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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計算機3)(通用12篇)

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計算機3)(通用12篇)

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計算機3) 篇1

第一章 總則

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計算機3)(通用12篇)

, 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簡稱"合資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和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 共同舉辦合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營各方

第2.01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 , (上述兩個實體合稱甲方,兩個實體可共同和各自享受與承擔在本合同下的有關甲方的所有權利和義務。)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

職務:______

國籍: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

職務:______

國籍: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

職務:______

國籍: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3.01條 甲、乙雙方根據"合資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和規定,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的製藥有限公司。

第3.02條 公司名稱是:______ (以下簡稱XX公司)。

其英文名稱:______

為此,XX公司與乙方將簽訂一個許可使用" "名稱的合同。

無論什麼原因,如果乙方在XX公司中不再有 %的股份,甲方同意改變XX公司的名稱,以使XX公司的中文名稱中不再出現" "的字樣。

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_

第3.03條 XX公司在中國具有法人資格,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國法律和有關規定。

第3.04條 XX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XX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除各自認繳的註冊資本的出資額外,各方均不對XX公司的債務負有更多的責任,XX公司的債權人只能向XX公司的財產求償。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4.01條 公司的目的是: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和長期真誠合作的願望,努力吸取合營雙方各自的專長和採用適宜的先進技術以及科學的管理方法,將XX公司建成一個現代化的製藥企業,使其在產品的品種、質量及價格方面在國內外市場上具有競爭能力,並使甲方和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XX公司應依照世界衞生組織規定的藥品生產管理規範("GMP")以及乙方制定的內部的質量規格條例,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中國衞生部的有關規定的條件下從事生產和推銷醫藥產品。

2.為了達到上述的主要目的,XX公司可以單獨或依照中國法律和有關規定與各種形式和性質的公司、企業、經濟組織、經濟實體、機構及個人合作,根據"合資法"與本合同在國內外成立分公司、子公司。

第4.02條 XX公司的經營範圍是製造和銷售各種劑型的藥品。藥品的包裝包括大包裝(例如粉、顆粒、片劑、膠囊劑等)和適合消費者的需要的小包裝。

為了達到它的主要目的,XX公司有權開展自己的經營活動。

第4.03條 XX公司將生產如在不斷調整的本合同附件中列出的產品:

___類:用中國國內生產的原料藥生產的產品,由XX公司通過乙方包銷的形式在國外市場銷售。

B類: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藥生產的產品,由XX公司通過乙方包銷的形式在國外市場銷售。

C類: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藥生產的產品,由XX公司利用甲方的銷售機構,根據XX公司和甲方簽訂的代銷合同在國內市場銷售。

D類:董事會可於將來決定D類產品,包括下述產品:

用乙方或中國國內的原料藥生產乙方開發的產品,使用乙方的商標,由XX公司在國內國外銷售。出口產品應由乙方包銷。

用中國國內的原料,生產XX公司開發的產品,包括先進的中草藥製劑產品,使用XX公司的商標,由XX公司在國內國外銷售,按董事會的決定,出口產品可由XX公司直接或通過乙方銷售。

生產B類、C類及部分D類產品所需進口的原料藥,XX公司按不高於乙方及其子公司或其團體公司之間購買同類原料藥時的平均價格從乙方或其子公司購買。

第4.04條 按XX公司工廠的設計能力,XX公司初期的生產規模為年產量 至 片/粒。根據市場情況,今後再增加約 美元的投資,XX公司年產量可增至 片/粒。

第4.05條 XX公司生產經營所需外匯主要由出口___類、B類以及部分D類產品來解決。如外匯仍有不足,特別是當XX公司未能成功地按合理的條款和條件出口產品時,XX公司也可以按本合同第十九章所述通過其它途徑解決。

第4.06條 XX公司今後將努力進行研究和開發工作。其研究和開發的成果和產品均屬XX公司所有。這些成果和產品,可按照董事會決定的條款和條件,分配或轉讓給甲方或乙方,或雙方。

第五章 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第5.01條 XX公司投資總額為相當於 美元的人民幣或 幣。

第5.02條 XX公司註冊資本為 美元。

甲方出資額佔註冊資本的 %。

其中:以土地使用權出資,作價為 美元。現金出資為相當於 美元的人民幣。

乙方出資額佔註冊資本的 %。

其中:以工廠設施的設計及服務出資,作代價為 美元。現金出資為相當於 美元的 幣。

第5.03條 XX公司總投資額與註冊資本之間的差額將由XX公司向中國境內的銀行或其它經XX公司選擇並經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的金融機構貸款解決。從甲方和/或乙方要求的對XX公司的貸款的擔保或擔保物應由雙方按各自的註冊資本的出資額的比例給予提供。

第5.04條 1.甲方除以現金對XX公司的註冊資本出資外,還以 _____平方米的場地(以下稱"場地")使用權作為出資額出資。場地使用年限為 ________年。場地使用權的出資作價為 美元。

2.乙方除以現金對XX公司的註冊資本出資外,還以如本合同第12.01條及本合同附件四所述的條款和條件進行設計的設計工作和服務,並以此作為出資額出資,作價為 美元。

第5.05條 雙方X制定對註冊資本分階段的、同等出資的初步計劃。一旦董事會正式成立,董事會應根據XX公司的實際要求調整該出資計劃,但最後的出資應在XX公司廠房土建完成之前支付。以現金出資時,甲、乙雙方X按出資計劃規定的日期和出資額以現金存入XX公司在中國所立的人民幣帳户和外幣帳户。

甲方和乙方的出資是按美元折算的。運用的外匯兑換率為實際出資日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人民幣對美元、瑞士法郎對美元的兑換率。出資後外匯兑換率的變化不影響雙方出資額在註冊本中所佔的比例。

任何一方如果推遲了應交納的資金時,應交付拖欠利息,利率比出資日中國公佈的年度貸款的利率高________%,直到交足資金並全部付清拖欠應付利息為止。

第5.06條 甲方和乙方X在出資計劃規定特定事項完成後分別向註冊資本出資。

第5.07條 XX公司的雙方投資額需經中國的註冊會計師驗資,出具驗資證明。XX公司據此給出資者出具有董事長、副董事長共同簽署的出資證明。

第5.08條 合營期內,XX公司不得減少註冊資本的數額。XX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須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並經審批機構批准。

第5.09條 任何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事先都需取得對方書面同意。一方轉讓時,對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5.10條 XX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或轉讓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後,報審批機構批准,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5.11條 當雙方的出資額達到註冊資本後,XX公司一旦取得了使XX公司能有效地經營所需要的各種許可,XX公司將請求甲、乙雙方協助XX公司安排所需的長期貸款。

第六章 合營各方責任

第6.01條 甲方責任如下:

1.向有關中國機關申請批准本合同及其附件,代表XX公司進行登記和取得營業執照以及辦理有關XX公司建立的其它事項。

2.根據本合同第五章的規定對XX公司的註冊資本進行出資。

3.協助XX公司辦理有關場地的開發事宜。

4.協助XX公司對場地獲得和接通水、電和燃料,接通通訊、交通及其它有關的基礎設施。

5.根據本合同第9.01條的規定,向甲方已有客户代銷XX公司的內銷產品。

6.協助XX公司招聘合格僱員,及時任命XX公司的董事和董事長,推薦第14.01條的副總經理和第14.03條規定的其它高級職員。

7.協助XX公司申請並取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所必須的批准。

8.協助XX公司辦理XX公司從中國境外購置的所有機器設備的進口及海關手續。

9.協助XX公司申請確認附於本合同後的"XX公司和合營各方的税務待遇的申請書"中提出的税務待遇。

10.協助XX公司與中國境內的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進行貸款談判。

11.協助XX公司和乙方的外國僱員和職工獲得他們進入中國從事有關XX公司業務所要求的簽證和工作許可。

12.嚴格遵守本合同及附件的所有規定。

13.辦理XX公司委託甲方的其它事項。

第6.02條 乙方的責任如下:

1.根據本合同第五章的規定,對XX公司的註冊資本進行出資。

2.根據本合同第十二章負責工廠設施設計、並就該設計工作與中國設計院密切合作。

3.為XX公司推薦在海外購置所需機器設備。

4.根據本合同附件三"技術轉讓協議"的條款和條件進行技術轉讓和提供技術服務。

5.協助XX公司申請並取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所有必須的批准。

6.直接或通過其子公司向XX公司出售XX公司根據本合同第11.03條為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的生產所需要的所有原料藥。

7.協助XX公司招聘合格僱員和及時任命XX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長,推薦14.01條的總經理和14.03條規定的高級職員。

8.協助XX公司在中國境外的金融機構進行貸款談判。

9.協助XX公司和甲方的中國僱員、職工取得他們在中國境外從事有關XX公司事務的旅行所要求的去往國境外的國家或地區的簽證和工作許可。

10.根據第9.02條規定的XX公司和乙方簽訂的包銷合同,通過XX公司產品的出口以及通過第19.01條(b)、(iii)、(iv)、(v)、(vi)條規定的其它方法協助XX公司獲得足夠的外匯。

11.嚴格遵守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規定。

12.辦理XX公司委託乙方的其它事項。

第七章 技術合作

第7.01條 在合營期內,根據XX公司生產經營的需要,乙方X向XX公司轉讓其產品的先進技術,以及乙方今後對這些產品的改進。該技術轉讓的詳細內容和條件規定在本合同附件三"技術轉讓協議"中。

乙方X以技術資料和醫學/科學資料的形式向XX公司轉讓___類、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的生產配方、工藝技術、質量控制等專有技術的數據、資料和知識,包括今後的改進和進一步的發展,以使XX公司可能根據"GMP"和乙方質量規格和不斷修改的"藥品生產指南"進行生產、包裝和銷售該產品。

乙方准予XX公司使用屬於乙方的商標的使用許可,其條件和條款規定在本合同附件"技術轉讓協議"中。

作為乙方轉讓技術和繼續發展該技術如上述項和項的報酬,XX公司應在單項產品開始商業性銷售後的 ________年期間,按該單項產品的淨銷售額的 %向乙方支付該單項產品技術提成費。 ________年的提成期過後,不再支付提成費。XX公司有權無償繼續使用所轉讓的技術和生產銷售所轉讓的產品。

對用於乙方轉讓給XX公司的產品的屬於乙方擁有的,但未在中國登記的具有專利權的技術,乙方X向XX公司提交有關專利證書。經乙方與XX公司董事會同意,根據不同情況,XX公司按運用該有專利權的技術的單項產品的淨銷售額 %~ %給乙方支付技術提成費。該技術提成費應在專利有效期內支付,但支付該技術提成費最長不超過自該單項產品開始商業性銷售後的 ________年期間, ________年期間過後不再支付任何提成費,XX公司有權無償繼續使用該項具有專利權的技術。

對用於乙方轉讓給XX公司的產品的屬於乙方擁有的並在中國登記批准的具有專利的技術,XX公司將根據的原則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許可合同。

乙方與XX公司簽訂的按本合同附件三的形式的技術轉讓合同期限與合營合同期限相同,原則上董事會認為必要時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對技術轉讓合同進行修改。

(7)XX公司在使用乙方轉讓的技術時,對於第三者提出的權益要求,不負任何責任。

第7.02條 XX公司開發的產品作如下規定:

公司將來按董事會批准開發的D類產品應具有療效、穩定性、有效期內的安全性。XX公司應嚴格地依據"GMP"和乙方的標準操作程序和不斷修改的"藥品生產指南"以及所有適用的法律和規則(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被普遍接受的安全標準來製造和包裝產品。

2.在XX公司對該D類產品或該D類產品的新的藥品劑型或新的劑量進行首次製造或包裝前,XX公司應交給甲方和乙方完整的產品文件,包括全部技術資料和全部醫學/科學資料,讓甲方和乙方作出意見和批准,即確認所有文件是否完整。

3.在合營期限內,如XX公司發覺它未能保持或不能保證嚴格地按照XX公司為了"GMP",安全健康或其它目的所提出的該D類產品的產品規格來製造、包裝、質量控制、貯藏和運輸任何產品時,XX公司應盡最大努力減少或在可能的情況下防止損失,並立即把以上情況通知甲方和乙方。

4.根據乙方規定由XX公司製造和/或包裝的產品,XX公司應保存參考樣品,所用原料、包裝材料及產品的完整的資料,也根據乙方規定由XX公司進行隨後的穩定性的檢驗。

公司自己開發的產品屬XX公司所有,並使用XX公司自己的商標。

6.除上述1、2、3、4、5規定外,如果XX公司要求從甲方或乙方給予技術幫助或先進技術。對此,XX公司應就適當的報酬與甲方和乙方達成協議。

第7.03條 經董事會同意並根據中國有關法律規定,XX公司可從第三者引進甲方和乙方所沒有的先進技術。XX公司也可向第三者轉讓XX公司自己開發的技術。

第八章 場地使用

第8.01條 甲方保證XX公司第23.01條所規定的合營期間中享有場地的使用權。

第8.02條 XX公司承擔場地的開發費,即取得場地的佔地所發生的費用(勞動力安置、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新菜田開發費、拆遷費等)以及接通公用設施的費用。甲方和乙方估計總的開發費為人民幣 元左右。

第8.03條 XX公司應委託一個合適的機構負責安排和開辦好所有有關勞動力安置、土地補償、青苗補償、新菜田開發及拆遷等事宜。委託該機構在六個月內完成這些事宜。

第九章 產品銷售

第9.01條 XX公司應負責在國內銷售其產品,並委託甲方作為甲方已有客户的銷售代理人。由甲方代銷的條款和條件應在XX公司與甲方簽訂的銷售代理合同中給予規定,或應包括下列原則:

1.甲方X是XX公司產品在國內銷售給甲方已有客户的銷售代理人。

2.產品的宣傳和廣告工作應由XX公司進行。

3.產品的銷售價格應由XX公司決定並且能夠使產品在國內市場具有競爭力。

4.甲方X享有銷售佣金,該佣金佔淨銷售額的比例由XX公司和甲方協議決定。

第9.02條 計劃由XX公司出口的乙方的___類、B類和部分D類產品以及XX公司開發並由董事會決定由乙方在國外銷售的D類產品,由乙方在中國境外包銷。由乙方包銷的條款和條件應在XX公司與乙方簽訂的包銷合同中給予規定,並應包括下列原則:

1.乙方X為獨家的出口產品包銷商。

2.乙方X以出廠價FOB北京的條件,從XX公司購買出口產品,該價格應能使乙方按照國際市場有競爭力的價格轉售出口產品。乙方X定期地向XX公司提供有關在中國境外銷售的市場資料。

公司應負責該出口產品取得出口許可證,乙方X負責出口產品銷售的國家和地區取得銷售許可。

第9.03條 由XX公司開發的D類產品亦可由XX公司直接出口。

第9.04條 XX公司應進行市場調查,以使決定當地市場條件和了解為國內市場服務的最佳途徑和方法,據此,XX公司應在晚些時候運用該市場調查資料建立其自己的銷售組織。

第十章 設備、輔料、包裝材料的購置

第10.01條 董事會已經做出有關XX公司生產產品的最終決策之後,應根據乙方推薦購置機器設備。乙方X提供機器設備的型號、規格和供應者。為了確保工廠設施的經營根據"GMP"和乙方的規格,XX公司應從乙方推薦的可靠的、信譽好的供應者購置機器設備。乙方X協助XX公司從海外定購機器設備。

第10.02條 關於購買零件、分析測定儀器、機械設備、交通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如果能符合規格、保證要求、與其它部件配套,可靠的並在其它方面如服務、維修、維護及改進的服務和質量符合要求,可以對在中國購買給予優先考慮。

第10.03條 在符合乙方質量規格和質量控制條件下,XX公司可以從中國或外國的來源購買輔料和包裝材料。

第十一章 原料藥的供應

第11.01條 為___類產品的生產和XX公司開發的D類產品所要求的原料藥和物質應在中國購買。

第11.02條 為獲得技術轉讓合同的技術目標以及維持最高的生產標準,XX公司應從乙方購買所有其需要的原料藥,以生產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

第11.03條 乙方X向XX公司按乙方同XX公司簽訂的供應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供應第11.02條提到的原料藥,該供應合同應包括下列原則:

1.乙方對原料藥的報價不應高於乙方向其子公司的並不時修改的報酬的平均價格,其價格條件應是CIF。

2.向XX公司供應的原料藥應符合乙方的標準規格。

3.所有原料藥需求的預測、訂貨和支付應根據供應合同的規定。

公司同意它應僅從乙方或其子公司購買所有它所需要的原料藥。

公司應用雙方同意的自由兑換的貨幣為該原料藥支付。

公司應負責為該原料藥獲得必要的進口許可和政府批准,並應負責為該進口支付任何關税或税款。

第十二章 工廠設施的設計準備和建築

第12.01條 1.為確保XX公司將擁有和經營一個有先進的設計特點的現代化的藥品(生產)工廠設施以便遵循"GMP"和 方規格,並符合中國政府有關設計的規範要求,________方X為該工廠設施準備設計。

XX公司與 方X根據本合同附件"設計協議"的形式及條款和條件簽訂設計合同。 方與一個 設計院合作來完成該項設計工作。XX公司將與 設計院簽訂一個設計合同,明確規定設計分工、協作、責任和報酬。 方積極地參加該設計合同的談判。

2. 方X通過準備工廠的初步設計和實施設計(擴大初步設計),指導並監督 設計院的設計是否符合 方的設計規格。 方對該項設計工作負有全面的責任。需要 方確認的設計和圖紙,應由XX公司負責安排譯成________文。

3.上述第2款中所述的 方的設計工作和服務,連同________方由於設計工作需要派專家/技師來往 的飛機票費(飛機票最多應不超過 人次),應根據第5.04條作為________方對XX公司的註冊資本出資,其作價為 美元。XX公司應支付該專家/技師的食宿費(每次不超過兩週,最多 人次)。XX公司應負責支付 設計院的設計費。

第12.02條 本合同批准日後的一個月內,XX公司應建立一個建設和籌備辦公室("籌備辦公室")。董事會應委任籌備辦公室的工作人員。籌備辦公室應在XX公司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領導下工作。

第12.03條 籌備辦公室的一般責任為:

1.在本合同批准日後三個月內,準備總設計費的預算。為了便於主管部門對設計的審批協助________方工作。

2.根據設計與工廠建築的總承包商就建築合同("建築合同")進行談判。

3.組織購置和檢驗工廠的建築所要求的設備和材料,並在 碼頭辦理所有進口手續和海關申報。

4.組織所有設備及設施的安裝並在 方指導監督下進行投試。

5.決定項目建設的總進度。

6.編制開支計劃,並進行項目的財務管理。

7.編制有關管理程序。

8.保存和整理所有建築階段期間的文件、圖紙、檔案和資料。

9.定期準備由董事會審查的建築報告。

第12.04條 該工廠設計批准後,XX公司應與籌備辦公室選中的總承包商簽訂建築合同。該建築合同應根據批准的設計和董事會滿意的條款和條件來進行。

第12.05條 籌備辦公室應監督工程的實施以確保其符合設計和建築合同的規定。

第12.06條 籌備辦公室的費用和其工作人員的報酬應包括在XX公司建築預算中。

第12.07條 工廠建築完工後,籌備辦公室應安排董事會進行工程的驗收。

在工廠設施根據批准的設計的完工以及對交接程序的完成表示滿意後,董事會應解散籌備辦公室。

第12.08條 除上述工作外,XX公司在其建設期間的其它生產準備工作應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根據實際情況安排。

第十三章 董事會

第13.01條 1.董事會是XX公司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的權力和職責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規定。

公司的重大事項應由董事會全體一致決定。該重大事項在《公司章程》中第二十九條予以規定。

3.除上述條款外的其它事項應由多數票通過決議決定,但是至少各方委派的一名董事投了贊成票。該事項在《公司章程》第三十條予以規定。

第13.02條 董事會應由 名董事組成,各方X各委派 名董事。甲方X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董事長。乙方X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副董事長。

董事、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的任職期限應為四年,經委派方決定可以連任。

第13.03條 XX公司的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為其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13.04條 董事會的董事長是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副董事長應被暫行授權來履行董事長的職責。

13.05條 董事會會議應每年舉行 次,並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會議程序、法定人數要求、代理、投票等事宜在《公司章程》第四章中規定。

第十四章 管理機構

第14.01條 XX公司應設一名總經理和一名副總經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應由董事會任命。總經理應由__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應由 方推薦。他們的任期為四年,同樣可根據董事會的決定連任。

第14.02條 總經理應對董事會負直接責任。他應執行董事會的各種決定並應組織和領導XX公司的日常工作和管理。副總經理應協助總經理進行工作,當總經理缺席時,副總經理應代表總經理履行其職責。關於主要事項的決定需要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共同簽署,在《公司章程》第三十三條中予以規定。

第14.03條 公司應建立在總經理和副總經理領導下的,由生產經營部經理、質量控制部經理、車間工程師、人事部經理、財務管理經理(即:總會計師)以及銷售和物料供應部(材料管理)經理組成的管理機構,上述人員均應由董事會任命,各高級職員的任期為四年,亦可根據董事會的決定連任。

2.甲方X推薦質量控制部經理、人事部經理和總會計師。乙方X推薦生產經營部經理、車間工程師、銷售和物料供應部(材料管理)經理。在晚些時候董事會可對甲乙雙方推薦的職位作調整。

第14.04條 高級職員有營私舞弊和嚴重瀆職的情況,可由董事會的決議隨時解聘,觸犯刑法者應對其犯罪行為根據中國刑法承擔責任。

第14.05條 XX公司高級職員的工資和報酬應由董事會根據下述原則決定:

(___)XX公司高級職員中的外國僱員的工資和報酬應與中國的醫藥合營企業的同樣職位的同類職員的平均工資標準相似,並應以雙方同意的可自由兑換的貨幣支付。如果法律允許,在中國境內一般日常開銷所需那一部分工資和報酬,經董事會決定應以人民幣支付。

(b)XX公司高級職員中的中國當地僱員的工資和報酬與中國的醫藥合營企業的同樣職位的同類職員的平均工資標準相似。該工資和報酬應以人民幣支付。

第14.06條 如董事會決定,XX公司應自費或支付住房補貼為XX公司的外國高級職員提供住房。該提供的住房或支付的住房補貼應有一個合理的標準,該標準與中國其它醫藥XX公司為外國管理人員提供的住房或住房補貼標準相似。

第14.07條 所有其它事項,如XX公司的中外高級職員的津貼、福利、旅行費用標準等等應由董事會決定。

第十五章 勞動管理

第15.01條 公司的職員、工人的僱用、招聘、解僱和辭職,以及他們的工資、福利待遇、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及其它事宜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條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辦理。

公司職員、工人的工資和報酬應根據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製定,其個人實行得工資水平是 地區國營醫藥企業職員工人實得工資收入的 %,該工資應全部付給每一個職員工人。

3.在XX公司職員工人不斷適合XX公司的要求條件下,XX公司將保持盡力將其職員、工人的長期僱用政策,接受特殊培訓職員、工人的僱用期不得少於 ________年。

4.如果職員、工人過剩或經過培訓後仍不能適合XX公司的要求,XX公司可解僱他們,但將依法給予補償。

5.上述1、2、3和4款中所述事宜按董事會的決定將在XX公司與職員、工人集體或個人所簽訂的勞動合同中作出具體規定。勞動合同應向市勞動部門備案。

第15.02條 XX公司的獎勵、福利基金只能用於支付XX公司職員和工人的獎金、福利,不得它用。

第十六章 工會

第16.01條 XX公司的職員、工人有權按《合資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組織工會,開展工會活動。XX公司對工會的工作將給予支持,給予其房屋、設備的使用權,以便工會的辦公,開會及開展其它活動。

第16.02條 XX公司的工會在本XX公司內享有《公司章程》第九章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16.03條 XX公司將撥出XX公司職員、工人工資總額的2%作為工會活動經費。工會將按全國總工會的有關規定使用這筆經費。

第十七章 税收

第17.01條 XX公司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所得税法》及中國其它有關法律、規定繳納税款。

第17.02條 XX公司的高級職員、職員、工人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及有關法律繳納個人所得税。

第17.03條 本合同簽字之後,甲方和乙方將立即將本合同、附件和"XX公司合營方關於税務待遇的申請書"提交給中國以爭取早日取得有關税務通知。

第十八章 財務會計制度

第18.01條 XX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將按照中國財政部《中外合資企業財務會計制度》參照有關國際會計標準的慣例制定。

第18.02條 XX公司將採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18.03條 公司的全部帳簿和財務記錄應合理、詳細、完整和準確並公平地反映財務結果以及其製作之日的XX公司財務現狀。

公司的全部憑證、帳簿、報表將用中文製作,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報表(包括月季和年度報表)將譯成英文並其內容上與中文文件、報表相符。

第18.04條 XX公司的會計年度將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但XX公司的第一個會計年度從XX公司成立之日,即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最後一個會計年度截止於XX公司解散或合營期滿。

第18.05條 XX公司將採用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同時並用實際收付的貨幣記帳。外匯按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當日公佈的外匯比價值折算成人民幣。

第18.06條 XX公司將在中國 分行分別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户,並可在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的其它銀行開立外匯帳户。

第18.07條 公司的總會計師負責XX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

2.總會計師將按期向董事會提供XX公司的財務報告(按月、季和年度)。

第18.08條 公司將聘請一名獨立的來自於註冊的會計師事務所的中國註冊的審計師負責年度驗證XX公司的報表及財務報告。

第十九章 外匯

1.該審計師的報告將提交給董事會和總經理。

2.各方有權在任何時候聘請會計師審查XX公司的報表和財務報告,費用自理,XX公司將為此種審查提供便利。

第19.01條 XX公司將在法律允許範圍內採用各種適當的辦法努力保持外匯收支平X。

___)通過出口XX公司的產品取得外匯,乙方將根據本合同第9.02條規定由乙方與XX公司簽定包銷合同,乙方負責出口XX公司的產品。在開始商業性生產起________年內該出口作為外匯的主要來源。該________年後XX公司的產品的出口將繼續增加以創所需的外匯。

b)在合營期間內,如上述___)的辦法尚不足時則XX公司或乙方將使用下列辦法創外匯。

(i)根據《國務院關於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外匯收支平X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外匯平X規定")的第六條,經有關部門批准後,XX公司可利用乙方的銷售渠道推銷國內產品出口。"國內產品"包括甲方所生產並同意出口的任何產品和乙方認為可以成功地銷往國外的其它任何第三方生產的任何產品。

(ii)根據外匯平X規定的第八條,經有關部門批准後XX公司可以向有外匯支付能力的企業銷售產品,並以外幣計價結算。

(iii)根據外匯平X規定的第九條,乙方(包括乙方的所有其它部門)已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其它合資企業的合法收入的外匯有餘額時,經有關部門批准後,乙方可調劑解決XX公司與乙方所設立的其它合營企業的外匯問題。

(iv)在特殊情況下,乙方同意,XX公司可以用人民幣支付乙方的利潤。根據外匯平X規定的第十條,經有關部門批准後乙方可用人民幣再投資於國內能夠新創外匯或新增加外匯收入的企業並享受外匯平X規定第十條所給予的優惠。

(v)根據外匯平X規定第五條,經有關部門批准後,XX公司可向中國國內用户銷售其產品,替代進口,收取外匯。

(vi)在其它現行或將來的規定允許範圍內,XX公司或乙方可採用其它手段以求其外匯收支平X。

第19.02條 XX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其它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的規定辦理。

第19.03條 XX公司的一切外匯收入將存入在中國開户或經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的其它銀行的外匯存款帳户。XX公司的一切外匯支出從該外匯存款帳户中支出。

第19.04條 根據XX公司債務和需要,董事會應決定XX公司外匯支付順序。

第二十條 利潤分配

第20.01條 XX公司將從其税後利潤中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獎勵福利基金(三項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會決定,但提取職工獎勵福利基金的比例為税後利潤的________%。

第20.02條 1.每個會計年度的前三個月,總經理負責準備上一年度的收支平X表,損益報告書及利潤分配方案並提交董事會審查批准。

2.董事會將決定是否將提取三項基金後的税後利潤分配給各方。任何利潤的分配將按合營各方出資額在XX公司註冊資本中所佔比例進行分配。

第20.03條 原則上,XX公司將用外匯支付乙方分得的利潤,在特殊情況下,XX公司的外匯不足以支付乙方的利潤,XX公司應選擇下列之一:

___)乙方同意後,以人民幣支付乙方的利潤或:

b)直至XX公司獲得足夠的外匯,XX公司將:

i)提取應付乙方同等金額的人民幣並將該筆人民幣在中國存入有利息帳户,一旦獲得充裕的的外匯後,XX公司將以外匯支付乙方的利潤,以人民幣支付其存款利息。或:

ii)提取應付乙方的同等金額的人民幣作為XX公司的流動獎金。一旦獲得充裕的外匯,XX公司將以外匯支付乙方的利潤以人民幣支付其利息。利率將按XX公司決定使用這項資金之日中國貸給其它中國國營企業的類似貸款利率而定。

第二十一條 保險

第21.01條 XX公司的一切保險事宜應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或中國有關部門批准的其它保險公司投保,董事會將決定保險的種類、範圍,價值以及保險期限。

第二十二章 保密

第22.01條 公司對甲方或乙方提供給XX公司的一切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要嚴格保密,並只能在XX公司的業務範圍內使用。

公司的全部高級職員、職工將與XX公司簽訂保密協議,保證對在他們就業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予以保密,這種保密協議可包括在勞動合同內。

3.甲方X對XX公司或乙方對其所披露的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保守保密,未經乙方事先書面授權,不得向其它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X對XX公司或甲方對其披露的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保密,未經甲方事先書面授權,不得向其它任何第三者披露。

第22.02條 XX公司,其任何僱員,甲方和乙方在下列情況下,不承擔保密義務:

1.保密資料的泄露非XX公司,其任何僱員,甲方或乙方的過失而已經為公眾所知。

2.保密資料為有泄露權的第三者提供。

3.如果XX公司,其僱員,甲方或乙方將保密資料泄露之前,已為第三者完全掌握的。

第二十三章 期限、解散、清算

第23.01條 XX公司的合營期限為 ________年,從XX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開始。

第23.02條 在合營期滿前兩年,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並報審批機構批准,可以延長合營期限,延長期限批准之後,要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登記。

第23.03條 XX公司在下列情況之一時,將解散,其中(b)~項可能發生在合營期滿之前。

___)合營期滿,不再延長。

b)合營雙方一致認為提前解散XX公司於雙方有利。

c)第17.03條中所述的税務待遇申請書未獲税務機關批准。

d)在申請建設施工許可證時,第8.03條所述事宜尚未完成,致使XX公司無法在場地上開始進行建築時。

e)工廠建設的總投資額(包括場地開發費,設備費等)超過雙方估計的數額的 %或 %以上。

f)XX公司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g)因外匯支出持續超過收入,雖經雙方努力仍不能改變,以致無法繼續經營。

h)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無法繼續經營。

i)任何一方的董事或推薦的高級職員被有效地排除參與董事會或對XX公司的管理。

j)合營的任何一方或XX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資產被國家沒收或徵用。

)合營各方通過其在董事會的代表未能就有關XX公司的全面政策,經營中的重大問題達成協議,這種情況對於XX公司繼續有盈利地經營造成實質性和不利的影響。

1)合營的一方嚴重不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規定的義務,致使XX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本條c、d、e、f、g、h、i、j、或1項中有一項發生後,任何一方建議提前解散XX公司,董事會應在三十天內召開會議討論此建議,為避免終止合同及提前解散XX公司,雙方X盡最大努力排除障礙,如會後三十天內仍無法解決,應由董事會作出解散決議,提出解散申請書,經中國審批機構批准後,XX公司可以解散。

在本條1情況下,違約方X對XX公司由此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第23.04條 經審批機構批准後,董事會宣告XX公司解散,提出清算的程序,原則,清算委員會人選。清算將按中國有關法律和規定以及《公司章程》第十章進行。

第二十四章 違約和不可抗力

第24.01條 除本章24.02條規定外,若本合同一方在實質性方面不完整履行或終止履行本合同及附件,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後六十天內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時,該方便構成違約,違約方X承擔責任,負責賠償履約方或XX公司由此遭受的損失。

第24.02條 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旋風、雷電、戰爭、洪水、水災、火災、地震、颱風或其它不可預見的事件,其發生和後果是不可預見,不可避免,致使該方無力履行本合同和/或附件,受害方X立即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另一方,並提供事件的詳細情況,聲明本合同和/或附件不能履行的原因,受害方X盡全力減少由於不可抗力事件對另一方或XX公司所造成的損失。

2.如受害方證明不可抗力事件是其不履行合同的主要原因,並滿足了本條第一款的要求,該方不履行合同將不視為違約。

3.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 天以上,合營雙方將召開會議,商討由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是否應修改本合同和/或附件。

第二十五章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第25.01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效力,解釋,執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應適用中國法律。已公佈的中國法律未涉及事宜,採用國際慣例。

第25.02條 1.在履行本合同及附件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爭議雙方不能協商解決,則經雙方書面同意,可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程序進行仲裁。如果雙方不能就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達成一致意見,則爭議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 商會仲裁院並按該院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語言採用________語。仲裁裁決是終局的,並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X繼續履行本合同和附件。

第二十六章 合同文本與文字

第26.01條 本合同一式六份,包括中文本三份,英文本三份。中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權威性和同等的法律效力。各方均已核實中、英文兩種文本並承認兩種文本的內容在實質上相同。甲乙雙方將各自保存中、英文本各一份。

第二十七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項

第27.01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27.02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一至六自審批機構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27.03條 本合同或附件應以雙方書面協議的形式進行修改,經審批機構批准後生效。

