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車輛抵押借款合同書(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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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車輛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乙方以其所有的車輛,作為借款質押物質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為此,甲乙雙方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借款利息為,從甲方實際交付款項之日起計息至本金結清之日止。
第三條:還款方式乙方按付息,到期還清本金。
第四條:質押物事項;乙方現有牌,車牌號,發動機號,車輛識別號碼:,車輛所有權人。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逾期還款,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及相關費用。乙方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履行支付借款利息2倍的罰息,造成甲方上門催收的每催收一次應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違約金及相關費用,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按日支付借款金額千分之十的滯納金。
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的,甲方有權不通知乙方把該車輛賣掉或委託拍賣公司拍賣該車輛,歸還甲方的本金和利息,以及給甲方造成的相關損失,如該車輛拍賣款不足以償還乙方所欠甲方的本金和利息時,甲方有權向乙方催要所欠本金和利息,乙方自願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六條:此合同一式三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進口車輛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2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_____就甲、乙雙方於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_____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_____賬面價值為_____元,評估值為_________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_____的抵押價值總額為______元。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_____。抵押期間,該抵押_____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_____購置税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_____管理機關辦理抵押_____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_____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_____在抵押期間向當地_____機構投以機動__________,_____受益人為甲方。_____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
抵押_____在抵押期間,其_____到期的,乙方應在_____到期前_____日內到當地_____機構續保,_____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_____,_____費由乙方承擔。
_____項目如下:1、機動_____損失險;2、機動_____強制險;3、機動_____座位險;4、第三者責任險;5、盜搶險;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_____發生_____事故,甲方有權將_____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_____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_____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_____的,乙方應到_____機構辦理_____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_____金額小於抵押_____評估價值的,應補足_____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_____的_____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_____,也不得對抵押_____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_____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_____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_____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_____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_____,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_____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_____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_____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_____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_____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_____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_____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進口車輛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3
甲方;(借款人 )_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 )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抵押車輛品牌: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台
機動車牌照號碼:__________ 車架號碼: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 抵押給甲方,抵押車輛估計價值:幣_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天利息): 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天利息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整。甲方將借款本金以轉賬的形式到乙方指定賬户。
第三條: 借款期限: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違約責任:如果乙方不能按期歸還欠款本息,違約金__________元整,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本合同期滿,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約定,甲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抵押權。
第五條:雙方責任:
1、乙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乙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2、抵押車輛在甲方存放。
3、抵押車輛的保險,由乙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4、在抵押期間,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賠償責任。
5、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甲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乙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甲方認為機動車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乙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隨車手續:由甲方保存。
7、甲方行駛抵押權處理抵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乙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駛抵押權,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户手續。
第六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在乙方還清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後,甲方將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乙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九條:提示條款
乙方已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説明,乙方對本合同搜索頁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十條:備註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進口車輛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4
質押合同
出質人:
住 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經辦人:
電 話:
傳 真:
開户銀行:
賬 號:
質權人:
住 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委託代理人:
經辦人:
電 話:
傳 真:
第一章 總則
為了確保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債務人”)與質權人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出質人同意以其依法所有或有權處分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質權人出質,以擔保主合同債務人按時足額清償其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質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出質人提供的質押擔保。為明確出質人和質權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 被擔保的主債權
第一條 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與主合同項下主債權種類相同,被擔保的主債權幣種和金額分別為:(金額採用大寫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質押擔保的範圍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
1. 主合同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應向質權人償還或支付的債務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及罰息)、複利、手續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執行費用等)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和
2.質權人在本合同項下實現質權的費用以及出質人在本合同項下應向質權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項。
(以上各項合稱為“被擔保債務”)
第三條 質權人用於表明任何被擔保債務或本合同項下任何應付款項的證明,除非有明顯錯誤,應是雙方債權債務關係的最終證據,對出質人具有約束力。
第四章 質物或出質權利
第四條 質物或出質權利的數量、價值等詳細情況由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或出質權利憑證清單》載明(詳見附件一),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質人在此以質權人為第一受益人向質權人出質質物或出質權利,以及現在和將來產生於質物或出質權利上的所有權利、利益和收益,包括但不限於:出質人作為合同一方簽署的與質物或出質權利有關的任何出售或出租合同所產生的任何權利以及因質物或出質權利被扣押或被徵用而使出質人可以得到的賠償的權利。
第五條 質物或出質權利經出質人和質權人雙方一致確認(無法一致確認時,由質權人所認可的有關中介機構評估),在本合同簽字之日的價值為:(寫明幣種,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簽署之日的質押率為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本合同項下質押率應保持在_____%以下,若超過該約定質押率時,質權人隨時有權要求出質人立即提供新的質物或出質權利或質權人可接受的其他有效擔保。
第五章 出質人應提交的文件
第六條 出質人應向質權人提供以下所列的全部文件。該等文件如為複印件,則須經出質人加蓋公章確認為真實完整有效的文本:
1. 出質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有效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的本合同的正本;
2. 出質人的公司章程或批准設立文件和出質人經最新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其他能夠證明出質人合法存續狀態的文件;
3. 出質人的董事會或者有權決定本質押事宜的其他出質人內部機構同意出質人將質物或出質權利質押給質權人的決議;
4. 質物或出質權利的權利憑證及有關資料的原件;
5. 在以動產出質的情況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4款規定的文件之外,出質人還應提供根據本合同第十章的規定取得的所有保險單、保險合約及其他有關單據或相應副本(視情況而定);
6. 在以權利出質的情況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4款規定的文件之外,出質人還應視情況提供以下相應文件:
(1) 經出質人背書記載“質押”字樣的匯票、支票、本票、公司債券原件;
(2) 除公司債券之外的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原件;
(3) 關於出質權利進行登記的所有證明和資料的原件。
7. 在以股權或股票出質的情況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4款規定的文件之外,出質人還應視情況提供以下文件:
(1) 相關公司的公司章程及經最新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複印件;
(2) 相關公司就出質人的出資簽發的出資證明書,以及由註冊會計師就出質人出資出具的驗資報告;
(3) 相關公司經審計的最近年度的財務報表;
(4) 相關公司的其他股東同意出質人將其股權進行質押的決議(股份公司除外);
(5) 依法設立本合同項下的股權質押所需的相關公司的審批機關的批准;
(6) 就本合同項下的股權質押已向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了登記的證明文件;
(7) 依法設立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所需的政府部門的批准;
(8) 當出質的股票佔相關公司股本總額的5%以上時,已將本合同項下設定的擔保向公眾披露的有效證明文件;
8. 在以基金份額出質的情況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4款規定的文件之外,出質人還應視情況提供以下文件:
(1)有權部門出具的出質人享有基金份額的證明文件;
(2)就本合同項下的基金份額質押已向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了登記的證明文件;
(3) 依法設立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所需的政府部門的批准;
(4)基金份額質押需要的其他文件;
9、質權人合理要求出質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六章 出質人的聲明及保證
第七條 出質人在此向質權人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 出質人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成立並有效存續的法人實體/其他組織,具有獨立的民事行為能力,並享有充分的權力、授權及權利以其全部資產承擔民事責任並從事經營活動。
2. 出質人具有充分的權力、授權及權利簽署本合同及進行本合同項下的交易,並已採取或取得所必要的所有法人行為及其他的行動和同意以授權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本合同由出質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有效簽署。
3. 出質人已仔細閲讀並完全理解接受主合同和本合同的內容,出質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願的,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4.出質人向質權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並且以複印件形式提供的文件均與原件相符。
5. 出質人合法擁有質物或出質權利的所有權或處分權,如質物或出質權利屬於依法須經有關方面批准或同意方可出質的財產,出質人保證其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批准或同意。
6.質物或出質權利不存在任何所有權和處分權方面的爭議。除本合同設定的質押外,質物或出質權利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擔保、租賃、託管、共有、其他任何爭議、瑕疵或任何限制,質物或出質權利未被查封、扣押、監管或採取訴訟保全措施。
7.出質人已取得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門的批准和第三方同意,其簽署及履行本合同不違反出質人的法人組成文件/批准文件(如有)及其作為一方當事人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協議。本合同項下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8. 除本合同外,出質人未曾訂立任何其他協議以贈與、轉讓或其他方式處置全部或任何部分質物或出質權利及其中的任何權利或利益,也沒有在質物或出質權利上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其他擔保。
9. 本合同附件一所列有關質物或出質權利的情況是真實和準確無誤的。
10. 出質人已按時支付所有與質物或出質權利有關的應付費用及款項(包括但不僅限於各種税項),並已完全遵守和履行所有與質物或出質權利相關的其他契約及條件。
11. 為確保本合同和質權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強制執行性,出質人已完成或將完成所需的所有登記或備案手續,包括但不限於將質物或出質權利在登記部門進行的登記。
12. 本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對出質人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義務。
13. 目前並不存在任何涉及出質人或質物或出質權利的、並將會對出質人的財務狀況、質物或出質權利的價值或出質人根據本合同履行其義務的能力構成嚴重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
14. 出質人未發生或存在任何違約事件。
15. 質物或出質權利合法存續,且屬於可以出質的範圍。
16. 相關公司是一家依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商獨資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相關公司成立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門的批准均已取得並且完全有效。
