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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貸款合同範本(精選30篇)

最新貸款合同範本(精選30篇)

最新貸款合同範本 篇1

委託方(甲方):

最新貸款合同範本(精選30篇)

承接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居室裝修。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 工程項目:員工宿舍整改工程

2. 總計施工面積 平方米

3. 工期 180 天, 20xx 年 12 月 20 日到 20xx 年 6 月 20 日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 肆佰玖拾捌萬元整

第三條:質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

2. 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於工作銜接。

第四條:材料供應

1. 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 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延期到達,施工期順延,並按延誤工期處罰。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計金額的10 %作為管理費支付給乙方。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付款方式

第一次 20xx年12月20日前支付工程款40%,即19920xx元 第二次 20xx年3月20日前支付工程款30%,即1494000元 第三次 20xx年6月20日前支付工程款20%,即996000元

第四次 竣工驗收合格後6個月支付工程款10%,即498000元

第六條: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 5 %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 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 %交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 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後,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第八條:合同生效

1. 本合同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最新貸款合同範本 篇2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入人):

丙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特別提示:

甲、乙、丙三方請認真仔細閲讀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甲、乙、丙三方一旦簽訂本合同,即視為甲、 乙、丙三方已充分理解並完全同意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及內容。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經充分友好協商,現達成如下借款合同,以茲共同 遵守執行。

一、借款條款

1、借款金額:乙方因資金週轉需要,現向甲方借款人民幣貳佰圓整)。

2、借款期限: ,自甲方出借之日起計算 到期。

3、借款利息: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率為 %。乙方如果不按期足額歸還借款,逾期部份 除了按約定的年利率折算成按天計算借款利息外,還須按每天萬分之三計算違約金。

4、還款方式:乙方須每月付息一次,借款到期一次性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及剩餘部分利息。

5、提前還款: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乙方可提前還款,乙方提前還款的,利息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 計算。

二、保證擔保

1、在甲乙雙方按照約定向丙方支付保證費用並且向丙方指定機構支付居間服務費用的情況下,丙方 願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如果乙 方到期未按規定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權立即要求丙方承擔保證責任,有權立即直接要求丙方 向甲方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2、自丙方代乙方清償剩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給甲方時,丙方有權向乙方追償剩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3、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如果甲乙雙方未經丙方同意擅自變更合同的,則變更 合同對丙方不發生效力,自合同變更之日起,丙方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三、追索費用

如果乙方到期未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從而引致甲方或者丙方向乙方追索的,則甲方或者丙方因行使追 索權而產生的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仲裁費用、律師費用等在內的一切費用和開支,一概均由乙方 元(大寫:負責承擔。

四、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定後,甲、乙、丙各方必須全面適當地履行本合同項下各自的義務及/或責任。任何一方對 本合同項下任一條款之違反,即被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對非違約方承擔相應之違約責任,賠償非違約 方因違約而遭致的一切經濟損失。如果乙方違約,甲方或者丙方有權向有關個人徵信系統予以披露, 有權通過社會公告等形式追究其違約責任。

五、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東莞分會按 其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六、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書自甲、乙、丙三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立即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各方簽署:

甲方:

乙方:

丙方:

協議簽訂地:

協議簽署日期:

最新貸款合同範本 篇3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的需要,向乙方申請_________貸款,乙方同意向甲方發放上述貸款。甲、乙雙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項目、種類、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第二條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在提用貸款前,應向乙方提交具體提款計劃,並按提款計劃提款。

乙方應在甲方按提款計劃辦理提款手續後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第三條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第四條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並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交具體還款計劃,按還款計劃還款。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貸款,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調整利率,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也有變化時,乙方毋需通知甲方,從調整之日起即按調整後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由取得乙方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並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2.甲方需要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_________個營業日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有擔保人的,應經擔保人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時均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4.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就合同解除後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合同的協議達成後,甲方已佔用乙方的貸款和應付利息償付給乙方。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及其他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時,應最遲於_________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權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併等合同(協議)的研究。甲方如要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應經乙方書面同意,並由受讓單位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

6.在本合同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信地址時,應在變更後_________天內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提款計劃,按時到乙方營業部門辦理提款手續,又未和乙方達成變更提款計劃協議,應根據違約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乙方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向甲方提供貸款,應根據違約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2項、第5項、第8項和第9項的情況時除外。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_________%的利息。

3.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也未與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或所延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時,乙方有權限期或主動追回逾期貸款。對逾期貸款,乙方按銀行規定加收_________%的利息。

4.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2項、第5項、第8項和第9項的情況時除外。

5.甲方在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後,不按新的利率計付利息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6.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5項、第6項的約定,或者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6項的約定,對方均可要求違約方支付貸款總額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擔保合同的,和擔保合同同時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貸款合同範本 篇4

貸款方:(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借款方為經營需要,向貸款方申請貸款作為小額存款藉資,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

第二條 借款金額(大寫):

第三條 借款用途:

第四條 借款利率: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每月 %還利息,利隨本清。

第五條 借款期限為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條 借款的支取:本次貸款作為一次性支取,支取時間即為本協議生效。

第七條 借款的償還:借款方保證在本協議規定的貸款期限內,即分別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前按期向貸款方支付當月利息,並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貸款方償還所有本金。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簽定本合同後,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內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户或經擔保人擔保支付現金髮放給借款方,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方需要將借款延期,應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後辦理延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收逾期利息和罰息。

第九條 合同變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合同法》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第十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 )項處理。

(1)由擔保人負責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貸款合同範本 篇5

第一條房產情況

房產地址:__________市區的商品房/商鋪;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購房總價款:_______元;土地使用年限:____年;商品房預售合同號(或房地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貸款與用款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貸款專項用於購買本合同所列上述之房產;貸款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將該貸款以支付購房款的名義全額轉入售房者的帳户。

二、貸款期限共____個月,從貸款發放之日起算,貸款發放日以“借款借據”記載的銀行出款日期為準。

三、乙方滿足以下條件,甲方將向乙方發放貸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產證》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於購房款總價__%的首期款項;

3、乙方與本合同相關的費用已經付清;

4、已辦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續,並將甲方列為保險利益的第一優先權人;

5、本合同已經生效,乙方已填寫了借款借據;

6、已辦妥抵押物的登記備案或抵押登記手續;

7、乙方已在甲方處開立還款帳户;

8、甲方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三條利率及計息方式

一、本合同項下人民幣利率按貸款發放日國家公佈的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執行,當前貸款利率為月___‰(年___%),貸款利息從貸款發放日起按月分期計收。

二、根據國家利率管理規定,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包含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人民幣利率不作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到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將從次年的1月1日起,按國家公佈的個人住房貸款相應期限檔次利率執行,並以此確定甲方新的月還款額。

三、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如遇國家調整貸款利率或計息管理辦法並應適用於本合同項下借款時,甲方有權按調整後的利率和方式計算利息,並在調整當月通知乙方。甲方執行本條規定不視為對本合同的修改或變更。

第四條還款

一、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日前在甲方開立還款帳户,並於每月還款日前在該帳户內存入足以償還當期還款額的存款,專項用於償還貸款本、息。乙方並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每月還款日從該帳户劃收當期還款及/或欠款。

二、乙方應從貸款發放日起,按月分期(每月為一期)償還貸款本、息,還款日為每月___號,乙方還款總期數為____期。

三、乙方選定按第___種方式按月分期償還貸款本、息:

1、第一種方式:等額本、息償還法

合同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貸款期數

月還款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月利率)貸款期數-1

2、第二種方式:等額本金償還法

合同本金

月還款額=__________________+當期未償還本金×月利率

貸款期數

3、第三種方式:其他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逾期

乙方未按還款計劃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甲方達成協議,即構成貸款逾期。甲方有權就逾期貸款部分按國家規定的逾期利率計收逾期罰息。

貸款逾期後,乙方必須儘快補足,通知並同時向甲方支付逾期罰息,否則甲方有權持續計收罰息並計收復利。

第六條提前還款

一、貸款發放後,乙方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但須至少提前30日並不可撤銷地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二、提前償還部分貸款金額不得少於人民幣一萬元併為其整數倍,且應先償還當期還款,再償還部分貸款。

三、乙方按提前還款金額和提前還款時的貸款利率支付一個月的利息作為對甲方的補償。

第七條抵押

一、在本合同簽訂後,應及時辦理合同公證、抵押物的抵押備案手續或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後,房屋所有權有效證件、抵押備案證明或他項權證必須交由甲方保存,直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本合同約定的費用清償完畢為止。

二、乙方按期或提前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及本合同約定的費用後,抵押關係終止,甲方應在日內將抵押物的所有權有效證件及有關文件交還乙方,並出具書面證明交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三、抵押期間由於乙方的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的價值減少的,乙方應在30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清償相當於抵押物價值減少部分的本、息。

如果乙方既不提供價值相當的擔保又不提前清償等值的貸款本、息,甲方有權宣佈貸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提前清償全部貸款本、息。

第八條保險

一、乙方應向雙方認可的保險公司為抵押物購買財產險,並將甲方列為保險利益的第一優先權人,投保金額應不低於貸款本金額的105%,保險期限應不短於貸款期限。保險單正本交由甲方保存。

二、抵押物如發生損毀等保險範圍內的損失,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積極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公司支付的賠償金優先用於償還甲方的貸款本、息及本合同約定的費用,在乙方還清貸款本、息之前,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為接受賠償金的代表人和支配人,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賠付甲方的貸款本、息及本合同約定的費用,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

三、在抵押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乙方中斷保險,甲方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由此產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歸還貸款本、息、並支付本合同約定的費用;

二、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貸款有關的文件資料,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虛假的或隱瞞重要事實的材料;

三、有權隨時瞭解、查閲和索取乙方各種經營活動、財產狀況及乙方涉及的重*律糾紛的文件資料等(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所有開户銀行、帳號及存、借款餘額情況、銀行進帳單)甲方承諾對上述資料予以保密;

四、有權監督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授信款項;

五、有權依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從乙方在甲方開立的銀行帳户中劃收乙方應償付的貸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六、對乙方逃避甲方監督、拖欠貸款本息、提供虛假資料、虛構借款用途、違約或違法使用授信的,有權實施信貸制裁,有權通過新聞媒介實行公告催收;

七、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隨時提前收回未到期的部分或全部貸款金額及應付利息:

(一)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十條第三、四、五、六、七、八款約定的義務,或故意阻礙甲方行使、實現本合同約定的權利,或違反本合同第十條第九、十款約定的義務持續10個工作日以上的;

(二)乙方涉入或將要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及其他重*律糾紛將影響本合同履行的;

(三)乙方逃匿、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涉及重大民事糾紛而危及甲方債權的實現的;

(四)乙方發生重大變故,致使其缺乏償債誠意、償債能力受到嚴重損害的或喪失的;

(五)乙方有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將影響本合同履行的。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取得貸款;

二、抵押期間,有權繼續佔有、使用抵押物;

三、抵押期間,轉讓抵押物的,應當通知甲方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抵押的情況;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甲方並且出租期限不得長於授信期限,出租期限長於授信期限的,應當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抵押物拆遷的,應當通知甲方;贈與抵押物的,應當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對抵押物處置的其他約定.