第27.04條 1.在本合同生效後若 政府頒佈較本合同條款更為有利並適用於XX公司,甲方或乙方的有關税務、關税或外匯方面的優惠條件或其它新法律、條例和規定,XX公司,甲方或乙方將及時根據這些新規定申請取得其所提供的利益。

2.在本合同生效後,若 政府頒發有關税務、關税、外匯或其它事宜的法律、條例或規定以及現有的或新的法律、條例或規定的修改補充或廢除,嚴重影響XX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經濟利益,雙方為了保持XX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經濟利益應及時協商對本合同的條款作必要的修改和調整,並報審批機構批准後生效。

第27.05條 1.一切通知都必須以書面文字形式送至對方。 方給 方的通知用中文書寫附英文譯本; 方給 方的通知用英文書寫附中文譯本。

2.通知採用電傳、電報或郵寄方式傳送。電傳、電報發送之日視為生效。郵寄以郵戳日期或其類似文件為準生效。

3.通知應送至各方的下列地址:

甲方:______

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

地址:______

乙方:______

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

地址:______

附件:______

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計算機3) 篇2

金融類合同參考格式(樣本二)

目錄

1)總 則

2)經營目的和業務範圍

3)出 資

4)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5)董事及董事會

6)經營管理機構

7)勞動管理

8)税務、財務、會計、審計

9)利潤分配

10)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11)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合資經營合同

、(以下簡稱甲方)和、(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企業法》)及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共同出資建立合資企業,特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如下:

甲方:

(以下簡稱甲1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簡稱甲2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乙方:

(以下簡稱乙1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簡稱乙2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簡稱乙3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第二條 甲1方、甲2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甲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乙1方、乙2方、乙3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乙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

第三條 合資企業的名稱為,英文名稱為(以下稱“合資公司”)。

法定地址:

第四條 合資公司為中國的法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條例、規定並受其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 合資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按照各自在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合資公司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後,可以在中國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二章 經營目的和業務範圍

第七條 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為國內、外用户提供租賃服務,協助國內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支持國內用户的出口創匯和機器、設備的出口租賃,促進中國和以及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第八條 合資公司的業務範圍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外用户的需要,經營國內、外生產的各種先進適用的機械、電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以及各種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等以及先進技術的租賃、轉租賃、租借和對租賃資產的銷售處理。

2.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務的介紹、擔保和諮詢。

第三章 出資

第九條

1.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均為××元。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各為×%,出資金額各為××元。

2.合資各方出資比例和以現金支付的金額如下:

甲1方:×% ××元,其中××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方:×% ××元,其中××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方:×% ××元

乙2方:×% ××元

乙3方:×% ××元

3.在合資公司領到營業執照後××個工作日內,合資各方應將上述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全部匯入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的帳户。

4.以人民幣出資時,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率,應以繳付日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牌價為準。

5.在合資期間,合資公司不能減少註冊資本。

6.合資各方繳付出資額後,應由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7.合資期間內,合資的任何一方,不得將合資公司發給的出資證明書轉讓、抵押,或作為第三者對合資公司擁有債權的目的物。

第十條

1.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方式時處置,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原審批機關批准,然後到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將出資額的全部或一部分進行轉讓時,其他的合資方有優先購買權。合資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優惠於向其他合資方轉讓時的條件,本款中的合資各方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保持相等的條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資額可以在各自部相互轉讓。

第四章 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一條 合資各方發揮各自具有的特點和長處,為支持合資公司的建立和業務開展,承擔下述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

(1)負責為建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政府有關部門辦理報批,領取批准證書和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

(2)協助租借辦公用房和購買辦公用品。

(3)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户和項目。

(4)提供國內金融和租賃市場信息。

(5)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國內成立分支機構。

(6)向合資公司推薦優秀的經營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

(7)協助為合資公司中的外籍人員辦理入境簽證、長期居留證、旅行證等手續。

(8)協助籌措外匯及人民幣資金。

2.乙方的責任

(1)利用在及世界各國的營業網,宣傳合資公司的租賃業務,向合資公司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户和項目。

(2)介紹和推薦世界各國生產的技術先進、價格合理的租賃物件。

(3)協助合資公司向國外出租設備、以及承租人產品的出口。

(4)提供國際金融市場、租賃業務的信息以及開展租賃業務所需的各種合同文本。

(5)協助對國外用户進行資信調查。

(6)在合資公司所在地或對公司職員進行業務培訓。

(7)協助合資公司使用註冊資本在外國購買交通工具、通訊設備及辦公用具。

(8)協助合資公司以優惠條件在國外籌措資金。

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會

第十二條 董事的派出

1.合資公司的董事共×名,其中甲方派出×名,乙方派出×名。

2.董事的任期為×年,可連任。董事的替換或缺員補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書面形式通知董事會,該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餘期間為限。

第十三條 董事的職責

1.合資公司董事出席董事會,提出方案,對於需要審查、批准的議案,行使表決權。

2.董事為非駐勤職務,在合資公司不取報酬。但如董事擔任合資公司的駐勤職務時,將享受與職務相應的工資等遇。

第十四條 董事長、副董事長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一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派出董事擔任。

2.董事長為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負責召集並主持董事會。

3.副董事長輔佐董事長工作。董事長在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資公司行使職權。

4.董事長、副董事長的任期與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條 董事會的召集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由合資各方派遣的全體董事組成,董事分別具有一票表決權。

2.董事會原則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資公司的營業年度終止後×個月內,在合資公司總部所在地召開。

3.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經過商議,認為有必要時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召開會議時,要召開臨時董事會。

4.董事長最遲要在會議召開三週之前,將召開董事會的通知和議案,以書面發送給各位董事。

5.召開董事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時,可向其他董事發出委任書,代替出席和表決,但一個董事最多隻能代替一人。

6.董事會議記錄應包括會議議程的要點和結論,經主持人和參加會議的董事簽字後,原本保存在合資公司。

第十六條 董事會的職責

1.董事會為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時對合資公司具有進行領導和監督的權利。

2.董事會職責如下:

(1)修改合資公司章程。

(2)決定延長合資期限、提前終止和解散合資公司等事項。

(3)決定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其他有關資本的事項。

(4)任免合資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成員以及聘請總會計師等。

(5)決定與其他經濟組織合併、合資公司資產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轉讓以及接收其他經濟組織的重要資產等。

(6)國內、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國外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7)批准財務決算、決定合資公司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潤分配或虧損處理辦法。

(8)確定經營方針,決定各年度業務計劃和財務預算。

(9)決定會計處理規則和資金籌措方針。

(10)決定合資公司組織機構的設置和變更。批准有關職工工資、獎金、福利、醫療、待遇等勞動管理方面的規定。

(11)決定駐勤董事和高級職員的待遇。

(12)審查、批准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提出的業務報告。

(13)審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議案。

(14)決定合資公司有關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15)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3.關於上述(1)-(9)項的決議,應由出席會議的全體董事通過方可作出。關於(10)-(15)項決議,在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後即可作出決定。

第六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

1.合資公司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每屆任期為×年,可以連任。第一任總經理由乙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經董事會聘任。第一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期滿後,每屆總經理、副總經理由甲、乙方輪流推薦,經董事會決定聘任。

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合資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

2.合資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的職責是:

(1)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對外代表合資公司。

(2)根據董事會和經營委員會的決定,安排領導合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業務。

(3)作為經營委員會的主任,召集主持經營委員會會議。

(4)決定董事會授權範圍內的租賃議案,提供信用議案以及資金籌措。

3.副總經理輔佐總經理對合資公司全面業務的管理。並可兼任部門經理。

4.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參加其他經濟組織對合資公司的競爭。

第十八條 經營委員會

1.合資公司設立經營委員會。經營委員會由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其他高級人員組成,委員經董事會任命。經營委員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副總經理擔任。

2.經營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委員如不能出席會議時,可委託其他委員代替出席。委員會中的任何一名委員如要求召開會議,可隨時召開臨時經營委員會。

第十九條 經營委員會的職責為

1.擬定上報董事會會議討論的議案。

2.批准超過總經理權限的租賃項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過總經理權限的資金籌措。

4.國內業務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5.執行董事會會議決定事項。

6.合資公司規則、制度的具體制定。

7.任免部門經理以下的管理人員。

8.根據合資公司勞動管理規定,具體決定有關職工僱用、解僱、工資、獎金、福利、醫療等事項。

9.決定職工的培訓計劃。

10.向董事會提出年度財務報告、利潤分配方案以及定期業務報告。

上述1-4項的決議,應由全體出席會議的委員全部同意通過後方能決定。第5-10項在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同意的情況下即可決定。

第七章 勞動管理

第二十條 合資公司職員的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護、福利和獎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它實施規定,經董事會制定草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或個別簽訂勞動合同規定之。

第二十一條 關於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職員的僱用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出差旅費標準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八章 税務、財務、會計、審計

第二十二條 合資公司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繳納税金。

第二十三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與會計制定,應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情況加以制訂,並報當地財政部門、税務機關備案。

第二十四條 合資公司按照《合資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福利及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會根據合資公司的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二十五條 合資公司以×幣作為記帳本位幣。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採用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二十六條 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每年從一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有的記帳憑證、傳票、統計表、帳簿都用中文書寫,重要的記帳憑證、帳簿、統計表,要同時使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七條 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開設人民幣及外匯帳户。也可在經批准和指定的國內、外其他銀行開立帳户。

第二十八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中國的註冊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向總經理或董事會報告。

第二十九條 合資各方,可以向合資公司派遣自己的審計師,檢查會計帳簿,費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條 合資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書的代理人,可隨時閲覽、檢查合資公司的會計帳簿以及其它計算記錄。

第九章 利潤分配

第三十一條 公司提取三項基金後的可分配利潤,如董事會決定分配,則應按公司各方出資比例,按會計年度進行分配。

第三十二條 在前年度的虧損未被全部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沒有分配的利潤可以併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三十三條 乙方分得的淨利潤,在按照中國的税法規定的納税後,可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四條 每營業年度的最初四個月內,總經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向董事會提出,接受審查。

第十章 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條 合資公司的期限為:自合資公司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年。

如任何一方提議延長,並得到董事會通過之後,可以在合資期滿×年之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提出申請。

第三十六條 合資公司如發生下列事態之一,經對外經濟貿易部的批准後,可宣佈解散:

1.合資公司合資期限屆滿。

2.合資公司發生重大虧損,失去了繼續經營的能力。

3.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章程的規定,致使合資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4.由於戰爭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資公司蒙受重大損失,難以維持經營。

5.公司不能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可能。

第三十七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滿或按照上條規定中途解散時,董事會要將清算的程序、原則以及清算委員會的人選等向企業主管部門提出,接受審查和對清算的監督。

2.清算委員會的人選,一般從合資公司的董事中選出。董事不能作為清算委員會委員或不適合擔任委員時,合資公司可以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或律師作為委員。

清算費用以及清算委員會委員的報酬,從合資公司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3.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就合資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調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提出財產作價及計算根據之後,決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經董事會決議後,由清算委員會實施。清算期間內,清算委員會可以代表合資公司起訴或應訴。

第三十八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限終了或解散時,以其總資產對債務負擔責任。

2.資產進行轉讓或處理時,外匯資產要取得等價外匯以清算外匯債務。

3.不能轉讓或處理的資產剩餘時,×方要以合適的平價額。將剩餘資產全部接收,清算債務。

4.償還債務之後的剩餘資產,超過註冊資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國税法的規定納税後,根據合資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分配給乙方的剩餘財產中的外匯部分,按照中國税法的規定納税後,可以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九條 合資公司清算工作結束後,清算委員會要向董事會提出清算報告,得到董事會批准後,向對外經濟貿易部報告,同時,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註銷登記和繳銷營業執照的手續,並對外公告。

第四十條 因合資期限期滿,解散或其它理由而本合同終止時,合資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資的任何公司繼續使用本合資公司的名稱。

第四十一條 合資公司解散後,各種文件資料、帳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資各方全體分別保存。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二條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規定,如數按期繳付出資額時,則從第十五天起算,每逾期一個月,違約方應向守約方繳付相當其出資額 %的罰金。逾期三個月,則除繳付累計應出資額×%的罰金外,其他合資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3款規定,終止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因合資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應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四十三條

1.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的章程進行解釋或履行時,如發生糾紛,其糾紛的當事者要以不使合資公司的利益受損為前提,進行友好協商,謀求問題的解決。

2.協商不能解決時,可以提請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國進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則由國仲裁協會進行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是最終決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3.在解決糾紛期間,除去糾紛的事項以外,合資各方要繼續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資公司的章程所規定的其它事項。

4.仲裁時使用語言為英語。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二章 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書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條

1.本合同在簽字後,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條款的修正、變更、補充,由合資各方協商,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後,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經批准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規定的事項,根據《合資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由合資各方協商決定。

第四十七條 向合資各方發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條所記載的各方的法定地址為準。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於×年×月×日,由合資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簽字。

中方簽名:                 外方簽名:

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計算機3) 篇3

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合資興辦代理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達成如下協議: 

公司名稱 

第1條、中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 

第3條、經營有關船用設備(以下簡稱船用設備): 

本公司的主要業務系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船舶專用設備項目,為取得優惠價格及售後服務及時方便的條件以加強競爭。 

經營代理工業設備(以下簡稱非船用設備):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的業務範圍除船用設備外,還代理非船用設備。 

註冊資本 

第4條、公司註冊資本的總金額為u.s.d.___________(大寫______)美元,實收資本為u.s.d.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美元。 

股權分配 

第5條、甲方擁有股權佔投資總金額的50%,乙方擁有的股權佔投資總金額的50%。 

董事會 

第6條、董事會由四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二名,乙方委派二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總經理由乙方委派。 

第7條、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必要時經一方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臨時會議,召開臨時會議必須在20天前通知。董事會議擬選擇代理廠家中,經營代理業務成交額高的地點舉行,以總結經驗,增加代理項目並檢查執行協議書的情況。每次董事會議應有記錄並形成紀要。董事會議紀要作為公司檔案存查。 

第8條、董事會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時,可委託其代表參加。董事會的工作原則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辦法來處理。董事會的職權由公司的章程規定。總經理的職權由“聘請總經理任職書”中規定,詳見附件。(略) 

第9條、董事會成員不在公司領取薪金、津貼。在會議期間或受公司委託在國外考察,聯繫業務期間,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辦公等費用由公司支付。 

第10條、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由委派方推薦,董事會聘請任命。任期5年,可以連任,薪俸由董事會決定。若總經理、經理不能勝任或不願意繼續任職或委派方調離時,其職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會另外推薦,並由董事會批准任命。 

第11條、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別的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與公司的營業進行競爭。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貪污和嚴重失職,董事會隨時有權辭退他們。公司的董事長及董事可在其他公司擔任同樣的職務,而其任職的公司不能與該公司競爭。 

甲、乙方的責任 

第12條、乙方負責開闢_________代理的渠道,但須經篩選確認,凡取得代理業務需承擔義務時,需經雙方確認。 

凡取得___________設備代理權,因項目訂單、售後服務條件有別,取得相應優惠價格有差異,力爭做到有訂貨有優惠(低於國際市場價格)。 

無代理權也可接訂單,雙方按用户要求廣闢貨源,共同努力多接訂單。 

第13條、甲方應介紹推薦_____________設備的適合項目於國內訂貨單位,可採用公司與用户直接簽署訂貨合同。甲方將公司代理船用設備名稱、樣本及售後服務的措施等送至_________研究所,由設計者推薦給造船廠或船主在造新船中採用。甲方協助公司辦理凡有代理業務需前往中國的簽證及有關事宜。 

會計與審計 

第14條、公司的財政會計年度係為日曆年度。第1會計年度將於____年__月__日終結。會計採用借貸記帳法,船用產品項目和非船用產品項目分別記帳核算。經營所用的貨幣,以港幣為記帳單位。財政年度終結收入(毛利)扣除營業成本、税金、福利等後為純利潤,純利潤的分配按雙方投資比例予以分配。 

(1)按船用產品及非船用產品所佔毛利總額的百分比予以分別計算純利潤的分配額。 

(2)甲、乙雙方對船用產品及非船用產品的純利潤各佔50%。 

(3)甲方主要負責船用產品項目,而乙方則主要負責非船用產品項目,凡各自負責項目的純利超過_________港幣時,予以提取超額部分總金額___%的款額授予超額項目的一方,餘額部份按第14條(2)辦法予以分配。 

(4)公司會計制度、格式、編制會計報表,月報在各日曆月結束後30天,季報應在日曆季後45天,年度決算應在日曆年結束後60天編報。決算明細表,以反映經營的全部情況。 

(5)公司所得利潤總金額的50%作為無形貿易費開支,一切開支按發票報銷。年終結算時總開支超過總收入的50%須由總經理書面報告。 

第15條、在收到一個會計年度的年終報告後60天內,甲、乙雙方各派一人組成審計小組,對上1個年度的報告(包括資金錶、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開展審計工作,寫出審計報告,報董事會批准。 

第16條、雙方派出的年度審計人員的工資由各方承擔,但膳食、交通、辦公費用由公司開支。開支費用的標準由董事會決定。 

第17條、總經理在收到審計小組對財務開支提出的異議通知後,最遲不得超過20天內予以解決。 

第18條、公司文件、會計帳目和財務情況表用中、英文為工作文字。 

生效、期限與終止 

第19條、本協議經雙方法人代表簽字後生效。 

第20條、經雙方簽署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 

第21條、公司經營期限為5年,以簽發的營業執照之日起計算。合資期滿前半年,一 

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長其協議期限,具體事宜由董事會決定。 

第22條、本協議的修訂應得到董事會一致通過。若有未盡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第23條、協議期內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宣佈退出或終止,而終止協議必須取得董事會一致通過。 

第24條、協議期滿,雙方認可不再延長,可自然終止。 

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計算機3) 篇4

第十四章 職工錄用和辭退

42.合營企業所需職工,由甲方或中國勞動管理部門採用公開招聘方式,經考試擇優錄取後,簽訂勞動合同。

43.如因生產技術等變化,職工確有多餘,或經培訓後仍不能適應要求,也無法改調其他工種時,合營企業可按勞動合同解僱並給補償。

44.合營企業應制訂規章制度和職工守則,對違反者分別予以警告、記過、扣薪直至開除處分。

第十五章 工資標準和獎勵

45.合營企業職工工資目前按平均月薪_____元人民幣計算,其中包括合營企業向中國政府指定的部門繳納國家對職工的各種保險費、補貼費和福利措施費等。隨着合營企業生產發展,職工工資應逐步增加。今後中國政府對工資、福利、補貼等有新的規定時,合營企業應據此相應調整。

46._____方高級職員工資、社會保險、旅差費標準參照_____方國家或地方標準,由董事會核定。_____方高級職員原則上與_____方高級職員同工同酬。

47.按照合營企業的經營結果,年終從獎勵和福利基金中提出一定數目的基金,獎給工作好的職工,對於在技術上、生產上或管理上有特殊貢獻者,由董事會決定給予特殊獎勵。

第十六章 合營期限

48.合營雙方同意,合營企業的期限為_____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算,期滿前一年經一方提出,其他方同意可以延長,延長期 限由雙方協商決定,並在期滿前六個月向原審批機構辦理延長報批手續。

49.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1)在一個適當的開始期後,合營企業因嚴重虧損而不能繼續營業;

(2)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或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合營企業無法繼續營業;

(3)由於不可抗力的事件,如嚴重自然災害或戰爭等,致使合營企業無法繼續營業;

(4)不能達到預期的目標並看不到發展的前景。

提前終止合同必須經董事會召開特別會議作出決議,報請原審批機構批准。

50.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董事會應組成清算小組負責清理。董事會在清算完畢後才能解散。清算辦法按照《合資法》的《實施條例》第103—105條所規定的清算程序和手續辦理。同時董事會應向原審批機構及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註銷手續,繳回營業執照。清算後應還給各方的財產,必須按照各方在合營企業的投資比例計算。

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計算機3) 篇5

第一章 總則

, 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簡稱"合資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律和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 共同舉辦________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________各方

第2.1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________

甲 方:________ , (上述兩個實體合稱甲方,兩個實體可共同和各自享受與承擔在本合同下的有關甲方的所有權利和義務。)

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姓名:________

職 務:________

國 籍: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姓名:________

職 務:________

國 籍:________

乙 方: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姓名:________

職 務:________

國 籍:__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3.1條 甲、乙雙方根據"合資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律和規定,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的製藥有限公司。

第3.2條

1.________公司名稱是:________ (以下簡稱________公司)。

其英文名稱:________

為此,________公司與乙方將簽訂一個許可使用" "名稱的合同。

無論什麼原因,如果乙方在________公司中不再有 %的股份,甲方同意改變________公司的名稱,以使________公司的中________文名稱中不再出現" "的字樣。

2.________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___

第3.3條 ________公司在中國具有法人資格,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國法律和有關規定。

第3.4條 ________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________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除各自認繳的註冊資本的出資額外,各方均不對________公司的債務負有更多的責任,________公司的債權人只能向________公司的財產求償。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4.1條 1.________公司的目的是:________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和長期真誠合作的願望,努力吸取________雙方各自的專長採用適宜的先進技術以及科學的管理方法,將________公司建成一個現代化的製藥企業,使其在產品的品種、質量及價格方面在國內外市場上具有競爭能力,並使甲方和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________公司應依照世界衞生組織規定的藥品生產管理規範("GMP")以及乙方制定的內部的質量規格條例,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中國衞生部的有關規定的條件下從事生產和推銷醫藥產品。

2.為了達到上述的主要目的,________公司可以單獨或依照中國法律和有關規定與各種形式和性質的公司、企業、經濟組織、經濟實體、機構及個人合作,根據"合資法"與本合同在國內外成立分公司、子公司。

第4.2條 ________公司的經營範圍是製造和銷售各種劑型的藥品。藥品的包裝包括大包裝(例如粉、顆粒、片劑、膠囊劑等)和適合消費者的需要的小包裝。

為了達到它的主要目的,________公司有權開展自己的經營活動。

第4.3條 ________公司將生產如在不斷調整的本合同附件中列出的產品。

A類:________用中國國內生產的原料藥生產的產品,由________公司通過乙方包銷的形式在國外市場銷售。

B類:________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藥生產的產品,由________公司通過乙方包銷的形式在國外市場銷售。

C類:________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藥生產的產品,由________公司利用甲方的銷售機構,根據________公司和甲方簽訂的代銷合同在國內市場銷售。

D類:________董事會可於將來決定D類產品。包括下述產品:________

(1)用乙方或中國國內原料藥生產乙方開發的產品,使用乙方的商標,由________公司在國內國外銷售。出口產品應由乙方包銷。

(2)用中國國內的原料,生產________公司開發的產品,包括先進的中草藥製劑產品,使用________公司的商標,由________公司在國內國外銷售,按董事會的決定出口產品可由________公司直接或通過乙方銷售。

生產B類、C類及部分D類產品所需進口的原料藥,________公司按不高於乙方及其子公司或其團體公司之間購買同類原料藥時的平均價格從乙方或其子公司購買。

第4.4條 按________公司工廠的設計能力,________公司初期的生產規模為年產量 至 片/粒。根據市場情況,今後再增加約 ________美元的投資。________公司的年產量可增至 片/粒。

第4.5條 ________公司生產經營所需外匯主要由出口A、B類以及部分D類產品來解決。如外匯仍有不足,特別是當________公司未能成功地按合理的條款和條件出口產品時,________公司也可以按本合同第十九章所述通過其他途徑解決。

第4.6條 ________公司今後將努力進行研究和開發工作。其研究和開發的成果和產品均屬________公司所有。這些成果和產品,可按照董事會決定的條款和條件,分配給或轉讓給甲方或乙方,或雙方。

第五章 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第5.1條 ________公司投資總額為相當於 ________美元的人民幣或 幣。

第5.2條 ________公司註冊資本為 ________美元。

甲方出資額佔註冊資本的 %。

其中:________以土地使用權出資,作價為 ________美元。現金出資為相當於 ________美元的人民幣。

乙方出資額佔註冊資本的 %。

其中:________以工廠設施的設計及服務出資,作代價為 ________美元。現金出資為相當於 ________美元的 幣。

第5.3條 ________公司總投資額與註冊資本之間差額將由________公司向中國境內的銀行或其他經________公司選擇並經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的金融機構貸款解決。從甲方和/或乙方要求的對________公司的貸款的擔保或擔保物應由雙方按各自在註冊資本的出資額的比例給予提供。

第5.4條 1.甲方除以現金對________公司的註冊資本出資外,還以 平方米場地(以下稱"場地")使用權作為出資額出資。場地使用年限為 ________年。場地使用權的出資作價為 ________美元。

2.乙方除以現金對________公司的註冊資本出資外,還以如本合同第12.1條及本合同附件四所述的條款和條件進行設計的設計工作和服務,並以此作為出資額出資,作價為 ________美元。

第5.5條 雙方____制定對註冊資本分階段的、同等出資的初步計劃。一旦董事會正式成立,董事會應根據________公司的實際要求調整該出資計劃,但最後的出資應在________公司廠房土建完成之前支付。以現金出資時,甲、乙雙方____按出資計劃規定的出資日期和出資以現金存入________公司在中國________所立的人民幣帳户和外幣帳户。

甲方和乙方的出資是按美元折算的。運用的外匯兑換率為實際出資日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人民幣對美元、瑞士法郎對美元的兑換率。出資後外匯兑換率的變化不影響雙方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所佔的比例。

任何一方如果推遲了應交納的資金時,應交付拖欠利息,利率比出資日中國________公佈的年度貸款的利率高 %,直到交足資金並全部付清拖欠應付利息為止。

第5.6條 甲方和乙方____在出資計劃規定特定事項完成後分別向註冊資本出資。

第5.7條 ________公司的雙方投資額需經中國的註冊會計師驗資,出具驗資證明。________公司據此給出資者出具有董事長、副董事長共同簽署的出資證明。

第5.8條 ________期內,________公司不得減少註冊資本的數額。________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須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並經審批機構批准。

第5.9條 任何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事先都需取得對方書面同意。一方轉讓時,對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5.1條 ________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或轉讓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後,報審批機構批准,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5.11條 當雙方的出資額達到註冊資本後,________公司一旦取得了為使________公司能有效地經營所需要的各種許可,________公司將請求甲、乙雙方協助________公司安排所需的長期貸款。

第六章 ________各方責任

第6.1條 甲方責任如下:________

1.向有關中國機關申請批准本合同及其附件,代表________公司進行登記和取得營業執照以及辦理有關________公司建立的其他事項。

2.根據本合同第五章的規定對________公司的註冊資本進行出資。

3.協助________公司辦理有關場地的開發事宜。

4.協助________公司對場地獲得的接通水、電和燃料,接通通訊、交通及其他有關的基礎設施。

5.根據本合同第9.1條的規定,向甲方已有客户代銷________公司的內銷產品。

6.協助________公司招聘合格僱員,及時任命________公司的董事和董事長,推薦第14.1條的副總經理和第14.3條規定的其他高級職員。

7.協助________公司申請並取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所必須的批准。

8.協助________公司辦理________公司從中國境外購置的所有機器設備的進口及海關手續。

9.協助________公司申請確認附於本合同後的"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各方的税務待遇的申請書"中提出的税務待遇。

1.協助________公司與中國境內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進行貸款談判。

11.協助________公司和乙方的外國僱員和職工獲得他們進入中國從事有關________公司業務所要求的簽證和工作許可。

12.嚴格遵守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規定。

13.辦理________公司委託甲方的其他事項。

第6.2條 乙方的責任如下:________

1.根據本合同第十二章負責工廠設施設計,並就該設計工作與中國設計院密切合作。

2.為________公司推薦在海外購置所需機器設備。

3.根據本合同附件三"技術轉讓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技術轉讓和提供技術服務。

4.協助________公司申請並取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所有必須的批准。

5.直接或通過其子公司向________公司出售________公司根據本合同第11.3條為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的生產所需要的所有原料藥。

6.協助________公司招聘合格僱員和及時任命________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長,推薦14.1條的總經理和14.3條規定的高級職員。

7.協助________公司同在中國境外的金融機構進行貸款談判。

8.協助________公司和甲方的中國僱員、職工取得他們在中國境外從事有關________公司事務的旅行所要求的去往國境外的國家或地區的簽證和工作許可。

9.根據第9.2條規定的________公司和乙方簽訂的包銷合同,通過________公司產品的出口以及通過第19.1條(b)(iii)、(iv)、(v)(vi)條規定的其他方法協助________公司獲得足夠的外匯。

1.嚴格遵守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規定。

11.辦理________公司委託乙方的其他事項。

第七章 技術合作

第7.1條 在________期內,根據________公司生產經營的需要,乙方____向________公司轉讓其產品的先進技術,以及乙方今後對這些產品的改進。該技術轉讓的詳細內容和條件規定在本合同附件三"技術轉讓協議"中。

(1)乙方____以技術資料和醫學/科學資料的形式向________公司轉讓A類、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的生產配方、工藝技術、質量控制等專有技術的數據、資料和知識,包括今後的改進和進一步的發展,以使________公司可能根據"GMP"和乙方質量規格和不斷修改的"藥品生產指南"進行生產、包裝和銷售該產品。

(2)乙方准予________公司使用屬於乙方的商標的使用許可,其條件和條款規定在本________附件"技術轉讓協議"中。

(3)作為乙方轉讓技術和繼續發展該技術如上述(1)項和(2)項的報酬,________公司應在單項產品開始商業性銷售後的 ________年期間,按該單項產品的淨銷售額的 %向乙方支付該單項產品技術提成費。 ________年的提成期過後,不再支付提成費。________公司有權無償繼續使用轉讓的技術和生產銷售所轉讓的產品。

(4)對用於乙方轉讓給________公司的產品的屬於乙方擁有的,但未在中國________登記的具有專利權的技術,乙方____向________公司提交有關專利證書。經乙方與___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根據不同情況,________公司按運用該有專利權的技術的單項產品的淨銷售額的 %- %給乙方支付________技術提成費。該________技術提成費應在專利有產期內支付,但支付該________技術提成費最長不超過自該單項產品開始商業性銷售後的 ________年期間, ________年期間過後不再支付任何提成費,________公司有權無償繼續使用該項具有專利權的技術。

(5)對用於乙方轉讓給________公司的產品的屬於乙方擁有的並在中國________登記批准的具有專利的技術,________公司將根據(4)的原則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許可合同。

(6)乙方與________公司的簽訂的按本合同附件三的形式的技術轉讓合同期限與________合同期限相同,原則上董事會認為必要時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對技術轉讓合同進行修改。

(7)________公司在使用乙方轉讓的技術時,對於第三者提出的權益要求,不負任何責任。

第7.2條 ________公司開發的產品作如下規定:________

1.________公司將來按董事會批准所開發的D類產品應具有療效、穩定性、有效期內的安全性。________公司應嚴格地依據"GMP"和乙方的標準操作程序和不斷修改的"藥品生產指南"以及所有適用的法律和規則(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被普遍接受的安全標準來製造和包裝產品。

2.在________公司對該D類產品或該D類產品的新的藥品劑型或新的劑量進行首次製造或包裝前,________公司應交給甲方和乙方完整的產品文件,包括全部技術資料和全部醫學/科學資料,讓甲方和乙方作出意見和批准,即確認所有文件是否完整。

3.在________期限內,如________公司發覺它未能保持或不能保證嚴格地按照________公司為了"GMP",安全健康或其他目的所提出的該D產品的產品規格來製造,包裝、質量控制、貯藏和運輸任何產品時,________公司應盡最大努力減少或在可能的情況下防止損失,並立即把以上情況通知甲方和乙方。

4.根據乙方規定由________公司製造和/或包裝的產品,________公司應保存參考樣品,所用原料、包裝材料及產品的完整的資料,也根據乙方規定由________公司進行隨後的穩定性的檢驗。

5.________公司自己開發的產品屬於________公司所有,並使用________公司自己的商標。

6.除上述1、2、3、4、5規定外,如果________公司要求從甲方或乙方給予________的技術幫助或先進技術。對此,________公司應就適應的報酬與甲方或乙方達成協議。

第7.3條 經董事會同意並根據中國有關法律規定,________公司可從第三者引進甲方和乙方所沒有的先進技術。________公司也可向第三者轉讓________公司自己開發的技術。

第八章 場地使用

第8.1條 甲方保證________公司在第23.1條所規定的________期間中享有對場地的使用權。

第8.2條 ________公司承擔場地的開發費,即取得場地的佔地所發生的費用(勞動力安置,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新菜田開發費、拆遷費等)以及接通公用設施的費用。甲方和乙方估計總的開發費為人民幣 元左右。

第8.3條 ________公司應委託一個合適的機構負責安排和辦好所有有關勞動力安置、土地補償、青苗補償、新菜田開發及拆遷等事宜。委託該機構在六個月內完成這些事宜。

第九章 產品銷售

第9.1條 ________公司應負責在國內銷售其產品,並委託甲方作為甲方已有的客户的銷售代理人。由甲方代銷的條款和條件應在________公司與甲方簽證的銷售代理合同中給予規定,或應包括下列原則:________

1.甲方____是________公司產品在國內銷售給甲方已有客户的銷售代理人。

2.產品的宣傳和廣告工作應由________公司進行。

3.產品的銷售價格應由________公司決定並且能夠使產品在國內市場具有競爭力。

4.甲方____享有銷售佣金,該佣金佔淨銷售額的比例由________公司和甲方協議決定。

第9.2條 計劃由________公司出口的乙方的A類、B類和部分D類產品以及________公司開發並由董事會決定由乙方在國外銷售的D類產品,由乙方在中國境外包銷。由乙方包銷的條款和條件應在________公司與乙方簽訂的包銷合同中給予規定,並應包括下列原則:________

