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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篇實用合作經營合同範本

5篇實用合作經營合同範本

合同(Contract),又稱為契約、協議,是平等的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合同作為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是兩個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協議。只有當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國家法律約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從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國家法律約束力。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5篇實用合作經營合同範本,歡迎借鑑參考。

5篇實用合作經營合同範本

5篇實用合作經營合同範本(一)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商鋪做安防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 合作項目

第一條:

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位於xx電腦城,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商鋪內一切貨源和安防配套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為:

乙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xx電腦城商鋪,並裝修,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

安防材料設備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4、本合作項目期限為x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 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乙方確認本項目的第一期投資為x萬元,甲方負責商店的進貨和管理和技術。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乙雙方各佔商鋪內50%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三個月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為合作項目的後續發展基金

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乙方前期需要承擔第一期投資的30%虧損!若超過30%則以雙方各承擔一半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 項目經營管理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是項目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

2、商店管理由甲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乙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後實施執行。

3、 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訂,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一個月甲乙雙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商鋪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雙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 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商鋪和有損甲乙雙方的經營的活動,商鋪經營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為其它人提供擔保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 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雙方同意通過。

第九條 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 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條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一條 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 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後,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5篇實用合作經營合同範本(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為了規範合作企業的行為,保護合作企業及其合作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作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事務。

第二條:合作企業概況

名稱:

經營場所:

經營範圍:

經營方式:

第三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第四條: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____元,以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

2、乙方:出資額為____元,以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

3、丙方:出資額為____元,以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

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作企業存續期間,合作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作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作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五條:出資期限

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出資評估

用實物(或者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註冊資本驗證後天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並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第七條:合作企業登記

全體合作人同意指定為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第八條:盈餘分配

1、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盈餘分配以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合作企業分配當年的税後利潤(虧損),按下列順序進行。

(1)提取法定公積金____%。

(2)提取法定公益金____%。

(3)剩餘利潤(虧損)按合作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作企業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作人協商決定。

第九條:債務承擔

1、合作企業債務由合作企業財產償還。

2、合作企業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作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作人協商決定。

4、由一名或者數名合作人執行合作企業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作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作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作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作人承擔。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第十條:執行人的職責

企業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作人負責,並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作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作企業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作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作企業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作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作企業出資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作人報告合作企業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除《合作企業法》另有規定外,對合作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作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作人有裁決權。

第十一條:其他合作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作人、檢查其執行合作企業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作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閲賬簿。

3、被委託執行合作企業事務的合作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作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託。

4、合作人分別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其他合作人有權對合作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二條: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處分合作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作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作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作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作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作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作人入夥及合作人的退夥。

8、合作人與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9、合作人增加對合作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10、依照合作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三條:禁止行為

合作人在合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作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作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作人同意外,禁止合作人與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作人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作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作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入夥

新合作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原合作人向新合作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作人對入夥前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可以退夥的情形

合作協議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夥:

1、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作人難於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作人嚴重違反合作協議約定的義務。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作人。

第十六條: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七條: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八條:退夥程序

合作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經全體人合作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作人退夥,其它合作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作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作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作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作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作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九條:出資的轉讓

合作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作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合作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作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作人,依照修改後的合作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後的企業合作人必須符合《合作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二十條:企業的解散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作期屆滿,合作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合作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3、全體合作人決定解散。

4、合作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5、合作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條: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作人擔任,並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作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後的盈餘,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益債務後,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卹金等費用)、税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餘,按照出資比例返回出資。

6、清算後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作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7、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作企業註銷登記。

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第二十二條: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作人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二十三條: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作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作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合作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作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風險提示:

應約定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特別是針對項目所涉及的技術、客户資源,以免出現合作一方在項目外以此牟利或從事其他損害項目權益的活動。

第二十四條: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年。

第二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六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向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_進行仲裁;□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九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份,_____市公證處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篇實用合作經營合同範本(三)

甲方: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兑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篇實用合作經營合同範本(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果品批發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以果品批發項目為投資主,各方出資分別:甲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乙方佔出資總額的___%。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月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

5篇實用合作經營合同範本(五)

合夥人:____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本着長期平等合作,相互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則,為市場營運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促進產業銷售市場的發展壯大,充分利用各合夥人廣泛的市場資源優勢和發揮各合夥人相關能力,實現資源共享、優化組合,共同完成多贏的局面。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1、略。

第三條合夥期限合夥期限為_叁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月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1、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現金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2、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以前交總出資額的10%,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以前交總出資額的50%,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全部出資額,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叁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1、所有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總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全體合夥人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簽字訂立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合夥人:

合夥人:

合夥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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