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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影響評價技術合同(通用3篇)

交通影響評價技術合同(通用3篇)

交通影響評價技術合同 篇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 (以下簡稱“甲方”)和 (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項目的交通影響評價技術服務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交通影響評價技術合同(通用3篇)

第一條 基本情況

項目,位於 ,用地面積 平方米,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規劃設計方案進行交通影響評價。

第二條 甲方提交的技術資料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以下資料,乙方在審核下述資料後應在甲方出具的資料清單上蓋章確認:

1、用地範圍內及周邊區域的1:20__或1:500地形圖(電子文件,cad格式,附規劃紅線資料);

2、規劃總平面圖、地下室平面圖(電子文件,cad格式);

3、項目規劃設計條件及相關資料等。(如有請提供);

4、重大交通設施施工期交評請提供道路或軌道施工方案圖、佔道停車施劃方案圖。

第三條 工作時限

甲乙雙方自簽訂本合同,且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資料之日起,乙方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該項目交通影響評價工作成果。

第四條 工作內容及成果要求

1、項目區域現狀交通分析與評價;

2、區域背景交通與項目引發交通量預測分析;

3、建築規模論證;

4、項目與城市交通銜接組織規劃、與軌道交通的關係;

5、項目內部交通組織規劃,內部道路、停車佈局及出入口設置評價及優化方案;

6、項目靜態交通評價;

7、乙方向甲方提供交通影響評價技術服務成果文件電子版及文本圖冊肆套。

第五條 技術服務費用及付款方式

1、技術服務費用。經雙方協商,完成本合同工作內容的諮詢服務費用合計人民幣 整(¥ .00元)。

2、支付方式。

2.1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10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50%,計人民幣[ ]( ¥ 元);

2.2乙方提交初步設計成果的同時,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40%,計人民幣[ ] (¥ 元)。

2.3乙方提交最終設計成果時,甲方一次性結清剩餘費用,計人民幣[ ] (¥ 元),不留尾款。

2.4費用支付方式,經雙方協商為:[ 轉賬支付 ] 甲方每支付一筆設計費給乙方時,乙方須提前開具等額的税金髮票給甲方。

第六條 保密

本項目的基礎資料及成果歸甲方所有,乙方對基礎資料及成果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其用於其它場合。除法律法規或經司法機關、行政機關要求外,甲乙雙方共同對本合同內容進行保密,不得將約定的工作內容、成果及費用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一旦外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對其提供資料的完整性、正確性、真實性及時效性負責。

2)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乙方支付技術服務費用,逾期超過3天的,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上級或行業主管部門對論證結果不審批或本協議項目停緩,甲方均應支付應付的技術服務費用。

3)甲方必須配合乙方完成工作,並對乙方的工作進度進行監督。

2、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本合同技術要求在規定的工作週期內完成約定的工作內容。

2)乙方在按照要求進行該項目交通影響評價的同時,有義務協助甲方進行建設項目報建審批的相關彙報和送審工作。

第九條 違約

1、甲方

甲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技術服務費用,甲方每逾期一天須向乙方支付項目總價0.1%的違約金;甲方逾期支付論證費超過3天的,乙方有中止本項目論證或留置本項目成果的權利。

2、乙方

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項目工作,每延誤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項目總價0.1%的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且蓋章時成立並生效,本合同有效年限為[1]年,超期後如仍須執行時,合同雙方進行延期確認。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修改

本合同一經簽署或確認,非經甲、乙雙方達成書面協議,不得變更。

第十三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如有任何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同意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以完善。

本合同壹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開户銀行:

公司地址: 銀行行號:

聯繫電話: 銀行帳號:

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

交通影響評價技術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在_________煉*廠應用中間包噴塗料項目技術合作,進行工藝探索試驗,現經協商,達成一致,條款如下:

一、技術要求

1.噴塗料指標

1.1 物理性能:體積密度≤2.0g/cm3;常温壓強≥8MPa;顯氣孔率≤40%;線變化[1500℃×2h]-2.0--+0.5%;高温抗折:≥2MPa(1400℃);

