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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借款協議範例

國際借款協議範例

本借款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雙方簽訂:

國際借款協議範例

借款人: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目錄

第1條 定義

第2條 借款額度及用途

第3條 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第4條 先決條件

第5條 提款

第6條 保管帳户及淨現金收入的使用

第7條 利息存款帳户

第8條 借款利率及計收利息方法

第9條 承擔費

第10條 還款,提前還款及遲延還款

第11條 保險

第12條 税款

第13條 費用

第14條 聲明及保證

第15條 約定事項

第16條 違約事件

第17條 修改

第18條 適用的法律及訴訟管轄

附件

1.提款通知書

2.工程超支保證書

3.繳資保證書

4.轉讓書

5.法律意見

6.還款擔保書

7.還款計劃(略)

鑑於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最高限額為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匯貸款,經借貸雙方協商,議定如下:

第1條 定義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另有明確規定外,下列詞語應具有下列含義:

“有效提款期”指本借款合同3.2款中規定的借款人可以提取本“借款額度”的期限;

“銀行工作日”指1)北京_________,2)巴黎的法國銀行,3)紐約_________,和4)倫敦_________都營業的一天;

“承包合同”指由借款人與“承包商”簽訂的關於“本項目”的承包合同(no.)

“建設費用”指建築安裝工程費用、設備購置費、海運費以及其他與“本項目”建設有關的費用;

“建設期”指從“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初步交付日”為止的一段時間;

“承包商”指法國n公司其總部設在法國巴黎,和中國ncc總公司;

“美元(us¥)”指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定貨幣;

“違約事件”指本借款合同16.1款中規定的任何一個事件或事實;

“借款額度”指本借款合同2.1款中規定的可以由借款人提取的和/或已經提取的借款金額,包括“借款額度(1)部分”和“借款額度(2)部分”和“借款額度(3)部分”;

“最終機械峻工日”指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26個月的最後一天;

“法國法郎”指法蘭西共和國的法定貨幣;

“利息存款帳户”指專門用於支付“本項目”建設期內銀行利息和費用的美元帳户;

“付息日”指每一個“利息期”的最後一天;

“利息期”指自首次提款日至本借款合同項下全部本金、利息和一切費用全部償清日止,每六個月為一期;

“合營協議”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由(1)nc公司,(2)s公司和(3)p公司三方簽訂的合資經營_________的協議;

“抵押”指抵押、質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安排;

“淨現金收入”指借款人用於償還本借款的現金收入,其計算方法見本借款合同6.2款的規定;

“提款通知書”指借款人按照附件1格式,向貸款人出具的通知書;

“人”指自然人、法人、合夥人及其類似的組織;

“初步交付日”指自“最終機械竣工日”起四個月的最後一天;

“本項目”指由借款人所有的、在中國q地建設的f工廠;

“保管帳户”指借款人為償還本借款而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外匯和人民幣帳户;

“測量師”指借款人指派的、其資格證明為貸款人滿意的、負責向貸款人報告工程進度、質量、預算和決算的項目工程師。

“借款額度(1)部分”指根據協議提供的貸款部分,為_________法郎;

“借款額度(2)部分”指出口信貸部分,為_________法郎;

“借款額度(3)部分”指_________提供的外匯貸款部分,為_________美元。

第2條 借款額度及用途

2.1 根據本借款合同,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總金額不超過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匯借款金額。

2.2 本借款只限用於“建設費用”。

第3條 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3.1 本借款的借款期限如下:

(1)“借款額度(1)部分”,自首次提款之日起,至償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為止,為期26年,其中包括寬限期11年。

(2)“借款額度(2)部分”,自“出口信貸協議”生效之日起,至償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為止,為期13年,其中包括寬限期3年。

(3)“借款額度(3)部分”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償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為止,為期10年,其中包括寬限期33個月。

3.2 從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日期中最早日期止,為本借款的“有效提款期”:

(1)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第40個月的最後一天;或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

(3)借款額度已完全提取之日;或

(4)因借款人的原因而使貸款人繼續貸款的責任終止之日。

第4條 先決條件

4.1 借款人在使用本借款之前,必須首先向貸款人提供下列文件:

(1)“合營協議”副本;

(2)對外經濟貿易部批准_________“合營協議”和章程的文件影印本;

(3)q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_________營業執照副本;

(4)_________章程副本及董事會成員名單

(5)經註冊會計師證明的中國有限公司股東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或在沒有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時,由股東對此作出聲明;

(6)“本項目”經政府主管部門批准列入國家基本建設計劃的證明文件;

(7)“承包合同”副本以及中國和_________國的政府主管部門批准“承包合同”的批件的副本;

(8)使用外匯購買借款人化肥產品的長期銷售合同副本;

(9)由“承包商”提供的、經貸款人確認的“本項目”完工履約擔保書副本;

(10)工程超支保證書;

(11)d和h出具的擔保借款人按時償還本借款的擔保書;

(12)借款人將其一切財產抵押給d和h的抵押書副本;

(13)項目外圍配套工程合同副本或q市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外圍配套工程將按期完成的證明書;

(14)項目技術所有人將全部有關技術轉讓給“承包商”使用的保證書;

(15)由註冊會計師簽署的借款人股東已繳入註冊資本_________美元的證明文件,以及由借款人按照附件4簽署的繳資擔保書;

(16)借款人董事會的借款決議和授權的借款合同簽字人及其簽字樣本;

(17)經註冊會計師證明的借款人已經匯入的註冊資本使用情況報告;

(18)借款人提供經環保部門批准的“本項目”對環境影響報告。

4.2 借款人提供的上述各項文件須為貸款人滿意,並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簽署。

4.3 借款人應將上述第(7)和(9)項文件中借款主享有的權益轉讓給貸款人。

第5條 提款

5.1 在貸款人收到4.1款中所列的各項文件並表示滿意後,借款人可在“有效提款期”內的任何“銀行工作日”按照“承包合同”第29條的規定提款。但“借款額度(3)部分”每次的提款額不得少於1,000,000美元,併為100,000美元的完整倍數,最後一次提款除外。

5.2 每次提款前,貸款人在有關提款日前5個“銀行工作日”的上午10時(北京時間)以前必須收到下述文件:

(1)由借款人簽發的“提款通知書”,其格式見附件1;

(2)由“測量師”簽發的“本項目”建設進度及質量報告及實際建設費用估算報告(首次提款除外);

(3)由“測量師”審核並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簽署的按工程進度計算的“本項目”“建設費用”的有關部分已支付或到期應支付的證明。

5.3 “提款通知書”一經發出便不可撤銷,借款人必須提款。如果借款人發出“提款通知書”後未提款或因借款人的原因而未能提款,借款人有義務向貸款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5.4 在“有效提款期內”的最後一個“銀行工作日”結束時任何未提取的“借款額度”即告作廢,借款人不能再提取。

5.5 在本借款合同簽訂之後的30日內,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供一份“有效提款期”內的提款計劃書,此後在“有效提款期”內的每一個12月1日以前,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供下一年度的提款計劃書。

第6條 保管帳户及淨現金收入的使用

6.1 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分別開立美元和人民幣的有息“保管帳户”以及美元和人民幣的存款帳户。美元“保管帳户”利率為三個月或六個月(由貸款人決定)倫敦同業拆放利率(libor)減0.875%(7/8%)。

6.2 為了本款的目的,借款人按未經審核的半年財務報表計算借款人每個半年期的“淨現金收入”。第一個半年期在_________年12月31日終止,以後每個半年期均應在有關年度的6月30日或12月31日截止。借款人應在每個半年期結束後15天內,向貸款人提交計算出的“淨現金收入”數額。每一半年期的“淨現金收入”按下列公式計算:

