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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屬單位勞動合同(精選23篇)

市屬單位勞動合同(精選23篇)

市屬單位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市屬單位勞動合同(精選23篇)

單位名稱 姓名

經濟性質 性別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委託的代理人) 家庭住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 鑑證人

(蓋章) (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 (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 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之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工時制度和休息休假辦法。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並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或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依法延長工作時間。

(三)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依法分別支付不低於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150%、20__、300%的工資報酬。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單位實際,自主確定工資分配形式和工資水平。

(二)甲方根據其生產經營特點和乙方的崗位,確定對乙方實行 工資制。乙方度用期月工資標準為 元;試用期滿為

元。以後,按企業工資制度工資。

(三)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每月至少支付一次乙方工資,不得剋扣和無故拖欠乙方工資。

(四)乙方在探親似、病假、婚喪假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支付工資。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乙雙方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衞生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甲方對乙方進行勞動

安全衞生教育,防止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努力改善勞動條件。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必須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

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二)甲方努力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

(二)甲乙雙方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甲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獎懲。

八、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如下: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建立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抑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勞動教養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並按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經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或按本合同約定的提前通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市屬單位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註冊地址:經營地址: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現居住地址:郵編:户口所在地:郵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

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

2、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月工資為元。

五、社會保險及福利

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甲方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制定並落實職業病防範措施。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臵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七、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並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八、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甲乙雙方就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另有約定的,可在本合同書第九項中約定。

2、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甲方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

3、乙方按照雙方約定,及時辦理工作交接等有關手續。

4、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等有關手續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約定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相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市屬單位勞動合同 篇3

甲方: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

企業類型:

乙方:職工姓名

工號:

本合同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廣東省惠州市有關規定訂立,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一)甲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至僱用乙方。

(二)雙方確定的試用期為 日(續簽合同無試用期)。試用期間如(根據甲方獨立衡量)確定乙方不適合受僱於公司,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在甲方和乙方對條件完全同意的情況下,本合同可於到期屆滿前1個月續訂。續訂的合同期限和條款須經雙方相互同意。

第二條、工作內容:

(一)工作崗位及職務 。乙方須以該職務履行和行使甲方不時指定或授予的職責和權利。該工種與職務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

(二)乙方同意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並按時、保質、保量地履行其職責。

(三)甲方可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經書面通知後3日內,對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職務和工作地點在同一工種、同一職務性質層次、範圍內(如在生產熟練操作工、技術工、生產管理、技術管理、行政管理、財務管理、保安、後勤等各工種或職務之內)作調整(合同期內調整一次),需要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或特種作業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方可上崗,而沒有該證書的情況除外。但甲方應對乙方進行轉崗前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考試,並給予乙有10個工作日的工作適應期,轉崗後的工資福利待遇按新崗位規定執行(工資不低於原標準的80%,並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乙方應當服從崗位或職務調整。

(四)如有充分證據證明乙方不能勝任其崗位工作的,甲方可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職務。

(五)雙方同意,乙方在受僱甲方工作期間所獲得的任何發明與發現應歸屬甲方。

第三條、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標準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5天,每週至少休息1天)。加班加點按勞動法律規定執行。甲方因生產或工作受當地供水供電計劃調整控制時,可調整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時間,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二)依工作需要,甲方有權安排乙方一個月倒班一次(即早、中、晚輪班)。

第四條、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正常發給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勞動報酬、保險與福利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不底於惠州市惠城區當年度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乙方工資由甲方於下月中旬全額發放。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税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

(二)乙方每月工資按計時計算:即乙方正常工作時間(每天8小時,每週5天;全年除去10天法定休假日,平均每月20.92天)。試用期 元/月。試用期滿後(或續訂合同)基本工資為 元/月。

(三)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四)合同期內,甲方依法為乙方交納社會保險。按規定比例應當由乙方每月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按月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六條、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法律與法規制定的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勞動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按質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乙方須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及技術資料,如因乙方原因泄密而造成甲方之損失,乙方須予以賠償。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被通知方應自被通知之日起5日內作出書面答覆。逾期未答覆的,視為被通知方同意變更本合同有關內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手續。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和終止及續訂。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乙方[h1] 不符合甲方要求及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有吸毒、反動、參加邪教組織以及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違反國家和省有關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或法規計劃外生育的;

6、乙方使用欺騙行為進入公司,隱瞞個人歷史或重大病史的;

7、因上述1-6項以外的原因,在不與有關國家法律、法規衝突的條件下,甲方要求乙方辭職,並且乙方同意辭職。

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10、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12、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有1、2、3、4、5、6項所述原因出現,本合同自動中止。

甲方按照第8、9、10、11、12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30日期滿時辦理解除本合同手續。

(三)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中止合同和辭退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30日期滿時辦理解除本合同手續。甲方同意的,可提前辦理。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書面通知甲方並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乙方由於特殊的個人原因而請求辭職的,甲方同意乙方辭職。

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法律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的,應待處理或審查完畢再行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遇第八條(二)2、3、4情形的除外。

(五)在下列情形下,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否則,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由甲方出資培訓(指有支付貨幣憑證的情況),培訓後為甲方服務期未滿的;

