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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擔保借款合同協議書(精選13篇)

個人擔保借款合同協議書(精選13篇)

個人擔保借款合同協議書 篇1

甲方:身份證號碼:地址/住所: 聯繫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個人擔保借款合同協議書(精選13篇)

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住所: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鑑於甲方與借款出借人 ,簽訂了《 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幣 萬元,期限 年/月。

現乙方根據甲方的申請,同意為甲方向借款人擔保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期限為 月的擔保。

現甲乙雙方經過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就乙方有償向甲方提供借款擔保服務的內容、合同的生效條件及風險責任等實質性條款,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擔保範圍

1、乙方向甲方提供擔保的主債務的本金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擔保服務期限為 年/月,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擔保的範圍是:主債務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借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全部債務,具體的範圍以乙方與借款人之間簽訂的保證合同或者其它擔保文件為準。

3、乙方為甲方辦理貸款擔保項目過程中所發生的公證費、評估費、鑑定費、保險費、抵押/質押登記費、見證費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二條 反擔保方式

1、乙方在向借款人出具擔保函前,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下列反擔保措施:

2、甲乙雙方對上述反擔保措施將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並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的約定與具體的反擔保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具體的反擔保合同內容為準。

3、甲方保證乙方為上述反擔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並享有排他的權利。

第三條 聲明與保證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及資料均真實、準確、完整有效,不含有與事實不符的任何重大錯誤或遺漏任何重大事實。

2、甲方聲明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侵害乙方權益的下列事項:

①與銀行或銀行主要負責人惡意串通、互涉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

②存在尚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或其他爭議;

③存在尚未向乙方披露的甲方向第三人擔保的情形;

④可能影響甲方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其他情況。

3、甲方保證在法律上有資格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並保證有足夠的能力完全履行本合同。

需要股東會、董事會授權時,已經獲得其股東會、董事會的充分授權。

4、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時保證在事項發生後十日內書面通知乙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各類產權變更;

涉訟事項;對外資金借貸;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門之變更、註銷登記情形;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甲方債權、債務的重大事項。

5、無條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並在借款合同簽署後按月向乙方報送上一月度真實財務報表、銀行對帳單以及乙方認可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6、甲方應當按照乙方反擔保操作規程和要求,向乙方提供用於抵押、質押的資產和權利憑證,提供反擔保企業的資信資料,以及便於乙方實現到期權利和保障的各種授權書、委託書,並協助反擔保單位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協議。

7、甲方保證如借款人因有關資料或證明文件的真實性而索賠或涉訴時,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8、甲方向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約定的融資用途及範圍內使用融資款項。

9、為抵銷乙方向甲方追索保證合同或保函項下的債務,乙方有權處分抵押物或質押物。

10、甲方保證,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出租、出售、出借、轉移、轉讓財產清單上所列的財產。

11、在甲方未向乙方提供經乙方書面認可的足額抵押、質押反擔保情況下,甲方不得對外擔保或者與其他第三人作出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行為。

12、甲方保證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履行還本付息的義務。

13、甲方在擔保期間,保證未經乙方同意不以任何方式處理其有權處理的各項資產、債權債務;如需舉借新債或實施可能影響乙方利益的其他重大經營決策時,應事先徵得乙方的書面同意。

14、甲方或其他反擔保人保證提供給乙方的反擔保物不存在重複抵押/質押、轉讓、出租或其他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行為。

15、甲方保證在擔保期間,發生合併、分立、合資、合營、重組、兼併、股份制改造、清算等情形或實行承包、租賃以及其他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時,均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並得到方的同意,同時乙方有權參與上述各種情形下資產清算核定和有關協議,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擬定。

16、甲方保證不因乙方向借款人出具擔保函而蒙受任何損失。

第四條 擔保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生效時,向乙方支付下列擔保費、保證金及其他相關費用:

1、擔保費:

①擔保費以甲方的借款總金額 萬元為基數,按每年 %計收,共計 元;

②擔保費計費按年計算,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甲方在簽訂擔保合同時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③甲方提前還清借款人借款的,乙方已收取的擔保費不予退還。

2、滯納金

甲方應按時支付擔保費、保證金等費用。

延遲支付的,每延遲一天,按應付費用總額的 %向擔保人支付滯納金。

3、其它費用

乙方因提供擔保服務而發生的諮詢服務、資信調查、檢查、公證、見證、登記等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五條 違約行為及責任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甲方違約:

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其中任何一項聲明與保證的;

②甲方未經乙方同意而將資產轉讓給第三人的;

③如甲方抵押、質押的財產或所有權憑證、反擔保資料不實,致使乙方無法實現債權的;

④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如果甲方具有轉移、損害、拆卸、更換抵、質押物的重要部件的欺詐行為;

⑤甲方虛構事實,故意騙取擔保的;

⑥甲方在合同簽訂後,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提供任何反擔保方式,或者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反擔保方式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

⑦甲方或其第三人未按本合同的'規定與乙方簽署抵押/質押合同;

⑧甲方或其第三人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抵押物或質物;

⑨甲方或其第三人雖與乙方簽署了抵押或質押合同,但未辦理抵押物或者質物登記手續;

⑩ 在乙方擔保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而對外提供擔保行為的;

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規定將乙方所擔保的借貸款項挪作他用;

甲方存在損害、危及或可能危及乙方權益的其他行為。

2、當甲方發生上述違約行為時,乙方可以採取以下部分或者全部措施,並依法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①要求甲方繼續向乙方提供經乙方認可的反擔保人;

②要求甲方或其第三人按合同的規定與乙方簽署抵押或質押合同,繼續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登記手續;

③要求甲方或其第三人以其擁有的其他財產抵押或質押給乙方,並辦理相關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

④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其中任何一項聲明與保證時,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擔保合同,並要求甲方及其反擔保人承擔違約責任,同時要求借款人終止《借款合同》,提前收回貸款;

⑤甲方違約的,乙方有權以履約保證金抵償甲方所欠的貸款本息,以及造成乙方損失時充抵賠償金。不足抵償的,乙方有權以本合同第二條所約定的反擔保方式向甲方追償。

⑥當甲方出現逾期償付借款本息時,乙方有權直接接管甲方的全部經營項目,並將從中所獲收益用於清償甲方所欠的全部貸款本息及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清償完畢後,乙方即時退出接管;

⑦乙方依法享有借款人的抗辯權,甲方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乙方仍有權抗辯;

3、如甲方未按其與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履行義務,導致乙方向借款人承擔代償擔保責任,則甲方應當承擔以下責任:

①將應支付《借款合同》項下尚欠的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借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乙方所支付的一切代償款項,在乙方向借款人支付後3日內,甲方應當返還給乙方。否則每逾期一日,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代償款項總額千分之二的違約金;

②甲方應當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上述代償款項的利息;

③乙方為實現上述債權所支出的評估、鑑定、登記、公證、抵/質押物拍賣、變賣等費用、保管擔保財產的費用、訴訟費用、律師費用、交通費用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④甲方有上述違約行為的,應當向乙方支付擔保的借款總額的20%作為違約金,該違約金不足以補償乙方受到的直接和間接損失的,甲方還應向乙方支付其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差額;

⑤甲方違約的,乙方有權選擇甲方所提供的反擔保方式中其中任何一項或者全部,要求甲方或其反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提前還款情形

出現下列情況,甲方應無條件提前歸還借款,否則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主張反擔保權利:

1、甲方違反本合同或《借款合同》約定的任何義務,或甲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

2、反擔保人違反反擔保合同的約定,損害了乙方的利益或出現反擔保合同約定的提前實現反擔保權的事項;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或出現涉訴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制裁等任何可能加重乙方擔保責任的。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合同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須事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完全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協議後方有效。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合同生效及終止

1、本合同經甲方或甲方授權代表簽名,以及乙方和授權代表簽名、蓋籤後生效。

2、甲方全面履行了借款人的還款義務,乙方在接到借款人解除擔保通知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條 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三 份,甲方 一份、乙方 二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個人擔保借款合同協議書 篇2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及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抵押權人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確認:________________(自然人簽字,法人需簽章並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及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共有人確認:________________(如適用,自然人簽字,法人需簽章並加蓋公章)

我方已仔細閲讀並充分了解前述個人擔保借款合同條款內容,我方同意抵押人對該合同的簽署及履行,並願意根據該合同的約定,在發生貸款人依據該合同有權處分我方與抵押人共有的抵押物時,同意貸款人處分全部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受償。

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類型及編號(自然人填寫):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及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確認:________________(自然人簽字,法人需簽章並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及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質物共有人確認:________________(如適用,自然人簽字,法人需簽章並加蓋公章)

個人擔保借款合同協議書 篇3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甲方因涉訴特向乙方短期借款,為保障雙方權利義務,特依據、相關規定,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 元(大寫 ),用於情結原債權債務關係。

2、乙方同意向甲方借貸上述款項,並承諾該款 年 月 日前轉入甲方指定賬户。

3、雙方約定該款利息為 ,延期給付的日為本金總額的萬分之一。

4、借款期限20天,自甲方收到全部款項起算。(20__年8月日——201年8月 日)

5、因甲方借款數額較大,自願用公司名下 所有權、使用權作為擔保財產,並保證上述財產沒有進行查封扣押抵押擔保等任何他項權益的設定。如因到期不能清償欠款以該財產為抵押物,同時甲方承諾配合辦理全部手續並支付相應費用。

6、擔保人自願用持有的甲方 股權作為擔保,如甲方到期不能清償欠款,以自己全部 股股權為擔保財產,作價清償抵押物不足部分債務。

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任何爭議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到合同簽訂地法院訴訟處理,屆時違約方賠償守約方包括但不限於違約金、執行費、律師費以及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

8、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擔保人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個人擔保借款合同協議書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借貸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經合同各方自願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借款人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特向借貸人申請借款。  

第二條 借貸人同意貸給借款人個人住房借貸,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本項借貸用於_________,借貸利率為月利率_____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借貸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借款期限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貸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 每月還款金額的計算公式為:  

一、等額償還法:  借貸本金總額215;月利率215;(1利率)還款月數  每月還款本息額—————————————————————  (____月利率)還款月數-1  

二、遞減償還法:  借貸本金  每月還款本息額———— (借貸本金-已歸還借貸本金)215;月利率  借貸月數  本合同項下的借貸本息採用_________法償還。  本合同首期還款日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還款金額為_________元,剩餘款項分____月償還(具體還款日期及金額詳見還款計劃表)。  

第四條 保證人的保證期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條 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六條 保證人與借款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借貸人有權從保證人在借貸人處開立的保證金存款賬户上按償款期逐期扣還當期應償還款本息金額。不足償還部分,由保證人承擔連帶償還借貸本息的連帶責任。  

第七條 借款人授權借貸人把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轉賬方式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户。  

第八條 在借款期內,借款人須在借貸人處開設的存款賬户上存有不少於兩個月還款的款項,並不可撤銷地授權借貸人可從該賬户扣收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欠款。  

第九條 借款人應按本合同訂立的還款計劃按期足額歸還借貸本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還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請,經借貸人同意後,辦理延期還款手續。借貸人按本合同

第二條訂立借貸利率收取利息。借貸人不同意延期還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請的,借貸逾期後,借貸人按規定計收逾期利息。借款人延期申請次數不超過_____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過一個月。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全部借貸,但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借貸人,已計收的借貸利息不再調整。  

第十條 借款人提出延期還款申請,經借貸人審查同意後,辦理延期還款手續,保證人自願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一條 借款期內,借款人或保證人變更住所、法定名稱的,應在變更後7天內通知借貸人,否則,借貸人以原法定名稱向原住所發送的有關文件視同送達。  

第十二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借貸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第十三條 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借貸人、保證人各執一份。經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借貸本息全部清償後合同自動失效。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  借貸人(公章):_________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  借貸代表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委託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擔保借款合同協議書 篇5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

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和《民法典》及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借款金額為_________元,借款利息按合同簽訂之日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_________%計算,並在還款時一併償清,若發生逾期不還,將按_________%計算相應罰息。

第二條本合同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天,借款方應保證按期償還借款。如確需延期償還,應在借款到期前七日內向貸款方提出書面申請,由貸款方審核是否辦理續借手續。

第三條借款方以保險合同所規定的權利作為質押,以確保本合同的履行,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借款本息和罰息。

第四條擔保內容

1.保證人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保證人保證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3.保證人和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時,保證人保證在接到貸款人書面索款通知後15日內無條件地代為償付。

4.保證人接受貸款人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瞭解,並應及時提供財會報表等資料。

5.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貸款人的利益,並須徵得貸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7.保證人應予賠償因自身過失而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於政策性貸款賬户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貨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保證人同意後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保證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託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證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其他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或合同專用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___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個人擔保借款合同協議書 篇6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貸款_________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 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利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條 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 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 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__作擔保。

