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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銷售人員勞動合同範本(通用13篇)

實用銷售人員勞動合同範本(通用13篇)

實用銷售人員勞動合同範本 篇1

甲方(單位名稱):              住所地:

實用銷售人員勞動合同範本(通用13篇)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文書送達地址: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2、試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3、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所處的部門、工作任務、工作地等,乙方應接受調整。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業績確定工資報酬,在本單位內參照適用同工同酬待遇。。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3、甲方按月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不得無故拖欠。

4、甲方在年終時根據乙方的當年實際業績、效率、效益、損失、工作態度等因素考核結算乙方的獎金。

第四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五條 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因其它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説明理由,並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第七條 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責任保證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後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係。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第八條 商業保密及競業禁止

1、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祕密,包括客户信息、相關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或者他人進行使用,此保密期間不限於勞動合同期限。

2、乙方自雙方勞動關係以任何形式結束之後,在兩年內不得與甲方形成競爭關係,此條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幫助他人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工作。

3、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須向甲方賠償   萬元違約金。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當事人嚴重違背本合同約定條款而導致本勞動合同解除的,則須向對方承擔違約金十萬元。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由於經常接觸甲方公章等印鑑,所有涉及乙方與甲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證明、欠條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的一律無效,對此乙方完全同意並遵守,此條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後。

2、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守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達地址發生變動,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達,即視為履行了通知義務。

第十一條 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管理機關備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蓋騎縫章。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實用銷售人員勞動合同範本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合同制職工,並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期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試用期從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期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解除(終止)合同條件出現時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期從__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_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量化)和考核辦法:詳見附件。

(三)乙方的崗位職責:詳見附件。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乙方業績、考勤、開展業務行為不符合甲方關於業務人員考核和聘任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依據甲方的有關制度及本合同約定,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

(一)雙方同意按__________工時制度執行:

1.標準工時制。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 8 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 40 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者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制。應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3.不定時計算工時制。應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費。但是,因銷售系列員工崗位的特點,乙方自願在節假日等工作時間之外進行市場調研、客户資料整理等工作,未經甲方確認加班的,甲方不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元。

(二)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後的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其他績效報酬,其中月基本工資為元,其他報酬及考核詳見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

(三)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調整到相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元。

(四)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60天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勞動紀律。

(一)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衞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二)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可能產生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基本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又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七)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7天書面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有續訂意向的,應當在本合同屆滿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乙方應當向甲方指定的個人交接工作,歸還其佔有的甲方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資產,向甲方完全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與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辦理離職手續及其他未了結事項。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保險金。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八、經濟補償、賠償與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時,對於符合勞動合同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乙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出的費用;

2.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 %。雙方若另有培訓協議約定的,按照培訓協議辦理。

3.對甲方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其他乙方應當賠償的費用。

(三)乙方尚未與甲方解除本合同,又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五)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六)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甲方可以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具體情況,與乙方訂立保密與競業限制條款。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安全準則、薪酬制度、考核制度、考勤制度等公司相關管理辦法,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

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執行。

十二、經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繫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可由乙方指定的委託代理人代為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簽署本合同前,雙方確認:各方均已認真閲讀了本合同條款及附件,並對合同及附件內容完全理解,承諾嚴格遵守合同約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用銷售人員勞動合同範本 篇3

確認書號:_________

日期:______

簽約地點: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

買賣雙方茲同意根據下列條款成交: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運:於___________從__________港至______允許轉船和分批裝運。

保險:賣方須投保水漬險及戰爭險,按__________保險公司條款規定投保金額為發票金額之110%。

付款條件:茲確認,賣方須於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收到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該證在上述裝運日期後15天內在______議付有效。

信用證須證明允許轉船和分批裝運。如果賣方在規定日期前未能收到信用證,則本確認書即告失效。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詳見憑買方樣品圖解(略)

賣方: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

實用銷售人員勞動合同範本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合同制職工,並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 ,在試用期間,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能力,有權對乙方進行調崗;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量化)和考核辦法:按公司規定執行;