出質人的上述聲明和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須始終保持正確無誤,並且出質人將隨時按質權人的要求提供進一步的文件。
第七章 出質人的承諾
第八條 在被擔保的債務全部清償完畢之前,出質人應遵守以下條款的規定:
1. 出質人應遵守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法律和法規,嚴格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的責任和義務,並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證質物或出質權利的所有權/處分權始終合法有效。
2.出質人應向質權人提供有關質物或出質權利的所有有效資料。
3.應質權人的要求,出質人應隨時向質權人報送反映其經營情況和資信情況的財務報告、財務報表或其他資料。
4. 出質人在收到任何政府部門或行政管理部門發出的任何有關質物或出質權利的通知或命令的五個質權人工作日之內,應將該通知或命令的內容告知質權人。
5. 出質人應按期支付與質物或出質權利有關的各種應付税項和費用。
6. 出質人應及時將有關出質人的任何重大事項及可能影響質物或出質權利或其價值的任何事件通知質權人。在質權人認為該等事件導致或可能導致質物或出質權利價值減損時,質權人可要求出質人提供進一步的、質權人認可的擔保(包括但不限於增加新的質物或出質權利或提供其他種類的擔保)。
7.出質人應根據質權人要求定期向質權人報送本合同項下質押標的所對應的基金公司或相關公司的有關財務報表和出質人知悉的一切可能影響質押標的價值的信息。
8. 出質人應立即通知質權人以下任何事件:
(1)任何違約事件的發生;和
(2)任何涉及出質人或質物或出質權利的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
9.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只要被擔保債務尚未全部清償完畢,除非得到質權人的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1) 轉讓或以其他形式處分質物或出質權利或其任何部分;
(2) 對質物或出質權利(除本合同項下所設的質押之外)再行設置或同意設置任何其它質押或擔保權益;
(3) 對質物或出質權利作出任何違反現行法律和法規的任何行為,或進行任何有可能影響或降低質權人在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權益的任何行為。
10. 在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出質人有義務及時通知質權人並採取措施使質權人免受侵害。
11.質物或出質權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性,足以危害質權人權利的,出質人將應質權人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擔保(包括但不限於補足擔保物的價值或提供新的擔保)。
12. 除非質權人另有要求或通知,出質人應繼續行使其在基金公司或相關公司的公司成立合同和章程項下的除分紅以外的全部權利,並盡到作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或股東所應履行的謹慎及誠信義務。
13. 未經質權人事先同意,出質人不得修改或同意修改或同意以其他方式變更相關公司的公司成立合同或章程。
14. 出質人應將其作為相關公司的股東所參與作出的有關相關公司的任何決定或決議通知質權人,並向質權人提交有關決定或決議的複印件。如果出質人擬同意作出的上述有關決議涉及相關公司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利的分配或配股以及相關公司的合併或分立,則出質人應事先取得質權人的書面同意。
15.基金公司或相關公司的現金分紅應支付到出質人在質權人開設的賬户內,除質權人書面同意外,出質人不能支取賬户中的任何款項。質權人可以就上述款項優先受償。
第八章 質物或出質權利的交付、保管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質物或出質權利憑證應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出質人交付質權人。質權人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進行驗收。
第十條 以匯票、支票、本票出質的,出質人必須在票據上背書記載“質押”字樣。
第十一條 以公司債券出質的,出質人必須在債券上背書記載“質押”字樣。
第十二條 本合同項下質物或出質權利以及與質押手續相關的所有有效證明和資料憑證均應由出質人和質權人雙方確認封存後由出質人交予質權人保管。
第九章 質物或出質權利的處分
第十三條 以載明兑現或者提貨日期的票據、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該兑現或者提貨日期先於債務履行期的,質權人可以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兑現、提貨或者與出質人協議將貨物折價或者變賣、拍賣,兑現的資金、將提取的貨物折價或者變賣、拍賣後所得的價款應當按照質權人的要求用於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對於出質的票據,在票據到期時由質權人託收,收回的票款應當按照質權人的要求用於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轉入主合同債務人/出質人在質權人處開立的保證金賬户,或在質權人處開立定期存單繼續提供全額存單質押擔保。如託收有問題時,出質人同意按照質權人的要求無條件地補充提供全額保證金/存單質押,或立即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收回其出質的票據。
第十四條 經出質人與質權人雙方協商同意,出質人可以轉讓出質基金份額或股票,所得的價款應當按照質權人的要求用於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第十五條 經出質人與質權人雙方協商同意,出質人可以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出質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所得的價款應當按照質權人的要求用於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第十六條 在質押期間內,一旦發生本合同第十二章規定的任何違約事件,質權人即有權以其認為合適的方式依法實現本合同項下所設立的質權,包括但不限於直接變賣、拍賣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或出質權利,或與出質人協商將質物或出質權利折價清償被擔保的債務。如果採取變賣或折價方法處分質物或出質權利,變賣價格或折價金額由雙方協商並參照市場價格確定。協商不成的,質權人仍有權採取拍賣、變賣的方式處分質物或出質權利。
第十七條 在質權人依前條規定處分質物或出質權利的過程中,質權人有權依法採取下列行動:
1. 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有權以質權人認為合適的市場價格在適當的時間變賣質物或出質權利,並對出質人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2. 要求出質人償付質權人為行使本合同或法律賦予其的任何權利而支出的必要費用;
質權人有權選擇行使全部或部分上述權利或暫緩行使任何權利,出質人應提供必要的配合措施。
第十八條 一經質權人要求,出質人須協助質權人取得與質權人實現其質權有關的一切必要的批准或同意,並協助質權人辦理其他一切必要的手續。
第十九條 質權人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或出質權利所得的款項,按以下順序處理:
1. 用以支付質權人行使其權力或權利或其處分質物或出質權利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包括質權人為行使其權力或權利而委託任何專業人員或管理人員所產生的費用);
2. 用以支付質權人因處分質物或出質權利而需交納的税款;
3. 用以償還被擔保債務;
4. 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質權人應將餘款交付出質人。
如質權人處分質物或出質權利所得的款項不足以清償被擔保債務,質權人仍有權向主合同債務人追索。
第二十條 質權人依法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時,除因其故意或重大過失外,無需對因行使其權利而給出質人或質物或出質權利帶來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
第十章 質物的保險
第二十一條 在主合同債務人根據主合同首次使用質權人所提供的融資前,出質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併到質權人認可的中國境內的保險公司按質權人要求的險種對質物進行投保,並使之保持完全有效。保險金額應不少於質物的價值。
第二十二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保險單據中均應將質權人列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合同》應經質權人認可,《保險合同》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質權人權益的條款。
第二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的保險單、《保險合同》及其它有關單據或相應副本(視情況而定)應交由質權人執管。
第二十四條 如果出質人延遲或未能辦理上述投保,質權人有權(但無義務)依照上述方式或另行代為投保,出質人須向質權人補償質權人因進行該等投保而發生的所有費用。
第二十五條 在被擔保的債務全部清償之前,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中斷、取消或變更任何關於質物的保險。
第二十六條 在被擔保的債務全部清償之前,出質人應當按時支付有關質物的所有保險費或其他費用,並在保險期滿時,及時續展保險。出質人應當按質權人的要求將其付清保險費的支付憑證複印件提供給質權人。出質人不得以任何作為或不作為損害質權人在保險項下的權益。如果出質人違反本條之規定,質權人有權(但無義務)以其自身的名義或與出質人聯名或以出質人的名義,採取其認為必要的措施,維持該保險的更新和有效,並確認質權人在保險單項下的權益。由此發生的費用應由出質人支付,並構成被擔保債務的一部分。
第二十七條 保險期限不得短於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且必須長於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後 。在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期限屆滿時,出質人和質權人雙方如就質押期限的延長達成一致時,出質人須依質權人要求對質物的保險期限做相應延長。
