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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供電工程施工合同(精選15篇)

簡單供電工程施工合同(精選15篇)

簡單供電工程施工合同 篇1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

簡單供電工程施工合同(精選15篇)

地址: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省_________市

現住址:_____________

屬於:_________(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務工許可證號碼: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准,勞務市場介紹,同意招用乙方為臨時工,根據有關國家有關規定及有關政策,經雙方協商同意自願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如甲方需要繼續留用,經乙方同意,雙方可以續訂合同,並辦理鑑證手續。

二、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臨時生產(工作)任務。乙方若同意,須服從。在合同期內甲方因調整生產(工作)任務,需要變更乙方的崗位和任務,需經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可提出辭職,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三、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一)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週_________日,每日_________小時工作制。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應控制每日加班不超過_________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_________小時,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雙方商定,按規定發給加班加點費。

(二)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情況,根據乙方的崗位和承擔任務,甲乙雙方協商定為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加班工資,按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勞動貢獻,定期發給。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在本合同雙方約定欄中約訂。從事夜班的,應發給夜餐費_________元。

(三)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情況,甲方每天發給乙方基本生活費_________元。

四、勞動保護、保險福利待遇

(一)從城鎮招用的臨時工,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保險金繳納辦法與單位勞動合同制工人相同。繳納養老保險費,每月甲方負擔_________元,乙方負擔_________元。乙方繳納金額,先由甲方統一支付,後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乙方如符合招工條件,單位又有指標,可招為勞動合同制工人,所繳納的養老保險可隨同轉移,合併計算繳費年限。

(二)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由勞動鑑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_________個月。醫療期內待遇應當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傷病假期間,由甲方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醫療期滿尚未痊癒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企業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___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_________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_________元。

(四)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探親,服務每滿一年假期為_________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為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准按事假處理。

(五)根據工作崗位需要,並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從事起重、電焊、司爐等特殊工種作業的,需持有關部門核發的《專業崗位操作證》方可上崗。

五、勞動紀律

(一)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二)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生產。

(三)愛護單位財產,不無故損壞公物。

(四)上班工作(生產)時間不得做私事,不得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事。

(五)聽從指揮,服從調動。

(六)保質保量完成任務,不得投機取巧。

(七)有事及時請示報告,不得擅自主張。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和辭職

(一)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合同期滿後即終止執行,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乙方同意,並經勞動部門批准,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雙方一致同意的;

(2)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第五項和第六條第六項規定的;

(3)乙方培訓(熟練)期滿,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乙方不願意供職的;

(4)乙方非因工負傷,治療終結仍不能復工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2)乙方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或判處徒刑的。

(五)乙方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辭退;

(1)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2)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3)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4)有貪腐、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為,尚未構成刑事責任的;

(5)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六)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辭職: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無有效勞動保護措施,嚴重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人格受到甲方負責人侮辱的;

(4)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政策,侵害工人合法權益的;

(5)經國家批准應徵入伍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第六條第3項情況之一的;

(2)患有職業病和因工負傷在治療期限內未能治癒,屬於全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八)甲方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除第六條第(四)款所列情況外,必須提前半個月通知對方。並辦理有關手續。

七、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合同有關條款或無正當理由在合同期內辭退乙方的,按乙方實際損失予以賠償,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

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可根據實際損失情況要求乙方予以賠償。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乙方不經甲方同意私自離單位的,賠償甲方_________元,否則甲方不予辦理離單位手續。

八、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負。房租按商品房標準收取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_________元;如乙方自行解決住房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_________元。

(二)甲方自辦食堂的,按飯菜成本收費,不辦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費由甲方支付。甲方給乙方膳食補貼每月_________元。

(三)甲方按國家規定,每月應給乙方各類補貼共_________元。

(四)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結算辦法:_________。

(五)其他需約定事項:_________。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責任和造成的後果,追究違約金_________元,賠償金_________元。

九、本合同經雙方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簡單供電工程施工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責任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建之________________,現委託乙方採取包工、料、機械、設備、安全生產及安全設施等大包乾方式進行施工。

為了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特商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內容 按施工圖紙設計方案各站點、區間交通設施或信號燈單項工程項目的工作內容,具體為:站、區間交通設施部分工程。

二、方式 甲方根據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工程最終與業主、審計中心結算價對乙方進行結算,但乙方需向甲方繳納該結算總價的________%為施工責任管理費,各類税、費均由乙方另行繳納。

三、組織領導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調配、指導及管理,遵守甲方現場的各項管理及規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必須確保進場人員的技術素質,所有工種均持證上崗。

在施工責任期內,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施工隊伍和人員,以保證該項目技術力量和施工隊伍的穩定性。

3.乙方必須指定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安排施工、生產、人員調配、技術安全、工程質量以及生活、計生等工作。

四、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工地現場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工程進度、配料用料的指揮、監督與管理。

(2)負責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現場進度,審核完成工程量,申報預決算,申請撥付工程款。

(3)負責與業主、設計、監理等單位及部門進行工作聯繫並申報有關文件資料。

2.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與設計變更通知施工,嚴格執行國家現行《施工技術驗收規範》。

尊重和服從業主、監理單位及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與指揮,對工程質量全面負責並確保達到優良等級以上。

(2)強化本施工隊伍的安全生產教育,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不亂搭亂拉電路管線,不私自安裝電源插座,不強行、違章施工,嚴格杜絕火災等其他安全事故的發生。

否則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之全部責任。

(3)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穿反光背心,佩帶安全帽,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場清。

(4)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由甲方負責以甲方名義上報各級部門審批。

做到絕對服從甲方工程進度安排;

班組長每天必須在作業現場,未經項目經理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工地。

(5)必須保證充足的施工人員及技術力量,人數穩定,工作效率高,否則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質量等問題均由乙方承擔。

(6)具體施工作業中必須配備所需交通安全標誌牌、安全圍擋、指示牌和指示燈等交通安全設施,並且必須符合我市有關道路施工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規定,以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則由此造成之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相關費用由乙方自承擔。

(7)乙方及其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有關條例。

如有違反且情節嚴重、嚴重影響甲方及公司聲譽,甲方可責令乙方清場並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隊伍組織施工,剩餘工程之進度款將不再支付。

同時乙方應對由此給甲方造成之損失予以賠償,由此產生之一切法律後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8)該工程完工並移交甲方前,乙方應保障甲方不承擔任何因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所發生一切責任,保障甲方不承擔任何屬於乙方及其施工人員引起之訴訟、控告、索賠責任及可能發生之相關費用。

(9)乙方不得將依據本責任書取得,經甲方委託施工之施工任務再行轉包,否則甲方有權立即收回本施工項目。

(10)工程完工後,向甲方及時上報該工程的施工總結。

五、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以及業主、監理單位和甲方的要求。

必須達到國家或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

因乙方盲目蠻幹、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六、工期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現場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計劃所要求的時間或期限,如期按時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項目的施工任務,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結算總價的________或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罰金。

七、付款方法

(1)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實際施工進度,每月或每一單項工程完工後,根據業主給甲方撥付或結算之工程款,到甲方帳户後三天內按________%扣除税金和管理費後支付給乙方。

(2)質保金:質保金按工程總造價的_ ______%逐月或每單項工程逐次扣除,待工程完工並通過竣工驗收________年後,據實返還。

因質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負責,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工程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________日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甲方在乙方質保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八、其它

(1)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責任書,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____%的違約金。

(2)若乙方違反本責任書之上述有關約定,不按工期竣工、質量達到設計規範或要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以及發生其他導致本責任收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責任書並要求乙方清場,乙方對該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九、甲方對本責任書上述各條款具有解釋權。

十、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該責任書自雙方籤自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項目辦完工程驗收交接並竣工結算後,除保修條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供電工程施工合同 篇3

業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XX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 施工工程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預定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條:施工範圍

回填種植土按現場實際發生工程量結算,由雙方代表簽證認可,但單價不允許超過甲方認可的預算單價的限額。

第三條:施工方式

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進行施工。

第四條:工期

1、工期自預定開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並通過合同約定的全部驗收之日止,預計 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計乙方通知甲方驗收後等待甲方驗收的時間。

2、如遇下列情況,乙方須在發生簽證事由2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乙雙方代表簽證,工期相應順延,否則視為乙方放棄簽證的權利,工程不予順延。

(1)因甲方原因影響工程施工進度,如未按時交出場地,接通水電、甲方變更設計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條: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驗收標準按業主設計要求及行業規範執行),因乙方故意延誤致使工程未能按時結算或提請驗收的,本工程不能評定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須事先控制質量,苗木規格嚴格按照設計要求進行選擇,苗木種植質量必須嚴格按照綠化種植規範。

3、苗木成活率達到100%。

4、工程完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雙方現場檢查工程質量,質量合格,即由甲方簽收。

第六條:工程價款及結算、付款方式

1、工程預算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

2、結算方式:

(1)甲方應在預定開工日期前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預付工程預算總價款的30%;

(2)甲方應在乙方材料、工人進場以及提交開工報告後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工程預算總價款的30%;

(3)甲乙雙方辦理竣工驗收和結算手續後的 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結算總款額的90%。

(4)工程結算總款額的10%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及保養金,甲方應在保養期期滿後 個工作日內會同乙方現場複檢並辦理保養終結手續,甲方按合同約定扣除保養期間應由乙方支付的各類款項和違約金後向乙方結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 支付。

第七條:保養期

1、苗木保養期為 個月,從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約定的全部驗收之日起計。

2、保養期內,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內,應無條件予以保養,苗木不成活的應及時更換。否則,甲方有權另派施工隊伍施工、保養,一切費用在保養金內扣除,超過保養金的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八條: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委派現場代表 負責對工程建設進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保證運輸道路暢通,同時提供施工用水、用電(水電費由 方承擔)。

(3)提供本項目施工圖紙,負責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結算書及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後,應在兩週內通知乙方核對工程價款並於竣工驗收後的兩個月內完成結算。

2、乙方義務

(1)委派現場代表 負責對施工其間的全面管理。

(2)根據甲方確認的施工圖紙,按照本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的施工工作。

(3)按相關安全法規進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在施工過程中的放火、防盜、防止事故發生等安全責任。若出現安全問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工程交付甲方前,應負責已完工工程的保護工作,在此期間發生損壞的,由乙方自費予以修復並按合同約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誤,按違約責任中的逾期完工條款處理。

(5)乙方應確保工程質量達到驗收標準。

(6)乙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兩週內向甲方提交竣工結算書及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並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核對工程價款通知之日起 內與甲方核對工程價款,與竣工驗收後的`兩個月內完成結算。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工程量變化或圖紙變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應予以順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進行竣工驗收的,由甲方承擔工程保管及風險責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連續停工兩個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或其他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6、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在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第十條:轉讓條款

未經合同雙方共同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 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合同終止

1、因解除而終止

(1)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

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2)由於甲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雙方確認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項,並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終止。

(4)合同終止後,不妨礙一方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 本合同按約定履行完畢;

(2) 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3) 本合同因一方出現本條第1款的違約情況(包括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行為),另一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 法律法規規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適用法律條款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既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並在保養期界滿,接清餘款之日起自行終止。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簽約人): (或授權簽約人):