(三)乙方的崗位職責:詳見崗位説明書;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乙方業績、考勤、開展業務行為不符合甲方關於業務人員考核和聘任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依據甲方的有關制度及本合同約定,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

(一)雙方同意按 工時制度執行:

1、標準工時制。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 8 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 40 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者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制。應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3、不定時計算工時制。應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費。但是,因銷售系列員工崗位的特點,乙方自願在節假日等工作時間之外進行市場調研、客户資料整理等工作,未經甲方確認加班的,甲方不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其他績效報酬,其中月基本工資為 元,其他報酬及考核詳見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

(三)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15 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調整到相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須提前七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與甲方協商後,需將客户轉交於公司,辦理好相關離職手續方可離職;如未辦理離職手續,公司有權按企業規章制度進行薪資結算;

(五)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60天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五、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可能產生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泄露甲方商業機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或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保有追償權利;

6、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乙方應當向甲方指定的個人交接工作,歸還其佔有的甲方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資產,向甲方完全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與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辦理離職手續及其他未了結事項。

六、賠償與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乙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出的費用;

2、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80%.雙方若另有培訓協議約定的,按照培訓協議辦理。

3、對甲方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其他乙方應當賠償的費用。

(三)乙方尚未與甲方解除本合同,又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五)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七、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代表(簽名)

日期:

實用銷售人員勞動合同範本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性別:

民族: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户籍所在地: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合同制職工,並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期從年 月 日起至法定或約定解除(終止)合同條件出現時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期從 之日起至 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量化)和考核辦法:

詳見附件。

(三)乙方的崗位職責:

詳見附件。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乙方業績、考勤、開展業務行為不符合甲方關於業務人員考核和聘任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依據甲方的有關制度及本合同約定,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

(一)雙方同意按 工時制度執行:

1、標準工時制。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 8 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 40 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者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制。應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3、不定時計算工時制。應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費。但是,因銷售系列員工崗位的特點,乙方自願在節假日等工作時間之外進行市場調研、客户資料整理等工作,未經甲方確認加班的,甲方不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元。

(二)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後的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其他績效報酬,其中月基本工資為元,其他報酬及考核詳見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

(三)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調整到相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元。

(四)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60天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勞動紀律。

(一)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衞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二)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可能產生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基本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又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七)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7天書面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有續訂意向的,應當在本合同屆滿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乙方應當向甲方指定的個人交接工作,歸還其佔有的甲方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資產,向甲方完全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與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辦理離職手續及其他未了結事項。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保險金。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八、經濟補償、賠償與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時,對於符合勞動合同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乙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出的費用;

2、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 %。雙方若另有培訓協議約定的,按照培訓協議辦理。

3、對甲方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其他乙方應當賠償的費用。

(三)乙方尚未與甲方解除本合同,又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五)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六)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甲方可以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具體情況,與乙方訂立保密與競業限制條款。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安全準則、薪酬制度、考核制度、考勤制度等公司相關管理辦法,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

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執行。

十二、經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繫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可由乙方指定的委託代理人代為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簽署本合同前,雙方確認:

各方均已認真閲讀了本合同條款及附件,並對合同及附件內容完全理解,承諾嚴格遵守合同約定。

甲方(蓋章):

代表(簽名):

乙方(簽名):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實用銷售人員勞動合同範本 篇6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 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 庭 住 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依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崗位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換工作崗位。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選一)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_小時,每週工作_小時。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_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_小時

第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種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三、勞動條件及勞動保護

第六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及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及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元。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綜合工資制:(1)基本工資為_元;(2)提成工資:按照月銷售量考核,具體為_。

第九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甲方可根據其生產經營效益狀況和職工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第十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社會保險

第十一條 甲應按國家和海口市的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四條 乙方應做到:

(一)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

(二)服從甲方安排,忠於職守,珍惜甲方聲譽,維護甲方利益,保守甲方祕密,全心全意為甲方服務;