“淨現金收入”=純利+折舊+攤銷-當期已償還之本金金額

折舊應按預計固定資產總值減去殘值10%,然後按財政部門批准的直線折舊法進行。

攤銷指按直線法將預計無形資產的總值和與“本項目”建設有關的其他費用在“本項目”開工後的頭五年中分開攤銷。

6.3 借款人的全部收入必須分別存入其美元和人民幣的存款帳户。“淨現金收入”由借款人計算,貸款人確認,由貸款人將確認的“淨現金收入”轉入借款人的“保管帳户”。

6.4 借款人的“淨現金收入”須按下列方式使用:

(1)首先保留一筆相當於本期和下一期應予償還的本金、利息和費用的金額;

(2)在保留了(1)項中規定的金額之後,借款人可以自行決定“淨現金收入”其餘部分的用途。

6.5 如果一個完整年度經審核的“淨現金收入”與根據該年度兩個半年期未經審核的財務報表所決定的“淨現金收入”總額有所不同,應作出適當差額調整及相應的轉入。

第7條 利息存款帳户

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利息存款帳户,其中存款只能用於支付“本項目”建設期內的利息、承擔費和手續費。借款人應為此目的於本合同生效後的每半年按提款計劃(附件6)提前向該帳户存入下半年的利息、承擔費和手續費。

第8條 借款利率及計收利息方法

8.1 借款人應按下列利率向貸款人支付利息:

(1)“借款額度(1)部分”為年息2%;

(2)“借款額度(2)部分”為年息7.4%;

(3)“借款額度(3)部分”為有關提款日前2個銀行工作日上午11時(倫敦時間)六個月美元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加年息7/8%。

8.2 利息以360天為一年,按實際用款天數和實際用款金額計算,自提款之日起包括“利息期”首日,不包括“利息期”末日,每六個月計息一次。如果“付息日”適為非“銀行工作日”,應順延至下一個“銀行工作日”計收利息。

第9條 承擔費

借款人應就“借款額度(2)部分”和“借款額度(3)部分”的未用餘額向貸款人支付承擔費。“借款額度(2)部分”和“借款額度(3)部分”的承擔費(按360天計算)年率為0.3%。承擔費從“有效提款期”首日起,按未用餘額乘已過去的天數計算,每六個月支付一次,直至提完本“借款額度”或“有效提款期”的最後一天為止(以其中較早者為準)。首次支付承擔費的日期為第一個“付息日”。

第10條 還款,提前還款及遲延還款

10.1 借款人應以半年分期付款方式還清“借款額度”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須在每一還款日前15天通知貸款人。還款日期(建設期內的付息除外)如下:

(1)“借款額度(1)部分”借款人應從“有效提款期”開始之日後的第132個月的最後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額分期付款方式,分30期連續還清“借款額度(1)部分”。

(2)“借款額度(2)部分”借款人應從“有效提款期”開始之後的第36個月的最後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額分期付款方式,分20期連續還清“借款額度(2)部分”。

(3)“借款額度(3)部分”借款人應從“有效提款期”開始之後的第33個月的最後一天起,以每半年(最後一期除外)等額付款方式,分15期連續還清“借款額度(3)部分”。

10.2 借款人可以在上述還款期屆滿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但須符合下列條件:

(1)貸款人應在預計提前還款日前35天收到借款人發出的不可撤銷的提前還款通知書,詳述擬提前還款的金額及日期;

(2)每次提前還款的金額至少應為300萬法郎和60萬法郎的完整倍數,或50萬美元和10萬美元的完整倍數;

(3)任何提前償還款的款項,應連同截止該提前還款日的全部應付借款利息及本借款合同規定的其他款項一併交付;

(4)提前還應按到期日倒序償還,提前償還部分不得再提取;

