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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貸款借款合同(精選3篇)

委託貸款借款合同(精選3篇)

委託貸款借款合同 篇1

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委託貸款協議。

委託貸款借款合同(精選3篇)

一、甲方願將自主使用的資金人民幣____萬元(大寫)存入乙方,開立委託貸款基金存款專户,用於甲方指定的貸款項目,乙方負責在存入的資金額度內發放委託貸款。

二、委託貸款的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國家法律、政策允許的範圍內根據具體情況核定。

三、用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委託貸款,必須納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取得有權批准文件,方可辦理。

四、委託貸款項目由甲方審核指定,並附可行性分析報告、有關批准文件、企業財務報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對委託貸款項目進行調查。

五、甲方指定的貸款單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後,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請辦理委託貸款,簽訂借款合同,並辦理貸款手續。

六、勞務費按月貸款餘額的___‰按季從利息收入中扣收。勞務費收入甲方得___%,乙方得___%。

七、委託貸款資金按借款合同規定從甲方匯出之日起計息,乙方負責按季把貸款利息和甲方應收的勞務費以及到期應收回的本金及時匯往甲方帳户(___萬元以上用電匯),並開列清單(見清單樣式。若電匯請在資金匯出時同時將清單寄往甲方)。

八、本協議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業務終了資金結清,協議自動終止。

九、本協議正本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副本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單位各執1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委託貸款借款合同 篇2

借款人名稱:(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開户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户: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貸款人名稱:中國農業銀行(以下簡稱乙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賬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日期:____年___月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省(市、自治區)____市____縣(區)

乙方接受委託人委託,根據國家有關委託貸款業務管理規定向甲方發放(幣種)資金委託貸款。甲、乙雙方按(___)年委託字第__號《委託貸款委託合同》約定的條款和委託人___年__月__日提出的《委託貸款通知單》所列各項,並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的有關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幣種:____________

項目:____________

種類:____________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

期限:____個月,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

用款計劃:____________

還款來源:____________

還款計劃: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應在乙方的營業機構開立基本賬户或一般存款賬户,用於辦理用款、還款、付息等。

第三條甲方在使用借款前,應根據第一條所列用款計劃,向乙方一次或分次訂立借據用款。乙方應在甲方辦理用款手續後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按約定金額放出。

第四條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並按第一條所列還款計劃還款。

第五條利息計付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根據委託人確定的利率計算利息。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_____結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按新的利率計收利息,並通知甲方。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取得委託人認可的擔保人提供擔保。並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資料。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條款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必要時應取得委託人同意,由甲、乙、委託人達成協議。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按約定的日期和約定的金額將貸款放出,應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___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2項的情況時除外。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由此造成的資金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發放的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___%的利息。乙方收回貸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户中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歸還借款,乙方在未取得委託人有關提前還款通知時,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提前歸還借款總額萬分之___的違約金。

4、在未收到委託人提出的延期還款通知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乙方有權催收貸款,並可對逾期貸款加收___%的利息。

5、甲、乙任何一份單方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或解除合同,應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保證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經營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等其他原因,不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乙方根據委託人的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貸款。乙方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賬户中扣收。

7、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約定如下:

第十條乙方根據委託人在委託合同中的約定,同意作為本項貸款本息的擔保人。並另立保證合同或抵押合同執行,擔保人應督促甲方履行本合同,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託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償清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擔保人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中國農業銀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擔保人:(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開户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日

委託貸款借款合同 篇3

借款人(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同意向甲方貸款,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種類為以下第 種:

1.1 流動資金貸款;

1.2 項目貸款;

1.3 按揭貸款;

1.4 其他:

貸款。

第三條 借款用途: 。

第四條 借款期限及還款方式:

4.2 借款本息按以下第 種方式歸還:

(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季計收□按月計收(擇其一),到期利隨本清。利息若按季計收 (2)本金□按月□按季(擇其一)按借款借據載明的期限分期歸還,利息□按季計收□按月計收(擇其

一),最後一筆貸款清償時利隨本清。利息若按季計收結息日為每季度末月的 日;利息若按月計收結息日為每月的 日。

(3)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在到期日一次性付清。

(4)按月等額還貸本息方式。甲方從乙方發放貸款的次月開始,按月等額還借款本息,還本付息日定 (5)遞減法還貸本息方式。甲方從乙方發放貸款的次月開始,每月等額償還借款本金,貸款利息隨本金減少而逐月遞減,還本付息日為每月的 日(遇節假日順延)。