第八條 貸款到期後一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款雙方各持正本_________份,擔保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公證處一份。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個人擔保借款合同協議書 篇7

貸款人:

借款人:;配偶:

保證人:

借款人因其資金週轉困難,由保證人擔保,向XX公司借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經合同各方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和期限

(一)貸款種類: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小寫)。

(四)借款期限:年(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借款利率

本合同根據《典當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經當事人協商一致,決定執行月利率27。

第三條提款

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貸款資金劃入在借款人所提供的賬號,户名:,賬號:,本授權是不可撤消的。

第四條還款

借款人同意按(□月/□季/□半年/□年)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月/□季末月/□6月和12月/□年末月)的日。如借款本金的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與本金一併結清。

第五條借款人的權利義務

1.有權按合同的約定取得貸款。

2.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的日常監督檢查,按貸款人的要求如實提供各種資料、文件和信息,並保證所提供資料、文件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3.按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

4.借款人基本情況發生變化、出現重大不利於貸款安全的情形或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於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並落實貸款人認可的保全措施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5.應承擔與本合同有關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正費、抵押登記費、評估費、鑑定費、運輸費、保管費、律師費以及其他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第六條貸款人的權利義務

1.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2.應對借款人提供的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規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3.有權瞭解並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經營情況、借款使用情況、擔保人狀況及抵押物情況。

4.借款人出現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5.借款人連續三期或累計六期未能按合同的有關約定償還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書面通知借款人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貸款。

6.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或保證人未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保證人的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第七條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保證擔保。

(1)保證人為本合同項下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本合同項下保證人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到期的貸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3)本合同項下每筆貸款的保證期間為該筆貸款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貸款為分期償還的,保證期間為該筆貸款每期還款日起二年。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貸款被貸款人宣佈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貸款人確定的貸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4)借款人到期應付未付的全部債務,保證人應無條件的直接向貸款人支付款項以清償借款人所欠的債務,同時授權貸款人從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存款賬户中直接扣收,或從其在其它金融機構開立的有關賬户中依法扣收,並放棄一切抗辯權。

(5)貸款人與借款人協議變更主合同,保證人仍應承擔擔保責任,但未徵得保證人同意增加合同金額、延長貸款期限的,保證人有權僅按本合同約定的金額、期限承擔擔保責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仍在原保證擔保範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保證人失蹤、下落不明、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將由其監護人、財產監管人以保證人的財產為限對債權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如保證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將以保證人的遺產對債權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7)保證人發生對保證能力有重大影響的狀況,應當採取措施,按貸款人的要求確保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得以實現。保證人工作、地址(住址)、電話等基本情況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貸款人。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各方當事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

的,貸款人有權按逾期利率或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並對應付未付利息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

3.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宣佈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擔保權,宣佈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採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2)借款人連續三期(含三期)或累計六期未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借款人失蹤或被宣告失蹤而無財產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4)借款人的財產代管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人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

(5)借款人、保證人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或發生其他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事項。

4.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

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若借款人違約,貸款人有權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擔全部債務,並可依法行使擔保權。

5.因借款人、擔保人違約致使貸款人採取訴訟或仲裁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保證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6.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擔保人不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7.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支付給借款人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計算方式相同。

第九條其它條款

1.本合同中保證擔保條款的內容,如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本合同中其它條款的效力;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是獨立的、不可撤銷的、持續的擔保,不受本合同中其它條款效力的影響。

2.本合同所稱到期或屆滿包括但不限於(1)本合同中規定的正常到期

(2)本合同中約定的每次分期還款(3)貸款人宣佈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規定的還本付息日及貸款被宣佈提前到期均視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

3.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填寫的地址為各方同意的通訊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往以上地址,均視為已送達,通訊地址如有變動,應於十日內通知簽約各方。

4.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需要修改本合同條款時,須經各方當事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另有約定或三方在合同外另有約定的除外。雙方約定終止本合同或因借款人違約導致合同中止或解除合同時,本合同之規定仍可以適於合同項下任何尚未歸還的借款。

第十條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各方當事人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書面通知其他合同當事人,並經各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1.訴訟。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十三條附則

1.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發放日期、到期日期、借款利率等內容與借款借據記載不相一致時,以借款借據記載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借款借據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份、貸款人份,擔保人份,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特別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保證人注意對本合同內容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借款人、保證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説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不存在異議。

貸款人(簽章):

借款人(簽字)::

保證人(簽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個人擔保借款合同協議書 篇8

貸款人: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貸款人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間內向借款人發放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種類與用途以借款借據為準。

第二條:借款期限:本合同項下各筆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據約定為準。

第三條: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貸款人、借款人根據當筆貸款時國家利率政策商定,具體以當筆借款借據為準。

第四條:還款方式:本合同約定付息方式為按月預付息,逾期付息視為違約。

本金到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利隨本清。

第五條:貸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貸款到期日前以書面方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

經貸款人、擔保人同意後,由貸款人、借款人、擔保人另行簽訂展期還款協議。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借據所約定的利率另加收_________%天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的,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3、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對擠佔挪用的貸款在挪用期間按約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4、借款人可提前歸還貸款;貸款人對未超半個月的借款提前歸還的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按實際天數加收____日的利息。

5、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1)不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

(2)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

(4)未按期向貸款人清償其他到期債務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

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5)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

(6)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6、借款人所提供的擔保應在本合同貸款人權利消滅前保持應有的擔保信用能力。

如物的擔保失去擔保作用或保證人發生本合同

第六條

(一)之5中相同或類同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未到期的貸款。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貸款人未依約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向借款人承擔下列責任:

1、按逾期罰息利率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

2、向借款人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賠償範圍)

第七條:合同的履行:借款人應提供最少二個賬户,貸款人將借款劃入該賬户之一時即視為貸款人履行了發放貸款之義務。

第八條:合同的成立、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成立。

2、借款人應為貸款人債權提供適格的擔保。

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____日內,借款人未為貸款人債權提供適格的抵押擔保,貸款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個人擔保借款合同協議書 篇9

借 款

第一條 借款

1.1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見本合同第15.1條。

1.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見本合同第15.2條。

1.3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見本合同第15.3條。

1.4借款利率:________________見本合同第15.4條。

1.4.1 借款利率以貸款發放時適用的貸款人掛牌公告的同期限同檔次利率確定,據此確定的利率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並按下列公式換算:________________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1.4.2 貸款發放後遇貸款人利率調整,並適用於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按15.4.2條處理。

