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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通用15篇)

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通用15篇)

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 篇1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借款學生)

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通用15篇)

貸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經辦銀行)

介紹人(丙方):_______________ (學校機構)

甲方經丙方向乙方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為維護各方利益,明確責任,恪守信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和乙方或其上級機構與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簽訂的《國家助學貸款合作協議》,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小寫)¥____________ 。

第二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僅限用於甲方在丙方所在學校就讀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共____月,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與利息

一、借款利率與計息方法

本合同項下借款,執行中國人民銀行頒佈的同期同檔次法定貸款利率。本合同簽訂時國家助學貸款年利率為 ______%。

實際發放貸款時,如遇法定利率調整,乙方將執行調整後的利率,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在貸款期內,如遇法定利率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按合同約定利率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則從次年貸款發放日的對應日起按調整後的利率檔次執行。

貸款展期後累計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的,從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利率執行。

二、貸款利息

甲方在校期間的借款利息100%由財政補貼,具體補貼辦法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執行。甲方畢業後的利息及罰息由其本人全額支付。

甲方畢業後自付利息的開始時間為其取得畢業證書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當甲方按照丙方所在學校學籍管理規定結業、肄業、休學、退學、被取消學籍時,自辦理有關手續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如甲方休學,當其復學後,恢復財政貼息起始日為當月的1日。

第五條 貸款的發放與劃付

一、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簽字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首年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劃入丙方指定的帳户,第二年及以後學年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在每學年開學後20個工作日內劃入丙方指定的帳户;甲方應該在獲得學校出具的相關交費憑證後,將交費憑證複印件提供給乙方。

二、丙方應負責將生活費貸款按月發放給乙方,並負責監督乙方的貸款使用情況。

三、丙方指定的賬户是丙方所在學校在乙方開立的賬户,賬户户名為:_______________ ,賬户號為:_______________ ;

四、貸款發放計劃:_______________甲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發放方式:_______________

(一)每學年,學費人民幣________元,住宿費人民幣________元,生活費人民幣________元;

(二)按學年發放:

1. ____學年,學費人民幣________元,住宿費人民幣________元,生活費人民幣________元;

2. ____學年,學費人民幣________元,住宿費人民幣________元,生活費人民幣________元;

3. ____學年,學費人民幣________元,住宿費人民幣________元,生活費人民幣________元;

4. ____學年,學費人民幣________元,住宿費人民幣________元,生活費人民幣________元;

5. ____學年,學費人民幣________元,住宿費人民幣________元,生活費人民幣________元。

五、借款的實際放款日以《借款借據》的實際進帳日為準,實際還本日以《還款協議》的日期為準。《借款借據》和《還款協議》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條 借款償還

一、甲方必須嚴格履行還款義務。甲方畢業離校60日前,應通過丙方與乙方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制訂還款計劃,簽訂《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還款協議》(以下簡稱“還款協議”)。丙方所在學校必須在甲方與乙方辦理完上述手續後,方可為其辦理畢業手續。

二、甲方畢業後自付本合同項下借款產生的利息和罰息。甲方可根據就業和收入水平,自主選擇畢業後24個月內的任何一個月起開始償還貸款本金,但畢業之日起24個月後必須開始償還貸款本金。具體還款事宜,必須在甲方與乙方簽訂的還款協議中明確。

三、甲方畢業或終止學業後一年內,可以向乙方提出一次調整還款計劃的申請,乙方應予以受理,並根據實際情況和有關規定進行合理調整。

四、甲方在借款期間內,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對提前還款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該部分實際使用天數計收利息。經乙方同意提前還款的部分,甲方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第七條 委託代扣

一、甲方授權乙方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賬户中扣款,用於甲方進入還款期後歸還借款本息,賬户户名為:_______________ ,賬户號為:_______________ 。

二、甲方因賬户餘額不足不能按規定支付到期借款本息時,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規定計收罰息。

三、如甲方需要變更本條第一款所指定的賬户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並辦理賬户變更手續,提供在乙方開立的其他賬户供乙方扣劃,否則造成乙方扣劃失敗時,乙方將視為借款逾期,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規定計收罰息。

第八條 合同變更

借款合同為約束借貸雙方的法律依據。如發生以下情形,三方應另行簽署補充協議確定相關權利義務,當合同三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須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另外兩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甲方自願提出終止貸款發放:甲方在校期間,乙方允許甲方自願提出終止貸款發放;有終止貸款發放意向時,甲方應在當年放款10日前通過丙方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

二、甲方轉學:如甲方轉學,必須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後,丙方所在學校方可為其辦理轉學手續。

三、甲方畢業後繼續攻讀學位:甲方必須在畢業前30天向丙方提出展期申請,並提供繼續攻讀學位的相關證明。丙方審核通過後,由乙方為其辦理展期手續。甲方本合同項下貸款展期期間的貼息,按丙方所在學校的隸屬關係,由財政部門繼續按在校生實施貼息。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及丙方所在學校對該筆貸款繼續承擔《國家助學貸款業務合作協議》規定的相關責任和義務。

四、甲方發生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死亡等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情況,丙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採取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等措施。丙方所在學校必須在乙方採取上述措施後,或乙方與甲方簽訂還款協議後,方可為學生辦理相應手續。

第九條 甲方聲明與承諾

一、甲方聲明如下:

(一)甲方簽署本合同基於其真實意思表示。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等書面材料均為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三)甲方同意將本人的貸款信息及還款情況按國家有關法規使用。

二、甲方承諾如下:

(一)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接受乙方的信貸檢查與監督,並給予足夠的協助和配合。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息;

(三)保證在每次還款日前足額存入當期應還款額,並授權乙方直接從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條第一款明確的賬户中扣收;如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條第一

款明確的賬户存款額不足扣收時,甲方授權乙方從甲方在乙方或其他銀行開立的其他賬户中劃收;

(四)當發生如下事件時,甲方保證在1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1. 家庭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及工作單位等情況發生變化;

2. 出現失業、重大疾病等危及貸款安全的情況;

3. 甲方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4. 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的情況。

(五)如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應如實提供乙方要求的資料(包括對外所欠款項、新發生大額借款等),並配合乙方調查、審查和檢查與借款有關的個人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

(六)如實提供本合同要求的有關情況。

第十條 乙方承諾

一、按合同約定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二、對甲方的職業性質或變化情況、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給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還款,乙方為催收貸款而必須依本合同約定予以公佈的情況除外。

第十一條 丙方承諾

丙方受所在學校委託,作為甲方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介紹人,丙方承諾如下:

一、向乙方提供所在學校授權委託書;

二、在本合同訂立後,以掛號信等有效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家長或法定監護人,使其知悉甲方貸款情況,支持甲方償還貸款;

三、負責將生活費貸款按月發放給甲方,並負責監督甲方的貸款使用情況;

四、甲方與乙方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後,丙方所在學校方可為其辦理畢業手續;

五、將甲方在校期間發生的休學、轉學、退學、出國留學或定居、開除、傷殘、死亡、失蹤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情況及時通知乙方,並協助乙方採取相應的債權保護措施;甲方畢業後,丙方負責在一年內向乙方提供甲方第一次就業的有效聯繫地址或其家庭有效聯繫地址;

六、應負責開展對甲方的信用教育和還貸宣傳工作,講解還貸的程序和方法;建立甲方信用記錄,協助乙方做好甲方的還款確認和貸款催收工作。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一)甲方必須按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違反借款合同規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乙方有權停止貸款發放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部分,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的違約金;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貸款的,乙方作為逾期貸款處理,並根據實際逾期金額和實際逾期天數計收罰息,罰息利率按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三)甲方如違反在本合同第九條承諾的第四、五項規定的義務,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將甲方違約情況告知甲方所在單位(包括境內外就讀院校、工作單位等)或國家有關部門:

1. 甲方在有關合同中的陳述發生重大失實,或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的;

2. 甲方被所在學校開除,或經學校同意休學、退學、轉學,或自行離校而未償清借款的;

3. 甲方變更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址後30個工作日內未將變更後的工作單位和有效聯繫方式通知貸款人;

4. 甲方在借款期限內出國留學或移居海外而未償清借款的;

5. 甲方按還款協議進入還款期後,連續拖欠還款超過一年且不與乙方主動聯繫辦理有關手續時;

6. 甲方拒絕或阻撓乙方、丙方監督檢查其貸款使用情況;

7. 甲方在畢業時未與乙方簽訂還款協議。

(四)按還款協議進入還款期後,連續拖欠還款超過一年且不與乙方主動聯繫辦理有關手續的甲方,乙方和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有權在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通過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公佈其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畢業學校及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

(五)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採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甲方應承擔訴訟過程中產生的訴訟費用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二、乙方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甲方違約金,利率按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三、丙方違約責任

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款規定不履行職責的,乙方有權向丙方所在學校和所在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反映情況,並要求所在學校和所在學校上級主管部門予以協調。

第十三條 法律適用、爭議解決及司法管轄

一、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在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如果協商開始後60天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都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除另有裁決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在裁決期間,除正在進行裁決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四條 義務轉讓和權利保留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乙方給予甲方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十五條 合同附件

下列附件及經三 方共同確認的其它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1、借款借據;

2、還款協議;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辦理。

二、本合同經各方授權簽字人簽章後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 特別提示

乙方已提請甲方特別注意有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並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乙方已經應甲方的要求對上述條款做出相應的説明。

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甲方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

所在院系: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攻讀專業 聯繫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甲方父親(法定監護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名稱 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

甲方母親姓名: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名稱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家庭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簽字、捺印) 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 篇2

甲方(借款學生): 身份證上本人姓名

乙方(貸款銀行): 國家開發銀行廣東省分行

丙方(借款學生所在高校): _X大學

丁方(教育廳管理機構): 廣東省學生助學工作管理中心

甲方向乙方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向甲方發放貸款。為保證國家開發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的順利實施,乙方委託丙方、丁方負責國家助學貸款的相關管理工作。為維護各方利益,明確責任,恪守信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國家助學貸款政策以及乙方與廣東省教育廳簽訂的有關協議,經各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6000元人民幣(大寫 陸仟元人民幣)。(注:不超過6000元的按實際金額填寫)其中,學費、住宿費 6000 元人民幣(大寫 陸仟 元人民幣);生活費0 元人民幣(大寫 零 元人民幣)。

第二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用途僅限用於甲方在丙方就讀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甲方不得挪用本合同項下借款。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從 20_年 6 月 28 日起,至 20_ 年 10 月20 日止,共計 6 年 4 個月。

第四條 借款利率與利息

(一)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執行貸款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

本合同項下借款首次執行的利率為年利率 7.2%。本合同借款利率自本合同項下第一筆貸款提款日起每滿一年調整一次,調整後的利率為調整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本合同項下逾期借款或挪用借款從逾期或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利率計收利息,直至逾期借款歸還或挪用行為得到糾正為止。如果同一筆借款既逾期又挪用,執行利率在逾期利率和挪用利率中擇其重者。

貸款展期後累計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的,從展期之日起按新的利率執行。

(二)借款利息按年計收,起息日為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個人賬户之日,結息日為每年度的12月20日。甲方自付利息需在結息日5日前,由甲方劃入其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存款賬户,由乙方(通過代理行)從該賬户中直接收取;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結息日5日前,將應付利息劃入其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存款賬户,由此導致資金在途所產生的有關支出,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在校期間(指正常學制年限)的借款利息100%由財政補貼,具體補貼辦法根據廣東省相關規定執行。甲方畢業後的全部利息由其本人全額支付。甲方畢業後自付利息的開始時間為其畢業日期的下月1日(畢業日期是指丙方確定的辦理相關畢業手續的日期,具體日期為20_ 年X月X日至_月_日);當甲方按照丙方的學籍管理規定結業、肄業、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時,自辦理有關手續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如甲方休學,當其復學後,恢復財政貼息起始日為當月的1日。

第五條 借款的發放與劃付

丙方通過乙方代理行將貸款資金劃付到甲方個人賬户。

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即同意乙方代理行按照丙方提供的收費標準扣收甲方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六條 貸款償還

(一)甲方應一次性償還全部借款本金,償還日期為20_年 10 月 20 日。

具體還款方式包括:

預存款項,應在還本日5日前,將應付本金劃入其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存款賬户,由乙方(通過代理行)從該賬户中收取;

或:直接匯款,應在還本日5日前,將應付本金匯入丙方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賬户,由乙方(通過代理行)從該賬户中收取;

或:其他,甲方擬採用上述兩種方式以外的途徑還款的,應事先向丙方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可以採用。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在還本日5日前,將應付本金劃入其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賬户或丙方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賬户,由此導致資金在途所產生的有關支出,由甲方承擔。

甲方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首先採用第一種方式償還貸款。

(二)甲方提前還款,應提前15天向丙方提出申請。提前償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期限計算利息,不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

第七條 委託代扣

甲方在代理行開立的個人賬户户名為: 必須是借款學生本人 ,賬户號為: 貸款學生在農行開立的借記卡卡號 。

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即授權乙方(通過代理行)從上述賬户中扣款用於歸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合同變更

除發生以下情況外,本合同規定的各方的權利義務在合同期內保持不變。如以下情況發生,應另行簽署補充協議確定相關權利義務。

(一)甲方必須在還清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後方可轉學,丙方應為其辦理轉學手續;

(二)當甲方畢業後繼續攻讀學位時,應在畢業前30日向丙方提出展期申請並提供連續攻讀學位的書面證明,經丙方審核通過後辦理展期手續,並按甲方原所在學校的財政隸屬關係,由財政部門繼續按在校生貼息。