四、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詳實的一切與貸款有關的文件及資料,並保證有關文件及資料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之處;

五、乙方不得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和已設定抵押等情況的;

六、乙方應主動(並非必須接到甲方通知時)按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償還貸款本、息;

七、乙方應辦理該房屋有關權證及抵押登記手續、購買財產保險等;

八、積極配合甲方對其資金使用、消費和經濟收入等方面進行監督;

九、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經濟收入、資產轉讓等重要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後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十、如發生對其正常經濟收入構成威脅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涉及重大訴訟事項、強制執行、財產狀況的惡化等,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一條本合同項下費用的承擔

甲方承擔的費用有以下幾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擔的費用有以下幾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當事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二、合同生效後,甲方無故不發放貸款,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三、乙方未能按時還款即構成違約,甲方有權要求其限期糾正,逾期不糾正的,甲方有權採取下列但不限於下列措施:

1、發放的貸款均視為到期債權,並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的貸款債權;

2、按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加收計收罰息,並對未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3、有權依法處分乙方提供的抵押物,不足部分仍有權向乙方追償;

4、甲方有權從乙方在甲方開立的銀行帳户中劃收全部債權本、息和費用。若該帳户的幣種與債權幣種不一致,甲方按以下方式處理:

□按當日匯率折算成債權幣種以實現債權;

□其他.

5、由於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其他任何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並辦理抵押登記備案或抵押登記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本金、利息、複利、罰息及所有其他從屬費用結清之日終止。

二、乙方如要求展期,應於到期日前20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審查同意展期,並由雙方簽訂相關的展期協議,乙方繼續承擔抵押擔保責任,本合同項下貸款才相應展期;否則作逾期處理。在簽訂展期協議前,本貸款合同繼續執行。

三、本合同生效後,除合同已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本合同有特別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第十四條公證

甲、乙雙方同意並確認:

□本合同若經公證機關公證為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的,債務人未能按期清償所欠甲方的債務本、息和其他從屬費用或乙方有本合同約定的其他違約情形時,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本合同雖經公證機關公證,但甲方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五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一、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通過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

2、在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

3、仲裁方式,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金融爭議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各方確認:_____________銀行總行有權直接或授權任何機構取代甲方處理因執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糾紛。

第十六條乙方的特別陳述

一、乙方承諾並保證簽訂本合同已得到其配偶或者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該房產發生繼承、遺贈等法律行為,本合同對乙方所設定的義務對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依然有效。

第十七條附則

一、本合同項下借款借據、擔保合同、展期協議、催還款通知書或其他債權債務憑證、附件

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項下甲方經辦人為: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當事人及有關機關各執___份。

第十八條符號的意思表示

在□裏打√表示選擇該選項,在□裏打×表示不選擇該選項。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空欄不足可另附頁)

合同各方簽名蓋章: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名或蓋章)

最新貸款合同範本 篇6

甲方(貸款人):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乙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鑑於:

綜上,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總額為XX萬元人民幣貸款之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昭信守。

第一條 貸款

1.1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提供一筆總額為RMB的貸款(下稱“該貸款”)。

1.2甲方應當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前款所述貸款一次性打入乙方指定的以下賬户:

開户銀行:

户名:

賬號:

1.3本合同貸款的年利率為%,未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此利率不得變更。貸款利息計算應從甲方將貸款打入乙方指定賬户的當日起至實際還款日止。並於還款日將利息與本金一次性償還。

1.4若借款人逾期償還該貸款,逾期償還之利息為本合同約定之利率的二倍,且計複利。

第二條 還款

2.1乙方應當於甲方要求還款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全額還款。

2.2 乙方有權利提前還款,利息計至其實際還款之日。

第三條 擔保

3.1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擔保方式為:。

3.2乙方應當配合甲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赴有關政府部門完成的登記手續。

3.3在辦理登記的過程中,如因相關政府部門的要求需要另行簽訂其他協議的,甲乙雙方應當根據政府部門的要求另行簽訂其他協議。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有權按本合同之約定按時收回貸款本金及利息;

4.2 在乙方不能按時歸還本金及利息時,有權通過各種合法途徑向借款人追索,並有權求償由此而遭受的損失;

4.3 甲方之貸款行為須符合其公司章程之規定;

4.4 貸款人在簽訂、履行本合同及補充條款時,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向有關政府部門繳納相關税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約定之時間、幣種和數額取得貸款;

5.2 借款人有權提前還款;

5.3 借款人須保證其為一家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且合法存續的中國法人,在本合同期限內須保證其營業執照的合法有效性;

5.4 借款人應按時歸還貸款本金並按約定利率支付利息;

5.5 借款人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承擔其應付的各項税費。

第六條 開支

6.1因準備、協商或簽署貸款文件和/或任何修改或補充文件,以及雙方因行使、保障各自在貸款文件項下權益而支付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顧問費、差旅費、通訊費等);與簽署、登記、履行或執行合同相關的印花税、手續費、工本費及其他税費,均應由雙方各自承擔。

第七條 轉讓

7.1甲方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將本合同項下之義務和權利全部或部分轉讓予一家或多家銀行、其他金融機構或其他法人、自然人、其他組織,受讓人享有本合同約定的當事人相同的權利、義務。

7.2乙方轉讓其本合同項下之權利、義務須經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

第八條 變更、補充

8.1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簽署書面協議的形式,對本合同及個別條款進行變更或補充。

8.2修改、補充後形成的文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通知

9.1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確認、同意、批准、質疑、拒絕或其他通知均須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載之雙方當事人之地址發送。以傳真形式發送的,發出當日即為收到日;以信函發送的,發出後第7日即為收到日。所有通知應由韓文或英文書寫。

第十條 部分無效

10.1本合同或貸款文件的任何條款按有關法律之規定變成為不合法、無效、不可執行,並不影響其他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執行性。

第十一條 適用法律

11.1本合同訂立和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12.1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因本合同之訂立、履行、有效性發生任何爭議,應以平等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文本與生效

13.1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產生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其餘一份用於向相關政府部門進行股權質押登記。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最新貸款合同範本 篇7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 年 字第 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 萬元整,抵押率為 %。實際抵押額為 萬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 待甲、乙雙方封存後,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並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價額 %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抵押財產中的 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損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需變更主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不列入破產清算範圍,乙方並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用主合同中尚未償還的借款與被毀損的抵押財產相抵銷,並可追索剩餘價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

4.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5.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並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人:

抵押權人:

最新貸款合同範本 篇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借貸申請書作為合同附件之一,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條: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利率:5萬<包括5萬>以上月利息是八釐(0.8%),5萬以下月利息是一分(1%),固定利息。

第五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分1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利息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利息通過銀行匯款或轉賬到我們公司財務部,以後支付利息本金也是通過銀行匯款轉賬到我們公司財務部

3.選擇月付請打鈎( )選擇季度請打鈎( )選擇半年請打鈎( )選擇年付請打鈎( ) ,

第七條: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富登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帳户內扣收貸款本息。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後,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1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户或由貸款方(銀行)開出匯票發放給借款方。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匯票),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10%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如借款方有因故要解除合同必須向貸款方繳納捌佰元作為合同違約金解除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並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從借款方帳户中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並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方需要將借款展延,應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後辦理延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第九條:合同變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合同法》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一式二份,貸款方、借款方雙方各持一份。如有那方違約需支付給對方50%違約金。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借款方必須在簽定合同後支付激活金額2%的銀行卡激活金才能知道借款方何時去支付利息(銀行卡激活金是在放款成功後貸款方應當當日返還給借款方給在合同上的指定賬户上)借款方辦好一切手續,貸款方富登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必須在一小時內放款轉入借款方的帳户。

第十二:請借款方看清楚合同在簽訂,合同一旦簽訂此合同立即生效,簽好合同一個小時左右就可以沒有拿到款你可以舉報我們公司,這樣我們公司屬於違約是要賠償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貸款合同範本 篇9

抵押人(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雙方簽訂的《房產抵押貸款合同》(以下稱“貸款合同”),特簽訂本抵押協議書(以下稱“協議書”)。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記

1.釋義:

(1)期房——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給付定金或預售金後,已與房產商簽訂了《預購房屋合同》並經公證機關公證,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預購權。

(2)現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給付定金後,已與房產商簽訂了《房屋買賣契約》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購買權。

2.抵押權:

本項抵押物為抵押人向_________(房產商)購買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的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_________。該房產建築平方米銷售價為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抵押人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與房產商簽訂了_________,並據此向抵押權人辦理抵押。

3.抵押登記:

抵押人應將《預購房屋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併到房產管理局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當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權房產商將“房屋峻工書”送至抵押權人,並委託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指定的機構代理向房產管理部門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並辦妥房屋所有權抵押登記手續。《房屋所有權證》由抵押權人執管。

4.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土地使用權》所需的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