1.5 貸款人有權決定在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基礎上為借款人執行優惠利率,亦有權根據情況調整上述優惠利率的執行期間,有權調減或取消利率優惠幅度。

1.6 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利率等與借款憑證記載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 先決條件

未滿足下列任何一個條件,貸款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________________

2.1 擔保人具有為本合同擔保所需的資格及/或取得合法有效授權。

2.2 借款人、擔保人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單據並辦妥相關手續。

2.3 借款人按照貸款人關於支付管理的規定,如實聲明貸款用途、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2.4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質押擔保的,有關登記、交付、保險等法律手續已按貸款人要求辦妥且該擔保物權、保險持續有效。

2.5 借款人、擔保人、擔保物未出現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條 借款提取方式

3.1受託支付

3.1.1 受託支付是指借款人提出不可撤銷的申請並委託貸款人將借款通過借款人賬户直接劃入借款人交易對象的賬户。

3.1.2 如本合同訂立時借款人已明確交易對象,雙方應在本合同第16.1條中約定相關支付信息,同時借款人向貸款人遞交交易證明材料,經貸款人審核同意後發放借款。

3.1.3 如本合同訂立時借款人尚未明確交易對象,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第16.1條約定的期限內,待支付對象確定後填寫《個人貸款資金支付授權委託書》,並向貸款人遞交相關交易證明,經貸款人審核同意後發放借款。

3.1.4 借款人對支付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借款人的支付委託申請存在與本合同約定不符、交易資料不完備或者不真實等情形的,貸款人可以不發放、不支付相應的借款;由此造成借款人對交易對象違約或者形成其他損失的,貸款人不承擔責任。因借款人提供的支付信息不準確、不完整導致貸款資金支付失敗或支付延誤,由此造成借款人對交易對手違約或者形成其他損失的,貸款人不承擔責任。

3.1.5 借款人承諾:________________貸款人將借款資金按本條約定進行劃款,即視同貸款人已依據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且借款人收妥借款資金。借款人瞭解並自願承擔與本條約定相關的所有風險。

3.2 自主支付

自主支付是指貸款人將借款劃入第16.2條約定的結算賬户,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3.3 法律、法規、監管規定調整個人貸款資金支付方式的,貸款人將依據相關規定執行。

3.4 提款迴轉

3.4.1 因本合同項下借款依據的、與用款相應的商務合同不能全部實際履行、被解除、被撤銷或無效等非貸款人原因,導致借款人已提取的借款超出借款人為相關交易實際支付款項的或者發生交易款項迴轉的,借款人應當向貸款人歸還相應的貸款資金。

3.4.2 借款人未按約定方式進行貸款資金支付的,貸款人有權收回未按約定支付的貸款資金。

3.4.3 貸款資金按照本條約定歸還至貸款人前,按第1.4條約定計息、結息。

第四條 還款

4.1 還款方式、結息週期、結息日、還款週期、還款賬户等見本合同第十七條。

4.2 借款人應於每期還款日前在第17.2條所述借款人賬户內存入足以償還當期借款本息的款項,貸款人可直接從該賬户中劃收借款本息。該賬户內資金不足以清償當期借款本息,貸款人有權決定是否劃收。貸款人不劃收的,該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處理;貸款人劃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處理。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要求變更指定還款賬户,須經貸款人同意。

4.3 貸款人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行使抵銷權的,借款人的異議期間為七個工作日,自貸款人以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通知借款人之日起計算。

4.4 借款人的還款,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按以下順序清償:________________

4.4.1借款人與貸款人之間存在數筆到期債務,且借款人的還款不足以清償全部到期債務的,借款人的給付所清償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貸款人確定。

4.4.2貸款人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對借款人行使抵銷權的,所抵銷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貸款人確定;貸款人依法行使代位權時,次債務人向貸款人的給付所清償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貸款人確定。

4.5借款人的還款不足以清償應付債務數額的,貸款人可以選擇將還款用於清償本金、利息、罰息、複利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五條 提前還款

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徵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借款人在還款時對提前還款部分按照實際借款期限和本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提前還款金額的一定比例支付補償金,比例見本合同第十八條。

第六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6.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不得將貸款用於投資股市、期市或任何其他股本權益性投資。本合同第16.2條約定的自主支付賬户若為借款人簽約借記卡,不得是第三方存管賬户或購買基金及其他股本權益性投資使用的卡。

6.2 按貸款人要求如實提供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關的文件、資料和單據。採用自主支付方式的,借款人應保留用途證明材料。

6.3 借款人有義務配合貸款人進行貸後檢查及貸款支付核查。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定期向貸款人報告貸款資金支付情況,並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所貸款項的用途證明。借款人未按約定提供用途證明,或提供虛假用途證明,或貸款用途不符合約定的,貸款人有權隨時宣佈提前收回借款,並按約定向借款人計收相應罰息。

6.4 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6.5 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繫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時,應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

6.6 出現本合同第12.2條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時,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並落實貸款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6.7 借款人同意接收貸款人通過手機短信、電子郵件等電子渠道發送的與貸款相關的信息服務及相關通知。借款人如遇手機、手機號碼或電子郵箱等變更、暫停、遺失、被盜等情況,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以免貸款信息泄露。若未來貸款人決定對信息服務收取費用,雙方將另行商定。

第七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7.1 有權瞭解並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借款使用情況、擔保人及擔保物情況。採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貸款人有權通過賬户分析、憑證查驗或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貸款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7.2 借款人出現本合同第12.2條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7.3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等實現債權、擔保權的費用時,貸款人均可直接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户中劃收。

7.4 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或者擔保人未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者擔保人的違約行為進行公開披露。

7.5 貸款人在辦理本合同項下相關業務及履行風險管理程序時,可根據需要向全國個人徵信系統或其他數據信息系統查詢、打印和保存借款人的個人信息和信用報告;可按照有關規定向全國個人徵信系統或其他數據信息系統提供借款人基本信息和銀行業務信息。

7.6 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擔 保

擔保擔保

p第八條 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見本合同第19.1條。

擔保的共性條款

8.1 適用於本合同項下保證、抵押、動產質押、權利質押的共性條款。

8.1.1 擔保範圍包括: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户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擔保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

8.1.2 擔保人承諾已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授權。

8.1.3本合同項下借款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貸款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本合同項下借款同時存在兩個以上物的擔保人的(含借款人提供物的擔保),貸款人有權就其中任X或者各個擔保物行使擔保物權。貸款人已經選擇某一擔保方式/擔保物來實現債權的,也可同時主張通過其他擔保方式/擔保物來實現全部或部分債權。

