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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合同模板(通用12篇)

貸款合同模板(通用12篇)

貸款合同模板 篇1

借款人(甲方):

貸款合同模板(通用12篇)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真:電子郵箱:

借款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户籍所在地住址:

經常居住地地址:

工作單位及地址:

電話:傳真:電子郵箱:

貸款人(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真:電子郵箱: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同意向甲方貸款,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種類為以下第種:

1.1流動資金貸款;

1.2項目貸款;

1.3按揭貸款;

1.4其他:貸款。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小寫)。

第三條借款用途:。

第四條借款期限及還款方式:

4.1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4.2借款本息按以下第種方式歸還:

(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季計收□按月計收(擇其一),到期利隨本清。利息若按季計收結息日為每季度末月的日;利息若按月計收結息日為每月的日。

(2)本金□按月□按季(擇其一)按借款借據載明的期限分期歸還,利息□按季計收□按月計收(擇其一),最後一筆貸款清償時利隨本清。利息若按季計收結息日為每季度末月的日;利息若按月計收結息日為每月的日。

(3)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在到期日一次性付清。

(4)按月等額還貸本息方式。甲方從乙方發放貸款的次月開始,按月等額還借款本息,還本付息日定為每月的日(遇節假日順延)。每月等額還貸本息金額為:。

(5)遞減法還貸本息方式。甲方從乙方發放貸款的次月開始,每月等額償還借款本金,貸款利息隨本金減少而逐月遞減,還本付息日為每月的日(遇節假日順延)。

每月等額歸還本金:。

第一次歸還利息:。

利息逐月遞減額為:。

(6)其他方式:。

4.3借款實際放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選擇如下第種方式:

5.1本合同執行固定貸款利率,為月利率‰,借款期限內不變。

5.2本合同執行浮動貸款利率,本合同簽訂時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佈施行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按一定浮動方式和比例(即上浮或下浮,擇其一)確定為月利率‰,具體計算公式為:月利率=(以借款借據載明的利率為準,浮動方式和比例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變)。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公佈施行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調整,則本合同貸款利率以調整後的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按上述浮動方式和比例調整。每季末結息日為利率重新定價日,如有調整,於利率重新定價日之次日起按調整後的利率計算。

5.3其他方式:(注:填寫時請注意與第四條中選擇的還款方式相對應)。

5.4無論採用哪種利率方式,日利率的計算基準均為每月30天,換算公式為:日利率=月利率/30

第六條甲方提前歸還借款,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借款天數計收貸款利息。

第七條借款展期

甲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15個日曆天前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同意後簽訂借款展期書面協議。

第八條

8.1借款及所涉債務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為收回貸款所生產的公證、評估、鑑定、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等。

8.2乙方依本合同或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有權根據需要選擇不同順序對以下各項進行清償:

(1)支付行使抵押權等擔保物權所產生的公證、評估、鑑定、拍賣等全部費用;

(2)支付乙方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3)清償甲方所欠乙方的利息;

(4)清償甲方所欠乙方的主債權、違約金、賠償金等。

8.3甲乙雙方之間存在多筆已到期借款合同的,乙方有權決定甲方每筆還款所履行的合同的順序。

第九條借款擔保

9.1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方式為下列第種:

(1)由提供擔保,並出具相應的擔保函。

(2)(其他擔保方式)。

9.2若借款人或擔保人發生貸款人認為可能影響其履約能力的事件,或擔保合同變為無效、被撤銷或解除,或借款人、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因其他原因而可能影響其履約能力,或擔保人在擔保合同或與貸款人之間的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或擔保物貶值、毀損、滅失、被查封,致使擔保價值減弱或喪失時,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新的擔保、更換保證人等以擔保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若借款人無法提供滿足貸款人要求的新的擔保、更換保證人,則貸款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本合同並要求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貸款合同模板 篇2

借款方:(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綜合服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目的:乙方為甲方從銀行貸款提供融資顧問服務。

二、乙方保證為甲方融資貸款儘量接近萬元整(最後以乙方推薦金融機構審批為準)貸款期限:

根據銀行政策和銀行協商;貸款性質:根據銀行相關政策確定;貸款利率:執行同期銀行利率。

三、綜合服務費:按貸款總額的%(大寫:百分之)做為綜合服務費或顧問費(不含評估費等其它任何費用),支付方式:甲方與銀行面籤後,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綜合服務費的50%,在房交所辦理抵押後、銀行放款到帳的第二天由甲方支付乙方全部綜合服務費等,否則視為違約。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依約獲得該筆融資貸款。