(三)甲方發生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情況,丙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採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等措施,丙方必須在乙方採取上述措施後,方可為甲方辦理相應手續。

第九條 甲方的聲明與承諾

甲方聲明:

(一)甲方簽署本合同基於其真實意思表示;

(二)甲方向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等書面材料均為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甲方承諾:

(一)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接受丙方及乙方的信貸檢查與監督;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息;

(三)保證在還款日前在本合同第七條明確的賬户中存有不低於當期應還本息額的資金;

(四)畢業時辦理債務確認手續,將工作單位、聯繫方式等相關信息告知丙方,如畢業時未確定工作單位,應在工作單位確定後20個工作日內將工作單位、聯繫方式等相關信息書面通知丙方;

(五)當發生如下事件時,甲方保證在2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丙方:

1.家庭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及工作單位等情況發生變化;

2.出現失業、重大疾病等情況;

3.甲方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4.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的情況。

(六)如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應如實提供乙方要求的資料,配合乙方及丙方對甲方的個人(包括家庭)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進行調查;

(七)乙方、丙方、丁方有權不經甲方同意按照有關規定公佈和使用甲方個人信息和貸款違約信息;

(八)如實提供本合同要求的有關情況。

第十條 乙方承諾

(一)按合同約定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二)對甲方的職業性質或變化情況、經濟收入、開支等給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還款,乙方為催收貸款而予以公佈的情況除外。

第十一條 丙方承諾

(一)在本合同訂立後,以有效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家長或法定監護人,使其知悉甲方貸款情況,支持甲方償還貸款;

(二)受理學生貸款申請,對申請借款學生的資格及申請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進行審查;

(三)承擔監督甲方貸款使用、催收貸款本息等貸後管理工作;

(四)甲方辦理債務確認手續後,方可為其辦理畢業手續;

(五)對甲方在校期間發生的休學、轉學、退學、出國、開除、傷殘、死亡、失蹤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情況進行監管,並採取相應的債權保護措施;甲方畢業後,跟蹤並更新甲方就業情況及甲方與其家庭的有效聯繫地址;

(六)開展對甲方的信用教育,建立信用記錄。

第十二條 丁方承諾

建立貸款違約信息公佈機制。甲方未按合同約定還款,連續拖欠超過一年且不與丙方主動聯繫辦理有關手續,應通過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公佈甲方有關違約信息。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 甲方違約責任

1.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乙方可以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執行利率為合同約定貸款利率的150%;

2.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的,乙方根據實際逾期金額和逾期天數計收利息,執行利率為合同約定貸款利率的130%;

3.甲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第九條第(四)、(五)、(六)款的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將甲方違約情況告知甲方所在單位(包括境內外就讀院校、工作單位等)或國家有關部門:

a.甲方在本合同中的陳述發生重大失實,或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的;

b.甲方被所在學校開除,或經學校同意休學、退學、轉學,或自行離校而未清償借款的;

c.甲方變更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址後20個工作日內未將變更後的工作單位和有效聯繫方式通知丙方的;

d.甲方在借款期限內出國留學或移居海外而未清償借款的;

4.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款,連續拖欠超過一年且不與丙方主動聯繫辦理有關手續的,乙方、丙方、丁方有權在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在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上公佈其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畢業學校及違約行為等信息,並提供給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等相關機構;

5.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採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甲方應承擔訴訟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二) 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的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三) 丙方違約責任

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不履行職責的,乙方有權向其上級主管部門反映情況,並要求上級主管部門予以協調,直至停止向該校學生髮放貸款。

(四)丁方違約責任

丁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不履行職責的,乙方有權向丁方所屬部門的上級機構反映情況,並要求所屬部門的上級機構予以協調,直至停止向廣東省高校提供國家助學貸款。

第十四條 法律適用、糾紛的解決及司法管轄

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爭議應通過各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開始60天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裁決期間,除正在進行裁決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五條 義務轉讓和權利保留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經乙方書面同意後,有關各方應就轉讓事宜辦理相關手續。

乙方給予甲方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與其他

(一)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辦理。

(二)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三) 本合同一式四份,四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七條 特別提示

甲方國家助學貸款資料將錄入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錄入的資料包括:個人身份識別信息、實際還款記錄等個人貸款信息。

乙方已提請甲方特別注意有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並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乙方已經應甲方的要求對上述條款做出相應的説明。

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甲方居民身份證號碼:貸款學生18位身份證號 所在院系:學院全稱 攻讀專業:20_級+專業全稱通訊地址:可以聯繫到貸款學生的通訊地址+電子郵件

郵政編碼:通訊地址的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隨時聯繫到學生的號碼

甲方父親(法定監護人)姓名:學生法定監護人身份證的名字

居民身份證號碼:法定監護人完整身份證號

工作單位名稱:法定監護人工作單位

甲方母親姓名:學生母親身份證上的名字

居民身份證號碼:學生母親完整的身份證號

工作單位名稱:學生母親的工作單位

家庭通訊地址:學生家庭通訊地址 甲方簽章(簽字、捺印)學生本人簽名,加蓋手印 丙方地址: 丁方: 郵政編碼:

聯繫人姓名:

聯繫電話: 傳真號碼: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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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日期:20_年X月X日

簽約地點:_X大學

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 篇3

借款人(甲方): (借款學生) 貸款人(乙方):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二環世紀星支行 (經辦銀行) 介紹人(丙方):陝西師範大學 (學校機構)

甲方經丙方向乙方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為維護各方利益,明確責任,恪守信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和乙方或其上級機構與廣西學生貸款管理中心簽定《廣西高等學校國家助學貸款業務協議書》,經協商一,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陸仟元整 (小寫)¥ 6000.00 元 。

第二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僅限用於甲方在丙方所學校就讀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共108月,即從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與利息

一、借款利率及計息方法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執行中國人民銀行頒佈的同期同檔次法定貸款利率。本合同簽定時國家助學貸款年利率為 %。

實際發放貸款後,如遇法定利率調整,乙方將執行調整後的利率,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在貸款期內,如遇法定利率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按合同約定利率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則從次年貸款發放日的對應日起按調整後的利率檔次執行。 貸款展期後累計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的,從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利率執行。

二、貸款利息

甲方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100%由財政補貼,具體補貼辦法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執行。甲方畢業後的利息及罰息由其本人全額支付。

甲方畢業後自付利息的開始時間為其取得畢業證書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起);當甲方按照丙方所在學校學籍管理規定結業、肄業、休學、退學、被取消學籍時,自辦理有關手續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如甲方休學,當其復學後,恢復財政貼息起始日為當月的1日。

第五條 貸款的發放與劃付

一、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首年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劃入丙方指定的帳户;甲方應該在獲得學校出具的相關交費憑證後,將學費憑證複印件提供給乙方。

二、丙方應負責將生活費貸款按月發放給甲方,並負責監督甲方的貸款使用情況。

三、丙方指定的帳户是甲方所在學校在乙方開立的帳户,帳户户名為:陝西師範大學 , 帳户號為: 3028301 。

四、貸款發放計劃:甲方選擇以下第二種發放方式:

(一)每學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二)按學年發放:

1.20xx-20xx學年,學費人民幣3200元,住宿費人民幣800元,生活費人民幣 1500 元

2.20xx-20xx學年,學費人民幣3200元,住宿費人民幣800元,生活費人民幣 1500 元

3.20xx-20xx學年,學費人民幣3200元,住宿費人民幣800元,生活費人民幣 1500 元

4.20xx-20xx學年,學費人民幣3200元,住宿費人民幣800元,生活費人民幣 1500 元

5. 學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五、借款的實際放款日以《借款借據》的實際進帳日為準,實際還款日以《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還款協議》的日期為準。《借款借據》和《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還款協議》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條 借款償還

一、甲方必須嚴格履行還款義務 甲方畢業離校60日前,應通過丙方與乙方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制定還款計劃,簽訂《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還款協議》(申請繼續攻讀其他學位的借款學生,還應簽訂《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展期協議》)(以下簡稱“還款協議”)。丙方所在學校必須在甲方與乙方辦理完上述手續後,方可為其辦理畢業手續。

二、甲方畢業後自付本合同項下借款產生的利息和罰息(付息的集體起始日期以還款協議為準)。甲方可根據就業和收入水平,自主選擇畢業後24個月內的任何一個月起開始償還貸款本金,但畢業之日起24個月後必須開始償還貸款本金。具體還款事宜,必須在甲方與乙方簽訂的還款協議中明確。

三、甲方畢業或終止學業後一年內,可以向乙方提出一次調整還款計劃的申請,乙方應予以受理,並根據實際情況和有關規定進行合理調整。

四、甲方在借款期間內,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申

請。對提前還款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該部分實際使用天數計收利息。經乙方同意提前還款的部分,甲方不得要求再次使用。

第七條 委託代扣

一、甲方授權乙方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帳户中扣款,用於甲方進入還款期後歸還本息,帳户名為: 張三(學生帳號名) ,帳户號為:(學生在中國銀行辦理的存摺帳號) 。

二、甲方因帳户餘額不足不能按規定支付到期借款本息時,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規定計收罰息。

三、如甲方需要變更本條第一款所指定的帳户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並辦理帳户變更手續,提供在乙方開立的其他帳户供乙方劃扣,否則造成乙方劃扣失敗時,乙方將視為借款逾期,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規定計收罰息。

本合同的第八條至第十七條因沒有填寫內容,故在此省略,具體內容請參看合同原件。

甲方居民身份證號碼:(以下內容請貸款學生如實填寫) 乙方地址: 西安市師大路2號 所在院系:計算機與信息管理系 郵政編碼: 710061

攻讀專業:計算機應用與維護 聯繫人姓名: 辛偉

通訊地址: 應為目前通訊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029-85239545

如學校地址或宿舍地址

郵政編碼: 傳真號碼:029-85239545 聯繫電話:(宿舍電話/手機/家庭電話) 乙方簽章:

甲方父親(法定監護人)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名稱:(如無工作單位,則直接填寫家庭地址) 丙方地址: 西安市師大路1號 甲方母親姓名: 郵政編碼:710062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繫人姓名:

工作單位名稱:(如無工作單位,則直接填寫家庭地址) 聯繫電話:

家庭通訊地址: 傳真號碼:

甲方簽章(簽字、捺印): 張 三 丙方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20xx年 X 月 X 日

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號

甲方(即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乙方:中國銀行 分(支)行

地址: 郵政編碼:

負責人:

電話

甲方因教育資金的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貸款金額,期限與利率

第一條 貸款金額

乙方根據甲方申請,同意向甲方發放國家助學貸款,總計金額為:

$11000.00 元(大寫: 零 拾 壹 萬 壹 仟 零 佰 零 拾 零 元).其中,學費貸款額為每年 5500 元(大寫: 伍 仟 伍 佰 零 拾零 元),共 2 年;住宿費貸款金額為每年 元(大寫: 仟 佰

拾 元),共 年;生活費貸款金額為每月 元(大寫: 佰

拾 元,共 月.

第二條 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途僅限於下述範圍:學雜費;住宿費;生活費 (具體見貸款申請表)

第三條 貸款期限: 2 年,從貸款發放之日起 17 月,貸款總期數 2 .

第四條 貸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按貸款發放日中國人民銀行頒佈的貸款利率執行.計息方法:利息從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發放之日起,按實際用款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算,計算基數為365天.當前月利率為4.575‰ .

第五條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當前利率管理辦法,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不作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將從次年1月1日起按當日人民銀行的貸款利率作)相應調整,並以此確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額.

第六條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或計息辦法,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或計啟,辦法也隨即相應調整,調整時乙方毋須專門通知甲方.

第七條 如遇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調整,如無另行約定,本合同其他約定不作改變,只限於調整每期還本付息金額.

第八條 如甲方未按還款計劃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乙方達成協議,即構成逾期貸款.乙方有權就逾期貸款部分按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利率計收逾期利息.

第九條如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即構成挪用貸款.乙方有權就挪用貸款部分按人民銀行規定的挪用貸款利率計收罰息,對違約使用的貸款,在違約使用期間,每日計收萬分之五 的罰金.

第十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在甲方在學期間,甲方負擔該期間貸款利息

0.00 %;甲方畢業履行還款義務始至貸款本息償清止,該期間貸款利息全部由甲方負擔.

貸款發放與回收

第十一 條在滿足以下所述的條件後,乙方將在五個工作日內發放貸款:

(一)甲方已向乙方提供貸款用途證明文件;

(二)甲方已在乙方處開立存款賬户;

(三)本借款合同及相關附件已正式生效;

(四)與本合同相關的費用已經付清;

(五)甲方來出現或潛在出現本合同項下的違約情形,以及無任何可能或將來可能影響乙方權益的事件發生;

(六)雙方約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學費及住宿費貸款按年度直接劃人甲方所在學校指定收款賬户,户名 賬號: 生活費貸款按月直接劃人甲方活期儲蓄存款賬户,賬號為 .

第十三條 貸款還款時間自 _ 年 08 月起,還款總期數 1 期,每期的還款日為對應月的20日.(如遇國家規定節假日則順延).

第十四條 還款方式由甲,乙雙方約定採用下述第 三 種方式:若採用等額本息還款法,甲方按第十二條規定的還款時間逐 (月/季度/年)還款.

(一)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在貸款期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平均償還貸款本息,每月供款額計算公式如下:

(二)等額本金還款法,即每期等額償還貸款本金,貸款利息隨本金逐期遞減.