8.1.4本合同項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擔保又有其他擔保人提供擔保的,當貸款人放棄借款人的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該擔保物權時,其他擔保人承諾仍然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8.1.5擔保人、擔保物出現本合同第12.2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或者擔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繫電話、工作單位等發生變動的,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8.1.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與擔保人協議以擔保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擔保物的價款優先受償。保證人支付的款項或者處分擔保物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擔保的債權的,貸款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於歸還本金、利息、罰息、複利或者費用等:________________

A.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貸款人未受清償;

B.擔保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C.擔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或者裁定和解;

D.借款人、擔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

E.擔保期間,擔保物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被採取其他強制措施;

F.擔保期間,擔保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徵收、徵用;

G.借款人、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

H.其他嚴重危害貸款人權利的情形。

8.1.7 擔保人為債務人(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項下借款人)與貸款人之間存有的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項下的數筆債務提供保證,且擔保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到期債務的,所清償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貸款人確定。貸款人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對擔保人行使抵銷權的,所抵銷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貸款人確定;貸款人依法行使代位權時,次債務人向貸款人的給付所清償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貸款人確定。

8.1.8擔保人以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物為一個或數個債務人(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項下的債務人)與貸款人之間存有的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項下的數筆債務提供擔保,且擔保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全部到期債務的,所清償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貸款人確定。

8.1.9 擔保人已充分認識和理解利率風險,並承諾承擔因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變動而增加的擔保責任。

8.1.10 主合同借款合同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擔保條款的效力,擔保人仍應按照擔保條款的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8.2 適用於本合同項下抵押、動產質押、權利質押的共性條款

8.2.1擔保物詳細情況見本合同第19.2條。

8.2.2擔保物暫作價見本合同第19.3條。

8.2.3 擔保物權的效力及於擔保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合物、混合物、分離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財產或權利。

8.2.4擔保物為共有的,擔保人承諾已徵得共有人的同意。

8.2.5 擔保物保險

A.如果貸款人要求,擔保人應對擔保物辦理保險,保險期限不應短於借款期限,保險金額應不得低於貸款金額,並指定貸款人為該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據原件交貸款人保管。

B.擔保期間,擔保人應按時足額繳納保險費並履行保險合同(含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下同)項下的其他義務。擔保人未按時足額繳付保險費或者辦理保險(續保)手續的,貸款人有權代繳保險費或者代辦保險(續保)手續。相關費用由借款人和擔保人承擔,貸款人直接從擔保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户中劃收。

擔保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擔保人不得單方或者與保險人協商變更、解除或者終止保險合同,不得放棄保險金的請求權或者向第三人請求賠償的權利。

D.擔保物發生保險事故,擔保人應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及貸款人,並負責索賠事宜。因怠於通知或索賠,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8.2.6 擔保期間,擔保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擔保人恢復擔保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貸款人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8.2.7擔保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擔保人不得對擔保物作出贈與、轉讓、出租、再抵押、許可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處分擔保物的,所得價款應用於提前清償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8.2.8 擔保期間,擔保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徵收、徵用等,貸款人有權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8.2.9 貸款人轉讓部分債權的,有權不轉讓相應的擔保物權。貸款人轉讓擔保物權的,擔保人應當協助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擔保的個性條款

8.3 保證

8.3.1 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8.3.2 一次性還款的,保證期間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分期償還的,保證期間為每期還款日起二年。借款人與貸款人達成期限變更協議的,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期限變更協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本合同債務被貸款人宣佈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貸款人確定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8.3.3保證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責任的,貸款人有權直接從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户中劃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債務全部清償完畢止。劃收的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所有債務的,貸款人有權決定清償順序。

8.3.4貸款人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行使抵銷權的,保證人的異議期間為七個工作日,自貸款人以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通知保證人之日起計算。

8.4 抵押

8.4.1 抵押人應如實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設工程價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已設定抵押、已出租等情況。

8.4.2 抵押人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到有關登記機關申辦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或其他權利證書由貸款人持有,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應及時辦理變更登記。

8.4.3 抵押物由抵押人佔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義務。貸款人有權監督和檢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況,抵押人應當予以配合。

8.4.4 關於抵押房屋拆遷的特別約定

A.若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房屋發生拆遷、徵收或類似情形(以下統稱"拆遷"),借款人、抵押人應在知悉拆遷消息後的10日內通知貸款人。

B.若拆遷採用產權調換補償形式,借款人、抵押人應與貸款人協商提前清償債務,或以拆遷調換的房屋繼續為借款設定抵押並簽訂相關協議,配合貸款人為調換房屋辦理預告登記和抵押登記,並承擔相關費用。在新抵押登記辦理完成前,借款人、抵押人應當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擔保。

C.若拆遷採用貨幣補償形式,貸款人有權就獲得的拆遷補償款優先受償;借款履行期未屆滿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提前清償債務,或要求抵押人將拆遷補償款通過開立保證金專户或存單等形式為債務提供擔保並簽訂相關協議。

D.借款人、抵押人違反本條承諾或約定的,應按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數額的一定比例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具體比例見本合同第20.4條,同時貸款人有權宣佈借款提前到期,並要求抵押人和抵押物共有人履行擔保責任。

8.4.5抵押物發生或可能發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並需及時向貸款人提供有關單位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8.5 動產質押

8.5.1出質人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將質物及貸款人要求的相關資料交由貸款人保管。需要辦理登記的,出質人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相關權利登記證明材料由貸款人持有。

8.5.2 質權存續期間,貸款人應當妥善保管質物。貸款人可以自行保管,也可以委託第三人保管,由此而支出的保管費由出質人承擔。因貸款人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滅失,造成出質人損失的,貸款人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8.5.3 借款人歸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的,貸款人應及時返還質物。出質人應及時接收質物;出質人不接收的,貸款人有權提存質物及相關單證,費用由出質人承擔;出質人因未及時接收質物所造成的損失,由出質人自行承擔。

8.5.4質物價值發生了減損變動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或出質人補足質物價值或提供其他形式擔保的,借款人或出質人應在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履行。

8.6 權利質押

8.6.1需要交付權利憑證的,出質人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將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相關的權利憑證交付貸款人。貸款人應當妥善保管出質人交付的權利憑證。需要辦理出質登記的,出質人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到登記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手續,相關權利登記證明材料由貸款人持有。