每月等額歸還本金: 。

第一次歸還利息: 。

利息逐月遞減額為: 。 (6)其他方式: 。

4.3 借款實際放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 貸款利率貸款利率選擇如下第 種方式:

5.1本合同執行固定貸款利率,為月利率 ‰,借款期限內不變。

5.2 本合同執行浮動貸款利率,本合同簽訂時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佈施行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按一定

(以借款借據載明的利率為準,浮動方式和比例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變)。如遇中 5.3 其他方式: (注:填寫時請注意與第四條中選擇的還款方式相對應)。

5.4 無論採用哪種利率方式,日利率的計算基準均為每月30天,換算公式為:日利率=月利率/30

第六條 甲方提前歸還借款,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借款天數計收貸款利息。

第七條 借款展期

甲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15個日曆天前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同意後簽訂借款展期書面協議。

第八條

8.1 借款及所涉債務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為收回貸款所生產的公證、評估、鑑定、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等。

8.2 乙方依本合同或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有權根據需要選擇不同順序對以下各項進行清償:

(1) 支付行使抵押權等擔保物權所產生的公證、評估、鑑定、拍賣等全部費用;

(2) 支付乙方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3) 清償甲方所欠乙方的利息;

(4) 清償甲方所欠乙方的主債權、違約金、賠償金等。

8.3 甲乙雙方之間存在多筆已到期借款合同的,乙方有權決定甲方每筆還款所履行的合同的順序。

第九條 借款擔保

9.1 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方式為下列第 種:

(2) (其他擔保方式) 。

9.2 若借款人或擔保人發生貸款人認為可能影響其履約能力的事件,或擔保合同變為無效、被撤銷或解除,或借款人、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因其他原因而可能影響其履約能力,或擔保人在擔保合同或與貸款人之間的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或擔保物貶值、毀損、滅失、被查封,致使擔保價值減弱或喪失時,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新的擔保、更換保證人等以擔保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若借款人無法提供滿足貸款人要求的新的擔保、更換保證人,則貸款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本合同並要求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第十條 提款時間及方式

10.1 借款人應按下列第 種時間和方式提款:

(2)按下列時間分期提款:

(3)將該筆借款直接支付至如下帳户:

帳號:

10.2 超過上述時間未提用的部分,貸款人有權拒絕借款人的提款申請。

10.3 借款人按(1)和(2)款約定提款前必須向貸款人開具正規收款收據或經貸款人認可的其他借據。 10.4 借款人選擇分期提款的,應當書面確認分期提款事項。分期提款的,貸款期限不予延長,甲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時間還款,並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借款期限支付利息。

第十一條逾期和挪用

11.1 甲方未按約定期限歸還借款,乙方對逾期的借款從逾期之日起計收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應計收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逾期之日雙方正在執行的貸款利率×(1+ %)。

11.2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對挪用的借款從挪用之日起計收違約金,每挪用一天,應計收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逾期之日雙方正在執行的貸款利率×(1+ %)。 11.3 對既逾期又挪用的貸款,違約金按照上述第一款和第二款約定的違約金中較高的違約金標準計收。

11.4 甲方未按時支付利息的,乙方對甲方未按時支付的利息從欠息日起按本條第1款確定的違約金計收標準計收違約金。

11.5 如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調整(重新定價),本條約定的逾期違約金或挪用違約金隨之調整,計收違約金自調整之日分段計算。

第十二條違約及處理

12.1 下列事項之一即構成或視為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事件:

(1)甲方隱瞞企業財務狀況和/或經營狀況、企業財務狀況和/或財務狀況嚴重惡化、借貸高利貸尚未清償、註冊資本減少或未按時繳足、抽逃資金、轉移財產、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譽或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2)甲方提供的資料存在隱瞞或重大失實,或在貸款申請及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存在欺詐行為;

(3)甲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4)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而進行任何形式的分立、合併、兼併、聯營、託管(接管)、對外投資、與外商合資、合作、承包經營、租賃經營、重組、轉贈、改制、計劃上市等經營方式的變更或企業產權組織形式變更行為;

