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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協議(精選19篇)

民間借貸協議(精選19篇)

民間借貸協議 篇1

民間借貸協議

民間借貸協議(精選19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等人因購買房屋,資金不足,特向乙方請求借款。經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應於年月日前歸還完畢。

二、甲方同意乙方扣除其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間在乙方享有的股份分紅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還款。在此期間,若甲方的股份分紅總額不足捌萬元的,甲方需將不足部分補齊還給乙方。

三、甲方等人對第一項的借款_______________元整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四、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民間借貸協議 篇2

民間借貸協議

貸款人(甲方):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借款人(乙方):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乙方向甲方申請借款,甲方經審查同意向乙方發放貸款,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貸款將用於。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改變貸款用途。

第二條貸款金額與期限

本合同項下貸款金額為人民幣萬元(大寫:元),貸款期限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分期劃款的,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和實際放款時間分別計算起止日期。

第三條貸款利率

本貸款按月計息,實行固定利率,為月息百分之,貸款期間內不作變動調整。

第四條貸款發放

甲、乙雙方簽訂借款合同後十個工作日內。

乙方授權甲方將貸款劃入以下指定賬户:

開户銀行:

户名:

賬號:

第五條還款

1、按月結息,乙方收到貸款後5日內為每月結息支付時間,貸款到期時一次性償還本金,並結清剩餘利息:

2、支付利息或者歸還本金時,應支付至甲方授權的以下賬户:

開户銀行:

户名:

賬號:

3、本合同項下乙方的任何還款,甲方均有權首先用於償還本合同約定的應由乙方承擔而由甲方墊付的各項費用以及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剩餘款項按照先還息後還本的原則償還。

4、乙方提前還款,應提前一週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取得甲方同意。提前還款申請不可撤銷,一經提出即對乙方產生約束力:甲方有權收取提前還款部分一個月的利息作為補償金。另有約定的遵從本合同的其他約定。

5、按月結息的,貸款結息的每月30日為一個週期。

第六條擔保措施

第七條承諾與保證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承諾與保證:

1、乙方應當按甲方要求提供與貸款有關的證明材料,真實披露收入來源、收入狀況、資產以及負債情況等甲方需要的信息,並保證所作的陳述和提供的材料是真實、完整、合法並且有效;

2、截止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當真實披露任何未了結的仲裁、訴訟或對其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產生或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其他爭議;真實披露其他可能嚴重影響其承擔本合同債務的情祝;

3、借款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每季度第一個月的前拾個工作日內提供上季度末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事業單位為收入支出表)並於年度末提供當年現金流量表等甲方所需的乙方財務會計資料及生產經營狀況資料;

4、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對貸款使用情況及乙方資產、經營或收入狀況進行監督與檢查,並保證給予充分協助和配合;

5、乙方未清償貸款本息之前,乙方為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或向金融機構、其他單位、個人借款的,應提前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

6、當發生經營虧損、財務狀況惡化、遭受行政處罰、涉及重大法律糾紛、涉及刑事犯罪、被採取保全措施或強制執行等可能影響借款人、擔保人償債能力的情況時,乙方或擔保人應當按甲方要求提前清償貸款或落實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能夠全額清償的保障措施;

7、保證人履約能力下降,或抵押、質押財產價值減少、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立即將該情況書面通知甲方,共同協商解決方案或由乙方或擔保人及時提供甲方認可的其他擔保;

8、乙方或擔保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發生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分立、歇業、解散、清算、註銷以及其他改制行為,乙方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並由乙方或擔保人按甲方要求提前清償貸款或另行提供甲方認可的其他擔保。

9、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名稱、法定代表人、股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章程等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乙方為自然人的,工作單位、職務調整等事項發生變更的,亦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10、乙方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資信調查、保險、評估、登記、保管、鑑定、公證等費用。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違約情形

1、乙方向甲方提供虛假信息或故意隱瞞足以影響甲方放貸決策的重要信息;2、乙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

3、乙方未清償甲方及其他債權人的到期債務;

4、乙方拒絕或不配合甲方對貸款使用情況及資產、經營或收入狀況的監督檢查;

5、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移資產或抽逃資金;