2、屬技術骨幹,承擔某項重點工程的建設、改造任務或科研項目未結束的。

(六)本合同期滿或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七)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本合同手續,甲乙雙方又未及時續訂勞動合同而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視為續延本合同,甲方應當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甲乙雙方就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的,其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本合同期限屆滿的次日起不得少於1年;如乙方在甲方處連續工作滿20__年以上(計於本合同期限屆滿日止),乙方要求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與乙方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甲方[h2] 經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事實勞動關係,並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乙方要求解除事實勞動關係的,事實勞動關係即行解除,甲方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八)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均無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向對方表達不願續訂勞動合同意向的,即視為甲乙雙方同意續訂本合同。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完成續簽手續。屆時,任何一方不願辦理續簽手續的,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相應於1個月工資(按正常生產情況下終止本合前乙方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的違約金。在續訂本合同時,如乙方已在甲方處連續工作滿20__年以上,並要求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與乙方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解除本合同或甲乙雙方不再續訂勞動合同而本合同終止的,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後7天內辦結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

第九條、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 依法應當提前30日通知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有義務提前通知的一方,如需即時解除本合同或被作自動離職處理的,可用向對方支付1個月工資(按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離開甲方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的做法來折抵應提前30日通知的義務。

(二) 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含乙方辭職和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被甲方作自動離職處理的情況。乙方與甲方協商一致提前解除的除外),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1個月工資(按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離開甲方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的違約金。

(三) 乙方由於違法或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嚴重過失,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 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如乙方曾被甲方出資培訓過各種技術或業務,則乙方應依法和依照約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已支付的技術或業務培訓費(按貨幣支付憑證)。

(五) 乙方每月向甲方交存工資 %,共 元,以交足 元時為止,作為乙方的違約金儲備(每月交存金額不得超過月工資的20[h3] %)。甲方將該儲備專户存入銀行不得挪用。如乙方無出現需要支付違約金和賠償甲方經濟損失情況,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甲方將該累存的違約金儲備及銀行利息全額歸還乙方。

第十條、利益衝突

乙方同意遵守甲方的商業道德政策和所有其他公司政策。乙方同意僅為甲方的業務和利益而勤奮工作。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從事獲取其他利益的活動,乙方為從任何其他來源取得報酬而工作,或從任何其他來源收取其他報酬的,均系違反本合同。對某一活動的批准不得視為對任何其他活動的批准。在任何時候甲方認為乙方的上述活動對乙方的工作表現或甲方的利益有不利影響時,甲方有權取消其對任何活動的批准。

第十一條、其他

(一) 乙方已認真學習或閲讀了甲方的規章制度,並清楚這些制度的內容及具體規定,承諾自覺遵守和執行。

(二)、本合同確定雙方的僱傭關係。詳細的人員使用與計劃,請參閲公司員工手冊,公司員工手冊會予以公示。

(三)、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以及本合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已經發布並公開得到的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四)、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減去調解的時效中止時間)向惠州市惠城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五)、若爭議與甲方中止本合同或辭退乙方有關,除非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有管轄權人民法院持不同意見,否則上述中止或辭退被視為有效。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七)、任何條款的無效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其他條款仍充分有效。

(八)、本合同簽署中文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並報惠州市惠城區勞動合同鑑證機關鑑證。擅自塗改或冒籤的無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市屬單位勞動合同 篇4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質:主管部門:

地址: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性別:民族:

出生年月:參加工作年月:學歷:

何時畢業於何校何專業:

何時獲何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何時獲何技工等級任職資格: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温州市人事局關於規範市級事業單位臨時工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聘用制臨時職工,並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接甲方工作需要,在崗位工作(具體事項另行約定)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衞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工作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1,試用期內每月工資元,試用期滿後每月工資元。

2,甲方每月日發放工資。不得無故剋扣,拖欠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根據國家,省有關政策和規定按期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必須合法。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勞動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聘用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曠工時間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3,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六)乙方在聘期內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勞動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3,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合同規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方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違約內容和違約金數額在第九條中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負責人)

乙方(簽章)

年月日

市屬單位勞動合同 篇5

借款單位(簡稱甲方)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

甲方為需要,依據《單位住房貸款辦法》,特向乙方申請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萬元,保證用於。借款期限為年個月,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乙方保證按以下用款計劃供應資金:

年月日萬元年月日萬元

年月日萬元年月日萬元

三、甲方保證按以下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

年月日萬元年月日萬元

年月日萬元年月日萬元

四、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户數額按月利率‰計算,按季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加收利息%。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每天付甲方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不能按時付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帳户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後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七、借款到期後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乙方有權從甲方存款帳户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償。採取第三方擔保的,由擔保方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後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其存款帳户中扣收或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按季向乙方提供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及其它有關資料。乙方有權瞭解甲方生產或項目的經營管理活動,檢查貸款使用情況。

九、甲方法人變更時,應提前天通知乙方,變更後的法人繼續履行原法人所訂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十、甲方填報的借款申請書,抵押或擔保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變更合同條款,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後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擔保方各執一份;副本份,送

十三、補充條款:

貸款單位(印鑑)貸款銀行(印鑑)

法人代表(簽字)法人代表或(負責人)(簽字)

擔保單位(印鑑)

法人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市屬單位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聘用人員)姓 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址: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3、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工作要求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聘用 崗位需要,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 。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和要求。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現,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單位管理制度,忠實履行工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工作時間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

2、實行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四條 甲方保證乙方在合同期內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第五條 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

第六條 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市編辦、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六編〔20xx〕35號文件規定,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為每月 元。薪酬包括: 、 、 。

第七條 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實行打卡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必須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應為聘用人員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按規定比例由甲方和乙方分別承擔,應由乙方承擔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薪酬中代為扣繳。