第十一章 擔保的性質和效力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是一項持續的擔保並且具有完全的效力直至被擔保的債務得到全部清償為止。本合同的效力不受出質人或其他任何人的清算、合併、分立、重組、破產或是其他形式的組織機構的改變或是對被擔保債務所做的任何其他安排的影響。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所設立的擔保獨立於質權人為被擔保的債務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擔保。質權人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前無需首先執行其持有的任何其他擔保,也無需首先採取其他救濟措施。
第十二章 違約事件
第三十條 下述每一事件及事項均構成出質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事件:
1. 主合同債務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解散、破產;
2. 主合同約定的履行債務期限已到,主合同債務人未依約歸還主合同項下債務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3. 主合同債務人與第三人發生訴訟,法院裁決主合同債務人敗訴,導致主合同債務人存在無力向抵押權人償付債務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可能性;
4. 出現使質權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權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他情況;
5. 發生主合同項下規定的任何其他違約事件;
6. 出質人擅自向其他方轉讓、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物或出質權利,或對質物或出質權利的任何部分的權益設定或試圖設定任何擔保權益,或有任何第三方就質物或出質權利主張任何權利;
7. 出質人在本合同項下所作的陳述、保證或承諾被確認為是不正確的或不真實的,並會影響質權人的權益;
8. 無論是否已被給付任何補償,質物或出質權利或其重要部分被沒收、徵用或被強行購買或取得;
9. 被擔保的債務的任何部分由於任何原因不再充分合法有效,或由於任何原因而被終止或受到限制;
10. 出質人中止或停止營業或進入破產、清算、歇業或其他類似程序,或出質人被申請破產、清算或被主管部門決定其停業或暫停營業;
11. 發生了針對出質人或質物或出質權利的重大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
12. 質物或出質權利的價值實質性減少而出質人未能按質權人要求重新設定或增加質物或出質權利或增加其他擔保;
13. 基金公司或相關公司中止或停止營業或進入破產、清算、歇業或其他類似程序,或基金公司或相關公司被申請破產、清算或被主管部門決定其停業或暫停營業。
14. 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擅自修改或同意修改相關公司的公司成立合同或章程。
15. 出質人違反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或發生質權人認為將會嚴重不利地影響其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的其他事件。
第三十一條 上述違約事件發生後,質權人有權:
1. 行使其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所享有的違約救濟措施;
2. 根據本合同第九章的規定,以其認為合適的方式依法實現本合同項下所設立的質權。
3. 行使其就被擔保債務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擔保權益。
第十三章 質押登記
第三十二條 出質人以權利出質時,在本合同簽訂後十個質權人工作日內,由出質人會同質權人到質押登記部門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由質押登記部門出具的有關該項質押登記的證明文件應交由質權人執管。
第十四章 税和其他扣減
第三十三條 出質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所有款項應全額支付,不得作任何性質的衝抵、扣減或預提,亦不得附帶任何條件。如果任何法律要求出質人對其支付給質權人的任何款項進行扣減或預提,則出質人應向質權人支付一筆另外的款項,以保證質權人收到的金額相等於在不作此類扣減或預提時所應收到的款項。如果出質人是因税務上的原因而作出了上述扣減或預提,出質人應將完税憑證的複印件遞交給質權人。
第十五章 費用和補償
第三十四條 出質人作為委託人的,應按照“誰委託、誰付費”的原則承擔因簽訂、執行本合同所需的費用支出,包括公證、登記、保險等費用。
質權人為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權利所發生的費用(包括律師服務、鑑定、估價、登記、保管、訴訟的費用及其他所有實際開支)由出質人承擔。
第十六章 其他
第三十五條 未經質權人事先同意,出質人不得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
第三十六條 無需事先徵得出質人的同意,質權人可將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轉讓予任何第三人,本合同項下的質權同時轉讓給第三人,出質人應當為此完成相應的變更手續。
第三十七條 在本合同生效後,出質人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三十八條 出質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權但合法佔有的動產出質的,不知出質人無處分權的質權人行使質權後,因此給動產所有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質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九條 出質人將其金錢以特户、封金、保證金等形式特定化後,移交質權人佔有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質權人可以以該金錢優先受償。
第四十條 出質人未按質押合同約定的時間移交質物的,質權人可以宣佈主合同提前到期,並有權要求主合同債務人償還全部應付款項。因此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出質人應當根據其過錯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一條 因不可歸責於質權人的事由而喪失對質物的佔有,質權人可以向不當佔有人請求停止侵害、恢復原狀、返還質物。出質人對此應予以協助。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中約定的質物與實際交付的財產不一致的,以實際交付佔有的財產為準。
第四十三條 質物有隱蔽瑕疵造成質權人其他財產損害的,應由出質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四條 質權的效力及於質物或出質權利的從物及孳息。
第四十五條 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為擔保自己的債務,經出質人同意,可以以其所佔有的質物為第三人設定質權。
第四十六條 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的,質權人可以繼續佔有質物,並以質物的全部行使權利。債務人清償債務或出質人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後,質權人應當返還質物。
第四十七條 質權人給予出質人任何寬限、優惠或延緩,均不影響、損壞或限制質權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利;並不應被視為質權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和權益的放棄,也不影響出質人在本合同項下承擔的任何責任和義務。
第四十八條 如果在任何時候,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方面是或變得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執行,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執行性不受任何影響或減損。
第四十九條 在質物滅失、毀損或者被徵用的情況下,質權人可以就該質物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優先受償。
質物滅失、毀損或者被徵用的情況下,質權所擔保的債權未屆清償期的,質權人可以就該質物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優先受償或者對上述款項進行提存。出質人拒絕償還或提存的,質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對保險金、賠償金或補償金等採取保全措施。
第五十條 本合同雙方互相發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要求,應以書面方式作出,發送至本合同首頁列出的有關方的地址或傳真。任何一方如變更其地址或傳真,需及時通知對方。
雙方之間的文件往來,如以專人送遞,在交付後即被視為送達;如以掛號信方式發送的,在掛號信寄出後三天即被視為送達;如以傳真發送,在發出時即被視為送達。
第十七章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事項適用中國法律,並按照中國法律進行解釋。
第五十二條 出質人和質權人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在質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八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自出質人和質權人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質權自質物或出質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時設立,法律要求登記的,質權自質押登記部門辦理質押登記時設立。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變更或解除時,應經出質人和質權人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五十五條 在主合同債務人或出質人向質權人償還全部被擔保債務並已全部履行其在本合同及其他有關的文件項下的責任和義務後的____個質權人工作日之內,質權人應:
□ 向出質人返還質物或出質權利憑證;
□ 協助出質人辦理質押的解除或註銷手續,因此而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應由主合同債務人或出質人支付。
第十九章 附件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出質人和質權人雙方可另行約定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十七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一.《質物或出質權利憑證清單》;
二.