2、甲方按銀行規定用途使用該筆貸款。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位置:

權證號:;建築面積M2)作為抵押物。

2、提供貸款所需資料並配合銀行及乙方辦理相關融資貸款手續。

3、此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即不得中途撤銷該合同,甲方需要中途撤銷該合同,甲方預交給乙方的綜合服務費全額不退且視為違約,如果因為銀行的原因,融資不能辦理的前提下,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即行解除,甲乙雙方均不違約,乙方應當退還甲方交納的服務費。

4、其他抵押物狀況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依約獲取相應綜合服務費;

2、如果乙方把甲方推薦給相應金融機構後,在可融資能成功情況下,甲方直接和乙方推薦的金融機構溝通融資成功,單方面解除和乙方的合約或以任何藉口避開乙方,甲方仍應按合同支付乙方相應的綜合服務費,同時乙方保留追訴的權利。

(二)乙方的義務:

1、保證和甲方按合同的約定執行;

2、保證甲方能夠在金融機構貸款。

3、在甲方提供的抵押物不能滿足金融機構貸款規定時,乙方有義務提供擔保,以保證甲方能夠順利在金融機構融資。

六、違約責任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

1、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綜合服務費20%的違約金。

2、本協議執行中如發現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完善。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借款綜合服務,在簽定本《貸款融資服務合同》時,須預交¥:元(大寫:),預交費用按借款標的應收綜合擔保服務費中扣出,若未成功,乙方退還甲方全部預交費用。

八、評估公司對甲方抵押物出評估報告書之後,甲方必須提前支付評估費領取評估報告書。

九、房交所抵押登記費、銀行收取的保險費、公證費、印花税費、工本費等費用甲方必須提前結清,乙方才通知銀行下款給甲方。

十、甲方若需要乙方提前墊資的情況,甲方必須提前報告方式與乙方溝通,乙方給甲方墊資費用為元,大寫:元,雙方協商約定的墊資服務費用為元,大寫:元,雙方約定的墊資服務費甲方必須提前支付給乙方。

十一、甲方委託乙方後為不可撤銷委託,若因甲方單方解除委託,甲方所交預付款全部扣除作為乙方前期服務費,且乙方有追償其它損失費的權利

十二、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同時甲方聲明如下:

1、甲方委託授權乙方代為辦理借款。授權委託權限、範圍、期限為代為辦理到金融機構貸款,期限為20xx年2月6日之前。

2、甲方已知曉乙方的相關規定及溝通結果。

3、甲方保證無信用污點及未還借款;

4、甲方給予乙方的資料及證件為合法真實資料,如因甲方提供的資料有誤而造成融資服務停滯或銀行否單,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5、甲方提供的資料及信息真實且安全合法,否則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6、甲方已知曉借款用途,不得違規亂使用。

十四、合同附件:1、營業執照複印件;

2、法人身份證明;

3、法人授權委託書;

4、被授權人身份證;

5、抵押物清單;

6、抵押物權屬證明;

(如有合同附件,請在相應的附件後作上標識)

十五、其他補充條款:本次融資顧問服務的承諾融資期限為年月日之前,若到期時還未能成功融資,則本合同自動解除,不視為違約,乙方應退還甲方的預交費用,甲方不承擔本次融資顧問服務的任何費用。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現住址:公司地址:

固話:公司電話:

手機:經辦人電話: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年月日年月日

貸款合同模板 篇3

委託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住址:

受託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註冊地址:

受託方受委託方委託向借款方以《 字 號借款合同》為依據發放委託貸款。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立約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過平等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則:

委託貸款是指由法人或者自然人作為委託方提供資金,受託方根據委託方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業務。

解釋:

1、持有合法有效的證件;

2、委託資金轉入受託方指定資金賬户,由受託方管理;

3、委託貸款資金必須來源正當、合法;

4、委託方在簽訂本合同前需瞭解借款方真實情況,認同受託方盡職調查意見。

第二條 委託金額:人民幣 元整(¥ 元)。

第三條 委託期限:委託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號止,根據受託方審核意見,以 字 號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收據所記載的實際發放日為準。

第四條 委託收益:

1、根據《 字 號借款合同》項下實際執行利率,按出資比例收取相應的委託收益;

2、根據《 字 號借款合同》項下本金還款及利息支付方式,按出資比例收回委託資金及收取相應的委託收益。

第五條 權利和義務:委託方享有《 字 號借款合同》項下與受託方同等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管理費:受託方按《 字 號》合同項下實際產生委託收益的 %計收委託管理費。委託管理費在《 字 號借款合同》項下實際執行支付後由受託方收取。

