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經營合同 >

酒店委託經營合同(精選29篇)

酒店委託經營合同(精選29篇)

酒店委託經營合同 篇1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簽訂本承包經營合同如下:

酒店委託經營合同(精選29篇)

一、承包經營事項:

1.承包經營標的:甲方將購買的商品房即甲乙雙方所簽定的編號為:____________號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所涉及的商品房,地址:___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___㎡,(該面積如遇調整,最終以發包人擁有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中所標註的面積為準)資產金額(即商品房價款)____________元。發包給乙方用於酒店經營。

3.承包經營期限:期限十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承包金額及支付方式:

① 乙方將承包經營的資產金額________元的10%作為每年的承包金支付給甲方。

② 承包金每三個月支付一次,即乙方承包經營期開始時便先付甲方首期租金,以後依此類推。三個月的承包金額為:資產金額________元×10%÷12個月×3個月=________元。

二、約定事項

1.為確保酒店的統一定位、統一規劃、統一管理、統一經營,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前提下,對房屋進行統一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依法經營,自負盈虧。乙方可以通過租賃、合作經營、委託經營或自營等多種渠道,採用多種模式承包經營酒店,甲方對此不得干涉。

3.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繳納因簽訂本合同引起的税費。

4.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採暖費、維修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的權利、義務

1.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享有按期、足額收取承包金的權利。

2.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不得主張房屋的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承包金除外),甲方不得以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干涉乙方獨自承包經營酒店的權利。

3.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享有該房屋的有限處分權,即甲方可以轉讓房屋,但甲方必須在第三方書面向乙方承諾承認並履行該合同的前提下,方可轉讓該房屋,也就是説甲方處分該房屋必須保證乙方繼續享有合同期內承包經營權,則對乙方沒有約束力乙方有權繼續經營使用權。

4.甲方轉讓該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5.承包經營期內,甲方有權對本合同涉及的房屋進行抵押或繼承,但必須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全面履行為前提,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該房屋的抵押權人和繼承人必須向乙方書面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

四、乙方的權利、義務

1.承包經營期內,乙方負有按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的義務。

2.承包經營期內,乙方對承包的房屋享有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轉租權、經營權、管理等權利。

3.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有權在不損害建築結果的前提下對房屋進行裝修,有權在外牆、通道等公共部位安放廣告牌,廣告燈箱。

4.根據酒店經營的需要,乙方有權對承包樓層進行平面佈局調整,但承包經營期滿,乙方應恢復原狀交還甲方。

五、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修改或者解除合同,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除應向守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外,還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間接損失。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還應繼續履行合同。

2.若因甲方抵押、轉讓、繼承等產權變更導致本合同履行困難增加,乙方也願意解除合同的情況下,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還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損失。

3.若甲方擅自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可獲得利益損失

4.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按日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需雙方簽訂書面協議,否則無效。

2.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不可抗力的影響超過三個月仍不能消除時,雙方可終止本合同,雙方均不在追究對方責任。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八、承包經營期滿後雙方相關約定:

1、本合同承包經營期滿後,甲乙雙方再另行協商合作方式及費用。

2、本合同承包經營期滿後,乙方應將房屋歸還甲方,並保證該房屋的正常狀態。

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發生矛盾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2.本合同的通信地址及聯繫電話若有變更,雙方應及時通知。任何一方因怠於通知而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應承擔相應責任。

3.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兩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酒店委託經營合同 篇2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簽訂本承包經營合同如下:

一、 承包經營事項:

1、承包經營標的:甲方將購買的商品房即甲乙雙方所簽定的編號為:____________號

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所涉及的商品房,地址: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該面積如遇調整,最終以發包人擁有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中所標註的面積為準)資產金額(即商品房價款)____________元。發包給乙方用於酒店經營。

2、承包經營期限:期限十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承包金額及支付方式:

(1)乙方將承包經營的資產金額________元的10%作為每年的承包金支付給甲方。

(2)承包金每三個月支付一次,即乙方承包經營期開始時便先付甲方首期租金,以後依此類推。三個月的承包金額為:資產金額________元×10%÷12個月×3個月=________元。

二、 約定事項

1、為確保酒店的統一定位、統一規劃、統一管理、統一經營,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前提下,對房屋進行統一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依法經營,自負盈虧。乙方可以通過租賃、合作經營、委託經營或自營等多種渠道,採用多種模式承包經營酒店,甲方對此不得干涉。

3、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繳納因簽訂本合同引起的税費。

4、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採暖費、維修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享有按期、足額收取承包金的權利。

2、 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不得主張房屋的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承包金除外),甲方不得以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干涉乙方獨自承包經營酒店的權利。

3、 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享有該房屋的有限處分權,即甲方可以轉讓房屋,但甲方必須在第三方書面向乙方承諾承認並履行該合同的前提下,方可轉讓該房屋,也就是説甲方處分該房屋必須保證乙方繼續享有合同期內承包經營權,則對乙方沒有約束力乙方有權繼續經營使用權。

4、 甲方轉讓該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5、 承包經營期內,甲方有權對本合同涉及的房屋進行抵押或繼承,但必須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全面履行為前提,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該房屋的抵押權人和繼承人必須向乙方書面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

四、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承包經營期內,乙方負有按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的義務。

2、承包經營期內,乙方對承包的房屋享有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轉租權、經營權、管理等權利。

3、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有權在不損害建築結果的前提下對房屋進行裝修,有權在外牆、通道等公共部位安放廣告牌,廣告燈箱。

4、根據酒店經營的需要,乙方有權對承包樓層進行平面佈局調整,但承包經營期滿,乙方應恢復原狀交還甲方。

五、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修改或者解除合同,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除應向守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外,還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間接損失。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還應繼續履行合同。

2、若因甲方抵押、轉讓、繼承等產權變更導致本合同履行困難增加,乙方也願意解除合同的情況下,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還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損失。

3、若甲方擅自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可獲得利益損失

4、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按日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六、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需雙方簽訂書面協議,否則無效。

2、 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不可抗力的影響超過三個月仍不能消除時,雙方可終止本合同,雙方均不在追究對方責任。

七、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承包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 承包經營期滿後雙方相關約定:

1、本合同承包經營期滿後,甲乙雙方再另行協商合作方式及費用。

2、本合同承包經營期滿後,乙方應將房屋歸還甲方,並保證該房屋的正常狀態。

九、 附則

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發生矛盾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2、 本合同的通信地址及聯繫電話若有變更,雙方應及時通知。任何一方因怠於通知而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應承擔相應責任。

3、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兩份。

酒店委託經營合同 篇3

委託方(以下簡稱為甲方):

被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本合同。本合同簽訂目的:1、乙方專業能力幫助甲方提升設計業務力量和市場影響力。2、甲方保障深乙方相關利益的取得。

一、甲方依據自身業務需求,對發展過程中已經取得或正在爭取的酒店設計業務委託乙方完成如下工作

1.乙方對相關酒店設計內容及過程承擔全部責任,乙方按照客户所需的設計理念、基本構想、基本設計、詳細設計、施工配合等獨立完成設計工作。

2.乙方在接到甲方委託後,依據業務所需必須與客户方進行頻繁有效的溝通及商談。甲方與客户方簽訂正式項目合同後,乙方根據酒店設計項目規模不同,每個設計項目至少與客户進行3—5次以上的商談,並且每次商談至少要在項目所在地或者客户所在地停留2—3天。另根據項目進度和實際所需,隨時與客户方進行電話、網絡溝通。

3.為使甲方順利開展酒店設計、裝修業務,乙方應及時提供相關資料。

4.為使甲方順利開展酒店設計、裝修業務,乙方應常駐甲方日常經營所在地。

5.為使甲方酒店設計、裝修業務的持續發展,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和相關規劃協助甲方設計人才培養。此培訓義務不受甲方是否實際委託乙方進行酒店設計業務的影響,且每年乙方來甲方處進行人才培訓次數不低於 次,每次不低於 天。

6.乙方完成相關設計過程中,因業務需要享受甲方助理設計師圖紙繪製的協助,助理設計師的圖紙繪製提成由乙方支付,相關費用標準依據甲方相關規定。

二、甲方委託乙方進行酒店設計業務,乙方依照客户需要進行設計的同時,甲方亦應完成如下事務:

1、甲方向乙方支付每筆設計項目所收客户設計費用的一半作為乙方設計費用。

2、甲方不承擔乙方為完成相關設計業務與客户溝通所需的路費、食宿費用,但甲方為相關商談提供相關便利條件。

3.甲方可按照自身業務需求,對乙方及其設計進行合理宣傳。

4.乙方對甲方委託應予接受,除非甲方在未得到乙方同意時以不合理低價委託乙方設計。

三、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不得將對方經營和技術上的信息泄露給第三方。

四、合同期限為2年。 合同有效期為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的時間段,並不包含乙方完成相關設計業務所需時間。

五、甲乙雙方若有一方違反此合同時,非違約一方有權採取以下措施:

1、 警告;

2、 單方終止合作;

3、向違約方索取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若有需要還可要求違約方承擔商業信譽損失。

六、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此份合同若有遺漏或雙方對相關事項履行產生疑問時,甲乙雙方應先協商解決。

七、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糾紛,由甲方所在地法院享有管轄權。

八、本合同中文版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持有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委託經營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為搞活 大酒店經營,轉變經營方針,提高經濟效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法 大酒店所屬的有形和無形資產以 大酒店共計24小時內,以貨幣形式一次性將人民幣資金 萬元,甲方佔總股份 大酒店的所有債權債務進行清點核算,並承擔所有的債權債萬元整體拆股作價(具體有形資產見元注入 %,乙方佔總股份大酒店賬務。%,律政策,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 將甲方原有的清單),甲方以原有資產,乙方以貨幣方式進行重新確股合作經營。

二、 新合作經營的法人由乙方推薦人擔任。

三、 甲方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在合同簽訂後,在乙方資金足額打入的同時,移交所有的有形和無形資產由新合作人經營。

2、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日內將務。如因債權債務不清影響新的合作人經營,要賠償由此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3、 甲方原有所有的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由甲方做好必要的思想工作,清償好所有債權債務關係和解除聘用合同,接受新的合作企業的招聘錄用。

4、 在合同同意簽訂後,甲方應保證酒店原有的財產不受到毀損和破壞,以順利完成移交工作。

5、 新合作企業經營後,甲方以自己的股份共同承擔合作後的一切經濟活動所帶來的經濟責任,享有由它帶來的經濟權利。四、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 乙方在合同簽訂後2、 乙方在合同生效後迅速進入新的合作企業經營,不得影響新的企業正常經營。

3、 配合甲方做好財產登記、核算、移交工作,並在新的合作企業中與甲方一道做好新的員工招聘錄用工作。

4、 新的合作企業經營後,乙方以自己股份共同承擔合作後的一切經濟合同所帶來的經濟責任,享有由它帶來的一切經濟權利。

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 本合同自簽訂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委託經營合同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簽訂本承包經營合同如下:

一、 承包經營事項:

1、承包經營標的:甲方將購買的商品房即甲乙雙方所簽定的編號為: 號 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所涉及的商品房,地址: 建築面積:㎡,(該面積如遇調整,最終以發包人擁有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中所標註的面積為準)資產金額(即商品房價款)元。發包給乙方用於酒店經營。

2、承包經營期限:期限十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承包金額及支付方式:

(1)乙方將承包經營的資產金額元的10%作為每年的承包金支付給甲方。

(2)承包金每三個月支付一次,即乙方承包經營期開始時便先付甲方首期租金,以後依此類推。三個月的承包金額為:資產金額元10%÷12個月3個月=元。

二、 約定事項

1、為確保酒店的統一定位、統一規劃、統一管理、統一經營,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前提下,對房屋進行統一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依法經營,自負盈虧。乙方可以通過租賃、合作經營、委託經營或自營等多種渠道,採用多種模式承包經營酒店,甲方對此不得干涉。

3、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繳納因簽訂本合同引起的税費。

4、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採暖費、維修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享有按期、足額收取承包金的權利。

2、 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不得主張房屋的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承包金除外),甲方不得以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干涉乙方獨自承包經營酒店的權利。

3、 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享有該房屋的有限處分權,即甲方可以轉讓房屋,但甲方必須在第三方書面向乙方承諾承認並履行該合同的前提下,方可轉讓該房屋,也就是説甲方處分該房屋必須保證乙方繼續享有合同期內承包經營權,則對乙方沒有約束力乙方有權繼續經營使用權。

4、 甲方轉讓該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5、 承包經營期內,甲方有權對本合同涉及的房屋進行抵押或繼承,但必須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全面履行為前提,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該房屋的抵押權人和繼承人必須向乙方書面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

四、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承包經營期內,乙方負有按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的義務。

2、承包經營期內,乙方對承包的房屋享有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轉租權、經營權、管理等權利。

3、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有權在不損害建築結果的前提下對房屋進行裝修,有權在外牆、通道等公共部位安放廣告牌,廣告燈箱。

4、根據酒店經營的需要,乙方有權對承包樓層進行平面佈局調整,但承包經營期滿,乙方應恢復原狀交還甲方。

五、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修改或者解除合同,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除應向守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外,還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間接損失。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還應繼續履行合同。

2、若因甲方抵押、轉讓、繼承等產權變更導致本合同履行困難增加,乙方也願意解除合同的情況下,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還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損失。

3、若甲方擅自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可獲得利益損失

4、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按日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六、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需雙方簽訂書面協議,否則無效。

2、 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不可抗力的影響超過三個月仍不能消除時,雙方可終止本合同,雙方均不在追究對方責任。

七、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承包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 承包經營期滿後雙方相關約定:

1、本合同承包經營期滿後,甲乙雙方再另行協商合作方式及費用。

2、本合同承包經營期滿後,乙方應將房屋歸還甲方,並保證該房屋的正常狀態。

九、 附則

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發生矛盾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2、 本合同的通信地址及聯繫電話若有變更,雙方應及時通知。任何一方因怠於通知而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應承擔相應責任。

3、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委託經營合同 篇6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將在 建造 酒店,為能夠有效採用現代酒店管理模式和管理經驗,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使其能儘快按投入硬件規模和標準達到相應星級酒店的質量標準,創造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擬聘請有經驗的酒店管理公司委託經營管理該酒店;乙方具有經營管理酒店的豐富經驗,有能力並願意接受委託經營管理 酒店(以下簡稱“酒店”或“企業”)。

據此,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規定條款和條件,訂立 酒店委託經營管理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術語定義

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下述含義:

1.1 “酒店”是指甲方擁有資產所有權或合法委託經營權的,又可解釋為依據本合同而產生的經營實體。位於 ;

1.2 “財務年度”指每年1月1日—12月31日的公曆年度。第一個財務年度是指從委託經營實際營業日至當年12月31日為止的期間;

1.3 “會計制度”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財政部頒發的相關企業會計制度、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

1.4 “營業收入”是指與酒店營業相關的各項營業收入的總和;

1.5 “經營費用”是指與酒店營業相關的各項直接費用及間接費用,包括營業税金、營業成本、營業費用、工資及福利、行政管理費用及其他間接費用,不包括固定資產折舊費、物業租金、長期待攤費用攤銷、無形資產攤銷、開辦費攤銷、改擴建裝修改造費用、大修理費用、採取預提資產翻新資金、房產税、土地税、籌資活動的銀行融資利息費用、星評費用(包括硬件改造、添置費用)、發行股票的費用、發行債券的費用、財產及其它保險費用及其他業主費用等非經營費用;

1.6 “經營利潤”(GOP)即調整後經營利潤,是經營性收入減去經營性成本費用後的差額,不包含經營管理者不能控制的業主投資及籌資性費用;

1.7 “進駐日期”是指甲乙雙方正式簽訂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後,乙方正式派員進駐酒店的日期,或協議約定的進駐酒店日期,管理公司在進駐酒店後,甲乙雙方必須辦理資產交接手續;

1.8 顧問諮詢管理費是指前期市場調查、市場預測及市場定位,以及協助甲方在設計單位招標、酒店風格選定、酒店硬件標準的確定(按 星級標準)、建築物(主樓、配套設施等)的建築設計、內外裝飾裝修設計、設備設施配置、設備安裝和經營功能佈局提供書面專業性的諮詢方案。

1.9 “籌備期”即從“進駐日期”開始,乙方為酒店的開業而進行準備的期間;(也可解釋為酒店土建及安裝工程基本結束,裝修施工進度超過50%,進入軟件建設、物資採購、人員招聘及培訓,至酒店達到基本營業條件進入試營業的時間。籌備期時間視酒店規模及檔次而定,一般不低於四個月時間。