(三)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四)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經濟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來崗位工作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嚴重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三) 乙方被依法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乙方仍在甲方工作,甲方未提出異議,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合同期內,任何一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給對方經濟損失的,應依據產生損害後果和責任大小,給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三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人民幣_元。

第二十四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六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其它

第二十七條 以下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

(二)______。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均認真地進行了閲讀,其內容均已熟知,並積極自願履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必要時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實用銷售人員勞動合同範本 篇7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經濟類型:有限公司

地 址:

郵 編:

乙方(職 工)姓 名

性 別

年 齡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

户籍住址

郵 編

緊急聯繫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誌是 。

(二)試用期共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若到崗之日與試用期約定上崗之日不符的,試用期同時提前或順延。

(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或工種):

(二)乙方的工作地點 :

(三)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崗位;

(四)乙方的具體工作內容:乙方應勤勉盡職,整體負責區域內營銷工作,執行公司的營銷策略與行政制度,負責貨款回收,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工作:

1、 營銷工作:

(1) 審慎瞭解轄區內市場特點,並對各地市場的競爭局勢有清晰的認識,並能夠指導代理商具體的市場推廣工作。

(2) 在區域內開發有實力的大客户,不斷擴大客户網絡資源。

(3) 與客户保持密切的聯繫,協調客户之間出現的各種問題,充當客户與公司之間的聯絡溝通橋樑,及時解決客户在經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消除客户對公司的意見及誤解,提高客户對經營我公司產品的忠誠度;

(4) 每月合理安排時間巡視直接跟進區域,檢查、指導該區域的工作,引導客户開展日常業務管理和培訓。對間接跟進的區域要把握重點,及時瞭解情況,部署工作,每月至少與區域內直接客户面談1次,並提出問題,分析並解決問題。

2、對公司營銷策略及行政制度的執行:

(1)綜合分析競爭對手優劣勢,並結合我公司情況與市場情況,制訂合理有效的區域推廣策略。

(2)從自身做起,擁有先公後私的良好職業作風,對團隊的成長與良性運作負責。

(3)認真作好區域經理的工作計劃、工作日誌表。

(4)服從公司的營銷策略與行政制度,服從公司的整體利益,對公司品牌發展以及在當地市場的銷售業績負責。

(5) 積極推廣公司的產品,並保護轄區的價格秩序,不得在不經過公司批准的前提下進行私下調貨。

3、 銷售貨款的及時回收工作:

(1)隨時瞭解、跟進銷售進度情況,重點客户的入貨額及產品結構。

(2)做好區域內日常交易往來客户的貨款回收工作,保證月底客户無欠款;每季度對區域內所有客户的貨款清結情況進行統計,進行清理回收,確保所有客户無欠款。

若因乙方工作失誤,失職,或與客户溝通協調工作不到位,導致呆賬、壞賬、死帳給甲方帶來損失的,甲方有權按月從乙方提成中扣除計提外,可依照公司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確因客户單方面等原因造成的呆死賬,經公司允許並備案的除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

(即每日工作 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 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

(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基本工資+銷售提成:詳細參見大區經理績效考核辦法。

(三)甲方每月15 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安全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3、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4、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十一、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三、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實用銷售人員勞動合同範本 篇8

甲方(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護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1、從年月年日止。

2.試用期為 。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工作內容(崗位) :

2、工作地點 :

3、崗位職責(根據公司業務發展需要,公司有權做出相應調整)

A.依照公司制定的銷售目標,制定本年度銷售預測及指標分解、銷售計劃,制定渠道。對營銷思想進行定位,確保完成公司制定的銷售目標。

B.銷售隊伍的建設與培養,定期組織員工舉行例會,分享會,學習相關專業知識。

C.按規定處理客户訂單(報價單,合同,任務單,出運單等),支持業務員確保重點客户訂單操作順暢及所有訂單處理無差錯。

D.依照公司財務政策,合同條款和出口信保相關規定,負責監督並支持業務員及時催收貨款,確保貨款安全及時回收。

E.依據市場信息,參與及協助國內外市場的潛在及現有重點客户談判,開發及後續訂單操作,確保重點客户成功率和簽約客户滿意率。 F.按照公司領導要求,完成交代的其他任務。