第七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委託方應及時劃轉其委託資金進入受託方指定資金賬户。委託資金到賬後,受託方才予以辦理委託業務。

2、委託資金來源必須合法,否則委託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委託方有權就受託方提供的文件、報表、憑證等資料進行

4、 委託方有權監督受託方開展委託業務的全部過程。

5、當《 字 號》合同出現逾期或者無法足額清償時,委託方以其委託金額承擔委託風險,委託業務各方之間的任何糾紛由受託方全權代理處置並負責保障各方權益。

第八條 管轄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協商解決,或依法直接向受託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經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在項下附件《 號借款合同》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日失效。

3、本合同附設擔保的,擔保合同已經生效。

第十條 附件:《 字 號借款合同》

第十一條 文本

本合同正本二份,委託雙方各執一份,副本根據需要增訂。

委託方(簽章):

受託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本合同於簽署

貸款合同模板 篇4

抵押權人(貸方):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抵押人(借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擔保人(發展商):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合同三方經充分協商,一致同意並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本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下稱“本合同”)。

抵押人(即借方)同意以其與擔保人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之“商品房預售契約”(編號為_________)之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並同意該“商品房預售契約”項下之房產向當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房產抵押給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優先第一位抵押權,並願意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

抵押權人(即貸方)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商品房預售契約之全部權益,作為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資料詳見附表),並接受擔保人承擔合同項下貸款的連帶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貸款,作為抵押人購買抵押房產之部分樓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為其指定本合同的擔保人。

第二條釋義

在本合同內,除合同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1.“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2.“供款”指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之貸款本金利息。

3.“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權人之一切款項,包括供款、罰息、有前的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4.“商品房預售契約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與發展商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契約”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5.“擔保人”指與抵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的賣方。

第三條貸款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大寫)。

二、期限_____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起計(借款日以借據日期為準)。

三、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在合同期內,如抵押權人按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時,應書面通知抵押人並按通知的規定進行調整。

四、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抵押權人指定抵押人所購樓宇之發展商之賬户。

第四條供款

一、供款按貸款期限以第一個月為一期,採用定額月金償還方式,共_________期;

二、貸款日期在貸款日當月的十四日之前(包括十四日),則起供月為當月;貸款日期在貸款日當月的十四日之後,則起供月為貸款日的下個月;供款日為每月十五日。

三、月供款的計算:月供貸款金額×貸款期月利率×(1+貸款期月利率)還款期數=_________款額(1十貸款期月利率)-1

依上式計算的每期供款金額按抵押權人簽發的《按揭供款通知書》執行。

四、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指定之行所開立活期存款賬户,在每月的十四日之前將當月供款足額存人或匯抵該賬户。抵押人並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從該賬户扣收月供款、罰息及其他與該筆貸款有關之費用。如有變更賬號,須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五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每月分期供款應繳收之金額,按本合同第四條第四點的規定辦理。如逾期未能足額交付當月供款,抵押人必須儘快補足,並同時向抵押權人交付逾期罰息,罰息額按貸款餘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複利計算直至付清。

第六條提前還款之規定

一、抵押人可在本合同執行期內任何一個營業日提前繳付剩餘貸款,包括提前全部還清和部分還款,抵押人提前還款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不收取任何無關的費用。

二、抵押人提前還款需首先繳交提前還款日當月份的供款。

三、每次提前部分還款的金額不少於抵押權人之有關規定。

四、部分還款後,抵押人可選擇變更月供款金額或變更供款期限,並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七條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物案/登記/註銷費、律師費、保險費、手續費等費用,概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二、抵押人如不依照本合同之規定付清一切欠款,抵押權人進行追索而引起的一切費用,概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三、抵押人需負責繳付當地政府部門對抵押房產所徵收的一切費用。抵押人如不繳交而由抵押權人為保障其本身權益而先支付者,抵押權人可將已墊付的費用並人抵押人欠款內,向抵押人進行追索。

貸款合同模板 篇5

需方: 

供方:

供、需雙方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二、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附產品質保書

三、交貨地點:需方倉庫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費用負擔:汽運,由供方承擔。

五、重量按 過磅 為準

六、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合理磅差為3‰,如超出3‰雙方協商解決。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實物驗收交貨日起15日內提出質量異議。

八、付款結算方式及期限:電匯

九、違約條款: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十、爭議解決方式: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交簽約地法院裁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傳真件視同合同

供方:需方

年月日:

貸款合同模板 篇6

委託人名稱: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開户金融機構:

賬户: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受託人名稱: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賬户: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自治區) 市 縣(區)

