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大學教師職務聘任的協議書(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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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大學教師職務聘任的協議書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高校______________
工商註冊號: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高校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張莉_____
乙方(受聘者)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指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了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合同期限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被聘任在助教職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高校。
2.乙方願意按照本合同書約定及甲方關於本職位工作任務和職責要
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實現工作目標。
3.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教學安排,每學年完成專科生或本科生教學任務,總學時數達到200學時以上
4.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地完成教學任務,認真完成學院分配的教學工作及行政管理工作,認真進行課程建設。
三.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持,配合履行職位職責,要求甲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能力允許的前提下,為乙方提供教學和科研必要的工作條件,應該從人力、物力和時間上為乙方主持和完成項目提供便利。
2.乙方依法享有休假,婚假,喪假,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具體標準按上級指示執行。
四.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忠誠教育事業,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恪守學術規範,嚴謹治學,團結合作,愛護學生,關心集體,自覺維護學校聲譽。
2.乙方同意按照聘任期內甲方施行的《教師編制核定,職位設置與職務聘任規程》的要求履行義務和承擔相應的責任,同意履行本合同所承諾或約定的義務和職位職責。
3.乙方承諾,未經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並獲甲方許可,不在校外兼任有報酬性的職業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每週共工作五天,每天不超過6課時,任課教師可根據課表安排,實行彈性工作制。因工作需要,甲方還需要乙方加班加點的,乙方須予以服從。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或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相關規定支付300%和200%的工資。
六、勞動報酬
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元/月,不享受津貼和獎勵工資。
試用期結束後,正式上崗後的工資為結構工資制,按月發放。分為基礎年薪工資、學校的績效獎勵工資、工作量津貼三部分。
1.基礎年薪工資
(1)月基本工資________元。
2.工作量津貼:
職務津貼:擔任______職務,________元/月。
3.獎金:
(1)全勤獎金:___元/月
(2)年終獎金
(3)寒暑假生活補貼:寒假_____元,暑假_____元。
本合同履行期內,甲方可以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調整乙方所擔任職務並按照甲方的工資標準相應調整乙方工資中的第1項。
七、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有關規定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因特殊情況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終止本合同;
(1)合同期滿;
(2)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3)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另行安排工作的;
(7)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又不服從工作安排或者重新安排後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
(8)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按照國家規定乙方經甲方同意考入高等院校深造以及經甲方同意調出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相關工作條件的;
(3)乙方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4、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如果甲、乙雙方要解除、終止本合同,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
九、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履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付給對方相應的賠償金。
2. 乙方違約解除勞動合同的,應賠償甲方為招用乙方而支出的招錄費、培訓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3、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須按乙方在甲方的月基本工資的五倍支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由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的,乙方尚須補充賠償。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校人事處備案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大學教師職務聘任的協議書 篇2
聘用企業:_________
受聘人:_________
依據《_________》和《_________》文件精神及有關人事政策、法規,經_________人民政府常務會研究決定,在教育系統試行新教師任用協議制。聘用企業與受聘人員按照自願、平等的原則,簽訂此任用協議書並一同履行如下條款。
一、聘用企業聘用受聘人員為_________學校教師,從事_________學校教育教學工作,聘用期限為三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在聘用協議期內,受聘人員享受公辦教師一切待遇,聘用協議一經解除,即終止聘用期內的一切待遇。
三、聘用期內,受聘人員按照聘用企業制定的崗位職責履行義務,完成_________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目標。
四、受聘人員在聘期內不得到其它學校應聘,否則視為自行終止協議。聘用協議期滿,根據檢測情況和被聘教師個人意願,可以在原聘用企業續簽協議,也可到縣內缺編的其它農村中國小應聘。
五、聘用協議期內,受聘人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聘用企業可以解除聘用協議。
1、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目標,給學校工作造成嚴重損失的;
2、不服從聘用企業工作部署的;
3、嚴重失職,對學校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不能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違反工作紀律或其它規章制度,品行不端,師德修養差經教育仍不改正,在校內及社會上影響很壞者;
5、年度檢測不通過的;
6、被依法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7、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仍不能從事原工作,又不服從另行部署適當工作的;
8、受聘人連續曠工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以上的;
9、FL功習練者。