日期: 日期:

簡單供電工程施工合同 篇4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經學校校委會研究決定,為加強對學生進出校門安全的管理,改善學校辦學條件,確保師生安全,結合該校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內容:

中心校大門外梯子手扶和校園內花池修整工程。

二、工程地點:坪上鎮中心校。

三、質量要求及價格:

(一)、手扶:要求做成磚混結構,長度與梯子長度相同(20米長),梯子平台地方有轉角,按照平台轉角樣子轉,高度為1米高(含蓋帽部分),手扶平面用一塊磚按照做24公分牆的方式做一層蓋帽,然後糊上灰沙,內側和平面要求貼上瓷磚,瓷磚要求用沒平方40元以上。單價為每平方米395元(含材料費、工價、運費等費用),合計金額為15800元。

(二)花池:中間用砂石先鋪一層25米長2米寬的地面,在用330標號水泥硬化,地面兩邊做兩個石桌子,並做上石凳。單價為每平方米100元(含材料費、地面處理、工價等費用),合計金額為5000元。

四、施工安全:乙方應建立安全防護措施和文明施工制 度,嚴格按照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的規定組織施工,確保施工 安全,施工過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發包方概不負責。

五、付款方式:合同簽訂生效後,工程做完後,經過甲方組織人員驗收,驗收合格後甲方一次性報賬付給乙方兩樣工程款合計人民幣大寫:貳萬壹仟捌佰元整(¥:21800.00元),合同價款含各種税費,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各種税費。

七、開工日期:20xx年9月23日。

八、竣工日期:20xx年10月15日。如遇雨天等特殊情況無法施工,工期可以順延。

九、組織驗收:由甲方、施工方、中心校、學校共同驗收。 本合同共貳頁,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供電工程施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現將凱旋新城東區5#、10#及對應的人防車庫主體工程發包給乙方施工,定協議如下:

一、施工範圍:

凱旋新城5#、10#樓及對應的人防車庫及主體土建內容(不含保温通風、疊合箱安裝)砼養護、刷養護劑、脱模劑、塑料薄膜蓋砼板)乙方從截、接樁頭、清槽另算零工,必須有施工員簽證單,項目負責人簽字為準。從砼墊層及砼基礎算主樓標準層的半層結算。(主體包括二次結構,保交優良工程)車庫按車庫面積的1.5倍計算人工費(基礎不另算)不含外架及所有防護的搭設。

二、甲方責任:

負責材料到位,負責購買養護劑、脱模劑、直飲機,負責驗線、檢查質量安全。人工費到位,保證人工費。

三、乙方責任:

1、進入工地的職工必須辦暫住證,甲方協調派出所,證的費用乙方自理;

2、鐵絲、綁紮絲、鐵釘、海綿條、塑料薄膜、安全帽、廚房用的煤氣。

3、塔機司機、信號指揮員工資由乙方承擔。

4、現場衞生、生活區衞生、廚房、廁所的衞生全歸乙方保潔。

5、負責施工放線,質量安全,樓上所需預埋件、止水鋼板的製作安裝。

6、工地現場所進的材料,歸乙方卸車。

四、價格及撥款方式

±0.000以下每平方米196元、±0.000米以上每平方米181元,每零工100元;依照萊鋼建設有限公司與山東長城建設有限公司簽訂的大合同為準,來執行撥款方式。正負零撥款80%、十層撥款80%、封頂撥款80%,二次結構相同,年底撥總人工費90%-95%,餘款半年內付清。

五、質量安全制度

乙方在施工中,要文明施工、安全第一、質量至上。依照萊鋼建設有限公司與山東長城建設有限公司簽訂的大合同為準來執行,安全管理的要求,臨時設施管理、攪拌機棚的管理、現場場地管理、現場管理人員的管理、用水用電管理,安全生產管理、安保制度,確保紅牌工地標準。在施工中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優良工程施工規範和驗收標準來施工,確保主體達到優良標準。

六、如乙方不服從管理甲方有權決定適度罰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有問題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年月日:

簡單供電工程施工合同 篇6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鑑於業主已委託監理單位為____工程提供監理服務並已接受了監理單位就此提出的

項目建議書,為明確雙方在合同期間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茲就以下事項達成協議:

一、本協議書中的詞句和用語與“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通用條件所規定的定義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應作為協議書的有效內容予以遵守和執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中標函或委託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範》

5.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文件

6.雙方籤認的補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三、業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監理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單位支付根據監理合同

規定應支付的費用和提供監理工作條件。

四、監理單位基於業主的上述保證,在此向業主承諾按照本監理合同的規定履行監理

服務。

五、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自___年___月__ 日生效,至___年___月___日終止,在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結清監理服務費用後自然失效。

六、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書副本___

份.雙方各執___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簽字)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郵編: 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簡單供電工程施工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優勢互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第二條 承包內容

甲方根據施工需要,依照業主招標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單編號,將本工程施工範圍內的橋樑通道、防護工程的全部工程施工內容承給乙方施工。乙方按照施工圖所規定的內容,保質、保量、按期完成上述全部工程施工任務。

第三條 合同價款

本合同總價款為:340000元(大寫:叁拾肆萬元),甲方包括:税金、原材料試驗費、測樁費、交工驗收、竣工資料整理。乙方包括:人工、材料、機械、測量。

第四條 承包方式

包總價款、包質量、包安全生產。

第五條 工程款支付

機械和施工人員進場後一次性把工程的總價款支付給____縣交通局,進場後首付 元(包括材料費、鑽樁費),由____縣交通局按照工程進度分批支付給乙方,完工後全部結清,無質保金。

第六條 安全生產

乙方必須認真制定和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第七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指派為現場代表,負責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並接受監理的監督。

2、協議簽訂後日內組織人員和設備進場。

3、全面負責組織本協議規程內容的實施,不得無故拒絕甲方派人的監督管理和技術指導。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合同簽訂後,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任 何一方不經對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另一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各執一份,呈報交通局一份。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單項工程完工、工程價款結清後, 自動失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擔保單位: ____縣交通局

擔保方代表(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供電工程施工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同安工業集中區全和光電通用廠房十五標段工程,為保證整個工程順利進行,確保工人的人身安全及現場文明施工要求,經雙方協商,制定如下條款:

一、 班組 人數。

二、乙方除執行合同條款外,同時必須遵守甲方的一切安全防火、文明施工、防盜及治安管理等規章制度。

三、規定:

1.每個班組進入施工現場時,每個成員必須參加入場安全三級教育,履行簽字手續,每人交身份證複印件一張、答考核卷一份。若一人未參加教育或一人未履行簽字手續、一人未答考核卷,則扣除當月該班組500元.並責令該人員退場。

2.任何班組在經過三級教育後,上班前,必須同項目部簽定《項目與班組安全承包合同書》。班組應配合項目部作好安全工作,爭創無事故月,即無安全隱患,無事故.

四、達到事故控制指標

1. 無發生重傷事故,杜絕死亡事故。

2. 無發生火災事故。

3. 輕傷率不超過0.5%。

五、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紀律:

1、安全生產

1.1、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如不戴安全帽每人一次罰款50元,戴安全帽不繫好帶子施工現場打赤膊罰款30元。施工現場穿拖鞋、赤腳、高跟鞋、高處作業穿硬鞋、帶釘易滑的鞋每人罰款20元。

1.2、無安全防護的高空作業、臨邊作業 不繫安全帶每人罰款30元。

1.3、打架鬥毆,肇事方處罰500-1000元,當事人賠賞一切經濟損失,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1.4、防火措施未落實,隨意挪動防火器材罰50元。

1.5、在施工現場 、打鬧、睡、玩火、嘻玩者罰20元。

1.6、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每發現一次罰20元。

1.7、違章操作罰款50元;特殊工種未持證上崗罰款100元;酒後操作罰款200元。

1.8、非專業人員擅自動用機械或使用手持電動式具罰款50-100元。

1.9、非專業人員亂接亂拉電線 罰50-100元,導致電器損壞除賠償損失外加倍予以罰款。

1.10、整改通知單不及時整改者罰款200元。

1.11、配電箱內外放置任何雜物或一閘多機罰款100元。

1.12、未經許可,任意拆除或移動安全防護設施罰款200-500元,破壞安全防護設施罰款500-1000元。

1.13、高空作業不得拋擲物料,違者罰款100-500元, 造成傷害者應陪賞醫藥費、誤工費等相關費用。

1.14、木工在拆模過程中,嚴禁出現落物事故違者罰款200-500元, 造成傷害者應陪賞醫藥費、誤工費等相關費用。

1.15、嚴禁在外架上及臨邊1.0米內堆放鋼筋、水電管件、鋼管、木料、扣件等物料每次罰款200元若造成墜落者罰款500元,造成傷害者應陪賞醫藥費、誤工費等相關費用。

1.16、安全內業資料不按時完成上交者罰款200元。

2、文明施工

2.1、工作範圍內未做到工完場地清,產生的建築垃圾未及時清理運走,材料(鋼管、木方、模板、水電管件等)以及半成品未分類堆放,堆碼不整齊者罰款200-500元。

2.2、施工現場的安全標語、標誌以及其它警示標誌不得損壞或移動的罰款50-200元。

2.3、施工現場臨時宿舍嚴禁使用三爐及大功率用電器,違者沒收並罰款100元。

3、對以上條款內容,乙方如有履次不改,甲方有權令其退場,因上述原因造成事故的,由當事人賠賞一切經濟損失,直至追究刑事責任,所有罰款均從當月結算款中扣除。

4、乙方不按甲方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規範標準進行施工,完全因乙方違章操作、有意、故意等行為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為加強安全管理,作到項目和班組齊抓共管,以上罰款班組負責60%,工人個人負責40%。

以上規定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單供電工程施工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在鑽壹口水井,為確保工程順利完成,明確責任,協同配合搞好機井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執行。合同條款如下:

一、機井規格與單價:

⑴米以內機井鬆散層口徑公分,巖石層口徑 公分 以下口徑為 公分,單價是每米元。

⑵不包水量、不包水質、不包材料和税條。

二、施工機井結構:

鬆散覆蓋層,開孔口徑為 公分,終孔口徑 公分為方便安裝水泵抽水,成井結構上大下小,鬆散層入成井管材,巖石層不下管。

三、機井的核算:

⑴ 單井初定設計深度為 米,機井不出水或出水量不滿足甲方要求時,深度可以增減,但要在鑽打範圍之內(若遇地層特殊變化,雙方研究同意後,可以增減深度,增減部分按實際單價增減費用)。

⑵ 機井鑽進最深度為以內。

四、甲方責任:

⑴ 甲方負責施工人員的住宿、宿舍照明,生活及生產所用水電安排;負責解決施工場地與障礙物的拆除工作,通車便道和平整井位場地及施工用水用料,應及時購買下井管材料。

⑵ 合同簽訂後,乙方作準備若因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造成乙方材料運輸損失,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20%作為違約金。

⑶ 在乙方進場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元作為進場費用。否則乙方離開場地。

五、乙方責任:

⑴ 乙方在簽訂合同後15天內必須趕到現場並且施工(除天然災害影響和意

外故障以外)。

⑵ 合同簽訂後甲方準備若因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向甲方預付工程款的20%作為違約金。