1.2 化學成份:MgO-CaO質:MgO≥ 45-40%; CaO≥20-40%;MgO質:MgO≥80% ;

2.外觀要求:整包包裝,0.82噸/包,該包裝能夠滿足天車及叉車吊運。

二、使用要求

1.噴塗方式:包襯和包底部位為乙方的噴塗料;其他操作執行甲方現規程規定。

2.試驗模式:

2.1 第1次先進行噴塗料性能試驗,在中間包上進行噴塗試驗;

2.2 如性能試驗合格進行烘烤試驗,試驗時第1次在修砌離線烘烤,如烘烤沒問題在鑄機上進行在線烘烤;

2.3 如烘烤試驗達到要求,上鑄機進行探索性澆鋼試驗,探索性澆鋼試驗共進行4次,第1個澆次連澆爐數3爐停澆,第2個澆次連澆爐數5爐停澆,第3個澆次連澆爐數7爐停澆,第4個澆次連澆爐數按10爐組織。

2.4 在探索性澆鋼試驗成功後,由甲方按公司規定辦理請示推薦手續,報告批覆後,進行小批量,擴大量和生產性試驗。

3.試驗要求:

3.1 噴塗料用量為0.82噸/包,不得多用;

3.2 噴塗中每個中包堵槍次數≤2次,不得因堵槍造成噴塗料損失;

3.3 噴塗施工工期≤40分鐘/次;

3.4 每次試驗如成功,試驗將繼續進行,如失敗試驗從頭開始;

3.5 試驗時如累計失敗3次,將終止試驗;

3.6 試驗中如涉及有關其它單位的專利或專有技術等,由乙方自行和第3方解決,在沒解決前不得私自使用,如私自使用造成後果將終止試驗;

3.7 試驗中所用設備,人員和施工由乙方自行解決和保管;

3.8 在中包規定使用時間內,不得有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中包停澆或事故;在停澆後,不得有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中間包翻包問題。

三、結算方式

1.探索性試驗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2.探索性試驗所造成的連澆爐數較計劃降低,給甲方帶來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3.從批量試驗開始費用由甲方承擔。

4.從小批量試驗開始,經分析確認:

4.1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中間包連澆爐數降低,扣金額:該套中包磚總費用[(_____×2)-(計算中間包成本×已澆鋼噸數)]

4.2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鋼水回爐:扣金額為_________元/噸。

4.3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鋼水損失:扣金額為_________元/噸。

4.4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鋼水中損:扣金額為_________元/噸。

4.5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設備損失:按設備專業有關規定進行扣預算金額。

4.6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其他損失:按相關專業規定進行扣預算金額。

4.7 甲方對乙方的產品按月,按批次或隨機進行抽檢,如抽檢不合格,由雙方共同進行抽樣,送有關仲裁單位檢驗,若仍不合格,則説明乙方全部所供產品為不合格,不予結帳,若發生責任問題,加倍賠償。

4.8 若乙方所供產品沒有按要求寫清生產批號和生產日期,發生1次扣5噸塗料的金額;若發生責任問題,加倍考核。

4.9 若乙方私自改變產品任何指標,甲方將不予結帳,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將由乙方加倍賠償。

四、乙方進入甲方現場必須按照甲方規定提前簽署安全協議,文明生產協議,環保協議等,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乙方違反規章制度:每發生一次,扣預算金額_________元;造成影響,加倍扣罰,上限為_________元/次。

五、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執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影響評價技術合同 篇3

供方:

需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月日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單價、供貨時間及數量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三、交提貨地點:需方庫房。

四、運輸費用負擔:運輸費用由供方承擔。

五、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不回收。

六、驗收標準及方法:按第二條標準驗收。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產品驗收合格後,憑增值税發票,通過銀行承辦。

八、產品價格隨行就市。

產品價格如發生變動時按(調價協議)執行;

九、供方應嚴格按需方要的產品、數量及時發貨,供方接到需方供貨通知天需到貨,如因供貨不及時使需方停產,供方以每小時元賠償需方損失;

十、本合同如需變動或補充,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方能生效;

十一、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執行。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由需方所在地內江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三、其它約定事項:

十四、本合同需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供方:

需方:

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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