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遲退休年齡新政策:企業銷售人員勞動合同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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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同意訂立協議如下,以資共同遵守及履行。
一.協議期間: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協議期滿,終止勞僱關係(定期協議)。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乙方在甲方服務(不定期協議)。
二.工作項目:乙方接受甲方的指導監督,從事下列工作:(廚工工作)
1.餐點的採購與製備;
2.食物的貯藏與管理;
3.廚房設備的清洗與整理;
4.餐具定期清洗.消毒;
5.餐點調配與烹飪;
6.分配的清潔工作;
7.其它工作。本站
三.工作地點:乙方於下列地點,擔任協議所定工作:
1._________(本公司)。
2.經協商,甲乙雙方同意的地點。
四.工作時間:
1.乙方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八小時,自上午八時零分至下午十七時零分止,乙方上午工作一段時間後甲方於中午安排輪流休息一小時。
2.甲方因業務需延長乙方工作時間(如公司活動),依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乙方願意配合實施。
3.甲方因業務需要,在正常工時外,安排值日(輪值)工作,乙方願意配合實施。
五.休假:
1.乙方每七日中至少有一日的休息,作為例假,工資照發。
2.法定假日,甲方均應給假,工資照發。
3.特別休假的給假及工資,依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
4.起假及休假以一小時為請假單位。
六.請假:
1.乙方得因婚、喪、疾病或其它正當事由請假,但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經甲方核准後,方得離去,病假及偶發事件,不及事先請假時,應委託家屬或同事代為辦理,否則一律以曠工論,前項假期,依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
2.乙方(女性),分娩前後,甲方應給予產假,假期依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
3.前列(一)(二)項假期內的工資給付標準,依照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
4.各項請假日數的計算,系依公司的年度計算。
七.工資:
1.甲方應按月給付乙方工資,見附件(薪資核定表)。
2.甲方給付的工資,為減少行政作業,經全體乙方同意,每月給付乙方一次,每月五至十日之間發放。
3.工資的調整,由甲方依薪給制度定。
八.退休:乙方繼續服務屆法定年限,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退休,給予退休金。
九.變更、解除和終止:
1.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變更;一方當事人應以書面形式將變更要求送交另一方,另一方_________日內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協議。
2.除法定條件外,雙方當事人約定解除勞動協議的條件如下:
_________
3.除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外,雙方約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如下:
_________
4.本協議終止,一方希望續訂的,應在本協議期限屆滿前_________日與對方協商續訂勞動協議。
5.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的,甲方或乙方應當提前_________個工作日,向對方提出解除或終止本協議要求。
十.職業及專業訓練:
1.提升專業與工作技能,甲方提供乙方專業教育與訓練,乙方應接受適當的訓練。
2.凡由甲方提供專業訓練與進修,每次時數超過_________小時以上或補助訓練費每次_________元(雙方協議)以上,結業後乙方應在原單位繼續服務一年,若乙方違反約定,應將補助的訓練費退還甲方。
十一.工作規則:
甲方依法訂立並已公開揭示的工作規則(員工手冊)雙方有遵守的義務。
十二.獎懲:乙方的獎懲依前述工作規則規定辦理。
十三.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需要補充或修改的,書寫《修改意見書》一式兩份(經甲、乙蓋章簽字,各存一份),做為本協議的補充件。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銷售人員勞動合同(二)】
甲方因業務需要聘用乙方為店面銷售人員,經協商,就雙方的權利義務約定如下:
1,乙方的工作為店面銷售。
2,甲方為乙方提供相應的培訓。
2,合同期限為一年,試用期 個月,試用期間工資,期滿後的工資待遇為底薪500+提成(銷售額的10%)+每月50元全勤獎。合同到期後雙方均同意續簽的另行簽訂合同。
3,因銷售人員流動性較強,為保持人員的穩定,保障甲方的正常營業不受影響,每月銷售提成推遲一個月發放,合同到期時的一個月與底薪一起發放,如在合同期內乙方違約提前解除合同則上月銷售提成做為違約金不再發放。
4,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乙方需嚴格遵守,如乙方違反甲方管理制度或因為乙方自身情況的變化不適宜繼續履行本合同的,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5,如雙方欲提前解除合同,應至少提前一月通知對方。
6,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7,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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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
尹蔚民表示,目前世界上所有國家的退休年齡,除了非洲的一些國家之外,大多數國家都是在65歲、67歲,而且都是漸進式延遲的。我國現在是世界上退休年齡最早的國家,要考慮多方面因素,制定漸進式延遲退休改革政策,小步慢走,每年推遲幾個月。
而這一方案早在在今年三月舉行的全國人大會議上,尹蔚民就有所提及。他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提出了三點:
第一,我們會根據我國人口老齡化的趨勢和勞動力的狀況,把握調整的節點和節奏。
第二,肯定是“小步徐趨、漸進到位”。就是説每年只會延長几個月的退休年齡,經過相當長的時間達到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
第三,會有一個社會預告。就是先把這項方案公佈出去,但方案的實施時間至少要在5年以後,給大家一個心理的預期。比如現在公佈了這個方案,5年以後才可以實施。比如我是55歲退休,5年以後實施也就是55歲零兩個月退休,明年的人可能就是55歲零6個月退休,就是這樣一個心理預期,漸進式的。
同時他也表示,要到2017年才能正式推出延遲退休具體方案。“延遲退休將是制定漸進性退休年齡的辦法,這個時間表是十八屆三中全會中提到的2020年前改革的一大任務,人社部門肯定會在這個期間把這個方案推出。這個方案的時間表,希望今年制定,明年報經中央同意,向社會徵求意見,應該是在後年正式推出具體方案,實施還得在很長時間以後。”
熱點回應:“xx”勞動人口不會下降
尹蔚民表示,我國就業方面當前面臨的主要矛盾,是總量壓力依然巨大,結構性矛盾更加突出。雖然從XX年開始,我國勞動人口達到峯值開始下降,但勞動力總量仍高位運行。“xx”期間,不會出現明顯下降。人社部預測,“xx”期間,每年需要在城鎮安排就業的人數將維持在2500萬人,其中約1000萬人是登記失業人員;其餘1500萬人中,高校畢業生700多萬;中職以及初高中畢業後不再升學的700多萬;其餘是軍隊轉業人員等。
尹蔚民還介紹,目前我國gdp每增長一個點,就能拉動城鎮新增就業150萬人。“xx”期間,我國gdp增長一個點只能拉動城鄉新增就業80萬到100萬人。因此,雖然我國現在經濟增速下降,但是拉動就業的能力卻增強了。
調查未發現大規模“裁員潮”
尹蔚民透露,我國高校畢業生的數量隨着高校擴招是急劇擴大的。擴招前,每年高校畢業生數量是100萬人左右,擴招後的XX年達到338萬人,XX年突破600萬,XX年突破700萬,今年達到749萬人。不過,我國通過採取多種措施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這幾年,高校畢業生年底總體就業率都超過90%。從世界範圍來看,各國青年失業率大體上在20%左右,有些歐洲國家青年失業率甚至達到50%。在這種背景下,我國高校畢業生就業還是穩定的。
對於一些媒體報道的“裁員潮”問題,尹蔚民表示,從人社部的調查看,並沒有發現大規模的“裁員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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