六、驗收標準:

⑴ 米以內機井鬆散層口徑是 公分,硬層口徑是 公分 以下至終孔口徑 公分。

⑵甲方接到乙方口頭或書面通知後一天內應同乙方到現場驗收,否則作為驗收,乙方撤離現場。

⑶機井不包水量、不包水質、不包材料等。

七、付款方式:

⑴ 當機井工程完畢並經甲方驗收後,甲方按機井鑽進的實際深度與乙方結算,並且2天內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⑵ 若逾期支付,甲方應逾期之日起按每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總額的10%作為違約金。

⑶ 甲方可以現金或賬户付款。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時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乙方農行賬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簡單供電工程施工合同 篇10

僱主: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

工程項目及相關文件:_______

上述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部分共同條件

定義與解釋

定義

第一條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定的含義:

(1)“僱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築、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並將僱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僱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僱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僱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幷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3)“工程師”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師,或由僱主隨時指派並書面通知承包人要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師以工程師身份行事的工程師。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僱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文件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築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説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設備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為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説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僱主為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中特別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12)“經認可”是指業經書面認可,包括對先前的口頭認可所作的隨後的書面確認;而“認可”是指書面認可,包括上述情況。

單數與複數

視文中需要,僅表明單數的詞也包括複數在內,反之亦然。

頁旁小標題或註釋

這些一般條件中的頁旁小標題或註釋均不得被認為是本合同條件的組成部分,也不得作為解釋本合同條件或本合同時的考慮因素。

工程師的代表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和權力

第二條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並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僱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託給工程師的代表,並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託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託範圍之內(但不是委託範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僱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為條件:

1.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並不損害工程師日後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並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2.如果承包人對於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

轉讓與轉包

1.轉讓

第三條承包人未經僱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2.轉包

第四條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勞動力,不應認為是本條所説的轉包。

合同的範圍

第五條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文件

6.語言

(1)制訂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説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為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

文件互相解釋

(2)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共同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的各項條款規定,應成為任何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中各項條款規定的主導。在上述條件下,構成本合同的若干文件應視為是彼此相互解釋的,如有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應由工程師對之作出解釋和調處,工程師應即為此向承包人發出指示,指導應按何種方式完成該項工作。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遵照任何這種指示執行而為承包人帶來的任何費用,由於文件的這種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並不在而且有理由不在承包人所預計之列,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僱主應按可以合理負擔此項費用的金額支付這筆額外款項。

7.圖紙的保管

(1)圖紙應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向承包人免費提供圖紙副本兩份。承包人如還需要更多的副本,應由承包人自費提供和製作。在本合同履行完畢時,承包人應把所有根據本合同提供的圖紙退還給工程師。

承包人應就執行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説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圖紙副本應有一份保存在現場

(2)上述提供給承包人圖紙副本中一份,應由承包人保存在現場,該分圖紙應供工程師、工程師的代表和經工程師書面授權的任何其它人員在一切適當時間檢查和使用。

8.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

工程師應完全有權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隨時向承包人提供為了本工程的正確和適當的進行和維護的目的而必須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予執行並受其約束。

一般義務

9.合同協議

承包人應邀立約時,應按附件所列並視情況經過必要修改的格式簽訂合同協議(由僱主承擔費用制訂)。

10.履約保證書

如果投標書中載明,承包人承諾在需要時取得一家保險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負有連帶責任地向僱主承擔義務,按不超過投標金額10%的金額根據保證書的條件擔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則該保險公司或銀行或擔保人以及該保證書,均應是須經僱主認可的,而取得這種擔保或提供這種擔保人以及所要訂立的這種保證書的費用,應統由承包人承擔,但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11.現場檢查

投標書應認為是根據僱主在其為投標的目的提交給承包人的文件中所應提供的有關水文、氣候和自然條件的數據資料所制訂的。但是承包人應檢查和考察現場及其周圍環境,並應在提交投標書以前(儘可能)確實弄清現場的形狀與性質、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數量與性質進入現場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設備,總之,他應親自取得一切有關風險、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響其投標的各種情況的必要資料(按上所述)。

投標的充分條件

不利的自然條件和人為的障礙

12.承包人應被認為在投標以前,已確實弄清他對於本工程的投標以及在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和費率與價格表(如有的話)中所列的費率與價格都是正確和充分的。

此費率與價格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應包括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一切義務和為本工程的正確建成與維護所必需的一切事物。

但是,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條件或人為的障礙,而此種條件或障礙並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承包人應立即將此書面通知工程師的代表。

如果工程師認為,此種條件或人為障礙並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僱主則應支付由於此種條件而加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包括由於遇到此種條件或障礙而引起的以下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①遵照工程師在與此有關情況下向承包人所發出的任何指示執行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以及

②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師具體指示情況下,可採取的任何經工程師認可的正當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3.工作必須使工程師滿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實際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要求進行,建成和維護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師滿意,並應執行和嚴格遵循工程師對於涉及或有關本工程的任何事項(不論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導。承包人只領受工程師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條所提到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導。

14.應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標被接受以後,承包人如經要求應當儘快向工程師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議本工程進行的步驟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請工程師認可,並凡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出要求時,應向他們書面提供關於承包人對進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視情況而定)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所作安排的詳細資料。

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交這種方案並經他們認可,或者向其提供這種詳細資料,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5.承包人的監督權

承包人應本工程進行中,並在其後工程師認為是正當履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承擔的義務所必需的期間,給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

承包人或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該認可隨時可予撤銷)一名有法定資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當常駐本工程,並應把他的全部時間專用於本工程的監督。

如果工程師撤銷此項認可,承包人應在接到撤銷此項認可的書面通知以後,儘快(在考慮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換他的情況下)將該處理人撤離現場,而且日後不得再僱用他擔任現場任何工作,並應由經工程師認可的其它代理人來替換他。

這種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代表承包人領受工程師或(在按本文件第2條規定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導和指示。

16.承包人的僱員

(1)承包人有關本工程的進行和維護應在現場提供和僱用:

僅屬具有各該行業的熟練技能與經驗的技術能手,和能對要求他們監督的工作進行適當監督的助副代理人、領班和工長,以及為本工程的正確而及時的進行和維護所必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2)承包人為了或關於本工程的進行或維護而僱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工程師認為其行為不當或不稱職或玩忽職守,或者工程師另外認為僱用該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師有權反對並要求承包人立即將該人撤離本工程,而且非經工程師書面允許,不得再僱用該人從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離本工程的人員應儘快地由經工程師認可的稱職的替換人員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應負責按工程師書面規定的原始基準點、線和高程對本工程進行準確和正確的定位,負責本工程所有各個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線正確無誤(按上所述),並負責提供與此有關的一切必需的儀表器具和勞動力。

如果在本工程進展中的任何時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線上出現或發生任何錯誤,承包人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應自行承擔費用糾正此種錯誤,使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滿意,除非此種錯誤是由於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書面提供的不正確的數據資料所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糾正此種錯誤的費用應當由僱主承擔。

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定位或任何線或高程所作的檢查決不應免除承包人對此項定位的準確性所承擔的責任,因此,承包人應當仔細保護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準基點、龍門板、標樁和其它各物。

18.鑽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的任何時候,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進行鑽孔或進行勘探挖掘,應以書面命令提出此項要求,而且除非建築工程清單中已列有關於這種預期的工作的臨時金額,否則應被認為是根據本文件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所命令的一項追加的要求。

19.守衞與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時候和地方,或者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或者經合法當局提出要求時,應自行承擔費用為有關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衞、圍欄和看守,以保護本工程或保障公眾或其它人員的安全和方便。

20.對工程的照管

(1)從本工程開始到完成,承包人應承擔全部責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臨時工程,如果由於任何原因(本條第(2)款所規定的例外風險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臨時工程遭受任何損壞、滅失或傷害,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予以修理和彌補,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時處於良好的狀態,並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

如果任何這種損壞、滅失或傷害,是由於任何例外風險引起的,承包人在經工程師要求並且符合本文件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應予以修理和彌補,如上所述,其費用則由僱主承擔。

承包人還應對他在為了履行本文件第四十九條規定的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所引起的對本工程的任何損害負責。

例外風險

“例外風險”有: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革命、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僱員之間的)動亂、騷動或騷擾,或者是僱主使用或佔有已經對之出具竣工證書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於工程師對本工程的設計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於並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預見性和能力所能預見或合理預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這些,在此都統稱為“例外風險”)。

21.工程的保險等

承包人在其根據本文件第20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應以僱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對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予負責的由於任何原因(非例外風險)所引起的一切滅失或損壞按下述方式投保,使僱主和承包人得到保險的範圍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間,也包括維護期間由於維護期開始以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引起的滅失或損壞以及承包人在為了履行其根據本文件第49條所承擔的義務而進行任何作業的過程中所引起的任何滅失或損壞:

(1)對本工程和臨時工程按隨時所進行的這種工程的全部價值保險。

(2)對材料、施工設備和承包人運至現場的其它各物,按這處材料、施工設備和其它各物的全部價值保險。

這種保險應按僱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但是,在承包人上述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本條所載任何規定都不得使承包人有責任對需要修理和重建任何所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程投保。

22.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

(1)承包人(除説明書另有規定者外)應就由於本工程的施工和維護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對任何人身或任何財產所受傷害或損害(並非承租人或佔用人所遭受的對現場的土地或莊稼的表面或其它損害)的權利主張,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

但是,此處的任何規定都不得被認為使承包人應有責任就對下列情況的任何補償或損害賠償費給僱主以補償:

①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佔用或者(除下文規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損害;

②僱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對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進行施工的權利;

③由於按照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對照明、空中航線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權或準地役權等任何權利的臨時或永久性妨礙;

④由於僱主、僱主的代理人或僱員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僱用的)在本合同期間的任何行為或疏忽所造成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損害,或者與此有關的任何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

但是還必須規定:為了本條的目的,“現場”一詞應認為只限於説明書中規定的或圖紙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莊稼由於進行本工程而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礙或損害的範圍。

23.由僱主給以賠償

(2)僱主應就有關本條第(1)款限制性條款中所提到的事項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失,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第三方保險

(1)承包人在開始進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據本文件第二十二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的情況下)應為防止並非由於本文件第二十二(1)條限制性條款中提到的事項所引起的、在進行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對任何財產(包括僱主的財產)或對任何人身(包括僱主的任何僱員)的任何損害、滅失或傷害進行保險。

第三方保險的最低金額

(2)此項保險應按僱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並應至少按投標書中所列金額,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工期保險費的收據。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1)對於由於承包人或任何分包人所僱用的任何工人或其它人員遭受任何工傷事故而應依法支付的任何損害賠償費或補償,除了由於僱主、僱主的代理人或僱員的任何行為或違約所造成的工傷事故者外,僱主均不應承擔責任,而承包人應就所有這種損害賠償費和補償(上述例外情況除外)並就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

為工人遭受工傷事故保險

(2)承包人應把此項賠償責任向經僱主認可的(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保險人投保,並應在他僱用任何人員在本工程工作的全部期間繼續此項保險,如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該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

