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技術入股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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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技術入股合同 篇1
企業(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員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填寫完整的單位信息,有助於與對方發生糾紛時,有明確的地址及聯繫方式向對方發送督促函件或顧問人員公函,在訴訟時能提供有效的信息給法院,減少訴訟程序風險及案件處理效率。
現有甲方目前正處在發展的重要時期,鑑於乙方對甲方的貢獻和為了乙方更好的工作,並進一步促進公司發展和實現更好的經濟效益。為此,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互利的原則,就乙方入股甲方的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特訂立以下協議:
一、公司基本情況如下
1、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定義除非本合同條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語含義如下
1、虛擬股:是甲方名義上的股份,虛擬股擁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註冊登記的實際股東,虛擬股擁有者僅享有參與公司年終利潤的分配權,而無所有權和其它權利,不得轉讓和繼承。
2、分紅:是指甲方按照公司股東章程可分配的淨利潤值,每年度分配一次。
三、員工情況及持有虛擬股數量
1、乙方基本情況。
姓名: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任職:___________,薪資:___________元/月,主要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股份分配方式及比例
乙方履行上述工作職責期間將佔有公司____%虛擬股份,佔有上述股份期間公司的盈利及虧損、相關權益及責任,均由乙方按股份比例承擔及享有。乙方取得的虛擬股股份記載在公司內部虛擬股股東名冊。乙方不得以此虛擬股對外作為在甲方擁有資產的依據,不得轉讓和繼承,且無所有權和其它權利。
3、為方面公司管理及乙方所佔公司虛擬股份比例,享有相關權利及義務,甲方會增加及公示公司入股的情況表,並對公司進行評估,核定公司價值。
四、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知情權:公司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全體股東成員如實報告公司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股東有權在審議報告的基礎上提出質詢或建議。一旦有股東對公司某項經營內容執行情況提出異議,公司就應該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交股東會討論決定。
2、查閲權:為確保公司的健康發展,實現共同的經營目標,股東為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在不影響公司正常活動的情況下有權查閲股東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帳簿。
3、紅利發取權:依據公司項目所發生的所有費用清單及税收,結合每年所有收入支出,最終合計所得年終淨利潤按股份數額分配。
(二)義務
1、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義務。公司股東章程是由股東共同制定的,既是公司組織和行為的基本準則,也是股東行為的準則,因此,公司股東章程對每個股東都具有約束力。
2、對公司其他股東的誠信義務。
3、保守公司經營相關核心內容的義務。
4、努力學習和自身提高的義務及培養員工的義務。
5、公司股東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五、分紅
1、每年度會計根據公司税後利潤計算虛擬股東的淨利潤。
2、分紅分兩期支付,每年年終分配享有分紅總額______%,次年年中分配分紅總額剩餘______%。
3、乙方取得的虛擬股分紅以人民幣的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六、續約事宜
1、本合同期滿時,甲乙雙方均同意續約,可另簽署續約協議。
2、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選擇不再簽訂勞動合同或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紅部分不可繼續提取,不在享有公司任何權利及義務。
3、乙方獲得股份分紅的同時,仍可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享受甲方給予的其它待遇。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年。
2、合同期限的續展:本合同到期日自動終止,除非雙方在到期日之前簽署書面協議,續展本合同的期限。
八、合同終止、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6。如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本合同也隨之終止。
九、保密及競業限制責任
1、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乙方需遵守離職後競業限制,期限為解除合同或者合同終止後兩年,在此期限內乙方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任職與公司有競爭的業務,並不得帶走甲方公司客户資源,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十、違約責任
乙方應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財務資料、知識產權,經營策略),如乙方泄露,乙方應賠償因此而產生的損失,並賠償甲方違約金_____萬元。
十一、其他約定
1。乙方只享有本公司股份分紅,不參與公司經營決策。
2。乙方在與甲方合同期內,乙方按工作崗位所得相應工資,該工資與營利業績無關。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風險告知:關於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或者選擇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約定仲裁解決仲裁一裁終局,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兩審終審。在約定管轄時還注意,約定了法院管轄就不能在約定仲裁管轄,兩者只能選擇其一。
十三、合同生效及補充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員工技術入股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固定) (移動)
常住地址:
户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聯繫人:與乙方的關係:
聯繫電話:(固定) (移動)
常住住址:
為確立雙方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甲方依法指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聘用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並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一、民法典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合同的類型為:
A.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限期個月。
B.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本合同第四十一條約定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二、試用期和使用期待遇:
第二條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為個月,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可根據乙方試用期表現提前轉正。
第三條乙方試用期月工資為元,其中:基本工資元;崗位工資元;通訊補貼元;交通補貼元;其他補貼元。試用期期滿,經甲方考核符合錄用條件後,甲方根據乙方所擔任的工作崗位(職務),按甲方的薪酬管理等制度,確定乙方的工資待遇。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部崗位(工種)工作,其工作職責、工作任務、責任目標等,按所在甲方崗位的崗位的崗位職責和考核內容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第五條乙方工作應達到公司《廣告部經營管理實施細則》中關於乙方所擔任崗位的考核規定之標準。
第六條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的地點。但出現下列情況之一,乙方不得提出異議:
1.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或工作地點)的,乙方應予與接受,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2.乙方因工作技能、工作態度、工作業績、身體狀況等原因,達不到所在崗位的崗位職責和考核內容的需要,不能勝任工作,甲方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
3.根據甲方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經甲方考核,乙方績效不合格的;
4.發生本條任一情形之日起三日內,若乙方不向甲方提出修改本合同的,視為乙方同意實際變更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之約定。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實行每週六天工作制,每週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
