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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幣固定借款合同書(通用3篇)

人民幣固定借款合同書(通用3篇)

人民幣固定借款合同書 篇1

人民幣固定借款合同範本

人民幣固定借款合同書(通用3篇)

借款方:

貸款方: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

一、借款方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人民幣(大寫)___萬元,用於___項目。借款實際發放額,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以借據為憑,並作為本合同附件。

二、貸款方根據借款方按工程進度報送的工程用款借據,在_天內審查發放貸款,以保證借款方工程進度的資金需要。如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時供應資金,要根據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借款方違反規定,擅自改變用款計劃,挪用的貸款要加收_%的罰息並如數追回。

三、借款期限定為__年__月,從發放出貸款之日起至全部收回本息,具體用款和還款的方式和時間,以借據為憑並作為本合同附件。利率月息為__‰,按季收息。貸款逾期未還除限期追收外,按規定從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__%。

四、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全部借款本息。貸款逾期未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收貸款,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借款方賬户中扣收。借款單位在其他銀行還有存款賬户的,貸款方可商請該行代為扣款清償。

五、借款方按照銀行抵押貸款辦法規定,願以自己擁有的財產或貸款新增的固定資產作抵押,以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貸款方對抵押品享有處理權和優先受償權。

借款方請__作為借款的保證人,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人具有足夠代償的財產。保證人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負連帶償還本息的責任。必要時,由貸款方從保證人的存款賬户內扣收。

六、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工作便利。借款方必須按時向貸款方報送有關工程進展、貸款使用情況及統計報表和資料。貸款項目竣工驗收和審查決算時,要有貸款方參加。

七、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借、貸雙方簽訂變更的協議,並經保證方同意,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章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本合同一式3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__份,報送___有關單位各留存1份。

借款方:(公章) 貸款方:(公章) 保證方:(公章)

地址: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開户銀行及帳號: 開户銀行及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人民幣固定借款合同書 篇2

以下是我提供的人民幣借款合同的範文僅供您參考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一、雙方就借款事項達成一致,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_________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人民幣固定借款合同書 篇3

借款人:

法定地址:

貸款人:XX銀行行

借款人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向貸款人提出借款申請。雙方經平等協商,共同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和期限

一、本合同項下的人民幣借款金額不超過(大寫)____。

二、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為____月,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 借款用途

一、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如下:

1、____;

2、____。

二、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

第三條 借款利率與計息方法

一、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____。

二、計算方法:利息從借款人第一次提款日起按實際提款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算,計算基數為一年360天。

三、付息:借款人每季支付利息一次,每年____月____日、____月____日、____月____日和____月____日為付息日。如貸款本金的最後一次償還日不在付息日,則借款人需在貸款本金的最後一次償還日付清全部應付利息。借款人須於每一付息日當日付息,借款人在此授權貸款人可以從借款人存款賬户的餘額中直接扣收。如借款人未按時足額付息,且借款人存款賬户中餘留不足以支付應付未付利息時,貸款人有權就未付利息額按每日萬分之 的比率計收逾期罰息。

第四條 逾期利息和挪用利息

一、如借款人未按本借款合同的約定到期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貸款人達成協議即構成貸款逾期,貸款人有權就人民幣逾期貸款部分按日息萬分之____的比率計收利息。

二、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有權就挪用人民幣貸款部分按日息萬分之____的比率計收罰息。

第五條 提 款

一、本合同生效後,借款人須按如下提款計劃提款,借款人如需提前提款,必須事先徵得貸款人同意。

三、每次提款時借款人應按本合同所附的格式提交提款申請書,並按貸款人的要求辦理提款手續。

二、借款人如就提款計劃中一筆或多筆貸款延遲提款,貸款人有權就延遲提款的金額,按實際延遲的天數和一年360天的計算基礎,按每日萬分之 的比率計收違約金。

第六條 提款前提條件

借款人滿足下列全部條件後方可開始提款:

一、借款人已在貸款人或其分支機構開立貸款賬户和人民幣存款賬户。

二、借款人已向貸款人提交《貸款證》。如果本借款合同的擔保為保證擔保,保證人的貸款證也應同時提交給貸款人。

三、借款人已向貸款人提交經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四、如是短期項目借款,借款人已向貸款人提交借款項目設計方案的批覆文件、項目開工批准文件和概算、預算資金已全部落實的證明。

五、借款人已向貸款人提供註冊資本已按規定交納的驗資報告。

六、借款人已向貸款人提交該公司(企業)董事會或其他有權部門關於同意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的決議書和授權書。

七、借款人已向貸款人提交該公司(企業)中有權簽署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和單據的人員名單及上述人員的簽章樣本。