第二十章 附則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出質人持________份,質權人持________份,質押登記部門存留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五十九條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由出質人和質權人於_______簽訂。
第六十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同意對本合同進行公證,承諾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當主合同債務人、出質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債務或出現法律法規規定、本合同約定的質權人實現債權、質權的情形時,質權人有權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請強制執行。主合同債務人、出質人對質權人根據本合同提出的強制執行申請沒有任何異議。(本條為可選條款,雙方當事人選擇在本合同中【 】。1、適用;2、不適用。)
第六十一條 第十章質物的保險為可選章節,雙方當事人選擇在本合同中【 】。1、適用;2、不適用。
第六十二條 本合同中提及的“相關公司”指與質物或出質權利有關的公司,包括但不限於股票、股份質押時的關聯公司。
(本頁為合同雙方簽署頁,無正文)
出質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質權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附件一
質物或出質權利憑證清單
序號名稱質物數量/出質權利憑證份數/出質股份數額/基金份額質物權屬證明/出質權利憑證名稱、編號單價總價
確認送達地址承諾函
本人/本單位承諾一旦雙方因本合同/本協議發生糾紛,同意選擇以下第【 】種送達方式所列地址作為司法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更時,應書面通知銀行方,未書面告知的,視為司法送達地址未作變更。
【1】 書面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電子送達地址(可選擇填寫):
傳 真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微 信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諾人:
時 間:
進口車輛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5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出借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為抵(質)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借款事項
第一條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元,大寫。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個月。
第二條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本合同簽訂且借款及抵(質)押手續辦妥後的 天內,乙方將借款本金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指定賬户。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金,乙方指定的收款賬户為: 。
第三條借款利息及其他費用的支付
1、借款月利率為 ,月利息為: 元,首月利息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立即向乙方支付,次月利息甲方應在首月借期滿後的次日付清。
2、管理費為借款本金的為 元,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立即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3、停車費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立即向乙方支付,次月停車費甲方應在首月借款期滿後的次日付清。
4、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應提前2個工作日告知,已收利息、管理費、停車費等乙方不做相應減免(包括未收的所有費用)。
第四條借款續借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就本合同約定之借款可續借,(第二個月續借月利率為 ,管理費為借款本金的,收取 元停車費),如第三個月再續借,乙方將先收回20%本金,利息仍按首月借款總金額以月息收取,管理費的收取為借款本金的 ,停車費為每月元。
2、本金收回為借款期滿的當日。
第二項抵(質)押事項
第五條抵(質)押物情況:
1、汽車種類及牌號:
2、車架號:
3、發動機號:
第六條抵(質)押物的擔保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逾期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和實現質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支出的訴訟費、保全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費、調查費、各種中介費等費用。)
第七條抵(質)押物的保管
1、抵(質)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質)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但乙方應保證該車輛在被抵(質)押期間,無任何新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甲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的同時,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約定的抵(質)押車輛。
3、甲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的同時連同與抵(質)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購車發票、購置税發票、保險單據、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交由乙方保管,否則乙方有權不發放借款。
第八條抵(質)押物的處置
1、抵(質)押期間,甲方不得對抵(質)押車輛做出的任何形式的處置(包括但不限於再抵押、質押、租賃、擔保、買賣等)。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逾期超過5天的或出現本合同第九條約定之情形的,乙方則可以行使質權,以變賣抵(質)押物以衝抵債權,甲方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應簽署《逾期變賣委託書》、《車輛買賣過户委託書》。
第九條抵(質)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並行使質權,處置抵(質)押物,並可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條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支付利息或還款義務超過5日的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5、借款人捲入或將捲入重大(案件標的超過五萬元的)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信地址、聯繫電話等事項未在3日內及時通知的;
7、借款人隱瞞抵(質)車輛共有人或其他權利人的;
8、借款人隱瞞抵(質)車輛上的其他影響乙方行使抵(質)權的障礙的;
9、借款人解散或進入破產清算程序的;
10、借款人將借款用於違法用途的;
11、借款人擅自轉讓質物的;
12、借款人以質物再設定擔保物權的;
第十條甲方保證:
1、一旦發生符合乙方可行使質權的法定或約定情形時,甲方應無條件、無償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户手續。
2、甲方是合法的獨立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民事責任;
3、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准及授權(包括配偶),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4、甲方對所質押的車輛擁有全部、有效、無爭議、獨立的所有權或處置權,如抵(質)押車輛為共有的,其將抵(質)押車輛應已獲得其他共有人(包括配偶)的必要的同意和批准,並告知乙方此車輛共有人詳實情況;
5、甲方向乙方所提供該車輛的全部證件、憑證、票據、資料等均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6、甲方所抵(質)押的車輛,在此前未向第三人設置抵(質)押或向第三人承諾不就該車輛設置抵(質)押,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甲方承諾和確認抵(質)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在抵(質)押前未將該抵(質)押物轉讓、抵押、質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質)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自願承擔合同詐騙的全部法律責任。
7、甲方所抵(質)押的車輛,在此前未發生任何交通肇事及其他違法行為牽涉,非盜搶車輛或限制流通轉讓的車輛;
8、甲方車輛抵(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所抵(質)押的車輛贈與、轉讓、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給第三人,如經乙方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等價款,應優先用於償還本合同下的借款本息以其他一切有關費用和款項。
9、甲方所抵(質)押的車輛的價值非因乙方原因明顯減少的,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抵(質)物。
違反上述保證義務而產生的所有法律責任及由此導致乙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均甲方承擔。
第三項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
第十一條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借款本金或全額支付借款利息,則從逾期之日起,加收借款總金額1%/天的逾期還款違約金。
第十二條本合同簽訂後,若甲方反悔不做抵(質)押借款的,乙方將收取違約金1000元。
第十三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即視為違約,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應向對方支付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除上條約定之違約金外,違約方還應承擔對方實際支出的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拍賣費、律師費、調查費、各種中介費等費用。
第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項其他
第十六條本合同及其附件經各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本合同共3頁,一式 份,每一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傳真件、掃描件無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八條本合同為各方真實意思表,各方對本合同之條款均已理解無誤。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進口車輛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6
訂立合同雙方: 抵押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_。
3.價值:__________。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並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後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後的財產過户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並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賬户,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___銀行______分行______賬户,即乙方指定的賬户。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後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
第四條
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
二:繳納抵押物的税金。 第
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税金
進口車輛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7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抵押車輛品牌:型號:數量:台
機動車牌照號碼:車架號碼:發動機號:抵押給甲方,抵押車輛估計價值:人民幣元。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元整,(天利息):人民幣元整,(天利息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三條:借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違約責任:如果乙方不能按期歸還欠款本息,違約金元整,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四條:本合同期滿,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約定,甲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抵押權。
第五條:雙方責任:
1、乙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乙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2、抵押車輛在甲方存放。
3、抵押車輛的保險,由乙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4、在抵押期間,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賠償責任。
5、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甲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乙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甲方認為機動車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乙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隨車手續:由甲方保存。
7、甲方行駛抵押權處理抵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乙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駛抵押權,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户手續。
第六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在乙方還清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後,甲方將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乙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九條:提示條款
乙方已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説明,乙方對本合同搜索頁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進口車輛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8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
地址: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議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抵押車輛品牌:型號數量台機動車牌照號碼車架號碼發動機號抵押給乙方.抵押車輛評估價值:元小寫(元)
第二條.借款金額:元,月利率為%於每月號收取借款利息人民幣元。
第三條.經雙方同意,甲方將借款本金和除首月利息餘額打入乙方在開的賬户中,賬户號為:
第四條.借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借款不足三十天的按三十天計息,超過三十天的按借款實際期限計息。
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約定,乙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駛抵押權。
第五條.抵押的範圍包括:
《機動車抵押借合同書》項下的借款本息與綜合服務: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抵押登記費,律師費,訴訟費,申請執行費,拍賣或變賣費等),罰息,以及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第六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物質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2.抵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3.抵押車輛在乙方封存。
4.在抵押期間,乙方須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車輛。若是由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
損壞,不可抗力的原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壞,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5.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乙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計,甲方
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計後,乙方認為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甲方必須提前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隨車手續:由乙方保存。
7.乙方行使抵押權處理抵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甲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乙方行使抵押權,甲方無條件,償還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户手續。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執,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十條.提示條款
甲方已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説明,甲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年月日
進口車輛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抵押車輛品牌:____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___台 機動車牌照號碼:______________車架號碼: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 。抵押車輛評估價值: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條、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約定,乙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抵押權。
第五條、抵押的範圍包括:
《機動車輛抵押借款合同書》項下的借款本息與綜合服務費;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抵押登記費、律師費、訴訟費、申請執行費、拍賣或變賣費等)、罰息、以及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第六條、雙方責任:
1、 甲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2、 抵押車輛在乙方封存。
3、 抵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4、 在抵押期間,乙方須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車輛。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5、 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乙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甲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乙方認為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甲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 隨車手續:由乙方保存。
7、 乙方行使抵押權處理抵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甲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乙方行使抵押權,甲方無條件、無償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户手續。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十條、提示條款
甲方已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説明,甲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進口車輛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10
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__擔保中心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事項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為___元,評估值為___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___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3.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税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 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4.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4.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4.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5.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十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1機動車輛損失險;2機動車輛強制險;3機動車輛座位險;4第三者責任險;5盜搶險;6自燃險。
5.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5.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5.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5.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5.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5.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5.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5.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5.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三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通知
9.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9.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的條款説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進口車輛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11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一、雙方就借款事項達成一致,約定如下: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人民幣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
進口車輛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12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二十二條明確規定機動車所有人將機動車作為抵押物抵押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抵押登記。以下是關於機動車輛抵押借款合同範本五篇,歡迎閲讀參考!