1.乙方____為獨家的出口產品包銷商。

2.乙方____以出廠價FOB北京的條件,從________公司購買出口產品,該價格應能使乙方按照________市場有競爭力的價格轉售出口產品。乙方____定期地向________公司提供有關在中國境外銷售的市場資料。

3.________公司應負責為該出口產品取得出口許可證,乙方____負責在出口產品銷售的國家和地區取得銷售許可。

第9.3條 由________公司開發的D類產品亦可由________公司直接出口。

第9.4條 ________公司應進行市場調查,以使決定當地市場條件和了解為國內市場服務的最佳途徑和方法,據此,________公司應在晚些時候運用該市場調查資料建立其自己的銷售組織。

第十章 設備、輔料、包裝材料的購置

第1.1條 董事會已經做出有關________公司生產產品的最終決策之後,應根據乙方推薦購置機器設備。乙方____提供機器設備的型號、規格和供應者。為了確保工廠設施的經營根據"GMP"和乙方的規格,________公司應從乙方推薦的可靠性、信譽好的供應者購置機器設備。乙方____協助________公司從海外定購機器設備。

第1.2條 關於購買零件、分析測定儀器、機械設備、交通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如果能符合規格、保證要求、與其他部件配套,可靠的並在其他方面如服務、維修、維護及改進的服務和質量符合要求,可以對在中國購買給予優先考慮。

第1.3條 在符合乙方質量規格和質量控制條件下,________公司可以從中國或外國的來源購買輔料和包裝材料。

第十一章 原料藥的供應

第11.1條 為A類產品的生產和________公司開發的D類產品所要求的原料藥和物質應在中國購買。

第11.2條 為獲得技術轉讓合同的技術目標以及維持最高的生產標準。________公司應從乙方購買所有其需要的原料藥,以生產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

第11.3條 乙方____向________公司按乙方同________公司簽訂的供應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供應第11.2條提到的原料藥,該供應合同應包括下列原則:________

1.乙方對原料藥的報價不應高於乙方向其子公司的並不時修改的報價的平均價格,其價格條件應是CIF。

2.向________公司供應的原料藥應符合乙方的標準規格。

3.所有原料需求的預測、訂貨和支持應根據供應合同的規定。

4.________公司同意它應僅從乙方或其子公司購買所有它所需要的原料藥。

5.________公司應用雙方同意的自由兑換的貨幣為該原料藥支付。

6.________公司應負責為該原料藥獲得必要的進口許可和政府批准,並應負責為該進口支付的任何關税和税款。

第十二章 工廠設施的設計準備和建築

第12.1條 1.為確保________公司將擁有和經營一個有先進的設計特點的現代化的藥品(生產)工廠設施以便遵循"GMP"和 方規格,並符合中國政府有關設計的規範要求, 方____為該工廠設施準備設計。

________公司與 方____根據本合同附件"設計協議"的形式及條款和條件簽訂設計合同。 方與一個 設計院合作來完成該項設計工作。________公司將與 設計院簽訂一個設計合同,明確規定設計分工、協作、責任和報酬。 方積極地參加該設計合同的談判。

2. 方____通過準備工廠的初步設計和實施設計(護大初步設計),指導並監督 設計院的設計是否符合 方的設計規格。 方對該項設計工作負有全面的責任。需要 方確認的設計和圖紙,應由________公司負責安排譯成 文。

3.上述第2款中所述的 方的設計工作和服務,連同 方由於設計工作需要派專家/技師來往 的飛機票費(飛機票最多應不超過 人次),應根據第5.4條作為 方對________公司的註冊資本出資,其作價為 ________美元。________公司應支付該專家/技師的食宿費(每次不超過兩週,最多 人次)。________公司應負責支付 設計院的設計費。

第12.2條 本合同批准日後的一個月內,________公司應建立一個建設和籌備辦公室(籌備辦公室)。董事會應委託該籌備辦公室的工作人員。籌備辦公室應在________公司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領導下工作。

第12.3條 籌備辦公室的一般責任為:________

1.在本合同批准日後三個月內,準備總設計費的預算。為了便於主管部門對設計的審批協助 方工作。

2.根據設計與工廠建築的總承包商就建築合同("建築合同")進行談判。

3.組織購置和檢驗工廠的建築所要求的設備和材料,並在 碼頭辦理所有進口手續和海關申報。

4.組織所有設置及設施的安裝並在 方指導監督下進行技術投試。

5.決定項目建設的總進度。

6.編制開支計劃,並進行項目的財務管理。

7.編制有關管理程序。

8.保存和管理所有在建築階段期間的文件、圖紙、檔案和資料。

9.定期準備由董事會審查的建築報告。

第12.4條 該工廠設施設計批准後,________公司應與籌備辦公室選中的總承包商簽訂建築合同。該建築合同應根據批准的設計和董事會滿意的條款和條件來進行。

第12.5條 籌備辦公室應監督工程的實施以確保其符合設計和建築合同的規定。

第12.6條 籌備辦公室的費用和其工作人員的報酬應包括在________公司建設預算中。

第12.7條 工廠建築完工後,籌備辦公室應安排董事會進行工程的驗收。

在工廠設施根據批准的設計的完工以及對交接程序的完成表示滿意後,董事會應解散籌備辦公室。

第12.8條 除上述工作外,________公司在其建設期間的其他生產準備工作應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根據實際情況安排。

第十三章 董事會

第13.1條 1.董事會是________公司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的權力和職責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規定。

2.________公司的重大事項應由董事會全體一致決定。該重大事項在《公司章程》中第二十九條予以規定。

3.除上述條款外的其他事項應由多數票通過決議決定,但是至少各方委派的一名董事投了贊成票。該事項在《公司章程》第三十條予以規定。

第13.2條 董事會應由 名董事組成,各方____各委派 名董事。甲方____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董事長,乙方____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副董事長。

董事、董事長和副董事長任職期限應為四年,經委派方決定可以連任。

第13.3條 ________公司的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為其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13.4條 董事會的董事長是________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副董事長就被暫時授權來履行董事長的職責。

第13.5條 董事會會議應每年舉行 次,並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會議程序、法定人數要求、代理、投票等事宜在《公司章程》第四章中規定。

第十四章 管理機構

第14.1條 ________公司應設一名總經理和一名副總經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應由董事會任命。總經理應由 方推薦,副總經理應由 方推薦。他們的任期為四年,同樣可根據董事會的決定連任。

第14.2條 總經理應對董事會負直接責任。他應執行董事會的各種決定並應組織和領導________公司的日常工作和管理。副總經理應協助總經理進行工作,當總經理缺席時,副總經理就代表總經理履行其職責。關於主要事項的決定需要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共同簽署,在《公司章程》第三十三條中予以規定。

第14.3條 1.________公司應建立在總經理和副總經理領導下的,由生產經營部經理、質量控制總經理、車間工程師、人事部經理、財務管理經理(即:________總會計師)以及銷售和物料供應部(材料管理)經理組成的管理機構,上述人員均應由董事會任命,各高級職員的任期應為四年,亦可根據董事會的決定連任。

2.甲方____推薦質量控制部經理、人事部經理和總會計師。乙方____推薦生產經營部經理、車間工程師、銷售和物料供應部(材料管理)經理。在晚些時候董事會可對甲乙雙方推薦的職位作調整。

第14.4條 高級職員有營私舞弊和嚴重瀆職的情況,可由董事會的決議隨時解聘,觸犯刑法者應對其犯罪行為根據中國刑法承擔責任。

第14.5條 ________公司高級職員工資和報酬應由董事會根據下述原則決定:________

(a)________公司高級職員中的外國僱員的工資和報酬應與中國的醫藥________公司的同樣職位的同類職員的平均工資標準相似,並應以雙方同意的可自由兑換的貨幣支付。如果法律允許,在中國境內一般日常開銷所需那一部分工資和報酬,經董事會決定應以人民幣支付。

(b)________公司高級職員中的中國當地僱員的工資和報酬應與中國的醫藥________公司的同樣職位的同類職員的平均工資標準相似。該工資和報酬應以人民幣支付。

第14.6條 如董事會決定,________公司應自費或支付住房補貼為________公司的外國高級職員提供住房。該提供的住房或支付的住房補貼應有一個合理的標準,該標準與中國其他醫藥________公司為外國管理人員提供的住房或住房補貼標準相似。

第14.7條 所有其他事項,如________公司的中外高級職員的津貼、福利、旅行費用標準等等應由董事會決定。

第十五章 勞動管理

第15.1條 1.________公司的職員、工人的僱用、招聘、解僱和辭職,以及他們的工資、福利待遇、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及其他事宜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條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辦理。

2.________公司職員、工人的工資和報酬應根據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製定,其個人實得工資水平是 地區國營醫藥企業職員、工人實得工資收入的 ,該工資應全部付給每一個職員、工人。

3.在________公司職員工人不能適合________公司的要求條件下,________公司將盡力保持將其職員、工人的長期僱用政策,接受特殊培訓職員、工人的僱用期不得少於 ________年。

4.如果職員、工人過剩或經過培訓後仍不斷適合________公司的要求,________公司可解僱他們,但將依法給予補償。

5.上述1、2、3和4款的所述事宜按董事會的決定將在________公司與職員、個人集體或個人所簽訂的勞動合同中作出具體規定。勞動合同應向市勞動部門備案。

第15.2條 ________公司的獎勵、福利基金只能用於支付________公司職員和工人的獎金、福利,不得它用。

第十六章 工會

第16.1條 ________公司的職員、工人有權按《合資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組織工會,開展工會活動。________公司對工會的工作將給予支持,給予其房屋、設備的使用權,以便工會的辦公,開會及開展其他活動。

第16.2條 ________公司的工會在本________公司內享有《公司章程》第九章所規定的權利及義務。

第16.3條 ________公司將撥出________公司職員、工人工資總額的2%作為工會活動經費。工會將按全國總工會的有關規定使用這筆經費。

第十七章 税收

第17.1條 ________公司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所得税法》及中國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繳納税款。

第17.2條 ________公司的高級職員、職員、工人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及有關法律繳納個人所得税。

第17.3條 本合同簽字之後,甲方和乙方將立即將本合同、附件和"________公司________方關於税務待遇的申請書"提交給中國________以爭取早日取得有關税務通知。

第十八章 財務會計制度

第18.1條 ________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將按照中國財政部《中外合資企業財務會計制度》參照有關________會計標準的慣例制定。

第18.2條 ________公司將採用________________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18.3條 1.________公司的全部帳簿和財務記錄應合理、詳細、完整和準確並公平地反映財務結果以及其製作之日的________公司財務現狀。

2.________公司的全部憑證、帳簿,報表將用中文製作,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報表(包括月季和年度報表)將譯成英文並其內容上與中文文件、報表相符。

第18.4條 ________公司的會計年度將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一月一日起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但________公司的第一個會計年度從________公司成立之日,即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最後一個會計年度截止於________公司解散或________期滿。

第18.5條 ________公司將採用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同時並用實際收付的貨幣記帳。外匯按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當日公佈的外匯比價值折算成人民幣。

第18.6條 ________公司將在中國________ 分行分別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户,並可在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的其他銀行開立外匯帳户。

第18.7條 1.________公司的總會計師負責________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

2.總會計師將按期向董事會提供________公司的財務報告(按月、季和年度)。

第18.8條 1.________公司將聘請一名獨立的來自於註冊的會計師事務所的中國註冊的審計師負責年度驗證________公司的報表及財務報告。

該審計師的報告將提交給董事會的總經理。

2.各方有權在任何時候聘請會計師審查________公司的報表和財務報告,費用處理,________公司將為此種審查提供便利。

第十九章 外匯

第19.1條 ________公司將在法律允許範圍內採用各種適當的辦法努力保護外匯收支平____。

(1)通過出口________公司的產品取得外匯,乙方將根據本合同第9.2條規定由乙方與________公司簽定包銷合同,乙方負責出口________公司的產品。在開始商業性生產起 ________年內該出口作為外匯的主要來源,該 ________年後________公司的產品的出口將繼續增加以創所需的外匯。

(2)在________期間內,如上述a)的辦法尚不足時則________公司或乙方將使用下列辦法創外匯。

(a)根據《國務院關於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外匯收支平____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外匯平____規定")的第六條,經有關部門批准後,________公司可利用乙方的銷售渠道推銷國內產品出口。"國內產品"包括甲方所生產並同意出口的任何產品和乙方認為可以成功地銷往國外的其他任何第三方生產的任何產品。

(b)根據外匯平____規定的第八條,經有關部門批准後________公司可以向有外匯支付能力的企業銷售產品,並以外幣計價結算。

(c)根據外匯平____規定的第九條,乙方(包括乙方的所有其他部門)已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其他________企業的合法收入的外匯有餘額時,經有關部門批准後,乙方可調劑解決________公司與乙方所設立的其他________企業的外匯問題。

①在特殊情況下,乙方同意,________公司可以用人民幣支付乙方的利潤。根據外匯平____規定的第十條,經有關部門批准後乙方可用人民幣再投資於國內能夠新創外匯或新增加外匯收入的企業並享受外匯平____規定第十條所給予的優惠。

②根據外匯平____規定第五條,經有關部門批准後,________公司可向中國國內用户銷售其產品,替代進口,收取外匯。

③在其他現行或將來的規定允許範圍內,________公司或乙方可採用其他手段以求其外匯收支平____。

第19.2條 ________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其他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的規定辦理。

第19.3條 ________公司的一切外匯收入將存入在中國________開户或經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的其他銀行的外匯存款帳户。________公司的一切外匯支出從該外匯存款帳户中支出。

第19.4條 根據________公司債務和需要,董事會應決定________公司外匯支付順序。

第二十章 利潤分配

第2.1條 ________公司將從其税後利潤中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獎勵福利基金(三項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會決定,但提取職工獎勵福利基金的比例為税後利潤的 %。

第2.2條 1.每個會計年度的前三個月,總經理負責準備上一年度的收支平____表,損益報告書及利潤分配方案並提交董事會審查批准。

2.董事會將決定是否將提取三項基金後的税後利潤分配給各方。任何利潤的分配將按________各方出資額在________公司註冊資本中所佔比例進行分配。

第2.3條 原則上,________公司將用外匯支付乙方分得的利潤,在特殊情況下,________公司的外匯不足以支付乙方的利潤,________公司應選擇下列之一:________

1.乙方同意後,以人民幣支付乙方的利潤或:________

2.直至________公司獲得足夠的外匯,________公司將:________

3.提取應付乙方同等金額的人民幣並將該筆人民幣在中國存入有利息帳户,一旦獲得充裕的外匯後,________公司將以外匯支付應付乙方的利潤,以人民幣支付存款的利息。或:________

4.提取應付乙方的同等金額的人民幣作為________公司的流動資金。一旦獲得充裕的外匯,________公司將以外匯支付乙方的利潤以人民幣支付其利息。利率將按________公司決定使用這項資金之日中國________貸給其他中國國營企業的類似貸款利率而定。

第二十一章 保險

第2.1條 ________公司的一切保險事宜應向中國________或中國有關部門批准的其他保險公司投保,董事會將決定保險的種類,範圍,價值以及保險期限。

第二十二章 保密

第22.1條 1.________公司對甲方或乙方提供給________公司的一切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要嚴格保密,並只能在________公司的業務範圍內使用。

2.________公司的全部高級職員,職工將與________公司簽訂保密協議,保證對在他們就業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予以保密,這種保密協議可包括在勞動合同內。

3.甲方____對________公司或乙方對其所披露的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保守保密。未經乙方事先書面授權,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____對________公司或甲方對其所披露的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保守祕密,未經甲方事先書面授權,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者披露。

第22.2條 ________公司,其任何僱員,甲方和乙方在下列情況下,不承擔保密義務:________

1.保密資料的泄漏非________公司,其任何僱員,甲方或乙方的過失而已經為公眾所知。

2.保密資料為有泄漏權的第三者提供。

3.如果________公司,其僱員,甲方或乙方將保密資料泄漏之前,已為第三者完全掌握的。

第二十三章 期限、解散、清算

第23.1條 ________公司的________期限為 ________年,從________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開始。

第23.2條 在________期滿前兩年,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並報審批機構批准,可以延長________期限,延長期限批准之後,要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登記。

第23.3條 ________公司在下列情況之一時,將解散,其中(b)-(①)各項可能發生在________期滿之前。

1.________期滿,不再延長。

2.________雙方一致認為提前解散________公司於雙方有利。

3.第17.3條中所述的税務待遇申請書未獲税務機關批准。

4.在申請建設施工許可證時,第8.3條所述事宜尚未完成,致使________公司無法在場地上開始進行建築時。

5.工廠建設的總投資額(包括場地開發費,設備費等)超過雙方估計數額的 %或 %以上。

6.________公司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7.因外匯支出持續超過收入,雖經雙方努力仍不能改變,以致無法繼續經營。

8.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無法繼續經營。

i)任何一方的董事或推薦的高級職員被有效地排除參與董事會或對________公司的管理。

j)________的任何一方或________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資產或財產被國家沒收或徵用。

________)________各方通過其在董事會的代表未能就有關________公司的全面政策,經營中的重大問題達成協議,這種情況對於________公司繼續有盈利地經營造成實質性和不利的影響。

①________的一方嚴重不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規定的義務,致使________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本條或①項中有一項發生後,任何一方建議提前解散________公司,董事會應在三十天內召開會議討論此建議,為避免終止合同及提前解散________公司,雙方____盡最大努力排除障礙,如會後三十天內仍無法解決,應由董事會作出解散決議,提出解散申請書,經中國審批機構批准後,________公司可以解散。

在本條①情況下,違約方____對________公司由此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第23.4條 經審批機構批准後,董事會宣告________公司解散、提出清算的程序,原則,清算委員會人選。清算將按中國法律和規定以及《公司章程》第十章進行。

第二十四章 違約和不可抗力

第24.1條 除本章第24.2條規定外,若本合同一方在實質性方面不完整履行或終止履行本合同及附件,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後六十天內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時,該方便構成違約,違約方____承擔責任,負責賠償履約方或________公司由此所遭受的損失。

第24.2條 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旋風、雷電、戰爭、洪水、水災、地震、颱風或其他不可預見的事件,其發生和後果是不可預見,不可避免,致使該方無力履行本合同和/或附件,受害方____立即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另一方,並提供事件的詳細情況,聲明本合同和/或附件不能履行的原因,受害方____盡全力減少由於不可抗力事件對另一方或________公司所造成的損失。

2.如受害方證明不可抗力事件是其不履行合同的主要原因,並滿足了本條第一款的要求,該方不履行合同將不視為違約。

3.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 天以上,________雙方將召開會議,商討由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是否應修改本合同和/或附件。

第二十五章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第25.1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效力,解釋,執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應適用中國法律。已公佈的中國法律未涉及事宜,採用________慣例。

第25.2條 1.在履行本合同及附件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爭議雙方不能協商解決,則經雙方書面同意,可將爭議提交中國________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程序進行仲裁。如果雙方不能就在中國________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達成一致意見,則爭議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 商會仲裁院並按該院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語言採用 語。仲裁裁決是終局的,並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____繼續履行本合同和附件。

第二十六章 合同文本與文字

第26.1條 本合同一式六份,包括中文本三份,英文本三份。中________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權威性和同等的法律效力。各方均已核實中、英文兩種文本並承認兩種文本的內容在實質上相同。甲乙雙方將各自保存中、英文本各一份。

第二十七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項

第27.1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27.2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一至六自審批機構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27.3條 本合同及附件應以雙方書面協議的形式進行修改,經審批機構批准後生效。

第27.4條 1.在生效後若 政府頒佈較本合同條款更為有利並適用於________公司,甲方或乙方的有關税務、關税或外匯方面規定的優惠條件或其他新法律、條例和規定,________公司,甲方或乙方將及時根據這些新規定申請取得其所提供的利益。

2.在本合同生效後,若 政府頒發有關税務、關税、外匯或其他事宜的法律、條例或規定以及現有的或新的法律、條例或規定的修改補充或廢除,嚴重影響________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經濟利益,雙方為了保持________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經濟利益,雙方為了保持________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經濟利益應及時對本合同的條款作必要的修改和調整,並報審批機構批准後生效。

第27.5條 1.一切通知都必須以書面文字形式送至對方。 方給 方的通知用中文書寫附英文譯本; 方給 方的通知用英文書寫附中文譯本。

2.通知採用電傳、電報或________郵寄方式傳遞。電傳、電報發送之日視為生效。________郵寄以郵戳日期或其類似文件為準生效。

3.通知應送至各方的下列地址:________

甲 方:________          乙 方:________

電 話:________          電 話:________

傳 真:________          傳 真:________

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計算機3) 篇6

第一章 總則

, 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簡稱"合資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和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 共同舉辦合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營各方

第2.01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 (上述兩個實體合稱甲方,兩個實體可共同和各自享受與承擔在本合同下的有關甲方的所有權利和義務。)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3.01條 甲、乙雙方根據"合資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和規定,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的製藥有限公司。

第3.02條 1.______公司名稱是: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______公司)。

其英文名稱:

為此,______公司與乙方將簽訂一個許可使用" "名稱的合同。

無論什麼原因,如果乙方在______公司中不再有 _______%的股份,甲方同意改變______公司的名稱,以使______公司的中______文名稱中不再出現" "的字樣。

2.______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3.03條 ______公司在中國具有法人資格,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國法律和有關規定。

第3.04條 ______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______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除各自認繳的註冊資本的出資額外,各方均不對______公司的債務負有更多的責任,______公司的債權人只能向______公司的財產求償。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4.01條 1.______公司的目的是: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和長期真誠合作的願望,努力吸取合營雙方各自的專長和採用適宜的先進技術以及科學的管理方法,將______公司建成一個現代化的製藥企業,使其在產品的品種、質量及價格方面在國內外市場上具有競爭能力,並使甲方和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______公司應依照世界衞生組織規定的藥品生產管理規範("GMP")以及乙方制定的內部的質量規格條例,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中國衞生部的有關規定的條件下從事生產和推銷醫藥產品。

2.為了達到上述的主要目的,______公司可以單獨或依照中國法律和有關規定與各種形式和性質的公司、企業、經濟組織、經濟實體、機構及個人合作,根據"合資法"與本合同在國內外成立分公司、子公司。

第4.02條 ______公司的經營範圍是製造和銷售各種劑型的藥品。藥品的包裝包括大包裝(例如粉、顆粒、片劑、膠囊劑等)和適合消費者的需要的小包裝。

為了達到它的主要目的,______公司有權開展自己的經營活動。

第4.03條 ______公司將生產如在不斷調整的本合同附件中列出的產品:

A類:__________________用中國國內生產的原料藥生產的產品,由______公司通過乙方包銷的形式在國外市場銷售。

B類:__________________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藥生產的產品,由______公司通過乙方包銷的形式在國外市場銷售。

C類:__________________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藥生產的產品,由______公司利用甲方的銷售機構,根據______公司和甲方簽訂的代銷合同在國內市場銷售。

D類:__________________董事會可於將來決定D類產品,包括下述產品:

(1)用乙方或中國國內的原料藥生產乙方開發的產品,使用乙方的商標,由______公司在國內國外銷售。出口產品應由乙方包銷。

(2)用中國國內的原料,生產______公司開發的產品,包括先進的中草藥製劑產品,使用______公司的商標,由______公司在國內國外銷售,按董事會的決定,出口產品可由______公司直接或通過乙方銷售。

生產B類、C類及部分D類產品所需進口的原料藥,______公司按不高於乙方及其子公司或其團體公司之間購買同類原料藥時的平均價格從乙方或其子公司購買。

第4.04條 按______公司工廠的設計能力,______公司初期的生產規模為年產量 至 片/粒。根據市場情況,今後再增加約 美元的投資,______公司年產量可增至 片/粒。

第4.05條 ______公司生產經營所需外匯主要由出口A類、B類以及部分D類產品來解決。如外匯仍有不足,特別是當______公司未能成功地按合理的條款和條件出口產品時,______公司也可以按本合同第十九章所述通過其它途徑解決。

第4.06條 ______公司今後將努力進行研究和開發工作。其研究和開發的成果和產品均屬______公司所有。這些成果和產品,可按照董事會決定的條款和條件,分配或轉讓給甲方或乙方,或雙方。

第五章 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第5.01條 ______公司投資總額為相當於 美元的人民幣或 幣。

第5.02條 ______公司註冊資本為 美元。

甲方出資額佔註冊資本的 _______%。

其中:__________________以土地使用權出資,作價為 美元。現金出資為相當於 美元的人民幣。

乙方出資額佔註冊資本的 _______%。

其中:__________________以工廠設施的設計及服務出資,作代價為 美元。現金出資為相當於 美元的 幣。

第5.03條 ______公司總投資額與註冊資本之間的差額將由______公司向中國境內的銀行或其它經______公司選擇並經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的金融機構貸款解決。從甲方和/或乙方要求的對______公司的貸款的擔保或擔保物應由雙方按各自的註冊資本的出資額的比例給予提供。

第5.04條 1.甲方除以現金對______公司的註冊資本出資外,還以 _______平方米的場地(以下稱"場地")使用權作為出資額出資。場地使用年限為 _______年。場地使用權的出資作價為 美元。

2.乙方除以現金對______公司的註冊資本出資外,還以如本合同第12.01條及本合同附件四所述的條款和條件進行設計的設計工作和服務,並以此作為出資額出資,作價為 美元。

第5.05條 雙方___制定對註冊資本分階段的、同等出資的初步計劃。一旦董事會正式成立,董事會應根據______公司的實際要求調整該出資計劃,但最後的出資應在______公司廠房土建完成之前支付。以現金出資時,甲、乙雙方___按出資計劃規定的日期和出資額以現金存入______公司在中國______所立的人民幣帳户和外幣帳户。

甲方和乙方的出資是按美元折算的。運用的外匯兑換率為實際出資日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人民幣對美元、瑞士法郎對美元的兑換率。出資後外匯兑換率的變化不影響雙方出資額在註冊本中所佔的比例。

任何一方如果推遲了應交納的資金時,應交付拖欠利息,利率比出資日中國______公佈的年度貸款的利率高×%,直到交足資金並全部付清拖欠應付利息為止。

第5.06條 甲方和乙方___在出資計劃規定特定事項完成後分別向註冊資本出資。

第5.07條 ______公司的雙方投資額需經中國的註冊會計師驗資,出具驗資證明。______公司據此給出資者出具有董事長、副董事長共同簽署的出資證明。

第5.08條 合營期內,______公司不得減少註冊資本的數額。______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須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並經審批機構批准。

第5.09條 任何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事先都需取得對方書面同意。一方轉讓時,對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5.10條 ______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或轉讓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後,報審批機構批准,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5.11條 當雙方的出資額達到註冊資本後,______公司一旦取得了使______公司能有效地經營所需要的各種許可,______公司將請求甲、乙雙方協助______公司安排所需的長期貸款。

第六章 合營各方責任

第6.01條 甲方責任如下:

1.向有關中國機關申請批准本合同及其附件,代表______公司進行登記和取得營業執照以及辦理有關______公司建立的其它事項。

2.根據本合同第五章的規定對______公司的註冊資本進行出資。

3.協助______公司辦理有關場地的開發事宜。

4.協助______公司對場地獲得和接通水、電和燃料,接通通訊、交通及其它有關的基礎設施。

5.根據本合同第9.01條的規定,向甲方已有客户代銷______公司的內銷產品。

6.協助______公司招聘合格僱員,及時任命______公司的董事和董事長,推薦第14.01條的副總經理和第14.03條規定的其它高級職員。

7.協助______公司申請並取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所必須的批准。

8.協助______公司辦理______公司從中國境外購置的所有機器設備的進口及海關手續。

9.協助______公司申請確認附於本合同後的"______公司和合營各方的税務待遇的申請書"中提出的税務待遇。

10.協助______公司與中國境內的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進行貸款談判。

11.協助______公司和乙方的外國僱員和職工獲得他們進入中國從事有關______公司業務所要求的簽證和工作許可。

12.嚴格遵守本合同及附件的所有規定。

13.辦理______公司委託甲方的其它事項。

第6.02條 乙方的責任如下:

1.根據本合同第五章的規定,對______公司的註冊資本進行出資。

2.根據本合同第十二章負責工廠設施設計、並就該設計工作與中國設計院密切合作。

3.為______公司推薦在海外購置所需機器設備。

4.根據本合同附件三"技術轉讓協議"的條款和條件進行技術轉讓和提供技術服務。

5.協助______公司申請並取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所有必須的批准。

6.直接或通過其子公司向______公司出售______公司根據本合同第11.03條為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的生產所需要的所有原料藥。

7.協助______公司招聘合格僱員和及時任命______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長,推薦14.01條的總經理和14.03條規定的高級職員。

8.協助______公司在中國境外的金融機構進行貸款談判。

9.協助______公司和甲方的中國僱員、職工取得他們在中國境外從事有關______公司事務的旅行所要求的去往國境外的國家或地區的簽證和工作許可。

10.根據第9.02條規定的______公司和乙方簽訂的包銷合同,通過______公司產品的出口以及通過第19.01條(b)、(iii)、(iv)、(v)、(vi)條規定的其它方法協助______公司獲得足夠的外匯。

11.嚴格遵守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規定。

12.辦理______公司委託乙方的其它事項。

第七章 技術合作

第7.01條 在合營期內,根據______公司生產經營的需要,乙方___向______公司轉讓其產品的先進技術,以及乙方今後對這些產品的改進。該技術轉讓的詳細內容和條件規定在本合同附件三"技術轉讓協議"中。

(1)乙方___以技術資料和醫學/科學資料的形式向______公司轉讓A類、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的生產配方、工藝技術、質量控制等專有技術的數據、資料和知識,包括今後的改進和進一步的發展,以使______公司可能根據"GMP"和乙方質量規格和不斷修改的"藥品生產指南"進行生產、包裝和銷售該產品。

(2)乙方准予______公司使用屬於乙方的商標的使用許可,其條件和條款規定在本合同附件"技術轉讓協議"中。

(3)作為乙方轉讓技術和繼續發展該技術如上述(1)項和(2)項的報酬,______公司應在單項產品開始商業性銷售後的 _______年期間,按該單項產品的淨銷售額的 _______%向乙方支付該單項產品技術提成費。 _______年的提成期過後,不再支付提成費。______公司有權無償繼續使用所轉讓的技術和生產銷售所轉讓的產品。

(4)對用於乙方轉讓給______公司的產品的屬於乙方擁有的,但未在中國______登記的具有專利權的技術,乙方___向______公司提交有關專利證書。經乙方與_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根據不同情況,______公司按運用該有專利權的技術的單項產品的淨銷售額 _______%~ _______%給乙方支付______技術提成費。該______技術提成費應在專利有效期內支付,但支付該______技術提成費最長不超過自該單項產品開始商業性銷售後的 _______年期間, _______年期間過後不再支付任何提成費,______公司有權無償繼續使用該項具有專利權的技術。

(5)對用於乙方轉讓給______公司的產品的屬於乙方擁有的並在中國______登記批准的具有專利的技術,______公司將根據(4)的原則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許可合同。

(6)乙方與______公司簽訂的按本合同附件三的形式的技術轉讓合同期限與合營合同期限相同,原則上董事會認為必要時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對技術轉讓合同進行修改。

(7)______公司在使用乙方轉讓的技術時,對於第三者提出的權益要求,不負任何責任。

第7.02條 ______公司開發的產品作如下規定: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公司將來按董事會批准開發的D類產品應具有療效、穩定性、有效期內的安全性。______公司應嚴格地依據"GMP"和乙方的標準操作程序和不斷修改的"藥品生產指南"以及所有適用的法律和規則(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被普遍接受的安全標準來製造和包裝產品。

2.在______公司對該D類產品或該D類產品的新的藥品劑型或新的劑量進行首次製造或包裝前,______公司應交給甲方和乙方完整的產品文件,包括全部技術資料和全部醫學/科學資料,讓甲方和乙方作出意見和批准,即確認所有文件是否完整。

3.在合營期限內,如______公司發覺它未能保持或不能保證嚴格地按照______公司為了"GMP",安全健康或其它目的所提出的該D類產品的產品規格來製造、包裝、質量控制、貯藏和運輸任何產品時,______公司應盡最大努力減少或在可能的情況下防止損失,並立即把以上情況通知甲方和乙方。

4.根據乙方規定由______公司製造和/或包裝的產品,______公司應保存參考樣品,所用原料、包裝材料及產品的完整的資料,也根據乙方規定由______公司進行隨後的穩定性的檢驗。

5.______公司自己開發的產品屬______公司所有,並使用______公司自己的商標。

6.除上述1、2、3、4、5規定外,如果______公司要求從甲方或乙方給予______的技術幫助或先進技術。對此,______公司應就適當的報酬與甲方和乙方達成協議。

第7.03條 經董事會同意並根據中國有關法律規定,______公司可從第三者引進甲方和乙方所沒有的先進技術。______公司也可向第三者轉讓______公司自己開發的技術。

第八章 場地使用

第8.01條 甲方保證______公司第23.01條所規定的合營期間中享有場地的使用權。

第8.02條 ______公司承擔場地的開發費,即取得場地的佔地所發生的費用(勞動力安置、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新菜田開發費、拆遷費等)以及接通公用設施的費用。甲方和乙方估計總的開發費為人民幣 _______元左右。

第8.03條 ______公司應委託一個合適的機構負責安排和開辦好所有有關勞動力安置、土地補償、青苗補償、新菜田開發及拆遷等事宜。委託該機構在六個月內完成這些事宜。