但是,對於任何分包人所僱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分包人已就對這些人員的賠償責任,按照使僱主能根據保險單得到補償方式進行保險,則承包人根據本款承擔的進行上述保險的義務應屬已經履行,但承包人應要求該分包人凡經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此項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

25.對承包人沒有投保的補救辦法

如果承包人未就本文件第21、23和24條中提到的各項保險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由他投保的任何其它項保險進行保險和使之保持有效,則在這種情況下,僱主可以就任何此類保險項目投保和使之保持有效,並支付為此目的所必需的保險費,並隨時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上述僱主所支付的金額,或以此作為到期債務向承包人索還。

26.發通知和付費

承包人應按有關進行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要求並按其財產或權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影響的一切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的要求,發出一切應發的通知和支付一切應付的費用。

遵守法規、規章等

承包人應在各個方面遵守可適用於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上述法規、法令或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規定,以及遵守上述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並就對於違反任何此類法規、法令和法律、規章條例或細則的一切罰款和各種賠償責任,給僱主以補償。

但是,凡經工程師證明為正當應付並由承包人支付的關於此類費用的一切款項,應由僱主付還給承包人。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現場發現的一切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築物以及其它在地質學或考古學方面有價值的遺物或物品,應在僱主與承包人之間認為是僱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應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這種物品,並應在這種物品發現之時和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項發現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並按工程師的代表的指示處理這種物品,其費用由僱主負擔。

28.專利權和使用費

承包人應就對於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設備、機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商標或稱或其它受保護權處提出的一切權利主張和訴訟,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為取得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頭、沙子、礫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噸位税和其它使用費、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補償(如果有的話)。

29.妨礙交通和毗鄰的財產

為進行本工程和任何臨時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業,應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許的範圍內進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適當地妨礙公眾方便或妨礙進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論僱主或任何其它人員擁有的財產,承包人應就由於或有關任何這種只要是承包人應對之承擔責任的事項所引起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

30.臨時運輸

(1)承包人應採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運輸損壞或傷害連接現場的或在通往現場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橋樑,尤其應選擇路線,選擇和使用車輛並限制和分配裝載量,以便儘可能合理地限制這種由於把設備和材料運出入現場而不可避免地產生的臨時運輸,並使該公路和橋樑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損壞或傷害。

特殊的負載

(2)如果承包人認為有必要搬運一車或數車施工設備機械或預製件或工作部件經過部分公路或橋樑,而這種搬動很可能會損壞公路或橋樑,除非對公路或橋樑進行特別保護或加固,則承包人應在這種載運車輛開上公路或橋樑以前,把要載運的重量和其它細則以及他對保護或加固上述公路或橋樑的建議,通知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

如果工程師在接到此項通知後十四天內沒有以相反通知指出此項保護或加固是不必要的,則承包人就可以實行此項建議或工程師對此所提出的修改,並且,除非上述保護或加固所必需的各項工作已列入承包人所提出的供定價的建築工程清單,否則其費用或開支應由僱主付給承包人。

對臨時運輸索賠要求的處理

(3)如果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在其後的任何時間,承包人收到由於進行本工程而引起的有關對公路或橋樑的損壞和傷害的任何索賠要求,應當立即將此報告工程師,其後,僱主應就此項索賠要求談判解決辦法並支付一切應付款項,並應就此和與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承包人以補償。

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索賠要求或其中的一部分是由於承包人方面沒有遵守和履行其根據本條第(1)和(2)款所承擔的義務而造成的,則經工程師證明由於承包人沒有遵守或履行上述義務而所應賠償的金額,應由承包人付給僱主。

水路運輸

(4)如果由於本工程的性質,要求承包人採用水路運輸,本條上述各項規定應解釋為:“公路”包括水閘、碼頭、防波堤或與水路有聯繫的其它建築物,而“車輛”則包括船隻,並應具有相應效力。

31.給予其他承包人的機會

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的要求,為僱主所僱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併為僱主和任何其他合法當局所僱用的在現場上或現場附近進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內的工作或執行僱主簽訂的任何有關或附屬於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進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機會。

但是,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的書面請求,向任何這種其他承包人或僱主或任何這種當局提供由承包人負責維護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許他們使用現場上的承包人的腳手架或其它設備,或向他們提供任何性質的其它服務,則僱主應就這種使用或服務按工程師認為合理的金額支付給承包人。

32.設備、材料和勞動力的供應

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供應和提供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臨時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勞動力(包括其監督)、往來現場和在本工程內和周圍的運輸,以及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要的各類其它物品。

33.竣工現場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從現場清除或撤離一切施工設備、剩餘物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使整個現場和工程清潔並處於良好狀況,使工程師滿意。

勞動力

34.勞動力的僱用

(1)承包人應自行安排僱用一切當地的或外地的勞動力,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並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給工資。

供水

(2)承包人應在合理可行情況下,根據當地條件,對現場供應充足的飲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職員及工人們使用,使工程師的代表感到滿意。

酒類或藥物

(3)承包人不得違反現行的法規法令和政府規章或命令而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處理任何酒類或藥物,或允許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僱員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處理這類物品。

武器和彈藥

(4)承包人不得同任何人員交換任何武器或任何種彈藥或作其它的處理,或允許或容忍上述這種交換或處理。

節日和宗教習慣

(5)承包人對待他所僱用的一切工人,應適當尊重一切公認的休息節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習慣。

流行病

(6)如果發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衞生當局為處理和撲滅此種疾病而制定的條例、命令和要求。

妨害治安行為等

(7)承包人應隨時採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僱員出現任何非法的動亂或妨害治安行為,以維持治安和保護本工程鄰近的人員和財產免遭上述動亂或行為的妨害。

分包人遵守事項

(8)承包人應對其分包人遵守上述各項規定承擔責任。

(9)任何有關工人和工資的其它條件,應視需要如第二部分第三十四條第(9)(10)等款所列。

35.關於工人等情況的申報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按工程師規定的格式和間隔時間向工程師的代表或其辦事處提交詳細報告書,説明承包人各個時候在現場上僱用的管理人員和各級工人的數目,以及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有關施工設備的資料。

材料與做工

36.材料與做工的質量和試驗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應屬於合同規定的各該種類並符合工程師的指示,並應不時接受工程師在製造或製作地點或在現場或在所有任何這類地點指導進行的試驗。承包人應提供為檢查、測量和試驗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通常需要的協助、儀器、機械、勞力和材料,並應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樣品供試驗。

樣品費用

(2)如果説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的提供應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費用,否則應由僱主承擔費用。

試驗費用

(3)進行任何試驗的費用,如果説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進行這種試驗,並且(在僅僅做負荷試驗或者為了確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設計是否適合於旨在達到的目的而做試驗的情況下)這種試驗在説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已詳細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標中予以定價或估算在內,則應由承包人負擔。

未規定的試驗等的費用

(4)如果工程師命令進行的任何試驗,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

①並非意指或規定進行的試驗,或

②(在上述情況下)未詳細列出的試驗,或

③雖意指或規定進行,但工程師命令,要由一名獨立的人員在除了現場或受試驗材料的製造或製作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試驗。

如果試驗結果表明,該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工程師的指示,則此項試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否則由僱主負擔。

37.進入現場

工程師和他所授權的任何人應能隨時進入本工程和現場,以及進入正在為本工程進行工作或提供材料、製成品或機械的一切車間和地方,承包人應為他們進入這些地方或獲得進入的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協助。

38.在覆蓋以前對工程的檢查

(1)任何工作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可不得予以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承包人應提供充分機會由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檢查和測量任何將要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的工作,並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檢查其基礎。

承包人應在任何這種工程或基礎準備就緒或即將準備就緒以供檢查時,及時通知工程師的代表,而工程師的代表除非認為此項檢查沒有必要並相應通知承包人,否則應為檢查和測量該工程或檢查該基礎的目的而出席,不得無理拖延。

移動覆蓋物和打開

(2)承包人應按工程師不時作出的指示,將本工程任何部分移去覆蓋物或從中打開,並應使各該部分恢復原狀和修補好,使工程師滿意。

如果任何各該部分是在依照本條第(1)款的要求執行後予以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的,並經認為是按照本合同進行的,則將其移去覆蓋物、從中打開、恢復原狀和修補等各項費用均應由僱主負擔,但在任何其它情況下,所有上述各項費用均應由承包人負擔,並應由僱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僱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39.清除不適當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師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應有權隨時發出書面命令:

①在該命令規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除工程師認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

②代之以適當的和合適的材料,並

③拆除工程師認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並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試驗或中期付款)。

承包人違約

(2)如果承包人拖欠不執行上述命令,僱主有權僱用其他人員進行此項工作並付給工資,由此產生的或伴隨而來的一切費用開支均應由承包人負擔,並應由僱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僱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40.工程暫停

(1)承包人應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時,按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和方式,暫停進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並應在暫停時間,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情況下適當地保護本工程並保證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額外費用,包括所有現場應支付的日常工資、薪水、設備的折舊和保養、現場的雜費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費,均應由僱主負擔和支付,除非這種暫停是:

①本合同另有規定者,或

②為適當進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於天氣條件影響本工程的安全和質量,或由於承包人方面的違約,或

③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但是,除非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的命令後的28天內將其索賠意向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否則承包人將無權索還任何此種額外費用。工程師應就其認為是公平合理的“索賠要求”,解決和決定應付給承包人的這種額外款項。

暫停持續超過90天

(2)如果根據工程師書面命令(本款稱之為“暫停命令”)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進展暫停一段時期或連續幾段時間總計達90天,或者如果工程師在先前已發出為期不到90天的暫停命令以後,又在這一暫停期限屆滿時起不到90天以內,再次發出不論是關於整個工程的或是(如果先前的暫停命令僅影響本工程的一個部分)影響或包括本工程的該一部分的暫停命令,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承包人可以送交工程師一份書面通知,要求工程師在接到此通知後的28天內許可繼續進行已暫停進行的本工程或其中的該一部分。

如果未在上述時間內給予這種許可,承包人通過再送一份書面通知,可以(但並非必須)選擇如下:如果此項暫停僅影響本程的一部分,則按根據本文件第51條的規定刪除該部分對待;如果此項暫停涉及整個工程,則按僱主放棄本合同對待。

開工時間和遲延

41.工程的開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有關開工的書面命令後,應在投標書指定的期限內,在現場開始本工程,並應以應有的速度進行,不得遲延,但如有工程師明文批准或命令者或完全屬於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現場的佔用

(1)除本合同可規定應讓承包人隨時佔有的現場各部分的範圍和各該部分應向承包人提供的順序以外,在遵照本合同關於本工程進行順序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僱主將隨着工程師發出開始本工程的書面命令,讓承包人佔有為使承包人能按照文件第14條所提到的方案(如果有的話)或者按照承包人應以書面通知向工程師提出的合理建議,開始和繼續本工程施工所需要的現場各部分,並將隨着工程的進展,隨時讓承包人佔有為使承包人能按照上述方案或建議(視情況而定)以應有的速度進行本工程施工所進一步需要的現場各部分。

如果由於僱方方面沒有按照本條規定讓承包人佔有現場各部分而使承包人招致遲延或費用開支,工程師應准許延長工程完成時間,並證明他認為是公平合理的對所招致開支的償付金額,該金額應由僱主支付。