(5)提前還款時,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就提前還款額加付0.5%利息。

10.3 借款人如不能按時償還本息,應為此向貸款人支付遲付款利息,利率按8.1款規定的利率另加年度2.5%。如借款本金或“借款額度(3)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則從到期日後第21天起直至實際付款日按遲付款利率計息;如“借款額度(1)部分”和/或“借款額度(2)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則從到期日後第351天起直至實際付款日按遲付款利率計息。

第11條 保險

11.1 借款人應確保“承包商”就“本項目”開工至“初步交付日”這段期間,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建築工程一切險和安裝工程一切險,並以貸款人作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借款人應就“初步交付日”直到本借款合同所規定的借款償清之日這段期間,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財產一切險,並以貸款人作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

11.2 “本項目”“初步交付日”之前,貸款人如果認為“本項目”能按期峻工和交付使用,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承包商”可以使用保險公司支付的賠償費修理或更換損失的設備。

11.3 借款人應將11.1款中由“承包商”投保的保險單于該保險單簽署之後三天內遞交給貸款人。但借款人應確保“承包商”根據“承包合同”10.1條的規定,在現場工程施工實際開始之前,投保該保險。借款人應將自己投保的保險單于“初步交付日”後五日之內轉讓給貸款人。

第12條 税款

在國內發生的貸款利息預提税等所有税款均由借款人承擔。如果法律規定,借款人應該從它付給貸款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任何税款,則借款人應在扣除款項的同時,向貸款人支付一筆相等於被扣除税款的款項。

第13條 費用

13.1 借款人向貸款人支付的手續費為0.4%,按貸款餘額每6個月收一次。首次支付手續費的日期為首次提款日起6個月的最後一個“銀行工作日”。

13.2 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支付管理費,其中“借款額度(1)部分”為0.2%,“借款額度(2)部分”為0.4%,“借款額度(3)部分”為0.2%,並於本借款合同生效後的五個“銀行工作日”內一次交清。

13.3 借款人須負擔貸款人為“本項目”貸款而支付的律師費,其中為起草本借款合同而應支付的律師費人民幣_________元應在本借款合同簽字後五個“銀行工作日”內支付給貸款人。貸款人為“本項目”貸款而支付的旅差費,文件費,郵電通訊費,貸款保險費和_________(銀行)收取的任何其他費用和開支,由借款人實報實銷。

第14條 聲明及保證

借款人向貸款人聲明及保證:

(1)在簽訂本借款合同時,它已獲得簽訂和執行本借款合同所需的一切有關的政府批准文件或確認文件;

(2)它對任何“人”皆無負債;

(3)它已向或將向貸款人提供的一切文件都是真實和準確的、完整的、有效的和最新的;

(4)它沒有受到任何訴訟或仲裁程序的牽連;

(5)它現在沒有,將來也不違反任何與它的存在和經營有關的法律;

(6)它保證按優惠條件獲得長期穩定的原料供應;

(7)它確保獲得長期、穩定的外匯銷售收入;

(8)它保證按股東繳資擔保書中的規定將註冊資本匯入借款人在_________的借款人帳户。

第15條 約定事項

(1)“合營協議”的任何修改和補充應得到貸款人的事先書面同意;

(2)董事會作出的與本借款有關的決議應使貸款人滿意;

(3)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貸款人不得修改“承包合同”的任何條款;

(4)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貸款人不得減少其註冊資本;

(5)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擴大在本借款合同簽署前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不得出售、轉讓其任何部分的資產或業務;

(6)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任何財產權益進行抵押或擔保;

(7)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向任何“人”借款;

(8)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貸款人不得設立附屬機構;

(9)借款人只限於在_________或其他經貸款人同意的銀行開户;

(10)借款人的任何其他債務均應從屬於本借款合同;

(11)借款人按時或隨時按貸款人的要求,向貸款人提供其經營和財務報告及有關資料,為貸款人檢查借款使用情況提供方便;

(12)借款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任何影響借款人償還貸款的情況和/或借款人經營能力的任何不利變化;

