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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特許經營合同範本(精選21篇)

供水特許經營合同範本(精選21篇)

供水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1

第一章 總則

供水特許經營合同範本(精選21篇)

鑑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城市供水企業管理,保證城市用水安全和供水企業的合法權益;(注:請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簡單介紹本協議簽署的目的、原則、過程,及本協議的主要內容)

第一條 根據(注:請填入本協議的法律依據),和本協議第二條所述雙方於年月日在中國省(自治區)市(縣)簽署本協議。

第二條 協議雙方分別為:經中國_____省(自治區)_____市(縣)人民政府授權(注:該授權可以通過以下二種形式,1、該人民政府發佈規範性文件;2、該人民政府就本協議事項簽發授權書),中國_____省(自治區)_____市(縣)人民政府局(委)(下稱甲方),法定地址: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職務:_____;和__________公司(下稱乙方),註冊地點:__________,註冊號: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

第二章 定義與解釋

第三條 名詞解釋: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僅為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台灣地區。

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司法解釋及其它有法律約束力的規範性文件。

供水工程:是指以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向單位和居民的生活、生產及其他各項建設提供用水的工程設施,包括:專用水庫、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羣、輸(配)水管網、淨(配)水廠、水站、進户總水錶等,詳見本協議第十二條和十三條的規定。(注:本定義是假設乙方負責取水、淨水、送水和出廠輸水給終端用户而規定的,請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相應修改)

特許經營權:是指本協議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許的經營期限和經營區域範圍內設計、融資、建設、運營、維護供水工程、向用水户提供服務並收取費用(注:請根據乙方是否負責向終端用户供水而相應修改)的權利。

生效日:指本協議條款中雙方約定的本協議生效日期。

特許經營期:是指從本協議生效日開始的_____年期間,可根據本協議延長。

特許經營區域範圍:是指實施本協議時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範圍》規定的經營和服務區域範圍。

不可抗力:是指在簽訂本協議時不能合理預見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滿足上述條件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

(1)雷電、地震、火山爆發、滑坡、水災、暴雨、海嘯、颱風、龍捲風或旱災;

(2)流行病、瘟疫;

(3)戰爭行為、入侵、武裝衝突或外敵行為、封鎖或軍事力量的使用,暴亂或恐怖行為;

(4)全國性、地區性、城市性或行業性罷工;

(5)由於不能歸因於乙方的原因引起的供水工程供電中斷;

(6)由於不能歸因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原水水質惡化或供應不足。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曆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建設期:是指從本協議生效日至最終完工日的期間。

運營期:是指從最終完工日(注:適用於新建項目)或開始運營日(注:適用於已經投產項目)起至移交日的期間。

工程綜合設計供水能力:是指按供水設施取水、淨化、送水、出廠輸水乾管等環節設計能力計算的綜合生產能力。計算時,以四個環節中能力最小的環節確定工程綜合設計供水能力。

移交:是指乙方根據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或其指定機構移交供水工程。

移交日:是指特許經營期屆滿之日(適用於本協議期滿終止)或根據本協議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確定的移交日期(適用於本協議提前終止)。

營業日:是指中國除法定節、假日之外的日期,若支付到期日為非營業日,則應視支付日為下一個營業日。

批准:指乙方為履行本協議需從政府部門獲得的許可、執照、同意、批准、核准或備案。

法律變更:指中國立法機關或政府部門頒佈、修訂、修改、廢除、變更和解釋的任何法律;或者甲方的任何上級政府部門在本協議簽署日之後修改任何批准的重要條件或增加任何重要的額外條件,並且上述任何一種情況導致:

(1)適用於乙方或由乙方承擔的税收、税收優惠或關税發生任何變化;及

(2)對供水工程的融資(包括有關外匯兑換和匯出)、設計、建設、運營、維護和移交的要求發生任何變化。

建設:指按本協議建設供水工程。(注:適用於包含或將來可能發生的新建項目或工程)

環境污染:指供水工程、供水工程用地或其任何部分之上、之下或周圍的空氣、土地、水或其他方面的污染,且該等污染違背或不符合有關環境的適用法律或國際慣例。

最終完工證書:指根據第_____條頒發或視為頒發的證書。

最終完工日:指最終完工證書頒發或視為頒發之日。

計劃最終完工日:詳見附件《工程進度》。

最終性能測試:指第_____條所述的確認供水工程具有安全、可靠、穩定性能的測試。

融資交割:當下述條件具備時,為完成融資交割:

(1)乙方與貸款人已簽署並遞交所有融資文件,融資文件要求的獲得首筆資金的每一前提條件已得到滿足或被貸款人放棄,並且,

(2)乙方收到融資文件要求的股權投資人的認股書或股權出資。

融資文件:指經有關政府部門依適用法律批准的並報甲方備案的、與項目的融資或再融資相關的貸款協議、票據、契約保函、外匯套期保值協議和其他文件,及擔保協議,但不包括:(注:如乙方的水價或提前終止補償條款與貸款文件有密切聯繫,則應規定“貸款文件應取得甲方同意”)

(1)與股權投資者的認股書或股權出資相關的任何文件,或

(2)與提供履約保函和維護保函相關的文件。

貸款人:指融資文件中的貸款人。

維護保函:指乙方根據第_____條向甲方提供的維護保函。

進度日期:指附件《工程進度》中所述的日期。

終止通知:指根據第_____條發出的通知。

計劃開始運營日:指雙方確定的、預計供水工程可以開始運營的日期,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注:適用於已經投產的項目,對於新建項目,該日期應與計劃最終完工日為同一日期)

開始運營日:指乙方根據第_____條向甲方發出供水工程已準備就緒可以開始運營的書面通知中明確之日。(注:適用於已經投產的項目,對於新建項目,該日期應與最終完工日為同一日期)

履約保函:指乙方按照第_____條向甲方提供的履約保函。

前期工作:指第_____條所述的工作。

初步完工通知:指根據第_____條發出的通知。

初步完工證書:指根據第_____條頒發或視為頒發的證書。

初步性能測試:指第_____條所述的確保項目設施達到技術標準、規範和要求及設計標準的測試。

謹慎運營慣例:指在熟練和有經驗的中國的供水企業在運營類似於本供水工程的項目中所採用或接受的慣例、方法和作法以及國際慣例和方法。

擔保協議:指由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有關政府部門依適用法律批准、並經甲方同意的向貸款人提供的在乙方股東持有的乙方公司股權或乙方擁有的任何財產、權利或權益之上設置抵押、質押、債權負擔或其他擔保權益的任何協議。

項目合同:指本協議、融資文件、與本供水工程項目的設計、重要設備原材料採購、施工建設、監理、運營維護及其他相關合同。

允許供水通知:指根據第_____條發出或視為發出的通知。

允許供水日:指允許供水通知發出或視為發出之日。

項目:指乙方根據本協議設計、融資、建設、運營、維護供水工程,向用水户提供服務並收取費用。

第三章 協議的應用

第四條 各方同意本協議是乙方在特許經營期內進行項目融資、設計、建設、運營、維護、服務的依據之一,也是甲方按照本協議對乙方在特許經營期內的經營行為實施監管的依據之一。

第五條 本協議並不構成甲方和乙方之間的合營或合夥關係。

第六條 本協議並不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影響甲方行使其法定權力。

第七條 當以下先決條件滿足或被甲方書面放棄時,甲方開始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

(1)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符合本協議要求的履約保函;

(2)融資交割完成;

(3)有關項目合同依適用法律獲得批准。

(4)乙方已經按第十四章購買保險;

(5)已營運的城市供水企業還應當:

①依法清產核資、產權界定、資產評估、產權登記,並依適用法律獲本城市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批准;

②職工安置方案按法定程序獲得批准;

③按附件《項目和企業相關批准文件》的約定交割完資產資金,須擔保、質押等文件依適用法律獲得批准;

④已經取得依法應當取得的其他批准文件。

如果因乙方原因未能在生效日後_____日內滿足前述先決條件,則甲方有權提取履約保函項下的所有款項,並有權終止本協議。

第八條 甲方和乙方聲明和保證如下:

(1)他們有權簽署本協議並按本協議履行義務,所有為授權其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需的組織或公司內部行動和其他行動均已完成;

(2)本協議構成甲方和乙方的有效、合法、有約束力的義務,按其條款依適用法律對其有強制執行力;

(3)簽署和履行本協議不違反甲方或乙方應遵守的任何適用法律或對甲方或乙方有約束力的其他任何協議或安排。

第九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

(1)從事本協議規定特許經營權以外的任何經營活動;

(2)將依本協議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用於供水工程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第十條 乙方有義務且必須就由於建設、運營和維護供水工程設施而造成的環境污染及因此而導致的任何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對甲方予以賠償。但若所要求的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是由甲方違約所致或依本協議乙方不承擔責任的環境污染除外。

第十一條 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特許經營期限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果出現下述情況影響到本協議的執行,有關的進度日期應相應延長,同時,甲方應選擇支付補償金,或調整供水價格,或相應延長特許經營期:

(1)不可抗力事件;

(2)因甲方違約而造成延誤;

(3)在供水工程建設用地上發現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遺址、藝術歷史遺物及具有考古學、地質學和歷史意義的任何其他物品;

(4)因法律變更導致乙方的資本性支出每年增加_____元人民幣或收益性支出每年增加_____元人民幣。

第四章 供水工程項目

第十二條 供水工程名稱為,規模為_____萬萬立方米/日。

第十三條 供水工程項目包括(淨(配)水廠、管網及相關附屬設施等)。工程位於國省市地區,其確切位置見附件《工程和經營服務範圍》。(注:該表述是假設乙方負責取水、淨水、送水和出廠輸水給終端用户而規定的,請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相應修改)

第十四條 工程項目最終批覆的施工設計文件為工程建設和竣工的依據。(注:只適用於新建項目)

第十五條 工程造價為_____萬元人民幣,建設期利息為_____萬元人民幣,工程總造價為_____萬元人民幣,見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如有追加,應經甲方批准。(注:只適用於新建項目)

第十六條 除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外,乙方在特許期內負責:

(1)工程項目的設計與工程技術服務、採購、建造、和運營和維護;(注:本項只適用於新建項目)

(2)建設工程項目的所有費用及所有必要的融資安排;(注:本項只適用於新建項目)

(3)承擔供水工程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設施建設和其他工作的費用。(注:請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相應修改)

第十七條 除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外,在遵守、符合中國法律要求的前提下,甲方負責協助、監督、檢查乙方實施以下工作,但甲方並不因其承擔有關協助、監督、檢查工作而承擔任何責任,且並不解除或減輕乙方應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監督和檢查供水工程的設計、建造、運營和維護;

(2)協助乙方獲得設計、建造、運營和維護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准;

(3)協助乙方取得供水工程場地的土地使用權;

(4)協助乙方完成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設施建設和其他工作,包括:

①安置受建設影響的居民和其他人,拆除需要建設供水工程的場地上的任何建築物或障礙物;

②供水工程建設所需的臨時或永久用電、供水、排水、排污和道路。(注:本條只適用於新建項目)

第十八條 在生效日後_____個營業日內,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格式為附件

《履約保函和維護保函格式》的或甲方同意的其他格式的履約保函。

履約保函必須由甲方可接受的金融機構出具,金額為_____萬元人民幣。(注:本條只適用於新建項目)

第十九條 乙方必須確保於生效日後_____個營業日之內實現融資交割,並在融資交割時向甲方交付所有已簽署的融資文件複印件,以及甲方可能合理要求的表明融資交割已實現的任何其他文件。

第五章 供水工程設計和建設

(注:本章只適用於新建工程)

第二十條 乙方必須按照經投資管理部門核准的項目申請報告、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範圍》所述項目範圍、附件《技術規範和要求》所述技術標準、規範和要求、附件《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維護方案、附件《工程技術方案》所述技術方案,自費完成供水工程的初步設計。

第二十一條 未經有關政府部門書面批准,不對經批准的初步設計進行實質性修改。

第二十二條 乙方必須按照初步設計和初步設計批覆文件、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範圍》所述項目範圍、附件《技術規範和要求》所述技術標準、規範和要求、附件《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維護方案、附件《工程技術方案》所述技術方案,自費完成供水工程設施的施工圖設計。

第二十三條 乙方必須隨時將施工圖設計已編制的部分提交甲方審查,並且在提交施工圖設計之後的工作日內未經甲方批准,不得將施工圖設計文件用於建設。

第二十四條 乙方必須按照提交給甲方的施工圖設計、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範圍》所述項目範圍、附件《技術規範和要求》所述技術標準、規範和要求、附件《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維護方案、附件《工程技術方案》所述技術方案,自費建設供水工程設施。

乙方可以將供水工程設計和施工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施工機構,完成供水工程設施的建設。但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因分包行為而免除、減輕或受其他影響。

第二十五條 乙方必須按附件《工程進度》規定的日期開始工程建設和實現最終完工並向甲方提交工程建設方案,工程建設方案應合理、詳細地反映為實現最終完工日而計劃的活動、活動次序和期限。

乙方若修改工程建設方案,則必須將修改稿提交給甲方,修改稿應合理詳細地反映對活動、活動次序和期限的修改。

第二十六條 對用於建設的材料和主要設備在離開製造廠前,乙方必須按適用法律安排測試和檢驗。

乙方應在對材料和主要設備進行每次測試和檢驗前合理的時間內通知甲方。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權參加測試和檢驗,但是如果甲方未提出書面反對,或未對乙方通知予以答覆,並且在通知測試和檢驗的時間沒有到場,則測試和檢驗可以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況下進行。

乙方在完成測試和檢驗後,應立即向甲方提交關於測試和檢驗程序和結果的報告。

甲方在收到上款所述報告後,可書面通知乙方:

(1)對測試和檢驗結果滿意;或者

(2)説明測試和檢驗的程序或結果的不符合規定或要求的情形。

甲方檢驗並接受用於建設的材料和主要設備的任何部分,並不解除或減輕乙方在供水工程設施建設過程中應承擔的所有義務或責任。

第二十七條 乙方必須將有關供水工程設計和建設的所有技術數據,包括設計報告、計算和設計文件,隨進度在編制完成後立即提交給甲方,以使甲方能監督項目設施的設計和建設進度。

乙方向甲方保證,乙方對其用於供水工程設施的設計、建設且作為知識產權客體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任何其他文件,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

乙方給予甲方不可撤銷的、非獨佔的許可,使用本條第二款所述的任何文件:

(1)用於供水工程的目的,包括但不限於本協議因任何原因終止、移交後,甲方繼續對供水項目進行建設、運營和維護;

(2)參加與本供水工程類似的供水工程的設計和建設方面的會議。

第二十八條 工程開工之日的下一月起,每月的第一天(如遇節假日順延),乙方應向甲方供水工程建設進度報告。報告應詳述:上一個月已完成的和在建的供水工程情況;預計本月完成建設情況;距離計劃最終完工日期的進展情況;預計完成建設的時間;以及甲方合理要求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九條 除政府部門依照適用法律進行的監督檢查以外,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在建設期間經合理的通知,在乙方代理人或代表參加的情況下對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監督和檢查的費用由甲方承擔,除非監督和檢查的結果表明建設、材料、設備或機器存在任何重大缺陷,在此情況下,乙方應承擔監督和檢查的費用。

第三十條 乙方必須:

(1)確保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以進入供水工程設施、供水工程設施用地,但該等進入不應妨礙建設;並且

(2)應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要求,提供圖紙和設計資料。

第三十一條 甲方有權在最終完工日之前的任何時候,要求乙方改正或更換不符合下列條件的任何建設工程、材料或機器設備:

(1)提交給甲方的施工圖設計;

(2)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範圍》所述的項目範圍;

(3)附件《技術規範和要求》所述的技術標準、規範和要求;或

(4)附件《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的維護方案。

並且,甲方必須書面通知乙方,並説明理由。

第三十二條 在收到第三十一條所述通知後,乙方必須在合理期限內採取所有必要措施改正建設工作或更換合適的材料和機器設備,並且乙方必須承擔費用和支出,並對改正措施造成的工期延誤負責。

第三十三條 乙方必須在建設初步完工前合理時間內提前向甲方發出初步完工通知,告知預計可以開始初步性能測試的日期(並且初步性能測試日期必須在發出通知後的工作日後)。

第三十四條 乙方必須按照附件《技術規範和要求》在出具初步完工通知後,進行初步性能測試。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權參加初步性能測試,但如果甲方未對初步完工通知提出書面異議或作出回覆,並且在通知的初步性能測試的時間沒有到場,則初步性能測試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況下進行。

第三十五條 初步性能測試完成之後,乙方必須立即向甲方提交一份報告,列明初步性能測試的程序和結果。

第三十六條 甲方收到第三十五條所述報告之後:

(1)如初步性能測試的結果符合本協議要求,應發出初步完工證書;或者

(2)如初步性能測試的結果不符合本協議要求,應書面通知初步性能測試的程序或結果不符合規定或要求的情形。

如果甲方在收到第三十五條所述報告之後_____工作日之內不向乙方發出上述有關不符合情況的通知,應視為甲方對初步性能測試結果表示滿意(或認可)。

第三十七條 如果供水工程設施未通過初步性能測試,乙方必須:

(1)採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補救不符合情況;並

(2)至少提前_____工作日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重複初步性能測試。

乙方必須承擔費用和支出並對因上述改正措施和重複初步性能測試而發生的延誤負責。

第三十八條 以有關政府部門和機構依適用法律完成項目工程各項驗收為前提,在甲方發出初步完工證書或按第三十六條測試結果被視為滿意(或認可)之後_____工作日內,乙方必須書面通知甲方有關完工檢查的日期和時間(完工檢查日期應在發出初步完工通知_____工作日後)。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權參加完工檢查,但如果甲方未對通知提出書面異議或作出回覆,並且在通知的完工檢查的時間沒有到場,則完工檢查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況下進行。

第三十九條 在完工檢查之後_____工作日內,甲方應將供水工程的建設工作、材料、設備或機器中存在的所有缺陷詳細列明並書面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不參加完工檢查,或者未在完工檢查結束後_____工作日之內向發出有關缺陷的通知,則應視為供水工程的建設工作、材料、設備和機器已令甲方滿意(或認可)。

第四十條 如果甲方向乙方發出上述有關缺陷的通知且乙方無異議,乙方必須改正所有缺陷。

甲方可對有關缺陷通知中列明的缺陷進行進一步的完工檢查。

第四十一條 在完工檢查後的_____工作日內,如果初步性能測試和完工檢查的結果令甲方滿意(或認可)或視為令甲方滿意(或認可),甲方應發出允許供水通知。

第四十二條 只有在以下各項均已發生之後,乙方方可向甲方和有關政府部門發出供水工程可以開始試運營的書面通知∶

(1)甲方已發出允許供水通知;

(2)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其已收到或放棄收取以下各項∶

①運營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准均充分有效的書面證明;

②證明運營保險完全有效並符合本協議要求的證明的複印件;

③乙方已簽署項目設施運營維護所需的化學品和零件供應合同的書面證明。

第四十三條 在開始試運營_____日後日內,乙方必須按照附件《技術規範和要求》進行最終性能測試。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權參加最終性能測試,但如果甲方不提出書面反對,或未作回覆並且在通知的最終性能測試的時間沒有到場,則最終性能測試也可在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不參加的情況下進行。

第四十四條 在完成最終性能測試且辦理完畢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後,乙方必須立即向甲方提交有關最終性能測試的程序和結果的報告(包括但不限於竣工驗收備案文件)。

收到上款所述報告後,甲方可以書面通知乙方,表示最終性能測試的結果符合本協議要求併發出最終完工證書,或認為與報告中所述的最終性能測試的程序或結果不符合規定或要求的情形。

如果甲方未在收到報告後_____工作日內向乙方發出上述不符合通知,則最終性能測試結果視為符合本協議要求。

第四十五條 如果供水工程未通過最終性能測試,則乙方必須採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來補救不符合情況,並應在至少提前工作日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後,重複最終性能測試。

乙方必須承擔上述改正措施和重複最終性能測試的費用和支出,並對因上述改正措施和重複最終性能測試而發生的延誤負責。

第四十六條 如果最終性能測試符合本協議要求且乙方辦理完畢竣工驗收備案手續,但甲方不按照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發出最終完工證書,則最終完工證書在上述工作日期滿時視為發出。

第四十七條 如果甲方①檢查和驗收供水工程建設工作、材料、機器或設備的全部或任何部分;②頒發允許供水證書;或③頒發最終完工證書,這些行為均不得解除乙方對供水工程的設計和建設所應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四十八條 供水工程最終完工後,乙方應當將供水工程項目外所受工程影響的地上和地下建構築物恢復到工程施工前的相應狀態;乙方不能實施的,甲方可指定機構代為實施,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十九條 在最終完工日後_____個月內,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下列資料(並按照適用法律歸檔):

(1)供水工程有關的圖紙(包括打印件和電腦磁盤)一式三份;

(2)所有設備的技術資料和圖紙(包括設備隨機圖紙、文件、説明書、質量保證書、安裝記錄、質量監督和驗收記錄)一式三份;

(3)甲方合理要求的與本供水工程有關的其他技術文件或資料一式三份。

第五十條 甲方和乙方承認政府有關部門可依適用法律參加供水工程的測試和檢查。

第五十一條 如果由於乙方違約造成的延誤,使供水工程開始運營日或最終完工日延誤,則乙方必須按元人民幣/日向甲方支付預定違約金直至開始運營日或最終完工日或本協議終止日(以先發生者為準)。

甲方獲得這些預定違約金的權利,並不影響其終止本協議的權利。

第五十二條 如果除甲方違約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則建設應視為已被放棄:

(1)書面通知甲方其終止建設,且並不打算重新開始建設的決定;

(2)未在生效日期後_____日內開始建設;

(3)未在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__日內恢復建設;

(4)停止建設連續或累計達_____日;

(5)在允許供水日前直接或通過建設承包商從供水工程設施用地撤走全部或大部分的工作人員,並且在建設停止之日後_____日內未更換建設承包商;

(6)未在允許供水日後_____日內達到最終完工日;及

(7)未在計劃最終完工日後_____日內實現最終完工。

第五十三條 如果由於除甲方違約事件或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放棄或被視為放棄建設,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第五十一條項下應付的金額,且甲方有權提取履約保函項下未提取的金額,作為乙方放棄或被視為放棄建設的預定違約金。

甲方行使該等權利不影響其終止本協議的權利。

第五十四條 為獲取預定違約金的支付,甲方可以從履約保函中提款,直至履約保函金額全部提取完。

在履約保函的金額全部提取完後,乙方就延誤到達最終完工日或開始運營日或放棄建設,對甲方不再有進一步的責任。

第五十五條 在下述日期中較遲的日期到來時,甲方應解除尚未提取的履約保函項下的金額:

(1)最終完工日後的_____個月屆滿之時;

(2)乙方根據第_____條向甲方提交維護保函之日。

如果在解除履約保函之前本協議終止,則履約保函應在本協議終止後_____個月期限內保持有效。

第五十六條 乙方對於為移走在供水工程設施用地上發現的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遺址、藝術歷史遺物及具有考古學、地質學和歷史意義的任何物品而發生的任何額外費用不承擔責任。

第六章 供水工程的運營與維護

第五十七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

(1)乙方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①依據適用法律獨家向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內用户供水,合法經營並取得合理回報;

②根據社會和經濟發展的情況,保障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內水廠的運行、供水管網的正常維護以及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內用户供水服務;

③根據中國法律和本協議的要求滿足用户用水水質、水量、水壓、供水服務需求;

④履行協議雙方約定的社會公益性義務;

⑤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應當將項目合同報甲方備案;

⑥法律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甲方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①對乙方的供水服務進行監督檢查;

②結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制訂供水服務標準和近、遠期目標,包括水質、水量、水壓以及維修、投訴處理等各項服務標準;

③制定年度供水水質監督檢查工作方案,對乙方的供水水源、出廠水及管網水質進行抽檢和年度綜合評價;

④受理用户對乙方的投訴;

⑤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

⑥法律、規章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五十八條 乙方經營的供水工程目前淨(配)水能力為_____萬立方米/日。見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範圍》。

第五十九條 乙方應按照城市規劃和供水規劃的要求制定經營計劃(包括供水計劃、投資計劃),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經營計劃的修改須經甲方同意。

第六十條 乙方於開始運營日起_____日內向甲方呈報第一個五年和年度經營計劃。每個五年計劃執行到期前_____個月應向甲方提交下一個五年經營計劃,每年十月底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經營計劃。