6、乙方經營或財務狀況惡化,甲方認為可能或已經影響乙方償債能力的;

7、乙方或擔保人未按第七條第5至8項約定履行義務,甲方認為可能或已經影響貸款安全的;

8、抵押物、質押物價值減少、毀損、滅失,抵押人或質押人未按擔保合同約定處置損害賠償金或保險金的;

9、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抵押人或質押人贈與、轉讓、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抵押物或質押物的;

10、雖經甲方書面同意處置抵押物或質押物,但抵押人、質押人未按擔保合同約定處理抵押物或質押物處置價款的;

11、抵押財產或質押財產被查封、扣押、凍結、扣劃、留置、拍賣、行政機關監管,或者權屬發生爭議;

12、保證合同、抵押權、質權未生效、無效、被撤銷,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提供其他擔保的。

13、擔保人違反擔保合同約定,乙方或擔保人未按甲方要求提供其他有效擔保的;

14、借款人、擔保人出現其他甲方認為可能損害貸款安全的事實或行為。

(二)違約救濟措施

如出現第八條第一款所列違約情形的,甲方有權行使以下一項或多項權利:

1、停止發放貸款並解除合同,宣佈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到期,要求立即清償並行使擔保權利;

2、乙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對挪用部分應按貸款利率上浮100%計收罰息,自違約使用之日起至實際償還日止,按實際天數計算;

3、乙方遲延償還本合同項下任何到期貸款利息或本金的,應按貸款利率上浮100%計收罰息,自延遲償還之日起至實際償還日止,按實際天數計算。

4、乙方為簽訂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信息與資料有任何一項虛假的或故意隱瞞足以影響甲方放貸決策的重要信息,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貸款金額的_10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如乙方未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中所做承諾和保證或其他義務,乙方應對其違約責任向甲方支付貸款金額10%的違約金。

第九條爭議解決與費用承擔

1、本合同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後,當借款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還款義務時,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2、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雙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因乙方逾期償還貸款本息,乙方應承擔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公證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執行費、鑑定費、評估費、拍賣費、送達費、公告費等費用。

第十條文本份數及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章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借款及所涉債務完全清償時終止。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涉及的資產、股權複印件及其他合同、協議均為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送達

l、除另有約定外,雙方指定以本合同首頁載明的通訊方式及聯繫地址為準,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往該地址,均視為有效到達。乙方承諾在通訊方式及聯繫地址變更時,以書面形式於變更後__10__日內通知甲方。如因一方通訊方式或聯繫地址變更未按約告知對方,導致未收到對方有關通知的,應當自行承擔相應的後果。

2、獲得乙方授權與申方接洽的人員,除乙方以書面形式明確告知甲方該人員無權簽收往來資料、法律文書或有關通知的以外,該人員對往來資料、法律文書或有關通知的簽收均視為已到達乙方。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義務讓予第三人。

2、乙方承諾,乙方對甲方貸款的清償順序優先於乙方對乙方股東所負的債務,並且不亞於其他債權人的同類債務。

3、除非有可靠、確定的相反證據,甲方有關本金、利息、費用和還款記錄等內容的內部帳務記載,甲方製作或保留的乙方辦理提款、還款、支付利息等業務過程中發生的單據、憑證及甲方催收貸款的記錄、憑證,均構成有效證明本合同項下債權債務關係的確定證據。乙方不能僅因為上述記錄、記載、單據、憑證由甲方單方製作或保留,而提出異議。

4、其它約定:。

第12條聲明條款

乙方已閲讀本合同的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説明。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相應的法律後果已經全部知曉並充分了解。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簽訂地點:

最新民間借貸合同範本(貸款方)

民間借貸標準合同範本

交通銀行借貸合同

民間借貸協議 篇3

借款方: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地 址: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

貸款方: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地 址:______聯繫電話:______

擔保方: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地 址: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

借款方因______需要,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 作為擔保人,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 ______

第二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元整(¥______元)。

第三條 借款利率: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率為______ %。利息每月為______元整(¥______元), 月付息一次。計息______元整(¥______元)

第四條 借款時間和還款期限:

借款時間從______起至 ______止。借款方保證按本合同規定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償還利息______元整;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償還本金______元整, 月利息______元整,共計______元整。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借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______ %計算利息。