甲方為有效運用其自有資金,委託乙方向甲方所確定的 (借款人)發放委託貸款,貸款風險由甲方承擔,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甲、乙雙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幣種) 資金(大寫) 萬元整委託乙方按委託貸款程序代甲方向借款人發放並協助甲方收回。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貸款,應在乙方營業機構開立委託貸款基金專户,並於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將自有(幣種)資金(大寫) 萬元整一次或分次存入專户。由乙方開具委託貸款基金收據,交甲方存執。乙方堅持“先存後貸,不得透支”的原則,甲方委託貸款總額,不得超過委託貸款基金貸款總額。

第三條 委託貸款的對象、項目、金額、種類、用途、期限、利率、提款、還款計劃均由甲方在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政策允許範圍內,根據具體情況在《委託貸款通知單》中確定。

第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在對借款人發放委託貸款時,甲方向乙方提交《委託貸款通知單》。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委託貸款通知單》及所附資料後,經審查與本合同約定的各條款一致,應按《委託貸款通知單》的要求發放委託貸款。

第五條 乙方向借款人發放委託貸款前,應和借款人簽訂《委託貸款借款合同》,並應在《委託貸款借款合同》生效後 日將合同副本 份送甲方留存。

第六條 若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時不歸還借款本息,甲方不得提取委託貸款基金;委託貸款損失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返還部分或全部委託資金。

第七條 對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甲方可根據需要,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方式、擔保人和抵押財產由甲方審定,並具體在《委託貸款通知單》中確定。

第八條 借款人如不按《委託貸款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和歸還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據銀行有關規定對借款人進行加罰息等信貸制裁。加罰息收入乙方提取50%作為手續費,其餘部分由乙方劃入甲方委託貸款基金賬户。

第九條 利息和手續費。乙方對甲方“委託貸款基金專户”的餘額,按月息 ‰計付利息,每 支付一次。委託貸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 結息。乙方應在收取利息後 內將貸款利息劃入甲方賬户。如遇國家調整利率,甲方要在國家政策允許範圍內調整利率,並向乙方提交《委託貸款利率調整通知單》,乙方據此辦理利率調整手續,並通知借款人。

乙方發放委託貸款,按貸款餘額的月 ‰向甲方收取手續費。手續費的支付雙方約定如下:

第十條 乙方每次收回貸款後 個營業日內,應將貸款如數劃入甲方賬户。

第十一條 委託貸款的提前收回和延期歸還,均應由甲、乙雙方和借款人達成書面協議後,才能辦理。

第十二條 委託貸款收回後,甲方可提取委託貸款基金,也可確定新的委託貸款項目。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變更或解除。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如期將約定的資金存入“委託貸款基金專户”,或超出“委託貸款基金專户”存款總額要求發放委託貸款,或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四條約定未向乙方提交有關資料,甲、乙雙方又未達成變更上述條款的協議,乙方可拒絕發放委託貸款,並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委託貸款通知單》中甲方所確定的貸款對象和貸款項目發放委託貸款,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並可視情況提取部分或全部委託貸款基金。造成貸款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擅自同意借款人延期或提前還款,應向甲方支付延期貸款餘額或提前收回貸款數額萬分之一的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延期委託貸款。

4.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約定如下: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託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託貸款基金全部提取時自動失效。

第十九條 《委託貸款通知單》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資料,均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公章) (簽字)

年 月 日 (公章) (簽字) 年 月 日

貸款合同模板 篇7

借款人(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真:電子郵箱:

借款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户籍所在地住址:

經常居住地地址:

工作單位及地址:

電話:傳真:電子郵箱:

貸款人(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真:電子郵箱: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同意向甲方貸款,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種類為以下第種:

1.1流動資金貸款;

1.2項目貸款;

1.3按揭貸款;

1.4其他:貸款。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小寫)。

第三條借款用途:。

第四條借款期限及還款方式:

4.1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4.2借款本息按以下第種方式歸還:

(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季計收□按月計收(擇其一),到期利隨本清。利息若按季計收結息日為每季度末月的日;利息若按月計收結息日為每月的日。

(2)本金□按月□按季(擇其一)按借款借據載明的期限分期歸還,利息□按季計收□按月計收(擇其一),最後一筆貸款清償時利隨本清。利息若按季計收結息日為每季度末月的日;利息若按月計收結息日為每月的日。