5.抵押人在此確認,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人不能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抵押權人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償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陳述與保證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擁有和實際存在的。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無缺,並同意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2.抵押人保證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轉讓,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擅自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贈與、託管、再抵押、重大改裝增補或以其它方式處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確認抵押權人有如下權利:在抵押人未還清“貸款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和有關費用之前,抵押權人有權不需獲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將本協議下抵押權人的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

5.上述各項陳述和保證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始終真實、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檢查

1.本協議項下的抵押房產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對所使用的房產應負保護和管理的責任並按時繳付因使用該房產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抵押權人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抵押房產檢查,抵押人應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險

1.抵押人須按抵押權人所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抵於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應長於貸款期1-3個月,保險單正本必須註明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

2.在貸款沒有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發生意外毀損,滅失,保險公司依法不予賠償或所賠償的金額不足以償還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款項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權人所認可的抵押物予以補足,否則,抵押人須提前償還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還清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方可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抵押權人將執管的有關憑證和文件退還給抵押人。

六、抵押權的行使

1.按照“貸款合同”第十一條的規定,當抵押人發生違約事件時,抵押人在抵押權人發出歸還欠款的書面通知六十天後,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抵押權人有權對抵押物加以處置。

2.抵押權人有權委託有關機構進行拍賣、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售出租所得款項用於還本付息。如有結餘,退還給抵押人,不足清償債務時,其不足部分應由抵押人繼續負責清償,直至全部償清為止。

3.抵押權人有權行使上述抵押物處理方式之外的其它合法的處理方式。

七、適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並按其解釋。

2.本協議是《貸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貸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

抵押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資料詳附表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_____(資料詳附表二)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___字第______號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字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字之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並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夥通知書(收樓紙)後,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並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

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 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權人之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築期”--(即售房單位)發出入夥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築期。

第三條 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港幣(HKD)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之帳户。

第四條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目起計。

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知照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照辦。

第五條 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___銀行之港元貸款最優惠利率加_______釐(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佈調整後,立即生效;惟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之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市場情況而調整之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餘額累計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為基礎;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該調整將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該較高或較低利率。

第六條 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全部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於還款日順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之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___銀行深圳分行開立存款帳户,抵押人並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帳户,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户發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之款項,應送_______銀行深圳分行或經由銀行之香港各分支行轉交,此等款項必須以港匯繳交;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範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税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於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 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之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之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後,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 提前還款

一、在徵得抵押權人同意之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際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於港幣壹萬元整(HKD10,000.00)或港元壹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倒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願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它借款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併、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託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脅,要對其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後三十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範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之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徵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壞;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捨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覺上述之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已在抵押權人感到滿意情況下,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後任何時間佔管並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討擔保人。抵押權人於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 手續費及其它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費:

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千份之五,在貸款日一次付清,並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之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後,發現抵押人所提供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並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

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港幣貳佰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

有關本合約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並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按上述關於逾期利息率計息並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

第十條 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之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之保險公司投保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之全險;保險單須過户______________銀行深圳分行,並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或/並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 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築期內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即售房單位)簽訂並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之“房產買賣合同”,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即售房單位)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購買之名下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之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附表二);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之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之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生之入夥通知書後,即代其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户予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於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並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接受保險賠償金,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為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築期之購房權益抵押:

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夥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它所有義務後,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並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並將房產權證書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記註銷手續。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之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之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之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僱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之租單及收據,並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討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討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的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內之附着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徵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之文件及契約,及取消該等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損失,抵押權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於下列情形下運用其處分該房產之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一個月之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繳清全部應付之款項;

(3)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繫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及

(6)抵押人捨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之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權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租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之運用,倘由於該款項或租金之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之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第一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費用及報酬);

(2)第二用以扣繳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之費用);

(3)第三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之貸款及應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抵押權人須將餘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權收取之人士,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敷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於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之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後所報之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掉留在該房產內,而該等要求或通知書將被當做於發信或掉留之後七天生效。

第十二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帳户,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帳户;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之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之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之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捨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並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託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並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准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之各項修理費用,並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税,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徵收之任何税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它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之條文,並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之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具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聆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並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業之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後,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之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之費用;若有不足之數,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之數,負責賠償予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於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之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營企業(營業執照)。

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

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2.擔保期限:

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願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之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並於發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責任,並於發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所列之售房單位之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士)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之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並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夥通知書(收樓紙)後,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後,而取得本合約項下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損失,如因處理該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它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討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 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於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願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之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定,準時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之帳户;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付清本合約規定之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後(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之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並同時解除除擔保人之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之一切欠款後,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惟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之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並予抵押權人收執並經抵押權人核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後起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帳户,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於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之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 其他

一、對本合約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進,抵押權人可不預先通知,逕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之其它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並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它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經發出、信件在投郵七天後,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徵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它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之還款及其它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之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並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本它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

二、在爭議發生時,各方均有權選擇,以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國台灣等地區,或為該等地區之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委給抵押權人之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該等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等地區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等地區之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之規定,並不影響其它規定之效力;

四、本合約適用《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深圳經濟特區抵押貸款管理規定》及房產管理等有關規定;

五、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約規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七條 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並經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後,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即售房單位)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 簽章

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

以下籤章作實: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登記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編號( )深樓花字第_____號

抵押登記日期:__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表(一)

抵押人資料______________

抵押人:業主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中文)______________(英文)

性別:_______年齡: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附表(二)

抵押物業詳情

房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樓宇座別:______________樓數:______________ 年期:_______

面積:(建築)______________ (實用)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 購入價:______________

房產權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見證律師(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貸款合同範本 篇10

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為確保乙方與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產權情況

1.房地產坐落 2.地號 3.土地面積 4.土地使用年限 5.土地來源 6.土地出讓(轉讓、劃撥)合同號 7.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8.房屋建築面積 9.共有權份額

10.房屋所有權證號

11.房屋預售、買賣契約號

第三條 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抵押情況

1.抵押土地四至

2.抵押土地面積

3.抵押土地評估價值

4.抵押房屋部位

5.抵押房屋建築面積

6.抵押房屋評估總價值

7.房地產評估總價值

第四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貸款用途為。

第五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

第六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甲方以所購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將購房合同、抵押登記證明交乙方執管。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將房屋所有權證一併交乙方執管。

第七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八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十一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投保金額不得少於全部貸款本息總額,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户,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三條 借款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否則,乙方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四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並辦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保險手續。

第十五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六條 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七條 以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的,在土地使用權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在設定抵押的土地上另行建造定着物;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建造定着物的,該定着物一併抵押。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設定抵押的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預售,預售房屋面積限制在建築平方米以內。甲方將預售出的房地產權情況列出清冊,報送乙方備案。乙方有權制止甲方繼續預售房屋。

第十八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條第3項約定的違約情形等。

第二十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抵押擔保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用甲方存款帳户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二十一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違反本合同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第二十四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最新貸款合同範本 篇11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貸款方(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現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用於購買、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單位為(寫明售房單位全稱)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規定立此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及其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的各項規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貸款,甲方只能用於購買、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帳方式劃入售房單位或施工單位(翻建住房時)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户。

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稱) 交乙方作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詳細清單附後)。抵押物的現值為 萬元,擔保 萬元貸款的償還。

五、借款期限 年,即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貸款利率為月息 ‰。

六、借款採用本金法按月歸還本息,甲方必須於每月 日前向乙方歸還貸款,本息 元。

七、如遇國家統一調整存貸款利率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依此重新確定每月還本付息金額。

八、貸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貸款本息,逾期一個月以內的,應於下月償還貸款本息時一併歸還,乙方不予處罰,但上述情況一年不得超過兩次。逾期超過一個月或一年內發生兩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權按超過的逾期天數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額萬分之三的罰息。

九、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對抵押物進行處理。處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和處理抵押物引發的各項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並限甲方按期搬出用於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單位負責在三個月內無條件償還。

1.甲方在貸款期內六個月內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或全部貸款到期後六個月未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死亡或宣佈失蹤或移居國外,其法定繼承人拒不繼續履行甲方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或無力繼續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條款的。

十、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應積極協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且抵押處理不能履行時,還款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地負責償還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還款保證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償還借款本息的通知後,應於三個月內無條件地代為歸還借款本息。三個月後仍未歸還的,乙方有權從其在銀行開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户或其他存款户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權益讓渡給乙方,並不得對抵押物作任何有損乙方利益的處理。

十二、甲方需對抵押物辦理保險,保險單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毀損,甲方應負責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和乙方,保險公司的賠償金應首先用於歸還借款本息。若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歸還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負責歸還。

十三、乙方應按合同規定辦理貸款,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用款,乙方應按影響金額和天數,每天付給甲方相當於影響金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十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雙方均有權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 份,由甲乙雙方及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三方蓋章並經法人代表簽名、公證處公證後生效,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貸款合同範本 篇12

合同一

承押人:

抵押人:

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款,應予遵守履行。

(一)付款

(1)抵押人須依照該欠單及附表(三)規定之方式,照規定期數及付款日期,按期依時繳交應還款項予承押人或遵照承押人指定之其他方法付款。若抵押人遵照上述方式依期清繳債務,且履行合約全部條款者,可依照下列第(七)條之規定,向承押人贖回本合約抵押給承押人之房產。

(2)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千份之五,並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內涉及借款之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後,發現抵押人所提供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承押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應付利息,並對依約所收之手續費,不予退還。

(3)依照附表(三)分期付款依期清繳,系本合約首要條件,抵押人如逾期未清付全部或部分應付款項,則須補交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率按月息計收,利率由承押人決定,最低按月息2%計收,由到期之日計至該款收到之日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後,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抵押人若不依期繳交本金及利息或其中部分時,則全部所欠款項及利息不論屆期與否必須立刻一次償還給承押人。

(4)該筆貸款未清還前,抵押人必須按本合約規定利率付利息,惟承押人可隨時依市場情況調整利率,利率經調整後,立即生效。該筆貸款之本金及利息,由貸出款項後一個月開始,照規定期數,每期付款金額及付款日期按月攤還。利率如有改變時,將由承押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該較高或較抵利率,承押人認為有必要時,有絕對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之期數。

(5)一切每月分期付款應繳金額按照規定攤還期數,倘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承押人單方面決定,最低按月息2%計收。