第五條 借款方承諾:願以本人名下房產及全部財產作抵押。

第六條 保證條款

l、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3、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等情況。

4、擔保人自願以本人名下財產擔保,履行連帶償還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每月10%利率收取利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每月10%利率收取利息。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要求變更方另補一個月的利息 元作為變更合同補償費用。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各執壹份,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借款方(簽字):______ 時間: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貨款方(簽字):______時間: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擔保方(簽字):______時間: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民間借貸協議 篇4

貸款方:____

借款方:____

一、借款用途

張____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年_月起至__年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民間借貸協議 篇5

出借人(甲方):

身份證編號: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本着平等、真實、自願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貸

第一條借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借貸行為。

第二條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三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以下同)。

第四條借款期限:本借款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1個月(借款依借據上所記載的內容為準)。

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雙方協商確定。

第六條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還款,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出借人。

提前全額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15天的利息。

如部分提前還款或者在三個月內(包括三個月)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30天利息。

第七條提前收回貸款:

出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生計之必需確要提前收回貸款時,應提前15日書面告知借貸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出借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於非法活動;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中任何條款或承諾;

3.借款人或抵押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且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承擔債務;

4.借款人的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為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5.借款人連續兩期未按時償還貸款利息的;

6.借款人的資信狀況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其他約定

第十條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

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

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書面協議達成之前,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中各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本合同的整體效力,締約人都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債權債務的轉讓。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出借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徵得出借人的書面同意

民間借貸協議 篇6

原告:_________________歐__________,男,漢族,19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_縣__________鎮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村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歐__________,男,漢族,19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_縣__________鎮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村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民間借貸糾紛。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

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償還原告借款本金_____萬元及利息(注:_________________利息計算至債務全部清償日止。現暫從20__________年_____月計算至起訴之日即20__________年_____月、按月一分五計息、共_____________元整);

2、由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原、被告雙方系同村村民。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被告因需資金週轉,向原告提出借款。原告出於幫忙之心,拿出自己全部的積蓄_____萬元和向他人借的_____萬元共_____萬元整一起借給被告,被告出具了借條一張。借條載明:_________________借現金_____萬元,借期_____個月,月利息一分五,逾期利息八分。後被告共支付給了原告_____個月的利息。截止同年_____月份,被告分三次償還了原告借款本金_____萬元。此後被告既未向原告支付利息,也未償還借款本金。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清償借款本金及利息,但均未果,被告現在還躲避原告。

原告認為,合法的借貸關係應受法律保護,債務應當清償。被告躲避原告、拒不償還借款的行為不僅違背誠信、構成違約,也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

綜上,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具狀訴至貴院,誠望判如所請。

此致

__________縣人民法院

具狀人(簽字):______________

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民間借貸協議 篇7

今借到(現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小寫)元。借款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利率為月息千分之,利隨本清一次性歸還。如逾期歸還,承擔總額的違約金,同時逾期利息按大豐農村商業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並承擔債權人主張權利的一切費用(含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及其他損失賠償金等)。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配偶:_________________(簽字)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時間:_________________

民間借貸協議 篇8

貸款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借款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保證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本合同個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互利和誠信原則,為明確責任,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

借款方因需要,急需一筆資金,借款人應合法使用,不得從事非法活動。

第二條 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小寫:¥ ),於 年 月 日前交付借款人提供的銀行賬户,開户銀行/賬號。

第三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借款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天,期限最後一天為還款日。實際借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款方向貸款方出具的借款借據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未記載的依照本條)。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 借款擔保

借款方以 抵押,抵押擔保債券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就抵押物優先受償。

第五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款。

3、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證件、證明和其他資料。

4、借款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等事項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

5、貸款方應保證資金來源合法,同時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6、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20%的違約金。

2、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貸款人履行還款義務,應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20%的違約金,同時並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四倍利息支付全部貸款利息。

3、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全部貸款,並向借款人支付全部借款本金10%的違約金。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可解除本合同並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行使此項權力對借款人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借款方將本貸款資金用於非法活動;

2、借款方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被宣告失蹤、死亡且財產管理人或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承擔還款義務;