1.10 “開業日期/試營業期”指酒店硬件已驗收合格,具備一定的經營條件,前期籌備期已基本結束,正式對外營業接待客人併產生營業收入的日期。

第二條 經營場所和經營條件

經營場所和經營條件均由甲方提供,並享有委託乙方經營管理資產的完全所有權。甲方將承擔在酒店的所有建設費用、設備安裝費用、內部裝修、設備設施購置及安裝費用以及傢俱、餐具、經營用品費用,準備開業的各項費用,以及經營必要的流動資金;並負責各項市政能源包括上下水、電、氣、煤氣、通訊、互聯網等條件的提供。

第三條 委 託

甲方委託乙方以 酒店的名義經營、管理、控制和監督酒店的運作,並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障企業正常經營。甲乙雙方形成一個“委託經營管理、相互監督、互利雙贏”的局面。

乙方接受這一委託,並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或地方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命令,以及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來經營管理本企業。

甲方須確保對乙方所做的委託及承諾的合法性,否則,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標 準

4.1 乙方承諾在酒店硬件基本達到___星級標準的前提下,正常經營一年半後酒店的產品質量和軟件運行達到申報國家星級評定委員會認定的____星級酒店標準;

4.2 乙方將自己的標準工作手冊和管理程序頒發給委派的酒店總經理和業主,以便依據貫徹執行,經營管理好該企業和業主的監督;

4.3 通過引進乙方的先進管理標準規範、經驗和技術,形成酒店一套先進的經營管理機制,並逐步達到符合國際水準的標準化、程序化、規範化、制度化運作。

第五條 建設階段的專業性服務

甲方酒店正在建設之中,其主體結構已完成。乙方對酒店目前的實際情況進行了察看,並已基本瞭解。

乙方應本着節約、高效的原則在本合同簽訂後,有義務有責任遵照並協助甲方在設計單位招標、酒店風格選定、酒店硬件標準的確定(按 星級標準)、建築物(主樓、配套設施等)的建築設計、內外裝飾裝修設計、設備設施配置、設備安裝和經營功能佈局提供書面專業性的諮詢方案。

為利於酒店日後的經營管理與服務保障,乙方應指派專業人員與設計單位進行溝通,並提供諮詢服務。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對設計單位的室內外裝飾、裝修設計方案(設計圖及詳細規格)進行審核、酒店的各項配套隱蔽工程及設施設備的配置、安裝、佈局等方面向甲方提出修改和完善的意見和建議。

第六條 乙方在開業前的工作內容

6.1 編制酒店前期籌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6.2 設計提供酒店經營管理組織機構設置方案;

6.3 設計提供酒店人員崗位編制方案;

6.4 提供酒店人力資源及福利管理制度;

6.5 編制《員工手冊》及各級各類人員崗位職責;

6.6 編制符合國際國內行業標準及符合本地經營特點的規範化管理運作軟件;

6.7 編制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及各部門班組業務範圍及職責;

6.8 編制各級員工工作職責、質量標準、業務規範、接待程序、操作流程;

6.9 按經營管理合同規定委派相關管理人員及有關專業技術人員;

6.10 招聘各級各類管理、專業技術服務人員以及其它臨時聘用人員;

6.11 制定培訓大綱,提供培訓教材並組織實施培訓工作;

6.12 提出CI形象設計、廣告、宣傳等策劃意見並負責審定酒店VI設計效果並督促實施,確保VI效果與酒店管理檔次匹配;

6.13 協助完成開業必備的各類營業許可證照及工程驗收審批手續;

6.14 開展公關推廣和市場拓展營銷工作;

6.15 建立先進的客户網絡及遠程預定系統;

6.16 編制酒店各類經營產品的銷售價格體系;

6.17 編制酒店各類經營產品優惠折扣標準和執行辦法;

6.18 編制籌備工作及經營用品採購資金計劃;

6.19 編制經營預算、財務預算和流動資金預算;

6.20 編制開業年度的經營計劃;

6.21 制定完備嚴謹的消防、安全及預警制度,並形成快速應急處置體系;

6.22 提供各種經營管理所需的文件用表式樣清單;

6.23 提供並辦理經營用具用品包括各種布草、一次性用品、餐具、餐料、飲具、布巾、清潔工具和其它用品清單(品名、規格、花色、數量、質量、出產廠家、(參考)單價)、總價、採購渠道及總概算服務,並應甲方要求協助與主要廠家、供應商聯繫,但採購主要由甲方負責;乙方應予協助並有權進行標準質量監督;

6.24 提供酒店各級別員工的工服式樣標準,供甲、乙雙方選定;

6.25協助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驗收、交接、結算,並做好工程、設備、技術檔案、資料管理工作;

6.26 做好開業典禮的安排準備工作;

6.27 提供詳細的開業前籌備工作計劃;

6.28 做好模擬試營業工作;

6.29 上述服務引起的全部費用均應由甲方籌備開業專項費用列支,並由甲方負責支付。

第七條 委託經營

7.1 雙方同意在酒店內、外裝修、設備安裝按照設計要求竣工驗收,各種經營設備和用品採購齊全並驗收之後,將完善的文件、資料、檔案、清單移交委託經營管理團隊,簽字確認並收存;

7.2 顧問諮詢管理費及籌備期間所發生的費用列入酒店“開辦費”,此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酒店開業前乙方派駐人員的旅差費、工資報酬、食宿費等。乙方旅差費標準、工資報酬等在費用發生前需經甲方核定確認;

7.3 乙方派駐人員人數及職位、薪酬福利須與甲方商定,薪酬福利根據派駐人員各自崗位納入酒店統一工資薪酬制度管理(乙方所派人員的工資總額按雙方所確定的時間(此費用提前15天支付)按月轉至乙方指定賬户,由乙方統一實施發放);

7.4 開業前由乙方提出各種經營項目,包括房型、商務、會議、餐飲、康樂等項目、菜單(酒、菜、主食品等)的訂價方案及價格體系,由雙方協商確定,酒店總經理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價格作適當調整;

7.5 開業之前由甲方負責辦理取得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消防安全、環保證明、電梯、鍋爐安全驗收許可證明以及根據政府規定需要辦理的其它執照、許可和證明並支付各項費用,乙方協助申報辦理;

7.6 為經營需要由甲方提供保障經營需要適量的流動週轉資金;

7.7 雙方同意在經過經營籌備、工程驗收、員工培訓、設備調試、營業手續齊備以及試運營後,商定並向公眾統一宣傳正式開業日期。

第八條 經營管理

8.1 酒店經營管理,實行甲方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酒店總經理由乙方委派並經甲方審查確認,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全面全權負責經營管理工作;

8.2甲方根據需要可派出副總經理 名、財務部經理 名、採購部副經理 名、總出納 名;

8.3 為了加強對酒店的經營管理,確立以總經理為核心的,並有總監級以上高級管理職員參加組成的酒店行政管理委員會,亦稱行政管理當局,對酒店重大經營管理事項實行民主、集體的科學決策體制,以便減少失誤、互相監督、共同促進;

8.4 開業後,乙方將以專業水準和職業操守來開展所有的經營業務活動,不斷提高管理服務水平和營業收入,控制成本費用,節省經營開支,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8.5 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委託經營班子將以甲方代理人和代表甲方的身份進行一切經營活動,包括但不限於運用本企業的銀行經營賬户,收取一切營業收入以及支付任何與經營相關的開支,但不得從事酒店正常經營外的其他活動和發生經營外的其他相關支出,凡對外融資、擔保、產權、股權處置、項目投資等均由甲方決定,乙方或其委派擔任酒店的總經理等均無權做出上述等與酒店正常管理無關的涉及處置甲方權益的決策;

8.6 乙方負責委派總經理到甲方企業任職,酒店總經理全權負責企業經營管理工作,酒店總經理工資、福利和住房等費用均由企業經營費用列支;

8.7 乙方按照雙方確定的組織機構和人員編制,負責選派合同規定的由乙方委派的高、中級管理和技術人員。為減少甲方費用,乙方委派人員將根據籌備工作進展情況,分期分批進入;

8.8 委派人員所有報酬福利、工傷醫療保障等待遇,甲乙雙方納入企業統一管理,由企業經營費用列支;

8.9 隨着酒店經營管理進入成熟穩定後,乙方將逐步遞減其所委派的管理職員,同時致力培訓提拔使用甲方委派及當地骨幹,最終在保證經營管理水準的前提下,儘量減少人力資源成本;

8.10 財務管理:酒店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的相應規範和要求,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經營管理期間對內、對外發生的各項費用支付,均須經總經理、副總經理(甲方委派)並財務總監、財務經理(甲方委派)審核並聯署簽字後生效支付;

8.11 乙方所派人員在合同期間應盡職盡責,自覺遵守酒店各項管理制度,如違反法律法規及酒店相關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

8.12 為了有效的掌握、指導和檢查監督酒店經營管理情況以及乙方派出人員的工作情況,並能及時與甲方溝通、徵詢意見,乙方總部將適時派員到酒店履行公務性職責,甲方應提供食宿接待等方便。

第九條 委託經營管理團隊的責任

9.1 對於所有人員的招聘均按酒店的招聘名額、條件和程序辦理,合格者由企業與應聘者簽署勞動合同,所有聘用員工都應有不少於三個月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半年)。凡是已聘員工都是酒店的員工;

9.2 負責對所有員工的管理、培訓和聘用,尤其重視當地員工的業務、技能培訓工作,建設一支現代化、高素質的員工隊伍;

9.3 負責辦理企業員工的工資、報酬、福利、社會勞動保險等專項;

9.4 負責保存管理員工的資料、檔案;

9.5 負責辦理對企業的資產保險及人員的有關保險事宜;

9.6 負責制定營銷策略和年度經營預算;

9.7 負責組織酒店的全面經營管理工作;

9.8 負責布草、易耗品、食品、飲料和其它經營必需用具、物品的採購和庫存管理;

9.9 負責所有物業和設備的維護修繕工作,以確保經營場所、經營設備、經營設施保持良好狀態,保障高品質的正常經營;

9.10 負責企業的安全保衞及消防工作;

9.11 負責建立、不斷完善和貫徹執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保障酒店良好的運營秩序;

9.12 負責公共關係、廣告宣傳及市場拓展工作,採取有力營銷措施,不斷擴大企業知名度和美譽度,增加營業收入,實現良好的經營效益;

9.13 負責控制所有各類營業收入和成本費用支出以及營業性債權債務管理;

9.14 負責根據國家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和財政部頒發的相關會計制度,對企業的經營進行嚴格、準確的會計核算,並按規定編制月、季財務報告和年度財務決算;

9.15 負責高標準、高規格、高質量地完成各項政府及重大外事、會議接待任務,並提供高水準服務;

9.16 負責質量管理,不斷提高企業管理服務水平,負責開業兩年內通過星級酒店申報、審批掛牌並取得相關證書(因硬件未達標情況除外);

9.17 負責與政府及主管職能部門的相關協調工作,保持企業與外部的良好關係。負責處理好企業與外部的協調關係,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

9.18 負責按照國家的政治體制要求,做好企業內部的黨、政、工、青、婦及計劃生育工作,做好行業性、社會性工作;

9.19 負責完成甲方(業主)佈置交待的工作事務,做好對甲方的接待服務工作。

第十條 管理進駐時間

10.1 顧問諮詢管理期間,乙方可在簽訂合同之日起派相關專業人員進行提供專業性的諮詢方案。

10.2籌備期因各部門工作陸續開展,為讓乙方有足夠時間組建管理團隊,甲方需將酒店各項工作進展情況隨時通報乙方,並在需要乙方進駐前一個月來函通知乙方,乙方在來函日二週內將派駐管理團隊成員組成的基本情況通報甲方。

10.3乙方根據酒店籌備工作進展情況,分期分批進入。

第十一條 報 酬

11.1 顧問諮詢管理費

顧問諮詢管理費及工程建設顧問階段服務費(內容詳見第五條);

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收取人民幣 萬元整(¥ 元)的顧問諮詢管理費,此費用一次性支付。相關設備設施配置、設備安裝和經營功能佈局等書面專業性的諮詢方案將於款到後交付甲方。

11.2 籌備技術服務費

即酒店進入籌備管理期(內容詳見第六條)。

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至酒店開業之間的籌備期,乙方派專業團隊全面進場籌備,乙方向甲方收取每月 萬元人民幣的籌備技術服務費,此費用按月提前30天支付。

11.3 管理費

酒店全面開業後,乙方按月為核算週期提取管理費,提取比率為GOP的 %,並於核算次月 之前轉入乙方指定賬户;

11.4 管理費須按時支付乙方,否則乙方每天加收拖欠金額的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第十二條 乙方賬户

本合同所列管理費甲方需在指定時間前匯入乙方以下銀行帳户。

開户行:

開户名:

銀行賬號:

第十三條 經營效益責任承諾

乙方受託經營管理酒店期間,為了保證甲方獲得滿意的經營效益,乙方承諾履行以下經營效益責任:

13.1 乙方受託經營管理酒店工作期間,將自下而上的全面實行責、權、利相統一的《經營效益責任制》,形成企業效益風險共同體,按月結算、按季考核兑現;

13.2 從開業後的第二年度起,如當月未完成甲方批准的營業收入和經營性利潤(GOP)指標,乙方派出管理職員及經營管理團隊自願將當月的工資提取20%的基數,按實際效益比例浮動扣罰;

13.3乙方經營管理屆滿一年,則乙方所派人員均享受年終雙薪(指12月份加一個月),上述費用在經營費用中列支,並於次月 10 日前轉入乙方指定賬户。

第十四條 人事和勞資

14.1 酒店高級管理人員除按本合同8.2條、8.6條、8.7條規定的甲方選派人員和乙方委派人員外,其他均按組織結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由乙方選派,委託經營班子統一招聘,並一律按照人員招聘規定辦理;

14.2 員工統一實行社會招聘和勞動合同制。按照國家《勞動法》以及本企業的規定對員工進行管理;

14.3 員工工資及福利標準由企業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和當地同行情況,以及本企業經營狀況提出工資福利和社會勞動保險標準方案,報經甲方審批後執行;

14.4 開業後第二個經營年度,酒店擬實行全員效益責任制管理體系,員工工資待遇將與經營效益掛鈎浮動。

第十五條 工作保障

15.1乙方管理團隊成員在酒店工作期間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的公休假、法定假。

15.2甲方負責為乙方管理團隊人員在酒店工作期間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提供因辦公所需的辦公場地、辦公設施(商務傳真、辦公電腦、交通工具)及工裝,及提供因工作需要的通信補貼(執行總經理 元/月、部門總監 元/月、經理 元/月)。

15.3甲方需免費為乙方派出人員提供:

① 伙食:管理人員進駐日起至員工餐廳未能正常使用期間(工作餐每人每天20元)或在住宿處具備做餐條件的,甲方可向乙方一次性提供就餐所需用品(微波爐、氣、灶、鍋、碗、勺、油、米等),及安排一名催事員,每人餐標15元/天。

② 住宿(宿舍為帶衞生間獨立單間或標準間。房間配備:牀(1.2m×2m;牀上用品(牀墊/1牀、被褥/1牀、枕蕊/1只;牀單、被套、枕套各2套);寫字枱、椅、枱燈、衣櫃、電視機、空調(冷熱兩用)、洗衣機、淋浴以及必要的安全措施)。

15.4管理人員自進駐之日起,每月往返車旅費予以報銷(1次/月往返)。

第十六條 經營資金及銀行賬户

16.1 甲方有責任根據合理的而又經過審批的預算向酒店提供建造、籌備和開業必須的資金費用;

16.2 為了經營需要,甲方應以企業的名義在銀行開立賬户,並授權委託經營管理團隊控制使用,以使其全權代表甲方從事經營的收款和付款。委託經營管理團隊負責將代理權授予酒店總經理、副總經理和財務總監、財務經理,所有的應收應付款、採購單、所有的支票、賬單和票據均應由酒店總經理、副總經理和財務總監、財務經理審核聯署簽字生效;

16.3 酒店所有的經營費用在預算外或單筆開支額度超過_2_萬元時,須報董事會審批同意,否則視為違規無效。緊急情況時,如出現特事特辦須事後補報審批並得到確認;

16.4 酒店賬户始終保留保障經營活動需要的流動周圍轉資金以及應急所需的備用金,剩餘資金可轉入甲方指定的賬户。

第十七條 預算和決算報告

17.1 在委託經營期間內,每個經營年度開始前30天,委託經營管理團隊應向甲方上報下個年度的經營預算,經董事會審批後,即可執行。此批准後的預算成為企業一年的行動綱領和奮鬥目標;