第九條 甲方按照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和市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規定,建立聘用人員帶薪休假和住房公積金制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按10%執行(繳存基數為基本工資)。

第十條 乙方因工死亡、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和本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乙方因考入普通高等院校、被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用、依法服兵役的,可以及時辦理工作交接,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因學習、就業、健康等其它方面原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可以解除本合同:

1、聘用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用人單位沒有崗位安排的;

2、聘用人員不能勝任工作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或任何一方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

2、聘用人員依法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3、聘用人員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及支付經濟補償金相關未盡事宜,按《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七、爭議處理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或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內容與國家、省、市有關新規定相悖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是確立勞動關係及處理勞動爭議的依據,甲乙雙方應妥善保管。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市屬單位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

名稱

用人單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聯繫方式户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居民身份證號碼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並約定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經與乙方協商一致或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條款,乙方工作時間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實行每天小時工作制,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並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按下列條款執行: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四)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按不低於本條第(三)項約定的工資標準為基數計算。

(五)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如:婚假、喪假、年休假等)期間的工資。

(六)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乙方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崗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二)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七、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條款

八、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本合同不得塗改。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簽名日期:

市屬單位勞動合同 篇8

編號:_ __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註冊地址: 户口所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為 的勞動合同(如: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年 月 日終止。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工作應達到 甲方要求 標準。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① 工時制度(如:①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②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③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

第五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六條 甲方每月 15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元。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

第七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購買社會保險,帶薪年休假,其他不定期員工活動

第九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商業祕密,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或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或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條 乙方有勞動法第二十五條所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 乙方有勞動法第二十六條所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五條 甲方有勞動法第二十七條所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六條 乙方有勞動法第二十九條所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十八條 有勞動法第三十二條所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條 甲方依據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第二十三條 乙方因存在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第(二)項、第(三)項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內容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的其它條款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即日起生效。如要求鑑證,本合同一式三份,鑑證機關留存一份。

甲 方(公章): 乙 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20xx年 05 月 25 日 年 月 日

市屬單位勞動合同 篇9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傳媒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並嚴格履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勞動合同的試用期為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試用期滿,甲方正式聘用乙方。

第二條本勞動合同規定服務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勞動合同的合同期限與服務期相一致。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第三條甲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經過協商,從事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或乙方的培訓考核及績效考核情況,參照乙方的專業知識、經驗、能力和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

第四條乙方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並已經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工作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第五條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三、工作時間及休息時間

第六條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確定平均每週工作5天,(40小時)。

第七條如由於工作需要,甲方要求乙方加班時,在無特殊原因的情況下,乙方必須配合。但是甲方要付相應的加班費,或是以給予相應時間的調休。

第八條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所有法定節假日。乙方病假、事假需按甲方規定申請辦理請假手續,方可離開。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實行崗位工資制。甲方確定為乙方按月發放每月工資________元

第十條甲方確定的發薪日期為下一個月的5日,如遇發薪日為節假日,甲方將順延到最接近的一個工作日發薪。

五、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第十一條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________________

1、在試用期內;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機密,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因乙方違反"員工規章制度"規定,根據該規定應予以辭退的;

4、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5、乙方因病和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又無法勝任其他指定工作的;

6、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和生產計劃發生變化而人員有多餘;

7、甲方宣佈解散或經營期滿。

第十二條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勞動法所規定的醫療期內;

2、乙方因工傷在治療、療養期間和醫療終結後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喪失勞動能力;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超過30日的;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自行解除: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2、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第十五條若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除按第五章第十四條第1、2、3款可即行解除本合同之外,須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

第十六條如果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接受培訓(含省內、外實習培訓),需要延長合同期限或另作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另籤協議。如乙方受甲方出資培訓,在培訓期及培訓結束後工作不滿一年的,因乙方個人情況被辭退或自行離職,乙方應賠償甲方出資的培訓費用,除非雙方另有書面協議。

六、保密規定

第十七條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由於甲方與其客户之間的業務合作關係是甲方的重要財產之一。所以,無論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乙方必須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商業機密包括但不僅限於甲方經營的情況、價格信息、客户資料等公司信息。甲方全職及兼職人員的聯繫名單、市場開發方法及技巧、策略構思、財務、技術、人事、工資、獎金等資料信息。若乙方要求解除本勞動合同,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約提前通知期為25個工作日,在此期間,甲方可以採取相應的脱密措施。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同意以下信息不屬於甲方的商業機密: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從甲方獲得信息時,甲方已通過合法途徑擁有了這些信息並應出示文件或其他證據加以證明;

2、乙方從甲方獲得信息時,該信息已能從公開場合中獲取。

第十九條乙方若出現以下五種情形中的任何一種,將視為乙方對甲方存在泄密行為: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本合同期內,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甲方有競爭的業務;或在本合同期內以全職或兼職的形式受僱於部分或全部經營業務與甲方類似或相同的個人、公司或企業。

2、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及合同結束後兩年內,未經甲方書面正式許可,將甲方的商業機密以任何方式、任何目的泄露或出售給甲方內部不應涉及該商業機密的其他人員或任何第三方。

3、甲方在本合同期內及合同結束後兩年內,未經甲方書面正式許可,以任何形式,任何名義與曾跟甲方了生過業務聯繫的任何客户聯繫,以提供與甲方類似或相同的服務來承攬業務或誘使甲方的客户脱離甲方(承攬業務包括任何一種主動的或應對方要求的表明願意向曾與發生過業務聯繫的任何客户甲方類似或相同服務的行為,如通過電話、傳真、郵件等)。