關於機動車輛抵押借款合同範本
(一)
甲方(貸款人、抵押權人):
法定代表人:
聯繫地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方、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借款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借款金額
借款本金數額: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第二條 借款期限與還款
1、借款期限: 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實際放款日順延。實際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記載日期為準)。
2、借款期限屆滿前,經雙方同意可以辦理展期,展期期限和借款利率以《補充協議》約定為準。展期前,乙方須先行結清當期利息。雙方確認:依本合同所設定的擔保物權及於展期的債務。
3、乙方應於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15時前償還全部借款本金、付清利息。 特別約定: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累計達到____日的,甲
方有權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應於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時前償還全部借款本金、付清利息,並支付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還款; 但利息仍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給付。
第三條 借款利息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
借款月利率為 ,月利息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
2、乙方須於實際放款日當日內支付
第一個月的利息;此後,於每個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支付下一個月的借款利息。
第四條 抵押標的
抵押機動車的品牌、型號、數量、車輛牌照號碼、發動機號碼、車架號碼等詳見附件1:抵押機動車清單。
抵押機動車暫估價值總計:人民幣(大寫) 萬元。
第五條 抵押擔保範圍及期限
1、擔保範圍:乙方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包括展期協議)約定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訴訟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公證費、公告費、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户費、處分擔保物所需其他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
上述債務在本合同中已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按照有關單位出具的收款憑證所記載的金額確定。
2、擔保期限:抵押權設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債權獲得清償之日止。
第六條 抵押登記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負責辦理機動車抵押登記手續,其他各方當事人應盡配合義務。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登記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賠償損失(賠償金額為一個月的利息)。
第七條 放款
滿足下列各項條件後,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簽署本合同。
2、機動車抵押登記手續已辦理完畢,且甲方已收到抵押權利證明原件。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關於同意本次借款和抵押的決議。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款項。
第八條 抵押機動車的權利限制
1、抵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機動車,或做出任何不利於甲方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改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出借、出租、抵償債務、分割等);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如乙方確需轉讓抵押機動車的,應經甲方事先同意,且另行提供等值擔保。甲方在取得擔保後,指派工作人員辦理撤銷抵押手續。
2、如甲方要求乙方為抵押機動車辦理保險的,乙方應無條件投保並承擔保險費用(甲方為
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間,抵押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徵收等,抵押權及於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甲方有權要求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3、抵押期間如抵押財產價值顯著減少(抵押機動車的市場價值減至合同暫估價值的80%及以下)的,或
第三方就抵押機動車與乙方發生權屬爭議的,或
第三方就抵押機動車申請保全或強制執行的,或乙方申請或被申請破產、合併、被兼併、分立、解散、清算、改制、歇業、停業整頓、被關閉、被吊銷營業執照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另行提供擔保。
4、抵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該抵押機動車上另行設定抵押權等其他擔保或權利限制,也不得以該機動車進行出資、合夥或聯營。
5、抵押權存續期間,乙方應按機動車登記用途合理使用抵押車輛,並盡維修、保養義務。
第九條 乙方的保證與承諾
1、乙方保證對抵押的機動車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與處分權,乙方簽訂、履行本合同已經依法履行了相關法律手續、取得了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的同意。
2、各方簽署本合同時,該抵押機動車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或抵押權實現的其他爭議(包括、但不限於:存在抵押、留臵、已出售、出租、借用、託管、繼承、遺贈、贈與、被查封、行政限制、存在權屬爭議、涉及該機動車的訴訟、仲裁、行政處罰、或機動車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隱患,乙方已與
第三方簽訂抵押機動車轉讓合同等)。
3、乙方及時交納抵押期間機動車的交強險、商業保險等費用,依法按時檢驗機動車。
第十條 抵押權的行使
1、雙方特別約定:如發生下列任一情況的,甲方有權宣佈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前到期:
(1)乙方違反其本合同
第八條、
第九條約定義務的。
(2)乙方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或發生可能造成抵押機動車毀損、滅失、價值下降的 ,或抵押機動車發生權屬爭議的,或抵押機動車上存在其他擔保或優先權利的,或抵押機動車被查封、扣押、監管的。
(3)在發生影響或可能影響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的情況後,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擔保或採取其他補償措施的;或乙方在收到相關付費通知後未按通知規定的時間付費的,或乙方未履行支付有關抵押機動車的相關費用或未履行有關抵押機動車的相關義務,導致甲方的抵押權可能遭到損害的。
(4)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累計達到____日的。
2、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15時前,或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時前,乙方應當結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否則,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
3、甲方可通過自行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拍賣、變賣等方式實現抵押權。如甲方自行拍賣抵押機動車的,甲方有權自行選定評估及拍賣機構。
4、擔保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全部債權數額的部分歸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清償。各方同意:相關評估、拍賣等手續均委託甲方辦理。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餘額(含未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每日1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借款利息仍應按照合同約定繼續支付,直到結清全部款項為止(包括但不限於甲方行使抵押權期間、訴訟期間、執行期間等)。
2、乙方未在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屆滿前償還全部借款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餘額(含未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每日1.5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借款利息仍應按照合同約定繼續支付,直到結清全部款項為止(包括但不限於甲方行使抵押權期間、訴訟期間、執行期間等)。
3、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八條、
第九條約定義務,或由於非可歸責於甲方的原因而致抵押權未能有效設定、喪失或部分喪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擔保及採取其他補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償本息,並另向甲方支付借款總額20%的違約金。在上述本息及違約金未獲清償期間,按總額的日千分之三計息。
4、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可以同時適用;如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十二條 特別約定
1、本合同所約定的抵押擔保條款獨立於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如上述合同或其中的其他條款無效、部分無效、被撤銷、解除、不成立、不生效時,本合同約定的抵押擔保仍然有效,作為乙方履行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義務的擔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乙方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3、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評估、拍賣、公證、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全部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有的本合同約定的抵押財產以外的財產申請執行以實現本合同項下債權,且不以放棄本合同所約定的抵押權或必須先行使該抵押權為前提條件。
5、如
第三方為乙方向甲方另行提供其他擔保(包括物的擔保、保證等)的,甲方有權同時就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
第三方提供的擔保物實現債權,並有權同時要求
第三方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1、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協商不成的,須向甲方住所地( 市 區號)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如各方同意辦理公證手續,由公證機關依法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則甲方有權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行使債權、實現抵押權),乙方放棄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辯權。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於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終止
本合同於甲方全部債權獲得清償後終止;相關方在合同終止後____日內辦理機動車抵
押注銷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的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未涉及的內容,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2、乙方等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證、承諾、擔保等對補充協議仍然有效。
第十七條 通知
各方當事人確認本合同首頁所列的聯絡方式準確、有效,各方當事人在收到書面變更通知前,通過上述聯繫方式所發出的通知等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八條 充分磋商與修改補充
1、各方確認: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系各方當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後共同擬定,各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理解和接受。