八、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擔保合同已經生效。

九、借款人滿足了本合同第十條中的各項聲明與保證。

十、貸款人已收到由借款人提交的提款申請書。

十一、借貸雙方約定的其他提款條件已經滿足。

第七條 借款歸還計劃和提前還款

一、借款人必須按如下還款計劃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

二、借款人如需就上述還款計劃的任何部分作調整,必須在相應貸款到期日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還款計劃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達成書面協議。

三、本合同項下借款人支付的款項和貸款人從借款人賬户扣收的款項應首先用於支付到期利息,然後用於償還到期本金。

四、借款人在此授權,如借款人未按還款計劃還款,貸款人有權扣劃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户中的任何款項,也有權委託XX銀行其他機構代為扣劃借款人在該機構開立的賬户中的款項,用於抵償到期應還債務。

第八條 債務證明

貸款人在借款人辦理提款、還款及付息業務過程中正常發生並保留的單據和憑證是貸款人和借款人之間的有效債權、債務憑證。

第九條 擔 保

一、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由____作為擔保,並由有關方面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抵(質)押合同》。

二、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間內,如遇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償債能力明顯下降,或遇抵押物、質物的貶值、毀損、滅失,致使擔保能力明顯減弱或喪失時,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更換保證人或重新提供新的抵押物、質物,擔保本合同項下債務。

第十條 借款人聲明和保證

一、借款人在此聲明如下:

1. 借款人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登記註冊的企業法人,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和授權,並能以其自身名義進行本項經營活動和參與訴訟,且對其經營管理的資產享有合法的處分權。

2. 借款人簽署和執行本合同是自願的,是其真實意思的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需的合法授權,上述授權及授權基下的簽署和執行未違背借款人的公司章程或任何對借款人有約束力的法規或合同,借款人為簽署和執行本合同所需的手續均已合法地辦理完畢並充分有效。

3. 借款人為本合同項下借款而向貸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4.借款人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使貸款人不同意發放本合同項下貸款的下列事件:

(1)與借款人或與借款人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法違紀或被索賠事件;

(2)未結案的訴訟、促裁事件;

(3)借款人承擔的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質押擔保;

(4)其他可能影響借款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5)借款人與其他任何債權人的合同項下發生的違約事件。

二、借款人在此保證如下:

1. 按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借款。

2. 按本合同的約定歸還借款本息和有關費用。

3. 按貸款人的要求每月提供財務報表;每年第一季度提供經審計的上一年年度財務報表;按貸款人要求隨時提供包括但不限於借款人的經營狀況報告、財務狀況報告、報表等文件和資料,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

4. 不論借款人已經或將與本合同項下借款保證人就其保證義務簽訂反擔保協議或類似協議,該協議在法律上或事實上將不會損害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和利益。

5.接受貸款人的信貸檢查與監督,並給予足夠的協助和配合。

6.不以任何方式減少註冊資本;借款人進行重大產權變動和經營方式的調整(包括但不限於外商、港澳台商簽訂合資、合作合同;撤銷、關閉、停產、轉產;分立、合併、兼併、被兼併;重組、組建為股份制公司;以房屋、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或商標、專利、專有技術、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入股或投資股份公司或投資公司;以租賃、承包、聯營、託管等方式進行產權、經營權交易)需要先徵得貸款人書面同意。

7.借款人對第三人提供保證或以自身資產設置抵押、質押擔保時將及時通知貸款人,並保證其擔保的債務總額不高於其自身淨資產;保證不以其他有可能危險及其自身償債的方式處置自有資產。

8.借款人今後與其他金融機構或組織簽訂任何貸款或擔保合同時,未經貸款人同意,決不接受比本合同項下債務的償還優先或損害貸款人權益的條件和條款;借款人今後與其他金融機構簽訂與本合同同類的貸款合同時,未經貸款人同意,其提供的優惠程度不得優於本合同中的相應規定。

9.借款人保證當發生如下事件時將及時通知貸款人:

(1)在本合同項下及其與中國銀行任何部門或分支機構、其他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或擔保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2)借款人發生隸屬關係的變更、高級管理人員的變動、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內部組織機構的調整;

(3)借款人經營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4)借款人發生重大債權、債務糾紛引起訴訟、仲裁等事件。

10.借款人在本貸款項下項目有關產品的銷售結算以及結匯、售匯等業務在貸款人或其分支機構辦理,其結算業務量達到貸款人的要求。

11.在有關會計年度的税後淨利潤為零或負數,或者有關會計年度的税後利潤不足以彌補以往會計年度累計虧損的情況下,或者在税後淨利潤不足以清償借款人依本合同在有關會計年度決算後應清償貸款人的當期和下一期本金、利息和費用時,借款人不以任何形式向股東分配股息、紅利。借款人在有關會計年度的税後淨利潤若大於該會計年度決算後依本合同約定應償還貸款人的當期和下一期本金、利息和費用之和,則借款人只就超出部分可向股東分配股息、紅利。