每期供款額=+(貸款本金-累計已償還本金)×當期天數×月利率/30

(三)於 _ 年 08 月 20 日一次性償還貸款本息.

第十五條 貸款的劃付

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滿足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條件下,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劃至經乙方同意的甲方指定的賬户.生活費貸款,由乙方每月日前劃人甲方在中國銀行開立的賬户內;學費貸款,由乙方在借款手續辦妥後10日內,劃人甲方所在學校指定賬户內.

第十六條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從甲方的存款賬户內直接扣劃到期款項.甲方授權乙方從甲方在乙方處開立的賬户:的存款賬户內直接扣劃並用以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到期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乙方有權從該賬户上直接劃收甲方應付的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

第十七條甲方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應提前30個工作日向乙方申請展期.展期申請經乙方審查批准後,甲乙雙方簽訂貸款展期協議,展期期間貸款利息由甲方全額承擔.

第十八條對生活費貸款,甲方可以申請中途終止貸款.甲方應提前30個工作日通過學校和學生貸款管理機構向乙方提出申請,乙方同意後停止發放貸款.對已經發放的貸款仍按合同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本合同生效滿一年後,如甲方有足夠款項來源,經乙方同意可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部分提前還款只限於歸還按還款計劃從後算起的貸款本金,不能衝減即將到期的貸款本息,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於壹萬元的整倍數.甲方如需提前還款,必須在還款日前15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同意後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第二十條提前還款不計所提前時間的貸款利息,利率仍按原貸款期限的同檔次利率執行.甲方應按提前還款金額和提前還款時的貸款利率繳付一個月利息作為對乙方的補償.

第二十一條 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其貸款:

(一)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學校規章制度,受到刑事制裁或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二)未按合同規定和用途使用貸款;

(三)中途退學或被學校開除;

(四)未按本合同規定償還貸款本息;

(五)出國留學或定居.

(六)法律,法規及現行辦法規定的中指貸款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二條 如甲方連續三期或累計三期未能按合同的有關約定償還貸款本息,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並對逾期還款部分計收逾期利息.

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三條 甲方承諾:

(一)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有關證明,並確保其真實性;

(二)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息;

(三)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將貸款挪作他用;

(四)甲方變更住所,就讀學校,工作單位,通訊地址,聯繫電話等事項時或經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應在變更前20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

(五)甲方保證在每期的還本付息日之前按規定的每期還款金額主動將款項存人指定的賬户.若因甲方賬户餘額不足,未能在規定日期還本付息,乙方有權就逾期金額按逾期天數計收逾期貸款利息.

第二十四條 乙方承諾:

(一)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發放貸款;

(二)對甲方的職業性質或變化情況,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等均予以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還款,乙方為催收貸款而必須予以公開的情況除外;

第二十五 條違約事件

(一)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或歸還貸款本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通報變動後的工作單位,聯繫地址等變化情況;

(三)甲方拒絕或阻撓乙方對貸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或隱瞞重要事實的文件或材料,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的;

(五)甲方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和協議;

(六)甲方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其繼承人或監護人拒絕履行貸款合同;

(七)甲方發生人身傷亡,疾病,財產重大損失等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火災,水災等)或涉及重大訴訟事項(如主要財產被凍結,扣押,查封等),以致已經或將要嚴重影響正常還款能力;

(八)甲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行為.

第二十六條 出現上述任何違約事件,乙方有權分別或同時採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甲方限期糾正違約事件;

(二)停止甲方提款或取消甲方尚未使用的貸款款項;

(三)宣佈本合同的貸款本息全部立即到期,乙方有權立即從甲方在中國銀行開立的存款賬户中劃扣到期款項;

(四)對逾期貸款和挪用貸款按本合同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規定計收利息;

(五)甲方貸款逾期一年不還又未提出展期申請或蓄意逃廢銀行債務,乙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學校,社會相關媒體公佈甲方姓名,身份證號碼及違約行為;

(六)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 甲方於畢業前與乙方辦理還款手續,保證畢業後仍按本合同履行還款協議.

第二十八條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對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不按合同規定歸還,使用貸款,乙方可以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第二十九條甲方如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歸還貸款本息,則自願接受法院的強制執行.乙方有權持公證機關出具的強制執行公證書,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三十條在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各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當事人任何一方可以依法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甲方不得以解決爭議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

第三十一條 義務履行和權利放棄

一,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任何一方與第三人之間關係的影響,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乙方給予甲方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也不影響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應承擔的任何義務.

其他約定

第三十二條 合同的補充,變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需補充,變更或解除合同,須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合同其他當事人.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繼續有效.本合同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二)如遇國家法律或司法實踐的任何變化導致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成為非法或失去強制執行,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的合法性和強制執行性均不受影響.屆時雙方將密切配合,儘快修改合同中成為非法,無效或失去強制執行的有關條款.

第三十三條 債權,債務轉讓

(一)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務轉讓給第三人.

(二) 甲方同意乙方有權向第三方轉讓債權,甲方仍應無條件地遵守本合同的全部條款.

第三十四條 費用

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等)由甲方支付或償付,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為本合同在乙方指定的公證處辦理公證,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五條 通知

甲方變更住所,就讀學校,工作單位,通訊地址,聯繫電話等事項時,應在變更後7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通知,付款要求或各種聯繫均按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填列的地址,電話送達對方,如以信函的方式,則應在掛號信發出後第5個工作日視作被送達.任何一方地址,聯繫辦法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乙方加蓋公章後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清償完畢之日止.

第三十七條 下列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l,國家教育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

2,借款借據.

3,國家助學貸款還款確認書.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執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乙方, 國家助學貸款相關部門 各一份.

以上合同的約定,特別是對免除或限制甲方責任的合同條款,甲方已經充分了解並願意接受這些約定,本合同是在甲方明確其權利義務及其法律後果的基礎上自願簽署的.

甲方:(簽字) 乙方:(公章)

(或授權代表)

年 月 日簽訂於

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 篇5

甲方(借款學生): 身份證上本人姓名

乙方(貸款銀行): 國家開發銀行廣東省分行

丙方(借款學生所在高校): X大學

丁方(教育廳管理機構): 廣東省學生助學工作管理中心

甲方向乙方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向甲方發放貸款。為保證國家開發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的順利實施,乙方委託丙方、丁方負責國家助學貸款的相關管理工作。為維護各方利益,明確責任,恪守信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國家助學貸款政策以及乙方與廣東省教育廳簽訂的有關協議,經各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6000元人民幣(大寫 陸仟元人民幣)。(注:不超過6000元的按實際金額填寫)其中,學費、住宿費 6000 元人民幣(大寫 陸仟 元人民幣);生活費 0 元人民幣(大寫 零 元人民幣)。

第二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用途僅限用於甲方在丙方就讀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甲方不得挪用本合同項下借款。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從 20xx年 6 月 28 日起,至 20xx 年 10 月20 日止,共計 6 年 4 個月。

第四條 借款利率與利息

(一)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執行貸款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

本合同項下借款首次執行的利率為年利率 7.2 %。本合同借款利率自本合同項下第一筆貸款提款日起每滿一年調整一次,調整後的利率為調整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本合同項下逾期借款或挪用借款從逾期或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利率計收利息,直至逾期借款歸還或挪用行為得到糾正為止。如果同一筆借款既逾期又挪用,執行利率在逾期利率和挪用利率中擇其重者。

貸款展期後累計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的,從展期之日起按新的利率執行。

(二)借款利息按年計收,起息日為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個人賬户之日,結息日為每年度的12月20日。甲方自付利息需在結息日5日前,由甲方劃入其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存款賬户,由乙方(通過代理行)從該賬户中直接收取;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結息日5日前,將應付利息劃入其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存款賬户,由此導致資金在途所產生的有關支出,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在校期間(指正常學制年限)的借款利息100%由財政補貼,具體補貼辦法根據廣東省相關規定執行。甲方畢業後的全部利息由其本人全額支付。甲方畢業後自付利息的開始時間為其畢業日期的下月1日(畢業日期是指丙方確定的辦理相關畢業手續的日期,具體日期為 20xx 年X月X日至XX月XX日);當甲方按照丙方的學籍管理規定結業、肄業、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時,自辦理有關手續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如甲方休學,當其復學後,恢復財政貼息起始日為當月的1日。

第五條 借款的發放與劃付

丙方通過乙方代理行將貸款資金劃付到甲方個人賬户。

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即同意乙方代理行按照丙方提供的收費標準扣收甲方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六條 貸款償還

(一)甲方應一次性償還全部借款本金,償還日期為20xx年 10 月 20 日。

具體還款方式包括:

預存款項,應在還本日5日前,將應付本金劃入其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存款賬户,由乙方(通過代理行)從該賬户中收取;

或:直接匯款,應在還本日5日前,將應付本金匯入丙方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賬户,由乙方(通過代理行)從該賬户中收取;

或:其他,甲方擬採用上述兩種方式以外的途徑還款的,應事先向丙方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可以採用。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在還本日5日前,將應付本金劃入其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賬户或丙方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賬户,由此導致資金在途所產生的有關支出,由甲方承擔。

甲方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首先採用第一種方式償還貸款。

(二)甲方提前還款,應提前15天向丙方提出申請。提前償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期限計算利息,不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

第七條 委託代扣

甲方在代理行開立的個人賬户户名為: 必須是借款學生本人 ,賬户號為: 貸款學生在農行開立的借記卡卡號 。

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即授權乙方(通過代理行)從上述賬户中扣款用於歸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合同變更

除發生以下情況外,本合同規定的各方的權利義務在合同期內保持不變。如以下情況發生,應另行簽署補充協議確定相關權利義務。

(一)甲方必須在還清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後方可轉學,丙方應為其辦理轉學手續;

(二)當甲方畢業後繼續攻讀學位時,應在畢業前30日向丙方提出展期申請並提供連續攻讀學位的書面證明,經丙方審核通過後辦理展期手續,並按甲方原所在學校的財政隸屬關係,由財政部門繼續按在校生貼息。

(三)甲方發生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情況,丙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採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等措施,丙方必須在乙方採取上述措施後,方可為甲方辦理相應手續。

第九條 甲方的聲明與承諾

甲方聲明:

(一)甲方簽署本合同基於其真實意思表示;

(二)甲方向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等書面材料均為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甲方承諾:

(一)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接受丙方及乙方的信貸檢查與監督;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息;

(三)保證在還款日前在本合同第七條明確的賬户中存有不低於當期應還本息額的資金;

(四)畢業時辦理債務確認手續,將工作單位、聯繫方式等相關信息告知丙方,如畢業時未確定工作單位,應在工作單位確定後20個工作日內將工作單位、聯繫方式等相關信息書面通知丙方;

(五)當發生如下事件時,甲方保證在2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丙方:

1.家庭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及工作單位等情況發生變化;

2.出現失業、重大疾病等情況;

3.甲方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4.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的情況。

(六)如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應如實提供乙方要求的資料,配合乙方及丙方對甲方的個人(包括家庭)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進行調查;

(七)乙方、丙方、丁方有權不經甲方同意按照有關規定公佈和使用甲方個人信息和貸款違約信息;

(八)如實提供本合同要求的有關情況。

第十條 乙方承諾

(一)按合同約定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二)對甲方的職業性質或變化情況、經濟收入、開支等給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還款,乙方為催收貸款而予以公佈的情況除外。

第十一條 丙方承諾

(一)在本合同訂立後,以有效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家長或法定監護人,使其知悉甲方貸款情況,支持甲方償還貸款;

(二)受理學生貸款申請,對申請借款學生的資格及申請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進行審查;

(三)承擔監督甲方貸款使用、催收貸款本息等貸後管理工作;

(四)甲方辦理債務確認手續後,方可為其辦理畢業手續;

(五)對甲方在校期間發生的休學、轉學、退學、出國、開除、傷殘、死亡、失蹤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情況進行監管,並採取相應的債權保護措施;甲方畢業後,跟蹤並更新甲方就業情況及甲方與其家庭的有效聯繫地址;

(六)開展對甲方的信用教育,建立信用記錄。

第十二條 丁方承諾

建立貸款違約信息公佈機制。甲方未按合同約定還款,連續拖欠超過一年且不與丙方主動聯繫辦理有關手續,應通過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公佈甲方有關違約信息。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 甲方違約責任

1.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乙方可以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執行利率為合同約定貸款利率的150%;

2.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的,乙方根據實際逾期金額和逾期天數計收利息,執行利率為合同約定貸款利率的130%;

3. 甲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第九條第(四)、(五)、(六)款的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將甲方違約情況告知甲方所在單位(包括境內外就讀院校、工作單位等)或國家有關部門:

a.甲方在本合同中的陳述發生重大失實,或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的;

b.甲方被所在學校開除,或經學校同意休學、退學、轉學,或自行離校而未清償借款的;

c.甲方變更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址後20個工作日內未將變更後的工作單位和有效聯繫方式通知丙方的;

d.甲方在借款期限內出國留學或移居海外而未清償借款的;

4.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款,連續拖欠超過一年且不與丙方主動聯繫辦理有關手續的,乙方、丙方、丁方有權在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在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上公佈其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畢業學校及違約行為等信息,並提供給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等相關機構;

5.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採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甲方應承擔訴訟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二) 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的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三) 丙方違約責任

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不履行職責的,乙方有權向其上級主管部門反映情況,並要求上級主管部門予以協調,直至停止向該校學生髮放貸款。

(四)丁方違約責任

丁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不履行職責的,乙方有權向丁方所屬部門的上級機構反映情況,並要求所屬部門的上級機構予以協調,直至停止向廣東省高校提供國家助學貸款。