第九章 產品銷售

第9.01條 ______公司應負責在國內銷售其產品,並委託甲方作為甲方已有客户的銷售代理人。由甲方代銷的條款和條件應在______公司與甲方簽訂的銷售代理合同中給予規定,或應包括下列原則: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___是______公司產品在國內銷售給甲方已有客户的銷售代理人。

2.產品的宣傳和廣告工作應由______公司進行。

3.產品的銷售價格應由______公司決定並且能夠使產品在國內市場具有競爭力。

4.甲方___享有銷售佣金,該佣金佔淨銷售額的比例由______公司和甲方協議決定。

第9.02條 計劃由______公司出口的乙方的A類、B類和部分D類產品以及______公司開發並由董事會決定由乙方在國外銷售的D類產品,由乙方在中國境外包銷。由乙方包銷的條款和條件應在______公司與乙方簽訂的包銷合同中給予規定,並應包括下列原則:_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___為獨家的出口產品包銷商。

2.乙方___以出廠價FOB北京的條件,從______公司購買出口產品,該價格應能使乙方按照國際市場有競爭力的價格轉售出口產品。乙方___定期地向______公司提供有關在中國境外銷售的市場資料。

3.______公司應負責該出口產品取得出口許可證,乙方___負責出口產品銷售的國家和地區取得銷售許可。

第9.03條 由______公司開發的D類產品亦可由______公司直接出口。

第9.04條 ______公司應進行市場調查,以使決定當地市場條件和了解為國內市場服務的最佳途徑和方法,據此,______公司應在晚些時候運用該市場調查資料建立其自己的銷售組織。

第十章 設備、輔料、包裝材料的購置

第10.01條 董事會已經做出有關______公司生產產品的最終決策之後,應根據乙方推薦購置機器設備。乙方___提供機器設備的型號、規格和供應者。為了確保工廠設施的經營根據"GMP"和乙方的規格,______公司應從乙方推薦的可靠的、信譽好的供應者購置機器設備。乙方___協助______公司從海外定購機器設備。

第10.02條 關於購買零件、分析測定儀器、機械設備、交通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如果能符合規格、保證要求、與其它部件配套,可靠的並在其它方面如服務、維修、維護及改進的服務和質量符合要求,可以對在中國購買給予優先考慮。

第10.03條 在符合乙方質量規格和質量控制條件下,______公司可以從中國或外國的來源購買輔料和包裝材料。

第十一章 原料藥的供應

第11.01條 為A類產品的生產和______公司開發的D類產品所要求的原料藥和物質應在中國購買。

第11.02條 為獲得技術轉讓合同的技術目標以及維持最高的生產標準,______公司應從乙方購買所有其需要的原料藥,以生產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

第11.03條 乙方___向______公司按乙方同______公司簽訂的供應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供應第11.02條提到的原料藥,該供應合同應包括下列原則:_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對原料藥的報價不應高於乙方向其子公司的並不時修改的報酬的平均價格,其價格條件應是CIF。

2.向______公司供應的原料藥應符合乙方的標準規格。

3.所有原料藥需求的預測、訂貨和支付應根據供應合同的規定。

4.______公司同意它應僅從乙方或其子公司購買所有它所需要的原料藥。

5.______公司應用雙方同意的自由兑換的貨幣為該原料藥支付。

6.______公司應負責為該原料藥獲得必要的進口許可和政府批准,並應負責為該進口支付任何關税或税款。

第十二章 工廠設施的設計準備和建築

第12.01條 1.為確保______公司將擁有和經營一個有先進的設計特點的現代化的藥品(生產)工廠設施以便遵循"GMP"和 方規格,並符合中國政府有關設計的規範要求,×方___為該工廠設施準備設計。

______公司與 方___根據本合同附件"設計協議"的形式及條款和條件簽訂設計合同。 方與一個 設計院合作來完成該項設計工作。______公司將與 設計院簽訂一個設計合同,明確規定設計分工、協作、責任和報酬。 方積極地參加該設計合同的談判。

2. 方___通過準備工廠的初步設計和實施設計(擴大初步設計),指導並監督 設計院的設計是否符合 方的設計規格。 方對該項設計工作負有全面的責任。需要 方確認的設計和圖紙,應由______公司負責安排譯成×文。

3.上述第2款中所述的 方的設計工作和服務,連同×方由於設計工作需要派專家/技師來往 的飛機票費(飛機票最多應不超過 人次),應根據第5.04條作為×方對______公司的註冊資本出資,其作價為 美元。______公司應支付該專家/技師的食宿費(每次不超過兩週,最多 人次)。______公司應負責支付 設計院的設計費。

第12.02條 本合同批准日後的一個月內,______公司應建立一個建設和籌備辦公室("籌備辦公室")。董事會應委任籌備辦公室的工作人員。籌備辦公室應在______公司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領導下工作。

第12.03條 籌備辦公室的一般責任為:

1.在本合同批准日後三個月內,準備總設計費的預算。為了便於主管部門對設計的審批協助×方工作。

2.根據設計與工廠建築的總承包商就建築合同("建築合同")進行談判。

3.組織購置和檢驗工廠的建築所要求的設備和材料,並在 碼頭辦理所有進口手續和海關申報。

4.組織所有設備及設施的安裝並在 方指導監督下進行投試。

5.決定項目建設的總進度。

6.編制開支計劃,並進行項目的財務管理。

7.編制有關管理程序。

8.保存和整理所有建築階段期間的文件、圖紙、檔案和資料。

9.定期準備由董事會審查的建築報告。

第12.04條 該工廠設計批准後,______公司應與籌備辦公室選中的總承包商簽訂建築合同。該建築合同應根據批准的設計和董事會滿意的條款和條件來進行。

第12.05條 籌備辦公室應監督工程的實施以確保其符合設計和建築合同的規定。

第12.06條 籌備辦公室的費用和其工作人員的報酬應包括在______公司建築預算中。

第12.07條 工廠建築完工後,籌備辦公室應安排董事會進行工程的驗收。

在工廠設施根據批准的設計的完工以及對交接程序的完成表示滿意後,董事會應解散籌備辦公室。

第12.08條 除上述工作外,______公司在其建設期間的其它生產準備工作應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根據實際情況安排。

第十三章 董事會

第13.01條 1.董事會是______公司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的權力和職責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規定。

2.______公司的重大事項應由董事會全體一致決定。該重大事項在《公司章程》中第二十九條予以規定。

3.除上述條款外的其它事項應由多數票通過決議決定,但是至少各方委派的一名董事投了贊成票。該事項在《公司章程》第三十條予以規定。

第13.02條 董事會應由 名董事組成,各方___各委派 名董事。甲方___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董事長。乙方___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副董事長。

董事、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的任職期限應為四年,經委派方決定可以連任。

第13.03條 ______公司的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為其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13.04條 董事會的董事長是______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副董事長應被暫行授權來履行董事長的職責。

13.05條 董事會會議應每年舉行 次,並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會議程序、法定人數要求、代理、投票等事宜在《公司章程》第四章中規定。

第十四章 管理機構

第14.01條 ______公司應設一名總經理和一名副總經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應由董事會任命。總經理應由×方推薦,副總經理應由 方推薦。他們的任期為四年,同樣可根據董事會的決定連任。

第14.02條 總經理應對董事會負直接責任。他應執行董事會的各種決定並應組織和領導______公司的日常工作和管理。副總經理應協助總經理進行工作,當總經理缺席時,副總經理應代表總經理履行其職責。關於主要事項的決定需要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共同簽署,在《公司章程》第三十三條中予以規定。

第14.03條 1.______公司應建立在總經理和副總經理領導下的,由生產經營部經理、質量控制部經理、車間工程師、人事部經理、財務管理經理(即:總會計師)以及銷售和物料供應部(材料管理)經理組成的管理機構,上述人員均應由董事會任命,各高級職員的任期為四年,亦可根據董事會的決定連任。

2.甲方___推薦質量控制部經理、人事部經理和總會計師。乙方___推薦生產經營部經理、車間工程師、銷售和物料供應部(材料管理)經理。在晚些時候董事會可對甲乙雙方推薦的職位作調整。

第14.04條 高級職員有營私舞弊和嚴重瀆職的情況,可由董事會的決議隨時解聘,觸犯刑法者應對其犯罪行為根據中國刑法承擔責任。

第14.05條 ______公司高級職員的工資和報酬應由董事會根據下述原則決定:

(a)______公司高級職員中的外國僱員的工資和報酬應與中國的醫藥合營企業的同樣職位的同類職員的平均工資標準相似,並應以雙方同意的可自由兑換的貨幣支付。如果法律允許,在中國境內一般日常開銷所需那一部分工資和報酬,經董事會決定應以人民幣支付。

(b)______公司高級職員中的中國當地僱員的工資和報酬與中國的醫藥合營企業的同樣職位的同類職員的平均工資標準相似。該工資和報酬應以人民幣支付。

第14.06條 如董事會決定,______公司應自費或支付住房補貼為______公司的外國高級職員提供住房。該提供的住房或支付的住房補貼應有一個合理的標準,該標準與中國其它醫藥______公司為外國管理人員提供的住房或住房補貼標準相似。

第14.07條 所有其它事項,如______公司的中外高級職員的津貼、福利、旅行費用標準等等應由董事會決定。

第十五章 勞動管理

第15.01條 1.______公司的職員、工人的僱用、招聘、解僱和辭職,以及他們的工資、福利待遇、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及其它事宜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條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辦理。

2.______公司職員、工人的工資和報酬應根據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製定,其個人實行得工資水平是 地區國營醫藥企業職員工人實得工資收入的 _______%,該工資應全部付給每一個職員工人。

3.在______公司職員工人不斷適合______公司的要求條件下,______公司將保持盡力將其職員、工人的長期僱用政策,接受特殊培訓職員、工人的僱用期不得少於 _______年。

4.如果職員、工人過剩或經過培訓後仍不能適合______公司的要求,______公司可解僱他們,但將依法給予補償。

5.上述1、2、3和4款中所述事宜按董事會的決定將在______公司與職員、工人集體或個人所簽訂的勞動合同中作出具體規定。勞動合同應向市勞動部門備案。

第15.02條 ______公司的獎勵、福利基金只能用於支付______公司職員和工人的獎金、福利,不得它用。

第十六章 工會

第16.01條 ______公司的職員、工人有權按《合資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組織工會,開展工會活動。______公司對工會的工作將給予支持,給予其房屋、設備的使用權,以便工會的辦公,開會及開展其它活動。

第16.02條 ______公司的工會在本______公司內享有《公司章程》第九章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16.03條 ______公司將撥出______公司職員、工人工資總額的2%作為工會活動經費。工會將按全國總工會的有關規定使用這筆經費。

第十七章 税收

第17.01條 ______公司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所得税法》及中國其它有關法律、規定繳納税款。

第17.02條 ______公司的高級職員、職員、工人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及有關法律繳納個人所得税。

第17.03條 本合同簽字之後,甲方和乙方將立即將本合同、附件和"______公司合營方關於税務待遇的申請書"提交給中國______以爭取早日取得有關税務通知。

第十八章 財務會計制度

第18.01條 ______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將按照中國財政部《中外合資企業財務會計制度》參照有關國際會計標準的慣例制定。

第18.02條 ______公司將採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18.03條 1.______公司的全部帳簿和財務記錄應合理、詳細、完整和準確並公平地反映財務結果以及其製作之日的______公司財務現狀。

2.______公司的全部憑證、帳簿、報表將用中文製作,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報表(包括月季和年度報表)將譯成英文並其內容上與中文文件、報表相符。

第18.04條 ______公司的會計年度將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但______公司的第一個會計年度從______公司成立之日,即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最後一個會計年度截止於______公司解散或合營期滿。

第18.05條 ______公司將採用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同時並用實際收付的貨幣記帳。外匯按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當日公佈的外匯比價值折算成人民幣。

第18.06條 ______公司將在中國______ 分行分別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户,並可在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的其它銀行開立外匯帳户。

第18.07條 1.______公司的總會計師負責______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

2.總會計師將按期向董事會提供______公司的財務報告(按月、季和年度)。

第18.08條 1.______公司將聘請一名獨立的來自於註冊的會計師事務所的中國註冊的審計師負責年度驗證______公司的報表及財務報告。

第十九章 外匯

1.該審計師的報告將提交給董事會和總經理。

2.各方有權在任何時候聘請會計師審查______公司的報表和財務報告,費用自理,______公司將為此種審查提供便利。

第19.01條 ______公司將在法律允許範圍內採用各種適當的辦法努力保持外匯收支平___。

a)通過出口______公司的產品取得外匯,乙方將根據本合同第9.02條規定由乙方與______公司簽定包銷合同,乙方負責出口______公司的產品。在開始商業性生產起×年內該出口作為外匯的主要來源。該×年後______公司的產品的出口將繼續增加以創所需的外匯。

b)在合營期間內,如上述a)的辦法尚不足時則______公司或乙方將使用下列辦法創外匯。

(i)根據《國務院關於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外匯收支平___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外匯平___規定")的第六條,經有關部門批准後,______公司可利用乙方的銷售渠道推銷國內產品出口。"國內產品"包括甲方所生產並同意出口的任何產品和乙方認為可以成功地銷往國外的其它任何第三方生產的任何產品。

(ii)根據外匯平___規定的第八條,經有關部門批准後______公司可以向有外匯支付能力的企業銷售產品,並以外幣計價結算。

(iii)根據外匯平___規定的第九條,乙方(包括乙方的所有其它部門)已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其它合資企業的合法收入的外匯有餘額時,經有關部門批准後,乙方可調劑解決______公司與乙方所設立的其它合營企業的外匯問題。

(iv)在特殊情況下,乙方同意,______公司可以用人民幣支付乙方的利潤。根據外匯平___規定的第十條,經有關部門批准後乙方可用人民幣再投資於國內能夠新創外匯或新增加外匯收入的企業並享受外匯平___規定第十條所給予的優惠。

(v)根據外匯平___規定第五條,經有關部門批准後,______公司可向中國國內用户銷售其產品,替代進口,收取外匯。

(vi)在其它現行或將來的規定允許範圍內,______公司或乙方可採用其它手段以求其外匯收支平___。

第19.02條 ______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其它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的規定辦理。

第19.03條 ______公司的一切外匯收入將存入在中國______開户或經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的其它銀行的外匯存款帳户。______公司的一切外匯支出從該外匯存款帳户中支出。

第19.04條 根據______公司債務和需要,董事會應決定______公司外匯支付順序。

第二十條 利潤分配

第20.01條 ______公司將從其税後利潤中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獎勵福利基金(三項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會決定,但提取職工獎勵福利基金的比例為税後利潤的×%。

第20.02條 1.每個會計年度的前三個月,總經理負責準備上一年度的收支平___表,損益報告書及利潤分配方案並提交董事會審查批准。

2.董事會將決定是否將提取三項基金後的税後利潤分配給各方。任何利潤的分配將按合營各方出資額在______公司註冊資本中所佔比例進行分配。

第20.03條 原則上,______公司將用外匯支付乙方分得的利潤,在特殊情況下,______公司的外匯不足以支付乙方的利潤,______公司應選擇下列之一:__________________

a)乙方同意後,以人民幣支付乙方的利潤或:

b)直至______公司獲得足夠的外匯,______公司將:__________________

i)提取應付乙方同等金額的人民幣並將該筆人民幣在中國存入有利息帳户,一旦獲得充裕的的外匯後,______公司將以外匯支付乙方的利潤,以人民幣支付其存款利息。或:__________________

ii)提取應付乙方的同等金額的人民幣作為______公司的流動獎金。一旦獲得充裕的外匯,______公司將以外匯支付乙方的利潤以人民幣支付其利息。利率將按______公司決定使用這項資金之日中國______貸給其它中國國營企業的類似貸款利率而定。

第二十一條 保險

第21.01條 ______公司的一切保險事宜應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或中國有關部門批准的其它保險公司投保,董事會將決定保險的種類、範圍,價值以及保險期限。

第二十二章 保密

第22.01條 1.______公司對甲方或乙方提供給______公司的一切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要嚴格保密,並只能在______公司的業務範圍內使用。

2.______公司的全部高級職員、職工將與______公司簽訂保密協議,保證對在他們就業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予以保密,這種保密協議可包括在勞動合同內。

3.甲方___對______公司或乙方對其所披露的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保守保密,未經乙方事先書面授權,不得向其它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___對______公司或甲方對其披露的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保密,未經甲方事先書面授權,不得向其它任何第三者披露。

第22.02條 ______公司,其任何僱員,甲方和乙方在下列情況下,不承擔保密義務:__________________

1.保密資料的泄露非______公司,其任何僱員,甲方或乙方的過失而已經為公眾所知。

2.保密資料為有泄露權的第三者提供。

3.如果______公司,其僱員,甲方或乙方將保密資料泄露之前,已為第三者完全掌握的。

第二十三章 期限、解散、清算

第23.01條 ______公司的合營期限為 _______年,從______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開始。

第23.02條 在合營期滿前兩年,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並報審批機構批准,可以延長合營期限,延長期限批准之後,要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登記。

第23.03條 ______公司在下列情況之一時,將解散,其中(b)~(1)項可能發生在合營期滿之前。

a)合營期滿,不再延長。

b)合營雙方一致認為提前解散______公司於雙方有利。

c)第17.03條中所述的税務待遇申請書未獲税務機關批准。

d)在申請建設施工許可證時,第8.03條所述事宜尚未完成,致使______公司無法在場地上開始進行建築時。

e)工廠建設的總投資額(包括場地開發費,設備費等)超過雙方估計的數額的 _______%或 _______%以上。

f)______公司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g)因外匯支出持續超過收入,雖經雙方努力仍不能改變,以致無法繼續經營。

h)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無法繼續經營。

i)任何一方的董事或推薦的高級職員被有效地排除參與董事會或對______公司的管理。

j)合營的任何一方或______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資產被國家沒收或徵用。

______)合營各方通過其在董事會的代表未能就有關______公司的全面政策,經營中的重大問題達成協議,這種情況對於______公司繼續有盈利地經營造成實質性和不利的影響。

1)合營的一方嚴重不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規定的義務,致使______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本條c、d、e、f、g、h、i、j、______或1項中有一項發生後,任何一方建議提前解散______公司,董事會應在三十天內召開會議討論此建議,為避免終止合同及提前解散______公司,雙方___盡最大努力排除障礙,如會後三十天內仍無法解決,應由董事會作出解散決議,提出解散申請書,經中國審批機構批准後,______公司可以解散。

在本條1情況下,違約方___對______公司由此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第23.04條 經審批機構批准後,董事會宣告______公司解散,提出清算的程序,原則,清算委員會人選。清算將按中國有關法律和規定以及《公司章程》第十章進行。

第二十四章 違約和不可抗力

第24.01條 除本章24.02條規定外,若本合同一方在實質性方面不完整履行或終止履行本合同及附件,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後六十天內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時,該方便構成違約,違約方___承擔責任,負責賠償履約方或______公司由此遭受的損失。

第24.02條 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旋風、雷電、戰爭、洪水、水災、火災、地震、颱風或其它不可預見的事件,其發生和後果是不可預見,不可避免,致使該方無力履行本合同和/或附件,受害方___立即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另一方,並提供事件的詳細情況,聲明本合同和/或附件不能履行的原因,受害方___盡全力減少由於不可抗力事件對另一方或______公司所造成的損失。

2.如受害方證明不可抗力事件是其不履行合同的主要原因,並滿足了本條第一款的要求,該方不履行合同將不視為違約。

3.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 天以上,合營雙方將召開會議,商討由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是否應修改本合同和/或附件。

第二十五章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第25.01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效力,解釋,執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應適用中國法律。已公佈的中國法律未涉及事宜,採用國際慣例。

第25.02條 1.在履行本合同及附件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爭議雙方不能協商解決,則經雙方書面同意,可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程序進行仲裁。如果雙方不能就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達成一致意見,則爭議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 商會仲裁院並按該院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語言採用×語。仲裁裁決是終局的,並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___繼續履行本合同和附件。

第二十六章 合同文本與文字

第26.01條 本合同一式六份,包括中文本三份,英文本三份。中______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權威性和同等的法律效力。各方均已核實中、英文兩種文本並承認兩種文本的內容在實質上相同。甲乙雙方將各自保存中、英文本各一份。

第二十七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項

第27.01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27.02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一至六自審批機構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27.03條 本合同或附件應以雙方書面協議的形式進行修改,經審批機構批准後生效。

第27.04條 1.在本合同生效後若 政府頒佈較本合同條款更為有利並適用於______公司,甲方或乙方的有關税務、關税或外匯方面的優惠條件或其它新法律、條例和規定,______公司,甲方或乙方將及時根據這些新規定申請取得其所提供的利益。

2.在本合同生效後,若 政府頒發有關税務、關税、外匯或其它事宜的法律、條例或規定以及現有的或新的法律、條例或規定的修改補充或廢除,嚴重影響______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經濟利益,雙方為了保持______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經濟利益應及時協商對本合同的條款作必要的修改和調整,並報審批機構批准後生效。

第27.05條 1.一切通知都必須以書面文字形式送至對方。 方給 方的通知用中文書寫附英文譯本; 方給 方的通知用英文書寫附中文譯本。

2.通知採用電傳、電報或______郵寄方式傳送。電傳、電報發送之日視為生效。______郵寄以郵戳日期或其類似文件為準生效。

3.通知應送至各方的下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計算機3) 篇7

第一章 總則

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簡稱"合資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和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 共同舉辦合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營各方

第2.01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 , (上述兩個實體合稱甲方,兩個實體可共同和各自享受與承擔在本合同下的有關甲方的所有權利和義務。)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職務:

國籍: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職務:

國籍: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職務:

國籍:

第三章 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3.01條 甲、乙雙方根據"合資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和規定,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的製藥有限公司。

第3.02條 公司名稱是: (以下簡稱XX公司)。

其英文名稱:

為此,XX公司與乙方將簽訂一個許可使用" "名稱的合同。

無論什麼原因,如果乙方在XX公司中不再有 %的股份,甲方同意改變XX公司的名稱,以使XX公司的中文名稱中不再出現" "的字樣。

公司的法定地址:

第3.03條 XX公司在中國具有法人資格,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國法律和有關規定。

第3.04條 XX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XX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除各自認繳的註冊資本的出資額外,各方均不對XX公司的債務負有更多的責任,XX公司的債權人只能向XX公司的財產求償。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4.01條 公司的目的是: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和長期真誠合作的願望,努力吸取合營雙方各自的專長和採用適宜的先進技術以及科學的管理方法,將XX公司建成一個現代化的製藥企業,使其在產品的品種、質量及價格方面在國內外市場上具有競爭能力,並使甲方和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XX公司應依照世界衞生組織規定的藥品生產管理規範("GMP")以及乙方制定的內部的質量規格條例,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中國衞生部的有關規定的條件下從事生產和推銷醫藥產品。

2.為了達到上述的主要目的,XX公司可以單獨或依照中國法律和有關規定與各種形式和性質的公司、企業、經濟組織、經濟實體、機構及個人合作,根據"合資法"與本合同在國內外成立分公司、子公司。

第4.02條 XX公司的經營範圍是製造和銷售各種劑型的藥品。藥品的包裝包括大包裝(例如粉、顆粒、片劑、膠囊劑等)和適合消費者的需要的小包裝。

為了達到它的主要目的,XX公司有權開展自己的經營活動。

第4.03條 XX公司將生產如在不斷調整的本合同附件中列出的產品:

A類:用中國國內生產的原料藥生產的產品,由XX公司通過乙方包銷的形式在國外市場銷售。

B類: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藥生產的產品,由XX公司通過乙方包銷的形式在國外市場銷售。

C類: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藥生產的產品,由XX公司利用甲方的銷售機構,根據XX公司和甲方簽訂的代銷合同在國內市場銷售。

D類:董事會可於將來決定D類產品,包括下述產品:

(1)用乙方或中國國內的原料藥生產乙方開發的產品,使用乙方的商標,由XX公司在國內國外銷售。出口產品應由乙方包銷。

(2)用中國國內的原料,生產XX公司開發的產品,包括先進的中草藥製劑產品,使用XX公司的商標,由XX公司在國內國外銷售,按董事會的決定,出口產品可由XX公司直接或通過乙方銷售。

生產B類、C類及部分D類產品所需進口的原料藥,XX公司按不高於乙方及其子公司或其團體公司之間購買同類原料藥時的平均價格從乙方或其子公司購買。

第4.04條 按XX公司工廠的設計能力,XX公司初期的生產規模為年產量 至 片/粒。根據市場情況,今後再增加約 美元的投資,XX公司年產量可增至 片/粒。

第4.05條 XX公司生產經營所需外匯主要由出口A類、B類以及部分D類產品來解決。如外匯仍有不足,特別是當XX公司未能成功地按合理的條款和條件出口產品時,XX公司也可以按本合同第十九章所述通過其它途徑解決。

第4.06條 XX公司今後將努力進行研究和開發工作。其研究和開發的成果和產品均屬XX公司所有。這些成果和產品,可按照董事會決定的條款和條件,分配或轉讓給甲方或乙方,或雙方。

第五章 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第5.01條 XX公司投資總額為相當於 美元的人民幣或 幣。

第5.02條 XX公司註冊資本為 美元。

甲方出資額佔註冊資本的 %。

其中:以土地使用權出資,作價為 美元。現金出資為相當於 美元的人民幣。

乙方出資額佔註冊資本的 %。

其中:以工廠設施的設計及服務出資,作代價為 美元。現金出資為相當於 美元的 幣。

第5.03條 XX公司總投資額與註冊資本之間的差額將由XX公司向中國境內的銀行或其它經XX公司選擇並經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的金融機構貸款解決。從甲方和/或乙方要求的對XX公司的貸款的擔保或擔保物應由雙方按各自的註冊資本的出資額的比例給予提供。

第5.04條 1.甲方除以現金對XX公司的註冊資本出資外,還以 平方米的場地(以下稱"場地")使用權作為出資額出資。場地使用年限為 年。場地使用權的出資作價為 美元。

2.乙方除以現金對XX公司的註冊資本出資外,還以如本合同第12.01條及本合同附件四所述的條款和條件進行設計的設計工作和服務,並以此作為出資額出資,作價為 美元。

第5.05條 雙方X制定對註冊資本分階段的、同等出資的初步計劃。一旦董事會正式成立,董事會應根據XX公司的實際要求調整該出資計劃,但最後的出資應在XX公司廠房土建完成之前支付。以現金出資時,甲、乙雙方X按出資計劃規定的日期和出資額以現金存入XX公司在中國所立的人民幣帳户和外幣帳户。

甲方和乙方的出資是按美元折算的。運用的外匯兑換率為實際出資日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人民幣對美元、瑞士法郎對美元的兑換率。出資後外匯兑換率的變化不影響雙方出資額在註冊本中所佔的比例。

任何一方如果推遲了應交納的資金時,應交付拖欠利息,利率比出資日中國公佈的年度貸款的利率高×%,直到交足資金並全部付清拖欠應付利息為止。

第5.06條 甲方和乙方X在出資計劃規定特定事項完成後分別向註冊資本出資。

第5.07條 XX公司的雙方投資額需經中國的註冊會計師驗資,出具驗資證明。XX公司據此給出資者出具有董事長、副董事長共同簽署的出資證明。

第5.08條 合營期內,XX公司不得減少註冊資本的數額。XX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須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並經審批機構批准。

第5.09條 任何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事先都需取得對方書面同意。一方轉讓時,對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5.10條 XX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或轉讓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後,報審批機構批准,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5.11條 當雙方的出資額達到註冊資本後,XX公司一旦取得了使XX公司能有效地經營所需要的各種許可,XX公司將請求甲、乙雙方協助XX公司安排所需的長期貸款。

第六章 合營各方責任

第6.01條 甲方責任如下:

1.向有關中國機關申請批准本合同及其附件,代表XX公司進行登記和取得營業執照以及辦理有關XX公司建立的其它事項。

2.根據本合同第五章的規定對XX公司的註冊資本進行出資。

3.協助XX公司辦理有關場地的開發事宜。

4.協助XX公司對場地獲得和接通水、電和燃料,接通通訊、交通及其它有關的基礎設施。

5.根據本合同第9.01條的規定,向甲方已有客户代銷XX公司的內銷產品。

6.協助XX公司招聘合格僱員,及時任命XX公司的董事和董事長,推薦第14.01條的副總經理和第14.03條規定的其它高級職員。

7.協助XX公司申請並取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所必須的批准。

8.協助XX公司辦理XX公司從中國境外購置的所有機器設備的進口及海關手續。

9.協助XX公司申請確認附於本合同後的"XX公司和合營各方的税務待遇的申請書"中提出的税務待遇。

10.協助XX公司與中國境內的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進行貸款談判。

11.協助XX公司和乙方的外國僱員和職工獲得他們進入中國從事有關XX公司業務所要求的簽證和工作許可。

12.嚴格遵守本合同及附件的所有規定。

13.辦理XX公司委託甲方的其它事項。

第6.02條 乙方的責任如下:

1.根據本合同第五章的規定,對XX公司的註冊資本進行出資。

2.根據本合同第十二章負責工廠設施設計、並就該設計工作與中國設計院密切合作。

3.為XX公司推薦在海外購置所需機器設備。

4.根據本合同附件三"技術轉讓協議"的條款和條件進行技術轉讓和提供技術服務。

5.協助XX公司申請並取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所有必須的批准。

6.直接或通過其子公司向XX公司出售XX公司根據本合同第11.03條為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的生產所需要的所有原料藥。

7.協助XX公司招聘合格僱員和及時任命XX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長,推薦14.01條的總經理和14.03條規定的高級職員。

8.協助XX公司在中國境外的金融機構進行貸款談判。

9.協助XX公司和甲方的中國僱員、職工取得他們在中國境外從事有關XX公司事務的旅行所要求的去往國境外的國家或地區的簽證和工作許可。

10.根據第9.02條規定的XX公司和乙方簽訂的包銷合同,通過XX公司產品的出口以及通過第19.01條(b)、(iii)、(iv)、(v)、(vi)條規定的其它方法協助XX公司獲得足夠的外匯。

11.嚴格遵守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規定。

12.辦理XX公司委託乙方的其它事項。

第七章 技術合作

第7.01條 在合營期內,根據XX公司生產經營的需要,乙方X向XX公司轉讓其產品的先進技術,以及乙方今後對這些產品的改進。該技術轉讓的詳細內容和條件規定在本合同附件三"技術轉讓協議"中。

(1)乙方X以技術資料和醫學/科學資料的形式向XX公司轉讓A類、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的生產配方、工藝技術、質量控制等專有技術的數據、資料和知識,包括今後的改進和進一步的發展,以使XX公司可能根據"GMP"和乙方質量規格和不斷修改的"藥品生產指南"進行生產、包裝和銷售該產品。

(2)乙方准予XX公司使用屬於乙方的商標的使用許可,其條件和條款規定在本合同附件"技術轉讓協議"中。

(3)作為乙方轉讓技術和繼續發展該技術如上述(1)項和(2)項的報酬,XX公司應在單項產品開始商業性銷售後的 年期間,按該單項產品的淨銷售額的 %向乙方支付該單項產品技術提成費。 年的提成期過後,不再支付提成費。XX公司有權無償繼續使用所轉讓的技術和生產銷售所轉讓的產品。

(4)對用於乙方轉讓給XX公司的產品的屬於乙方擁有的,但未在中國登記的具有專利權的技術,乙方X向XX公司提交有關專利證書。經乙方與XX公司董事會同意,根據不同情況,XX公司按運用該有專利權的技術的單項產品的淨銷售額 %~ %給乙方支付技術提成費。該技術提成費應在專利有效期內支付,但支付該技術提成費最長不超過自該單項產品開始商業性銷售後的 年期間, 年期間過後不再支付任何提成費,XX公司有權無償繼續使用該項具有專利權的技術。

(5)對用於乙方轉讓給XX公司的產品的屬於乙方擁有的並在中國登記批准的具有專利的技術,XX公司將根據(4)的原則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許可合同。

(6)乙方與XX公司簽訂的按本合同附件三的形式的技術轉讓合同期限與合營合同期限相同,原則上董事會認為必要時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對技術轉讓合同進行修改。

(7)XX公司在使用乙方轉讓的技術時,對於第三者提出的權益要求,不負任何責任。

第7.02條 XX公司開發的產品作如下規定:

公司將來按董事會批准開發的D類產品應具有療效、穩定性、有效期內的安全性。XX公司應嚴格地依據"GMP"和乙方的標準操作程序和不斷修改的"藥品生產指南"以及所有適用的法律和規則(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被普遍接受的安全標準來製造和包裝產品。

2.在XX公司對該D類產品或該D類產品的新的藥品劑型或新的劑量進行首次製造或包裝前,XX公司應交給甲方和乙方完整的產品文件,包括全部技術資料和全部醫學/科學資料,讓甲方和乙方作出意見和批准,即確認所有文件是否完整。

3.在合營期限內,如XX公司發覺它未能保持或不能保證嚴格地按照XX公司為了"GMP",安全健康或其它目的所提出的該D類產品的產品規格來製造、包裝、質量控制、貯藏和運輸任何產品時,XX公司應盡最大努力減少或在可能的情況下防止損失,並立即把以上情況通知甲方和乙方。