3、借款方因犯罪或重大經濟糾紛被起訴或借款人的財產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等限制財產權利的行為發生時;

4、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或兩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 貸款方:(簽字)

年 月 日

借款方:(簽字)

年 月 日

保證方:(簽字)

年 月 日

民間借貸協議 篇9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

丙方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具體約定:

① 甲方借給乙方現金人民幣限額不超過壹佰萬元整的借款,具體數額依照乙方出具的借條為準。

② 本合同借款限定乙方只能用於購買原材料、用於生產及給第三方供貨,不得購買設備資產類或挪作他用。

當出現第三條所列情況時,甲方有權處置乙方資產或第三方所欠乙方的貨款。

③ 本合同借款月利率為2%,利息於每月的25號至月底之前以現金人民幣結付。

④ 本協議期限原則上定為叁年,自20__年 月 日起至20__年 月 日至。

如期限內甲乙雙方借貸關係解除,本合同自行失效,如協議到期,乙方未能還清借款,協議期限順延到乙方還清借款方可終止。

⑤ 本合同的擔保方式為個人無限連帶保證反擔保 ⑥ 乙方需提供夫妻雙方的身份證複印峻,結婚證明覆印峻,企業的經營證照複印峻。

⑦ 擔保方需提供身份證複印峻及名下企業的經營證照複印峻。

⑧ 以上提供的複印峻需加蓋公章或本人簽字註明複印峻與原件一致。

⑨ 還款:甲方需用資金時應提前電話或書面告知乙方,便於乙方籌措資金,約定為需用資金肆拾萬以上的需提前60日告知,貳拾萬至肆拾萬之間的需提前40日告知,拾萬元至貳拾萬元之間的需提前30日告知,拾萬元以內的需提前15日告知。

還款時並當期利息一起支付。

⑩ 乙方、丙方承諾當債務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適當時,債權人可以直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條保證條款:

① 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② 保證人保證擔保的範圍: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

2.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③ 保證人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約定下甲乙雙方債務解除。

第三條違約責任: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① 乙方改變借款用途;

②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③ 乙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貸款的行為。

④ 乙、丙方變更營業執照、住址、聯繫方式3日內未通知甲方。

發生違約情況時,甲方有權採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① 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計收罰息和複利;

② 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處分本合同項目下的抵、質押物以清償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③ 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四條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協商解決。

第五條合同簽訂及説明

①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② 本合同簽訂地點:河南省長垣縣甲方辦公室

③ 本協議約定需交由長垣縣司法公證處公證,公證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住址: 乙方住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丙方簽字:  丙方住址:

聯繫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

民間借貸協議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今有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___,雙方約定借款不能另作他用,否則乙方可以提前收回借款並要求支付利息。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

二、借款利息:利息率為□每月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每年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計算。

三、借款期限:甲方向乙方承諾____________個月內歸還借款,借款期限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四、還款日期:甲方向乙方借款到期日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到期後,甲方必須一次性還本付息。到期不付則可按照約定利息繼續計算,並加繳____________%的滯納金。擔保人對本息和滯納金承擔一般連帶責任。

五、乙方因意外事故導致經營或生活發生重大困難,可提前向甲方收回借款,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一方聯繫方式的改變必須毫不遲疑地通知對方,否則自行承擔被聯繫不到的後果。

七、雙方必須親自簽名並按手印,一方為法人則另需法定代表人的簽章。

八、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借款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民間借貸協議 篇11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方: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作為保證人,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貸款為借貸雙方和保證人共同協商的民間貸款;

第二條:本貸款用於借款方的個人經營活動;

第三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萬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為利息,即月利率為%,年利率%;

第五條:借款期限為壹年( 年月日至 年月日),逾期按月利率%計算;

第六條:還款方式為到期本息一次結清。即 年月日借款方一次性還給貸款方本息共計人民幣(大寫)萬元整;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3、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4、保證人擔保有向借貸雙方追償的權利,借貸雙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利息加收罰息。

2、貸款方中途不得收要本息,如違約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相同計算。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

貸款方:(簽字)

電話號碼:

借款方:(簽字)

電話號碼:

保證方:(簽字)

電話號碼:

簽訂日期:

民間借貸協議 篇12

甲方:

乙方:

甲方為緩解資金困難緊急籌措資金以確保正常的經營活動,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友好協商,達成借款協議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

第二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萬元。乙方於年月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銀行賬户,開户銀行/賬號。

第三條 借款利率

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率2%。利息每季結算一次,於季後十日支付,利息支付時間為每季度初10日前,如不支取,本息轉為下季度借款本金。

第四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借款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保證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和期限償還借款。甲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4%計算利息。

第五條 保證條款

1、甲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甲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每月4%利率收取利息。

2、甲方如逾期不還借款,乙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每月4%利率收取利息。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甲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乙方、甲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間借貸協議 篇13

甲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茲因借款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甲方願貸與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於訂立本約之同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不另立據。

二、借貸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屆期未能返還,乙方除照付銀行利息外,並按利三倍加計的違約金給付甲方。

四、本契約書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

五、乙方應覓保證人一名,確保本契約的履行。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利的責任,並拋棄先訴抗辯權。

六、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間借貸協議 篇14

甲方(貸方):_____________

乙方(借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借款協議: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第三條 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 利息以借款本金為基數,按日萬分之_____計算。

2、 利息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 日。

第五條 還款方式

乙方應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返還借款本金,利息部分按第三條約定方式返還。或者

第六條 雙方權利義務

1、 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提供給乙方合同約定的借款數額。

2、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3、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方式返還利息及本金。

第七條 保證條款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提供抵押擔保,如乙方到期不能還款,甲方可直接拍賣該抵押物並就拍賣款項享有優先受償權。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的,按未提供部分的日萬分之____承擔違約責任。

2、 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並可要求乙方支付已使用期間的利息。

3、 乙方逾期返還本息的,按應返還部分的日萬分之____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

民間借貸協議 篇15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間借貸協議 篇16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胯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

第二條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為千分之_______,利隨本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加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民法典》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________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

民間借貸協議 篇17

借款方:

保證方: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

第二條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為千分之,利隨本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

2、還款方式: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加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民法典》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保證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民間借貸協議 篇18

民間借貸

一、民間借貸的範圍界定

關於民間借貸的範圍,《最高人民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徵求意見稿)》第一條規定,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非金融機構法人以及其他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協議。經政府金融主管部門批准設立的融資擔保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典當行、小貸公司、投資諮詢公司、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社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法人及其分支機構,通過擔保、租賃、典當、小額貸款等形式進行貸款業務,引發的糾紛適用本規定。經政府金融主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發放貸款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這代表了目前的主流司法觀點,可以説是目前界定民間借貸的範圍最為權威的觀點。

此外,最高法院副院長奚曉明在全國商事審判會議上的講話中也提到,對“民間借貸”這一概念的範圍,司法部門與行政監管部門的理解並不一致。按照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下發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中的規定,此類案件是指自然人之間的借貸糾紛、自然人與法人之間的借貸糾紛,以及自然人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糾紛。而金融監管部門所掌握的標準是,凡商業銀行金融借貸以外的借款合同糾紛均屬於民間借貸。其中,既包括自然人之間的生活消費性借貸,也包括企業之間的生產經營性借貸。就企業間的借貸而言,既包括具備金融從業資質的小貸公司、典當公司等非銀行機構與企業間的借貸,也包括不具備金融從業資質的企業之間的資金拆借行為。奚曉明院長的講話精神與前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徵求意見稿)》也是契合的。

綜上,民間借貸應指自然人、非金融機構法人及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糾紛。

二、民間借貸中借款事實如何認定

民間借貸具有當事人較少、法律關係簡單、證據單一、一般不涉及第三人等特點,其主要證據就是借據。《民法典》第210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由此可以得出,民間借貸系實踐性合同,自出借人給付借款時生效。

因此,出借人應對其已經履行交付借款的義務承擔舉證責任,具體包括:借款金額、期限、利率以及款項的交付等能夠證明借貸合理發生的事實。借款人則應承擔其已經還款的舉證責任,具體而言是指:出借人在提供借款人簽名或者蓋章的借條、收據等書面文件外,還應當對款項的出借時間、地點、款項來源、用途等具體過程和事由進行説明。