第十四條 法律適用、糾紛的解決及司法管轄

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爭議應通過各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開始60天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裁決期間,除正在進行裁決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五條 義務轉讓和權利保留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經乙方書面同意後,有關各方應就轉讓事宜辦理相關手續。

乙方給予甲方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與其他

(一)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辦理。

(二)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三) 本合同一式四份,四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七條 特別提示

甲方國家助學貸款資料將錄入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錄入的資料包括:個人身份識別信息、實際還款記錄等個人貸款信息。

乙方已提請甲方特別注意有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並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乙方已經應甲方的要求對上述條款做出相應的説明。

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甲方居民身份證號碼:貸款學生18位身份證號 所在院系:學院全稱 攻讀專業:20xx級+專業全稱 通訊地址:可以聯繫到貸款學生的通訊地址+電子郵件

郵政編碼:通訊地址的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隨時聯繫到學生的號碼

甲方父親(法定監護人)姓名:學生法定監護人身份證的名字

居民身份證號碼:法定監護人完整身份證號

工作單位名稱:法定監護人工作單位

甲方母親姓名:學生母親身份證上的名字

居民身份證號碼:學生母親完整的身份證號

工作單位名稱:學生母親的工作單位

家庭通訊地址:學生家庭通訊地址 甲方簽章(簽字、捺印)學生本人簽名,加蓋手印 丙方地址: 丁方: 郵政編碼:

聯繫人姓名:

聯繫電話: 傳真號碼: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蓋章 蓋章

簽約日期:20xx年X月X日

簽約地點:X大學

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 篇6

甲方(借款學生):

乙方(貸款銀行):

丙方(借款學生所在高校):

丁方(教育廳管理機構):

甲方向乙方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向甲方發放貸款。為保證國家開發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的順利實施,乙方委託丙方、丁方負責國家助學貸款的相關管理工作。為維護各方利益,明確責任,恪守信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國家助學貸款政策以及乙方與廣東省教育廳簽訂的有關協議,經各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

6000元人民幣(大寫陸仟元人民幣)。(注:不超過6000元的按實際金額填寫)

其中,學費、住宿費6000元人民幣(大寫陸仟元人民幣);

生活費0元人民幣(大寫零元人民幣)。

第二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用途僅限用於甲方在丙方就讀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甲方不得挪用本合同項下借款。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____年4個月。

第四條借款利率與利息

(一)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執行貸款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

本合同項下借款首次執行的利率為年利率7.2%。本合同借款利率自本合同項下第一筆貸款提款日起每滿一年調整一次,調整後的利率為調整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本合同項下逾期借款或挪用借款從逾期或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利率計收利息,直至逾期借款歸還或挪用行為得到糾正為止。如果同一筆借款既逾期又挪用,執行利率在逾期利率和挪用利率中擇其重者。

貸款展期後累計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的,從展期之日起按新的利率執行。

(二)借款利息按年計收,起息日為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個人賬户之日,結息日為每年度的____月____日。甲方自付利息需在結息日____日前,由甲方劃入其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存款賬户,由乙方(通過代理行)從該賬户中直接收取;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結息日____日前,將應付利息劃入其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存款賬户,由此導致資金在途所產生的有關支出,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在校期間(指正常學制年限)的借款利息100%由財政補貼,具體補貼辦法根據廣東省相關規定執行。甲方畢業後的全部利息由其本人全額支付。甲方畢業後自付利息的開始時間為其畢業日期的下月____日(畢業日期是指丙方確定的辦理相關畢業手續的日期,具體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X____月X____日);當甲方按照丙方的學籍管理規定結業、肄業、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時,自辦理有關手續之日的下月____日起自付利息。如甲方休學,當其復學後,恢復財政貼息起始日為當月的____日。

第五條借款的發放與劃付

丙方通過乙方代理行將貸款資金劃付到甲方個人賬户。

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即同意乙方代理行按照丙方提供的收費標準扣收甲方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六條貸款償還

(一)甲方應一次性償還全部借款本金,償還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具體還款方式包括:

預存款項,應在還本日____日前,將應付本金劃入其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存款賬户,由乙方(通過代理行)從該賬户中收取;

或:直接匯款,應在還本日____日前,將應付本金匯入丙方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賬户,由乙方(通過代理行)從該賬户中收取;

或:其他,甲方擬採用上述兩種方式以外的途徑還款的,應事先向丙方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可以採用。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在還本日____日前,將應付本金劃入其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賬户或丙方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賬户,由此導致資金在途所產生的有關支出,由甲方承擔。

甲方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首先採用第一種方式償還貸款。

(二)甲方提前還款,應提前15天向丙方提出申請。提前償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期限計算利息,不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

第七條委託代扣

甲方在代理行開立的個人賬户户名為:必須是借款學生本人,賬户號為:貸款學生在農行開立的借記卡卡號。

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即授權乙方(通過代理行)從上述賬户中扣款用於歸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合同變更

除發生以下情況外,本合同規定的各方的權利義務在合同期內保持不變。如以下情況發生,應另行簽署補充協議確定相關權利義務。

(一)甲方必須在還清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後方可轉學,丙方應為其辦理轉學手續;

(二)當甲方畢業後繼續攻讀學位時,應在畢業前____日向丙方提出展期申請並提供連續攻讀學位的書面證明,經丙方審核通過後辦理展期手續,並按甲方原所在學校的財政隸屬關係,由財政部門繼續按在校生貼息。

(三)甲方發生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情況,丙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採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等措施,丙方必須在乙方採取上述措施後,方可為甲方辦理相應手續。

第九條甲方的聲明與承諾

甲方聲明:

(一)甲方簽署本合同基於其真實意思表示;

(二)甲方向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等書面材料均為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甲方承諾:

(一)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接受丙方及乙方的信貸檢查與監督;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息;

(三)保證在還款日前在本合同第七條明確的賬户中存有不低於當期應還本息額的資金;

(四)畢業時辦理債務確認手續,將工作單位、聯繫方式等相關信息告知丙方,如畢業時未確定工作單位,應在工作單位確定後20個工作日內將工作單位、聯繫方式等相關信息書面通知丙方;

(五)當發生如下事件時,甲方保證在2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丙方:

1.家庭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及工作單位等情況發生變化;

2.出現失業、重大疾病等情況;

3.甲方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4.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的情況。

(六)如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應如實提供乙方要求的資料,配合乙方及丙方對甲方的個人(包括家庭)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進行調查;

(七)乙方、丙方、丁方有權不經甲方同意按照有關規定公佈和使用甲方個人信息和貸款違約信息;

(八)如實提供本合同要求的有關情況。

第十條乙方承諾

(一)按合同約定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二)對甲方的職業性質或變化情況、經濟收入、開支等給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還款,乙方為催收貸款而予以公佈的情況除外。

第十一條丙方承諾

(一)在本合同訂立後,以有效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家長或法定監護人,使其知悉甲方貸款情況,支持甲方償還貸款;

(二)受理學生貸款申請,對申請借款學生的資格及申請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進行審查;

(三)承擔監督甲方貸款使用、催收貸款本息等貸後管理工作;

(四)甲方辦理債務確認手續後,方可為其辦理畢業手續;

(五)對甲方在校期間發生的休學、轉學、退學、出國、開除、傷殘、死亡、失蹤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情況進行監管,並採取相應的債權保護措施;甲方畢業後,跟蹤並更新甲方就業情況及甲方與其家庭的有效聯繫地址;

(六)開展對甲方的信用教育,建立信用記錄。

第十二條丁方承諾

建立貸款違約信息公佈機制。甲方未按合同約定還款,連續拖欠超過一年且不與丙方主動聯繫辦理有關手續,應通過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公佈甲方有關違約信息。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乙方可以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執行利率為合同約定貸款利率的150%;

2.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的,乙方根據實際逾期金額和逾期天數計收利息,執行利率為合同約定貸款利率的130%;

3.甲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第九條第(四)、(五)、(六)款的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將甲方違約情況告知甲方所在單位(包括境內外就讀院校、工作單位等)或國家有關部門:

a.甲方在本合同中的陳述發生重大失實,或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的;

b.甲方被所在學校開除,或經學校同意休學、退學、轉學,或自行離校而未清償借款的;

c.甲方變更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址後20個工作日內未將變更後的工作單位和有效聯繫方式通知丙方的;

d.甲方在借款期限內出國留學或移居海外而未清償借款的;

4.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款,連續拖欠超過一年且不與丙方主動聯繫辦理有關手續的,乙方、丙方、丁方有權在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在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上公佈其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畢業學校及違約行為等信息,並提供給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等相關機構;

5.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採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甲方應承擔訴訟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二)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的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三)丙方違約責任

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不履行職責的,乙方有權向其上級主管部門反映情況,並要求上級主管部門予以協調,直至停止向該校學生髮放貸款。

(四)丁方違約責任

丁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不履行職責的,乙方有權向丁方所屬部門的上級機構反映情況,並要求所屬部門的上級機構予以協調,直至停止向廣東省高校提供國家助學貸款。

第十四條法律適用、糾紛的解決及司法管轄

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爭議應通過各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開始60天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裁決期間,除正在進行裁決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五條義務轉讓和權利保留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經乙方書面同意後,有關各方應就轉讓事宜辦理相關手續。

乙方給予甲方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十六條合同生效與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辦理。

(二)本合同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四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七條特別提示

甲方國家助學貸款資料將錄入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錄入的資料包括:個人身份識別信息、實際還款記錄等個人貸款信息。

乙方已提請甲方特別注意有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並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乙方已經應甲方的要求對上述條款做出相應的説明。

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甲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所在院系:

攻讀專業: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甲方父親(法定監護人)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名稱:

甲方母親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名稱:

家庭通訊地址:

甲方簽章(簽字、捺印)學生本人簽名,加蓋手印

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人姓名:

聯繫電話:

傳真號碼: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蓋章:

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人姓名:

聯繫電話:

傳真號碼: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丁方:

蓋章: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人姓名:

聯繫電話:

傳真號碼: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蓋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 篇7

甲方(借款學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銀行):__________國家開發銀行__________省_________行

丙方(借款學生所在高校):___________大學

丁方(教育廳管理機構):__________省學生助學工作管理中心

甲方向乙方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向甲方發放貸款。為保證國家開發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的順利實施,乙方委託丙方、丁__負責國家助學貸款的相關管理工作。為維護各方利益,明確責任,恪守信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國家助學貸款政策以及乙方與廣東省教育廳簽訂的有關協議,經各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注:不超過__________元的按實際金額填寫)其中,學費、住宿費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人民幣);生活費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人民幣)。

第二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用途僅限用於甲方在丙方就讀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甲方不得挪用本合同項下借款。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年_______月。

第四條 借款利率與利息

(一)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執行貸款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

本合同項下借款首次執行的利率為年利率______ %。本合同借款利率自本合同項下第一筆貸款提款日起每滿一年調整一次,調整後的利率為調整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本合同項下逾期借款或挪用借款從逾期或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利率計收利息,直至逾期借款歸還或挪用行為得到糾正為止。如果同一筆借款既逾期又挪用,執行利率在逾期利率和挪用利率中擇其重者。

貸款展期後累計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的,從展期之日起按新的利率執行。

(二)借款利息按______年計收,起息日為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個人賬户之日,結息日為每年度的_______月______日。甲方自付利息需在結息日5日前,由甲方劃入其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存款賬户,由乙方(通過代理行)從該賬户中直接收取;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結息日5日前,將應付利息劃入其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存款賬户,由此導致資金在途所產生的有關支出,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在校期間(指正常學制______年限)的借款利息100%由財政補貼,具體補貼辦法根據廣東省相關規定執行。甲方畢業後的全部利息由其本人全額支付。甲方畢業後自付利息的開始時間為其畢業日期的下月______月日(畢業日期是指丙方確定的辦理相關畢業手續的日期,具體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_月______日);當甲方按照丙方的學籍管理規定結業、肄業、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時,自辦理有關手續之日的下______月1日起自付利息。如甲方休學,當其復學後,恢復財政貼息起始日為當______月的1日。

第五條 借款的發放與劃付

丙方通過乙方代理行將貸款資金劃付到甲方個人賬户。

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即同意乙方代理行按照丙方提供的收費標準扣收甲方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六條 貸款償還

(一)甲方應一次性償還全部借款本金,償還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具體還款方式包括:

預存款項,應在還本日5日前,將應付本金劃入其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存款賬户,由乙方(通過代理行)從該賬户中收取;

或:直接匯款,應在還本日5日前,將應付本金匯入丙方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賬户,由乙方(通過代理行)從該賬户中收取;

或:其他,甲方擬採用上述兩種方式以外的途徑還款的,應事先向丙方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可以採用。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在還本日5日前,將應付本金劃入其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賬户或丙方在乙方代理行開立的賬户,由此導致資金在途所產生的有關支出,由甲方承擔。

甲方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首先採用第一種方式償還貸款。

(二)甲方提前還款,應提前15天向丙方提出申請。提前償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期限計算利息,不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

第七條 委託代扣

甲方在代理行開立的個人賬户户名為: 必須是借款學生本人 ,賬户號為:_______________ 貸款學生在____開立的借記卡卡號 。

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即授權乙方(通過代理行)從上述賬户中扣款用於歸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合同變更

除發生以下情況外,本合同規定的各方的權利義務在合同期內保持不變。如以下情況發生,應另行簽署補充協議確定相關權利義務。

(一)甲方必須在還清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後方可轉學,丙方應為其辦理轉學手續;