道路通行權等

(2)承包人應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關進入現場的特別或臨時的道路通行權負擔一切開支和費用。承包人還應自費提供他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現場以外的任何附加設施。

43.竣工的時間

在遵照説明書中有關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應在整個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本工程應在投標書所指定的時間內全部竣工,從投標中所指定的開工期限的最後一天起算,或根據本文件第44條允許的延長時間計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長

如果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發生的不論何種其它特殊情況,使承包人有正當權利延長竣工時間,工程師應確定這種延長時日。但是,工程師並無義務要考慮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況,除非承包人在這種工作開始後或這種情況出現後的28天內,或其後儘快地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有關他認為自己有權延長時間的任何權利主張的充分而詳細的材料,以便當時能對該權利主張作出調查。

45.夜間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載的相反規定的條件下,任何長久性工作,除下文規定者外,非經工程師的代表書面許可不得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當地公認休息日)或當地公認的休息日進行,為拯救人命或財產或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絕對必需的工作除外,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但是,本條規定不適用於任何通常採用輪班制或兩班制進行的工作。

46.進度

承包人根據文件第五條所提供的全部資料、設備和工人,以及本工程進行和維護的方式、方法與速度,應是同一種類的,並應按使工程師滿意的方式進行。如果任何時候工程師認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太慢,不能保證本工程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工程師應將此以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後應採取他認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師則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如果此項工作未在夜間進行,承包人應請求許可在夜間和白天一樣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師這種許可,承包人應無權因這樣而獲得任何額外支付,但是,如果這種請求遭到拒絕,而又沒有相當的、切實可行的加快工程進度的方法,則竣工的時間應延長僅由於這種拒絕所致的一段時間。進行夜間作業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擾。

承包人應就由於在進行作業時所產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擾而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以及與此賠償責任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

47.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文件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內完成本工程,承包人應向僱主支付投標中規定的金額,作為對這種違約規定的違約償金,而不作為對本工程竣工時期按本文件第43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視情況而定)所超過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罰款。

僱主在不妨礙其它補償方法的情況下可以從他手頭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該項違約償金的金額,支付或扣除該違約償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義務,或免除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其它義務與責任。

規定的違約償金的削減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業經工程師按本文件第48條出具竣工證書,並已由僱主佔有或使用,則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有關出具該竣工證書以後的任何延遲時間應按業經證明已竣工部分的價值佔整個工程的價值的比例予以削減。

對提前竣工的獎金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規定對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獎金,應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條中予以規定。

48.竣工證書

一俟工程師認為本工程已基本竣工並已令人滿意地通過本合同規定的最後試驗時,工程師應在接到承包人關於將在維護期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的書面保證後,對本工程出具竣工證書,本工程的維護期應從出具此項證書之日開始。但是,工程師可以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對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出具這種證書,並應根據承包人的書面申請對業已竣工使工程師感到滿意而且已經為僱主佔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出具這種證書。當給予本工程的一部分以這種證書時,應當認為該部分已經竣工,而且該部分的維護期應從出具這種證書之日開始。但是,按上述規定對上述被佔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所出具的竣工證書,不得認為是證明任何需要恢復原狀的地面或表面工程的竣工,除非這種證書明確如此説明。

維護和缺陷

49.“維護期”的定義

(1)本條件中,“維護期”一詞應指投標中指定的維護期限,從工程師按照本文件第48條證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計算,或者如果工程師根據第四十八條出具不止一份證書時,則從各該證書出具之日起分別計算,而與維護期有關的“本工程”一詞則應作相應的解釋。

進行修理工作等

(2)為了使本工程在維護期滿之時或期滿之後儘快交付給僱主時,處於維護期開始時的同樣完好狀態(正常的磨損除外)使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後14天內根據工程師或以工程師外義在維護期滿之前所進行檢驗的結果可能以書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對缺陷、不完善之處、收縮或其它缺點進行修理、改正、重建、矯正和彌補等一切工作。

進行修理工作等的費用

(3)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需要進行這種修理工作是由於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由於承包人方面忽視或沒有遵照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義務所致,則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所有這種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必需進行修理是由於任何其它原因,則應作為追加工作確定這種修理工作的價值並予以付款。

對承包人不進行要求他做的工作的補救辦法

(4)如果承包人不進行上述工程師要求他做的任何工作,僱主有權用他自己的工人或請其它承包人進行此項工作,如果此項工作是屬於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的工作,僱主應有權向承包人索回此項費用,或可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此項費用。

50.承包人進行調查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書面要求,應根據工程師的指示,調查造成任何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的原因。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不是屬於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應予負責之列者,承包人在上述調查中所進行的工作的費用應由僱主承擔。但是,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是屬於上述承包人應予負責之列者,進行上述調查工作的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自行承擔費用對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進行修理、矯正和補救。

修改、增補與刪除

51.變動

(1)工程師應對於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狀、質量或數量作出他認為可能是必要的變動,並且為此目的或由於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認為可取,應有權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項,而承包人應照辦:

①增加或減少本合同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數量,

②刪除任何此類工作,

③改變任何此類工作的性質或質量或種類,

④改變本工程任何部分的高程、線、方位和大小,

⑤進行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種類的追加工作,所有這種變動決不應使本合同無效,但是所有這些變動的價值(如果有的話)在確定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時,應予以考慮。

有關各項變動的命令應是書面的

(2)承包人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不得作任何變動。但是,如果當任何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並非由於根據本條發出命令的結果,而是由於其數量超過或不足建築工程清單所規定的數量,則對這種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應要求有任何書面命令。

但是,又如果由於任何原因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命令以口頭方式發出是可取的,承包人應遵照執行這種命令,而工程師不論在該命令執行之前或之後對這種口頭命令所作的任何書面確認,均應認為是屬於本條所指的書面命令。

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師的任何口頭命令,向工程師作出書面確認,而此項確認未遭工程師的書面否認,則此項確認即應認為是工程師的書面命令。

52.變動的估價

(1)工程師應就其命令進行的任何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刪除的工作確定他認為應對投標中指定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去的金額(如果有的話)。

所有這些工作均應按工程師如果認為適用的本合同所規定的費率估價。如果本合同沒有載明任何適用於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費率,則應由工程師與承包人商定合適的價格。

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確定他認為合理而適當的價格。

工程師確定費率的權力

(2)但是,如果任何刪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都同整個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有關,工程師認為由於這種刪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對本工程任何項目所規定的費率或價格變得不合理或不適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定一個合適的費率或價格。

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各種情況之後另外確定他認為合理適當的費率或價格。

但是還必須規定,除非在該命令發出之日以後(而在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況下,則在此項工作開始之前或在其後)已儘快地發出書面通知:

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關於他要求額外付款或變動費率的意圖,或

②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關於他準備視情況變動費率或價格的意見,否則就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價格,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費率或價格。

變動超過15%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時,發現各項變動(由於任何有關改變材料和(或)勞動力價格的條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後結果,較投標所指定的金額增加或減少15%以上,則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應按工程師和承包人雙方商定的金額進行修正。

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一切實質性的和有關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雜費和管理費)之後,確定在他認為是合理而適當的金額。

計日工作

(4)工程師如果認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時,可以書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應按計日工作進行。這樣,對這種工作應根據建築工程清單內的計日工作表所規定的條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標中確定的費率與價格支付承包人。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明所付金額,並應在定購物料以前先把關於該物料的報價單提請工程師認可。

對於所有按計日工作進行的工作,承包人應在此種工作持續進行期間,每天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此種工作所僱用的全部工人的姓名、工種和時間的準確清單一式兩份,以及列明此種工作所用的全部物料與設備(已按照本文件上面提到的表計入百分比增加的設備除外)的品名及數量的報表也一式兩份。

每份清單和報表如果或經認為正確無誤,其中一份將由工程師的代表簽字後退還承包人。每個月終,承包人應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一份關於所使用的勞動力、材料和設備(上述例外除外)的價格報表,這種清單和報表如果沒有全部和準時提交,承包人就無權得到任何支付。

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由於任何原因,要承包人按上述規定送交這種清單或報表並非切實可行的,則工程師應有權批准對此種工作按計日工作(在對此種工作所用的時間和設備及材料感到滿意時)或是按他認為是公平合理的價格付款。

權利主張

(5)承包人應每月一次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一份賬目單,詳細列舉(儘可能詳盡)承包人認為自己有權提出的對任何增加的費用的各項權利主張,以及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命令已在當月進行的一切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

凡沒有列入此項詳細賬目單內的對任何這類工作索取償付的要求,將一概不予考慮。但是儘管承包人沒有遵守此項條件,如果他已在儘早的時機,通知工程師關於他打算就這類工作提出權利主張,則工程師仍有權批准對任何這類工作付款。

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53.本工程專用的設備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一經攜入現場就應當認為是專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無理拒絕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為了將其從現場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設備的撤離等

(2)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把他所提供的留在現場的所有上述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以及任何未使用的材料撤離現場。

僱主對設備等損壞不承擔責任

(3)除本文件第20條和第65條有規定者外,僱主在任何時候對上述任何施工設備、臨時工程或材料所受的損失或傷害概不負責。

設備的再輸出

(4)對於承包人為本工程的目的而輸入的任何施工設備,在按上述規定撤離現場後,僱主將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協助承包人就承包人再輸出這種施工設備獲得必要的政府的批准同意。

海關放行

(5)僱主在需要時將協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設備、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關的放行。

(6)任何涉及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條件,包括有關支付或減免關税或其它進口税、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的各項條件,視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條第(6)、(7)等項中予以規定。

54.對材料等的認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文件第53條的實施,不得被認為是默示工程師對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它事項的任何認可,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任何這種材料。

測量

55.數量

建築工程清單中所列出的數量是對工作的估計數量,不能作為承包人為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時應進行的本工程的實際的和準確的數量。

56.應予測量的工程

除另有規定者外,工程師應按照本合同通過測量查明和確定按本合同完成的工作的價值。當工程師要求對本工程的任何部分進行測量時,他應通知承包人的指定代理人或代表,承包人應立即參加或派一名職稱的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進行此項測量,並應提供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詳細資料。

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或者忽略或遺漏派代理人蔘加,則由工程師所作的或認可的測量應被認為是對工作的正確的測量。為了測量要用記錄和圖紙進行測量的長久性工作的目的,工程師的代表應對這種工作逐月作出記錄和圖紙,承包人在得到書面邀請參加檢查時,應在14天內參加與工程師的代表一道檢查並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並應在業經同意的記錄和圖紙上簽字,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檢查和同意任何這種記錄和圖紙,則這些記錄和圖紙就應被認為是正確的。如果承包人在檢查這些記錄和圖紙以後,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或同意後不在其上簽字,除非承包人在進行此項檢查後的14天內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書面通知,提出他聲稱這些記錄和圖紙是不正確的各個方面,請工程師決定,否則這些記錄和圖紙仍應被認為是正確的。