(6)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承押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承押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而引起的費用(如有押品,包括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並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按上述關於逾期利息率計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

(7)抵押人必須在銀行分行開立存款賬户,抵押人並特此授權承押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賬户,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户發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8)所有應付予承押人之款項,應交銀行分行或經由該行之總行或分行轉交,此等款項必須以港幣繳交。

(二)在合約期間,抵押人必須:

(1)依期清還本合約內所有到期款項,無須承押人催收;如依期付款,抵押人有權繼續享有該房產;

(2)按照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之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決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後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3)准許承押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4)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承押人;

(5)對該房產之損毀,不論原因如何,亦不論任何人之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承押人之損失;

(6)立即清付該房產之各項修理費用,並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7)在按揭期間,繳交地税,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徵收之任何税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及遵守居民公約內之條文並須賠償承押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損失;

(8)遵守一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法律及保持該房產整齊及完好狀況(正常損耗除外);

(9)先行諮詢並取得承押人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產出售、轉讓、抵押、按揭、捨棄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該房產或本合約規定關於該房產之權益或該房產之承購權。

(10)在本合約簽訂後,立即向承押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不少於重新購買該房產價值之全險,該保單不得附有任何特別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數目(除非該等條件或數目為承押人所願意接受,並已認可者)。保單須保障該房產不受意外損毀,火災及天災之損失,直至本合約停止生效為止。保單須過户承押人,訂明承押人之利益獲得補償之前,不得對抵押人付出任何款項。抵押人如違反本條規定,承押人得依照上述方式另行代為投保,並得向抵押人收回全部費用及利息。抵押人同意任命承押人為其代表人,接收保險賠償金及任命承押人為該項賠償金之支配人,且此項任命系不能撤回者;

(11)將該房產之“房產權證書”之權益抵押給承押人;

(12)將上述房產權證書保險單據及有關文件,在本合約有效期內交由承押人保管,承押人得收取保管費;

(13)在承押人認為必要時,向承押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之人壽保險,該等保單俱以承押人為受益人。

(三)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四)上述保險賠償金如不足清付貸款額(包括利息),或抵押人應付與承押人之其他款項時,不足之數應由抵押人負責清付,所有款項結清之後,本合約即告終止,在無損於保險公司權益之前提下,該房產即歸抵押人所有,除如上述者,該房產之損毀均不能使本合約失效,亦不影響本合約規定抵押人之債務責任。

(五)(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之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之條款者或不遵守居民公約,承押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承押人認為合適之租金及年期租出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承押人可僱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酬報則由抵押人負責。該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為及失職之行。每位按上述被委派之接管人,將有以下之權力:

(甲)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之租單及收據並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討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討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承押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予接管人,抵押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乙)接管人可依據承押人之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於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內之附着物及室內裝修。

(2)承押人依照第五(3)條款,有權將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按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之程序拍賣,此等拍賣或出售並不需要抵押人或其他人士之同意,承押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之文件及契約及取消該等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損失,承押人不須負責。

(3)承押人可於下列情形下運用其出售該房產之權力:

1.承押人給予抵押人一個月之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承押人;

2.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清繳全部或部分應付之款項;

3.抵押人不繳交地税或有關部門所徵收之其他税收;

4.抵押人不遵守居民公約;

5.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6.抵押人繫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7.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8.抵押人捨棄該房產。

(4)當承押人依照上述之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承押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作有效及承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5)承押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租客不需理會承押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之運用。倘由於該款項或租金之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涉。

(6)承押人或按第五(1)條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拍賣或出售該房產所得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第一用以償付因出租或拍賣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費用及酬報)。

2.第二用以扣繳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之費用)。

3.第三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之貸款及應付之利息。

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承押人須將餘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之人士,拍賣或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敷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承押人有權另行追索。

(7)承押人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承押人概不負責。

(8)承押人可以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品所需之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後所報之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掉留在該房產內,而該等要求或通知書將被當作於發信或掉留之後七天生效。

(六)承押人要向抵押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承押人高級職員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不得異議。

(七)抵押人向承押人付清本合約規定之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後(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之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件者,承押人應將該房產所有權轉歸抵押人,倘抵押人自願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給予承押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八)(1)抵押人自選購之房產如有缺點(無論顯着或隱藏)引致損失或損傷,此與承押人無涉,如有第三者向抵押人提出損失或損傷之索償,承押人不負任何責任。

(2)本合約所用(抵押人)一詞,其涵義包括一家公司、或兩位或兩位以上共同借款之人士;此等人士應共同及個別負擔合約之責任。

(九)承押人在執行本合約各項條款時之寬容、延緩或容忍,或給予抵押人額外期限,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本合約所規定承押人之一切權利及權力;不能作為承押人對任何破壞合約行為之棄權,亦不能作為對以後任何破壞合約行為放棄採取行動之權利論。

(十)抵押人使用該房產不論自住、託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書面通知承押人,並得承押人同意,方可進行,如出租給任何人,抵押人必須要求承租人依照本合約第(十一)條之規定籤具承諾書辦理。

(十一)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內任何條款,承押人得要求該房產住客,不論抵押人自住,託管居住或租住者限期三十天內遷出,抵押人特此授權承押人得同時呈報有關部門,由該有關部門考慮是否將抵押人(業主)因購置該房產而獲准從外地遷移户籍之住客户口取消,因此而造成之一切後果,全部由抵押人承擔,住客向承押人追討賠償時,抵押人亦須補償承押人一切損失。抵押人將該房產出租時須事先徵得承押人同意,同時必須與住客訂約,闡明抵押背約時,接到承押人通告一個月即須遷出。

(十二)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一切關於此合約所涉及之事宜糾紛,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裁決。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國台灣等地區,或為該等地區之居民,承押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委託給承押人之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承押人決定在上述該等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等地區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等地區之法律上無效或被視為非法,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之規定,並不影響其他規定之效力。

抵押人:

承押人:

簽約日期:

最新貸款合同範本 篇13

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委託貸款協議。

一、甲方願將自主使用的資金人民幣____萬元(大寫)存入乙方,開立委託貸款基金存款專户,用於甲方指定的貸款項目,乙方負責在存入的資金額度內發放委託貸款。

二、委託貸款的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國家法律、政策允許的範圍內根據具體情況核定。

三、用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委託貸款,必須納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取得有權批准文件,方可辦理。

四、委託貸款項目由甲方審核指定,並附可行性分析報告、有關批准文件、企業財務報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對委託貸款項目進行調查。

五、甲方指定的貸款單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後,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請辦理委託貸款,簽訂借款合同,並辦理貸款手續。

六、勞務費按月貸款餘額的___‰按季從利息收入中扣收。勞務費收入甲方得___%,乙方得___%。

七、委託貸款資金按借款合同規定從甲方匯出之日起計息,乙方負責按季把貸款利息和甲方應收的勞務費以及到期應收回的本金及時匯往甲方帳户(___萬元以上用電匯),並開列清單(見清單樣式。若電匯請在資金匯出時同時將清單寄往甲方)。

八、本協議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業務終了資金結清,協議自動終止。

九、本協議正本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副本__份,__、__、__等單位各執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貸款合同範本 篇14

借款人_____________關於________________項目使用(國家)______________貸款的轉貸協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鑑於借款人______________向中國銀行______________分行申請使用______________(貸款名稱)貸款,根據中國銀行與______________(國外銀行名稱)簽訂的國外貸款協議,借款人_________與中國銀行__________分行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簽約地)簽訂本轉貸款協議。雙方一致同意如下:

第一條 定義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本協議下列用語的定義如下:

“借款人”指_____________,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指中國銀行總行或中國銀行_________分行,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指__________________,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務合同”指作為買方的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稱)公司與作為賣方的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稱)公司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的有關“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商務合同(合同號為__________________);

“國外貸款協議”指為了向“借款人”提供本貸款,“貸款人”同_____________(銀行名稱)銀行簽訂的本“項目”的信貸協議

“工作日”指中國銀行總行或其分行對外開門營業的日子;

“承保人”指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總公司或其分公司。

第二條 貸款的金額和用途

“貸款人”在此同意,轉貸給“借款人”總金額不超過:__________________

本貸款協議項下的貸款權限用於支付“商務合同”項下的貸款及有關費用。

第三條 貸款的期限

根據“國外貸款協議”的規定,本協議的貸款期限為_______年,其中用款期為_______年(從_________開始至_________截止),寬限期為_______年(自用款截止日開始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結束),還款期為________年(自寬限期結束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最後一次還款後結束)。

第四條 貸款賬户

本協議生效後,“借款人”應在“貸款人”的營業部門開立貸款賬户和本外幣存款賬户(包括人民幣和外匯還款準備金户),用於辦理用款、還款、付息及付費等。

第五條 貸款的使用及前提條件

一、在具備下列條件後,“借款人”方可在本協議項下使用貸款:

1.“國外貸款協議”業已生效並允許支款;

2.“商務合同”業經有關當局批准生效;

3.“貸款人”已收到“借款人”送交的、按照“商務合同”規定列明用途的用款計劃表;

4.“借款人”遵守在本協議十二條中所作各項保證,未發生任何違約事件;

5.“借款人”已按外匯管理局的要求進行外債登記。

二、本協議項下貸款的用款期為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之日止。用款期滿後借款人不得再用款。

三、“借款人”使用貸款應提前_______個工作日通知“貸款人”。

四、如“借款人”申請延長用款期,應在用款期結束前_______天提出,由“貸款人”與國外貸款銀行聯繫。如國外貸款銀行同意,可以為“借款人”辦理延期用款手續。

第六條 利息及費用

一、本貸款的利率為年率_______%,一年以360天為基礎,按實際發生天數計算,利息每______向“借款人”計收一次,每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和_______月_______日為收息日。

二、承擔費為年率_______%,一年以360天計算。計算期按貸款的未用餘額,自簽訂“國外貸款協議”之日_______天后開始,到每次實際支用貸款日止,每______ 向“借款人”計收一次,每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月_______日和_______月_______日為收費日。第一次收費日為“國外貸款協議”簽訂後第_______天。