甲方在收到乙方五年經營計劃後三個月內、在收到年度經營計劃後_____個月內作出審查實施決定。

第六十一條 乙方應在每年第一季度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經營情況報告並保證報告內容準確真實。報告內容應包括投資和經營計劃的執行情況、運營狀況、財務報告、規範化服務和供水服務承諾實施以及本年度服務目標等。

乙方應將經營報告的主要內容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佈。

第六十二條 在履約保函到期或解除之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不可撤銷的、獨立於本協議的有效的維護保函。其格式應為附件《履約保函和維護保函格式》規定的格式,或可為甲方接受的其它格式。

第六十三條 維護保函的出具人為可為甲方接受的金融機構,並且保函金額為_____萬元,作為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的保證。

第六十四條 如果甲方在特許經營期提取維護保函項下的款項,乙方必須在提取後_____工作日內將維護保函的數額恢復到第六十三條所述之金額,並向甲方提供維護保函已恢復至該數額的證據。

乙方必須在特許經營期結束前_____個月將維護保函增加至_____萬元。

第六十五條 如果乙方沒有遵守第六十四條的規定,並且乙方在收到甲方有關未遵守的書面通知後______個營業日內未予以糾正,甲方有權提取維護保函下的剩餘款額和終止本協議。

第六十六條 甲方行使提取維護保函金額的權利不損害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權利,並且不應解除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義務而對甲方所負的任何進一步的責任和義務。

第六十七條 乙方應對取水設施、淨水廠、加壓泵站、主幹供水管網等主要供水工程的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檢修保養,並於每年______月和______月向甲方提交設施運行情況報告。

第六十八條 乙方必須在特許經營期內按照附件《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維護方案和附件《工程技術方案》所述技術方案運營維護供水工程設施。

第六十九條 在運營期內如供水工程設施的任何部分需要替換,乙方必須支付必要的額外金額用以購買和安裝替換部分,並將替換情況説明報甲方備案。

第七十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如乙方需要建造新的供水工程時,必須經市政府書面批准,其建設費用應由乙方承擔。並應由雙方根據本協議下第五章所述條款規定的原則簽署補充協議。

第七十一條 乙方必須保證水淨化處理設備、設施滿足淨水工藝的要求。在淨化處理各工序(車間),應配備相應的水質檢測手段。

第七十二條 乙方必須制定保障設備、設施正常運行及保證人身安全的技術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以及相關的安全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

第七十三條 乙方的運行操作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持證上崗。

第七十四條 乙方必須具備保證供水設施設備完好的定期檢查、維護和故障搶修程序及手段。

第七十五條 乙方必須保證從事制水的人員按國家規定經過嚴格體檢,無任何傳染疾病。

第七十六條 乙方必須建立完整齊全的主要設備、設施檔案並與實物相符。管網應具有大比例區切塊網圖,有完整閥門卡。

第七十七條 乙方必須建立生產、經營、服務全過程規範的原始記錄、統計報表及台帳。

第七十八條 乙方保證出廠水量、電耗、物耗準確計量,並按適用法律及時校準相關計量器具。

第七十九條 為確保乙方履行本協議的義務,在不妨礙乙方正常運營和維護項目設施的情況下,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權在任何時候進入供水工程用地和接近相關設備進行監督檢查。

第八十條 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代表可要求乙方提供下列資料:

(1)淨水和原水質量的檢測分析報告;

(2)設備和機器的狀況及設備和機器的定期檢修情況的報告;

(3)財務報表;

(4)重大事故報告;

(5)計量器具校核證明文件;

(6)甲方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八十一條 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運營和維護供水工程的義務,甲方可就該違反行為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乙方在接到上述通知後應:

(1)對供水工程設施進行必要的糾正性維護;或者

(2)書面通知甲方其對通知內容有異議,爭議應按照補償與爭議解決程序的規定解決。

第八十二條 如果根據爭議解決程序,認定乙方未能按照本協議維護供水工程和履行本協議項下其它義務(包括但不限於第一百一十四條所規定的情形),並且乙方在補償與爭議解決程序規定的期限內未能補救,則甲方可以自行或指定第三方進行維護和運營供水工程,與維護和運營有關的風險和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允許甲方及其指定的第三方的僱員、代理人和/或承包商及必要的工具、設備和儀器進入供水工程用地。

甲方應確保維護和運營工作儘量減少對供水工程運營的干擾。

第八十三條 如果乙方違反其運營維護供水工程的義務,則有關費用和開支必須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提取維護保函金額,但是需將所發生的費用和開支的詳細記錄提交給乙方。

第八十四條 甲方有權對城市供水工程安全保護範圍內危害供水工程安全的活動實施處罰。

第八十五條 經甲方同意,需要改裝、拆除或遷移乙方經營的城市供水設施,甲方需與乙方進行協商並達成共識方可進行。

第八十六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保證在緊急情況下的基本供水的應急預案。並在供水緊急情況下,嚴格執行供水應急預案,服從甲方的調度。

第八十七條 乙方有權因啟動供水應急預案而增加的合理成本向甲方提出補償要求,甲方應選擇支付補償金,或調整水價,或延長特許經營期限給予補償。

第八十八條 乙方應按照適用法律定時向甲方提供生產以及經營的統計數據。為了核實某些情況,甲可要求乙方對供水系統的性能和運轉情況提供統計資料。

第八十九條 乙方應無條件地向甲方提供有關供水服務和成本的信息和相關解釋。並應按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代表在場的情況下,對設備進行試驗和檢測,以核實設備的實際運轉狀況。

第七章 供水服務

第九十條 乙方應按照適用法律在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從事供水服務。

第九十一條 由於城市規劃要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另外供水服務,甲、乙雙方應進行協商,努力就修改本協議達成共識。

第九十二條 乙方應保障每日24小時的連續供水服務,在因擴建及設施檢修需停止供水服務時,應提前24小時通知用水户,因發生緊急事故或不可抗力,不能提前通知的,應在搶修的同時通知用水單位和個人,儘快恢復正常供水。停水時間必須在附件《供水服務標準》規定的期限內。出現或可能出現下列情況時:

(1)一次暫停供水時間超過十二小時的,應當提前_____日報告並取得甲方同意;

(2)需要對直徑_____毫米以上市政主幹管進行維修、造成供水影響較大的,應當提前_____日報告並取得甲方同意;

(3)直接影響供水的重要設施、設備發生事故的,應當在發生事故後一小時內報告;

(4)由於不可抗力或者突發事故造成臨時停水超過十二小時的,應當在發生事故後一小時內報告並採取臨時供水措施。

第九十三條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附件《供水服務標準》,實施規範化供水服務,向社會公開水質、水量、水壓等涉及供水服務的各項服務指標,接受社會的監督。

第九十四條 乙方必須建立、健全水質監測制度,保證城市供水水質符合中國國家標準和其他相關標準。

第九十五條 乙方應建立原水水質監測制度。對取用地表水原水的濁度、ph值、温度、色度等項目應每日進行檢測;對取用地下水的原水水質應每日進行檢測。對本地區原水需要特別監測的項目,也可列入檢測範圍,根據需要增加監測次數。

第九十六條 乙方應對出廠水和管網水進行檢測。水質的檢測項目、檢測頻率及採樣點的設置應符合中國國家標準和其他相關標準。

第九十七條 乙方發現水質問題,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九十八條 甲方對乙方的供水水質進行全面監督檢查並進行評估。乙方必須允許甲方代理人或代表進入供水工程,並配合甲方代理人或代表進行水質監督和檢查活動。

第九十九條 乙方必須按照適用法律設置管網測壓點,保證供水管網壓力符合相應標準。

第一百條 乙方提供的供水服務,必須全部按表計量收費。乙方可以委託物業管理單位對用户實行抄表服務,但不免除自己應承擔的供水責任。在同一供水服務範圍內,乙方應保證同類用户交納同一水費、接受同一供水服務。

第一百0一條 乙方應按有關規定與用户簽訂《城市供水用水合同》。

第一百0二條 中國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乙方不得拒絕或停止向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內符合城市規劃及用水地點具備供水條件的用户供水。

第一百0三條 按照適用法律,乙方應向社會公佈用水申請程序,並有義務向辦理用水申請手續的用户提供諮詢服務。

第一百0四條 除水費及政府明文規定的收費外,乙方不得向用户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第一百0五條 乙方須建立營業規章並報甲方備案。

第一百0六條 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應隨時向甲方提供有關供水服務的書面報告,並作詳細的説明。

第八章 收費

第一百0七條 乙方向公眾用户供水的價格實行政府定價。乙方按照______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費標準向其服務範圍內的用水户收取費用。

本協議生效日時的綜合水價是每立方米______元。生活用水每立方米______元,行政事業用水每立方米______元,工業用水每立方米______元,經營服務用水每立方米______元,特種行業用水每立方米______元。(注:本條適用於乙方直接向公眾供水的情況)

第一百0八條 不同用水性質的用水共用一隻計量水錶時,除另有規定外,按從高使用水價計收水費。(注:本條適用於乙方直接向公眾供水的情況)

第一百0九條 水費結算方式按照適用法律,實行週期抄驗水錶並結算水費。

第一百一十條 按照適用法律,雙方同意水價調整原則、程序、時限在附件《水價調整協議》具體約定。

第一百一十一條 甲方協助有關部門按照適用法律制定城市供水收費標準、收費監督政策的調整計劃。調整計劃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第一百一十二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成本進行監管,並對乙方的經營狀況進行評估。(注:具體監管協議,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在附件《水價調整協議》中約定)

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經營成本發生重大變動時,可提出城市供水收費標準調整申請。甲方核實後應向有關部門提出調整意見。

第九章 特許經營權的終止與變更

第一百一十三條 特許經營期滿,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終止。

第一百一十四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且未在收到甲方通知後______日內糾正的,甲方有權提前通知乙方提前終止本協議:

(1)擅自轉讓、抵押、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者抵押的;

(3)因管理不善,發生重大質量、生產安全事故的;

(4)未根據本協議規定提供、更新、恢復履約保函或維護保函的;

(5)擅自停業、歇業,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6)乙方出現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放棄建設或視為放棄建設;及

(7)嚴重違反本協議或法律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一百一十五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乙方擬提前終止本協議時,應當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應當自收到乙方申請的______個月內作出答覆。在甲方同意提前終止協議前,乙方必須保證正常的經營與服務。

第一百一十六條 甲方有權在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為的情況下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提前終止本協議,但是應按照本協議支付補償款項。

第一百一十七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如甲方嚴重違反本協議規定且未在收到乙方通知後______日內糾正,則乙方有權通知甲方提前終止本協議。

第一百一十八條 未經乙方事先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或讓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或義務。但前述規定不得妨礙甲方的分立、或其同中國政府部委、部門、機構,或代理機構,或其中國的任何行政下屬機構,或任何中國國有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聯合、兼併或重組,並且只要受讓方或繼承實體具有履行甲方在本協議項下義務的能力,並接受對履行甲方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承擔全面責任,不得妨礙甲方將其權利和義務移交給上述機構和公司。

第一百一十九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協議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和義務。

第一百二十條 除下述第一百二十一條外,乙方不得對下列各項進行抵押、質押、設置任何留置權或擔保權益,或以其他類似方式加以處置:

(1)供水工程用地的土地使用權;

(2)供水工程設施;

(3)本協議項下權利;

(4)供水服務所需的乙方的任何其它資產和權利。

第一百二十一條 為安排供水工程項目融資,乙方有權依適用法律以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給貸款人提供擔保,並且為貸款人的權利和利益在供水工程用地的土地使用權、供水工程設施或供水工程和服務所需的乙方的任何其它資產和權利上設抵押、質押、留置權或擔保權益。但此類抵押、質押、擔保權益設置(包括此類權益設置的變更)均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不合理地拒絕同意。

第一百二十二條 乙方在開始運營日起______年後才能進行股東變更。(注:請協議各方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建議一般為5年)

第一百二十三條 如因任何原因乙方主要股東發生變更(實際持股數列前2位的股東變更,包括通過關聯方持股使列前2位的股東發生變更),乙方必須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章 特許經營權終止後的移交

第一百二十四條 在第一百一十三條所述情況下,乙方在移交日應向甲方或其指定機構移交其全部固定資產、權利、文件和材料和檔案,並確保該等固定資產、權利附件《技術規範和要求》和附件《工程技術方案》規定的功能標準要求。乙方在未正式完成交接前,應善意履行看守職責,保障正常生產和服務。

如本協議根據第一百一十四條和第一百一十五條終止,甲方應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的移交後______日內按照乙方在融資文件項下尚未償還的貸款人的本金、利息、罰息和其它債務的金額補償乙方,在任何情況下,該補償金額應不超過按照甲方、乙方共同委託的資產評估機構對乙方移交的全部固定資產、權利所做評估的評估值。(注:1、甲方應視項目情況要求乙方的註冊資本金應達到一定的比例;2、如項目公司是外商投資企業,其外資比例應符合國家外資准入政策。)

如本協議根據第一百一十六條或第一百一十七條終止,甲方應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的移交後  日內按照甲方、乙方共同委託的資產評估機構對乙方移交的全部固定資產、權利所做評估的評估值和乙方從移交日起______年的預期利潤補償乙方。(注:評估時應考慮乙方已經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等因素)

第一百二十五條 在特許經營期滿之前不早於個______月,乙方應對供水工程進行一次最後恢復性大修,並應在甲方在場時進行供水工程性能測試,測試所得性能數據應符合附件《技術規範和要求》和附件《工程技術方案》規定的功能標準要求。

第一百二十六條 乙方保證在移交日後______個月內,修復由乙方責任而造成供水工程任何部分出現的缺陷或損壞。如果修理達不到附件《技術規範和要求》和附件《工程技術方案》規定的功能標準要求。甲方有權就供水設施性能降低而從維護保函中提取相應金額獲得賠償。

除非乙方的行為構成嚴重不當,乙方對甲方在上述保證期承擔的責任應限於維護保函。

第一百二十七條 因法律變更導致任何一方根據第十三章提前終止本協議,甲方應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的移交後______日內按照下述金額或標準向乙方支付補償:(注:雙方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公平合理地確定補償金額或標準)

因不可抗力導致任何一方根據第十三章提前終止本協議,甲方應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的移交後______日內按照下述金額或標準向乙方支付補償:(注:雙方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公平合理地確定補償金額或標準)

第一百二十八條 如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後______工作日內向甲方或其指定機構移交其全部固定資產、權利、文件和材料和檔案,並確保這些固定資產和權利處於提前終止發生日的狀態。乙方在未正式完成交接前,應善意履行看守職責,保障正常生產和服務。

因第一百一十四條和第一百十五條所述情況下的本協議提前終止給甲方增加的任何合理成本或費用,乙方應給予補償。

第十一章 違約與賠償

第一百二十九條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當協議一方發生違反本協議的行為而使非違約方遭受任何損害、損失、增加支出或承擔額外責任,非違約方有權獲得賠償,該項賠償由違約方支付。

上款所述賠償不應超過違約方在簽訂本協議時預見或應當預見到的損害、損失、支出或責任。

如果違反本協議是由於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則甲方和乙方對此種違反不承擔責任。

第一百三十條 對於是否發生違反本協議的情況有爭議,應按照在補償與爭議解決程序中規定的爭議解決程序解決。

第一百三十一條 非違約方必須採取合理措施減輕或最大程度地減少違反本協議引起的損失,並有權從違約方獲得為謀求減輕和減少損失而發生的任何合理費用。

如果非違約方未能採取上款所述措施,違約方可以請求從賠償金額中扣除本應能夠減輕或減少的損失金額。

第一百三十二條 如果損失是部分由於非違約方的作為或不作為造成的,或產生於應由非違約方承擔風險的另一事件,則應從賠償的數額中扣除這些因素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章 文件

第一百三十三條 甲方和乙方對獲取的有關本協議和供水工程的所有資料和文件,必須保密。保密期至本協議期滿或終止後______年。

第一百三十四條 對以下情況,第一百三十二條不適用:

(1)已經公佈的或按本協議可以其他方式公開取得的信息;

(2)一方以不違反保密義務的方式已經取得的信息;

(3)以不違反保密義務的方式從第三方取得的信息;

(4)按照適用法律要求披露的信息;

(5)為履行一方在本協議項下義務而披露的行為。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和法律變更

第一百三十五條 由於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時,任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發生前已發生的應付且未付義務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義務,其必須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結束後儘快恢復履行這些義務。

第一百三十六條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或法律變更影響的一方必須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發生之後儘可能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並詳細描述有關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的發生和可能對該方履行在本協議義務產生的影響和預計影響結束的時間。同時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第一百三十七條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任一方必須各自承擔由於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費用。

第一百三十八條 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或法律變更的一方必須盡合理的努力減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的影響,包括:

(1)根據合理判斷採取適當措施併為此支付合理的金額;

(2)與另一方協商制定並實施補救計劃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確定為減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帶來的損失應採取的合理措施;

(3)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結束之後必須儘快恢復履行本協議義務。

第一百三十九條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是由於不可抗力定義中第(6)項原水惡化或供應不足,且該不可抗力事件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按本協議履行義務的時間,

(1)從第一個原水惡化或供應不足之日起計算的連續______個月期間內連續或累計超過______日,並且

(2)如在緊接着的______個月期間該情形再次阻止乙方按本協議履行其義務超過______個連續或累計日,則甲方和乙方應通過協商決定繼續履行本協議的條件或雙方同意終止本協議。

如果甲方和乙方不能按上款所述就終止條件達成協議,甲方或乙方的任何一方可在上款(2)所述的______之後不少於______日後的任何時間給予另一方書面通知後終止本協議。

第一百四十條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是由於不可抗力定義中第(6)項原水供應不足,且該不可抗力事件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按本協議履行義務的時間,從第一個原水惡化或供應不足之日起計算的連續______個月期間內連續或累計超過______日,則,如果融資文件要求,乙方可以在日期滿後不少於______日後的任何時間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協議。

第一百四十一條 如果任何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全部或部分阻止甲方或乙方履行其在本協議義務的時間,在某一連續______個月期間連續或累計超過______日,雙方必須協商決定繼續履行本協議的條件。

第一百四十二條 如果甲方和乙方不能按第一百四十條所述就繼續履行本協議的條件達成協議,則甲方或乙方可在第一百四十條所述的日期滿後不少於______日的任何時間,給予另一方書面通知後終止本協議。

第十四章 保險

第一百四十三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乙方必須自費購買和維持附件《保險》所述的保險。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該等保險。

乙方必須使甲方列為保險單上的共同被保險人(受益人)和使所有保險單均註明保險商在取消保險或對之進行重大改變之前至少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

第一百四十四條 乙方必須促使其保險公司或代理人向甲方提供保險證明,以證實按照第一百四十二條獲得的保險及相關文件。

第一百四十五條 乙方未能按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百四十三條要求投保或獲得保險證明,不得減輕或以其他方式影響乙方依本協議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第一百四十六條 如果乙方不購買或維持根據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百四十三條所要求的保險,則甲方有權購買該保險,並且有權根據本協議從履約保函或維護保函款項中提取需支付的保險費金額。

第十五章 通知

第一百四十七條 本協議的任何通知應以中文書面形式給予,應派人送達或掛號郵寄、電傳或傳真發送,地址如下:____________甲方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如需改變上述通訊方式應提前______天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收到這種通知後這種改變即生效。

第十六章 爭議解決

第一百四十八條 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內,雙方代表應至少每半年開會一次討論供水工程的建設、運行以便保證雙方的安排在互相滿意的基礎上繼續進行。

第一百四十九條 對於甲方可能在任何司法管轄區主張的其自身、其資產或其收益對訴訟、執行、扣押或其他法律程序享有的主權豁免,甲方同意不主張該等豁免並且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不可撤銷地放棄該等豁免。

第一百五十條 雙方同意,如在執行本協議時產生爭議或歧義,雙方應通過協商努力解決這種爭議,如不能解決,雙方同意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注:只能選擇一種方式)

(1)任何一方應將該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由其根據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在______(注:可在北京、上海、深圳中選擇)進行仲裁;或

(2)任何一方應就該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章 適用法律及標準語言

第一百五十一條 本協議用中文書寫,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所有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一百五十二條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十八章 附件

附件一、《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範圍》(注:根據項目情況,分別確定工程情況和範圍、經營服務範圍)(略)

附件二、《工程進度》(略)

附件三、《履約保函和維護保函格式》(略)

附件四、《項目和企業相關批准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初步設計審批、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外國設計商的資質審查及設計合同、設計承包合同的批准、外國建設承包商資格審批和資質證書、建設施工合同備案、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環保設施的驗收、竣工驗收、衞生許可證、土地復墾驗收、供水設施產權登記及其他權利登記、公司登記和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財政登記、統計登記、海關登記備案、勞動管理有關事項、項目融資的批准和登記等)(注:請協議各方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相應修改)(略)

附件五、《技術規範和要求》(注:對於新建項目,應考慮包括初步性能測試和最終性能測試的要求)(略)

附件六、《設施維護方案》(略)

附件七、《保險》(略)

附件八、《工程技術方案》(略)

附件九、《原水供應協議或取水協議》(略)

附件十、《水價調整協議》(注: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考慮在財政監管和水價調整方面具體約定)(略)

附件十一、《供水服務標準》(略)  雙方各自授權代表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署本協議,以茲為證。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公章)                    (公章)

供水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2

第一章

總則為加強城市供水企業管理,保證城市用水安全和供水企業的合法權益;簽訂如下協議:(注:請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簡單介紹本協議簽署的目的、原則、過程,及本協議的主要內容)

第一條根據_________(注:請填入本協議的法律依據),和本協議第二條所述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日_________在中國_________省(自治區)市_________(縣)簽署本協議。

第二條協議雙方分別為:中國_________省(自治區)市(縣)人民政府局(委)(下稱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稱乙方),註冊地點:_________,註冊號: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第二章定義與解釋

第三條名詞解釋:

1.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僅為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台灣地區。

2.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司法解釋及其它有法律約束力的規範性文件。

3.供水工程:是指以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向單位和居民的生活、生產及其他各項建設提供用水的工程設施,包括:專用水庫、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羣、輸(配)水管網、淨(配)水廠、水站、進户總水錶等,詳見本協議第十二條和十三條的規定。(注:本定義是假設乙方負責取水、淨水、送水和出廠輸水給終端用户而規定的,請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相應修改)

4.特許經營權:是指本協議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許的經營期限和經營區域範圍內設計、融資、建設、運營、維護供水工程、向用水户提供服務並收取費用(注:請根據乙方是否負責向終端用户供水而相應修改)的權利。

5.生效日:指本協議條款中雙方約定的本協議生效日期。

6.特許經營期:是指從本協議生效日開始的_________年期間,可根據本協議延長。

7.特許經營區域範圍:是指實施本協議時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範圍》規定的經營和服務區域範圍。

8.不可抗力:是指在簽訂本協議時不能合理預見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滿足上述條件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

(1)雷電、地震、火山爆發、滑坡、水災、暴雨、海嘯、颱風、龍捲風或旱災;

(2)流行病、瘟疫;

(3)戰爭行為、入侵、武裝衝突或外敵行為、封鎖或軍事力量的使用,暴亂或恐怖行為;

(4)全國性、地區性、城市性或行業性罷工;

(5)由於不能歸因於乙方的原因引起的供水工程供電中斷;

(6)由於不能歸因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原水水質惡化或供應不足。

9.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曆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10.建設期:是指從本協議生效日至最終完工日的期間。

11.運營期:是指從最終完工日(注:適用於新建項目)或開始運營日(注:適用於已經投產項目)起至移交日的期間。

第三章

協議的應用第四條

各方同意本協議是乙方在特許經營期內進行項目融資、設計、建設、運營、維護、服務的依據之一,也是甲方按照本協議對乙方在特許經營期內的經營行為實施監管的依據之一。

第五條本協議並不構成甲方和乙方之間的合營或合夥關係。

第六條本協議並不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影響甲方行使其法定權力。

第七條當以下先決條件滿足或被甲方書面放棄時,甲方開始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

1.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符合本協議要求的履約保函;

2.融資交割完成;

3.有關項目合同依適用法律獲得批准。

4.乙方已經按第十四章購買保險;

5.已營運的城市供水企業還應當:

(1)依法清產核資、產權界定、資產評估、產權登記,並依適用法律獲本城市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批准;