8.6.2 出質人聲明並保證:________________出質權利不存在被申請撤銷、啟動無效宣告程序、異議、查封、凍結、監管、提起訴訟或者仲裁、掛失、止付以及其他影響質權實現的情形。

8.6.3 出質人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繳納與出質權利相關的各項費用,履行各項法定義務,以保證出質權利在質權存續期間持續有效。

8.6.4 以匯票、本票、支票、倉單、提單、債券以及其他須背書轉讓的權利憑證出質的,應當背書記載"質押"字樣。

8.6.5 用於出質的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的兑現日期或者提貨日期先於本合同項下債權到期的,貸款人可以兑現或者提貨變現,所得價款用於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8.6.6 用於出質的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的兑現日期或者提貨日期後於本合同項下債權到期的,出質人同意貸款人提前兑現或者提貨,所得價款用於清償債務。

8.6.7 借款人歸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質權人應當及時返還權利憑證。出質人應及時接收權利憑證。出質人不接收的,質權人有權提存該權利憑證,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違 約 責 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在借款人、擔保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因貸款人原因未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9.2 借款人未按雙方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本金的,貸款人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一定比例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上浮比例見本合同第20.1條。逾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調,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罰息利率相應上調。

9.3 借款人未按約定提供用途證明,或提供虛假用途證明,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從違約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一定比例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上浮比例見本合同第20.2條。借款人不配合貸款人核查貸款用途或違約使用之日無法查明的,從貸款發放之日起計收罰息。在此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調,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罰息利率相應上調。

9.4 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人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應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內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違約使用罰息)和借款逾期後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罰息和違約使用罰息)。借款期內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內按合同約定借款執行利率計算複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複利;逾期借款的應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複利。

9.5 借款人、任X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貸款人有權要求其限期糾正違約行為、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有權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有權宣佈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者採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9.6 擔保人有下列行為之一,應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所擔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數額的一定比例計算,比例見本合同第20.3條;給貸款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同時給予全額賠償。

A.未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

B.未如實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設工程款及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已經設立抵押、已出租或者被查封、凍結、扣押、監管等情況;

C.未按合同約定辦理登記、變更登記、保險手續,未移交質物、權利憑證;

D.未按貸款人要求恢復擔保物價值或者提供相應擔保;

E.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擅自處分擔保物;

F.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者影響貸款人實現擔保權的行為。

其 他

第十條 費用承擔

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登記、評估、鑑定、見證、運輸、保管等費用由借款人、擔保人承擔。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11.1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方式解決。具體方式見本合同第二十一條。

A.訴訟。由雙方約定的人民法院管轄。

B.仲裁。提交各方約定的仲裁機構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1.2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2.1 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及貸款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的約定宣佈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12.2 本合同所稱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喪失還款能力;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下降;擔保物價值減少、毀損、滅失、被徵用、被徵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擔保物所有權歸屬第三人或者出現權屬爭議等影響貸款人實現擔保權。

12.3 本合同所稱擔保物包括抵押物、質物和出質權利。

12.4 貸款人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行使合同解除權的,借款人或擔保人的異議期間為七個工作日,自貸款人以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通知相關當事人之日起計算。

12.5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涉及業務術語的,各方同意依照貸款人有關業務規定和金融慣例辦理。

12.6 本合同項下《個人貸款資金支付授權委託書》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7 其他約定見本合同第二十四條。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份數見本合同第二十五條。

第二部分 特別條款

特別條款用於確定前述XX條款的相關內容,各方當事人承諾嚴格遵守以下約定: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立約人信息

立約人

個人姓名或單位全稱

貸款人(債權人)

借款人(債務人)

擔保人 (□保證□抵押□質押)

擔保人 (□保證□抵押□質押)

擔保人 (□保證□抵押□質押)

擔保人 (□保證□抵押□質押)

擔保人 (□保證□抵押□質押)

擔保人 (□保證□抵押□質押)

第十五條 借款

15.1 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         。

15.2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                 。

15.3 借款期限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15.4 借款利率。

15.4.1執行月利率為 ‰。

15.4.2貸款發放後如遇貸款人利率調整的,並適用於本合同項下貸款按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

A.貸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執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借款利率調整後的次年1月1日起,貸款人按調整後相應期限檔次新的借款利率執行,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

B.在貸款期限內不調整。

C.其他 。

第十六條 借款提取方式

16.1 受託支付信息

收款人户名(姓名)

收款賬號

開户行

金額

用途

(表中欄目不夠填寫而增加的附表,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如本合同訂立時借款人尚未明確交易對象,借款人應在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的期限內向貸款人申請資金支付。

16.2 自主支付賬户信息

採取自主支付方式的,貸款人將借款劃入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結算賬户(户 名 賬號/卡號 ),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第十七條 還款

17.1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按以下第 種方式還本付息:________________

A.實行利隨本清方式還款,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息。跨年度借款,借款人要在每年12月20日結清借款利息。

B.按 (月/季)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 (月/季末月)的20日。借款人須於每一結息日結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後一次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C.分期還款的,按□季/□每 個月還款,還款日為每季末月或期末月的20日。借款人與貸款人商定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還款,計算公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

(1)等額本息還款法:________________

每期還款額=

(2)等額本金還款法:________________

每期還款額=+(借款本金-累計已歸還本金額)×期利率

D.其他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

17.2借款人還款賬户為以下第 項所列賬户:________________

A.同本合同第16.2條約定的賬户。

B.其他賬户户名 賬號/卡號: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八條 提前還款

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按提前還款金額的百分之 (大寫)支付補償金。

第十九條 借款擔保

19.1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 (保證/抵押/動產質押/權利質押)。

19.2 擔保人同意以 提供擔保。上述擔保物詳見(清單名稱及編號) ,該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 上述擔保物暫作價人民幣(大寫)         ,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該擔保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擔保權構成任何限制,其最終價值以實際處理擔保物所得價款為準。

第二十條 違約責任

20.1 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

(大寫)計收罰息。

20.2對違約使用借款從違約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 (大寫)計收罰息。

20.3對擔保人的違約行為, 按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數額的百分之 (大寫)收取違約金。

20.4對借款人、抵押人的違約行為, 按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數額的百分之

(大寫)收取違約金。

第二十一條 爭議解決

爭議解決按以下第 種方式執行。

A.訴訟。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B.仲裁。仲裁機構全稱: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二條 權利保留

一方若未行使本合同項下部分或全部權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擔部分或全部義務、責任,並不構成該方對該權利的放棄或對該義務、責任的豁免。