三、管理費費率為_______%,按貸款總額於簽訂“國外貸款協議”後_______天內由“借款人”通過“貸款人”對外一次性支付。

四、出口信貸項下發生的保險費用由“貸款人”如數向“借款人”收取。

五、“貸款人”為提供本貸款收取的轉貸手續費為年率_______%,以與提供本貸款相同的貨幣按尚未償付的貸款發生額並以與計算利息相同的方法。

六、“國外貸款協議”項下發生的任何其他費用(包括協議執行費用等)及國內轉貸過程中在本協議項下發生的費用,均由“借款人”負擔。

七、“借款人”應以與貸款相同的貨幣無條件地按期向“貸款人”支付上述利息和所有費用。如“借款人”到期未能支付,“貸款人”則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的營業部門或其分支機構開立的任何外匯或人民幣賬户中主動借記尚未償付金額。

第七條 貸款的償還

一、“借款人”應按照“貸款人”提出的還款時間表中列明的金額和日期,按期如數償還貸款本息和支付費用。“借款人”應提前_______個工作日將應償付款項支付給“貸款人”以保證“貸款人”按時向國外貸款銀行還款。

二、“借款人”應以與貸款貨幣相同的貨幣還本付息,支付費用。

第八條 提前還款

一、政府貸款可以提前還款。“借款人”應將提前還款金額、方式事先通知“貸款人”,“貸款人”應在五個工作日內作出答覆,如在規定的期限內未作答覆,即視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

二、買方信貸提前還款時,“借款人”應提前50天通知“貸款人”。在得到“貸款人”書面同意後,從還款時間表列明的最後一期還款開始倒順序提前還款。提前還款應在付息日進行,提前還款金額應為一期還款額的完整倍數。

三、“借款人”提前還款的通知為不可撤銷的。已提前還款的部分不得要求再貸。

四、因提前還款所發生的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第九條 逾期利息

“借款人”如未能按本協議第六、七條的規定償還任何到期的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費用),“貸款人”將向“借款人”計收應付未付部分款項的逾期利息。該利息的具體計收方法為:逾期之日起(包括這一日)至“貸款人”實際收到該筆應付款項日止(不包括這一日),“借款人”按逾期之日“貸款人”公佈的半年期現匯貸款利率和適用的買方信貸利率之較高者向“貸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逾期1年以上,貸款人則在上述利率基礎上,向借款人收取20%至50%的加息。

第十條 保險

“借款人”在“商務合同”生效後,應向“承保人”就該合同項下的設備在到貨、建設和還款期間的風險進行投保。保險金額應不低於“貸款人”貸給“借款人”全部貸款的本金。投保險別包括運輸險、安裝工程險和財產險。“借款人”在投保後,必須將保險單項下的權益轉讓給“貸款人”。保險賠款應首先用於償還貸款本息及費用。但“貸款人”可視“項目”實際情況通知“承保人”將保險賠款付給“借款人”,繼續用於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建設。

第十一條 税收

國家税收部門在“國外貸款協議”及本協議項下徵收的任何税收(包括但不限於利息預提税、印花税等)均由“借款人”負擔。

第十二條 保證

一、“借款人”在此保證:

1.每年及時向“貸款人”提供年度的項目建設和資金使用計劃;

2.每半年向“貸款人”提供“項目”進度和資金使用的實際情況的資料;

3.隨時將可能影響“項目”建設的重大情況、決定和事件以書面形式通知“貸款人”;

4.在每年度結束後60天以內向“貸款人”提供“借款人”以及“項目”的該年度的財務報表及有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項目工程支出年度決算報告;

5.應“貸款人”的要求,向“貸款人”提供其他有關資料;

6.在每次償還本協議項下到期應付本息前60天,將與應付款項等額的資金存入按第四條規定開立的存款賬户中;

7.“借款人”對其與其他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所籤貸款協議或擔保協議項下所發生的任何違約事件應立即通知“貸款人”。

二、“借款人”在此聲明並承諾:

1.“借款人”在其他任何貸款或擔保協議項下,未曾給予其他銀行和金融機構優惠於本貸款協議的償還條件。“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及其與“貸款人”簽訂的所有其他貸款或擔保協議項下所欠“貸款人”的全部款項,在償還方面與“借款人”所有其他債務均處於同等受償地位;

2.“借款人”今後在其他銀行和金融機構簽訂任何貸款協議和擔保協議時,決不接受比本協議項下貸款優先償還和損害或違背“貸款人”利益的條件和條款;

3.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將其現存的和將來獲得的任何資產和權益抵押或轉讓給他人。

第十三條 違約事件

下列事件之一即構成“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的違約:

一、“借款人”未能按本協議的規定按時償還到期本金、利息、費用及其他任何應付款項;

二、“借款人”違反了本協議項下的任何規定;

三、“借款人”在其與“貸款人”所簽訂的其他貸款協議或擔保協議項下發生了任何違約事件;

四、“借款人”在其與其他任何銀行或金融機構所籤的貸款或擔保協議項下發生了任何違約事件。

五、“貸款人”有理由判定本協議下貸款的擔保人已喪失擔保能力或擔保資格時,在發生上述違約事件之一的情況下,“貸款人”有權採取下述一項或幾項措施:

1.限期“借款人”糾正違約事件;

2.中止用款;

3.宣佈全部貸款立即到期並要求償還全部借款。

第十四條 放棄

一、“商務合同”項下買賣雙方如發生爭執或發生其他事件,將不影響“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應承擔的全部義務。即“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具有獨立性,不受其他事件的影響。

二、“貸款人”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未行使或延遲行使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應視為放棄該項權利,並且不影響“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應承擔的任何義務。

第十五條 轉讓

一、未徵得“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二、如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時,則任何繼承人、代理人、受讓人或接管人應無條件地遵守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並應無條件地承擔“借款人”在本協議下的全部義務。

第十六條 協議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一、本協議在“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以予以修改和補充,但在修改或補充協議生效之前,原協議仍然有效。

二、如因國家法律、法規或規章發生變化,而影響本協議的正常履行時,則應按國家當時的法律、法規或規章修改或補充本協議。

三、經“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確認後,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協議同等有效。

四、本轉貸協議中未明確的內容,應按“國外貸款協議”有關條款的規定解釋。

第十七條 爭執

一、借貸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任何爭執,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時,當事人的任何一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通過司法訴訟程序解決。

二、訴訟費用,按人民法院的調解書或判決書的規定辦理。

三、在訴訟期間,本協議凡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繼續有效,任何一方不得藉口解決爭執而拒不執行本協議的具體條款。

第十八條 協議生效

一、在下列條件具備時,本協議正式生效,生效時間以遲者為準:

1.本協議業經借貸雙方有權簽字人簽署並加蓋公章。

2.“國外貸款協議”業經有關當局批准生效。

二、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經借貸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三、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由“借款人”和“貸款人”各執一份,副本分送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協議項下未盡事宜,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及中國銀行總行的有關規定辦理。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最新貸款合同範本 篇15

借款人:_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_貸款人:__________

本合同備締約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規定,本着平等、真實、自願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 借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借貸行為。

第二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須合法使用。

第三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貳佰 萬元整,小寫:¥20xx000.00元。

第四條 借款期限:借款自20xx年12月15日起至20xx年3月14日止,共 叁 個月。實際借款日以借貸雙方辦理的借據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實際還款日應相應順延。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相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借款利率、計息和付息方式: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內的月利率為百分之叁,即3.0%,利息從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利息總額為180000.00元整,分一期支付,利息於20xx年12月15日前支付,於本合同實際還款日將本金一次性償清。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全額還款,必須經過貸款人書面同意。

第七條 合同展期:借款人若申請展期還欺的,應在還款期限屆滿前15日通知貸款人,經貸款人同意後辦理展期手續。

第八條 借款人承諾:

l、保證本合同項下貸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2、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3、對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給予保密;

4、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等事項時,應在有關事項變更之日3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及雙方共同委託的服務商。

5、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或其他資料,並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查與借款有關的個人資信、借款用途及個人還款能力等情況。

第九條 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保密:

3、對借款人按時發放貸款。

第十條 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特殊原因確需提前收回貸款的,應提前30日書面告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l、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於非法活動;

2、借款人的資信狀況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的;

3、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4、借款人連續兩期未償還貸款利息,經催告後仍未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十一條 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以其所有並擁有處分權的位於青島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合法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抵押財產共有人對此表示同意。

第十二條 抵押價值: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約定用於抵押的房地產在本合同締結之日市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抵押率為: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後的當日,抵押人應持房地產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登記不能、抵押無效或者抵押登記被撤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第十四條 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I

第十五條 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問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 I

第十六條 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並影響擔保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30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七條 權利限制:抵押期間,未經貸欺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抵償債務、捨棄或者以任何方式處置、設定其它負擔;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出租和轉讓的,租金和轉讓所得應首先用於償還貸款

本息;抵押期間,如果抵押人接到有關部門關於抵押房屋被拆遷的通知後,應立即告知抵押權人。

第十八條 抵押物評估:抵押物抵押期間,若貸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

第十九條 抵押權實現:如借款人不能正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則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可以協議將抵押房產折價實現抵押權;如雙方未就上述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房產直接實現抵押權。 因發生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所述情形,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的,貸款人也有權根據前款規定處分抵押物並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 抵押條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無效或者變更,不影響“借貸條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條 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貸款全部本息三日內協助抵押人到房產登記機構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其他約定

第二十二條 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自締約人簽字、經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完抵押登記後生效,於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並辦理抵押登記註銷後終止。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如需辦理變更登記,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辦理。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三條 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貸款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借款人、抵押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徵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二十四條 違約責任:

1、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2、貸款人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約定辦理抵押登記註銷手續的,應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百分之一的違約金並承擔由此給抵押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1)拒絕辦理他項權證註銷手續;

(2)因抵押他項權證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損壞,難以辦理抵押注銷的;

(3)未向抵押人出具書面通知將上述他項權證轉讓、轉借的;

(4)因貸款人變更地址、聯繫電話無法取得聯繫,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的;