(2)職工安置方案按法定程序獲得批准;

(3)按附件《項目和企業相關批准文件》的約定交割完資產資金,須擔保、質押等文件依適用法律獲得批准;

(4)已經取得依法應當取得的其他批准文件。如果因乙方原因未能在生效日後_________日內滿足前述先決條件,則甲方有權提取履約保函項下的所有款項,並有權終止本協議。

第八條甲方和乙方聲明和保證如下:

1.他們有權簽署本協議並按本協議履行義務,所有為授權其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需的組織或公司內部行動和其他行動均已完成;

2.本協議構成甲方和乙方的有效、合法、有約束力的義務,按其條款依適用法律對其有強制執行力;

3.簽署和履行本協議不違反甲方或乙方應遵守的任何適用法律或對甲方或乙方有約束力的其他任何協議或安排。

第九條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

1.從事本協議規定特許經營權以外的任何經營活動;

2.將依本協議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用於供水工程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第十條乙方有義務且必須就由於建設、運營和維護供水工程設施而造成的環境污染及因此而導致的任何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對甲方予以賠償。但若所要求的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是由甲方違約所致或依本協議乙方不承擔責任的環境污染除外。

第十一條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特許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如果出現下述情況影響到本協議的執行,有關的進度日期應相應延長,同時,甲方應選擇支付補償金,或調整供水價格,或相應延長特許經營期:

1.不可抗力事件;

2.因甲方違約而造成延誤;

3.在供水工程建設用地上發現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遺址、藝術歷史遺物及具有考古學、地質學和歷史意義的任何其他物品;

4.因法律變更導致乙方的資本性支出每年增加_________元人民幣或收益性支出每年增加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四章供水工程項目

第十二條供水工程名稱為,規模為_________立方米/日。第十三條

供水工程項目包括(淨(配)水廠、管網及相關附屬設施等)。工程位於國省市地區,其確切位置見附件《工程和經營服務範圍》。(注:該表述是假設乙方負責取水、淨水、送水和出廠輸水給終端用户而規定的,請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相應修改)第十四條

工程項目最終批覆的施工設計文件為工程建設和竣工的依據。(注:只適用於新建項目)第十五條

工程造價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建設期利息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工程總造價為_________元人民幣,見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如有追加,應經甲方批准。(注:只適用於新建項目)第十六條

除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外,乙方在特許期內負責:

1.工程項目的設計與工程技術服務、採購、建造、運營和維護;(注:本項只適用於新建項目)

2.建設工程項目的所有費用及所有必要的融資安排;(注:本項只適用於新建項目)

3.承擔供水工程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設施建設和其他工作的費用。(注:請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相應修改)

第十七條

除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外,在遵守、符合中國法律要求的前提下,甲方負責協助、監督、檢查乙方實施以下工作,但甲方並不因其承擔有關協助、監督、檢查工作而承擔任何責任,且並不解除或減輕乙方應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監督和檢查供水工程的設計、建造、運營和維護;

2.協助乙方獲得設計、建造、運營和維護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准;

3.協助乙方取得供水工程場地的土地使用權;

4.協助乙方完成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設施建設和其他工作_________。

第十八條在生效日後七(7)個營業日內,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格式為附件《履約保函和維護保函格式》的或甲方同意的其他格式的履約保函。履約保函必須由甲方可接受的金融機構出具,金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注:本條只適用於新建項目)第十九條

乙方必須確保於生效日後七(7)個營業日之內實現融資交割,並在融資交割時向甲方交付所有已簽署的融資文件複印件,以及甲方可能合理要求的表明融資交割已實現的任何其他文件。

第五章供水工程設計和建設

第二十條乙方必須按照經投資管理部門核准的項目申請報告、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範圍》所述項目範圍、附件《技術規範和要求》所述技術標準、規範和要求、附件《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維護方案、附件《工程技術方案》所述技術方案,自費完成供水工程的初步設計。

第二十一條未經有關政府部門書面批准,不對經批准的初步設計進行實質性修改。

第二十二條

乙方必須按照初步設計和初步設計批覆文件、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範圍》所述項目範圍、附件《技術規範和要求》所述技術標準、規範和要求、附件《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維護方案、附件《工程技術方案》所述技術方案,自費完成供水工程設施的施工圖設計。

第二十三條乙方必須隨時將施工圖設計已編制的部分提交甲方審查,並且在提交施工圖設計之後的工作日內未經甲方批准,不得將施工圖設計文件用於建設。

第二十四條乙方必須按照提交給甲方的施工圖設計、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範圍》所述項目範圍、附件《技術規範和要求》所述技術標準、規範和要求、附件《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維護方案、附件《工程技術方案》所述技術方案,自費建設供水工程設施。乙方可以將供水工程設計和施工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施工機構,完成供水工程設施的建設。但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因分包行為而免除、減輕或受其他影響。

第二十五條乙方必須按附件《工程進度》規定的日期開始工程建設和實現最終完工並向甲方提交工程建設方案,工程建設方案應合理、詳細地反映為實現最終完工日而計劃的活動、活動次序和期限。乙方若修改工程建設方案,則必須將修改稿提交給甲方,修改稿應合理詳細地反映對活動、活動次序和期限的修改。

第二十六條對用於建設的材料和主要設備在離開製造廠前,乙方必須按適用法律安排測試和檢驗。乙方應在對材料和主要設備進行每次測試和檢驗前合理的時間內通知甲方。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權參加測試和檢驗,但是如果甲方未提出書面反對,或未對乙方通知予以答覆,並且在通知測試和檢驗的時間沒有到場,則測試和檢驗可以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況下進行。乙方在完成測試和檢驗後,應立即向甲方提交關於測試和檢驗程序和結果的報告。甲方在收到上款所述報告後,可書面通知乙方:

1.對測試和檢驗結果滿意;或者

2.説明測試和檢驗的程序或結果的不符合規定或要求的情形。甲方檢驗並接受用於建設的材料和主要設備的任何部分,並不解除或減輕乙方在供水工程設施建設過程中應承擔的所有義務或責任。

第二十七條乙方必須將有關供水工程設計和建設的所有技術數據,包括設計報告、計算和設計文件,隨進度在編制完成後立即提交給甲方,以使甲方能監督項目設施的設計和建設進度。乙方向甲方保證,乙方對其用於供水工程設施的設計、建設且作為知識產權客體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任何其他文件,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乙方給予甲方不可撤銷的、非獨佔的許可,使用本條第二款所述的任何文件:

1.用於供水工程的目的,包括但不限於本協議因任何原因終止、移交後,甲方繼續對供水項目進行建設、運營和維護;

2.參加與本供水工程類似的供水工程的設計和建設方面的會議。

第二十八條工程開工之日的下一月起,每月的第一天(如遇節假日順延),乙方應向甲方供水工程建設進度報告。報告應詳述:上一個月已完成的和在建的供水工程情況;預計本月完成建設情況;距離計劃最終完工日期的進展情況;預計完成建設的時間;以及甲方合理要求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九條除政府部門依照適用法律進行的監督檢查以外,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在建設期間經合理的通知,在乙方代理人或代表參加的情況下對建設進行監督檢查。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監督和檢查的費用由甲方承擔,除非監督和檢查的結果表明建設、材料、設備或機器存在任何重大缺陷,在此情況下,乙方應承擔監督和檢查的費用。

第三十條乙方必須:

1.確保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以進入供水工程設施、供水工程設施用地,但該等進入不應妨礙建設;並且

2.應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要求,提供圖紙和設計資料。

第三十一條甲方有權在最終完工日之前的任何時候,要求乙方改正或更換不符合下列條件的任何建設工程、材料或機器設備:

1.提交給甲方的施工圖設計;

2.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範圍》所述的項目範圍;

3.附件《技術規範和要求》所述的技術標準、規範和要求;或

4.附件《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的維護方案。

第三十二條

在收到第三十一條所述通知後,乙方必須在合理期限內採取所有必要措施改正建設工作或更換合適的材料和機器設備,並且乙方必須承擔費用和支出,並對改正措施造成的工期延誤負責。第三十三條

乙方必須在建設初步完工前合理時間內提前向甲方發出初步完工通知,告知預計可以開始初步性能測試的日期(並且初步性能測試日期必須在發出通知後的_________工作日後)。

第三十四條乙方必須按照附件《技術規範和要求》在出具初步完工通知後,進行初步性能測試。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權參加初步性能測試,但如果甲方未對初步完工通知提出書面異議或作出回覆,並且在通知的初步性能測試的時間沒有到場,則初步性能測試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況下進行。

第三十五條

初步性能測試完成之後,乙方必須立即向甲方提交一份報告,列明初步性能測試的程序和結果。

第三十六條甲方收到第三十五條所述報告之後:

1.如初步性能測試的結果符合本協議要求,應發出初步完工證書;或者

2.如初步性能測試的結果不符合本協議要求,應書面通知初步性能測試的程序或結果不符合規定或要求的情形。如果甲方在收到第三十五條所述報告之後_________工作日之內不向乙方發出上述有關不符合情況的通知,應視為甲方對初步性能測試結果表示滿意(或認可)。

第三十七條如果供水工程設施未通過初步性能測試,乙方必須:

1.採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補救不符合情況;並

2.至少提前_________工作日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重複初步性能測試。乙方必須承擔費用和支出並對因上述改正措施和重複初步性能測試而發生的延誤負責。第三十八條

以有關政府部門和機構依適用法律完成項目工程各項驗收為前提,在甲方發出初步完工證書或按第三十六條測試結果被視為滿意(或認可)之後_________工作日內,乙方必須書面通知甲方有關完工檢查的日期和時間(完工檢查日期應在發出初步完工通知_________工作日後)。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權參加完工檢查,但如果甲方未對通知提出書面異議或作出回覆,並且在通知的完工檢查的時間沒有到場,則完工檢查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況下進行。

第三十九條在完工檢查之後_________工作日內,甲方應將供水工程的建設工作、材料、設備或機器中存在的所有缺陷詳細列明並書面通知乙方。如果甲方不參加完工檢查,或者未在完工檢查結束後_________工作日之內向發出有關缺陷的通知,則應視為供水工程的建設工作、材料、設備和機器已令甲方滿意(或認可)。

第四十條如果甲方向乙方發出上述有關缺陷的通知且乙方無異議,乙方必須改正所有缺陷。甲方可對有關缺陷通知中列明的缺陷進行進一步的完工檢查。

第四十一條在完工檢查後的_________工作日內,如果初步性能測試和完工檢查的結果令甲方滿意(或認可)或視為令甲方滿意(或認可),甲方應發出允許供水通知。第四十二條

只有在以下各項均已發生之後,乙方方可向甲方和有關政府部門發出供水工程可以開始試運營的書面通知∶

1.甲方已發出允許供水通知;

2.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其已收到或放棄收取以下各項∶_________。

第四十三條

在開始試運營日後_________日內,乙方必須按照附件《技術規範和要求》進行最終性能測試。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權參加最終性能測試,但如果甲方不提出書面反對,或未作回覆並且在通知的最終性能測試的時間沒有到場,則最終性能測試也可在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不參加的情況下進行。第四十四條

在完成最終性能測試且辦理完畢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後,乙方必須立即向甲方提交有關最終性能測試的程序和結果的報告(包括但不限於竣工驗收備案文件)。收到上款所述報告後,甲方可以書面通知乙方,表示最終性能測試的結果符合本協議要求併發出最終完工證書,或認為與報告中所述的最終性能測試的程序或結果不符合規定或要求的情形。如果甲方未在收到報告後_________工作日內向乙方發出上述不符合通知,則最終性能測試結果視為符合本協議要求。第四十五條

如果供水工程未通過最終性能測試,則乙方必須採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來補救不符合情況,並應在至少提前_________工作日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後,重複最終性能測試。乙方必須承擔上述改正措施和重複最終性能測試的費用和支出,並對因上述改正措施和重複最終性能測試而發生的延誤負責。

第四十六條如果最終性能測試符合本協議要求且乙方辦理完畢竣工驗收備案手續,但甲方不按照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發出最終完工證書,則最終完工證書在上述工作日期滿時視為發出。

第四十七條如果甲方①檢查和驗收供水工程建設工作、材料、機器或設備的全部或任何部分;②頒發允許供水證書;或③頒發最終完工證書,這些行為均不得解除乙方對供水工程的設計和建設所應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四十八條供水工程最終完工後,乙方應當將供水工程項目外所受工程影響的地上和地下建構築物恢復到工程施工前的相應狀態;乙方不能實施的,甲方可指定機構代為實施,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十九條在最終完工日後一個月內,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下列資料(並按照適用法律歸檔):

1.供水工程有關的圖紙(包括打印件和電腦磁盤)一式三份;

2.所有設備的技術資料和圖紙(包括設備隨機圖紙、文件、説明書、質量保證書、安裝記錄、質量監督和驗收記錄)一式三份;

3.甲方合理要求的與本供水工程有關的其他技術文件或資料一式三份。

第五十條

甲方和乙方承認政府有關部門可依適用法律參加供水工程的測試和檢查。第五十一條

如果由於乙方違約造成的延誤,使供水工程開始運營日或最終完工日延誤,則乙方必須按_________元人民幣/日向甲方支付預定違約金,直至開始運營日或最終完工日或本協議終止日(以先發生者為準)。甲方獲得這些預定違約金的權利,並不影響其終止本協議的權利。

第五十二條

如果除甲方違約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則建設應視為已被放棄:

1.書面通知甲方其終止建設,且並不打算重新開始建設的決定;

2.未在生效日期後_________日內開始建設;

3.未在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______日內恢復建設;

4.停止建設連續或累計達_________日;

5.在允許供水日前直接或通過建設承包商從供水工程設施用地撤走全部或大部分的工作人員,並且在建設停止之日後_________日內未更換建設承包商;

6.未在允許供水日後_________日內達到最終完工日;及

7.未在計劃最終完工日後_________日內實現最終完工。

第五十三條

如果由於除甲方違約事件或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放棄或被視為放棄建設,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第五十一條項下應付的金額,且甲方有權提取履約保函項下未提取的金額,作為乙方放棄或被視為放棄建設的預定違約金。甲方行使該等權利不影響其終止本協議的權利。

第五十四條

為獲取預定違約金的支付,甲方可以從履約保函中提款,直至履約保函金額全部提取完。在履約保函的金額全部提取完後,乙方就延誤到達最終完工日或開始運營日或放棄建設,對甲方不再有進一步的責任。

第五十五條

在下述日期中較遲的日期到來時,甲方應解除尚未提取的履約保函項下的金額:

1.最終完工日後的_________個月屆滿之時;

2.乙方根據第條向甲方提交維護保函之日。如果在解除履約保函之前本協議終止,則履約保函應在本協議終止後_________個月期限內保持有效。

第五十六條

乙方對於為移走在供水工程設施用地上發現的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遺址、藝術歷史遺物及具有考古學、地質學和歷史意義的任何物品而發生的任何額外費用不承擔責任。第六章

供水工程的運營與維護

第五十七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

1.乙方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1)依據適用法律獨家向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內用户供水,合法經營並取得合理回報;

(2)根據社會和經濟發展的情況,保障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內水廠的運行、供水管網的正常維護以及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內用户供水服務;

(3)根據中國法律和本協議的要求滿足用户用水水質、水量、水壓、供水服務需求;

(4)履行協議雙方約定的社會公益性義務;

(5)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應當將項目合同報甲方備案;

(6)法律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甲方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的供水服務進行監督檢查;

(2)結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制訂供水服務標準和近、遠期目標,包括水質、水量、水壓以及維修、投訴處理等各項服務標準;

(3)制定年度供水水質監督檢查工作方案,對乙方的供水水源、出廠水及管網水質進行抽檢和年度綜合評價;

(4)受理用户對乙方的投訴;

(5)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

(6)法律、規章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五十八條

乙方經營的供水工程目前淨(配)水能力為_________立方米/日。見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範圍》。

第五十九條

乙方應按照城市規劃和供水規劃的要求制定經營計劃(包括供水計劃、投資計劃),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經營計劃的修改須經甲方同意。

第六十條乙方於開始運營日起_________日內向甲方呈報第一個五年和年度經營計劃。每個五年計劃執行到期前六個月應向甲方提交下一個五年經營計劃,每年十月底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經營計劃。甲方在收到乙方五年經營計劃後三個月內、在收到年度經營計劃後一個月內作出審查實施決定。

第六十一條乙方應在每年第一季度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經營情況報告並保證報告內容準確真實。報告內容應包括投資和經營計劃的執行情況、運營狀況、財務報告、規範化服務和供水服務承諾實施以及本年度服務目標等。乙方應將經營報告的主要內容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佈。第六十二條

在履約保函到期或解除之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不可撤銷的、獨立於本協議的有效的維護保函。其格式應為附件《履約保函和維護保函格式》規定的格式,或可為甲方接受的其它格式。第六十三條

維護保函的出具人為可為甲方接受的金融機構,並且保函金額為_________元,作為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的保證。

第六十四條

如果甲方在特許經營期提取維護保函項下的款項,乙方必須在提取後_________工作日內將維護保函的數額恢復到第六十三條所述之金額,並向甲方提供維護保函已恢復至該數額的證據。乙方必須在特許經營期結束前_________個月將維護保函增加至_________元。

第六十五條

如果乙方沒有遵守第六十四條的規定,並且乙方在收到甲方有關未遵守的書面通知後_________個營業日內未予以糾正,甲方有權提取維護保函下的剩餘款額和終止本協議。

第六十六條甲方行使提取維護保函金額的權利不損害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權利,並且不應解除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義務而對甲方所負的任何進一步的責任和義務。

第六十七條乙方應對取水設施、淨水廠、加壓泵站、主幹供水管網等主要供水工程的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檢修保養,並於每年_________月和_________月向甲方提交設施運行情況報告。第六十八條

乙方必須在特許經營期內按照附件《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維護方案和附件《工程技術方案》所述技術方案運營維護供水工程設施。

第六十九條

在運營期內如供水工程設施的任何部分需要替換,乙方必須支付必要的額外金額用以購買和安裝替換部分,並將替換情況説明報甲方備案。

第七十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如乙方需要建造新的供水工程時,必須經市政府書面批准,其建設費用應由乙方承擔。並應由雙方根據本協議下第五章所述條款規定的原則簽署補充協議。第七十一條

乙方必須保證水淨化處理設備、設施滿足淨水工藝的要求。在淨化處理各工序(車間),應配備相應的水質檢測手段。

第七十二條

乙方必須制定保障設備、設施正常運行及保證人身安全的技術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以及相關的安全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

第七十三條

乙方的運行操作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持證上崗。

第七十四條

乙方必須具備保證供水設施設備完好的定期檢查、維護和故障搶修程序及手段。第七十五條

乙方必須保證從事制水的人員按國家規定經過嚴格體檢,無任何傳染疾病。第七十六條

乙方必須建立完整齊全的主要設備、設施檔案並與實物相符。管網應具有大比例區切塊網圖,有完整閥門卡。第七十七條

乙方必須建立生產、經營、服務全過程規範的原始記錄、統計報表及台帳。第七十八條

乙方保證出廠水量、電耗、物耗準確計量,並按適用法律及時校準相關計量器具。第七十九條

為確保乙方履行本協議的義務,在不妨礙乙方正常運營和維護項目設施的情況下,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權在任何時候進入供水工程用地和接近相關設備進行監督檢查。第八十條

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代表可要求乙方提供下列資料:

1.淨水和原水質量的檢測分析報告;

2.設備和機器的狀況及設備和機器的定期檢修情況的報告;

3.財務報表;

4.重大事故報告;

5.計量器具校核證明文件;

6.甲方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八十一條

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運營和維護供水工程的義務,甲方可就該違反行為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乙方在接到上述通知後應:

1.對供水工程設施進行必要的糾正性維護;或者

2.書面通知甲方其對通知內容有異議,爭議應按照補償與爭議解決程序的規定解決。

第八十二條

如果根據爭議解決程序,認定乙方未能按照本協議維護供水工程和履行本協議項下其它義務(包括但不限於第一百一十四條所規定的情形),並且乙方在補償與爭議解決程序規定的期限內未能補救,則甲方可以自行或指定第三方進行維護和運營供水工程,與維護和運營有關的風險和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允許甲方及其指定的第三方的僱員、代理人和/或承包商及必要的工具、設備和儀器進入供水工程用地。甲方應確保維護和運營工作儘量減少對供水工程運營的干擾。

第八十三條如果乙方違反其運營維護供水工程的義務,則有關費用和開支必須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提取維護保函金額,但是需將所發生的費用和開支的詳細記錄提交給乙方。

第八十四條甲方有權對城市供水工程安全保護範圍內危害供水工程安全的活動實施處罰。

第八十五條經甲方同意,需要改裝、拆除或遷移乙方經營的城市供水設施,甲方需與乙方進行協商並達成共識方可進行。

第八十六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保證在緊急情況下的基本供水的應急預案。並在供水緊急情況下,嚴格執行供水應急預案,服從甲方的調度。

第八十七條乙方有權因啟動供水應急預案而增加的合理成本向甲方提出補償要求,甲方應選擇支付補償金,或調整水價,或延長特許經營期限給予補償。

第八十八條乙方應按照適用法律定時向甲方提供生產以及經營的統計數據。為了核實某些情況,甲可要求乙方對供水系統的性能和運轉情況提供統計資料。

第八十九條

乙方應無條件地向甲方提供有關供水服務和成本的信息和相關解釋。並應按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代表在場的情況下,對設備進行試驗和檢測,以核實設備的實際運轉狀況。

第七章供水服務

第九十條乙方應按照適用法律在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從事供水服務。

第九十一條由於城市規劃要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另外供水服務,甲、乙雙方應進行協商,努力就修改本協議達成共識。

第九十二條乙方應保障每日24小時的連續供水服務,在因擴建及設施檢修需停止供水服務時,應提前24小時通知用水户,因發生緊急事故或不可抗力,不能提前通知的,應在搶修的同時通知用水單位和個人,儘快恢復正常供水。停水時間必須在附件《供水服務標準》規定的期限內。出現或可能出現下列情況時:

1.一次暫停供水時間超過十二小時的,應當提前日報告並取得甲方同意;

2.需要對直徑毫米以上市政主幹管進行維修、造成供水影響較大的,應當提前日報告並取得甲方同意;

3.直接影響供水的重要設施、設備發生事故的,應當在發生事故後一小時內報告;

4.由於不可抗力或者突發事故造成臨時停水超過十二小時的,應當在發生事故後一小時內報告並採取臨時供水措施。

第九十三條乙方應按照本協議附件《供水服務標準》,實施規範化供水服務,向社會公開水質、水量、水壓等涉及供水服務的各項服務指標,接受社會的監督。第九十四條

乙方必須建立、健全水質監測制度,保證城市供水水質符合中國國家標準和其他相關標準。

第九十五條乙方應建立原水水質監測制度。對取用地表水原水的濁度、PH值、温度、色度等項目應每日進行檢測;對取用地下水的原水水質應每日進行檢測。對本地區原水需要特別監測的項目,也可列入檢測範圍,根據需要增加監測次數。

第九十六條

乙方應對出廠水和管網水進行檢測。水質的檢測項目、檢測頻率及採樣點的設置應符合中國國家標準和其他相關標準。

第九十七條

乙方發現水質問題,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九十八條甲方對乙方的供水水質進行全面監督檢查並進行評估。乙方必須允許甲方代理人或代表進入供水工程,並配合甲方代理人或代表進行水質監督和檢查活動。

第九十九條乙方必須按照適用法律設置管網測壓點,保證供水管網壓力符合相應標準。

第一百條乙方提供的供水服務,必須全部按表計量收費。乙方可以委託物業管理單位對用户實行抄表服務,但不免除自己應承擔的供水責任。在同一供水服務範圍內,乙方應保證同類用户交納同一水費、接受同一供水服務。

第一百零一條

乙方應按有關規定與用户簽訂《城市供水用水合同》。

第一百零二條

中國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乙方不得拒絕或停止向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內符合城市規劃及用水地點具備供水條件的用户供水。

第一百零三條

按照適用法律,乙方應向社會公佈用水申請程序,並有義務向辦理用水申請手續的用户提供諮詢服務。

第一百零四條

除水費及政府明文規定的收費外,乙方不得向用户收取其他任何費用。第一百零五條

乙方須建立營業規章並報甲方備案。

第一百零六條

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應隨時向甲方提供有關供水服務的書面報告,並作詳細的説明。第八章