一方對另一方的任何寬容、展期或者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均不影響其根據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任何權利,也不視為其對該權利的放棄。

第二十三條 變更、修改與終止

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進行變更或修改,任何變更或修改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本合同在其項下權利義務全部履行完畢前不得終止。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借款人 份,貸款人 份,擔保人各 份,

份,效力相同。

借款人、擔保人聲明:________________貸款人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本合同相關條款(特別是黑體字條款),應我方要求對相關條款的概念、內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説明,我方已經知悉並理解上述條款。

貸款人(蓋章"公章或信貸業務合同專用章"):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簽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

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簽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簽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財產共有人(簽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財產共有人(簽字、手印)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簽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簽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財產共有人(簽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財產共有人(簽字、手印)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簽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簽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財產共有人(簽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財產共有人(簽字、手印)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法人擔保人 法人擔保人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個人擔保借款合同協議書 篇10

借款方: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期限

1.1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元,元。

1.2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為自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起至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止。

1.3甲方應按.2條約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遲提款,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視為違約。

二.借款利率、利息

本合同項下月利率為%,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

三.還款方式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額支付利息。

四.擔保

4.1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

4.2丙方完全瞭解乙方的借款用途,為其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4.3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4.4保證期間為本合同確定的到期之次日起兩年。

4.5若甲方按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款項,則保證期間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還款日之次日起兩年。

4.6甲方與乙方協議變更本合同,無須經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7甲方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8甲方依合同約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時,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0日內履行保證責任。

4.9丙方保證責任為獨立責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五.乙方權利、義務

5.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提前還款。

5.2自覺接受甲方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調查、瞭解及監督。

5.3按本合同約定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

5.4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號碼應在變更後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5如發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任何事件,應當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六.違約責任

6.1甲方應按約定日提取款項,否則甲方有權按合同利率按日計收遲延違約金。

6.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提前歸還款項,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計收利息。

6.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6.3.向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或者隱瞞重要事實;

6.3.2不配合、拒絕接受甲方的監督;

6.3.3未經甲方同意,轉讓、處分其資產;

6.3.4其財產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債權人佔有、接管或其財產被扣押、凍結,可能使甲方遭受嚴重損失的;

6.3.5其他任何可能導致甲方實現債權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

七.合同無效、變更、解除、終止

7.1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償清之日終止。

7.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7.2.本合同項下之擔保發生不利於甲方債權的變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擔保;

7.2.2其他嚴重的違約行為。

八.爭議解決

各方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合同簽訂地所在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十.合同簽訂地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

個人擔保借款合同協議書 篇11

合同號

貸款人:

借款人:

保證人:

經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貸款人民幣(大寫),借款種類為,借款用途為

第二條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在上述期間和借款額度內,借款人申請用款,雙方不再逐筆簽訂借款合同,每筆借款的金額、期限和利率等以借款憑證、借款憑證傳真或雙方銀行匯款單往來實際發生為準,借款憑證、借款憑證傳真或雙方銀行匯款單往來實際發生為本合同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為每月利率℅

第四條劃款方式:借款人要求貸款人將借款金額劃入借款人指定的賬户。

第五條還款、付息方式:本合同約定付息方式為按季(月、季或年)付息。

第六條保證方式:保證人自願為本合同貸款人的債權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七條保證期間:保證期間自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若貸款人依約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則視同借款期限屆滿。

如貸款展期,保證人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展期後的借款期限屆:062238滿之日起二年。

第八條保證擔保範圍:保證擔保範圍為貸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復息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催討差旅費和其他合理費用。

第九條特別約定:

一、本合同主合同若無效,但保證條款仍有效,且保證人對貸款人在主合同無效情況下的一切債權(權利)仍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若依據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提高了利率,保證人同意對因利率提高而增加的利息仍按本合同保證條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三、貸款人依法轉讓債權,保證人仍需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四、本合同貸款人債權如另設有人的擔保和或物的擔保,無論物的擔保是由債務人提供還是由第三人提供的,當貸款人主張債權時,貸款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也可以同時要求保證人和物的擔保承擔擔保責任,人的擔保、物的擔保居於同一清償順序,本合同保證人同意對本合同全部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五、保證人承諾密切關注借款人的經營等狀況。

若借款人進行破產清算,則推定保證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借款人的破產清算行為,保證人應預先行使追償權。

六、各保證人無論同時或是分別提供保證,均為連帶共同保證關係。

七、貸款人向任何一個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視同向其他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

第十條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一、未按期償還本金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

二、不按:053140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

三、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

四、未按期向貸款人清償其他到期債務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五、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級管理人員等參與重大、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

六、財產遭受哄搶等事件的;

七、捲入重大不利訴訟的;

八、被行政機關處以重大行政處罰的;

九、因經營不善而停產歇業的;

十、隱瞞企業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或抽逃資金(本)的;

十一、未徵得債權人書面同意而實行承包、委託經營、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1)未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

按約定利率加收50%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2)未按期償付貸款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3)借款人可提前歸還貸款,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天數計收利息。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貸款人未依約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按違約金額、逾期罰息利率和違約天數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

三、保證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借款人可在借款期限、額度內,可循環往復使用。

第十三條爭議的的解決方式: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其他:

一、借款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若發生的公證費用及其他費用,均由借款人或保證人承擔。

三、本合同被擔保債務已經清償,但這種清償被有關法律文書確認為無效的,本合同仍然有效。

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五、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保證人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按借款人、保證人的要求對各條款予以充分説:071291明;本合同各條款在訂立前均進行了充分磋商;借款人、保證人對本合同的各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

六、本合同一式份,貸款人執二份,借款人、保證人、各執一份,效力

同等。

簽約時間:年月日簽約地址:

個人擔保借款合同協議書 篇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__借款,經保證人提供最高借款餘額的保證擔保,貨款人同意根據資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發放上述貸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間和額度內,不再逐筆辦理保證擔保手續。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借款金額為_________元,借款利息按合同簽訂之日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_________%計算,並在還款時一併償清,若發生逾期不還,將按_________%計算相應罰息。

第二條本合同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天,借款方應保證按期償還借款。如確需延期償還,應在借款到期前七日內向貸款方提出書面申請,由貸款方審核是否辦理續借手續。

第三條借款方以保險合同所規定的權利作為質押,以確保本合同的履行,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借款本息和罰息。

第四條擔保內容

1.保證人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保證人保證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3.保證人和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時,保證人保證在接到貸款人書面索款通知後5日內無條件地代為償付。