(二)當甲方畢業後繼續攻讀學位時,應在畢業前30日向丙方提出展期申請並提供連續攻讀學位的書面證明,經丙方審核通過後辦理展期手續,並按甲方原所在學校的財政隸屬關係,由財政部門繼續按在校生貼息。

(三)甲方發生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情況,丙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採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等措施,丙方必須在乙方採取上述措施後,方可為甲方辦理相應手續。

第九條 甲方的聲明與承諾

甲方聲明:

(一)甲方簽署本合同基於其真實意思表示;

(二)甲方向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等書面材料均為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甲方承諾:

(一)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接受丙方及乙方的信貸檢查與監督;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息;

(三)保證在還款日前在本合同第七條明確的賬户中存有不低於當期應還本息額的資金;

(四)畢業時辦理債務確認手續,將工作單位、聯繫方式等相關信息告知丙方,如畢業時未確定工作單位,應在工作單位確定後20個工作日內將工作單位、聯繫方式等相關信息書面通知丙方;

(五)當發生如下事件時,甲方保證在2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丙方:

1.家庭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及工作單位等情況發生變化;

2.出現失業、重大疾病等情況;

3.甲方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4.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的情況。

(六)如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應如實提供乙方要求的資料,配合乙方及丙方對甲方的個人(包括家庭)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進行調查;

(七)乙方、丙方、丁__有權不經甲方同意按照有關規定公佈和使用甲方個人信息和貸款違約信息;

(八)如實提供本合同要求的有關情況。

第十條 乙方承諾

(一)按合同約定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二)對甲方的職業性質或變化情況、經濟收入、開支等給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還款,乙方為催收貸款而予以公佈的情況除外。

第十一條 丙方承諾

(一)在本合同訂立後,以有效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家長或法定監護人,使其知悉甲方貸款情況,支持甲方償還貸款;

(二)受理學生貸款申請,對申請借款學生的資格及申請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進行審查;

(三)承擔監督甲方貸款使用、催收貸款本息等貸後管理工作;

(四)甲方辦理債務確認手續後,方可為其辦理畢業手續;

(五)對甲方在校期間發生的休學、轉學、退學、出國、開除、傷殘、死亡、失蹤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情況進行監管,並採取相應的債權保護措施;甲方畢業後,跟蹤並更新甲方就業情況及甲方與其家庭的有效聯繫地址;

(六)開展對甲方的信用教育,建立信用記錄。

第十二條 丁__承諾

建立貸款違約信息公佈機制。甲方未按合同約定還款,連續拖欠超過一年且不與丙方主動聯繫辦理有關手續,應通過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公佈甲方有關違約信息。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 甲方違約責任

1.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乙方可以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執行利率為合同約定貸款利率的150%;

2.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的,乙方根據實際逾期金額和逾期天數計收利息,執行利率為合同約定貸款利率的130%;

3. 甲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第九條第(四)、(五)、(六)款的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將甲方違約情況告知甲方所在單位(包括境內外就讀院校、工作單位等)或國家有關部門:

a.甲方在本合同中的陳述發生重大失實,或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的;

b.甲方被所在學校開除,或經學校同意休學、退學、轉學,或自行離校而未清償借款的;

c.甲方變更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址後20個工作日內未將變更後的工作單位和有效聯繫方式通知丙方的;

d.甲方在借款期限內出國留學或移居海外而未清償借款的;

4.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款,連續拖欠超過一年且不與丙方主動聯繫辦理有關手續的,乙方、丙方、丁__有權在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在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上公佈其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畢業學校及違約行為等信息,並提供給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等相關機構;

5.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採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甲方應承擔訴訟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二) 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的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三) 丙方違約責任

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不履行職責的,乙方有權向其上級主管部門反映情況,並要求上級主管部門予以協調,直至停止向該校學生髮放貸款。

(四)丁__違約責任

丁__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不履行職責的,乙方有權向丁__所屬部門的上級機構反映情況,並要求所屬部門的上級機構予以協調,直至停止向廣東省高校提供國家助學貸款。

第十四條 法律適用、糾紛的解決及司法管轄

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爭議應通過各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開始60天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裁決期間,除正在進行裁決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五條 義務轉讓和權利保留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經乙方書面同意後,有關各方應就轉讓事宜辦理相關手續。

乙方給予甲方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與其他

(一)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辦理。

(二)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三) 本合同一式四份,四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七條 特別提示

甲方國家助學貸款資料將錄入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錄入的資料包括:個人身份識別信息、實際還款記錄等個人貸款信息。

乙方已提請甲方特別注意有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並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乙方已經應甲方的要求對上述條款做出相應的説明。

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甲方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貸款學生18位身份證號

所在院系:_________________

學院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攻讀專業:__________級+專業全稱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隨時聯繫到學生的號碼

甲方父親(法定監護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學生法定監護人身份證的名字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監護人完整身份證號

工作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監護人工作單位

甲方母親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學生母親身份證上的名字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學生母親完整的身份證號

工作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學生母親的工作單位

家庭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學生家庭通訊地址

甲方簽章(簽字、捺印)學生本人簽名,加蓋手印

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大學

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 篇8

借款人(甲方): (借款學生)

貸款人(乙方): (經辦銀行)

介紹人(丙方): (學校機構)

甲方經丙方向乙方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為維護各方利益,明確責任,恪守信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和乙方或其上級機構與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簽訂的《國家助學貸款合作協議》,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 。

第二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僅限用於甲方在丙方所在學校就讀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共 月,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與利息

一、借款利率與計息方法

本合同項下借款,執行中國人民銀行頒佈的同期同檔次法定貸款利率。本合同簽訂時國家助學貸款年利率為 ______%。

實際發放貸款時,如遇法定利率調整,乙方將執行調整後的利率,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在貸款期內,如遇法定利率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按合同約定利率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則從次年貸款發放日的對應日起按調整後的利率檔次執行。

貸款展期後累計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的,從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利率執行。

二、貸款利息

甲方在校期間的借款利息100%由財政補貼,具體補貼辦法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執行。甲方畢業後的利息及罰息由其本人全額支付。

甲方畢業後自付利息的開始時間為其取得畢業證書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當甲方按照丙方所在學校學籍管理規定結業、肄業、休學、退學、被取消學籍時,自辦理有關手續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如甲方休學,當其復學後,恢復財政貼息起始日為當月的1日。

第五條 貸款的發放與劃付

一、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簽字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首年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劃入丙方指定的帳户,第二年及以後學年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在每學年開學後20個工作日內劃入丙方指定的帳户;甲方應該在獲得學校出具的相關交費憑證後,將交費憑證複印件提供給乙方。

二、丙方應負責將生活費貸款按月發放給乙方,並負責監督乙方的貸款使用情況。

三、丙方指定的賬户是丙方所在學校在乙方開立的賬户,賬户户名

為: ,賬户號為: ;

四、貸款發放計劃:甲方選擇以下第 種發放方式:

(一)每學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二)按學年發放:

1. 學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2. 學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3. 學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4. 學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5. 學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五、借款的實際放款日以《借款借據》的實際進帳日為準,實際還本日以《還款協議》的日期為準。《借款借據》和《還款協議》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條 借款償還

一、甲方必須嚴格履行還款義務。甲方畢業離校60日前,應通過丙方與乙方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制訂還款計劃,簽訂《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還款協議》(以下簡稱“還款協議”)。丙方所在學校必須在甲方與乙方辦理完上述手續後,方可為其辦理畢業手續。

二、甲方畢業後自付本合同項下借款產生的利息和罰息。甲方可根據就業和收入水平,自主選擇畢業後24個月內的任何一個月起開始償還貸款本金,但畢業之日起24個月後必須開始償還貸款本金。具體還款事宜,必須在甲方與乙方簽訂的還款協議中明確。

三、甲方畢業或終止學業後一年內,可以向乙方提出一次調整還款計劃的申請,乙方應予以受理,並根據實際情況和有關規定進行合理調整。

四、甲方在借款期間內,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對提前還款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該部分實際使用天數計收利息。經乙方同意提前還款的部分,甲方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第七條 委託代扣

一、甲方授權乙方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賬户中扣款,用於甲方進入還款期後歸還借款本息,賬户户名為: ,賬户號

為: 。

二、甲方因賬户餘額不足不能按規定支付到期借款本息時,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規定計收罰息。

三、如甲方需要變更本條第一款所指定的賬户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並辦理賬户變更手續,提供在乙方開立的其他賬户供乙方扣劃,否則造成乙方扣劃失敗時,乙方將視為借款逾期,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規定計收罰息。

第八條 合同變更

借款合同為約束借貸雙方的法律依據。如發生以下情形,三方應另行簽署補充協議確定相關權利義務,當合同三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須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另外兩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甲方自願提出終止貸款發放:甲方在校期間,乙方允許甲方自願提出終止貸款發放;有終止貸款發放意向時,甲方應在當年放款10日前通過丙方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

二、甲方轉學:如甲方轉學,必須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後,丙方所在學校方可為其辦理轉學手續。

三、甲方畢業後繼續攻讀學位:甲方必須在畢業前30天向丙方提出展期申請,並提供繼續攻讀學位的相關證明。丙方審核通過後,由乙方為其辦理展期手續。甲方本合同項下貸款展期期間的貼息,按丙方所在學校的隸屬關係,由財政部門繼續按在校生實施貼息。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及丙方所在學校對該筆貸款繼續承擔《國家助學貸款業務合作協議》規定的相關責任和義務。

四、甲方發生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死亡等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情況,丙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採取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等措施。丙方所在學校必須在乙方採取上述措施後,或乙方與甲方簽訂還款協議後,方可為學生辦理相應手續。

第九條 甲方聲明與承諾

一、甲方聲明如下:

(一)甲方簽署本合同基於其真實意思表示。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等書面材料均為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三)甲方同意將本人的貸款信息及還款情況按國家有關法規使用。

二、甲方承諾如下:

(一)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接受乙方的信貸檢查與監督,並給予足夠的協助和配合。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息;

(三)保證在每次還款日前足額存入當期應還款額,並授權乙方直接從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條第一款明確的賬户中扣收;如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條第一

款明確的賬户存款額不足扣收時,甲方授權乙方從甲方在乙方或其他銀行開立的其他賬户中劃收;

(四)當發生如下事件時,甲方保證在1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1. 家庭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及工作單位等情況發生變化; 2. 出現失業、重大疾病等危及貸款安全的情況;

3. 甲方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4. 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的情況。

(五)如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應如實提供乙方要求的資料(包括對外所欠款項、新發生大額借款等),並配合乙方調查、審查和檢查與借款有關的個人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

(六)如實提供本合同要求的有關情況。

第十條 乙方承諾

一、按合同約定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二、對甲方的職業性質或變化情況、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給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還款,乙方為催收貸款而必須依本合同約定予以公佈的情況除外。

第十一條 丙方承諾

丙方受所在學校委託,作為甲方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介紹人,丙方承諾如下:

一、向乙方提供所在學校授權委託書;

二、在本合同訂立後,以掛號信等有效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家長或法定監護人,使其知悉甲方貸款情況,支持甲方償還貸款;

三、負責將生活費貸款按月發放給甲方,並負責監督甲方的貸款使用情況;

四、甲方與乙方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後,丙方所在學校方可為其辦理畢業手續;

五、將甲方在校期間發生的休學、轉學、退學、出國留學或定居、開除、傷殘、死亡、失蹤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情況及時通知乙方,並協助乙方採取相應的債權保護措施;甲方畢業後,丙方負責在一年內向乙方提供甲方第一次就業的有效聯繫地址或其家庭有效聯繫地址;

六、應負責開展對甲方的信用教育和還貸宣傳工作,講解還貸的程序和方法;建立甲方信用記錄,協助乙方做好甲方的還款確認和貸款催收工作。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一)甲方必須按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違反借款合同規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乙方有權停止貸款發放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部分,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的違約金;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貸款的,乙方作為逾期貸款處理,並根據實際逾期金額和實際逾期天數計收罰息,罰息利率按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三)甲方如違反在本合同第九條承諾的第四、五項規定的義務,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將甲方違約情況告知甲方所在單位(包括境內外就讀院校、工作單位等)或國家有關部門:

1. 甲方在有關合同中的陳述發生重大失實,或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的;

2. 甲方被所在學校開除,或經學校同意休學、退學、轉學,或自行離校而未償清借款的;

3. 甲方變更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址後30個工作日內未將變更後的工作單位和有效聯繫方式通知貸款人;

4. 甲方在借款期限內出國留學或移居海外而未償清借款的;

5. 甲方按還款協議進入還款期後,連續拖欠還款超過一年且不與乙方主動聯繫辦理有關手續時;

6. 甲方拒絕或阻撓乙方、丙方監督檢查其貸款使用情況;

7. 甲方在畢業時未與乙方簽訂還款協議。

(四)按還款協議進入還款期後,連續拖欠還款超過一年且不與乙方主動聯繫辦理有關手續的甲方,乙方和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有權在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通過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公佈其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畢業學校及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

(五)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採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甲方應承擔訴訟過程中產生的訴訟費用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二、乙方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甲方違約金,利率按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三、丙方違約責任

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款規定不履行職責的,乙方有權向丙方所在學校和所在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反映情況,並要求所在學校和所在學校上級主管部門予以協調。

第十三條 法律適用、爭議解決及司法管轄

一、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在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如果協商開始後60天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都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除另有裁決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在裁決期間,除正在進行裁決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四條 義務轉讓和權利保留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乙方給予甲方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十五條 合同附件