G.注意業務員工作狀態,落實公司制度,對業務員要起到監督作用,防止業務員泄露公司機密及飛單行為。(如因監管不力,制度落實不完善導致飛單或資源泄露,要負重要責任。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8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薪酬結構:基本薪資+績效提成+特別獎勵+福利補助

1、基本工資:試用期元/月,轉正後/月。

2、績效工資:(詳見附頁)

3、甲方每月發給乙方交通補助 元,通訊費補助元,餐補費 元;轉正後與薪水同日發放。

(三)甲方每月日發放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安全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 作業,可能產生 職業危害,甲方應採取 防護措施,並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 1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

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實用銷售人員勞動合同範本 篇9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被聘用者)姓名:

性別:

家庭住址: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崗位及職務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 銷售部 崗位工作,並聘任 銷售經理 職務。

二、聘用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 20xx 年 9 月 1 日至 20xx 年 8 月 31 日止,期限為 三 年。試用期自 20xx 年9 月 1 日至 20xx 年11 月 31 日止,期限為 三 個月。

2、本合同自 20xx 年 9 月 1 日至合同中約定之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三、工作職責、內容和工作條件

1、乙方的工作職責: 在湖南省外市場開展銷售業務工作。

2、具體工作內容及要求: 按照公司的指導價格開展產品銷售工作,老客户的維護與新客户的開發,貨款的及時回收與產品售後服務。

3、乙方必須在前三個月每個月完成五十萬的銷售額,三個月後月銷售額必須達到一百萬,銷售額以到賬金額為準。

4、乙方必須全身心的為公司服務,不得為其他公司推銷任何產品,或有任何兼職情況發生

四、工作報酬

1、甲方根據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按月核發乙方應得的工資,試用期每月工資(人民幣)陸仟元整/月。並實行薪酬加提成制度,具體標準為:月銷售額五十萬以內,提成為一個點,月銷售額五十萬以上一百萬以內為1.2個點,月銷售額為一百萬以上,提成為1.5個點。

2、乙方在需要出差時的食宿費用包乾制度,具體標準為 元/天(含食宿),但須填寫出差申請單,提請公司副總審核、總經理批准,每天並向公司彙報出差情況,填寫好出差情況表,並與當月及時辦理出差報銷手續。

3、出差時產生的交通費用以正常的汽車或火車票價進行核准報銷,如因工作需要需乘坐高鐵或飛機須報請經理室同意後方可報銷,工作前三個月出差時可適當補助的士費用 元/天。

五、工作紀律以及責任追究

1、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製定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的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乙方可根據公司實際全心全意的開展自己的工作,自覺遵守公司的保密協議。如出現替其他公司推銷類似產品等情況第一次警告,並罰款五千元,第二次就按自動離崗處理,不結算工資。如不在甲方的指導價格範圍之內,私自調動價格,每出現一次罰款1萬元,甲方核准同意的除外。

3、乙方應向甲方遞交詳細的工作計劃與目標書,履行好自己的崗位職責,確保完成甲方的銷售任務,如因乙方工作失誤,造成客户重大投訴,取消訂單或退貨,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提成點。

六、聘用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

(2)、私自調動價格的。

(3)、私自替替他公司推銷類似產品的。

(4)、嚴重失職、瀆職,營私舞弊,客户有重大投訴,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4、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

5、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續延本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手續。

6、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變化,與乙方協商變更合同有關條款內容,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7、乙方被依法開除、勞動教養、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銷售人員勞動合同範本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單位勞動保障代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甲方註冊登記地址         郵編

生產經營地址          聯繫電話 (人力資源部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個人勞動保障代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户口所在地           户口性質

現居住地址          郵編

住所電話           手機號碼

特 別 提 示

1、本合同適用於全日制勞動者。勞務派遣勞動者使用《勞動派遣勞動合同書》,非全日制勞動者使用《非全日制勞動合同書》,建築業生產操作類崗位勞動者,特別是農民工使用《建築業勞動合同書》。