收費第一百零七條乙方向公眾用户供水的價格實行政府定價。乙方按照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費標準向其服務範圍內的用水户收取費用。本協議生效日時的綜合水價是每立方米_________元。生活用水每立方米_________元,行政事業用水每立方米_________元,工業用水每立方米_________元,經營服務用水每立方米_________元,特種行業用水每立方米_________元。(注:本條適用於乙方直接向公眾供水的情況)第一百零八條

不同用水性質的用水共用一隻計量水錶時,除另有規定外,按從高使用水價計收水費。(注:本條適用於乙方直接向公眾供水的情況)

第一百零九條水費結算方式按照適用法律,實行週期抄驗水錶並結算水費。

第一百一十條按照適用法律,雙方同意水價調整原則、程序、時限在附件《水價調整協議》具體約定。

第一百一十一條甲方協助有關部門按照適用法律制定城市供水收費標準、收費監督政策的調整計劃。調整計劃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第一百一十二條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成本進行監管,並對乙方的經營狀況進行評估。(注:具體監管協議,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在附件《水價調整協議》中約定)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經營成本發生重大變動時,可提出城市供水收費標準調整申請。甲方核實後應向有關部門提出調整意見。

第九章特許經營權的終止與變更

第一百一十三條特許經營期滿,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終止。

第一百一十四條在特許經營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且未在收到甲方通知後_________日內糾正的,甲方有權提前通知乙方提前終止本協議:

1.擅自轉讓、抵押、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者抵押的;

3.因管理不善,發生重大質量、生產安全事故的;

4.未根據本協議規定提供、更新、恢復履約保函或維護保函的;

5.擅自停業、歇業,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6.乙方出現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放棄建設或視為放棄建設;及

7.嚴重違反本協議或法律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一百一十五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乙方擬提前終止本協議時,應當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應當自收到乙方申請的3個月內作出答覆。在甲方同意提前終止協議前,乙方必須保證正常的經營與服務。

第一百一十六條

甲方有權在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為的情況下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提前終止本協議,但是應按照本協議支付補償款項。

第一百一十七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如甲方嚴重違反本協議規定且未在收到乙方通知後_________日內糾正,則乙方有權通知甲方提前終止本協議。

第一百一十八條

未經乙方事先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或讓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或義務。但前述規定不得妨礙甲方的分立、或其同中國政府部委、部門、機構,或代理機構,或其中國的任何行政下屬機構,或任何中國國有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聯合、兼併或重組,並且只要受讓方或繼承實體具有履行甲方在本協議項下義務的能力,並接受對履行甲方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承擔全面責任,不得妨礙甲方將其權利和義務移交給上述機構和公司。

第一百一十九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協議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和義務。

第一百二十條除下述

第一百二十一條外,乙方不得對下列各項進行抵押、質押、設置任何留置權或擔保權益,或以其他類似方式加以處置:

1.供水工程用地的土地使用權;

2.供水工程設施;

3.本協議項下權利;

4.供水服務所需的乙方的任何其它資產和權利。

第一百二十一條為安排供水工程項目融資,乙方有權依適用法律以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給貸款人提供擔保,並且為貸款人的權利和利益在供水工程用地的土地使用權、供水工程設施或供水工程和服務所需的乙方的任何其它資產和權利上設抵押、質押、留置權或擔保權益。但此類抵押、質押、擔保權益設置(包括此類權益設置的變更)均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不合理地拒絕同意。

第一百二十二條乙方在開始運營日起_________年後才能進行股東變更。(注:請協議各方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建議一般為5年)

第一百二十三條

如因任何原因乙方主要股東發生變更(實際持股數列前2位的股東變更,包括通過關聯方持股使列前2位的股東發生變更),乙方必須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章特許經營權終止後的移交

第一百二十四條在第一百一十三條所述情況下,乙方在移交日應向甲方或其指定機構移交其全部固定資產、權利、文件和材料和檔案,並確保該等固定資產、權利附件《技術規範和要求》和附件《工程技術方案》規定的功能標準要求。乙方在未正式完成交接前,應善意履行看守職責,保障正常生產和服務。如本協議根據第一百一十四條和第一百一十五條終止,甲方應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的移交後日內按照乙方在融資文件項下尚未償還的貸款人的本金、利息、罰息和其它債務的金額補償乙方,在任何情況下,該補償金額應不超過按照甲方、乙方共同委託的資產評估機構對乙方移交的全部固定資產、權利所做評估的評估值。(注:1、甲方應視項目情況要求乙方的註冊資本金應達到一定的比例;

2、如項目公司是外商投資企業,其外資比例應符合國家外資准入政策。)如本協議根據第一百一十六條或第一百一十七條終止,甲方應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的移交後_________日內按照甲方、乙方共同委託的資產評估機構對乙方移交的全部固定資產、權利所做評估的評估值和乙方從移交日起_________年的預期利潤補償乙方。(注:評估時應考慮乙方已經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等因素)

第一百二十四條

在特許經營期滿之前不早於_________個月,乙方應對供水工程進行一次最後恢復性大修,並應在甲方在場時進行供水工程性能測試,測試所得性能數據應符合附件《技術規範和要求》和附件《工程技術方案》規定的功能標準要求。第一百二十五條

乙方保證在移交日後十二個月內,修復由乙方責任而造成供水工程任何部分出現的缺陷或損壞。如果修理達不到附件《技術規範和要求》和附件《工程技術方案》規定的功能標準要求。甲方有權就供水設施性能降低而從維護保函中提取相應金額獲得賠償。除非乙方的行為構成嚴重不當,乙方對甲方在上述保證期承擔的責任應限於維護保函。

第一百二十六條因法律變更導致任何一方根據第十三章提前終止本協議,甲方應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的移交後_________日內按照下述金額或標準向乙方支付補償:(注:雙方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公平合理地確定補償金額或標準)因不可抗力導致任何一方根據第十三章提前終止本協議,甲方應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的移交後_________日內按照下述金額或標準向乙方支付補償:(注:雙方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公平合理地確定補償金額或標準)

第一百二十七條

如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後_________工作日內向甲方或其指定機構移交其全部固定資產、權利、文件和材料和檔案,並確保這些固定資產和權利處於提前終止發生日的狀態。乙方在未正式完成交接前,應善意履行看守職責,保障正常生產和服務。因第一百一十四條和第一百十五條所述情況下的本協議提前終止給甲方增加的任何合理成本或費用,乙方應給予補償。

第十一章

違約與賠償第一百二十八條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當協議一方發生違反本協議的行為而使非違約方遭受任何損害、損失、增加支出或承擔額外責任,非違約方有權獲得賠償,該項賠償由違約方支付。上款所述賠償不應超過違約方在簽訂本協議時預見或應當預見到的損害、損失、支出或責任。如果違反本協議是由於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則甲方和乙方對此種違反不承擔責任。

第一百二十九條

對於是否發生違反本協議的情況有爭議,應按照在補償與爭議解決程序中規定的爭議解決程序解決。

第一百三十條

非違約方必須採取合理措施減輕或最大程度地減少違反本協議引起的損失,並有權從違約方獲得為謀求減輕和減少損失而發生的任何合理費用。如果非違約方未能採取上款所述措施,違約方可以請求從賠償金額中扣除本應能夠減輕或減少的損失金額。

第一百三十一條

如果損失是部分由於非違約方的作為或不作為造成的,或產生於應由非違約方承擔風險的另一事件,則應從賠償的數額中扣除這些因素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章

文件第一百三十二條

甲方和乙方對獲取的有關本協議和供水工程的所有資料和文件,必須保密。保密期至本協議期滿或終止後_________年。

第一百三十三條

對以下情況,第一百三十二條不適用:

1.已經公佈的或按本協議可以其他方式公開取得的信息;

2.一方以不違反保密義務的方式已經取得的信息;

3.以不違反保密義務的方式從第三方取得的信息;

4.按照適用法律要求披露的信息;

5.為履行一方在本協議項下義務而披露的行為。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和法律變更第一百三十四條

由於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時,任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發生前已發生的應付且未付義務除外)。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義務,其必須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結束後儘快恢復履行這些義務。

第一百三十五條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或法律變更影響的一方必須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發生之後儘可能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並詳細描述有關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的發生和可能對該方履行在本協議義務產生的影響和預計影響結束的時間。同時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第一百三十六條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任一方必須各自承擔由於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費用。

第一百三十七條

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或法律變更的一方必須盡合理的努力減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的影響,包括:

1.根據合理判斷採取適當措施併為此支付合理的金額;

2.與另一方協商制定並實施補救計劃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確定為減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帶來的損失應採取的合理措施;

3.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結束之後必須儘快恢復履行本協議義務。

第一百三十八條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是由於不可抗力定義中第6項原水惡化或供應不足,且該不可抗力事件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按本協議履行義務的時間,

1.從第一個原水惡化或供應不足之日起計算的連續_________個月期間內連續或累計超過_________日,並且

2.如在緊接着的_________個月期間該情形再次阻止乙方按本協議履行其義務連續或累計超過_________日,則甲方和乙方應通過協商決定繼續履行本協議的條件或雙方同意終止本協議。如果甲方和乙方不能按上款所述就終止條件達成協議,甲方或乙方的任何一方可在上款2所述的之後不少於連續或累計超過_________日後的任何時間給予另一方書面通知後終止本協議。

第一百三十九條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是由於不可抗力定義中第6項原水供應不足,且該不可抗力事件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按本協議履行義務的時間,從第一個原水惡化或供應不足之日起計算的連續_________個月期間內連續或累計超過_________日,則,如果融資文件要求,乙方可以在_________日期滿後不少於_________日後的任何時間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協議。第一百四十條

如果任何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全部或部分阻止甲方或乙方履行其在本協議義務的時間,在某一連續_________個月期間連續或累計超過_________日,雙方必須協商決定繼續履行本協議的條件。第一百四十一條

如果甲方和乙方不能按第一百四十條所述就繼續履行本協議的條件達成協議,則甲方或乙方可在第一百四十條所述的_________日期滿後不少於_________日的任何時間,給予另一方書面通知後終止本協議。

第十四章保險

第一百四十二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乙方必須自費購買和維持附件《保險》所述的保險。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該等保險。乙方必須使甲方列為保險單上的共同被保險人(受益人)和使所有保險單均註明保險商在取消保險或對之進行重大改變之前至少___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

第一百四十三條

乙方必須促使其保險公司或代理人向甲方提供保險證明,以證實按照第一百四十二條獲得的保險及相關文件。

第一百四十四條

乙方未能按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百四十三條要求投保或獲得保險證明,不得減輕或以其他方式影響乙方依本協議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第一百四十五條

如果乙方不購買或維持根據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百四十三條所要求的保險,則甲方有權購買該保險,並且有權根據本協議從履約保函或維護保函款項中提取需支付的保險費金額。

第十五章

通知第一百四十六條

本協議的任何通知應以中文書面形式給予,應派人送達或掛號郵寄、電傳或傳真發送,任何一方如需改變上述通訊方式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收到這種通知後這種改變即生效。

第十六章

爭議解決第一百四十七條

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內,雙方代表應至少每半年開會一次討論供水工程的建設、運行以便保證雙方的安排在互相滿意的基礎上繼續進行。

第一百四十八條

對於甲方可能在任何司法管轄區主張的其自身、其資產或其收益對訴訟、執行、扣押或其他法律程序享有的主權豁免,甲方同意不主張該等豁免並且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不可撤銷地放棄該等豁免。

第一百四十九條

雙方同意,如在執行本協議時產生爭議或歧義,雙方應通過協商努力解決這種爭議,如不能解決,雙方同意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_________。(注:只能選擇一種方式)第十七章

適用法律及標準語言第一百五十條

本協議用中文書寫,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所有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第一百五十一條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十八章

附件附件一、《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範圍》(注:根據項目情況,分別確定工程情況和範圍、經營服務範圍)

附件二、《工程進度》

附件三、《履約保函和維護保函格式》附件四、《項目和企業相關批准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初步設計審批、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外國設計商的資質審查及設計合同、設計承包合同的批准、外國建設承包商資格審批和資質證書、建設施工合同備案、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環保設施的驗收、竣工驗收、衞生許可證、土地復墾驗收、供水設施產權登記及其他權利登記、公司登記和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財政登記、統計登記、海關登記備案、勞動管理有關事項、項目融資的批准和登記等)(注:請協議各方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相應修改)

附件五、《技術規範和要求》(注:對於新建項目,應考慮包括初步性能測試和最終性能測試的要求)

附件六、《設施維護方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供水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3

合同雙方  特許者: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編碼:  被特許者:(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編碼: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許方式和內容  

2.1乙方自願申請加盟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後,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特許企業名稱:(以下簡稱特許企業)  登記註冊地:  法定代表人:職務:  特許企業性質:  經營地址:  編碼: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築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特許企業的經營範圍。  

3、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萬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  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後,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再退還保證金。  

3.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後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賬户。  

3.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後的是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户。  

3.6甲方賬户所在地為: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鑑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有權檢查和審核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築面積為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於個),並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5.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並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公司標誌。  

5.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6.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6.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6.3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於次月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甲方派出人員  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係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商標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  “商標”指甲方註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註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於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範圍,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註冊該商標的申請。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於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9.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險  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特許企業的財產及僱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

1、違約與處罰  1

1.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1

1.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

2、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

2.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

2.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於分立、合併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範;  1

2.3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1

3、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1

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註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

3.2乙方應在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1

3.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1

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水為、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  由於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

5、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蘇州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

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

7、附則  1

7.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後,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

7.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

7.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供水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4

簽署本合同,旨在通過分部使店獲得總部(_________公司)開發的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店,並獲得分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項目

分部許可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為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許可分部以分許可的形式發展店。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係

分部基於與總部簽署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獲得總部的許可,在_________區域範圍內發展商,許可其設立店。

分部與商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總部對分部與商之間簽訂的本合同的審查,總部依據本合同對店享有的權利,以及在實施本合同過程中對店的管理與監督行為,並不表示總部與商之間存在直接的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總部不是本合同的當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總部的特許經營權,除本合同有明確規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總部不對商(店)承擔任何義務與責任,商不得依據本合同向總部主張權利。

在總部與分部之間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終止時,總部有權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或終止。總部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臨時行使分部依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商(店)應當直接向總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店不是分部或總部的人或業務代表。店不得以分部或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分部或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分部和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商與店

第五條 商

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____歲至____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為_________;

(三)有____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註冊資本為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淨資產為____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條 店

店應當註冊為_________,並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並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____平方米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

店應當按照規定的要求進行裝修,經分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製作)的招牌,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第七條 合同文本

分部與商簽訂的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未經總部同意,分部與店不得擅自修改。

第八條 合同審查

分部與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後,應當將合同副本、合同附件和有關資料,以及商先行簽署的《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報總部審查。

總部收到後,應在_________日內作出決定。經審查合格,總部將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本合同自總部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時生效;如不符合總部規定,總部將不予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本合同不生效。

在總部審查批准期間,分部和商均無權終止本合同。如未經總部審查批准,費返還商。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 許可的權利

分部許可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註冊的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註冊號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為_________,登記機關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_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供水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特許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加盟方)

第一條合同總則

1.為了拓展_____________品牌產品銷售市場,甲方推出____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

2.鑑於乙方申請,甲方根據加盟計劃,授予乙方專賣店或專櫃特許經營權。

3.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的經營,接受甲方授予的單店單櫃的特許經營權並願意成為_____________特許專賣之成員。

4.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基本保證與要求

1.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只從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處購進甲方品牌的產品。

2.甲乙雙方嚴格執行____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以利於_____________產品市場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_____________特許專賣統一的經營模式,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按甲方規定的產品價格定價銷售。

第三條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條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範圍

1.甲方特許乙方於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專賣店、專櫃使用_____________商標、商號,並以_____________的經營模式經營_____________系列產品,乙方以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

2.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不得超越許可範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第五條加盟費用

1.乙方於簽訂本合同之日起,按級市場的加盟費標準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乙方在首批進貨之前向甲方交納經營保證金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此款將按本合同約定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專賣店地址

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區域內開設_____________專賣店。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_____________張)及營業執照複印件交甲方存檔。

2.因地域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加盟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才能變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區域以外新建____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必須經甲方同意,並與甲方簽訂另外的_____________專賣店加盟合同。

第七條商品的進貨、換貨

1.在本合同簽訂後的二月內,乙方須向甲方首次進貨,按專賣店規模,首次進貨量____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第一次進貨由甲方統一配貨。

2.乙方經營期間商品補充由乙方根據經營情況決定,並提前一週傳達至甲方。

3.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發貨清單上的商品。

4.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進貨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所進商品在包裝完好,沒有人為破損及蟲蟻咬壞,並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諾100%退換(過季商品退貨量另行協商)

6.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收到的貨物屬商品質量問題的,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為殘次商品除外)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供水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6

商品特許經營合同

特許人:

受許人:

第一部分序言

各方對下列事項達成一致:

第1條宗旨

特許人授予受許人在特許經營下商品化經營(製造)下述產品(服務)之權利,或者接受根據本合同條款在該建築物內和在第4條所規定的區域執行特許經營協定。

第2條受許人法律地位

2.1受許人以自身名義,自付費用,作為單獨的商人進行其活動。因此,他須尊重對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和商業的要求。作為一個獨立的商人,受許人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一切贏利中獲利。

2.2受許人不是特許人的代理人、買賣代表,也不是他的僱員或合夥人。受許人不是作為特許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許人無權以特許人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人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人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3條授予的各項權利

為了使受許人正常經營,特許人授予受許人下列各項權利:

(1)使用代表___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樣的權利,經依照_________登記為產品(服務的)的商標(使用登記為_________專利的製造技術的權利);

(2)使用_________名字或標誌的權利;

(3)查閲並使用作為本協議附件,稱作_________文件所規定專有技術的權利;

(4)在引進以及經營過程中協助受許人從技術、商業、法律和經營受益的權利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中有規定。

(5)出售和使用特許人制造的產品(由指定的供應商)意即_________。

第4條區域

使用授予受許人特許經營的權利應在本協議附件3所載地區和建築物中行使。受許人未經特許人從事前或經書面許可,不應變更其建築物地址。

第5條專屬性

5.1在本合同期間,在第4條所載區域中,特許人承諾:不將本特許經營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本身不從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許經營,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所有在法律上或事實上控制特許人,或為特許人所控制或與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認為是第三方。

5.2在本協議期間,受特許人應在第1條所載的建築物內獨自經營特許經營;不得在第4條所載的地域之外與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尋求客户。

第6條期間

本協議在簽字之日生效,為期_________年。

本協議自動延長連續的年期,除非特許人或受許人在第一個期限屆滿前或第一個延期屆滿前至少_________月發出通知。通知應採用掛號信或其他可以準確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可用以計算通知期間)的書面傳遞手段。

本協議在簽字日生效,期間可不確定。

各方應提前月通知將終止本合同,用掛號信或其他可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是該通知期間的起始日)的傳遞手段。

第二部分總則

第7條善意

各方應本着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特別應當盡其全力,彼此應表明其謹慎、忠實和合作態度。各方同意在合同範圍之內,他們的關係為合作關係。上述條款是一項實質責任。

第8條遵守國家法律

受許人遵守適用的法律,並應有必要的授權。

第9條特許人的質量標準

受許人如第1條所載出售(製造)產品(服務),在特許人網絡的牌號商標形象方面,應當與這些條件方面保證保持完善的和諧和組織。

為此,受許人特別應遵守下列規定:

9.1建築物

(1)受許人在和建築物裝飾以及產品(服務)的展示方面都應嚴格遵守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經營人規格所規定的條件。至遲本協議簽字之日,特許人應對裝修費用給受許人一個粗略估算。此項粗略費用由受許人承擔。在本協議履行之中,特許人對於上述規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補充安裝、改造等,其費用均由受許人負擔。

(2)受許人在遵照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人指示的同時應自負費用,保證完全維修建築物。

9.2授予的各項權利

(1)受許人應按照所列條款,並在其界限內,使用第3條所規定的工業和知識產權。受許人除了在出售第1條所列產品(服務)外,不得為了別的目的,使用這些權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以任何理由使用這些權利。

(2)受許人應自負費用,在建築物內外添附特許經營的明顯的標誌,包括特許人許可受許人使用的店鋪標誌。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添除其他明顯的成分,不論9.2.3第2項如何適用。費用由受許人負擔,連同保險費用、維修費以及有關的税款(如果有的話)。

(3)受許人應在一切通信、發票以及在其從事活動中使用的商業和廣告文件中,及在從事商業活動的建築物上使用“_________”名稱。受許人也可標出其公司的名稱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不可發生混淆;受許人的身份不損害特許人名稱、標記或標誌的形象。

9.3關於客户的形象:為了尊重客户關於網絡牌號和商標的形象,受許人應當:

(1)按照適用於特許經營活動的商業習慣從事特許經營;

(2)不影響第26.1條規定,保持第1條所載商品足夠的庫存量以立即滿足客户的需要;

(3)在數量上和質量上聘用必要的職工,並保證這些職工在儀表和與客户的關係方面能符合特許人的規格,這些規格載於手冊,作為本合同的附件2;

(4)嚴格認真地尊重他對貨物(服務)供應商的承諾,特別是,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供應人支付金額;

(5)不影響第11條規定,不得出售可能損害網絡牌號形象的任何產品(服務);

(6)將自行制定的廣告計劃事先提交特許人書面同意,同意只限於廣告的性質,而不涉及銷售條件,例如廣告的價格;

(7)對於供應的不符合本協議附件2所規定的質量標準的所有物品(服務),保證立即替換或給予補償;

(8)受許人對顧客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地對待。

9.4從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所述的技術、商業和管理角度看,受許人應適應特許人所確立的商業方法。受許人除為出售第1條所指商業(服務)外不得為任何目的使用這些方法,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使用。為了維護網絡的共同身份和名譽,特許人應對受許人給予幫助和建議。受許人應按第16.3條規定的條件舉辦廣告和促銷活動。

9.5監督程序

(1)特許人每季度次,最少事前48小時書面通知(選定日),於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時間充分進入受許人的建築物,以便特許人得以確信受許人符合本合同各項條件。為此,在特許人的要求和專家(公司審計、律師_________)協助下,可對受許人的狀態進行財務和法律審計。此項費用應由特許人負擔。在受許人方面,受許人在回答特許人(或其他經授權的人)提出的問題和自發地提交所有有用的資料時,向特許人提供完全的和忠實的合作。

(2)受許人應向特許人儘可能快地提供有關企業商務、財務或技術的全部要求的資料。每(年、季度等等)受許人都應向特許人提交下列文件:會計報表,對其餘的資料,受許人應在每月最後一天向特許人提交有關會計文件,以便特許人確定第14條所規定的定期費用。

第10條保護特許人的各項權利

10.1受許人應立即將侵犯或濫用商標、商業名稱或其他簡稱以及任何侵權或不正當競爭情況通知特許人。

10.2受許人應就法律程序向特許人提供必要的幫助,以便在訴訟中成功地得出結論。此項幫助引起的費用應由特許人(或受許人)負擔。在事前書面通知後,受許人如果在法律上能這樣做時,應進入任何有用的法律程序,以便特許人的權利得到確認。訴訟費用應由特許人(或受許人)負擔。

第11條不允許競爭

11.1受許人不得在本合同第4條所規定的地區內:

(1)直接地或間接地、獨立地或作為一僱員,代表他自己或者使用任何其他人的名義,進行具有類似性質的任何商業活動而按本協議所述條款銷售產品(提供服務)。

(2)給予金融援助或投資於一家競爭者公司,而此類援助或投資使他能對公司的經濟活動產生任何影響。

(3)如果不遵守上述11.1條中規定的義務,應依法支付合同賠償金,無須任何事先通知。

11.2如果受許人決定開發一家非競爭性的公司,必須事先書面通知特許人。

11.3本合同無論以任何理由終止後,第11.1條內容繼續適用一年。

第12條祕密

12.1受許人在其與特許人的來往關係中所獲得的一切信息,無論此種信息的形式和目的為何,均視為祕密。但是,對祕密信息的表述不適用於:

(1)本合同簽字之日已是眾所周知的信息,並非由於受許人未盡義務而導致眾所周知的信息。

(2)當特許人傳達信息給受許人之日,後者早已持有該項信息並能證明其確已持有的信息。

(3)由有權透露的第三人透露給受許人的信息。

12.2受許人承擔義務不直接或間接地把從特許人獲得的祕密信息傳達給任何第三方,但工作人員或任何其他履行本協議所列義務所必需的信息除外。

12.3特許人保證他本人或其下屬履行本協議義務的任何其他人不於本協議規定的範圍之外使用祕密信息。

12.4按法律規定或事實上控制了受許人或受到受許人單獨或聯合控制的任何個人或公司,均被視為履行本協議義務的人。

12.5履行本合同的工作人員在按上述工作義務蒐集信息時應認識到本合同的存在和所傳達信息的祕密性質。受許人保證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工作人員在接受信息之前就應該遵守祕密信息的機密性和禁用的義務,如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一樣。他們的就職合同應該包括如下條款:保密規定未得遵守時,特許人有權對工作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採取直接行動。在任何情況下,特許人對其工作人員透露或使用祕密信息完全負責(甚至在他們的就職合同終止以後或這些僱員離職以後)。

12.6只要祕密信息尚未公開,受許人就不應透露或使用祕密信息於任何其他目的,在合同有效期內和終止後均如此,不論終止的原因是什麼。本條亦適用於第28條所述轉讓的情況。

第三部分特許使用費/價格

第13條初始費用

為了獲得受許人的身份和加入的權利,受許人必須付給特許人一筆金額的特許使用費。

特許使用費在本協議簽字時以支票支付。這筆一次總付的金額包括特許人為執行特許(協助、培訓等)而給予受許人的所有好處,不包括第1條所述商品(服務)的供應和第9.1.1條所述受許人的費用。

第14條分期支付

14.1為了回報他在本合同中所接受的好處,受許人應當每月(或每季)付給特許人相當於上月營業額的%的費用,營業額的計算參照受許人開給客户的賬單總額,無論是否已兩訖。賬單金額即實際價格(已扣除不包括現金折扣在內的所有折扣),包括一切附加費用(例如包裝、運輸、保險等等)和進口關税或其他税,這些費用、關税或其他税在發票中分別涉及。營業額是特許人開給受許人的賬單金額,無論是否付訖,但不包括進口關税或其他税。

14.2特許人按第9.5.2條規定,在從受許人獲得的信息的基礎上應在每月(季)末開出天內應付的發票。在特許人的總部由辦理支付事宜。

14.3任何6個月期限(年)的特許費用總額不得少於法國法郎。此最低金額將於每年在簽訂本合同的週年時按下列指數予以調整,無需事先通知。如有必要,特許人每6個月開具一張規範化發票,按第14.2條規定支付。

14.4如遇不付款情況,對所欠款項應罰利息,每月,不需事先書面通知。

14.5受許人應從由特許人指定的一家銀行,即_________(享有國際聲譽的銀行)取得對受許人可按本合同規定應予以支取的全部金額的一項聯合責任擔保,最高金額限為_________。最遲於本合同簽字後_________天,受許人應向特許人提交全部銀行單據。

第四部分品牌、商標(專利)

第15條獨家(非獨家)使用權

特許人按本合同第3條的規定和第4條關於地區的規定授予受許人以使用品牌、商標、專利的獨家權利或者非獨家權利等,但此種使用權限於第1條所規定的對產品(服務)之銷售。

第16條特許人義務

16.1第3條所述之品牌和商標已按本合同附件5關於登記的規定在指定地區合法登記在案,此項登記將在及時支付所有特許合作費和及時續登的情況下繼續有效。特許人是品牌、商標持有人(有使用權),因而有資格授予受許人使用的權利。受許人對這些權利的使用並不妨礙任何第三方在按本合同規定的地區內的權利。在合同簽訂時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抱怨和聲稱對品牌或商標擁有權利的行動或者未來有任何可以預見的行為。

16.2特許人同意在本協議期間和直到特許經營終止前暫借給:

(1)使用品牌或商標招牌或標誌、尺寸_________,按附件4規定的條款豎立在辦公樓外面。

(2)顯示品牌或商標的內部招牌。

16.3特許人應在國內外宣傳品牌或商標。特許人將全力保證使受許人從此種宣傳中得到,特別是他對受許人的業務予以認定。特許人應每年一次向受許人提供他的宣傳計劃和廣告活動,並要求後者提出必要的建議或意見,以保證此活動卓有成效。一旦每次宣傳活動開始,特許人應儘快向受許人提供必要的資料(招牌、小冊子、標語牌、小紀念品、樣板、樣品等);費用由前者承擔。

第17條受許人義務

受許人應根據本協議第9.3條在規定的地區宣傳品牌和商標,並在年度預算中至少撥出經費_________以完成此項任務。

第18條協作

雙方同意相互協商和合作,以便提高品牌和商標在公眾中的知名度。

第五部分專有技術(技術訣竅)

第19條非獨家使用權

根據本協議附件2所述文件“_________”之規定,特許人給予受許人獲得並使用有關技術的權利。

第20條特許人的義務

20.1特許人應保證受許人的初始的和後續的培訓:

(1)在任何活動開始之前,特許人應對受許人及其職工進行培訓,使他們熟悉各種條款以及網絡的技術、金融、商務和管理程序。培訓共天,由特許人通知時間和地點。組織培訓的費用由特許人負責,但差旅費和食宿費由受許人負擔。

(2)在本特許協議有效期間,特許人應在年度基礎上在_________月份內組織一次天的培訓研討會,由受許人及其僱員中的有關人員參加。研討會將按特許人擇定的時間和地點舉行。組織此類培訓的費用由特許人負責,但差旅費和食宿費由受許人負擔。

(3)特許人應根據受許人的要求,並在受許人負擔費用的情況下組織課題研討班,時間和地點由受許人確定。

20.2在初始培訓計劃期間,特許人應向受許人提供一份_________的全套文件以及特許人認為有必要的其他培訓資料。受許人應保證勤奮地使用這些資料和文件。在特許合同期間,至少每月(每季)次特許人應向受許人提供中不同方面問題的解説;費用由前者承擔,以保證對某些問題的解釋清晰無誤,並介紹特許人和其他受許人的經驗。受許人可以參加編寫上述解説或提供其接收到的任何信息。

20.3如果特許人決定改變某些實施的方法,他必須立即書面通知受許人。因此,特許人應當經常地、每年不少於次地向受許人提供手冊的任何修訂,並向他提供新版的手冊,費用由特許人負擔,以保證受許人能始終保有最新版的手冊。

第21條受許人的義務

21.1受許人應進一步發展他按第20.1條和第20.2條規定,從特許人那裏獲得的專有技術以及按第20.3條所為的革新。

21.2受許人及其職工應參加按第20條規定所組織的必要的初始訓練班。

21.3受許人應向特許人提供一切能改善網絡的建議和他從經營特許活動中獲得的經驗。受許人同意為了特許網絡的利益向特許人提供關於這一專有技術的使用情況。

第12條規定的條款,包括必要的改動,均適用特許人。

特許人應保證,特別是向受許人提供專有技術時,通知他們此種信息的祕密性質,因而要保證他們保守祕密和遵守不使用信息的義務。特許人也須保證在其違反祕密協議時,受許人享有直接提起訴訟或採取其他行為的好處。

第六部分協助

第22條協助

特許人應按照下述各條向受許人提供第3條規定的商業、法律、管理和技術協助。

第23條特許人的義務

23.1特許人同意在任何特許經營開始之前向受許人提供下列服務:

(1)建立特許業務之前的市場調查;

(2)向受許人提供包括安排、場地裝修和產品(服務)展示標準在內的説明;發展業務所需的清單;向受許人提供一名裝修人員以實現此安排;

(3)向受許人提供示範的裝修條款和有關受許人許可範圍內進行改制的建議;

(4)向受許人提供最低有_________預算的場地進行開業廣告宣傳,並就受許人為開展特許經營而進行的任何廣告宣傳活動提出建議。

23.2為達到本合同條款之目的,特許人應當:

(1)滿足受許人有關商務、法律、技術、管理方面的任何要求;

(2)根據受許人的要求向其提供關於其他受許人在上一年所獲交易結果及其預計銷售的任何資料;

(3)至少每隔1年(每隔2年)進行一次市場調查;

(4)根據受許人的要求,自負費用派一人負責特許活動,以便在1年中的’最多天內向受許人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七部分供應產品

第24條供應的義務

為特許經營之目的,特許人應按照下述各條規定向受許人提供第1條所述的產品。

第25條特許人的義務

25.1特許人應當在收到訂單之日起最多_________天內實現受許人的產品訂單。

25.2供應第1條所列貨物應受下列約束:

(1)銷售條款(指明適用的貿易術語通則)其內容和本合同的附件6後,由國際商會定義和解釋。

(2)特許人的一般銷售條款,其內容見附件7,即不得背離上述a款及本合同的規定。

第26條受許人的義務

26.1受許人應當從特許人(或從指定的供應商,即)排他性地獲得產品。為滿足客户的需要,受許人應當設立和維護其固定價值最少不低於_________法國法郎(每一年,以後每年按第14.1條規定的年產值_________%)的存貨。該價值參考受許人的購貨總值在扣除增值税、回扣和特許人給予的折扣後的價值來確定。

26.2受許人應向特許人購買商品,其最低總值應為:第一年_________法國法郎;第二年_________法國法郎;這些數量應參照特許人的發票來確定,不包括增值税,並應扣除任何獎項、回扣和折扣。

26.3受許人應確保最低有第14條所規定的第一年產值的_________%,以後每年增長_________%。(如果受許人在相應的年份超過這個最低百分比,受許人有權享有超過部分_________%的折扣,該折扣應由特許人在財務年度結束之日起_________天內給予受許人。)每年年初,雙方商定來年的銷售目標,受許人應採取各種有效手段,確保該定額能夠實現。

26.4受許人應最遲在每季度的最後一個工作日,向特許人提供下三個月的預計訂單。特許人無義務實現與預計數有至少30%不同的任何訂單,並且不因此對任何損害承擔責任。

26.5作為一個獨立商人,受許人自由確定銷售產品轉售價格。受許人應通知特許人準備採用的價格以及有關確定價格的任何變化(折扣、回扣_________)。特許人應向受許人提供一個推薦性的轉售價格。受許人若不按此推薦行事,不構成違約。但是,按照合作的精神,受許人應努力尊重此推薦以便確保在市場政策和廣告宣傳方面的一定協調。因此,受許人不應給予可能損害特許網絡形象的回扣或折扣。

26.6受許人可以自由決定產品轉售條件,但有義務保證向其客户提供本協議附件2手冊中描述的特許人的擔保。

26.7受許人應自負費用,按照附件8的規定和取得附件8手冊中規定的有關金額的保險單。在簽署本合同後最遲天內受許人應向特許人提供保險單及已付保險費的證明。受許人應要求在保險單中訂立一個條款,由保險公司通知特許人任何未付保險費的情況。

第八部分合同的轉讓–分包公司

第27條特許人轉讓和分包公司

特許人可以轉讓分包本協議中的任何或所有義務。

在不遲於_________天內,他應當通過掛號回執信將轉讓或分包通知受許人。

除非有受許人的事先同意,特許人和受許人應當對通知日(掛號信的收到日期應予考慮)存在的所有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28條受許人轉讓和分包公司

28.1本合同是在考慮了受許人的本人情況後訂立的,因此沒有特許人事先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免費或以其他方式向任何第三人轉讓或分包本協議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和義務。如果考慮第三人的情況,則該第三人應當是控制受許人或者被受許人共同控制下的任何人或公司。

28.2受許人必須向特許人提供候選人的完整地址、交易條件以及特許人要求的任何進一步信息。特許人應當在收到受許人轉讓請求後不遲於幾個月內以掛號回執信向受許人通知其決定。

28.3考慮到本合同的性質,特許人在考慮提議的候選人和交易條件時享有充分的權利。轉讓要約中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出候選人自負費用承擔受許人過去或將來的權利和義務。分包要約中,必須要求候選人明確同意遵守第12條所述的保密條款。

28.4如果特許人同意轉讓,受許人應當:

(1)在協議訂立後_________天內,向特許人支付固定數額法郎,以補償對受讓人進行培訓和協助的費用。

(2)在轉讓之日起一年期間內,在第4條規定的區域遵守第11條不得競爭條款。

(3)與受讓人一起對特許人同意轉讓通知(收到日期應予考慮)之前的所有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部分合同的終止

第29條不可抗力

29.1如果特許人和受許人由於其不能控制的情況而不能履行其義務,本協議的履行可終止。不能控制的情況應理解為由任何一方不應負責的事件造成,而從商業或生產的觀點看,任何一當事人不可能履行其義務或者該事件可能使得該履行不現實。該事件直接影響一方當事人如期履行其義務的能力,包括戰爭、自然災難、政府行為、社會騷亂(罷工、封鎖_________)。

29.2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當事人必須在_________天內以書面方式,必要時以傳真或電傳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該事件的發生,除非特許人和受許人國家間的所有通訊方式均受影響。在此情況下,該當事人應當儘可能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內未能這樣做,他將不能繼續從本條規定中獲益。聲稱遭遇不可抗力的當事人應當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以便限制由於不可預見事件可能造成的所有損害。

29.3如果不可預見的事件持續1個月以上,另一方當事人可通過掛號回執信在_________天內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並且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30條提前終止

如果特許人或受許人任何一方嚴重違反合同,另一方當事人可以通過掛號信回執,不經任何必要通知,終止本合同。終止合同的決定在收到掛號信時立即生效,但不妨礙進一步索賠的損害賠償的權利。

嚴重違約是指_________。

如果特許人或受許人任何一方已有無償付能力的風險,例如,產生了受破產威脅主張的債務,扣押令、欠税、公司債務、銀行賬號凍結以及破產、因破產而欠債務、法院監管或者任何其他形式的自願或強制清盤,終止本合同。終止決定在收到掛號信時立即生效,且不妨礙進一步要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第31條股權變化

如果特許人或受許人的股東有重要變化,本合同終止。

重要變化是指影響代表公司資本的多數股票持有情況的任何變化或者附屬於該股票的投票權的任何變化。

本合同不因特許人或受許人股東有重要變化而終止。

第32條效力

32.1如果本合同終止,不論終止理由如何,受許人應當:

(1)在收到特許人書面要求_________天內,返還特許人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不管物品的形式或目的(手冊、小冊子、標誌、樣品_________)如何。

(2)消除可能提醒客户其以前特許的所有直接或間接的引用之處。

(3)按照第23.2條規定轉移終止時存在的所有存貨。

32.2如果本合同終止,不論終止理由如何,特許人應取回終止之日的所有存貨,交換原來的售價。如果本合同終止,不論終止理由如何,特許人應當保證在同一地域內指定的新的受許人取走終止之日存在的所有存貨,交換已支付給特許人的原來的售價。

第十部分其他規定

第33條某條文的無效

如果某個條文被認為是無效的,該無效不應影響整個協議。

雙方當事人同意,如果可能,將根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基本關係儘可能客觀和誠信地用能夠反映他們意願的條文替換被宣告無效的條文。

第34條合同的範圍

34.1本協議產生當事人的全部權利和義務,並且替代此前存在的任何合同。

34.2本協議僅可通過雙方當事人簽字和寫明日期的附加書面條文來更改和修正。

第35條放棄

本協議中一條或其他條款的不適用、與其他條款之具體而明確的背離,不應解釋為受許人放棄了其他條款之權利。

第36條適用的法律

本協議受_________法律管轄。

第37條爭議

任何直接或間接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爭議應明確地按照國際商會調解和仲裁規則,由指定的仲裁員解決。

仲裁地點應為_________,程序應以_________語言進行。

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僅登記地法院有管轄權。

本條也適用於第三人和人數眾多被告的合併審理、附帶請求和司法追加。

本協議正本兩份,各方當事人承認已收妥了自己的一份。

特許人(蓋章):_________受許人(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水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7

區域特許授權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區連鎖發展商: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願成為甲方之省(市)級地區連鎖發展商,甲方通過對乙方經營理念、營銷模式、管理能力等多方考核,同意乙方成為其地區連鎖發展商。經雙方共同協商,約定條件如下,並共同遵守:

一、區域特許經營權的授予和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作為“ 連鎖體系”的區域特許經營發展商,享有在省(市)級區域使用連鎖體系開設直營店並發展區域加盟店的權利,但該項權利只能在雙方已確定的 省(市)行政區域內使用。

2、甲方授權乙方使用“ ”商標(包括文字和圖形)和商號,並在上述特定地區授權乙方代為發展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並向特定區域內加盟商提供技術支持、產品配送、監督管理等項服務,甲方對乙方的上述服務支付相應的報酬。

二、特許經營授權的內容、期限及地域

1、內容:

甲方同意乙方以特許加盟的方式成為甲方的地區連鎖發展商,使用甲方統一的商標、商號及整套的企業識別系統(CIS),依甲方之經營模式並按本合同及標準作業手冊的規定進行本合同確定的業務。

業務範圍包括:(1)、在甲方的指導下,乙方在特定省市區域內開設自己投資的直營店;(2)、發展加盟商,同時向加盟商提供管理、培訓、技術支持和指導等服務,履行其區域連鎖發展商的職責;(3)、在特定省市範圍內經銷甲方的產品,並向其區域內加盟商提供產品配送服務;(5)、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的其他業務。

2、期限:

自公元200 年 月 日至 200 年 月 日止(共 年)。

3、地域和地址

授權的地域範圍是: 省(市) 市(區);

三、各種費用及支付方式

1、加盟金:

加盟金是乙方加盟甲方,獲得甲方商標、商號、整套的企業識別系統和管理手冊的使用權並享受甲方提供的所有支持和服務,而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的第一筆款項。加盟金為人民幣萬元,應於本合同簽訂後5日內支付。

2、保證金:

乙方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作為保證本合同確實履行的費用。保證金為人民幣元。本保證金應在簽訂本合同後一年內以支票或電匯等方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拖欠甲方的任何款項,甲方有權以保證金中相應數額充抵。合同終止後,甲方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3、區域加盟金分成

區域加盟金是指在乙方參與下,甲方與區域內加盟商簽訂特許合同中規定的加盟金的總和。分成方式為甲乙雙方各佔50%,逐月核算,逐月支付。該分成作為乙方代為發展特定區域內加盟商,並向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提供技術支持、產品配送、監督管理等項服務的報酬。

4、權利金

權利金是乙方使用甲方的各項權利並得到各項支持服務而應按年度定額向甲方繳納的費用。乙方須在每個經營年度(經營年度是指簽訂合同的次日至下一年度的當日)結束後5日內向甲方繳納該年度權利金。權利金的標準為:。

5、區域權利金分成

區域權利金是指在乙方參與下,甲方與區域內加盟商簽訂特許合同中規定的權利金的總和。分成方式為甲乙雙方各佔50%,逐月核算,逐月支付。該分成作為乙方代為發展特定區域內加盟商,並向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提供技術支持、產品配送、監督管理等項服務的報酬。

四、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的商標、商號、企業識別系統及其所提供之其他經營知識、技術或資料所有權屬於甲方。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區域加盟商按照規定統一使用甲方的企業識別系統。

3、甲方有權對乙方及區域加盟商的經營管理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同時,甲方有權委託其他住址和機構代為行使上述權利。

4、甲方負責輔導乙方運營的整體規劃,包括加盟發展規劃、人力資源配置、業務開發流程、經營管理方案等內容。

5、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標準作業手冊》。

6、甲方不定期到乙方公司及店面做營運輔導,並擬出報告給乙方參考。

7、甲方應向乙方配送其體系內有特色的、乙方享有獨家經銷權的產品。甲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向國家審核合格的供應商購買。

8、為提升品牌形象與乙方效益,甲方應在全國定期與不定期進行廣告宣傳。甲方在作全國性廣告促銷活動時,應提前通知乙方(全國性廣告促銷活動是指由甲方統一策劃,並在全國所有農化產品營銷公司範圍內統一實施的廣告促銷活動)。

9、甲方為乙方提供關於培訓、研修等服務。

(1)、甲方負責提供營運期間的各種崗位及技能培訓。

(2)、培訓費用分擔:培訓如在乙方所在地舉辦,則師資、教材、場地等關於訓練的費用由乙方負擔;如在甲方所在地舉辦,上述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甲方統一的商標、商號、管理軟件、經營作業手冊及整套的企業識別系統(CIS)的使用權,並有權獲得甲方的營運輔導。

2、乙方有權使用“ ”商標、商號、企業識別系統及甲方所提供之其他經營知識、技術或資料。

3、乙方有權獲得甲方特定產品在特定區域內的獨家經銷權,並享受營銷中的各種優惠。

4、乙方在經營期間為提升其經營效益及效率,可要求甲方對其提供的各種營運報表和資料,給予確切的經營分析和診斷,及時協助乙方提升管理水平。

5、乙方應自行承擔營業所需之一切資金及營業上之盈虧。

6、乙方使用商標時,應與甲方提供的商標標識一致;乙方不得申請註冊與被許可使用的商標標識相同或相似的商標,否則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7、為確保農化產品營銷連鎖店的整體外觀統一風格,乙方公司及區域加盟商的裝修應符合甲方企業識別系統之要求。

8、乙方須嚴格遵守國家及當地制定的法規及政策開展經營活動,保證所銷售的產品不包含假冒偽劣過期失效等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產品。同時,乙方不得以自己的名義獨立發展加盟商或者經銷未經甲方授權經營的產品,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9、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經營政策和營運規章,嚴格執行作業手冊、制度規章的規定,接受甲方或其授權組織和機構的監督、指導,並對其直營店和區域加盟商的產品品質、服務品質進行嚴格的控制和管理,以維護品牌形象。

六、區域發展規劃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乙方在特定區域內協助甲方發展區域加盟店不少於 家,第二年發展到 家,第三年發展到 家,第四年發展到 家,第五年發展到家。

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乙方向甲方購貨不少於 萬元,以後每年按 % 的比例遞增。

七、知識產權的保護

1、甲方授予乙方 商標和標識的使用權。乙方應維護甲方的商標、商號和標識等知識產權不受侵犯。

2、甲方為乙方提供《連鎖店CIS手冊》,並提供標準化店面裝修設計指導和特定的標識用品及特定設施、設備,其施工費用、材料費用、製作費用和相關成本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如需自行製作相關標識用品,須事先報甲方批准,嚴格按《 連鎖店CIS手冊》的規定設計製作,通過甲方的審定驗收後方可投入使用。

4、乙方不得將 商標和標誌再許可任何個人或組織使用,也不得以轉讓、出借、轉賣等其他任何形式將上述商標和標誌授予他人使用。

5、乙方不得自行製作或使用與 商標和標識相似或變形的商標和標識。

6、乙方不得擅自擴大商標和標誌的使用範圍,未經許可不得與其它商標及標誌組合使用。如果發現第三方非法使用甲方的商標、商號和標識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制止上述非法行為。

7、有關甲方商標的許可使用情況見本合同附件,即《商標許可使用合同》。

八、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

1、乙方享有甲方統一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支持的權利,同時乙方有義務參加甲方組織的廣告宣傳和特賣促銷活動及其它統一的活動。

2、甲方在廣告中列名宣傳、介紹乙方,公告乙方及區域加盟店加盟連鎖店成員身份。

3、乙方可以自行策劃實施適合本地市場的廣告宣傳及促銷等活動,但必須經甲方書面審核同意後方可實行。

4、乙方需要發佈有關甲方及連鎖事業的對外廣告和宣傳材料時,須使用由甲方正式提供或經甲方書面認可的資料,並按甲方指定或認可的方式進行。

九、合同的轉讓

1、乙方經甲方書面同意,可以將本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方,但該受讓者必須無條件接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並繼續承擔乙方在合同中的全部義務。

2、甲方有權在合同期內將本合同中的全部或者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人,且無須經過乙方同意,但該受讓者必須無條件接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並繼續承擔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義務。

十、保密條款

1、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經營模式等內容為商業祕密,乙方對此有保密義務。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複製、記錄或者以其他方式將上述商業祕密泄露給第三方。乙方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不得將其所知道的甲方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式等向他人透露。

十一、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為等非雙方所能控制的事件。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全部履行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發生不可抗力後10日內將有關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並出示有關部門的證明材料。

十二、續約和終止

1、如乙方要求續約,其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可自主選擇是否與乙方續約,並有權對合同內容加以變更。

2、乙方應在合同終止後將屬於甲方授權使用的物品交還甲方,包括屬於甲方提供給乙方之設備物品及甲方授權乙方使用的有關文件、手冊、資料及招牌等。

十三、違約責任

雙方應該真誠履行本合同,如有違約行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十四、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十五、 其它