下列附件及經三 方共同確認的其它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1、借款借據;

2、還款協議;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辦理。

二、本合同經各方授權簽字人簽章後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 特別提示

乙方已提請甲方特別注意有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並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乙方已經應甲方的要求對上述條款做出相應的説明。

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甲方居民身份證號碼: 乙方地址:

所在院系: 郵政編碼:

攻讀專業 聯繫人姓名: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號碼:

聯繫電話: 乙方簽章:

甲方父親(法定監護人)姓

名: 日期: 年

居民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名稱 丙方地址:

甲方母親姓名: 郵政編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繫人姓名:

工作單位名稱 聯繫電話:

家庭通訊地址: 傳真號碼:

甲方簽章(簽字、捺印) 丙方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月 日 月 日

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 篇9

遼農信助學借字(_____)第_____號

借款人(甲方):(學生家長或法定監護人)__________________

款人(乙方):(經辦農村信用社)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丙方):

為維護各方利益,明確責任,恪守信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助學貸款政策規定,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金額

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整,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元整。

第二條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用於學生在校期間,為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主要包括學費和住宿費。

第三條貸款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有變動,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與還款計劃見下表:

第四條貸款利率與利息

一、本合同項下貸款,執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限檔次貸款基準利率,年利率為%.在貸款存續期間,如遇國家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自下年度_____月_____日起,按照調整後的同期限檔次貸款基準利率執行。

二、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全部由同級財政負擔,如果財政貼息資金不能及時、足額到位,則貸款利息由甲方支付。學生畢業後的下月_____日起,貸款利息及罰息由甲方全額支付,學生對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償還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五條貸款的發放與款項劃付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款項自乙方在本借款合同上簽字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發放,並將款項向甲方指定的賬户劃付。甲方指定的賬户户名: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_。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款項由乙方負責按學年分次發放。新學年學生再次用款時,由甲方持本人身份證和個人印章直接到乙方處填寫借款憑證,辦理貸款手續,並簽署《遼寧省農村信用社國家助學貸款劃款委託授權書》後,由乙方按照有關規定劃款。但是,甲方不得提前申請使用下一學年的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

高校在收到乙方匯劃的款項後,按借款用途分別設立學費和住宿費分户賬冊,由高校按照合同約定用途安排使用。

第六條貸款償還

一、甲方積極履行貸款本息的還款義務。當甲方未按照與乙方簽訂的還款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及時歸還貸款本息時,乙方對其違約還款金額計收罰息。

二、乙方應允許甲方有條件時提前還貸,並按實際使用的期間計算利息,不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三、學生對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承擔連帶責任。

四、學生畢業後,由甲方全額償還貸款利息,還本付息可以採取多種方式。當學生畢業後繼續攻讀學位時,要及時向乙方提供連續攻讀學位的書面證明,乙方應為其辦理展期手續,財政部門繼續按在校生實施貼息。

五、乙方應允許甲方根據學生的就業和收入水平,自主選擇畢業後24個月內的任何一個月起開始償還貸款本金。

第七條合同變更

除以下情況外,本合同規定的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在合同期內保持不變。

一、甲方自願終止合同:學生在校期間,乙方允許甲方自願提出終止貸款發放;有終止貸款發放意向時,甲方應通過高校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

二、學生轉學:學生轉學時,必須由乙方與待轉入學校的相應經辦農村信用社辦理貸款的債務劃轉手續後,或者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後,高校方可為其辦理轉學手續;

三、學生髮生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情況,高校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採取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等措施。

第八條甲方承諾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息;

二、甲方應在乙方開立個人還款賬户,保證在每次還款日前足額存入當期應還款額,由乙方直接從賬户中扣收;如甲方賬户存款額不足扣收時,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乙方或其他銀行開立的其他賬户中劃收;

三、甲方如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應如實提供乙方要求的資料(包括對外所欠款項、新發生大額借款等),並配合乙方調查、

審查和檢查與借款有關的個人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

四、如實提供本合同要求的有關情況。

第九條乙方承諾

一、按合同約定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二、對甲方和學生的職業性質或變化情況、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給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還款,乙方為催收貸款而必須依本合同約定予以公佈的情況除外。

第十條丙方承諾

一、對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承擔抵(質)押擔保或保證擔保;保證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二、擔保範圍:包括甲方本次借款的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律師費等債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三、擔保期間: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履行債務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貸款的,乙方作為逾期貸款處理,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的利息,並依法採取其他的經濟制裁措施;

(二)違反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義務的,乙方可以停止發放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三)按還款協議進入還款期後,連續拖欠還款超過一年且不與乙方主動聯繫辦理有關手續的,乙方和省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有權在新聞媒體和網站上公佈甲方及其學生的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畢業學校及違約行為等信息;

(四)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採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甲方應承擔乙方為此支付的訴訟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二、乙方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1款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按逾期貸款計息的有關規定計收罰金;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2款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糾紛解決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協商開始後60天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都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訴訟裁決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除另有裁決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在裁決期間,除正在進行裁決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與其他約定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後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及丙方各擔保人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簽章):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業務經辦人: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 篇10

借款人:貸款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二環世紀星支行介紹人:陝西師範大學

甲方經丙方向乙方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為維護各方利益,明確責任,恪守信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和乙方或其上級機構與廣西學生貸款管理中心簽定《廣西高等學校國家助學貸款業務協議書》,經協商一,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陸仟元整¥元。

第二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僅限用於甲方在丙方所學校就讀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

第三條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共08月,即從__至__止。

第四條借款利率與利息

一、借款利率及計息方法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執行中國人民銀行頒佈的同期同檔次法定貸款利率。本合同簽定時國家助學貸款年利率為%。

實際發放貸款後,如遇法定利率調整,乙方將執行調整後的利率,不再另行通知甲方。在貸款期內,如遇法定利率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按合同約定利率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則從次年貸款發放日的對應日起按調整後的利率檔次執行。貸款展期後累計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的,從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利率執行。

二、貸款利息

甲方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00%由財政補貼,具體補貼辦法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執行。甲方畢業後的利息及罰息由其本人全額支付。

甲方畢業後自付利息的開始時間為其取得畢業證書之日的下月日;當甲方按照丙方所在學校學籍管理規定結業、肄業、休學、退學、被取消學籍時,自辦理有關手續之日的下月日起自付利息。如甲方休學,當其復學後,恢復財政貼息起始日為當月的日。

第五條貸款的發放與劃付

一、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年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劃入丙方指定的帳;甲方應該在獲得學校出具的相關交費憑證後,將學費憑證複印件提供給乙方。

二、丙方應負責將生活費貸款按月發放給甲方,並負責監督甲方的貸款使用情況。

三、丙方指定的帳是甲方所在學校在乙方開立的帳號,帳號户名為:陝西師範大學,帳號為:。

四、貸款發放計劃:甲方選擇以下第二種發放方式:

每學年,學費人民幣,住宿費人民幣,生活費人民幣;

按學年發放:

1.__年,學費人民幣3__年,學費人民幣3__年,學費人民幣3__年,學費人民幣3__年,學費人民幣,住宿費人民幣,生活費人民幣

五、借款的實際放款日以《借款借據》的實際進帳日為準,實際還款日以《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還款協議》的日期為準。《借款借據》和《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還款協議》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條借款償還

一、甲方必須嚴格履行還款義務甲方畢業離校60日前,應通過丙方與乙方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制定還款計劃,簽訂《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還款協議》。丙方所在學校必須在甲方與乙方辦理完上述手續後,方可為其辦理畢業手續。

二、甲方畢業後自付本合同項下借款產生的利息和罰息。甲方可根據就業和收入水平,自主選擇畢業後24個月內的任何一個月起開始償還貸款本金,但畢業之日起24個月後必須開始償還貸款本金。具體還款事宜,必須在甲方與乙方簽訂的還款協議中明確。

三、甲方畢業或終止學業後一年內,可以向乙方提出一次調整還款計劃的申請,乙方應予以受理,並根據實際情況和有關規定進行合理調整。

四、甲方在借款期間內,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還款,但必須提前5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申

請。對提前還款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該部分實際使用天數計收利息。經乙方同意提前還款的部分,甲方不得要求再次使用。

第七條委託代扣

一、甲方授權乙方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户中扣款,用於甲方進入還款期後歸還本息,帳名為:,帳號為:_______。

二、甲方因帳餘額不足不能按規定支付到期借款本息時,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規定計收罰息。

三、如甲方需要變更本條第一款所指定的帳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並辦理帳變更手續,提供在乙方開立的其他帳供乙方劃扣,否則造成乙方劃扣失敗時,乙方將視為借款逾期,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規定計收罰息。

本合同的第八條至第十七條因沒有填寫內容,故在此省略,具體內容請參看合同原件。

甲方居民身份證號碼:乙方地址:西安市師大路2號所在院系:計算機與信息管理系郵政編碼:

攻讀專業:計算機應用與維護聯繫人姓名:

通訊地址:應為目前通訊聯繫地址聯繫電話:

如學校地址或宿舍地址

郵政編碼:傳真號碼:聯繫電話:乙方簽章:

甲方父親姓名:日期:

居民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名稱:丙方地址:西安市師大路號甲方母親姓名:郵政編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繫人姓名:

工作單位名稱:聯繫電話:

家庭通訊地址:傳真號碼:

甲方簽章:丙方簽章:

日期:__年_月_日

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 篇11

借款人(甲方)

貸款人(乙方)

擔保人(丙方)

為維護各方利益,明確責任,恪守信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助學貸款政策規定,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金額

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整,人民幣(小寫)元整。

第二條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用於學生在校期間,為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主要包括學費和住宿費。

第三條貸款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有變動,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與還款計劃見下表:

第四條貸款利率與利息

一、本合同項下貸款,執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限檔次貸款基準利率,年利率為%.在貸款存續期間,如遇國家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自下年度____月____日起,按照調整後的同期限檔次貸款基準利率執行。

二、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全部由同級財政負擔,如果財政貼息資金不能及時、足額到位,則貸款利息由甲方支付。學生畢業後的下月____日起,貸款利息及罰息由甲方全額支付,學生對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償還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五條貸款的發放與款項劃付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款項自乙方在本借款合同上簽字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發放,並將款項向甲方指定的賬户劃付。甲方指定的賬户户名:,賬號:,開户行:.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款項由乙方負責按學年分次發放。新學年學生再次用款時,由甲方持本人身份證和個人印章直接到乙方處填寫借款憑證,辦理貸款手續,並簽署《遼寧省農村信用社國家助學貸款劃款委託授權書》後,由乙方按照有關規定劃款。但是,甲方不得提前申請使用下一學年的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

高校在收到乙方匯劃的款項後,按借款用途分別設立學費和住宿費分户賬冊,由高校按照合同約定用途安排使用。

第六條貸款償還

一、甲方積極履行貸款本息的還款義務。當甲方未按照與乙方簽訂的還款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及時歸還貸款本息時,乙方對其違約還款金額計收罰息。

二、乙方應允許甲方有條件時提前還貸,並按實際使用的期間計算利息,不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三、學生對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承擔連帶責任。

四、學生畢業後,由甲方全額償還貸款利息,還本付息可以採取多種方式。當學生畢業後繼續攻讀學位時,要及時向乙方提供連續攻讀學位的書面證明,乙方應為其辦理展期手續,財政部門繼續按在校生實施貼息。

五、乙方應允許甲方根據學生的就業和收入水平,自主選擇畢業後24個月內的任何一個月起開始償還貸款本金。

第七條合同變更

除以下情況外,本合同規定的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在合同期內保持不變。

一、甲方自願終止合同:學生在校期間,乙方允許甲方自願提出終止貸款發放;有終止貸款發放意向時,甲方應通過高校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

二、學生轉學:學生轉學時,必須由乙方與待轉入學校的相應經辦農村信用社辦理貸款的債務劃轉手續後,或者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後,高校方可為其辦理轉學手續;

三、學生髮生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情況,高校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採取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等措施。

第八條甲方承諾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息;

二、甲方應在乙方開立個人還款賬户,保證在每次還款日前足額存入當期應還款額,由乙方直接從賬户中扣收;如甲方賬户存款額不足扣收時,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乙方或其他銀行開立的其他賬户中劃收;

三、甲方如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應如實提供乙方要求的資料(包括對外所欠款項、新發生大額借款等),並配合乙方調查、

審查和檢查與借款有關的個人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

四、如實提供本合同要求的有關情況。

第九條乙方承諾

一、按合同約定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二、對甲方和學生的職業性質或變化情況、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給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還款,乙方為催收貸款而必須依本合同約定予以公佈的情況除外。

第十條丙方承諾

一、對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承擔抵(質)押擔保或保證擔保;保證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二、擔保範圍:包括甲方本次借款的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律師費等債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三、擔保期間: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履行債務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貸款的,乙方作為逾期貸款處理,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的利息,並依法採取其他的經濟制裁措施;

(二)違反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義務的,乙方可以停止發放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三)按還款協議進入還款期後,連續拖欠還款超過一年且不與乙方主動聯繫辦理有關手續的,乙方和省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有權在新聞媒體和網站上公佈甲方及其學生的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畢業學校及違約行為等信息;

(四)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採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甲方應承擔乙方為此支付的訴訟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二、乙方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1款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按逾期貸款計息的有關規定計收罰金;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2款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糾紛解決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協商開始後60天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都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訴訟裁決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除另有裁決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在裁決期間,除正在進行裁決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與其他約定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後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及丙方各擔保人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簽章)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註冊地址:郵政編碼:

業務經辦人: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 篇12

借款人(甲方):