4.根據乙方規定由XX公司製造和/或包裝的產品,XX公司應保存參考樣品,所用原料、包裝材料及產品的完整的資料,也根據乙方規定由XX公司進行隨後的穩定性的檢驗。

公司自己開發的產品屬XX公司所有,並使用XX公司自己的商標。

6.除上述1、2、3、4、5規定外,如果XX公司要求從甲方或乙方給予技術幫助或先進技術。對此,XX公司應就適當的報酬與甲方和乙方達成協議。

第7.03條 經董事會同意並根據中國有關法律規定,XX公司可從第三者引進甲方和乙方所沒有的先進技術。XX公司也可向第三者轉讓XX公司自己開發的技術。

第八章 場地使用

第8.01條 甲方保證XX公司第23.01條所規定的合營期間中享有場地的使用權。

第8.02條 XX公司承擔場地的開發費,即取得場地的佔地所發生的費用(勞動力安置、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新菜田開發費、拆遷費等)以及接通公用設施的費用。甲方和乙方估計總的開發費為人民幣 元左右。

第8.03條 XX公司應委託一個合適的機構負責安排和開辦好所有有關勞動力安置、土地補償、青苗補償、新菜田開發及拆遷等事宜。委託該機構在六個月內完成這些事宜。

第九章 產品銷售

第9.01條 XX公司應負責在國內銷售其產品,並委託甲方作為甲方已有客户的銷售代理人。由甲方代銷的條款和條件應在XX公司與甲方簽訂的銷售代理合同中給予規定,或應包括下列原則:

1.甲方X是XX公司產品在國內銷售給甲方已有客户的銷售代理人。

2.產品的宣傳和廣告工作應由XX公司進行。

3.產品的銷售價格應由XX公司決定並且能夠使產品在國內市場具有競爭力。

4.甲方X享有銷售佣金,該佣金佔淨銷售額的比例由XX公司和甲方協議決定。

第9.02條 計劃由XX公司出口的乙方的A類、B類和部分D類產品以及XX公司開發並由董事會決定由乙方在國外銷售的D類產品,由乙方在中國境外包銷。由乙方包銷的條款和條件應在XX公司與乙方簽訂的包銷合同中給予規定,並應包括下列原則:

1.乙方X為獨家的出口產品包銷商。

2.乙方X以出廠價FOB北京的條件,從XX公司購買出口產品,該價格應能使乙方按照國際市場有競爭力的價格轉售出口產品。乙方X定期地向XX公司提供有關在中國境外銷售的市場資料。

公司應負責該出口產品取得出口許可證,乙方X負責出口產品銷售的國家和地區取得銷售許可。

第9.03條 由XX公司開發的D類產品亦可由XX公司直接出口。

第9.04條 XX公司應進行市場調查,以使決定當地市場條件和了解為國內市場服務的最佳途徑和方法,據此,XX公司應在晚些時候運用該市場調查資料建立其自己的銷售組織。

第十章 設備、輔料、包裝材料的購置

第10.01條 董事會已經做出有關XX公司生產產品的最終決策之後,應根據乙方推薦購置機器設備。乙方X提供機器設備的型號、規格和供應者。為了確保工廠設施的經營根據"GMP"和乙方的規格,XX公司應從乙方推薦的可靠的、信譽好的供應者購置機器設備。乙方X協助XX公司從海外定購機器設備。

第10.02條 關於購買零件、分析測定儀器、機械設備、交通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如果能符合規格、保證要求、與其它部件配套,可靠的並在其它方面如服務、維修、維護及改進的服務和質量符合要求,可以對在中國購買給予優先考慮。

第10.03條 在符合乙方質量規格和質量控制條件下,XX公司可以從中國或外國的來源購買輔料和包裝材料。

第十一章 原料藥的供應

第11.01條 為A類產品的生產和XX公司開發的D類產品所要求的原料藥和物質應在中國購買。

第11.02條 為獲得技術轉讓合同的技術目標以及維持最高的生產標準,XX公司應從乙方購買所有其需要的原料藥,以生產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

第11.03條 乙方X向XX公司按乙方同XX公司簽訂的供應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供應第11.02條提到的原料藥,該供應合同應包括下列原則:

1.乙方對原料藥的報價不應高於乙方向其子公司的並不時修改的報酬的平均價格,其價格條件應是CIF。

2.向XX公司供應的原料藥應符合乙方的標準規格。

3.所有原料藥需求的預測、訂貨和支付應根據供應合同的規定。

公司同意它應僅從乙方或其子公司購買所有它所需要的原料藥。

公司應用雙方同意的自由兑換的貨幣為該原料藥支付。

公司應負責為該原料藥獲得必要的進口許可和政府批准,並應負責為該進口支付任何關税或税款。

第十二章 工廠設施的設計準備和建築

第12.01條 1.為確保XX公司將擁有和經營一個有先進的設計特點的現代化的藥品(生產)工廠設施以便遵循"GMP"和 方規格,並符合中國政府有關設計的規範要求,×方X為該工廠設施準備設計。

XX公司與 方X根據本合同附件"設計協議"的形式及條款和條件簽訂設計合同。 方與一個 設計院合作來完成該項設計工作。XX公司將與 設計院簽訂一個設計合同,明確規定設計分工、協作、責任和報酬。 方積極地參加該設計合同的談判。

2. 方X通過準備工廠的初步設計和實施設計(擴大初步設計),指導並監督 設計院的設計是否符合 方的設計規格。 方對該項設計工作負有全面的責任。需要 方確認的設計和圖紙,應由XX公司負責安排譯成×文。

3.上述第2款中所述的 方的設計工作和服務,連同×方由於設計工作需要派專家/技師來往 的飛機票費(飛機票最多應不超過 人次),應根據第5.04條作為×方對XX公司的註冊資本出資,其作價為 美元。XX公司應支付該專家/技師的食宿費(每次不超過兩週,最多 人次)。XX公司應負責支付 設計院的設計費。

第12.02條 本合同批准日後的一個月內,XX公司應建立一個建設和籌備辦公室("籌備辦公室")。董事會應委任籌備辦公室的工作人員。籌備辦公室應在XX公司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領導下工作。

第12.03條 籌備辦公室的一般責任為:

1.在本合同批准日後三個月內,準備總設計費的預算。為了便於主管部門對設計的審批協助×方工作。

2.根據設計與工廠建築的總承包商就建築合同("建築合同")進行談判。

3.組織購置和檢驗工廠的建築所要求的設備和材料,並在 碼頭辦理所有進口手續和海關申報。

4.組織所有設備及設施的安裝並在 方指導監督下進行投試。

5.決定項目建設的總進度。

6.編制開支計劃,並進行項目的財務管理。

7.編制有關管理程序。

8.保存和整理所有建築階段期間的文件、圖紙、檔案和資料。

9.定期準備由董事會審查的建築報告。

第12.04條 該工廠設計批准後,XX公司應與籌備辦公室選中的總承包商簽訂建築合同。該建築合同應根據批准的設計和董事會滿意的條款和條件來進行。

第12.05條 籌備辦公室應監督工程的實施以確保其符合設計和建築合同的規定。

第12.06條 籌備辦公室的費用和其工作人員的報酬應包括在XX公司建築預算中。

第12.07條 工廠建築完工後,籌備辦公室應安排董事會進行工程的驗收。

在工廠設施根據批准的設計的完工以及對交接程序的完成表示滿意後,董事會應解散籌備辦公室。

第12.08條 除上述工作外,XX公司在其建設期間的其它生產準備工作應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根據實際情況安排。

第十三章 董事會

第13.01條 1.董事會是XX公司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的權力和職責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規定。

公司的重大事項應由董事會全體一致決定。該重大事項在《公司章程》中第二十九條予以規定。

3.除上述條款外的其它事項應由多數票通過決議決定,但是至少各方委派的一名董事投了贊成票。該事項在《公司章程》第三十條予以規定。

第13.02條 董事會應由 名董事組成,各方X各委派 名董事。甲方X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董事長。乙方X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副董事長。

董事、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的任職期限應為四年,經委派方決定可以連任。

第13.03條 XX公司的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為其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13.04條 董事會的董事長是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副董事長應被暫行授權來履行董事長的職責。

13.05條 董事會會議應每年舉行 次,並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會議程序、法定人數要求、代理、投票等事宜在《公司章程》第四章中規定。

第十四章 管理機構

第14.01條 XX公司應設一名總經理和一名副總經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應由董事會任命。總經理應由×方推薦,副總經理應由 方推薦。他們的任期為四年,同樣可根據董事會的決定連任。

第14.02條 總經理應對董事會負直接責任。他應執行董事會的各種決定並應組織和領導XX公司的日常工作和管理。副總經理應協助總經理進行工作,當總經理缺席時,副總經理應代表總經理履行其職責。關於主要事項的決定需要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共同簽署,在《公司章程》第三十三條中予以規定。

第14.03條 公司應建立在總經理和副總經理領導下的,由生產經營部經理、質量控制部經理、車間工程師、人事部經理、財務管理經理(即:總會計師)以及銷售和物料供應部(材料管理)經理組成的管理機構,上述人員均應由董事會任命,各高級職員的任期為四年,亦可根據董事會的決定連任。

2.甲方X推薦質量控制部經理、人事部經理和總會計師。乙方X推薦生產經營部經理、車間工程師、銷售和物料供應部(材料管理)經理。在晚些時候董事會可對甲乙雙方推薦的職位作調整。

第14.04條 高級職員有營私舞弊和嚴重瀆職的情況,可由董事會的決議隨時解聘,觸犯刑法者應對其犯罪行為根據中國刑法承擔責任。

第14.05條 XX公司高級職員的工資和報酬應由董事會根據下述原則決定:

(a)XX公司高級職員中的外國僱員的工資和報酬應與中國的醫藥合營企業的同樣職位的同類職員的平均工資標準相似,並應以雙方同意的可自由兑換的貨幣支付。如果法律允許,在中國境內一般日常開銷所需那一部分工資和報酬,經董事會決定應以人民幣支付。

(b)XX公司高級職員中的中國當地僱員的工資和報酬與中國的醫藥合營企業的同樣職位的同類職員的平均工資標準相似。該工資和報酬應以人民幣支付。

第14.06條 如董事會決定,XX公司應自費或支付住房補貼為XX公司的外國高級職員提供住房。該提供的住房或支付的住房補貼應有一個合理的標準,該標準與中國其它醫藥XX公司為外國管理人員提供的住房或住房補貼標準相似。

第14.07條 所有其它事項,如XX公司的中外高級職員的津貼、福利、旅行費用標準等等應由董事會決定。

第十五章 勞動管理

第15.01條 公司的職員、工人的僱用、招聘、解僱和辭職,以及他們的工資、福利待遇、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及其它事宜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條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辦理。

公司職員、工人的工資和報酬應根據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製定,其個人實行得工資水平是 地區國營醫藥企業職員工人實得工資收入的 %,該工資應全部付給每一個職員工人。

3.在XX公司職員工人不斷適合XX公司的要求條件下,XX公司將保持盡力將其職員、工人的長期僱用政策,接受特殊培訓職員、工人的僱用期不得少於 年。

4.如果職員、工人過剩或經過培訓後仍不能適合XX公司的要求,XX公司可解僱他們,但將依法給予補償。

5.上述1、2、3和4款中所述事宜按董事會的決定將在XX公司與職員、工人集體或個人所簽訂的勞動合同中作出具體規定。勞動合同應向市勞動部門備案。

第15.02條 XX公司的獎勵、福利基金只能用於支付XX公司職員和工人的獎金、福利,不得它用。

第十六章 工會

第16.01條 XX公司的職員、工人有權按《合資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組織工會,開展工會活動。XX公司對工會的工作將給予支持,給予其房屋、設備的使用權,以便工會的辦公,開會及開展其它活動。

第16.02條 XX公司的工會在本XX公司內享有《公司章程》第九章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16.03條 XX公司將撥出XX公司職員、工人工資總額的2%作為工會活動經費。工會將按全國總工會的有關規定使用這筆經費。

第十七章 税收

第17.01條 XX公司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所得税法》及中國其它有關法律、規定繳納税款。

第17.02條 XX公司的高級職員、職員、工人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及有關法律繳納個人所得税。

第17.03條 本合同簽字之後,甲方和乙方將立即將本合同、附件和"XX公司合營方關於税務待遇的申請書"提交給中國以爭取早日取得有關税務通知。

第十八章 財務會計制度

第18.01條 XX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將按照中國財政部《中外合資企業財務會計制度》參照有關國際會計標準的慣例制定。

第18.02條 XX公司將採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18.03條 公司的全部帳簿和財務記錄應合理、詳細、完整和準確並公平地反映財務結果以及其製作之日的XX公司財務現狀。

公司的全部憑證、帳簿、報表將用中文製作,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報表(包括月季和年度報表)將譯成英文並其內容上與中文文件、報表相符。

第18.04條 XX公司的會計年度將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但XX公司的第一個會計年度從XX公司成立之日,即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最後一個會計年度截止於XX公司解散或合營期滿。

第18.05條 XX公司將採用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同時並用實際收付的貨幣記帳。外匯按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當日公佈的外匯比價值折算成人民幣。

第18.06條 XX公司將在中國 分行分別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户,並可在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的其它銀行開立外匯帳户。

第18.07條 公司的總會計師負責XX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

2.總會計師將按期向董事會提供XX公司的財務報告(按月、季和年度)。

第18.08條 公司將聘請一名獨立的來自於註冊的會計師事務所的中國註冊的審計師負責年度驗證XX公司的報表及財務報告。

第十九章 外匯

1.該審計師的報告將提交給董事會和總經理。

2.各方有權在任何時候聘請會計師審查XX公司的報表和財務報告,費用自理,XX公司將為此種審查提供便利。

第19.01條 XX公司將在法律允許範圍內採用各種適當的辦法努力保持外匯收支平X。

a)通過出口XX公司的產品取得外匯,乙方將根據本合同第9.02條規定由乙方與XX公司簽定包銷合同,乙方負責出口XX公司的產品。在開始商業性生產起×年內該出口作為外匯的主要來源。該×年後XX公司的產品的出口將繼續增加以創所需的外匯。

b)在合營期間內,如上述a)的辦法尚不足時則XX公司或乙方將使用下列辦法創外匯。

(i)根據《國務院關於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外匯收支平X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外匯平X規定")的第六條,經有關部門批准後,XX公司可利用乙方的銷售渠道推銷國內產品出口。"國內產品"包括甲方所生產並同意出口的任何產品和乙方認為可以成功地銷往國外的其它任何第三方生產的任何產品。

(ii)根據外匯平X規定的第八條,經有關部門批准後XX公司可以向有外匯支付能力的企業銷售產品,並以外幣計價結算。

(iii)根據外匯平X規定的第九條,乙方(包括乙方的所有其它部門)已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其它合資企業的合法收入的外匯有餘額時,經有關部門批准後,乙方可調劑解決XX公司與乙方所設立的其它合營企業的外匯問題。

(iv)在特殊情況下,乙方同意,XX公司可以用人民幣支付乙方的利潤。根據外匯平X規定的第十條,經有關部門批准後乙方可用人民幣再投資於國內能夠新創外匯或新增加外匯收入的企業並享受外匯平X規定第十條所給予的優惠。

(v)根據外匯平X規定第五條,經有關部門批准後,XX公司可向中國國內用户銷售其產品,替代進口,收取外匯。

(vi)在其它現行或將來的規定允許範圍內,XX公司或乙方可採用其它手段以求其外匯收支平X。

第19.02條 XX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其它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的規定辦理。

第19.03條 XX公司的一切外匯收入將存入在中國開户或經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的其它銀行的外匯存款帳户。XX公司的一切外匯支出從該外匯存款帳户中支出。

第19.04條 根據XX公司債務和需要,董事會應決定XX公司外匯支付順序。

第二十條 利潤分配

第20.01條 XX公司將從其税後利潤中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獎勵福利基金(三項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會決定,但提取職工獎勵福利基金的比例為税後利潤的×%。

第20.02條 1.每個會計年度的前三個月,總經理負責準備上一年度的收支平X表,損益報告書及利潤分配方案並提交董事會審查批准。

2.董事會將決定是否將提取三項基金後的税後利潤分配給各方。任何利潤的分配將按合營各方出資額在XX公司註冊資本中所佔比例進行分配。

第20.03條 原則上,XX公司將用外匯支付乙方分得的利潤,在特殊情況下,XX公司的外匯不足以支付乙方的利潤,XX公司應選擇下列之一:

a)乙方同意後,以人民幣支付乙方的利潤或:

b)直至XX公司獲得足夠的外匯,XX公司將:

i)提取應付乙方同等金額的人民幣並將該筆人民幣在中國存入有利息帳户,一旦獲得充裕的的外匯後,XX公司將以外匯支付乙方的利潤,以人民幣支付其存款利息。或:

ii)提取應付乙方的同等金額的人民幣作為XX公司的流動獎金。一旦獲得充裕的外匯,XX公司將以外匯支付乙方的利潤以人民幣支付其利息。利率將按XX公司決定使用這項資金之日中國貸給其它中國國營企業的類似貸款利率而定。

第二十一條 保險

第21.01條 XX公司的一切保險事宜應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或中國有關部門批准的其它保險公司投保,董事會將決定保險的種類、範圍,價值以及保險期限。

第二十二章 保密

第22.01條 公司對甲方或乙方提供給XX公司的一切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要嚴格保密,並只能在XX公司的業務範圍內使用。

公司的全部高級職員、職工將與XX公司簽訂保密協議,保證對在他們就業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予以保密,這種保密協議可包括在勞動合同內。

3.甲方X對XX公司或乙方對其所披露的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保守保密,未經乙方事先書面授權,不得向其它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X對XX公司或甲方對其披露的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保密,未經甲方事先書面授權,不得向其它任何第三者披露。

第22.02條 XX公司,其任何僱員,甲方和乙方在下列情況下,不承擔保密義務:

1.保密資料的泄露非XX公司,其任何僱員,甲方或乙方的過失而已經為公眾所知。

2.保密資料為有泄露權的第三者提供。

3.如果XX公司,其僱員,甲方或乙方將保密資料泄露之前,已為第三者完全掌握的。

第二十三章 期限、解散、清算

第23.01條 XX公司的合營期限為 年,從XX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開始。

第23.02條 在合營期滿前兩年,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並報審批機構批准,可以延長合營期限,延長期限批准之後,要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登記。

第23.03條 XX公司在下列情況之一時,將解散,其中(b)~(1)項可能發生在合營期滿之前。

a)合營期滿,不再延長。

b)合營雙方一致認為提前解散XX公司於雙方有利。

c)第17.03條中所述的税務待遇申請書未獲税務機關批准。

d)在申請建設施工許可證時,第8.03條所述事宜尚未完成,致使XX公司無法在場地上開始進行建築時。

e)工廠建設的總投資額(包括場地開發費,設備費等)超過雙方估計的數額的 %或 %以上。

f)XX公司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g)因外匯支出持續超過收入,雖經雙方努力仍不能改變,以致無法繼續經營。

h)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無法繼續經營。

i)任何一方的董事或推薦的高級職員被有效地排除參與董事會或對XX公司的管理。

j)合營的任何一方或XX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資產被國家沒收或徵用。

)合營各方通過其在董事會的代表未能就有關XX公司的全面政策,經營中的重大問題達成協議,這種情況對於XX公司繼續有盈利地經營造成實質性和不利的影響。

1)合營的一方嚴重不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規定的義務,致使XX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本條c、d、e、f、g、h、i、j、或1項中有一項發生後,任何一方建議提前解散XX公司,董事會應在三十天內召開會議討論此建議,為避免終止合同及提前解散XX公司,雙方X盡最大努力排除障礙,如會後三十天內仍無法解決,應由董事會作出解散決議,提出解散申請書,經中國審批機構批准後,XX公司可以解散。

在本條1情況下,違約方X對XX公司由此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第23.04條 經審批機構批准後,董事會宣告XX公司解散,提出清算的程序,原則,清算委員會人選。清算將按中國有關法律和規定以及《公司章程》第十章進行。

第二十四章 違約和不可抗力

第24.01條 除本章24.02條規定外,若本合同一方在實質性方面不完整履行或終止履行本合同及附件,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後六十天內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時,該方便構成違約,違約方X承擔責任,負責賠償履約方或XX公司由此遭受的損失。

第24.02條 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旋風、雷電、戰爭、洪水、水災、火災、地震、颱風或其它不可預見的事件,其發生和後果是不可預見,不可避免,致使該方無力履行本合同和/或附件,受害方X立即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另一方,並提供事件的詳細情況,聲明本合同和/或附件不能履行的原因,受害方X盡全力減少由於不可抗力事件對另一方或XX公司所造成的損失。

2.如受害方證明不可抗力事件是其不履行合同的主要原因,並滿足了本條第一款的要求,該方不履行合同將不視為違約。

3.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 天以上,合營雙方將召開會議,商討由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是否應修改本合同和/或附件。

第二十五章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第25.01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效力,解釋,執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應適用中國法律。已公佈的中國法律未涉及事宜,採用國際慣例。

第25.02條 1.在履行本合同及附件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爭議雙方不能協商解決,則經雙方書面同意,可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程序進行仲裁。如果雙方不能就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達成一致意見,則爭議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 商會仲裁院並按該院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語言採用×語。仲裁裁決是終局的,並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X繼續履行本合同和附件。

第二十六章 合同文本與文字

第26.01條 本合同一式六份,包括中文本三份,英文本三份。中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權威性和同等的法律效力。各方均已核實中、英文兩種文本並承認兩種文本的內容在實質上相同。甲乙雙方將各自保存中、英文本各一份。

第二十七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項

第27.01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27.02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一至六自審批機構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27.03條 本合同或附件應以雙方書面協議的形式進行修改,經審批機構批准後生效。

第27.04條 1.在本合同生效後若 政府頒佈較本合同條款更為有利並適用於XX公司,甲方或乙方的有關税務、關税或外匯方面的優惠條件或其它新法律、條例和規定,XX公司,甲方或乙方將及時根據這些新規定申請取得其所提供的利益。

2.在本合同生效後,若 政府頒發有關税務、關税、外匯或其它事宜的法律、條例或規定以及現有的或新的法律、條例或規定的修改補充或廢除,嚴重影響XX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經濟利益,雙方為了保持XX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經濟利益應及時協商對本合同的條款作必要的修改和調整,並報審批機構批准後生效。

第27.05條 1.一切通知都必須以書面文字形式送至對方。 方給 方的通知用中文書寫附英文譯本; 方給 方的通知用英文書寫附中文譯本。

2.通知採用電傳、電報或郵寄方式傳送。電傳、電報發送之日視為生效。郵寄以郵戳日期或其類似文件為準生效。

3.通知應送至各方的下列地址:

甲方:

電話:

傳真:

地址:

乙方:

電話:

傳真:

地址:

附件:

技術轉讓協議

前言

本技術轉讓協議於 年 月 日,由 (簡稱"乙方")和 、 (簡稱"甲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簡稱"中國")簽訂。甲方、乙方簽訂本協議僅僅為保證在XX公司-- (簡稱"公司")正式成立後,促進公司正式授權代表與乙方簽訂技術轉讓合同。

總則

本協議是乙方將其擁有的專有技術轉讓給公司,商標專用權許可給公司。乙方的這些技術應是先進的、適用的、連續的和動態的技術,以及將使公司的技術能力和產品質量達到世界先進水平,產品在國際國內市場上在技術質量和經濟方面具有競爭力。為此目的,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 "意指世界衞生組織制定和隨時修改的" "指標,以及由乙方制定和隨時修改的關於質量標準的內部規定。

"製造"意指從活性物質開始,並把它們做成適當劑型的製造過程。如藥片、糖衣藥丸、膠囊、藥膏、栓劑、溶液和其它製劑。

"包裝"意指成品用出售的包裝材料並貼標籤。

"產品"意指在合營合同所述的A、B、C和D類產品中,所提到的和隨時補充的乙方的藥物產品。指着該A、B、C或D類產品時,各自以下稱為"A類產品"、"B類產品"、"C類產品"和"部分D類產品"(即來自乙方的D類產品)。"技術資料"意指由乙方所有或支配的製造或包裝產品所要求的數據、資料和知識(包括但不限於製造説明、分析方法、質量控制和有關安全、衞生、生態學方面的資料)。

"醫學/科學資料"意指由乙方所有或支配的有關產品的數據、資料和知識。包括特別是包含在對產品基本登記檔案材料中的科學、醫學、臨牀、藥理學和病理學等的研究資料。"淨銷售額"意指帳單的發票價格減去任何折扣、回扣和工商統一税。所有這些應根據適用於公司年度總帳目的公司標準會計原則進行計算。

第二條 協議的範圍和內容

1.為達到本協議上述的總則中所提出的目的,乙方同意提供給公司必要的產品的技術資料、醫學/科學資料和技術協助,如在本協議隨時修改的附件中,更具體列出的內容。乙方同意提供下列技術和專有技術的轉讓。

(1)乙方將用文件、圖紙和簡明的方式提供給公司技術資料,所有這些資料都用英文寫成;

(2)乙方將用它的產品基本登記檔案材料的方式提供給公司醫學/科學資料,這些資料都用英文寫成;

(3)乙方將授與公司如在第三條所規定的使用由乙方擁有使用權的某些商標的使用許可;

(4)乙方將協助公司取得如第四條規定所需的一定的資料、材料和設備,以使公司進行產品的臨牀試驗和產品報批;

(5)如第五條規定的,乙方將定期檢驗公司製造和包裝的產品樣品,以決定它們是否符合" "和乙方的規格;

(6)如第六條所規定的。乙方將為公司和乙方所挑選的合格的人員提供培訓。乙方將派他自己的技術人員到公司,以便在公司的工廠內提供現場培訓。

2.本協議不包括公司自己開發的D類產品。公司應按照合營合同第7.02條來處理這些產品。

第三條 商標使用許可

1.乙方必須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其實施細則到中國有關部門進行商標註冊。

2.在本協議規定的條件下(特別是分別在第五條和第十一條中所規定的質量控制和保密要求的條件下),乙方特此授與公司為銷售在本協議期內,由公司製造和/或包裝的A類、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而使用在本協議"附表"中列舉的商標(以下稱"商標")的使用許可。根據這些條件,(a)公司應使用該商標來銷售它製造和包裝的A類、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b)每當使用該商標時(例如在容器上、包裝上、説明上和廣告上)應附上R標誌(中譯文)和參考符號"註冊商標"(中譯文)和(C)包裝材料(包括包裝插頁)上的每第一產品的標籤和説明應用清楚的字跡標明的特許下製造和/或包裝(中譯文)。關於產品的包裝形式、包裝插頁、標籤和宣傳材料應由公司和乙方一致同意。

3.乙方在中國註冊的商標受中國法律保護。對該商標,乙方享有獨家所有權,在所授與的使用許可期限屆滿或提前終止後,公司不得使用該商標或給出使用許可。公司沒有就對乙方對商標的任何權利的任何要求權。

第四條 產品登記、臨牀試驗/驗證以及試製

在本協議期間,為了登記產品,根據《新藥審批辦法》所需的程序,乙方X協助公司進行臨牀試驗/驗證。乙方X協助公司進行產品試製,為了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其它有關規定,並得到所有銷售所必需的特許和許可。臨牀試驗/驗證只能通過公司與乙方共同商定的試驗/驗證程序進行。公司將負擔有關此事宜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五條 製造、包裝、質量控制和安全

為保證公司能夠達到根據" "和乙方的規格製造和銷售它的產品的目的,如在本條所規定的乙方X提供給公司它的質量控制程序,公司應在這些程序的履行方面與乙方合作。為此,乙方和公司承擔以下責任:

1.公司應嚴格地依據" "和乙方的規格以及所有適用的法律和規則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被普遍接受的安全標準來製造和包裝產品。公司應實施乙方提供的特定的安全措施。

2.公司應始終依照乙方提供的製造、包裝、質量控制、貯藏和安全程序進行工作。

3.在公司對產品、新的藥品劑型或新的劑量進行首次製造或包裝時,公司應交付給乙方試製產品的若干代表性樣品。在乙方還沒有對該批產品簽署書面意見並交給公司以前,不得開始進行批量生產。但乙方X在交付給乙方有關樣品後60天內把它的決定通知公司(或用書面通知公司任何延誤的原因)。

4.按乙方的要求,公司應在任何產品製造後和包裝前,立即提供給乙方足夠數量的由公司製造的某一批產品的樣品。乙方X對該樣品進行分析,以決定公司製造的該產品是否嚴格地符合" "和乙方的規格。

5.乙方X定期檢驗產品的生產、包裝、質量控制和/或貯藏和收到有關這些的材料,並決定是否符合" "和乙方的規格。乙方作出的任何不合格的決定應通知公司,由此:(a)公司應立即暫停這些產品的銷售,和(b)公司應盡最大努力來補救任何已經由公司賣出和推銷了的產品。公司同意在公司未收到乙方事先的書面批准(此批准將是根據以後的檢驗結果認為對乙方來説是合理地符合要求的)前,不能在任何條件下直接或間接地銷售任何有關產品(此產品是乙方根據本款已經作出質量不合格決定並已通知公司的產品)。

6.在本協議期間內,如公司發覺它未能保持或不能保證嚴格地按照乙方為了" "、安全、健康或其他目的所提出的規格和指導來製造、包裝、質量控制、貯藏和運輸任何產品時,公司應盡最大努力減少或在可能的情況下防止損失,並立即把以上情況通知乙方。

7.根據乙方規定由公司製造和/或包裝的產品,公司應保存參考樣品以及產品的完整的資料。

第六條 培訓

乙方X盡最大努力來保證公司的工作人員能夠掌握和使用乙方轉讓的技術和專有技術,以便公司可以達到本協議的目的。為此,乙方X提供以下培訓服務:

1.在本協議期間內,按董事會的要求,乙方X為公司和乙方所同意挑選的有經驗的合格的技術人員提供培訓,培訓地在乙方在 的工廠或乙方選擇的其它乙方的一個或多個聯合機構的工廠。技術專家應是在藥品製造方面有資格的,公司應盡最大努力來保證他們在完成了本條規定的培訓後至少五年內繼續被公司僱用。公司應支付培訓期間的和與培訓有關的公司的技術專家的旅行、食宿、醫藥費和其它費用。乙方X支付它本身的費用。包括乙方的技術人員的工資。

2.在本協議期內,按董事會的要求,乙方X派遣有經驗的合格的技術人員到公司的工廠,對公司工作人員進行現場培訓。公司應付乙方的技術專家的商人等級來回飛機票,以及其在中國境內的食宿和交通費用,其標準應對乙方來説是合理的滿意的。乙方X付其技術專家在他們逗留中國期間的工資和醫藥費。

3.培訓的範圍、內容、要求、方法和具體的培訓計劃等由乙方和公司協商制訂和同意,經董事會批准執行。

4.公司和乙方將互為對方的派遣人員辦理簽證,居留和其它准許的手續。

第七條 改進和交換資料及新技術

1.乙方X將所有的改進和產品的新技術通知公司。這些改進是乙方已經發展和/或得到在技術資料中所包括的所有的內容如在本協議附件中更具體列出的內容以及它經常地提供給它的聯合公司的那些改進。

2.乙方還應在醫學/科學資料的範圍內把它的所有經常地提供給它的聯合公司的新認識通知公司。

3.公司及時將所有得到和收到的對產品和原料的製造、包裝、質量控制、貯藏和運輸產生有利或不利影響的有關技術和醫學的問題(包括但不限於安全、健康和生態學)報告乙方。

第八條 活性物質、輔料和包裝材料

為了達到本協議的技術目標和保持最高的生產標準,如在合營合同和將由乙方和公司制訂的供應合同中的規定,公司應從乙方購買活性物質以進行生產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在符合乙方質量規格和質量控制條件下,公司可以從中國或外國的來源購買輔料和包裝材料。

第九條 提成費

1.作為本協議規定的乙方轉讓技術和繼續發展該技術的報酬公司應在單項產品開始商業性銷售後的××年期間,按該單項產品的淨銷售額的×%向乙方支付該單項產品的提成費。××年的提成期間過後,不再對該產品支付提成費。公司有權無償繼續使用所轉讓的技術和生產銷售所轉讓的產品。

2.對用於乙方轉讓給公司的產品的屬於乙方擁有的(不論在中國登記與否)具有專利權的技術,公司按運用該有專利權的技術的單項產品的淨銷售額的×%給乙方支付技術提成費。該技術提成費應由公司和乙方通過考慮評價該具有專利技術的價值的一切有關事宜達成協議。該技術提成費應在該專利有效期內支付,但支付該技術提成費最長不超過自該單項產品開始商業性銷售後的××年期限。××年提成期過後,不再對該產品支付任何提成費,公司有權無償繼續使用這項產品的具有專利權的技術。

3.該提成費應每×年向乙方支付一次,並應在每 年期後的 天內交付。該提成費應附上一份由公司的審計員開出的證明,該提成費應基於的產品的名稱和淨銷售額以及應支付提成費的金額的財務報表。

4.根據乙方的要求,乙方將自費任命一名獨立的審計員,對公司的帳簿進行審計以證實公司提供的情況,公司應對審計工作提供方便。

5.提成費應用 幣支付乙方。兑換應以匯給乙方之日前兩個工作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匯率為準。

第十條 乙方的保證、責任

1.乙方保證竭盡所知,使其根據本協議將向公司提供的技術資料和醫學/科學資料是完整的,無錯誤的,並且對公司的情況是適合的。並且技術培訓、技術指導、技術服務能合理地滿足公司要求。

2.公司收到乙方的技術資料後,根據乙方的技術資料清單對資料名稱、數量進行審查時(該審查應在收到日後天內進行),如果發現有一部分遺漏或者有錯誤,公司應立即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X在接到該通知後天內,向公司提供失去部分或正確部分。

3.在公司嚴格按照乙方的工藝條件,操作規格和技術指導的前提下進行生產時,乙方X保證提供的專有技術能穩定達到乙方指定的生產水平,質量符合標準,原材料消耗定額不超過經驗過的實際限度。

4.乙方X幫助公司進行技術性能考核驗收。如果由於乙方責任雙方制訂的技術目標達不到時:

(1)首先公司和乙方通過友好協商改正解決。如果資料遺漏或有錯誤,乙方X提交失去部分或正確部分。

(2)如果由於乙方責任技術目標或要求達不到,則乙方X派人蔘加試驗改進,直到消除缺陷達到目標為止。如果在試車過程中發生問題,乙方X在與公司商定的期限內給以解決。如果經反覆試驗仍達不到規定的技術目標和指標,則乙方X負責補償公司為實現該技術目標和指標所發生的費用。

5.賠償方法:

(1)對任何一種產品的賠償,賠償金額只能從該產品的提成費扣除。當賠償金額不超過提成費時,由本年度提成費扣除。如果超過本年度提成費時,先退回本年度提成費,不足部分由該產品的下一年度提成費補足,直到全部賠完為止。

(2)如果乙方未從該產品得到足夠的提成費進行賠償,則乙方X用其它辦法來賠償公司因乙方違反其保證而引起公司發生的費用。

6.在乙方支付公司如上所述賠償後,乙方有義務繼續履行本協議。

7.乙方保證根據本協議乙方提供給公司的一切權利和技術不侵犯任何第三者的權益。

8.由於公司不適當地使用或運用乙方向公司提供的技術、專有技術和轉讓的產品,而導致任何損害、損失或傷害的情況下,乙方不對公司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一條 保密

乙方向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技術資料和醫學/科學資料應由公司嚴格保密,也應對甲方保持保密義務,並只能如合營合同所規定的,在公司的業務範圍內被公司使用。公司在為了登記目的的需要和得到製造、包裝和銷售產品所需的允許,以及保持該登記和允許。

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計算機3) 篇8

目錄 

金融類合同參考文書① 

1)總則 

2)資本 

3)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 

4)董事會 

5)經營管理機構 

6)業務 

7)銀行分支和附屬機構 

8)技術訓練 

9)確立銀行設施 

10)利潤 

11)財務會計與審計 

12)税務 

13)保險 

14)銀行職員 

15)審批及註冊 

16)合同有效期 

17)終止與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及其他 

20)調解和仲裁 

21)合同文字 

22)法定通訊地址 

23)附加條款 

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以下簡稱乙方)、_____(以下簡稱丙方)合稱中方和_____(以下簡稱丁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和《經濟特區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共同舉辦一家合資銀行,為此,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訂約四方 

訂約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資舉辦一家合資銀行(以下簡稱銀行)。 

第二條 銀行名稱及地址 

銀行名稱:_____ 

中 文:_____銀行 

英 文:_____ 

銀行地址:_____ 

第三條 組織形式 

銀行為有限責任公司。訂約四方對銀行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 

第四條 銀行宗旨 

銀行經營商業銀行及投資銀行的業務並提供諮詢服務,為利用僑資和外資開闢新的渠道,介紹先進科學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增進國際和國內信息交流,努力擴大國際經濟和金融合作,為加速_____和經濟特區的建設服務。 

第五條 適用法律 

銀行經批准成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銀行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銀行的業務活動和合法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銀行接受中國人*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有關機構的管理和監督。 

第二章 資本 

第六條 資本構成 

銀行的註冊資本為_____元。 

銀行第一期的實收資本為_____元。訂約四方出資的份額為: 

甲方佔百分之_____,出資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乙方佔百分之_____,出資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丙方佔百分之_____,出資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丁方佔百分之_____,出資_____。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資: 

(1)以現金_____元投資; 

(2)丁方將其在附屬機構的直接和間接的投資轉給銀行,作為對銀行的投資。內容包括_____。 

(3)_____和_____兩公司的準備金(不包括壞帳準備金)與尚未分配的滾存利潤。 

以上(2)(3)兩項合計共為_____元,應憑丁方聘請的在香港註冊會計師驗證的轉入日期的資產負債表為依據,多還少補。 

銀行成立後,銀行董事會應儘快派專門小組對_____和_____的原放款(銀行成立時已有的放款)進行審查,對銀行成立前該兩公司的呆帳、壞帳和銀行成立後一年內發生的該兩公司原放款的呆帳、壞帳均由_____協助清理並負責償還呆帳、壞帳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對有壞帳風險的放款,專門小組在銀行成立一年內提出意見,轉由丁方負責處理。原方款凡經專門小組審查同意轉期的,其經濟責任由_____和_____自行負責。 

訂約四方同意將銀行歷年税後利潤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經董事會決定後撥作準備金(本合同第二十五條有進一步規定),並經董事會決定可按訂約四方上述出資比例,從該項準備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資額至_____元。 

第七條 資本提供 

訂約四方需要銀行成立後(銀行的成立日期為銀行營業執照的簽發日期)三十天內交足出資額,以現金投資部分應全數存入銀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術原因,在銀行成立後三十天內未能辦妥轉入銀行手續時,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聯合決定,可以允許再延長三十天。任何一方所應出資的現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應按當天中國銀行公佈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遲延利息。 

第八條 出資憑證 

訂約四方繳付出資額後,應由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後,由銀行據以發給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刊載明下列事項:名稱銀行,銀行成立的年、月、日,訂約四方名稱及其出資金額,出資的年、月、日以及發給出資證明書的年、月、日。當按照本合同第六條增加出資額後,銀行將增發出資證明書。 

第三章 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 

第九條 出資額轉讓 

訂約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轉讓、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須經訂約其他三方同意,並經審批機構核准。訂約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應先以書面通知其他三方説明承讓人名稱及轉讓條件,訂約其他三方有優先購買權。且其轉讓條件應與向第三者轉讓的條件相同。如訂約其他三方無意買入,出讓的訂約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書的轉讓條件,向指定第三者進行轉讓。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十條 註冊資本更改 

如註冊資本需要變更時,應在指定時間內向審批機構申請批准,並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董事會 

第十一條 董事會組成 

訂約四方同意在銀行成立時組成董事會,董事會由十人組成,中方五人,丁方五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長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長兩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任期三年,可以連任。 

第十二條 董事會權力 

董事會是銀行的最高權力機構,討論決定銀行的一切重大問題。其具體職權範圍在銀行章程中規定。 

第十三條 董事會議事規則 

董事會會議應根據平等互利、友好協商及互相諒解的原則進行,對有關訂約四方權益的下列重大問題,均應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投票表決,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銀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報、審核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 

3.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信貸額。 

4.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購買或出售銀行固定資產額。 

5.銀行政策、目標的修改。 

6.其他人擬投資於銀行,銀行擬投資於其他人。 

7.銀行擬與其他人進行合併。 

8.訂約任何一方擬在銀行增資或出售、轉讓、抵押其在銀行部分或全部出資額。

9.年度業務計劃的重大修改。 

10.從銀行利潤中按比例提取準備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 

11.銀行每年分配給訂約四方的紅利。 

12.銀行與工會間的勞工合約及職員總人數的制訂。 

13.銀行清算及合同終止。 

副總經理以上高級職員的聘請和解聘等其他事項可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其授權代理人以過半數通過作出決議。 

第十四條 董事會召開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在訂約任何一方請求下,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特別會議。董事會會議在設於_____的總行召開,或在會議通過書內指定的其他地點召開。 

第十五條 常務董事會組成 

董事會設常務董事會,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兩名董事組成,在董事會休會期間,除第十三條第1、7、8和13項外可由常務董事會代行董事會職權。由董事長或其委託的一位常務董事召集常務董事會會議。常務董事會的決議不得與董事會決議相牴觸。 

第五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六條 銀行行政管理體制 

銀行的行政管理,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裁、總經理負責制。 

第十七條 總裁、執行副總裁 

銀行設總裁一人,執行副總裁一人,是銀行的主要行政負責人。貫徹執行董事會和常務董事會的各項決議,負責協調、監督銀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業務活動,研究國際金融市場信息,開拓銀行業務。總裁、執行副總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任期均為三年,可以連任。 

第十八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 

銀行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若干人,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副總經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總經理、副總經理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負責向董事會和總裁、執行副總裁報告,並組織領導銀行在國內辦理的日常業務工作。根據上述任務,總經理有權處理下列事項: 

1.代表銀行對外接洽業務。 

2.談判及簽署文件。 

3.委任及解僱非董事會委任的職員,並決定其報酬和福利。 

4.起草銀行業務條例報經董事會審查批准後貫徹執行。 

5.起草年度業務計劃及董事會要求的其他計劃,將上述計劃報經董事會審批後監督該計劃的貫徹執行。 

6.向董事會報告銀行業務進度,提出銀行行政管理及業務改進的建議。 

7.向董事會報告銀行職工人數,薪給等級及提升標準和制度。 

8.提高銀行職員業務及管理水平,制訂銀行職員訓練計劃,監督由董事會批准的訓練計劃的執行。 

9.運用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責和權力。 

第六章 業務 

第十九條 業務範圍 

銀行經營下列業務: 

1.本、外幣放款和本、外幣票據貼現; 

2.本、外幣投資業務; 

3.外幣和外幣票據兑換; 

4.股票、證券的買賣和發行; 

5.資信調查和諮詢服務; 

6.信託、保管箱業務; 

7.本、外幣擔保業務; 

8.出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9.國外和香港、澳門地區匯入匯款和外匯託收; 

10.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的匯出匯款及進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11.辦理國外、香港、澳門地區的外匯存款和外匯放款; 

12.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外國人、華僑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 

13.其他經申請批准的業務。 

第七章 銀行分支和附屬機構 

第二十條 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成立 

銀行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經有關審批機構批准,可在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 

銀行同其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之間可以相互調劑使用資金。 

第二十一條 現有附屬機構 

現有_____和_____成為銀行在_____的子公司,_____改名為_____。該兩子公司分別在_____註冊為有限責任公司,根據當地的法律分別成立董事會,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數的董事組成;各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薦,由各董事會聘請和解聘。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向董事會和銀行的總裁、執行副總裁報告。 

銀行對上述兩子公司是投資控股關係,該兩子公司各自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準備金後,所餘純利應交給銀行;如發生虧損,則分別由其在實收資本的有限責任範圍內自行處理。 

第八章 技術訓練 

第二十二條 技術訓練 

銀行將調派_____和_____的經理級職員協助銀行開展業務併為銀行引進先進管理技術和培訓職工。 

銀行行政及財務高級職員將安排在_____和_____的訓練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進行訓練。 

關於上述人事訓練的安排將由銀行董事會視銀行業務發展需要及_____和_____的條件而作出適當的決定。 

第九章 確立銀行設施 

第二十三條 銀行設施 

為了順利執行董事會制訂的業務方針,逐步提高銀行本身服務效率,為客户提供具有國際水平的銀行及諮詢服務,訂約四方應協助銀行安排需用的樓宇設備及提供其他的便利。 

第十章 利潤 

第二十四條 利潤分配 

訂約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資比例分享銀行利潤,分擔銀行的風險及虧損。 

第二十五條 準備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銀行每年獲得的利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令繳納税款後,經董事會決定將税後利潤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撥作準備金,並按董事會決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其利潤餘額如董事會決定進行分配,應按訂約四方前一年會計年度終結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所提取的準備金可按第六條規定再行投資於銀行,而增加出資額。 

第二十六條 利潤匯出 

銀行所有紅利按訂約四方的投資比例進行分紅,由銀行分別給訂約四方的帳户。

當利潤分配給丁方時,銀行將丁方名下分配到的紅利用_____幣在交税款後電匯給丁方指定銀行及帳户。 

第十一章 財務會計與審計 

第二十七條 財務會計制度 

銀行內部會計制度及固定資產折舊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銀行的具體情況加以制訂,並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税務機關備案。銀行採用國*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銀行一切憑證、帳簿、報表必須用中文書寫,必要時可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八條 貨幣單位 

銀行記帳本位幣為_____幣,除編制_____幣的會計報表外,還應另編摺合人民幣的會計報表。人民幣與_____幣之間的兑換率應按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當日牌價(買賣中間價)折算。 

第二十九條 審計與報表 

銀行的帳目將隨時公開以供訂約四方及內部會計師查閲。銀行將對訂約四方提供未經審核的每月財務報表。會計帳冊年報經訂約四方同意,可在中國註冊的一家獨立會計師事務所審核及證明。銀行將免費向訂約四方提交每月財務報表及會計年報,包括經審核的年度損益報表及資產負債表。 

第三十條 銀行審計師 

董事會聘請在中國註冊的一家獨立會計師事務所擔任銀行審計師,依法審核銀行一切財務收支及會計帳目,並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第三十一條 會計年度 

銀行會計年度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年會計年度。 

第十二章 税務 

第三十二條 税款 

銀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繳納各種税款。任何免税或減税亦按照有關法令、條例的規定進行。 

第三十三條 進口物資、設備 

銀行進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資、設備、裝飾用品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免交進口關税和工商統一税。 

第三十四條 減税、免税及退税 

銀行將努力爭取享受經濟特區的免税或減税優惠待遇。中方將協助銀行在適用法律許可下,向有關當局申請減免税或辦理退税手續。 

第十三章 保險 

第三十五條 保險及付款 

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保險,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保險公司或經董事會批准的其他具有資格的保險公司投保。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一切保險應向具有資格的並經董事會批准的保險公司投保。至於銀行所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附屬機構的一切保險投保事宜,則由各附屬機構的董事會各自批准。付給人民保險公司或由人民保險公司償付款項將按有關保險合約條件以人民幣或外幣結付。

第十四章 銀行職員 

第三十六條 銀行職員僱傭 

銀行職員的招收、招聘、辭退、辭職、工資、福利、獎懲、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有關勞動管理規定辦理。 

第十五章 審批及註冊 

第三十七條 審批、生效日期 

銀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訂約四方簽署後,經丁方的股東大會和中方各董事會通過,按照《條例》規定的報批手續,向審批機構申請批准。 

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構批准,發出批准證書後方能生效,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後,對訂約四方均發生法律約束。 

第三十八條 註冊、成立日期 

訂約四方收到審批機構發給批准證書後一個月內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銀行登記手續及領取營業執照,銀行的營業銀行簽發日期為銀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 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將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條規定的情況而告終止。 

第十七章 終止與清算 

第四十條 終止 

當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合同可告終止: 

1.銀行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2.訂約雙方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義務,致使銀行無法繼續經營。 

3.因第四十二條不可抗力影響,遭受嚴重損失,銀行無法繼續經營。 

4.銀行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 

訂約任何一方由於上述情況請求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召開特別會議考慮結束事宜,如獲得一致通過,銀行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關申請解散。 

第四十一條 清算 

當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負責銀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項未完成前,董事會不能解散。按《合資法》和《條例》清理帳目及劃分資產。董事會將提出清算原則和手續,並任命一個清算委員會。清算委員會應向董事會報告工作情況。按照一般原則,清算過程將包括收回銀行債權,支付銀行債務及按照訂約每一方投資比例撥還其名下投資及劃分剩餘資產。清算委員會的報告經董事會批准,董事會將報告原審批機構,並向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註銷登記手續,繳銷營業執照。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況:戰爭、火災、水災、地震、暴風雨、海嘯,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項。 

若訂約一方由於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規定執行某職責時,應儘速備同有關不可抗力證據向其他三方報告。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訂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減輕或免除不可抗力帶來的影響,並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執行其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職責。 

第十九章 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條 保密 

有關銀行的業務資料、技術記錄、財務情況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訂約四方需向政府有關機關呈交的報告除外),除非該資料先前已向公眾公開。 

第四十四條 中方和丁方相互協助 

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區和中國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協助事項,丁方將予以協助。丁方為獲得中國政府法令規定所需的各項執照、許可證、簽證和認可書等,中方將予以協助;丁方為獲得中國有關法令規定應享有的各項利益,中方亦將予以協助。 

第二十章 調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條 董事會內部調整 

訂約四方如發生任何爭議時,該爭議事件應先通過董事會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諒解的精神協商解決。 

第四十六條 仲裁 

訂約各方如在解釋或履行銀行合同、章程中發生爭議,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過協商無效,則提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調解和仲裁,按該會的程序規則進行。 

如交該仲裁委員會後三十天內尚未獲得解決,則訂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事件提交_____仲裁處按照聯合國一九七六年國際貿易法或以後條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處將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將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將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後再由上述被任命的兩位仲裁人聯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後六十天內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兩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後六十天內聯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關仲裁人的任命將由_____裁判處作出。仲裁人將考慮四方訂約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國際上接納的一般法則,作出裁決。裁判過程將用中英文作為正式文字。所有聽證資料,索賠或辯護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關理由等,將以中英文書寫。 

本條規定下的仲裁裁決將為最後的裁決,對訂約四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銀行訂約各方應繼續履行銀行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二十一章 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條 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書寫。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條 通知書 

訂約四方書信往來,董事會通知書與文件,財務會計通知書與報告等應按訂約四方在第四十九條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掛號航郵、電報或電傳投遞。如某方地址更改時,應用書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 法定通訊地址 

第四十九條 法定地址 

訂約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丙 方:_____ 

丁 方:_____ 

第二十三章 附加條款 

第五十條 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須經董事會決定後,呈交審批機關批准,方為有效。 

第五十一條 前寫合約及照會 

本合同經審批機構批准正式生效後,訂約四方所有的前口頭和書面的協議或照會等,如與合同相牴觸時,以本合同為準。 

附:金融類合同參考文本② 

目錄 

(1)總則 

(2)經營目的的和業務範圍 

(3)出資 

(4)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5)董事及董事會 

(6)經營管理機構 

(7)勞動管理 

(8)税務、財務、會計、審計 

(9)利潤分配 

(10)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11)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合資經營_____合同 

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企業法》)及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共同出資建立合資企業,特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如下: 

甲 方: 

_____(以下簡稱甲1方)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_____(以下簡稱甲2方)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乙 方: 

_____(以下簡稱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_____(以下簡稱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_____(以下簡稱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第二條 甲1方、甲2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甲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乙1方、乙2方、乙3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乙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 

第三條 合資企業的名稱為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以下稱“合資公司”)。 

法定地址:_____ 

第四條 合資公司為中國的法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條例、規定並受其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 合資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按照各自在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合資公司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後,可以在中國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二章 經營目的和業務範圍 

第七條 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為國內、外用户提供租賃服務,協助國內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支持國內用户的出口創匯和機器、設備的出口租賃,促進中國和_____以及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第八條 合資公司的業務範圍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外用户的需要,經營國內、外生產的各種先進適用的機械、電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以及各種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等以及先進技術的租賃、轉租賃、租借和對租賃資產的銷售處理。 

2.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務的介紹、擔保和諮詢。 

第三章 出資 

第九條 

1.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均為_____元。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各為_____%,出資金額各為_____元。 

2.合資各方出資比例和以現金支付的金額如下: 

甲1方:_____% _____元,其中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方:_____% _____元,其中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方:_____% _____元 

乙2方:_____% _____元 

乙3方:_____% _____元 

3.在合資公司領到營業執照後_____個工作日內,合資合方應將上述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全部匯入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的帳户。 

4.以人民幣出資時,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率,應以繳付日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牌價為準。 

5.在合資期間,合資公司不能減少註冊資本。 

6.合資各方繳付出資額後,應由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7.合資期間內,合資的任何一方,不得將合資公司發給的出資證明書轉讓、抵押,或作為第三者對合資公司擁有債權的目的物。 

第十條 

1.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原審批機關批准,然後到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將出資額的全部或一部分進行轉讓時,其他的合資方有優先購買權。合資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優惠於向其他合資方轉讓時的條件,本款中的合資各方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保持相等的條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資額可以在各自內部相互轉讓。 

第四章 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一條 合資各方發揮各自具有的特點和長處,為支持合資公司的建立和業務開展,承擔上述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 

(1)負責為建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政府有關部門辦理報批,領取批准證書和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 

(2)協助租借辦公用房和購買辦公用品。 

(3)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户和項目。 

(4)提供國內金融和租賃市場信息。 

(5)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國內成立分支機構。 

(6)向合資公司推薦優秀的經營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 

(7)協助為合資公司中的外籍人員辦理入境簽證、長期居留證、旅行證等手續。

(8)協助籌措外匯及人民幣資金。 

2.乙方的責任 

(1)利用在_____及世界各國的營業網,宣傳合資公司的租賃業務,向合資公司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户和項目。 

(2)介紹和推薦世界各國生產的技術先進、價格合理的租賃物件。 

(3)協助合資公司向國外出租設備,以及承租人產品的出口。 

(4)提供國際金融市場、租賃業務的信息以及開展租賃業務所需的各種合同文本。  

(5)協助對國外用户進行資信調查。 

(6)在合資公司所在地或_____對公司職員進行業務培訓。 

(7)協助合資公司使用註冊資本在外國購買交通工具、通訊設備及辦公用具。

(8)協助合資公司以優惠條件在國外籌措資金。 

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會 

第十二條 董事的派出 

1.合資公司的董事共_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_名,乙方派出_____名。 

2.董事的任期為_____,可連任。董事的替換或缺員補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書面形式通知董事會,該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餘期間為限。 

第十三條 董事的職責 

1.合資公司董事出席董事會,提出議案,對於需要審查、批准的議案,行使表決權。 

2.董事為非駐勤職務,在合資公司不取報酬。但如董事擔任合資公司的駐勤職務時,將享受與職務相應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董事長、副董事長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一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派出董事擔任。 

2.董事長為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負責召集並主持董事會。 

3.副董事長輔佐董事長工作。董事長在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資公司行使職權。 

4.董事長、副董事長的任期與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條 董事會的召集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由合資各方派遣的全體董事組成,董事分別具有一票表決權。 

2.董事會原則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資公司的營業年度終止後_____個月內,在合資公司總部所在地召開。 

3.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經過商議,認為有必要時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議召開會議時,要召開臨時董事會。 

4.董事長最遲要在會議召開三週之前,將召開董事會的通知議案,以書面發送各位董事。 

5.召開董事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時,可向其他董事發出委任書,代替出席和表決,但一個董事最多隻能代替一人。 

6.董事會議記錄應包括會議議程的要點和結論,經主持人和參加會議的董事簽字後,原本保存在合資公司。 

第十六條 董事會的職責 

1.董事會為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時對合資公司具有進行領導和監督的權利。 

2.董事會職責如下: 

(1)修改合資公司章程。 

(2)決定延長合資期限、提前終止和解散合資公司等事項。 

(3)決定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其他有關資本的事項。 

(4)任免合資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成立以及聘請總會計師等。

(5)決定與其他經濟組織合併、合資公司資產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轉讓以及接收其他經濟組織的重要資產等。 

(6)國內、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國外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7)批准財務決算、決定合資公司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潤分配或虧損處理辦法。 

(8)確定經營方針,決定各年度業務計劃和財務預算。 

(9)決定會計處理規則和資金籌措方針。 

(10)決定合資公司組織機構的設置和變更。批准有關職工工資、獎金、福利、醫療、待遇等勞動管理方面的規定。 

(11)決定駐勤董事和高級職員的待遇。 

(12)審查、批准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提出的業務報告。 

(13)審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議案。 

(14)決定合資公司有關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15)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3.關於上述(1)--(9)項的決議,應由出席會議的全體董事通過方可作出。關於(10)--(15)項決議,在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後即可作出決定。 

第六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 

1.合資公司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每屆任期為_____年,可以連任。第一任總經理由乙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經董事會聘任。第一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期滿後,每屆總經理、副總經理由甲、乙方輪流推薦,經董事會決定聘任。 

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合資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

2.合資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的職責是: 

(1)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對外代表合資公司。 

(2)根據董事會和經營委員會的決定,安排領導合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業務。

(3)作為經營委員會的主任,召集主持經營委員會會議。 

(4)決定董事會授權範圍內的租賃議案,提供信用議案以及資金籌措。 

3.副總經理輔佐總經理對合資公司全面業務的管理。並可兼任部門經理。 

4.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參加其他經濟組織對合資公司的競爭。 

第十八條 經營委員會 

1.合資公司設立經營委員會。經營委員會由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其他高級人民組成,委員經董事會任命。經營委員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副總經理擔任。 

2.經營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委員如不能出席會議時,可委託其他委員代替出席。委員會中的任何一名委員如要求召開會議,可隨時召開臨時經營委員會。 

第十九條 經營委員會的職責是: 

1.擬定上報董事會會議討論的議案。 

2.批准超過總經理權限的租賃項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過總經理權限的資金籌措。 

4.國內業務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5.執行董事會會議決定事項。 

6.合資公司規則、制度的具體制定。 

7.任免部門經理以下的管理人員。 

8.根據合資公司勞動管理規定,具體決定有關職工僱傭、解僱、工資、獎金、福利、醫療等事項。 

9.決定職工的培訓計劃。 

10.向董事會提出年度財務報告、利潤分配方案以及定期業務報告。 

上述1--4項的決議,應由全體出席會議的委員全部同意通過後方能決定。第5--10項在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同意的情況下即可決定。 

第七章 勞動管理 

第二十條 合資公司職員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護、福利和獎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管理規定》及其他實施規定,經董事會制定草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或個別簽訂勞動合同規定之。 

第二十一條 關於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職員的僱用和工藝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出差旅費標準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八章 税務、財務、會計、審計 

第二十二條 合資公司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繳納税金。 

第二十三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與會計制定,應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情況加以制訂,並報當地財政部門、税務機關備案。 

第二十四條 合資公司按照《合資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福利及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會根據合資公司的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二十五條 合資公司以_____幣作為記帳本位幣。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採用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二十六條 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每年從一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有的記帳憑證、傳票、統計表、帳簿都有中文書寫,重要的記帳憑證、帳簿、統計表,要同時使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七條 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開設人民幣及外匯帳户,也可在經批准和指定的國內、外其他銀行開立帳户。 

第二十八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中國的註冊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向總經理或董事會報告。 

第二十九條 合資各方,可以向合資公司派遣自己的審計師,檢查會計帳簿,費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條 合資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書的代理人,可隨時閲覽、檢查合資公司的會計帳簿以及其他計算記錄。 

第九章 利潤分配 

第三十一條 公司提取三項基金後的可分配利潤,如董事會決定分配,則應按公司各方出資比例,按會計年度進行分配。 

第三十二條 在前年度的虧損未被全部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沒有分配的利潤可以並處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三十三條 乙方分得的淨利潤,在按照中國的税法規定納税後,可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四條 每營業年度的最初四個月內,總經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向董事會提出,接受審查。 

第十章 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條 合資公司的期限為:自合資公司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年。 

如任何一方提議延長,並得到董事會通過之後,可以在合資期滿_____年之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提出申請。 

第三十六條 合資公司如發生下列事態之一,經對外經濟貿易部的批准後,可宣佈解散: 

1.合資公司合資期限屆滿。 

2.合資公司發生重大損失,失去了繼續經營的能力。 

3.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章程的規定,致使合資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4.由於戰爭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資公司蒙受重大損失,難以維持經營。 

5.公司不能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可能。 

第三十七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滿或按照上條規定中途解散時,董事會要將清算的程序、原則及清算委員會的人選等向企業主管部門提出,接受審查和對清算的監督。 

2.清算委員會的人選,一般從合資公司的董事中選出。董事不能作為清算委員會委員或不適合擔任委員時,合資公司可以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或律師作為委員。 

清算費用以及清算委員會委員的報酬,從合資公司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3.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就合資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調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提出財產作價及計算根據之後,決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經董事會決議後,由清算委員會實施。清算期間內,清算委員會可以代表合資公司起訴或應訴。 

第三十八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限終了或解散時,以其總資產對債務負擔責任。 

2.資產進行轉讓或處理時,外匯資產要取得等價外匯以清算外匯債務。 

3.不能轉讓或處理的資產剩餘時,_____方要以合適的評價額,將剩餘資產全部接收,清算債務。 

4.償還債務之後的剩餘資產,超過註冊資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國税法的規定納税後,根據合資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分配給乙方的剩餘財產中的外匯部分,按照中國税法的規定納税後,可以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九條 合資公司的清算工作結束後,清算委員會要向董事會提出清算報告,得到董事會批准後,向對外經濟貿易部報告,同時,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註銷登記和繳銷營業執照的手續,並對外公告。 

第四十條 因合資期限期滿,解散或其他理由而本合同終止時,合資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資的任何公司繼續使用本合資公司的名稱。 

第四十一條 合資公司解散後,各種文件資料、帳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資各方全體分別保存。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二條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規定,如數按期繳付出資額時,則從第十五天起算,每逾期一個月,違約方應向守約方繳付相當其出資額_____%的罰金,逾期三個月,則除繳付累計應出資額_____%的罰金外,其他合資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第3款規定,終止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因合資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應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四十三條 

1.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的章程進行解釋或履行時,如發生糾紛,其糾紛的當事者要以不使合資公司的利潤受損為前提,進行友好協商,謀求問題的解決。 

2.協商不能解決時,可以提請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國進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則由_____國_____仲裁協會進行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是最終決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3.在解決糾紛期間,除去糾紛的事項以外,合資各方要繼續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資公司的章程所規定的其他事項。 

4.仲裁時使用語言為英語。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二章 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文書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條 

1.本合同在簽字後,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條款的修正、變更、補充,由合資各方協商,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後,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經批准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規定的事項,根據《合資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由合資各方協商決定。 

第四十七條 向合資各方發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條所記載的各方的法定地址為準。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合資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簽字。 

中方簽名:_____

外方簽名:_____

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計算機3) 篇9

目錄 

(1)總則 

(2)資本 

(3)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 

(4)董事會 

(5)經營管理機構 

(6)業務 

(7)銀行分支和附屬機構 

(8)技術訓練 

(9)確立銀行設施 

(10)利潤 

(11)財務會計與審計 

(12)税務 

(13)保險 

(14)銀行職員 

(15)審批及註冊 

(16)合同有效期 

(17)終止與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及其他  

(20)調解和仲裁 

(21)合同文字 

(22)法定通訊地址 

(23)附加條款 

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以下簡稱乙方)、_____(以下簡稱丙方)合稱中方和_____(以下簡稱丁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和《經濟特區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按照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共同舉辦一定合資銀行,為此,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訂約四方 

訂約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資舉辦一家合資銀行(以下簡稱銀行)。 

第二條 銀行名稱及地址 

銀行名稱: 

中文:_____銀行 

英文:_____ 

銀行地址:_____ 

第三條 組織形式 

銀行為有限責任公司。訂約四方對銀行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 

第四條 銀行宗旨 

銀行經營商業銀行及投資銀行的業務並提供諮詢服務,為利用僑資和外資開闢新的渠道,介紹先進科學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增進國際和國內信息交流,努力擴大國際經濟和金額合作,為加速_____和經濟特區的建設服務。 

第五條 適用法律 

銀行經批准成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銀行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銀行的業務活動和合法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銀行接受中國人*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有關機構的管理和監督。 

第二章 資本 

第六條 資本構成 

銀行的註冊資本為_____元。 

銀行第一期的實收資本為_____元。訂約四方出資的份額為: 

甲方佔百分之_____,出資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乙方佔百分之_____,出資_____,以現金投資。 

丙方佔百分之_____,出資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丁方佔百分之_____,出資_____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資: 

(1)以現金_____投資; 

(2)丁方將其在附屬機構的直接和間接的投資轉給銀行,作為對銀行的投資。內包括_____。 

(3)_____和_____兩公司的準備金(不包括壞帳準備金)與尚未分配的滾存利潤。 

以上(2)(3)兩項合計共為_____元,應憑丁方聘請的在香港註冊會計師驗證的轉入日期的資產負責表為依據,多還少補。 

銀行成立後,銀行董事會應儘快派專門小組對_____和_____的原放款(銀行成立時已有的放款)進行審查,對銀行成立前該兩公司的呆帳、壞帳和銀行成立後一年內發生的該兩公司原放款的呆帳、壞帳均由_____協助清理並負責償還呆帳、壞帳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對有壞帳風險的存款,專門小組在銀行成立一年內提出意見,轉由丁方負責處理。原方款凡經專門小組審查同意轉期的,其經濟責任由_____和_____自行負責。 

訂約四方同意將銀行歷年税後利潤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經董事會決定後撥作準備金(本合同第二十五條有進一步規定),並經董事會決定可按訂約四方上述出資比例,從該項準備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資額至_____元。 

第七條 資本提供 

訂約四方需在銀行成立後(銀行的成立日期為銀行營業執照的簽發日期)三十天內交足出資額,以現金投資部分應全數存入銀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術原因,在銀行成立後三十天內未能辦妥轉入銀行手續時,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聯合決定,可以允許再延長三十天。任何一方所應出資的現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應按當天中國銀行公佈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遲延利息。 

第八條 出資憑證 

訂約四方繳付出資額後,應由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後,由銀行據以發給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刊載明下列事項:銀行名稱,銀行成立的年、月、日,訂約四方名稱及其出資金額,出資的年、月、日以及發給出資證明書的年、月、日。當按照本合同第六條增加出資額後,銀行將增發出資證明書。 

第三章 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 

第九條 出資額轉讓 

訂約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轉讓、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須經訂約其他三方同意,並經審批機構核准。訂約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應先以書面通知其他三方説明承讓人名稱及轉讓條件,訂約其他三方有優先購買權。且其轉讓條件應與向第三者轉讓的條件相同。如訂約其他三方無意買入,出讓的訂約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書的轉讓條件,向指定第三者進行轉讓。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十條 註冊資本更改 

如註冊資本需要變更時,應在指定時間內向審批機構申請批准,並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董事會 

第十一條 董事會組成 

訂約四方同意在銀行成立時組成董事會,董事會由十人組成,中方五人,丁方五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長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長兩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任期三年,可以連任。 

第十二條 董事會權力 

董事會是銀行的最高權利機構,討論決定銀行的一切重大問題。其具體職權範圍在銀行章程中規定。 

第十三條 董事會議事規則 

董事會會議應根據平等互利、友好協商及互相諒解的原則進行,對有關訂約四方權益的下列重大問題,均應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投票表決,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銀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度、審核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 