借款人對借據內容的筆跡或者簽字蓋章的真實性提出異議的,雙方當事人可以提供補充證據或者反駁證據。

三、民間借貸行為的合法與非法

根據最高院民一庭的司法觀點,在司法實踐中,下列民間借貸行為無效:

(一)以“標會”等形式向不特定多數人非法集資的。

(二)以向他人出借資金牟利為業的“地下錢莊”,非法投資融資的。

(三)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借貸行為。

下列民間借貸行為則應得到保護:

(一)依照《公司法》等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募集資金的。

(二)為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向特定的自然人進行的臨時性小額借款。

(三)企業非以獲取高額利息為目的,臨時向自然人提供的小額借款。

四、民間借貸合同的效力認定

自然人之間的借貸合同、自然人與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合同一般均認定為有效。如下系民間借貸作無效認定的主要情形: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借貸行為無效

《商業銀行法》第11條規定,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吸收公眾存款等商業銀行業務。該條屬於效力性強制性規定,出借方或者借款方未經金融主管部門依法審批吸收資金,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違反了前述規定而無效。擔保公司超出核准經營的範圍,違規發放借款,亦因違反《商業銀行法》第11條的規定而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覆》規定,下列借貸合同無效:(一)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二)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三)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四)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

根據《典當管理辦法》第26條的規定,典當企業不得從事發放信用貸款的業務,因此,如果典當企業與債務人簽訂典當合同,出借款項未依法設定抵押、質押的,違反前述規定而應認定為無效。

(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借貸行為無效。如因償還賭債、吸毒犯販毒等非法行為簽訂的借貸等,因違反公共利益而無效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借貸行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8條第7款規定,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行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2條第3項規定,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無效。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1條規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係不予保護。對雙方的違法借貸行為,可按照民法典第134條第3款及《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試行))第163條、第164條的規定予以制裁。

無效民間借貸行為的責任承擔。

關於無效民間借貸行為的責任承擔問題,目前的司法實踐中存在兩種觀點:觀點一認為:應按照有關司法解釋規定,判令返還本金,對出資方已經取得或者約定取得的利息應予收繳,對另一方則應處以相當於銀行利息的罰款;觀點二則認為:應當區別情況進行不同處理。對一般的無效借貸,應當只是在認定無效的情況下判令借款方向出借方歸還本金,同時對當事人能夠舉證證明因合同無效而造成的損失,應當按照當事人的過錯決定責任承擔,或者直接按照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的標準,由借款方向出借方支付因佔用資金所產生的法定孳息或者賠償。對於約定的利息無論取得與否均不予追繳,對借用方也不再進行罰款。但對於借款合同無效,同時有損於國家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判斷標準:借款方將借款用於法律所禁止的行為或者目的,並且出借方向借款人出借款項主觀上存在過失),人民法院對貸款方已經取得和尚未取得的約定利息與國家法定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間的利差部分仍然予以追繳。對借款方處以相當於銀行同期借款利息的罰款。筆者同意上述第二種觀點。

五、企業間借貸合同的效力認定

根據的司法觀點,企業間借貸合同的效力認定上,應當區別認定不同借貸行為的性質與效力。對不具備從事金融業務資質,但實際經營放貸業務、以放貸收益作為企業主要利潤來源的,應當認定借款合同無效。在無效後果的處理上,因借貸雙方對此均有過錯,借款人不應當據此獲得額外收益。根據公平原則,借款人在返還借款本金的同時,應當參照當地的同期同類貸款平均利率的標準,同時返還資金佔用期間的利息。

對不具備從事金融業務資質的企業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所進行的臨時性資金拆借行為,如提供資金的一方並非以資金融通為常業,不屬於違反國家金融管制的強制性規定的情形,不應當認定借款合同無效。對偶爾的、以自有資金進行的借貸,在不違背法定利率範圍的情況下亦可以確認其效力。

六、民間借貸的時效何時起算

民間借貸的時效起算點有兩種,第一種是從借貸合同約定的償還本金及利息的期限屆滿之日起開始計算;第二種是在借貸合同沒有約定清償債務的期限的,則應從債權人主張權利時開始計算。

此外,如果借據上沒有註明還款時間的,在債權人沒有要求債務人還款及債務人沒有承諾還款之前,均不受2年訴訟時效的限制。

七、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為成員單位和非成員單位之間辦理委託貸款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的效力認定