(3)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在到期日一次性付清。

(4)按月等額還貸本息方式。甲方從乙方發放貸款的次月開始,按月等額還借款本息,還本付息日定為每月的日(遇節假日順延)。每月等額還貸本息金額為:。

(5)遞減法還貸本息方式。甲方從乙方發放貸款的次月開始,每月等額償還借款本金,貸款利息隨本金減少而逐月遞減,還本付息日為每月的日(遇節假日順延)。

每月等額歸還本金:。

第一次歸還利息:。

利息逐月遞減額為:。

(6)其他方式:。

4.3借款實際放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選擇如下第種方式:

5.1本合同執行固定貸款利率,為月利率‰,借款期限內不變。

5.2本合同執行浮動貸款利率,本合同簽訂時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佈施行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按一定浮動方式和比例(即上浮或下浮,擇其一)確定為月利率‰,具體計算公式為:月利率=(以借款借據載明的利率為準,浮動方式和比例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變)。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公佈施行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調整,則本合同貸款利率以調整後的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按上述浮動方式和比例調整。每季末結息日為利率重新定價日,如有調整,於利率重新定價日之次日起按調整後的利率計算。

5.3其他方式:(注:填寫時請注意與第四條中選擇的還款方式相對應)。

5.4無論採用哪種利率方式,日利率的計算基準均為每月30天,換算公式為:日利率=月利率/30

第六條甲方提前歸還借款,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借款天數計收貸款利息。

第七條借款展期

甲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15個日曆天前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同意後簽訂借款展期書面協議。

第八條

8.1借款及所涉債務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為收回貸款所生產的公證、評估、鑑定、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等。

8.2乙方依本合同或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有權根據需要選擇不同順序對以下各項進行清償:

(1)支付行使抵押權等擔保物權所產生的公證、評估、鑑定、拍賣等全部費用;

(2)支付乙方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3)清償甲方所欠乙方的利息;

(4)清償甲方所欠乙方的主債權、違約金、賠償金等。

8.3甲乙雙方之間存在多筆已到期借款合同的,乙方有權決定甲方每筆還款所履行的合同的順序。

第九條借款擔保

9.1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方式為下列第種:

(1)由提供擔保,並出具相應的擔保函。

(2)(其他擔保方式)。

9.2若借款人或擔保人發生貸款人認為可能影響其履約能力的事件,或擔保合同變為無效、被撤銷或解除,或借款人、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因其他原因而可能影響其履約能力,或擔保人在擔保合同或與貸款人之間的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或擔保物貶值、毀損、滅失、被查封,致使擔保價值減弱或喪失時,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新的擔保、更換保證人等以擔保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若借款人無法提供滿足貸款人要求的新的擔保、更換保證人,則貸款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本合同並要求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貸款合同模板 篇8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甲、乙雙方擬以甲方名義向銀行(以下簡稱貸款行)申請貸款,貸款總額為人民幣元,乙方作為該貸款的抵押人;

對上述貸款甲方實際用款額為人民幣萬元;乙方實際用款額為萬元;

主合同:係指甲方與貸款行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本協議內容依附於主合同,作為主合同的從合同。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途徑及種類

1、本協議所述借款系以甲方名義向中國民生銀行申請貸款,並由甲乙雙方實際共同使用。

2、甲、乙雙方使用本協議所述借款應嚴格按照甲方與銀行貸款合同所約定的借款種類及用途使用。

二、借款金額

甲方通過銀行申請貸款額為人民幣元,其中:

甲方實際使用額為人民幣萬元;

乙方實際使用額為人民幣萬元;

三、借款利率:

本協議借款利率均按照主合同(即甲方與貸款行簽訂的貸款合同)所約定的貸款利率執行,各自以貸款利率為基數根據實際用款數額承擔各自應當承擔的利息。

四、借款發放:

甲方在收到貸款行的貸款到賬之日起日內,按照乙方實際使用數額將款項匯至乙方賬户,甲方的匯款憑證將作為乙方使用借款的有效憑據。

五、借款及還款賬户

甲、乙雙方的下列賬户將作為雙方借款發放及還款的重要依據,其中:

甲方貸款及還款賬户:開户行:

乙方貸款及還款賬户:開户行:

六、借款期限

1、根據甲方與貸款行貸款合同約定,甲方貸款總週期預計為年期貸款,每一年度為一獨立貸款週期,亦即每一年度末應將本年度貸款本息全額清償完畢,方由甲方向貸款行申請發放下一年度貸款。

2、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與貸款行簽訂的貸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將借款本息全額匯至本協議約定的甲方賬户。

七、承諾和保證

1、甲、乙雙方共同承諾應嚴格按照主合同約定的貸款期限及用途使用貸款,並按期歸還。

2、甲、乙雙方在借款期內若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在發生下列事件之日起三日內通知對方:

(1)經營機制變化,例如:承包、聯營、合併、分立、兼併、託管、股份制改造、合作、與外商合資等

(2)涉及重大經濟案件訴訟(涉訴金額超出借款金額二分之一或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的案件)

(3)歇業、解散、被申請查封、拍賣、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申請破產或撤銷;

(4)註冊資本、住所、聯繫方式或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的;

(5)轉讓或處分、許諾處分其資產重要部分,或其資產被指定受託人、接受人或類似接管人,或其財產被扣押、凍結,可能影響還款能力的;

(5)抵押物權屬、性質發生變化或被主張權利、涉訴的。

對乙方出現上述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視情況選擇要求其提前償還借款或提供相應擔保,該主張不以貸款行是否提出主張為基礎。

八、違約責任

1、本協議作為主合同的從合同,適用於甲方與貸款行所簽訂的貸款合同及抵押合同中所約定的全部違約責任。

2、因貸款行根據主合同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的,甲、乙雙方根據各自用款額度及實際產生的違約狀況,向貸款行承擔違約責任。若甲方因貸款行追究先行向貸款行承擔違約責任的,屬於乙方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3、甲、乙雙方未按期歸還借款本息的,因此產生的包括但不限於罰息、違約金、訴訟費、執行費、律師費等一切損失,均由逾期方自行承擔。該損失若由甲方向貸款行承擔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因逾期還款而涉及處分抵押物的,乙方均有權向逾期方予以追償。其中,因乙方逾期還款造成甲方出現銀行貸款信用不良記錄的,乙方還應向甲方承擔相當於其借款額5%的違約金。

4、任何一方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對方均有權追回借款本息,並要求其承擔一切損失。

5、本協議生效後,任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欲變更、解除本合同的,需經各方同意並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若因擅自變更或解除使他方利益受損的,應賠償受損方的實際損失。

九、合同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在甲方與貸款行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任一方發出的通知、告知等書面文件均可採用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送達,任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更的,應及時通知對方,因未及時通知對方導致送達不能的,通知方所發出的通知仍視為有效,因此產生的不利後果由違約方承擔。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傳真:傳真:

電子郵箱:電子郵箱:

簽約時間:年月日簽約時間:年月日

貸款合同模板 篇9

借款方:(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綜合服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目的:乙方為甲方從銀行貸款提供融資顧問服務。

二、乙方保證為甲方融資貸款儘量接近萬元整(最後以乙方推薦金融機構審批為準)貸款期限:

根據銀行政策和銀行協商;貸款性質:根據銀行相關政策確定;貸款利率:執行同期銀行利率。

三、綜合服務費:按貸款總額的%(大寫:百分之)做為綜合服務費或顧問費(不含評估費等其它任何費用),支付方式:甲方與銀行面籤後,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綜合服務費的50%,在房交所辦理抵押後、銀行放款到帳的第二天由甲方支付乙方全部綜合服務費等,否則視為違約。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依約獲得該筆融資貸款。

2、甲方按銀行規定用途使用該筆貸款。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位置:

權證號:;建築面積M2)作為抵押物。

2、提供貸款所需資料並配合銀行及乙方辦理相關融資貸款手續。

3、此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即不得中途撤銷該合同,甲方需要中途撤銷該合同,甲方預交給乙方的綜合服務費全額不退且視為違約,如果因為銀行的原因,融資不能辦理的前提下,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即行解除,甲乙雙方均不違約,乙方應當退還甲方交納的服務費。

4、其他抵押物狀況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依約獲取相應綜合服務費;

2、如果乙方把甲方推薦給相應金融機構後,在可融資能成功情況下,甲方直接和乙方推薦的金融機構溝通融資成功,單方面解除和乙方的合約或以任何藉口避開乙方,甲方仍應按合同支付乙方相應的綜合服務費,同時乙方保留追訴的權利。

(二)乙方的義務:

1、保證和甲方按合同的約定執行;

2、保證甲方能夠在金融機構貸款。

3、在甲方提供的抵押物不能滿足金融機構貸款規定時,乙方有義務提供擔保,以保證甲方能夠順利在金融機構融資。

六、違約責任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

1、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綜合服務費20%的違約金。

2、本協議執行中如發現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完善。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借款綜合服務,在簽定本《貸款融資服務合同》時,須預交¥:元(大寫:),預交費用按借款標的應收綜合擔保服務費中扣出,若未成功,乙方退還甲方全部預交費用。