4、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及合同結束後,未經甲方書面許可、複製、記錄任何在其被僱傭期內接觸到的本公司的商業機密。

5、在僱傭關係結束後(包括乙方離職和辭職後),乙方在三日內尚未將其所保管的任何公司財產返回給甲方。

第二十條一旦乙方發生泄密行為時,乙方同意: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即承擔甲方的全部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及律師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

(2)由甲方追繳乙方因違反本章條款所獲得的收入;

(3)並向甲方支付罰金一萬元人民幣。

七、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工作流程等規程。若由乙方違反某項規定或其工作失誤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應予以賠償。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且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要承擔經濟責任。具體賠償費用由非違約方根據違約者的責任大小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情況而定。如果由於乙方的違紀,甲方對乙方作出開除、除名、辭退等導致雙方勞動關係消滅的處理,屬於乙方違紀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三條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服務期內為甲方服務,若乙方在服務期內未經甲方許可,自行辭職或離職,或由於乙方符合第五章第十四條第1、2、3、4、5款而被甲方解除本合同,則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當月工資作為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當乙方在甲方工作不滿壹年,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當乙方在甲方工作滿壹年但不滿貳年,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當乙方在甲方工作滿貳年但不滿叁年,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上述違約金須在乙方書面提交辭職報告、離職或被辭退後的一週內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完畢。只有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違約金後,甲方才能開始辦理乙方的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勞動爭議的,按下列勞動爭議程序處理:________________

1、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時,由爭議一方或雙方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不服仲裁裁決的一方,可以在收到仲裁判決書即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九、其他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的各項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乙方鄭重聲明,對《勞動合同》內容已完全明白瞭解,同意遵守《勞動合同》及公司規章制度的全部規定。

第二十九條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經營、管理的需要,通過協商對《勞動合同》的內容進行修改、調整或補充,甲乙雙方同意並遵守修改、調整或補充後的新的《勞動合同》。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提出更改合同條款,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署書面協議方為有效。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屬單位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現居住地住址:

户籍所在地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 工作數量,並達到 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

第十一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二條 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三條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月工作時間超過167.4小時,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七、雙方約定的事項

第十五條 甲方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

(二)保守商業祕密的約定:

(三) 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四)其他事項的約定:

八、其他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定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屬單位勞動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住所地: 住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甲方保證以上信息真實有效,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確認所填寫本人郵編、地址作為甲方向乙方送達各類通告、通知或文件的有效地址,如果乙方需要變更送達地址,應及時向甲方發出正式的書面變更通知,在甲方正式收到乙方的書面變更通知之日前,本送達地址依然有效。

乙方已充分了解並熟知甲方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和甲方及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內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選擇下列第 種合同期限類型: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乙方符合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簽訂條件的,根據乙方的意願,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第二條 工作崗位及工作地點

甲方派遣乙方在 (用工單位) 崗位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為 省 市行政區劃內。

如因用工單位情況發生變化,甲方可以就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崗變薪變。

第三條 乙方的待遇

1.乙方的勞動報酬按用工單位的考勤和計酬辦法執行。乙方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實行與用工單位同類崗位勞動者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享受用工單位提供的保險待遇。

3.乙方的工作時間、勞動保護、休息休假等待遇按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執行。

4.鑑於勞務派遣工作的性質,乙方的工資、福利待遇、工作地點、崗位、內容、時間等標準由用工單位根據簽約時乙方的個人實際情況及工作崗位的要求確定;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的個人實際情況發生變化,包括乙方患病、工傷或患職業病、懷孕等情況,甲方有權根據用工單位的建議,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安排乙方待崗,乙方的薪酬同時進行相應調整。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承擔用人單位義務,為乙方提供就業前培訓、職業技能培訓和繼續教育培訓,負責乙方的計生管理工作。

2.按法律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的有關事宜(退休和40、50人員除外)。

3.為乙方工作調動和求職提供方便。

4.作為用人單位負責和用工單位聯繫與乙方工作有關的各種事宜。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如實告知甲方與勞動合同相關的基本情況,保證所提供個人有關證件等信息材料的真實性;如乙方從事的是特種工作崗位的,乙方必須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2.乙方必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有原單位允許自謀職業的證明。

3.乙方未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向甲方提交繳納社會保險等所需資料(包括社保轉移單、身份證、户口本、照片、醫療卡、學歷證書和健康證明等),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和滯納金全部由乙方承擔。

4.認真遵守甲方和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

5.保質保量地完成所承擔的工作,盡職盡責,獲取用工單位的滿意。

6.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 天書面告知甲方,或以一個月工資代替通知。

7.遵守計劃生育政策,即時將婚育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8.乙方應對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前的個人行為負全責;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或用工單位受到其它第三方索賠的,乙方應對此應承擔全部民事責任。

9.乙方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乙方應在接到退回通知後7日內到甲方辦理相關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乙方單方解除勞動關係,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規章制度的,或有以下嚴重違紀行為的:

(1)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受到一次書面警告後,再犯可受書面警告的錯誤的;

(2)乙方因行為不當而被行政拘留或觸犯刑律免予刑事處分的;

(3)乙方工作中有暴力、恐嚇、侮辱、誹謗、擾亂工作秩序以及性騷擾行為;