1、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之未盡事宜及雙方協議修改之內容,經雙方協商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蓋章後生效。

4、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 址:

代表人:

供水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8

特 許 人:C連鎖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受 許 人: (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前言:

(1)乙方認可甲方是C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雙方均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或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3)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佈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C的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4)本協議中使用的小標題,均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釋義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詞應有如下含義:

C產品 由甲方統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產品。 C知識產權 屬甲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於C商標、商號、專利、外觀設計、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宣傳推廣用品 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於弔旗、吊畫、海報、特價牌、購物膠袋等。

2.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區 街 號開設C連鎖店,專門銷售甲方統一配送的C產品。

2.2 甲方將其所有的C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C的經營活動。

2.3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義在當地工商局、税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税務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C連鎖店,並以此作為最終獲得C特許經營權的前提。

3.2 連鎖店內的電腦硬件及軟件按甲方管理系統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購置,此項費用合計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

3.3 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自我投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連鎖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並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4 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甲方提供並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不能經營其他任何產品。

3.5 乙方在連鎖經營時必須明碼實價,按甲方所制定的統一價格銷售。

4.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適當的調配;

4.1.2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1.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處罰,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1.4 乙方如根本違反本合同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期支付貨款 月及給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造成企業形象重大破壞,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4.2 甲方義務:

4.2.1 負責C的原材料採購、產品設計、開發和生產,並負責依約向乙方提供C產品;

4.2.2 提供乙方成立C連鎖店時需由特許方即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4.2.3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向乙方提供C連鎖經營專業培訓(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陳列推廣、電腦操作等);

4.2.4 負責乙方的鋪面設計,並在在乙方開店前指定當地的管理機構負責向乙方贈送一定數量的宣傳推廣用品(包括弔旗、吊畫、海報、特價牌及購物膠袋等),贈品的數量由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根據乙方鋪面的具體情況來定;

4.2.5 負責制定和修改C連鎖店的經營手冊、經營守則;

4.2.6 負責在一定的範圍內維護乙方的獨家經營權。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權利:

5.1.1 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5.1.2 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負責連鎖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

5.1.4 有權對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員工不負責任造成乙方嚴重缺貨、影響乙方的銷售之行為進行投訴,並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覆;

5.1.5 有權到甲方C網站上了解、查詢產品信息及行業發展最新動態;

5.1.6 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活動。

5.2 乙方義務

5.2.1 及時向甲方給付貨款;

5.2.2 按C的統一形象要求,嚴格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或由甲方指定的裝修公司進行店鋪裝潢),並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製的貨架、標誌、牌匾、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2.3 確保連鎖店工商、税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以保證連鎖店經營業務的合法正常開展;

5.2.4 在連鎖店內只能按甲方規定的統一價格經營銷售甲方許可的C產品,不得經營其他任何產品,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產品價格,需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書面申請,並得到甲方的批准後方可實施。

5.2.5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供的C產品經驗收後,乙方應妥善保管,並負責驗收後的產品質量及所銷售產品的售後服務;

5.2.6 派專人管理貨物並應甲方及其指定管理機構的要求及時提供相關數據;

5.2.7 對C網上商店有推廣宣傳的義務,對經營區域內的網上客户提供服務的義務,並獲取協議利潤;

5.2.8 積極參予甲方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5.2.8 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對C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C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 特許加盟費用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以現金或匯票形式向甲方指定帳户支付特許經營加盟費 元;合同保證金 元;合計 元。

7. 貨物配送、調換及運輸

7.1 甲方以進貨價按每平方米 元至 元的金額向乙方連鎖店提供首次配貨量。

7.2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根據乙方的市場情況統一配貨,在開業X個月內某種銷量不超過該品種進貨總量的%,乙方可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申請調換的貨物保存完好,並由甲方審批後給予一定比例的調換。

7.3 開店之日,乙方應提前天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帳户,甲方在收到款項後,組織發貨;開店之後,乙方要求甲方發貨前,將貨款匯至甲方指定帳户,甲方在確認收到乙方貨款後,安排發貨;乙方到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所屬倉庫提貨,每次配貨週期不少於X天。

8.承諾及保證

8.1 甲方對X連鎖店的商標、商號、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無權作任何處置。

8.2 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經驗等有形、無形的資產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並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9.違約責任

9.1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依約向甲方支付貨款。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支付貨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應交而未交總額的千分之X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一個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追回貨款;

9.2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後,應依約向乙方發放貨物。否則,按上述條款同等執行。

10.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生的X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的X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報告。

11.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並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1.2 若執行該意向書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 一般條款

12.1 本合同的簽訂地為甲方所在地。

12.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後即時生效。

12.3 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

甲方(特許人):C連鎖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户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乙方(受許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户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供水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9

內蒙古五穀高技術雜糧加工*限公司區域特許經營合同書

甲       方:內蒙古五穀高技術雜糧加工*限公司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

地       址:中國·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區落雁居 124號

法 定 代 表 人:齊-英    職  務:董事長

代   表   人:姜-克    職  務:總經理

乙       方: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職  務:        

身  份  證  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鑑於甲方為擴大“五穀潮”品牌知名度,滿足消費者對飲食健康的需求,不斷拓寬五穀高技術雜糧產品(以下簡稱“五穀產品”)市場營銷渠道,確保五穀產品銷售的規範化、標準化和專業化,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推出“五穀產品特許經營計劃”。

第二條.鑑於乙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經營者,並有與甲方共同開發市場的願望,故吸收其為五穀產品特許經營計劃成員。

第三條.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並 傷焦餐∈亍 /P>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四條.簽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五穀產品特許經營計劃”後,確保乙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促進並提高品牌經營管理水平。

第五條.簽定本合同並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第六條.本合同並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屬分支機構的權利。

第三章 保證條款

第七條.甲方保證其為依法存在的有權簽定本合同的法人組織。

第八條.乙方保證其用於五穀產品特許經營的營業執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續約有效期)內均有效、真實且內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從事五穀產品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區域及特許經營範圍

第九條.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或續簽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條.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系列五穀產品的特許經營權,並歸屬__________(公司總部或某一級市場)統一管理。

第五章 特許經營收費及商號使用權限

第十一條.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加盟金2萬元和特許經營權使用費1萬元。同時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_____元。如需分期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納______元,其餘____元應在____年__月__日前交齊。

第十二條.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時,甲方有權按規定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在雙方合同終止十二個月後,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違約責任,甲方將向乙方全額退還特許經營保證金。

第十三條.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使用“五穀”商號。上述商號使用要符合當地工商、税務管理規定,一切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為,乙方要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六章 乙方權利

第十四條.乙方享有本合同規定期限及範圍內五穀產品特許經營權。

第十五條.乙方享有甲方出廠價的90%作為購貨基準價,經營過程中,如遇甲方產品價格浮動,以發貨單為準,對十五日之內的進貨給予一次性的價差認定。

第十六條.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經營指導、培訓及其相關技術支持的權利。

第十七條.乙方有權利對因甲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根據雙方約定提出補償的要求。

第十八條.乙方享有獲得相關銷售獎勵的權利。

第七章 乙方義務

第十九條.乙方保證承擔“五穀潮”品牌維護和推廣的義務和責任,自覺維護甲方及其產品的形象及聲譽。並應做到六個方面的統一,即:

1.統一形象識別

2.統一服務規範

3.統一宣傳口徑

4.統一價格策略

5.統一促銷活動

6.統一配貨渠道

第二十條.乙方必須提供足夠面積、環境良好的場地經銷“五穀”產品,確保產品在流通期內的質量。

第二十一條.乙方賣場環境和商品陳列必須有利於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須配備足夠的人力資源,按甲方統一的顧客服務規範為顧客提供全面滿意服務。

第二十二條.乙方保證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換賣場所陳列的樣品,使新產品及時上市,達到不斷增加品種、擴大銷售的目的。

第二十三條.乙方必須做好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的保密工作並協助甲方做好其產品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第二十四條.乙方應按時填報甲方要求的相關業務表單,並及時向甲方反饋,作為甲方市場分析和經營決策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乙方保證不以“五穀潮”品牌名義銷售其他廠家產品,不得擅自生產、仿冒甲方產品。

第二十六條.乙方必須保證產品市場標價不超過甲方的市場指導價,並維護甲方的價格體系,配合甲方有計劃的開展市場促銷活動。

第二十七條.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管理辦法向指定部門進行訂貨,並按訂單約定的方式進行結算。未經許可不得跨地區訂貨。

第二十八條.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有效經營區域內開展銷售業務但不得拒絕為主動來的授權區域外的客户提供服務,同時應及時與總部聯繫,並備有文字説明,以便於總部整體協調。

第二十九條.乙方經營必須符合當地工商法規,未經授權不得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義進行經營活動。

第三十條.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終止後撤除“五穀公司”有關標識,停止與“五穀公司”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八章 甲方權利

第三十一條.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對乙方進行考核及業務管理,對乙方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其期限整改。

供水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鑑於甲方為擴大“__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滿足消費者對家居生活的需求,不斷拓寬___________市場營銷渠道,確保_________銷售的規範化、標準化和專業化,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推出“_________特許經營計劃”。

第二條 鑑於乙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經營者,並有與甲方共同開發市場的願望,故吸收其為_________特許經營計劃成員

第三條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四條 簽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___特許經營計劃”後,確保乙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促進並提高品牌經營管理水平。

第五條 簽定本合同並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第六條 本合同並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屬分支機構的權利。

第三章 保證條款

第七條 甲方保證其為依法存在的有權簽定本合同的法人組織。

第八條 乙方保證其用於_________特許經營的營業執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續約有效期)內均有效、真實且內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從事_________系列產品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區域及特許經營範圍

第九條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或續簽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內__________________系列產品的_________特許經營權,並歸屬_________統一管理。

第五章 特許經營收費及商號使用權限

第十一條 鑑於甲方對乙方的經營支持,甲方免收乙方特許經營加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

第十二條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納_______元,其餘_________元應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交齊。

第十三條 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時,甲方有權按規定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在雙方合同終止十二個月後,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違約責任,甲方將向乙方全額退還特許經營保證金。

第十四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使用“_________”商號。上述商號使用要符合當地工商、税務管理規定,一切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為,乙方要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六章 乙方權利

第十五條 乙方享有本合同規定期限及範圍內__________________特許經營權。

第十六條 乙方享有甲方_________結算價作為購貨基準價,經營過程中,如遇甲方產品價格下調,以發貨單為準,對十五日之內的進貨給予一次性的價差認定。

第十七條 針對乙方新開店所需樣品,甲方按購貨基準價格_________折一次性收取樣品貨款。樣品方案需符合甲方要求,樣品清單須報特許經營部經理審核,並報銷售總監批准後執行。賣場調整及樣品調整不享受此折扣政策。

第十八條 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經營指導、培訓及其相關技術支持的權利。

第十九條 乙方有權利對因甲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根據雙方約定提出補償的要求。

第二十條 乙方享有獲得相關銷售獎勵的權利。

第七章 乙方義務

第二十一條 乙方保證承擔“_________”品牌維護和推廣的義務和責任,自覺維護甲方及其產品的形象及聲譽。並應做到六個方面的統一,即:

1.統一形象識別

2.統一服務規範

3.統一宣傳口徑

4.統一價格策略

5.統一促銷活動

6.統一配貨渠道

第二十二條 乙方必須提供足夠面積和數量的賣場專用陳列、銷售“____________”產品。

第二十三條 乙方賣場環境和商品陳列必須有利於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須配備足夠的人力資源,按甲方統一的顧客服務標準為顧客提供全面滿意服務。

第二十四條 乙方保證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換賣場所陳列的樣品,使新產品及時上市,達到不斷增加品種、擴大銷售的目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必須做好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的保密工作並協助甲方做好其產品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第二十六條 乙方應按時填報甲方要求的相關業務表單,並及時向甲方反饋,作為甲方市場分析和經營決策的依據。

第二十七條 乙方保證不以“_________”品牌名義銷售其他廠家產品,不得擅自生產、仿冒甲方產品。

第二十八條 乙方必須保證產品市場標價不超過甲方的市場指導價,並維護甲方的價格體系,配合甲方有計劃的開展市場促銷活動。

第二十九條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制定的商品訂單管理辦法向指定部門進行訂貨,並按訂單約定的方式進行結算。未經許可不得跨地區訂貨。

第三十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有效經營區域內開展銷售業務。如需跨區域開展集團銷售業務,需向集團公司經營部申報項目,經經營部備案審批後,方可開展集團銷售業務。

第三十一條 乙方經營必須符合當地工商法規,未經授權不得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義進行經營活動。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終止後撤除_________有關標識,停止與_________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八章 甲方權利

第三十三條 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對乙方進行考核及業務管理,對乙方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其期限整改。

供水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11

特許人:

受許人:

各方對下列事項達成一致:

第1條?宗旨

特許人授予受許人在特許經營下商品化經營(製造)下述產品(服務)之權,或者接受根據本合同條款在該建築物內和在第4條所規定的區域執行特許經營協定。

第2條?受許人的法律地位

2.1?受許人以自身名義,自付費用,作為單獨的商人進行其活動。因此,他須尊重對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和商業的要求。作為一個_____的商人,受許人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一切贏利中獲利。

2.2?受許人不是特許人的代理人、買賣代表,也不是他的僱員或合夥人。受許人不是作為特許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許人無權以特許人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人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人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3條?授予的各項權利

為了使受許人正常經營,特許人授予受許人下列各項權利:

(a)?使用代表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樣的權利,經依照______登記為產品(服務)的_____(使用登記為……專利的製造技術的權利);

(b)使用______名字/標誌的權利;

(c)查閲並使用作為本協議附件,稱作______文件所規定專有技術的權利

(d)在引進以及經營過程中協助受許人從技術、商業、法律和經營受益的權利,第5節和第6節中有規定。

(e)出售和使用特許人制造的產品(由指定的供應商)意即……

第4條?區域

使用授予受許人特許經營的權利應在本協議附件3所載地區和建築物中行使。受許人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許可不應變更其建築物地址。

第5條?專屬性

5.1?在本合同期間,在第4節所載區域中,特許人承諾:

-不將本特許經營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從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許經營,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不向任何第三者供應全部或部分、本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所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實上控制特許人,或為特許人所控制或與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認為是第三者。

5.2?在本協議期間,特許人應:

-在第1條所載的建築物內獨自經營特許經營;

-不得在第4條規定的地域之外與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尋求客户。

第6條?期間

本協議在簽字之日生效,為期______年。本合同自動延長連續的______年期,除非特許人或受許人在第一個期限屆滿前或每一個延期屆滿前至少______月發出通知。用掛號信或任何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藉以準確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可用以計算通知期間)。本協議在簽字日生效,期間可不確定。各方不發出______月通知將止本合同,用掛號信或任何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代理以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是該通知期間的起始日)。

第7條?善意

第8條?遵守國家法律

受許人遵守適用的法律,並應有必要的授權。

第9條?特許人的質量標準

受許人如第1條所載出售(製造)產品(服務),在特許人網絡的牌號_____形象方面,與這些條件方面保證完善的和諧和組織。為此,受許人特別應遵守下列規定:

9.1?建築物

2]?受許人在遵照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人指示的同時應自負費用,保證完全維修建築物。

9.2?授予的各項權利

9.2.1?受許人應按照所列條款,並在其界限內,使用第3條所規定的工業和知識產權。受許人除了出售第1條所列產品(服務)外,不得為了別的目的,使用這些權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以任何理由使用這些權利。

9.2.2?受許人應自負費用,在建築物內外添附特許經營的明顯的標誌,包括特許人允許受許人使用的店鋪標誌。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添附其他明顯的成分,不論923第2項如何適用。費用由受許人負擔,連同_____費用、維修費用以及有關的税款,(如果有的話)。

9.2.3?受許人應在一切通信、發票以及在從事其活動中用的商業和廣告文件,在商業與東西和在建築物上使用"______"名稱。受許人也可標出其公司的名稱,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不可能發生混淆,受許人的身份不損害特許人名稱、標記或標誌的形象。

供水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12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本協議是在乙方對甲方企業、產品認真考察、獨立判別經營的合理性、可行性,依照“自願、平等、公開、互惠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承諾詳細閲讀並理解本合作協議各項條款及有能力認真履行的基礎上籤訂。

1、本協議期限:本協議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自願加盟“原生態茶莊”,乙方申請確認代理區域在

乙方的直營店為 家,地址確認為 省 市 縣(區) 街 號,經營面積為 平方。專營“鳳岡鋅硒茶”,且乙方必須在經營銷售過程中保證“原生態茶莊”“            ”品牌vi體系、品質認證體系及聯繫電話、地址信息的完整性與一致性。

3、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已認真閲讀及領會甲方相關代理商的現行及更改的產品體系、管理制度、價格及物流等信息並能主動配合執行,共同維護品牌的整體利益及發展。乙方在經營活動不得有損甲方利益行為,如有違規行為,甲方有權提出警告直至終止合作關係,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有乙方承擔。

4、首次加盟進貨額:為滿足相應區域的渠道、終端產品的供應量及代理的合理庫存量,達到較高的見貨率及鋪市率,在簽訂本協議時乙方必須同日繳納首批進貨額 元,甲方方可向乙方發貨。

5、銷售打款任務:在簽訂本協議開始計算第三個月即 年 月 日,開始每月最低保底進貨打款任務 元, 先打款後發貨的原則。乙方連續一個季度或一年中五個月不能完成每月最低保底進貨打款任務,甲方有權終止本合作協議。

6、市場建設任務:在簽訂本協議開始計算第三個月即 年 月 日開始每季度最低市場客户任務為:a、特許加盟專賣店為 家,b、特約渠道商為 家,c、終端客户開發數為 家。

7、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按代理價供應給乙方產品(詳見代理價格表),代理價為乙方自提價(離岸價),甲方可代辦運輸,費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因物價上漲出台新價格時,乙方享受相應的代理商供貨價。特價產品不計銷售任務,不計折扣,不計任何形式的獎勵。

8、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向乙方提供系列產品,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品級與實物相符,乙方應按照甲方隨貨出庫單驗收產品。若存在數量、質量、金額問題,乙方必須在收到產品時12個小時提出書面異議,經甲方確認後予以補發或更換。若乙方在約定時間內不提出異議,則視為合格。

9、由於茶葉製品的特殊性,受物流、倉儲、温度等條件的制約,甲方發給乙方的產品,三個月內可退可調換(退、換貨產品必須保證包裝完整,贈品齊全。退、換貨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超出期限一律不退貨。乙方訂單發貨,一律不退貨。不接受換貨掛賬即換貨的同時必須進貨且金額等於或大於換貨金額。換貨產品只享受一次換貨。

10、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對乙方銷售業績的鼓勵,參照年度代理商獎勵政策執行。

1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必須保證合法經營、證照齊全、自負盈虧。甲乙雙方屬於合作關係,乙方不得對外宣稱是甲方的下屬單位、承包經營單位等等。

1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應同甲方做好“原生態茶莊”品牌相關的市場維護,乙方保證不得銷售、宣傳仿冒、偽劣、過期、變質的產品,乙方不得以低於進貨價的方式惡意贏取客户以至於擾亂市場。

1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在指定區域銷售、陳列、宣傳其它品牌的茶葉及衍生品。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嚴禁將本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以各種形式轉讓或贈送給第三方。

14、甲方不承擔乙方因保管不善、銷售過期產品、非正規渠道進貨、自行組合組裝產品等消費者索賠、質監部門罰款等相關責任。

15、甲方為更好的服務各級代理商和銷售商,甲方有權將乙方所轄的各類型客户要求乙方規範管理並有權將乙方管理不善的加盟店和渠道店交由能勝任的代理商管理及總部直管。乙方在自身條件無法滿足品牌營運發展的情況下,必須服從甲方市場經營管理。

16、在本協議到期或失效後,乙方不再繼續銷售“鳳岡鋅硒茶”品牌系列指定產品,乙方庫存產品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回收。乙方特價處理產品時應撕掉品牌標識並取得甲方同意。

17、乙方必須保證不得向第三方散佈、泄露關於甲方的經營模式、價格體系、盈利體系等商業機密。

18、本協議在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續簽合作協議。

19、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友好協商,多次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0、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雙方可另行商榷後簽訂協議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水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超市特許經營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特許權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座落於_____省_____市_____路_____號的門店以“_____超市”為懸掛招牌,並將以甲的指導與提供事項,經營該超市加盟連鎖店。門店號:_____號

2.甲方對於凡使用“_____超市”名字的門店擁有對其處理:門店位置、商標製作法、銷售技術、門店管理、專職培訓、經營決策等事項。乙廣的發展計劃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其目的是為了保證乙能取得正常的發展。

3.乙方店鋪的內外裝飾及門店招牌須與甲方統一。乙使用的各種設備與甲方統一,如有更改須徵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當月_____日必須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税銷售額的_____%為特許權使用費。逾期須按每日萬分之_____支付滯納金。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門店裝修,設備,商品流動資金及其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承擔。

第二條 人員培訓:

1.甲方將負責對乙方下屬門店理貨員,收銀員進行基礎培訓,對管理人員進行擇優錄用(淘汰制)培訓。培訓人員必須具備當地執法部門認可的有效健康證,乙方需自行解決住宿,就餐,往返車費,體檢等費用。

2.乙每家門店人員定編數必須報甲方備案同意。

第三條 廣告及促銷:

為有效擴展銷售,乙方對甲方統一辦理的門店促銷活動應完全瞭解其重要性,並竭力配合。如甲方為擴展銷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贈券,會員優惠卡等,乙方應與甲方直營門店同等使用,無條件接受,並就折扣差額由乙方自行負擔,如乙方需自知

自行刊登廣告,應預先將擬定刊登的廣告媒體文案送甲方核准,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刊登。

第四條 商品的提供及結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須每批結算,並承擔商品發貨地至加盟店的運費和力支費。乙方自行採購的商品,需到甲方業務部門辦理報驗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銷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須參照甲提供的零售價格執行。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術,運作規範和營銷策略。

2.根據本合同約定收取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等費用。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提供各種企業標準,超市操作規範,超市工作規範,超市管理技術規範和其它規章制度,乙方須無條件地執行。

2.乙方的營業時間必須與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況要理髮須徵得甲方同意。

3.乙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種財務報表,並如實提供各種財務報表。

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規範。

5.在經營活動中乙方發生殘損商品,必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退調。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派遣督導人員的監督,指導乙方所開設的店鋪的經營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員應穿着甲方統一制服,佩帶統一胸卡,印製統一名片,用以維護與甲方相同的企業形象。

8.乙不準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場所,實放與H超市制度相同或類似的營業活動或其它行為,不參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業。

9.乙方享有與甲方直營連鎖店相同的商品供應價格和促銷活動的權利。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內,嚴重損害甲方利益,名譽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經營管理祕密,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訴要求賠償的權利。

2.乙方沒有按時履行支付義務,除向甲方補交餘款外,應按每日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若有因此造成的損失,視損失程度支付相應賠償金以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每_____年修改合同內容一次)。期限屆滿前天經雙方同意應辦一續約手續,尚未辦理續約手續者,期限屆滿本約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若無意繼續經營,應於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並支付違約金,待甲方認可後辦理結帳解約手續。

3.在協議期滿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內,乙方必須拆除“_____超市”的標章,圖形及與此有關的文字,圖案設計,招牌或其它營業標記,並不得再使用“_____超市”的字樣及其它屬於甲方所有的營業標記,管理技術,商業祕密等。

第九條 保密

一方對因超市特許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條件

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協議—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份,其餘用於辦理手續所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水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14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茲因甲方經營銷售業務,乙方願提供店面成立連鎖店,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特許店名稱及營業所在地、時間、營業項目、商圈範圍。

一、基本資料  店名:________(以下簡稱該店)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營業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員工數:正職:________員;計時工:________員

二、營業時間:當日上午________點到下午________點。

三、商圈範圍:(另附圖)  東: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

四、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變更特許經營店的營業所在地。但在授權期限內,若因租約終止致該店無法於該地繼續營運,乙方應於該租約終止前一個月另覓加甲方認可的地點讓該店繼續營運。

五、門店內的營業天數、每日的營業時間及營業項目,依總公司規定辦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變更或暫停營業。