款人(乙方):

介紹人(丙方):

甲方經丙方向乙方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為維護各方利益,明確責任,恪守信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和乙方或其上級機構與廣西學生貸款管理中心簽定《廣西高等學校國家助學貸款業務協議書》,經協商一,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大寫)陸仟元整 (小寫)¥ .00 元 。

第二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僅限用於甲方在丙方所學校就讀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共 08月,即從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與利息

一、借款利率及計息方法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執行中國人民銀行頒佈的同期同檔次法定貸款利率。本合同簽定時國家助學貸款年利率為 %。

實際發放貸款後,如遇法定利率調整,乙方將執行調整後的利率,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在貸款期內,如遇法定利率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按合同約定利率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則從次年貸款發放日的對應日起按調整後的利率檔次執行。 貸款展期後累計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的,從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利率執行。

二、貸款利息

甲方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 00%由財政補貼,具體補貼辦法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執行。甲方畢業後的利息及罰息由其本人全額支付。

甲方畢業後自付利息的開始時間為其取得畢業證書之日的下月 日(含 日起);當甲方按照丙方所在學校學籍管理規定結業、肄業、休學、退學、被取消學籍時,自辦理有關手續之日的下月 日起自付利息。如甲方休學,當其復學後,恢復財政貼息起始日為當月的 日。

第五條 貸款的發放與劃付

一、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x年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劃入丙方指定的賬户;甲方應該在獲得學校出具的相關交費憑證後,將學費憑證複印件提供給乙方。

二、丙方應負責將生活費貸款按月發放給甲方,並負責監督甲方的貸款使用情況。

三、丙方指定的賬户是甲方所在學校在乙方開立的賬户,賬户户名為:陝西師範大學 , 賬户號為: 30283 83033809 00 。

四、貸款發放計劃:甲方選擇以下第二種發放方式:

(一)每學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二)按學年發放:

年,學費人民幣3xx年,學費人民幣3xx年,學費人民幣3xx年,學費人民幣3xx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五、借款的實際放款日以《借款借據》的實際進帳日為準,實際還款日以《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還款協議》的日期為準。《借款借據》和《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還款協議》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條 借款償還

一、甲方必須嚴格履行還款義務 甲方畢業離校60日前,應通過丙方與乙方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制定還款計劃,簽訂《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還款協議》(申請繼續攻讀其他學位的借款學生,還應簽訂《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展期協議》)(以下簡稱還款協議)。丙方所在學校必須在甲方與乙方辦理完上述手續後,方可為其辦理畢業手續。

二、甲方畢業後自付本合同項下借款產生的利息和罰息(付息的集體起始日期以還款協議為準)。甲方可根據就業和收入水平,自主選擇畢業後24個月內的任何一個月起開始償還貸款本金,但畢業之日起24個月後必須開始償還貸款本金。具體還款事宜,必須在甲方與乙方簽訂的還款協議中明確。

三、甲方畢業或終止學業後一年內,可以向乙方提出一次調整還款計劃的申請,乙方應予以受理,並根據實際情況和有關規定進行合理調整。

四、甲方在借款期間內,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還款,但必須提前 5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申

請。對提前還款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該部分實際使用天數計收利息。經乙方同意提前還款的部分,甲方不得要求再次使用。

第七條 委託代扣

一、甲方授權乙方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賬户中扣款,用於甲方進入還款期後歸還本息,賬户名為: 張三(學生帳號名) ,賬户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學生在中國銀行辦理的存摺帳號) 。

二、甲方因賬户餘額不足不能按規定支付到期借款本息時,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規定計收罰息。

三、如甲方需要變更本條第一款所指定的賬户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並辦理賬户變更手續,提供在乙方開立的其他賬户供乙方劃扣,否則造成乙方劃扣失敗時,乙方將視為借款逾期,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規定計收罰息。

本合同的第八條至第十七條因沒有填寫內容,故在此省略,具體內容請參看合同原件。

甲方居民身份證號碼:(以下內容請貸款學生如實填寫) 乙方地址: 西安市師大路2號 所在院系:計算機與信息管理系 郵政編碼: 7 006

攻讀專業:計算機應用與維護 聯繫人姓名: 辛偉

通訊地址: 應為目前通訊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如學校地址或宿舍地址

郵政編碼: 傳真號碼: 聯繫電話:(宿舍電話手機家庭電話) 乙方簽章:

甲方父親(法定監護人)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名稱:(如無工作單位,則直接填寫家庭地址) 丙方地址: 西安市師大路 號 甲方母親姓名: 郵政編碼:7 0062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繫人姓名:

工作單位名稱:(如無工作單位,則直接填寫家庭地址) 聯繫電話:

家庭通訊地址: 傳真號碼:

甲方簽章(簽字、捺印): 張 三 丙方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xx年 X 月 X 日

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範本二

借款人(甲方): (借款學生)

貸款人(乙方): (經辦銀行)

介紹人(丙方): (學校機構)

甲方經丙方向乙方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為維護各方利益,明確責任,恪守信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和乙方或其上級機構與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簽訂的《國家助學貸款合作協議》,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 。

第二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僅限用於甲方在丙方所在學校就讀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共 月,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與利息

一、借款利率與計息方法

本合同項下借款,執行中國人民銀行頒佈的同期同檔次法定貸款利率。本合同簽訂時國家助學貸款年利率為 ______%。

實際發放貸款時,如遇法定利率調整,乙方將執行調整後的利率,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在貸款期內,如遇法定利率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按合同約定利率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則從次年貸款發放日的對應日起按調整後的利率檔次執行。

貸款展期後累計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的,從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利率執行。

二、貸款利息

甲方在校期間的借款利息 00%由財政補貼,具體補貼辦法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執行。甲方畢業後的利息及罰息由其本人全額支付。

甲方畢業後自付利息的開始時間為其取得畢業證書之日的下月 日(含 日);當甲方按照丙方所在學校學籍管理規定結業、肄業、休學、退學、被取消學籍時,自辦理有關手續之日的下月 日起自付利息。如甲方休學,當其復學後,恢復財政貼息起始日為當月的 日。

第五條 貸款的發放與劃付

一、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簽字之日起xx年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劃入丙方指定的賬户,第二年及以後學年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在每學年開學後xx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二)按學年發放:

. 學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2. 學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3. 學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4. 學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5. 學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五、借款的實際放款日以《借款借據》的實際進帳日為準,實際還本日以《還款協議》的日期為準。《借款借據》和《還款協議》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條 借款償還

一、甲方必須嚴格履行還款義務。甲方畢業離校60日前,應通過丙方與乙方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制訂還款計劃,簽訂《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還款協議》(以下簡稱還款協議)。丙方所在學校必須在甲方與乙方辦理完上述手續後,方可為其辦理畢業手續。

二、甲方畢業後自付本合同項下借款產生的利息和罰息。甲方可根據就業和收入水平,自主選擇畢業後24個月內的任何一個月起開始償還貸款本金,但畢業之日起24個月後必須開始償還貸款本金。具體還款事宜,必須在甲方與乙方簽訂的還款協議中明確。

三、甲方畢業或終止學業後一年內,可以向乙方提出一次調整還款計劃的申請,乙方應予以受理,並根據實際情況和有關規定進行合理調整。

四、甲方在借款期間內,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還款,但必須提前 5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對提前還款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該部分實際使用天數計收利息。經乙方同意提前還款的部分,甲方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第七條 委託代扣

一、甲方授權乙方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賬户中扣款,用於甲方進入還款期後歸還借款本息,賬户户名為: ,賬户號

為: 。

二、甲方因賬户餘額不足不能按規定支付到期借款本息時,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規定計收罰息。

三、如甲方需要變更本條第一款所指定的賬户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並辦理賬户變更手續,提供在乙方開立的其他賬户供乙方扣劃,否則造成乙方扣劃失敗時,乙方將視為借款逾期,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規定計收罰息。

第八條 合同變更

借款合同為約束借貸雙方的法律依據。如發生以下情形,三方應另行簽署補充協議確定相關權利義務,當合同三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須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另外兩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甲方自願提出終止貸款發放:甲方在校期間,乙方允許甲方自願提出終止貸款發放;有終止貸款發放意向時,甲方應在當年放款 0日前通過丙方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

二、甲方轉學:如甲方轉學,必須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後,丙方所在學校方可為其辦理轉學手續。

三、甲方畢業後繼續攻讀學位:甲方必須在畢業前30天向丙方提出展期申請,並提供繼續攻讀學位的相關證明。丙方審核通過後,由乙方為其辦理展期手續。甲方本合同項下貸款展期期間的貼息,按丙方所在學校的隸屬關係,由財政部門繼續按在校生實施貼息。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及丙方所在學校對該筆貸款繼續承擔《國家助學貸款業務合作協議》規定的相關責任和義務。

四、甲方發生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死亡等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情況,丙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採取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等措施。丙方所在學校必須在乙方採取上述措施後,或乙方與甲方簽訂還款協議後,方可為學生辦理相應手續。

第九條 甲方聲明與承諾

一、甲方聲明如下:

(一)甲方簽署本合同基於其真實意思表示。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等書面材料均為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三)甲方同意將本人的貸款信息及還款情況按國家有關法規使用。

二、甲方承諾如下:

(一)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接受乙方的信貸檢查與監督,並給予足夠的協助和配合。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息;

(三)保證在每次還款日前足額存入當期應還款額,並授權乙方直接從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條第一款明確的賬户中扣收;如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條第一

款明確的賬户存款額不足扣收時,甲方授權乙方從甲方在乙方或其他銀行開立的其他賬户中劃收;

(四)當發生如下事件時,甲方保證在 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 家庭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及工作單位等情況發生變化; 2. 出現失業、重大疾病等危及貸款安全的情況;

3. 甲方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4. 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的情況。

(五)如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應如實提供乙方要求的資料(包括對外所欠款項、新發生大額借款等),並配合乙方調查、審查和檢查與借款有關的個人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

(六)如實提供本合同要求的有關情況。

第十條 乙方承諾

一、按合同約定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二、對甲方的職業性質或變化情況、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給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還款,乙方為催收貸款而必須依本合同約定予以公佈的情況除外。

第十一條 丙方承諾

丙方受所在學校委託,作為甲方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介紹人,丙方承諾如下:

一、向乙方提供所在學校授權委託書;

二、在本合同訂立後,以掛號信等有效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家長或法定監護人,使其知悉甲方貸款情況,支持甲方償還貸款;

三、負責將生活費貸款按月發放給甲方,並負責監督甲方的貸款使用情況;

四、甲方與乙方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後,丙方所在學校方可為其辦理畢業手續;

五、將甲方在校期間發生的休學、轉學、退學、出國留學或定居、開除、傷殘、死亡、失蹤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情況及時通知乙方,並協助乙方採取相應的債權保護措施;甲方畢業後,丙方負責在一年內向乙方提供甲方第一次就業的有效聯繫地址或其家庭有效聯繫地址;

六、應負責開展對甲方的信用教育和還貸宣傳工作,講解還貸的程序和方法;建立甲方信用記錄,協助乙方做好甲方的還款確認和貸款催收工作。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一)甲方必須按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違反借款合同規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乙方有權停止貸款發放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部分,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的違約金;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貸款的,乙方作為逾期貸款處理,並根據實際逾期金額和實際逾期天數計收罰息,罰息利率按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三)甲方如違反在本合同第九條承諾的第四、五項規定的義務,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將甲方違約情況告知甲方所在單位(包括境內外就讀院校、工作單位等)或國家有關部門:

. 甲方在有關合同中的陳述發生重大失實,或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的;

2. 甲方被所在學校開除,或經學校同意休學、退學、轉學,或自行離校而未償清借款的;

3. 甲方變更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址後30個工作日內未將變更後的工作單位和有效聯繫方式通知貸款人;

4. 甲方在借款期限內出國留學或移居海外而未償清借款的;

5. 甲方按還款協議進入還款期後,連續拖欠還款超過一年且不與乙方主動聯繫辦理有關手續時;

6. 甲方拒絕或阻撓乙方、丙方監督檢查其貸款使用情況;

7. 甲方在畢業時未與乙方簽訂還款協議。

(四)按還款協議進入還款期後,連續拖欠還款超過一年且不與乙方主動聯繫辦理有關手續的甲方,乙方和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有權在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通過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公佈其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畢業學校及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

(五)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採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甲方應承擔訴訟過程中產生的訴訟費用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二、乙方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甲方違約金,利率按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三、丙方違約責任

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款規定不履行職責的,乙方有權向丙方所在學校和所在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反映情況,並要求所在學校和所在學校上級主管部門予以協調。

第十三條 法律適用、爭議解決及司法管轄

一、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在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如果協商開始後60天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都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除另有裁決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在裁決期間,除正在進行裁決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四條 義務轉讓和權利保留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乙方給予甲方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十五條 合同附件

下列附件及經三 方共同確認的其它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借款借據;

2、還款協議;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辦理。

二、本合同經各方授權簽字人簽章後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 特別提示

乙方已提請甲方特別注意有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並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乙方已經應甲方的要求對上述條款做出相應的説明。

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甲方居民身份證號碼:

乙方地址:

所在院系:

郵政編碼:

攻讀專業 聯繫人姓名: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號碼:

聯繫電話:

乙方簽章:

甲方父親(法定監護人)姓名:

日期: 年

居民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名稱

丙方地址:

甲方母親姓名:

郵政編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繫人姓名:

工作單位名稱 聯繫電話:

家庭通訊地址:

傳真號碼:

甲方簽章(簽字、捺印)