三、借款人在本條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是連續有效的,但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時均視為借款人重複作出。

四、借款人承認,貸款人對本合同的簽署是建立在對上述聲明和保證信任的基礎上的。

第十一條 貸款人聲明與保證

一、貸款人在此聲明如下:

1. 貸款人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持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和《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的國有商業銀行或國有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具備所有必要的經營金融業務的資格。

2. 貸款人有權簽署本合同及有文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貸款人發放本項貸款已取得必要的授權。

二、貸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保證如下:

1. 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

2. 執行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利率和利息計收的規定。

第十二條 違約事件及處理

一、借款人的違約事件及處理

1. 發生下列事件之一即構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償還或支付到期本金、利息、逾期貸款罰息挪用貸款罰息、違約金、逾期罰息、費用以及其他任何應付款項;

(3)借款人違反了本合同第十條所作的保證和聲明;

(4)借款人在其他借款合同或擔保合同下發生了違約事件,或保證人、抵押人、質押人在擔保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可能影響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5)借款人因任何原因停止生產經營、終止營業、被宣告破產;

(6)有事實證明借款人已喪失還款能力,或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間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償債能力明顯下降,或遇抵押物、質物貶值、毀損、滅失,致使擔保能力明顯減弱或喪失,借款人未按貸款人的要求提供新的保證人或抵押物、質物的;

(7)借款人違反了本合同中有關其義務的任何其他規定。

2.出現上述任何違約事件,貸款人有權分別或同時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事件;

(2)停止借款人提款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用的借款額度;

(3)宣佈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全部立即到期,貸款人有權立即從借款人在貸款人開立的存款賬户中扣款用於償還被貸款人宣佈提前到期的所欠全部債務,借款人就貸款人的上述扣款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4)宣佈借款人在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貸款本息及費用;

(5)按本合同規定向借款人計收逾期利息、挪用利息;

(6)依法實現抵押權或質權。

二、貸款人的違約事件及處理

1. 發生下列事件之一即構成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貸款人無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

(2)貸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加收或變相加收貸款利息或其他費用;

(3)貸款人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任何內容。

2. 出現上述違約事件,借款人有權分別或同時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貸款人限期糾正上述違約事件;

(2)提前還款,並且不支付任何提前還款損失賠償金。

第十三條 費 用

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償付,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 扣 除

在本合同項下,借款人須全額支付其應當支付的款項,不得提出任何抵消、反索償的主張,亦不得附帶任何條件。

第十五條 債權、債務轉讓

一、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二、貸款人有權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債權轉讓給第三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不得有任何免除,並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繼續承擔債務責任。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務則根據債權轉讓的情況相應轉讓給第三人,本合同所有條款對該第三人全部有效。

第十六條 義務履行和權利放棄

一、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任何一方與第三人之間關係的影響,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貸款人給予借款人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貸款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也不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承擔的任何義務。

第十七條 合同的補充、變更和解釋

一、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補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或司法實踐的任何變化導致本合同任何條款成為非法或失去強制執行性,本合同其他任何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強制執行性均不受影響。屆時雙方當事人將密切合作,儘快修改本合同中成為非法、無效或失去強制執行性的有關條款。

第十八條 爭議、管轄和放棄豁免

一、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當事人任何一方可以依法直接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院起訴。

二、與訴訟有關的所有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但人民法院的判決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借款人不得以解決爭議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

四、借款人簽署和執行本合同及其進行的本合同有關的任何活動均為民事行為。借款人現在或將來均不得以其機構、行為或財產享有豁免權力理由對貸款人採取任何經濟、行政措施,或對任何司法管轄、審判和執行提出異議或抗辯。

第十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____

二、____

三、____

四、____

五、____

第二十條 附 件

下列附件是本合同不分割的部分:

1. 提款申請書;

第二十一條 通 知

一、本合同項下任何通知、付款要求及各種通訊聯繫均需按下列地址或電傳號、傳真號送達對方:

致:借款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傳號:

收件人:

傳真號:

致:借款人:XX銀行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電傳號:

傳真號:

收件人:

二、如本合同任何一方上述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另一方;

三、任何通知、付款請求或通訊聯繫,只要按上述地址發送,即應視作在下列日期被送達:

1. 是信函,則為掛號發出後第5個工作日;

2. 是電傳,則為收到對方確認回號之時;

3. 是傳真,則為發出之日;

4. 是派人專程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條件

本合同經借貸雙方加蓋公章並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為止。

借款人(公章):         貸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短期人民幣借款合同

借款人: ____

貸款人: 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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