八、評估公司對甲方抵押物出評估報告書之後,甲方必須提前支付評估費領取評估報告書。

九、房交所抵押登記費、銀行收取的保險費、公證費、印花税費、工本費等費用甲方必須提前結清,乙方才通知銀行下款給甲方。

十、甲方若需要乙方提前墊資的情況,甲方必須提前報告方式與乙方溝通,乙方給甲方墊資費用為元,大寫:元,雙方協商約定的墊資服務費用為元,大寫:元,雙方約定的墊資服務費甲方必須提前支付給乙方。

十一、甲方委託乙方後為不可撤銷委託,若因甲方單方解除委託,甲方所交預付款全部扣除作為乙方前期服務費,且乙方有追償其它損失費的權利

十二、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同時甲方聲明如下:

1、甲方委託授權乙方代為辦理借款。授權委託權限、範圍、期限為代為辦理到金融機構貸款,期限為20xx年2月6日之前。

2、甲方已知曉乙方的相關規定及溝通結果。

3、甲方保證無信用污點及未還借款;

4、甲方給予乙方的資料及證件為合法真實資料,如因甲方提供的資料有誤而造成融資服務停滯或銀行否單,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5、甲方提供的資料及信息真實且安全合法,否則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6、甲方已知曉借款用途,不得違規亂使用。

十四、合同附件:1、營業執照複印件;

2、法人身份證明;

3、法人授權委託書;

4、被授權人身份證;

5、抵押物清單;

6、抵押物權屬證明;

(如有合同附件,請在相應的附件後作上標識)

十五、其他補充條款:本次融資顧問服務的承諾融資期限為年月日之前,若到期時還未能成功融資,則本合同自動解除,不視為違約,乙方應退還甲方的預交費用,甲方不承擔本次融資顧問服務的任何費用。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現住址:公司地址:

固話:公司電話:

手機:經辦人電話: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年月日年月日

貸款合同模板 篇10

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

編號:

借 款 人: 電 話:

通訊地址:

擔 保 人: 電 話:

通訊地址:

貸 款 人:

電 話: 通訊地址:

鑑於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借款人與貸款人經協

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

1.1 幣種: 。

1.2 金額(大寫): 。

1.3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4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僅限用於 資金週轉 。

第二條 利率及利息的計付

2.1 借款利率: 2% 。月利息 。按月支付。每月 日前支付利息。

2. 2實際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額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第三條,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1.1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准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五條 貸款人的權利與義務

1.1 貸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金、利息(包括複利、逾期及挪用罰息),收取借款人應付的費用,行使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1.2 對借款人提供的財務、經營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規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條 借款人的義務

1.1 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並支付利息。

1.2 借款人不應將本合同項下貸款挪作他用。

1.3 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鑑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1.4 借款人應遵循貸款人與辦理貸款業務相關的業務制度及操作慣例,包括但不限於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和借款人經營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提供貸款人要求的一切財務報表、其他資料及信息,並保證所提供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1.5 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項時,應當至少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並且,在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還款方案及擔保前不應採取行動:

(1)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重要資產、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2)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於實施承包、租賃、聯營、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業出售、合併(兼併)、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產權轉讓、減資等。

1.6 借款人應當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修改章程,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通訊地址或營業範圍等工商登記事項,作出對財務、人事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2)借款人或擔保人擬申請破產或可能或已被債權人申請破產;

(3)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資產或本合同項下擔保物被採取了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

(4)為第三方提供保證,並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5)簽署對其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

(6)借款人或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或營業執照被吊銷;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涉及違法活動;

(8)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生對借款人經營、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有負面影響的其他事件。

1.7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於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於: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營業執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擔保人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擔保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採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為;擔保人與借款人發生爭議;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未生效或無效或被撤銷;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借款人必須提供公司認可的有效擔保方式,並與貸款人簽訂相關的的擔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協議約定償還貸款本息,借款人自願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同時貸款人有權按照公證書賦予的強制執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抵(質)押合同》中約定的抵(質)押物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六條 貸款的提前到期

出現下列任一情形時,貸款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單方面宣佈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並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貸款本金並結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第六條的第1.6小條所列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實際發生,貸款人認為將影響其債權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與貸款人訂立的其他合同時,有遲延履行等違約行為且經貸款人催告後仍未予以糾正。

第七條 違約及違約責任

1.1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按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或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並對應付未付利息計收復利。

1.2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應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1.3 借款人有逃避貸款人監督、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等行為時,貸款人有權將該種行為向有關單位通報,並在新聞媒體上公告。

第八條 扣劃約定

1.1 借款人有到期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或其他費用時,授權貸款人扣劃借款人在委託銀行開立的任一賬户中的資金用於清償。