3.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信貸額。 

4.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購買或出售銀行固定資產額。 

5.銀行政策、目標的修改。 

6.其他人擬投資於銀行,銀行擬投資於其他人。 

7.銀行擬與其他人進行合併。 

8.訂約任何一方擬在銀行增資或出售、轉讓、抵押其在銀行部分或全部出資額。

9.年度業務計劃的重大修改。 

10.從銀行利潤中按比例提取準備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 

11.銀行每年分配給訂約四方的紅利。 

12.銀行與工會間的勞工合約及職員總人數的制訂。 

13.銀行清算及合同終止。 

副總經理以上高級職員的聘請和解聘等其他事項可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其授權代理人以過半數通過作出決議。 

第十四條 董事會召開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在訂約任何一方請求下,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特別會議。董事會會議在設於_____的總行召開,或在會議通過書內指定的其他地點召開。 

第十五條 常務董事會組成 

董事會設常務董事會,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兩名董事組成,在董事會休會期間,除第十三條第1、7、8和13項外可由常務董事會代行董事會職權。由董事長或其委託的一位常務董事召集常務董事會會議。常務董事會的決議不得與董事會決議相牴觸。 

第五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六條 銀行行政管理體制 

銀行的行政管理,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裁、總經理負責制。 

第十七條 總裁、執行副總裁 

銀行設總裁一人,執行副總裁一人,是銀行的主要行政負責人。貫徹執行董事會和常務董事會各項決議,負責協調、監督銀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業務活動,研究國際金融市場信息,開拓銀行業務。總裁、執行副總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任期均為三年,可以連任。 

第十八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 

銀行設總經理人一人,副總經理若干人,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副總經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總經理、副總經理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負責向董事會和總裁、執行副總裁報告,並組織領導銀行在國內辦理的日常業務工作。根據上述任務,總經理有權處理下列事項: 

1.代表銀行對外接洽業務。 

2.談判及簽署文件。 

3.委任及解僱非董事會委任的職員,並決定其報酬和福利。 

4.起草銀行業務條例報經董事會審查批准後貫徹執行。 

5.起草年度業務計劃及董事會要求的其他計劃,將上述計劃報經董事會審批後監督該計劃的貫徹執行。 

6.向董事會報告銀行業務進度,提出銀行行政管理及業務改進的建議。 

7.向董事會報告銀行職工人數,薪給等級及提升標準和制度。 

8.提高銀行職員業務及管理水平,制訂銀行職員訓練計劃,監督由董事會批准的訓練計劃的執行。 

9.運用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責和權力。 

第六章 業務 

第十九條 業務範圍 

銀行經營下列業務: 

1.本、外幣放款和本、外幣票據貼現; 

2.本、外幣投資業務; 

3.外幣和外幣票據兑換; 

4.股票、證券的買賣和發行; 

5.資信調查和諮詢服務; 

6.信託、保管箱業務; 

7.本、外幣擔保業務; 

8.出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9.國外和香港、澳門地區匯入匯款和外匯託收; 

10.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的匯出匯款及進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11.辦理國外、香港、澳門地區的外匯存款和外匯放款; 

12.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外國人、華僑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 

13.其他經申請批准的業務。 

第七章 銀行分支和附屬機構 

第二十條 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成立 

銀行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經有關審批機構批准,可在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 

銀行同其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之間可以相互調劑使用資金。 

第二十一條 現有附屬機構 

現有_____和_____成為銀行在_____的子公司,_____改名為_____。該兩子公司分別在_____註冊為有限責任公司,根據當地的法律分別成立董事會,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數的董事組成;各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薦,由各董事會聘請和解聘。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向董事會和銀行的總裁、執行副總裁報告。 

銀行對上述兩子公司是投資控股關係,該兩子公司各自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準備金後,所餘純利應交給銀行;如發生虧損,則分別由其在實收資本的有限責任範圍內自行處理。 

第八章 技術訓練 

第二十二條 技術訓練 

銀行將調派_____和_____的經理級職員協助銀行開展業務併為銀行引進先進管理技術和培訓職工。 

銀行行政及財務高級職員將安排在_____和_____的訓練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進行訓練。 

關於上述人事訓練的安排將由銀行董事會視銀行業務發展需要及_____和_____的條件而作出適當的決定。 

第九章 確立銀行設施 

第二十三條 銀行設施 

為了順利執行董事會制訂的業務方針,逐步提高銀行本身服務效率,為客户提供具有國際水平的銀行及諮詢服務,訂約四方應協助銀行安排需用的樓宇設備及提供其他的便利。 

第十章 利潤 

第二十四條 利潤分配 

訂約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資比例分享銀行利潤,分擔銀行的風險及虧損。 

第二十五條 準備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銀行每年獲得的利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令繳納税款後,經董事會決定將税後利潤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撥作準備金,並按董事會決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其利潤餘額如董事會決定進行分配,應按訂約四方前一年會計年度終結時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所提取的準備金可按照第六條規定再行投資於銀行,而增加出資額。 

第二十六條 利潤匯出 

銀行所有紅利按訂約四方的投資比例進行分紅,由銀行分別匯給訂約四方的帳户。 

當利潤分配給丁方時,銀行將丁方名下分配到的紅利用_____幣在交税款後電匯給丁方指定銀行及帳户。 

第十一章 財務會計與審計 

第二十七條 財務會計制度 

銀行內部會計制度及固定資產折舊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銀行的具體情況加以制訂,並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税務機關備案。銀行採用國*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銀行一切憑證、帳簿、報表必須用中文書寫,必要時可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八條 貨幣單位 

銀行記帳本位幣為_____幣,除編制_____幣的會計報表外,還應另編摺合人民幣的會計報表。人民幣與_____幣之間的兑換率應按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當日牌價(買賣中間價)折算。 

第二十九條 審計與報表 

銀行的帳目將隨時公開以供訂約四方及內部會計師查閲。銀行將對訂約四方提供未經審核的每月財務報表。會計帳冊年報經訂約四方同意,可在中國註冊的一家獨立會計師事務所審核及證明。銀行將免費向訂約四方提交每月財務報表及會計年報,包括經審核的年度損益報表及資產負債表。 

第三十條 銀行審計師 

董事會聘請在中國註冊的一家獨立會計師事務所擔任銀行審計師,依法審核銀行一切財務收支及會計帳目,並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第三十一條 會計年度 

銀行會計年度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止為一年會計年度。 

第十二章 税務 

第三十二條 税款 

銀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繳納各種税款。任何免税或減税亦按照有關法令、條例的規定進行。 

第三十三條 進口物資、設備 

銀行進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資、設備、裝飾用品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多交進口關税和工商統一税。 

第三十四條 減税、免税及退税 

銀行將努力爭取享受經濟特區的免税或減税優惠待遇。中方將協助銀行在適用法律許可下,向有關當局申請減免税或辦理退税手續。 

第十三章 保險 

第三十五條 保險及付款 

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保險,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保險公司或經董事會批准的其他具有資格的保險公司投保。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一切保險應向具有資格的並經董事會批准的保險公司投保。至於銀行所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附屬機構的一切保險投保事宜,則由各附屬機構的董事會各自批准。付給人民保險公司或由人民保險公司償付款項將按有關保險合約條件以人民幣或外幣結付。

第十四章 銀行職員 

第三十六條 銀行職員僱傭 

銀行職員的招收、招聘、辭退、辭職、工資、福利、獎懲、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有關勞動管理規定辦理。 

第十五章 審批及註冊 

第三十七條 審批、生效日期 

銀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訂約四方簽署後,經丁方的股東大會和中方各董事會通過,按照《條例》規定的報批手續,向審批機構申請批准。 

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構批准,發現批准證書後方能生效,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後,對訂約四方均發生法律約束。 

第三十八條 註冊、成立日期 

訂約四方收到審批機構發給批准證書後一個月內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銀行登記手續及領取營業執照,銀行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銀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 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將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條規定的情況而告終止。 

第十七章 終止與清算 

第四十條 終止 

當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合同可告終止: 

1.銀行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2.訂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義務,致使銀行無法繼續經營。 

3.因第四十二條不可抗力影響,遭受嚴重損失,銀行無法繼續經營。 

4.銀行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 

訂約任何一方由於上述情況請求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召開特別會議考慮結束事宜,如獲得一致通過,銀行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關申請解散。 

第四十一條 清算 

當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負責銀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項未完成前,董事會不能解散。按《合資法》和《條例》清理帳目及劃分資產。董事會將提出清算原則和手續,並任命一個清算委員會。清算委員會應向董事會報告工作情況。按照一般原則,清算過程將包括收回銀行債權,支付銀行債務及按照訂約每一方投資比例撥還其名下投資及劃分剩餘資產。清算委的報告經董事會批准,董事會將報告原審批機構,並向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註銷登記手續,繳銷營業執照。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況:戰爭、火災、水災、地震、暴風雨、海嘯,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項。 

若訂約某一方由於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規定執行某職責時,應儘速備同有關不可抗力證據向其他三方報告。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訂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減輕或免除不可抗力帶來的影響,並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執行其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職責。 

第十九章 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條 保密 

有關銀行的業務資料、技術記錄、財務情況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訂約四方需向政府有關機關呈交的報告除外),除非該資料先前已向公眾公開。 

第四十四條 中方和丁方相互協助 

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區和中國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協助事項,丁方將予以協助。丁方為獲得中國政府法令規定所需要的各項執照、許可證、簽證和認可書等,中方將予以協助;丁方為獲得中國有關法令規定應享有的各項利益,中方亦將予以協助。 

第二十章 調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條 董事會內部調整 

訂約四方如發生任何爭議時,該爭議事件應先通過董事會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諒解的精神協商解決。 

第四十六條 仲裁 

訂約各方如在解釋或履行銀行合同、章程中發生爭議,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過協商無效,則提請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調解和仲裁,按該會的程序規則進行。 

如交該仲裁委員會後30天內尚未獲得解決,則訂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事件提交_____仲裁外按照聯合國1976年國際貿易法或以後條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處將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將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將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後再由上述被任命的兩位仲裁人聯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後,60天內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兩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後60天內聯合任命另公司仲裁人,有關仲裁人的任命將由_____裁判處作出。仲裁人將考慮四方訂約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國際上接納的一般法則,作出裁決。裁判過程將用中英文作為正式文字。所有聽證資料,索賠或辯護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關理由等,將以中英文書寫。 

本條規定下的仲裁裁決將為最後的裁決,對訂約四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銀行訂約各方應繼續履行銀行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二十一章 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條 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書寫,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條 通知書 

訂約四方書信往來,董事會通行書與文件,財務會計通知書與報告等應按訂約四方在第四十九條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掛號航郵、電報或電傳投遞。如某方地址更改時,應用書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 法定通訊地址 

第四十九條 法定地址 

訂約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丙 方:_____ 

丁 方:_____ 

第二十三章 附加條款 

第五十條 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須經董事會決定後,呈交審批機關批准,方為有效。 

第五十一條 前寫全約及照會 

本合同經審批機構批准正式生效後,訂約四方所有的前口頭和書面的協議或照會等,如與合同相牴觸時,以本合同為準。

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計算機3) 篇10

計算機技術及服務合資經營合同

目錄

1)總則

2)合營各方及合資經營公司

3)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4)合營公司的經營範圍及規模

5)合營公司經營場所

6)合營雙方的責任

7)技術轉讓與保密

8)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及專利管理

9)合營公司的採購與銷售

10)董事會

11)經營管理機構

12)勞動管理

13)財務和利潤分配

14)保險

15)特別約定

16)爭議的解決

17)合同文字

18)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一章 總則

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以及中國政府的其他有關法規(以下簡稱法律),通過誠摯友好的協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建立合資經營企業《    》(英文名稱:《    》簡稱_______),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雙方於____年__月__日在中國______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二章 合營各方及合資經營公司

第一條 本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及法定代表:

甲方: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

職務:________

國籍: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

職務:________

國籍:________

第二條 合資經營公司的名稱為_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__。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營公司的經營目的是加強國際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採用先進的技術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_____地區的計算機用户提供優質的技術和教育服務,提供國際市場信息和提供諮詢服務,並使投資各方獲得應有的利潤。

第四條 合營公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合營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保護。合營公司還應遵守本合同及章程的各項規定。

第五條 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甲、乙方僅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合同公司自成立日起合營期限為___年。成立日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並報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部門批准,合營公司的合營期限可以延長。雙方至遲於合營期滿之日前六個月達成延長合營期限的協議。

第七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三章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八條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______美元。

第九條 甲、乙雙方的出資額共為_____美元,以此為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

甲、乙雙方按下列比例出資:

甲方:

____佔註冊資本的______%

出資方式:

摺合_____美元的人民幣現金。人民幣一美元的比價按交付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售出牌價計算。

乙方:

_______佔註冊資本的____%

出資方式:

現金____美元,其中包括合營公司經營所必需用的部分設備等。

第十條 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二期繳付。第一期共繳付___美元,雙方各繳付____萬美元。並應在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天內付清。第二期出資的繳付時間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決定。

第十一條 合營公司的開户銀行為中國銀行或中國銀行同意的其他銀行。甲、乙方投資中的外匯和合營公司的外匯收入均應以外匯存入開户銀行。只有當董事會決定將外匯(全部或部分)兑換成人民幣以支付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的開支時,才能將外匯存款兑換為人民幣。

第十二條 任何一方如不能按規定時間繳納全部或部分出資,則出資不足部分按年(365天)息___%向合營公司支付利息,按日計算,每月繳付一次。人民幣一美元比價按滯交期間的最高比價計算。

第十三條 投資雙方繳付出資額之後,應由合營公司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議師驗證,並開具驗資報告,向投資雙方發給出資證明書,並向中國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四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方轉讓或出售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營另一方同意,並報審批機構批准。任何一方均不能無理由地不同意另一方所要求的轉讓。

第四章 合營公司的經營範圍及規模

第十五條 合營公司的經營範圍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___地區的計算機用户和未來的用户提供下列服務:

(1)計算機硬件的安裝/拆除和軟件的安裝

(2)改進計算機硬件和軟件和技術性能

(3)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維修、保修

(4)計算機及外部設備和翻新、改裝

(5)計算機和外部設備的技術性能鑑定

(6)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技術的技術諮詢服務

(7)計算機系統的現場規劃

(8)供應計算機備件、備機

(9)大專水平的計算機硬件和軟件職業技術教育

(10)國際市場計算機價格的諮詢服務

(11)代理____公司在中國和___地區的銷售服務

(12)來料加工性質和技術勞務和高級技術勞務出口

(13)開發計算機系統軟件和應用軟件

第十六條 合營公司的發展:

第一階段:主要為中國境內的計算機用户和未來用户提供服務

第二階段:建立大專水平的計算機技術職業教育機構

第三階段:建立分公司或分支機構

第四階段:為中國境外____地區提供服務

第五章 合營公司經營場所

第十七條 合營公司設立在中國____,所需的生產、經營、教育、辦公等場所由甲方以優惠條件提供,合營公司按月繳付租賃費。合營公司與甲方簽訂租賃合同。上述場所也可以由合營公司自建,甲方以能爭取的優惠條件提供需用土地及水、電等設施。

第十八條 合營公司所使用的場所發生土地使用費,按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由合營公司承擔。

第六章 合營雙方的責任

第十九條 甲方的責任

(1)辦理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部門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協助合營公司聯繫落實合營公司經營活動所需場所,水、電以及其他為實施本合同所必需的物資。

(3)選派有相當水平和實際工作經驗的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經合營公司考試合格後參加合營公司的工作。

(4)協助辦理乙方派遣來合營公司工作人員的入境簽證等手續。並提供工作和生活設施的方便。

(5)協助合營公司對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在中國進行的培訓工作,培訓費用由合營公司支付。甲方提供優惠條件。

(6)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辦公用品、通訊設施、交通工具、燃料及運輸設施等。

(7)向合營公司提供中國國內市場信息,並協助合營公司開闢中國國內市場的代理銷售渠道。

(8)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取得按本合同規定進行業務活動所需要的外匯的手續。

(9)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可能的減税、退税和免税的手續。

(10)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他有關事宜。

第二十條 乙方的責任

(1)根據合營公司的委託協助合營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尋找計算機用户。在轉售過程中所取得的利潤歸合營公司所有,乙方只收取手續費或佣金。乙方在中國和____地區的全部在合營公司業務範圍內的業務活動應通過合營公司進行。

(2)以優惠價格向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的備件和備機;測試儀器和工具;以及軟件等合營公司經營所需要的其他產品。

(3)根據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應選派優秀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參加合營公司的管理和在中國或____地區參加計算機硬件的安裝、維修和開發軟件等技術工作或進行技術指導。合營公司向乙方付費並承擔上述人員的日常開支。

(4)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合營公司人員赴___時的入境簽證等手續,並提供工作、學習和生活設施的方便。

(5)根據合營公司要求的培訓計劃接受合營公司選派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到在乙方的設備上和學校內進行培訓。經過培訓之後應能夠按所學內容獨立工作。培訓費按乙方的標準價格減半。合營公司支付培訓費及受訓人員的旅費和生活費。

(6)為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產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銷售或進行服務的___國政府許可證。向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及其系統的安裝、管理、維修、翻新等方面的專有技術。

(7)定期向合營公司提供國際市場信息,並協助合營公司進行來料加工性質的技術勞務和高級技術勞務出口。

(8)盡最大努力幫助合營公司的代理銷售計算機硬件及軟件的服務,並向合營公司繳付代銷佣金。

(9)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他有關事宜。

第七章 技術轉讓與保密

第二十一條 合營公司可以與甲方或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經營範圍及規模所需要的先進技術、專利和專有技術(Know-how),甲方或乙方與合營公司之間的技術轉讓均採取優惠條件。

第二十二條 合營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所獲得的發明或專利權或專有技術屬合營公司所有,有關的全部資料由合營公司獨立保存。

第二十三條 合營公司通過技術轉讓協議所取得的專利權或專有技術的保密按雙方簽訂的有關轉讓協議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四條 非經合營公司批准,合營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使用合營公司擁有的技術知識。合營的任何一方要使用合營公司的技術知識時,須與合營公司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並履行協議規定的保密條款,合營公司按優惠價格收取技術轉讓費。

第二十五條 合營雙方應要求各自選派到合營公司工作的人員履行對技術知識的保密職責。

第八章 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及專利管理

第二十六條 由合營公司的僱員、轉包者、代理人在為合營公司工作過程中形成的發明,軟件或者專有技術的發展或改進,所屬權均歸合營公司所有。與此有關發明的專利申請以合營公司的名義進行。

第九章 合營公司的採購與銷售

第二十七條 合營公司所需原材料、設備、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的備件、備機應優先在中國購買。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的採購爭取與中國其他單位享有同等價格,並且以人民幣支付。如果在中國市場採購的物品不能滿足合營公司的要求(包括但不限於價格、數量、質量、性能和可使用性),合營公司將以優惠價格從乙方採購。但若乙方價格高於國際市場價格,合營公司可以自行在國際市場採購。若準備在國際市場採購,合營公司將通知乙方價格和條件。

第二十八條 合營公司備件庫中的備件和任何計算機設備、軟件、專用工具以及其他產品的銷售和計算機服務、培訓可以由合營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在中國境內或____國家進行,也可以委託合營的雙方或第三方代理。這種活動除應遵守中國政府的有關法律和法令外,還應參照____國政府的有關規定。這些產品和服務的價格,在有競爭力的條件下,應保證合營公司的經營獲利。不在中國境內生產的或者不是由合營公司分支機構生產的計算機硬件、軟件的銷售,合營公司將以乙方代理人的身份進行。有關協議應當在乙方和客户之間簽署。但合營公司的再出售和再出口除外。

合營公司將獲得一定比例的硬件代理銷售佣金。

只有當乙方收到可立即使用的客户付款之後,才付給合營公司這種佣金,佣金將以乙方收到的同樣的付款形式付給合營公司。

第十章 董事會

第二十九條 合營公司登記註冊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問題。

第三十條 董事會由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名,乙方委派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的任期____年,董事會的成員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三十一條 董事長是合營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為代表。

第三十二條 董事可委派另外一人在開董事會時作為他(她)的全權代理人行使其權利。出現此情況時應將全權代理委託書交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 董事會決定以出席會議的董事或其全權代理人的多數票通過,但重大事宜必須經全體董事或其全權代理人同意方能通過,其中包括(但不限於):

(1)章程條款的修訂

(2)異常情況的處置,包括異常情況的建立、撤銷和延期

(3)註冊資本的增加或轉讓

(4)雙方其餘各期出資額投入日期

(5)經營範圍的任何改變

(6)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併

(7)利潤分配方案

(8)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獨立審計師的聘請或解聘

(9)預算的決定或決算的批准

(10)價格和銷售條件的決定

(11)超過___美元的合同的簽訂

(12)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建立的或撤銷

(13)每季度借款超過___美元或每年借款超過____美元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主持。董事會在合營公司會計年度的頭三個月內召開。董事長不能召集時由副董事長召集並主持。如遇特殊情形,由董事長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議,在必要時可召集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會會議一般在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舉行,若經董事會決定,也可以在其他地點舉行。

第十一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五條 合營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甲乙雙方共同推薦。第一任總經理由___方推薦。第一任副總經理由____方推薦。經營管理機構應包括總會計師一人。上述人員由董事會聘請,任期四年。經董事會批准可以連任。

第三十六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可以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合營公司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七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不能或不願意履行其職責的,或無能力成功地經營合營公司的,經董事會會議決定可隨時撤換。

第十二章 勞動管理

第三十八條 合營公司招聘職工,須經合營公司考試合格後錄用。在合同的頭__年,人員的選擇、考試和錄用應由合營公司和甲、乙雙方聯合進行。

第三十九條 合營公司職工的招聘、解僱、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勞動紀律等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營公司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第四十條 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三章 財務和利潤分配

第四十一條 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和外匯管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規辦理。但是為使合營公司的經營有足夠的外匯,應當做出安排。

第四十二條 合營公司採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賬法記賬。一切憑證、簿記、收支單據、賬冊、統計報表均同時使用中、英兩種文字。合營公司的人民幣收支和美元收支分別記賬以人民幣為統一記賬核算單位。

第四十三條 合營公司的會計制度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十四條 合營公司獲得的毛利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法規定繳納公司所得税後,扣除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之後為合營公司的可分配利潤。可分配利潤按雙方投資比例分配。上述三項基金的比例由董事會視合營公司經營情況決定,其中儲備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扣除的比例應超過毛利潤的__%,且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及法令的規定。

第四十五條 合營公司的可分配利潤根據各方投資比例分配,___方優先取得外匯。分配後由合營公司立即匯至各方的開户銀行。合營公司將在___方協助下采用來料加工加工費的方式解決____方所分得利潤中的人民幣部分。

第四十六條 合營公司有關的税務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税法辦理。合營公司將盡量取得減、免税的優惠,即: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合營公司在獲利經營的頭___年免繳所得税,並且在此後___年減免所得税___%。合營公司還將申請在允許的最長時期享受各種減、免税的優惠待遇。

第四十七條 合營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註冊的審計師審查、稽核合營公司的一切憑證、簿記、收支單據、賬冊、統計報表和財務報告,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如果甲方或乙方欲聘請他自己選擇的其他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地,他有權進行這種審查,而且合營公司將予以充分的合作,所聘請的其他審計師的費用由聘方承擔。但是任何這種額外審計的內部費用應由合營公司承擔。

第十四章 保險

第四十八條 合營公司的一切保險均在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險值、保險期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保險費由合營公司繳付。

第四十九條 合營公司的保險如在任何中國保險公司業務範圍之外時,可以由雙方同意的在中國境外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險值、保險期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五章 特別約定

第五十條 如果由於中國或____國政府有關法律、法令和政策的變化,致使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受阻甚至無法執行時,有關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另一方,並立即轉交上述的有關文件。

第五十一條 上述第五十條情況發生時,雙方應迅速通過談判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修改,以使投資雙方不致因此而受損失。如果一方不同意作出上述變動,另一方有權根據第五十四條的規定中止本合同,但應提前___天書面通知對方。

第五十二條 由於受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可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事故的影響,致使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使本合同的履行困難或不可能時,遭受上述不可抗拒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告對方,並應於可能的最短的時間向對方提供事故詳情以及對合營公司經營的影響或損毀情況的有效證明文件。該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根據事故對合營公司損毀或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散合營公司,或者部分免除或暫緩合營公司的經營活動,或者停止合營公司的經營活動。

第五十三條 由於發生不可抗拒事故致使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者由於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原批准本合同的主管機構批准,可以提請解散合營公司。

第五十四條 合營任一方不是由於不可抗拒事故而不履行本合同或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章程的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繼續經營或無法實現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均視為違約,合營另一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還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終止本合同。若合營雙方仍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五十五條 合營公司經營期滿而又沒有延長其經營期,或提前終止解散時,應由董事會組成清算委員會提出清算程序。合營公司的財產將按清算時的賬面餘額進行清算。現金應以現金分配,其它財產,包括應收的帳目,應按當時在中國或國際市場可得到的最高價格兑換成現金。在清償債務之後,清算財產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給甲方和乙方。分配後由合營公司立即匯至各方的開户銀行。

第五十六條 當本合同終止,如果合營公司尚有資產或者在銷售區域內有產品,雙方可以按合營公司同意的,但不超過購入價格購買這些資產或產品。在做資產負債表時,應記入這些金額。

第五十七條 當本合同終止時,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處理,任何一方可以優先購買另一方在清算時分得的財產。

第五十八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須經合營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批准本合同的主管機構批准方能生效。

第十六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九條 在合同有效期或延長期,雙方之間發生的爭議和要求,或有關結束合同的爭議和要求。應當由有關雙方在友好和信任的氣氛下通過誠摯的協商和談判解決。若雙方不能在___天內解決爭議,應交由____仲裁院按照此協議簽訂日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將由____仲裁院選定的仲裁員進行。他的裁決將是最後的,對雙方有約束力的。整個仲裁過程,包括辯論和摘要都用___語進行。由仲裁院做出的決定被認為是最後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有關仲裁的花費應由敗訴方承擔。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專家、證人和法律顧問的花費。

第六十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十七章 合同文字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條 此合同,包括附件、日程、附屬文件和附錄,只有在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並經中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能生效。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略)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六十四條 一旦本合同結束,字頭____和字詞____不經___方的書面允許,不得繼續使用。

第六十五條 甲、乙方雙方向對方發送通知,可以採取電傳或電報。但若通知涉及雙方權利或義務時,應同時以書面文件通知。郵件應是郵資已付的航空掛號郵寄。

雙方的法定地址為郵件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於____年__月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以中、英兩種文本在中國____簽字。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

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計算機3) 篇11

目錄

前言

1)定義

2)公司名稱、法定地址

3)宗旨、經營範圍

4)註冊資本和投資

5)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6)權利、債務和責任

7)董事會

8)經營管理機構

9)技術投資和技術轉讓

10)生產計劃、購買和銷售

11)銀行賬户和外匯安排

12)財務、會計、審計、保險

13)税務

14)公司職工的僱用、解僱及工資、福利

15)籌備期

16)工會

17)期限、解散和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

20)違約責任

21)爭議的解決和適用法律

22)合同有效期及修改

24)通知

附件、會計程序

前言

_____(以下簡稱甲方)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織並建立的獨立法人。其總部設在_____。

_____(以下簡稱乙方)其主要業務所在地設在_____。

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就下列各條款及其附件的內容達成協議,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除因特殊需要在本合同上下文另有明確含義外,下列各詞詞語在本合同中的定義如下:

1.1公司是指甲乙雙方合資經營的_____公司。

1.2專有技術(know-how)是指_____方從獲得的按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轉讓給公司的,為設計、生產、製造和銷售本公司產品,以及為改進本公司這些產品進行技術改造所需的一切專有技術、知識、經驗的技能。它包括技術資料、圖紙、試驗方法、試驗報告、製造工藝、設備説明書、質量控制、計算機程序與應用、安裝與調試方法、企業管理、銷售、技術服務和_____方通過其關聯公司派遣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與工人所掌握的各種經驗、知識和技巧。

1.3專利(patent)是指_____方從其關聯公司得到的,以_____方在_____國和其他國家已獲取專利和將依據技術轉讓許可證合同轉讓給公司的發明。

1.4合同產品是指公司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的要求而設計、生產、製造、安裝和調試的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有關產品。

1.5工業鍋爐是指壓力小於_____公斤/平方釐米,容量小於_____噸/小時的蒸汽鍋爐和不同容量等級的熱水鍋爐。

1.6電站鍋爐是指容量大小或等於_____mw,用於發電的鍋爐。

1.7簽字日期是指合資經營雙方正式簽訂本合同的日期。

1.8批准日期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正式批准本合同的日期。

1.9成立日期是指在上述當局批准後,由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註冊登記,簽發本公司營業執照的日期。

1.10籌備期是指成立日期後,不超過_____個月這一段時間。

1.11開業日期是指籌備期結束,公司開始營業和生產的日期。

1.12合同是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1.13關聯公司是指合營任何一方具有法人地位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母公司及合營任何一方或直接或間接母公司的子公司。

1.14主管部門是指_____。

第二條公司名稱、法定地址

2.1雙方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令和條例共同組成有限責任公司,其中文名稱為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法定地址是_____。

2.2本公司的名稱和地址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不得變更,本公司改組、變更或期滿時,應分別報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准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或撤銷註冊。

2.3本公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是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的一切活動應遵守中國有關的法律、法令、條例和規定。

2.4當公司合營期滿、終止、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公司資產擁有者時,_____方同意在公司完成最後一個銷售合同交貨後,更改公司的名稱,並使更改後的公司名稱不再有“_____”或類似字樣。_____方和公司將盡最大努力在合營期滿,終止或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資產擁有者之後六個月內,完成公司名稱的更改。

2.5根據業務發展需要,經董事會同意,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准,公司可在中國設立分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辦事處和代理機構,或在其他國家和地區設立銷售機構。

第三條宗旨、經營範圍

3.1公司的宗旨是在中國設計、生產、製造和裝配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有關產品及服務,並在中國國內和國外銷售這些產品,以獲取合理的利潤。經董事會決定,並經中國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公司可以從事其他適當的經營活動。

3.2公司的經營範圍如下:

(1)設計、生產、製造和銷售各種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其他有關產品;

(2)裝配、維修、保養和調試上述產品;

(3)進口有關上述產品的原材料或部件,在國內外市場上銷售上述產品。

3.3公司的生產、銷售和發展規劃如下:

(1)初期目標:

_____年前公司達到年生產_____千瓦電站鍋爐和_____蒸噸/時工業鍋爐的能力。_____年前公司達到年生產能力_____千瓦電站鍋爐和_____蒸噸/時的能力。

產品質量應達到國際標準並有合理的盈利。公司產品以_____千瓦電站鍋爐為主。

(2)發展目標:

_____年以後根據市場需要,公司將把_____千瓦電站鍋爐和超臨界參數_____鍋爐作為發展目標。

第四條註冊資本和投資

4.1公司_____年投資總額為_____美元,註冊資本為_____美元,甲方繳百分之_____,為_____美元,乙方認繳百分之_____,為_____美元。公司註冊資本由甲乙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期交付。每期的應繳數額如下:

①從公司成立日期起的_____個月內,甲方應以價值_____美元的廠房、建築物、機器設備和庫存物資做為其投資;乙方應以_____美元現金和價值____美元的技術做為其投資。

②_____年,甲乙雙方各繳_____美元,甲乙雙方各累計認繳股本_____美元。

③_____年,甲乙雙方各繳_____美元並從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潤中各拿出_____美元做投資(資本化的利潤):甲乙雙方各累計認繳股本_____美元。

④_____年,甲乙雙方從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潤中各拿出_____美元作為投資;甲乙雙方各累計認繳股本_____美元。

⑤_____年,甲乙雙方從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潤中各拿出_____美元做為投資;甲乙雙方累計認繳股本_____美元。

對於上述4.1①、②、③等項中提到的_____方現金投資,董事會有權決定接受_____方用公司所需要的先進機器設備來代替_____方的現金投資。

4.2甲乙雙方出資方式分別為:_____方以廠房、建築物、機器、設備、庫存物資和人民幣現金作為出資。_____方以先進的機器、設備、許可證技術和外匯現金作為出資。

4.3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雙方按各自在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和損失。

4.4雙方向公司繳清每期應繳的股金後,由公司聘請的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資並出具驗資報告。驗資報告的稽核由一個國*會計事務所和一箇中國註冊的會計事務所承擔。國*會計事務所承擔的上述稽核費用由_____方負擔。中國註冊的會計事務所承擔的稽核費用由_____方負擔。根據驗資結果,公司將分別向雙方頒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應包括下列各項:

(1)公司名稱;

(2)公司成立年、月、日;

(3)出資者的名稱及其出資金額,包括投資內容附件中雙方同意的對實物出資的作價;

(4)出資年、月、日

(5)出資證明書籤發年、月、日。

4.5出資證明書由董事長和副董事長聯名簽發。

4.6由於特殊情況,_____方需要把其在公司註冊資本中所佔份額的一部分或全部出售或者轉讓給_____方的一家關聯公司時,如果符合下列條款,_____方將給出示書面的認可,①該關聯公司必須能象_____方一樣,有效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所有義務;②該關聯公司同_____方一樣從_____獲得同樣條件的擔保,擔保該關聯公司履行本合同的義務;③這種出售或轉讓要呈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查和批准。