上述預算應包括的主要內容是:

(1)未來年度經營目標、營銷策略及訂價方針;

(2)未來年度的損益預算,包括收入、成本、直接費用、間接費用、營業税金、管理費、工程設備維修、資產重置費用和經營毛利潤;

(3)本年度預計完成收入和毛利潤預測;

(4)甲方在每年一月二十日前應對《經營預算》書面提出審核意見,逾期未對預算提出意見,委託經營班子則視為已獲批准。

17.2 在委託經營期內,每日將向甲方提交當日經過日審夜審後的《日營業報表》;

17.3 在委託經營期內,每月10日前經營管理團隊向甲方提交上月《經營財務報表》和《企業資產負債表》;

17.4 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的日期向甲方報告年度財務決算和註冊會計師的查賬審計報告。

第十八條 税 收

委託經營管理團隊代表甲方按照國家税法規定繳納營業税和代繳企業、個人所得税以及規定與營業收入有關的其它税、費。

第十九條 保 險

企業的所有保險事宜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經營需要由委託經營管理團隊提出方案報經甲方審批後辦理。

第二十條 糾紛解決

20.1 如果雙方意見未一致或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時,另一方有權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對方應在30天之內做出答覆;

20.2 甲乙雙方在合作期內,如發生分歧、爭議或其他糾紛,應首先在內部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0.3 如果雙方的分歧糾紛經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雙方同意通過國家仲裁機構仲裁或管轄法院訴訟判決;

20.4 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在合同期內不能提出中止合同或實質性中止合同,否則視為違約或實質違約。違約事實成立,如在顧問諮詢管理期,違約方應支付三倍顧問諮詢管理費,如在籌備期內或開業後半年內,違約方應支付合同另一方三倍籌備技術服務費;如在其它經營期間,違約方應支付合同另一方相當於六個月的管理費(即違約前三個月管理費平均值的六倍)的款額作為補償。

20.5 乙方在酒店開業之日起,一年內應建立完善的 星級酒店營運所需各項規範制度,兩年內通過 星級評審,若因乙方原因未能通過 星級酒店的評審並取得相關證書,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時就向甲方返還五萬元的服務費,若因甲方原因酒店硬件及設備未能通過評審,責任不在乙方,通過 星級評審甲方應與乙方五萬元獎勵。

第二十一條 法律適用

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二十二條 合同終止和責任承擔

22.1 如發生國家、社會及天災人禍等不可抗力事件或不可測因素,使企業無法正常經營時,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互不追究對方責任;

22.2 其它原則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同時合同終止;

22.3 乙方受託經營管理期間,因乙方在經營中違反本合同約定或違反善良誠信原則,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並要求乙方給予賠償;

22.4 甲方無故拖欠乙方管理費3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將按照本合同約定和相應法律規定,追究甲方違約賠償責任;

22.5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向對方損失給予賠償;

22.6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與委託經營班子共同負責完成下列事宜:

(1)全面盤點企業的所有財產,列出數量清單,交甲方驗收;

(2)做出合同終止期的財務決算;

(3)乙方派出總經理配合完成離任審計;

(4)做好各種移交工作,辦妥各項移交手續。

第二十三條 合同期限及合同延續

23.1 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3.2 合同期滿前6個月,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是否續約,若甲方提出續約,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答覆;

23.3 若合同到期不再續約,甲乙雙方按第二十二條22.6款規定辦理相關交接手續;

23.4 合同期滿,乙方人員離店時,甲方提供必要的禮遇援助。

第二十四條 其它事項

24.1 如果由於某種原因,雙方同意對合同有關內容做出修改和補充時,合同的整體效力不受影響;

24.2 合同的任何修改都在雙方一致同意之下以書面方式進行;

24.3 酒店名稱商標服務標誌及乙方為酒店所建立的各項管理制度,軟件等所有權屬於酒店。

24.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五條 附 件

25.1乙方的建築設計方案意見、裝飾裝修設計方案意見、設備設施配置方案意見、經營功能佈局方案意見及星級標準軟件要求為本合同附件之一;

25.2 乙方提供的酒店經營管理成員及工資標準為附件之二。

第二十六條 生 效

本合同壹式肆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人代表(甲方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司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乙方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酒店委託經營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全權經營甲方投資的位於___________省的___________酒店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1、___________酒店由乙方一人投資興辦。

2、乙方全權委託甲方經營管理上述酒店。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報酬:

(1)每月固定工資___________元;

(2)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包括___________元),按月營業額___________%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按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以上,則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計提獎金。

(3)乙方領取報酬時間為下___________個月的___________日。

4、甲方應按月將經營情況書面告之乙方。

5、甲方應合法經營;並承擔因違法經營而給乙方及酒店造成的一切損失。

6、甲方與____________就酒店事宜所籤協議系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簽署。

7、為方便酒店經營,乙方出資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義購買汽車一輛,車輛實際所有權人為乙方。

8、在經營期內,涉及酒店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賠償。

9、經營期滿後,酒店若經營虧損,則甲方應承擔___________%部分虧損額,乙方承擔___________%部分。

10、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11、經營期內,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導致酒店無法經營,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12、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在經營期內以轉讓、出購等方式處置酒店。

13、本協議期滿後,雙方另訂協議明確是否續簽。

1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名稱: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名稱: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酒店委託經營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為了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衞生體制改革意見》精神,促進臨牀與保健工作協調發展,發揮社會力量更好地為婦女兒童提供優質、方便的服務,經中寧縣區衞生局研究同意,報區政府審定,同意中寧縣婦幼保健站(甲方)委託北京恆駿醫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乙方)開辦中寧縣婦幼保健院,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權力關係,遵守優勢互補、平等誠信、互惠互利原則,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 中寧縣婦幼保健院地址面積

甲方提供中寧縣大樓一幢(甲方二樓辦公用房除外),建築面積1200平方米(磚混結構三層)和中寧縣婦幼保健院牌子一塊,用於乙方開辦中寧縣婦幼保健院。

二、 合同期限

十五年(20xx年起至20xx年止)

三、 甲方職責及義務

1.甲方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監管,不參與乙方的經營,實行醫院所有權和經營權完全分離的模式運營。

2.協助乙方辦理“婦幼保健院”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母嬰保健技術執業許可證、物價收費許可證等執業必備證照。

3.負責為乙方辦理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等定點單位的相關手續。

4.協助乙方辦理“婦幼保健院”對外宣傳廣告審批手續。

5.協助乙方按《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對“婦幼保健院”的科室設置進行審定、構建。

6.對“婦幼保健院”所有藥品、消毒和一次性耗材的准入證件的審查。

7.收取乙方一定的管理費,用於甲方衞生事業經費。

四、乙方職責及義務

1.乙方負責“婦幼保健院”的硬件建設和日常運營。合作期間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醫藥衞生的法律法規,開展業務不得超出執業許可證規定的服務範圍(具體見本款第7條)。

2.嚴格執行財政、物價部門審定的收費標準。

3.“婦幼保健院”建成後,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擔風險,乙方對其業務和其他工作所發生的一切民事責任負有全責,(乙方在合同期間內產生的債務不能清償或不能及時清償時,負全部賠償責任)。

4.乙方於本合同簽訂前十日內一次性向甲方行政主管部門(中寧縣衞生局)財政專户繳納20萬元人民幣,作為“婦幼保健院”的運營風險,即專項賠償基金。專項賠償基金用於解決“婦幼保健院”在醫療事故、民事糾紛、拖欠的管理費、招聘人員工資及其他費用中可能涉及的補償、賠償或處理糾紛所產生的實際費用。甲乙雙方在協商使用該專項基金後,乙方應於30日內一次性補足20萬元專項賠償基金,逾期乙方按20萬元每天5%的標準給甲方支付違約金。特別約定,若20萬元專項賠償基金不能按上述規定時限內向甲方交納,則本合同不能生效,如若30日內連續發生醫療民事糾紛等,則應於事故或糾紛等發生之日

5、合理支配該“婦幼保健院”業務收入。乙方負責整個大樓的水電、衞生、房屋維修(甲方辦公用房除外)及承擔各類證照、審驗證照的一切費用。承擔醫療糾紛或事故的賠償和業務廣告費等相關直接費用、間接費用以及後續費用等。

6、每年分兩次向甲方財政專户繳納管理費,否則,本合同自動終止。具體繳付數額和方式是:

(1)第一年至第五年:

每年20萬,即在第壹年至第伍年內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別繳清半年管理費各10萬元。

(2)第六年至第十年:

每年30萬元,即在第陸年至第拾年內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別繳清半年管理費各15萬元。

(3)第十一至第十五年:

每年40萬元,即在第拾壹年至第拾伍年內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別繳清半年管理費各20萬元。

7、開展的業務按中寧縣衞生局批准的“中寧縣婦幼保健院”執業許可證的經營範圍和時間執行。

(1)內科;

(2)婦產科;

(3)兒科;

(4)五官科;

(5)泌尿外科;

(6)隨着業務發展,需要增設科室,由乙方上報區衞生局批准;

8、根據甲方要求無償提供全區鄉村技術人員培訓,並無條件選派甲方確定的乙方專家、工作人員參加中寧縣婦幼保健工作的下鄉檢查、指導、上街宣傳、義診等公益性活動。

五、其他雙方約定事宜

1、以上方或單方名義申請的項目、資金、設備等屬於國家投資部分劃歸甲方國有資產帳户,乙方對醫療設備僅有使用權,如屬乙方公司投資,則產權歸乙方所有。專項賠償基金合同期滿如數歸還乙方。

2、合同期間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或因發生國家行為(新政策、新法規的頒佈或國家機關的行政行為)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給任何一方造成的損失,另一方不負責賠償責任。第三方的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不得將“婦幼保健院”的任意一個科室或部門承包或變相承包給其他任何組織、單位或個人。甲方不得以本“婦幼保健院”名義開辦同類機構。如有違反視為重大違約,另一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並承擔對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任何一方不得以超出本合同約定的條款以外的理由單方面終止本協議,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由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承擔。

3、本合同無論以何種原因終止時,合同期間甲方單方投入的固定資產、儀器設備等用於“婦幼保健院”運營的物、資料、檔案文件均歸甲方獨自所有;除此以外(含在正常運轉中因工作需要乙方以“婦幼保健院”名義購置的各類設備等)歸乙方所有。“婦幼保健院”的固定資產

以雙方簽字認定的清單為準,合作期間內因“婦幼保健院”的運營而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獨自承擔,概與甲方無關。

4、合同期滿的資產處置按本同第五條第1款和第六條第3款的約定處置。

七、爭議解決方式

如雙方發生爭議,雙方須本着公眾服務的公益性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在本合同履行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八、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的效力等同於本合同。(後附中寧縣人民政府專項問題會議紀要(20xx年第40次)。

九、生效時間

中寧縣衞生局監督甲乙雙方認真規範履行本合同。本合同自公證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20xx年公證當日起至20xx年公證之日的前一日終止。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中寧縣衞生局各持一份,中寧縣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委託經營合同 篇9

合同編號:

甲 方:

身份證號碼:

乙 方: 廣西恆通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封面蓋章】

合同條款內文

商鋪地址: 號(即甲方購買“恆隆匯商業廣場” 簽訂的《商鋪購銷合同》的“ 層 ” 號鋪,購鋪合同編號: 號)

第一條:條款具體內容

甲方在簽訂《商品房購銷合同》時,已充分了解甲方統一運營的經營策略。甲方自願將下列所購產權商住樓的使用權交給乙方,並可由乙方委託專業公司作統一經營商業運營。

1、合同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2、甲方委託乙方對其購買的商鋪 層 號鋪進行經營,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3、甲方同意乙方統一對商鋪實行經營管理,在合同期內全權委託乙方對商鋪租金價格進行定價和收取,甲方在反租期內享受乙方返祖政策,租金反租期內租金收益歸乙方所有,反租期過後,甲方按照當時租金價格享受相應鋪面租賃收益。

4、甲方購鋪用於自營目的的,且不參加乙方返祖政策的,其自營品牌需符合項目整體商業落位佈局要求,自營品牌統一報審甲方批覆,符合業態要求審批同意後方可入場經營;並服從甲方委託的專業公司統一管理。

第二條:權益歸屬:

1、 甲方擁有該產權商鋪的收益權;參與返祖政策的其商鋪收益權從返祖年限完結後 日的第一個年度開始產生。

2、 甲方同意將該產權商鋪交由乙方作統一經營。

第四條:經營權歸屬:

1、 該產權商鋪經營權歸乙方, 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參與經營管理,由乙方用作統一經營 管理。

2、 乙方擁有該產權商鋪經營權和租賃權。

3、 乙方擁有該產權商鋪經營權以及交給第三方經營管理的權利。

第五條:權利及義務

1、 乙方擁有該產權商住樓的經營管理權。乙方有權自行決定其經營使用範圍。

2、 甲方有義務保證乙方的合法的經營權,切實維護雙方利益。

3、 由租賃所產生的税費,由甲方負責。

第六條:違約責任

在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提前終止合同,違約方應向對方雙倍返還合同期限內的租金收益,並賠償商鋪經營户的經營損失和裝修投入。

第七條、水、電、物業管理等費用的交納:

委託經營期間甲方不負責所發生的水、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對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按開發商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的規定執行,並由乙方向租户代收。

第八條、委託經營期滿,乙方對商鋪設施有做好設施保全的責任;

第九條、委託經營期內,商鋪配套設施的正常折舊和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壞,乙方概不承擔責任。由於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損失,如地震、戰爭等,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為維護項目整體經營形象,實現統一管理,甲方對所擁有的商鋪進行產權轉讓時,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商鋪產權的受讓方。受讓方必須遵守《委託經營合同》之規定,否則視為違約,按本合同第六條之約定處理。

第十一條、為保障恆隆匯商業廣場經營品質,提升商鋪的商業價值,租賃過程中,為吸引實力雄厚、經營能力強、市場信譽好的經營户進駐經營,甲方應對經營户提出的租賃年限、裝修等有利於經營的相關問題給予配合。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爭議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爭議或在人民法院審理期間,雙方均應繼續履行各自在本合同中所規定尚未到期的的義務和責任。

第十三條、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執行時;

2、本合同有效期屆滿;

3、經雙方同意的其他情況。

第十四條、其它約定 第十五條、甲方(委託經營户)的身份證及商鋪的產權證明覆印件及《房屋基礎資料表》經雙方共同與原件核對確認無誤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執一份;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委託經營户)簽章 乙方:廣西恆通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現居住地址: 地址:柳州市文昌路東郡5棟1305室 簽訂合同日: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日: 年 月 日

酒店委託經營合同 篇10

委託機構:_________(簡稱甲方)

服務機構:_________(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委託經營事宜簽訂以下合同。

第一條 委託經營

為甲方職工提供物美價廉的伙食,甲方委託乙方代為經營管理甲方所屬食堂。

第二條 設備

甲方向乙方提供食堂經營所必要的設施、場地、器物。

第三條 經費

各種經費的負擔劃分為:

甲方負擔:食堂設施費、食堂備用品費、水、電、暖氣費和消費品費。

乙方負擔:勞務費、材料費及相應雜費、保健衞生費、交通費、電話費(限於長途電話)和營業費。

第四條 供餐

由乙方印製餐券,甲方職工憑餐券就餐。餐券由甲方銷售或發放。

第五條 支付

乙方將回收的餐券交給甲方,甲方於每月_________日向乙方支付等額現金。

第六條 食譜

乙方以周為單位確定食譜。食譜的制定應以職工飲食調查結果為依據,並需經甲方總務部門審查。

第七條 規格

乙方向甲方職工提供的三餐價格為:早餐_________元,中餐_________元,晚餐_________元。

第八條 供餐時間

乙方向甲方職工的供餐時間為:早餐_________時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時_________分;中餐_________時_________分至_____時_________分;晚餐_________時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時_________分。

第九條 合同變更

乙方在變更食品種類、質量、分量規格、價格及供餐時間時,必須徵得甲方同意。

第十條 管理監督

甲方對乙方的供餐內容、服務態度和供餐業務負有監督責任。

第十一條 經營人

乙方更換食堂經營人時,必須向甲方提交其本人的履歷表。

第十二條 損失賠償

乙方應妥善管理各種設施,因乙方責任造成有關設施損壞時,應以甲方要求,賠償損失。

第十三條 衞生

乙方應努力保持環境衞生、食品衞生和從業人員個人衞生。乙方從業人員應持有衞生防疫部門認可的健康證明。

第十四條 衞生責任

因乙方供餐不衞生造成甲方職工食物中毒或患病時,由乙方負責。

第十五條 事務處理

乙方負責與政府相關機構的事務處理。

第十六條 監察

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損益計算表。應甲方要求,有義務向甲方提交財務帳簿。

第十七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需在2個月前提出。

本合同期滿後,如雙方均未提出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則本合同在原有條件下延期。

第十八條 解除合同

當雙方解除合同時,乙方應迅速撤除屬乙方所有的物品,歸還屬甲方所有的物品,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 祕密保持