(13)貸款人有權審查借款人生產經營狀況,借款人應為此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16條 違約事件

16.1 下列事件均為違約事件:

(1)借款人未能按本借款合同規定的日期償還本金、利息和費用;

(2)借款人違反或不履行本借款合同的任何條款;

(3)“本項目”建設未能按照“承包合同”規定竣工或驗收;

(4)借款人停止經營或宣告破產;

(5)任何與本借款合同有關的合同或文件被停止執行;

(6)由於借款人違約,借款人的任何債務在原定到期日之前應予支付或可能被宣佈應予支付,或借款人未能立即支付任何需要立即支付的債務。

(7)借款人捲入足以影響本借款合同的執行的任何重大訴訟或仲裁程序;

(8)借款人在本借款合同中的聲明及保證以及據此作出或遞交的通知、其他文件、證明或聲明有實質性失實或不準確。

16.2 在發生違約事件後,貸款人可以採取下列措施,並書面通知借款人:

(1)宣佈借款人已借款之本金、利息以及借款人應付的一切其他款項全部到期,必須立即支付;

(2)宣佈借款全部到期應付,貸款人繼續提供借款的責任也因此立刻終止。

16.3 貸款人採取16.2款中規定的措施,並不影響它根據本借款合同或法律的規定而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

第17條 修改

如果本借款合同在日期、金額、數字和實質性規定方面與“出口信貸協議”和/或“_________協議”有不同之處,貸款人有權自行對本借款合同進行相應的修改。

第18條 適用的法律及訴訟管轄

18.1 本借款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8.2 雙方在執行本借款合同中如有爭議,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進行訴訟。

第19條 其他

19.1 本借款合同的各個附件是本合同條款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19.2 本借款合同用中、英兩種文字寫成,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兩種文字有出入,法院將選擇其中一種為準。

19.3 本借款合同自“_________協議”和“出口信貸協議”均生效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1 提款通知書

致:_________銀行(貸款人)

敬啟者:

關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借款合同。

根據上述借款合同,我公司謹此通知貴行,我公司擬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取“借款額度部分”中的一筆“提款”,款額為_________法郎或/和美元。

請將此次“提款”之款額付入_________(銀行帳户)帳號

我公司確認:

(1)“借款合同”第14條所載的聲明及保證,如按今日存在的事實和環境予以重申,仍是真實和正確的;

(2)至今並不存在尚未獲得糾正的,或貸款人並未放棄追究的任何“違約事件”或可能的“違約事件”。

在“借款合同”中闡明定義的詞語,在本通知中含有相同的意義。

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2 工程超支保證書

鑑於本保證書的簽署及其向貸款人的遞交是借款人與_________(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中規定的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額度”的先決條件之一。

借款人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並向貸款人遞交了本保證書。

(1)本保證書中規定的“超支”指實際建設費用超過預算建設費用_________美元加_________法郎的任何金額。

(2)在_________建設期間,一旦發生“超支”,借款人保證在接到貸款人書面通知後九十天內解決該“超支”。

_________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3 繳資保證書

鑑於_________(借款人)的註冊資本為_________美元(“註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為借款人的股東(股東)。借款人在此向_________(貸款人)承諾,除已匯入的“註冊資本”的_________美元以外,借款人將保證股東根據各自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在以下規定的中國銀行工作日結束前,按下列程序繳足“註冊資本”:

(1)不遲於首次提款日匯入“註冊資本”_________美元;

(2)不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匯入“註冊資本”_________美元;

(3)不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匯入“註冊資本”_________美元;

(4)不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匯入註冊資本_________美元。

在繳足“註冊資本”三十天內,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交一份由中國會計師事務所簽署的驗資報告。

本保證書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

_________代表:_________(簽字)

附件4 轉讓書

鑑於本轉讓書的簽署和向貸款人的提交是_________(借款人)和_________(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所規定的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額度的先決條件之一。

借款人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並遞交本轉讓書。

一、釋義:

(1)借款合同中闡明定義的詞語,在本合同中含有相同的意義;

(2)“各項保險”指“借款合同”11.1所規定的保險,包括“承包商”就“本項目”開工至“初步交付日”這段期間,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建築工程一切險和安裝工程一切險,以及借款人就“初步交付日”到借款償清之日這段期間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財產一切險;

(3)“履約擔保書”指由銀行開出的與“本項目”建設有關的“履約擔保書”。

(4)“各合同”指“承包合同”、“各項保險”和“履約擔保書”諸合同。

二、轉讓

(1)由於貸款人同意根據借款合同的條款與條件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額度,借款人在此向貸款人徹底轉讓其對“承包合同”、“各項保險”和“履約擔保書”的全部權益,作為借款人履行其在借款合同規定項下應履行的一切義務的持續的擔保;

(2)雖然本轉讓書規定了權益的轉讓,貸款人在此授權借款人按照各合同承擔義務,享受權利,並就各合同事項繼續與合同當事人往來,如同借款人仍單獨享有合同中的一切權利、所有權和利益一般,但以不發生“違約事件”為條件。為此,

(a)根據“承包合同”,借款人應收取和保留應付給它的任何款項;

(b)根據“各項保險”,在任何保險賠償應付之時,貸款人可按它決定的方式處分賠款;

(c)貸款人有權得到按“履約擔保書”規定應付的一切款項。

三、保證及約定事項

(1)借款人應採取一切必要或適宜的行動,保持“承包合同”和“各項保險”的有效;對於各項保險,它應當支付各項保險費和其他費用,將收據送交貸款人,並按照規定繼續辦理所有保險或保險合同。

(2)借款人應按附表1、2和3的格式向“承包商”、有關的保險公司和“履約擔保書”的出具人分別發出通知書,並取得它們的確認書。

四、授權書

作為一種擔保形式,借款人在此委任貸款人為其授權代表,並賦予全權以借款人名義採取一切必要行動,包括訴訟或其他性質的行動,以收回按“承包合同”、“各項保險”和“履約擔保書”規定的任何款項,並採取貸款人行使本合同賦予權利所需的任何其他行動。借款人應支付貸款人為此所支付的一切費用。

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附件5 法律意見書

敬啟者:

我們作為您關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借款合同的專門律師。該合同規定向_________公司(借款人)提供本金總額為_________美元的貸款。這裏使用的在合同中作出定義而不在本文定義的所有術語具有其在合同中賦予的意義。

作為專門聘請律師,我們已經審查了下列文件的原件或經證明或認定的令我們滿意的副本:

(1)借款合同;

(2)根據本合同需要提交的作為合同附錄2的本票格式(以下簡稱票據);

(3)根據本合同第8.1條(2)項提交借款人的律師意見書(即借款人的律師意見書)_________;

(4)根據本合同第8.1條(4)項提交的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的意見書(即紐約律師意見書)_________;

(5)我們認為作為本意見書根據所必需或適當的其他文件。

本意見書所表示的意見,限於根據_________地法律發生的問題。我們不想對根據任何其他管轄地法律產生的任何問題發表意見。我們信賴關於與本意見書所表示的意見相關的紐約法律事宜的紐約律師意見書。經你們允許,我們已經假定所審查的所有文件上的簽名是真實的。

我們對我們的意見書陳述的事宜是就我們所知,未作專門調查,而信賴與上述事宜有關的借款人的律師意見書。

根據前述事項,我們的意見如下:

(1)借款人是根據_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並正在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權從事合同規定的交易,而且就我們所知,有權擁有其財產並從事其目前從事的營業。

(2)借款人已採取了為授權簽署和提交合同和由其簽署與提交的有關本合同的其他文件,履行其在本合同和票據項下的義務以及進行合同中所規定的交易所必需的一切活動。

(3)本合同已經借款人正式簽署和提交,票據在借款人正式簽署和提交後均構成借款人合法、有效和有拘束力的義務。根據其各自條款可以對借款人執行。但須依照適用於破產、無力償付、改組及類似法律的規定。