1.2 扣劃後,貸款人應將扣劃所涉賬號、借款合同號、《借款憑證》編號、扣劃金額及剩餘的債務金額通知借款人。

1.3 扣劃所得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全部債務時,應首先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費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償費用後的餘額先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複利,再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償費用後的餘額先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複利。

1.4 扣劃所得款項與需抵償的債務幣種不一致的,按委託銀行在扣劃日公佈的匯率折算為抵償債務的金額。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 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條款

1.1借款人已通讀上述條款,貸款人已應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應説明,借款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1.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文件、資料均為本合

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3本合同經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印章後生效。

1.4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簽約雙方及擔保人各執一份。

本頁以下無正文。

借款人(公章)

擔保人: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 年 月 日

貸款人:(簽字)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 年 月 日

貸款合同模板 篇11

公司指定帳户歸還 利息 本金 農業: 收款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借貸申請書作為合同附件之一,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條: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利率:5萬<包括5萬>以上月利息是八釐(0.8%),5萬以下月利息是一分(1%),固定利息。

第五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分1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利息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額貸款合同範本2.還款方式:利息通過銀行匯款或轉賬到我們公司財務部,以後支付利息本金也是通過銀行匯款轉賬到我們公司財務部

3.選擇月付請打鈎( )選擇季度請打鈎( )選擇半年請打鈎( )選擇年付請打鈎( ) ,

第七條: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富登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帳户內扣收貸款本息。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後,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1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户或由貸款方(銀行)開出匯票發放給借款方。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匯票),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10%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如借款方有因故要解除合同必須向貸款方繳納捌佰元作為合同違約金解除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並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從借款方帳户中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並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户行代為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方需要將借款展延,應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後辦理延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第九條:合同變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合同法》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一式二份,貸款方、借款方雙方各持一份。如有那方違約需支付給對方50%違約金。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借款方必須在簽定合同後支付激活金額2%的銀行卡激活金才能知道借款方何時去支付利息(銀行卡激活金是在放款成功後貸款方應當當日返還給借款方給在合同上的指定賬户上)借款方辦好一切手續,貸款方富登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必須在一小時內放款轉入借款方的帳户。

第十二:請借款方看清楚合同在簽訂,合同一旦簽訂此合同立即生效,簽好合同一個小時左右就可以沒有拿到款你可以舉報我們公司,這樣我們公司屬於違約是要賠償的。

工商註冊號:

擔保方:

代表人簽字: 借款方簽名:

擔保方律師簽字: 合同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貸款合同模板 篇12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

甲方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委託乙方向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甲、乙雙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人民幣資金(大寫)________委託乙方按住房公積金貸款程序向借款人發放和收回。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應在乙方營業部門開立存款專户,並於本合同生效後叁日內將人民幣資金(大寫)________一次存入專户用於貸款發放。

第三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對象、金額、種類、用途、期限、利率、提款、還款方式,均由甲方在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政策允許的範圍內,根據具體情況在《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中確定。

第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在對借款人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時,甲方向乙方提交《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及所附資料後,應按《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的要求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五條 乙方向借款人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前,應和借款人簽訂《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合同》,並應在《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合同》生效後貳日內將壹份合同原件送甲方留存。

第六條 非乙方原因造成貸款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對本合同項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甲方應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方式、擔保人和抵押物(質物)由甲方審定,並具體在《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中確定。

第八條 借款人如不按《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和歸還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據銀行有關規定對借款人進行必要制裁。

第九條 利息和手續費。住房公積金貸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月結息。乙方應在收取利息後當日將貸款利息劃入甲方賬户。如遇國家調整利率,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辦理利率調整手續。乙方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所收取的手續費按甲乙雙方簽訂的協議支付。

第十條 乙方在每次收回貸款後當日將貸款如數劃入甲方賬户。

第十一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展期,應憑甲方的書面通知才能辦理。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如期將約定的資金存入專户,或超出專户存款總額要求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違反第三條、第四條約定未向乙方提交有關資料,甲、乙雙方又未達成變更上述條款的協議的,乙方可拒絕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並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5%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中確定的貸款對象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貸款總額5%的違約金,造成貸款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擅自為借款人辦理貸款展期,應向甲方支付展期貸款餘額5%的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展期住房公積金貸款。違約責任明確後,違約方應主動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及與《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和甲乙雙方簽訂的《住房公積金業務手續費及獎勵資金支付協議》有不一致之處,以《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和《住房公積金業務手續費及獎勵資金支付協議》為準執行,並按《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貸款操作規程》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有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住房公積金貸款全部收回後失效。

第十八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資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有權簽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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