4.保證人接受貸款人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瞭解,並應及時提供財會報表等資料。

5.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貸款人的利益,並須徵得貸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7.保證人應予賠償因自身過失而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於政策性貸款賬户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貨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保證人同意後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保證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後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託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證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其他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個人擔保借款合同協議書 篇13

合同編號:保借字( )第 號

貸款人:

借款人: ; 配 偶:

保證人:

1、

2、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經合同各方協商一致,訂此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和期限

(一) 貸款種類:

(二) 借款用途:

(三)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

(四) 借款期限:(月),即自____月____日起

至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借款利率

1.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

(1)浮動利率

借款利率為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月利率 ,上浮 %,執行月利率 。合同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本筆借款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調整利率。因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而相應調整本筆借款執行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①立即生效。自基準利率調整日起,借款按調整後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和上述計算方式確定新的執行利率;

②貸放日生效(一定)。自基準利率調整後的次年借款發放對應日按照調整後的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和上述計算方式確定新的執行利率,度內有多次利率調整的,以最後一次調整的基準利率為準。

(2)固定利率

1.借款利率為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 ,上浮 %,執行月利率 。合同期內不隨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的調整而相應調整。

2.逾期貸款的罰息依逾期貸款金額和實際逾期天數計算,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加收 %執行。

3.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罰息依違約使用貸款金額和實際天數計算,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加收 %執行。

4.本合同採用浮動利率方式的,遇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貸款人有權根據罰息計算方式相應調整本合同罰息利率。因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而相應調整本筆借款罰息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5.日利率月利率30,月利率年利率12。

第三條 提款

1.下列條件未滿足的,貸款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

(1)借款人按照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並辦妥相關手續。

(2)未出現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3)本提款條件的設立,並不代表貸款人有義務據此條件放款,貸款人未滿足提款條件的放款,不構成貸款人的履約瑕疵。

2.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貸款資金劃入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以下賬户,户名: ,賬號: 。本授權是不可撤消的,貸款人的劃付即為借款人的提款。

第四條 還款

1.借款人同意按 (□月□季□半年□年)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 (□月□季末月□____月和____月□年末月)的____日。如借款本金的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與本金一併結清。

2.借款人委託貸款人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個人結算賬户中直接扣收到期應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扣款賬户户名: ,賬號: 。借款人應於每期還款日前在上述賬户內存入足以償還當期應還借款本息款項。如借款人提供的個人賬户出現凍結、扣劃、變更、餘額不足等情況而造成貸款人無法全額扣收本息及相關費用的,借款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新的還款賬户或及時補足賬户餘額,如借款人要變更還款賬户,須提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徵得貸款人的同意。

3.貸款人扣劃所得款項按先前期、後當期和先利息後本金的順序抵充借款人應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五條 借款人的權利義務

1.有權按合同的約定取得貸款。

2.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的日常監督檢查,按貸款人的要求如實提供各種資料、文件和信息,並保證所提供資料、文件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3.按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

4.借款人基本情況發生變化、出現重大不利於貸款安全的情形或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於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並落實貸款人認可的保全措施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5.應承擔與本合同有關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正費、抵押登記費、評估費、鑑定費、運輸費、保管費、律師費以及其他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第六條 貸款人的權利義務

1.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2.應對借款人提供的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規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3.有權瞭解並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經營情況、借款使用情況、擔保人狀況及抵押物情況。

4.借款人出現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5.借款人連續三期或累計六期未能按合同的有關約定償還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書面通知借款人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貸款。

6.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或保證人未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保證人的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第七條 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保證擔保。

(1)保證人為本合同項下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本合同項下保證人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到期的貸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3)本合同項下每筆貸款的保證期間為該筆貸款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貸款為分期償還的,保證期間為該筆貸款每期還款日起。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貸款被貸款人宣佈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貸款人確定的貸款提前到期之日起。

(4)借款人到期應付未付的全部債務,保證人應無條件的直接向貸款人支付款項以清償借款人所欠的債務,同時授權貸款人從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存款賬户中直接扣收,或從其在其它金融機構開立的有關賬户中依法扣收,並放棄一切抗辯權。

(5)貸款人與借款人協議變更主合同,保證人仍應承擔擔保責任,但未徵得保證人同意增加合同金額、延長貸款期限的,保證人有權僅按本合同約定的金額、期限承擔擔保責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將主債權轉讓給

第三人的,保證人仍在原保證擔保範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保證人失蹤、下落不明、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將由其監護人、財產監管人以保證人的財產為限對債權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如保證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將以保證人的遺產對債權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7)保證人發生對保證能力有重大影響的狀況,應當採取措施,按貸款人的要求確保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得以實現。保證人工作、地址(住址)、電話等基本情況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貸款人。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各方當事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有權按逾期利率或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並對應付未付利息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

3.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宣佈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擔保權,宣佈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採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2)借款人連續三期(含三期)或累計六期未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借款人失蹤或被宣告失蹤而無財產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4)借款人的財產代管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人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

(5)借款人、保證人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或發生其他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的事項。

4.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若借款人違約,貸款人有權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擔全部務,並可依法行使擔保權。

5.因借款人、擔保人違約致使貸款人採取訴訟或仲裁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保證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6.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擔保人不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7.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支付給借款人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計算方式相同。

第九條 其它條款

1.本合同中保證擔保條款的內容,如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本合同中其它條款的效力;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是獨立的、不可撤銷的、持續的擔保,不受本合同中其它條款效力的影響。

2.本合同所稱到期或屆滿包括但不限於

(1)本合同中規定的正常到期

(2)本合同中約定的每次分期還款

(3)貸款人宣佈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規定的還本付息日及貸款被宣佈提前到期均視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

3.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填寫的地址為各方同意的通訊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往以上地址,均視為已送達,通訊地址如有變動,應於____日內通知簽約各方。

4.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需要修改本合同條款時,須經各方當事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另有約定或三方在合同外另有約定的除外。雙方約定終止本合同或因借款人違約導致合同中止或解除合同時,本合同之規定仍可以適用於合同項下任何尚未歸還的借款。

第十條 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各方當事人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書面通知其他合同當事人,並經各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1.訴訟。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 (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十三條 附則

1. 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發放日期、到期日期、借款利率等內容與借款借據記載不相一致時,以借款借據記載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借款借據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 份、貸款人 份,擔保人份,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特別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保證人注意對本合同內容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借款人、保證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説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不存在異議。

簽約時間: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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