2、各方對本合同內容進一步修改、補充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機動車輛抵押借款合同範本
(二)
甲方;(出借人 )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抵押人 )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抵押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 台機動車牌照號碼: 車架號碼: 發動機號: 抵押給甲方,抵押車輛估計價值: 人民幣。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小寫) 元整, (人民幣大寫) 元整。
第三條: 借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違約責任:如果乙方不能按期歸還欠款本息,違約金 元整,人民幣大寫 元整。
第四條:本合同期滿,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約定,甲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抵押權。
第五條:雙方責任:
1、乙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乙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2、抵押車輛在甲方存放。
3、抵押車輛的保險,由乙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4、在抵押期間,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賠償責任。
5、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甲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乙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甲方認為機動車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乙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隨車手續:由甲方保存。
7、甲方行駛抵押權處理抵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乙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駛抵押權,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户手續。
第六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在乙方還清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後,甲方將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乙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九條:提示條款
乙方已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説明,乙方對本合同搜索頁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十條:、備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機動車輛抵押借款合同範本
(三)
甲方: 身份正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抵押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 台 機動車牌照號碼: 車架號碼: 發動機號: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 元整 。抵押車輛評估價值:人民幣 元。
第三條、借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條、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約定,乙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抵押權。
第五條、抵押的範圍包括: 《機動車輛抵押借款合同書》項下的借款本息與綜合服務費;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抵押登記費、律師費、訴訟費、申請執行費、拍賣或變賣費等)、罰息、以及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第六條、雙方責任:
1、 甲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2、 抵押車輛在乙方封存。
3、 抵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4、 在抵押期間,乙方須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車輛。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5、 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乙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甲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乙方認為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甲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 隨車手續:由乙方保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機動車輛抵押借款合同範本
(四)
甲方(抵押權人): 乙方(抵押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住址: 住址:
甲乙雙方以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將現有車輛自願抵押給甲方,車輛品牌 型號 車輛架號 發動機號 抵押車輛估價人民幣 元。
二、乙方借款人民幣 元,所藉資金用於經營需要,借款用期月日止。所藉資金的利息為上打息。當乙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還借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時,乙方可以向甲方協商,如果甲方同意可重新簽定合同,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將無條件還本息。。
三、如果合同期滿,乙方不能按時歸還借款本息,乙方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和行使抵押權。如果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出售抵押車輛,並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出售車輛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債務時,
甲方有權另行追索,乙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使抵押權,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户手續。
四、乙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車輛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乙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五、抵押車輛在甲方存放,乙方應將隨車手續,原始單證,票據交由甲方保存,管理費用由甲方承擔。在抵押期間甲方不能使用該車輛,如果有人為損壞,經雙方協商賠償或維修,在抵押期間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賠償責任。
六、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甲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乙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甲方認為機動車不足以擔保其債務時,乙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七、本合同在乙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綜合費用後,甲方將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返還乙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機動車輛抵押借款合同範本
(五)
甲方(借款人、質押人):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貸款人、質押權人):
身份證號:
地址: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質押借款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一、質押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 台
車架號碼分別是:發動機號碼分別是:機動車所有人: 機動車輛照號碼分別是:,實際行駛里程 公里,外觀內置情況:
二、借款金額: 人民幣萬元整。質押車輛評估價值: 人民幣萬元整。
三、借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借款費用:月利率: %。月綜合費率: %。 合計: %。
五、本合同約定:
甲方按月交納和綜合費用,即每____月____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當月綜合費用。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約定,乙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質押權。
六、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
《機動車輛質押借款合同書》項下的借款本息與綜合服務費;實現債權和質押權的費用(包括質押登記費、律師費、訴訟費、申請執行費、拍賣或變賣費等)、罰息、以及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七、甲方保證對質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
八、雙方責任:
1、質押車輛在乙方封存。在借款期限內,乙方負責該車的安全並不得轉讓、出租、出售、拆動、損壞。
2、質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3、在質押期間,乙方須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車輛和票證資料。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4、機動車質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乙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計,甲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計後,乙方認為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甲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5、本合同項下借款,自貸款人放款之日起計算利息和綜合費用。
6、本合同所約定的利率和綜合費用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借款人必須按時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直至借款人清償債務為止。
7、超期付息費還本金,每日按借款金額的15增收違約金。
8、隨車手續,由乙方保存。
9、乙方行駛質押權處理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的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十、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不接受書面形式之外的任何變更。
十
一、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捺印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二、提示條款:
甲方已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因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説明,甲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進口車輛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13
甲方;(借款人 )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抵押人 )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抵押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 台
機動車牌照號碼:
車架號碼:
發動機號:
抵押給甲方,抵押車輛估計價值: 元。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 元整,(天利息): 人民幣 元整,(天利息人民幣大寫) 元整。甲方將借款本金以轉賬的形式到乙方指定賬户。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違約責任:如果乙方不能按期歸還欠款本息,違約金 元整,人民幣大寫 元整。