乙方有義務保持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等方面的祕密。

第二十條 失誤處理

因乙方工作失誤,不能為甲方職工提供餐食時,乙方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

第二十一條 合同外事項

發生本合同外未規定事項時,雙方應以誠意協商解決。

第二十二條 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供餐開始日正式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籤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年___月___日

酒店委託經營合同 篇11

甲方:

身份證: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房屋情況

1-1 甲方將租賃來的座落於 的房屋經營使用權全權委託於乙方。該房屋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型為:

1-2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該房屋內裝修、傢俱、設備(沙發、櫃子、牀鋪、電視機、電磁爐、微波爐、音箱、DVD等)所有權人為乙方。

第二條 經營期限和交付日期

2-1 該房屋經營期限不得超過原房屋租賃合同期限。經營期限自

2-2 甲方於20xx年3月10日前,將該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所有損失。

第三條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3-1甲、乙雙方約定,自合同生效日起至20xx年1月1日期間,本店鋪租金為每月800元,該租金由乙方替甲方支付;20xx年1月1日後,該店鋪租金是否變為每月900元需待雙方協商後確定。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

3-2經營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費用(水、電、煤氣、寬帶、有線電視等)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解除本合同的條例

在經營期間,該房屋原租賃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隨之終止,因本合同終止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一次性支付16000賠償金。如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或者拆遷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第四條 其它事項

4-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之前對該門面經營產生的所有債務與乙方無關。乙方在受委託期間對該店鋪有獨立經營權,且經營該店鋪產生的所有盈虧由乙方獨自承擔。

4-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本合同共2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委託經營合同 篇12

1.______(以下簡稱“酒店業主”),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

2.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管理公司”),是根據法律註冊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

雙方同意訂立合同如下:

第1條 定義

經雙方接受後,下列之各措辭,用於本合同以及所有有關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時,有以下之定義。

1.1 酒店--應解釋為建築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築物包括傢俬、裝置設置及營業設備,其細則詳列在後,酒店又應解釋為依據本合同而產生之營業運作。

1.2 工程地址--應解釋為大約有______平方米之工地,位於__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及___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圖所示,在其上將會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動或被動之附屬建築物”。

1.3 建築物--應解釋為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為地產物業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為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設備,例如:熱力系統、空調系統,所有水管類裝置和電器設備,户外及户內之標誌,升降機等等。

1.4 傢俬,裝置和設備或簡稱F.F.E--應解釋為所有傢俬、裝置、辦公室設備、裝飾(無論固定或可移動、包括地毯和牆身裝修),廚房、酒吧、洗燙設備、電話設備、浴室水設備、物料運送設備,貨物車和所有其它酒店業設備和物資(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位價值超過人民幣八百元的企業固定資產)。

1.5 營業設備或簡稱O.E--應解釋為一般用於酒店營業運作之小件,例如:銀器、被單、枱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廚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單件價值人民幣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購置,具體劃分標準按酒店統一會計制度及中外合資會計法規定處理。

1.6 統一制度--應解釋為管理公司集團所採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國酒店和酒店業公會所出版之“酒店統一會計制度”。此統一制度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

1.7 會計年度--應解釋為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獨立公共會計師--應解釋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在中國註冊的中國註冊會計師。

1.9 總收入--應解釋為營業收入減去工商統一税後之營業收入。任何直接或間接發生於“酒店”經營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間總銷售、寫字樓公寓收入、食物或飲料銷售、洗衣、電話、電報和電傳的收入,服務費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設備使用費及租賃費等等。也包括商場營業收入或商場出租收入及業主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收入,存款利息,各種賠償收入除7.1(D)或(E)條外,其他按7.3條處理和在顧客帳單上所加的任何小帳以及用人民幣代替外幣結算時,所產生的差額。

1.10 營業毛利或簡釋G.O.P--營業毛利應解釋為每一會計年度(或其一部分)之總收入額與酒店營業支出之差額。

1.11 營業支出--應依據統一制度,包括下列項目

(A)薪俸,費用和工資,以及其他常規的或時有的,為酒店營業員工派發之其它款項,包括總經理,以及任何員工福利和糧款費用,起居住所、交通、員工膳食、其它雜項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關法令或法規而產生之應付款項或税項。

(B)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飲料成本,和一般情況下為收益而發生之成本。

(C)依據當地經驗,經董事會批准的實際發生的呆帳。

(D)因酒店營業有關僱用之獨立公共會計師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請的法律顧問費用。

(E)第8.2條所指定付於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F)第7.1條所指定付於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營業設備,購入和更換之開支,包括1.5所列開支條。

(H)所有廣告、業務推廣和公共關係開支。

(I)第5.3.3條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團提供之廣告和業務推廣支出內之酒店應承擔的份額。

(J)因酒店消耗而發生的熱力、水、電、煤氣、電話和任何其它公用設施費用支出。

(K)付於推銷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佣金、費用及開支和預定費用。

(L)為維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狀況而產生之修葺、保養及更換費用,除第6.1條和第6.2條屬業主責任範圍的費用外,均列入營業支出。

(M)一般情況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產生之營業費用。

(N)為酒店營業任何直接税項、關税、牌照費的繳付,但不包括第1.12條註明的費用。

1.12 獨立費用--下列項目應解釋為“獨立費用”,不應包括在“營業支出”之內。

(A)酒店裝飾、固定附屬裝置和設備的折舊。

(B)本酒店的資本和房地產税項。

(C)本酒店土地使用費。

(D)開業前支出的攤銷。

(E)第6.1條重置儲備金的開支。

(F)由業主委任的審計師、律師和其他專業顧問費和任何特別費用。

(G)獎勵性管理費。

(H)本酒店業主所得税,固定資產税和利得税。

1.13 開房率--應解釋為酒店實際出租了的客房數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數(不包括從香港地區及外國聘請來的人員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 不可抗力--下述情況均構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戰爭、侵略、反叛、革命、暴動及內戰。

(B)政府以統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條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發生而被影響及不可合理預測或抗拒的事故。

(D)勞工糾紛。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嚴重地影響管理公司經營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條 酒店計劃、建築及設備

2.1 工程地址財產所有權

將建酒店之工地圖列於本合同的附錄(一)。

2.2 酒店規模

酒店將擁有下列:

……套房間及有關配套設備,在中國政策許可範圍內,包括但不限於:

……中西餐廳

……酒吧(廊)

……咖啡座

……多用途禮堂

……歌舞廳

……運動/健康設備

……商店

2.3 建築進行程序

為進行酒店的建築、佈置、配備及裝飾,酒店業主將對自行聘請及保留所有

有關及需要的建築師、承包商、室內設計師及其它專家和顧問的費用負責。酒店業主應於六十天內給與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設計、建築及配備總時間計劃,而由管理公司提出意見。

2.4 酒店驗收

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在酒店建築設備安裝及完成時之接收程序,酒店業主答應在一段合理時間內執行所有必要措施彌補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議。

第3條 酒店開業前事項

3.1 酒店開業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務

在“酒店”開業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團受業主之委託,從事下列活動:

……設立開業前之預算案,呈交酒店業主批准後執行。

……確立酒店之總體組織和計劃開業前之各項活動。

……為酒店設立管理控制和會計制度。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法規,挑選和招募來自各階層之酒店員工,需要時,履行培訓計劃。

……協助組織和成立酒店內之各不同部門。

……承擔分析各項應保項目,和協商保險計劃,在中國保險公司投保。

……採購開業所需的物品。

……制訂並執行酒店之市場營銷策略。

……承擔廣告和公共關係計劃(確定宣傳媒介,擬定宣傳材料,傳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團的廣告和公開宣傳等)。

……承擔業務推廣和訂房運作。

……組織開業典禮。

酒店業主應以本身費用開支使管理公司有適合之辦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之責任。

管理公司應聯同酒店業主採取必要措施,獲得因酒店供應、管理和經營而需要之牌照和准許證。

3.2 酒店開業前之預算

(A)開業前預算表應如以下第3.5條之規定由管理公司於不遲於開業前六個月呈交酒店業主批准。

(B)預算應包含所有開業前活動之成本和支出。

(C)其應再包含:

……開業前酒店總經理、營業經理和按人員編制在開業前委派給酒店的所需人員的工資。

……招募和培訓酒店委任員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時在本集團內其它酒店之培訓費用。

……開業前廣告和業務推廣之成本。

……開幕典禮之成本。

……一切關於所有需要之經營和行政成本,包括領取所有需要之執照和准許證成本、律師和顧問費用。

……酒店部分開業時,部分經營所需之資金。

酒店業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表之資金於8.1條所述的銀行帳户,和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酒店業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算表之資金於第8.1條所述的銀行帳户,和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九個月。

……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六個月。

非管理公司可控制而發生:(a)開業延誤酒店業主應將根據因延遲而修訂之預算表所需增加之資金,存入上述提及之帳户,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由開業日起壹百貳拾(120)天內,管理公司應送與酒店業主一份説明所有發生於開業前之開支和交回過渡之款項於酒店業主,該份記錄將以會計記錄為基礎,酒店業主或其代表人將有權在酒店辦事處視察及稽核全部帳簿。

如本合同於開業日前因酒店業主原因終止,酒店業主應賠償管理公司於開業前服務所招致的合理損失,(b)酒店業主應負責向管理公司賠償。

3.3 流動資金及開業所需的物品

酒店業主應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提供足夠之作業流動資金,使酒店保證得以無間斷和有效的運作。

特別提出的是,酒店業主同意在開業前六個月提供予管理公司足夠資金,以

採購足夠應付初步所需物品(食品、食料和其他消費品)酒店開業後不超過六十天,管理公司應呈交一份確實支出表予酒店業主。

3.4 部分開業時間

由雙方同意,酒店將有一段部分開業期,由酒店確實完成和獲得入夥紙後以供第一個付款客人入住享用酒店設施,至酒店開業日前立即終止,開業日明確列在第3.5條。

部分開業期間於經營期內的營業支出,應列入開業前預算內。

3.5 酒店開業日

開業日應經雙方同意後決定,並應在:

(A)傢俬、裝置和設備已實質上裝配完畢以後。

(B)已取得酒店經營所需之執照和許可證以後。

(C)雙方認為該酒店已能在完整的營業基礎上提供豪華服務予客人以後。

酒店之開業將不會解除酒店業主遵守本合同條款的責任,特別是參照第2.4條有關更正酒店建築及設備之任何缺點或不足。

酒店開業日,預計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條 技術顧問服務

4.1 專業技術及經驗

管理公司應以其專門經驗以及專業技術提供現代化的酒店設計及部署工作,並適當地指導酒店業主及其代理人。

4.2 技術顧問概要

(A)酒店設備

(Ⅰ)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選擇及訂立酒店裏應有的各種設備,諸如客房的種類與數量,以及餐飲、宴會、會議廳的形式,酒店後勤等區域。

(Ⅱ)管理公司將預備一份設備計劃,推薦及詳細説明各設備的主要特徵。

(Ⅲ)酒店業主將需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給“管理公司”。

(1)最終施工圖及詳細規格,必須具備可用以呈報有關政府機構所需的資料,(適用於呈報及申請有關建築許可證、規劃、消防局準證、旅遊局準證等等)招標、施工用途之有關文件。

(2)規範客房的詳圖。

(3)燈光與園藝佈置詳圖。

(4)最終設備的佈置圖與詳細規格。

(5)適用於市場地銷和廣告宣傳有關客房,各餐飲設備及公共場所的圖片或模型照片。

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並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到要求。

(B)室內設計與裝修

(Ⅰ)管理公司將會給予酒店業主就室內設計和針對客房、走廊、公共場所、餐飲設施、宴會廳、會議廳功能上的佈局提供意見,以及技術上的建議。

(Ⅱ)酒店業主將會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給管理公司。

(1)客房、傢俬和附屬裝置性質的客房佈局圖。

(2)側面與天花板示意圖。

(3)燈光圖。

(4)將要採用所有材料的樣本和詳細規格,包括地毯的樣本,牆與天花的處理以及傢俬和附屬裝置的材料。

(5)特別設計傢俬、燈光配件及零件的詳細圖則。

(6)選定物件的相片。

(7)模範客房的圖紙與詳細規格。

(8)制服的美術設計、美術稿。

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並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到要求。

(C)酒店後勤的供給、營業設備、營業所需的供應,管理公司將會:

(Ⅰ)預備一份完整的貨單,包括營業設備以及後勤的供給(這份貨單應包含物品、數量、詳細規格等等),若酒店業主另有要求,也必須提供一家或多家供應商的地址。

(Ⅱ)籌備初步財政預算,以便採購初期所有的營業設備,後勤和營業所需的供應。

(Ⅲ)為以上(I)項所列的物品,做好最終財政預算。

(Ⅳ)因通貨膨脹因素,財政預算應經常地加以檢討與調查。

4.3 報酬

(A)上述技術顧問及酒店開業後的服務(參見第3.1條、4.1條及4.2條)所引起的經費,包括其人員的薪俸、旅差費、食宿、辦公費等,由酒店業主支付。

(B)津貼、報銷費用:在酒店業主的要求下,管理公司將委派專家,針對項目的某一階段來提供專門的意見,指導或其他方面的服務,酒店業主應承擔這些專家的津貼及所引起的費用,包括了來回機票、住宿酒店費、交通費等等。

4.4 付款方式

(A)酒店業主對4.3(A)項費用的支出,應與提供服務者另行協商。

(B)津貼、報銷費用,每個月管理公司會提出清單給酒店業主,酒店業主須於30日之內付清。

第5條 管理公司的責任

5.1 管理公司的服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代表酒店業主執行所有在酒店管理及市場推廣範圍內之一切任務,管理公司只許用酒店作為以管理公司集團酒店時下高效能管理為標準的酒店經營,管理公司除與國際經營行業正常有關或因標準改變而產生的輔助及附加活動外將不能在酒店內從事其它活動。

5.2 商號、商標、服務稱號及服務標誌酒店根據中國法律程序註冊使用名為“____________酒店”。

在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許可酒店業主在酒店公共宣傳以及有關酒店經營有關之使用______商號、服務稱號、服務標誌及商標。所有“酒店”經營的一般用具應註明______之服務標誌以便確認酒店為管理公司集團成員之一。合同期滿或解約後,酒店將繼續使用______商號,至於服務稱號,服務標誌及商標則在解約時另行協商。

5.3 廣告

5.3.1 集團廣告,推廣及公共關係

管理公司將會由合同批准之日起準備酒店之所有公開宣傳、廣告、公共關係及努力促銷本酒店業務節目和運動。

5.3.2 酒店間之相互廣告及宣傳

管理公司集團之酒店將會向它們之顧客推薦酒店業主之酒店,同樣酒店亦應向其顧客推薦集團之其他酒店。

5.3.3 集團廣告和業務推進之分攤

酒店應共同負擔管理公司集團為屬下酒店之共同利益而推行如本段敍述之廣

告及業務推進活動,其應承擔款項相等於酒店每月總收入百分之一。管理公司將按月收取該款項,該款項將於計算營業毛利時當作營業支出處理(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税)管理公司應提供給與酒店業主所有已進行廣告及業務推進活動的證明資料。

5.4 在酒店層面的協助

管理公司將會輔助酒店之業務推廣工作,以令酒店達到履行集團之業務推廣政策,酒店層面的營業推廣,應在酒店所在地的市場和其它管理公司認為適當市場進行。

管理公司將定出每年之營業推廣計劃,並將其呈與酒店業主審查,此外,管理公司還將提供一切必要的輔助及指引,特別有關以下:

……確定酒店營業政策。

……決定每年及長遠之有關住客率、收入、顧客對象等等之目標。

……定出及發佈所有酒店價目(客房、餐廳、酒吧、會議設施等等)。

……確定特別的營業條件。

……定出賒銷信用方針。

……設立對各方不同顧客之營業方式及程序。

……分析經營業績和常設控制系統。

管理公司將在酒店層面進行適當廣告及業務推廣事務,包括:

……確定酒店廣告及業務推廣政策。

……按管理公司之標準樣本,準備廣告文件及小冊。

……派發這些文件給集團酒店,管理公司各營業代理辦事處。

當酒店進行專門地區業務推廣活動時,管理公司將會為其安排負責該專門地區之營業辦事處加以協助。

酒店將會被納入於管理公司所參加之商業陳列及展覽會,所有參加直接費用由酒店自行承擔,管理公司須事前作出預算,經酒店業主同意時方執行該項計劃。

5.5 管理

5.5.1 日常業務管理

管理公司要接受董事會的常設機構--監審委的監督。監督原則只是對涉及酒店的依法經營,和大的經濟開支(指人民幣十萬元以上,含十萬元);酒店的副總經理、副財務總監、副人事主任及正保安經理的招聘和解聘等,要事先徵得監審委的同意,監審委的具體條例參看附件二。

管理公司將會代表酒店業主執行所有適當及必要之管理服務,包括:

(A)一般酒店組織。

(B)人事管理,依照中國有關法律,管理公司作為業主的代理人將有挑選、僱請、訓練、指派、調動或解僱所有僱員的決定權。在沒有酒店業主同意下,管理公司招僱之外籍(包括亞籍、香港同胞)僱員在開業後第一個五年內任何時間不可多於____人,按通常經營方式,管理公司長期培訓員工,逐步減少外籍員工。

酒店業主將在酒店外供給該等外籍僱員適當住所,其費用由酒店營業支出。總經理將由管理公司委派,全權負責酒店的經營及管理,每月向董事會報告酒店經營管理情況。管理公司在酒店進行輔助之專家亦有同樣待遇。

(C)制定薪酬和酒店僱員所有其它福利,管理公司將有權代表酒店業主派發服務費予僱員和支出經常性的額外津貼。

(D)制定所有價目,收費及價格,及與此有關的監督和控制酒店經營中的任何性質收入,或各類服務的收費,及收據事項等,除上述(B)項指定或由管理公司依照酒店行業成法提供新聞界或其它公共消息或旅行社和其它人士免費酒店膳宿除外,其他人如未得管理公司許可,一切不得在“酒店”內享用折扣價格或免費住宿及服務。

(E)制定商業用途地方及店位,以確保有關商店不會影響酒店的名譽水準及正常營業。

(F)定出採購之政策包括以下:商品、供應品、和物資的選擇,建立及維持酒店正常經營操作需求之所有存貨,選擇供應商,為確保最優惠條件下談判供應合約。

(G)定出對供應商和酒店顧客賒帳之政策及與信用機構,特別發信用卡之機構協商,作出安排。

(H)有關酒店經營中,管理公司若認為需要或合適,經業主批准後,可以酒店業主的名義採取任何法律訴訟及其它法律行動。

(I)監督並控制住客、租客、特許權持有人及其僱員的活動,包括對住客及租客因其不付費用或以其它正確理由而採取之債項追討行動,或因同樣正確原因終止特許權持有人、特權持有者的權利。

(J)除酒店業主對維修責任範圍外,管理公司應依照管理標準為保持酒店良好狀況,進行需要之維修、保養。所有有關費用將會算入酒店之營業支出內,凡超過貳拾萬港元應當作特別項目呈交酒店業主批准,如需對物業的重大改變及改善,需聘請專家提供上述服務時,經雙方同意後所發生之費用由酒店業主負責。

(K)商討及簽署有關酒店正常營業所需的合約及預備有關之法律文件。

(L)財政及會計管理,見以下條款。

5.5.2 會計

管理公司應為酒店業主之利益按照中國的法律和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記存一份所有有關酒店經營之事務之完整的會計記錄。此等會計記錄根據“統一制度”之規則,但在必要時,酒店業主或其代表人將有權在酒店辦事處視察及稽核全部帳簿。然而上述行動要儘可能避免妨礙酒店的經營,無論如何,在本合約期滿時,全部記錄將交還酒店業主。會計記錄,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在税法規用中文書寫或及時用中英兩種文字對照書寫。

5.5.3 常年計劃

(A)開業日後六十天內和最少在下一財政年度開始前三十日內,管理公司將要提呈酒店業主一份下一年度常年計劃,該常年計劃將包括開房率及損益預算表,酒店業務推廣政策及提供以下項目之預算。

……修葺及保養。

……下一年度酒店之翻新、改建、重建、更換、增添及更新的費用。

……酒店各部門所有僱員,包括全部行政僱員之薪酬、工資、酬勞及額外津貼之支出。

酒店業主收到常年計劃後應與管理公司商討及提出意見,以達到雙方一致贊同;若酒店業主在收到常年計劃後三十天內,沒有向管理公司送交一份對該計劃的具體書面反對意見,該計劃應被視為已獲業主批准。

(B)管理公司在每財政年度執行此合約所訂明之責任時,必須努力按照常年計劃行事。除遇到意外或特別情況,例如法律更改或管理公司不可控制的情形外,不能過於偏離該年常年之計劃,招致任何與常年計劃有關之巨大額外支出或擅自未有酒店業主批准時,更改酒店經營方式,但酒店業主也不能無理拖延批准。管理公司對常年計劃不作任何擔保、保證及聲明,所有計劃內推算只可作為合理預測。

5.5.4 會計報告

年度內,管理公司將於每月後之十二天內呈交與酒店業主一份由酒店總經理或總會計主任簽發之損益報表,明列上月“酒店”營業之成績,和一份酒店之資產負債表。

每年三月底之前,管理公司將呈交酒店業主酒店上個財政年度到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由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過之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若酒店業主在收到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後三十天內沒有以書面提出反對,該等會計報告將視為已被批准。

5.5.5 集團服務及利益

“酒店業主”將會付還管理公司所有由管理公司協助酒店之經營或進行“酒店”管理、物業維修保養和改善所需要之工作而發生的費用,該等費用將列入營業成本,上述工作不只包括一般正常由酒店僱員承擔的工作,還應包括經雙方同意後,由管理公司提供技術協助進行對結構、裝置、設備和裝飾的改變、修正、改建及改善,管理公司專家及所委派專家提供上述服務而發生之費用將包括所有實際薪酬、津貼及有關旅費和膳宿費用。

第6條 酒店業主責任

6.1 增設及更換傢俬、裝置及設備之儲備金(簡稱重置儲備金)。需要增添和更換之傢俬、裝置和設備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佈的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固定資產標準內屬於固定資產周圍由酒店業主負責,不屬於固定資產範圍的物料用品和低值易耗品購置,列入營業支出,不屬重置儲備金開支範圍。管理公司應每月將此筆用於增添和更換傢俬、裝置和設備之款項貸記入一個儲備金帳户,並存入明確定於第8.1條之特別銀行户口。

重置儲備金應以每年計算如下:

--最初之五個財政年度為一個每年相等於百分之貳,以酒店之總收入額計算之數目,跟隨之五個財政年度為每年百分之叁,而以後,每年為百分之四。

每一個財政年度管理公司應提呈酒店業主一份該儲備金之開支預算表,作為常年計劃之一部分,所有添置之傢俬,裝置和設備應作為酒店業主之財產。

經酒店業主同意,管理公司出售對酒店營業操作無用之傢俬、裝置和設備,所有由此賣得之款項應存入特別的銀行户口,貸記算入儲備金帳户。

6.2 建築結構修葺--修改及擴充

本合同期限內,酒店業主應實施或應已實施任何因要保持酒店的國際水準,或滿足任何有效法律或規定而需要之工作,酒店業主將承擔該等工作所產生之費用。管理公司應每年呈交酒店業主一份認為需要之工作清單給酒店業主考慮和批准。

酒店業主應在合理時間內實施該工作;如其認為該工作不需要或多餘,應在合理時間內通知管理公司。在此情形下,雙方應磋商使達到一個雙方同意進行之行動,所有這些工作之進行,都應儘量不影響酒店之營業。該工作計劃和實施時間表應呈交管理公司批准。

酒店業主並應實施及支付任何一旦發生於酒店的損害或部分損壞所需之結構修葺,依此酒店於修葺完成後應享有在未損害或損壞前之標準。該等修葺計劃和實施時間表應提交管理公司批准。如酒店在一次事故中全部或部分損壞,而此險已包含在保險條款記明於第7條上,那麼,如於事件發生後九十天酒店業主仍未對該發生之事實施所需要建或結構修葺,管理公司有權自行實施該項工作,並直接向保險公司收回所需款項。

如酒店業主未執行任何因法律或規定該等要實施之工作,管理公司應有權,取代引用第10.3條之規定,代酒店業主實施該項工作,但需於三十天前用掛號郵件通知酒店業主,任何因該事項而付出之款項,指定由應付予酒店業主的帳户扣除。

再者,在合同期限內,如酒店業主承擔任何酒店之增建或改建,所有該等增建或改建應視為包括在酒店內,和應在此合同有關條款內由管理公司經營和管理。

6.3 酒店業主的税務

於本合同期內,酒店業主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法及有關規定納税,並要在繳交期限過期前支付所有應由酒店業主承擔之所有直接税項和關税。其中包括酒店資本和房地產税項,酒店業主所得税,固定資產税和利得税,酒店土地使用費,但因酒店經營產生之應付税項和關税,將由酒店支付和作為營業支出處理。

酒店業主於收到所有税項和關税之通知、評估和報算表,以及所有收據後之三十天內將副本提交予管理公司。

如酒店業主在指定期內未付其應負責繳付之税項時,管理公司將有權在給予酒店業主三十天通知後由酒店以酒店業主之名義支付該款項,該等由酒店支付之款項應從應付予酒店業主之帳户扣除。

第7條 保險

7.1 投保項目

在本合同的期限內,管理公司應以業主的名義,向保險公司持續投保如下的保險,並在投保單上註明酒店業主為投保人,管理公司為附加受保人。

(A)財產保險……即按會計師驗資報告財產金額100%投保(已包括基本險和盜竊險,玻璃破碎和財產升值險)。

(B)機器損壞險……即按會計師驗資報告機械部分金額100%投保(包括電腦保險)。

(C)公眾責任險……按國際法律保險投保。

(D)財產險項目的利潤損失保險投保。

(E)機器損壞險項目的利潤損失險。

(F)勞工保險……即僱主對其僱員有關之責任保險。

(G)現金保險,包括在酒店內及運送中的現金保險。

(H)汽車保險(包括車身險和第三者保險)。

(I)其他按國際酒店行業慣例應投之應保項目。

以上項目保險,應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或中國政府批准的保險公司投保,其保險費用列入營業支出。

7.2 在開業前十五天,管理公司應辦理好以上保險項目手續,並向酒店業主提交有關資料。

7.3 在以上保險範圍內,業主與管理公司彼此同意一切賠償應向保險公司追討,所得保險賠款用於補償事故損失,如保險公司賠償的保險賠款不足以支付所產生之損失款項,而該損失並非由於管理公司的故意行為不當而引起的話,則業主同意賠償保險賠款不足以支付的款項。

第8條 財政項目

8.1 銀行帳户

管理公司須在酒店業主需要時,即時提供酒店業主依照本合同規定所持的銀行户口及帳中的情況,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凡是有關酒店業主的一切款項,扣除管理公司按本合同規定應得的款項,都須轉移給酒店業主。

管理公司將代酒店業主在雙方協商選定之銀行開設主要帳户。

上述帳户在合同有效期內均由管理公司控制,支票及其它提款文件將由兩位“酒店”機要行政人員(其中一人由業主指派)聯同核准簽署後方能蓋章,按照第3.2條,該同一帳户將用於所有相關開業之存款及支付。

“特別帳户”以存入及提取所有按照第6.1條用於更換及增添傢俬“經營再無用之傢俬,裝置和設置所收得之款項。

管理公司如認為需要,可以合適的數額和比例,為上述主要帳户開設人民幣及外匯(美元或港幣)户口,管理公司的技術顧問費、基本管理費、獎勵性管理費、代付費用等款項及外籍僱員之酬勞,業主同意以港幣或美元支付。

8.2 管理公司應收之基本管理費

由部分開業日起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將在每個月的第15天,從“營業帳户”中收取一個相等於上個月度酒店總收入百分之二點五的基本管理費(按税法規定,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税)。而該管理費將在營業毛利計算中作營業支出處理。

8.3 獎勵性管理費

由開業日開始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除按照第8.2條所訂定之基本管理費外,管理公司每月可按以下方法(方式)計提獎勵性管理費。

(A)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40%(含40%)至65%以下時(不包含65%)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4%。

(B)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65%(含65%)至75%以下時(不包含75%)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5%。

(C)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75%(含75%)以上的,按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6%。

管理公司在達到上述規定時,可每月計提獎勵性管理費,年終結算時按全年實際平均開房率,調整獎勵性管理費實得額。

8.4 付款予酒店業主

限於以下制定之條款,管理公司將於本合同有效期內每月付於酒店業主,在其總事務處或由酒店業主隨時另行指定之地點,扣除據第8.2條和在第8.3條規定之管理公司基本管理費及獎勵性管理費及所有據第3.3條註釋之必要流動資金後的營業毛利(G.O.P)。

該等每月付於酒店業主之款項將於每年酒店帳目由中國註冊會計師稽核後加以核對調整。

為計算管理公司每財政年度應得之獎勵性管理費,過去財政年度之虧蝕不能將營業毛利調整。

第9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之有效期將由依照第3.5條指定之開業起為期十五年,若管理公司在十五年內達到預期效果,經酒店業主同意後,可由管理公司繼續經營。

第10條 一般規定

10.1 酒店財產所有權

酒店業主全權擁有此酒店及其各部分,或其租借產業,而且除那些雙方在本合同內已同意外,將不會有產業抵押,設定債權或其他負擔,並提供其酒店產業所有權的證據給予管理公司。

同時,在本合同期限,酒店業主同意以下:

(A)保持其對酒店全權擁有或租借產業形式之基本權益。

(B)不參與對管理公司正常合法經營酒店有所影響的任何約束行動。

(C)進行法律或法律以外之必要行動以保護上述等權益。

(D)支付及清還任何與酒店有關的租金、特許費和/或其應付的款項或支付部分,或有關之利息,並在一切抵押及負擔到期清還時或之前支付一切有關分期本、利。

(E)支付所有在經營期間之可使酒店置留的不動產税及估值税。

如酒店業主未能支付該等租金,税項或其它負擔,或未能支付上述之抵押及負擔的本、利,酒店可以,但不是必要,用酒店業主名義支付任何或所有該等款項,所有該等由酒店已支付之款項應從應付酒店業主之帳户扣除。

10.2 責任終止--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情況發生而令至雙方未能執行其據本合同規定必要執行的職責,雙方對此可免其咎,概不負責。

10.3 合同終止

(1)若任何一方違約不能執行本合同規定之責任,並在另一方書面要求執行責任附回執之掛號信發出後三十天還未能執行(假如該等違約不能於三十天內辦妥,如違約方已有進行彌補該等違約,則可適當地延長期限),另一方可有權,但不會影響其它權利及補償,用書面發出附回執掛號信終止本合同,而不須另行通知或賠償。

合同任何一方如對違約一方不採取行使權利的行動,並不能被視為放棄其於對方隨後有任何違約事件時,可採取行動之權利。

以下情況將視為違約:

(A)酒店業主未能履行按本合同或由管理公司與酒店業主所協商之其它合同所指定之財源責任。

(B)酒店業主在任何情況下未能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實行酒店全面營業。

(C)管理公司未能以良好的服務執行本合約規定之責任,或未能履行,維持,遵守合同。

(2)在本合同有效期限若管理公司在連續六個月內,面對以下的問題,而不能執行:

(A)兑換為港幣或其它外籍僱員來源國之貨幣匯出外籍僱員之酬勞和其它應收款項。

(B)按照本合同規定,由管理公司所指定的貨幣和收款地點,領收到管理公司應收之費用,酬勞及報銷款。

(C)應用適當的貨幣支付進口的消費品及其它設備,使酒店可得到正常的經營及達到正常維修的需要,如上述情況發生,管理公司有權在發出附回執的掛號信書面通知後三十天,在不影響其權利和索賠權的基礎上,終止此合同,不再另行通知,也不負賠償責任。

(3)若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亦可以附回執的掛號信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

……當酒店被嚴重損壞及破毀而酒店業主依照第6.2條條款決定不進行酒店的修葺和重建,所有經營終斷損失保險賠償款項應由酒店業主及管理公司根據各方利益比率公平分配。

……當酒店無力償付債項、破產,財產受法院扣押、清算、接收或清盤。

10.4 特別條款

管理公司在本合同之責任將取決於下列條款:

……酒店業主將代管理公司從中國官方獲得需要之許可證及認可,以容許管理公司用其指定之貨幣(指港幣或美元),在指定之地點,收取或轉換其依照本合約所規定的費用、酬勞、報銷等款項。

……取得中國當局之許可證及認可,以容許外籍僱員把他們應得之酬勞轉換成及匯出港幣或外籍僱員來源國之貨幣。

10.5 繼承和轉讓

如無酒店業主之事前書面同意(該同意不可不合理拖延),管理公司應無權轉讓和轉移給任何第三者其在合同下之責任。

此條款不可阻止酒店業主和管理公司轉移本合同下之責任予雙方集團擁有同等利益之子公司或附屬公司,則其在本合同下之權利和責任應自動轉移。

未得管理公司事前允許,酒店業主不可以轉讓或轉移本合同,或出售、出讓或轉讓酒店予任何第三者,而該允許不應不合理地拖延,在管理公司書面請求下酒店業主應隨時提交管理公司一份酒店業主公司之資本持有人、合夥人,或獨資者之名單和地址。

酒店業主和管理公司,其承讓人及被接受的轉讓人皆可享受合同的權益。

10.6 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2)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3)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10.7 雙方關係

酒店業主委任管理公司為其代理人全權代表酒店業主根據本合同條款指導及負責酒店之管理及經營。

酒店業主承認本合同是一份管理服務合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酒店業主不可對此自行撤銷。

本合同決不意味酒店業主與管理公司是有任何合資或合夥之關係,管理公司不負任何因其執行下列之酒店操作職責而產生,或酒店業主本身的負債,責任及其它債務。

本合同沒有授權管理公司簽署任何期票、擔保書、貸款合同或其它負債文件,或代酒店業主或酒店借入任何款項作為營業支出一部分。在此再特別聲明和同意管理公司沒有權力以酒店的全部或部分或任何帳户或與酒店或酒店經營而取得之其它私人財產作抵押、信託和其它等等(除本合同特別註明許可之租借契約)。雙方同意,限於本合約之限制,管理公司在酒店管理、經營及執行任務時將有全權負責及自主權。管理公司將有責任對酒店業主以良好及專業態度忠心地和勤勉地執行其職責,並將會盡最大努力履行本合同的責任。

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同意酒店業主正式授權之高級職員、會計師、代理人及法律委任人等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進入酒店任何地方視察及調查,不過上述行動要儘可能避免妨礙酒店的經營。

第11條 其他

11.1 整體合同

本合同包括了所有雙方同意有關酒店經營管理之契約規定、合同和一切性質之理解,如欲修改本合同,需經雙方在本合同日期同日或以後,通過標明日期並由雙方簽字的文件並經審批機構批准始有效。

11.2 通知

任何一方發與對方的所有通知,必須親自用專人派送並由對方簽收或以附回執的掛號信形式寄至酒店業主及管理公司如下地址:

或至其它由雙方根據本通知條款方式另行指定之地址。

11.3 登記及其它手續

酒店業主應辦理本合同或所有以後合同更改的必要的批准、登記和執行所需之步驟以保證本合同在符合所應適用的法律下得以有效實施。酒店業主將承擔所有手續費用。

本合同經__________批准後生效。

酒店業主: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酒店委託經營合同 篇13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姓名: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決定將自己位於( )的教學點,委託乙方代為經營,具體委託事項如下:

第一條:委託經營場地

場地位於( )場地面積( )平方米。月租金( )元,其他費用( )。

第二條:委託經營方式

甲方同意將自己位於( )的教學點,全權交由乙方代為經營,甲方提供學校資質等一系列辦學所需證件和中心內的產物使用權,物品包括( )。從合同生效日起中心的運營事務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完成運營。

第三條:具體委託經營事項

1.乙方自簽訂合同期起,乙方有權使用教學點中的一切物品(辦公用品,家電,生活用品等)

2.乙方在中心擁有自主權,決策權。開展與教育一系列的相關的培訓班,教學點等。 3.乙方獨立處理一切該教學中心經營相關的一切事務,同時與甲方其它經營點沒有關聯,獨立經營。

第四條:委託經營期限

自合同簽訂生效日起,乙方以學期( )月為單位與甲方約定合同時間,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保證費用無變動)房租每年遞增一百,甲方不得提前解約,或在未得到乙方確切的續約意向之前不得提前與其他方簽約,否則視為違約,同時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提前解約,否則也視為違約。(乙方無論續約與否都應提前至少十五天告知甲方)

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與乙方簽訂合同生效日起,保證該校(中心)債務結算已結算清,乙方不承擔合同生效日之前的所有債務與費用。

2.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營業額的10%的費用,按月結算。除此之外不收取其他費用。

3.乙方承擔由合同生效日之後的所有的該校運營費用(房租,水電,教務,材料,運

4.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解決在運營中遇到的問題。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都有權申請相關部門解決。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經營營業額10%的費用,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月履行,若逾期十個工作日仍未支付費用,甲方有權按自逾期起按月營業額百分之一,加收滯納金。

3.在本合同執行期中甲乙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視為違約,違約方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委託經營期間雙方必須遵守誠信原則,除本條第1.2.3項約定情形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其他規定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都有權申請相關部門解決。

第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執,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可申請相關部門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形式書面補充約定,所及事項以最後書面補充約定為準。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均為原件,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委託經營合同 篇14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 方 : 郵政編碼:

法定電話:

電 話 : 傳 真 :

乙 方 : 郵政編碼:

法定地址:

電 話 : 傳 真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決定將自己所有的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長期委託乙方經營,具體委託事項約定如下:

第一條:委託經營場地——商鋪情況

該商鋪座落位置:

該商鋪總價款(人民幣): 元整。

第二條:委託經營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涉及該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事項全部委託給乙方處理,並同意乙方以乙方名義從事該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委託經營合同範文節選!

第三條:具體委託經營事項:

1、自行確定、調整該商鋪經營範圍及經營模式。

2、在保證甲方既定收益的前提下,獨立處理一切與該商鋪經營有關內外事務。

第四條:委託經營期限:

1、本合同約定該商鋪委託經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開始計算至 年 月 日止。

2、雙方約定:在 年 月 日以前,該商鋪處於籌備階段,在此期間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

第五條:本合同的生效時間:

本合同在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該商鋪委託經營期間定期向乙方收取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具體如下:

1)經營回報收益以貨幣(人民幣)方式收取;

每季度該商鋪回報收益=總價款(甲方為購買該商鋪向 支付的房價款) 計人民幣 元(含税)。房價款如有調整,則以交付該商鋪時確定的房價款為依據計算每季度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

2)甲方自本合同約定委託經營期限開始日起每季度末10日內向乙方收取該商鋪當季度經營回報收益,首期商鋪經營回報收益的收取時間為 至 ,以後各期以此類推;

3)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由甲方憑 税務局認可的房屋出租發票、本合同書、該商鋪的購房合同以及本人(該商鋪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到乙方財務部領取。若因甲方原因未能在規定期限內領取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不能視為乙方逾期支付;

4)有關該商鋪經營收益,乙方除了保證按上述約定的期限、金額、方式、地點向甲方支付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外,其他任何經營盈虧均由乙方享有並承擔。

2、本合同有效期內,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管理活動的情況下,甲方可以將該商鋪轉讓給第三人,但應在轉讓前三十天提前書面通知乙方。轉讓後,甲方在本合同的一切權利義務將隨之轉移於第三人。

3、甲乙雙方約定:在委託經營期間一切經營活動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4、甲乙雙方約定:在委託經營期間,乙方有權根據市場需求對商業業態佈局作出調整,甲方不得干涉。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

6、因該商鋪經營管理活動所產生的各項税費,乙方依法為納税義務人的,全部税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就委託經營所得款項而產生的各項税費,甲方依法為納税義務人,由甲方自行承擔。

7、在委託經營期內,該商鋪屬甲方所有,乙方無處分權。乙方除對該商鋪實行正常經營活動外,不得進行銷售、抵押等侵犯商鋪所有人的行為。

8、顧及經營連續性,雙方約定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解除合同。在本合同委託經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如需轉讓、出租或另行委託他人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受讓、承租及經營權。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違反本合同,逾期將該商鋪委託給乙方經營,應承擔違約金人民幣五萬元。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該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實際履行,乙方在收到甲方催函5個工作日內未支付的,逾期每日甲方可按該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的0.3‰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3、委託經營期間雙方必須遵守誠信原則,除本條第1、2項約定賠償情形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其他規定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向對方支付人民幣壹萬元的違約金。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應當據實賠償。

第八條: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鋪損壞或滅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説明情況,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遇投保財產損壞、滅失的,有關賠償責任認定應以保險公司理賠調查為準,按保險法和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賠付。

第九條:若甲方與 於 年 月 日簽訂的該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終止,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該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因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所及事項以最後補充約定內容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均為原件,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委託經營合同範文節選!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附圖:;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委託經營成為可能的最基本條件是:所有者即委託者不能夠或者沒有必要親自主持經營,從而把經營權讓渡給經營者即受託者。例如:一個國有或集體所有的企業,所有者都是一個羣體,為了實現經營目的,他們就必須把自己經營企業的權利進行讓渡,即讓渡給經營者。生產的社會化導致生產資料的社會化,公有制是歷史的總趨勢。在這種形式下更迫切需要委託經營的良好實現。此時的委託方是真正反映羣體意願的代表或組織,受託方來源於羣體所有者成員。

特徵

與上述條件相適應的委託經營的基本特徵如下:

第一、經營權的私有化和商品化。其意思是指經營權真正與所有權獨立開來。具有更為廣泛意義的是:使經營權可以作為商品進行交換和流通,可以允許人們買賣、饋贈或繼承等。但也應看到這裏的兩權分離是相對的,原因在於雙方在於利益方面具有一致性,從而形成既對立又統一的局面。

第二、委託經營的時間性和經濟擔保性。時間性是指委託經營根據生產週期的具體情況來定,可以是十年、二十年或者更長一些。經濟擔保性是指受託方應該具有一定的經濟條件作為風險抵押或擔保,但若是實施初期受託人沒有一定的經濟保障,也可以考慮經營過程中的相互抵償問題。

第三、委託經營的法律保障性或契約性。這是指委託方和受託方均應在同等健全的法律保障的社會環境中進行運作。否則,委託經營的必要條件是不具備的。同時,可以制定《委託經營法》來提供必要條件。例如:在沒有財產抵押的條件下,也可以用刑事處罰來進行監管。如嚴重失職或虧損可以訴訟法庭,與此同時,需要社會主義政治體制相應的改革,使政府切實做到民主、公開地履行其相應的職責。

第四、社會信譽保證制度的建立或“道德成本”的提高,需要政府積極引導提高公民素質教育,從而提高業務水平,使全國形成公平統一的信譽檔案體系,減低或避免違規行為,使經營者們充分、自由而徹底地競爭。因為只有競爭才有發展,只有充分而徹底地競爭,才有最快的發展。

程序

一般情況下,企業委託經營包括四個階段:

(一)委託經營準備階段。主要包括兩項工作:一是受託方與委託方就委託的條件、委託的費用、委託的權利與義務、委託經營收益的分配進行談判,簽署有關委託的法律文件和協議;二是受託方為託管經營進行人、財、物各方面準備和組織工作,為開展委託經營工作創造條件。

(二)委託經營交接與規範階段。主要是根據委託經營協議,由委託方向受託方移交相應經營權的階段。規範階段是在完成託管交接後,對委託經營對象進行全面規範,這是委託經營的必備的準備工作。

(三)委託經營階段。就是依據委託經營協議正式由受託方經營委託對象的階段。

(四)委託經營退出階段。就是委託經營期限屆滿時,受託方退出委託經營,把被委託的對象的管理再次轉移給委託方。或經委託方同意,通過產權交易市場由受託方優先收購或轉讓給第三方。

酒店委託經營合同 篇15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一致,委託人將本公司業務委託給受託人經營。為明確委託人與受託人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經營範圍

受託人必須在公司經營範圍內依據法律和行業規定開展業務,不得做其它用途,不得向第三方轉包。

第二條 委託經營期限

從簽約之日起計算,租期X年。

第三條 佣金

採用固定加浮動佣金形式。受託人第一年交給委託人租金XX萬元,於簽約之日一次性付清;以後年份佣金均在上一年基礎上向上浮動%,並在每滿一年期限時交付下一年度佣金。

第四條 相關費用

委託經營期間,委託人承擔有限責任公司資質方面的費用(包括因公司資質原因需要的資質人員費用)。

第五條 人員聘用

受託人自聘人員,其薪金、福利及有關費用由受託人負責並直接支付。受託人需按國家法律規定與自聘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第六條 解約

委託經營期間,如受託人超出公司經營範圍經營或嚴重違法經營,委託人有權解除協議,並不承擔任何與解除本協議或不予續約的責任。委託經營期間,如委託人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託人有權終止協議。

第七條 其他約定

委託人即有業務聯繫全部交給受託人,並積極向受託人介紹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等諮詢業務。為保證公司資質驗審等需要,如委託方需要公司諮詢成果,受託方必須及時提供。

第八條 生效及終止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委託期限屆滿自行終止,或根據本協議約定,有權單方終止協議的一方發出的終止協議通知書自送達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委託經營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為推進公立醫院深化改革和發展,實現所有權與管理權分離的經營模式,實行多渠道辦醫,逐步滿足不同層次的醫療保健、康復服務需求,更好更完善地為百姓提供服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信守。

一、 經營方式

1、甲方將高淳縣婦幼保健醫院全權委託給乙方經營管理並提供現有人員及部分設備(明細附後)。

2、乙方在國家規定的範圍內進行自主經營,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並承擔經營期間的一切經營風險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3、乙方自上繳一季度託管費用之日起即自動擁有醫院的管理、經營、人事、財務權等。

二、 組織機構

1、甲方委派的醫院院長為醫院的法人代表,書記、工會主席協助乙方管理日常工作。日常工作的招待費、辦公費等由乙方承擔。

2、醫院行政印章由甲方統一管理(乙方合理使用時甲方不得拒絕),其它印鑑由乙方管理,甲乙雙方不得使用印鑑借款、貸款,否則造成的後果由責任方自負。

三、 經營期限及費用標準

本合同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費用交納以人民幣為貨幣單位,每季度 元,以現金方式繳付甲方財務部。

四、 雙方的權力和義務

(一)、甲方

1、甲方對乙方託管前的所有債權、債務及醫療糾紛、法律等負全責。

2、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當地相關部門的關係、辦理有關行政部門的相關手續,費用由

3、甲方有義務辦理廣告宣傳審批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4、合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或另行與第三方利用醫院的名義開展相關的任何業務。

(二)、乙方

1、乙方保證所投入資金以及本身機構的合法性,並保證醫院有足夠的週轉資金。

2、乙方承諾在合同期內對高淳縣婦幼保健醫院的投入主要用於醫院的日常經營費用、週轉及醫療儀器設備的投入。

3、乙方不得用醫院的名譽對外開展與其經營無關的任何業務。

4、乙方全權負責醫院的經營、財務、人事、後勤等日常管理。

5、醫院若發生醫療糾紛、醫療事故,甲方有義務出面調解,並應積極配合乙方。合同終止後,合同期內發生的一切經濟責任、法律責任仍由乙方承擔。

6、乙方必須保證醫院的經營統一管理,不得轉包、變相轉包。

7、乙方以投入資產作為醫療事故風險抵押,合同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移投入資產。

五、 醫院經營管理及監督

1、 醫院必須認真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

2、醫院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醫療制度及診療常規;

3、醫院所需的藥品管理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規》,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全權負責;

4、 醫院新的診療技術准入必須符合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或報經審批;

5、 醫院必須執行醫療收費標準並實行收費清單制。

六、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合同期滿後,合同則自動終止。如高淳縣婦幼保健醫院繼續實行委託經營重新簽約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權。

3、乙方如不按時繳納費用,每拖延一天按應繳費用總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超過十五天不繳,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同時保留向乙方追償的權力。

七、其它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醫療衞生方面的法律、法規執行。

2、合同期內,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的,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合同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自然大災害、戰爭)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時,合同自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合同履行中如合同雙方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委託經營合同 篇17

甲方: (以下簡稱公司)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委託乙方負責管理 公司的經營。

第一條 託管期限

本協議項下乙方對公司的託管經營期限為 ,自乙方整體接管公司之日起算。

第二條 託管事項

1、資質維護(按建設部規範要求,做好資質的年檢維護工作)。

2、註冊技術人員相關的續教育,續註冊,變更等維護工作。

3、公司每年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年檢工作。

4、公司財務報税工作。

5、負責查找公司資質所能承擔項目工程的信息。

第三條 託管費用及支付

1、本協議項下託管費用為人民幣 元(大寫: )。

2、甲方分 期支付託管費用,其中第一期託管費用於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託管費用於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三期託管費用於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依法對公司資產享有法人財產權。

