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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抵押房產借款合同(精選3篇)

個人抵押房產借款合同(精選3篇)

個人抵押房產借款合同 篇1

甲方:______

個人抵押房產借款合同(精選3篇)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元整。

二、本借款合同收取利息及還款的方式為:

1、自借款之日起至__年_月_日期間,不收取利息;

2、自__年_月_日起,開始分期還款,具體還款方式為:每月號之前向乙方償還本金萬元及當期應當歸還的一萬元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利率4倍所產生的利息。

3、本借款合同自__年_月_日起分24期完成,即至__年_月_日之前清償完畢。

三、保證條款:

1、甲方自願將其名下所有的,擁有自主產權的一套房產:,具體地址為:抵押給乙方用於保證清償本借款合同約定的債務。

2、甲方如有發生超期還款或者該期還款數額不足本合同約定的情形時,乙方均有權選擇就該抵押房產實現抵押權,用以清償餘下所有債權。

3、甲方應當在__年月號前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如遇其他情形致使該房產不能辦理抵押登記的,需向乙方提供其他動產或不動產自房產管理部門明確告知該房產不能辦理房屋抵押登記之日起3日內就其他動產或不動產辦理抵押登記。

四、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未能如約清償當期應當償還的本金及利息的,每日按當期未能清償的’本金餘額的1%向乙方支付延遲金。

2、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到相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的,視為違約,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甲方償還所有債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個人抵押房產借款合同 篇2

抵 押 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房地產及抵押責任

1.1 甲方自願以其擁有的房地產 (以下簡稱抵押房地產), 房地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號,為借款人_______________與乙方簽署的《個人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項下

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約定的授信額度內,在授信有效期內發生的債務提供最高額抵押擔保。

雙方同意甲方同時以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為以下合同項下雙方已發生的債務提供擔保,以下合同均為本合同對應的主合同:__________ 。

1.2 抵押擔保的□債權本金金額□債權最高本金餘額為(幣種) (大寫) (小寫)_______________ 。擔保的範圍為主合同項下發生的債權本金、利

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或仲裁費、財產保全或證據保全費、強制執行費、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以及主合同約定的各項費用。抵押房地產的價值在抵押權實現時予以確定。甲方在抵押權實現時抵押房地產的價值範圍內對主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1.3 抵押物價值經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協商議定為人民幣(幣種)____________元,按抵押率 (百分之 )折後可暫作抵押價值人民幣(幣種) 。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進實際處理抵押物的淨收入為準。

1.4 甲方所提供的抵押為獨立的抵押。不論是否有擔保人(包括主合同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或保證,乙方有權優先要求甲方承擔擔保責任。如乙方放棄行使對擔保物(包括債務人提供的擔保物)或其他保證人的擔保權,甲方仍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全部擔保責任。

1.5 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而受到影響或失效,本合同不受主合同效力影響,本合同始終有效。若有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提前十天書面通知另一方,在達成新的合同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1.6 合同期內,抵押房地產的權利證書正本由乙方保管。債務人清償主合同項下所有債權本息和費用後,抵押權即自動消滅,乙方將抵押房地產的權利證書正本退還給甲方。

第二條 抵押登記與保險

2.1 本合同項下抵押房地產依法應辦理抵押登記的,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和法律法規的規定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並由乙方保管有關抵押登記文件的正本。債務人清償主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本息和費用後,依法註銷抵押登記。

2.2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為抵押房地產投保財產險,並指定乙方為保險權益的唯一受益人。財產險投保金額以抵押房地產價值為準,保險期限不短於債務期限。

2.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乙方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2.4 甲方應按時支付保費,並履行保險合同所約定的義務。

2.5 在主合同項下債務本息和費用未還清前,甲方須按2.2條的約定辦理續保手續,否則,乙方有權代為投保,保險費由甲方承擔。

2.6 在抵押物發生滅失、毀損、被徵用或都其他損害的情況下,乙方(即抵押權人)有權就該抵押物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者其他款項優先受償。

2.6 保險單正本由乙方保管,債務人清償主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本息和費用後,乙方將保險單正本退還給甲方。

第三條 抵押人保證與承諾

3.1 甲方已認真閲讀了主合同,並確認所有條款。主合同項下的借據或其他授信業務憑證,若未超出主合同約定無須再經甲方確認。

3.2 甲方已完成簽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權和審批,甲方簽署本合同不會導致違反其與任何第三方簽訂的協議或承諾。

3.3 除本合同簽署前已書面通知乙方以外,抵押房地產不存在任何可能對本合同履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執行、申訴、複議等程序及其他事件或情況。

3.4 抵押房地產為甲方合法擁有,不存在任何法律糾紛。甲方保證對抵押物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或處分權,甲方保證抵押物不存在共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爭議、被監管、被查封或被扣押的任何足以限制乙方實現抵押權的情況。同時,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前,抵押物上也未設立任何抵押權或質押權,並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並在抵押給乙方期間亦不再設定任何其他未經乙方同意的抵押。

3.5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拆遷、出售、交易、互易、清償、轉讓、贈與、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房地產。

3.6 甲方應向乙方如實陳述抵押房地產租賃狀況,如已出租的,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租賃合同,並將設定抵押情況書面通知承租人,期滿後續租或者再次出租應經得乙方的書面同意。