(4)乙方在與甲方維繫勞動關係期間累計曠工3天/年(含3天)以上,或因曠工受到書面警告又犯同樣錯誤的;

(5)乙方在與甲方維繫勞動關係期間因多次遲到或早退受到書面警告又犯同樣錯誤的;

(6)乙方與其它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建立勞動關係的,

(7)乙方向甲方或用工單位隱瞞其與原單位尚未解除勞動關係或尚有其他未了結事宜,按原單位勞動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不能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或在用工單位工作的;

(8)乙方兼職或直營任何業務並對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影響的;

(9)違反與甲方或用工單位簽訂的培訓、保密等協議的;

(10)乙方無法定理由拒絕履行用工單位指派的工作的;

(11)提供虛假休假證明的;

(12)國家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其他情況。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1000元人民幣以上經濟損失或者給甲方或用工單位名譽造成嚴重損害的。

4.乙方非因法定或本合同約定原因,主動提出不能為用工單位提供正常勞動的。

5.因乙方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或隱瞞重大疾病史,或隱瞞不適合到用工單位工作的背景及其他重要情況的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效的。

6.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7.因戰爭、地震、火災、重大疾病流行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因上述情況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或經濟補償責任。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被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提前30日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工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三)鑑於勞務派遣用工的特殊性質,用工單位因按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整頓或企業改制、分立、合併、解散或其他法定事由等原因將乙方退回的,本合同終止。

(四)鑑於勞務派遣用工的特殊性質,因用工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困難、轉產、重大技術革新等原因需將乙方退回的,本合同終止。

第七條 因乙方原因造成用工單位設備、設施、工具損壞及其他財產損失,乙方應賠償 用工單位損失,甲方不為此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 乙方遇工傷時,應在十二小時內通知甲方及用工單位,甲方按法律規定予以辦理工傷認定及賠償;乙方因未按生產操作規定進行操作導致事故發生的,甲方有權根據損失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並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乙方應承擔保守甲方和用工單位的商業祕密及與知識產權相關祕密的義務,維護甲方和用工單位的合法權益。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如乙方結束或終止用工單位的工作,應在當天與甲方辦理手續;因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辦理者,也應在當天與甲方取得聯繫;因未及時辦理手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因甲方撤回或被用工單位退回,乙方應在撤回或退回的次日到甲方報到:

(1)乙方不能準時報到的,視為曠工;

(2)甲方指定乙方到其他用工單位報到,乙方拒絕的,自甲方指派乙方到用工單位報到之日起視為曠工。

3.乙方因事或因病休假的,應提交書面請假單,並經甲方或用工單位書面批准、備案後方可休假,否則視為曠工。

4.如果甲方或用工單位向乙方提供專業培訓費用,可以與乙方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服務期跨越本合同期限的,本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續到服務期結束時終止。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中的“用工單位”是指與甲方形成勞務派遣合作關係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及其他組織。

第十二條 乙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本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給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方違反本合同的,應按照法律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勞動關係即行終止;雙方同意續簽的,應在本協議終止前一個月內續訂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將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屬單位勞動合同 篇12

甲方(甲方):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

根據民法通則、勞動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

第一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崗位

甲方按乙方工程內容及要求,安排在________崗位實習,乙方應按學校的教學內容及實習要求,努力完成實習任務。

第三條工程報酬

甲方應與乙方學校協商確定乙方工作期間的報酬。具體支付辦法和標準約定如下

第四條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一)甲方實行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作時間。

(二)甲方保證乙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三)甲乙雙方的具體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保險福利待遇

(一)乙方在工程中發生人身傷害,由甲方負責。

(二)其他保險福利待遇約定如下:

第六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在工程期間甲方應根據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衞生的實習條件,為乙方配備必須的勞動防護用品。

(二)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三)甲方不得安排18週歲以下的學生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工作。

(四)甲方不得安排女在經期從事高温、低温、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工作。

(五)乙方在工程工作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規程和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拒絕執行、檢舉或控告。

第七條勞動紀律

(一)甲方有權按照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及工廠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八條本協議的解除、變更、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雙方就本協議的解除條件約定如下:

(三)本協議到期即終止,不得續訂。

第九條違反本協議的責任及其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先經工廠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調解未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程序辦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市屬單位勞動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採取下列第________種期限形式:

1、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甲乙雙方在其他法律文件中約定的服務期到期時間在本合同到期時間明之後的,按照服務期辦理。

二、工作內容及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甲方可以根據工廠經營管理實際和(或)乙方的工作表現、工作能力等,合理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但應徵求乙方的意見。

2、根據甲方的崗位________(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或甲方根據經營需要(經營實際情況)制定。甲方指派乙方臨時性的從事本條第1款工作外的工作的,工作地點按照臨時性工作的地點確定。

三、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__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________天。

2、根據甲方經營情況,甲方對乙方的每天的具體工作時間進行編制與安排,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的安排。

3、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按照國家法律及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辦理。

4、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又無法調休的,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及甲方的規章制度支付加班加點報酬。

四、勞動報酬

1、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每月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工資,遇有假節日的支付日期順延至節假日後的第一天。

乙方月工資為________元,甲方根據其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可以對該工資數額作出變動。乙方試用期內月工資________元。

上述工資數額以乙方每天工作____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____天計算。甲方因生產、經營實際情況縮短工時的,可以減少相應的工資。

2、下列情形之一,根據國家及我省相關文件,甲方可以減發乙方工資且不構成剋扣工資行為:

(1)代扣代繳乙方應負擔的税款、社會保險費的,

(2)配合人民法院等司法、行政機關的司法、執法行為的;

(3)乙方造成甲方損失應承擔對甲方的賠償責任的;

(4)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按照規章制度減發工資的;

(5)乙方請事假的;

(6)法律法規及(或)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的。

3、甲方應按時、依法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甲方違反工資支付規定的,應依據法律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五、社會保險及福利

1、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按照法律的規定有雙方分擔或有一方承擔。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交相關資料,配合甲方的行為。

2、甲方根據規章制度,為乙方提供過節費、非專業技術培訓、參加娛樂活動等福利,具體按照甲方的規章制度辦理。

六、勞動安全衞生

1、甲方應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乙方提供能夠保障乙方人身及財產安全的工作條件及工作環境。

2、甲方應按照法律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保護。

七、保密、服務期及競業禁止

1、知悉甲方商業、技術祕密的職工,應與甲方簽訂保密協議及競業禁止協議。

2、由甲方出資進行了技術培訓的職工,應與甲方簽訂培訓及服務期協議。

3、上述協議由雙方另行簽訂;相關內容與本合同衝突的,按照保密協議、競業禁止協議、培訓及服務期協議辦理。

八、勞動合同的變動

1、乙方有辭職權,但乙方的辭職,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甲方規章制度、本合同及甲乙雙方或乙方簽訂的其他法律文件。

2、未履行辭職手續的辭職行為,如不辭而別等,構成擅自離職,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乙方不到單位上班而又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批,除地震、洪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外,視為自動離職。

3、勞動合同的其他解除、終止及變更,參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辦理。

4、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乙方應當辦理工作交接,內容包含簽收合同解除通知、合同終止通知書、協助辦理檔案、社保關係移轉、完成單位未了結事務等後續工作。

5、勞動合同(關係)解除或終止的文書,應以加蓋甲方印章的書面文件為準。

九、通知等文件的送達

1、甲方對乙方送達的通知、處理單等文件,乙方應當簽收。

2、乙方也可以指定送達地址。

乙方指定的送達地址為:________。甲方可以按照上述地址郵寄或發郵件。郵寄或發郵件後,無退信的,視為送達。

3、甲方在上述方式均無法送達時,可以公告。公告為當地報紙或甲方網站。甲方也可以以兩名工作人員作為見證人,把文件留在乙方的工作崗位或在甲方區域張貼通知,視為送達。

十、規章制度與本合同

甲乙雙方確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規章制度辦理。

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已經閲讀並知悉。

十一、提示及承諾

請乙方仔細閲讀本合同,有不理解及異議之處,請在簽訂合同前提出,甲方予以解釋。

乙方承諾,乙方已經充分的理解了本合同條款。甲方對與本合同訂立的相關情況,如工作地點、報酬等,在本合同訂立之前已經進行了明確的説明。

十二、合同份數與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自簽訂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市屬單位勞動合同 篇14

一、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的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市屬單位勞動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或____________。其中試用期為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_____,工作地點為________。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勞動報酬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每月__日支付工資,支付的勞動報酬為__元/月或____________,其中試用期的勞動報酬為__元/月。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五條、勞動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符合國家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六條、其他未盡事項按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勞動者乙方必須當事人簽字。

甲方

乙方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市屬單位勞動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用人單位)乙(勞動者)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名稱:註冊地址:經營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第二條乙方姓名性別家庭住址:居民身份證號碼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名稱證件號碼户口所在地省(市)縣(區)鄉鎮(街道)

二、本合同期限選用。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以完成某項任務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工作任務完成之日終止。

3、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地區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並按甲方關於本崗位(工種)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或工作任務。

2、在合同期內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甲方與乙方協商同意,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或工作崗位(工種),或指派乙方從事其他臨時性、特殊性工作。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一下第種方式工時制度。

(1)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工作週期內,平均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調休、輪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的,需要到人社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後方可執行。

2、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徵得單位公會和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3、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五、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1、甲方以貨幣的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代替貨幣支付,不得無故拖欠和剋扣勞動者工資,為乙方按月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按第方式執行。

(1)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的工資為元

(2)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3)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絕大多數同崗位(工種)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3、甲方支付給乙方提供正常勞動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有關規定支付給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應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2、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提供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範、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3、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拒絕接受甲方安排的生產、經營和工作任務。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損害職工身體健康的;

(2)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3)違反操作規程的。

七、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提前解除。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或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以及勞動合同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公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九、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申請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或按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規定期限內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凡國家、省有規定的,均按國家和省裏的規定執行;凡屬國家、省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補充條款。十一、甲、乙雙方商定必須遵守和執行的其他事項,載入附錄或作為合同附件。

十二、勞動合同簽訂後,應及時到甲方所在地人社部門辦理用工備案。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四、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附錄或附件: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市屬單位勞動合同 篇1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乙方性別 年齡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要求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技術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工作達到行業標準。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作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40小時。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在保證完成甲方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與休息時間。 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帶薪年休假和在國家法定節日休假。

第四條 勞動報酬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甲方對乙方實行標準工資制度。

乙方工資標為每月 元,其中基本工資元。

乙方在使用期間的工資每月/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無。

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代工的,甲方按每月元支付乙方生活費或按/ 執行。

第五條 保險福利

雙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保險)。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在職期間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規章制度