2、法定代表人和負責人,是指甲方註冊登記證上登記的人員。户口性質是指非農業户口或者農業户口。

3、三種不同的勞動合同期限,雙方只能選擇其中一種。

4、工作崗位、工作地點等發生變動時,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協商變更勞動合同。

5、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的,要經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6、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用人單位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安排勞動者加班。

7、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應當按照《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要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8、當用人單位有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持有一份、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未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等行為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正、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B、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 年 /月 / 日起至該項工作任務完成止。

實行試用期制度的,其中試用期為 / 個月,從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日止。(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第二條 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依法協商變動乙方的工作地點。

第三條 工作內容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其在 崗位(工種)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協商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乙方按照公司制定的每月或全年銷售計劃完成銷售目標,按照甲方規定定期對商品庫存進行盤點,產生差異由乙方自行補差。

(四)乙方在聘用期間不得兼職與甲方同類競爭品牌的銷售工作,不得泄露甲方銷售商品的商業祕密,一經發現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扣除當月工資,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其他具體工作內容乙方須按照甲方崗位工作責任制度執行。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依法制定工作時間制度。經雙方協商確定,乙方執行下列A種工時工作制。

A、標準工時制。具體工作時間為

B、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C、不定時工作制。

(二)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有關休息休假規定,保障乙方休息休假的權益。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工資執行下列 D 條款。

A、乙方的工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確定。

B、甲乙雙方協商約定月工資 / 元。其中,試用期月工資 / 元。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其他形式:基本工資 (試用期)+提成,提成按公司規定發放。每個月支付員工基本工資的80%,剩餘20%基本工資做為全年績效考核,在年底根據績效考核一起發放,中途離職人員不發放剩餘的20%績效工資。

(二)甲方於每月 15 日之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享有最低工資保障。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雙方約定加班工資計發基數月標準為 / 。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社會保險方面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其中,規定應由乙方繳存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三)乙方按規定享受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七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甲方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

(六)甲方執行國家就業准入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不斷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

第八條 勞動合同履行和變更

(一)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二)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內容的,雙方應當簽字確認。

第九條 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公佈的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或者經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程序解除乙方勞動合同:

1、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但甲方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乙方,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乙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按本條(三)、(四)項約定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在試用期內甲方與乙方解除合同的,應當向乙方説明理由。

(七)乙方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八)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十)甲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條第(五)項約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有本條第(五)項第2點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乙方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三)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應當續訂或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甲方按規定執行。

第十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一)甲乙雙方可在本條中約定或者另行簽訂保密協議、服務期協議和競業限制協議等其他約定條款。

(二)在工作期間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培訓所需費用先由甲方先行墊付,乙方在滿一年後不需要支付其費用,若未滿一年提前離職的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未其培訓的全部費用開支。

(三)若乙方不需要甲方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需要簽定不繳納社會保險確認書;甲方將為表現好的乙方繳納住房公積金,具體評選辦法另定。

(四)乙方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經過同意後方可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離職,離職前必須做好交接手續方可離職,否則甲方將不支付當月工資。

(五)對於涉及公司相關商業資料的乙方在離職後半年內不得從事與甲方同行業的相關工作,並與甲方簽訂一個承諾的補充協議。

(六)乙方在工作中出現差錯對甲方造成的損失須全額賠償。

第十一條 法律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當依法履行勞動合同。

(二)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三)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或者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的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服務期義務或競業限制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其它事項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三)本合同不得代簽和塗改,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實用銷售人員勞動合同範本 篇11

甲方因業務需要聘用乙方為店面銷售人員,經協商,就雙方的權利義務約定如下:

1,乙方的工作為店面銷售。

2,甲方為乙方提供相應的培訓。

2,合同期限為一年,試用期 個月,試用期間工資,期滿後的工資待遇為底薪500+提成(銷售額的10%)+每月50元全勤獎。合同到期後雙方均同意續簽的另行簽訂合同。

3,因銷售人員流動性較強,為保持人員的穩定,保障甲方的正常營業不受影響,每月銷售提成推遲一個月發放,合同到期時的一個月與底薪一起發放,如在合同期內乙方違約提前解除合同則上月銷售提成做為違約金不再發放。