六、下列情形之一者,受聘人員可以規定聘用企業解除聘用協議。
1、聘用企業不能履行聘用協議;
2、經聘用企業同意,受聘人員升學、應徵入伍、調出綏中縣教育系統到其他企業工作。
七、聘用雙方都應認真履行協議約定,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約定,都要承擔違約責任,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現實損失承擔經濟賠償。
八、此協議一式四份,聘用企業、受聘人、縣教育局、縣人事局各留存一份。
九、此協議由聘用企業與受聘人員簽訂後,經_________教育局、縣人事局審批後生效。
聘用企業(簽章):_________ 受聘人員(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據《勞動法》建立勞動關係的書面法律憑證。勞動合同也是穩定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強化勞動管理、勞動者保障自身權益、雙方處理爭議的重要依據。
《勞動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都要簽訂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的重要作用:
1、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強化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守法意識。以勞動合同的形式明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之間就有了一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在勞動過程中,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管理職工,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職工也依據勞動合同保護自身的權益、履行相應的義務。
2、簽訂勞動合同可以有效地維護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都要規定一定的期限,在合同期內,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不能隨意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就是否續簽合同等重新進行協商,這就保持了用人單位用人和勞動者求職的靈活性。
關於大學教師職務聘任的協議書 篇3
甲方(聘任方):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專業技術職務: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的規定,經學校授權,《_________》大學校長作為甲方與受聘人員(乙方)簽訂職位聘任合同書,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職位聘任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無固定期限聘任合同。這裏所説無固定期限是指國家法律,政策或學校規定的被聘任者退休之前的期限。
乙方在受聘期內辭職,應提前6個月通過所在院系向學校遞交辭呈。
第二條 工作任務與目標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被聘任在教授職位工作。如果院系發生變化,雙方應該根據需要重新確認乙方工作的院系和職位。變動之後,乙方原來合同規定的待遇等內容原則上不應該改變。
2.乙方願意按照本合同書約定及甲方關於本職位工作任務和職責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實現工作目標。
3.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教學安排,每學年完成研究生或本科生教學任務,總學時數達到200學時以上。
4.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地完成教學任務,認真完成學院及教研室分配的教學工作,認真進行課程建設(如教材編寫,教學內容和教學方式改革,實驗方法變革等)。
5.爭取和主持科研項目,科技創新研究任務及目標
(1)乙方在考核期內,必須至少主持過1項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或至少主持1項省部級以上重大項目的子課題;或主持1項橫向科研項目(科研經費在_________元以上)。
(2)乙方對主持的科研項目,應該認真負責,必須按照項目計劃書的內容以及學院科研項目中後期管理的相關規定保質保量地完成。
6.乙方在考核期內平均每學年必須有1篇在國內核心期刊或國外雜誌上公開發表的學術論著(第1作者或通訊作者,作者單位為___大學);或考核期內有1篇公開發表在sci收錄雜誌(if3.0以上)學術論著(第1作者或通訊作者,作者單位為_______大學)。
7.乙方應該積極參加學院以及所在教研室的學科建設工作,協助完成相關的學科建設目標。
8.乙方應該完成學院以及教研室分配的與教學相關的工作以及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條 乙方權利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持,配合履行職位職責,要求甲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能力允許的前提下,為乙方提供教學和科研必要的工作條件。
乙方在本校每連續工作滿五年,在學院允許的前提下,可享受6個月的學術假,職從事學術研究工作;學術假為有薪假期,乙方在享受學術假的學年,基本教學工作量要求減半;乙方要求享受學術假,需提前6個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請。
乙方如主持重大科研項目,或參加重大課題研究工作並且在項目中負有較重要責任,在課題進行期間,可申請額外享受不超過二年的有薪學術假,在享受學術假期間,乙方教學工作量免於考核。
甲方必須為乙方申請項目提供必要的條件。
甲方應該從人力、物力和時間上為乙方主持和完成項目提供便利。
第四條 乙方義務
乙方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忠誠教育事業,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恪守學術規範,嚴謹治學,團結合作,愛護學生,關心集體,自覺維護學校聲譽。
乙方同意按照聘任期內甲方施行的《教師編制核定,職位設置與職務聘任規程》的要求履行義務和承擔相應的責任。
乙方必須完成《_________醫學院教師職務基本責任標準》中所要求完成的工作任務,並達到相應職務所規定的考核指標。
同意履行本合同所承諾或約定的義務和職位職責。
乙方承諾,未經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並獲甲方許可,不在校外兼任有報酬性的職業。
第五條 工資和福利
1.在聘任期內,甲方應該按照國家和學校規定的標準和乙方的工作性質等支付工資給乙方。
2.除前款工資性勞動報酬外,乙方還可按學校規定領取校內津貼(含税金)。在學校津貼制度發生變化的情況下,上述津貼制度應同時變化。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根據法律,法規和學校規定減發或停發乙方基本工資,校內津貼和生活補貼,並視情形解除本合同:
(1)當月事假,病假超過學校規定工作日;
(2)出現曠工行為;
(3)受黨政紀律處分;
(4)不能很好履行職位職責的,且造成嚴重後果和惡劣影響的;
4.乙方有權享受國家法律,_________省地方法規和學校規定的各種社會福利待遇,包括保險,醫療等費用。甲方同時為乙方子女就學提供可能的方便。
5.甲方不提供住房。有關住房的待遇按學校現行政策執行。
6.公派出國(出境)按照學校教職工出國(出境)辦法執行。
出現本合同第七條所列舉情況,被甲方解聘者,乙方不再享有甲方提供的上述權益。
第六條 聘任考核
1.甲方按照國家法律和學校規章定期對乙方履行職位職責狀況進行考核。
2.在聘任期內,乙方有義務每學年向甲方考評機構提交書面述職報告或履行職位職責情況總結。
3.考核標準
(1)乙方同意按照學校《教師編制核定,職位設置與職務聘任規程》以及《_________》中所列各項內容與指標進行考核。
(2)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之約定。
4.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考核辦法接受考核。
5.考核結果作為工資,職位津貼發放和繼續聘任的依據。若乙方經考核不合格,則甲方有權視情況減發或停發工資,職位津貼,甚至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解聘
1.乙方在受聘期間有以下之一情形者,甲方可以解聘:
(1)乙方在考核期內未能完成《教師職務聘任合同》規定之工作任務;
(2)乙方受聘期間發生重大教學責任事故和工作責任事故,對學校和他人造成了嚴重損失;
(3)乙方經學校學術委員會確認,有嚴重違背學術道德,違反學術規範的情節;
(4)乙方未經學校同意擅自離校或出國人員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歸,超過三個月,或在一個月內經兩次書面催促明確拒絕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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