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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借款合同內容

關於借款合同內容

篇一:借款合同的主要條款

(1)借款種類。主要是指金融機構為貸款人針對不同種類的借款實行不同的政策,根據借款人的具體情況、借款用途以及資金來源和運用等確定的借款種類,如根據借款的期限可劃分為長期借款和短期借款;從用途上劃分為工業借款、農業借款等。

關於借款合同內容

(2)幣種。主要是指借款是人民幣還是外幣。

(3)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目的。根據我國現行自金融政策,向金融機構的借款應當專款專用,以保證借款在金融機構的監督下能夠及時收回。

(4)數額。是指借款數量的多少,應當包括借款的總金額以及在分批支付借款時每一次支付的借款的金額。

(5)利率。是指貸款人在—定時期內應收利息的數額與所惜出資金的金額的比率。

(7)還款方式。是指貸款人和借款人約定以什麼結算方式償還借款給貸款人。

(8)擔保條款。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當事人可依照《擔保法》的規定,設立借款擔保措施。

(9)違約責任。

(10)爭議解決方式。

(11)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篇二:借款合同形式和主要條款內容

一、借款方、貸款方、保證人的名稱、住址、法人代表的姓名(保證人是否需要要據借款方的情況或者借貸雙方協商,由借款方提出)。

二、貸款的種類。

三、貸款的用途。國家政策規定,貸款不準用於彌補虧損、墊交被挪用的税收、利潤,不準用於行政開支和職工福利,不準用於基本建設(建行的基建貸款除外),只能用於提高經濟效益,擴大再生產。

四、借款幣種。借款的幣種是指人民幣還是其他外幣。

五、借款的數額。是指經批准的數額,超規定借款要經上級人民銀行批准。

六、借款的期限。借款的期限雙方應在合同中約定,它是指借款人還款的時間,借款人應當按照規定按期履行,超過期限要承擔民事責任。

在借款合同中還款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一般應補充協議確定或者按交易習慣解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或按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借款人可以隨時還款,貸款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在合理的期限內還款。

七、借款利率。利率是國家嚴格規定的,雙方應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上下限之間確定借款利率。

八、還款方式。是指借款人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還款結算方式歸還借款,如不能按期還

款,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同意後,可以延期歸還,逾期不還,應承擔民事責任。

九、保證條款。是指借款人對所借款項的使用方向、還款期限所作的。

十、。是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借款用途以外的項目或者逾期還款應承擔的責任。

十一、其他條款。雙方當事人認為有必定的其他事項。

篇三:銀行貸款合同的內容及簽訂時的注意事項

簽訂借款合同是貸款發放的一個主要環節,它是對簽約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的標誌。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籤訂借款合同有什麼內容及簽訂時需要注意的事項。

貸款合同的內容主要包括:

1、借款人的名稱(姓名)和住所、貸款種類、幣種、貸款用途、貸款金額、貸款利率、貸款期限、還款方式、借貸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擔保方式、違約責任等。

2、根據貸款新規的相關規定,貸款人應在合同中與借款人約定提款條件以及貸款資金支付接受貸款人管理等與貸款使用相關的條款,提款條件應包括與貸款同比例的資本金已足額到位、項目實際進度與已投資額相匹配等要求。

3、貸款人還應在合同中與借款人約定,借款人出現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未按約定方式支用貸款資金、未遵守承諾事項、申貸文件信息失真、突破約定的財務指標約束等情形時借款人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和貸款人可採取的措施。

簽訂銀行借款合同要注意以下幾點:

1、借款合同要由借款人填寫。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借款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雙方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內容、條款達成合意的,借款合同即告成立。銀行合同一般都是格式合同,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也就是銀行,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立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説明。因此,借款合同應由借款人填寫,可以讓借款人理解合同內容、條款,銀行對條款負有解釋的義務,這樣可以防止因理解不同發生糾紛。

2、借款人需要明確借款用途。

借款人的借款用途關係到銀行的風險以及審核是否通過,借款人應在合同上註明借款用途並且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這樣可以使銀行以及擔保人知道借款的真實用途,對保護擔保人的權益而言更為公平。

3、簽訂合同後要注意履行方式。

在實踐中,提前還貸的現象越來越多,而是否同意借款人提前還貸銀行可以根據貸款的具體情況來決定。貸款行向借款人收取補償金是一個總體原則,根據單貸款質的不同以及借款人的實際情況可予以適當減免。

最後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辦理銀行貸款後,應按照合同的要求按期償還本金和利息,如果不能按時還款,銀行會收取一定的滯納金,並會根據情況採取扣收抵押、質押物、追究

擔保方責任等措施。另外,銀行還會將借款人的信用情況記錄為“不良”,信用制度完善後,有不良記錄的借款人會被各家銀行聯合“封殺”。

標籤: 借款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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