57.測量方法

除本合同另有特別説明或規定者外,不論任何一般的或當地的習慣,本工程仍應測量淨值。

臨時金額和直接成本金額

58.各項臨時金額

(1)在建築工程清單中(不論是在簽訂本合同時未作詳細規定而應由承包人進行的工作,還是應由按下文規定的指定的分包人進行的工作)列出的每一項臨時金額(非根據本條第

(2)款規定的直接成本價格)連同承包人已經計入此項金額的費用和利潤(如果有的話)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予以扣除,並應代之以下列各項計入本合同價格;

①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並由承包人進行的情況下,對這樣進行的工作按本文件第52條所估定的價值。

②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並由指定的分包人(定義見下文)進行的情況下,承包人按工程師的指示所實際支付給該分包人的金額(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5)款的規定),以及(如果承包人已把關於費用和利潤的任何金額計入與該工作有關的臨時金額)一項金額其所佔實際支付金額的比例與上述費用和利潤占上述臨時金額的比例相同者。

直接成本項目

(2)建築工程清單中的每一項金額其中包括(佔該金額的全部或部分)應為本工程提供的或用於本工程的貨物或材料的直接成本價格者,應由以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指示為該貨物或材料所支付的實際價格(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2)款的規定)代替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同時本合同價格則應按照建築工程清單中的金額由於此種代替所增加或減少的金額而予以增減(視情況而定)。對於列入直接成本價格的關於勞動力的任何金額,不得由於上述實際價格高於或低於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

但是,對於所有其它費用和利潤,則應按照根據建築工程清單中所規定的有關直接成本的該一具體項目的百分比或者(如果無此種百分比時)根據承包人列入投標書作為調整直接成本金額的百分比而得出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少(視情況而定)。

臨時和應急項目的使用

(3)在建築工程清單中所列的各項經規定為臨時或應急的款項,只能憑工程師的指示和決定動用。如果該款項全部或部分未經動用,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減去未動用的金額。

提供證明等

(4)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出示全部有關臨時項目或直接成本項目開支的報價單、發票、證件以及帳目或收據。

現金折扣

(5)承包人根據本條第(1)款(1)項或第(2)款的規定,按工程師的指示付給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的任何金額,只要是在承包人收到僱主該項付款之前支付的,為了根據本條第(1)或(2)款(視情況而定)調整本合同價格的目的,應在上述承包人實際支付的金額上增加這一實際付款額的___%,而與此有關的任何現金折扣的好處,均應轉給僱主。

分包人義務的轉讓

(6)如果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已就他所進行的工程或他所供應的貨物或材料和承包人承擔任何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維護期一段期間的持續義務,承包人應在維護期滿後的任何時候應僱主的請求並由僱主承擔費用把此項義務尚未屆滿期間的好處轉讓給僱主。

59.指定的分包人

(1)可能經僱主或工程師指定或選定或認可的一切專家、商人和其它人員,其所進行的任何工作或供應的任何貨物的臨時或直接成本金額已列入建築工程清單者以及根據建築工程清單或説明書的規定要求承包人把任何工作轉包給他並正在進行此種工作和供應此種貨物的一切人員,均應被認為是承包人所僱用的分包人,並在下文稱之為“指定的分包人”

但是,僱主或工程師不得要求承包人、或認為承包人有義務僱用任何不願意同承包人簽訂含有如下條款的分包合同的指定的分包人:

①指定的分包人將就作為分包合同主題的工作或貨物向承包人承擔如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條款向僱主所承擔的同樣的義務和責任,並將就此並就凡是由此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或是由於未履行這種義務或責任所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②指定的分包人將就其本人、其代理人、工人及僱員的任何疏忽,就其本人或其人員對承包人為本合同的目的所提供的施工設備或臨時工程的任何濫用,並就上述一切權利主張,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對指定的分包人的支付

(2)工程師在根據本文件第六十條出具其中包括對任何指定的分包人所完成的工作或所提供的貨物付款的任何證書以前,應有權要求承包人提出適當證據證明,先前證書中所包括的對該指定的分包人的工作或貨物的一切付款(減去保留額),已由承包人如數支付或清償;如未支付或清償,除非承包人。

①以書面通知工程師,説明他有正當理由扣留或拒絕此項支付,並且

②向工程師出示適當證據,證明他已將此以書面通知該指定的分包人,否則僱主應有權根據工程師的證書把承包人未付給指定的分包人的一切款項(減去保留額)直接付給該指定的分包人,並從僱主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金額中用抵銷僱主為此所付的金額的方式予以扣除。

但是,如果按上所述工程師已經出具證書而僱主已直接付款,則工程師在再出具任何一份以承包人為受款人的證書時應從其金額中扣除上述由僱主直接支付的金額,但是不得扣留或遲延發給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當出具的證書本身。

證書和支付

60.證書和支付

(1)除另有規定者外,應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條所提出的條件,每月支付。

對施工設備和材料的預付款

(2)如果僱主應就施工設備和材料向承包人預付款,其支付和償還的條件將如第二部分第六十條所列。

用外幣支付

(3)如果進行本工程需要從本工程所在國以外的國家進口材料、設備或裝備,或者如果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須由從任何其它國家進口的勞動力來進行,或者由於任何其它情況使其有必要或有需要,則根據本合同所應支付的款項的一部分應以適當的外幣支付,各該外幣支付部分和其適用的匯率以及支付條件均應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予以規定。

61.僅由維護證書認可

本文件第六十二條所提到的維護證書以外的任何證書都不得被認為是對任何工作或為之出具證書的其它事宜的認可,也不得作為對正當履行本合同或其中任何部分的承認或對承包人所提出的任何權利主張或要求的準確性或工程師所命令增加或變動的工作的準確性的承認,也無任何其它證書能終止或妨礙工程師的任何權力。

62.維護證書

(1)本合同應在工程師簽署並向僱主遞交維護證書,説明本工程業已竣工並使他滿意以後,才能被認為已經履行完畢。維護證書應由工程師在維護期滿(如果本工程的不同部分適用不同的維護期限,則應在最後的維護期屆滿)後28天,或在其後一俟維護期間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條和五十條所命令進行的任何工程業已完成並使工程師滿意之時發出,即使僱主在此以前已進入本工程或已佔有、運用或使用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本條仍具有充分效力。

但是,不得以出具維護證書作為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所規定的條件向承包人支付第二部分保留金的前提條件。

僱主責任的終止

(2)僱主對由於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所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任何事宜。均不再向承包人承擔責任,除非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的維護證書發出以前已經書面提出與之有關的權利主張。

未履行的義務

(3)即使發出維護證書,承包人和(遵照本條第(2)款的條件下)僱主對於在維護證書發出以前根據本合同條款產生的而在此項證書發出時尚未履行的任何義務的履行依然承擔責任,並且為了確定任何這類義務的性質和範圍,應認為本合同在合同締約雙方之間仍然有效。

補救方法和權力

63.沒收

(1)如果承包人破產或已就其發出法院委派破產者產業管理人的委任書,或者承包人已提出申請宣佈破產的請求書,或者已經同其債權人作出安排或已向其債權人進行轉讓,或者同意在其債權人檢查委員會監督下執行本合同,或者(作為法人)停業清理(並非為合併或改組而自動停業清理),或者承包人未經首先取得僱主的書面同意而轉讓本合同,或者承包人的貨物已被依法扣押,或者工程師用書面向僱主證明他認為承包人:

①已放棄本合同,或

②在接到工程師關於繼續進行工程的書面通知後,無正當理由而不開始進行本工程或中止進行本工程達28天之久,或

③在接到工程師關於材料或工作已由工程師根據本條件宣告不適用並予以拒收的書面通知後達28天,仍未從現場撤走該材料或拆除和更換該工作,或

④未按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或持續地或公然地忽視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或

⑤已將本合同的任何一部分轉包出去,有損於良好的做工或無視工程師的相反指示,則僱主可在向承包人發出書面通知14天后進入現場和本工程,並把承包人驅逐出現場和本工程,而並不由此廢止本合同或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或影響本合同所授予僱主或工程師的權利與權力,僱主可以自行完成本工程,或僱用任何其它承包人完成本工程,而僱主或該其它承包人可以為完成本工程而使用根據本合同規定認為是專供本工程施工和建成之用的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中他們認為合適的部分,僱主可以在任何時候出售上述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未經使用的材料,並把出售所得用作抵償承包人根據合同應付給他的任何款項。

沒收之日的估價

(2)工程師應在任何上述僱主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之後儘快單方面地或通過向各方瞭解情況以後,或在進行他認為適宜進行的調查或詢問以後,確定並證明在僱主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之時承包人對於其根據本合同已於當時實際完成的工作所已合理得到的或將合理歸於其的金額(如果有的話),以及任何上述未經使用或經部分使用的材料、任何施工設備和任何臨時工程的價值。

沒收的支付

(3)如果僱主根據本條規定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則在維護期滿以前以及其後在竣工與維護費用、延遲竣工(如果有此情況的話)的損害賠償費和僱主所招致的一切其它開支業經工程師確定並證明其金額之前,僱主並無責任由於本合同而支付承包人任何款項。

承包人此時只有權接受經工程師證明根據他適當完成的工作並扣除上述金額之後應當付給他的款項(如果有的話)。但是如果上述金額超過了根據承包人適當完成的工作所應付給他的金額,則該超過部分的款項應由承包人在僱主提出要求時向僱主支付,並應被認為是承包人對僱主的到期債務,應據以償還。

64.緊急修理

如果由於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者在維護期間,對於或有關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發生任何意外事故或失敗或其它事件,如有任何補救或其它工作或修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為為了安全所緊急必需的,而承包人不能或不願立即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僱主可以派他自己的工人或其它工人來進行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認為必要的工作或修理。

如果工程師認為僱主按此進行的工作或修理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屬承包人有責任自行承擔費用進行者,則僱主在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所正當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應由承包人在僱主提出要求時支付給僱主,或可由僱主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予以扣除。

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視情況而定)在任何這種緊急情況發生之後,應合理地儘可能快地將此情況以書面通知承包人。

特別風險

65.不管本合同載有任何規定對戰爭等風險概不負責

(1)對於直接或間接地由於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革命、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僱員之間的)動亂、騷亂或騷擾(以下統稱為“上述特殊風險”)所造成的對本工程(在上述任何特別風險發生以前已按本文件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被宣告為不適用的工作除外)或臨時工程或對不論僱主或第三方的財產的破壞或損害,或人身傷亡,承包人概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或其它責任,僱主應就此並就任何由此引起或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開支和費用等。

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並應對由於上述特別風險所直接或間接地引起的對承包人用於或打算用於本工程的財產(包括正在運往現場的財產)的任何滅失或損害,給承包人以賠償。

由於特別風險對工程等造成的損害

(2)如果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現場上的、或靠近現場的、或正在運住現場途中的任何材料(不論是供前者使用還是供後者使用的)由於任何上述特別風險而遭到破壞或損害,承包人仍有權得到對於任何永久性工程和任何由此遭到破壞或損害的材料的付款,而且承包人也有權得到僱主就修理受到破壞或損害的本工程或臨時工程和更換或修復工程師所要求的或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材料等項費用,根據直接成本加上經工程師證明為合理的利潤給承包人的付款。

發射彈藥等情況

(3)無論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由於發生任何地雷、炸彈、炮彈、手榴彈、或其它發射彈藥或軍火炸藥的爆炸或撞擊所造成的破壞、損害或傷亡,都應認為是上述特別風險的後果。

