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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物品抵押借款合同(通用7篇)

個人物品抵押借款合同(通用7篇)

個人物品抵押借款合同 篇1

甲方:

個人物品抵押借款合同(通用7篇)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甲、乙雙方作為《借款協議》(以下簡稱“借款協議”)的簽署方,為保證借款協議的正常履行,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借入人民帀 元整(¥)用於借款協議中乙方的部分出資,達成以下一致意見,雙方共同遵守。

1、乙方在按借款協議約定完成首筆出資人民帀 萬元整後,其後按借款協議約定的出資、在萬額度內由乙方向甲方借入,並在乙方收到款項後,向甲方籤具本人親筆簽名的《借據》,乙方向甲方借入的實際金額及借款日期以《借據》為準。

2、乙方向甲方借入的金額,自借入之日起第 個月開始計息,利率按___%/年計算,利息按月付清。

3、因甲方未履行借款義務導致乙方未能正常履行借款協議中約定的出資義務而導致的違約,所有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4、乙方僅以其在借款協議中投資項目的股權作為抵押,對向甲方借入的款項承擔有限責任,在因經營不善導致投資項目清算時,乙方所得將優先清償甲方借款,不足部分不再承擔償還責任。

5、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簽名):

(蓋章)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物品抵押借款合同 篇2

借款人:

擔保人:

出借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款條款

第一條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伍拾萬元整,小寫:¥500000.00元)。

第三條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壹個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20__年3月3日止。

第四條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內的綜合費用及利息為月利費3.8%。即每個月需向吉林省冠捷合眾典當有限公司支付利費人民幣(大寫):壹萬玖仟元整,小寫:¥19000.00元)。

第五條還款方式:

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

第六條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或擔保人的資信出現危機,有可能導致出借人無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出借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及綜合費用及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二部分擔保條款

第九條擔保人: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願以其所有權並有權處分權的全部財產(含夫妻共同財產)擔保給出借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擔保人保證:所提供的擔保滿足擔保條件,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出借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20%的違約金,並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3.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或故意隱瞞其自身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經不具備擔保能力的,而給出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出借人承擔賠償責任。

4.本合同項下的借條、收條、借款合同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合同。

借款人(簽字或蓋章):

出借人(簽字或蓋章):

擔保人(簽字或蓋章):

簽約時間:__年__月__日

個人物品抵押借款合同 篇3

甲方:(公司名稱)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無息借款購買汽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元。

2、借款利息:

甲方向乙方出借的款項在借款期限內不支付利息。

3、借款期限及還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可以約定具體如何歸還的期限,比如每月或每年的什麼時候歸還,由公司從個人工資款項中扣回多少元等)。

4、還款方式:

如果前面有明確約定,則可以不要。

5、保證條款:

(如果公司需要這方面的保證的話,不要就可以不要此條款,要的話根據你和公司的協商進行補充。)

6、違約條款:

根據你們的意見寫

7、其他:

公司借款給你如果有什麼服務期限或什麼附加條款請註明。

8、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個人物品抵押借款合同 篇4

甲方(借款人):身份證號:

乙方(居間人):_____________公司

營業執照號碼:

經甲乙雙方自願充分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聯繫民間放款人融資有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面向民間放款人聯繫借入資金人民幣(大寫)萬元整,期限個月,待借款合同簽訂和相關擔保手續完善後,每月按融資金額的.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

第二條、甲方承諾委託乙方聯繫的資金用途屬於經營臨時週轉。不得挪作他用,保證資金用途合法,如實際用途有違國家法令、法規的行為,甲方對此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乙方對此不承擔責任。

第三條、乙方應如實向甲方報告履行居間服務的情況和提供甲方與出借人代表簽訂《借款合同》的機會,促成《借款合同》的正式簽訂。

第四條、雙方承諾其他事項:

1、乙方承諾:對甲方委託事項完全保守機密,不得與資金交易無關的第三人泄露與其借款有關的其他情況。

2、甲方承諾:對本人委託事項的商業機密不對外泄露。

第五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了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而甲方未