(5)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的原因。

3、在辦理完抵押登記後,超過5日借款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貸款人款項的,應向貸款人承擔本合同約定的一個月利息額。

4、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的,按下列約定處理:

本合同借款期限在1個月或1個月內的,應支付1個月利息,不再承擔違約金;借款期限3個月或3個月內的,除按實際使用天數計息外,應承擔10天利息的違約金,但實際履行期限不足1個月的,應按1個月計息,不再承擔違約金。 借款期限3個月以上,除按實際使用天數計息外,應承擔15天利息的違約金,但在最後一個月內提前還款的,利息計算到本合同期滿為止,不再承擔違約金。

5、在本合同期滿(指實際還款日)後,如借款人不能按時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金,貸款本金逾期利息按銀行同類貸款利率4倍計算。

6、本合同期滿後,如借款人不能按時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金,應向貸款人支付每天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7、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其他約定,自違反約定或者未盡應盡義務時起,應向貸款人支付每天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抵押人責任承擔:抵押人與借款人對本合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費用負擔:因訂立和執行本合同以及為實現債權所可能產生的抵押物的估價費、鑑定費、過户費、執行費、貸款人的律師費、拍賣費等費用由借款人、抵押人共同承擔。

第二十七條 附件效力:合同項下所有與本合同利害關係人簽署的附件均為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或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直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房產。

第二十九條 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四份共四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締約人各執一份(注:借款人和抵押人非同一人的,雙方同意由其中一方領取並保管),其他報相關部門備案留存。

第三十條 締約人的意思表示:締約人對本合同的以上條款均予完全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晰,無異議,無疑義。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抵押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貸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最新貸款合同範本 篇16

債權人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經雙方同意訂立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 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條 本合同抵押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元。

第三條 本合同抵押借款期間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四條 本合同抵押借款利息,依________銀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計算,並於每月________日計提利息。

第五條 本合同抵押借款的土地應提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並於辦妥抵押權設定時,甲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乙方。

第六條 本合同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後,其土地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及設定合同書均由甲方收執。

第七條 本合同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税、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後,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不得藉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屆滿不清償,甲方得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不動產土地。

第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日下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合同書人

甲方:___________

住址: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住址: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最新貸款合同範本 篇17

建設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合同單位: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_,經借款方申請,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貸款。為明確各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人民幣(大寫)_____萬元。用於_______,預計分年用款為:

____年__萬元;____年__萬元;

____年__萬元;____年__萬元;

____年__萬元;____年__萬元;

第二條 借款方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總額內,根據批准的年度計劃和建設進度編制年、季度用款計劃,送貸款方審查憑以供應資金。貸款方保證在核定的年度貸款計劃內,按基本建設貸款的有關規定及時供應資金。如因貸款方責任,資金供應不及時,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三條 借款方在貸款方開立帳户,根據工程情況將貸款按月(季)分次轉到存款户支用,全部貸款由貸款方監督使用。借款方如不按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和收回貸款。

第四條 貸款期限:自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共為__年__個月。其中建設期從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還款期從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分年還款計劃如下:

____年__萬元;____年__萬元;

____年__萬元;____年__萬元;

____年__萬元;____年__萬元;

____年__萬元;____年__萬元;

____年__萬元;____年__萬元。

第五條 貸款利息,按年息___%計收;借款方不能按上述約定歸還的,從次年開始未歸還的貸款作為逾期還款加息___;挪用的貸款,從挪用期間加收罰息___。貸款利息按實際支用數計息並計算複利。如因國家政策性的利率變動,本合同貸款利率根據政策相應調整。

第六條 還本付息的資金,經各方商定,同意用貸款項目的下列資金償還:1.企業自有資金;2.基本建設收入;3.交納所得税以前的新增利潤和經税務機關批准減免的税金;4.新增固定資產折舊基金;5.實行投資包乾分成部分。(附:貸款項目預計經濟效益表)

借款方對償還貸款本息以___________方式提供擔保。擔保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七條 全部貸款到期,貸款方發出逾期通知3個月後,借款方仍不歸還的,貸款方可以依據擔保協議向借款方或擔保方收回貸款。

第八條 如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產品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協商簽訂變更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 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後生效,至貸款本息全部還清後失效。本合同簽訂後借款方如果超過3個月以上不使用貸款,合同即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2份,借、貸雙方各執1份;副本___份,借款方主管部門、保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單位各執1份。

最新貸款合同範本 篇18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簡稱

貸款方(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合同法》規定立此合同,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簽訂本質押合同以作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自己名下(有處分權)的,牌照號_____,發動機號_____大架號______。向乙方作質押。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______(大寫)。

第三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月利息____%,月綜合費用____%。

第五條借款期限_________月,即由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和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的來源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保證條款

1、甲方到期不能償還乙方的借款,乙方有權對質押物進行處理,甲方到期如數償還了乙方的借款及利息,綜合費用時,乙方將質押物退還給甲方

2、甲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用於非法活動。

3、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第八條雙方自願通過公證處對借款合同進行公證。(公證費由甲方(借款方)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借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借款本息和綜合費用,逾期3天以內的,按5日收利息和綜合費用。逾期十日不還借款,按照本合同月利息及綜合費用乘2,承擔違約責任。

2、借款合同到期後,沒有按時償還乙方的借款,也沒有提前和乙方協商續簽借款合同和續交下月的利息和綜合費用,乙方可憑本合同和公證書對質押物進行處分(銷售)以償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用。或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甲方不的提出異議並承擔乙方因借款合同引起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起訴費,執行費,交通費等費用。

3、本合同生效後,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它條款,應經雙方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叢台區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強制執行。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最新貸款合同範本 篇19

甲方:

乙方:

甲方在 貸款,請求乙方為其貸款提供保證擔保,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在 貸款 萬元整,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實際擔保期限以銀行放貸憑證為準),請求乙方為前述貸款提供保證擔保,乙方同意為其貸款提供擔保。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 有權檢查、監督甲方所貸款的使用情況和生產經營情況;

2、 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反擔保合同另定);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貸款、乙方代為償還後,有權要求甲方或反擔保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有權處臵抵(質)押物後優先受償;

3、 乙方按擔保金額一次性向甲方收取擔保費 元 (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

4、 在甲方符合擔保貸款的條件下,及時為甲方辦理貸款擔保。

三、甲方的權利、義務:

1、 甲方向乙方提供抵(質)押物 及(或) 作為請求乙方提供貸款保證的反擔保;

2、 甲方在貸款手續辦理結束後,須將借款合同、保證合同送交乙方一份留存;

3、 甲方必須按申請借款事由使用貸款,接受乙方的檢查和監督;

4、 甲方按借款合同的所定期限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息;

5、 在乙方為其出具貸款保證文書的同時,按擔保金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擔保手續費。

四、乙方提供了貸款擔保手續後,因甲方的原因而未能貸到款,乙方不退還所收手續費。

五、甲方不能如期歸還貸款,必須提前七日通知乙方,並説明原因,由乙方徵求銀行意見後,確定乙方是否同意展期擔保。

六、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向乙方支付擔保金額的每日0.5‰的違約金。甲方到期不能歸還,乙方給甲方三十天的籌資時間,超過期限,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將抵押物直接進行拍賣。

七、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產生其他爭議,由雙方協商,如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訴訟程序解決。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反擔保保證合同、抵(質)押合同等是本合同的從合同,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名或蓋章) (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貸款合同範本 篇20

1.還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期限:自簽訂此協議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還清。

3.利率:按照的利率執行,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抵押物

乙方將________________作為還款的抵押。抵押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款項及利率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的單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後,將抵押物的單證完整交給甲方。

(二)乙方的義務:

1.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及利率。

2.乙方在簽訂協議之日起交付抵押物的所有權證書。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給甲方欠款及利息的,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第五條 本合同經________________見證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見證單位留存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貸款合同範本 篇21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

丙方(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

甲乙丙三方就借款及保證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三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萬元( )。

二、借款期限

借款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借款利息

本借款不收取利息。

四、還款方式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一次性償還對甲方的借款。

五、保證條款

(一)乙方用 做抵押。乙方若借款期間出現意外或到期不能歸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處理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清本金。

(三)丙方為本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其承擔保證責任後,可以向乙方進行追償,乙有義務對丙進行償還。

(四)此事件由 本人認可,由證明人 作證,與其他人員及家屬、親屬無關。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合同法相關關規定執行。

八、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保證人)

最新貸款合同範本 篇22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方(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現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用於購買、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單位為(售房單位全稱),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規定立此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建設銀行房地產信貸部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及(貸款銀行全稱)的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的各項規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貸款,甲方只能用於購買、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帳方式劃入售房單位或施工單位(翻建住房時)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户。

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稱)

交乙方作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詳細清單附後)。抵押物的現值為 萬元,擔保 萬元貸款的償還。

五、借款期限 年,即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貸款利率為月息 ‰。

六、借款採用本金法按月歸還本息,甲方必須於每月 日前向乙方歸還貸款,本息 元。

七、如遇國家統一調整存貸款利率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依此重新確定每月還本付息金額。

八、貸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貸款本息,逾期一個月以內的,應於下月償還貸款本息時一併歸還,乙方不予處罰,但上述情況一年不得超過兩次。逾期超過一個月或一年內發生兩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權按超過的逾期天數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額萬分之三的罰息。

九、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時抵押物進行處理。處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和處理抵押物引發的各項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並限甲方按期搬出用於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單位負責在三個月內無條件償還。

1.甲方在貸款期內六個月內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或全部貸款到期後六個月未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死亡或宣佈失蹤或移居國外,其法定繼承人拒不繼續履行甲方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或無力繼續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條款的。

十、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應積極協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且抵押處理不能履行時,還款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地負責償還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還款保證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償還借款本息的通知後,應於三個月內無條件地代為歸還借款本息。三個月後仍未歸還的,乙方有權從其在銀行開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户或其他存款户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權益讓渡給乙方,並不得對抵押物作任何有損乙方利益的處理。

十二、甲方需對抵押物辦理保險,保險單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毀損,甲方應負責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和乙方,保險公司的賠償金應首先用於歸還借款本息。若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歸還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負責歸還。