第四條:本合同期滿,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約定,甲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抵押權。
第五條:雙方責任:
1、乙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乙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2、抵押車輛在甲方存放。
3、抵押車輛的保險,由乙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4、在抵押期間,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賠償責任。
5、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甲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乙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甲方認為機動車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乙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隨車手續:由甲方保存。
7、甲方行駛抵押權處理抵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乙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駛抵押權,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户手續。
第六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在乙方還清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後,甲方將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乙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九條:提示條款
乙方已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説明,乙方對本合同搜索頁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十條:備註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進口車輛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車質第____號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當户(借款人_________)/甲方與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___的《車輛典當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所有或享有處分權的車輛質押給乙方,為其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設定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質物
1.1甲方自願以本(單位/人)品牌為________________,車輛號牌為_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_______的車輛(以下簡稱該車輛)作為質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車輛為主合同項下債權之抵押擔保。
1.2“該車輛”質物清單見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擔保的債權範圍
2.1當金(¥:_________________)及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户税費等)。
2.2續當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及續當期限屆滿後(含絕當後)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户税費等)。無論續當是加重當户息、費率負擔還是減輕當户息、費率負擔的,均屬於擔保範圍。當户不續當的,典當期限屆滿後(含絕當後)所產生的息、費均屬於當物的擔保範圍。
2.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續當時將甲方拖欠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轉入續當後的本金的,該等部分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亦屬於當物的擔保範圍。
第三條質權的存續期限
質權的存續期間為甲方全部償還乙方《車輛典當借款合同》項下全部債權為止。
第四條質押登記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二日內辦妥質物登記手續,質物有關登記文件的正、副本由乙方保存。
第五條質物的佔管
5.1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佔有和保管。
5.2甲方應將有關質物所有權證書或使用權證明文件的原件交乙方保管。
第六條保險
6.1質權存續期間,甲方應根據有關法律及乙方指定的險種、投保期限、投保金額辦理質物的財產保險,並以乙方為第一受益人;如質物已保險,應將第一受益人批註或變更為乙方。保險金額不低於主合同借款本息,保險期至少應長於借款合同履行期間三個月;如保險期限屆滿,甲方未償清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等的,甲方應對保險期作相應延長。
6.2在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等償清之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甲方中斷或撤銷保險,乙方有權續保或代為投保,其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對乙方因保險中斷或被撤銷而蒙受的一切損失負全部責任。
6.3保險單正本及保險權益轉讓書應由乙方保管。
6.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質物如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應當全額支付到乙方指定賬户________________上,作為乙方債權的保證金擔保。
第七條質權的行使
7.1絕當發生以及出現主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的,乙方有權行使質權。
7.2乙方在行使質權時,有權自行決定以拍賣、變賣方式處置質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7.3乙方依據本合同第7.1條以及主合同約定方式處分質物時,甲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八條特別約定
質權存續期間,質物有損毀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賣或變賣質物,並與甲方協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九條處置抵押財產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清償:
9.1乙方代墊的費用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户費等)。
9.2當金息、費、違約金、賠償金。
9.3當金本金。
第十條通知與通訊
10.1甲方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
10.2乙方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
10.3任何一方變更聯繫方式、通訊地址、電子郵箱,必須在變更後三日內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向上述通訊地址、電子郵箱,郵寄、發送文件等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管轄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解決則可以向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12.1________________
12.2________________
12.3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合同效力及費用承擔
13.1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13.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3.3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見證、登記、過户、税費、保管、年檢、維修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13.4本合同未盡事宜,以《車輛典當借款合同》的內容為準。
第十四條聲明條款
甲方已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説明。甲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充分理解。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質押財產證件資料清單
質押財產證件資料清單
一、質押財產證件
1、車輛購置原始發票;
2、車輛購置税證;
3、車輛行駛證
;4、機動車登記證書;
5、車輛保險單(正本);
6、養路費證;7、車船税證;
8、車輛鑰匙。
二、出質人資料
1、營業執照及複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
3、税務登記證;
4、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
5、單位對經辦人的委託書;
6、身份證複印件;
7、户口薄原件及複印件;
8、結婚證或單身證明;
9、共有人同意質押典當的書面證明。
甲方和財產共有人保證以上“質押物清單”中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有效,同意質押並簽字確認。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進口車輛抵押借款合同書 篇15
甲方: (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 地址: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議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抵押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 台機動車牌照號碼 車架號碼 發動機號 抵押給乙方.抵押車輛評估價值: 元( 元)
第二條.借款金額: 元,月利率為 %於每月 號收取借款利息人民幣 元。
第三條.經雙方同意,甲方將借款本金和除首月利息餘額打入乙方在 開的賬户中,賬户號為:
第四條.借款期限:__日至__日。借款不足三十天的 按三十天計息,超過三十天的按借款實際期限計息。
第五條.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約定,乙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甲方最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駛抵押權。
第五條.抵押的範圍包括: 《機動車抵押借合同書》項下的借款本息與綜合服務: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抵押登記費,律師費,訴訟費,申請執行費,拍賣或變賣費等),罰息,以及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第六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物質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2抵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3抵押車輛在乙方封存。 4在抵押期間,乙方須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車輛。若是由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的原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壞,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5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乙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計,甲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計後,乙方認為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甲方必須提前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隨車手續:由乙方保存。 7乙方行使抵押權處理抵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甲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乙方行使抵押權,甲方無條件,償還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户手續。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執,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十條.提示條款 甲方已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説明,甲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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