第八條甲方從關愛員工身體健康的角度出發,提倡通過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乙方延長勞動時間,乙方未完成工作任務而未經甲方批准延長勞動時間的,不屬於加班。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或節假日)加班的,負責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十條乙方加班需按甲方規定,提前申報並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十一條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婚嫁、喪家、產假。員工的休息(休假)按甲方20__年修訂的《員工手冊》及有關規定辦理。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甲方的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三條乙方的月工資為元,其中:基本工資元;職務津貼元;通訊補貼元;交通補貼元;其他補貼元。(若非本合同特別説明,均為税前應發工資。)
第十四條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於次月的15日前發放。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800元或按
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可依據下列事項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1.乙方個人所得税和各項社會保險費應由個人繳納部分;
2.乙方原因給甲方(或甲方代為支付)造成的損失賠償部分;
3.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罰款;
4.經法院判決確認並協助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中應由乙方承擔的款項,如:應由乙方承擔的撫養費、贍養費及其他款項。
第十六條甲方可依據下列事項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但需告知乙方知曉:
1.甲方薪酬管理制度之有關標準變更或重新制定;
2.乙方每月(季度、年度)工作業績及工作態度的考核記錄;
3.乙方工作崗位調整情況;
4.甲方盈利狀況及公司業務狀況;
5.勞務市場供需狀況及社會經濟發展一般水平發生變化。
第十七條若乙方按合同約定提供了勞動,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六、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第十八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保護制度及標準。
第十九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以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接受勞動安全衞生教育,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不得違章操作,冒險作業。
第二十條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依法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異議和越級上報。
第二十一條為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甲方每兩年安排員工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如健康檢查結果證明,員工在招聘過程中存在隱瞞疾病隱患情況,甲方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在工作安排上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三條乙方在符合社會保險參保條件的前提下,甲方應按國家和有關地方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手續,並按規定承擔上述各保險中單位應繳部分之保險費。
第二十四條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的,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二十五條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但是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規定辦理請假批准手續。
第二十六條乙方的其他福利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以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八、勞動紀律
第二十七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領導、管理和指揮。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意識和職業技能。否則,甲方有權根據相關規章制度對乙方採取相應處分措施。
第二十八條未經甲方書面允許和授權,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對外簽訂任何類型的合同、協議等文件,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分,乙方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相應損失。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論在甲方工作期間、還是因任何原因從甲方離職後,在未經甲方允許的情況下,乙方不得使用或向第三方(包括甲方的員工)披露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乙方從甲方離職後,或者當甲方提出要求時,乙方應當按甲方要求向甲方移交所有甲方的商業祕密及其載體,並不得留有備份。
商業祕密是指:甲方、甲方的關聯公司、以及包括乙方在內的甲方及甲方的關聯公司的其他員工在經營活動中所產生、收集、獲取、積累的所有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客户名單、營銷計劃、進貨渠道、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招投標方案等及其相應載體。
第三十條在甲乙雙方勞動關係存續期間,乙方不得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並不得同與甲方經營同類業務的任何其他單位有書面合同關係或事實合同關係,也不得自行開業或投資經營與甲方同類的業務。
第三十一條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違紀表現或行為,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指定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三十二條除本合同第六條、第十六條雙方已經確定應當並更合同的情況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三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並依法不予支付經濟補償,且乙方有過錯的,應向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1.若乙方被查實在簽訂本合同前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或偽造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户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簽訂本合同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予説明的;簽訂本合同前曾受到其他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予説明的;簽訂本合同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予説明的;簽訂本合同前對勞動關係的單位造成嚴重損害後果負有直接責任或者領導責任的等。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的。
3.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超越甲方授權行為,對甲方聲譽造成重大損害和財產損失的;
4.利用工作和職權之便,所受賄賂或挪用、侵佔甲方資產或甲方客户的;
5.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
6.乙方自營或兼有第二職業的;
7.乙方向甲方辭職或因乙方原因解除本合同的;
8.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
9.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10.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在額外支付一個月基本工資後立即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滿期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經提前三十日向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職工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剪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三十七條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交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甲方。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被清算解散的;
6.甲方法定營業期限屆滿並不繼續經營的;
7.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十五天的;