十三、乙方應按合同規定辦理貸款,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用款,乙方應按影響金額和天數,每天付給甲方相當於影響金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十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雙方均有權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 份,由甲乙雙方及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三方蓋章並經法人代表簽名、公證所公證後生效,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之日起生效。

十六、補充條款:

甲方 簽名(章):

地 址:

電 話:

乙方 簽名(章):

地 址:

電 話:

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

最新貸款合同範本 篇23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 銀行

借款人: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貸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借款種類為________,借款用途為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實際放款日期與上述約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據為準。

第三條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__‰。若遇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調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約定利率不變;借款期限超過一年的,則利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調整而作相應的調整,且貸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抵押人。

第四條 還款方式:本合同約定還款方式為按____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次日為付息日,逾期付息視為違約。本金到還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利隨本清。但如借款借據特別約定了當筆貨款還款方式的,則當筆貸款的還款方式依此約定。

第五條 抵押人自願以有完全處分權的財產(見附件“抵押物品清單”)作為抵押物,為本合同貸款人的債權提供抵押擔保。同時特別約定如下:

(一)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復息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律師代理費、催討差旅費和其他合理費用。

(二)抵押效力及於抵押物之從物、從權利、孳息及賠償金、保險金等物上權利。如抵押權人要求抵押人辦理抵押物保險,則抵押人須為抵押物辦理足額的保險。在抵押關係存續期間,貸款人為該保險的第一受益人。抵押人應將抵押物權利憑證及保險單等交由貸款人保存;抵押人授權貸款人代為抵押人辦理全部保險理賠手續,並確認如貸款人出示本合同條款於保險公司或第三人即足見貸款人有特別代理權;若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內的損失時,抵押人應將所得保險理賠款提前償還相應貸款本息或交由貸款人進行提存。若抵押物發生毀損,抵押效力及於抵押物殘值或修復後之抵押物全部價值。抵押物價值價減少時,借款人應在三十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抵押物或其他有效擔保。

(三)貸款人依法轉讓債權,抵押人仍應以抵押物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四)抵押登記手續由抵押人負責辦理,貸款人應密切配合抵押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五)本合同主合同若無效,但抵押條款仍有效,且抵押人同意對貸款人在主合同無效情況下的一切債權(權利)仍按本合同有關抵押條款的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六)本合同貸款人債權如另設有人的擔保或物的擔保,則抵押人仍以全部抵押物價值作為貸款人債權的擔保。

(七)如抵押物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或採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須及時告知抵押權人。如抵押人不及時告知而使抵押權人遭受損失的,抵押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

第六條 貸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日前以書面方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後,由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簽訂展期還款協議。抵押人承諾對展期後的貸款繼續以本合同所涉抵押物承擔抵押擔保責任,並由借款人、抵押人根據展期還款協議辦理抵押物抵押登記相應手續,貸款人予以配合。貸款展期後,其利率按累計期限的現行利率檔次確定。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約定利率加收_____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3.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對擠佔挪用的貸款在挪用期間按約定利率加收_____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4.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須經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對提前歸還的貸款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徵得貸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天數計收利息。

5.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和提前處置抵押物清償貸款:

(1)不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

(2)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

(4)未按期歸還貸款人其他貸款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級管理人員等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

(6)財產遭受哄搶等事件的;

(7)捲入重大不利訴訟的;

(8)被行政機關處以重大行政處罰的; (9)因經營不善而停產歇業的; (10)隱瞞企業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或抽選資金(本)的; (11)未徵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實行承包、租賃、合資、兼併、分立、轉贈、股份制改造或減少註冊資本等的;

(12)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股東、住所地或經營範圍等工商登記事項,未在變更一個月前書面告知貸款人的;

(13)發生偷(逃)税、被責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撤銷)營業執照的;

(14)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貸款人未依約向貸款人提供貸款的,應向借款人承擔下列責任:

1.按違約金額、逾期罰息利率和違約天數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

2.向借款人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賠償範圍)。

第八條 合同的成立、生效與解除: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抵押登記辦妥之日起生效;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抵押人未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的,貸款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合同的履行

(一)借款人應在本行(社)開設賬户,貸款人將貸款劃入該賬户時即視為履行了發

(二)貸款人收回到期貸款本息或依約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户中扣劃。

第十條 借款人、抵押人同意貸款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息基礎數據庫及有關信息系統上錄入(查詢、披露)借款人、抵押人的有關信息。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附則

(一)借款借據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所發生的抵押登記費、保險費、鑑定費、評估費和公證費等,均由借款人或抵押人承擔。

(三)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抵押人對本合同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對本合同重點條款向借款人、抵押人作了特別提示和充分的説明;本合同主要條款在訂立前均進行了充分磋商。

(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貸款人持二份,借款人和抵押人各執一份,效力同等。 貸款人(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人(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貸款合同範本 篇24

合同編號:(  )年委託字第  號

委託人名稱: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開户金融機構:

賬户: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受託人名稱:中國農業銀行(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賬户: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自治區)  市  縣(區)

甲方為有效運用其自有資金,委託乙方向甲方所確定的  (借款人)發放委託貸款,貸款風險由甲方承擔,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甲、乙雙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幣種)  資金(大寫)  萬元整委託乙方按委託貸款程序代甲方向借款人發放並協助甲方收回。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貸款,應在乙方營業機構開立委託貸款基金專户,並於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將自有(幣種)資金(大寫)  萬元整一次或分次存入專户。由乙方開具委託貸款基金收據,交甲方存執。乙方堅持“先存後貸,不得透支”的原則,甲方委託貸款總額,不得超過委託貸款基金貸款總額。

第三條 委託貸款的對象、項目、金額、種類、用途、期限、利率、提款、還款計劃均由甲方在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政策允許範圍內,根據具體情況在《委託貸款通知單》中確定。

第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在對借款人發放委託貸款時,甲方向乙方提交《委託貸款通知單》。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委託貸款通知單》及所附資料後,經審查與本合同約定的各條款一致,應按《委託貸款通知單》的要求發放委託貸款。

第五條 乙方向借款人發放委託貸款前,應和借款人簽訂《委託貸款借款合同》,並應在《委託貸款借款合同》生效後 日將合同副本  份送甲方留存。

第六條 若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時不歸還借款本息,甲方不得提取委託貸款基金;委託貸款損失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返還部分或全部委託資金。

第七條 對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甲方可根據需要,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方式、擔保人和抵押財產由甲方審定,並具體在《委託貸款通知單》中確定。

第八條 借款人如不按《委託貸款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和歸還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據銀行有關規定對借款人進行加罰息等信貸制裁。加罰息收入乙方提取50%作為手續費,其餘部分由乙方劃入甲方委託貸款基金賬户。

第九條 利息和手續費。乙方對甲方“委託貸款基金專户”的餘額,按月息  ‰計付利息,每 支付一次。委託貸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  結息。乙方應在收取利息後  內將貸款利息劃入甲方賬户。如遇國家調整利率,甲方要在國家政策允許範圍內調整利率,並向乙方提交《委託貸款利率調整通知單》,乙方據此辦理利率調整手續,並通知借款人。

乙方發放委託貸款,按貸款餘額的月  ‰向甲方收取手續費。手續費的支付雙方約定如下:

第十條 乙方每次收回貸款後 個營業日內,應將貸款如數劃入甲方賬户。

第十一條 委託貸款的提前收回和延期歸還,均應由甲、乙雙方和借款人達成書面協議後,才能辦理。

第十二條 委託貸款收回後,甲方可提取委託貸款基金,也可確定新的委託貸款項目。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變更或解除。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如期將約定的資金存入“委託貸款基金專户”,或超出“委託貸款基金專户”存款總額要求發放委託貸款,或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四條約定未向乙方提交有關資料,甲、乙雙方又未達成變更上述條款的協議,乙方可拒絕發放委託貸款,並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委託貸款通知單》中甲方所確定的貸款對象和貸款項目發放委託貸款,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並可視情況提取部分或全部委託貸款基金。造成貸款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擅自同意借款人延期或提前還款,應向甲方支付延期貸款餘額或提前收回貸款數額萬分之一的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延期委託貸款。

4.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約定如下: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託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託貸款基金全部提取時自動失效。

第十九條 《委託貸款通知單》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資料,均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中國農業銀行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最新貸款合同範本 篇25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根據信託貸款有關規定出具借款契約,向人民銀行信託部申請信託貸款,並約定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萬元,用於________項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____萬元,設備________萬元。

第二條 保證將貸款用於上列項目,並按計劃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全部完工投產,並實現預定的經濟效果:新增產值________,產量________,利潤________,税金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________年,自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釐 ________毫計息,每次還款同時計收利息。

第四條 借款單位如果未經銀行同意而改變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銀行有權進行信貸制裁。

第五條 貸款到期,借款單位主動歸還,如不按期歸還借款,除按規定加收利息外,銀行有權在借款單位的存款帳户中扣還,借款單位和擔保單位不得提出異議。

第六條 借款單位如果停建或沒有達到經濟效果,不能按規定歸還貸款時,借款單位願用固定資產變價收入款和固定資產折舊基金或基金存款歸還。

第七條 擔保單位保證借款單位恪守契約規定的條款,如果借款單位不能按本契約規定還清本息,願承擔經濟責任,由擔保單位負責歸還。

第八條 本契約經借款單位,擔保單位確認無誤並加蓋公章和負責人章後生效,借款本息還清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貸款合同範本 篇26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甲方和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辦銀行貸款,辦理銀行貸款金額具體金額不限定。

第二條 借款用途及額度

1.用於貸款的房屋位於:鶴壁市幢單元號房,面積平方米;結構 ;外觀 ;房屋建成年限 年;產權證號:鶴壁市房權證字第 號或官字第 號、共有權證號為: 號。

第三條 報酬及支付方式

1.在為甲方成功辦理完成貸款手續之前,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費用。當貸款手續辦理完畢,甲方即付給乙方實際貸款金額的2%作為費用。

2.為那保證乙方能順利辦理銀行貸款,甲方因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貸款相關手續。