按乙方書面通知進行協商、簽訂《借款合同》或雖到場與出借人進行了協商,卻在協商過程中提出超越本合同第一條所指的既定條件;或以其他藉口導致《借款合同》無法達成者,視為違約。甲方違約,乙方除拒絕與甲方再次合作外,有權向甲方追收第一條所指的居間服務費,甲方已提前支付了居間費者,乙方不予退付。

(二)乙方收取了甲方的居間服務費,而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為甲方提供居間服務者,屬乙方違約。乙方違約時,應按照甲方要求全額退還甲方已交付的居間服務費。

第六條、糾紛處理: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執行中發生分歧,應通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願。雙方協商不成,可以依法向簽約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貳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至合同履行結束失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

個人物品抵押借款合同 篇5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乙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在甲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在甲方還清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抵押權。為此,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 借款金額: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

2、 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於合法經營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 借款期限: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4、 借款利率按月息_______%計算,利息從實際放款之日計算,按付息。首次付息日期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第二交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第三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第四次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5、 付息方式:通過現金交付各期利息。

6、 借款利息自甲方收到款項之日起計算。

7、 借款本息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屆滿時主動還本付息。

8、 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展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9、 還款之日起5日內聯繫不到借款人,放款方有權處理抵押物。

第二條 抵押物價格約定

1、 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財產(詳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清單)作為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單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 上述抵押物暫作價人民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要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淨收入為準。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和 使用借款的利息。

2、 借款到期,甲方未能按時還本付息,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項下借款總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3、 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可將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用於清償借款本息、違約金,不足清償的剩餘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到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違約金為止。

4、 違約金不足償付被損害方的損失及主張權利所支出的律師費等費用時,不足部分由違約方另行支付。

第四條 其他約定

1、 乙方有權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並協助乙方辦理其他相關事項。

2、 合同有關的附件,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保險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現家庭住址: 現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物品抵押借款合同 篇6

甲方(抵押方):

身份證號:

乙方(借款方):

身份證號:

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從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借款金額(大寫) 元,借款期限為 年,自乙方將借款劃入甲方規定的帳户之日起計算,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借款金額(大寫) 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

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借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內,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乙方認為抵押物在抵押期間需辦理財產保險的,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在財產保險單上應填寫或註明乙方為被保險人,並與保險人在保險單中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户。甲方應將保險單證交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內,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損害賠償金應作為保證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户,在借款人未足額清償債務之前,甲方不得動用。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內,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內,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抵押期間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息: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其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連續三個月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6、借款人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額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息;

3、清償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各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滿足以下條件後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須依法登記的已辦理登記:

2、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籤於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

個人物品抵押借款合同 篇7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乙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在甲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抵押權。為此,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 借款金額: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

2、 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於合法經營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 借款期限: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起始日與實際資金交接日不一致時,以實際資金交接日為準,借款期限隨之順延。資金交接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上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借款利率按年息_______%計算,利息從實際放款之日計算,按付息。首次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第二交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第三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第四次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5、 付息方式:通過交付各期利息。

6、 借款利息自甲方收到款項之日起計算。

7、 借款本息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屆滿時主動還本付息。

8、 提前還款,經乙方同意後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須另支付 天的利息作為違約金。

9、 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展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10、還款之日起5日內聯繫不到借款人,放款方有權申請強制執行。

第二條 抵押物價格約定

1、 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財產(詳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

2、 押清單)作為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單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上述抵押物暫作價人民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要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淨收入為準。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和 使用借款的利息。

2、 借款到期,甲方未能按時還本付息,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項下借款總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3、 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可將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用於清償借款本息、違約金,不足清償的剩餘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到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違約金為止。

4、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提供足額借款,應向甲方支付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5、 違約金不足償付被損害方的損失及主張權利所支出的律師費等費用時,不足部分由違約方另行支付。

第四條 其他約定

1、 乙方有權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並協助乙方辦理其他相關事項。

2、 合同有關的附件,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保險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由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方如不履行還款義務,乙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自抵押登記後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途徑

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條例,若發生爭議;

1、 由發生爭議的雙方先行協商解決;

2、 如協商不成,可以拆至人民法院。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公證處、辦理抵押登記部門、徐州匯通抵押貸款服務有限公司各留存一份。

甲方(簽章):

現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現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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