )月( )至( )年( ) 月( )日

三、聘請待遇:

1.每月 ( ) 元,假期不付,臨近放假不足一個月的按日工資計算。

2.獎金:按教師考評方案兑現.

四、其它事宜:

1.乙方要服從學校(甲方)的安排,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忠實餞行《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為人師表、率先垂範。因乙方有工作失職,不能勝任,不服從學校安排,與同事、不能和學生和睦相處,教學質量低下等不利於學校工作的現象,學校有權中途解聘並酌情扣除其未發款項,特殊嚴重者要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2.押金:乙方一個月工資80%

3.乙方在聘期內未經學校允許(或解聘)不得隨意辭職外流、學習、離崗等,否則扣除其押金及所有未發款項,同時因此給學校造成嚴重損失者要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4乙方在本校外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付任何責任。

5.乙方在聘期被學校解聘或經學校允許主動辭職,次協議自解聘之日起無效.

6.甲方在工作每月10日前發放上月工資及獎金。

7。乙方聘期已滿位續聘並交清各種財物,甲方將乙方押金、工資、獎金一律照發,否則酌情處理。

8.本協議自----年-月-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合同簽定日期: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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