由於特別風險所增加的費用

(4)任何歸因於或由於產生於或以任何方式有關於任何特別風險(但在遵照本條下文所載有關爆發戰爭的規定的條件下)的、在進行本工程中或伴隨而來的所增加的費用(不屬於在發生上述特別風險以前已根據本文件第39條被宣告為不適用的工程的重建費用),應由僱主付還給承包人,但承包人應在一獲悉任何這種增加的費用時,立即將此以書面通知工程師。

戰爭爆發

(5)如果在本合同期間,世界上任何地方爆發戰爭(無論是否已經宣戰),不論其財務方面還是在其它方面嚴重影響本工程的進行,承包人應以最大努力來完成工程,直至本合同根據本條規定終止為止,但是,僱主應有權在這種戰爭爆發以後的任何時候通過給承包人以書面通知而終止本合同。

在給以該通知之時,本合同應(立約各方根據本條所享有的權利和本文件第六十七條的實施除外)即予終止,但不使任何一方對於以前發生的違反合同行為所享有的權利受到損害。

在終止時撤離設備

(6)如果本合同根據本條上款的規定予以終止,承包人應以合理的速度從現場撤離一切施工設備,並應為其分包人這樣做提供類似的方便。

合同終止後的支付

(7)如果本合同已按上述終止,僱主應(就已支付給承包人的部分付款中未包括的金額或項目而言)對於終止之日以前所進行的一切工作按本合同規定的費率和價格並加上以下各項支付承包人:

①對於任何預備項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實施或履行者所應付給的金額,以及對於任何這類項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部分實施或履行者按工程師所證明的適當比例所應付給的金額。

②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所合理地定購的並已向承包人交貨或是承包人在法律上有義務接受交貨的材料或貨物的費用(這種材料或貨物一經僱主付款即成為僱主所有的財產)。

③須經工程師證明的承包人為指望完成全部工程所合理招致的凡未包括在本款前面所提到的各項付款之內的任何開支總額。

④根據本條第(1)、(2)、(4)款規定任何另外的應付金額。

⑤根據本條第(6)款撤離設備和(如經承包人要求)從現場運返至承包人在其企業註冊國的主要工廠場地或運至不需要更高費用的其它目的地的合理費用。

⑥本合同終止時承包人在本工程或有關本工程所僱用的一切職員和工人遣返的合理費用。

但是,僱主有權將承包人對設備和材料的預付款的任何未償結欠金額和僱主就進行本工程事先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記入貸方,抵付僱主根據本款規定應付的任何款項。

落空

66.在落空情況下的支付

如果本合同不論由於戰爭或不論任何其它原因而落空,僱主對所已經進行的工作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應與如果本合同已根據本文件第65條的規定予以終止時根據本文第65條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相同。

爭端的解決

67.爭端的解決--仲裁

如果在僱主或工程師與承包人之間關於或由於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不論是在本工程進行中或在其竣工之後,也不論是在本合同終止、放棄或撕毀之前或之後)發生任何爭端或不論任何性質的分歧,應首先提交工程師解決,工程師應在經任何一方提出要求後的90天內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僱主和承包人。除下文有規定者外,工程師對於提交他的各個事項所作的決定,應是終局的,並對僱主和承包人都具有約束力,直至該項工作完成為止,並應對承包人立即生效,不論承包人或僱主是否按下文的規定要求仲裁,承包人應以應有的注意繼續進行本工程。如果工程師已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僱主和承包人,而僱主或承包人在接到該通知後的90天內未將提交仲裁的要求通知工程師,則上述決定應仍然是終局的,並對僱主和承包人具有約束力。如果工程師未能在上述要求提出後的90天內就其上述決定發出通知,或者如果僱主或承包人任何一方對任何這種決定感到不滿意,則在任何這種情況下,僱主或承包人可在接到關於該決定的通知後的90天內,或者在第一個90天期限屆滿後的90天內(視情況而定),要求把爭端事項按下文規定提交仲裁。

一切爭端或分歧凡工程師對之所作的決定(如果有的話)未加上述成為終局的並具有約束力者,應根據國際商會調解和仲裁規則,由按照該規則所指定的一名或數名仲裁員予以最後解決。

上述仲裁員完全有權審查和修改工程師的任何決定、意見、指示、證書或估價,在仲裁程序中任何一方都不應限於向仲裁員提出為取得工程師的上述決定而曾向工程師提出的證據或論據。

工程師按以上規定所作的任何決定都不得剝奪他被作為證人傳訊並就不論任何與上述提交仲裁員的爭端或分歧有關的任何事故向仲裁員提供證據的資格。

除非有僱主和承包人的書面同意,否則在本工程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仲裁員不得開始執行其職權,但是:

(i)對於工程師扣發任何證書或扣留承包人認為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條規定的條件有權得到的保留金中的任何部分,或對於工程師根據本文件第六十三(1)條行使其出具證書的權力或根據本文件第七十一條所發生的爭端,仲裁員在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即可行使其職權;

(ii)根據本文件第四十八條出具竣工證書不應成為仲裁員開始執行其職權的先決條件。

通知

68.把通知送達承包人

(1)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給承包人的任何通知,應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承包人的主要營業地點(或者如果承包人是一家公司則寄到或交到其註冊登記的辦事處)。

把通知送達僱主

(2)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給僱主的任何通知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僱主的最新地址(或者如果僱主是一家公司則應寄到或交到其註冊登記的辦事處)。

僱主違約

69.僱主違約

(1)如果僱主:

①對於根據工程師的任何證書證明所應付的金額,未能在根據本合同條款規定這種金額已到期後的30天內付給承包人,或

②干擾或阻礙任何這種證書的發給,或

③處於破產或(作為一家公司)並非由於改組或合併目的而停業清理,則承包人有權通過向僱主發出書面通知,在不使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方法受到損害的情況下,終止根據本合同對承包人僱用。

(2)在發出上述通知後,承包人應(儘管有本文件第五十三(1)條的規定),以合理的速度把他帶到現場的一切施工設備撤離現場。

(3)如果發生這種終止合同的情況,僱主對承包人承擔的支付義務,應如同本合同根據本文件第六十五條的規定予以終止時一樣,但是除第六十五(7)條規定的付款外,僱主還應按承包人由於或有關或因為這種終止合同而受到的任何損失或損害的金額支付承包人。

(4)本條所載各點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於行使其有權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辦法來替代或附加於本條所規定的權利或補救辦法的權利。

70.費用的增減

如果要就工資的升降並對材料或任何影響本工程進行費用的其它各項作調整時,應按第二部分第70條所列。

71.重大的經濟失調

如果在投標之日以後,本工程進行施工所在國家由於該國政府施工加貨幣限制或由於該國貨幣貶值而發生重大的經濟失調時,僱主應向承包人支付進行本工程的或其附帶的任何屬於或由於發生此種經濟失調而引起的或以任何方式與之有關的所增加的費用,但是,本條的任何規定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於行使其在此種情況下可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方法的權利。

納税

第七十二條納税其他。

第七十三條其他約定。

最後條款

第七十四條本合同依據____國法律進行解釋。

第二部分專用條件

(下述各條,意在作為一份備忘錄,供擬訂將按考慮到本工程的環境和所在地的必要而變動的條款時使用。這些必須專門擬訂以適應每個特定合同的可變動條款,應包括下述事宜和任何適用的其它內容)

第一條定義

僱主:僱主是_____

工程師:工程師是_____

任何其它所需要的定義。

第六條文件相互解釋

語言:語言是________

主要語言是_________

第三十四條勞動力

(9)、(10)等款:進口勞力許可證、管理、保健、工作時數和條件、工資等級、遵守勞動法。

第四十七(三)條獎金

提前竣工的獎金(如果有的話)。如果沒有,則在投標書的附錄中寫上“無”。

第四十九條臨時修復

在永久性修復工作並由承包人進行的有關情況下,應對第四十九條再另外加上一款,以寫明在臨時修復為進行工程而佔用的任何公路時修補所有凹陷等,以及對截止維護期結束時止,或直到為進行永久性修復工作而佔用場地為止的期間,因此而產生的損壞和傷害的賠償責任。

第五十三條供本工程等專用的設備等

(6)、(7)等:設備的租用;設備的出售和處理;支付或減免關税或其它進口税、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任何其它影響設備的條件。

第六十條證書和支付

對於所製作的設備和材料的預付款;這種預付款及其償還的條件;每月對所進行的工作的權利主張和工程師出具的關於當月所進行的永久性工程和建築工程清單上所列的臨時工程應給承包人的金額的證書以及在如果沒有材料和設備的預付款的情況下,經工程師證明的用於現場永久性工程的材料的金額;保留金的支付次數;證書的改正和扣留;支付地點;支付次數;用以支付的外幣、比例、匯率及對之適用的條件。

第七十條費用的增減

在有關情況下,本條應包括下列內容:

由於工資率和應付給工人的當地職員的津貼的變化而造成的合同價格的調整;工人和當地職員僱用條件的改變;永久性或臨時工程的材料費用或消費品備用品費用、燃料費和電費的變動;運費和保險費的變化;關税和其它進口税;任何法律、法規等的實施。

第七十二條納税

承包人及其職員支付或減免當地所得税或其他税。

第七十三條其它

(在某些情況下,也可加入一些包含下列內容的條款)

1.管理進口和使用爆破炸藥的規章條例;

2.賄賂和貪污;

3.本工程圖片和廣告;

4.關於對祕密情報保密的義務;

5.合同的任何其它特殊內容。

最後條款合同所依據的法律

本條款應講明合同應受何國法律的支配和將依據何國法律進行解釋。

注意:這類條款一般應放在第二部分的末尾,並相應編號)

協議書

本協議書於____年__月__日由_______的_____(下稱“僱主”)為一方與_____的___(下稱“承包人”)為另一方共同擬定。

鑑於僱主想要建造某項工程,也就是_____並且已接受了承包人對本工程___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進行的投標,茲立本協議為證如下:

1.本協議中的詞和用語均應具有下文提到的合同條件中為其分別指定的含義。

2.下述文件應被認為是構成並作為和理解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即:

(a)上述投標;

(b)圖紙;

(c)合同條件(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

(d)説明書;

(e)建築工程清單;

(f)費率和價格表(如果有的話)。

3.作為對下述僱主應給承包人的付款和對價,承包人特此與僱主立約保證,完全依照合同條款的規定承擔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

4.僱主特此立約保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作為對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的報酬。

本協議立約雙方,為在上面文首寫明的年月和日期在本協議上加蓋各自的公章(或各自親自簽字蓋章),以資證明,茲在此加蓋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公章。

在場的有:______

由上述________________親自簽字蓋章並交付

在場的有:________________

簡單供電工程施工合同 篇11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 合作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分包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香榭國際南區一期7、8#樓

二、工程地點:江油市中醫院旁

三、工程承包內容及範圍:

1、乙方負責按照設計圖紙、變更文件規範要求驗收標準,玻璃幕牆的製作、安裝、保證正常使用。

2、施工所需各種材料、加工機械設備、各種工具均由乙方自理。

四、工程工期:

1、開工日期: 20xx 年3 月17日;竣工日期:20xx年5月 日工程總日曆天數: 天

2、施工過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等原因工期相應順延;

五、工程質量及材料要求:

1、各種材料下料、製作安裝,接頭位置、焊接等均應符合規範要求。

2、對現場監理提出的問題應立即安排人員處理,嚴禁拖延或不整改。

3、如某部位存在嚴重問題,必須返工。

4、若返工造成延誤工期的,如對下道工序的工種造成停工,停工的工人人工費由乙方賠償。

六、工程價款: 元/平方米; (按實際面積進行結算)

七、工程價款的撥付及結算方式:

1、工程款的支付:

八、考核驗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以下方面對乙方進行考核後方可決算:

1、安全生產:乙方應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如因乙方違章操作造成的一切傷亡事故,發生的任何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工程質量:堅持工程質量標準,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等有關要求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要求。

3、工程所使用材料必須經甲方、監理認可,否則不得使用。

5、文明施工: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環保、消防、環衞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

九、甲方責任:

1、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進場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綜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監管工作。

2、組織及負責對乙方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施工技術、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負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工程質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進行指導、監控,並按規定及時做好驗收工作。

4、負責解決乙方進場施工作業人員的住宿等問題,並及時對其進行衞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導、監管。

十、乙方責任:

1、服從甲方對整個工程的運行計劃指揮。按甲方的各項交底要求,嚴格按國家操作規範和施工驗收規範,精心組織施工。

2、如乙方需要,生活用品及炊事用具由乙方自理。

3、材料進場時,由乙方卸料,配合甲方項目部收料人員共同驗收,核對材料的合格證、標牌、規格、數量,並按材料的規格不同,有序、合理的堆放整齊,做好防鏽保護工作。

5、乙方必須將廢料堆放入池,做好工完料淨場地清工作。

6、本工程所需的機械及勞動防護用品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

7、本班組在其相關工序開始前和結束後,與其工序相關的班組必須辦理相關交接檢手續

8、嚴格執行安全協議書中的規定,落實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措施,做好各項基礎工作。

10、乙方應加強對勞務作業人員的管理,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

十一、違約責任:

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約定核實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作業工程款、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作業工程款尾款時,應按乙方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勞務作業工程款的利息;

(2)因甲方原因延誤工期超過十日的,應向乙方支付怠工費,並順延延誤的乙方工作時間。

2、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0.5%的違約金;

(2)乙方施工的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乙方應賠償甲方材料損失費、工具、機械租賃費以及因工期延誤給甲方所造成的所有損失;

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在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二、本工程甲方委派同志為現場負責人,乙方委派同志為現場負責人,共同負責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約定。

十三、爭議: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自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簽定後即生效,至全部工程作業內容竣工驗收、工程價款結清後即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供電工程施工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建設施工合同》和公司有關管理制度,現將該工程進行內部發包,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施工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_年 ___ 月 ___ 日至 ___ 月 ___ 日,工期: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質量:_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認真按照施工規範,技術標準和設計圖紙要求施工,接受監理單位的監督,保證質量合格。工程完工後,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保修。

四、合同價款: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擔與施工相關的一切直接費和現場行政收費,承包價:_________________按總價提取管理費%,税金由乙方承擔。

五、安全責任:_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按現行安全操作規定,採取嚴格

的安全防護措施,全體施工人員應參保,如發生安全事故,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六、文明施工:_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搞好現場文明施工,建立健全的各項工地管理制度,隨時接受發包方、甲方、質檢、監理及有關管理部門的指導和檢查。

七、獎懲辦法:_________________

八、付款辦法:_________________按發包方付款進度支付乙方工程款,甲方提留款在竣工結算前分批收清,工程尾款甲方配合乙方收回。在甲方未付款之前,乙方全額帶資完成該工程。

九、其它:_________________

1、在簽訂合同時,乙方須按工程總造價的2%交納工程保證金,待工程竣工結算後,按合同結算。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以上是銀行工程施工合同

簡單供電工程施工合同 篇1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民族文化森林公園

2、工程地點:海南省

3、施工範圍:土建安裝工程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期:甲方合理、規範條件下的指定工期

二、雙方的約定

經甲乙雙方協商,在互惠互利的原則下,簽訂本工程承包意向書:

1、甲方暫同意將民族文化森林公園土建安裝工程擬承包給乙方施工。

2、甲方提出的承包要求:

(1)乙方進場施工前需向甲方交納如期開工完工保證金50萬元,其他保證金按政府規定及招標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承諾土建工程墊資建設完成。

(3)在簽訂正式施工合同後,乙方必須保證按質按量按工期完成施工任務,才能進行本項目的投標。

(4)本工程按《海南省建築工程綜合定額》及《海南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結算.

(5)乙方必須滿足並對甲方以上要求作出承諾後,才能進行投標,中標後簽訂正式工程施工合同。

三、本意向書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協議附件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

簡單供電工程施工合同 篇14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施工合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300足  球場環形塑膠跑道面層(格林斯博牌13厚全塑型自結紋塑膠面層),籃球場(4塊)、排球場(2塊)塑膠面層(長河牌4厚型硅塑膠面層)。  

二、勞務作業人員  

本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直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根據工作需要向甲方提供的作業人員應滿足甲方的進度要求,要求年滿18週歲,身體健康,具備本工程施工作業的相應技術能力。  

三、承包方式及範圍  

3.1、承包方式:。 

3.2、工程承包範圍及工作詳細內容:  

3.2.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編制《塑膠地坪專項施工方案》報送甲方,由甲方上報監理單位審批;  

3.2.2、乙方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組織專業施工管理人員及勞務人員隊伍,報甲方存檔。  

3.2.3、乙方根據項目工程量及時進行施工機械、材料的組織和計劃,必須達到一次性滿足工程需要。  

3.2.4、進場施工前將乙方公司資質等單位相關資料複印件加蓋公司行政章報送甲方進行資質報審(一式四份)。  

3.2.5、乙方材料進場後及時將原材料的出廠質量證明文件原件(材料合格證、出廠檢驗報告等一式四份)報送至甲方資料員,並請甲方、監理單位進行現場見證取樣,將材料樣品送至相關檢測機構進行化學成分的檢測,檢測評定標準按照《上海團體標準》(301X1002-C003-20)執行,經檢測合格後,由甲方向監理單位進行材料報驗,監理單位批准使用後方可用於工程施工。  

3.2.6、根據批准的施工方案進行塑膠地面基層進行清潔及相應處理,封底找平層施工前進行基層隱蔽驗收,經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封底找平層施工,保證基層清潔、固化完整。  

3.2.7、封底找平層施工後必須保證場地平整、無坑窪、不積水,經淋水試驗後,查找積水位置,進行積水修補合格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2.8、每道工序的施工必須嚴格按照批准的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且按照規定需進行隱蔽驗收的必須提前通知甲方及監理單位進行隱蔽驗收,經隱蔽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2.9、乙方負責施工承包範圍及作業面周邊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沒工作班必須做到活完料盡場地清,並負責做好成品保護工作,保證不損壞已施工成品或自身成品不被損壞,不污染現場或成品,若有損壞或污染由乙方負責。  

3.2.10、乙方負責自身安全,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或施工場地外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費用。  

四、工程款支付  

合同簽訂乙方主要材料進場經取樣檢測合格後,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造價的30%,全部加強層施工完成經驗收合格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造價的30%,工程完工並取得合格的質量檢測報告後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造價的  2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30天內,乙方上報工程竣工結算報告,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按照結算總價的95%支付乙方工程款,剩餘5%作為保脩金,保修期為________年,保脩金在保修期滿________年後30天內無息退還乙方。  

五、工期  

合同簽訂後,乙方即行組織施工,本工程工期為____日曆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由於甲方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工期延誤工期順延,因乙方組織不力所致的工期延誤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20元天的工期延誤違約金,並承擔由此導致甲方所承擔的一切經濟損失。  

六、質量與驗收  

若因乙方原因不能一次驗收合格,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若需返工處理的.,乙方必須無償返工,直至合格為止,還需向甲方支付工程合同總價1%的質量違約金;施工過程中和工程施工完成後,經監理單位現場見證取樣(原材料和成品),樣品封存後送至業主指定的華工理工大學運動場地合成材料檢測中心進行相關項目的檢測檢測評定標準為《上海團體標準》(301X1002-C003-20),工程完工後由建設單位委託相關檢測機構進行塑膠面層的化學成分釋放空氣環境檢測,如上檢測項目如一次性檢測合格,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否則由乙方承擔,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七、質量保修期限  

本工程保修期為________年,在此期間因乙方的材料質量或施工所致的質量  缺陷或質量問題,乙方需提供無償維修服務;質保期為________年,在保修期外、質保期內發生人為或其他非乙方原因所致的損壞,乙方提供有償服務,具體費用乙方向業主方適當收取材料費和人工費。  

八、甲方權利和義務  

9.1、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用水、用電及場內材料運輸通道和材料堆放場地;  

9.2、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9.3、甲方對乙方承包範圍內的所有工作具有監督和管理權,甲方有權對違反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質量管理規定的行為具有制止、指正和處罰權。  

9.4、負責工作安排,質量規範、安全操作、生產技術等方面的指導、檢查和監督。  

9.5、負責工程施工的組織與協調及技術質量安全場容等方面的交底。  

9.6、負責組織施工檢查驗收監督承包人的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按圖施工情況。  

9.7、負責解決施工中存在或發生的技術問題。  

9.8、向乙方負責人進行安全和技術交底,編制工期控制計劃,審查承包人編制的詳細施工作業計劃

簡單供電工程施工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依照______法,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守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本工程承包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裝飾施工地點:

2.住房結構:

3.裝飾施工內容:詳見附件一《裝飾施工內容表》。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工期________天。

(二)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工程總價款:¥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詳見本合同裝修工程報價單。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對預算設計認可簽訂合同之日施工方進場支付1000元訂金,第二次付款時扣除

(2)第二次施工過程中工期進度過半支付工程總造價50%合計_________元

(3)第三次竣工驗收當天支付工程總造價40%合計_________元

(4)第四次竣工後三個月工程無質量問題,剩於10%甲方支付乙方合計_________元

(5)工程保修期兩年。

工程款全部結清後,甲、乙雙方簽訂《工程保修單》,保修期從竣工驗收簽章之日起算。

(三)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1.甲方提供的材料:詳見合同裝修工程報價單。

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

如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後,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價款保管費,費率由雙方約定,由於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對甲方採購的裝飾材料、設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3.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係為偽劣商品,應按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四)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1.本工程執行08–62–97《住宅建築裝飾工程技術規程》、31/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由________方設計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4.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繫,雙方同意後,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由此影響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商定。

5.工程驗收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能按預約規定日期參加驗收,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事後,若甲方要求複驗,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

若複驗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也予順延。

6.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

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

(五)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六)其它事項

1、甲方應在開工前,向乙方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施工圖紙,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並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條件,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

做好施工中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鄰里關係等的協調工作。

2、乙方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説明的現場交底。

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對其行為乙方應予認可。

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業管理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及各種共用設備管線。

(七)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元違約金。

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八)糾紛處理方式雙方如對合同執行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訴訟。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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