委託貸款,係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第28條規定,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可以辦理成員單位之間的委託貸款。由此可見,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可以作為受託人辦理委託貸款業務,但其只能在成員單位之間辦理委託貸款業務。在司法實務中,存在着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為成員單位和非成員單位之間辦理委託貸款的情形,在該種情形下,當事人之間簽訂的貸款協議的效力如何認定,存在爭議。針對這一爭議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在(20__)民二他字第29號《關於原告寧夏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訴被告中國電力財務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第三人寧夏華源冶金實業有限公司、第三人李文勝委託貸款合同糾紛一案請示的答覆》中,作出了肯定其效力的認定。該答覆載明:請示案件主要涉及《委託貸款合同》的效力問題,解決該問題的關鍵取決於受託人是否具有進行委託貸款的資質。根據《民法典》第7條以及《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第2條、第3條、第18條、第28條的規定,財務公司是為企業集團成員單位提供財務管理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財務公司可以辦理成員單位之間的委託貸款及委託投資。財務公司的代表處不得經營業務,只限於從事業務推介、客户服務、債權催收以及信息的收集、反饋等相關工作。請示案件中,在簽訂合同之時,受託人為西北電力集團財務有限公司寧夏業務代表處,用資人寧夏華源冶金實業有限公司並非寧夏電力系統內成員單位。但上述辦法的規定系管理性規定,且儘管業務代理處不具有辦理委託貸款業務的資質,但其民事責任應由其上一級機構承擔,在其上一級機構西北電力集團財務有限公司具有金融業務資質、當事人基於意思自治簽訂合同的情形下,不應否定合同的效力。

八、借款方已構成非法集資類犯罪的情況下,其與自然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效力如何認定

在借款方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或者集資詐騙等罪的情況下,其與自然人訂立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存在爭議。在司法實踐中,有些法院傾向於認定借款合同無效,認為借款人已構成犯罪,合同則當然無效。但是,最高法的傾向性司法觀點認為,在此類借貸合同糾紛中,違反強制性規定的僅為借款人一方,認定合同無效並不有利於相應強制性規定的規範目的的實現,並且認定合同無效反而有利於犯罪的借款人,因此應當認定合同有效。

九、借款利息如何認定

最高法《借貸意見》第6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數)。超過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據此,無論以何種形式表現,借貸本金所有的借期收益和逾期收益,均應當以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的4倍為限。超出部分的金額不予保護。具體而言:

1、借期利息。我國《民法典》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因此,在借款合同未約定利息或約定不明時,出借方不得主張支付利息;借款合同約定應當支付利息的,未約定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按照銀行同期同類貸款肌醇利率計算利息。已償還部分超過4倍利率的,根據債務人的主張,衝抵本金。還款時約定不明的,優先衝抵利息。如有證據證明債權人出示的借據系雙方對前期借款本金和利息進行滾動結算後重新出具,計算複利的,折算後的實際利率超過4倍利率的,超出部分的利息應當衝抵本金。

民間借貸合同被認定為無效後,債務人應當返還債權人借款本金,無過錯的債權人要求債務人賠償資金佔用期間損失的,應參照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確定。

2、逾期利息。預期利率有約定的從約定,超過4倍基準利率的不予保護。逾期利率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區分下列不同情況處理:如果僅約定借期利率未約定逾期利率的,債權人蔘照約定利率或根據人民銀行關於罰息利率的規定,以約定利率上浮30%-50%的利率,主張逾期還款本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不得超過4倍利率;如果既未約定借期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的,債權人蔘照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主張自借款逾期之日起或者自主張權利之日起的利息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違約金。既約定逾期利率又約定違約金的,債權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或者違約金,但均以不超過4倍利率為限;債權人同時主張逾期利息和違約金,折算後的實際利率沒有超過4倍利率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民間借貸協議 篇19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願、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 款 利 率:借款本金的___%,按月收息。

四、借 款 期 限:借款時間自__年__月__日 起至__年_ 月 _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沒有約定就不填)

六、違約責任: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並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

八、其他: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_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3、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過程中所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交由柳州市城中區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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