(5)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減少註冊資本,或以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主要資產或者為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或其他形式的擔保,或以其主要資產進行為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等承擔重大負債的活動,或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情形;

(6)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地址、經營範圍、註冊資本、股東結構等工商登記事項,沒有在變更後七日內書面通知乙方(甲方為自然人的,還包括甲方沒有在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財產等發生變化後七日內書面通知乙方的);

(7)甲方有偷逃税等違反税收徵管的行為,或被行政機關處以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吊銷許可證、暫扣或吊銷營業執照等行政處罰的;

(8)甲方終止營業或者發生被宣告破產、歇業、解散或被撤銷情形;

(9)甲方與他人簽署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或協議,或簽署對甲方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

(10)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仲裁、刑事及其他法律糾紛;

(1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利息或歸還任何一期到期本金;

(12)甲方在任何金融機構的債務到期而未清償或未及時清償;

(13)甲方違反本合同中關於當事人權利義務的約定;

(14)擔保人違反擔保合同的約定;

(15)甲方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或中國銀行業協會設立或批准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中出現不良信用記錄;

(16)甲方提供的借款擔保出現風險(包括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和履約能力嚴重下降、未經乙方同意在擔保物上設置新的重大負債或他項權利、擔保物毀損、滅失、被凍結、查封、扣押或被採取其他強制措施以及擔保合同中約定的情況等),而甲方又不能提供令乙方滿意的新的擔保的;

(17)甲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或出現其他乙方認為可能影響甲方或擔保人的財務狀況和履約能力的情況。

12.2 出現前款規定的違約事件時,乙方有權視具體情形分別或同時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甲方和/或擔保人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為;

(2)對於尚未發放的貸款,全部、部分中止或終止發放;

(3)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宣佈本合同項下尚未償還的借款和其他應付款項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並要求甲方立即清償;

(4)行使擔保物權和/或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5)要求借款人根據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並要求借款人賠償因其違約而給貸款人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可得利益損失)。

第十三條 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借款使用情況、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進行檢查、監督(甲方為自然人的,乙方還有權檢查監督包括甲方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個人財產等信息和情況),甲方應當按時如實提供乙方要求的有關資料。乙方對甲方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應當保密(應法律法規要求依法披露、向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彙報及內部通報的除外)。

第十四條

14.1 乙方向甲方發放貸款前應滿足以下條件:

(1)本合同及其附件已生效;

(2)甲方已按雙方約定開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賬户;

(3)甲方已按乙方要求提供擔保,擔保合同已生效且持續有效併產生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4)發放貸款前,未發現本合同第十二條約定的違約事件;

(5)法律規定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條件。

14.2 上述條件任何一項未滿足,乙方有權拒絕發放貸款,但乙方同意放款的除外。

第十五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5.1凡當事人之間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與其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天津國際經濟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金融爭議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5.2 在爭議解決期間,若該爭議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履行,則該其他條款應繼續履行。 第十六條合同的生效、終止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章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借款及所涉債務完全清償時終止。

第十七條 本合同需簽署三份或三份以上,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擔保人(若有)各一份,登記機關(若有)各一份,公證機關(若有)一份。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

18.1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18.2 除另有約定外,雙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住所地為通訊及聯繫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包括雙方往來文件、司法或仲裁文書)只要發往該地址,均視為有效送達。甲方承諾在通訊及聯繫地址發生變更時,應當在變更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如甲方提供送達地址不準確或未及時提供變更後的地址,導致相關文書無法送達或及時送達的,甲方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

18.3 甲方承諾,甲方對乙方債務的清償順序優先於甲方股東對甲方的借款,並且不亞於其他債權人的同類債務。(注:如甲方為公司,建議選擇適用。)

18.4 除非有可靠、確定的相反證據,乙方有關本金、利息、費用和還款記錄等內容的內部帳務記載,乙方製作或保留的甲方辦理提款、還款、支付利息等業務過程中發生的單據、憑證及乙方催收貸款的記錄、憑證,均構成有效證明本合同項下債權債務關係的確定證據。甲方不能僅因為上述記錄、記載、單據、憑證由乙方單方製作或保留,而提出異議。 18.5 更多其他約定,具體為: 。

第十九條聲明條款

19.1 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經營範圍、授權權限。

19.2 甲方已閲讀本合同的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説明。甲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相應的法律後果已經全部知曉並充分了解。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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