丙方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月 日

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 篇13

借款人(甲方):(借款學生) 貸款人(乙方):(經辦銀行)介紹人(丙方): (學校機構)

第一條 借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整 (小寫)¥ 元 。

第二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僅限用於甲方在丙方所學校就讀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共月,即從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與利息

一、借款利率及計息方法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執行中國人民銀行頒佈的同期同檔次法定貸款利率。本合同簽定時國家助學貸款年利率為____ %。

實際發放貸款後,如遇法定利率調整,乙方將執行調整後的利率,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在貸款期內,如遇法定利率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按合同約定利率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則從次年貸款發放日的對應日起按調整後的利率檔次執行。 貸款展期後累計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的,從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利率執行。

二、貸款利息

甲方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____%由財政補貼,具體補貼辦法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執行。甲方畢業後的利息及罰息由其本人全額支付。

甲方畢業後自付利息的開始時間為其取得畢業證書之日的下月____日(含____日起);當甲方按照丙方所在學校學籍管理規定結業、肄業、休學、退學、被取消學籍時,自辦理有關手續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如甲方休學,當其復學後,恢復財政貼息起始日為當月的1日。

第五條 貸款的發放與劃付

一、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年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劃入丙方指定的賬户;甲方應該在獲得學校出具的相關交費憑證後,將學費憑證複印件提供給乙方。

二、丙方應負責將生活費貸款按月發放給甲方,並負責監督甲方的貸款使用情況。

三、丙方指定的賬户是甲方所在學校在乙方開立的賬户,賬户户名為: , 賬户號為: 。

四、貸款發放計劃:甲方選擇以下第二種發放方式:

(一)每學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二)按學年發放:

1.____年,學費人民幣年,學費人民幣____年,學費人民幣 年,學費人民幣 年,學費人民幣 元,住宿費人民幣 元,生活費人民幣 元

五、借款的實際放款日以《借款借據》的實際進帳日為準,實際還款日以《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還款協議》的日期為準。《借款借據》和《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還款協議》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條 借款償還

一、甲方必須嚴格履行還款義務 甲方畢業離校 日前,應通過丙方與乙方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制定還款計劃,簽訂《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還款協議》(申請繼續攻讀其他學位的借款學生,還應簽訂《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展期協議》)(以下簡稱“還款協議”)。丙方所在學校必須在甲方與乙方辦理完上述手續後,方可為其辦理畢業手續。

二、甲方畢業後自付本合同項下借款產生的利息和罰息(付息的集體起始日期以還款協議為準)。甲方可根據就業和收入水平,自主選擇畢業後24個月內的任何一個月起開始償還貸款本金,但畢業之日起24個月後必須開始償還貸款本金。具體還款事宜,必須在甲方與乙方簽訂的還款協議中明確。

三、甲方畢業或終止學業後一年內,可以向乙方提出一次調整還款計劃的申請,乙方應予以受理,並根據實際情況和有關規定進行合理調整。

四、甲方在借款期間內,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申

請。對提前還款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該部分實際使用天數計收利息。經乙方同意提前還款的部分,甲方不得要求再次使用。

第七條 委託代扣

一、甲方授權乙方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賬户中扣款,用於甲方進入還款期後歸還本息,賬户名為: 張三(學生帳號名) ,賬户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學生在中國銀行辦理的存摺帳號) 。

二、甲方因賬户餘額不足不能按規定支付到期借款本息時,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規定計收罰息。

三、如甲方需要變更本條第一款所指定的賬户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並辦理賬户變更手續,提供在乙方開立的其他賬户供乙方劃扣,否則造成乙方劃扣失敗時,乙方將視為借款逾期,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規定計收罰息。

本合同的第八條至第十七條因沒有填寫內容,故在此省略,具體內容請參看合同原件。

甲方居民身份證號碼:(以下內容請貸款學生如實填寫)

乙方地址: 所在院系: 郵政編碼:   攻讀專業:

聯繫人姓名:   通訊地址: 應為目前通訊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號碼:聯繫電話:(宿舍電話/手機/家庭電話) 乙方簽章:

甲方父親(法定監護人)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名稱:(如無工作單位,則直接填寫家庭地址) 

丙方地址: 

甲方母親姓名: 郵政編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繫人姓名:

工作單位名稱:(如無工作單位,則直接填寫家庭地址) 聯繫電話:

家庭通訊地址: 傳真號碼:

甲方簽章(簽字、捺印): 丙方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 篇14

助學借字( )第 號

借款人(甲方) (學生家長或法定監護人)

貸款人(乙方) (經辦銀行)

擔保人(丙方)

為維護各方利益,明確責任,恪守信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助學貸款政策規定,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金額

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元整,人民幣(小寫) 元整。

第二條 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用於學生在校期間,為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主要包括學費和住宿費。

第三條 貸款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有變動,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與還款計劃見下表:

第四條 貸款利率與利息

一、本合同項下貸款,執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限檔次貸款基準利率,年利率為 %.在貸款存續期間,如遇國家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自下年度1月1日起,按照調整後的同期限檔次貸款基準利率執行。

二、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全部由同級財政負擔,如果財政貼息資金不能及時、足額到位,則貸款利息由甲方支付。學生畢業後的下月1日起,貸款利息及罰息由甲方全額支付,學生對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償還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五條 貸款的發放與款項劃付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款項自乙方在本借款合同上簽字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發放,並將款項向甲方指定的賬户劃付。甲方指定的賬户户名: ,賬號: ,開户行: .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款項由乙方負責按學年分次發放。新學年學生再次用款時,由甲方持本人身份證和個人印章直接到乙方處填寫借款憑證,辦理貸款手續,並簽署《遼寧省農村信用社國家助學貸款劃款委託授權書》後,由乙方按照有關規定劃款。但是,甲方不得提前申請使用下一學年的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

高校在收到乙方匯劃的款項後,按借款用途分別設立學費和住宿費分户賬冊,由高校按照合同約定用途安排使用。

第六條 貸款償還

一、甲方積極履行貸款本息的還款義務。當甲方未按照與乙方簽訂的還款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及時歸還貸款本息時,乙方對其違約還款金額計收罰息。

二、乙方應允許甲方有條件時提前還貸,並按實際使用的期間計算利息,不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三、學生對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承擔連帶責任。

四、學生畢業後,由甲方全額償還貸款利息,還本付息可以採取多種方式。當學生畢業後繼續攻讀學位時,要及時向乙方提供連續攻讀學位的書面證明,乙方應為其辦理展期手續,財政部門繼續按在校生實施貼息。

五、乙方應允許甲方根據學生的就業和收入水平,自主選擇畢業後24個月內的任何一個月起開始償還貸款本金。

第七條 合同變更

除以下情況外,本合同規定的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在合同期內保持不變。

一、甲方自願終止合同:學生在校期間,乙方允許甲方自願提出終止貸款發放;有終止貸款發放意向時,甲方應通過高校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

二、學生轉學:學生轉學時,必須由乙方與待轉入學校的相應經辦農村信用社辦理貸款的債務劃轉手續後,或者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後,高校方可為其辦理轉學手續;

三、學生髮生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情況,高校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採取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等措施。

第八條 甲方承諾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息;

二、甲方應在乙方開立個人還款賬户,保證在每次還款日前足額存入當期應還款額,由乙方直接從賬户中扣收;如甲方賬户存款額不足扣收時,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乙方或其他銀行開立的其他賬户中劃收;

三、甲方如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應如實提供乙方要求的資料(包括對外所欠款項、新發生大額借款等),並配合乙方調查、

審查和檢查與借款有關的個人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

四、如實提供本合同要求的有關情況。

第九條 乙方承諾

一、按合同約定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二、對甲方和學生的職業性質或變化情況、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給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還款,乙方為催收貸款而必須依本合同約定予以公佈的情況除外。

第十條 丙方承諾

一、對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承擔抵(質)押擔保或保證擔保;保證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二、擔保範圍:包括甲方本次借款的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律師費等債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三、擔保期間: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履行債務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貸款的,乙方作為逾期貸款處理,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 的利息,並依法採取其他的經濟制裁措施;

(二)違反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義務的,乙方可以停止發放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三)按還款協議進入還款期後,連續拖欠還款超過一年且不與乙方主動聯繫辦理有關手續的,乙方和省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有權在新聞媒體和網站上公佈甲方及其學生的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畢業學校及違約行為等信息;

(四)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採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甲方應承擔乙方為此支付的訴訟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二、乙方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1款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按逾期貸款計息的有關規定計收罰金;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2款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糾紛解決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協商開始後60天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都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訴訟裁決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除另有裁決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在裁決期間,除正在進行裁決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與其他約定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後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及丙方各擔保人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簽章)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業務經辦人: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 篇15

借款人(以上簡稱甲方):

有效證件號碼:

住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開户銀行及賬號: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電話:

郵政編碼: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小寫) ;(大寫) 萬 仟元整。

第二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借款利率和計息方法

每學期、學年度發放貸款的利率,根據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檔次進行確定,按 結息。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計息方法變更,貸款人無須通知借款人,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或計息方法也做相應調整。貸款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 借款用途

此貸款只能用於甲方在校期間的學雜費及生活費用。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做他用。

第五條 債務範圍

本合同所稱債務是指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費用、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一切款項。

第六條 授權事項

甲方應在乙方開立個人儲蓄或信用卡賬户,並留有足夠的餘額,授權乙方於約定的還款日自動從該賬户中扣收應償還債務。

第七條 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的學雜費部分由乙方按學年度分次劃入甲方就讀學校所指定的賬户(或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儲蓄或信用卡賬户),甲方借款的生活費用部分由乙方按學期分次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儲蓄或信用卡賬户。

____年__ 月__ 日發放貸款____ 元,期限__ 月,利率 (月)

____年__ 月__ 日發放貸款____ 元,期限__ 月,利率 (月)

第八條 還款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採用 (一次性歸還貸款本息法/月均還款法/遞增還款法)歸還。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息由財政貼息50%,其餘50%由甲方按 償還。

第九條 還款計劃

甲方從支用借款的次月開始,按 償還貸款本息。(如甲方享受貸款寬限期,利息從支用借款的次月開始按 償還,貸款本金自寬限期滿的次月開始償還。)還本付息日為當月的20日。

採用月均還款法,按照現行利率,甲方每月應歸還貸款本息額每學年度確定一次,每學年度內每月應歸還貸款本息為:

第__ 年,每月 __元;第 __年,每月__ 元;

第__ 年,每月 __元;第 __年,每月__ 元。

第十條 貸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採用如下第 種方式擔保:

(一)由 提供連帶責任還款保證,並另行簽訂《保證合同》,編號為 。

(二)由 提供抵押擔保,並另行簽訂《抵押合同》,編號為 。

(三)由 提供質押擔保,並另行簽訂《質押合同》,編號為 。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償債能力明顯下降,或抵押物、質押物貶值、毀損、滅失,致使擔保能力明顯減弱或喪失時,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更換保證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質物以擔保本合同項下債務。

第十一條 提前還款

甲方在合同生效一年後,若有足夠的資金來源,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還款,但必須在還款日前 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對提前還款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時間計收利息。

經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的部分,借款人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第十二條 甲方聲明與承諾

甲方聲明如下:

(一)甲方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簽署本合同基於其真實意思表示。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等書面材料均為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甲方承諾如下:

(一)接受乙方的信貸檢查與監督,並給予足夠的協助和配合。

(二)甲方承諾當發生如下事件時將及時通知乙方:

1.住所發生變化;

2.個人財產狀況發生惡化;

3.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4.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的情形。

(三)甲方不遲於每一筆本息到期前 天存入足額資金以備支付。

第十三條 扣劃

甲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應支付的任何款項,可由乙方從甲方開立在中國銀行各機構的賬户上直接扣劃。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如甲方未按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本息,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乙方達成協議,乙方有權就逾期部分按每日萬分之 的比例計收利息。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乙方有權就挪用貸款部分按每日萬分之 的比例計收違約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在公開報刊及有關媒體上公佈甲方姓名、身份證號碼及違約行為,停止發放尚未劃付的貸款,並宣佈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全部立即到期:

(一)甲方逾期未付本金或利息超過 日;

(二)甲方逾期及挪用款項總額達 元人民幣

(三)甲方在第十二條中的聲明不真實或違反其所作的承諾;

(四)借款人在變更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址後30天內未將變更後的工作單位和居住地址通知貸款人;

(五)甲方在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六)保證人、抵押人、質押人在擔保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影響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七)甲方或保證人財務狀況嚴重惡化;

(八)抵押物、質押物貶值、毀損、滅失、被查封或凍結,甲方未按乙方的要求提供新的擔保;

(九)甲方死亡、失蹤或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監護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

(十)甲方受到司法或行政處罰,以至影響債務清償的。

第十五條 費用

與本合同訂立、履行及糾紛解決有關的費用,均由甲方支付或償付。

第十六條__轉讓和權利保留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乙方給予甲方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十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當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或解除合同須以書面形式提前 日通知合同對方當事人。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八條 法律適用、爭議解決及司法管轄

一、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在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採取如下第 種方式加以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一)依法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九條 附件

下列附件及經雙方共同確認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經甲方及乙方授權簽字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條 特別提示

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甲方已經與乙方進行了充分的協商。

乙方已提請甲方特別注意有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並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乙方已經應甲方的要求對上述條款做出相應的説明。

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以下無正文,為合同簽署頁]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授權簽字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介紹人:(蓋章) 見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附:質押財產清單

序號專 利 名 稱申請日頒證日有效期評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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