8.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有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且並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測,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法定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第四十四條甲方應在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離職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工作交接(包括書面文件、物品、證件、電子文檔、欠(罰)款、工資的辦結等),若乙方不按約定時間進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續不齊備,造成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手續不能在法定的期限內辦妥及經濟補償金不能及時支付的,甲方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乙方擅自離職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解除、終止和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五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六條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或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以及甲方依照規章制度給予乙方的罰款處罰,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款項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的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四十七條因乙方原因提前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專項培訓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償付標準:培訓後服務期(服務期以乙方自培訓期滿上崗之日起計算滿五年)每滿一年按培訓費總額的20%遞減;培訓後服務期滿不再償付。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八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雙方約定事宜
第四十九條乙方簽訂本合同時,必須保證乙方與其他方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關係。否則,由此引起的勞動糾紛及所有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十條乙方實際工作單位(地點)和勞動關係所在單位(地點)不一致時(即乙方被後者派到前者進行工作時),乙方同意適用實際工作單位(地點)和勞動關係所在單位(地點)的規章制度和決定,兩者有衝突的,優先適用後者。
第五十一條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技術、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或轉讓,否則,應向甲方承擔所有賠償責任。
第五十二條乙方已詳細閲讀,理解甲方所指定的所有規章制度,並承諾自願遵守已實施的和本合同簽訂生效後甲方依法制定並告知乙方的規章制度。
第五十三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及考核內容、工作流程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等同於本合同。
十三、特別約定
第五十四條甲乙雙方確認,甲方為錄用乙方所發生的費用共計
元(其中包括招聘費元,生活補助費元,交通費元)。
第五十五條乙方需按雙方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為甲方提供服務,如因乙方原因提前離職,則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尚未履行的合同期限部分所應分攤的本合同第五十四條約定之費用。
第五十六條乙方並需承擔因提前離職給甲方造成的生產,經營等直接損失。
第五十七條甲方可根據對乙方的績效考核結果對乙方的效益工資部分進行調整,若乙方不能勝任,甲方可進行調崗。
十四、特別約定
第五十八條本合同中有關概念的明確
1.本合同所指不能勝任:指勞動者不能按勞動合同約定或甲方崗位職責及考核內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或者不能達到甲方同工種、同崗位一般勞動者的質量水平,無法滿足用人單位的需要;
2.本合同所指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情形:
(1)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和工作秩序的;
(2)嚴重違反甲方生產、管理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的;
(3)浪費原材料、能源,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
(4)工作態度不端正,服務態度惡劣,遭投訴二次以上(含二次),損害顧客或用人單位利益的;
(5)不服從甲方正常工作安排的;
(6)有賭博、徇私舞弊、損公肥私、打架鬥毆,私拿財務或者其他違紀違法行為的。
第五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雙方沒有約定的,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辦理。
第六十條本合同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公司員工技術入股合同 篇3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從年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工作地點從事 工作(崗位)。
(二)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無正當理由應服從變更。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並可按照有關規定根據不同工作崗位需要對乙方具體工作時間作出規定和調整。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工作時間執行。
(二)鑑於甲方行業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工作班次,休息日進行調整,乙方願意服從甲方安排。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元/月。試用期滿後,甲方以下列第種計算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1.計時工資。工資為 元/月。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雙方及時協商約定計件單價。
3.其他形式。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支付日期為每月的 日。乙方月工資不得低於省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加點工資按法律法規執行。
(二)甲方可根據其實際經營情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後,其工資參照同崗位、同工種、同職務的標準執行。但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均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有關勞動安全知識、規章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及技能等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勞動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
(三)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告知乙方並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雙方約定的事項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
(二)保守商業祕密的約定: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四)其他事項的約定: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記載變更內容,註明變更日期,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成立。變更勞動合同,應訂立《勞動合同變更書》,也可就有關內容協商簽訂專項協議。專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具有與勞動合同同等的約束力。
九、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十、勞動爭議處理
若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在法定時效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不服仲裁裁決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天內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一、本合同沒有訂明的事項,按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訂明的事項如與新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新法律、法規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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