4,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乙方需嚴格遵守,如乙方違反甲方管理制度或因為乙方自身情況的變化不適宜繼續履行本合同的,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5,如雙方欲提前解除合同,應至少提前一月通知對方。

6,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7,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申請業務員的條件:

1.年滿18週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均可申請,唯申請人不得為:列入國家公務員、現役軍人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兼職的人員及中國政府禁止的任何_和非法組織成員。

2.服從管理,有拓展業務能力。

第二條 協議期限

1.協議有效期:自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止。

2.聘用期滿前,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聘用協議。

第三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公司需要聘用乙方為兼職產品業務員。

2.甲方根據公司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不再簽訂崗位聘用協議。

第四條 工作紀律

1.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依法經營,依法納税。

2.尊重社會公德,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開展業務活動。

第五條 工作報酬

1.甲方按有關規定及制度,根據乙方的業務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發放工資及獎勵(具體發放標準詳見獎勵制度)

2.甲方薪水結算為週薪,每星期六為薪水發放日

第六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協議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協議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實用銷售人員勞動合同範本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補充條款,以期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承諾,所提供的個人簡歷、證件等所有資料真實、無誤。否則,甲方可以據此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並且不負擔任何賠償責任。

二、甲方《員工守則》、《銷售任務承諾書》等管理規章制度作為本協議附件,乙方確認已全部閲讀並理解其含義,並將予以嚴格遵守。

三、甲方有權按照上述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工作業績考核,並依據考核結果決定乙方的留用、轉正、職務調整、薪資調整及解除合同。

四、乙方承諾,現與其他任何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及競業限制。

五、乙方承諾,現沒有任何形式的兼職,在職期間,不直接、間接或變相從事或經營與公司相同或相近的業務。如有任何形式的兼職現象,甲方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同時解除勞動合同,並追究法律責任。

六、在聘用期間,出現以下情況,甲方可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或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試用期內未能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務;

2、正式銷售人員連續兩個季度未完成銷售任務的50%;

3、違背職業道德,給甲方造成較壞的影響和嚴重經濟損失者;

七、以上內容為勞動合同的補充內容,是勞動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實用銷售人員勞動合同範本 篇1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合同制職工,並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_________________,在試用期間,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能力,有權對乙方進行調崗;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量化)和考核辦法:_________________按公司規定執行;

(三)乙方的崗位職責:_________________詳見崗位説明書;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乙方業績、考勤、開展業務行為不符合甲方關於業務人員考核和聘任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依據甲方的有關制度及本合同約定,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

(一)雙方同意按工時制度執行:_________________

1、標準工時制。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者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制。應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3、不定時計算工時制。應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費。但是,因銷售系列員工崗位的特點,乙方自願在節假日等工作時間之外進行市場調研、客户資料整理等工作,未經甲方確認加班的,甲方不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其他績效報酬,其中月基本工資為元,其他報酬及考核詳見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

(三)工資發放日為每月15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調整到相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須提前七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與甲方協商後,需將客户轉交於公司,辦理好相關離職手續方可離職;如未辦理離職手續,公司有權按企業規章制度進行薪資結算;

(五)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60天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五、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可能產生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泄露甲方商業機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或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保有追償權利;

6、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乙方應當向甲方指定的個人交接工作,歸還其佔有的甲方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資產,向甲方完全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與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辦理離職手續及其他未了結事項。

六、賠償與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乙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下列損失: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出的費用;

2、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80%.雙方若另有培訓協議約定的,按照培訓協議辦理。

3、對甲方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其他乙方應當賠償的費用。

(三)乙方尚未與甲方解除本合同,又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五)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七、甲方可以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具體情況,與乙方訂立保密與競業限制條款。(詳見附件保密與競業限制)

八、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

九、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安全準則、薪酬制度、考核制度、考勤制度等公司相關管理辦法,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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