2、對乙方提出的公司經營計劃、重大經營決策、重要資產處置等重大事項享有審查、否決權。

3、有權對乙方的託管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向乙方提出書面整改意見。

4、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託管費用。

5、按照本協議約定協助乙方組織、協調有關託管經營工作。

6、不得非法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管理活動。

7、維護工作所涉及的學習、培訓、證件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應當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各項文件、資料,託管經營期滿後按照本協議約定移交甲方。

2、依法經營,按照工商、税務等機關的規定和要求辦理公司年檢、依法納税。

3、未經公司書面同意,不得以公司名義貸款、提供擔保,不得以出租、出借、贈與、轉讓、質押、抵押等任何方式處分公司財產。

4、不得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託管公司同類的業務。

第六條 託管事項的交接

1、本協議生效後 日內,甲方負責擬訂企業託管移交清單,向乙方移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章及其它印鑑、銀行帳號、管理文件、人事檔案、業務檔案、技術資料、財務賬冊、資產憑證等全部公司經營管理資料。

2、企業移交工作完成後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企業託管移交清單進行簽章確認,乙方實際接管公司。

3、乙方託管經營期滿前 日內,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委託專業機構對公司進行財務審計。甲、乙雙方依據專業機構的審計報告制定移交方案。

第七條 公司債權、債務的處理

1、根據《 公司債務處置方案》,乙方接管前的公司債務由公司自行承擔。

2、乙方因履行託管經營義務形成的債務,由公司承擔。但因乙方過錯等原因形成的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與公司無關。

第八條 甲方的陳述和聲明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資料均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遺漏、虛假、誤導性陳述。

2、本協議項下的託管經營已經獲得必要的內部授權,並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了必要的審批手續,乙方依據本協議享有的託管經營權真實、合法、有效。

3、甲方保證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九條 乙方的陳述和聲明

1、乙方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並且乙方已經獲得簽署本協議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內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權。

2、乙方保證在託管經營期內忠實、勤勉的履行本協議項下託管經營義務。

第十條 附則

1、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授權代表(簽字): 受權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酒店委託經營合同 篇18

委託方(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受託方(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決定將自己所有的通成世紀廣場的鋪位在委託經營期限內委託乙方經營,具體委託事項約定如下:

第一條:委託經營場地

商鋪坐落位置: (基本情況以商品房銷售合同所示為準)

商鋪建築面積: 平方米 商鋪使用面積: 平方米 商鋪總價款為: 萬元 購房合同號:

第二條:委託經營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涉及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事項均委託於乙方處理,並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從事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

第三條:具體委託經營事項

1、乙方可以聘請國內外商業專家和專業零售不動產管理公司合作經營管理;

2、乙方有權自行確定、調整商鋪的經營範圍及經營模式;

3、在保證甲方約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獨立處理一切於商鋪經營有關的內外事務。

第四條:委託經營期限

本合同約定商場鋪位的委託經營期限為: 年。自乙方正式營業(不包括招商期間的四個月試營業時間) 年 月 日 時起開始計算至 年 月 日時止。

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委託經營期間有權按照約定的時間、金額向乙方收取商鋪經營回報收益。雙方約定:回報利益以貨幣(人民幣)方式收支。乙方自本合同約定委託經營期限開始日( 年 月 日)起每滿三個月後(先付後租)於次一個半月為結算日,向甲方支付一次商鋪經營回報利益(含税)。商鋪經營回報利益計算方式如下:商鋪經營年回報利益=商鋪總房價數7%

2、商鋪的回報額及支付期限:甲乙雙方約定按簽定已生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所實際成交合同金額的一定比例作為委託經營管理期間的回報額,即按購房合同金額的7% 支付年租金。商鋪經營回報利益屆時由甲方自行憑本委託經營合同書由乙方直接打入甲方在按揭銀行的帳户或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户(指未辦理按揭的)。

3、在委託經營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因規模經營和品牌效益需要與第三方合作經營;同意乙方因經營之需而對商鋪進行重新分割、佈局。委託經營期滿時,在甲乙雙方不在繼續維持委託經營關係時,乙方承諾將該商鋪恢復至原有狀態。

4、甲乙雙方約定,在委託經營期間一切經營活動均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應及時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明以及必須的簽字、蓋章之類的手續。)

6、因商鋪經營管理活動所產生的各項税費,乙方依法為納税義務人的,全部税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委託經營所得(租金所得)而產生的各項税費,甲方依法為納税義務人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7、在委託經營期間,有關商鋪房屋、設備、設施正常維護所需維護費和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經營管理費、廣告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8、在委託經營期內,商鋪的產權屬於甲方。乙方對商鋪無處分權。乙方除對商鋪實行正常經營活動外,不得有銷售、抵押商鋪的侵犯商鋪所有權人的行為。

9、在本合同委託經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如需出售、租賃或另行委託他人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承租及經營權。

10、商鋪的財產以外保險,由甲方出資投保,受益人為甲方。

11、在委託經營期限內,甲方如發生產權轉移行為時,其產權受讓方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履行。若乙方在逾期5個工作日內仍未支付的,自第六個工作日起逾期每日可按三個月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的萬分之三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2、本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視為違約,違約方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不可抗力

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鋪損失或滅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説明情況,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遇投保財產損失、滅失的,有關賠償責任認定以保險公司理賠調查結果為準,按〈投保法〉和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賠償。

第八條:業主委員會、合同期滿的商定

在本合同正式履行期間,乙方會同有關方面召集商場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本合同委託經營期滿前三個月就以後的重大經營決策和合同續簽事宜由乙方與業主委員會洽商確定。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執,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未成的按以下方式解決: 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生效、其他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形成書面補充約定,所及事項以最後書面補充約定為準。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開發商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委託經營合同 篇19

委託方:

受託方:

第一條 委託方委託受託方經營除食鹽和純鹼、燒鹼工業用鹽以外的其他用事務。

第二條 受託方處理委託事務的權限與具體要求:受託方必須取得食鹽批發許可證。

第三條 委託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受委託方不得把委託處理的事務轉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 受託方應履行的責任義務:

1.進貨渠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銷售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應對象:見附件

4.貨款結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將委託事務處理情況向委託方書面報告。

第六條 委託方應履行的責任義務:

1.委託方應滿足受託方在品種和數量上的合法合理要求:

2.配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受託方將處理委託事務所取得的供應對象記錄轉交給委託方的時間、地點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續約或解除的條件:

委託期滿後由受託方提出書面要約,雙方協商一致後辦理續約手續。

受託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委託方可隨時解除合同或不予續約,並書面通知受託方:

1.違反國家鹽業法規、規定和價格政策;

2.不按合同規定的進貨渠道和銷售範圍經營:

3.年經營量不足100噸。

受託方提前一個月書面提出解除合同要求的,委託方應予接受。

所有要約、續約和解約書面文件,附《合同書》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受託方違反應履行的責任和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委託方可隨時終止其委託經營業務。

2、委託方違反應履行的責任和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特別事項:

如國家法規政策調整,或本市鹽業市場經營佈局及管理需要,委託方可提前30天通知受託方解除本協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本委託經營書一式三份,委、受雙方及市鹽務管理局各執一份。

委託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酒店委託經營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為了服務世博,發揮合作雙方的各自優勢,本着誠實、信用、平等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毛家飯店紫園分店二樓餐廳委託管理服務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委託內容

1、 樓面管理、服務

2、委託期限:

20_年3月13日至20_年9月13日

3、委託期限屆滿,乙方有優先續約權,當 有調整使用時,甲方將新的員工餐廳優先委託給乙方管理服務。

4、管理服務內容和要求:

按照雙方確認的《 》執行。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權利:

1、依據《 》要求,負責對餐廳進行檢查、督導、考核,包括:服務質量、食品衞生、安全環保、客户投訴、滿意率等,並有權作出整改的要求;

2、當 有調整使用時,有權做出

相應的調整;

3、因 籌備進展的需要,有權對餐廳服務提出新的要求。

二、義務:

1、提供餐廳現有的房屋、設備、廚具、餐具,並對現有的房屋、設

備、廚具進行一次保養維修使其處於可正常使用的狀態;

2、根據 建設、籌備人員日益增加對餐廳用餐的需求,為餐廳

增添部分廚具和餐具;

3、為餐廳提供水、電、燃氣費、行政性收費、前期餐廳房屋、設備、

廚具維修費及廚具、餐具添置費;

4、提供辦餐廳的相關證照。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 權利:

1、 依據《 》對餐廳服有經營服務管理權;

2、 有權在管理服務中使用“ ”品牌(僅限於在餐廳建築物內外);

3、 在保證 機關人員正常用餐的前提下,有權發行 餐飲就餐券從事餐飲服務。

二、 義務

1、對餐廳經營服務管理活動,承擔相應的行政、民事、刑事責任。

3、對餐廳招聘、使用的員工有教育管理的責任,並保證所使用的

員工符合《勞動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要求;

4、必須維護上海世博會的形象,不得有損害上海世博會的行為;

5、對甲方提供的房屋、設備、廚具、餐具有愛惜使用、精心保管

的責任;

6、對甲方提供的水、電、燃氣有節約使用的責任;

7、對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有儘快答覆和整改的責任;

8、對甲方提出的新的服務要求有優先滿足的責任。

第四條:財務結算方式

1、 每月結算一次,乙方根據甲方就餐系統結算期結算的員工刷卡消費金額,在隔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個月的餐飲服務收入發票,甲方在個工作日內通過銀行向乙方支付。

2、 由乙方發行的就餐券,在接到甲方結束委託通知後, 個工作

日內,在餐廳作出通知並辦理退券服務。負責完成與業主的房屋租賃合同的簽訂;餐廳改造裝飾及設備安裝工程設計;完成與物業公司物業管理合同簽訂;協助辦妥相關證照;協助日常管理。

3、甲方及時支付餐廳水、電、燃氣費和行政性收費。

第五條:委託保證金

1、 乙方第一個月的服務收入作為委託管理服務的保證金;

2、 本協議期滿,在乙方向甲方交接完畢以後 個工作日內由甲方通銀行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雙方均不得有單方面終止協議的行為,因任一方的原因造成協議無法正常履行的,應對由此造成的直接、間接損失向無責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在履行《 》過程中出現違約行為,甲方可作出相應的經濟處罰,分為A類過失處罰 元、B類過失處罰 元;C類過失處罰 元;一個月內出現次A類過失,甲方有權無條件終止協議,並扣罰保證金。

第七條:爭議解決

1、協議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訴訟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十條:其他條款

1、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本協議自簽約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需補充條款,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同等有效。

協議附件:

1、 《 》;

2、 員工餐廳管理辦法及相關要求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蓋章: 蓋章:

酒店委託經營合同 篇21

委託人:(下稱甲方)

受託人(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順暢合作、互利共贏的經營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委託經營**公司項目,訂立本協議,謹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自己原經營的**公司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經營管理,包括公司名稱、各種證件,所有公用及輔助設施,甲方不參與生產經營管理。

第二條: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與任何第三方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有效期 年)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在協議簽訂後的第三年開始計回報金。

1、甲方同意乙方在協議簽訂後第一年虧損1000萬元人民幣。

2、乙方第二年零利潤上交。

3、乙方在第三年開始按年利潤的25%上交給甲方。

4、乙方負責確保在崗工人工資按國家政策發放。

第五條:協議簽訂後公司所有產生的政策性費用及會議費、辦公費、差旅費、招待費等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由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進行的大修、改造、改擴建等項目形成固定資產的,產權歸乙方所有,解除協議時由甲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程序購買此項固定資產。

第七條:各級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的配臵使用,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甲方原有的財賬、債權糾紛與乙方無關。

第九條:甲方的權力及義務

1、按本協議約定收取定額回報金的權利。

2、監督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的權利。若因乙方發生違法經營可能造成行政、經濟上的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書面整改意見。若乙方收到甲方書面整改意見三個月個不能改正時,甲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

3、甲方有權對生產設施進行監督檢查。

4、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一個良好的外部經營環境,負責辦理公司的消防、環保、安全等方面的許可證手續,發生影響委託經營時應承擔相應責任。

5、甲方保證乙方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如:水、電、汽、路等(上級水電部門限水、限電、檢修等特殊原因導致停水、停電除外)。

6、甲方不得無故干擾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人事權。

7、因訴訟、仲裁、發生民事糾紛案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甲方有義務提供相應手續和幫助,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委託經營期間,甲方出讓本協議約定之外產權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2、委託經營期滿後,甲方需繼續委託經營或出讓產權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3、乙方有權獲取定額回報金之外的收益。

4、乙方有權在生產經營需要的情況下,對廠區或設備進行改造和改擴建。

5、乙方有義務選派有較高水平的管理人員,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創造更大利潤效益。

6、乙方有義務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進行生產經營、杜絕非法經營。

7、乙方有義務對委託經營期間的安全、環保等生產問題負責。

8、乙方有義務對生產設備,廠區進行日常維護與養護。

9、按約定的方式向甲方繳納約定的回報金。

10、其他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協議應當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如果一方不履行本協議或履行本協議不符合約定或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在委託經營期間內若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如重大政策調整,政府徵地或上級指令造成不能生產經營,重大自然災害等)須解除協議的,雙方互相免責。

第十二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對方。

第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達成之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委託經營合同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全權經營甲方投資的位於___________省的___________酒吧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1.___________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資興辦。

2.乙方全權委託甲方經營管理上述酒吧。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報酬:

(1)每月固定工資___________元;

(2)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包括___________元),按月營業額___________%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按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以上,則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計提獎金。

(3)乙方領取報酬時間為下___________ 個月的___________日。

4.甲方應按月將經營情況書面告之乙方。

5.甲方應合法經營;並承擔因違法經營而給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損失。

6.甲方與____________就酒吧事宜所籤協議系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簽署。

7.為方便酒吧經營,乙方出資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義購買汽車一輛,車輛實際所有權人為乙方。

8.在經營期內,涉及酒吧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賠償。

9.經營期滿後,酒吧若經營虧損,則甲方應承擔___________ %部分虧損額,乙方承擔___________%部分。

10.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11.經營期內,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導致酒吧無法經營,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12.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在經營期內以轉讓、出購等方式處置酒吧。

13.本協議期滿後,雙方另訂協議明確是否續簽。

1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酒店委託經營合同 篇23

委託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編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法典》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就商業用房委託投資經營合作達成以下條款:  

一、委託標的。  

1、標的物:位於_________的_________廣場(以下簡稱“_________”)內,所購置的房屋為_________層___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標的用途:_________廣場為 商業 用房,經營範圍以_________司營業執照規定之項目為準。  

二、委託方式。  甲方就其擁有的_________廣場的全部投資經營管理權委託給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合法經營,乙方在保證甲方_________廣場委託前的市場價值的基礎上,全面展開專業有效的經營,提升被委託的商業項目的行業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場價值。  

三、委託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下述商業經營事宜: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負責甲方的品牌經營,在委託經營期內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統一經營的標準並嚴格執行;  

4、全面招商,引進實力雄厚、經營能力強、市場信譽好的國內外品牌廠商,並以_________廣場的名義與最終租户訂立租賃合同;  

5、制訂經營收入標準,收取經營收入,依法向搶欠租金和費用的租户進行追繳;  

6、承擔經營中的全部成本,並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標準;  

7、組織所有廠商對_________廣場進行系統的營銷策劃,展開積極有效的市場推廣活動;  

8、根據具體情況市場變化,對經營方案進行調整和整改;  

9、其它與經營相關事宜。  

四、委託期限。  

1、委託期限:委託期限起始於《商業用房轉讓合同》規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甲乙雙方同意在委託投資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五、合同的存續。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為維護_________廣場整體經營形象,實現統一管理,甲方對所擁有的商用房屋進行產權轉讓時,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房屋產權的受讓方。受讓方必須遵守《商業用房委託投資經營合同》之規定。  

六、租金支付。  

1、租金標準: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保證按每日每建築平方米税前_________元人民幣為標準向甲方支付租金,全年按365天計算。  

2、支付日期:  

(1)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季度第一個月之____日至____日,乙方將當季租金向甲乙雙方共同認定的_________銀行以劃撥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2)租金自《商業用房轉讓合同》規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開始計算。  