第二條合同期間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________年。

第三條合同繼續與延長期間

一、合同屆滿前六個月,如無任何一方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本合同期間自動延長________年。

二、合同繼續延長期間屆滿前三個月,任何一方如無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長期間________年,之後依次類推延長期間________年。

三、所有自動延長期間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遵守本合同規定執行。

第四條名詞定義  除本合同內另有規定外,本合同內的名詞或用語,以本公司特許經營管理制度內所寫為準,如為上面規章所未定義的名詞或用語,雙方發生分歧時,則以甲方的解釋為準。

第五條合同範圍

一、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資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務、經營技術輔導等並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務,以從事本業的經營。

二、雙方為執行前項合同事宜,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依有關法令的規定辦理公司設立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

三、乙方應於簽訂本合同後一個月內提供坐落於________的房屋作為特許經營店店面及營業場所,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變更地址,如擅自變更地址,以違約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沒收簽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六條履約保證金  如乙方有積欠款項(包括貸款、違約性懲罰金時),甲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條特許經營權利金、管理費及廣告費

一、乙方應於合同當日交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作為特許經營權利金,合同屆滿、終止或解除時,甲方無須退還。

二、乙方每月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元整為管理月費,及人民幣元整為整體廣告促銷費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上述費用。

第八條授權使用

一、甲方授權乙方於本商圈內以甲方的商標、技術經營該店。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經營權是基於甲方為委託人,乙方為受委託人的法律關係。

三、乙方經甲方授權取得甲方商標的使用權,但如果本合同屆期,不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或被撤消授權,或發生乙方擅自轉讓本合同規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標的權利立即終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權使用的商標、服務標記、生財設備、器具轉授權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授權使用的標的物與其他企業合併或延伸使用。

六、有關該店的經營及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導並遵照公司特許經營店管理規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約束。

第九條開店籌備事項

一、該店開店的一切裝潢、材質、水電工程的設計,均由甲方統一規劃、驗收。

二、乙方提供的店面應具備裝修完整的招牌、天花板、牆壁、地板、安全玻璃門、棚、周邊設備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甲方應於營業處所設置招牌予乙方使甲,所有權歸乙方,合同到期、終止時,乙方即不得繼續使用該招牌並自行拆除,若乙方不拆除時甲方可拆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異議。

四、乙方應於該店開幕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銀行開設帳户。

五、甲方需提供給乙方的協助包括:

1.完整的企業識別系統;

2.完成的管理經營經驗;

3.人員招收、訓練的協助;

4.店頭裝潢、設備、商品、陳X等營運技術的協助;

5.招牌、桌椅、冰箱、設備、電腦、電腦軟件、其他設備等的統一採購;

6.促銷、廣告的規劃、執行;商品採購事項的聯繫;營業管理事項的規劃、輔導。

六、乙方需要與甲方配合的事項:

1.營業賣場的地點;

2.門店裝潢硬件、設備的提供,招牌、天花板、地板(含走廊)、倉庫、桌椅、櫃式冰箱設備、電腦硬件、電話機、其他設備等;

3.促銷、廣告的執行、費用分攤,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4.商品進貨、銷售、盤點事項的執行:依本合同

第十條及相關條例的規定:

5.提供銷售的商品成本;

6.商店經營管理事項的執行,含人力資源運作、促銷、廣告、財務管理,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第十條經營管理

一、有關乙方經營的一切規劃、管理、營銷、廣告等事項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有權確定營業分店的名稱。

二、乙方開業後,應按甲方所訂立的價格作為收費標準(經甲方核准者不在此限),並配合甲方的季節性促銷運作。

三、乙方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的門店作業與後場調理標準處理業務。

四、雙方同意不因本合同的簽訂或執行而解釋成一方為他方的代理人或合夥人。一方應自負營業盈虧的責任。

五、乙方於開業前,應按甲方的規定,參加為期一週的職前訓練,由甲方安排課程。開業後,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參加其店長研習會議一次,如有違者,每次應交付甲方人民幣元作為懲罰性違約金,於每月結算時一併付清。

六、一方門店作業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作業標準來處理,如有違者每項每次應交付給甲方人民幣元作為懲罰性違約金,於每月結算時一併付清。

七、訂貨與退貨處理

1.乙方訂購貨品時,應在訂貨單上將所需商品、規格、數量與預定出貨日等填妥,傳真給甲方,甲方營業單位應斟酌實際情形配合出貨。

2.貨品寄發後,乙方非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拒收或退回。

3.已由乙方公司蓋X或由負責人蓋X簽字的送貨單,作為甲方日後收款的憑據。

4.退貨時必須以傳真通知總公司由配送單位統籌安排處理。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供水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15

甲方(特許人):聯繫方式:地址:乙方(區域代理人):聯繫方式:地址:簽訂須知:

1、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在簽訂本合同和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甲乙雙方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儘量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本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在甲方許可區域內作為甲方的區域代理商一事達成一致。

2、簽署本合同,旨在使乙方獲得甲方的許可,在區域內作為甲方的獨家代理商開展特許經營業務,發展由甲方獨創擁有的___________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共同拓展市場,以達雙贏目的。

第一條 特許經營項目甲方根據其自主開發並經營_____________餐飲連鎖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____商標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將該系統許可乙方在本區域內使用。

第二條 特許經營關係甲方與乙方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乙方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業務,執行本合同。乙方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條 許可形式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佔許可。甲方承諾並保證:

1、不許可

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該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2、不以任何方式在本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3、不向本區域內的任何

第三方提供特許經營範圍內的任何服務。

第四條 權利的保留在本區域範圍內,在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市場開發計劃設立直營店或加盟店開拓本區域市場時,甲方可以自己的名義或許可

第三方在本區域內設立直營店或加盟店。

第五條 特許區域

1、甲方許可乙方開發的區域的範圍以雙方簽約時的行政區劃為準,包括該區域所轄的縣(自治縣)、縣級市、市。

2、乙方開發本區域的初始區域為_______,在該初始區域設立直營店的數量不得少於_______家,加盟店數量不得少於_______家。

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計劃完成初始區域的市場開發,或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重大違約事由,甲方保留對本區域乙方的特許權調整的權利,有權取消乙方開發初始區域之外____區域的權利。

第六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期為________年。

2、如果乙方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可在本合同屆滿前六個月提出書面續約申請,經甲方確認後給予是否同意的書面答覆。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乙方要求續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1)較好的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2)已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3)簽署放棄可針對甲方提起訴訟或仲裁的文件;(4)同意甲方提出的續約費用。

第七條 培訓

1、甲方應當對乙方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並將參加培訓人員的基本情況報甲方審核批准,甲方有權否決乙方提出的培訓人選。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1)區域特許經營系統的建立、運行、管理、及專業技術知識;

(2)特許店的選址、開業、運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3)如何建立區域性的培訓機構。

2、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應當對乙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以不斷提高乙方的管理水平:

(1)每年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2)在更新公司經營技術資產、計算機軟件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特許經營系統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3)應乙方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雙方協商。3、培訓費用根據本規定由甲方組織的培訓,費用由甲方承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乙方要求甲方進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培訓費的收取標準由甲方制定。

第八條 工作指令

1、甲方有權不時向乙方發出工作指令,乙方應當遵循甲方的工作指定行事、

2、甲方工作指令限於與特許經營系統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方面的事項,不得與本合同相牴觸。

3、甲方的工作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該區域的風俗習慣,乙方有權暫停執行,但應當向甲方提出暫停執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經甲方審查不成立的,乙方應當執行。

4、因甲方的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而導致乙方或其加盟店受到處罰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第九條 統一配置1、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對特許經營系統的要求,統一配置乙方及加盟店使用的設備與物品,以滿足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的要求。2、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其店鋪的具體情況為其提供裝潢圖紙設計方案,並按照甲方指定之裝修標準進行裝潢。3、外觀之招牌、店面及內部之裝潢裝修若有老舊、損毀等事情的發生影響到甲方統一品牌形象的,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期限內,依當時之企業識別修護,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4、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乙方同意其直營店及其特許加盟店內之廚房設備、桌椅、餐具、員工服裝、財務軟件及其他開業貨品等向甲方指定之廠商採購,其他設備之採購必須取得甲方同意並須符合標準。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加盟店不得任意更改店內銷售商品種類及價格,亦不得隨意增減其店內設備、設施,否則視同違約。

第十條 形象維護為維護店面共同形象,乙方須遵守以下幾點:

1、店面整體整潔及經營品質須合乎甲方要求。

2、店內員工須穿着甲方指定之服裝。

3、客訴之發生不得至足以影響甲方整體形象。

4、不得從事其他足以影響經營形象及損害消費者權益之事務。若有以上事件之發生,甲方將視違規行為輕重給予乙方書面警告或處以人民幣_______元罰金,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改善,則甲方可單方終止合同。

第十一條 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公司商標的使用許可使用

1、甲方將其擁有的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公司商標許可乙方在本區域內享有獨佔使用的權利。

2、甲方對許可乙方使用的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公司商標的權利做出如下限制和保留:

(1)乙方承認公司經營技術資產是屬於甲方的具有特定價值的經營技術資產,受法律保護;

(2)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乙方不得以與本合同及發展特許經營系統相違背的方式使用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公司商標,同時也不得超出公司商標所註冊的範圍使用公司商標,更不得未經甲方許可擅自允許

第三方使用或印製公司商標。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司商標或與其近似的字樣作為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註冊其店面之工商登記名稱,不得出售或提供給未經甲方同意的

第三方使用印有與公司商標相同或近似標誌的服裝、容器、包裝及活動媒體等用品,亦不得將其店內的廚具、設備提供給

第三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侵權責任並要求其賠償損失,並視情況可終止合同。

4、乙方在其店內使用公司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時,必須以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為基礎, 按統一形象經營店鋪,不得有以下行為:

(1)降低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行為;

(2)除為乙方店鋪經營而向其員工傳授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甲方有特別指示外,向

第三者泄露、傳遞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3)為

第三者模仿、拷貝、複製或協助

第三者模仿、拷貝、複製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

5、甲方必須適應社會經濟形式變化,對現有經營技術資產不斷進行研究、完善和改進,乙方不得異議,但改進必須是善意的。

6、甲乙雙方均有義務持續不斷地宣傳公司商標與品牌。

第十二條 保密責任及競業禁止

1、乙方或其加盟商無權向

第三方轉讓技術或擅自複印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技術資料予

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之營業祕密、資料、文件、公司經營技術資產予他人,否則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懲罰性違約金_________元。

2、在本合同存續期間或合同終止、解除後兩年內,乙方或其加盟商不得參與、教導、提供諮詢服務或受僱、從事、合作經營類似型態餐飲業。否則甲方有權對其提起訴訟,且乙方須將其因之所得之利益,給付或歸入甲方所有,並賠償甲方懲罰性違約金人_________元整,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甲方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手冊和其他文件資料歸甲方所有,出借給乙方,乙方必須負責保管,合同終止後即刻歸還甲方。

4、乙方應與其加盟商、受僱人、使用人、履行輔助人為相同之競業禁止及保密之規定,並對甲方負擔保密義務。如有違反該條款規定之義務的,乙方應將其對該加盟商、受僱人、使用人、履行輔助人之請求轉讓予甲方行使,其因此所產生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十三條 承諾與保證

1、乙方承諾,簽訂本合同前,未與

第三人簽署過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乙方不對

第三人負有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義務或競業禁止義務;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不會非法使用

第三人的商業祕密。

2、乙方及其特許店均有義務保護甲方許可其使用的知識產權在本區域內不受侵犯,並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侵權行為採取行動。乙方對制止本區域內發生的侵權甲方知識產權的行為,負有主要職責,應當按照甲方的規定履行有關義務,行使有關訴權。

第十四條 訴訟權利及行使

1、對

第三人侵權甲方知識產權的行為,乙方及其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行使訴權。訴權包括下列及與訴訟有關的權利:

(1)對侵權行為自行進行調查或委託專業機構進行調查,蒐集證據;

(2)向侵權人直接發出或通過媒體發出停止侵權的通告或聲明;

(3)制止侵權行為及要求侵權人承擔法律責任;

(4)與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

(5)請求行政主管部門查處侵權行為並對民事賠償予以調解;

(6)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並提起訴訟;

(7)甲方賦予的其他權利。

2、對

第三人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由甲方根據侵權的範圍、結果、影響等情況確定行使訴權的主體。乙方及其特許店行使訴權,應當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其特許店應當按照甲方的指示,對

第三人的侵權行為採取措施。

3、乙方及其特許店發現本區域內

第三人正在實施或即將實施侵犯甲方知識產權的行為,應當立即將侵權人、侵權事實、危害後果等情況報告甲方。

4、乙方及其特許店有證據證明

第三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甲方知識產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特許經營系統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未經甲方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和財產保全的措施。為制止侵權行為,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乙方及其加盟店可以在未經甲方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證證據。

第十五條 特許經營費用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金額為_____元(人民幣)的加盟費。其中_____元作為甲方對乙方進行培訓的費用。

2、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無論是本合同期滿、中途解約或因其他原因而終止,乙方均無權要求甲方退還加盟費。

3、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作為持續使用公司商標、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接受甲方幫助、技術指導而向甲方支付的費用稱之為特許權使用費。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應按照下列標準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1)對於乙方所開設直營店,單店向甲方支付該費用的標準為_____元月;

(2)對於乙方所招募的加盟店,單店向甲方支付該費用的標準為_____元月;按照上述的規定,當月特許權使用費應當於次月_____前匯入甲方指定賬户。乙方其加盟店未按照規定向乙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的,乙方仍須按照以上規定按時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4、為保證本合同的規定的義務,乙方應當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交納_____元的保證金

(1)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由於自身原因單方終止或解除本合同而沒有開設__________餐飲店的,則甲方將以乙方違約為由直接沒收該保證金並無息退還乙方所交納加盟金;

(2)合同期滿或雙方正常解除合同後三個月內,在乙方無違約情況下由甲方無息退還乙方;屆時如乙方有拖欠款項(包括貨款、特許權使用費、懲罰性違約金及其他費用)時,甲方可由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第十六條 供貨與銷售

1、為確保甲方對乙方及其特許店供貨的持續性,乙方及其特許店每家店開設前需同甲方簽訂供貨協議,並向甲方交納元的供貨押金。

2、為維護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乙方及其特許店除開業前須向甲方或其指定廠商採購貨品外,對於以下貨品,也須向甲方或其指定廠商採購:

(1)該產品或其外包裝印有公司商標;

(2)為甲方特製且為店內必須銷售的產品;

(3)考慮到質量及環保因素而強制使用的產品;

(4)為維護特許經營統一形象而必須統一使用的產品。除以上產品外,乙方及其特許店可根據價格、質量自行選擇供貨渠道,但乙方及其特許店之自行進貨之原料、產品必須符合國家衞生防疫及食品管理的相關標準,否則後果由乙方及其特許店自行承擔,同時甲方可視情況嚴重程度決定是否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 供貨、退貨及付款條件

1、開業前,乙方或其特許店委託甲方代為訂貨品時,應將定貨單填妥所需之物料、規格、數量及預定出貨日等,簽章後傳給甲方,並先將貨款以匯款方式自動匯入甲方指定之賬户。

2、乙方或其特許店應於次月____日前將與甲方發生之上月結貨款匯入甲方指定之賬户,如其拖欠甲方該項貨款金額達兩個月或雖未達兩個月但已累計超過____元,則甲方有權停止對其供貨。並有權從供貨押金中扣除相應欠款,押金不足部分,乙方或其特許店應於____日內補足。

3、貨品寄發後,非經甲方同意,乙方或其特許店不得拒收或退回。

第十八條 財務管理

1、乙方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並按照甲方的有關要求建立財務會計制度。

2、乙方自負盈虧,但甲方有權隨時審核乙方的財務狀況和營運狀況。

3、乙方應當統一使用甲方指定的財務軟件系統。

4、乙方應於每年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會計年度乙方及其各特許店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

(1)資產負債表;

(2)損益表;

(3)財務狀況變動表;

(4)財務情況説明書;

(5)利潤分配表。

第十九條 分特許權

1、乙方在本區域內尋求符合條件的加盟商,授權其設立加盟店,按照市場開發計劃建立區域內的特許經營系統。乙方行使分特許權,應當按照本合同及甲方的規定,不得超過甲方授權範圍和權限。

2、乙方應當竭力拓展本區域市場,儘可能實現對市場的充分開發。經雙方對本區域市場的認真評估,確定以下市場開發計劃:

(1)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個月內設立____家直營特許店;

(2)在本合同簽訂後___至少設立____家特許店,其中直營店的數量為____家;

(3)在本合同簽訂滿________年後至少設立____家特許店,其中直營店的數量為____家;

(4)在本合同簽訂滿________年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發展新的加盟店;

3、乙方可在本區域內招募適合的加盟商,並與其簽訂《特許經營合同》。

4、乙方與加盟商簽訂的分特許合同及合同附件,應當使用甲方統一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5、乙方與加盟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後,應當將合同副本及合同附件副本和其他相關資料,以及加盟商先行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報甲方審查備案。甲方對乙方與加盟商之間簽署的《特許經營合同》審查備案,並不表示甲方與加盟商之間存在直接的特許經營合同關係,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對加盟商承擔任何直接責任。

6、加盟店對與乙方之間的任何爭議,均有權直接向甲方提出申訴。對乙方終止、解除加盟店合同及其他嚴重影響到加盟店正常營業的申訴,甲方應當在收到申訴____日內做出決定,對其他事項的申訴,甲方保留做出決定的權利。甲方在處理加盟店的申訴時,應當充分聽取雙方意見,做出公正處理決定,乙方及加盟店應當充分尊重甲方決定並按照該決定執行。但甲方該決定並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服,均可按照雙方所簽訂的分特許合同的規定提起訴訟。

7、本合同無論任何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終止,本區域內的分特許合同亦相應終止。因一方違約而導致本合同終止的,違約方均須對加盟商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的計算方式按照乙方與加盟商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的標準為依據。

8、無論因任何原因而終止本合同,加盟店在其所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中所規定的期限內可以繼續使用公司商標,以保證加盟店的繼續經營,但每家加盟店必須每月向甲方支付____元的特許權使用費,否則甲方有權要求加盟店停止使用甲方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公司商標。

9、無論因任何原因而終止本合同,加盟店的繼續營業行為必須符合其所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的規定,如有損害到甲方或對公司形象造成重大影響的,甲方可按照該合同的規定直接行使該合同中乙方應行使的權利,對加盟店行使各項權利。

第二十條 合同的轉讓

1、甲方轉讓合同乙方承諾,甲方可以將本合同轉讓給

第三人,而無須在轉讓時取得乙方同意,但甲方必須保證受讓方必須具備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並將受讓方的情況通知乙方。如果乙方認為受讓方不具備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乙方有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以撤消甲方的轉讓行為。

2、乙方轉讓合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乙方要求轉讓合同時,必須提前_____個月通知甲方,並將轉讓的理由、轉讓條件、受讓人的情況等報告甲方,由甲方決定是否同意。

3、優先權乙方轉讓本合同時,甲方或甲方指定的

第三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在甲方向乙方發出優先受讓通知後,乙方不得撤消轉讓或變更轉讓價格與轉讓條件,否則,乙方在___不得進行轉讓。

4、轉讓補償費乙方轉讓本合同時,應當向甲方支付元的轉讓補償費,作為甲方對因轉讓而發生的費用的補償。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解除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1、合同的正常終止

(1)雙方經協商,同意終止合同的;

(2)合同到期,乙方無意續約的;

(3)因不可抗力而導致任何一方無力繼續經營的;

(4)一方宣告破產或宣告解散;

(5)乙方因正常經營困難,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應在____個月前提出終止合同申請並經甲方書面確認批准的;

(6)法院、政府行為要求乙方終止營業的;

(7)因一方的違約行為而被仲裁機構仲裁或法院宣判解除本合同的;

(8)用於特許經營的主要資產被法院強制執行而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2、甲方的解除權乙方有下列重大違約行為之一的,甲方可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行使解除權,並不退還乙方所交納的任何費用。同時甲方有按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懲罰性違約金元:

(1)未能完____市場開發計劃的;

(2)違反競業禁止的規定參與競爭的;

(3)未經甲方同意轉讓本合同或轉讓其股權的;

(4)未經甲方同意分立、合併或股權變動的;

(5)未經甲方同意以承包、租賃、合作等方式轉移經營權的;

(6)故意向

第三方泄露甲方重大商業祕密的;

(7)逾期支付特許權使用費超過三個月的;

(8)擅自將公司經營技術資產、設備等移往他處營業或使用的;

(9)私自在本區域外增設分店、更換店內設備或違反競業禁止的;

(10)沒有忠實實施甲方為改善其營運狀況而提出的勸告指導,導致影響到公司形象的;(1

1)擅自以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人名義與

第三者訂約、從事法律行為或從事私人行為 而導致甲方權益受損者;(1

2)利用其營業場所進行非法活動或有其他違法行為,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給甲方 造成一定不良社會影響;(1

3)私自轉讓、轉移經營權或店內設備予他人,或將該店設立任何形式的擔保,進 行出租、典當以及其他不利於甲方行使本合同權利的一切行為;(1

4)因其服務質量或其他原因引起大量投訴或被媒體曝光批評,在社會上引起嚴重 不良影響的;(1

5)故意損害甲方或其他加分店的形象、商譽的;(1

6)其他違背本合同之約定,經甲方認定為重大違約行為,經甲方通告其期限改正 但乙方拒不理會或雖有改正但達不到甲方要求的。

3、乙方的解除權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有權要求甲方退還履約保證金並要求甲方支付違約性賠償金:

(1)甲方違反區域保護的規定使用特許經營權的;

(2)甲方無故向乙方停止配送產品或原料的;

(3)甲方使用的公司商標被撤消的;

(4)甲方有其他嚴重損害乙方利益或聲譽的行為的。

4、合同終止的執行無論在任何情況下終止本合同,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指示行事,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繼續正常的營業或履行以下義務:

(1)停止行使因本合同所享有的權利;

(2)撤消直營店內外與公司商標有關的內外裝潢、招牌、廣告牌等標誌;

(3)將與特許經營系統有關的徽記、標誌、廣告等交還甲方;

(4)將甲方提供的定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他涉及到甲方商業祕密的文件交還甲方;

(5)將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各類營運使用規章報表、資料及物品歸還甲方,不得複製使用;

(6)清算與甲方、加盟店、供貨商的債務;

(7)將租賃甲方的設備、物品返還甲方。

第二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而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的,應向對方償付違約賠償金。違約賠償金按照違約行為發生時上________年度特許權使用費乘以合同未履行年限數的倍數計算,合同履行不足________年的,特許權使用費按________年計算。

2、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甲方規定的加盟金、履約保證金、特許權使用費、月結貨款、廣告宣傳費用及其他應支付的費用的,如逾期支付,則乙方須按照每超過一天加付____%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拖欠損失金,直至付清為止。

3、對於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行為,甲方有權責令其限時更正,並根據違約行為的情節,給予______元的罰款。如乙方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未改進的,視為新的違約行為,甲方有權給予加倍處罰。

第二十三條 爭議解決

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甲乙雙方均應當首先通過充分協商給予解決。

2、如果甲乙雙方對於本合同的爭議不能夠通過協商解決,均可向_________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四條 其他

1、本合同共_____份,雙方各_____份。

2、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已經詳細閲讀並充分理解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同意簽署本合同,受本合同約束。甲方(簽字或蓋章):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或蓋章):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水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16

特許者:Q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被特許者:(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許方式和內容

2.1乙方自願申請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後,乙方開辦特許企業。特許企業名稱:(以下簡稱特許企業)登記註冊地:法定代表人:職務:特許企業性質:經營地址:郵政編碼: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築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特許企業的經營範圍。

3、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萬元。3.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後,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再退還保證金。

3.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後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帳户。

3.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後的是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帳户。

3.6甲方帳户所在地為: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Q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4.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鑑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有權檢查和審核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

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築面積為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於個),並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Q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5.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5.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並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Q公司標誌。5.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6.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6.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6.3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於次月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甲方派出人員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係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商標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商標”指甲方註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註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於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範圍,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註冊該商標的申請。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於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9.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險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特許企業的財產及僱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違約與處罰

11.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11.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2、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2.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於分立、合併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範;

12.3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13、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註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3.2乙方應在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資料等;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14、不可抗力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水為、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由於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5、爭議的解決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中山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6、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為年,自20xx年6月1日起至年月日止。