除上述情況外合營的任何一方欲轉讓、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在公司註冊資本中所佔份額的全部或一部分,均須事先徵得合營他方的同意,合營任何一方在取得他方同意以後需按下列規定進行其在公司註冊資本中所佔份額的轉讓、出售或處置;

(1)當任何一方(以下簡稱“處置方”)希望轉讓、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在公司註冊資本中所佔份額的全部或一部分時,該處置方應書面通知合營他方,並給以合營他方_____個月的優先購買權,該優先購買權的期限從合營他方收到該通知之日起算。處置方向合營他方提出的條件應與向任何第三方受讓者或購買者提出的條件相同。

如果合營他方在_____個月以內未行使其優先購買權,處置方可按向合營他方提出的相同條件,將其在註冊資本中所佔份額出讓給第三方。

如果選擇購買處置方在註冊資本中所佔份額的不止一家,這些購置方將按其購買份額的比例分享利潤和虧損。

(2)處置方應向其他方提供處置方和第三方簽訂的股份轉讓或出售協議。

(3)公司的經營和本合同的履行將不受公司註冊資本的轉讓、出售或任何其他方式處置的影響。

(4)第三方受讓人和購買人應向合營其他方擔保他將完整、踏實地履行處置方根據本合同應履行的一切義務和責任。

合營任何一方根據本條款的規定轉讓、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在公司註冊資本中所佔份額的全部或一部分,應經公司董事會同意,並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准。得到必要的批准以後,公司將到當地工商管理局辦理變更手續。

4.7雙方出資比例需要變更,應經董事會討論一致作出決定,並徵得合營雙方書面同意後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准生效。

4.8雙方在收到董事會增資決議和經雙方書面認可後,必須在董事會規定的期限內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提供再投資。

4.9公司註冊資本在公司合營期內不得減少。

4.10公司開業日期起的第_____年至第_____年,公司應對其使用的場地按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元支付使用費。公司使用面積,經雙方同意可進行調整,以反映實際使用土地的情況。在_____年之後,場地使用費的增或減,或按中國有關法令和規定執行,公司應簽訂一項包含本條款的土地使用合同。

4.11雙方在投資按出資日期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匯率(按買價和賣價的平均值)換算為人民幣。出資日期是指建築物、設備、庫存物資和儀器的提交日期,也就是公司收到這次資產的日期,第一次技術出資日期是公司收到第一張收據日期。雙方股本不應因匯率浮動而變化。由匯率浮動而造成的損失和收益,其損益部分應記入公司帳簿內,因而不影響4.1條所規定的甲乙雙方的股權百分比。

第五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5.1公司年淨利潤為公司毛利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法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税後的利潤。

5.2合資經營期間,公司每年營業的淨利潤,扣除董事會決定的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後的餘額作為可分配利潤,按雙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應超過淨利潤的_____%。

5.3當董事會決定分配利潤時,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的頭_____個月內,分配上一會計年度的利潤(如果有的話)。

5.4任一會計年度如有虧損,可將此虧損併入下一會計年度,並由下一會計年度利潤彌補,在虧損未完全得到彌補前,雙方均不得分配利潤。

5.5如果任何時候的累計虧損超過或等於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分之_____,董事會將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決定公司的前途。

第六條權利、債務和責任

6.1雙方有權按其在公司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潤。

6.2任何一方對公司的責任均以其對公司註冊資本出資額為限。

6.3在公司開業日期以前,為使公司充分地並適當地進行經營活動,在必要時_____方將隨時在財政計劃、外籍人員僱傭、專有技術、專長、管理、項目管理、監督和控制等方面對公司給予支持;_____方將按照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向公司轉讓適用的先進技術,以使公司生產的鍋爐能達到_____方的水平;在本合同期間_____方將協助公司派遣的培訓人員和共同工作的其他人員在_____國辦理入境簽證、工作許可、旅行和食宿安排手續;協助公司按照_____國出口管理法律和條例在_____國為公司購買設備和外購件辦理所需手續。除非有其他特別的同意,或在任何附件中有其他規定,這些支持性服務將不向公司收取費用。

6.4在本合同期間,_____方的支持將包括:辦理對外經濟貿易部批准公司成立的申請(包括合資企業合同和章程的批准);向有關的政府機構辦理公司的登記手續和領取營業執照;按照中國法律協助申請對公司或雙方所有可能的減徵或免徵税款(包括進出口關税,工商統一税的減徵或免徵);協助向有關的政府機構申請外匯以支付11.4款所列項目,協助申請得到土地使用權,進口設備的報關,招聘中國當地經營和管理人員、工人和其他需要的人員,協助外籍職員得到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安排,協助尋找合適的國內材料和國內用户。除非有特別的同意或合同另有規定或任何附件中有其他規定,這些支持性服務將不向公司收取費用。

6.5在從事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時,雙方都不能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佈的任何法律和法規,也不能違反雙方從事公司經營活動所在地的法律。在執行本合同時,合營的任何一方都要保證不違反任一方所在地或任一方關聯公司所在地公佈的法律和法規。

第七條董事會

7.1董事會由_____人組成,甲方_____人,乙方_____人,董事長由_____方指定,副董事長由_____方指定。各方應以書面通知任免其委派的董事(包括董事長和副董事長)。董事任期為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7.2董事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將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討論、處理和決定公司的重大問題。

7.3董事會職權如下:

(1)修訂公司章程;

(2)延長公司期限,終止或解散公司;

(3)決定年度生產計劃、銷售計劃和發展計劃;

(4)批准年度財務預算、決算,以及年度會計財務報表;

(5)決定流動資金的最高限額和在此限額以上的借貸;

(6)決定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7)任免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審計師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並決定其職權和待遇等;

(8)設立或撤銷分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辦事處(包括註冊辦事處)和代理機構,並決定其設立地點;

(9)批准總經理的年度報告;

(10)通過公司的勞動合同及各項重要規章制度;

(11)討論本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出資比例的調整和註冊資本轉讓等問題,並向甲乙雙方提出適當的建議;

(12)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制訂公司職工的工資標準、工資形式、獎勵和津貼等制度;

(13)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批准經營計劃;

(14)決定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中所規定的公司的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

(15)討論有關提前終止合同的提議。終止或期滿時。負責清理結算工作;

(16)聘請中國註冊的審計師;

(17)更改公司名稱;

(18)建議增、減董事人數;

(19)建議增加、變更或取消公司內一方當事人在權益轉讓上的限制;

(20)審批以購買、租賃或其他形式獲取董事會認為的對公司營業活動有必要或合適的不動產和私人財產;

(21)審批銷售、出租、交換或轉讓全部或部分公司財產或其他資產;

(22)審批和其他公司或法律實體的合併或解散;

(23)制定公司有關投標、準備投標和提交投標的政策,採購、服務、保險以及其他必要的政策;

(24)有權對公司或代表公司出具擔保;

(25)有權取得對公司財產的抵押、抵押品、抵押權、留置權或任何性質的對抵押財產地索賠權;

(26)審批開立賬户,撤銷賬户;

(27)審批借貸資金。

7.4董事會會議

(1)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並主持。如果董事長不能參加,由副董事長負責召集,如果董事長和副董事長都不能參加會議,將由董事長授權一名董事召開並主持會議。

(2)董事會會議應有全體董事的法定多數出席或代表出席方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應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表出席和表決。

(3)董事會會議一般應在公司所在地召開,董事會也可以決定在其他地點召開。

(4)董事會會議包括臨時會議,至少在會議_____天前以書信、電報或電傳通知各董事。董事的代表可以每年指定一次或每次會議前指定,作為合法代表出席任何會議。

(5)董事會的決定應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作出。每位董事(包括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只有一票表決權。除7.3(1)、(2)、(11)、(15)、(19)和(20)等項需出席或委託的全體董事一致同意才能決定的事宜外,董事會會議的任何決議須經法定人數的至少百分之_____同意。

(6)董事會會議應用中英文兩種文字作記錄,會後將記錄整理成書面文件分發各董事。各董事應在收到書面文件30天內提出修改或補充意見,否則此書面文件將被視為董事會會議的正式文件。董事會會議的通知應按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文本送交各位董事。

(7)董事會的一切會議文件將保存在公司總部。

(8)公司須償付或者承擔董事參加董事會議所需的合理的全部路費以及生活費用,居住在會址的董事除外。

(9)會議通知須附有一份董事長提出的議事日程。任何一位董事所提出的日程項目應在會議日期的前十天通知所有其他董事。

(10)如果全體董事在會議前或會議後簽署“免予通知書”則召開董事會會議,可以免予通知。該“免予通知書”應歸入會議記錄檔案內。

第八條經營管理機構

8.1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公司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一人,由董事會任命。

8.2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職權為:

(1)總經理按照董事會的各項決定,負責公司日常經營和管理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總經理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對外代表公司。在總經理缺席或不能工作時,由副總經理行使總經理的職責和權力,公司的重要決定(如7.3所列)要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共同簽署;

(2)總經理、副總經理可列席董事會會議,並與董事一樣有權收到會議通知和有關資料(有關他們本身的任免和工作表現的材料除外)。除同時兼任公司董事外,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3)總經理應在每年十月底前將下一年度的生產計劃、銷售計劃和財務預算提交董事會審議批准;

總經理應在每年二月底前向董事會提交上年度工作報告和財務決策,併為董事會檢查、審核公司的會計帳目提供方便。

8.3公司初期的經營管理和組織機構詳見附件(略)。經營管理和組織機構的改變應作為公司的重大問題,由總經理提出,報董事會核准。

8.4總經理、副總經理任期_____年。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也不得同與本公司競爭的其他經濟組織有任何關係。

8.5總經理、副總經理如發現有營私舞弊、貪污等行為或嚴重失職時,經董事會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九條技術投資和技術轉讓

9.1_____方作為出資的技術和設備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

9.2_____方從公司成立起開始向公司提供必要的技術資料、技術規範、圖紙,設計及其他詳細資料,詳見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附件4。

9.3_____方將根據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及培訓計劃提供人員培訓。

9.4_____方將擔保它所提供的技術按照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規定應是商業上應用的,適合公司生產和經營需要的最新技術。

9.5公司將就_____方作為出資的技術簽訂一項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見附件(略)。

9.6雙方同意公司建立計算機終端站,並和_____方的關聯公司_____公司的計算機聯機。

第十條生產計劃、購買和銷售

10.1公司應自成立日期起,立即按照被批准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制訂的工廠改造方案實施工廠的技術改造(工廠指_____方作為出資的合營部分)並從成立日期起的第_____年生產_____mw電站鍋爐,而後生產_____mw電站鍋爐。

10.2公司的生產計劃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的指導。

10.3公司的生產計劃由董事會批准執行,報公司主管部門備案。

10.4如果中國國內有符合技術要求的原材料、燃料、配套件、工具等(以下簡稱材料),公司將優先在中國國內按市場價格用人民幣購買這些材料,購買價格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五條規定,應相當於中國國營公司,購買同樣材料的價格。需要進口的材料,在保證質量、性能和交貨期的前提下,從價格最優惠的國家進口。公司按_____給其他類似合營企業的內部優惠價格向_____方和_____購買材料和配套件。公司從_____方或其關聯公司購買任何材料、部件及服務,應向_____方(或其關聯公司)提供中國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美元信用證,或為_____方所接受的其他外匯信用證。

10.5公司將在中國國內和國外銷售其產品。_____方或其關聯公司應按銷售代表協議作為公司的銷售代表在國外銷售公司產品,為此公司將盡一切努力使產品儘早達到國際標準,從_____年起,公司產品的出口目標是百分之_____,並在開業後第_____年達到外匯平衡,公司在中國境內如有外匯收入項目(包括以產頂進項目)也可以作為實現外匯平衡的措施,如果公司外匯不平衡,公司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向中國有關政府部門申請協助。

10.6公司將與_____簽訂銷售代表協議。

第十一條銀行賬户和外匯安排

11.1公司在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管理局發給的營業執照後,憑該營業執照在中國銀行以“_____”的名義開立人民幣賬户和外幣賬户。

11.2本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管理辦法辦理。

11.3公司的長期目標是保持自身外匯平衡,如公司不能保持外匯平衡,董事會將討論這個問題並按10.5提出相應解決辦法。

11.4公司支付外匯的順序為:

(1)外匯貸款;

(2)公司臨時和長期僱員的工資及費用;

(3)進口物資的價款及費用;

(4)工程設計及其他技術服務費用;

(5)_____方應得的技術轉讓提成費;

(6)_____方應分得的紅利;

(7)_____方應分得的紅利;

(8)其他各項的支付。

第十二條財務、會計、審計、保險

12.1公司的財務會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制定,並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税務機關備案。公司接受税務機關對公司財務和會計工作的檢查。

12.2公司採用國*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會計程序由董事會審批。

12.3公司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對公司的年度報表和全年帳目進行審計,並出具審計報告。合營雙方都有權對公司的帳目進行審計,所需費用由查帳方自行負擔。公司應對查帳人員提供所需要的憑證、帳簿和有關資料。

12.4公司的財產、運輸和其他各項保險應向中國人民保險*司投保。

第十三條税務

13.1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繳納各種税款。

13.2公司職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繳納個人所得税。

13.3公司將依法向中國政府有關機構申請各種可能的減税或免税。特別是公司可按照財政關於對專有技術使用費減徵、免徵所得税的暫行規定申請提成費的減税。公司有權優先享有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減免的那一部分税或包含在任何税收協定中影響_____方利益的那一部分税。

第十四條公司職工的僱用、解僱及工資、福利

14.1根據勞務合同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公司職工的僱用、辭退、辭職、升級、降級的調動,由總經理同副總經理協商,總經理做決定。公司僱員的工資和福利待遇上總經理向董事會提出建議,董事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進行審批。

14.2公司的有效工作所需人數由董事會決定。所需中方職工由_____方或中國有關勞動管理部門推薦,經公司考試擇優錄用,勞務合同由工會代表職工與公司簽訂。

14.3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由甲、乙各方推薦,由董事會直接任命。

14.4公司職工工資報酬標準、外籍僱員薪金和津貼等見附件(略)。

第十五條籌備期

15.1公司成立日期起_____個月的這段時間為公司的籌備期。

15.2公司籌備期內,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備組。籌備組由甲乙雙方指定專人組成。籌備組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由董事會決定並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條工會

16.1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華全國總工會章程》的規定,建立基層工會組織。公司的工會是職工利益的代表,它有權代表職工同公司簽訂勞務合同,並監督合同的執行。

16.2公司董事會討論有關生產計劃、發展規劃等重大問題時,工會的代表有權列席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有關職工獎勵、工資制度、生活福利等問題時,工會的代表有權列席會議。董事會應聽取工會的意見,並取得工會的合作。

16.3公司每月按職工實際工資(實際工資是指當地職工實際獲得的基本工資總數,不是指公司支付給工廠勞動部門的工資總數,也不包括外籍人員的報酬。)總額的百分之二撥交工會,由本公司工會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的有關工會經費等管理辦法使用。

第十七條期限、解散和清算

17.1公司的合營期限為_____年。合營期限從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算。

17.2如經雙方書面同意延長公司的合營期限,公司將在合營期滿前_____個月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報送由合營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延長合營期限的申請書。獲准後,公司應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延期手續。

17.3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准,公司在下列情況下解散:

(1)公司期限屆滿,而雙方沒有同意延長公司的合營期限。

(2)公司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3)雙方中任何一方無力或未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致使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4)因不可抗力公司遭受嚴重損失,無法繼續經營;

(5)雙方一致認為有必要解散;

(6)雙方中任何一方被排除參加公司的管理;

(7)公司的全部或部分的資產或財產被沒收,強行被徵用和不可能行使正常的管理。

上述任何情況下的解散,都必須事先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的批准。

17.4公司宣告解散時,董事會應根據___年___月___日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第十六章的規定,提出清算的程序、原則和清算委員會人選,報企業主管部門審核並監督清算。

17.5公司解散後,各種帳簿及文件由_____方保存,如_____方需要,可以查閲。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18.1由於受到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延遲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任何一方,不承擔延遲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義務的責任。

18.2不可抗力在本條中的含意是指以任何方式管轄公司或和雙方或任何代理的一切經營活動的任何_____的,無論是以_____的形式,還是以其他方式頒佈的任何命令、_____和書面指示;或是指_____、_____、戰爭、_____或其他_____、火災、水災;或指公司或受影響的一方或雙方不能合理控制的一切其他原因。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及其影響,及時通知對方,同時採取合理的行動減輕其後果,並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的證明文件寄給對方。

18.3如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使本合同的宗旨受到嚴重的、不可補救的損害時,應把該事件提交董事會以確定應採取的適當的措施。

第十九條保密

甲乙雙方在此同意,任何一方及其僱員由於參與合營公司有關的活動,從他方或他方的關聯公司所得到的一切數據和任何其他資料都要嚴格保密,只有對方書面授權或法律要求時才能公開上述數據和資料。保密義務的解除應不早於下列期限:(a)公司終止有效日期起_____年之後;(b)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終止有效期日起_____年之後。

第二十條違約責任

20.1任何一方違反合同,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在不少於_____天的合理期限內採取補救措施。

20.2如果違反合同的一方不採取補救措施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尚不能完全彌補另一方受到的損失,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20.3因一方違反合同而使本合同的宗旨受到嚴重的、不可補救的損害時,另一方有權依據17.4條在違約事件發生後_____天內書面通知違反合同的一方終止合同,此項終止不影響要求賠償的權利。

20.4上述20.1、20.2和20.3條款中所產生的損失金額雙方同意根據國際慣例確定。

20.5在任何情況下,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利潤損失和間接損失不負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21.1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執行或解釋所引起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友好協商解決。

21.2如果雙方在_____天內通過在友好協商不能就本款上項達成協議,任何一方都可以將此爭議提請_____仲裁院按照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裁決,該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中文和英文為仲裁所使用的正式語言。

21.3在仲裁過程中,除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執行本合同和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所有條款。

21.4本合同的終止不影響雙方將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按本條的規定提交仲裁的權利。

21.5仲裁費用將由仲裁院在裁決書中確定並由敗訴方負擔。

21.6本合同的適用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二十二條合同文件和文字

22.1本合同用中英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2.2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3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准後,以前的一切和本合同有關的協議均自動失效。除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准的雙方簽字的書面協議外,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條款、責任、章節、聲明和説明,對本合同的修改將是無效。

第二十三條合同有效期與合同修改

23.1本合同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准之日起開始生效,有效期至公司繳銷營業執照之日止。

23.2變更本合同須經雙方達成書面協議,報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准。

23.3如果在本合同簽字_____天以內,公司尚未獲有關的批准、註冊及必要的營業執照,合營任何一方有權在通知對方十五天後撤銷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通知

有關本合同的給甲、乙雙方及各位董事的一切通知均應用_____文書面作出。上述通知可以用掛號航空信、電報、電傳或其他常用通訊方法發出。通知生效日期為收件人收件日期。以航空信件發送通知,郵戳日期後第十四天為收件日期;以電報或電傳發送通知,電報或電傳發出後第三天為收件日期。

本合同簽約雙方的發送通知地址: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附件

會計程序

第一條會計總則

1.1此會計程序是_____(以下簡稱乙方)和_____(以下簡稱甲方)合資經營的_____(以下簡稱“公司”)的合營合同的附件,此會計程序規定條款的有效期限與合營合同一致。

1.2公司的會計制度和會計程序是公司業務的組成部分,同時使製造加工、利潤管理和工程體系的採用更加合理。公司將採用_____方及其分支機構的會計制度和程序,以便充分利用吸收_____方及分支機構的管理經驗、管理方法及現代化整體業務體系。

1.3公司會計的記錄、報告等將完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一九八五年三月四日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營企業的會計制度》中有關規則執行。

1.4會計記帳應以中文和英文同時記帳,公司的月報、季報和年報以及所有記帳憑證、帳簿、報表表頭和這些文件報表的標題均應同時使用中文和英文。

1.5公司將採用人民幣為簿記記帳的基本貨幣。

1.6公司經營所需的經營資本和消耗資金應反映在董事會批准的預算中來。總經理將有權根據批准的預算安排使用中國銀行的貸款以及要求乙方和甲方共同分繳公司的註冊資本。

1.7經費超出或經營預算以外的資金支出將由董事會批准採取有關策略和會計程序加以處理。

第二條資本支付的計算

甲方轉入合營企業公司的製造設備的價值將按合營公司收到財產日登記入冊的單價值再加_____%來計算。

第三條現金和往來賬户的計算

3.1在記帳過程中,外匯轉換成人民幣時,應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當月第一天的報價為準。

3.2帳面匯率將按先進先出法計算。

第四條財產盤存的計算

4.1財產盤存科目的計算將採用後進先出法。

4.2公司各種材料、設備和其他物資的收、發和退還應按手續辦理。

第五條固定資產的計算

5.1公司的固定資產應是指設備器材、機牀工具、廠房及各種建築物等,其使用期限為一年以上,按中國財政部門的規定計算。

折舊期應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所得税法所允許的最小期限為準。

5.2合營企業制定適當的程序以批准公司擁有的或租用的固定資產的增加及轉讓,這一程序需經董事會批准。

第六條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的計算

6.1技術轉讓許可證費應於轉讓許可證協議初期較短的時間內或_____年期限內攤銷完畢。

6.2籌建費用應在_____年期限內攤銷完畢。

第七條成本和費用的計算

公司將以契約的形式以確定成本分類核算制,這一制度應在合同的主件和附件中寫明。銷售費、一般管理費和非經營費或非經營收入將被視為日常費用或日常收入並將不予核查或分配入承包成本。

第八條銷售和利潤的核算

8.1合同規定銷售記錄和銷售成本的計算應採用全部完工法。

8.2公司將根據税後淨收入提取儲備基金、發展基金、職員和工人的獎金以及福利基金。三種基金的總數一般應當超過税後淨收入的_____%。若有特殊的提取比例應由董事長決定。

8.3總經理在財政年度結算後的2個月內準備出利潤分配方案並將方案提交董事會審查,批准並貫徹執行。

第九條賬户分類和會計報表

9.1未經審查的合營企業的會計報表,應於次月10日前發送管理者和股東手中。

9.2送交乙方的會計報表和會計報告應採用美元和人民幣同時表示。公司將按_____標準報告提供給乙方。

9.3送交股東和管理者手中的會計報表應包括預算和實際變化的比較。重大的變化應由總經理在呈送的補充報告中加以説明。

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計算機3) 篇12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企業法》)及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共同出資建立合資企業,特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如下:

甲方:

________(以下簡稱甲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以下簡稱甲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

________(以下簡稱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以下簡稱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以下簡稱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第二條甲1方、甲2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甲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乙1方、乙2方、乙3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乙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

第三條合資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___(以下稱“合資公司”)。

法定地址:____

第四條合資公司為中國的法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條例、規定並受其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合資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按照各自在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合資公司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後,可以在中國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二章經營目的和業務範圍

第七條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為國內、外用户提供租賃服務,協助國內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支持國內用户的出口創匯和機器、設備的出口租賃,促進中國和____以及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第八條合資公司的業務範圍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外用户的需要,經營國內、外生產的各種先進適用的機械、電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以及各種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等以及先進技術的租賃、轉租賃、租借和對租賃資產的銷售處理。

2.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務的介紹、擔保和諮詢。

第三章出資

第九條

1.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均為____元。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各為____%,出資金額各為____元。

2.合資各方出資比例和以現金支付的金額如下:

甲1方:____%____元,其中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方:____%____元,其中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方:____%____元

乙2方:____%____元

乙3方:____%____元

3.在合資公司領到營業執照後____個工作日內,合資各方應將上述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全部匯入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的帳户。

4.以人民幣出資時,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率,應以繳付日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牌價為準。

5.在合資期間,合資公司不能減少註冊資本。

6.合資各方繳付出資額後,應由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7.合資期間內,合資的任何一方,不得將合資公司發給的出資證明書轉讓、抵押,或作為第三者對合資公司擁有債權的目的物。

第十條

1.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原審批機關批准,然後到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將出資額的全部或一部分進行轉讓時,其他的合資方有優先購買權。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優惠於向其他合資方轉讓時的條件,本款中的合資各方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保持相等的條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資額可以在各自內部相互轉讓。

第四章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一條合資各方發揮各自具有的特點和長處,為支持合資公司的建立和業務開展,承擔下述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

(1)負責為建立合資公司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報批,領取批准證書和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

(2)協助租借辦公用房和購買辦公用品。

(3)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户和項目。

(4)提供國內金融和租賃市場信息。

(5)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國內成立分支機構。

(6)向合資公司推薦優秀的經營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

(7)協助為合資公司中的外籍人員辦理入境簽證、長期居留證、旅行證等手續。

(8)協助籌措外匯及人民幣資金。

2.乙方的責任

(1)利用在____及世界各國的營業網,宣傳合資公司的租賃業務,向合資公司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户和項目。

(2)介紹和推薦世界各國生產的技術先進、價格合理的租賃物件。

(3)協助合資公司向國外出租設備,以及承租人產品的出口。

(4)提供國際金融市嘗租賃業務的信息以及開展租賃業務所需的各種合同文本。

(5)協助對國外用户進行資信調查。

(6)在合資公司所在地或____對公司職員進行業務培訓。

(7)協助合資公司使用註冊資本在外國購買交通工具、通迅設備及辦公用具。

(8)協助合資公司以優惠條件在國外籌措資金。

第五章董事及董事會

第十二條董事的派出

1.合資公司的董事共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名,乙方派出____名。

2.董事的任期為____年,可連任。董事的替換或缺員補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書面形式通知董事會,該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餘期間為限。

第十三條董事的職責

1.合資公司董事出席董事會,提出議案,對於需要審查、批准的議案,行使表決權。

2.董事為非駐勤職務,在合資公司不取報酬。但如董事擔任合資公司的駐勤職務時,將享受與職務相應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董事長、副董事長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設董事長1名,副董事長1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派出董事擔任。

2.董事長為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負責召集並主持董事會。

3.副董事長輔佐董事長工作。董事長在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資公司行使職權。

4.董事長、副董事長的任期與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條董事會的召集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由合資各方派遣的全體董事組成,董事分別具有一票表決權。

2.董事會原則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資公司的營業年度終止後________個月內,在合資公司總部所在地召開。

3.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經過商議,認為有必要時或1/3以上董事提議召開會議時,要召開臨時董事會。

4.董事長最遲要在會議召開3周之前,將召開董事會的通知和議案,以書面發送各位董事。

5.召開董事會必須有2/3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時,可向其他董事發出委任書,代替出席和表決,但一個董事最多隻能代替一人。

6.董事會議記錄應包括會議議程的要點和結論,經主持人和參加會議的董事簽字後,原本保存在合資公司。

第十六條董事會的職責

1.董事會為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時對合資公司具有進行領導和監督的權利。

2.董事會職責如下:

(1)修改合資公司章程。

(2)決定延長合資期限、提前終止和解散合資公司等事項。

(3)決定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其他有關資本的事項。

(4)任免合資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成員以及聘請總會計師等。

(5)決定與其他經濟組織合併、合資公司資產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轉讓以及接收其他經濟組織的重要資產等。

(6)國內、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國外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7)批准財務決算、決定合資公司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潤分配或虧損處理辦法。

(8)確定經營方針,決定各年度業務計劃和財務預算。

(9)決定會計處理規則和資金籌措方針。

(10)決定合資公司組織機構的設置和變更。批准有關職工工資、獎金、福利、醫療、待遇等勞動管理方面的規定。

(11)決定駐勤董事和高級職員的待遇。

(12)審查、批准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提出的業務報告。

(13)審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議案。

(14)決定合資公司有關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15)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3.關於上述(1)–(9)項的決議,應由出席會議的全體董事通過方可作出。關於(10)–(15)項決議,在出席會議的2/3以上董事同意後即可作出決定。

第六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總經理、副總經理

1.合資公司設總經理1名、副總經理1名。每屆任期為____年,可以連任。第一任總經理由乙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經董事會聘任。第一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期滿後,每屆總經理、副總經理由甲、乙方輪流推薦,經董事會決定聘任。

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合資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

2.合資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的職責是:

(1)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對外代表合資公司。

(2)根據董事會和經營委員會的決定,安排領導合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業務。

(3)作為經營委員會的主任,召集主持經營委員會會議。

(4)決定董事會授權範圍內的租賃議案,提供信用議案以及資金籌措。

3.副總經理輔佐總經理對合資公司全面業務的管理。並可兼任部門經理。

4.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參加其他經濟組織對合資公司的競爭。

第十八條經營委員會

1.合資公司設立經營委員會。經營委員會由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其他高級人員組成,委員經董事會任命。經營委員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副總經理擔任。

2.經營委員會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委員如不能出席會議時,可委託其他委員代替出席。委員會中的任何一名委員如要求召開會議,可隨時召開臨時經營委員會。

第十九條經營委員會的職責為:

1.擬定上報董事會會議討論的議案。

2.批准超過總經理權限的租賃項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過總經理權限的資金籌措。

4.國內業務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5.執行董事會會議決定事項。

6.合資公司規則、制度的具體制定。

7.任免部門經理以下的管理人員。

8.根據合資公司勞動管理規定,具體決定有關職工僱用、解僱、工資、獎金、副利、醫療等事項。

9.決定職工的培訓計劃。

10.向董事會提出年度財務報告、利潤分配方案以及定期業務報告。

上述1–4項的決議,應由全體出席會議的委員全部同意通過後方能決定。第5–10項在出席會議的2/3以上的委員同意的情況下即可決定。

第七章勞動管理

第二十條合資公司職員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護、福利和獎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他實施規定,經董事會制定草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或個別簽訂勞動合同規定之。

第二十一條關於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職員的僱用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出差旅費標準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八章税務、財務、會計、審計

第二十二條合資公司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繳納税金。

第二十三條合資公司的財務與會計制度,應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情況加以制訂,並報當地財政部門、税務機關備案。

第二十四條合資公司按照《合資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福利及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會根據合資公司的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二十五條合資公司以____幣作為記帳本位幣。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採用借貸記帳。

第二十六條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每年從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所有的記帳憑證、傳票、統計表、帳簿都用中文書寫,重要的記帳憑證、帳簿、統計表,要同時使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七條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開設人民幣及外匯帳户。也可在經批准和指定的國內、外其他銀行開立帳户。

第二十八條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中國的註冊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向總經理或董事會報告。

第二十九條合資各方,可以向合資公司派遣己方的審計師,檢查會計帳簿,費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條合資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書的代理人,可隨時閲覽、檢查合資公司的會計帳簿以及其他計算記錄。

第九章利潤分配

第三十一條公司提取三項基金後的可分配利潤,如董事會決定分配,則應按公司各方出資比例,按會計年度進行分配。

第三十二條在前年度的虧損未被全部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沒有分配的利潤可以併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三十三條乙方分得的淨利潤,在按照中國的税法規定納税後,可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四條每營業年度的最初四個月內,總經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向董事會提出,接受審查。

第十章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條合資公司的期限為:自合資公司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年。

如任何一方提議延長、並得到董事會通過之後,可以在合資期滿____年之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提出申請。

第三十六條合資公司如發生下列事態之一,經對外經濟貿易部的批准後,可宣佈解散:

1.合資公司合資期限屆滿。

2.合資公司發生重大虧損,失去了繼續經營的能力。

3.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章程的規定,致使合資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4.由於戰爭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資公司蒙受重大損失,難以維持經營。

5.公司不能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可能。

第三十七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滿或按照上條規定中途解散時,董事會要將清算的程序、原則及清算委員會的人選等向企業主管部門提出,按受審查和對清算的監督。

2.清算委員會的人選,一般從合資公司的董事中選出。董事不能作為清算委員會委員或不適合擔任委員時,合資公司可以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或律師作為委員。

清算費用以及清算委員會委員的報酬,從合資公司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3.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就合資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調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提出財產作價及計算根據之後,決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經董事會決議後,由清算委員會實施,清算期間內,清算委員會可以代表合資公司起訴或應訴。

第三十八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限終了或解散時,以其總資產對債務負擔責任。

2.資產進行轉讓或處理時,外匯資產要取得等價外匯以清算外匯債務。

3.不能轉讓或處理的資產剩餘時,____方要以合適的評價額,將剩餘資產全部接收,清算債務。

4.償還債務之後的剩餘資產,超過註冊資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國税法的規定納税後,根據合資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分配給乙方的剩餘財產中的外匯部分,按照中國税法的規定納税後,可以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九條合資公司的清算工作結束後,清算委員會要向董事會提出清算報告,得到董事會批准後,向對外經濟貿易部報告,同時,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註銷登記和繳銷營業執照的手續,並對外公告。

第四十條因合資期限期滿,解散或其他理由而本合同終止時,合資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資的任何公司繼續使用本合資公司的名稱。

第四十一條合資公司解散後,各種文件資料、賬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2方以外的合資各方全體分別保存。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二條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規定,如數按期繳付出資額時,則從第15天起算,每逾期1個月,違約方應向守約方繳付相當其出資額____%的罰金,逾期3個月,則除繳付累計應出資額____%的罰金外,其他合資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第3款規定,終止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因合資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應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四十三條

1.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的章程進行解釋或履行時,如發生糾紛,其糾紛的當事者要以不使合資公司的利益受損為前提,進行友好協商,謀求問題的解決。

2.協商不能解決時,可以提請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國進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載,被告者如是乙方,則由____國________仲裁協會進行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是最終決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3.在解決糾紛期間,除去糾紛的事項以外,合資各方要繼續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資公司的章程所規定的其他事項。

4.仲裁時使用語言為英語。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二章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書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條

1.本合同在簽字後,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條款的修正、變更、補充,由合資各方協商,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後,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經批准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規定的事項,根據《合資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由合資各方協商決定。

第四十七條向合資各方發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條所記載的各方的法定地址為準。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合資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簽字。

中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外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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