甲方應依法制定、完善內部規章制度,包括工資、獎懲、安全生產、勞動紀律、職業培訓、競業限制等,並對職業進行教育。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合同。

第七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勞動防護用品。

甲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有職業危害的乙方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

乙方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

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或者乙方已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變更本合同約定內容的,需與乙方協商一致,並填寫“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變更書》。《勞動合同變更書》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及經濟賠償

本合同的解除、終止及經濟賠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賠償責任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或行業性、區域性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約定條款與今後國家和省、市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時間:

市屬單位勞動合同 篇18

本集體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簡稱“企業”)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工會”)雙方在自願和平等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依法簽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企業和工會簽訂本合同,用以明確和調整雙方合作共事的權利和義務的關係。

第二條 工會代表職工整體的利益,依據本合同的規定,指導職工正確處理和企業的勞動關係,並監督和調整這種關係。企業與職工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不得與本合同相悖。

第三條 本合同是雙方為促進企業發展,尊重和調動職工積極性應遵守的共同準則。雙方在有關法律法規範圍內,遵守不低於有關職工就業、勞動報酬、勞動保險、勞動保護、生活福利、退休養老和各種節假日等方面的規定,並努力提供儘可能高的水平和標準。

第四條 企業應根據有關規定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職工利益的權力,在研究決定有關工資、福利、安全生產以及勞動保險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時應聽取工會的意見。企業工會負責人有權列席有關討論企業的發展規劃、生產經營活動及與職工利益有關的問題的董事會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第五條 工會有義務支持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支持企業的合法權益,教育職工認真履行勞動合同,遵守勞動紀律和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協助企業合理使用各項基金,配合企業組織開展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促進企業提高經濟效益,促進企業發展。工會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企業董事會會議。

第二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情況,以不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實行本企業工作制度。

第七條 企業執行定時工作制的,企業安排職工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企業保證職工每週至少休息一日。企業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八條 企業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第九條 企業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企業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職工自行安排。

第十條 企業安排職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的,應按照下列標準給予職工相應待遇:

1.安排職工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2.安排職工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__的工資報酬;

3.安排職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企業有責任不斷改善生產管理,嚴格控制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儘可能避免或減少加班加點。長時間或長期加班以及在公休節假日大範圍加班時,應徵得同級工會同意,並按法定的標準向職工另發加班工資。

第十二條 嚴重有損職工身體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會有權支持職工拒絕執行。在夏季高温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下,工會可以建議企業減少工作時間。

第十三條 企業執行政府規定的各類節假日製度。企業在制訂本企業休假制度時,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三章 勞動保護

第十四條 企業為職工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和標準。企業不提供勞動安全衞生條件的,工會有權與企業交涉,企業拒不改正的,工會可請求當地人民政府作出處理。

第十五條 企業負責對職工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工會給予協助和配合。

第十六條 企業執行政府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企業負責加強和改善勞動技術和工業衞生、勞動防護以及特殊工種和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企業按規定向從事塵毒有害作業的職工提供療養機會與費用。

第十七條 工會支持企業勞動保護管理,配合企業檢查、監督勞動保護情況。

第十八條 工會發現企業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企業建議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企業行政方面必須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第十九條 企業依照國家規定在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及租賃廠房和技術改造工程時,對勞動條件和安全衞生設施實行“三同時”。工會有權對此提出意見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條 企業在引進、推廣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時必須同時引進或採取可靠的勞動保護措施,並對工人進行培訓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條 企業根據工種崗位需要,保證供應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企業應制定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細則。企業向從事特殊工種的職工發放營養補助費或提供營養補助食品。

第二十二條 每年夏暑季節,企業負責採取防暑降温措施,在冬季,企業負責採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二十三條 企業優先保證用於改善職工生產安全和勞動條件的資金。每年由企業提出年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方案,落實資金,組織實施。工會參與安全技術措施立項討論並監督實施情況。

第二十四條 企業和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教育和組織職工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工會支持企業對危及企業和職工安全的行為的懲處。

第二十五條 企業發生職工因工傷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職工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應及時通知工會。工會有權參與調查和提出處理建議。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市屬單位勞動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籍貫: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緊急電話:________

備註:

1.本合同不得複寫,只能用藍,黑墨水填寫;

2.本合同代簽,冒籤,塗改無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月。

2.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月。

備註: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種與甲方招聘要求有關的證件的真實性,如提供不真實的證件,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崗位工作,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乙方應服從甲方所安排的工種、崗位,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工作任務和責任制度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3、乙方的工作任務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為使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安全、勞動保護、衞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在工作中要遵守有關操作規程,愛護甲方的財產。

四、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的標準和辦法為:

正式月:採用計件制,實行多勞多得的方式,如按甲方規定的時間而未能達到基本工資的,按國家標準支付乙方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備註: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後,可以按本企業的工資制度適時調整乙方

工資水平,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

3、乙方試用期工資每月為___________元,試用期為_______月;

4、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違背當地政府的最低工資規定。

五、工作時間和休假:

1、正常工作時間:早上7:30~11:00下午13:00~17:30

2、甲方有權在生產忙碌時,要求乙方晚上或公司指定的休息日加班:

加班工資按計件計算。

3、公司每月1號,16號為休息日

4、公司所有正式員工均享有國家法定假日

六、勞動紀律:

1、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管理制度。

2、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不得損害甲方或業主利益,不得泄露甲方

的商業祕密。

七、教育與培訓:

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職業教育與就業准入的有關規定以及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為勞動者提供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甲方按照勞動法第二十六條、二十七條的規定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法律的規定辦理。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4、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甲方應當在期限屆滿30日前就終止或續訂的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違反方應支付對方違約賠償金____________元。

2、乙方在合同期間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的,乙方如若違反本合同,需無條件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經濟損失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市屬單位勞動合同 篇20

使用説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閲讀本合同。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簽字或蓋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乙方(勞動者):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該工作任務完成的標誌為_________。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部門為_____,崗位(管理技術崗位或生產操作崗位)為_____,職務(或工種)為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

(四)甲方在合同期內因生產經營需要或其他原因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單位工作的,應協商一致並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_小時,每週工作___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為週期,總工時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計時工資

(1)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按____執行,初始工資額為____元/月或____元/時;

(2)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元/月(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計件工資

(1)計件單價;

(2)勞動定額(確定的勞動定額原則上應當使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勞動時間內能夠完成)。

3.其他形式(如實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週期支付工資)。

4.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狀況、物價水平和政府頒佈的工資增長指導線等情況,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經甲乙雙方協商或者以集體協商的形式,依法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和幅度。

(二)乙方的績效薪酬或獎金的計發辦法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津貼、補貼的發放標準和辦法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資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每月日發放(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應按《勞動法》、《_____省工資支付條例》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補休的除外。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按國家、省和本地區的有關規定,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按規定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繳納應由甲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並按規定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應由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應將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和扣繳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如實告知乙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數額為____元/月(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____(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甲方按照國家、省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和保健工作。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七、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四)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書面變更手續。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一)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按照第(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其中按第(7)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履行規定程序後,可以裁減人員,並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8)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8)項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終止的,甲方應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3)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第八條第(一)項第5點情形之一,合同期滿的,甲方應當續延乙方合同期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乙方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三)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乙方賠償金。

(四)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的手續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九、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一)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作如下約定: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不得超過甲方提供的培訓費用,並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雙方作如下約定: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甲方可與其約定競業限制,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競業限制的人員僅限於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後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市屬單位勞動合同 篇21

簽定日期:———————————————

編 號:————————————————

甲方: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一、據甲方生產需要招用季節性臨時工,乙方符合招工條件(另文)者自願報名,經考核合格者予以錄用(試用期為 天)。

二、錄用後,生產期間,按計件工資標準,定時發放,不再享受其它任何費用。

三、生產期間,甲方向乙方提供生產所需的勞動防護用品(工作服當年用工結束時統一收回保管),不再享受生產以外勞保福利待遇。

四、乙方必須遵守以下的廠紀廠規。

1、按照規定上下班,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2、不得找人代替(特殊情況不能上班者,必須事先請假)。

3、愛護公司財物,保管好自己的工具用品。發生丟失要給予賠償。

4、注意環境衞生,進餐統一在公司食堂,不允許在車間內進食。

5、未經甲方准許,不得攜帶廠內任何物品出廠。

6、嚴格按甲方各管理規定(另文)做好本職工作,保證產品質量。

7、滿25天以上才能計發工資,在公司規定日發放工資,其它時間不予發放。

五、如違反上述廠規廠紀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予以辭退;乙方對工廠工作安排,工資待遇或其它種種原因如有不滿,同樣有權解除合同離廠。

六、本合同於每年用工時開始簽訂,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效,當年用工結束時即終止。

七、注意安全生產,乙方如違反操作規程所出現的事故,乙方應負責主要責任;乙方確因無法避免的工傷事故,甲方承擔醫療期間醫療費用及工資。

甲方:_____有限公司

乙 方 籤 字:

乙方身份證號碼:

市屬單位勞動合同 篇22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 期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本合同________ 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____ 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 ;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

經營

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 ,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市屬單位勞動合同 篇23

甲方:乙方:

一、合同期限

從20__年1月10日起至20__年12月31日止,含試用期30天,本合同期滿,雙方未正式書面簽約,則雙方勞動關係自然終止和解除。

二、工作內容

1、甲方因工作需要,聘請乙方為甲方員工,根據情況變化,甲方有權調整乙方職務或工種。

2、乙方應履行甲方制度的崗位職責和流程要求,按時完成本職工作;執行甲方的指示、命令和隨時分配的工作任務,達到甲方崗位職責要求。

三、勞動報酬及福利待遇

1、乙方按照甲方確定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領取勞動報酬,其基本工資不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

2、每月20日前為甲方發放員工上月工資的日期,甲方不得無故剋扣或拖欠。

四、勞動紀律

1、甲方根據經營需要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制定崗位職責,公之於眾。

2、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範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管理技能。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續訂、解除及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終止。

2、甲方因調整生產、銷售管理任務和部門職能安排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或違約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及公司公示的其他通知、公告;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4)《勞動法》和甲方《經營管理制度》規定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六、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乙方未按約定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自行離職或泄露甲方商業祕密、違反保密約定的一律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法律責任並按勞動合同要求乙方承擔合同違約責任,若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例如培訓費、福利費、商業祕密損失等),甲方有權繼續要求乙方賠償。

七、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甲方根據工作的實際情況,節假日期間需要正常生產經營的,乙方要服從甲方安排,同時可領取居班費。

2、實行定額工資的甲方員工的薪資由基本工資、加班工資和獎金三部分組成。

八、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一份。

2、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當事人可向當地基層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申請應自勞動爭議之日起60日內向仲裁機構提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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