七、經營收入的處置。  乙方在保證甲方本合同第六條相關條款內容的前提下,將經營總收入扣除租金、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佣金、投資經營管理成本及投資經營管理酬金等經營開支的剩餘部分全部上繳給_________司作為儲備金。  

八、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期內無論乙方的經營是否盈虧,甲方均有權按照約定的時間和標準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對乙方的具體經營活動進行監督,保證乙方合法經營。  

3、甲方可自由轉讓其擁有的商業用房,同時事先通知乙方,並保證房屋轉讓後受讓人繼續簽署履行本合同。  

4、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5、甲方對商業用房設定抵押擔保時,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並保證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管理。  

6、甲方在委託乙方經營過程中,不承擔該商業用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物業管理及經營管理費用。  

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負責甲方的品牌經營,在委託經營期內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統一經營的標準並嚴格執行;  

4、全面招商,引進實力雄厚、經營能力強、市場信譽好的國內外品牌廠商,並以廣場的名義與最終租户訂立租賃合同;  

5、制訂租金收入或其他經營收入標準,收取各項收入,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費用的租户進行追繳;  

6、承擔經營中的全部成本,並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標準;  

7、組織所有廠商對_________廣場進行系統的營銷策劃,展開積極有效的市場推廣活動;  

8、根據具體情況市場變化,對經營方案進行調整和整改;  

9、乙方須按期足額向甲方交付租金;  

10、乙方在接受甲方委託經營期間,承擔該商業用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物業管理及經營管理費用;  1

1、其它與經營相關的事宜。  

十、違約責任。  

1、甲方未書面通知乙方,將房產轉讓、出租或設立抵押、擔保,造成乙方無法正常行使經營管理權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委託投資經營建築面積房價款的20% 作為違約金。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約定租金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經營管理權,乙方有權扣除本年度租金的25%作為違約金。  

3、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應按逾期每日依本年度約定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依《擔保合同》規定,從_________司的經營收入和儲備金獲得保證。  

4、甲乙雙方必須遵守《_________廣場物業管理公約》,任何一方違反規定按該公約承擔責任。  十

一、合同的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執行時;  

2、本合同有效期屆滿;  

3、經雙方同意的其他情況。  十

二、爭議解決。  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該房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

三、補充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補充協議一式四份,出賣人2份,買受人1份,備案機關1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關於委託經營合同錦集五篇

酒店委託經營合同 篇2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對其庫房進行經營管理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委託標的 標的物:位於________ ,面積|: 平米

第二條 委託權限

2.委託經營期間乙方行使完全的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行為,不得單方終止合同,更不得阻撓乙方正常經營或私自與乙方合作商進行交易,否則造成損失有行為人自行負擔.

3.乙方對外經營期間,若實際對外經營單價高於經營定價的,高出部分屬乙方收益,應視為委託費用,與甲方無關,甲方不得就此所要權利.

4.委託期限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止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日。

5.甲乙雙方同意在委託投資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第三條 委託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下述商業經營事宜: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鑑於乙方有完善的經營資質、經營品牌及經營管理經驗,並在行業內享有較高聲譽,因此乙方在委託經營期內,以自己名義對外經營管理、簽訂各項經營合同、收取各項費用、出具各項票據。但經營定價部分收益的法定及合理税、費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收益以乙方實際對外簽訂合同收益為計算依據.

4.甲方在委託乙方經營管理過程中乙方不承擔該房的維修。

第四條 保密責任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五條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過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

第六條 未盡事宜,可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文本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協議雙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委託經營合同 篇25

委託機構:_________(簡稱甲方)  服務機構:_________(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食堂委託經營事宜簽訂以下合同。

第一條 委託經營  為甲方職工提供物美價廉的伙食,甲方委託乙方代為經營管理甲方所屬食堂。

第二條 設備  甲方向乙方提供食堂經營所必要的設施、場地、器物。

第三條 經費  各種經費的負擔劃分為:  甲方負擔:食堂設施費、食堂備用品費、水、電、暖氣費和消費品費。乙方負擔:勞務費、材料費及相應雜費、保健衞生費、交費、電話費(限於長途電話)和營業費。

第四條 供餐  由乙方印製餐券,甲方職工憑餐券就餐。餐券由甲方銷售或發放。

第五條 支付  乙方將回收的餐券交給甲方,甲方於每月____日向乙方支付等額現金。

第六條 食譜  乙方以周為單位確定食譜。食譜的制定應以職工飲食調查結果為依據,並需經甲方總務部門審查。

第七條 規格  乙方向甲方職工提供的三餐價格為:早餐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晚餐_________元。

第八條 供餐時間  乙方向甲方職工的供餐時間為:早餐_________時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時_________分;_________時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時_________分;晚餐_________時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時_________分。

第九條 合同變更  乙方在變更食品種類、質量、分量規格、價格及供餐時間時,必須徵得甲方同意。

第十條 管理監督  甲方對乙方的供餐內容、服務態度和供餐業務負有監督責任。

第十一條 經營人  乙方更換食堂經營人時,必須向甲方提交其本人的.履歷表。

第十二條 損失賠償  乙方應妥善管理各種設施,因乙方責任造成有關設施損壞時,應以甲方要求,賠償損失。

第十三條 衞生  乙方應努力保持環境衞生、食品衞生和從業人員個人衞生。乙方從業人員應持有衞生防疫部門認可的健康證明。

第十四條 衞生責任  因乙方供餐不衞生造成甲方職工食物中毒或患病時,由乙方負責。

甲方:乙方:

年月日

酒店委託經營合同 篇26

甲方:

乙方:

為推進公立醫院深化改革和發展,實現所有權與管理權分離的經營模式,實行多渠道辦醫,逐步滿足不同層次的醫療保健、康復服務需求,更好更完善地為百姓提供服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信守。

一、 經營方式

1、甲方將高淳縣婦幼保健醫院全權委託給乙方經營管理並提供現有人員及部分設備(明細附後)。

2、乙方在國家規定的範圍內進行自主經營,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並承擔經營期間的一切經營風險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3、乙方自上繳一季度託管費用之日起即自動擁有醫院的管理、經營、人事、財務權等。

二、 組織機構

1、甲方委派的醫院院長為醫院的法人代表,書記、工會主席協助乙方管理日常工作。日常工作的招待費、辦公費等由乙方承擔。

2、醫院行政印章由甲方統一管理(乙方合理使用時甲方不得拒絕),其它印鑑由乙方管理,甲乙雙方不得使用印鑑借款、貸款,否則造成的後果由責任方自負。

三、 經營期限及費用標準

本合同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費用交納以人民幣為貨幣單位,每季度 元,以現金方式繳付甲方財務部。

四、 雙方的權力和義務

(一)、甲方

1、甲方對乙方託管前的所有債權、債務及醫療糾紛、法律等負全責。

2、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當地相關部門的關係、辦理有關行政部門的相關手續,費用由

3、甲方有義務辦理廣告宣傳審批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4、合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或另行與第三方利用醫院的名義開展相關的任何業務。

(二)、乙方

1、乙方保證所投入資金以及本身機構的合法性,並保證醫院有足夠的週轉資金。

2、乙方承諾在合同期內對高淳縣婦幼保健醫院的投入主要用於醫院的日常經營費用、週轉及醫療儀器設備的投入。

3、乙方不得用醫院的名譽對外開展與其經營無關的任何業務。

4、乙方全權負責醫院的經營、財務、人事、後勤等日常管理。

5、醫院若發生醫療糾紛、醫療事故,甲方有義務出面調解,並應積極配合乙方。合同終止後,合同期內發生的一切經濟責任、法律責任仍由乙方承擔。

6、乙方必須保證醫院的經營統一管理,不得轉包、變相轉包。

7、乙方以投入資產作為醫療事故風險抵押,合同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移投入資產。

五、 醫院經營管理及監督

1、 醫院必須認真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

2、醫院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醫療制度及診療常規;

3、醫院所需的藥品管理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規》,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全權負責;

4、 醫院新的診療技術准入必須符合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或報經審批;

5、 醫院必須執行醫療收費標準並實行收費清單制。

六、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合同期滿後,合同則自動終止。如高淳縣婦幼保健醫院繼續實行委託經營重新簽約時,在

3、乙方如不按時繳納費用,每拖延一天按應繳費用總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超過十五天不繳,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同時保留向乙方追償的權力。

七、其它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醫療衞生方面的法律、法規執行。

2、合同期內,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的,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合同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自然大災害、戰爭)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時,合同自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合同履行中如合同雙方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委託經營合同 篇27

甲方: (以下簡稱公司)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委託乙方負責管理 公司的經營。

第一條 託管期限

本協議項下乙方對公司的託管經營期限為 ,自乙方整體接管公司之日起算。

第二條 託管事項

1、資質維護(按建設部規範要求,做好資質的年檢維護工作)。

2、註冊技術人員相關的續教育,續註冊,變更等維護工作。

3、公司每年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年檢工作。

4、公司財務報税工作。

5、負責查找公司資質所能承擔項目工程的信息。

第三條 託管費用及支付

1、本協議項下託管費用為人民幣 元(大寫: )。

2、甲方分 期支付託管費用,其中第一期託管費用於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託管費用於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三期託管費用於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依法對公司資產享有法人財產權。

2、對乙方提出的公司經營計劃、重大經營決策、重要資產處置等重大事項享有審查、否決權。

3、有權對乙方的託管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向乙方提出書面整改意見。

4、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託管費用。

5、按照本協議約定協助乙方組織、協調有關託管經營工作。

6、不得非法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管理活動。

7、維護工作所涉及的學習、培訓、證件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應當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各項文件、資料,託管經營期滿後按照本協議約定移交甲方。

2、依法經營,按照工商、税務等機關的規定和要求辦理公司年檢、依法納税。

3、未經公司書面同意,不得以公司名義貸款、提供擔保,不得以出租、出借、贈與、轉讓、質押、抵押等任何方式處分公司財產。

4、不得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託管公司同類的業務。

第六條 託管事項的交接

1、本協議生效後 日內,甲方負責擬訂企業託管移交清單,向乙方移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章及其它印鑑、銀行帳號、管理文件、人事檔案、業務檔案、技術資料、財務賬冊、資產憑證等全部公司經營管理資料。

2、企業移交工作完成後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企業託管移交清單進行簽章確認,乙方實際接管公司。

3、乙方託管經營期滿前 日內,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委託專業機構對公司進行財務審計。甲、乙雙方依據專業機構的審計報告制定移交方案。

第七條 公司債權、債務的處理

1、根據《 公司債務處置方案》,乙方接管前的公司債務由公司自行承擔。

2、乙方因履行託管經營義務形成的債務,由公司承擔。但因乙方過錯等原因形成的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與公司無關。

第八條 甲方的陳述和聲明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資料均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遺漏、虛假、誤導性陳述。

2、本協議項下的託管經營已經獲得必要的內部授權,並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了必要的審批手續,乙方依據本協議享有的託管經營權真實、合法、有效。

3、甲方保證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九條 乙方的陳述和聲明

1、乙方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並且乙方已經獲得簽署本協議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內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權。

2、乙方保證在託管經營期內忠實、勤勉的履行本協議項下託管經營義務。

第十條 附則

1、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委託經營合同 篇28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連鎖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合作宗旨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連鎖餐飲產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合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時起至止,並僅限於雙方共同設立的前兩家實體餐廳。

第四、合作方式

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乙方以委託顧問的方式為甲方提供餐廳食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設立籌備等;甲乙雙方以合夥關係,共同經營管理連鎖餐廳第一間及第二間實體餐廳。甲乙雙方根據產品研發和連鎖餐廳的設立進度分期分批進行投資。

具體如下:

1.設立第一家實體餐廳時: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乙方該期出資由甲方無息出借給乙方。待該實體店鋪盈利時,從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後返還給甲方。

2.設立第二家實體餐廳時: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實體店鋪設立前日內交齊,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第二家實體店鋪不享有合夥人權利,不能參與該實體店鋪之盈利分配。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發經費,該經費包含產品研發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通訊費、車船費、材料費、廚具器具費等;

②向第三方購買相關餐飲核心產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該產品配方之所有權,並有權不向乙方披露;

③組織餐飲產品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連鎖餐廳之經營權、商標權、產品之所有權等為甲方享有;

⑤負責確定連鎖餐廳的.品牌、定位、設計,並享有其所有權;

2、合夥期間各項決策由甲乙雙方按照出資比例進行表決確定。甲方為合夥負責人。

其權利義務為:

①對外以合夥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組織餐飲產品的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__________元月的工資;

⑤支付合夥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負責策劃連鎖餐廳之定位,設計連鎖餐廳品牌、;

②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並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③負責餐廳烹飪設備的規劃、設計,實現烹製設備的標準化;

④定製餐廳產品材料選購、加工、配送的各項標準和流程,將食品加工從廚房中分立出來,實現後勤生產的標準化;

⑤負責定製餐廳各級管理、各項工序、各種操作的標準及崗位流程,將餐廳操作有序且量化,實現餐廳操作的標準化;《1》《2》《3》

⑥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着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規定履行其顧問職責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支付的委託顧問費,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合夥期間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②乙方應當盡職盡責負責店鋪之經營管理,將其多年管理連鎖餐廳之經驗應用到合夥實體餐廳之運營中,具體包括但不限於: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並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負責連鎖餐飲產品的定位、包裝設計;負責餐廳的選址、定位、外觀設計、室內佈置、成設、裝潢,構建餐廳衞生、健康、温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環境;  負責餐廳及其經營產品的宣傳與推廣,定製餐廳的宣傳口號、定期策劃促銷活動,積極開拓市場,努力使餐廳及產品獲得客户的滿意和認可;負責餐廳員工之招募、錄用、培訓、考勤、管理,制定員工崗位手冊,營造融洽的勞資關係,調動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盡忠職守;  定期向甲方彙報餐廳之運營情況、產品之顧客反饋,同甲方共同商討餐廳之發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③未經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夥連鎖餐廳之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其收益歸合夥所有;若造成損失則由乙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夥期限內經營與合夥連鎖餐廳存在競爭的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及禁止乙方在合夥期限內在與合夥連鎖餐廳存在競爭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的企業內擔任負責及管理職務。

⑤乙方在合夥期限內應當盡忠職守,嚴格遵守餐飲行業之執業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為個人利益,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實體餐廳時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後所有連鎖餐廳之權利、不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義務;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夥。

⑧禁止乙方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⑨合夥期間,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着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⑩如乙方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經甲方勸阻後仍執意孤行的,可由甲方決定除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酒店委託經營合同 篇29

一、為向甲方教職工提供物美價廉的伙食,甲方委託乙方代為經營管理甲方所屬食堂。  

二、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食堂經營所必要的設施、場地、器物。  

三、各種經費的負擔劃分為:甲方負擔:食堂設施費、食堂備用品費、水、電、暖氣費和消費品費。乙方負擔:勞務費、材料費及相應雜費、保健衞生費、交通費、電話費(限於長途電話)和營業費。  

四、由乙方印製,甲方教職工憑就餐。由甲方銷售。  

五、乙方將回收的提交給甲方,甲方於每月____日向乙方支付等額現金。  

六、乙方以周為單位確定食譜。食譜的制定應以職工飲食調查結果為依據,並須經甲方總務科審查。  

七、乙方向甲方職工提供的三餐價格為:早餐215;元,中餐215;元,晚餐215;元。  

八、乙方向甲方職工的供餐時間為:早餐215;時215;分至215;時215;分;中餐215;時215;分至215;時215;分;晚餐215;時215;分至215;時215;分。  

九、乙方在變更食品種類、質量、分量規格、價格及供餐時間時,必須徵得甲方同意。  

十、甲方對乙方的供餐內容、服務態度和供餐業務負有監督責任。  十

一、乙方更換食堂經營人時,必須向甲方提交其本人的履歷表。  十

二、乙方應妥善管理各類設施。因乙方責任造成有關設施損壞時,應以甲方要求,賠償損失。  十

三、乙方應努力保持環境衞生、食品衞生和從業人員個人衞生,並依甲方要求,定期進行從業人員體檢。  十

四、因乙方供餐不衞生造成甲方職工食物中毒或患病時,由乙方負責。  十

五、乙方負責與政府相關機構的事務處理。  十

六、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損益計算表。應甲方要求,有義務向甲方提交財務帳簿。  十

七、本合同的有效期為自簽訂日起________年以內。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須在2個月前提出。本合同期滿後,如雙方均未提出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則本合同在原有條件下延期________年。  十

八、當雙方解除合同時,乙方應迅速撤除屬乙方所有的物品,歸還屬甲方所有的物品。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jingying/qzvkx6.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