3.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貸款人停止發放貸款的,乙方有權終止辦理貸款相關手續。

第四條 雙方義務

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用於貸款的抵押物真實,沒有抵押、查封等產權糾紛;

2.甲方保證貸款人徵信正常、並符合貸款銀行要求;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的真實有效的材料,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貸款手續;

4.甲方和乙方協商辦理貸款手續的時間,協商不成,由乙方指定;乙方經辦人、甲方及貸款相關人員必須按時到達;

5.在辦理貸款手續中所產生的抵押公證費、評估費、貸款印花税、貸款合同工本費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對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提供的相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不得泄露;

7.其他規定:

乙方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有關委託事項的進展情況,接受甲方諮詢相關問題;

2.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即時、準確的辦理貸款手續,以快捷、高效、優質的服務完成貸款手續;並保證貸款人在 工作日內將貸款放到 賬户上;

3. 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本合同;

4.除本合同約定的費用外不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向甲方收取其他費用;

5.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委託事項轉委託其它房地產中介或個人;

6.乙方對甲方因履行本合同提供的相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不得泄露;

7.其他規定:。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

1. 甲方因甲方故意提供虛假的上述房屋證件和資料等行為的,給乙方及貸款人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包括不限於給乙方及貸款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2. 甲方應當在約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支付報酬,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報酬額的萬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違反保密義務,不當泄露乙方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乙方違約責任

1. 乙方違反保密義務,不當泄露甲方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 乙方有隱瞞、虛構信息或惡意串通等影響甲方利益的行為,乙方應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3. 乙方在委託代辦事項中,因工作疏漏,遺失甲方的證件、文件、資料、發票等原件的,應給予相應經濟補償;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協議變更與解除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應書面通知對方,並經雙方書面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因變更或解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

2.單方解除

甲方故意提供虛假的上述房屋證件和資料等辦理貸款所需的資料的,乙方享有單方解除權; 解除合同以通知的形式送達對方,當解除合同的通知送達對方在本合同註明的地址時,本合同解除。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空格部分及備註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所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由受託方、委託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貸款合同範本 篇27

委託人:                 (下稱甲方)

受託人:                 (下稱乙方)

借款人:                 (下稱丙方)

經三方友好協商,就委託貸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提供人民幣       的資金,並委託乙方一次性貸給丙方。

二、貸款期限為   月。(從       起至       止)

三、貸款利率:

四、甲方將委託的資金撥入乙方在    銀行開立的   賬户內,乙方將根據甲方的委託將款項撥至丙方指定的賬户。

五、丙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委託金額的0.6%作為委託貸款手續費,於乙方撥款前由丙方一次性支付。

六、貸款用途為流動資金。

七、借款償還:本貸款屬委託性貸款,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展期。丙方保證按本協議所規定的借款期限償還貸款本金及利息。本貸款可以提前歸還但需一週前書面通知甲方、乙方。

八、丙方歸還貸款時,應將款項劃至乙方在       銀行       開立的      賬户。乙方收到資金後將款項劃至甲方在      銀行    開立的       賬户內。

九、風險責任:本貸款本息收回風險由甲方承擔,乙方負責監督貸款使用和按期收回貸款本息。

十、本協議適用中國法律並根據該法進行解釋。

十一、本協議從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丙方還清本息時即自動失效。本協議正本叁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公章)       (公章)      (公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最新貸款合同範本 篇28

委託人: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借款人: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丙方向甲方申請借款,甲方經審查同意後委託乙方發放貸款,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貸款通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履行。

第一條 借款種類: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金額:________,以實際發放額為準。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兩年,貸款起算點以甲方向乙方支付貸款的票據記載日期為準。

第四條 借款用途:本借款用途限於________。

第五條 借款條件:在辦理借款前甲、乙、丙三方應在________銀行開立賬户,用於辦理存、提款、還款等事宜。

第六條 提款方式:借款人提出申請後即時辦理。

第七條 還款方式:見第八條、第十七條的約定。

第八條 利息的計付:本合同項下貸款,根據甲、丙方確定的利率________‰(年息)計算利息,到期一次付清。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有特殊情況,甲、丙方經協商重新確定利率,甲方應向乙方提交《委託貸款利率調整通知單》,從調整之日起,即按新的利率計收利息。

第九條 手續費:按照乙、丙雙方簽訂的《金融服務協議》執行。

第十條 甲方聲明與承諾:

1.甲方自行承擔委託貸款的風險及經濟責任。

2.委託貸款未到期或到期後未收回,甲方不要求乙方支付部分或全部委託資金。

第十一條 乙方聲明與承諾

1.委託貸款到期後,乙方工作內容僅限於依照甲方要求協助甲方出具並代為郵寄利息清單和貸款催收通知單。

2.乙方不承擔貸款風險,只負責代為發放,款到賬後立即按約定劃出,不承擔貸款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丙方聲明與承諾

1.在執行合同過程中,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全面、真實準確地向________銀行説明用款情況,配合甲、乙雙方的借款催收工作。

2.按時足額清償借款本息。

3.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第十三條 借款展期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不予展期。但經甲、乙、丙各方協商後均同意的除外。

第十四條 借款擔保

由甲、丙雙方確定。

第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各方協商一致,並由甲、乙、丙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 丙方未按期支付利息,甲方對逾期的借款在逾期期間按日利率萬份之________計收罰息,該罰息由乙方代收。

2. 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對挪用的借款在挪用期間按日利率萬份之________計收罰息,該罰息由乙方代收。

第十七條 甲、乙、丙三方商定的事項

1. 此筆借款本金的歸還見本條第二款的約定,利息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交至乙方在________銀行開立的賬户。乙方應立即將上述款項劃至甲方賬户,並出具相關票據。

乙方名稱:________ 甲方名稱: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

賬號:________ 賬號:________

2. 商定的其他事項:

① 本合同項下委託貸款本金的償付由甲、丙商定後通知乙方。

② 甲、乙方同意委託貸款由________銀行根據丙方申請以及________(其他情況)進行劃轉使用。

第十八條 爭議解決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十九條 通知方式

1.合同各方有關事項的通知均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列明的地址送達對方,此地址如有變動,應於十日內通知簽約各方。

2. 按上述地址發送時,在下列日期視作送達:郵寄送達的,為投寄掛號信郵戳之日;專程送達的,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丙各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委託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完全清償時終止。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因任何理由不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效力同等。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蓋章): 丙方(蓋章): ________

年月日:

最新貸款合同範本 篇29

(以下簡稱甲方)經雙方協商,就乙方(以下簡稱乙方)為 在天門市作用社貸款提供擔保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為 在市信用社貸款(大寫: )提供全額連帶責任擔保。

二、乙方為 擔保範圍包括:全部債務本金、延期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其他應付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等)。

三、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資料和信息都是真實、準確、完整的,不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

四、乙方提供擔保已徵得配偶同意。

五、如 在借款到期後未能還清貸款,乙方承諾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無條件履行擔保責任。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資料進行核實,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調查核實。

七、甲方承諾為 在信用社貸款提供全額擔保,對乙方所提交的有關文件、財務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中的非公開信息依法保密。

八、乙方不履行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按《職工個人收入證明》約定,按月從其單位扣收所有收入。

九、如果乙方拒不履行擔保責任或扣收的收入在6個月內仍不能還清 所欠貸款本息,甲方將通過法院訴訟解決。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一、雙方載明的地址及通訊聯繫方式發生變更的,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對方。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貸款合同範本 篇30

合同編號【 】第

借款人

貸款人 衡水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支行

貸款擔保人擔保人 衡水泰昌擔保有限公司號

衡水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幣貸款擔保合同

貸款種類:

借款人:

住 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開户銀行名稱:

開户帳號:

貸款人:衡水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支行 住所: 衡水市桃城區人民中路391號 電話:

法定代表人:甘曉燕

擔保人: 衡水泰昌擔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馮春梅

住所:衡水市人民西路江源大廈七層

電話: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丙方根據甲方申請,對甲方生產經營情況進行了全面調查、審查,綜合評定,乙方同意向甲方發放流動資金貸款,丙方為此筆貸款提供擔保,甲、乙、丙三方經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將用於 流動資金 。

第三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 貸款利率和利息

貸款利率按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甲方帳户之日起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如貸款利率調整,自利率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後的利率執行。

第五條 用款計劃

甲方用款計劃為:月日萬元。

第六條 還款計劃

甲方的還款計劃為:

萬元。

第七條 付息方式

每月20日為結息日,甲方應在結息日前將利息足額存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户內,甲方不能按時付息時,乙方按規定計收復利。

付息帳號為:

第八條 扣款方式

甲方保證按第六條、第七條確定的還款計劃歸還貸

款本金和利息,若不能按期歸還,則甲方同意乙方從甲方的銀行帳户中直接扣收貸款本金、利息及有關費用。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任何一方不能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2、貸款到期,由於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甲方經過努力仍不能還清貸款的,可以在貸款到期前15 日向貸款申請展期,經貸款人書面同意並通知丙方後,由甲、乙、丙三方簽訂展期還款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丙任何一方發生合併、分立、或變更企業形式時,由變更後的單位或個人承繼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進行承包、租賃、合併、兼併、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等改變其經營方式或解散、清算時,應提前 三十 日書面向委託人報告並通知乙方。

第十一條 甲、乙、丙三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時足額向丙方繳納擔保費。丙方應按時足額向乙方指定賬户繳納保證金;

2、甲方應在乙方開立存款户;

3、甲方應有權要求乙方按丙方同意房款通知書發放貸款;

4、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

5、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6、甲方提前還款的,以提前天數30天為界,30天內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提前天數的利息;30天上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提前天數按合同規定利率50%的利息。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或次還款計劃還款,乙方債權全部或部分未受清償的,有權要求丙方按照本合同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三條:丙方為甲方提供擔保。擔保範圍為借款本金、利息。擔保期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年擔保費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50%或此筆年貸款總額的2%收取(特殊情況經董事會研究予以調整)---最終按0.2%收取,擔保費用在簽訂本合同日甲方向丙方一次性交清。甲方向丙方付清擔保費用前,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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