(4)為批准貸款所必需的,或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性或對借款人的執行所規定的任何種類的政府授權和行動均已得到或履行,具有完全的效力,並繼續保持完全有效。

(5)本合同和票據的簽署和提交免於繳納由_________地或_________地任何政治分支機構或税務機關征收的任何印花税款或登記税及其他費用,不需要從合同或票據項下借款人的任何付款中依法扣交任何性質的税款。

(6)無論借款人或是其財產均無權以主權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關的任何訴訟或審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轄,在判決前後不受扣押或執行的豁免權。

(7)根據_________地法律,借款人有權並已根據本合同,合法、正當、有效和不可撤銷地接受紐約州法院以及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律管轄。

(8)合同當事人選擇紐約州法律作為管轄法律是合法、有效和有拘束力的。

除非是或在我們貸款支付之時或之前通知代理人本意見書有任何變化之前,你們可以從本日起貸款支付之日(包括該日在內)的所有時間內信賴本意見書,如同本意見書每次都在當日作出並提交。

_________謹上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6 還款擔保書

受益人:_________銀行

鑑於本擔保書的簽署和遞交是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和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合同)所規定的提款先決條件之一,(以下簡稱擔保人)同意簽署本還款擔保書。

擔保人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和遞交本擔保書。

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貸款額度為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擔保人在此共同地和分別地無條件地和不可撤銷地向貸款人擔保償還上述借款合同項下全部本金、利息和費用(以下簡稱擔保金額)。在借款人到期應付之日沒有或不能根據借款合同之規定按時支付擔保金額任何部分時,擔保人保證在接到貸款人出具的履約書面通知(履約通知)後的十五天(履約期限)內如數支付該未付的擔保金額。

擔保人同意按照以下規定履行擔保義務:

(1)擔保人的義務是持續的並將保持有效直至擔保金額已由借款人或擔保人全部償還為止;

(2)以法郎支付“借款額度(1)部分”和“借款額度(2)部分”擔保金額,以美元支付“借款額度(3)部分”擔保金額;

(3)在擔保金額沒有全部償還之前,擔保人不得取代貸款人對借款人的債權人的地位;不得行使擔保人在抵押書(借款人將全部財產抵押給擔保人的協議)項下的權利。借款人對擔保人的債務須從屬於借款人對貸款人的債務;

(4)擔保人的繼承人(包括因改組合並而繼承)將受本擔保書的約束,並繼續承擔本擔保責任。未得到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擔保人不得轉讓其擔保義務;

(5)貸款人給予借款人的任何融通、寬限,或者借款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都不影響擔保人在本擔保書項下的義務。

(6)貸款人將履約通知送達_________,即被視為已送達擔保人,由_________通知_________按其約定比例履行擔保義務。不論_________由於任何原因在履約期限內不能支付其應支付的擔保金額,_________在履約期限內必須將履約通知上註明的全部應付擔保金額支付給貸款人。

擔保人在此聲明和保證:

(1)擔保人已為簽署和遞交本擔保書辦妥了一切必需的批准手續,並將在擔保金額全部償還之前繼續保持本擔保書的有效性。

(2)擔保人的改組、地位改變和財務狀況的變化都不影響擔保人履行其擔保義務。

(3)本擔保書的任何修改或補充都須事先徵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

(4)如果擔保人在接到履約通知後十五天內(包括第十五天)未能或沒有履行其擔保義務,則擔保人立即自動地和無條件地將擔保人對借款人全部資產的抵押權轉讓給貸款人。該轉讓並不因此解除擔保人在本擔保書項下的義務,貸款人有權繼續按上述擔保人義務第(6)項的規定,向擔保人追索其應付的擔保金額。

本擔保書與借款合同同時生效。

擔保人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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