17、附則

17.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後,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供水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  

為了廣泛宣傳體育賽事文化、樹立良好的賽事品牌形象,鼓勵優秀的企業參與賽事市場開發,為特許企業的市場推廣提供平台,甲、乙、丙三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本協議。本協議中,甲方是賽事運作機構,擁有紀念幣上圖案的所有權,乙方是甲方特許企業,擁有使用體育賽事(以下簡稱)開發紀念幣的排他性權利。是甲方特許的紀念幣生產企業,有權投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具有生產體育賽事紀念幣的排他性權利。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三方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本協議期限:本協議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自願加盟“原生態茶莊”,乙方申請確認代____區域在  乙方的直營店為 家,地址確認為 省 市 縣(區) 街 號,經營面積為 平方。專營“鳳岡鋅硒茶”,且乙方必須在經營銷售過程中保證“原生態茶莊”“鳳岡鋅硒茶”品牌體系、品質認證體系及聯繫電話、地址信息的完整性與一致性。

3、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已認真閲讀及領會甲方相關代理商的現行及更改的產品體系、管理制度、價格及物流等信息並能主動配合執行,共同維護品牌的整體利益及發展。乙方在經營活動不得有損甲方利益行為,如有違規行為,甲方有權提出警告直至終止合作關係,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有乙方承擔。

4、首次加盟進貨額:為滿足相____區域的渠道、終端產品的供應量及代理的合理庫存量,達到較高的見貨率及鋪市率,在簽訂本協議時乙方必須同日繳納首批進貨額 元,甲方方可向乙方發貨。

5、銷售打款任務:在簽訂本協議開始計算第三個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每月最低保底進貨打款任務 元, 先打款後發貨的原則。乙方連續一個季度或________年中五個月不能完成每月最低保底進貨打款任務,甲方有權終止本合作協議。

6、市場建設任務:在簽訂本協議開始計算

第三個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每季度最低市場客户任務為:

a、特許加盟專賣店為 家,

b、特約渠道商為 家,

c、終端客户開發數為 家。

7、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按代理價供應給乙方產品(詳見代理價格表),代理價為乙方自提價(離岸價),甲方可代辦運輸,費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因物價上漲出台新價格時,乙方享受相應的代理商供貨價。特價產品不計銷售任務,不計折扣,不計任何形式的獎勵。

8、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向乙方提供系列產品,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品級與實物相符,乙方應按照甲方隨貨出庫單驗收產品。若存在數量、質量、金額問題,乙方必須在收到產品時12個小時提出書面異議,經甲方確認後予以補發或更換。若乙方在約定時間內不提出異議,則視為合格。

9、由於茶葉製品的特殊性,受物流、倉儲、温度等條件的制約,甲方發給乙方的產品,三個月內可退可調換(退、換貨產品必須保證包裝完整,贈品齊全。退、換貨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超出期限一律不退貨。乙方訂單發貨,一律不退貨。不接受換貨掛賬即換貨的同時必須進貨且金額等於或大於換貨金額。換貨產品只享受一次換貨。

10、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對乙方銷售業績的鼓勵,參照年度代理商獎勵政策執行。  

1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必須保證合法經營、證照齊全、自負盈虧。甲乙雙方屬於合作關係,乙方不得對外宣稱是甲方的下屬單位、承包經營單位等等。  

1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應同甲方做好“原生態茶莊”品牌相關的市場維護,乙方保證不得銷售、宣傳仿冒、偽劣、過期、變質的產品,乙方不得以低於進貨價的方式惡意贏取客户以至於擾亂市場。  

1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在指定區域銷售、陳列、宣傳其它品牌的茶葉及衍生品。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嚴禁將本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以各種形式轉讓或贈送給第三方。 

14、甲方不承擔乙方因保管不善、銷售過期產品、非正規渠道進貨、自行組合組裝產品等消費者索賠、質監部門罰款等相關責任。  

15、甲方為更好的服務各級代理商和銷售商,甲方有權將乙方所轄的各類型客户要求乙方規範管理並有權將乙方管理不善的加盟店和渠道店交由能勝任的代理商管理及總部直管。乙方在自身條件無法滿足品牌營運發展的情況下,必須服從甲方市場經營管理。  

16、在本協議到期或失效後,乙方不再繼續銷售“鳳岡鋅硒茶”品牌系列指定產品,乙方庫存產品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回收。乙方特價處理產品時應撕掉品牌標識並取得甲方同意。  

17、乙方必須保證不得向第三方散佈、泄露關於甲方的經營模式、價格體系、盈利體系等商業機密。  

18、本協議在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續簽合作協議。  

19、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友好協商,多次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____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供水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18

幸*風”牌特許經營協議書

合同編號:XYF20__-

特許方:淄博幸*風體育用品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許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總則

1.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有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自願簽訂本協議,並由雙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將“幸*風”品牌經營模式,以特許經營的形式授予乙方從事“幸*風”牌產品經營活動。

二.協議宗旨

1.甲、乙雙方只有在簽訂本協議後,乙方才能獲得甲方授權許可,按本協議規定的地點、期限、範圍從事“幸*風”牌系列產品的經營活動。

2.本協議規定甲、乙雙方屬於特許經營關係,乙方享有按本協議經營“幸*風”系列產品帶來的所有效益及自行承擔所有風險。

三.乙方受許特許經營權需具備條件:

1.乙方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市)工商管理部門批准註冊的合法單位,並具有相應經營範圍的資格。

2.乙方須在   (市)繁華商業街或體育品牌專賣街擁有   平方米以上的經營場所,按甲方要求的專賣店統一標準形象進行裝修佈置並專營“幸*風”牌系列產品。

3.乙方首批進貨資金(人民幣大寫)   萬元,乙方須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天內將首批進貨資金匯入甲方指定帳户。

4.乙方在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及地點銷售由甲方供應的“幸*風”牌系列產品,乙方的年度銷售回款額不得低於(人民幣大寫)   萬元。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經甲方書面認可的“幸*風”牌標識、文字、圖案和文稿在本協議特許地區、期限內,用於店鋪門頭、櫥窗、店內裝修佈置。許可乙方用“幸*風”牌標識印製手提袋及包裝物,允許乙方使用“幸*風”牌標識在本協議特許地區內作各種傳播媒介開展有利於提高“幸*風”牌品牌形象的廣告宣傳。

2.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貨物後如發現貨物與發貨單不符,可在收到該貨物7日內以傳真形式通知甲方查詢,否則按甲方無誤處理。

3.本協議規定甲方是乙方“幸*風”牌系列產品的唯一供貨方。

4.乙方增設、遷址、重修“幸*風”牌(包括:專賣店、專櫃、店中店),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告知甲方增址、遷址的詳細地址並按甲方規定的統一標準和要求完成店面裝修,經甲方認可合格後方可開店經營,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5.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規定的市場零售價格,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漲價或降價。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甲方有權對乙方實施停止供貨,直至解除該合同。

6.乙方在開設“幸*風”牌專賣店或店中店、專櫃期限內只能銷售“幸*風”牌系列產品,不得銷售其他品牌產品,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供貨,並且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7.乙方不得向本協議規定區域範圍    以外地區銷售“幸*風”牌系列產品,如違反,甲方有權對乙方停止供貨,情節嚴重者,取消特許經營資格,解除合同。

8.乙方不得生產、銷售、轉移、藏匿、倉儲、運輸假冒“幸*風”牌產品。否則乙方必須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名譽、商譽、商標、打假費用等方面的全部經濟損失。

9.乙方有義務維護“幸*風”品牌的聲譽和形象,有義務協助甲方打擊假冒“幸*風”牌產品。

10.乙方不得將甲方傳授給乙方的產品資料和經營機密泄露給第三方。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並將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及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乙方必須每月與甲方進行對帳,乙方必須在收到對帳單7日內將對帳結果返回至甲方。如乙方逾期未能返回對帳結果,則視為乙方認同甲方對帳單的全部內容和金額。

1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經營模式,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幸*風”牌產品的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

13.如乙方未能完成本協議規定的銷售回款指標,或乙方未能如期完成甲方規定的開店計劃和店面翻新計劃,甲方有權終止供貨、解除合同,並有權許可第三方在乙方經營“幸*風”牌產品的市場上從事“幸*風”牌特許經營業務。

14.乙方如違反本協議規定,侵犯甲方的合法權益,破壞“幸*風”牌特許經營體系,或出現重大債務問題無法正常經營,以及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或吊銷營業執照不具備經營資格,或經營所需其他條件未達到甲方要求,或違反甲、乙雙方期貨合同條款及甲方相關的管理辦法等,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乙方“幸*風”牌特許經營資格。

15.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償還所有欠甲方的貨款,乙方如延期付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除交付所欠貨款外還需按未付貨款的日萬分之五交納滯納金。

16.乙方不得擅自將“幸*風”牌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人,轉讓第三人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甲方並有權瞭解乙方與第三人簽訂的“幸*風”牌合作協議條款。

17.乙方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不利於甲方的廣告宣傳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18.甲方統一設計制定“幸*風”牌專賣店的門頭、燈箱、店內外裝修、貨架、促銷品、廣告品、產品展示等並協助乙方實施。

19.甲方將實施統一的廣告、推廣活動作為宣傳,並統一“幸*風”牌專賣店識別系統,維護“幸*風”牌特許經營體系的名譽和統一形象。

20.乙方必須在每月28日前按甲方要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報出當月的銷售、庫存報表。乙方應將本地區市場信息及時反饋給甲方。

五.獎勵及調貨條款

1.乙方沒有違反本協議條款並年銷售回款額(不含特賣)達壹佰萬元以上者,按實際回款額的8%返利;年銷售回款額達到伍拾萬元以上,壹佰萬元以下者,按實際回款額的4%返利;年銷售回款額達到叁拾萬元以上,伍拾萬元以下者可享受零售價4折供貨的優惠。

返利在第二年年初以貨物形式支付。

2.乙方看樣訂貨。凡乙方向甲方訂購的貨物除質量問題或甲方錯發以外,甲方有權不予退換,如乙方確有困難,可在收到該批貨45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調換申請,甲方*根據具體情況酌情處理,但是:

供水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19

甲方(特許人):

住所: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 註冊號:

經營範圍:

乙方(被特許人):

住所: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 註冊號:

經營範圍:

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定義

除非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説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其特徵包括但不限於,商標(包括服務商標)、商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產品經營模式等。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認同並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於個體工商户、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及公司等。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活動,獨立核算、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於商標,商號,招牌(店鋪標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等),制服,廣告等。

"商標",是指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登記註冊的商標。

"專利",是指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的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

"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乙方開業和經營的加盟店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冊》、《店務操作手冊》、《產品製作手冊》、《營業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直接特許",即甲方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直營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獨家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設立直營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複合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獨家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直營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也可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人。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營業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准開設加盟店的住所。

"建築物",是指營業地所在的建築物。

第二條 特許經營授權

一、 甲方擁有 特許經營體系,經營範圍: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__________特許經營權。

二、 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

□ 直接特許

□ 區域特許

□ 複合區域特許

三、 乙方獲准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 具有獨佔性

□ 不具有獨佔性

第三條 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 乙方獲准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為:中國_____省(市)_____縣(區)東至_____路、西至_____路、南至_____路、北至_____路的區域。(見附件一:《特許區域附圖》)。

二、 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店。本合同簽訂時的加盟店的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乙方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變更其加盟店的營業地,如經批准乙方僅可在特許區域內變更加盟店的地址。

第四條 期限

一、 本合同期限為_____年,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 乙方申請對本合同延期的,應至少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延期合同。

第五條 特許經營費用

一、 加盟費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______元,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日內支付。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 特許權使用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在□每月/ □每年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 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______元;

□ 按照加盟店□當月/ □當年營業額的___%,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三、 保證金

1、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元作為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 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從保證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____日內補足保證金並繳足欠款。

3、 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收取的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或違約金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四、 其他約定的費用

五、 本條所述之特許經營費採用下列第___項方式支付:

□ 現金;

□ 支票;

□ 銀行轉賬(甲方指定賬户為______________);

□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後,均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六條 知識產權的授予與使用

一、 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識產權:

□ 商標。

商標名稱: 《商標註冊證》編號: ,

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務項目: 。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 □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 專利。

專利名稱: 《專利證》編號: ,

專利內容: 。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 □乙方向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 其他

二、 乙方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在加盟店內懸掛、張貼甲方授權使用的特許標識。

三、 乙方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約定規範使用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四、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使用或申請註冊與甲方商標或特許標識近似、變形或淡化的商標標識。

五、 特許標識或商標的所有權和著作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且無須對乙方作出補償。

六、 乙方除為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不得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使用商標或特許標識。

第二章 加盟店的開業

第七條 商號的使用

甲方□允許/ □不允許乙方將______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如允許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書面授權文件,以配合乙方進行加盟店名稱變更登記手續。

第八條 加盟店的經營資格

乙方須保證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許可證》、《環保許可證》、《食品衞生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並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九條 加盟店的開業指導

甲方應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店的選址、營業地的裝修佈置、人員的聘用等加盟店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十條 加盟店的開業培訓

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核後上崗,以確保乙方能夠獨立運營加盟店。

第十一條 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經營模式、門店樣式、店堂布局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測制度以及《經營手冊》等,已確保乙方順利開展加盟店的運營。

第十二條 加盟店開業時間

乙方應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正常開業,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三條 加盟店開業的條件

加盟店開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 加盟店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

二、 營業地建築物的裝修經特許人驗收合格;

三、 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四、 加盟店符合《經營手冊》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三章 加盟店的統一運營

第十四條 乙方認可並同意承認和遵守甲方特許經營體系有關標準和統一性的規定。

第十五條 乙方在加盟店的運營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的統一運營標準,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任何變更;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章 消費者投訴的處理

第十六條 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在加盟店內設置並公佈監督電話。

第十七條 乙方對消費者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地對待,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須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第五章 監督、培訓與指導

第十八條 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十九條 乙方應當保持完整與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核。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審核乙方的交易記錄、會計資料、納税記錄等文件。

第二十二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不少於 次的統一培訓。

第二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乙方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並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六章 廣告宣傳與促銷

第二十四條 甲方發佈廣告宣傳、向乙方提供促銷支持,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五條 甲方在每次推出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於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

第二十六條 乙方可自行策劃並實施針對特許區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並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七章 信息披露及商業祕密保護

第二十七條 信息披露

一、 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

二、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三、 甲方由於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虛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加盟費、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四、 乙方由於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虛假信息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扣除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八條 商業祕密的保護

一、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乙方及其僱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祕密。

二、 乙方承諾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制定商業祕密保護制度,並與接觸祕密的人員簽訂保密協議。

三、 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雙方也可另行簽訂保密協議。

第八章 特許產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二十九條 除特許產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但甲方不得強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貨物供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條 乙方經營所需之特許產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供應及配送,若乙方需增售不屬甲方供應的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甲方書面核准;未經甲方書面核准,不得向其他廠商採購或自行製造。

第三十一條 乙方向甲方採購特許產品,須提前 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三十二條 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要求採購產品或維修設備通知之日起 日內,按照乙方要求發出指定產品或派出專人赴乙方營業地進行維修。維修累計 次不能排除設備故障的,甲方應負責為乙方更換新設備。

第三十三條 甲方應對所提供和配送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當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三十四條 乙方銷售特許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統一零售價,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支付相當於保證金數額的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____日,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可多選):

□ 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 元;

□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六條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____‰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扣除保證金。

第三十七條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支付相當於保證金數額的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____日,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責任(可多選):

□ 扣除保證金;

□ 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_____元;

□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 。

第三十八條 如由於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三十九條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後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並有權要求其賠償造成的所有損失。

第十章 合同的解除

第四十條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決定在通知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 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全套運營體系;

二、 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披露相關信息或故意披露虛假信息;

三、 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四、 喪失商標或其他特許標識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五、 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大量投訴並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商譽受到嚴重損害的;

六、 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專賣商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七、 累計 次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八、 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部門處罰的;

九、 被指控為刑事犯罪;

十、

第四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決定在通知到達乙方時生效:

一、 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條件或未開業;

二、 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 拒絕參加甲方組織的初始的或後續的培訓;

五、 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引起大量投訴或被主要媒體曝光批評,嚴重損害特許經營體系的商譽;

六、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七、 侵犯(包括但不限於泄露)商業祕密的行為;

八、 故意向甲方陳述不完整的、錯誤的或誤導性的信息;

九、 被指控為刑事犯罪;

十、

第十一章 合同終止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四十三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_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任何複製品。

第四十四條 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設備,或清除前述用品之上的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四十五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六條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四十七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十三章 其他約定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四十九條 聯繫信息與送達

一、 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覆及其他任何聯繫,必須用書面形式,且採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後的地址。如以掛號郵寄方式,在投郵後(以寄出的郵戳為準)第七日將被視為已送達另一方,如以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則於另一方簽收時視作已送達。

二、 雙方同意可以通過以下聯繫方式向對方送達與本合同及約定承辦事宜有關的文件,有關甲方和乙方的聯繫信息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第五十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五十一條 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定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的附件、從合同(如有)、《經營手冊》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 日期:

籤於: 籤於:

供水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2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並獲得總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項目

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為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實施。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係

總部與加盟店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總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 加盟商

加盟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歲至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為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註冊資本為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淨資產為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條 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註冊為_________,並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並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進行裝修,經總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製作)的招牌,費用_________承擔。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

第七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註冊的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註冊號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為_________,登記機關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祕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手冊》,製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

(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八條 使用方式

總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改建為(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資設立(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類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九條 許可形式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佔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總部承諾並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範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條 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範圍內,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觀情況變化時,如果總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為在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加盟店而不至於對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總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加盟店,但與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二)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

第十一條 營業場所

總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加盟店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建築物_________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須經總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 特許區域

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加盟店為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範圍,在該區域內,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佔許可權。

第四章 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三條 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為最後一個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供水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21

甲方(特許人):

住所: 電話:

法定法定代表人:

乙方(被特許人):

住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總 則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説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認同並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於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及公司等。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招牌(店鋪標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等),制服,廣告等。

“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加盟店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冊》、《店務操作手冊》、《產品製作手冊》、《營業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營業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准開設加盟店的住所。

第二條 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 “號康經絡養生館” 特許經營體系,經營範圍: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 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

□ 直接特許

□ 區域特許

□ 複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准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 具有獨佔性

□ 不具有獨佔性

第三條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 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三、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續期條件為:

第四條 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准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為:中國 省 市。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開設或授權他人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店。

第五條 特許經營費

一、加盟費: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 300 萬元,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3 日內支付。

除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條約定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在□每月/□每年 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 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 元;

□ 按照加盟店□當月/□當年營業額的 %,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 。

三、保證金: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3 日內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甲、乙雙方約定,保證金由: 保管。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 5 日內補足保證金並繳足欠款。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

五、本條所述之特許經營費採用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

□ 現金;

□ 支票;

□ 銀行轉賬(甲方指定賬户為 );

□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後,均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二部分 信息披露及商業祕密保護

第六條 信息披露

一、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註冊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四、甲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加盟費、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被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不予返還,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商業祕密的保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乙方及其僱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祕密。

二、乙方承諾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信息資料。

三、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部分 加盟店的開業

第八條 設立加盟店的形式

一、乙方以自身名義經營加盟店的,加盟店視為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承擔本合同載明的義務。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活動,獨立核算、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二、除以乙方名義經營加盟店之外,乙方以任何經濟組織形式設立加盟店的,必須在加盟店開業前的 10 日內,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經加蓋公章並由股東或投資人共同簽字的承諾函,承諾乙方及其股東或投資人的行為受本合同約束,並願意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所有義務並享有相應的權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諾函的,甲方有權不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 商號的使用

甲方□允許/□不允許乙方將 註冊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如允許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書面授權文件,以配合乙方進行加盟店名稱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條 加盟店的經營資格

乙方須保證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許可證》、《環保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並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十一條 加盟店的開業指導

甲方應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店的選址、營業地的裝修佈置、人員的聘用等加盟店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十二 加盟店的開業培訓

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核後上崗,以確保乙方能夠獨立運營加盟店。

第十三條 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15 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門店樣式、店堂布局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測制度以及《經營手冊》等,已確保乙方順利開展加盟店的運營。乙方應予書面簽收。

第十四條 加盟店開業時間

乙方應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三 個月內正常開業,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五條 加盟店開業的條件

加盟店開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

二、營業地建築物的裝修經特許人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四、加盟店符合《經營手冊》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四部分 特許產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六條 除特許產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對於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但甲方不得強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貨物供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 加盟店經營所需之特許產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供應及配送,若加盟店需增售不屬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供應商採購或自行製造。

第十八條 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採購特許產品,須提前 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十九條 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設備通知之日起 5 日內進行維修。維修累計 次不能排除設備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負責為乙方更換新設備。

第二十條 甲方應對所提供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 加盟店銷售特許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統一零售價,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部分 監督、培訓與指導

第二十二條 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二十三條 加盟店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 日前向甲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的財務報表。

第二十四條 甲方應當在不影響加盟店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核。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審核加盟店的交易記錄等文件。

第二十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統一培訓。

第二十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加盟店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並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六部分 知識產權的授予與使用

第二十八條 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識產權:

□ 註冊商標。

註冊商標名稱: ,《商標註冊證》編號: ,

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務項目: 。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 專利。

專利名稱: ,《專利證》編號: ,

專利內容: 。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 □乙方向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 其他。

第二十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確保註冊商標的有效性,並及時辦理註冊商標的續展手續。

第三十條 乙方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規範使用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第三十一條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使用或申請在相同類別註冊與甲方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標識。

第三十二條 特許標識或註冊商標的所有權和著作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

第三十三條 乙方除為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不得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使用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

第七部分 加盟店的統一運營

第三十四條 乙方認可並同意遵守甲方特許經營體系有關標準和統一性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 乙方在加盟店的運營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和《經營手冊》規定的統一運營標準,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任何變更;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八部分 消費者投訴的處理

第三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在加盟店內設置監督電話。

第三十七條 乙方對消費者的投訴應當及時處理,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第三十八條 因加盟店原因但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投訴的,對確有瑕疵而直接向消費者償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九部分 廣告宣傳與促銷

第三十九條 甲方發佈廣告宣傳、向乙方提供促銷支持,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四十條 甲方在每次推出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於活動前作適當準備。

第四十一條 乙方可自行策劃並實施針對特許區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並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十部分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四十二條 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相關條款。

第四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書面通知乙方,且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並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

第四十四條 乙方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並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條款。

在轉讓之日起 二 年內,甲、乙雙方在特許區域內須遵守本合同關於商業祕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的約定。

第四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10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三條所述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三、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專賣商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四、累計 六 次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五、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部門處罰;

六、 。

第四十六條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按法律、法規規定披露相關信息或故意披露虛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三、本合同簽訂時不具備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內喪失註冊商標或其他特許標識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四、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大量投訴並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商譽受到嚴重損害的。

第四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10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條件或未開業;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擴大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或擅自變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

五、拒絕參加甲方組織的初始的或後續的培訓;

六、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引起大量投訴或被主要媒體曝光批評,嚴重損害特許經營體系的商譽;

七、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於泄露)商業祕密;

九、故意向甲方陳述錯誤的或誤導性的信息;

十、 。

第十一部分 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10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 人民幣 萬元 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 15 日,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可多選):

□ 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 元;

□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 。

第四十九條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 3 ‰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15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保證金不予返還。

第五十條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10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人民幣 萬元 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 15 日,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責任(可多選):

□ 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 元;

□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 。

第五十一條 如由於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五十二條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後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並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部分 合同終止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四條 乙方獲准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作為加盟店商號的,應在本合同終止後 30 日內向原登記部門申請名稱變更或者註銷登記。

第五十五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5 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任何複製品。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後,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設備,或清除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七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5 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十八條 剩餘特許產品的處理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終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無損、尚在保質期內、可以再次使用或銷售的剩餘特許產品的處理方式為:

□ 甲方以原售價回購;

□ 乙方自行處理;

□ 。

第五十九條 競業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期滿後 二 年內,除約定的加盟店外,不得自己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與甲方特許經營體系內容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第十三部分 不可抗力

第六十條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十四部分 其他約定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十二條 聯繫信息與送達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覆及其他任何聯繫,必須用書面形式,且採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後的地址。

二、雙方同意通過以下聯繫方式向對方送達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有關甲方和乙方的聯繫信息如下:

甲方:

地址: 郵編: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編: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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