3.7甲方保證合理使用並妥善保管抵押房地產,不做任何使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的行為。

3.8 甲方接受並保證配合乙方對抵押房地產的使用、保管、保養狀況及權屬情況進行檢查。

3.9 乙方有權要求定期由乙方認可的評估機構對抵押房地產進行價值評估,評估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抵押房地產價值已明顯下降,不足以作為主合同債務的擔保,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或債務人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3.10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應於情形發生之日的次日書面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提供其他經乙方認可的等值財產(淨現值相等)作為抵押物:

(1)抵押房地產損壞的;

(2)抵押房地產滅失的;

(3)發生保險事故的;

(4)抵押房地產權屬發生爭議的;

(5)抵押房地產被採取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的;

(6)抵押房地產受到第三方侵害的;

(7)抵押房地產被列入拆遷的範圍;

(8)其他可能影響乙方抵押權行使的情形。

3.11甲方確認,抵押房地產不是甲方及其撫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時可依法拍賣、變賣抵押房地產,抵押人放棄就此抵押房地產主張保留其基本生活需要住房的要求。

3.12 甲方保證乙方為上述抵押擔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並享有排他的權利。若甲方提供的上述抵押物在本合同簽訂前或簽訂之後有重複抵押、再抵押、轉讓、轉移出租或其他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行為,則甲方願意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和法律責任。

3.13 甲方承諾:乙方和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及其項下相關附屬合同的條款,除增加借款金額外,其他變更均無需徵得甲方的同意,甲方仍繼續對變更後的主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第四條 抵押權的實現

4.1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立即行使抵押權:

(1)債務人未按時足額償還主合同到期債務本息及費用;

(2)甲方違反所作的保證與承諾或有其他不履行本合同義務的行為;

(3)債務人或甲方宣佈解散、破產或依法被撤銷;

(4)抵押房地產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權利,債務人或甲方又未能在乙方通知的時間內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的;

(5)債務人有其他違反主合同約定的情形或主合同被解除或終止;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可以行使抵押權的情形。

4.2 乙方依法以抵押房地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房地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4.3 甲方同意自債務人或甲方違約之日起的第二個月,乙方有權直接收取抵押房地產的孳息(包括但不限於租金、承包費)以清償債務,甲方無條件予以配合。所收孳息首先用於清償收取孳息的費用。

4.4 發生行使抵押權情形時,雙方協商確定抵押權的實現方式,未能協商一致的,乙方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拍賣、變賣抵押房地產。

4.5處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在內)由甲方和借款人承擔,乙方有權從處理抵押物所得多於債權的價款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有權向甲方繼續追償。

4.6 甲方確認:如債務人另行提供了抵押房地產,乙方有權選擇先行執行本合同項下抵押房地產,甲方對此無任何異議。

第五條 違約責任

5.1 甲方違反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使抵押權未設立的,又未能在乙方通知的時間內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時,甲方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1)甲方為債務人的,甲方應當按照主合同約定的債務本金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以本合同約定的抵押物價值為限。

(2)甲方非債務人的,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抵押物價值範圍內對債務人未能清償的主合同債務本息和費用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5.2 甲方違反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又未能在乙方通知的時間內恢復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時,甲方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1)甲方為債務人的,甲方應當按照主合同約定的債務本金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以本合同約定的抵押物價值為限。

(2)甲方非債務人的,在乙方依法實現抵押權後,甲方在抵押權實現時的抵押物價值與本合同約定的抵押物價值之間的差額範圍內對乙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以債務人未能清償的主合同債務本息和費用為限。

5.3 甲方有其他違約行為的,應賠償乙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或間接損失。

第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七條 附則

7.1 本合同項下有關抵押房地產的評估、登記、公證、鑑定、保險、保管、維修、保養、提存及運輸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7.2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均應賠償守約一方因此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守約方因處理該違約所支付的律師費損失在內的一切損失。

7.3 甲方發生合併、分立時,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7.4 乙方無需徵得甲方的同意,可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他人;但甲方未徵得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7.5 乙方有權要求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

7.6甲方授權乙方向中國人民銀行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及信貸徵信主管部門批准建立的信用數據庫或有關單位、部門及個人查詢其包括社保信息在內的信用狀況,查詢獲得的信用報告限用於中國人民銀行頒佈的相關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用途範圍內。甲方同意乙方將其信用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及信貸徵信主管部門批准建立的信用數據庫。

7.7 乙方就本合同給予甲方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函件,一經按本合同記載的或按甲方已書面通知乙方變更後的地址發出即視為已送達甲方。

7.8 凡選項,均統一採用在被選項框內劃ⅹ的方式確定。

7.9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10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7.1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7.12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乙方執二份,甲方、債務人、登記機關各執一份,如需公證,應增加一份用於公證機關備案。

甲方聲明,完全理解本合同的條款(尤其是黑體字部分)及與之相關的主合同條款及其他相關交易文件,並已就此(在需要時)獲取過獨立的法律諮詢。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日

簽署地:_______________

個人抵押房產借款合同 篇3

抵押人: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的履行,抵押人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户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2,佔地面積_______2。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向公證處公證,並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為有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執兩份,公證處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聯繫電話:______

合同簽定地點:______

合同簽定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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